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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旅游合同

发布时间: 2023.06.14

出境旅游合同必备。

随着当今社会日新月异,相信许多地方对合同的使用是极为频繁的。签订合同可预防纠纷,并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的发生,你是否了解撰写合同所需的规范要求呢?最后请记得将本网页链接加入您的收藏夹。

出境旅游合同 篇1

本协议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出行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点

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__________人,单价见附表,总金额为(___________元)_______万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预付定金(__________元)_______万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费用包含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返回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游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领队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费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次旅行境外指定地接服务提供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甲方在签订协议时未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以终止协议。

如甲方在出发前四天还未支付预付款的,甲方承担乙方的直接损失,并支付旅游协议总价20%的违约金。出发当日,乙方需付完旅游总价除预付款外的剩余款项。

2、甲方在出发前30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出境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前6日到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70%;

出发前3日到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9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甲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出境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甲方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乙方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擅自离团,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擅自改变住宿饭店、餐饮、交通工具的,费用自负,并不得要求退回相关旅游费。

1、乙方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向甲方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的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出发前6日到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到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乙方擅自减少行程活动景点的,每减少一个景点,应当支付旅游协议总价2%的违约金,并退还所减少景点的全额门市票价。

3、乙方作为有别于旅行社的专业户外公司,行程中不得设置任何购物地点。

4、乙方领队在旅游行程期间,擅自离开团队,造成甲方无人负责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滞留期间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用并支付旅游协议总价5%的违约金。

1、旅途中甲方自身行为、身体健康原因、第三人责任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甲方人身、财产损失的,

乙方应当协助处理,但乙方不承当赔偿责任。

2、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对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应向甲方作出明确警示,并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如面对乙方的关于安全方面的警告,甲方不听劝阻的,则甲方负相应产生的全部责任。

3、乙方应按规定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对于甲方个别队员拒绝购买的,可以尊重对方意见,但是该队员必须私下自行购买相关保险。

4、乙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服务,尊重甲方的人格尊严及其相关的合法权利,不得强迫甲方参加自费项目,不得设置任何购物环节。

5、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个人资料,或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造成乙方无法为甲方提供为约定服务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甲方应当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费用。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友好约定。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境旅游合同 篇2

浙江省出境旅游合同(20xx版)

编号: 浙f17-20xx-01

浙 江 省 旅 游 局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旅游合同(出境旅游)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适用于出境旅游,包括出国旅游和港澳旅游。

三、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四、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分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的,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五、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是持有《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取得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企业。委托代理签订合同的,应当具有委托书。

六、甲方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要求乙方出示本合同提及的乙方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和旅游管理规定。

七、本合同条款由浙江省旅游局、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合同编号: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旅游者):

本人法定代表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地址:

乙方(旅行社):

注册地址: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地址: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旅游时间

旅游时间为 日游,共晚天。自年 月 日地点出发至年 月日 地点结束。

第二条旅游价格和支付时间约定

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人,总金额为(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包括:签证费、国际预防接种证书费、交通费(不含机场建设费、机场的行李超重费)、餐费(若在飞机上用餐,则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费(不含酒店内各种酒类、饮料、洗衣、通讯等费用)、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导游服务费(不含境外小费)及费。

甲方应当按下述第种方式将旅游费用直接交付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 (帐户名称:,帐号:):

出境旅游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_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旅行团名报名人数初定出团日期旅游线路与天数交通工具及标准住宿标准用餐标准早餐____次,正餐___次,标准:_____导游服务派领队及导游服务购物娱乐安排预付款数额应交纳团费总额双方其他约定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违约责任

出境旅游合同 篇4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旅游产品,为保障双方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2.乙方广告及其宣传品内容属实。

3.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地的大陆公民。

4.甲方要就出境旅游产品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求、购买意向。

2.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游客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3.对旅游产品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4.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产品并交齐所需费用。

5.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

7.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

8.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旅客须知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也要仔细阅读《游客须知》内容。

