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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科工作规划

发布时间: 2023.05.28

关于项目管理科工作规划。

为了更好地促进未来的工作计划,是时候撰写一份切合实际的工作计划了。工作计划能够为我们梳理出一个好的思路,您是否为制定出一份精准的工作计划而烦恼?不知道该看什么好文章我们推荐您看看“项目管理科工作规划”,欢迎本文为大家提供参考!

项目管理科工作规划 篇1

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方式的改变和老龄化的加速,高血压等慢性疾病发病率和患病率呈快速上升趋势,致残率,致死率高,严重影响患者的身心健康并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因此,高血压的防治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将对本年的高血压防治特制定以下计划:

一、主要目标

1、建立健全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慢性病管理系统,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高血压管理项目,对城乡居民的高血压及相关危险因素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高血压等疾病。

2、对明确诊断的高血压主要慢性疾病城市建档率达100%以上,农村达100%以上;对明确诊断的高血压主要慢性疾病健康体检率达到100%以上;对明确诊断的高血压主要慢性疾病农村管理率达到100%以上,城市管理率达到10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高血压患者管理

根据《高血压患者管理服务规范》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高血压患者进行规范管理。

1、高血压患者筛查途径为:对35岁及以上居民每年首诊测血压;居民诊疗过程测量血压;健康体检及高危人群筛查中测量血压;通过宣传教育让患者主动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系;居民健康档案建立过程中询问等。

2、建立高血压患者健康档案。建立高血压患者健康档案,按要求对高血压患者进行体检、咨询、随访与健康干预等,将相关信息与活动记录在居民健康档案中进行登记,实现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高血压患者登记的规范化管理,实现工作流程制度化,登记资料规范化,达到全国高血压登记规范要求。在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机构对辖区高血压登记数据质量进行评估,上报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对高血压患者实施健康管理过程中,要用好用活健康档案,不断充实和丰富健康档案内容。

3、高血压患者管理。对确诊的高血压患者,我院每年要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开展血压测量等检查和评估,开展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

4、高血压患者健康检查。高血压患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血压、体重、随机血糖(指血)测量,一般体格检查和视力、听力、活动能力的一般检查。还可以增加血常规、尿常规、血脂、心电图、肝功能、胸部X片、B超、认知功能和情感状态的初筛检查。

项目管理科工作规划 篇2

一、 定编定岗及培训计划

今年是xxx物业公司运行的第一年,实行二块牌子(1.xxx物业管理公司 2.曼哈顿管理中心)一套人马,在保留原曼哈顿中心的功能基础上,通过xxx物业的运作,最终走向市场。定编定岗从厂里的统一管理安排,计划全公司定编37人,其中管理人员7人,按照厂里的培训安排参加培训。

二、 代租、代收计划

按照厂里的物业管理委托要求,对曼哈顿大楼及将要成的其它物业大楼进行代为租赁,计划完成曼哈顿大楼委托租赁的房屋出租率大于96%,今年完成代租收入不少于149万元,按要求完成水电暖与费用的代收、代缴工作,保证所辖物业的正常运作。

三、 收入计划(物业管理费、代租、代办费)

今年完成物业管理费77.26万元,代租、代办费29.80万元(149×20%),一共为107.06万元。其中曼哈顿大楼物业费及代租代办费合计为98.40万元,其它收入8.66万元。

四、 费用支出控制计划

今年其费用支出控制在112万元之内(不包括3000元以上的修理费用),其中:

1.人员工资包括三金总额为:82.56万元(按现48人计算)

2.自担水电费:15.60万元。

3.税金:8.80万元。

4.其它5.04万元。

五、 拓展业务、创收计划

1.计划2月底前所属良友家政服务公司开始正式挂牌运作,年创收不少于2万元。

2.组织成立对外扩大管理规模攻关组,派专人负责,争取在年底前扩大物业管理规模不小于5000平方米,实现盈利。

六、 综合治理、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1.保持天山区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称号,争取先进卫生单位称号。

2.每月24日为例检日。组织有关部门对楼内进行全面的“四防”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做到最大限度地消灭各种事故的发生。

3.完成消防部门及综合办要求,完成的各项工作。

4.五月份、八月份组织二次保安、工程、环卫等人员参与的消防设施的运用,并结合法制宣传月、禁毒日、消防日开展禁毒宣传,消防宣传等,每年不少于三次。

5.保证所辖物业的治安、消防安全、不发生大的治安事故,杜绝一切火灾的发生。

七、大楼维修、设施设备维修计划(根据大楼拆迁时间待定)

1. 大楼沿街外墙的清洗、粉刷、改造。

2. 大楼内部的维修、粉刷。

3. 楼内中央空调系统的清洗、维修、保养。

4. 消防报警系统的维护、清洗、调试。

5. 管路系统的更换。

项目管理科工作规划 篇3

"不知庭霰今朝落,疑是林花昨夜开",时间飞逝,弹指一挥间20xx年接近尾声。过去的一年里,在领导的悉心关怀下,同事的热情帮助下,自身的不断努力下,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肯定。回顾过去的一年,现将个人工作总结如下:

