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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3.06.15

最新重返狼群读后感汇编7篇。

针对同一件事,同一部作品,每一个人的感受都不一样,体会心得一般分为学习体会,工作体会,教学体会,读后感,观后感。小学中学阶段有一项重要的写作训练就是写心得体会,每一次心得体会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知道怎么写具体的心得体会内容吗?我们的小编特意搜集并整理了最新重返狼群读后感汇编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你提供参考!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1

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人说狼若不是为了哺育小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吧,公狼为了养活自己的妻儿甘愿如此,这才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娶,母狼用这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忠贞也表达了对人类的怨恨,书中的小狼就是这对狼的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我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行走在*** ,走在无人的荒漠,走着走着就死在那里或者就死在***台,让我的肉体风化或者让秃鹫吃掉,连骨头也不剩一块,就这样的消失,消失的无影无踪,我不喜欢躺在冰冷的停尸间被人瞻仰。就这样的无痕迹多好,但是看了这本书,我知道我可能都去不了***了,我的身体无法在那样的环境生存,也许我挺不过高原反应,也许我也无法忍受炙热和寒冷,我的身体越来越走向衰弱,虽然我还并不老,但是我深深的知道我在下坡路奔跑的那样快,所以我希望明年,明年可以去***,去若尔盖草原,趁着我还可以走动,完成我心中的梦想。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2

在这个假期,我阅读了一本小说,是一本与狼有关的书,这本小说的名字叫《让我陪你重返狼群》,顾名思义,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李微漪收养了一只狼,渐渐的,这只狼长大了,于是李微漪就把这头狼带到了草原上,训练它,培养它,只期待那一天能送这头狼回狼群。

既然提到了这头狼是由人抚养的狼,那么它一定有名字,它的名字叫格林,是一头母狼,而小说的主人公是就是小狼格林和李微漪,故事发生在一个叫若尔盖的大草原上,年轻的女画家李微漪在这片草原上写生,听闻当地有关于狼的事情,些许真的是命中注定,于是便与这头小狼偶遇了,而这头小狼刚刚失去了父母兄弟,还未睁开眼睛就要断气的小狼。当李微漪见到这头小狼时,一声悲痛长嚎,小狼竟然动了动耳朵,奇迹般的活了过来!

小狼求生的目光触动了李微漪内心的最柔软的地方,李微漪紧紧抱住这只幸存的小狼,带它回到了城里。从此视它为亲子,抚养它,陪伴它,领会它,训练它。

但钢筋水泥林立的繁华都市并不是野性草原狼的真正家园。但为了狼的尊严,自由和满心满眼对原始故土的向往,于是带领着格林在一次来到了若尔盖草原上,让格林练习捕猎,并与藏獒面对面,和藏獒交锋时,小狼格林总是屡战屡败,屡战屡败。落下全身伤痛,但并非全无益处,这会让格林在战斗中成长。在这段时光里,李微漪感受到了狼的爱,炽热,纯粹。他们母女俩相依相守,如影随形。

终于有一天,远处传来一声威严而不容质疑的狼嚎,这是狼王接纳家族成员的声音,紧接着,狼群的嗥声时不时在旷野回响,格林听到了亲族的召唤。格林终于在深深的雪中拔出了前腿,迈出了离开人类重返狼群的脚步。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3

看这个片,最好不要以电影的角度去欣赏它,因为它也许无法像大片那样去取悦你,满足你的感官。若以纪录片的真实去看,并思考,可能会对你有所触动并激发新思维,可能比较适合小众。

片中的格林是真实的狼,非电影虚构,大部分镜头采取纪实方式,当然为了增加趣味性导演和主人公的对话偶尔会抖几个小包袱娱乐下。

片中的格林(狼)并不是我们大部分人所理解的只有兽性的野兽,它有自己的感情,记记忆和灵性,懂得感恩,甚至还很聪明。主人公和格林的互动,格林做的种.种举动不觉间让人动容。

大的环境让狼遭到超多屠杀,数量岌岌可危,生存日渐困难,虽然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却并未得到真正的关注和有效的保护。

此片也许会让你重新思考人与动物的微妙关系,生物链等问题,同时也反应了社会的残酷和现实。

狼的捕猎行为仅仅是为了自己的生存,并非滥杀无辜,更比不上人的贪婪。片中主人公的自白中让人不禁心中一动:“我看到格林的眼中并不是我要杀。而是我要活”,也许只有主人公能深刻的感受到狼的真实。也许我们大多数人对狼的负面印象来自于书本上的故事,并未深入的去了解这个真实的世界。

万物皆平等,万物皆有灵。

看过以后也许你会对生命有深度的理解和感想。

能够使人认识真实世界,并启发新思维进而想努力改变的片子,即是好片,另外看到一些人直接差评,故给5分。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4

在我读过的所有书里,最让我为之震撼的是四川作家李微漪写的《重返狼群》。

以前,在我心目中狼的形象是凶残的、狡诈的、嗜血成性的,而现在,我认为狼是善良的、懂得感恩的、通晓人性的。

为了让小狼格林重返狼群,还它一个真正的家,在茫茫的若尔盖大草原上,从夏到冬,李微漪育狼、训狼的历程可以说是步步惊心、九死一生,她甚至已经做好了成为狼族腹中餐的思想准备。虽然过程异常艰难,但作者还是咬紧牙关坚持了下来,最终通过不懈努力为小狼格林找到了最好的归宿。

书中最打动人心的是小狼格林回馈给作者的那种最纯粹的关爱,由此,他们之间还发生了许多感人至深的故事。有一次,狼妈李微漪得了肺水肿,卧床不起,在屋外的格林急得直转圈,索性跳进屋里,用头蹭妈妈的胳膊,好像在安慰妈妈。紧接着,格林跳出窗外,跑到不远处的草坪上,用爪子不停地刨土,然后叼出一大块兔子肉,像一个小孩子考了100分一样开心地跑向妈妈。它把肉从窗外扔在妈妈床边,这可爱的孩子以为妈妈吃了自己捕的食物就会好起来。在大雪封山,面临死亡威胁之时,是格林日夜狩猎,维系着自己和狼妈的生命。它甚至忍着饥饿把猎到的仅有的食物与狼妈分享,这是怎样的信任与爱啊!

千里送行终有一别,狼妈泪湿眼眶,格林依依不舍……格林用狼嚎唤回了在山顶的狼群,狼群似乎是接受了它,狼妈捧着格林的脸,说:“走吧,勇敢一点,妈妈看着你走。”说着,狼妈转过脸潸然泪下,这是激动的泪水、不舍的泪水、自豪的泪水、欣慰的泪水……小狼格林在人类妈妈的悉心照料下,从嗷嗷待哺的小狼,长成了茁壮的成年狼。狼终究是向往自由的,它离开日日夜夜陪伴自己的狼妈重返狼群,想象着它那“一步三回头”的情景,我不禁哽咽。

人们一直在呼吁保护环境,与动物和谐相处,李微漪就是我们最好的表率。格林是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由人类养大后成功放归荒野的狼,是狼妈李微漪用“爱”创造了史无前例的奇迹,是狼妈用“爱”改变了我对狼的认知和看法。我不由地感叹,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5

尊重生命,敬畏自然

------读《重返狼群》有感

提到草原,我不禁联想到: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说起狼,我马上想到虽然充满智慧却又不失凶残。直到这个暑假,我读了李微漪的一套《重返狼群》,对草原和狼才有了全新的认识。

若尔盖草原上,有一只母狼刚生完六只狼崽。公狼出去猎食养育妻儿。可是,草原上的野牛野羊早被人类猎杀了,只有牧民家的羊圈里还有可养活全家的食物。公狼冒险去偷羊,却被牧民的狼夹子夹住了前爪。为了逃生,它忍痛咬断了受伤的狼爪。但是逃命途中依然被牧民和聪明的藏獒循迹追踪。公狼无比英勇,它咬死了藏獒却最终不敌人类。公狼死后,一方面,母狼独自养活六只小狼困难重重;另一方面,她疯狂实施复仇计划:她极尽挑衅,白天闯进牧场袭击羊群,夜晚在公狼被杀的地方哀嗥。有经验的猎人和牧民用各种办法对抗抓捕母狼。猎人给肉投毒引诱母狼来吃,这样母狼死后猎人可以得到一张完整的狼皮。中了毒的母狼临死前回到狼窝,挨个舔六只还没睁眼看过“爸爸妈妈”的小狼,那是一个母亲对孩子最后的告别。她一声一声哀嗥喷血,然后咬破自己的狼皮不让人类得逞……

公狼母狼都死了,他们的孩子怎么样了?李微漪费尽艰辛找到狼崽。庆幸的是,虽然五天没吃没喝,虽然还没有睁开过双眼,仍然有一只坚强勇敢又聪明的小狼崽靠本能活了下来---这就是那只叫后来被取名“格林”的小狼。

李微漪把饼干渣含化和着牦牛奶捧在手心里喂格林。狼牙咬破了她的手心,她戴上皮手套继续喂食;吃撑肚子的小狼不会排便引起发烧,李微漪用毛巾擦拭小狼的肛门,轻轻揉格林的肚子助她排便。她像妈妈一样照顾着格林,把它搂在怀里。可是,李微漪要回到城市,小狼能和她一起在城市里生存吗?格林和宠物狗的较量,格林对电梯的恐惧,格林和李微漪第一次走失,格林第一次吃活鸡……格林在城市里遇到了哪些问题?“狼妈”李微漪为什么又带着格林回到了草原?小狼怎样智胜藏獒?它又是怎样重新适应草原生活的呢?

翻开《重返狼群》你会了解到令人难以置信的草原动物传奇:你会看到几个月大的格林会开电视用遥控器选动物频道;你会看到格林吃羊吃兔的时候总会给“狼妈”留一条后腿;你会看到格林日夜守候生病的李微漪,甚至从地下刨出私藏的野兔喂“狼妈”;你会看到格林拼死血战三条大藏狗保护“狼妈”;你会看到大雪封路段断粮断援,格林日夜狩猎食物养活“狼妈”;你会看到“披着羊皮的狼”真实存在---狼偷走帐篷外的羊皮披在身上混进羊圈去偷羊。你也会看到盗猎者抓捕了狼的幼崽之后,狼父一直不放弃寻找孩子;你还会看到伤聋的狼请老鹰做它的“保镖”,草原上的狐狸,火燕,黑颈鹤,梅花鹿的生存状态如何……

读完《重返狼群》,我感动于李微漪和格林之间的深情和爱,也愤慨于盗猎者的贪婪和凶恶。与人类对动物造成的伤害相比,自然灾害都显得渺小不堪。李微漪千里寻狼,格林早就知道“狼妈”的到来,但他最终没有让“狼妈”再抱他一次,格林和他的家人最终回到了自然的怀抱。

我想,只有人类对生命有足够的尊重,对自然有无比的敬畏,才能有真正的“天人合一”。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6

看过太多治愈系的书籍,这本《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让我看到了满满的爱,从用狼妈妈的声音救活一只濒危的小狼开始。帮助小狼拉粑粑,给小狼喂嚼碎的食物,教小狼捕猎,每一次,作者都站在狼的立场来看待问题,解决难关。正因为如此,小狼才能回归自然,找到本性,被狼群接纳,并且生活得很好。

和人相处得久了,狼也有温驯的一面,像狗,热情摇尾巴,舔脸蛋,可走进大自然,面临生存问题的时候,机智、贪婪、拼命的一面就展现出来了。固然,作者可以像驯化狗一样来驯服狼,让它永远待在自己身边,可这样的生活,是狼要的吗?

随着小狼的日渐长大,孤独感越来越强,需要的空间也越来越大,再加上待在城市的危险,作者毅然决然把狼带到了草原。不断训练其生存能力,自己也日夜陪伴,放弃了舒适的居家生活,放弃了钟爱的连衣裙,饿极了就着雪水吃油饼。

为了生存,为了帮小狼找到族群,作者曾从藏獒口中救出小狼,生病了也不愿离开,甚至接受了半生不熟的肉,即便胃里难过。最终,小狼被一个狼群接纳,这一切都离不开作者的舍生忘死,甘苦与共。同样要感谢的,还有作者的朋友,男朋友,善意的藏民。

虽然从没去过西藏,以后也不知道会不会去,不过从书里,知道了很多。在大自然面前,在补给困难的时候,要学会精打细算,要节省力气,要知道怎样生存。自由意味着直面风险,享受的背后还有付出,稍不留神就会丢了性命。

我们听闻自由很久,看到的却只是表面,就像独立,一个人打拼还要有成果,个中心酸,实不为外人道也。这段经历着实精彩,有惊亦有喜,奈何笔力甚乏,描述不出所有的感受。不过,真的要看一本治愈系的书籍的话,这本就够了。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7

《重返狼群》读后感1000字:

从未想到要去读一本有关狼的书。朋友推荐李微漪的《重返狼群》,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和尊重,便翻开此书,没想到被强烈吸引,居然食不甘味、夜不能寐,读完五十多万字厚厚的一本书,仅仅用了两天时间。

我没有见过狼,对狼的刻板印象都是从书本上来的:狼都是凶残、狡猾而且无情的。提到狼的成语没有一个是褒义的: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狼狈为奸、引狼入室等等。而此书中,作者笔下聪明可爱的格林(狼的名字)狼,完全颠覆了狼那可怕而卑鄙形象。

读完第一部后,心中念念不忘的是:格林重返狼群后是否能够适应野狼的生活?能否被完全接纳?有没有遇到心仪的母狼?时时处处,不经意就会想起,就像牵挂自己的孩子。

《重返狼群》第二部出来后立马买来,两天废寝忘食的阅读,完全沉浸在作者描述的嗷星人的世界里,不敢落下一个字,太想从字里行间找到格林的影子。作者真挚的母爱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触动了心底最柔软的地方,各种情感潮水般涌来,让人欲罢不能,泪眼模糊地读完了后半部分。

其实读第一部的时候也流泪了,是感动的泪水。感人至深的镜头:一是妈妈(作者)生病时,格林不仅日日守护,还把自己仅有的半只獭兔给了妈妈;二是妈妈身体复原返回獒场时,格林冒着被划破肚皮送命的危险,从高墙上一跃而下扑到妈妈怀抱中;最打动人的还是结尾时,格林恋恋不舍地离开妈妈,一步三回头地随狼群远去,那浓得化不开的亲情,让人不禁潸然泪下。

但是,总体上第一部的主旋律是欢快的。书中格林完全是主角,作者记录了他成长的点点滴滴,格林的聪明、调皮和成长,给作者带来的是成就感,给读者带来的是愉悦感。

读到第二部时的泪水是酸涩的,心头有一种沉重的压迫感。催人泪下的有对格林的孩子们因盗猎者的伤害非死即伤的心痛,有对盗猎者和死牛贩子的恐惧和愤怒,百家笔记网有对狼群和牧民恶劣生存环境的担忧。非常钦佩作者的大爱和吃苦耐劳的精神,为了格林和狼群,为了若尔盖草原的牧民,为了人类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她和男朋友抛弃了城市舒适的生活,舍生忘死,深入草原,呵护狼群,常常命悬一线。

危险不是来自狼而是来自人,无道德底线的恶人。每每想到他们身旁怀揣打狗棒的盗猎者和站在他们身后手持弯刀的死牛贩子,背后便冒出一股寒气。

狼是为了生存而杀死牧民的羊,而且是老弱病残的那些;而人戴狼牙穿狼皮又是为什么呢?格林在生存都很困难的情况下,还送猎物反哺养育他的人类妈妈,让同为人类的我除了感动,还感到羞愧。

身为人类,我们能做点什么呢?

我们可能没有能力去呵护格林和他的族群,但若能放下人类的自私、自恋和自大,不打扰他们的生存,不购买他们的皮毛,就会少些凶残的杀戮,这个世界就会多些和谐。

读来不由得感叹作者的大爱、格林的睿智、恶人的无情、善良的无助和正义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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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读后感


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将读过的东西,把最受感触、最重要的部分做为中心来写。在日常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心得体会吧,写心得体会可以提高我们对思维的训练。你是否会写相关心得体会呢?经过收集,小编整理了重返狼群读后感,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1

重返狼群观后感(一):

纪录片电影《重返狼群》是一个很好的电影,看电影的过程中很多感慨,很多悲痛,看到小狼对着电视机学***,看着小狼第一次在草原上奔跑,看到格林一步步长大,格林为他受伤的妈妈从山的那边牵过来一匹马电影结束的那一幕,我感到一种怅然若失。感觉着内心的那股子野性和自由在同全世界的温情道别。我也有一个更深的理解,自由从来都不是没有代价的。

牺牲生命也不会如此痛苦,格林牺牲的是这世上最温情的守候

他的猎物是虔诚的,捕食我想杀人,而是我想活下去。很多人说只有人拥有信仰,看到格林的妈妈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想那些人应当感到羞愧,狼的信仰才更加纯粹,更加虔诚,草原上的狼对于自身的行为都是心存敬畏,我认为我这么说是谨慎的:当狼奔走草原上,那是我所看到的最虔诚的眼睛,那是我所看到的最深重的步伐,他们心存敬畏,他们心有所终,他们才真正懂得不忘初心。

电影画面粗犷粗糙,但这些缺陷并不能掩盖电影本身所要表达的自由和信仰的内涵。我不想俗气地说一句:狼,终归属于草原。

我也不想俗气地说一句:是狼先天的基因。当然,这是狼天生的存在本性,注定要逃跑。

但我更想说的是,格林的命运是其他的那些被射杀、被圈养的倒霉的狼们所不具备的,他遇到了懂得他的妈妈,那个把他养大,陪着他一步一个脚印重新拾起梦想和本来就应属于他生活的妈妈。完美的故事总是这样。它不可能总是痛苦的。只是悲伤和快乐之间不断的变化。最后,故事的主人公总是有一个完美的改变。格林就是如此。

感谢格林和他的母亲,让我们看看这样一个故事,让我们明白,在这个世界上,有这样纯洁的爱。她是真的懂他。他的捕食是虔诚的,格林!

快跑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自由。我爱你。你是自由的绿色。你太幸运了,微漪也是。因为绿色,她重建了世界,她的心再次拥抱自然。

当一匹被人们饲养过的狼重新奔走在草原,他的身上已经完全没有了在人世的痕迹吧?我没有望见,他记住了最深沉的感情,但是在自然中,在草原上,在天地之间,他只能高傲地生存,迈着高傲地步伐,这是我们人类所能够看到的高傲,但他的内心是否真的那么高傲呢?这无从得知,狼的命运让狼无从选取。

事实上,格林别无选择。电影结束时,格林冲向他的同伴,风对微漪说:把他带回来。太危险了。我们养他一辈子。

微漪没有那样做,那并不是微漪的选项,不舍地分离是无从选取的结果。在真爱面前,永远没有选择;在信仰面前,永远没有选择;在自由面前,永远没有选择。

格林幸运地奔向了属于他的自由,道别了这个世界上最温情的守候。看到那里,我忍不住转头看看观众们是否有人在哭泣,是否有人在沉思,我也希图释放出自己内心的沉重

在这个俗气的世界阿,在这个电影中,人类俗气地用他们俗气地方式破坏着自然,破坏着狼灵魂深处的傲慢,那些故事在无数电影中早已经展现,贪婪的人类猎杀狼群,制作袍子,几百只狼头皮做成袍子格林是狼中之人,微漪却成了人中之狼。但是我们经常骂人狼心狗肺的狼,是这最傲慢的人类。人类的傲慢与狼不同。人的傲慢是充满鲜血的,狼的傲慢是真的在骨髓里粗糙。

我不想号召人们保护野生动物。这不好。我想说的是,人类只能满足自己的贪婪,却不能让世界上最虔诚的灵魂屈服,也不能让世界上最傲慢的品格屈服。

格林冲向了自己的自由,但他的生命并不是结束,而只是开始。福祸难测。愿你的母亲为你祈求的活佛保佑你能够度过风浪,让你用属于狼的方式结束这一生。

不得不矫情一下的事,身为人类,我羡慕格林,格林的生活是我想要的生活,自由,是的,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人的内心也存有野性吧,或许不是野性,而是内心最纯最美的那一面在用最深邃的声音呼唤着人们应当奔向自由,踏着草原上的风,翻过大海中的巨浪。

我最亲爱的,你听到内心深处的呼唤吗?如果你听到了,我们就能够做朋友了。

用微漪的一句话结尾吧。

我是爱你的,你是自由的。

也恰恰是因为你是自由的,我才是爱你的。谁会爱上蜷缩着的灵魂呢?谁会爱上没有表情的微笑呢?

