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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3.08.18

重返狼群读后感锦集。

人的想法不一样,能力不一样,眼界不一样,对于自己阅读过的书籍或文章的内容,然后写出自己的意见或感想,我们称之为心得。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心得体会吧,写一篇心得体会我们可以从中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心得体会书要如何规范的书写呢?小编推荐你不妨读一下重返狼群读后感锦集,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1)

《重返狼群》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出生于成都的女人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偶然拯救了一只出生近五天的小狼崽,从此与狼一起生活的酸甜苦辣,最后成功放归狼的故事。今天小编就来分享读《重返狼群》有感范文,请各位读者好好欣赏和借鉴。

▲读《重返狼群》有感范文(一)

书架上静静地矗立着一本书——《重返狼群》,许久未看,已经落上了薄薄的一层灰。我拿起它,擦掉上面的灰,脑海里又浮现出第一次看时,为了人狼分别的那一幕哭得稀里哗啦的我,禁不住记忆的召唤再次翻开书,寻找记忆中渐渐遗失的那片草原,那片狼的世界。

这本书是关于一个来自成都的女孩,也就是说,作者李薇漪在草原上遇到了一只狼,它没有睁开眼睛,但是它的父母已经悲惨地死去,它的兄弟姐妹已经失去了。她动了恻隐之心,于是带小狼回成都生活,陪伴它长大,直到它可以独当一面这才陪小狼重返若盖尔草原寻找狼群,最终以小狼的回归落幕。

说真的,我很少如此眷恋一本书,说它凄凉,可偏偏妙趣横生;说它冰冷,可偏偏铁骨柔情;说它惨烈,可又偏偏绝处逢生。饶是这般,却依旧不变桀骜,不失本心,引人迷醉。

很多人说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也许吧,当初那样弱小的一个生命,还未睁开眼就经历了一番腥风血雨,可饶是如此,却仍没有人给它时间,哪怕寸缕的悲伤也不肯留给它,就又把它丢到了另一个万丈深渊,直到她们的相遇。裂缝中的阳光将被雕刻一生。

说不清是悲是喜,一匹孤狼的童年,没有草原,没有伙伴,甚至没有来自大自然的磨砺,却要在这金铁之地步步维艰。幸之,它还有它的狼妈,那个亦师亦友,亦父亦母的成都姑娘。

终是回了草原,到来的不是血浓于水,不是回归乐土,而是生存的碾压,生死一线间。了然,没有陷入绝境,怎会不择手段;没有经历背叛,怎会冷血无情;没有绝处逢生,怎会凶厉狠辣。贪婪,残忍,狡猾,那又怎样?它只知道弱者会被淘汰。

不管你有多爱无边,死了就死了,没有人会在乎你是否专注于善,这只是弱者的借口。在风沙的摧残中,它不再天真,不再天真,不再软弱,可以让保护它的母亲在它的背后微笑。

它做到了不是吗?它做得那么好,好得让人心疼。它回归了狼群,凭着自己厮杀于天地间,终是以王者之姿傲立,可为何月下的孤影还是那般清冷?

它该骄傲的!不必哀伤历往,没有被放逐的痛苦,就没有勇闯天涯的胆气,没有用生命做抵押的拼搏,就不具备独立自强的狼性!狼的确是一种复杂的生物——既冷血狂野又热烈温柔,既贪婪自私又能慷慨奉献,对仇者睚眦必报,对亲者以命相爱,既多疑有多情。

狼的爱是不容易付出的,但付出一定是心出肺出肺。有时她也会微笑,现在它已经回到了草原,有了自己的民族,有了自己的伴侣。但是为什么我们还不能忘记雪地里的身影,一步一步地回头?

你可能会鄙视这个故事,但我要感谢它告诉我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友谊、草原和狼。

▲读《重返狼群》有感范文(二)

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一直与李微漪和亦风一样,有一个相同的问题,如果格林的野化失败,无法让它重返狼群该怎么办?

随着读书的推进,心中的这块悬着的石头终于可以悄然落地,而另一个疑问又随之涌上心头:为什么那么多人尝试了去野化狼,都失败了,只有李微漪成功了?

