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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征管体制改革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4

食药监局体制改革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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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扎实开展体制改革

根据省市药监系统下放地方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统一要求,我们一是认真制订改革方案。年初,我们及时与市编办进行了调研,提交三定方案报市编委会进行讨论,3月底市政府印发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确定了我局的部门定位、工作职责、科室组成、领导职数等;二是及时合并职责人员。根据市政府都政办发〔2012〕32号文件精神,我们提请市政府召开了二次协调会,就人员职责合并工作进行了安排。5月15日,市编办牵头,市卫生局和我局联合召开职能交接会议,接受了10名划转人员,办理了餐饮行政许可等职能移交,经过充分准备,于6月4日正式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办事窗口,开展餐饮许可办证业务。三是健全乡镇监管网络。为了加强乡镇(处)餐饮食品安全工作,我们及时进行调研,在无法解决机构编制的情况下,提请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乡镇政府、陆城街道办事处、松宜矿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并组建了34人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员队伍,负责日常监管工作。

(二)稳步实施食品监管

1.认真抓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首先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年初市政府召开了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了全国、全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上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安排部署了今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任务,市政府与各乡镇(处)、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签订了全年目标责任书。其次是协调开展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市食安办积极当好政府的抓手,认真履行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各职能部门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专项整治与综合监管相结合,突出重点时节、重点品种、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扎实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高中考、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亚硝酸盐销售使用管理、鲜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及大中型餐饮单位集中检查,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9月份,我局与市旅游局对2个旅游景点、4家星级宾馆进行了检查,与市粮食局、物价局对8所学校食堂的粮油进行了检查。第三是加强食安委成员单位联席会制度。市食安办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完成情况和后期工作安排,强化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月报制度,互通情况,研究问题,制定对策,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2.认真开展餐饮服务许可工作。餐饮服务许可职责划转后,为了确保这一工作不断档,我们及时制发了全市《餐饮服务许可证》申报必需的完整材料,完善了核发程序,配备了办公用品,进行了人员安排和培训,并于6月4日正式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办事窗口。全年,共受理办结《餐饮服务许可证》311个,出动人员近650人次,到现场进行了核查和悉心指导。同时,办理餐饮从业人员《健康证》1657人份。

3.认真抓好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首先是抓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餐饮食堂监管职责划转后,我们及时与全市所有中小学校食堂签订了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了责任和责任人;同时重点开展了中高考期间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及时下发《2012年高(中)考接待单位餐饮安全监督指导方案》和高(中)考接待单位基本卫生要求,从5月31日开始对市一中、二中、外校、职教中心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店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中考期间我局执法人员分赴各乡镇进行检查并督促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员进驻各中考点食堂,加强现场管理,确保了两考期间没有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其次是抓好大中型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监管。6月底,我们对全市35家大中型餐饮企业负责人集中进行了培训,签订了大中型餐饮企业食品安全责任书,并对这些企业普遍开展了第一轮食品安全大检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0份、监督检查意见书25份。第三是全面开展小餐饮行业专项整治。按照省市局的统一安排布置,我局认真开展了以陆城城区为重点的小餐饮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对陆城城区小餐饮行业开展了调查摸底,联合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城管局及陆城街道办事处组成4个专班,进行地毯式摸底排查,经现场走访,确认陆城主城区共有无证小餐饮465家,从而摸清了小餐饮行业底数,掌握了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动态数量、具体分布和经营现状,并对这些餐饮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分期法律法规培训,截止年底,对已完善提升的56家进行了办证规范。第四是加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管理。根据我市实际,我们首先在陆城试点,并通过调研,拟定《市农村聚餐管理办法》,征求乡镇(处)和厨师意见,报市政府出台了《市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对全市范围内的农村聚餐进行规范管理,确保农村不出食品安全事故。

4.开展保健品专项检查。对辖区内保健品零售企业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未发现国家局公布的不合格保健品,但对有非药品冒充药品经营行为的2家经营保健品药店进行了当场处罚。

(三)全面强化依法治药

全年全局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1560人次,出动车辆480台次,检查涉药涉械单位共计304家,检查面达100%,查处违法违规案件65件,结案65件,结案率达到100%。

1.切实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开展春季药品安全大检查。从2月24日开始至4月中旬,我局组织3个专班,对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了全面大检查,查出有问题43家,罚款4.17万元,实现了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面达到100%。二是加大药品抽验和不良反应监测力度。全年共抽验药品127批次,其中基本药物37批次,已圆满完成市局下达的抽验任务,并对3家抽验不合格药品经营单位依法进行了处罚。同时,与市卫生局联合发文,强化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工作,全年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275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60例。三是加强节假日期间药品市场监管。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期间,及时组织人员,与工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节假日药品市场大检查,确保了全市节假日期间药品市场安全。四是强化终止妊娠药品监管。在全市药店张贴禁止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公示牌,并与市计生局联合开展2次检查,未发现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五是开展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管。全年对辖区内3家药品生产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共15次,对高风险类药品及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增加监管频次,实施重点监管,现场监督检查涵盖原料药生产起始物料到合成生产、制剂生产现场、仓库储备药品等各个环节;严格按照要求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对具有特殊药品经营资格的药品批发企业进行现场监管,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共检查13次,对其它特殊药品批发企业共检查13次。对辖区内所有药品零售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覆盖面达100%,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2.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根据《全国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国食药监办41号)精神,从3月1日开始至6月底,组织2个专班,经过四个阶段的工作,对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的15类重点内容进行了集中整治,查处从不正规渠道购进药品的案件6起,经营假药案件2起,集中解决了药品生产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严格整顿了药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规行为。二是开展铬超标胶囊专项检查。根据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工作会议,组织专班,对全市所有涉药单位开展拉网式检查,集中收缴查扣了全市流通、使用领域涉及毒胶囊企业相关药品18.8万多粒,并对生产企业生产的胶囊剂加大了现场监管和抽检力度,促使其批批检并按要求及时进行了公示,确保了全市人民用药安全。三是开展药品使用单位高风险医疗器械专项检查。集中力量对全市乡镇以上卫生医疗机构体外诊断试剂及内固定等高风险医疗器械进行全面普查。四是开展中药饮片市场专项检查。对全市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3.积极妥善处理举报投诉工作。全年,共受理案件举报投诉6起,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对1起投诉件移交市工商局进行了查处。对于举报投诉案件我局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处理,并及时反馈。