虚伪的人世因为自己的花样的利益而大概会爱上跪着的灵魂吧,大概会爱上**的笑脸吧。我想重复这句话:人类只能满足自己愚蠢的利益,却不能让世界上最骄傲的灵魂屈服。

我是爱你的,你是自由的。

重返狼群观后感(二):

《重返狼群》观后感

这天我看了《重返狼群》这部电影。影片讲述了一位野生动物画家去若尔盖大草原画画,拯救了一只双亲去世的狼格林,并把他带回城市抚养。最终让他重返狼群的故事。

令我惊讶的是,狼和人能如此亲密地相处。当他妈妈叫它回家时,它回唱歌。格林喜欢和他妈妈一齐唱歌。他能帮助牧羊人把羊赶进羊圈,他和狗成了好朋友。学了吠叫之后,他忘了嚎叫。

更让我吃惊的是,狼并不像我们想想的那样残忍。他很感激,也很聪明。有一次,格林的妈妈在冰上扭上了脚,走不动了。格林花了40分钟才把一匹马从另一座山带回来,为妈妈骑马,把妈妈推上马。

严冬时节,大家的干粮都快吃完了,格林的妈妈偷偷用两块压缩饼干代替藏在雪地里的野兔格林。格林一开始发现有人偷了他的兔子,很生气,但当他看到压缩饼干时,他明白他妈妈饿了。大家都以为他下次藏食物时会躲开他们,但第二次,他故意把食物藏在老地方让妈妈看。

他第三次把兔子放在雪地上走了。

我很困惑。格林妈妈非常爱他。为什么让它回到狼群?过去,野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它不属于任何人,而是属于自然。而且,狼是群居动物,独狼无法生存。格林妈妈想让它独立,所以她尽了最大的努力让狼最终理解他。

在回来的路上,格林妈妈看到一家专门卖狼牙和狼皮的商店。其中一件狼皮长袍是用620只狼的头皮做成的。多么令人心碎的数字。野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那些偷猎者为了挣点小钱,很容易杀死无数的生命。

在自然界,人和狼有着同样宝贵的生命,我们可以和睦相处。让我们珍惜动物的生命,就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不穿皮草大衣,让盗猎者无利可图,也就间接的保护了狼群。

重返狼群观后感(三):

这天下午有幸看到了一场点映的电影《重返狼群》,看完之后感慨万千,说实话,这是迄今为止,唯一一部令我在电影院泣不成声的一部影片,我惊叹于小狼的聪颖,感动于它的忠诚,震撼于它与狼妈深厚的情谊。

这个电影是真实的一个纪录片,作者李微漪是个生长在川西的女画家,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从此开始了与狼共舞的生涯。她把小狼带回都市喂养,并为他起名格林。这个时候的小狼如同刚出生的小狗一般可爱,亲昵的依偎在狼妈怀里,把这个女人当成了唯一的依靠。

起初,我总觉得这匹狼与狗很是相似,没什么区别,但是慢慢的我发现区别真的很大。首先狼崽成长十分迅速,其次聪明无比。当小格林一个月大的时候就开始自己打开电视,惬意的趴在沙发上看电视了,而且它只喜欢看有关狼的纪录片,其他的台都不喜欢。

当看到电视里的一头狼去世的时候,它也跟着哀鸣起来,差点惊动整栋楼的居民。吓得美女狼妈以后看电视时,居然说别让格林看那些悲情片,省的它晚上又鬼哭狼嚎的。还透过看电视学会了抓鱼,嘿嘿,真是没话说,小格林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发挥的淋漓尽致,如此聪明好学并应用于实践,真的是一名不可多得的好学生。

两个月大的时候,有一天突然走丢,把狼妈着急的四处寻找,最后最后透过各种途径寻回了格林,然而它伤痕累累,差点被汽车碾死。随着时间的流逝,小狼崽越发的变大,狼性也逐渐显现出来,吃肉的时候那种气势真的很凶猛,谁也别想抢它的食物。狼妈家里还有一条狐狸犬,格林却总是与这个小伙伴相处不好。

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同时也陷入自我确定的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对人类的不设防更让他的都市生活危险丛生。李微漪决定带他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其实我特佩服这位女画家,在偌大的若尔盖草原,环境恶劣,缺衣少食,氧气不足,她竟然能够在这种地方待了长达半年时间。

初到若尔盖草原,狼妈在帮忙牧羊人赶羊群进圈的时候总是很困难,于是小格林就出来帮忙赶羊进圈,放牧人连夸格林聪明懂事。狼妈还手把手教小狼抓兔子,抓各种小动物,由易到难,处处保护着小格林。小格林也一天天长大,但是终究是从小由人抚养长大,对人个性亲切,不怕人,狼性很弱。

狼妈很是担心,在好友亦风的陪伴下,寻找狼群,期望帮忙小狼融入狼群,重回狼群,但过程并不顺利,寒冬已至,他们的食物也不多了,小格林把抓到的兔子藏在了雪堆里,狼妈悄悄的取出,与好友亦风共享,亦风担心小狼生气,然而下次小狼还是把它抓到的食物埋在了同一个地方,并且注视着他们,看来小格林是故意给他们吃的,明白这种天气他们也饿,那一刻我为之感动。

有一天,狼妈出门放牧的时候,格林死死的拽着狼妈的裤腿,甚至还撕破了,狼妈没有明白继续出门,结果途中遇到了很大的冰雹和大雨,回来之后病情加重,一向咳嗽不已。小狼一向在窗外守候,担心不已,还悄悄的取回自己藏了好久的一个兔子从窗外扔里进来。由于病情加重,不得已回成都**,小狼追了好久,十好几天,小狼一向坐在山头凝望,狼妈最后痊愈归来,小狼开心的蹭着,跳着。

找寻狼群之旅仍在继续,一天小狼陪狼妈一齐出去,有一块结了很大冰的湖泊,小狼去走了一圈之后回来,硬是拽着狼妈不让走,狼妈执意前行,结果掉进冰窟,扭伤了脚,无法前行。小狼徘徊了好久之后,走了,你们能想到吗?它翻过了一座山头,在马群里找了好久,最后牵动了一匹马,它嘴里衔着缰绳,一路给拖过来,把缰绳交到了狼妈的手里,天哪,这格林的智商简直逆天阿。

之后,经过两人的无限努力,最后发现了狼群的踪迹,于是他们想尽一切办法将格林送回了狼群,格林是一步三回头阿,而且眼睛还湿了,我第一次了解到了狼也是会哭泣的,其实大千世界,动物远比人活的真性情,谁对它们好,它们清清楚楚,且万倍的回报,这一点我真的觉得人越来越不如动物了。

话又说回来,狼妈回到山下,看到了一家商店专卖狼牙以及狼皮大衣等物品,其中一件衣服令我震撼,那是一件由620只狼头皮组成的衣服,活生生的620只活泼可爱的狼阿,就这样被人披在身上,作为炫耀的工具,我不明白穿上这件衣服的会是谁?他们到底知不明白这些狼躲过了多少春秋,熬过了多少岁月,才能幸存下来,然而却成为人们御寒和炫富的工具。

若尔盖草原是位于青藏高原东部边缘一块特殊的区域,气候湿润,然而近些年来却逐渐沙化,这是野生狼群最后的生存地带,但也在逐渐不见,狼群已没有了生存的空间。我认为,人类的发展和进化已经严重的伤害到了我们的朋友,所有的动物们。大街上随处可见的野生驴肉,狗肉,等等,人们什么都吃,越难得的东西他们越要吃,仿佛这就能显示出他们的高人一等似得。

却不知,就因为这些人莫名其妙的食欲,多少无辜的生命葬身,他们毫无过错,请问都是同样的生命,为何如此差别呢?人们阿,醒醒吧,别再执迷不误了,不要让我们的虚荣心,毁掉我们最珍贵的朋友。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2

我喜欢作者居住的草原。草原上有好牧民也有坏牧民,但我们仍然向往土地,这是我们想逃离高科技的信号。生命无常,我们都想看看那没有被污染过蓝天,那层层白霜,那茫茫白雪,那是我向往的景色,可是景色优美,环境恶劣,像我,我可能只能活几天,可是那是狼的领地,狼的绒毛抵御着寒冷,他们为了生存而战斗,我们为了更好的生活而战斗,我们都只是简单的生存。

一条狼,一个人,在荒野里行走。竟然找到了小狼的家,他开心的,开心的寻找自己的兄弟,可是没有了,残垣断壁,物是人非,你的妈妈,你爸爸,你的哥哥,姐姐。都已经离开了,只剩下你孤零零的一条狼,我们相依为命罢。

我们总是说畜生懂什么,他不懂什么,他懂养他的人没有吃的时候,他拼命捕猎,就是为了可以给他们店吃的,他懂亲热的蹭蹭他们,他懂他的藏獒朋友群战时,他要去帮忙的坚决,你以为他不懂的,他告诉你,我都懂。人类懂得感情,我也懂。

格林做一只自由的狼吧。

当我看着格林离开时,我没有作者更深的悲伤。我希望格林越来越勇敢,我希望偷猎者越走越远,我希望格林生下小格林。但我也担心格林会被狼夹打断。我甚至担心格林偷羊时会被牧羊人杀死。但是狼是狼。他们怎么能为了一点食物而失去他们最宝贵的自由。

愿世界和平,人民和平相处,人民与自然和平相处,人民与动物和平相处。愿我们不用为了任何东西而争吵,百年之后我们都是要回归故土的人,何必如此得剑拔弩张,何必带着戾气,就算没有天堂,我们至少坦坦荡荡的走完了我们可能还没有完结的一生。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3

这天我看了《重返狼群》这部电影。影片讲述了一位野生动物画家去若尔盖大草原画画,拯救了一只双亲去世的狼格林,并把他带回城市抚养。最终让他重返狼群的故事。

纪录片电影《重返狼群》是一个很好的电影,看电影的过程中很多感慨,很多悲痛,看到小狼对着电视机学***,看着小狼第一次在草原上奔跑,看到格林一步步长大,格林为他受伤的妈妈从山的那边牵过来一匹马电影结束的那一幕,我感到一种怅然若失。感觉着内心的那股子野性和自由在同全世界的温情道别。我也有一个更深的理解,自由从来都不是没有代价的。

牺牲生命也不会如此痛苦,格林牺牲的是这世上最温情的守候

他的猎物是虔诚的,捕食我想杀人,而是我想活下去。很多人说只有人拥有信仰,看到格林的妈妈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想那些人应当感到羞愧,狼的信仰才更加纯粹,更加虔诚,草原上的狼对于自身的行为都是心存敬畏,我认为我这么说是谨慎的:当狼奔走草原上,那是我所看到的最虔诚的眼睛,那是我所看到的最深重的步伐,他们心存敬畏,他们心有所终,他们才真正懂得不忘初心。

电影画面粗犷粗糙,但这些缺陷并不能掩盖电影本身所要表达的自由和信仰的内涵。我不想俗气地说一句:狼,终归属于草原。

我也不想俗气地说一句:是狼先天的基因。当然,这是狼天生的存在本性,注定要逃跑。

但我更想说的是,格林的命运是其他的那些被射杀、被圈养的倒霉的狼们所不具备的,他遇到了懂得他的妈妈,那个把他养大,陪着他一步一个脚印重新拾起梦想和本来就应属于他生活的妈妈。完美的故事总是这样。它不可能总是痛苦的。只是悲伤和快乐之间不断的变化。最后,故事的主人公总是有一个完美的改变。格林就是如此。

感谢格林和他的母亲,让我们看看这样一个故事,让我们明白,在这个世界上,有这样纯洁的爱。她是真的懂他。他的捕食是虔诚的,格林!

快跑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自由。我爱你。你是自由的绿色。你太幸运了,微漪也是。因为绿色,她重建了世界,她的心再次拥抱自然。

当一匹被人们饲养过的狼重新奔走在草原,他的身上已经完全没有了在人世的痕迹吧?我没有望见,他记住了最深沉的感情,但是在自然中,在草原上,在天地之间,他只能高傲地生存,迈着高傲地步伐,这是我们人类所能够看到的高傲,但他的内心是否真的那么高傲呢?这无从得知,狼的命运让狼无从选取。

事实上,格林别无选择。电影结束时,格林冲向他的同伴,风对微漪说:把他带回来。太危险了。我们养他一辈子。

微漪没有那样做,那并不是微漪的选项,不舍地分离是无从选取的结果。在真爱面前,永远没有选择;在信仰面前,永远没有选择;在自由面前,永远没有选择。

格林幸运地奔向了属于他的自由,道别了这个世界上最温情的守候。看到那里,我忍不住转头看看观众们是否有人在哭泣,是否有人在沉思,我也希图释放出自己内心的沉重

在这个俗气的世界阿,在这个电影中,人类俗气地用他们俗气地方式破坏着自然,破坏着狼灵魂深处的傲慢,那些故事在无数电影中早已经展现,贪婪的人类猎杀狼群,制作袍子,几百只狼头皮做成袍子格林是狼中之人,微漪却成了人中之狼。但是我们经常骂人狼心狗肺的狼,是这最傲慢的人类。人类的傲慢与狼不同。人的傲慢是充满鲜血的,狼的傲慢是真的在骨髓里粗糙。

我不想号召人们保护野生动物。这不好。我想说的是,人类只能满足自己的贪婪,却不能让世界上最虔诚的灵魂屈服,也不能让世界上最傲慢的品格屈服。

格林奔向自己的自由,但他的生命不是终点,而只是开始。福祸难测。愿你的母亲为你祈求的活佛保佑你能够度过风浪,让你用属于狼的方式结束这一生。

**电影重返狼群观后感二

这天我看了《重返狼群》这部电影。影片讲述了一位野生动物画家去若尔盖大草原画画,拯救了一只双亲去世的狼格林,并把他带回城市抚养。最终让他重返狼群的故事。

令我惊讶的是,狼和人能如此亲密地相处。当他妈妈叫它回家时,它回唱歌。格林喜欢和他妈妈一齐唱歌。他能帮助牧羊人把羊赶进羊圈,他和狗成了好朋友。学了吠叫之后,他忘了嚎叫。

更让我吃惊的是,狼并没有我们想想的那么残忍。他很感激,也很聪明。有一次,格林的妈妈在冰上扭上了脚,走不动了。格林花了40分钟才把一匹马从另一座山带回来,为妈妈骑马,把妈妈推上马。

严冬时节,大家的干粮都快吃完了,格林的妈妈偷偷用两块压缩饼干代替藏在雪地里的野兔格林。格林一开始发现有人偷了他的兔子,很生气,但当他看到压缩饼干时,他明白他妈妈饿了。大家都以为他下次藏食物时会躲开他们,但第二次,他故意把食物藏在老地方让妈妈看。

他第三次把兔子放在雪地上走了。

我很困惑。格林妈妈非常爱他。为什么让它回到狼群里?野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谁不属于?它只属于自然。而且,狼是群居动物,独狼无法生存。格林的母亲想让它独立,所以她尽了最大的努力让狼最终了解格林。

在回来的路上,格林妈妈看到一家专门卖狼牙和狼皮的商店。其中一件狼皮长袍是用620只狼的头皮做成的。多么令人心碎的数字。野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那些偷猎者为了挣钱,很容易杀死无数的生命。

在自然界,人和狼有着同样宝贵的生命,我们可以和睦相处。让我们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珍惜动物的生命。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不穿皮衣,让偷猎者无利可图,这间接保护了狼。

**电影重返狼群观后感三

从这个影片里,虽然完全没有提到,但是看完整部影片,你能够发现,两个主角有着十分深厚的动物学知识;从狼的粪便是名片交换、深冬时节是一条成年孤狼加入狼群的最好时机等不经意间提到的话,都透露出两人的博学。

第一次这么真切地听狼嗥看狼嗥,发现狼找到食物也会挖个坑先藏起来,**群狼的围捕这比任何纪录片的介绍都更直指人心,更让人了解狼的习性,让观众自己看、自己听,自己观察,然后自己想到;这个**里有太多的细节,有太多有力量的画片,草原日落、人狼共舞,男主时不时的幽默话语都无不透露着一种取舍的智慧。

第一次深刻认识到,人有好人,人一样有坏人,坏人你根本说不清道理,坏人能够坏到骨子里,拿打狗棒分分钟就残杀一个生命。一次又一次,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那里建立一个野生动物保护区是多么的无力。所以当你看到张620只狼头皮做成的袍子,再想想每一只狼在野地是如何艰难生存的时候,要泪奔也就很自然了。

格林不愧是狼王的儿子,十分聪明,有它独特的地方。

小时候会开电视选频道,从电视学***;

在草原跟狗混在一齐的时候,居然学会狗叫,以至于要加入狼群太紧张了,打招呼先叫出声的居然是汪汪;

愿意和它的人类妈妈一齐唱《传奇》,真的有看到它在乐;

妈妈生病的时候,急得不明白怎样好,只能把它最珍贵的藏在土里的食物扔进来;

大雪封路,人类的粮食告急,先借用了格林的私家珍藏,格林一下就发觉了,人以为格林下次再藏食物肯定得换地方了,但是下次,冬天食物那么紧缺,格林还是藏在了老地方,并往房子这边看了一眼,告诉他们,还在那里好找;

妈妈脚崴了走不了路,用嘴叼着牧民的马的缰绳,花了四十分钟的时间去牵马回来让妈妈坐,即使这是一个有意为之的镜头(因为男主能够打**,能够找牧民来帮忙,都比这个快速有效),但这还是一个隽永的画面,会长久地留存在观众的脑海里。

其实在草原上要救助的狼、更可怜的狼多的是;想想那620头不能冥目的狼吧,只是格林让男主、女主遇见了;这部**也没有更深的好处,就是为了纪念已经加入狼群、也随时能够被坏人抓捕的格林,虽然活着很重要,但是自由更重要,是狼就得用狼的方式活一场。

自然界为生存的杀戮是自然的规则,不是我想杀你,而是我要活,但是人类的那种无明的冲天欲望真是罪恶滔天,但是个人是无力去改变的,只有做好你自己,控制好你的欲望,并像动物那样真实地活着。

最后说芊芊观影的状况。

嚎啕大哭三四次,流泪数次,我最后都惊着了,不明白为什么要哭,一个很小的分别,她都能涕泪四流。

出了影院问她,觉得电影好看吗?她说,不好看,太让人感动了。

**电影重返狼群观后感四

对于格林来讲,这可能是它这一生中最幸运的事,父母双亡,兄妹尽丧,而自己侥幸逃脱死神的魔掌,被一位秀丽的姑娘救下,而不是暴毙于牧民的枪口下。《重返狼群》的故事也由此展开。姑娘抱回格林时,他才一个月大,毛发乱蓬蓬得披在它身上,走路也还时不时摇晃几下。

孔子曰:人之初,性本善。我认为这话在狼身上也仍然适用,格林的眼神干净得看不见一丝污垢,那蔚蓝的色彩如同若尔盖大草原的天空一般澄澈,仿佛看得到格林那幼小纯净的心灵。

很快,格林两个月了,它的身体已经长得有些规模了,大的像一只小牛犊,爱玩的天性却仍然没改。为了让格林不再啃咬电线,姑娘在电线上涂上了芥末酱,这可把格林害惨了,四处乱窜,抱着头叫唤然而,随着格林的成长,问题接踵而至:格林有时窜出家门,在大街上闲逛一阵子;有时又在大半夜狼嚎最后,姑娘决定将格林送回草原。

毕竟世世代代都生活在草原,格林一到草原,就毫不惧怕地上窜下跳,到处撒野。在草原的两个月,格林学会了抓捕野兔,旱獭,也会感觉周围的环境,决定未来的天气。一次姑娘生病了,格林扒着窗户,哼哼唧唧地发出犬科动物特有的声音,表示担心自己的主人。

它又刨出地里储存的食物丢给了姑娘。

最后格林找到了伙伴,回归了狼群,应对伙伴和主人,它的本性使他选取了伙伴,选取了独自生存,独自应对大自然不可反抗的力量。它是一匹狼,一匹真正的若尔盖大草原,作为狼王儿子的狼!在别人的屋下饱食终日,断然不是一头真正的狼,在这草原上有骨气的死去,才是一头狼应有的作风!

本以为影片到这就该结束了,然而并没有,之后的影像记录,简直令人发指!**中他们到了一家草原县城中的小店,店家拿出了一罐头狼牙,从一头活生生的狼嘴中拔下来的狼牙,而之后的那一幕真正的,令人简直无法再冷静。商店里还售卖着一种衣袍,用的是用留下的狼皮拼凑的,而这些所谓用剩的狼皮,正是狼头的皮,一百头狼的头皮!

秀丽之下掩盖的正是扭曲的人性,它们都曾是草原上独当一面的霸主,却被贪婪的人类制成了衣物,衣袍上无神的窟窿眼,以前拥有着多少纯洁纯净无瑕的魂灵!这是一件血淋淋的衣袍,寄载着多少狼的怨恨,这就是人类自私的铁证!仅仅因为人类聪明,人类进化得更快,因为拥有杀戮的潜力,就如此这般伤害无辜的生命,那么这有又与几万年前那些只会动用蛮力的猿人有何区别?

人类早就失去了对于生命的敬畏,无论是这一件衣袍,又或是狗肉节这类事件,都是人类为了满足私欲而衍生出来的病态现象。人类就这样在生存上一步步进化,却又在人性上一步步退化,深居在人类根性里的恶魔,渐渐露出了爪牙

格林重回了草原,而人类自身的问题并没有解决,生命不分高低贵贱,恳切期望,人类能怀着对生命最初的敬畏,在人性的大道上选对分叉口。

**电影重返狼群观后感五

有一只狼,它会狗叫,会捕野兔、野狗,也会流泪,唯独不会的,便是忘记爸爸(亦风)和妈妈(李微漪),他叫格林。

他的生父是狼王,他本就应跟在狼王后面,度过一个完美的年少时光,但他出生不久,父母便接连死去,死神连尚未与其睁眼相视的那些兄弟姐妹也一齐带走了。格林在草丛中,被妈妈抱起了,妈妈把格林轻轻地抱起并带回了城市,但是一只狼在城市中生活,终究是不妥的,爸爸妈妈在格林三个月大时,把他带回了草原。

爸爸和妈妈陪伴着格林,在草原上生活了两个月,两个人一匹狼,每一**夕相处,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妈妈带着格林学***,格林在学会之后,会恶作剧般的,在妈妈门前放死老鼠干。妈妈也会大叫着,格林,以后不许在我门前晒老鼠干。

妈妈和格林的关系从格林刚被妈妈抱起时,就不是主人与宠物,而是同人类一样,中间有一份个性的东西――亲情。格林的老鼠干和孩子们放在自己家妈妈床上的玩具是一样的,让妈妈可气又可笑。

但久居城市的妈妈也许还没完全适应大草原的生活,不久就得了肺水肿,准备和爸爸一齐开车回城市治病,不得不把格林托付给给朋友照顾。车子刚刚启动,格林便紧盯着车子,车子缓缓的开动了,格林紧跟在车子后面,车子的速度越来越快,格林的步伐也越来越快,不知格林跑了多远,但始终他追不上车,开始狂叫起来。太阳从烈日当头落到了半山腰,格林跑不动了,也叫不动了,声音从原先的狼嚎,转成了委屈巴巴的,像是狗撒娇的声音,在这语调中,只流露出了悲哀和悲痛。

这种离别的感情,正如同在外打工的父母过完春节又返程上班,格林像留守儿童一样只能看着爸爸妈妈在远方越变越渺小。格林不是没有追逐,不是没有呼喊,不是没有挣扎,就像《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罗琦琦说的那样,这世界并不是一份付出就有一份收获,并不是所有的付出都能有收获。格林的一切努力都是徒劳。

过了两个月,爸爸和妈妈又回到了草原,准备来看看格林。可这两个月格林天天饭来张口,和小狗们一齐生活,除了外表,根本没有一点儿狼的样貌,爸爸和妈妈意识到问题的严重,决定把格林送回狼群。爸爸妈妈不是不爱格林,而是爱的太深刻,太无私。

最深沉的爱,就是期望你成为你自己,格林你是狼,所以,你要成为真正的狼!