20xx年我公司承建项目共计xx项,其中跨年项目xx项,新开工项目xx项。安全部在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完善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统一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并且定期性地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活动,通过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完善和落实一系列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对各项目部的监管,使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以宣传、教育为本,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1、工程开复工"三级安全教育"活动开展率100%。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部着重检查并督导各项目部及时对每名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加大对特殊工种持证情况的检查和专业知识培训及考试工作,检查各项目部落实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2、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在本年度安全生产月的前期,安全部召集下属各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进行工作部署并提出要求,要求各项目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悬挂大型安全生产口号,加强安全生产月的职工安全教育。

通过这些组织教育工作,极大的强化了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gz85.COM

二、加大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1、今年安全部在每星期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的基础上,还先后进行了"脚手架工程、大型机械安全、防物体打击、防高处坠落、临时用电情况和安全资料管理"的安全专项检查。

2、本年度截至目前安全部共计开展检查xx余次,先后督促各项目部排查隐患累计xx余项,检查覆盖面包括公司所有在建工程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殊工种持证情况及安全资料的管理。

3、通过定期检查和针对性检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我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地防范和遏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部还要求各项目部对下属施工班组严格要求,严格落实奖惩制度。

三、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管理体系。

安全部在成立之初制订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目标,并要求各项目部结合公司制定的责任制及管理目标,分解制定各项目部的安全管理目标,完善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将公司安全管理方面的管理制度,下发各项目部参考执行。

四、20xx年工作成效及难点。

工作成效已在上述几方面体现,不再多说。本年度我部门一心想着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做到位,但仍存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难问题。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做出了总结分析,存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难的主要原因如下;

1、项目部在安全管理分工方面不分明,这一原因普遍存在,项目部各个管理人员认为只要是牵涉安全的方面都应该由安全员来管,没有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分工。

2、因为动态安全隐患每天都存在且不断变化,因此安全员对现场隐患整改存在一定惰性,在某些方面只是为了应付公司及上级部门的检查。

3、施工基层人员的素质低,思想意识差。

4、公司某些方面正处于健全阶段,不能真正做到以安全为主,导致比如:材料不合格或供应不及时、人工不足及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等情况。

综上所述是导致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存在一定的难度。

项目管理科工作规划 篇4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财务监管,有效发挥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的使用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管理是指使用财政预算资金、债券资金及其他财政性资金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

第三条 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管理基本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

(二)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

(三)编制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年度预算及年度预算的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四)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造价管理有关规定,审核工程项目的预算、结算和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第四条 各相关管理部门应按照职能分工,依法依规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的管理和监督。

(一)财政部门是主管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对项目的财务活动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

- 2 - (二)建设单位是政府投资项目财务核算部门,负责项目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协助预算部门编制当年项目的资金预算。

(三)预算单位是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预算部门,负责编制当年项目的资金预算,参与项目资金监管和办理资金支付,协助建设单位做好项目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四)审计部门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对列入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依法依规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实施审计(调查)或跟踪审计。

(五)政府造价管理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实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 涉及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招投标、变更、责任追究等按《政府投资条例》和《__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六条 执行《__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和《__市中介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选取中介服务公司。县财政部门凭项目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中选确认书)支付中介服务费或拨付所需经费由项目业主单位自行支付。

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建设项目档案管理。

- 3 - 第八条 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必须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和《__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坚持建设规模与财政的承受能力相适应,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经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核定的投资概算是控制政府投资项目总投资的依据,建设投资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项目建设初步设计概算必须涵盖相关工程建设、技术咨询服务、管理费用(包括土地使用费用)及依据有关规定确定的备用金等前期费用,未列入概算的不得安排和拨付资金。

第九条 施工图未经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格,以及未经预算审查核定的工程,不得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和签订施工合同,项目建设单位在与中标企业签订建设施工合同后须将合同原件(一份)送财政局备案,财政部门按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核拨工程款。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要通过合同(或补充合同)约定施工企业依法及时足额缴纳税款及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对外省(市)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时,要重点关注外省(市)施工企业是否及时足额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发现问题及时向同级税务部门反映,并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力争通过合同约定方式由中标方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年第 11 号第二点的规定,由中标方在项目所在地成立子公司(或分公司)并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由

- 4 - 子公司(或分公司)在项目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申请国家资金的建设项目,如需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的,由发改部门会同县财政部门报县政府审批,经县政府批准后,再由发改部门按规定程序申请国家资金。不需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的项目,由发改部门直接按规定的程序申请国家资金。

第十二条 按规定需派驻财务总监的,财务总监对建设项目实行检查监督。

第十三条 未经立项的或未列入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投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资金,对重点项目,确有必要可适当安排前期经费。

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批准的规模及项目建设工期按照年度预算编制时间要求,将下年度项目建设资金预算报预算单位,预算单位应审核后编入本单位部门预算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各预算单位编制的部门预算,结合财力情况,汇总编制下年度本级预算草案报县人大代会批准后实施。

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优先保障 完工和续建项目的资金需求,投资项目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简化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支付审核流程,扩大授权支付范围。单项投资建安工程费金额 20 万元以下的,由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授权支付方式审核和拨付工程款和相关费用,建设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把关按规定审核和拨付建设资金,县财政部门事后抽查。单项投资建安工程费金额 20 万元以上(含 20 万元)的,由县财政核拨;

申请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由项目中标单位(或实施单位)提出申请,经监理部门、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财务总监(有驻派)审核后送财政部门审定,按照规定流程办理资金支付。

政府投资项目申请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__县财政性资金投资基建项目工程拨款审核意见表(一式三份);

(二)项目建设批准文件及资金文件(包括追加工程造价的批准文件或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三)中标通知书(中选确认书);