也许是因为爱,因为李微漪爱格林,努力要把它培养成一只可以在草原生活的狼,而这种爱恐怕与其他的那些要野化狼的人不一样,这种爱不像其他人的那种溺爱。

为何说李微漪给它的爱不是溺爱的呢?因为她不仅仅满足了小狼的物质需求,而更重要的是,她让小狼经历了许多其他“野化狼”所没有的经历,就是这些不同的生命阅历,这些比起物质更丰富的精神需求,才让李微漪与小狼得以成功。

在格林玩耍掉入水中时,她没有立即下水去不救它,而是默默地教它该怎么做,让格林在下次面对水的时候,能更正确地选择,也许就是因为这样一个个与其他狼不同的经验的累积和生命的阅历,才让它的心智更加成熟,智力更加开阔,更能自己面对困难,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克服困难,才让它成功地重返狼群,成为一只草原狼。也许八个月的野外生活是艰苦的,是危险的,但这让格林具备了宠物狗、动物园中的老狼不同的生命的阅历,让它能更好地在这片危险的草原上生存下去。这八个月,给它的是心智与智力的提升,经验与阅历的扩宽,给它的是在草原上的生命力。

是的,我们不能像宠物狗、动物园中的狼一样没了生活的能力,而我们需要的是自己的努力所带来的更多的生活经验与人生的阅历。

也许人也与之相似,我们不能只接受物质的需求,不能接受父母的溺爱,只有通过自己的经历、自己的努力来增长自己的阅历与见解,这样才能在这个社会有自己的力量生存下去。

▲读《重返狼群》有感范文(三)

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羊人说,如果不是为了喂狼,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公狼愿意这样做是为了养活他的妻子和孩子。这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娶,母狼用这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忠贞也表达了对人类的怨恨,书中的小狼就是这对狼的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我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行走在*** ,走在无人的荒漠,走着走着就死在那里或者就死在***台,让我的肉体风化或者让秃鹫吃掉,连骨头也不剩一块,就这样的消失,消失的无影无踪,我不喜欢躺在冰冷的停尸间被人瞻仰。就这样的无痕迹多好,但是看了这本书,我知道我可能都去不了***了,我的身体无法在那样的环境生存,也许我挺不过高原反应,也许我也无法忍受炙热和寒冷,我的身体越来越走向衰弱,虽然我还并不老,但是我深深的知道我在下坡路奔跑的那样快,所以我希望明年,明年可以去***,去若尔盖草原,趁着我还可以走动,完成我心中的梦想。

▲ 读《重返狼群》有感范文(四)

我看了一本令我爱不释手的书:《重返狼群》,这部书让我时而潸然泪下,时而觉得宏伟雄壮;有时令我心酸,有时令我欢笑……总之,使我欲罢不能,感触颇深。

这本书讲述了作者奇迹般地拯救并养育了一只垂死的狼,并成功地将它释放给狼的故事。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2)

《重返狼群》讲述了作者亲身养狼的经历,从城市到草原,从在家中养到放小狼格林到自由的草原。这本书不仅是作者给我们讲的狼的故事,也是草原狼给我们讲的什么是忠诚,什么是孝顺,什么是仁义,什么是宁死不屈,什么是叛逆。

在人们眼中,狼是狡猾,**的代表,这形象在人们心中已根深蒂固了,但谁又曾看到狼的仁义、宁死不屈的一面。在作者生病时,平时护食的格林把自己仅有的存粮给了作者,就算自己忍受饥饿,也不让狼妈挨饿。他日夜守在作者的窗前。当作者咳嗽时,他悲伤地嚎啕大哭。

他与人一样对自己的亲人很在乎,他也同样有感情。

更何况,格林在獒场住了一阵子,却和藏獒成了兄弟。在藏獒兄弟有危险时,他用自己的脑袋和铁笼较劲,直到把脑袋磨出个伤口,那伤口在成年之后依然清晰可见。在藏獒兄弟受伤后,他日夜陪在兄弟身边,为藏獒舔舐伤口,不让任何人靠近他。

由此,狼的仁义可见一斑了。

但值得人们深思的是,狼与人,与仇人藏獒相处的都是那么好,彼此都是以心相待,而人和人之间为什么不能这样的真诚相待?以狼为鉴,从狼的身上,我们是否能看到自己的影子?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3)

现在开始说《重返狼群》这部电影。

首先,让我们谈谈我的感受,然后是看芊芊过程中的那一集(是的,我女儿一起看了这部电影)。

以通常的观点看,这部**也太不正式了,普通话不标准,很多画面的衔接甚至可以看得出很生硬的剪辑;没有商业大片的那种精致美感;而且没有剧情(虽然它是一部纪录片哈,但是你看过《我们生长在中国》,就可以发现其实还是可以有些剧情编入的);总之,猛一看,就觉得这不就是现在很多家里拍的日常**给拼接起来吗?