(四)积极服务促进发展

1.实行一对一的重大项目跟踪服务制,为企业解难题、谋发展。年初,我局根据医药产业发展的现状,开展局长基层行。3月份,局班子成员共走访5家企业,征求意见10多条,并针对意见明确局班子成员每人联系一家医药企业,明确帮扶内容和范围,明确任务完成时间要求,一对一的做好项目跟踪服务。

2.发挥技术优势,为企业提供药品许可、注册、认证等全过程服务。一是前期服务。企业在行政许可过程中,我局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验收标准的要求,为企业在厂地租用,设施设备购买,货架布局摆放,人员聘请等方面提供指导,并免费对从药人员进行培训,同时派驻专人驻足企业,现场指导他们按照标准,规范管理。二是迎检服务。在企业接受上级药监部门对其实施GMp认证、注册、变更等现场检查工作中,我局均派专人担当好观察员的角色。三是后期服务。检查结束后,我们将检查资料收集汇总,归档留存,对重大事项进行信息宣传;督促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问题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上下沟通,帮助企业及时领取到许可证、认证证书等证件;督促企业在取证的情况下,严格按照GMp要求实施管理。

3.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全市医药企业项目认证的服务争取工作。积极协请上级药监部门,在药品报批和认证检查工作中坚持标准不降低前提下,实现行政审批提速,办事效率大为提高,为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今年全市药品生产企业共计通过21次省级以上检查验收,其中:长江药业有限公司12个品种通过药品注册生产现场核查,增加生产范围2次,关键厂房设施变更1次,合成车间GMp认证1次;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FDA审计1次,KFDA审计1次,欧盟审计1次;灵泰药业有限公司通过生产许可证验收1次,GMp认证1次。

(五)扎实推进示范创建

1.领导重视,行动迅速。4月1日,市政府召开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会上对食品药品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9月14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市暨食品安全放心城市推进工作会,会议进行了详细的安排和布置;10月24日再次提请市政府召开全市药品安全示范市暨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创建现场推进会。会议组织参观聂家河、五眼泉和陆城街道办事处创建现场,进行了交流发言和表态发言,并充分肯定了前段时间各乡镇处创建工作成绩,客观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收尾迎查工作进行倒计时安排。

2.加强宣传,强化培训。我局统一制作了300幅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专栏并分发至各乡镇村社区,在各行政村(社区)、学校(幼儿园)、医院(卫生院)、集贸市场和超市等公共场所进行张贴,有效提高了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和安全意识,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和一致好评。各乡镇处积极制作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牌120多块,加强创建工作的宣传,营造创建氛围。同时,市局和各乡镇处联合开展了乡镇村食品药品监督员安全和创建培训10场次,农村厨师培训考核4场次150多人。

3.开展放心药店创建和餐饮示范单位创建。为扎实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探索建立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我局按照总量控制,缺一补一的原则,在全市药店中开展放心药店的创建工作,即每两年通过申报评审的方式确认5家放心药店,进行大会表彰授牌,二年到期后收回匾牌,重新进行下一轮评定。对两年期内已经授牌的放心药店,凡出现违反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或消费者对药品安全问题有投拆、举报的,将取消其称号,收回匾牌,并向社会公布。今年10下旬,我们组织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和我局人员共10人,对申报的10家药店进行了考核验收,推荐了5家药店进行公示无异后将在明年全市大会上进行授牌。同时,在扎实开展食品放心城市创建活动中,积极开展了餐饮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目前,全市已经上报13家餐饮单位申报省级示范单位。

(六)规范管理建设队伍

1.以制度管人管事。年初,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原有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最终确定了《机关管理制度汇编》和《2012年机关效能建设考核评价细则》,规范机关干部职工行为。

2.以活动提升效能。今年,我们先后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双促双联、局长基层行、党员春训、机关创建三满意等活动,激发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提升了全局效能。

3.以工作评议促工作落实。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我局被列为市人大代表对部分市直部门工作评议的对象。我们成立专班,制发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题工作会,聘请工作评议监督员10名。从6月初开始,征求意见,走访调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5类8条,并逐条进行整改落实。经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工作评议,我局被评议为满意单位。

二、存在的不足和2013年工作打算

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餐饮服务食品方面,全市餐饮单位点多面广、规模较小、标准和持证率低,监管还有不到位的问题;二是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方面,尚有待探索监管方式办法;三是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方面,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死角和盲区有待进一步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一年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2013年工作打算:围绕二个创建二个做到二个确保开展工作。二个创建即创建省级餐饮安全示范市和国家级药品安全示范市。具体抓好:食品放心乡镇(处)的创建,力争全年58个乡镇(处)实现食品放心乡镇(处);抓好陆城二条餐饮示范街的创建;抓好餐饮示范单位创建,力争全年新增5家省级餐饮示范单位。同时抓好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市的巩固提高工作;抓好药品电子监管全覆盖工作;抓好药品经营单位GSp认证管理规范工作,明年有近20家药店GSp要进行换证,借此机会加大药品的规范管理建设工作;抓好基特药的监管工作。二个做到即在支持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中做到优质服务。具体抓好:建立局长联企业、科长联业务的双联服务机制;抓好促进餐饮企业、医药及器械企业等产业发展政策制定和协调工作;抓好餐饮单位量化分级诚信企业建设和放心药店、示范药房的巩固提高工作;抓好行政许可提速及食品药品安全培训工作。在加强餐饮环节、药品安全监管上做到依法行政。具体抓好:在餐饮监管上,对大中型餐饮单位实行电子监管;认真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强化重点行业、区域的重点监管;强化日常靶向抽验(快检);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和违法案件查处。在药品安全监管上,强化日常监管,监管覆盖面达100%,全面完成药品抽验任务,建立健全药品广告监测机制,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常态化;认真开展专项检查,严查制假售假等违法案件;强化对药品生产企业的日常检查。二个确保即确保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不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确保全局工作勤政廉政,不发生工作问责廉政违纪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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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总结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突出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上下联动,内外联动,区域联动,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着力用中国式办法破解医改这个世界性难题,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综合施力,多方保障,形成医改工作合力。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立足中国实际,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努力破解医改难题,强调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指出要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李克强总理多次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医改工作,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进一步树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是公共产品的理念,切实履行政府办医责任,注重发挥市场作用,有序放宽社会力量办医准入,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使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资金保障可持续。刘延东副总理主持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及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医改重点工作。