(四)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及其他服务合同;

(五)财政部门对工程项目的预算、标底造价审定书、工程结算定案书;

(六)工程进度汇总表(加盖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章);

(七)工程竣工验收表及竣工验收报告;

(八)项目税务机关缴交税票据(复印件)。

- 6 - 第十六条 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前期费用、待摊费用服务范围与选取方式按照《__市中介超市管理暂行办法》施行。项目的咨询、服务类、管理费用,参照国家和相关部门的收费标准为计费参考基数并结合我县的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下浮计取。如有另外明确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工程价款及各项待摊费用支付比例如下:

(一)工程价款的支付 ⒈工程预付款,预付款支付比例不超过 15%。重大工程项目,按工程年度计划结合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分批次预付。如遇特急工程(抢险、救灾等)预付款支付比例不超过 30%。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合同中约定在申请支付第一笔工程进度款时开始按工程进度相对应的比例进行抵扣。凡是没有签订合同或不具备实质施工条件的工程,不得预付工程款,财务管理部门有权限据客观存在的施工前期准备情况合理降低预付款比例,施工单位不得以预付款为名转移资金。

2.合同价款内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工程项目竣工(完工)验收前,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超过 80%(除行业另有规定外);

工程竣工(完工)验收合格后,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超过 90%;

工程项目结算审核完成后,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超过结算价款 97%;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预留结算价款 3%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保留期限为一年(除行业另有规定外),在合同约定的质量保

- 7 - 证金预留时限内,施工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属于自身责任的工程缺陷修复义务的,发包人有权直接从预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用于缺陷修复的各项支出,在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剩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一次性返还给施工单位。

⒊合同价款外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在总投资概算额度内,且工程预算经县财政部门审定的,工程进度款按合同价款内的办法执行。超出批准总投资概算额部分,报县政府批准同意且工程预算经县财政部门审定的,按合同价款内办法执行,工程预算未经财政部门审定的,支付比例不超过 50%。超出批准总投资概算额的部分,未经县政府批准同意的,不得支付工程款。

(二)项目的前期费用、待摊费的管理 财政部门按基本建设管理相关规定核拨各项费用。

1.工程勘察、设计费,预付款支付比例不超过 20%,工程竣工(完工)验收合格前支付比例不超过 90%(行业另有规定除外),余款在工程竣工(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

2.工程监理费用支付比例根据项目投资完成情况,按比例支付且预付款支付比例不超过 20%,工程竣工(完工)验收合格支付比例不超过 80%(行业另有规定除外),工程竣工(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比例不超过 95%,余款在质保期满后支付。

- 8 - 告完成后不再提供后续服务的,报告完成后可全额支付,需提供后续服务的,根据后续服务的要求确定费用的支付比例,工程竣工(完工)验收合格前,支付比例不超过 90%,余款工程竣工(完工)验收合格或约定服务期满后支付。

(三)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不列支建设单位管理费 如项目远离市区,需聘请专业人员管理等情况的,按行业标准规定建设单位管理费用使用范畴列支,建设单位需编制建设单位管理费的预算和用款计划,报县政府批准同意后由财政部门核拨,建设单位管理费需严格按规定开支,严禁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

(四)建设领域工人工资的支付管理 各职能单位需要求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的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建设单位编制发布的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要求施工企业设立工资专户。施工合同或协议中应对施工总承包企业设立的工资专户、工程进度款中工人工资款的比例、工资款拨付的期限作出明确约定,且确保足额支付应付的工人工资。工人工资支付实行分账管理。

(五)征收补偿资金的管理 根据政府批准的预算,由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到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再支付至被征收人。相关部门对资金实行专户、专项管理。预拨付征地补偿及附着物补偿按实结算,结余部分资金缴回国库账户。

- 9 - (六)政府采购项目的支付比例按政府采购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项目的回购,由社会资本方提出申请,经建设单位核实并出具意见后报县政府批准同意后,由财政部门安排资金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程序回购。

第十八条 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的审核由政府规定的相关部门负责。

第十九条 政府投资建安工程费单项投资 20 万元以上(含 20 万元)的项目预、结算审核由财政部门负责,项目完成设计后,建设单位应根据设计方案和施工图及时做好概算、预算编制,向县财政部门提交概算审核批文、施工图预算及其他相关文件申请项目预算审核。

第二十条 政府投资建安工程费单项投资 20 万元以下(不含 20 万元)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按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预算编制(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质人员的部门可自行编制)及预、结算审核,并按相关程序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县财政部门事后抽查。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经财政部门或第三方审查核定的工程预算,不得擅自扩大或调整预算,不得擅自增加未纳入工程预算的其他工程项目,不得提高建设标准,

- 10 - 确需调整预算、增加工程项目和提高建设标准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参照《政府投资条例》和《__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的概、预、结算按本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投资条例》、《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国有建设单位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以及国家关于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法规,严格按规定进行财务核算。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核算办法,建立会计账簿,做好会计凭证及账簿的记录,完整、明晰、及时、准确地反映建设项目的财务活动,并按财政部门的要求报送建设项目的会计报表及有关信息资料。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大中型建设项目如需设立专门管理机构及配备专职财务人员的,须报请县政府审批。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发生分项工程报废的,必须经有关部门鉴定,按规定分清造成工程报废各方所承担的责任,