但拍了几分钟之后,我突然不这么认为了。虽然镜头看起来很普通,很常规,但是。后来,我以为这部电影是2010年拍摄的,但现在已经是2017年了。有很多细节真的来自时间。总体来说,突然让我感觉到这影片展现在观众面前的内容就好比“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恰到好处。

这头狼的名字,叫做格林。是孤儿,父亲是狼王,被人类用炮震晕了之后捕捉成功,然后咬断自己被铐了链子的脚逃脱,但最终失血过多死了,母狼吞毒饵殉情。其他小狼崽也都饿死了,只剩下它一只。

其实,人和狼相处不到十个月,在若尔盖草原相处不到七个月,但为什么感情会这么深呢?其实都是从人自己的角度来说的。因为人觉得狼是畜生,没有那么多、那么深的感情,所以不可能有更多的交流,结果相处下来,狼不仅可以与人进行感情上的交流,并且比人更直接、更真,就是这种“真”,才完全捕获了人类的感情,让人觉得来之不易,益发珍惜。

很喜欢**里的一句话,“如果这一天终是要来(狼格林离开他们、回归狼群),我希望时间过得慢一点。”

从这个影片里,虽然完全没有提到,但是看完整部影片,你可以发现,两个主角有着非常深厚的动物学知识;从狼的粪便是名片交换、深冬时节是一条成年孤狼加入狼群的最好时机……等不经意间提到的话,都透露出两人的博学。

第一次这么真切地听狼嗥看狼嗥,发现狼找到食物也会挖个坑先藏起来,**群狼的围捕……这比任何纪录片的介绍都更直指人心,更让人了解狼的习性,让观众自己看、自己听,自己观察,然后自己想到;这个**里有太多的细节,有太多有力量的画片,草原日落、人狼共舞,男主时不时的幽默话语……都无不透露着一种“取舍的智慧”。

第一次深刻认识到,人有好人,人一样有坏人,坏人你根本说不清道理,坏人可以坏到骨子里,拿打狗棒分分钟就残杀一个生命。一次又一次,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这里的野生动物保护区是多么的无力。所以当你看到620只狼的头皮做成的长袍,想想每只狼在野外生存有多艰难,自然会流泪。

格林当之无愧是狼王的儿子。他很聪明,有自己独特的特点。

小时候会开电视选频道,从电视学***;

在草原跟狗混在一起的时候,居然学会狗叫,以至于要加入狼群太紧张了,打招呼先叫出声的居然是“汪汪”;

愿意和它的人类妈妈一起唱《传奇》,真的有看到它在乐;“

妈妈”生病的时候,急得不知道怎么好,只能把它最珍贵的藏在土里的食物扔进来;

大雪封路,人类的粮食告急,先“借用”了格林的私家珍藏,格林一下就发觉了,人以为格林下次再藏食物肯定得换地方了,但是下次,冬天食物那么紧缺,格林还是“藏”在了老地方,并往房子这边看了一眼,告诉他们,还在这里好找;

“妈妈”脚崴了走不了路,用嘴叼着牧民的马的缰绳,花了四十分钟的时间去牵马回来让“妈妈”坐,即使这是一个有意为之的镜头(因为男主可以打**,可以找牧民来帮忙,都比这个快速有效),但这还是一个隽永的画面,会长久地留存在观众的脑海里。

其实在草原上要救助的狼、更可怜的狼多的是;想想那620头不能冥目的狼吧,只是格林让男主、女主遇见了;这部**也没有更深的意义,就是为了纪念已经加入狼群、也随时可以被坏人抓捕的格林,“虽然活着很重要,但是自由更重要”,是狼就得用狼的方式活一场。

自然界为生存的杀戮是自然的规则,“不是我想杀你,而是我要活”,但是人类的那种无明的冲天欲望真是罪恶滔天,但是个人是无力去改变的,只有做好你自己,控制好你的欲望,并像动物那样真实地活着。