1.加强医改组织领导。国家层面强化顶层设计,加强与省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统筹协调。医改领导体制进一步理顺,各地医改机构和人员调整逐步到位,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加大了对医改工作的协调推进力度。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将医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建立健全领导决策、统筹协调、督查督办等机制,层层分解任务,传导责任和压力,保障了医改扎实有序推进。

2.加大规划引导和投入力度。国家高度重视医改资金保障工作,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卫生领域重点工程专项建设任务和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十二五医改规划)要求,进一步加大医改资金投入力度,落实各项卫生投入政策。2014年,全国财政医疗卫生(含计划生育)支出预算安排10071亿元,比上年增长9.62%,比同期全国财政支出增幅高出0.47个百分点。其中,中央财政医疗卫生支出3038亿元,比上年增长14.34%,比同期中央财政支出增幅高出5.74个百分点。

3.强化体制机制改革。把建机制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着重强调破除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机制,建立健全科学补偿机制和公益性运行机制;着重强调进一步深化基层综合改革,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提升基层服务能力,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积极性;着重强调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做好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形成政策合力。建立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

4.注重宣传引导。中央和各地新闻媒体把握主旋律,增强主动性,继续把医改宣传作为重要任务,结合医改重要政策文件发布等时机,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凝聚社会共识。大力宣传各地在医改重点领域探索出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坚定社会各界推进医改的决心和信心。同时,加强对医改舆情的分析研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医改顺利推进营造平稳、有序的社会氛围。

(二)统筹谋划,重点突破,各项改革任务有效推进。以公立医院改革为重点,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导向,深入推进社会办医、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规范药品流通秩序等重点任务,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1.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动建立运行新机制。突出抓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召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刘延东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配套出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实施方案》。启动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试点县(市)扩大到1300多个,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四川、陕西、青海12个省份实现改革全覆盖。卫生计生委举办24期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培训班,各地4400余人参加了培训。在各地自查基础上,2014年底,国务院医改办会同有关部门组成12个督查组,对29个省份进行了现场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各地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组织领导更加有力,政策体系更加完备,政府责任进一步落实,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的综合改革不断深化,县域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开始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实惠,试点地区县域内就诊率达到85%以上。截至2014年底,全国66%的县(市)取消了药品加成,医疗服务价格进一步理顺,医院收支结构得到优化,经济运行正在步入良性轨道。问卷调查显示,医务人员对改革的认同度达到82%,群众对医改和就诊体验的满意度达到96%。

扩大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新增17个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实现每个省份(西藏除外)至少有1个试点城市。研究制定了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实施方案。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在福建省三明市召开了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座谈会。2014年67月,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务院医改办会同有关部门及专家对第一批17个试点城市和福建省三明市公立医院改革情况进行了评估。从评估情况看,改革试点总体方向正确,各地对推动改革的认识不断深化,试点城市公立医院收支结构日趋合理,医务人员收入水平稳步提升,医药费用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试点城市三级公立医院次均诊疗费用和人均住院费用增长率得到有效控制,分别从改革前的9.14%和12.71%下降到5.34%和3.95%,群众医疗费用自付比较改革前降低了10个百分点左右。

2.大力推进社会办医,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精神,加大对社会办医的支持力度,重点发展非营利性非公立医疗机构,着力构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医格局。一是放宽市场准入限制。推动各地在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为非公立医疗机构留出空间。卫生计生委、商务部印发《关于开展设立外资独资医院试点工作的通知》,允许境外投资者通过新设或并购的方式在试点地区设立外资独资医院。目前,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数达到43.9万所,占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的45%,非公立医疗机构门诊量占全国门诊总量的22.3%。进一步放宽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要求,2014年批准9家非公立医院配置甲类大型医用设备。将港澳台投资者在内地设置独资医院的审批权下放至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外国医疗团体来华短期行医的审批权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由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二是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发展改革委等3部门印发《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所有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非公立医疗机构可根据自身特点提供个性化医疗服务;非公立医疗机构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报销支付政策。三是清理取消不合理规定。梳理妨碍社会办医的不合理规定,提出了清理清单和建议,推动有关部门按时限完成清理工作。地方出台了一批专项配套文件和细化措施,在土地使用规划、大型设备购置、医保定点、职称评定等方面保障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四是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确定了医师多点执业的资格条件、注册管理、人事(劳动)管理和医疗责任;发挥政策导向作用,鼓励医师到基层、边远地区、医疗资源稀缺地区和其他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据统计,已有累计近17万名城市医院医生到县乡医疗机构执业。五是推进社会办医国家联系点和公立医院改制试点工作。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地方开展社会办医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对13个社会办医国家联系点所在省份进行抽查。卫生计生委会同国资委积极研究推进国有企业所办医疗机构改制试点。六是按照中央有关改革部署要求,发展改革委加快研究起草进一步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3.扎实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建设,筑牢群众看病就医保障网。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20元,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人均90元。保障水平稳步提高,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0%、70%和75%。一是推进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国务院医改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快启动试点工作。截至2014年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扩大到所有省份,有16家保险公司在27个省份承办大病保险,覆盖约7亿人口,大病保险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提高了1015个百分点,患者就医负担进一步减轻,基本医保制度的保障效应进一步放大。国务院办公厅组织有关部门对部分省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卫生计生委分别对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大病保险作了评估。在此基础上,加快研究制订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指导性文件。二是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加强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推进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和服务。指导各地在加强基金预算管理的基础上,推进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工作,普遍开展按人头、按病种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付费方式改革。推进医保实时监控,确定45个地区开展医疗服务监控试点,有效遏制了不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欺诈骗保案件的发生。大力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市级统筹,北京、天津、上海、海南、重庆、西藏6个省份实现了省级统筹,28个省份建立了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或利用省级大集中系统支持省内异地就医结算;90%的新农合统筹地区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分别会同有关部门印发文件,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三是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15号),30个省份建立了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设立了救助基金,全年已有33万人获得救助。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14个省份已全面推开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四是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制定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50号),明确了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加快发展和参与医改的系列政策措施。保险公司积极开展重大疾病保险,探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保障需求。2014年,商业健康保险保持较快增长,保费收入1587.2亿元,同比增长41.3%;100多家保险公司开展了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备案销售的健康保险产品共有2300多种。