在寻找狼群的日子里,正值严冬,草原缺乏食物,他们的生活一度濒临绝境。大家都说狗能通人性的,我想说,狼更是如此。格林妈妈的脚扭到了,不能走路时,是格林从山的另一头牵了一匹马回来。

当格林试探性地咬起一匹马的缰绳时,一步一蹒跚往妈妈方向牵。天,这哪是一匹狼,这简直就是卧冰求鲤的王祥转世吧。草原的冬天,食物嫉妒匮乏,这给格林的觅食造成很大的困难。

格林自己忍饥挨饿,好不容易捕到野兔,本可自己包餐一顿,但是格林没有,而是埋在雪下保鲜,间接送给同样饥饿的爸爸和妈妈。难怪李微漪妈妈发出这样的感叹:

格林,我望见你在捕猎时的虔诚,不是你要杀,而是你要活。你是狼中人,我们是人中狼。

在饥寒交迫时,狼开始集合。格林找到了狼群,母子分别时,四目相对,留下的泪,滴滴溢满不舍,可这就是命运的安排,谁也不能改变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4

野生动物画家李微毅找到了狼王的孤儿,开始了一段恋情。

印象比较深刻的是李微漪刚捡到孤狼的时候说的一句话:“救或不救,也许都是错的。但我想让它活下来。”有些事情本难决定对错,**未来,但是敢于跟随自己心走的人却并不多。

狼太野了,不像狗或狗。这座城市绝对不是他的家。

所有生物都热爱自由。 被困在动物园里的狼骨瘦如柴,焦虑不安。 动物园永远不会属于他。

所以,李微漪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帮忙格林重回狼群。

茫茫的若尔盖草原,浩瀚的蓝天,辉煌的夕阳,成群的牧羊,机灵的各种野兔,土狗,不得让人感叹造化之神奇,钟灵之毓秀。

为了帮助绿**群复归,李微漪和亦风请牧民在保护区建造简单的房屋,然后他们在寒冷的冬天安顿下来。

白雪封山,只靠一盒压缩饼干,偶尔吃到藏在绿色里的兔子。

高原缺氧,还带着绿跑,寻着狼的踪迹。

寒冬,冰冷入骨,没有暖气。

地形很难走。李微漪甚至扭伤了脚,脚踝被割伤,风不停地咳嗽。

这是恶劣的自然环境条件。

但是,我觉得最恐怖的就应是恐惧吧。寻觅狼群,还是冬季饥饿的狼群,稍不注意,就会成为群狼口下之食。两个人,一个是野生动物画家,一个是自由职业的摄影师,若群狼发难恐怕无法全身而退,只凭着一腔孤勇和对格林的爱,去寻找狼群。

除了对抗狼群,还要对抗盗猎者。

我看一些影评,看到有人指责作为纪录片,这十分地不专业,而且制作粗糙,但是我想他们两人本来就不是专业做纪录片的,能凭着热爱,做到这个地步已经很不容易了。

也有人指责李微漪圈钱。我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总是喜欢用恶意来评判这个世界。可能我太理想主义了吧,我总觉得亦风她们整理这段故事,拍摄成纪录片,是为了后续对野狼生存环境保护的呼吁。

自始至终,李微漪都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格林,总是为他做最好的事情。从救回幼狼开始,到将成年狼放归狼群,但这并不是终止,其实李微漪在放归格林之后一向就在担心盗猎者会猎杀格林,所以我才觉得会有《重返狼群》的上映,更多地是为了宣扬保护野生环境。

而且,就算是圈钱也无可厚非,人家凭本事与热爱圈的钱,凭什么受到指责。我总觉得做自己喜欢的事,然后名利双收很难。恐怕那些尖酸刻薄的话是懦夫对勇敢者的嫉妒。

不管怎样,我没有勇气去救狼,也没有勇气把狼送回狼身边。毕竟,我最珍惜的是我的生命。所以,我永远不会有这样奇怪的命运和经历。

但是,我真的很羡慕阿,有人能像我幻想的生活方式一样去生活,随心而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想想真的很嫉妒呢。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5

狼性与人性

读完《重返狼群》,我久久不能释怀,多想当这个故事的女主人公,与狼来一场邂逅。

格林,奄奄一息的被作者救起的那一刻,它的生命旅程也拉开了帷幕。故事中的它,与作者家的狗争夺地盘,尽显王者风范;与它的天敌——藏獒成为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一起对抗野狗群;与作者成为一家人,在作者生病的时候,拿出仅剩的一点粮食……其实,这样的片段还有很多,我不得不感叹,甚至于惊叹这样的狼性!

书中的人似乎有各种各样的面具:像作者一样善良的人;像游牧民族一样勇敢的人;像外人一样肆无忌惮地破坏生态的人。人性,千姿百态!

格林让我感动的是它和黑虎的关系。藏獒群和野狗群进行了一场混战,黑虎为了保护格林受了很重的伤,却不让人类靠近给伤口抹药,伤口化脓,黑虎命悬一线,格林,就一点点舔舐着伤口,不时碰碰黑虎的鼻子,那几天,格林没有离开黑虎半步,尽心竭力照顾它,伤口在几天后痊愈。这就是狼性!

书中,作者和格林的感情也感人,甚至含泪。为了绿色,作者从繁华的城市来到这片开阔的草原,几次将自己置于危险之中。后来,格林终于获释,成为中国第一个女狼人。这就是人性!

书中对狼性和人性的描写淋漓尽致。在文章的最后,作者和格林是在感恩吗?还是在约定?我不知道,但那枚印章似乎深深地印在我的心里!

重返狼群读后感(二)

张颖《重返狼群》主要讲述了成都女画家李微漪,她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救活了一只刚出生的小狼,经过短暂的都市生活后,李微漪决定带小狼重返草原。从夏到冬,”狼妈”与小狼数次遭遇猛兽攻击、天气突变,甚至弹尽粮绝,但他们以命相爱,小狼终于重返狼群,成为迄今为止世界上首次个人成功野化放归的狼。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次重读,感触和认识又更深了一层,我喜欢小狼格林小时候的调皮和淘气,喜欢它与”狼妈”的”两军对垒”,更感慨格林与生俱来的认知能力和天生的”狡猾”和自信,它玩弄的小聪明、与藏獒的斗智斗勇和面对困难的一往无前等充分印证了格林的智慧、坚定和勇敢。然而,让我最感动的还是”狼妈”几经周折、锲而不舍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将格林送还大自然的这种遵从自然规律的精神,但我更担心,格林回归,它能快乐的生活吗?

书中描述,当格林回来时,他只能隐约地看到或听到狼偶尔的嚎叫,更不用说狼的存在了。我看到一份报告说,人类活动给广阔的草原带来了极大的危害。随着人口的快速增长,草地面积越来越小,植被越来越差。现在,不是”风吹草低见牛羊”,而是”风吹荒野沙满天”.

几乎没有狼的生存空间。想到这些场景令人心碎和担忧。

在现代草原上,人与狼不能共存,绿色,我为你祈祷!

重返狼群读后感(三)

今天,我买了一本《重返狼群》 ,是创新作文的王老师推荐给我读的。

书的作者是李微漪,汉族,四川人。画家和作家在草原上与狼同生共死了8个月。历时两年半,根据当时她记录日记和珍贵的影像资料。整理成一本四十万字的《重返狼群》 .

这是一人一狼以命成就的一本书。李微漪说:其实我是录音员。真正的作者是小狼,我书中所有故事的作者。

我在它的故事里笑啊,哭啊,笑啊,通过我的语言,它将告诉人们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友谊、草原和狼。

我喜欢这本书。这本书常常使我读起来或汗流浃背,或热血沸腾,或流泪。最让我感慨和意外的是,狼终于成功地融入了狼。

文中最让我感动的是作者为了让小狼格林重返狼群这个目标大胆进取,不惜冒生命危险的狼的勇敢性格。一个柔弱的女子这种胆大妄为、把这种成功概率几乎为零的冒险,居然圆满完成,给予我精神上空前的震撼。相比之下,我们为什么要在困难面前低头

我喜欢《重返狼群》 这本书,它给予我战胜困难的勇气。

作者; 五年级张鹏宇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6

感性探索:曾几何时,孩子们的探索精神是否和格林一样执着?而那时的我们都做了什么?是不是无情地扼杀了孩子们的探索精神和创造力?

狼性之情谊---“噗,我挣扎着撑起身来一看,格林从窗外扔进来的竟然是半只野兔!格林砸着嘴,在窗户上探着脑袋呜呜叫着,看到我终于醒来说话,开始用舌头舔着鼻子温情的看着我,我生病这几天,格林寸步不离没有出去猎食,自己的狼肚子都没填饱,却把好不容易得来的存粮给了我……”

感悟情谊:在如今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现实社会,节奏飞快的生活搅动着人们浮躁易怒的情绪,人们一方面在抱怨温情的远去,另一方面却总是不愿放慢脚步去细心品味身边令人感动的点点滴滴,并回报别人以涓涓细流。

狼性之梦想---“格林回头望了一眼,他凝视虚幻的山上曾经的家园,心里涌动着生离死别之情。终于,他从深深的雪中拔出一只前肢,迈出了离开人类的第一步……”

感悟梦想:儿时的我们谁不曾拥有梦想?但又有多少人长大后能得以实现?

实现一个梦想,不仅是一篇空洞而豪迈的演讲,更需要不断的能量积累、付出代价、忍受孤独和压力,并为之奋斗,这些都是别人无法替代的。记住,成功或失败,道路就在那里

在这本书中,作者一直认为自己是狼妈妈,因为她把狼养绿了,并以一种独特的方式教育了绿。如果能从她的教育方式上看到绿色,我们就抛弃了过去的束缚和阻碍,将过去习惯的强加于人,更多地采用了西方的教育理念,即崇尚自然规律,引导自由发挥。我想,如果能够将这些感悟和家庭教育相融合,也算不枉读一本好书。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7

读《重返狼群》有感

最近有幸看到一本书—《重返狼群》,用了几天时间细细品读,受益良多。李薇漪,成都人,毕业于四川外语大学。毕业后,她专心致志于中国画,是一为小有名气的画家。2010年2月,李微漪带着画架来到若尔盖草原写生。这个传说发生在他的一生中。

在草原上,狼在雨中自由奔放;在楼顶上,狼看着雨中的灰色城市,眼里流露着对自由的渴望。你需要的,也许只是一块平坦的地面,可以让你奔跑,也许只是你自己的一个斜坡。

你是一个渴望自由的人;你是一个古老精神的继承者;你是一个叛逆的灵魂。你在紧要关头藐视危险,在地狱的边缘拥抱天堂,在悬崖上顶风而立。你是种族的一员,你的血脉中流淌着的是勇敢、孤傲与淡定。

你就像一颗未经雕琢的宝石,在钢筋混凝土高楼林立的城市里,继续书写种族传奇的新篇章。嗥叫吧,嗥出你桀骜不驯的棱角,嗥出你野性狂放的性格,嗥出你坚强勇敢的品质!

你是幸运的——在失去妈妈的一窝崽中,你幸存了下来;在车水马龙的二环主路上,你幸存了下来;在法治严厉的城市中,你幸存了下来。你是不幸的——当同类们都在狼穴中贪婪地吮吸着妈妈的乳汁时,你在和一只老狗明争暗斗;当同类们在草原上呼吸着凉爽的空气时,你在城市中呼吸着污染指数超标的工厂废气;当同类们眼中倒映着千山万水时,你的眼中却是一片灰蒙蒙的天空。呼喊,呼喊出你的不同,呼喊出你非凡的经历。

你没有父母,没有兄弟姐妹,没有同伴,没有爱好。你生活在不同的世界,听到不同的语言。然而,你有一个从你的种族遗传下来的高贵血统,你有你自己的语言,你自己的表达方式。

你需要记住-你是绿色的,你是一只狼,一只独一无二的狼。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我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行走在** ,走在无人的荒漠,走着走着就死在那里或者就死在**台,让我的肉体风化或者让秃鹫吃掉,连骨头也不剩一块,就这样的消失,消失的无影无踪,我不喜欢躺在冰冷的停尸间被人瞻仰。就这样的无痕迹多好,但是看了这本书,我可能担心我的身体无法在那样的环境生存,挺不过高原反应,无法忍受炙热和寒冷。虽然条件很差,但我相信,我一定会利用自己的青春,在有生之年走过**,踏上若尔盖草原,领略**的神生之美,感受狼的独特魅力。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8

“狼女”四川女孩李薇漪,“狼女”的由来是源自于他养的一头名叫格林的狼,而书籍《重返狼群》则记述了她自己在若尔盖草原偶然拯救了一只出生近五天的小狼崽,从此与狼一起生活的酸甜苦辣,最后成功放归狼崽的故事。

以前读《狼图腾》,感觉这是一部惊世之作,狼的智慧让我由衷的折服。然而,在我读完《重返狼群》之后,他有给我的另一种震撼,让狼的**、狡猾在我心中当然无存。《狼图腾》的作者姜戎在为本书写的序中说到:

本书给与我精神上空前的震撼!是啊,确实是这样的精神洗礼。

读了这本书,我在一阵眼泪、一阵笑声、一阵钦佩、一阵愤怒中度过了这段时光。格林受伤的时候,我很担心,哭了起来;当我看到他狡猾的手段是,我兴奋地笑了起来;当看到他的那种为自由也可牺牲自我,为同伴,不惜受伤的精神时,我又由衷的佩服;当我看到那些可恶的偷猎者时,我非常生气。一本书,让我深深的不安,也让我深深的希望,不知道现在有多绿?

他会不会被欺负?会不会打不到猎物?种种的一切,都因为这本书而改变。

读完《重返狼群》,我为自己以前的无知而汗颜;为自己的狭隘而懊悔;更为自己的盲目而痛惜。狼是每个人心中**和**的象征。我过去盲目地相信,但现在我明白了。自己是多么的无知。

当作者病得很重时,格林把唯一的口粮留给了作者,他很感动。当我读到这篇文章时,我已经泪流满面。这一刻,我重新认识了狼,认识了这个在我们心中**的代表。读完整部书,我的心情久久的不能平静。

在这本书中,作者看到了人类丑陋的一面。有时我宁愿遇见狼也不愿遇见人。作者的感叹引起了我的共鸣。

更是刺痛了我的的心灵。是的,当今社会的人有时比狼更危险。

一部书,可能影响一个人的生活,《狼图腾》是我懂得了智慧、团队等的重要,而《重返狼群》使我感受到了狼的另一面。他们都将影响着我的人生。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9

爱与自由

读《重返狼群》有感

前段时间,有幸读到了《重返狼群》这本纪实体**,与其说这是一本书不如说这是一位“狼妈”爱的自述。从打开书到合上书的那一瞬间,我久久不能自已,一边感动、震撼着,一边不禁陷入深深的思考,我问自己,究竟什么是爱?

2010年,一望无际美丽的若尔盖大草原上出现了一位美丽的姑娘,她就是李微漪仿佛是上天的安排,她追寻着天意,找到了幸存的小狼,而此时小狼的父母和兄弟都已离开这个世界。李微漪抱着刚出生5天的小狼犹豫着,纠结着,最终决定带着小狼回成都,给它取名叫“格林”。一个半月后,“格林”的狼性初露,开始护食,会跟着学电视机里面的狼叫声。

慢慢地,格林开始显示出他作为一只狼的独特智慧。他会打开电视,找到他想看的关于狼的纪录片,然后跟着纪录片学这个动作。

一切的美好从那次格林的走丢开始慢慢改变,城市的车水马龙何处是格林的家?格林第一次感受到了它的与众不同和孤独。它的眼睛充满了恐惧和惊讶。李微漪着急了,再一次面临抉择,怎么办?

男朋友亦风给她一个主意,送动物园。可是当她站在动物园关着狼的笼子外面看着那头不知道关了多久的老狼的空洞的眼神,她再也无法说服自己了,无论如何也不能把格林关在这里面孤独终老。送格林回家,是的,回到它真正的家——若尔盖大草原。

2010年7月,李微漪和男朋友带着3个月大的狼绿鲁莽地回到草原。忘不了初回草原时环境的恶劣,被狗群追赶的危险,更忘不了格林在李微漪的教育下学会了捕食属兔、旱獭和赶羊群入圈的本领。

听惯了“狼心狗肺”“白眼狼”这些词,觉得狼就是万恶的人们,又何曾想到格林会把自己私藏的兔肉拿给生病卧床的李微漪呢?狼不同人,不会照顾自己的“妈妈”,所以就用狼的方式表达自己对“狼妈”的爱,它爱她,这爱是最纯粹的。当李微漪离开草原回到城里看病时,格林像个孩子一样追着车跑了很长一段路

每每想到这,我不禁湿了眼眶。

十五天后,“狼妈”痊愈归来,格林终于又可以在妈妈的怀抱里撒娇、亲昵。可是,细心的“狼妈”却发现格林变了,它像一只猎犬一样等待着喂食和发出狗叫声,显然忘了自己是一匹狼。它开始害怕人类,这对狼来说是非常危险和可怕的事情。太舒适的环境会破坏狼的本性。怎么可能不是合人类呢?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人和动物一样,任何时候都要学会居安思危,未雨绸缪。

“狼妈”第三次面临抉择,带格林去狼山寻找狼群?无论亦风怎样劝说她,她都不会回去,只是为了帮助格林找到狼的本性,让它真正回家。狼山夜间零下30度,含氧量为平原的60%。在这样恶劣的天气里,他们还坚持了十多天。当他们的时物和弹药即将耗尽时,他们仍然一无所获。

尽管如此,“狼妈”没有放弃,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找到了蛛丝马迹,顺藤摸瓜,看到了一匹狼,紧接着找到了狼群。看到希望,他们决定在狼山扎营,让格林接触狼群。然而,事情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顺利。自然环境的威胁,对狼的排斥,以及受伤的绿色都让重返这个群体的希望渺茫。

鼓励、加油和努力终于带来了狼的反应。2011年2月2日,9个月大的格林回到了狼群中。一边是养大自己的“狼妈”,一边是等待自己的“家人”,格林第一次犹豫了,可是犹豫很久以后还是转头跑向了狼群,在爱与自由的选择上它选择了自由。而“狼妈”同样做了这样的选择,给了格林爱,更是给了它自由。

人类总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用自私的思想谴责动物的行为,觉得它们很高尚。如果我们像李微漪一样,在荒无的草原上和狼一起挨饿受苦,我们就会明白,自然的食物链是神圣的,不允许我们干涉。狼狩猎食时虔诚的,不是我想杀人,而是我想活下去。

狼也是深情和正义的。你给它们什么,它们会给你什么,但它们不能像人类那样用语言表达。从今以后,圆月之下格林的每一声嗷叫,既有对“狼妈”的感恩和思念,又有对无限自由的向往!

我们是不是该反省一下自己,在爱与自由的问题上做李微漪的无私?做到格林的真诚了吗?我们总是对别人要求太高,总是渴望得到太多的回报,所以我们总是生活在纠结和不满之中。

对爱人也好、教育孩子也罢,别总是以爱为借口,在他们身上强加上我们的想法,爱真的不是束缚,也不是牢笼,爱是理解,爱是真正的自由。

2019年10月3日

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10

在草原上,狼在雨中自由奔放;在楼顶上,狼看着雨中的灰色城市,眼里流露着对自由的渴望。格林,小狼格林。你需要的,也许只是一块平坦的地面,可以让你奔跑,也许只是你自己的一个斜坡。

嗥叫吧,格林!

你是一个渴望自由的人;你是一个古老精神的继承者;你是一个叛逆的灵魂。你在紧要关头藐视危险,在地狱的边缘拥抱天堂,在悬崖上顶风而立。你是狼族的一员,你的血脉中流淌着的是勇敢、孤傲与淡定。

你就像一颗未经雕琢的宝石,继续书写着狼族在城市高层建筑钢筋混凝土中的新传奇。嗥叫吧,格林!嗥出你桀骜不驯的棱角,嗥出你野性狂放的性格,嗥出你坚强勇敢的品质!

嗥叫吧,格林!

你是幸运的在失去妈妈的一窝狼崽中,你幸存了下来;在车水马龙的二环主路上,你幸存了下来;在法治严厉的城市中,你幸存了下来。你是不幸的当同类们都在狼穴中贪婪地吮吸着妈妈的乳汁时,你在和一只老狗明争暗斗;当同类们在草原上呼吸着凉爽的空气时,你在城市中呼吸着污染指数超标的工厂废气;当同类们眼中倒映着千山万水时,你的眼中却是一片灰蒙蒙的天空。嗥叫吧,格林!

嗥出你的与众不同,嗥出你非凡的经历。嗥叫吧,格林!

你没有父母,没有兄弟姐妹,没有同伴,没有爱好。你生活在不同的世界,听到不同的语言。但是,你是一只狼。

你有着自己的语言,自己的表达方式。你需要永远铭记住你是一匹狼。一匹独一无二的、与众不同的狼。

嗥叫吧,格林!