- 11 - 并按规定程序报批。经批准报废的分项工程净损失,作待核销处理,项目完工(或取消)后冲销相应的资金。

第二十七条 政府投资项目发生的城市绿化、项目报废、水土保持、江河清障、航道清淤、取消项目可行性研究等不能形成资产部分的投资,作待核销处理,在项目完工(或取消)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后,冲销相应的资金。

第二十八条 政府投资项目隶属关系发生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进行财务关系的划转,做好各项资产和债权、债务清理交接工作,包括各项资金来源、已交付使用资产、在建工程、结余资金、各项债权和债务等,由划转双方报财政部门审查同意后,办理财务划转手续。

第二十九条 特许建设项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第三十条 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相关规定对政府投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第三十一条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由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和审批。工程结算审核结果后 60 日内,建设单位需完成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并向县财政部门报送竣工财务决算报告。项目设有专门机构的,工程竣工后原机构撤销,但尚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原项目负责人及财务管

- 12 - 理人员仍需负责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工作。项目预算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做好竣工财务决算,财政部门在收到报告 3 个月内出具批复意见。批复意见是办理资产移交、产权登记的依据。

第三十二条 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是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依据。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的财务核算办法和财务管理规定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做到编报及时,数字准确,内容完整。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可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

第三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前,应认真做好各项清理工作,对所属的财产物资、临时设备、工具器具等逐项进行核实,填列清单,妥善保管,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四条 政府投资项目发生的形成资产部分的投资,应根据产权所属,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资产移交、登记手续,并按下列办法做好财务处理:

(一)产权归属本单位的,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

(二)产权不属本单位的,作转出投资处理并冲销相应的资金来源,转出投资的受让单位按照现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入账。

- 13 - 使用单位共同审核后,办理相关的移交手续。

第三十五条 办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应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提交相关的文件资料:

(一)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二)其他资料。

第三十六条 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的内容,包括以下两部分:

(一)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表式见附件);

(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建设项目概况;

2.会计账务的处理、财产物资清理及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

3.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

4.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及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建议;

5.决算和概算的差异和原因分析;

6.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七条 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由政府授权的建设单位负责,编制办法和要求参照政府直接投资项目执行。

- 14 - 审定,以及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对执行过程中的工程造价争议,按国家、省、市的有关法规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有效期5 年。实施过程中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相冲突的,按国家、省、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甘肃省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专项资金拨付管理办法》已经4月9日省人民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加快项目建设,促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补助的财政性资金、地方财政性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地方专项基金投资建设的项目。

第三条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要按照现行审批权限,完善内部协调机制,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除重大项目或国家另有规定外,可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三道”审批程序简化为“两道”,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

第四条 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符合条件、材料齐备的,当日受理,3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申请人补充材料延时和咨询单位评审时间);

初步设计审批材料和相关附件齐备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申请人补充材料延时和咨询单位评审时间)。

第五条 承担项目审批前置职能的主管部门应当加快办理相关手续。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分别在30、20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

项目选址意见、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手续、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材料和相关附件齐全的,自受理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用地预审意见自受理之日起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六条 建立项目联合审查制度,由项目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联合审查和评审,科学、合理确定投资项目,健全规范项目储备库。

第七条 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必须按期完成各项前期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及时组织实施;

凡国家和省上安排建设资金的项目,应当按时开工建设,切实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尽快实现投资支出。

第八条 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是项目管理和财政预算执行的责任主体,负责对项目和专项资金进行全程监管,跟踪问效,促进项目建设发挥预期效益;

对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中出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向纪检、检察部门报告。

第九条 属于政府财政预算投资来源的项目,视财力按程序列入财政预算;

属于贷款资金来源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计划落实信贷资金。

第十条 列入财政预算的项目专项资金,项目主管部门必须将预算直接细化编制到项目实施单位,不得滞留进行二次分配。

第十一条 财政专项资金一律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凡年初部门预算中已经批准的项目资金,由项目主管部门或单位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时编报用款计划,财政部门在接到用款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资金直接拨付到用款单位。

第十二条 年度预算执行中,对于中央财政下达专项资金,项目明确的,项目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收到预算指标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下达项目计划,并按集中支付程序及时拨付资金;

项目尚不明确的,项目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确定项目计划和资金分配意见,并审批下达项目计划后,按集中支付程序及时拨付专项资金。

第十三条 补助市(州)、县(区、市)的项目资金,省财政厅根据项目计划和预算指标文件将专项资金直接拨付到市州和省直管县;

市州或省直管县收到项目计划和预算指标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专项资金按项目实施进度直接拨付到项目单位,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要督促其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第十四条 项目主管部门对涉及“三农”、民生等时效性较强的项目,必须充分考虑季节性等特殊因素,加快项目计划审批和下达效率;

在正式项目计划未下达前,财政部门可根据项目初步计划和项目需求,预拨专项资金,确保工期进度,发挥资金效益。

第十五条 省级各项目主管部门对年初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按项目建设进度,原则上每年6月底、9月底前,下达的均衡比例不得低于60%、90%。11月底之前,中央和省级安排的项目专项资金必须全部下达完毕。对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不按规定拨付使用专项资金的,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收回专项资金。

第十六条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项目实施、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年年中或年底对重点部门和重点项目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对不按时限进行项目审批和资金拨付、违规使用资金、项目管理混乱等行为,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启动问责机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各项目主管部门和相关审批部门要以本办法规定为准,加强项目建设和专项资金管理,修订完善本部门涉及项目审批和专项资金拨付管理的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甘肃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甘政发??50号)和《甘肃省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专项资金拨付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80号)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性基金以及政府承担偿还或担保责任的国外贷款建设的项目。