4.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一是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30个省份(西藏除外)和军队系统建立了省级(全军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落实招生产企业、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全程监控等制度,完成了以省(区、市)、军队为单位的网上集中采购。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推动县级公立医院和城市公立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逐步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加强基本药物生产和质量监督,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二是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已完成第一批4个用量小、临床必需的基本药物品种的定点生产招标工作。卫生计生委等8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保障常用低价药品供应。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政府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由控制最高零售限价改为控制日平均使用费用上限标准,具体价格通过市场竞争形成,鼓励低价药品的生产供应;发布了530种低价药品清单。在国家公布的低价药品清单的基础上,已有30个省份公布了省级低价药品清单,平均每个省份新增213个品种。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印发《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三是进一步深化基层综合改革。卫生计生委和财政部确定17个省份34个县(区)为基层综合改革重点联系点,推进完善绩效工资和考核制度等改革措施。进一步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推动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内的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逐步建立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灵活用人机制。四是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国务院医改办组织开展了对12个省份乡村医生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督导,推动地方采取多种方式妥善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同步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开展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转变服务模式和执业方式。

5.深化药品流通领域改革,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一是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机制。借鉴国际药品采购通行做法,充分吸收基本药物采购经验,研究制订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二是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按照中央关于推进价格改革和深化医改的部署要求,研究制订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指导性文件。三是规范药品流通经营行为。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对8个省份10个药品批发企业开展飞行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四是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清理和废止阻碍药品流通行业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努力构建全国统一市场,推进医药分开,鼓励零售药店和连锁经营发展。提升药品流通行业的组织化、现代化水平,增强基层和边远地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6.统筹推进相关改革工作,发挥政策叠加效应。一是积极推进卫生立法工作。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组织启动基本医疗卫生法立法工作。国务院修订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积极推进中医药法立法进程。二是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组织编制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促进资源合理配置。三是继续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35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0亿元全部下拨至地方。研究制订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增加后的服务内容和相关效果保障措施。推动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现全国所有县(市)全覆盖。以乡(镇)为单位,全国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总体保持在9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人数分别达到8503万和2466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65%以上。艾滋病防治、妇幼卫生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深入实施。四是加强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促进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和综合管理6个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制定推进远程医疗服务的政策措施。五是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完善免费医学生就业政策,为2015年第一届免费医学生毕业就业做好准备。推进落实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组织遴选了559个培训基地,招收5万名住院医师参加培训,中央财政投入33亿元予以支持,基本形成5+3的人才培养新模式。教育部、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印发《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大力推进医学教育体制改革。研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六是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启动修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研究制订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的指导性文件。七是注重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在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社会办医、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深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组织研究制订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和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八是强化科技支撑。打造了一批跨学科、跨地域的新型协同研究网络,攻克了一批重大疾病防控关键技术。继续强化新药创制和医疗器械国产化科技投入,研究促进医疗器械国产化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数字化医疗工程技术开发项目,有力支撑医疗信息化建设。九是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开展十二五医改规划中期评估和医改监测,研究第三方参与医改评估机制。在推进落实各项医改任务的同时,为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加大改革探索力度,在地方主动申请的基础上,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决定选择江苏、安徽、福建、青海4省开展综合医改试点,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为全国医改积累经验、提供借鉴。

总的看,2014年深化医改形势是好的。但也要清醒认识到,医改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特别是随着改革向纵深推进,面临一些较为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体制机制创新有待进一步强化。如,一些地方的改革仅聚焦于医保扩面提标、医院内部管理和发展等方面,深层次体制机制改革相对滞后;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尚未建立,基层卫生人才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改革有待拓展深化,人才队伍建设滞后等问题对改革的制约较为突出;有序的就诊秩序尚未建立,医疗资源浪费与不足并存。二是改革协调联动需进一步增强。如,一些地方公立医院改革仅取消了药品加成,其他方面改革推进缓慢;各项医疗保障制度尚未形成无缝衔接,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药价虚高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综合施策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的机制尚待建立。三是改革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一些地方医改重点工作任务推进缓慢,没有解决好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的问题。2014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医改政策文件,有关部门开展了多次督导检查,发现仍有些政策停留在文件上,没有落地。四是改革的外部因素对深化医改带来深刻影响。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与群众健康需求日益增长的矛盾不断凸显,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和结构性矛盾等问题更加突出,这些都对深化医改提出了新的严峻挑战。

县卫生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总结


EE县卫生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总结
2012年2月

我县医改工作于2010年4月全面启动,县上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医改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办公地点设在县卫生局。于2010年4月26日召开了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会议,会议由分管副县长潘慧琴同志主持,县长贾忠慧同志做了重要讲话,制定下发了医改方案。经过两年来的工作,组织结构建设得到加强,医改五项重点工作中进展顺利,运行平稳。

201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全县卫生系统团结一致,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定不移的走中医药特色的甘肃医改之路。各项医改工作取得显著进展和积极成效。
(一)巩固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1.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
2011年,我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24万人,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了90%以上,新农合参保率达到93.7%。
2.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一是2011年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水平分别为230元、160元。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每人每年200元,个人缴费为30元。
二是2010年新农合门诊统筹在17所乡镇卫生院,563所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并纳入了新农合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范围,确定报销比例为80%。乡村两级医疗机构达到了门诊统筹全覆盖,实现了门诊就医可以报销。从2011年5月份开始,在全县新农合门诊统筹全部采取了一元钱看病的模式。
三是及时调整新农合补偿方案,提高补偿比。城镇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在县级医院分别达到了65%、90%和80%。新农合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了农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提高了医疗保障水平。
四是县农合办与省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天水市中医院签订协议,开展了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推行了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
(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药品价格合理下降
1.2011年5月,县物价局通过市场调查,与我县天元、康泰、兰州阳光EE经销部、县医药公司等4家配送企业协商,在省级招标采购价格内制定了EE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基本药物统一采购价格,并下发《关于EE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基本药物统一采购价格的通知》。对在我县乡村医疗机构使用的204种国家基本药物统一了采购最高限价,国家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报销目录,按比例报销,完成了基本药物二次议价工作。根据全省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培训会议,我县基层医疗单位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在县财政局核算中心设立了专门账户,进行基本药物网上招标采购。目前,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工作逐步开展。