重返狼群读后感(通用7篇)


相信读者们在阅读完本作品后,内心都会涌现出许多想法和感悟。通过阅读笔记,我们可以更深层次地探索自己的阅读人生和生命的意义。在这里,笔者为大家搜罗并整理了有关“重返狼群读后感”的相关内容,希望读者们喜欢并受益于此!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1】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要想进步,就要多读书。今年暑假,我认真读完了李微漪著的《重返狼群》当我读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千:有悲伤、有喜悦、有搞笑、。

当我们的小主人公”格林″离开人类母亲的怀抱,回归大自然怀抱的那个瞬间时,我跟随着作者开心起来,当我得知格林在獒厂里结识了很多藏獒朋友,把原有的狼叫声演变成了半狗半狼叫声时,我觉得十分滑稽。

当我读完《重返狼群》这本书,我生发出无限的同时,还对狼有了新的看法。站在狼的角度想一想,之所以我们的小主人公″格林”会被作者李微漪领养,是因为我们在草原上大量放牧,导制没有野兔等其他动物再草原上生活,导制资源匮乏,让狼找不到充足的食物,才不得不冒着生命危险去偷取人类养的家禽。正因为这样导致了恶性循环。人类对狼充满了厌恶,见到狼就驱赶,甚至杀戮。可相反,狼从不主动攻击人类,因为他们不想与我们为敌因为他们需要和平,更是渴望和平。他们只是想拥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能让自己奔跑,嚎叫,繁殖。

可我们却连自由都无法给予它们,这不公平,难道只有人的生命才是值得被尊重的吗?不!所有的生命都是值得被尊重的。如果没了这些动物,为么维持大自然的平衡,我们还能无忧无虑的生存下去吗?我们应该感谢动物,而不是驱逐和猎杀。

我们伟大的领袖毛主席曾经说过: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我们不仅要在人与人之间保持这种态度,更应该与所有生命保持这种态度。我们破坏了生态平衡,我们要想办法弥补,而不是变本加厉,只有这样,所有的生命才能拥有真正的和谐。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2】

今天,我买了一本《重返狼群》,是创新作文的王老师推荐给我读的。

书的作者是李微漪,汉族,四川人。画家、作者曾在草原与狼同生共死长达八个月。历时两年半,根据当时她记录日记和珍贵的影像资料。整理成一本四十万字的《重返狼群》。

这是一人一狼以命成就的一本书。李微漪说:其实我是一个记录者,真正的作者是小狼,它是我书中所有故事的创造者。我在它的故事里笑着哭,哭着笑它要透过我的文字向人们讲述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草原和狼。

我喜欢这本书。这部书经常让我读得或冷汗淋漓,或者热血沸腾,或潸然泪下。最让我情感冲动和意想不到的是小狼最后成功融入狼群。

文中最让我感动的是作者为了让小狼格林重返狼群这个目标大胆进取,不惜冒生命危险的狼的勇敢性格。一个柔弱的女子这种胆大妄为、把这种成功概率几乎为零的冒险,居然圆满完成,给予我精神上空前的震撼。相比之下,我们又有何理由在困难面前低头呢

我喜欢《重返狼群》这本书,它给予我战胜困难的勇气。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3】

一份特别的礼物——《重返狼群》读后感

在这个快乐的暑假我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礼物,那是爸爸送的一套书——《重返狼群》。我一拿到书就被封面上的可爱的小狼给吸引住了,它也伴我度过了一个难忘的暑假。

《重返狼群》讲的是一个年轻的女作家在若尔盖草原画画时候,遇到奄奄一息的小狼——格林,后来“狼妈妈”与小狼格林同生共死几百个日夜并且发生了许多故事。其中有几个场景让我印象深刻,难以忘怀。

在与“狼妈妈”相依相守的日子里,小狼与狼妈妈的母子情深一次次地感动着我,也让我想起了爸爸妈妈对我的关怀。在与小狼抢食那段精彩的描绘中,“狼妈妈”在饥饿难耐的情况下偷吃了小狼格林的存粮兔子肉时,小狼格林在知道后没有兽性大发的发脾气,反而从那以后小狼格林成了起早贪黑养家的孩子。我对狼有了一个崭新的认识,它不再凶恶可怕,原来狼也有柔情的一面,也有灵性的一面。

最让我深深感动的是,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胁下,狼妈依然咬紧牙关,没有退缩,没有心软。她甚至为了小狼能够重返狼群,做好了自己可能成为狼群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精神准备。但在她的努力下,格林逐渐的被狼群接受,回到了大自然。

放下书后,我依然回想着书中的场景。那只小狼的勇敢和坚持,狼妈的善良和努力。我知道了要和动物和谐相处的重要性,更让我懂得了在生活中要有不怕困难的勇气!谢谢爸爸送我的这份特别的礼物!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4】

暑假里,姐姐给我借了一本书《重返狼群》,她说这本书很好看。拿到书后,我就迫不及待地看起来。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作者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从此开始了与狼在一起的生活。她把小狼带回都市喂养,并为他起名格林。几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城市已经不是格林的栖息之所了。作者决定带它回到草原,让它重返狼群。

在草原上生活了长达半年时间,从夏到冬,作者带着格林寻找狼群,数次遭到野兽与藏獒攻击。长大的格林守护着妈妈。在朋友亦风的帮助下,格林终于得以野化,重返狼群。

在我的记忆里,狼都是坏人的代名词,大灰狼,狼外婆等,而在这本书中狼却是有感情的,狼用实际行动来回报人类。格林把作者当成了妈妈,把作者的男朋友当成了爸爸。在作者重病时,格林把仅存的一只野兔来给作者吃,当时我就很感动,一只狼都能懂得报恩,更何况我们?

读完了《重返狼群》这本书以后,使我对动物,对人都有了新的认识。格林的那种坚强,勇敢,不离不弃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我会像小狼学习,做一给关心父母,不让父母操心的好孩子。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5】

小时候,幻想着有一只狼当宠物,可是家长告诉我们这是不可能的,但是当我长大之后读了一本名叫《重返狼群》的书,我才知道原来我的这个幻想也不是没有人实现过。本书的作者有了一次将冷血的狼当宠物的机会,在人们的心里狼都是冷血无情的,但是我读了这本书才知道狼也有一颗温暖的心,作者的奇幻故事是怎样的呢?让我们走进作者的著作中看一看人是如何与狼一起生活的美丽的场景。

有时,我们就像我们常说的缘妙不可言,作者和这只狼的奇遇是在一次人们捕杀狼的的行动中发现了这只被母亲尸体保护着的刚出生不久的小狼,如果我们说狼冷血倒不如说狼的冷血是我们人类赋予的,人类无情的捕杀导致了狼的曾恶与仇恨,狼群从此变得冷血无情,然而作者的热心与善良,导致了这只小狼的心里永远记住了人类也有善良的一面。

作者将这只小狼带回城市将这只小狼视为自己的孩子,但这只小狼也像小孩一样不停给作者带来麻烦,当然也交到了一只动物朋友,也是狼族一辈子的宿敌——藏獒,其实他们本就应该当朋友可是只因人类的私心,让它们成为了一辈子宿敌。

这只小狼也在作者的悉心照顾下成长为了一只真正的有血性的狼,动物也是有感情的,一次草原上的战争小狼也为了保护作者受了伤,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作者也必须与小狼分别,作者在与小狼分别时也是依依不舍,当我读到作者与小狼分别时也潸然落泪,读到这段我才明白原来只有人类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没有动物是天生就冷血只有被我们人类逼得走投无路才开始为了生存而改变了自己的性格,为了在这个自然界存活而变得有了血性。

作者的这篇著作给我的启示是:人与大自然本身就是一体的只有人们的大肆建造工厂才有了动物们无家可归、动物们的反抗,许多动物也像我们人类一样也有子女,就是因为一些不法之徒的肆意掠杀动物,导致有的动物也妻离子散,有的甚至刚出生就没有了父母,有的甚至在母亲的尸体上静静的等待着死亡,这么多凄惨的场景都是因为我们人类的私心一手造成的。

我想作者也一定在等待着小狼——格林。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6】

李微漪带着在城市里无处藏身的格林来到草原,不得已将狼放入獒群。

藏獒是忠诚耿直护家的动物,和狼是传说中的宿敌,它们初次见面,没有人们想象得那么惨烈,虽然它们像孩子一样,有些藏獒不接受格林,时时处处和它作对,但温和的头獒一直像母亲一样保护着它,令其他不服气的藏獒只能偷偷地欺负一下格林。狼的群体观念极强,狼和藏獒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重情重义,渐渐地獒以他们的憨厚宽容接纳了格林,格林以坚韧和智慧在獒群取得一席之地。它们和谐相处,像兄弟姐妹一样成了朝夕相处的玩伴。

在獒场的日子,李微漪教格林捉野兔、鼠兔,和100多只野生狗夺食、争地盘,第一次遇到天敌——金雕,母子合力击败了对手,在危机四伏的草原,格林不仅学会了找吃的,也学会的不被吃。

和藏獒们整日生活在一起,格林渐渐不会狼嗥,学会了像狗一样“花花”地叫,李微漪忽然意识到獒场不是格林一辈子该适应的环境,她决定带它去找狼群。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7】

《重返狼群》读后感800字:

“要么阅读,要么旅行,思想和脚步,总有一个在路上”我喜欢这句话,从而喜欢读书,我从书中汲取知识。我看过很多书,其中令我最深刻最感动的就是《重返狼群》了。

《重返狼群》主要讲的是作者李微漪在写生时遇见了一只孤独的小狼,当得知小狼的身世后,不禁对它产生了同情之心,毫不犹豫地把它抱回家照料,并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格林。可是,李微漪先前养的博美犬“狐狸”对格林这个“入侵者”不接受,想方设法地折磨它,格林都默默地忍受了。后来,作者考虑到格林以后的成长,最终把它送回了若尔盖大草原。这让我想起了另一篇文章《小狮子爱尔莎》,故事过程何其相似,只是狮子成了狼而已。

《重返狼群》中令人深受感动的是“狼之柔情”这篇里,“我”淋了一场冰雹,感冒了,发展成了肺水肿!是格林在无微不至的照顾“我”,这些天来格林千方百计地去捕食,它把捕来的野兔——它唯一的口粮毫不犹豫地送给了病中的“我”。平日极其护食的狼,这时竟是如此大方,这需要多大的抵制食物诱惑的勇气啊!

向来,人与狼是水火不容的天敌,甚至是谈“狼”色变。但在这里,狼与作者相处融洽。其实,在生活中,人与动物,不管是多么凶狠、多么庞大的动物都能产生深厚的感情。后来,“我”病愈前,格林都寸步不离地照顾“我”,这实在是令我感慨万分:人和狼都能产生这么深厚的友谊,更何况人类呢?真心待人,别人也会真心待你!你送狼一颗真心,它会还你一片天空。

现在的人,尤其是盗猎者!他们在大草原大规模的进行捕猎,还把死牛死旱懒拿到城市里进行高价卖出,这样下去,动物将会灭亡,在月黑风高的夜晚,隐隐约约能听见狼群们在为死去的家人们哀鸣……是人类,让它们家破狼亡;是人类,让它们无家可归、流落草原!人们啊,难道你们就没有一丝一毫的同情之心吗?如果将要灭绝的是人类,那么你们会知道悔改吗?

小狼格林是迄今为止世界上第一匹由人养大并成功放回荒野的狼,但不会是最后一匹。应该是后继有狼。我坚信,狼来了,绝对比虎来了、狮来了,熊来了更加震撼!

重返狼群读后感锦集


人的想法不一样,能力不一样,眼界不一样,对于自己阅读过的书籍或文章的内容,然后写出自己的意见或感想,我们称之为心得。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心得体会吧,写一篇心得体会我们可以从中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心得体会书要如何规范的书写呢?小编推荐你不妨读一下重返狼群读后感锦集,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1)

《重返狼群》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出生于成都的女人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偶然拯救了一只出生近五天的小狼崽,从此与狼一起生活的酸甜苦辣,最后成功放归狼的故事。今天小编就来分享读《重返狼群》有感范文,请各位读者好好欣赏和借鉴。

▲读《重返狼群》有感范文(一)

书架上静静地矗立着一本书——《重返狼群》,许久未看,已经落上了薄薄的一层灰。我拿起它,擦掉上面的灰,脑海里又浮现出第一次看时,为了人狼分别的那一幕哭得稀里哗啦的我,禁不住记忆的召唤再次翻开书,寻找记忆中渐渐遗失的那片草原,那片狼的世界。

这本书是关于一个来自成都的女孩,也就是说,作者李薇漪在草原上遇到了一只狼,它没有睁开眼睛,但是它的父母已经悲惨地死去,它的兄弟姐妹已经失去了。她动了恻隐之心,于是带小狼回成都生活,陪伴它长大,直到它可以独当一面这才陪小狼重返若盖尔草原寻找狼群,最终以小狼的回归落幕。

说真的,我很少如此眷恋一本书,说它凄凉,可偏偏妙趣横生;说它冰冷,可偏偏铁骨柔情;说它惨烈,可又偏偏绝处逢生。饶是这般,却依旧不变桀骜,不失本心,引人迷醉。

很多人说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也许吧,当初那样弱小的一个生命,还未睁开眼就经历了一番腥风血雨,可饶是如此,却仍没有人给它时间,哪怕寸缕的悲伤也不肯留给它,就又把它丢到了另一个万丈深渊,直到她们的相遇。裂缝中的阳光将被雕刻一生。

说不清是悲是喜,一匹孤狼的童年,没有草原,没有伙伴,甚至没有来自大自然的磨砺,却要在这金铁之地步步维艰。幸之,它还有它的狼妈,那个亦师亦友,亦父亦母的成都姑娘。

终是回了草原,到来的不是血浓于水,不是回归乐土,而是生存的碾压,生死一线间。了然,没有陷入绝境,怎会不择手段;没有经历背叛,怎会冷血无情;没有绝处逢生,怎会凶厉狠辣。贪婪,残忍,狡猾,那又怎样?它只知道弱者会被淘汰。

不管你有多爱无边,死了就死了,没有人会在乎你是否专注于善,这只是弱者的借口。在风沙的摧残中,它不再天真,不再天真,不再软弱,可以让保护它的母亲在它的背后微笑。

它做到了不是吗?它做得那么好,好得让人心疼。它回归了狼群,凭着自己厮杀于天地间,终是以王者之姿傲立,可为何月下的孤影还是那般清冷?

它该骄傲的!不必哀伤历往,没有被放逐的痛苦,就没有勇闯天涯的胆气,没有用生命做抵押的拼搏,就不具备独立自强的狼性!狼的确是一种复杂的生物——既冷血狂野又热烈温柔,既贪婪自私又能慷慨奉献,对仇者睚眦必报,对亲者以命相爱,既多疑有多情。

狼的爱是不容易付出的,但付出一定是心出肺出肺。有时她也会微笑,现在它已经回到了草原,有了自己的民族,有了自己的伴侣。但是为什么我们还不能忘记雪地里的身影,一步一步地回头?

你可能会鄙视这个故事,但我要感谢它告诉我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友谊、草原和狼。

▲读《重返狼群》有感范文(二)

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一直与李微漪和亦风一样,有一个相同的问题,如果格林的野化失败,无法让它重返狼群该怎么办?

随着读书的推进,心中的这块悬着的石头终于可以悄然落地,而另一个疑问又随之涌上心头:为什么那么多人尝试了去野化狼,都失败了,只有李微漪成功了?

也许是因为爱,因为李微漪爱格林,努力要把它培养成一只可以在草原生活的狼,而这种爱恐怕与其他的那些要野化狼的人不一样,这种爱不像其他人的那种溺爱。

为何说李微漪给它的爱不是溺爱的呢?因为她不仅仅满足了小狼的物质需求,而更重要的是,她让小狼经历了许多其他“野化狼”所没有的经历,就是这些不同的生命阅历,这些比起物质更丰富的精神需求,才让李微漪与小狼得以成功。

在格林玩耍掉入水中时,她没有立即下水去不救它,而是默默地教它该怎么做,让格林在下次面对水的时候,能更正确地选择,也许就是因为这样一个个与其他狼不同的经验的累积和生命的阅历,才让它的心智更加成熟,智力更加开阔,更能自己面对困难,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克服困难,才让它成功地重返狼群,成为一只草原狼。也许八个月的野外生活是艰苦的,是危险的,但这让格林具备了宠物狗、动物园中的老狼不同的生命的阅历,让它能更好地在这片危险的草原上生存下去。这八个月,给它的是心智与智力的提升,经验与阅历的扩宽,给它的是在草原上的生命力。

是的,我们不能像宠物狗、动物园中的狼一样没了生活的能力,而我们需要的是自己的努力所带来的更多的生活经验与人生的阅历。

也许人也与之相似,我们不能只接受物质的需求,不能接受父母的溺爱,只有通过自己的经历、自己的努力来增长自己的阅历与见解,这样才能在这个社会有自己的力量生存下去。

▲读《重返狼群》有感范文(三)

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羊人说,如果不是为了喂狼,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公狼愿意这样做是为了养活他的妻子和孩子。这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娶,母狼用这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忠贞也表达了对人类的怨恨,书中的小狼就是这对狼的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我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行走在*** ,走在无人的荒漠,走着走着就死在那里或者就死在***台,让我的肉体风化或者让秃鹫吃掉,连骨头也不剩一块,就这样的消失,消失的无影无踪,我不喜欢躺在冰冷的停尸间被人瞻仰。就这样的无痕迹多好,但是看了这本书,我知道我可能都去不了***了,我的身体无法在那样的环境生存,也许我挺不过高原反应,也许我也无法忍受炙热和寒冷,我的身体越来越走向衰弱,虽然我还并不老,但是我深深的知道我在下坡路奔跑的那样快,所以我希望明年,明年可以去***,去若尔盖草原,趁着我还可以走动,完成我心中的梦想。

▲ 读《重返狼群》有感范文(四)

我看了一本令我爱不释手的书:《重返狼群》,这部书让我时而潸然泪下,时而觉得宏伟雄壮;有时令我心酸,有时令我欢笑……总之,使我欲罢不能,感触颇深。

这本书讲述了作者奇迹般地拯救并养育了一只垂死的狼,并成功地将它释放给狼的故事。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2)

《重返狼群》讲述了作者亲身养狼的经历,从城市到草原,从在家中养到放小狼格林到自由的草原。这本书不仅是作者给我们讲的狼的故事,也是草原狼给我们讲的什么是忠诚,什么是孝顺,什么是仁义,什么是宁死不屈,什么是叛逆。

在人们眼中,狼是狡猾,**的代表,这形象在人们心中已根深蒂固了,但谁又曾看到狼的仁义、宁死不屈的一面。在作者生病时,平时护食的格林把自己仅有的存粮给了作者,就算自己忍受饥饿,也不让狼妈挨饿。他日夜守在作者的窗前。当作者咳嗽时,他悲伤地嚎啕大哭。

他与人一样对自己的亲人很在乎,他也同样有感情。

更何况,格林在獒场住了一阵子,却和藏獒成了兄弟。在藏獒兄弟有危险时,他用自己的脑袋和铁笼较劲,直到把脑袋磨出个伤口,那伤口在成年之后依然清晰可见。在藏獒兄弟受伤后,他日夜陪在兄弟身边,为藏獒舔舐伤口,不让任何人靠近他。

由此,狼的仁义可见一斑了。

但值得人们深思的是,狼与人,与仇人藏獒相处的都是那么好,彼此都是以心相待,而人和人之间为什么不能这样的真诚相待?以狼为鉴,从狼的身上,我们是否能看到自己的影子?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3)

现在开始说《重返狼群》这部电影。

首先,让我们谈谈我的感受,然后是看芊芊过程中的那一集(是的,我女儿一起看了这部电影)。

以通常的观点看,这部**也太不正式了,普通话不标准,很多画面的衔接甚至可以看得出很生硬的剪辑;没有商业大片的那种精致美感;而且没有剧情(虽然它是一部纪录片哈,但是你看过《我们生长在中国》,就可以发现其实还是可以有些剧情编入的);总之,猛一看,就觉得这不就是现在很多家里拍的日常**给拼接起来吗?

但拍了几分钟之后,我突然不这么认为了。虽然镜头看起来很普通,很常规,但是。后来,我以为这部电影是2010年拍摄的,但现在已经是2017年了。有很多细节真的来自时间。总体来说,突然让我感觉到这影片展现在观众面前的内容就好比“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恰到好处。

这头狼的名字,叫做格林。是孤儿,父亲是狼王,被人类用炮震晕了之后捕捉成功,然后咬断自己被铐了链子的脚逃脱,但最终失血过多死了,母狼吞毒饵殉情。其他小狼崽也都饿死了,只剩下它一只。

其实,人和狼相处不到十个月,在若尔盖草原相处不到七个月,但为什么感情会这么深呢?其实都是从人自己的角度来说的。因为人觉得狼是畜生,没有那么多、那么深的感情,所以不可能有更多的交流,结果相处下来,狼不仅可以与人进行感情上的交流,并且比人更直接、更真,就是这种“真”,才完全捕获了人类的感情,让人觉得来之不易,益发珍惜。

很喜欢**里的一句话,“如果这一天终是要来(狼格林离开他们、回归狼群),我希望时间过得慢一点。”

从这个影片里,虽然完全没有提到,但是看完整部影片,你可以发现,两个主角有着非常深厚的动物学知识;从狼的粪便是名片交换、深冬时节是一条成年孤狼加入狼群的最好时机……等不经意间提到的话,都透露出两人的博学。

第一次这么真切地听狼嗥看狼嗥,发现狼找到食物也会挖个坑先藏起来,**群狼的围捕……这比任何纪录片的介绍都更直指人心,更让人了解狼的习性,让观众自己看、自己听,自己观察,然后自己想到;这个**里有太多的细节,有太多有力量的画片,草原日落、人狼共舞,男主时不时的幽默话语……都无不透露着一种“取舍的智慧”。

第一次深刻认识到,人有好人,人一样有坏人,坏人你根本说不清道理,坏人可以坏到骨子里,拿打狗棒分分钟就残杀一个生命。一次又一次,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这里的野生动物保护区是多么的无力。所以当你看到620只狼的头皮做成的长袍,想想每只狼在野外生存有多艰难,自然会流泪。

格林当之无愧是狼王的儿子。他很聪明,有自己独特的特点。

小时候会开电视选频道,从电视学***;

在草原跟狗混在一起的时候,居然学会狗叫,以至于要加入狼群太紧张了,打招呼先叫出声的居然是“汪汪”;

愿意和它的人类妈妈一起唱《传奇》,真的有看到它在乐;“

妈妈”生病的时候,急得不知道怎么好,只能把它最珍贵的藏在土里的食物扔进来;

大雪封路,人类的粮食告急,先“借用”了格林的私家珍藏,格林一下就发觉了,人以为格林下次再藏食物肯定得换地方了,但是下次,冬天食物那么紧缺,格林还是“藏”在了老地方,并往房子这边看了一眼,告诉他们,还在这里好找;

“妈妈”脚崴了走不了路,用嘴叼着牧民的马的缰绳,花了四十分钟的时间去牵马回来让“妈妈”坐,即使这是一个有意为之的镜头(因为男主可以打**,可以找牧民来帮忙,都比这个快速有效),但这还是一个隽永的画面,会长久地留存在观众的脑海里。

其实在草原上要救助的狼、更可怜的狼多的是;想想那620头不能冥目的狼吧,只是格林让男主、女主遇见了;这部**也没有更深的意义,就是为了纪念已经加入狼群、也随时可以被坏人抓捕的格林,“虽然活着很重要,但是自由更重要”,是狼就得用狼的方式活一场。

自然界为生存的杀戮是自然的规则,“不是我想杀你,而是我要活”,但是人类的那种无明的冲天欲望真是罪恶滔天,但是个人是无力去改变的,只有做好你自己,控制好你的欲望,并像动物那样真实地活着。

最后说芊芊观影的情况。

嚎啕大哭三四次,流泪数次,我最后都惊着了,不明白为什么要哭,一个很小的分别,她都能涕泪四流。

出了影院问她,觉得电影好看吗?她说,“不好看,太让人感动了”。

重返狼群观后感(三)