第三条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工信、财政、水利、交通运输、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应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职责。

第四条 政府投资主要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公共基础设施和国家机关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节约能源、循环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

第五条 政府投资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和特点,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贴息等方式:

(一)政府可采取无偿拨款方式直接投资公益事业及公共设施等非经营性项目;

(二)政府可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有收益的经营性项目,投资形成的股份或资产由政府授权的出资人代表机构行使相应权利;

(三)政府可采取无偿拨款等定额补助方式投资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项目;

(四)政府可采取补助或贴息方式投资企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项目以及节约能源、循环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项目。

(一)、

(二)、

(三)款的,应当执行审批制度,履行审批手续。

第六条 项目单位根据审批部门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立项文件,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等审批手续,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履行审批程序。项目单位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办理规划许可、正式用地等手续。

第七条 对经济、社会、环境有重大影响或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以及国家有特别规定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开展后续工作。

第八条 项目单位应当依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进行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不得超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额,确需超过的,应当按程序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九条 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由项目审批部门委托有资质的咨询评估机构进行咨询评估或评审;

重大项目应当进行专家评议。咨询评估或评审没有通过的,不予审批。

第十条 政府投资项目根据建设性质、资金来源和投资规模,分别由国家、省级和各地政府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

(一)根据规定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二)省内审批权限按照项目隶属关系予以划分:

1.对于市州、县市区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且政府投资比例超过50%或者安排政府投资1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并组织竣工验收;

上述限额以下的项目,由市州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和管理。

2.对于省直部门或单位的建设项目,总投资万元及以上且政府投资比例超过50%或者安排政府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并组织竣工验收;

上述限额以下的项目,由省直主管部门审批和管理。

第十一条 项目审批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工作流程;

规划、环保、土地等有关部门要简化程序,加快办理前期手续,提高审批效率。除重大项目或国家另有规定外,可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三道”审批程序简化为“两道”,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

第十二条 项目审批实行限时办结制。对于符合条件、审批所需材料齐备的,自受理之日起,项目建议书(立项申请)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3个工作日内办结,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5个工作日内办结。上述时间不含申请人补充资料延时和咨询评估机构评审时间。对需要报请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由省直对口部门负责跟踪协调衔接,积极争取尽早获批。

第十三条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联合审查制度,由项目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联合审查和评审,科学、合理地确定投资项目。

第十四条 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先收尾、后续建、再新开”的时序安排。投资主管部门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项目管理,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各类政府投资资金,杜绝多头申报、重复安排。

第十五条 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项目,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建议计划,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下达。

第十六条 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和年度投资计划,及时下达项目投资计划。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政府投资计划。

第十七条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政府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截留。

第十八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应当组建项目法人或选定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政府投资的经营性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非经营性项目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推行代建制。

第十九条 政府投资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购置等事项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投标,并实行合同管理。

第二十条 政府投资项目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投资规模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确因客观条件进行重大变更的,须报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二十一条 政府投资项目建成后,项目单位应于6个月内完成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办理相关的财务决算审计、审批等手续,并按规定报政府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第二十二条 项目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移交及产权登记手续。

第二十三条 政府投资有结余的,项目单位应当在产权登记后及时将结余资金上交投资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可按规定对项目建设单位予以奖励。

第二十四条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稽察特派员制度,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独立稽察。稽察报告和处理意见对项目单位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供应单位,有关管理部门具有约束力。

第二十五条 财政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安排进行财务监督,对单项工程结算、竣工决算进行投资评审,并批复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计划下达、资金拨付、财务支出和工程实施等方面进行审计监督。建设部门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督。行政监察机关对涉及政府投资项目的各部门进行行政监察。

第二十六条 政府投资项目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建设和运营管理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二十七条 使用以工代赈、国外贷款等专项资金以及国家另有规定的项目,按照相应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对相关程序和期限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各市州人民政府可按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项目管理科工作规划 篇5

1、继续全面贯彻局和公司的管理制度、要求,发扬xx年工作中的优点、亮点,改进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2、加强物资设备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组织制度、规范的培训和学习,尤其是信息化和标准化的培训和学习;

3、继续做好对供应商的考察和评价,选好供应商,扩大公司的社会资源,在集中采购上发挥优势,尽力降本增效;

4、做好新开工项目的应对工作,保证公司资源得到合理利用;

5、加强基础管理工作,防范管理中的漏洞;

6、完善公司基地仓库管理,及时办理物资、机具的进、出库手续及台账报表,每月底完成后上报主管领导审批在公司内公布。组织人员对库存物资、机具进行清理、测试、维修、保养,尽量保持物资、机具的完好性,延长使用时间及周转次数;

7、修改、完善现有设备管理制度,计划在二季度初出台修改后的设备管理实施细则。继续规范内业资料的整理,严格要求各在建项目及时上报相关报表,改变以往拖拉现象;