境外共计_____晚____天(航班、车、船、前往目的地及返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数、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次数、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娱乐次数、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项目、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导游及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不包含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以上订单一经成交,甲、乙双方诺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3.甲方在旅游产品提供期间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乙方广告、宣传制品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①因乙方过失或故意未达到合同规定的内容,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②乙方旅游产品的提供未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③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方证件的。

④因乙方违规操作,使甲方遭受损失的。

2.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①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②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③由于甲方给乙方的联系渠道的误差,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④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①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的,已成行时,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未成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②非甲、乙双方的责任,导致的双方各自的损失的。

③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处理措施的。

④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非过失、故意的违约。

b.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c.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d.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甲、乙双方可向法院起诉。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境旅游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出境组团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与依法允许出境的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出境组团旅游服务关系。

出境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旅行社负责将旅游团队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他人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旅游服务活动。

2.示范文本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通用条款》是对出境组团旅游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问题做出的在行业内通行适用的规定,而《专用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对旅游者情况、旅游内容安排、争议解决方式等特殊性内容做出的补充约定。

3.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第3条、第5条、第6条、第8条和《专用条款》第4条。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旅行社保存复写联。

4.《专用条款》第2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旅行社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告知旅游者行程起始时间等有关事宜。

5.旅游者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北京市旅游局通讯地址:朝阳区建外大街28号,邮编:100022。

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65130828。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65275315。

6.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当事人还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通用条款》为准。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出境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均为合同组成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一条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出境旅游服务。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如实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有权要求旅行社为旅游团队委派持有《领队证》的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带团到行程国家或地区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旅游者的义务

(一)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与形象,举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场所。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旅游者应当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尊重领队和导游的人格,遵守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令,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

出境旅游合同 篇6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游旅游服务,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二)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三)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四)甲方应就出境游旅游服务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一)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要、购买意向。

(二)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旅游者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三)对旅游服务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四)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服务并交齐所需费用。

(五)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六)乙方必须召开行前说明会,要向甲方交待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并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个人保险。

(七)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八)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九)“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人数_________

行程共计_________晚_________天(飞机、车、船在途时间以及前往目的地和返回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

出发、返回地点、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走国家(地区)及主要游览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行程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次数、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团费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不包含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条款经签字或盖章确认后,甲乙双方应恪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二)甲方在旅游服务提供期间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服务提供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乙方广告、宣传制品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一)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

1.因乙方的原因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造成甲方损失;

2.乙方旅游服务的提供未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方证件的。

(二)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3.由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联系渠道有误,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4.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三)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已成行的,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未成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2.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责处理措施的。

(四)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可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1.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2.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3.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依法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采取下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出境旅游合同 篇7

青海省出境旅游合同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旅游文化的不断丰富,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出境旅游。出境旅游可以开阔视野,增长知识,放松心情,丰富生活经历。出境旅游的客人需要和旅行社签订一份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保证旅游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客人的安全。

青海省出境旅游合同是指旅行社与出境旅游客人签订的合同文件。青海省旅游局指出,旅行社作为旅游资源的开发者、运营者和定向服务者,要出境旅游提供安全、便捷、舒适和高效的服务。旅行社与出境旅游客人签订合同,签订前需向客人公示完整的旅游服务条件、收费标准和退改签规定。

合同文件内容

青海省出境旅游合同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旅游行程基本条款

- 旅游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地点以及运输方式;

- 旅游行程中包含的景点、项目和餐饮安排;

- 旅游价格,包括费用项目和付款时间。

二、旅游服务基本条款

- 客人的权利和义务;

- 旅游社的权利和义务;

- 旅游保险条款。

三、旅游服务附加条款

- 签证代办条款;

- 活动、节假日等特殊活动的安排;

- 需提供的有关证件。

签约流程

出境旅游客人与旅行社签署合同前,双方应进行如下事项:

一、咨询旅游服务,确定要求

出境旅游客人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咨询相关旅游服务的详细信息,确定自己的旅游需求。旅行社应当提供详细的旅游信息和价格表,让客人知道所有费用情况和退改签规定。