2.从2010年10月起,在全县17所卫生院和563所村卫生室全面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完成了在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和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目标。
(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
1.2010年,与村级阵地建设项目相结合,通过建设和购买方式新建了57个村卫生室,并代表天水市接受了中央灾后重建工作组的检查。2011年,我们积极向上级争取了23个村卫生室建设项目,现已全部完工。
2.全面落实县、乡、村三级卫生技术人员进修培训计划,不断提升技术人员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我们制定了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计划,连续2年已按要求派出5名医务人员到省级医疗机构进修,派出25名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接受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对全县563名乡村医生进行为期6天的轮训。
3.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向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按每行政村每年6000元的标准发放补助243万元,其中6000元中3000元作为基本补助,3000元作为绩效补助。2010年应向乡村医生发放的243万元已于2011年初发放结束,2011年的乡村医生补助发放工作正在进行,预计月底可结束。
4.按照省卫生厅确定的医疗机构分级分工管理的要求,认真开展了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工作。2010年县医院被评定为二级甲等医院,县中医院被评定为二级乙等医院,有9所乡镇卫生院评定为一级甲等卫生院,4所乡镇卫生院评定为一级乙等卫生院,促进了县乡医疗机构的规范化建设。2011年在渭阳、西坪、谢家湾、古坡四所卫生院开展了等级评审工作,其中渭阳、西坪、谢家湾三所卫生院被评为一级甲等卫生院,古坡乡卫生院被评为一级乙等卫生院。
5.在县乡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了技术比武和岗位练兵活动,2011年有1名护理人员被评为全市十佳护士,3名护理人员被评为全市优秀护士,2所乡镇卫生院被评为优秀护理示范岗,在2011年5.12护士节受到了市卫生局的表彰。
6.认真组织万名医师支农工作。2011年安排17名省内外医师到4所乡镇卫生院和县医院开展为期一年的支农活动。县医院接收5名天津医师进行交流指导,并选配5名医师到天津交流学习。
7.落实了《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实施办法》政策文件。一是建成了礼辛、安远、磐安、金山中心卫生院和大像山镇、大石卫生院等六个中医特色乡镇卫生院,并确定了167所中医特色村卫生室。二是征集到治疗农村常见病的4种中医药诊疗技术和11种推广处方,并在新农合门诊统筹全额报销。三是开展了县、乡、村三级中医师带徒工作,共确定了11名名中医,带徒24人。四是在全县中医力量相对薄弱的12所卫生院从退休人员、乡村医生、个体诊所中聘请了23名在本地有影响、群众信赖的中医人员在卫生院坐诊。五是落实了中医药起付线降低30%,中医药费用补偿比提高20%的新农合优惠政策。六是去年,我县有5名医务人员被评为甘肃省乡村名中医;有13名同志被吸纳为甘肃省中医协会会员;七是开展了《EE县常见病、多发病验方验案》的编辑工作,目前已完成两期。

8.甘肃省卫十一项目县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现场会与2011年11月中旬在EE县召开。我县的中医药工作得到省中医药管理局代表和省级专家、兄弟县区的较好评价。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在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09年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701万元,2010年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882万元,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已到位1403万元。2010年度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截止2011年9月底已使用790余万元,资金使用率90%以上。
1.与县财政、县计生部门研究制定了《EE县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项目实施细则(试行)、《EE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细则》,制订了报账程序和办法,并于2011年4月初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执行。2011年5月初,对乡镇卫生院长、会计、医改办主任、农合办主任、乡镇卫生管理办公室人员进行了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新农合业务培训。
2、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2011年,我们先后印制各种健康教育宣传资料23种,70余万份,健康处方11种,30万份,全县进行健康教育讲座及宣传46期,其中县卫生局举办讲座8期,局直部门开展讲座及宣传20期,乡镇卫生机构举办讲座及宣传18期;县卫生局各股室印制宣传折页10种30万份,印制《EE县公共卫生服务手册》13万份,印制中医药类宣传资料及健康教育处方17万份,妇幼、疾控印制各种专业宣传资料15种36万余份,各乡镇卫生院印制各种宣传资料21种65万余份。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糖尿病日、高血压日、世界精神病日 在各乡镇,县大十字广场进行健康咨询义诊活动并于EE电视台开展健康教育栏目,吸引群众参与,在2011年9月1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活动日通过移动短信方式进行宣传,提高居民健康意识,开展强化免疫等活动时发送短信30余万条。全县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100%。
3.截止2011年12月底,建立城镇居民健康档案33475份,建档率57.9%,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330030份,建档率达58.24%。电子档案建立387605份,建档率79%;
4.确定六峰镇中洲村、安远镇王马村为健康教育示范村,有针对性的开展了饮食、行为、生活习惯健康干预和劳动卫生防护。
5.开展了麻疹强化免疫工作,接种麻疹疫苗39106人份,接种率为99.94%。
6.开展了以高血压、糖尿病、重症精神病、肿瘤放化疗、终末期肾病透析为主要内容的慢性病管理,截止2011年11月底,高血压病人建档管理 28142人、糖尿病病4538人、重症精神病357人、肿瘤放化疗患者76人,65岁以上老年人46349人。

7.孕产妇建档管理15649人,3岁以下儿童建档管理20060人。
(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市上确定在市一院、市二院及武山县人民医院进行改革试点,我们主要学习了国务院印发的公立医院改革方案,并将4月下旬召开的全省农村卫生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及文件汇编印发各医疗卫生机构,对公立医院改革的政策精神进行了深入学习和宣传动员。
1.在县医院、中医院主要开展了设编定岗、绩效工资等人事制度改革。
2.积极探索了临床路径管理模式,县医院制定临床路径8个,中医院制定临床路径病种5个,规范了医疗机构医疗行为。
3.开展了抗菌药物专项整治自查工作,定期召开抗菌药物应用专题分析会,开展合理用药培训教育,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医生采取个人谈话、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措施,对不合理用药及时给予干预。