项目管理科工作规划 篇6

一、项目技术管理

(一)国铁项目本年度本人主要负责审定了连盐、连淮线、包兰铁路惠农至兰州段增建二线、赤锦专用线和准朔联络线等国铁项目的初测、定测施概调查报告、预估算、可研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组织设计等,工作中能够结合项目具体特点和业主要求,确定概预算编制和施工组织设计原则,能够发现影响投资和工期的关键因素,注重投资分析和施工组织方案比较,在包兰铁路银川至兰州段增建二线、连盐、连淮线、和邢铁路、赣韶线等项目上解决了投资不足的问题,经审定的施工组织方案均顺利通过上级部门审查。协助院长组织主管项目的各项生产任务,按照集团公司技术管理要求,精心组织、超前策划、提前决策,按期、高质量完成了各项生产任务。

(二)地铁项目除国铁项目外,本人尚负责了北京地铁、郑州地铁和长沙地铁等项目的工程筹划、概预算审查工作,配合建筑与地铁设计院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三)设计咨询和施工图审核本年度本人参加了兰渝线、南广客专、云贵线设计咨询工作,负责概预算和施工组织设计审查,能够客观公正、事实求是发现问题、提出咨询意见,咨询深度满足建设单位要求,起到了咨询单位应有的作用。集团公司作为铁道部施工图审核试点单位,负责兰渝线二院范围的施工图审核,本人能够深切体会该项目对我院的重要性,亲自担当项目专册,积极配合我院咨询公司开展工作,深入现场进行大临工程和材料供应计划核查,得到了铁道部工管中心领导的赞赏。

二、招投标和投资咨询应建设单位要求

负责完成了衡茶吉铁路、宿淮线、赣韶线、赤锦专用线等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标段概算和甲供物资设备清单编制工作,工作中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积极工作、主动配合,切实为建设单位解决了招投标方面的技术问题。在田德线、阿拉山口集装箱换装场改造工程、大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等项目概算清理投资咨询工作中,积极配合建设单位梳理投资,本着事实求是、有理有据精神开展工作,解决了建设单位工程投资问题,同时为工经院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三、整章建制响应集团公司20xx年初三会有关长远发展和科学发展的精神要求,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一)考虑到集团公司后续清概项目较多,而工经院在清理概算方面缺乏一定经验,制定发布《工经院清理概算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指导概算清理工作,提高清理概算文件质量。

项目管理科工作规划 篇7

我乡总人口数为13250人,35岁及以上人口为7986人,占全乡总人口数的60.27%,其中高血压患者应有2625例,占全乡总人口数的万分之两千。因此,慢性病的防治尤为重要。因为慢性病防治工作开展的比较晚,各种业务资料不够健全,所以在过去的一年里,我院规范管理高血压患者只有266例,较去年相比,今年应对去年的患者和新增病例进行规范管理,做到每季度进行随访,及时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服药情况及监测血压。结合我乡实际情况,以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为目的,现拟定我院20xx年高血压患者管理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符合我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全乡慢性病管理系统,按照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高血压病患者的管理项目,建立我乡居民的慢性病及相关因素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高血压病等慢性病。

二、高血压患者的管理:

根据《高血压患者管理服务规范》对辖区35岁及以上高血压者进行管理。

1、高血压患者筛查途径为:对我乡35岁以上居民首诊测血压;居民诊疗过程中测血压,健康体检及高危人群筛查中测量血压;通过宣传教育让患者主动与乡村医生或医院联系;居民健康档案建立过程中询问等。

2、建立高血压患者健康档案。建立高血压患者健康档案,按要求对高血压患者进行体检、咨询、随访与健康干预等。按相关信息与活动记录在健康档案中进行登记。实现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高血压患者登记的规范化管理,实现工作流程制度化,登记资料规范化。达到全国高血压登记规范要求。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机构对辖区高血压登记数据质量进行评估。上报到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对高血压患者实施健康管理过程中要用好用活健康档案,不断充实和丰富健康档案内容。

3、高血压患者的管理。对确诊的高血压患者,每年要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开展血压测量等检查和评估。开展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

4、高血压患者健康体检。高血压患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可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血压、体重、随机血糖测量,一般体格检查和视力、听力、活动能力的一般检查。65岁及以上老人建议增加血常规、尿常规、血脂、心电图、肝功、肾功、胸部x片。B超,认知功能和情感状态的初筛检查。

以上是我院20xx年高血压管理的工作的初步计划,根据工作所需,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改进。

项目管理科工作规划 篇8

本辖区内有13.4万名居民,其中有明确诊断为国家6大类精神障碍的人数为:名,在管人数人,非在管人数人,并建立档案录入国家重精网管理。

20xx年本辖区的管理工作计划如下:

一、一年工作计划:

制定一年工作计划,明确一年的工作任务与目标。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和本辖区的现实情况,确定工作方针、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再据此确定工作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确定工作具体步骤。根据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偏差、缺点、障碍、困难,制订预定克服的办法和措施,以免发生问题时,工作陷于被动。在实践中进一步修订、补充和完善计划。

二、排查工作

每年一次排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常态化排查工作。及时发现新患者,及时与镇、区慢病、派出所联系,并及时更新患者信息。收集没有明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诊断,但有危险性倾向的人员信息,再建议其立即到上级专科医院诊断治疗的同时,上报区精神病防治专业机构。

三、新发现患者的档案建立和录入

及时为每一名新发现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登记的内容包括患者及监护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发病时间、既往诊断和治疗情况、既往主要症状、生活和劳动能力、目前症状、服药依从性、自知力、社会功能情况、康复措施、总体评价及后续治疗康复意见等。