二、签署合同

出境旅游客人前往旅行社,当面签署合同。合同应当明确客人与旅行社的权利和义务,阐明各方责任和义务,包括旅游费用、行程、食宿等等。

三、交纳预付款

客人在签署合同时,应当根据旅行社要求交纳一定的预付款。预付款一般为总旅游费用的一部分,剩余费用在旅游结束时结清。在交纳预付款后,旅行社提供正式的出境旅游合同。

四、旅游过程中须知

在旅游过程中,客人应认真履行合同中的各种规定,并保持联系手机畅通,以便处理出现的突发事件等问题。

总结

作为出境旅游客人,选择合法合规的旅行社签订合同至关重要。旅行社需要全方位的沟通,为客人提供全面、规范、人性化的服务。同时,出境旅游客人也需要认真阅读出境旅游合同,了解各项服务规定,在旅游中保障自己的权益和安全。

出境旅游合同 篇8

编号:

浙江省旅游局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旅游合同(出境旅游)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示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适用于出境旅游,包括旅游和港澳旅游。

三、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四、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分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的,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五、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是持有《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取得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企业。委托代理签订合同的,应当具有。

六、甲方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要求乙方出示本合同提及的乙方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和旅游管理规定。

七、本合同条款由浙江省旅游局、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合同编号: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旅游者):

本人法定代表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地址:

乙方(旅行社):

注册地址: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地址: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旅游时间

旅游时间为日游,共晚天。自年月日地点出发至年月日地点结束。

第二条旅游价格和支付时间约定

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人,总金额为(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包括:签证费、国际预防接种证书费、交通费(不含机场建设费、机场的行李超重费)、餐费(若在飞机上用餐,则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费(不含酒店内各种酒类、饮料、洗衣、通讯等费用)、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导游服务费(不含境外小费)及费。

甲方应当按下述第种方式将旅游费用直接交付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名称:,帐号:):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年月日前支付总金额的%,计(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年月日前支付总金额的%,计(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3、其他方式。

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乙方应当出具旅游发票。

第三条旅游有关事项的约定

1、游览景点包括:。

2、住宿饭店标准。

3、平均每天安排购物不超过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分钟。

4、交通工具包括:(1)飞机,起止地;(2)火车:空调无空调,软卧硬卧软座硬座,起止地;(3)汽车:大型客车小型客车,空调无空调,起止地;(4)轮船:空调无空调,软卧硬卧软座硬座,起止地。

5、甲方参加乙方安排的自费娱乐项目包括:(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自费娱乐项目总金额为(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6、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制定明确具体的旅游行程,作为本合同附件在出发前日交给甲方。

7、导游(含领队)服务内容包括:

(1)

(2)

;

(3)

8、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乙方与本次旅游有关的广告、宣传制品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不超过天的,自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甲方应当支付逾期应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甲方逾期付款超过天的,合同终止。甲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2、逾期提供签证资料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真实有效的签证资料,造成乙方无法取得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签证的,应当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费用。

3、擅自变更行程内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擅自离团不归的,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擅自改变住宿饭店、餐饮、交通工具及购物地点的,费用自负,并不得要求退回相关旅游费用。

第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减少旅游景点的,每减少一个景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所减少景点的全额门市票价。

2、乙方擅自增加购物地点和自费娱乐项目的,每增加一处购物地点或自费娱乐项目,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自费娱乐项目的直接费用;擅自延长购物时间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3、乙方擅自改变住宿饭店,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降低住宿饭店、餐饮和交通工具标准的,每降低一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降低标准的门市差额。

4、乙方领队在旅游行程期间,擅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甲方无人负责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滞留期间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六条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能成行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天通知对方。违约方在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的违约金;违约方未在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一倍的违约金。一方直接经济损失超过对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直接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对方据实赔偿。

第七条旅游安全责任

旅游中因甲方或第三人的责任而造成甲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协助处理,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对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已向甲方作出明确警示并采取了防范措施的,乙方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甲乙双方也可以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乙双方对旅游服务质量发生争议时,可以以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质量鉴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份、乙方份、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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