今天下午有幸看到了一场点映的电影《重返狼群》,看完之后感慨万千,说实话,这是迄今为止,唯一一部令我在电影院泣不成声的一部影片,我惊叹于小狼的聪颖,感动于它的忠诚,震撼于它与狼妈深厚的情谊。

这个电影是真实的一个纪录片,作者李微漪是个生长在川西的女画家,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从此开始了与狼共舞的生涯。她把小狼带回都市喂养,并为他起名“格林”。这时,小狼像一只刚出生的小狗一样可爱,依偎在狼妈妈的怀里,把这个女人当作唯一可以依靠的人。

一开始,我总以为狼和狗很像,没什么区别,但慢慢地我发现差别真的很大。首先狼崽成长十分迅速,其次聪明无比。小格林一个月大的时候,就开始自己打开电视,在沙发上看电视。此外,它只喜欢看关于狼的纪录片,其他电视台不喜欢。

当看到电视里的一头狼去世的时候,它也跟着哀鸣起来,差点惊动整栋楼的居民。吓得美女狼妈以后看电视时,居然说“别让格林看那些悲情片,省的它晚上又鬼哭狼嚎的”。还通过看电视学会了抓鱼,嘿嘿,真是没话说,小格林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发挥的淋漓尽致,如此聪明好学并应用于实践,真的是一名不可多得的好学生。

当她两月大的时候,有一天她突然失去了母狼。她焦急地环顾四周,终于通过各种途径找到了格林。然而,她身上的伤痕累累,差点被一辆汽车撞倒。随着时间的推移,幼崽越来越大,狼性逐渐显现。吃肉的时候,气势真的很猛。没人想抢它的食物。狼妈妈家里还有一只狐狸狗,但是格林和这个小朋友相处得不好。

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同时也陷入自我确定的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对人类的不设防更让他的都市生活危险丛生。李微漪决定带他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事实上,我很欣赏这位女画家。在这么大的若尔盖草原上,环境很差,温饱不足,缺氧。她在这样的地方住了半年。

初到若尔盖草原,狼妈在帮助牧羊人赶羊群进圈的时候总是很困难,于是小格林就出来帮忙赶羊进圈,放牧人连夸格林聪明懂事。狼妈妈还教小狼抓兔子和各种小动物。从容易到困难,她处处保护着小绿。小格林一天天长大,但他是被人抚养大的。他对人很好,不怕人,而且狼性很弱。

狼妈很是担心,在好友亦风的陪伴下,寻找狼群,希望帮助小狼融入狼群,重回狼群,但过程并不顺利,寒冬已至,他们的食物也不多了,小格林把抓到的兔子藏在了雪堆里,狼妈悄悄的取出,与好友亦风共享,亦风担心小狼生气,然而下次小狼还是把它抓到的食物埋在了同一个地方,并且注视着他们,看来小格林是故意给他们吃的,知道这种天气他们也饿,那一刻我为之感动。

有一天,狼妈出门放牧的时候,格林死死的拽着狼妈的裤腿,甚至还撕破了,狼妈没有明白继续出门,结果途中遇到了很大的冰雹和大雨,回来之后病情加重,一直咳嗽不已。狼一直在窗外等着,心急如焚,还悄悄地把自己藏了好久的一只兔子从窗口扔了进来。 由于病情加重,不得已回成都**,小狼追了好久,十好几天,小狼一直坐在山头凝望,狼妈终于痊愈归来,小狼开心的蹭着,跳着。

找寻狼群之旅仍在继续,一天小狼陪狼妈一起出去,有一块结了很大冰的湖泊,小狼去走了一圈之后回来,硬是拽着狼妈不让走,狼妈执意前行,结果掉进冰窟,扭伤了脚,无法前行。小狼徘徊了好久之后,走了,你们能想到吗?它翻过了一座山头,在马群里找了好久,终于牵动了一匹马,它嘴里衔着缰绳,一路给拖过来,把缰绳交到了狼妈的手里,天哪,这格林的智商简直逆天啊。

后来,经过两人的无限努力,终于发现了狼群的踪迹,于是他们想尽一切办法将格林送回了狼群,格林是一步三回头啊,而且眼睛还湿了,我第一次了解到了狼也是会哭泣的,其实大千世界,动物远比人活的真性情,谁对它们好,它们清清楚楚,且万倍的回报,这一点我真的觉得人越来越不如动物了。

话又说回来,狼妈回到山下,看到了一家商店专卖狼牙以及狼皮大衣等物品,其中一件衣服令我震撼,那是一件由620只狼头皮组成的衣服,活生生的620只活泼可爱的狼啊,就这样被人披在身上,作为炫耀的工具,我不知道穿上这件衣服的会是谁?他们到底知不知道这些狼躲过了多少春秋,熬过了多少岁月,才能幸存下来,然而却成为人们御寒和炫富的工具。

若尔盖草原是青藏高原东部边缘的一个特殊地区。气候潮湿,但近年来却逐渐荒漠化。这是野狼最后的生存区域,但也在逐渐消失。没有狼的生存空间。我认为人类的发展和进化已经严重伤害了我们的朋友,所有的动物。大街上随处可见的野生驴肉,狗肉,等等,人们什么都吃,越难得的东西他们越要吃,好像这就能显示出他们的高人一等似得。

却不知,就因为这些人莫名其妙的食欲,多少无辜的生命葬身,他们毫无过错,请问都是同样的生命,为何如此差别呢?人们啊,醒醒吧,别再执迷不误了,不要让我们的虚荣心,毁掉我们最珍贵的朋友。

看着狼群们生活的最后一片草原也在沙化,我恳请大家从我做起,减少使用一次性筷子和塑料袋的使用,从我们做起,保护环境,给无数个小格林创造出一个祥和的净土。

重返狼群观后感(三)

一匹奔向信仰的狼

今天看了纪录片电影《重返狼群》。一个很好的电影,看电影的过程中很多感慨,很多悲痛,看到小狼对着电视机学***,看着小狼第一次在草原上奔跑,看到格林一步步长大,格林为他受伤的妈妈从山的那边牵过来一匹马……电影结束的那一幕,我感到一种怅然若失。感觉着内心的那股子野性和自由在同全世界的温情道别。

我也更深刻地感悟到,自由从来都不是没有代价的。牺牲生命也不会如此痛苦,格林牺牲的是这世上最温情的守候……

电影画面粗制滥造,但是瑕不掩瑜,遮掩不了电影本身想要表达的追求自由和信仰的内涵。我不想俗气地说一句:“狼,终归属于草原。

”我也不想俗气地说一句:“是狼先天的基因。”当然,这是存在的,与生俱来的狼性,命中注定的奔跑。

但我更想说的是,格林的命运是其他的那些被射杀、被圈养的倒霉的狼们所不具备的,他遇到了懂得他的妈妈,那个把他养大,陪着他一步一个脚印重新拾起梦想和本来应该属于他生活的妈妈。美好的故事总是如此,不可能一直凄惨,也不可能一直痛苦,只是在悲喜之间不断转变,最后,故事的主人公心灵上总有美好的蜕变。格林就是如此。

谢谢格林跟他的妈妈,让我们看到了这样一个故事,让我们知道在这世上,有这如此纯粹的亲情。她是真的懂他。“他的捕食是虔诚的”,“格林!

快跑……”““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自由。”“我是爱你的,你是自由的”……格林如此幸运,而微漪同样也是如此,因为格林,她重新认识了世界,她的心重新拥抱了自然。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4)

作者李微涟的纪实**《重返狼群》,记录了作者在若尔盖草原上一次偶然巧合,结识了一只刚刚出生几天的野生狼崽,到一岁的一点一滴,最后忍痛割爱成功放归狼群的真实故事。

格林,这是李徽涟和她

朋友——亦风,给小狼起的名字,他们希望谱写新的“格林童话”。

——动物

之间的情感

在书中,最让我震惊的是动物之间的真挚感情。格林的

母亲意外去世后,李微涟带着伤者和不幸的格林到城里生活。李徽涟和亦风对小格林狼格外细心照顾、用心陪伴,小格林狼逐渐长大,李微涟开始试图规范和训练格林狼的狼性,但结果依然不能改变格林狼日益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以及由于格林狼对人类的不设防,使得他在都市生活险象环生!李微涟决定把他带回草原,让他回到狼群里。

当他来到老狼洞时,格林正在疯狂地挖掘。他认为当他清理洞穴的积雪时

他的母亲会回来,他的兄弟姐妹会回来。李微涟从狼那里学会了一个叫声。格林像箭一样从洞里跑出来。当然,山洞里没有狼。他突然意识到

妈妈永远不会回来,他的兄弟姐妹永远不会回来!格林怒吼大叫,好像要唤回他们的灵魂。他的心碎了,眼泪干了,他咒骂和颤抖。

许多动物,像人类一样,都有情感。他们虽然不能用语言来表达,但他们对人类是友好的、值得信赖的和保护的,这不正是越来越科学、文明和现代的人类所缺少的吗?!

——盗猎者

让人深刻反思的是那些盗猎者,其中一章讲的是“狼袍”,这张袍子,是由狼眼睛上方三角形的一小块皮,一块块连接起来的,一共用了一千二百多块狼头皮,六百多条生命,就这样消失了,六百多双眼睛,再也不会睁开了!

羌戎说:“蒙古草原已经毁了,我见证了他最后的美丽”对此,盗猎者,你们为什么要杀狼呢?金钱有那么重要吗?

让你不珍惜生命,甚至触碰法律的底线!如果有一天,最后一只狼消失在你的枪下,你能把金子换成以前的狼吗?

醒醒吧,人类,现在补救还不晚,不要等到失去了地球上所有的狼,要珍惜,悔之晚矣!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5)

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羊人说,如果不是为了喂狼,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公狼愿意这样做是为了养活他的妻子和孩子。这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制的妻子。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嫁。狼妈妈用这种方式表达了她的忠诚,也表达了她对人类的仇恨。书中的小狼是两只狼中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我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行走在***,走在无人的荒漠,走着走着就死在那里或者就死在***台,让我的肉体风化或者让秃鹫吃掉,连骨头也不剩一块,就这样的消失,消失的无影无踪,我不喜欢躺在冰冷的停尸间被人瞻仰。就这样的无痕迹多好,但是看了这本书,我知道我可能都去不了***了,我的身体无法在那样的环境生存,也许我挺不过高原反应,也许我也无法忍受炙热和寒冷,我的身体越来越走向衰弱,虽然我还并不老,但是我深深的知道我在下坡路奔跑的那样快,所以我希望明年,明年可以去***,去若尔盖草原,趁着我还可以走动,完成我心中的梦想。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6)

当我怀着好奇之心翻开《重返狼群》的第一页,当那条小狼从十几天到九个月大的成长**出现在我的眼前时,我震惊了,我被这条小狼和这本书的作者深深震撼了!

这是世界上唯一一只被养大并成功放归野外的狼。

继续翻页,我看到了这样一句话:“每当听见我咳嗽的声音响起,格林就关切的趴在窗口,再没有心思和藏獒们玩闹。”格林对作者的忠诚和喜爱超过了他爱玩的天性。

很多时候,人类与动物之间的感情甚至超越了他与同类的情感。

我突然想起了一句话:“人与动物是最好的朋友。”确实如此啊,不管是何种动物,只要我们真心待他们,他们也将回报我们最真挚的情感!

作者以超凡的洞察力,细腻的笔触,饱满的情感向我们讲述了一个人与狼之间的感人的故事,我简直无法想象作者与狼是如何一起度过那段时光的,至少我不怎么和动物接触,更何况是人们眼中如此凶恶的狼,然而在作者的笔下,狼这个生物变的温柔、善良与真诚,并不像我们平日里所想象的那样。

到最后时刻,小狼格林回头凝视着虚幻的山上曾经的家园,心里涌动着生死离别之情。最后,他从深雪中拔出一条前腿,迈出了离开人类的第一步。他对他的家园以及“她”都非常的不舍,他们的感情很好,然而正是因为彼此真诚的相待,才有了这份不舍以及这份刻骨铭心的感动。

我们人类和动物是最好的朋友。很多人相信这句话并试着去实践它。然而,仍有一些人为了牟取暴利不惜伤害动物,甚至自杀。

我梦想有一天在我们的祖国,动物和人能够更加和谐的相处,这是我的梦想,也是祖国的梦想,我相信终有一天这个梦想会成真的!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7)

读《重返狼群》有感:爱他,就给他自由。_读后感_模板

爱他,就给他自由。

——读《重返狼群》有感

荣建今夏一次很偶然的机会,看到友人在朋友圈推荐了【重返狼群】的电影,被深深的温暖感动了。随即找到了苏州唯一排片的影院,认真看完,数次,红了眼圈。接下来,淘来书本,细细品味。

于是,一段人和狼的传奇故事,改变了很多我对人性,对于人和动物共生共存的看法。故事本身,带给我们除了长久的震撼,还有众生平等的可贵,以及人与万物和谐相处的美好。

一、故事梗概

7年前,年轻的女画家李微仪在海拔近4000米的四川若尔盖大草原上写生时,遇到了一只刚刚失去父母和兄弟、眼看就要死的狼。可能是命中注定,李微漪的一声悲痛长嚎,小狼竟然奇迹般的活了过来!小狼求生的目光触动了姑娘内心最柔软的地方,也可能是出于对生命的尊重,她把它抱回城里(成都),取名“格林”。

从那时起,她把格林当作自己的孩子,抚养它,陪伴它,训练它。但是,钢筋水泥林立的繁华都市,不是野性草原狼的真正家园,为了狼的尊严自由,和满心对原始故土的向往,作者剑走偏锋,带着小狼重回荒原。一路上,一只狼,如母子,如伙伴,如战友,相依为命,顽强坚强,历经千辛万苦,九死一生,狼终于回到了狼群中。

迄今为止,小狼格林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一条由人工养大后,成功放归荒原的野性狼。

二、一情一景一评说

1,人把狼咬了。狗咬人不是新闻。狗咬人是新闻。狼咬人是新闻。当作者激发格林的野性时,人类咬狼的事件就发生了。

按照常人的想法,这可能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但在培养绿色人才的过程中,这只是一个常见的细节。回首往事,每一件大事的背后,必然会有不为人知的艰辛,过程枯燥,结果却令人满意。人生有时是一样的,我们常常只看到别人的成功和荣耀,但背后的辛酸和汗水,又有多少人知道呢?

记住有一句话,你能承受多少委屈和痛苦,你能得到多少赞美和荣耀。

2,狼在城市丢失。因为一次意外,格林在城市跑丢了。一只狼在城市跑丢了,比违禁的**遗失还要可怕,足以引起社会的恐慌。

经过五个多小时的艰难寻找后,在车流不息,人来人往的大马路上,作者把狼找回来了。作者的初衷是让格林在一个舒适的环境中健康成长,但她没想到,在这次失落的事件中,狼的野性能够得到充分的展现。绿色毕竟不属于这个城市。他应该被释放到草原上。

人性的初衷其实是好的,但如果违反了动物的自然生长规律,效果可能适得其反。联想到生活中有多少家庭养宠物的初衷,到底是用爱陪伴,还是作为寂寞的消遣?

3,狼獒和谐共处。藏獒和野狼自古就是天敌,水火不容。人类为了驯养出野性十足的藏獒,在它们很小的时候就被关进地窖,主人扔一只活狼进去,让小藏獒全力拼杀斗狼,养大一点后,再放两只活的狼,甚至更凶险的猛兽,直到藏獒把对手全部杀死,成为最勇敢的斗士。

藏獒是保护家庭的忠诚动物,狼是具有强烈群体意识的动物,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爱与正义!在草原腹地,藏獒以其朴素和宽容接受了格林,格林以其坚韧和智慧得到了藏獒的认可。事实上,所谓的不和谐都是由人类的残忍造成的,是由利益驱动的。

如果没有杀戮,没有买卖,又哪来的伤害。

4,格林误吞炭火。小青出于对火的好奇,误吞了一小口炭火。格林惊叫着甩出嘴里的碳渣,却甩不掉揪心的疼痛。

舌头是他最敏感的部位,但它也遭受着最特殊的痛苦。所有的动物,包括人类,都在好奇心中成长,探索世界的奥秘!成长的过程也伴随着冒险的旅程。我们之所以会变得越来越有羽翼,是因为经过无数的挫折和伤病,我们会变得越来越强大。

什么样的环境就能锻造出什么样的品格。想想在对待孩子的教育问题上也是如此,温室里长不出强壮的孩童,父母能够给予的,不是一味的娇惯,而是应给孩子历练成长的环境,给他合适的土壤,顺着自然规律,让他茁壮成长。有些痛,是必须经历的,痛会记住的,这也是成长必须付出的代价。

5,狼之柔情。作者因冰雹、咳嗽和感冒而患肺水肿。格林看到病床上昏昏欲睡的妈妈,坐卧不安,时不时爬上窗户,隔着玻璃,探着大脑袋向屋里端详。

格林叼来了半只野兔,前半截已经被吃掉了,最肥美的后半截,透过窗户扔了进来,落在了床前。作者知道格林对她有感情的,但是她万万没有想到,只有五个月大的格林,竟然会为她在病中送来自己的存粮。平时拼命抢食护食的狼,真正到了自己亲人危难的时刻,他会毫不犹豫的忍受饥饿,把自己的救命粮拿出来。

格林长大了,学会了像个懂事的孩子一样照顾母亲。狼都如此,人做得怎样。当今社会上又有多少“白眼狼”,扔下年迈的双亲,过着自己开心的“小日子”。

如果一个连父母都不懂得孝顺的人,又何谈责任感,何谈孝义。此情此景,小狼格林给我们上了很好的一课。

6,人偷狼食。在草原深处等待格林回归狼群的日子里,作者和她的男友亦风只能靠干粮度日,他们的手脚浮肿,嘴唇手掌和脚跟都在开裂,虎口更是累的东西都使不上劲。在草原的冰雪中打猎食非常困难的。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们发现了格林藏食的雪窝有只兔子,在饥饿难耐,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他们炖了汤锅,把兔子肉吃了。狼的本性里面对于藏食的地点是非常警惕的,一旦被泄露,就会马上转移场地,但是格林并没有这样。他还是在藏食的地方,把猎来的野兔,使劲的刨坑,把它们藏到里面,因为格林知道,他的妈妈,比他更需要那些食物。

人和狼之所以能共生共存,在荒野求生的大背景下,格林能做出如此举动,彰显的就是人与狼之间的真情!狼需要放归,人要帮助狼实现放归,这个过程虽然漫长,异常艰苦,但是,信仰让他们坚持到了最后。

7,为自由远行。在经历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狼群,格林即将要回归的那一刻,作者解下套在格林脖子上的铁链,长久的,凝望着这个一手养大的孩子,泪水长流,万般不舍。曾经,他们在成都的城市里,也考虑过把格林带去动物园,让它过上安逸的日子,但是他们知道,大草原才是格林最终的归宿,但是真的等来了这一天时,他们的内心是痛苦的,是万般不舍的。

一对养父母要将他们一手带大的孩子,交还给他的血亲,让孩子走到更大的世界中去,欣慰和悲凉交织着,欢笑和泪水交替着。在分别的那刻,他们从格林悲伤的眼神里读懂了答案,那就是自由!无论对于人,还是狼,对于任何生灵来说,自由胜过一切。

谁都不能为谁铺一辈子的路,谁都不能为谁牵一辈子的手,格林是自由的,剩下的路,该它自己走。

爱他,就给他自由!

三、作者语录摘选【超出篇幅部分】

1,格林,如果有来生我愿转世为狼和你成为真正的母子,我们一起奔跑在天边,也许只有这样我才会真正明白你为什么悄悄的来,又为什么默默地离开。我今生为人,很贪心,见了还想再见,聚了还想再聚,我已经把你当成我所拥有的。其实在生命的尽头,我们注定将失去所有,也许这“所有”原本就不属于我们。

2,格林,好孩子,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生命都是独自出生,独自死亡。但是妈妈多么希望在你生命的一始一终都能与你相伴。你选择了荒野,野生狼的平均寿命只有八年。

等你老了,我们还在这片草原,或许你还能回到我们身边,对我说:“妈妈,我跑不动了,我也累了,我想回到从前没有忧伤没有怨恨的日子。”你会像小时候那样靠在我的臂弯,什么都不再想了,只想着往妈妈的怀里钻的更深。

3,人们也许会认为自己曾经施以恩惠的动物应该对人感恩戴德,似乎他不亲热就算狼心狗肺,不温暖就是“白眼狼”。但我现在更能理解格林。在狼的眼里爱一定平等的,可是人与狼之间的大关系从来都是不平等的。

人狼之争中处于劣势的狼,几近灭绝。

4,曾经,我们幻想着有一天格林能带着妻儿来看我们,还一厢情愿地想叫他的妻子作“格桑”,谁知这个“格林童话”我们猜到了开头,却猜不到结局——结局来得这么残酷,孩子们一个接一个不在了早知道这些就是他的孩子,可能当初我们不会那么一味地去盲目寻找,去哀思。我会好好珍惜这份本来就很圆满的圆满,这就是天伦之乐吧。原来我们所追求的团圆一直就在我们身边,只是追求到底时,它已不再美满。

曾经,幸福围绕在我们身侧的时候,我们却追寻不停,被期待所迷惑,为求之不得而苦恼,可是有些东西在不知不觉中失去,就再也回不来了。

呼兰河传读后感

书香满满的图书室,一排排整齐的图书静静地躺在刻满花纹的木头书架上。在这个书的世界里,萧红的《呼兰河传》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落,它只是讲述了萧红悲惨一生中唯一快乐的童年里大大小小的事情,它没有多么惊天动地的故事,但又是那么动人,令萧红难以忘却,忘不了,还有她的祖父,那是一个家里唯一疼她的人,祖父就像一缕淡淡的阳光,轻轻拨开她人生中的阴影,拨开她心中天空中的蒙蒙烟雨,让太阳重新探出脑袋,重新笑傲天空。虽然这只是短暂的,但萧红她已经非常满足与开心。

当我用双手轻轻合上最后一页,禁不住再看一眼,只消这么一眼:“呼兰河这小城里边住着我的祖父。……我家有一个大花园,这花园里蜂子、蚂蚱、蝴蝶、蜻蜓,样样都有。

”小时候的萧红竟如此天真、活泼,她把韭菜当做野草除掉,把狗尾草认作谷子,但好脾气的祖父并没有责怪她,而是认真给她解释。美丽的菜园子,一切都是自由的植物,还有到处捣乱的她,一切都是最美的景色,一切都融入了大自然深处中。

想到这儿,我眼前不禁了一幅美丽的景象,心中萌动着那种童年的不舍,不禁想起了小时候的奶奶家:我骑在爷爷头上,看着一望无际的青色田野,时不时俯身从人家番茄地里摘一个樱桃番茄,大声唱着那些我也根本听不懂的歌谣,那是的我什么也不知道,奶奶一样样介绍给我听,可我根本不听,去帮人家做金色的稻草人了。我最喜欢冬天了,因为叔叔和爸爸会给我堆一个大雪人,我还会和小伙伴打雪仗。

当然,我最喜欢那个浑浊的大鱼塘,看着一张大鱼网捞起那么多鱼鳞闪着银光的鱼,我都会数着那一个个胡蹦乱跳的小精灵,觉得世界如此神奇,如此美妙。虽然那些溅在衣服上的泥水会弄脏衣服,会被奶奶责骂,但我都不在乎。

想到这儿,那个沉浸的学***中的我终于释放了出来,品味着童年如蜂蜜般的香甜,令人回味无穷。那些在乡野中度过的时光是最快乐的时光。萧红,一位伟大的作家,她半生尽遭白眼冷遇,身先死,不甘,不甘。

《呼兰河传》不禁让我看清了旧社会的真面目,还唤醒了我对童年的回忆。

我又一次拿起书,阅读萧红永恒的童年故事,直至最后,刹那间,我怦然心动……

《翻转课堂的可汗学院》读后感(一)

罗萍萍我也来简单分享下这本书带给我的一些思考。记得上周有次咱们聊到homeschooling,聊到深夜。那晚我兴奋+激动得有些失眠,半夜2点多脑子才慢慢平静下来。

这几天,还是会时不时想些相关问题。

先说说我对整本书的感觉。这本书我前前后后看了三遍,每次看都有新的感受。第一次看的时候,看得我心潮澎湃,激动不已。

这么好的资源,这么好的理念,为什么不用呢?!我一定要用!等这股亢奋劲儿过去之后,心情趋于平静,再来看这本书,我觉得在几乎全盘接受可汗的教育理念和方式之后,我更多的在思考,在中国现实的情况下,作为一个普通家长,我能做什么?