四、接受家属咨询工作及宣传工作

每年两次对家属进行教育培训严重精神障碍方面的知识及政策。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与病人家属进行交流,发放精神病科普宣传资料,讲解精神病人护理知识,消除社会对精神疾病的歧视和误解。

每年四次宣传重精方面的相关知识。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知识的宣传,以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积极普及《精神卫生法》等法律知识。

五、随访工作

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其中面对面随访2次,病情严重者应每月随访一次。每次随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

六、健康指导工作

作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家庭成员,应该掌握一些对患者的护理知识,这样才会帮助患者早日摆脱疾病所带来的困扰。每季度随访患者时指导家属和病人正确认识坚持服药的重要性。定时定量服药,不擅自停药和减药。

七、免费体检工作

为确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项目顺利开展,逐步建立综合防控措施,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健康干预,有效降低危险行为,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与其家庭的生活质量,结合实际,制定免费体检工作计划。

出于保护患者的隐私同时为缓解我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体检时的排除心理以及紧张感,我院借助老年人体检工作一同进行,体检主要分一般状况,生活方式,一般查体,各脏器功能。以及重要的辅助检查。

因每年上半年老年体检量多,检验科室工作量超负荷,加上重精患者的病情多变性,重精患者的体检集中在患者量少的下半年进行,如有特殊情况上半年也可以做体检。

八、评估工作

每季度为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做病情评估,防止患者发生伤人毁物事情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纳入管理的时候,由区级及以上专业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症状和躯体疾病,为确定严重精神障碍的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并做危险性评级。评级共分五级,对三级以上的患者会同镇派出所及村居干部进行重点管理,监督其及时服药、必要时住院治疗。

九、家庭医生签约

认真学习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政策,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知识的宣传,以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积极普及《精神卫生法》等法律知识。认真执行家庭医生职责,为有需求的签约服务对象提供各项服务。开展居民的健康管理工作,运用适宜技术,进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为签约居民建立健康档案,按规范进行动态管理,执行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各项规范和制度,为有需求的签约服务对象提供与上级医院的双向转诊、专家预约和专家会诊服务。

十、组织管理工作

按上级要求制定工作计划、排查计划、宣传教育计划等各项计划,明确卫生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生、护士等工作人员职责,建立建全随访制度、排查工作制度、双向转诊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评估工作、健康指导工作、家庭医生签约,免费体检工作等管理工作。

十一、档案管理方面

所有档案一式两份,个人信息表内容及地址、电话有变化的,按要求更新。没做体检的患者应在体检通知单里写明不做体检的原因并签字放入档案里。

十二、应急处置

按上级要求成立应急处置小组,明确职责及工作流程,及时安全高效完成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应急处置工作。

在现场临时性应急医疗处置完毕后,卫生院医护人员应每天随访一次。连续2次随访病情稳定后可停止随访。如果现场临时性应急医疗处置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应及时与派出所联系转到精防机构精神科门诊留观或精神科紧急住院治疗。

十三、双向转诊工作

双向转诊分为上转和下转。

上转: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转诊至精神病专科医院。下转:由精神病专科医院转诊到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转诊对象为辖区内患有严重精神障碍的常住人口。

转诊疾病种类为:

1、精神分裂症2、情感性精神障碍3、偏执性精神病4、分裂情感性精神病5、癫痫所致的精神障碍6、中度、重度、极重度精神发育迟滞以及伴有精神障碍的精神发育迟滞。

工作要求是

1、坚持知情同意原则,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选择权。

2、对转诊不合作的患者,应尽量争取家属的支持,必要时与街道残联、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和患者单位联系,协助转诊。

3、患者表现暴力、攻击、冲动、伤人或自伤,有肇事肇祸倾向时,可联系辖区派出所协助转诊。特殊或紧急情况可与上级专科医院联系。

十四、失访、死亡患者的管理

失访、死亡患者单独管理。应在国家网里及时准确录入失访,死亡日期,死亡原因,并制作表格报至相关部门。

十五、做好保护患者隐私工作

家属要求保护隐私的,应尊重家属意见,做好保护隐私措施。

在国家越来越重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的.背景下,在院领导的关心和培养下,期待20xx年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取得好成绩,得到辖区居民的认可,再上一个台阶。

项目管理科工作规划 篇9

质量,通常指产品的质量,广义的还包括工作的质量。产品质量是指产品的使用价值及其属性;而工作质量则是产品质量的保证,它反映了与产品质量直接有关的工作对产品质量的保证程度。

从项目作为一次性的活动来看,项目质量体现在由工作分解结构反映出的项目范围内所有的阶段、子项目、项目工作单元的质量所构成,也即项目的工作质量;从项目作为一项最终产品来看,项目质量体现在其性能或者使用价值上,也即项目的产品质量。

项目活动是应业主的要求进行的。不同的业主有着不同的质量要求,其意图已反映在项目合同中。因此,项目质量除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和法规外,还必须满足项目合同条款的要求,项目合同是进行项目质量管理的主要依据之一。

项目的特性决定了项目质量体系的构成。从供需关系来讲,业主是需方,他要求参与项目活动的各承包商(设计方、施工方等)提供足够的证据,建立满意的供方质量保证体系;另一方面,项目的一次性、核算管理的统一性及项目目标的一致性均要求将项目范围内的组织机构、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集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在其内部组织良好的质量控制及内部质量保证,从而构筑出项目的质量体系。