(一)新农合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民就业负担逐步减轻
通过积极探索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新农合管理制度及水平得到进一步完善。一是2012年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每人每年200元,个人缴费为50元。人均筹资标准每人每年提高到230元,筹集到位新农合基金12021.443万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1578.333万元,市县526.11万元,省财政3445万元,中央财政补助6472万元。2011年1-11月,补偿20810人次,住院率4%,基金补偿4174.59万元,门诊统筹支付1260.21万元,按调整后的新补偿标准,政策范围内实际住院补偿比为乡级 95%、县级90%、县外市级75%,省级65%。二是完成新农合看病、报销一卡通软件推广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先成立逐步全面推开的方式,确定42个村和48个村卫生室先进行试点,总户数15056户。截止9月16日,已完成5668户的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占37.65%,2011年10月份已全面开展,实现新农合一卡通全覆盖。三是落实了中医药起付线降低30%中医药费用补偿比提高20%的新农合优惠政策;征集到治疗农村常见病的4种中医药诊疗技术和11种推广处方,并在新农合门诊统筹全额报销。四是全面推开儿童白血病、先天病等八类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在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将肺癌、食道癌等十二类疾病纳入重点疾病试点范围。
(二)以EE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为抓手,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为加快我县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落实《EE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EE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9-2011)的通知》(谷政办发34号)及《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39号文件精神,按照《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39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EE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和《EE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细则》。按照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市上的安排,分三个阶段进行:

2012年元月,为宣传动员阶段,主要是传达和学习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重要意义以及所要实施的内容、方式、方法、步骤、目的等,为实施好全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奠定基础。
2012年2月-2012年3月为试点阶段,在六峰镇中心卫生院、金山乡中心卫生院、礼辛乡中心卫生院、白家湾乡卫生院、大像山镇卫生院十里铺分院五个卫生院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试点,总结经验,为下一步在全县开展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提高经验。
2012年4月-2012年12月,为推广阶段,在全县其它12所卫生院全面铺开,力争在8月份全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初步建成,年底全县标准化村卫生室覆盖率达到100%。
实施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关键,是乡镇卫生院全面履行县卫生局赋予管理辖区内村卫生室的职责,实行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两级负责制。在具体内容上,要全面推行五统一管理措施:统一行政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药械管理、统一绩效考核。
(三)进一步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一是做好10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5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的督导考核、培训指导、资金监管等工作;抓好麻疹、艾滋病的防治工作,美沙酮门诊完成治疗 人目标。二是加强妇幼保健工作,稳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使所有孕产妇和儿童受益,将有力的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和广大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进一步健全妇幼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能力,推动全县妇幼卫生事业平稳快速发展。三是以省卫生厅提出的健康甘肃、养生甘肃、长寿甘肃、幸福甘肃为目标,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健康知识普及和教育活动,联合有关部门启动全民健走行动。全力开展慢病防治工作,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和慢病防治工作。四是按照管理机构下基层,疾控机构进医院,健康教育进家庭的思路,落实医疗机构疾病谱排序和分析任务,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机制。五是加强卫生应急、卫生监督协管和食品安全工作,强化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和医疗质量的监督检查,为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医疗机构不良业绩记录制度提供依据。六是抓好地方病防治工作,重视并加强地方病、职业与放射卫生和精神卫生建设。七是积极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卫生城市、社区、乡镇创建工作,继续推进控烟工作,积极倡导公共场所无烟化。八是按照医改任务要求的阶段目标,完成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工作,加快健康档案动态运行进程。九是落实中医治未病纳入公共卫生均等化项目工作。十是慢性病随访管理方面实现四对口:公共卫生服务手册、慢性病随访记录、随访登记表、随访对象。
(四)继续推广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1.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在县医院、中医院主要开展了设编定岗、绩效工资等人事制度改革。
2.对县中医院在政策扶持等方面出台了优惠政策,解决了县中医院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相继出台了《EE县中医院考勤制度》、《EE县中医院绩效考核制度》、《EE县中医院总值班制度》,与中层干部(科室主任)签订了2012年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强了县中医院规范化管理。
3.积极探索了临床路径管理模式和50个单病种付费模式,减轻了患者医疗负担。县医院制定临床路径8个,县中医院制定临床路径病种5个,规范了医疗机构医疗行为。
4.对县级医疗机构开展了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工作,实现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全覆盖。

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总结


2010年,我县医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南宁市医改办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医改的思路,突出重点、创新机制、完善制度,使我县各项医改工作稳步有序开展。现将一年的医改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医疗卫生单位26个,其中乡镇20家(中心卫生院5家。普通卫生院15家),县直3家(县人民医院,县、),以及县、县、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全县核定编制数2117个,实在编医务人员1793人(县直1025人、乡镇768人),聘请技术人员1117人。
二、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和责任
1.成立领导小组,完善组织机构。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深化改革工作的领导,今年9月上旬,我县成立了XX县深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拟定全县配套政策和实施方案,统筹协调解决全县医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导检查全县卫生系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和县有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部署和政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卫生局,办公室人员从有关单位抽调,目前共有5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2.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9月中旬,县人民政府下发文件,明确了各有关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职责。要求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医改工作相关内容纳入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需要安排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并研究制定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县卫生局负责做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依法实施医药卫生专业机构、人员的准入和管理,并指导开展医药卫生工作,组织对医药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技术指导,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开展医药卫生相关调查和信息收集工作;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委宣传部、县编办等单位分别负责资金安排、医疗保障制度建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宣传、牵头研究制定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意见等工作。目前,各相关部门都能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二)广泛开展医改政策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1、多形式宣传动员。通过《今日XX》、XX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报道宣传医改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下发有关医改工作任务的政策文件以及下一步基层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学习资料到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同时要求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通过组织学习培训班、板报栏等多形式学习下一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有关政策,使基层各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早认识、早准备,提前进入状态。
2、深入基层开展摸底调查工作。通过深入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调研,了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状况,及时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编工作,提前理清思路,吃透政策,为我县下一步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做好充分的准备。
(三)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各项工作
1.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一是加快推进城镇职工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全县2010年目标任务参保人数为8.17万人,截止2010年12月31日参保人数为82255人,完成全年任务100.67%,其中城镇职工参保人数为44002人,城镇居民参保人数为38253人;基金征缴目标任务数为3520万元,已完成5907万元,完成全年任务167.81%。我县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从100元/人/年提高到了120元/人/年。为切实做好我县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监察局三家联合会审,确认XX县黎塘糖业烟酒公司等60家企业为困难企业,涉及退休人员3264人,其参保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二是积极做好新农合参保和补助工作。2010年全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 807661人,参合率91.49%,达到了区、市提出的参合率90%以上要求;我县新农合补助标准每人每年从100元提高到了150元;所有的五保户4297人、低保户21897人、残疾人2000人,独生子女户及计生纯二女户6201人全部由县财政代缴参合费。实行门诊统筹后农民缴纳的参合费80%可以自己支配和使用,门诊输液还有50元的报销;母亲参合后新出生的婴儿(缴费期后出生)不用再缴费参合,可以与母亲一起享受新农合报销补偿待遇。我县中医、民族诊疗技术的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10%,最高住院补偿为5万元,大大超过了农民纯收入的6倍,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三是进一步落实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的医疗救助政策。对农村低保对象经新农合报销后,再给予每人每年累计门诊救助300元、住院每人每年累计救助3000元;对农村五保对象经新农合报销后,原则上再给予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10500元的全额救助;对城镇低保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再给予每人每年累计门诊救助300元、住院每人每年累计救助5000元。其中,城镇低保中的三无人员,每人每年累计门诊救助500元、住院每人每年累计救助6000元。四是大力推广就医一卡通工作。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2010年11月1日起,启动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全市实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目前我县已发放IC卡8万多张,全县26家定点医院、40家定点药店已全部开通刷卡业务,实现全市联网,真正实现了一卡通。五是认真做好流动就业人员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2010年5月14日,我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黎塘报销点正式揭牌运行,切实解决了医疗费用报销难的问题。截至2010年12月31日,黎塘报销点共为参保人员办理报销业务555人,金额140万元。