怎么做?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8)

重返狼群的读后感一《重返狼群》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震撼,在本书中,人与狼的情感极具夸张色彩但这却是现代社会中最真实的“格林童话”它使我对狼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智慧,坚韧,团结,重情重义??

由于人类对狼的杀戮,五天后出生的狼变成了独狼。《爱护动物》一书的作者李微义拯救了他,并把他带回了城市,取名为格林。在绿色的成长期,作者保留了狼的野性。随着格林的成长,为了让格林回归海浪和大自然,李微漪决定把格林带回来

若尔盖草原的发源地,并开始野生绿化,最终把它放回了草原。它是中国乃至世界上第一条人工繁育成狼后又回到草原的生命。 在作者病重时,格林在没填饱肚子的情况下将自己的存粮给妈妈,这就是爱,格林像一个孝顺的孩子一样,学会了报恩,在平时,那个拼命护市抢食的狼,真正到自己亲人危难的时刻,毫不犹豫的忍饥挨饿把食物给妈妈吃。

“掌心与爪心相贴,读懂彼此的心”这句话是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因为这就是动物最真诚,最纯净的感情,只要你真心的对它们,那它们就会给予你住真挚的爱!

而在狼山上的那些日子,小小的格林完全性的颠覆了亦风对于狼的看法,他会把自己的藏食点毫不犹豫的变成“家”里的冰箱,人往里藏压缩饼干,狼往里藏辛苦得来的猎物,为的只是填饱一家人的肚子。正如大多数人而言,大家都认为狼是狼心狗肺,狼狈为奸,但恰恰相反,只有懂他们的人才会明白他们那火热的内心。书中那些珍贵的**一定会对狼有新的认识!

重返狼群的读后感二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羊人说,如果不是为了喂狼,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公狼愿意这样做是为了养活他的妻子和孩子。这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制的妻子。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嫁。狼妈妈用这种方式表达了她的忠诚,也表达了她对人类的仇恨。书中的小狼是两只狼中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我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行走在*** ,走在无人的荒漠,走着走着就死在那里或者就死在***台,让我的肉体风化或者让秃鹫吃掉,连骨头也不剩一块,就这样的消失,消失的无影无踪,我不喜欢躺在冰冷的停尸间被人瞻仰。就这样的无痕迹多好,但是看了这本书,我知道我可能都去不了***了,我的身体无法在那样的环境生存,也许我挺不过高原反应,也许我也无法忍受炙热和寒冷,我的身体越来越走向衰弱,虽然我还并不老,但是我深深的知道我在下坡路奔跑的那样快,所以我希望明年,明年可以去***,去若尔盖草原,趁着我还可以走动,完成我心中的梦想。

重返狼群观后感4篇


如果您需要更多的“重返狼群观后感”相关推荐请参考下面的建议,请仔细查看本文的每个细节。在看了一部好的电影之后,优秀的电视节目通常能够让我们学习到很多新知识。 将这种思维的火花融入观后感中,经常写观后感可以让自己的视野更为广阔。

重返狼群观后感【篇1】

偶然在一次电视访谈节目中,初识李微漪和她的作品---《重返狼群》。看完节目后,我立即在京东**上拍摄,试图给女儿读。收到图书的一刹那,我有些傻眼了。

好家伙!近四百页46万字,我女儿能读吗?原来我的怀疑是多余的。她花了十天时间阅读全文,写下自己的阅读经历。

当我揣着满心的好奇随着文字走进了《重返狼群》时,我被书中的场景深深地打动了。作者以其超凡的洞察力,细腻的笔触,饱满的感情向人们讲述了一段人与狼的亲身经历……故事的主人公小狼格林始终坚守原始的野性,机智而勇敢地战胜了各种残酷的挑战,最终朝着内心无限向往和未知的草原迈出了坚定不屈的脚步。

作者的内心世界一目了然地表现在她的作品中,是那么的善良和纯洁。我感受到草原和狼之间关于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友谊和无尽传说的话语。同时,我对这些作家试图表达的关键词也有了更深的理解。

狼性之自由---“其实小狼格林挺愿意与我一路同行,但他就是不能忍受像狗一样被人牵着走的奴**觉。爱你,才跟你走,但决不放弃骨气和尊严。决不把自己的命运牵在别人手里!”

感悟自由:每个人都有其独立自由之人格,有些人身虽自由心却已死,而有些人身被禁锢心却自由。心的自由胜过身体的自由。面对漫长的人生道路,只有拥有心灵自由和思想自由的人才能获得更多的幸福。

狼性之竞争---“每只狼身上都少不了伤痕,狼是在战斗中受的伤,每一处伤换来的是食物、尊严、家庭和领地,每一处伤都足以让狼引以为傲。”

竞争观念:要想赢,就必须学会竞争。如果我们失败了也没关系。即使有很多伤疤,我们也不应该后悔。我们再也不应该失去竞争的勇气。

狼性之生存---“出生一个半月的小狼格林惊人的观察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别说比狗,就是比一两岁小孩的智力都要强得多,它不断地试探着,学习着,分辨着,成长着……将他所认识的事物一一分类,把这些学***宝贵信息储存在脑海里。”

生存观:每一位家长都不能因为担心而限制孩子的尝试,他们自己的经历比传授的经验更有意义。

狼性之探索---“随着小狼格林渐渐长大,胆子也越来越大,俨然成了小恶霸兼破坏专家,他总是有着层出不穷的花招和捣乱伎俩,跟在他后面给人赔礼道歉补偿损失成了我每天的主要工作。我生怕他再给别人添麻烦,从此以后把他的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在了天台,再也不带他到楼下去了。”

感性探索:曾几何时,孩子们的探索精神是否和格林一样执着?而那时的我们都做了什么?是不是无情地扼杀了孩子们的探索精神和创造力?

狼性之情谊---“噗,我挣扎着撑起身来一看,格林从窗外扔进来的竟然是半只野兔!格林砸着嘴,在窗户上探着脑袋呜呜叫着,看到我终于醒来说话,开始用舌头舔着鼻子温情的看着我,我生病这几天,格林寸步不离没有出去猎食,自己的狼肚子都没填饱,却把好不容易得来的存粮给了我……”

感悟情谊:在如今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现实社会,节奏飞快的生活搅动着人们浮躁易怒的情绪,人们一方面在抱怨温情的远去,另一方面却总是不愿放慢脚步去细心品味身边令人感动的点点滴滴,并回报别人以涓涓细流。

狼性之梦想---“格林回头望了一眼,他凝视虚幻的山上曾经的家园,心里涌动着生离死别之情。终于,他从深深的雪中拔出一只前肢,迈出了离开人类的第一步……”

感悟梦想:儿时的我们谁不曾拥有梦想?但又有多少人长大后能得以实现?

实现一个梦想,不仅是一篇空洞而豪迈的演讲,更需要不断的能量积累、付出代价、忍受孤独、承受压力、为之奋斗,这些都是任何人都无法替代的。记住,成功或失败,道路就在那里

在这本书中,作者一直认为自己是狼妈妈,因为她把狼养绿了,并以一种独特的方式教育了绿。如果我们看看她的绿色教育方式,她已经抛弃了我们长期以来的束缚和意志,采纳了更多的西方教育理念,即崇尚自然规律,引导自由发挥。我想,如果能够将这些感悟和家庭教育相融合,也算不枉读一本好书。

重返狼群观后感【篇2】

我喜欢作者居住的草原。草原上有好牧民也有坏牧民,但我们仍然向往土地,这是我们想逃离高科技的信号。生命无常,我们都想看看那没有被污染过蓝天,那层层白霜,那茫茫白雪,那是我向往的景色,可是景色优美,环境恶劣,像我,我可能只能活几天,可是那是狼的领地,狼的绒毛抵御着寒冷,他们为了生存而战斗,我们为了更好的生活而战斗,我们都只是简单的生存。

一条狼,一个人,在荒野里行走。竟然找到了小狼的家,他开心的,开心的寻找自己的兄弟,可是没有了,残垣断壁,物是人非,你的妈妈,你爸爸,你的哥哥,姐姐。都已经离开了,只剩下你孤零零的一条狼,我们相依为命罢。

我们总是说畜生懂什么,他不懂什么,他懂养他的人没有吃的时候,他拼命捕猎,就是为了可以给他们店吃的,他懂亲热的蹭蹭他们,他懂他的藏獒朋友群战时,他要去帮忙的坚决,你以为他不懂的,他告诉你,我都懂。人类懂得感情,我也懂。

格林做一只自由的狼吧。

当我看着格林离开时,我没有作者更深的悲伤。我希望格林越来越勇敢,我希望偷猎者越走越远,我希望格林生下小格林。但我也担心格林会被狼夹打断。我甚至担心格林偷羊时会被牧羊人杀死。但是狼是狼。他们怎么能为了一点食物而失去他们最宝贵的自由。

愿世界和平,人民和平相处,人民与自然和平相处,人民与动物和平相处。愿我们不用为了任何东西而争吵,百年之后我们都是要回归故土的人,何必如此得剑拔弩张,何必带着戾气,就算没有天堂,我们至少坦坦荡荡的走完了我们可能还没有完结的一生。

重返狼群观后感【篇3】

现在开始说《重返狼群》这部电影。

首先,让我们谈谈我的感受,然后是看芊芊过程中的那一集(是的,我女儿一起看了这部电影)。

以通常的观点看,这部**也太不正式了,普通话不标准,很多画面的衔接甚至可以看得出很生硬的剪辑;没有商业大片的那种精致美感;而且没有剧情(虽然它是一部纪录片哈,但是你看过《我们生长在中国》,就可以发现其实还是可以有些剧情编入的);总之,猛一看,就觉得这不就是现在很多家里拍的日常**给拼接起来吗?

但拍了几分钟之后,我突然不这么认为了。虽然镜头看起来很普通,很常规,但是。后来,我以为这部电影是2010年拍摄的,但现在已经是2017年了。有很多细节真的来自时间。总体来说,突然让我感觉到这影片展现在观众面前的内容就好比“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恰到好处。

这头狼的名字,叫做格林。是孤儿,父亲是狼王,被人类用炮震晕了之后捕捉成功,然后咬断自己被铐了链子的脚逃脱,但最终失血过多死了,母狼吞毒饵殉情。其他小狼崽也都饿死了,只剩下它一只。

其实,人和狼相处不到十个月,在若尔盖草原相处不到七个月,但为什么感情会这么深呢?其实都是从人自己的角度来说的。因为人觉得狼是畜生,没有那么多、那么深的感情,所以不可能有更多的交流,结果相处下来,狼不仅可以与人进行感情上的交流,并且比人更直接、更真,就是这种“真”,才完全捕获了人类的感情,让人觉得来之不易,益发珍惜。

很喜欢**里的一句话,“如果这一天终是要来(狼格林离开他们、回归狼群),我希望时间过得慢一点。”

从这个影片里,虽然完全没有提到,但是看完整部影片,你可以发现,两个主角有着非常深厚的动物学知识;从狼的粪便是名片交换、深冬时节是一条成年孤狼加入狼群的最好时机……等不经意间提到的话,都透露出两人的博学。

第一次这么真切地听狼嗥看狼嗥,发现狼找到食物也会挖个坑先藏起来,**群狼的围捕……这比任何纪录片的介绍都更直指人心,更让人了解狼的习性,让观众自己看、自己听,自己观察,然后自己想到;这个**里有太多的细节,有太多有力量的画片,草原日落、人狼共舞,男主时不时的幽默话语……都无不透露着一种“取舍的智慧”。

第一次深刻认识到,人有好人,人一样有坏人,坏人你根本说不清道理,坏人可以坏到骨子里,拿打狗棒分分钟就残杀一个生命。一次又一次,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这里的野生动物保护区是多么的无力。所以当你看到620只狼的头皮做成的长袍,想想每只狼在野外生存有多艰难,自然会流泪。

格林当之无愧是狼王的儿子。他很聪明,有自己独特的特点。

小时候会开电视选频道,从电视学***;

在草原跟狗混在一起的时候,居然学会狗叫,以至于要加入狼群太紧张了,打招呼先叫出声的居然是“汪汪”;

愿意和它的人类妈妈一起唱《传奇》,真的有看到它在乐;“

妈妈”生病的时候,急得不知道怎么好,只能把它最珍贵的藏在土里的食物扔进来;

大雪封路,人类的粮食告急,先“借用”了格林的私家珍藏,格林一下就发觉了,人以为格林下次再藏食物肯定得换地方了,但是下次,冬天食物那么紧缺,格林还是“藏”在了老地方,并往房子这边看了一眼,告诉他们,还在这里好找;

“妈妈”脚崴了走不了路,用嘴叼着牧民的马的缰绳,花了四十分钟的时间去牵马回来让“妈妈”坐,即使这是一个有意为之的镜头(因为男主可以打**,可以找牧民来帮忙,都比这个快速有效),但这还是一个隽永的画面,会长久地留存在观众的脑海里。

其实在草原上要救助的狼、更可怜的狼多的是;想想那620头不能冥目的狼吧,只是格林让男主、女主遇见了;这部**也没有更深的意义,就是为了纪念已经加入狼群、也随时可以被坏人抓捕的格林,“虽然活着很重要,但是自由更重要”,是狼就得用狼的方式活一场。

自然界为生存的杀戮是自然的规则,“不是我想杀你,而是我要活”,但是人类的那种无明的冲天欲望真是罪恶滔天,但是个人是无力去改变的,只有做好你自己,控制好你的欲望,并像动物那样真实地活着。

最后说芊芊观影的情况。

嚎啕大哭三四次,流泪数次,我最后都惊着了,不明白为什么要哭,一个很小的分别,她都能涕泪四流。

出了影院问她,觉得电影好看吗?她说,“不好看,太让人感动了”。

重返狼群观后感(三)

今天下午有幸看到了一场点映的电影《重返狼群》,看完之后感慨万千,说实话,这是迄今为止,唯一一部令我在电影院泣不成声的一部影片,我惊叹于小狼的聪颖,感动于它的忠诚,震撼于它与狼妈深厚的情谊。

这个电影是真实的一个纪录片,作者李微漪是个生长在川西的女画家,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从此开始了与狼共舞的生涯。她把小狼带回都市喂养,并为他起名“格林”。这时,小狼像一只刚出生的小狗一样可爱,依偎在狼妈妈的怀里,把这个女人当作唯一可以依靠的人。

一开始,我总以为狼和狗很像,没什么区别,但慢慢地我发现差别真的很大。首先狼崽成长十分迅速,其次聪明无比。小格林一个月大的时候,就开始自己打开电视,在沙发上看电视。此外,它只喜欢看关于狼的纪录片,其他电视台不喜欢。

当看到电视里的一头狼去世的时候,它也跟着哀鸣起来,差点惊动整栋楼的居民。吓得美女狼妈以后看电视时,居然说“别让格林看那些悲情片,省的它晚上又鬼哭狼嚎的”。还通过看电视学会了抓鱼,嘿嘿,真是没话说,小格林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发挥的淋漓尽致,如此聪明好学并应用于实践,真的是一名不可多得的好学生。

当她两月大的时候,有一天她突然失去了母狼。她焦急地环顾四周,终于通过各种途径找到了格林。然而,她身上的伤痕累累,差点被一辆汽车撞倒。随着时间的推移,幼崽越来越大,狼性逐渐显现。吃肉的时候,气势真的很猛。没人想抢它的食物。狼妈妈家里还有一只狐狸狗,但是格林和这个小朋友相处得不好。

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同时也陷入自我确定的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对人类的不设防更让他的都市生活危险丛生。李微漪决定带他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事实上,我很欣赏这位女画家。在这么大的若尔盖草原上,环境很差,温饱不足,缺氧。她在这样的地方住了半年。

初到若尔盖草原,狼妈在帮助牧羊人赶羊群进圈的时候总是很困难,于是小格林就出来帮忙赶羊进圈,放牧人连夸格林聪明懂事。狼妈妈还教小狼抓兔子和各种小动物。从容易到困难,她处处保护着小绿。小格林一天天长大,但他是被人抚养大的。他对人很好,不怕人,而且狼性很弱。

狼妈很是担心,在好友亦风的陪伴下,寻找狼群,希望帮助小狼融入狼群,重回狼群,但过程并不顺利,寒冬已至,他们的食物也不多了,小格林把抓到的兔子藏在了雪堆里,狼妈悄悄的取出,与好友亦风共享,亦风担心小狼生气,然而下次小狼还是把它抓到的食物埋在了同一个地方,并且注视着他们,看来小格林是故意给他们吃的,知道这种天气他们也饿,那一刻我为之感动。

有一天,狼妈出门放牧的时候,格林死死的拽着狼妈的裤腿,甚至还撕破了,狼妈没有明白继续出门,结果途中遇到了很大的冰雹和大雨,回来之后病情加重,一直咳嗽不已。狼一直在窗外等着,心急如焚,还悄悄地把自己藏了好久的一只兔子从窗口扔了进来。 由于病情加重,不得已回成都**,小狼追了好久,十好几天,小狼一直坐在山头凝望,狼妈终于痊愈归来,小狼开心的蹭着,跳着。

找寻狼群之旅仍在继续,一天小狼陪狼妈一起出去,有一块结了很大冰的湖泊,小狼去走了一圈之后回来,硬是拽着狼妈不让走,狼妈执意前行,结果掉进冰窟,扭伤了脚,无法前行。小狼徘徊了好久之后,走了,你们能想到吗?它翻过了一座山头,在马群里找了好久,终于牵动了一匹马,它嘴里衔着缰绳,一路给拖过来,把缰绳交到了狼妈的手里,天哪,这格林的智商简直逆天啊。

后来,经过两人的无限努力,终于发现了狼群的踪迹,于是他们想尽一切办法将格林送回了狼群,格林是一步三回头啊,而且眼睛还湿了,我第一次了解到了狼也是会哭泣的,其实大千世界,动物远比人活的真性情,谁对它们好,它们清清楚楚,且万倍的回报,这一点我真的觉得人越来越不如动物了。

话又说回来,狼妈回到山下,看到了一家商店专卖狼牙以及狼皮大衣等物品,其中一件衣服令我震撼,那是一件由620只狼头皮组成的衣服,活生生的620只活泼可爱的狼啊,就这样被人披在身上,作为炫耀的工具,我不知道穿上这件衣服的会是谁?他们到底知不知道这些狼躲过了多少春秋,熬过了多少岁月,才能幸存下来,然而却成为人们御寒和炫富的工具。

若尔盖草原是青藏高原东部边缘的一个特殊地区。气候潮湿,但近年来却逐渐荒漠化。这是野狼最后的生存区域,但也在逐渐消失。没有狼的生存空间。我认为人类的发展和进化已经严重伤害了我们的朋友,所有的动物。大街上随处可见的野生驴肉,狗肉,等等,人们什么都吃,越难得的东西他们越要吃,好像这就能显示出他们的高人一等似得。

却不知,就因为这些人莫名其妙的食欲,多少无辜的生命葬身,他们毫无过错,请问都是同样的生命,为何如此差别呢?人们啊,醒醒吧,别再执迷不误了,不要让我们的虚荣心,毁掉我们最珍贵的朋友。

看着狼群们生活的最后一片草原也在沙化,我恳请大家从我做起,减少使用一次性筷子和塑料袋的使用,从我们做起,保护环境,给无数个小格林创造出一个祥和的净土。

重返狼群观后感(三)

一匹奔向信仰的狼

今天看了纪录片电影《重返狼群》。一个很好的电影,看电影的过程中很多感慨,很多悲痛,看到小狼对着电视机学***,看着小狼第一次在草原上奔跑,看到格林一步步长大,格林为他受伤的妈妈从山的那边牵过来一匹马……电影结束的那一幕,我感到一种怅然若失。感觉着内心的那股子野性和自由在同全世界的温情道别。

我也更深刻地感悟到,自由从来都不是没有代价的。牺牲生命也不会如此痛苦,格林牺牲的是这世上最温情的守候……

电影画面粗制滥造,但是瑕不掩瑜,遮掩不了电影本身想要表达的追求自由和信仰的内涵。我不想俗气地说一句:“狼,终归属于草原。

”我也不想俗气地说一句:“是狼先天的基因。”当然,这是存在的,与生俱来的狼性,命中注定的奔跑。

但我更想说的是,格林的命运是其他的那些被射杀、被圈养的倒霉的狼们所不具备的,他遇到了懂得他的妈妈,那个把他养大,陪着他一步一个脚印重新拾起梦想和本来应该属于他生活的妈妈。美好的故事总是如此,不可能一直凄惨,也不可能一直痛苦,只是在悲喜之间不断转变,最后,故事的主人公心灵上总有美好的蜕变。格林就是如此。

谢谢格林跟他的妈妈,让我们看到了这样一个故事,让我们知道在这世上,有这如此纯粹的亲情。她是真的懂他。“他的捕食是虔诚的”,“格林!