由于项目活动是一种特殊的物质生产过程,其生产组织特有的流动性、综合性、劳动密集性及协作关系的复杂性,均增加了项目质量保证的难度。

项目的质量管理主要是为了确保项目按照设计者规定的要求满意的完成,它包括使整个项目的所有功能活动能够按照原有的质量及目标要求得以实施,质量管理主要是依赖于质量计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及质量改进所形成的质量保证系统来实现的。

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是一个系统过程,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创造必要的资源条件,使之与项目质量要求相适应。各职能部门及实施单位要保证工作质量和项目质量,实行业务工作程序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支持质量部门独立地、有效地行使职权,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质量技术文件

质量管理文件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达到预期的项目质量和工作质量要求,对与管理有关的重复性事务和概念所做的规定。

①质量保证大纲

在项目或任务下达或合同签订生效开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每一阶段,均需在总结上阶段实施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制定或修订,以指导本阶段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质量保证大纲的目标是:提高项目实施的适用性和任务完成率、 降低项目对维修和后勤保障的要求、提供基本的质量信息、提高工程实施的经济效益。

质量保证大纲的内容是:按项目的特点和有关部门对质量的要求,提出明确的质量指标要求;明确规定工艺技术、计划、质量和物资部门的质量责任;确定各实施阶段的工作目标;针对项目特点和实际的实施能力,提出质量控制点和需要进行特殊控制的要求、措施、方法及其相应的完成标识和评价标准;对设计、工艺和项目质量评审要有明确规定。

②质量工作计划

质量工作计划是对特定的项目、服务、合同规定专门的质量措施、资源和活动顺序的文件。

质量工作计划的工作内容:实现的质量目标; 应承担的工作项目、要求、责任以及完成的时间等; 在计划期内应达到的质量指标和用户质量要求;计划期内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分段进度、实现的工作内容、项目实施准备工作、重大技术改进措施、检测及技术开发等。

③技术文件

技术文件是设计文件、工艺文件、研究试验文件的总称,是项目实施的依据和凭证。成套技术文件应完整、准确、协调、一致。实际文件与项目技术文件状态一致;工艺文件与项目实施实际一致;研究试验文件与项目实际过程一致。成套技术文件的完整性应根据项目和工作的性质、复杂程度、研制阶段区别对待。为保证每一项目和工作技术文件的完整性,总设计师、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应根据技术文件的管理规定,在实施工作开始时,提出技术文件完整性的具体要求,列出文件目录,并组织实施。

①质量保证的输入:质量管理计划、质量控制度量的结果、操作说明

②质量保证的工具和方法

质量计划工具和技术

质量审核:质量审核是确定质量活动及其有关结果是否符合计划安排,以及这些安排是否有效贯彻并适合与于达到目标的有系统的、独立的审查。通过质量审核,评价审核对象的现状对规定要求的符合性,并确定是否需采取改进纠正措施,从而达到:

保证项目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保证设计、实施与组织过程符合规定要求

保证质量体系有效运行并不断完善,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质量审核的分类包括:质量体系审核、项目质量审核、过程(工序)质量审核、监督审核、内部质量审核、外部质量审核。

质量审核可以是有计划的,也可以是随机的,它可以由专门的审计员或者是第三方质量系统注册组织审核。

③质量保证的输出

质量改进:质量改进包括达到以下目的的各种行动:增加项目有效性和效率以提高项目投资者的利益。在大多数情况下,质量改进将要求改变不正确的行动以及克服这种不正确行动的过程。

4.项目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主要是监督项目的实施结果,将项目的结果与事先制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比较,找出其存在的差距,并分析形成这一差距的原因,质量控制同样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项目的结果包括产品结果(如交付)以及管理结果(如实施的费用和进度)质量控制通常是由质量控制部门或类似的质量组织单元实施,但是也并非总是如此。

项目管理组应该具有统计质量控制的工作知识,特别是抽样检查和概率方面的知识,以便帮助他们评价质量控制的输出。他们应该清楚预防和检查、特征样本和随机样本、特殊原因和随机原因、偏差和控制线等几个概念的不同。

①质量控制的输入:工作结果、质量管理计划、操作描述、检查表格

②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技术

检查:包括度量、考察和测试

控制控制图可以用来监控任何形式的输出变量,它用的最为频繁,可用于监控进度和费用的变化,范围变化的量度和频率,项目说明中的错误,以及其它管理结果。

统计样本:对项目实际执行情况的统计值是项目质量控制的基础,统计样本涉及到了样本选择的代表性,合适的样本通常可以减少项目控制的费用,当然这需要一些样本统计方面的知识,项目管理组有必要熟悉样本变化的技术。

流流图通常被用于项目质量控制过程中,其主要的目的是确定以及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

趋势分析:趋势分析是应用数学的技术根据历史的数据预测项目未来的发展,趋势分析通常被用来监控:

技术参数:多少错误或缺点已被识别和纠正,多少错误仍然未被校正

费用和进度参数:多少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被按期完成

③质量控制的输出

质量改进措施

可接受的决定:每一项目都有接受和拒绝的可能,不被接受的工作需要重新进行

重新工作:不被接受的工作需要重新执行,项目工作组的目标是使得返工的工作最少。

完成检查表:当检查的时候,应该完成对项目质量的记录,及完成检查表格。

过程调整:过程调整包括对质量控制度量结果的纠正以及预防工作。

"项目管理工作规划"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