2.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保障基本药物的质量和供应
(1)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加大对基本药物的抽检力度,2010年共抽取26批次的药品送检,经检验有12批次药品不合格,对不合格药品依法进行立案处理,确保了基本药物质量安全,保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2)全面开展药品安全整顿工作。2010年组织开展了人用疫苗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防控手足口病药品检查、节假日期间药品检查等专项检查活动,今年累计出动行政执法人员406人次、车辆220台次,检查涉药单位498家次、受理举报投诉涉药事件10起、查处非法经营药品点5个和集市经营药品地摊15个,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9起,涉案金额1.21万多元。
(3)切实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进一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开展巡回医疗,提高乡镇卫生院门诊占医疗机构门诊总量的比例。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三家二级医院开展巡回医疗9次,出动医务人员115人次,诊病239人次,各乡镇卫生院正在积极开展主动上门服务工作,一甲卫生院及中心卫生院制定了2011年主动上门服务计划,占医疗机构门诊总量的5%。
(4)密切跟踪监测基本药物市场价格和供应变化,为我县2011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做好充分准备。
3.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加快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3个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管理,三个项目在2010年8月26日起已陆续开工,计划建设规模40000平方米,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2600万元,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520万元,业主自筹8880万元的XX县人民医院综合住院大楼建设项目,已完成投资185万元。计划建设规模600平方米,总投资12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00万元,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20万元的古辣中心卫生院住院楼扩建及污水处理项目,已完成投资13万元。计划建设规模60平方米,总投资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4万元,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1万元的宾州镇文伟村卫生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完成投资1万元。
(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2010年以来我县实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制定农村医疗卫生岗位需求计划。 2010年为乡镇卫生院招收 3名定向免费医学生。加强县级医院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安排10名县级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巩固和完善了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长期对口协作关系。
(3)鼓励和引导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2010年以来通过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我县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助理)医生45名,在岗培训乡镇卫生人员 84人次、村卫生室卫生人员250人次,完成卫生服务人员在岗培训任务。吸引和鼓励22名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推动了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了农村医疗服务水平。

(4)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和村医技术支持,保障村医合理收入。我县共有乡村医生870名,2010年共举办中医技术推广培训班三期,参加培训的乡村医生210人次。我县从2010年3月起实施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补助政策不低于300元/月/人,截止到2010年12月底,共发放补助资金261万元。
4.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1)实施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是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项目。全县建立城镇居民健康档案62159份,建档率为40.32%,超额完成了2010年城镇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40%的工作任务;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229165份,建档率为25.1%,超额完成了2010年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20%的工作任务。二是健康教育项目。全县共举办各类健康教育讲座192次,出版健康教育专栏668期,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148次,发放健康教育资料253122份;健康教育受益群众31724人次。三是免疫规划项目。全县预防接种各类疫苗221009针次,其中15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实补种24558针次;全县卡介苗接种率为98.91%、糖丸接种率为96.23%、乙肝接种率为90.83%、百白破接种率为94.98%、麻疹接种率为87.78%;扩大国家免疫规划5种新增疫苗的接种率比2009年有所上升,但大部份乡镇仍有1-2种疫苗接种率不达标。四是传染病管理项目。全县各项目单位共报告乙类传染病例865例,丙类传染病例5496例;2010年我县94.26%的传染病报告率比往年93.59%的报告率有所提高,为传染病的防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五是儿童保健项目。全县新生儿11717人,访视2次以上人数为11386人,新生儿访视率97.18%;全县0-3岁儿童46538人,系统管理0-3岁儿童38240人,儿童系统管理率82.17%。超过了项目规定的新生儿访视率90%,儿童系统管理率70%的工作要求。六是孕产妇保健项目。全县产妇11793人,住院分娩率为99.81%;孕期保健5次以上人数为11510人,孕产妇保健覆盖率为97.60%;产后访视2次人数为11540人,系统管理孕产妇11345人,孕产妇系统管理96.20%。均达到了项目要求的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到90%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75%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5%以上的工作要求。七是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各项目实施单位已为辖区内65岁以上的16975位老年人进行了健康体检并建立了健康档案,通过健康知识宣传,健康指导65岁以上老年人21795人次。八是慢性病管理。各项目实施单位已登记管理高血压患者3976人,其中规范管理高血压患者2833人;登记管理糖尿病患者412人,其中规范管理糖尿病患者311人。九是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项目。目前我县管理重性精神病395人,随访精神病人504人次数,综合评估精神病人413人次。