快跑……”““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自由。”“我是爱你的,你是自由的”……格林如此幸运,而微漪同样也是如此,因为格林,她重新认识了世界,她的心重新拥抱了自然。

重返狼群观后感【篇4】

感性探索:曾几何时,孩子们的探索精神是否和格林一样执着?而那时的我们都做了什么?是不是无情地扼杀了孩子们的探索精神和创造力?

狼性之情谊---“噗,我挣扎着撑起身来一看,格林从窗外扔进来的竟然是半只野兔!格林砸着嘴,在窗户上探着脑袋呜呜叫着,看到我终于醒来说话,开始用舌头舔着鼻子温情的看着我,我生病这几天,格林寸步不离没有出去猎食,自己的狼肚子都没填饱,却把好不容易得来的存粮给了我……”

感悟情谊:在如今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现实社会,节奏飞快的生活搅动着人们浮躁易怒的情绪,人们一方面在抱怨温情的远去,另一方面却总是不愿放慢脚步去细心品味身边令人感动的点点滴滴,并回报别人以涓涓细流。

狼性之梦想---“格林回头望了一眼,他凝视虚幻的山上曾经的家园,心里涌动着生离死别之情。终于,他从深深的雪中拔出一只前肢,迈出了离开人类的第一步……”

感悟梦想:儿时的我们谁不曾拥有梦想?但又有多少人长大后能得以实现?

实现一个梦想,不仅是一篇空洞而豪迈的演讲,更需要不断的能量积累、付出代价、忍受孤独和压力,并为之奋斗,这些都是别人无法替代的。记住,成功或失败,道路就在那里

在这本书中,作者一直认为自己是狼妈妈,因为她把狼养绿了,并以一种独特的方式教育了绿。如果能从她的教育方式上看到绿色,我们就抛弃了过去的束缚和阻碍,将过去习惯的强加于人,更多地采用了西方的教育理念,即崇尚自然规律,引导自由发挥。我想,如果能够将这些感悟和家庭教育相融合,也算不枉读一本好书。

重返狼群观后感精选


工作总结之家相关专题:“重返狼群观后感”。

电影帮助我们消遣时间,也可以学到一些人生哲理和社会态度,观看作品时,我们常常会产生触动。我们最好用笔将相关作品的心得感悟记录下来,经常写观后感,可以锻炼自己围绕中心内容写作的能力。你知道如何写出让人信服的作品观后感吗?经过收集并整理,小编为你呈上重返狼群观后感,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1

暑假对于各大院线来说无疑是旺季,就在各类带着不同卖点的电影纷纷上映时,我只选择了一部我认为最值得看的电影,那就是《重返狼群》。

小时候,我最喜欢的动物有两种:猫和狼。但是因为小时候没有很多时间去接触动物,所以最初关于它们的所有启蒙知识都是来自于黄春华的《猫王》、杨红樱的《笑猫日记》、沈石溪的《狼王梦》、姜戎的《狼图腾》和《小狼小狼》等等这些文学作品。长大后,我依旧十分喜欢这两种动物,除了每天过着“云养猫”的生活外,和这两种动物有关的消息都能引起我的注意。我第一次听到《重返狼群》这部电影的那天也正是它要在我现在所待的城市下映的那一天,当时我看了一下电影简介后就立即决定要去观看它,观看过后我觉得这部电影没有让我失望。

你可能都没有听说过这部电影,因为它与同期上映的所有电影都不一样。《重返狼群》是没有正式演员的一部更加偏向于纪录片的电影,两位主人公分别就是这部电影的制片人和导演,并且电影的前半段也都是用手持DV拍摄的,所以一个发生在七年前的故事能够这样接近完整的呈现在我们面前真的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本片的制片人和导演也就是李微漪、亦风夫妇,他们在一次到川西若尔盖草原采风的过程中救下了一只父母双亡的小狼,并给小狼取名为“格林”。他们把格林带回成都的家中养了三个月,但最终还是决定让格林回到它出生的地方。然而格林从小就没有在狼群生活过,所以如果贸然将它送回草原的话无疑是让没有任何生存技巧的小狼再一次走向死亡。幸亏本片的主角李微漪女士是一个十分懂草原知识的人,对于格林来说,她就相当于是一个“狼妈妈”的角色,会教小格林捕鼠兔、捕鱼等等。当然,期间还发生了一系列很感人的事情,最终格林在九个月大的时候成为了中国第一只成功重返狼群的狼。

我认为《重返狼群》这部电影是十分值得全家一起观看的,因为在镜头的真实记录下我们能看到小狼格林的种种“通人性”,但同时我们也能看到人类用620张狼头皮制成的一条毯子的“疯狂行为”。尽管这部电影因为排片量相当少所以导致社会影响并不大,但它最终还是取得了让一个以狼为主的野生动物保护区获批这样有着长远意义的成果。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2

一天我在小区外散步时正好看见了一家新开业的书店,于是我走进去看能不能买到我喜欢的书。我随意拿起一本比较厚的书翻了翻,前面是一幅幅狼和人的照片,后面是详细介绍人与狼共同生活成长的故事,我觉得很有趣就买了下来。

回家后我迫不及待地拿起来看,才发现这本书的名字叫《重返狼群》,看着这个标题我就很想把这本书一口气读完,直到一个月后……

“终于读完了。”我叹了口气,继续回想书中人与狼的种种……

这本书读完后令我非常感动,我以前一直认为狼与狗是一样的,但是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狼和狗的最大区别就是狼的自尊心是很强的狗则是很温顺,温顺到在主人面前可以放弃自尊去讨好主人。我从书中了解到在作者李微准备用铁链把她的狼“格林”栓住时它会发抗不让作者栓住,就算栓住了它就会趴在地上即使拖出血了也不会站起来。

后来作者把格林送回了捡回它的地方若尔盖草原,在那儿又发生了很多人与狼的故事……

在若尔盖草原的獒场里的事让我看獒的观点改变了,以前我把獒堪称一种凶恶、暴躁的杀人机器。但是看了这本书后我发现獒是一种理解人性、尊老爱幼的动物。

这本书最让我震撼的是一匹家养的狼居然成功放生了,并且还是融入了狼群。这些成功还是在作者李微琦的努力下才办到的,我就讲一下详细的内容吧!

不能让狼碰铁器,不然以后它就不怕枪和刀了,不能喂食(捕猎成长阶段)它就会养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了。养狗容易养狼难,能养了并放归草原在历史上已经是奇迹了。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3

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人说狼若不是为了哺育小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吧,公狼为了养活自己的妻儿甘愿如此,这才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娶,母狼用这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忠贞也表达了对人类的怨恨,书中的小狼就是这对狼的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我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行走在*** ,走在无人的荒漠,走着走着就死在那里或者就死在***台,让我的肉体风化或者让秃鹫吃掉,连骨头也不剩一块,就这样的消失,消失的无影无踪,我不喜欢躺在冰冷的停尸间被人瞻仰。就这样的无痕迹多好,但是看了这本书,我知道我可能都去不了***了,我的身体无法在那样的环境生存,也许我挺不过高原反应,也许我也无法忍受炙热和寒冷,我的身体越来越走向衰弱,虽然我还并不老,但是我深深的知道我在下坡路奔跑的那样快,所以我希望明年,明年可以去***,去若尔盖草原,趁着我还可以走动,完成我心中的梦想。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4

当看完这部纪录片时,心中五味杂陈。既有对格林的担忧,担心它会被盗猎者抓去;又替它开心,开心它回到了故乡,获得了自由。

格林,一头被人类抚养长大的狼。它在很小的时候被拾回去,在人类的家中度过了几个月的时光后去到了草原。它的人类妈妈,一位野生动物画家不惜爬过草原和雪山,历经了重重困难,终于将已经成年的格林送回了狼群。

在草原的九月,天气经变寒,草原步入了冬天,格林和李微漪来到狼山,寻找狼群近五个月。在这中间,他们险些被寒冬饿死,如果不是格林每天出去打猎,他们就会饿死。有人想强行带走格林,格林在李微漪焦急地喝斥下转身跑走了,躲过了一场灭顶之灾。还有在发现独狼后,格林前去,却被咬伤赶走了,于是他们又在一个月后,发现了狼群,可惜未遇到。在片中最令我感触的,就是李微漪和亦风从山上下来时,看到的狼牙、狼皮和由五百多只狼的头皮做成的衣物和装饰品等。使我看到了利欲熏心的盗猎者猖狂和残忍,他们怎么能对这样英勇的动物痛下杀手呢?狼是智慧的、忠诚的、勇敢的、团结的,在人类之中却很少有这样厉害的人吧。

最欣赏的是女主角说的一句话,大意是:“我们不是要杀戮,我们只是想活着。”它让我受益匪浅,使我懂得了食物的来之不易和狼要狩猎的原因——活着。

在片尾,亦风劝李微漪将格林带回成都,她拒绝了。

“自由比活着更重要!”于是毅然放格林归山,回归狼群。

是啊!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5

看这个片,最好不要以电影的角度去欣赏它,因为它也许无法像大片那样去取悦你,满足你的感官。若以纪录片的真实去看,并思考,可能会对你有所触动并激发新思维,可能比较适合小众。

片中的格林是真实的狼,非电影虚构,大部分镜头采取纪实方式,当然为了增加趣味性导演和主人公的对话偶尔会抖几个小包袱娱乐下。

片中的格林(狼)并不是我们大部分人所理解的只有兽性的野兽,它有自己的感情,记记忆和灵性,懂得感恩,甚至还很聪明。主人公和格林的互动,格林做的种.种举动不觉间让人动容。

大的环境让狼遭到超多屠杀,数量岌岌可危,生存日渐困难,虽然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却并未得到真正的关注和有效的保护。

此片也许会让你重新思考人与动物的微妙关系,生物链等问题,同时也反应了社会的残酷和现实。

狼的捕猎行为仅仅是为了自己的生存,并非滥杀无辜,更比不上人的贪婪。片中主人公的自白中让人不禁心中一动:“我看到格林的眼中并不是我要杀。而是我要活”,也许只有主人公能深刻的感受到狼的真实。也许我们大多数人对狼的负面印象来自于书本上的故事,并未深入的去了解这个真实的世界。

万物皆平等,万物皆有灵。

看过以后也许你会对生命有深度的理解和感想。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6

李微漪的《重返狼群》看完,久久难以平静,一种许久不曾有过的感动伴随着巨大的精神震撼升腾起来,格林最后离开它日夜相伴的狼妈重返狼族时一步一回头的情景,是那样的历历在目,每每想起,嗓子梗得生疼,那是一种怎样厚重的情感,才能让人与狼之间有着如此巨大的依恋与不舍!他们共同历经无数次的九死一生,一路相伴走到最后的离别。还记得在大雪封山,粮尽弹绝,面临生死威胁的时候,格林日夜狩猎,维持着自己和人类妈妈的生命。狼是一种何等护食的动物,却能忍着饥饿将它猎到仅有的肉食和它的人类亲人分享。这种信任和爱,却也是狼妈用普通人无法想象的巨大牺牲换来的,狼妈与格林的这种厚重的母子深情,也深深地改变了我们根深蒂固的恶狼观念。作者说,她明白会遇到怎样的狼,却不明白会遇到怎样的人!在人迹罕至的大草原,在冰天雪地的狼山,当饥饿威胁到生命时,他们期望能够遇到人,却也最怕遇到人,猎杀狼的那些人带给他们的只有死亡。当以前绿草繁盛的若尔盖草原湿地变成如今沙化严重狼迹罕至缺水干燥生物链严重断裂的恶劣环境时,他们想要重返狼群是何其的困难!

我们此刻越来越没有信仰,什么都不信,什么都不敬,唯对利益顶礼膜拜,每一天为着一点点蝇头小利做着大逆不道的事,嘴上喊着恶狼,却不知人类自己才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种族。

应对不断恶化的环境,我们人类真的需要反省自己,需要学会与懂得敬畏自然,尊重生命,感恩活着!对于自然界的其他物种,给他们留点生存的余地!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7

小学时第一次我接触到《重返狼群》这部“狼书”,很快就被吸引住了。小狼格林和“狼女”李微漪的“格林童话”,让我感受到的是跨越物种间真挚的母子情谊。

当得知《重返狼群》拍成了电影,我在第一时间就去看了。电影里一幅幅真实的影像,让我看到了这个调皮的狼孩子逐渐成长为一只真真正正的野狼的全过程。小狼格林的身世是悲惨的,他的父母相继被人害死,而他成为了这一窝狼崽中唯一幸存的孤儿,也是若尔盖草原狼王唯一的遗孤。他牵动了李微漪的心,也是这个小小的异类孩子,影响了李微漪的一生。她在格林身上倾注了她全部的爱,看到格林第一次自己抓到了猎物,她为之激动;当格林被同类咬伤,她边流泪边心疼的问“疼吗?”人爱自己的孩子并不稀奇,天经地义,但人与狼的母子情深让人更为的感动。

格林对他的“妈妈”也是十分依恋的。李微漪得了肺水肿卧床不起,格林把自己埋在地下的存粮——半只野兔刨出来给她。我们整天说着“白眼狼”“白眼狼”,又岂不是对狼的一种侮辱?格林身上处处体现着专属于狼的灵性和智慧。看到“妈妈”崴了脚无法走回家,他居然翻山叼着缰绳给“妈妈”牵来了一匹马。这个仅仅几个月大小家伙的智慧让我惊叹。整部影片最令我感动的是格林母子终于盼来了若尔盖狼群,母子俩在山上告别。山下的'亦风却心软了,他一边录像一边在对讲机里和李微漪说:“把他带回来吧,外面太危险了,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呢?我们可以养他一辈子。”但李微漪并没有马上答复,镜头里的她最后一次抱了抱格林,然后就转身离去了。格林看了她最后一眼,慢慢消失在了山头,去找真正属于他的野狼群了。已经走出很远的李微漪回头凝视着越跑越远的“儿子”格林,有些颤抖的回答了亦风:“他的自由。”

的确,如果不给予狼自由的权利,那么他和狗又有什么区别?在格林身上流淌着的,永远是向往自由、充满野性的野狼的热血!格林走了,他给“妈妈”留下的是温暖的回忆。格林是世界上首例由个人训养有成功放生的野狼,这无疑是个奇迹。从20xx年到现在,格林已经7岁了。那个如今和同类一起奔跑在大草原上的热血狼儿,愿你一切安好。

在若尔盖草原广阔无垠的天地之间,流转的是豪迈的狼魂和不羁的狼心。人与狼之间传奇动人的“格林童话”,让我难以忘怀。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8

野生动物画家李微漪寻到了狼王遗孤,一段尘缘的开始。

印象比较深刻的是李微漪刚捡到孤狼的时候说的一句话:“救或不救,也许都是错的。但我想让它活下来。”有些事情本难决定对错,预测未来,但是敢于跟随自己心走的人却并不多。

狼太野性,不像狗,也不能像狗,城市绝对不是他的家。

所有生物皆爱自由,被困在动物园的狼瘦骨嶙峋,焦虑困顿,动物园,也绝不会是他的归属。

所以,李微漪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帮忙格林重回狼群。

茫茫的若尔盖草原,浩瀚的蓝天,辉煌的夕阳,成群的牧羊,机灵的各种野兔,土狗,不得让人感叹造化之神奇,钟灵之毓秀。

为了帮忙格林重返狼群,李微漪和亦风在保护区叫牧民随便搭建了简陋的房屋,就在寒冷的冬季驻扎下来。

大雪封山,只靠着一箱压缩饼干和偶尔偷吃格林藏起来的兔子度过封山的时间。

高原缺氧,却还要随着格林奔跑,寻觅着狼群的踪迹。

寒冬,冰冷入骨,没有暖气。

地势难走,李微漪甚至崴到了脚,割伤了踝骨,亦风也不断咳嗽。

这是恶劣的自然环境条件。

但是,我觉得最恐怖的就应是恐惧吧。寻觅狼群,还是冬季饥饿的狼群,稍不注意,就会成为群狼口下之食。两个人,一个是野生动物画家,一个是自由职业的摄影师,若群狼发难恐怕无法全身而退,只凭着一腔孤勇和对格林的爱,去寻找狼群。

除了对抗狼群,还要对抗盗猎者。

我看一些影评,看到有人指责作为纪录片,这十分地不专业,而且制作粗糙,但是我想他们两人本来就不是专业做纪录片的,能凭着热爱,做到这个地步已经很不容易了。

也有一些人指责李微漪她们圈钱,我就不太明白为什么有些人总是喜欢用恶意去揣度世界。可能我太理想主义了吧,我总觉得亦风她们整理这段故事,拍摄成纪录片,是为了后续对野狼生存环境保护的呼吁。

李微漪从始至终,都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这格林,一向都是在做对它最有利的事情。从救回幼狼开始,到将成年狼放归狼群,但这并不是终止,其实李微漪在放归格林之后一向就在担心盗猎者会猎杀格林,所以我才觉得会有《重返狼群》的上映,更多地是为了宣扬保护野生环境。

而且,就算是圈钱也无可厚非,人家凭本事与热爱圈的钱,凭什么受到指责。我一向觉得在做热爱的事情,然后做到名利双收是一件很难得的事情。那些酸不溜秋的话语,恐怕是懦夫对勇者的嫉妒吧。反正我是没有勇气去拯救一只狼,更没有勇气将狼送回狼群,毕竟我最爱惜的是我的小命。所以,我永久不会有这样的奇缘和经历。

但是,我真的很羡慕阿,有人能像我幻想的生活方式一样去生活,随心而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想想真的很嫉妒呢。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9

很长时间之后的偶然,我又重新打开了这部纪录片《重返狼群》。

片子的主人公——格林,中国西北狼,又名夜月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世界首例由个人抚养长大后成功重返狼群的狼。坐标:若尔盖大草原。李微漪,野生动物画家,坐标:成都&若尔盖;亦风,自由职业者,摄影爱好者,坐标:成都&若尔盖。是夫妻,是爱人,是工作伴侣,是灵魂契合的爱侣……

他们与格林的故事在荧幕上展开,是故事,是生活,更是人与动物,人与自然的相生相依。

狼王被设计残杀,母狼吞食毒饵自杀殉情。狼崽被杀的杀,被吃的吃。李微漪找到他们的时候,只有颤颤巍巍、蹒跚踟躇的格林幸运的活着。

他们给他取名格林。希望他能如格林童话里的美好,健康的活着。格林在成都他们的家里长到三个月,因为天生的狼性和李微漪对她未来缺失自由的生活的极具担忧,他们决定送格林回狼群。由人养大的狼,要重返狼群,前无仅有。对于狼群的是否接纳和接纳的时间,李微漪做了预断。

大雪来临前的最后一次狼群集结,是格林加入狼群的最好也是最后一次机会。因为被人养大,因为狼群在那个时间季节里,需要队伍的壮大,外来的狼最容易被接受。

于是,李微漪和亦风带着格林住进了若而盖大草原的核心区——海拔3800米,平均氧气含量只有平原的60%,远离人类却是最接近狼群的地方。

学会狼嚎,保持狼的本性和与狼群达成共识的基础;学会猎食,生存的必需。李微漪都在一一帮格林学会并加强。从若尔盖的青草茵茵到大雪皑皑,他们既要防备盗猎者对格林的伤害,又要防范其他动物对他们的侵犯,还要应对一些极端天气造成的几乎致命的打击。故事铺展着,虽然有盗猎者和一些敌对者的凶险场面,但人狼共处的和谐和温情更让观者动容。我为你着想,你为我念挂,李微漪与格林的双向奔赴,几度让人泪目。

格林八个月大时,终于狼群出现了。这也是国内首次拍摄到的最大规模的野生狼群。此时是入群的最好时机了。狼群路过的时长很有限,格林很紧张,狼嚎和狗叫,有点凌乱了。李微漪和亦风一起与格林狼嚎,最终狼群驻足了……伤心留恋后的奔赴族群,格林,终于是一匹真正意义上的狼……

一部好的纪录片,总是能让人观之又观,每一次的观感都有更深或更广的认识和认知。

大的方面而言,狼群在过度的被捕杀,他们赖以生存的草原也在逐步的沙化。人与狼,人与自然环境,自然万物之间,相依相存,相生相克。自诩处于食物链顶端的高高在上的人类,急切的需要呼吁对自然的信仰,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保护身边的小小动物和植物做起,从生活中的低碳环保做起,护养我们赖以生存的大自然……

细微的方面,片子的几个细节很让我感动。

——格林与李微漪(妈妈)。狼,不只是专心专情,聪明果敢,温情感恩是人类疏于对他们的标签认知。镜头中,在食物紧缺下,格林给李微漪夫妇刻意留下的猎物(他自己也饿着肚子);李微漪生病时,格林刨出他掩藏的食物给妈妈;李微漪崴脚了,格林跑到很远的牧区,为她迁来马匹;与狼群回应后即将离去,与妈妈的留恋不舍……

——李微漪与亦风。夫妻间的相互扶协和信任。但凡李微漪想做的,亦风都会无条件信任和支持。带回格林到成都,带格林回草原,直至后来格林返回狼群后,因为担心格林的安危,又义无反顾的陪着找格林,害怕李微漪担心格林,愿意陪她养格林一辈子,只想让她安心和开心。对于格林而言,亦风说: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吗?李微漪答:自由。于是他们又目送格林再次回归了狼群。夫妇唱随,举案齐眉,相濡以沫,比翼连理,或许不过如此。

——信仰。一是藏民对于信仰的具象化身—活佛的尊崇。信仰是可以让人奋不顾身为之努力和奋斗的精神指引和动力。二是在草原人的信仰里,狼不属于任何一个具象的存在,他们是自然的馈赠,只属于长生天。这是最最质朴的动物图腾—狼图腾。这种信仰才是自然发展和进化过程中,人类与自然共生的根本。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10

在没有读《重返狼群》之前,我对狼的认识就是残酷、令人害怕,几乎没有什么好评价。但为什么还有人写关于它的故事呢?带着这样的疑惑我拿起了这本书。

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认识了可爱、机智的主人公格林——它是一匹小狼。

作者李微漪在若尔盖大原救下奄奄一息的小狼,这一举动令我非常感动。她将小狼带回了家,调皮的小狼可没少给她捣乱,偷吃西红柿,逗蜜峰被蛰,被金雕追击,喝青稞酒等等。虽然它很调皮,总是惹祸,可是在我眼里它是那么可爱。

没读这本书之前,我对狼的生活习性一点都不了解,通过阅读这本书让我对狼有了新的认识,特别是狼群围攻牦牛群的场景。狼群经过细致的探查周边地形环境,选择隐避的地势在四周分散埋伏,等牦牛群靠近的距离差不多了,狼群中响起一声长鸣,此时所有狼就疯了一样冲进牦牛群,牦牛群突然受到攻击,就像炸开了锅的爆米花一样,四处乱逃,根本没反击能力,狼群完美的团队合作和机智精准的判断让它们赢得了这场对决。

看到这里又有一件事让我很是费解,为什么狼吃羊、牦牛,牧民不杀它们呢?再继续阅读下去,我才知道这是因为生物链,狼不仅仅吃羊和牦牛,还吃其他生物,如田鼠、黄羊等。如果没有狼去限制田鼠、黄羊数量,草原的土地会被破坏,草也就会被吃光,草没了,牧民们也就不能养羊啦!读完这本书后我才明白草原是一个自然的、和谐的、共处的大家庭。

同学们,听我说了这么多,你们对狼一定也很感兴趣吧,我们一起去探索更多的关于狼的秘密吧!