最后说芊芊观影的情况。

嚎啕大哭三四次,流泪数次,我最后都惊着了,不明白为什么要哭,一个很小的分别,她都能涕泪四流。

出了影院问她,觉得电影好看吗?她说,“不好看,太让人感动了”。

重返狼群观后感(三)

今天下午有幸看到了一场点映的电影《重返狼群》,看完之后感慨万千,说实话,这是迄今为止,唯一一部令我在电影院泣不成声的一部影片,我惊叹于小狼的聪颖,感动于它的忠诚,震撼于它与狼妈深厚的情谊。

这个电影是真实的一个纪录片,作者李微漪是个生长在川西的女画家,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从此开始了与狼共舞的生涯。她把小狼带回都市喂养,并为他起名“格林”。这时,小狼像一只刚出生的小狗一样可爱,依偎在狼妈妈的怀里,把这个女人当作唯一可以依靠的人。

一开始,我总以为狼和狗很像,没什么区别,但慢慢地我发现差别真的很大。首先狼崽成长十分迅速,其次聪明无比。小格林一个月大的时候,就开始自己打开电视,在沙发上看电视。此外,它只喜欢看关于狼的纪录片,其他电视台不喜欢。

当看到电视里的一头狼去世的时候,它也跟着哀鸣起来,差点惊动整栋楼的居民。吓得美女狼妈以后看电视时,居然说“别让格林看那些悲情片,省的它晚上又鬼哭狼嚎的”。还通过看电视学会了抓鱼,嘿嘿,真是没话说,小格林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发挥的淋漓尽致,如此聪明好学并应用于实践,真的是一名不可多得的好学生。

当她两月大的时候,有一天她突然失去了母狼。她焦急地环顾四周,终于通过各种途径找到了格林。然而,她身上的伤痕累累,差点被一辆汽车撞倒。随着时间的推移,幼崽越来越大,狼性逐渐显现。吃肉的时候,气势真的很猛。没人想抢它的食物。狼妈妈家里还有一只狐狸狗,但是格林和这个小朋友相处得不好。

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同时也陷入自我确定的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对人类的不设防更让他的都市生活危险丛生。李微漪决定带他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事实上,我很欣赏这位女画家。在这么大的若尔盖草原上,环境很差,温饱不足,缺氧。她在这样的地方住了半年。

初到若尔盖草原,狼妈在帮助牧羊人赶羊群进圈的时候总是很困难,于是小格林就出来帮忙赶羊进圈,放牧人连夸格林聪明懂事。狼妈妈还教小狼抓兔子和各种小动物。从容易到困难,她处处保护着小绿。小格林一天天长大,但他是被人抚养大的。他对人很好,不怕人,而且狼性很弱。

狼妈很是担心,在好友亦风的陪伴下,寻找狼群,希望帮助小狼融入狼群,重回狼群,但过程并不顺利,寒冬已至,他们的食物也不多了,小格林把抓到的兔子藏在了雪堆里,狼妈悄悄的取出,与好友亦风共享,亦风担心小狼生气,然而下次小狼还是把它抓到的食物埋在了同一个地方,并且注视着他们,看来小格林是故意给他们吃的,知道这种天气他们也饿,那一刻我为之感动。

有一天,狼妈出门放牧的时候,格林死死的拽着狼妈的裤腿,甚至还撕破了,狼妈没有明白继续出门,结果途中遇到了很大的冰雹和大雨,回来之后病情加重,一直咳嗽不已。狼一直在窗外等着,心急如焚,还悄悄地把自己藏了好久的一只兔子从窗口扔了进来。 由于病情加重,不得已回成都**,小狼追了好久,十好几天,小狼一直坐在山头凝望,狼妈终于痊愈归来,小狼开心的蹭着,跳着。

找寻狼群之旅仍在继续,一天小狼陪狼妈一起出去,有一块结了很大冰的湖泊,小狼去走了一圈之后回来,硬是拽着狼妈不让走,狼妈执意前行,结果掉进冰窟,扭伤了脚,无法前行。小狼徘徊了好久之后,走了,你们能想到吗?它翻过了一座山头,在马群里找了好久,终于牵动了一匹马,它嘴里衔着缰绳,一路给拖过来,把缰绳交到了狼妈的手里,天哪,这格林的智商简直逆天啊。