(2)实施艾滋病防治攻坚工程。2010年,我县根据自治区、南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实施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我县成立了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领导小组。设立防艾办,落实人员负责防艾办日常工作。制订了《XX县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4年)》和《XX县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评估办法》,各部门、各乡镇与县人民政府签订了《XX县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XX县2010年为民办实事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同时出台《XX县艾滋病职业暴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每年划拨5万元作为我县艾滋病职业暴露专项基金,并足额拨付到位,各项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广泛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我县积极组织卫生、疾控等部门,印制和发放艾滋病防治传单125000份、手册7500份、针具交换宣传材料6000份。制作250个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栏,并深入村庄开展艾滋病宣传培训活动13次。至2010年12月底,全县共有25家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制作艾滋病宣传广告牌25个,设置宣传栏25个,书写艾滋病宣传标语160多条。三是开展预防干预与治理。对高危人群进行干预,针对吸毒成瘾者开展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积极开展清洁针具交换工作,开展娱乐服务场所暗娼干预工作,开展艾滋病咨询检测服务,开展阻断母婴传播工作,控制家庭内传播,开展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治疗工作,进行男性行为人群干预。今年9月我县新增安全套自取箱200个,使全县233个村(居)委安全套自取箱覆盖率达100%;155个公共场所中有129个安装了安全套自取箱,覆盖率83%;通过自取箱累计发放安全套58500只。四是开展临床治疗工作。设立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设在县人民医院),从2005年起常规开展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和抗机会性感染的治疗和预防工作。2010年新增治疗病人65例,累计治疗194人,完成国家任务指标的139%。利用我县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开展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随访、支持关怀工作,治疗一年后病人随访干预比例为69.2%(23/39),治疗一年后病人存活并坚持治疗的比例75%(39/52),其他指标达到国家要求。五是开展关怀与救助工作。出台《XX县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家庭生活救助管理办法》、《XX县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家庭生活救助管理办法》,落实艾滋病致孤儿童免费就学政策,目前我县辖区内尚未发现有艾滋病致孤儿童。利用联合国儿基会阳性妇女支持关怀项目,采取生活上照顾、生产上无息贷款扶持、心理上支持的方式开展HIV阳性妇女和儿童及家庭的支持关怀工作。2010年得到关怀的HIV阳性妇女和儿童52人,共有3户家庭获无息贷款开展生产自救,发放生活救助6万多元。六是切实抓好干部培训。制订了《XX县干部教育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方案》,开展干部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2010年11月进行了一期防治艾滋病知识师资培训,共培训人员120多人。12月上旬,对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受训人数达900多人,发放宣传单1000多份。充分利用干部培训班、组工讲堂、网络空中党校等形式,组织开展艾滋病预防知识学习活动。七是开展防治艾滋病科学研究。为探讨和建立一个适合我县吸毒人员的社区戒毒和帮教工作模式,我县已申请实施《美沙酮维持治疗社区支持关怀模式探讨》科技研究与技术开发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基本获得通过。

(3)稳步推进农村改厕工作。我县今年获准中央农村改厕项目8000座,项目资金480万元。通过各级干群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项目工作任务,并得到自治区和南宁市各级爱卫会的充分肯定。全区农村改厕会议我县作了经验介绍。据统计,今年全县共建造无害化卫生户厕8000座,全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比去年有所提高。
(4)实施母婴健康一免二补幸福工程和《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全面开展预防出生缺陷工作。一是全面启动一免二补幸福工程。2010年婚前检查14187人,婚检率达到84.35%。我县在2010年10月28日正式启动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补助试点项目,鼓励群众主动参与这三道防线,从而降低出生婴儿缺陷率,提高人口素质。2010年11-12月份新生儿疾病筛查2464人,新生儿筛查率92.46%,与2009年同期增长44.04%;产前筛查筛查1465人,筛查率55.20%,与2009年同期增长50.02%。二是认真开展预防出生缺陷工作。县妇幼保健院是自治区出生缺陷监测点,2010年监测点围产儿13530例,出生缺陷儿151例, 出生缺陷发生率11.16。
5、实施壮瑶医药振兴计划,推进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健康发展。一是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为深入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工作,我县以乡村医生和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为主线,县中医院共派出6人作为我县中医师资到市中医院培训;乡镇卫生院(各单位1人)共派出20人到市中医院培训;各村卫生所(每所1人)全县共210名乡村医生到县中医院培训学习。通过扩大中医适宜技术人员培训范围,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切实降低了医疗费用,促进了全县中医药工作全面发展。二是切实做好基层中医民族医重点专科建设工作。2010年,我县中医院中医妇科、中医骨伤科被自治区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广西基层中医民族区重点专科。根据上级部署安排,成立了重点专科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制订了重点专科三年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在指导单位广西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有序地开展项目建设工作,并得到了自治区和南宁市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三、存在问题及困难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当前,我县医改工作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或不足有待解决和完善。一是亟待进一步增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我县成立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因此有了坚实的政治和组织保障,但是由于医改涉及面广,还需进一步增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协调机制,形成推进医改工作的强大合力。二是督促检查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县已经通过电话、文件、召开会议、实地督查等多种形式对各乡镇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行督导,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督导的力度还不够大。三是舆论宣传有待加强。我县的报刊、电视和广播对医改工作宣传尚未形成浓厚的氛围。

四、下步工作思路
(一)继续加大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推进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强大合力。进一步增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争取上级部门的正确指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形成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使我县下一步基层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二)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县医改领导小组深入指导各乡镇开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各乡镇也要推行改革承包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机构,落实到人,使县、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顺利实现新旧体制转型中形成强大的合力,确保改革过渡期内基本药物供应不断档,基本药品价格大幅度下降,人民群众平等享受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不影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竞争上岗不影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工作秩序,分流人员安置不影响社会稳定。
(三)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近期,将由县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带队,赴全县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调查研究,督导、检查医改工作。通过督促检查,深入分析,研究综合改革中的共性问题,及时提出建议。探索有利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方式,建立公益性运行机制的路子,及时发现和总结经验,积极推动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四)落实以奖代补办法。要对各乡镇开展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并以考核情况为依据,在项目安排、资金补助等方面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各乡镇医改办要于每月5日前向县医改办报送医改进展情况,县医改办将按照各乡镇医改办上报的工作进展, 汇总核实后向南宁市医改领导小组报送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
(五)开展医改工作效果评估。各乡镇尽快建立合理的目标考核体系,完善责任追究制, 按照促进科学发展的考评要求,细化考核指标,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考核和评价,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县医改办将对各乡镇医改工作进行效果评估,将效果评价作为推进医改的有效措施,及时、准确对各地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推动全县医改工作稳步进行。
(六)加强宣传引导,为我县下一步实施基层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制定分步骤、分阶段的宣传方案,广泛宣传医改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和推进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采取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方式,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充分利用《今日XX》、XX电台、XX电视台、网络等大众传媒对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引导社会预期,增强群众信心,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食药监局年终工作总结"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