重返狼群观后感 篇11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是一本以命换来的书,一本让我冷汗淋漓、热血沸腾、潸然泪下的书。坎坷、艰辛、血腥,那是狼的世界,那是自由的天堂,看得见摸得着。

“狼女”----若尔盖草原藏族牧民送给80后女画家李微漪的带有神行色彩的藏名,她救狼崽、养小狼、野化训练狼,成为将人养的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任。

小狼格林,你好幸运。迄今为止,你是世界上唯一的一条由人抚养长大后成功放归草原的野性狼。“送狼一千里,历时二百天。小狼格林,你一定要活下去。”

李微漪从格林的眼神中意识到:“格林不是宠物,城市不是它的天堂。格林是一条渴望自由的草原狼。”于是李微漪带它重返若尔盖草原。草原上的困难有很多,淋了一场大冰雹,李微漪得了水肿,在李微漪不能起床的日子里,格林趴在床前,寸步不离。狼的爱炽热、纯粹。有次格林刨出了半只鼠兔,扔进了李微漪的屋子里。因为在狼性法则里,活力和食物是连接在一起的,只要有食物,就会有活力,狼子柔情。相见时难别亦难,再回草原时,她和格林紧紧相拥。

在格林捕猎时,它的眼神中透着真诚。格林你现在在哪里,愿你和你的狼族每天都有食物吃,原理自私贪婪的盗猎份子,远离一切不快,愿你的眼角不再含着泪水,愿你在若尔盖草原自由驰骋。爱不是占有,是放手。敬畏生命、敬畏自然。

最新酒读后感(汇编八篇)


读书的目的在于让我们成为更优秀的自己,获得与众不同的人生经验。作品则是那些让人印象深刻的作品。或许您也想写一篇出色的读后感呢?编辑认真整理了大量信息,并献上了这篇名为“酒读后感”的精彩读后感。

酒读后感 篇1

《如意潘趣酒》这本书已经风靡了我们全班。

起初我还以为这本书啊,一点都不好看,肯定不是那种童话类型。但是我才看了不到几页,就完全被它吸引住了,认真看完一遍还想再看一遍。

这本书出自德国的米切尔·恩德之手。这是一本很有趣的书,由21世纪出版社出版。

这本书具体写的是,新年前夜,恶梦别墅正上演着一场巨大的阴谋——两名巫师遵照与魔鬼的契约将毁灭整个世界。他们凭借着那魔力无边的如意潘趣酒,将在新年钟声敲响之际实现他们无耻的目的。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灾难迫在眉睫。事情却出现了意想不到的反转,两只高级动物委员会派来的动物——乌鸦鸦可卜与肥猫毛利齐奥,决心破坏两名巫师的计谋,不允许让他们破坏世界。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段落是19页的第一自然段:在这个床上躺着一只胖胖的小公猫,卷成一团正睡觉呢!胖胖的这个词儿也许还不足以形容它,事实上他简直是一颗圆滚滚的肉球,它的皮毛呈现三种颜色,分别是黑色 白色与棕色,加之四条腿儿相当短尾巴又可怜兮兮地一丁点儿,看上去就像一只填塞得胀鼓鼓的花靠枕,令人发笑。这一段主要描写了毛利齐奥的外表,突出了它的“肥”,读着读着我就笑出声来了。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毛利齐奥!你不要以为刚刚这一段写了他的肥和懒惰。他身上发生过的很多故事。以前的他,邋遢,而且还很瘦,瘦得身上的肋骨都能让人看得一清二楚。现在的他只是受到蒙蔽,被伊韦泽陷害才变得又懒又肥。而之后的毛利齐奥既会帮助他人,也会在危难的时候接受朋友不顾一切的帮助。如果我有改编这本小说的权利,我肯定会改成鸦可卜来崇拜毛里奇奥。

说真的,本书中我最讨厌的就是鸦可卜。他总以为所有乌鸦都没有他漂亮,觉得自己是世界上唯一一只最漂亮的乌鸦。鸦可卜的骄傲很让我讨厌。

《如意潘趣酒》真的很好看,只要你用心,就会从中得到乐趣。

酒读后感 篇2

窗外,雨已停了。一丝丝的闲云,飘泊在蓝天,天空晴好。

初见此词,心中暗忖似是东坡风骨。果然,是他。

唯他,才会一切苦难后,仍满腔豪情,笑傲江湖。

十年生死两茫茫·深情

夜深。苏子倚在窗边,眸底流转着怅惘。今日,是亡妻王弗的忌日。她走了,该有十年了吧?

十年生死两茫茫,光阴弹指而过,而他也有了续弦。只是,在月朗风清之夜,她的音容、笑貌却仍会蓦然浮现在脑中,让他,措不及防,泪流满面。

亡妻葬于眉山故里,而自己却谪守山东

遥远、孤独。十年,他早已不复从前,鬓染尘霜,纵使与她相逢,也应不识。

夜发幽梦。

他忽见妻子在小轩窗边梳妆。他挣扎向前,有千言万语欲告之,然而到口,却无从说起,只能泪流千言。

梦醒。梦境迷离,但对亡妻的思念却不可遏制地袭来。那长满小松林的短岗上,亡妻定会在另一个世界,年复一年,拼尽全力地,相思。

世人皆曰东坡豪迈。只是在那字里行间的柔情,又有几人知晓?

家家争唱东坡词,苏子心事几人知?

苏轼虽也有姬妾,但不妨他对妻子情深。她死后,他在她坟头,植下三万株青苗。在那样的时代,又有几人像苏轼那样,对感情始终如一?

就算是写下了“曾经沧海难为水”的元稹,亦是始乱终弃之人。甚至,在人心浮躁的当今,也很少能有人对一份感情不离不弃,无论是亲情、爱情抑或是友情。我们应当向东坡学的,不只是胸怀大志、乐观豁达,更有赤子之心。

苏轼以诗入词,豁达之中,几分淡雅。一句话最可描述他——从不背叛感觉。

这就是他。

我似乎看到,几百年前,一个心胸开阔的人,用新酒尝试新茶,用诗意的酒来利用时间。

初三:郁白

酒读后感 篇3

佛说:一花一世界。

这世间的每个人,心里都藏着故事,也许是一些温暖的人,也许是一些遗憾的事。物是人非总是让人感到伤感,回忆却又是那相逢过的唯一证据,说给别人听的回忆便成了往事。每个故事都是从惊鸿一瞥开始,到一眼万年,最后的总是渐行渐远、江湖不见。山前我们不曾相遇,那么山后便不必相逢。也许这一生都是平淡如水地度过,没有电影中的波澜壮阔,没有小说里的匪夷所思,但我从不曾质疑过每个故事。世界太大,什么难以置信都会发生,我喜欢看电影、看小说,无非是不能参与,但却有幸旁观。

我们都是普通人,所期盼的终究是一段稳定的感情、父母平安、日子平静温柔。拼了命的撞破南墙,总是比不过柳暗花明来的真实,但哪怕如此这般,也会义无反顾。无非知晓,那故事说的是自己,明白所念所求,便也心甘情愿,如此作罢。

故事终究是留给听故事的人,而我们,最渴望不过得偿所愿,夜里有酒,白日有歌,冬暖春不寒,此生不离笑,平安喜乐。

人间事或多有遗憾,但我更想,那四季无忧……

不管如何,遇见这本书就是一种温暖。但愿每个人无论遇到什么事,都能得偿所愿,夜里有酒,白日有歌,有自由的心,也有踏实的家,冬暖,春不寒,此生不离笑。人间事或多有遗憾,但更愿你能四季无忧……

酒读后感 篇4

最近看了本书,叫《 文化苦旅》。

有人说,酒公张先生是中国式的浮士德,”学究天人“可终究悔恨一生。我们读完这些悲剧,总得思考,它给我们带来的是什么,才能不愧于历尽万世淘洗而仍旧能流传至今的文学作品,而这也就是悲剧流传的意义了。

张先生是失败的,

其一在于胆怯。在上海文化圈与人结交时,因其三句不离逻辑而被人耻笑,就开始毫无自信自我否定了,不仅否定了自己几年之学的努力,也否定了中国逻辑学的未来。倘若对于自己所选择的逻辑学有偌大的热爱,这种热爱能战胜尴尬、战胜暂时的卑微带来的窘迫的话,他就不会轻易放弃他当初攻读逻辑学的主旨:理一理中国人随意的思绪。在县城中学教英语时,因讲到love这个敏感的单词并补充了一些解释,全班同学哄堂而笑,导致无法讲课。此时的他也胆怯了,竟造谎逃回家作罢。或许我们真的无法理解在一个信息闭塞的不开放的时代里,跟一群青涩懵懂的孩子谈及敏感的话题时被嘲笑后是一种怎么样的窘迫,但是如果无法让孩子们正视这正常之物,无法让自己的尊严和威信得以建立起来的话,我想这不算是一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我很佩服我初中的生物老师,她上课既风趣幽默又不失严厉,她曾信誓旦旦地跟我们解释她讲到人体生理结构时毫不羞涩的原因:这种东西,哪位生物老师讲到都会不好意思,但自己用一种正确的心态面对,久而久之,自己便会不脸红,学生也不会因自己的脸红而跟着有太大的情绪变化了。我不知道她用了多大勇气去克服这种羞赧,我只知道,她是自称自己为”笨鸟“的,而通常一名校长、一位女强人,绝对是那只先飞的”笨鸟“。

张先生缺的,正是那么一种”我走我的路,让别人说去吧“的坦然勇敢的精神,总是畏惧着别人对自己的看法,总是用别人参差不一的.评论来形成自己片面的社会存在感和价值作用,而这种被胆怯一次次击败了的却又不懂得爬起来的人,是很难成功的。

其二在于压抑自我,意识不到与外界的冲突。他很懂得融入社会,到师范学院寻工作,不缺逻辑教授,只缺英语教师。虽说他作为留学生也擅长于英语,但我们知道,他内心真实的想法是把逻辑发扬光大,这由他费心向师范校长阐述逻辑课的重要性可得知。可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学校不需要逻辑课,也不需要你来教逻辑学。这可就使张先生木然了,在坚守理想和屈服现实间的艰难抉择中,他选择了欣然接受后者。可有人会说,这两个选择并不冲突,我也同意你的说法,因为我知道有很多人是在屈服于残酷的现实的同时不忘坚守自己的理想的,从古时越王勾践到今日钢琴王子刘伟,从拿破仑到熊素琼,成功的人不乏少数。而张先生呢,是作为一个屈服了的失败者被铭记的,他对自我的压抑,导致了一世一事无成。而且,他的一手好字,也空只能用来给人写墓碑,赚取些许的酒钱用以买酒浇愁罢了。

其三在于对自我要求太高,不懂得释怀。张先生一出生便背负了兴盛家族的重担,一世扛着”状元后代“的龟壳。稍有不如意便视己为永不翻身的败者,不懂得给自己以适当鼓励重出江湖。如此容易被困境折服,如此容易颓靡不前,又如此看重家族的名声,稍微活得穷酸一点,便是对不住祖宗,也对不住自己了。看人家陶潜活得多自在,重要的是学会放下名利的枷锁,寻找本心,笑看荣辱,不折不挠啊! 悲矣,酒公!吾等必不重蹈汝之覆辙,以骁勇之心、坚持之心、坦然之心面对形色世界,完吾等之梦想,无悔于吾等之青春。

如何才能算是不虚度青春?这是大家都知道考虑的问题了。

酒读后感 篇5

这世间的每个人,其实心里都藏着故事,也许是一些温暖的人,也许是一些遗憾的事。物是人非总是让人伤感,可回忆是人们相逢的唯一证据,把回忆拿出来,也就成了故事。

故事的开头,多是惊鸿一瞥,然后一眼万年,故事的结尾,总是渐行渐远,江湖不见。也许相逢都很美好,但结果大多都不尽如人意,可生活就是如此,美好在于,我们无法预估它。

所有的人间烟火、悲欢离合、日月星辰都会记得……

你举着一枝花,等着有人带你去流浪,等着有人带你去人海里安家。放眼望去人间满是举着花儿的人,那些还没来的人,多半是在路上,这个人需要经过万水千山,才能把你找到。

我们都是普通人,想要的不过是一段稳定的感情,父母健康,日子平静温柔。或许在年少时每个人都有仗剑走天涯的向往,但生活终会归于平淡,能跳出这个圈子的人,寥寥无几,大多数人最后都会回到生活里,嫁娶良人,生儿育女,终此一生。

所以无论你现在的生活是狂风万里,还是荆棘密布,你总会渡过去。那些毫无指望的日子终会变成你日后如数家珍的回忆,爱情也是如此,心里越有故事的人,越有软肋,而这些软肋几乎都跟某个人有关。

山川河流之所以高低曲折,就是因为有些障碍无法躲过,只能绕道而行。每个人的一生中都会有一个怎么都无法释怀的人,放不下不丢人,但得知道什么时候放手。

拼了命撞南墙,总是比不过换个人柳暗花明来得现实。可你若偏要撞南墙,也没人会取笑你,因为你了解自己的内心,你明白自己想要什么,所以即使受伤,你也心甘情愿。

希望遇见这本书的'你,无论遇到什么事,都能得偿所愿,夜里有酒,白日有歌,有自由的心,也有踏实的家,东暖,春不寒,此生不离笑。

人间事或多有遗憾,但更愿你能四季无忧……

酒读后感 篇6

写歌的人假正经啊,听歌的人最无情”。人只要矫情起来,听什么都像是在说自己,可听歌的人是无法理解写歌人当时的情绪的,所以会觉得并不真实,所谓假正经。听歌的时候又会把自己的情感带入,等一首歌唱完,也就从情绪里走了出来,转身即忘,所谓最无情。“生活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掉,然后让你成长。”一个姑娘对一个男人失望,永远都不会因为他没有钱,根本原因是他从不去努力改变现状。其实每个人的人生里,爱情最美好的时候,就是那些不合时宜的'时候,因为它不可能,因为它太幼稚,所以它才越真。

世间有人行走,就有人奔跑,有人悲伤,就有人喜悦。爱情可以落在尘埃里,也可以开在云朵上,我们相爱但与婚姻无关,我爱你,但你是自由的。但人生有很多事就是这样,即便你说了真话,别人也会误以为是假话,索性就别解释了,只要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做就行了。人就是这样,你永远无法知晓别人的痛苦,这个人在这里痛不欲生,在外人眼里也不过是一出滑稽的演出。所以人不要奢求别人的感同身受,世界上本就没有感同身受这种事,所有的安慰不过是道德层面的关心,你的伤口最后还得自己愈合。

这一世与你相逢,能陪你听风看海,陪你遛狗养花,已是我幸,别无他求,只愿此身长健,晚一点别离。”故事的开头,多是惊鸿一瞥,然后一眼万年,故事的结尾,总是渐行渐远,江湖不见。也许相逢都很美好,但结果大多都不尽如人意,可生活就是如此,美好在于,我们无法预估它。绝大多数人,一生都会平淡如水地度过,并非像电影里那般波澜壮阔,也不如小说里那样匪夷所思,人们之所以喜欢看电影、读书,就是为了参与自己无法体验的人生。所以我从不质疑电影和书里故事的真假,毕竟这世上的人太多,什么匪夷所思的事都有可能发生,我们虽然无法参与,但有幸旁观也是好的。希望遇见这本书的你,无论遇到什么事,都能得偿所愿,夜里有酒,白日有歌,有自由的心,也有踏实的家,东暖,春不寒,此生不离笑。

心情不好的时候,很喜欢看这类书。或许有点鸡汤,有点潮湿,有点不真实,有点与我无关。

在别人的书里,参与自己无法体验的人生,也是一种幸运。

酒读后感 篇7

先说一下魏晋时期的背景:从1世纪末2世纪初起,东汉王朝的外戚和宦官交替掌握政权,他们之间明争暗夺,进行着尖锐的斗争,同时又都对人民进行残酷的压榨掠夺。终于,激起灵帝刘宏中平元年的黄巾大起义,随而产生献帝初平元年的董卓之乱和以后军阀大混战。

经过这些大的战乱,中原形成“旧土人民,死丧略尽,国中中日行,不见所识,”“千里无鸡鸣,生民百遗一”的惨象,人民死亡枕藉,生产严重破坏。这种残破不堪的现实社会和生活于其中的惨痛经历,从逆方向加速了知识分子头脑中人的觉醒,他们唱出了性命短促、人生无常的悲伤。如“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曹操);“人生何有常,但患年岁暮”(孔融);天地无终极,人命若朝霜“(曹植)等都是当时心里极度不安的真实写照。在这样的背景下,文人学士在生活上、人格上的自然主义和自由主义不断高涨,他们蔑视礼法,荡检逾闲,秕康功名利禄,注重自我表现,向内拓展了自己的情怀,向外发现了自然情趣,接受宇宙与人生的全景,体会其深沉的奥蕴,滋生了后世所说的“生命情调”和“宇宙意识”的萌芽。

我觉得魏晋时期的文人士人是深情与智慧兼具的,在他们吃药嗜酒,放浪形骸的背后是沉甸甸的内涵和不可抑制的痛。因为在我看来魏晋朝可以说是一个鲜血淋漓的时期,死亡的黑夜笼罩着这时的天空,所以很多荒诞不羁和不可为的事在这时候反而成为发生了。当时的文人学士有很多死于非命,“建安七子”中孔融和曹操作对,行文讥讽曹操而被杀;与他一起对抗曹操的游衡也被杀了;与曹操有血缘关系的何燕、夏侯玄被司马家杀害;嵇康发议论有碍司马氏办事被杀。

到底怎样才能寿比金石?在孜孜不倦的追求中,一道五彩灯照亮了学者们的眼睛——道教。道教炮制金丹,以防服用后不死而成仙;即使办不到,退而求其次,服药引导,求得生命的有限延长也行。

所以,服散应运而生了。魏晋文人学士吃药始于何晏,他吃的药是一种名叫“五石散”的药。服用五石散之后,衣服要脱掉,用冷水浇身;吃冷东西;引热酒。

吃五石粉。如果你不小心,你会中毒的。那么为什么明知这样,当时的人还是乐此不疲呢?我想知道这是否与清末的鸦片和现代吸毒成瘾的吸惯一样,一旦尝试过就不能摆脱?

或者人们前赴后继地走上这条不归路,首先也不乏是为了治病和强身健体的需要,但更重要的是不是因为当时人们内心极度不安,渴望长生不死的心理寄托呢?这种吃药的习俗也就造成了“扪虱而谈”,与后来的嗜酒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居丧无礼”的局面。

吃药后,*很容易磨损。你不能穿新衣服,只能穿旧衣服。那你就不能经常洗了。因不洗,便多虱。我想没有那个人**到觉得身上长虱子还舒服吧,可见看似云淡风轻的“扪虱而谈”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文人学士心里的极度苦闷和不轻弹的眼泪只能放在心里了。

嗜酒,在这一时期达到了一个高峰,如阮籍就曾大醉两个月,还有刘伶外出时总会有一人跟在身后拿着铁锹,为的就是喝酒醉死后就地挖坑埋葬。那是什么让他们喝那么多酒呢?在除去吃药需要饮酒以外,我觉得当时的文人学士内心的不满是需要发泄的,而在当时发泄不满一不小心就会掉脑袋,所以需要借助酒,就像鲁迅先生说的“即使讲话讲错了,也可以借醉得到人的原谅。

”我觉得还有就是那时的文人学士喝酒,虽然不能消愁,但是可以短暂的逃避现实,或许醉了还能看到自己一直想要的。

由此可见不论是避而不谈政治的清谈风,还是饮酒吃药成风的嗜好,亦或“扪虱而谈”的生活风貌等,都是魏晋时期带给当时文人学士的深刻烙印,是一首血与泪交织的挽歌。

酒读后感 篇8

内容简介:本书精挑细选出了210款世界著名葡萄酒,详细讲解了葡萄酒的饮用、制作方法以及产地、文化、历史等内容,从鉴赏与饮用两大方面讲述了怎样才能尽情感受葡萄酒的迷人魅力,让您真正成为品鉴葡萄酒的行家。

享受香醇葡萄酒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整体可以从入门一直发展到对葡萄酒有一个较全面完整的认识。 全书系统的阐述了葡萄酒的品鉴步骤和风味元素。通过图画的形式展示了酒的味觉及嗅觉特质(比较有趣是酒体部分的描述图案是不同颜色的女士胸罩…..)和四种基础旧款的建议酿造工艺,各地的常见瓶形和酒标款式算是全面评酒的起步入门......

享受香醇葡萄酒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自从进入了葡萄酒行业,就知道葡萄酒不止是一种饮品,一个行业,而是一门很深的学问,需要一直不断的学习。当初在公司待的时候,单位有很多关于葡萄酒的书,但因为上班时间不能看,下班看又觉得自己还是在工作,所以当时并没有看了很多。不过和我过去看的,我觉得这本是最好的了,虽然作者不是来自葡萄酒强国(没有具体的作者,只是写的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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