后来,经过两人的无限努力,终于发现了狼群的踪迹,于是他们想尽一切办法将格林送回了狼群,格林是一步三回头啊,而且眼睛还湿了,我第一次了解到了狼也是会哭泣的,其实大千世界,动物远比人活的真性情,谁对它们好,它们清清楚楚,且万倍的回报,这一点我真的觉得人越来越不如动物了。

话又说回来,狼妈回到山下,看到了一家商店专卖狼牙以及狼皮大衣等物品,其中一件衣服令我震撼,那是一件由620只狼头皮组成的衣服,活生生的620只活泼可爱的狼啊,就这样被人披在身上,作为炫耀的工具,我不知道穿上这件衣服的会是谁?他们到底知不知道这些狼躲过了多少春秋,熬过了多少岁月,才能幸存下来,然而却成为人们御寒和炫富的工具。

若尔盖草原是青藏高原东部边缘的一个特殊地区。气候潮湿,但近年来却逐渐荒漠化。这是野狼最后的生存区域,但也在逐渐消失。没有狼的生存空间。我认为人类的发展和进化已经严重伤害了我们的朋友,所有的动物。大街上随处可见的野生驴肉,狗肉,等等,人们什么都吃,越难得的东西他们越要吃,好像这就能显示出他们的高人一等似得。

却不知,就因为这些人莫名其妙的食欲,多少无辜的生命葬身,他们毫无过错,请问都是同样的生命,为何如此差别呢?人们啊,醒醒吧,别再执迷不误了,不要让我们的虚荣心,毁掉我们最珍贵的朋友。

看着狼群们生活的最后一片草原也在沙化,我恳请大家从我做起,减少使用一次性筷子和塑料袋的使用,从我们做起,保护环境,给无数个小格林创造出一个祥和的净土。

重返狼群观后感(三)

一匹奔向信仰的狼

今天看了纪录片电影《重返狼群》。一个很好的电影,看电影的过程中很多感慨,很多悲痛,看到小狼对着电视机学***,看着小狼第一次在草原上奔跑,看到格林一步步长大,格林为他受伤的妈妈从山的那边牵过来一匹马……电影结束的那一幕,我感到一种怅然若失。感觉着内心的那股子野性和自由在同全世界的温情道别。

我也更深刻地感悟到,自由从来都不是没有代价的。牺牲生命也不会如此痛苦,格林牺牲的是这世上最温情的守候……

电影画面粗制滥造,但是瑕不掩瑜,遮掩不了电影本身想要表达的追求自由和信仰的内涵。我不想俗气地说一句:“狼,终归属于草原。

”我也不想俗气地说一句:“是狼先天的基因。”当然,这是存在的,与生俱来的狼性,命中注定的奔跑。

但我更想说的是,格林的命运是其他的那些被射杀、被圈养的倒霉的狼们所不具备的,他遇到了懂得他的妈妈,那个把他养大,陪着他一步一个脚印重新拾起梦想和本来应该属于他生活的妈妈。美好的故事总是如此,不可能一直凄惨,也不可能一直痛苦,只是在悲喜之间不断转变,最后,故事的主人公心灵上总有美好的蜕变。格林就是如此。

谢谢格林跟他的妈妈,让我们看到了这样一个故事,让我们知道在这世上,有这如此纯粹的亲情。她是真的懂他。“他的捕食是虔诚的”,“格林!

快跑……”““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自由。”“我是爱你的,你是自由的”……格林如此幸运,而微漪同样也是如此,因为格林,她重新认识了世界,她的心重新拥抱了自然。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4)

作者李微涟的纪实**《重返狼群》,记录了作者在若尔盖草原上一次偶然巧合,结识了一只刚刚出生几天的野生狼崽,到一岁的一点一滴,最后忍痛割爱成功放归狼群的真实故事。

格林,这是李徽涟和她

朋友——亦风,给小狼起的名字,他们希望谱写新的“格林童话”。

——动物

之间的情感

在书中,最让我震惊的是动物之间的真挚感情。格林的

母亲意外去世后,李微涟带着伤者和不幸的格林到城里生活。李徽涟和亦风对小格林狼格外细心照顾、用心陪伴,小格林狼逐渐长大,李微涟开始试图规范和训练格林狼的狼性,但结果依然不能改变格林狼日益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以及由于格林狼对人类的不设防,使得他在都市生活险象环生!李微涟决定把他带回草原,让他回到狼群里。

当他来到老狼洞时,格林正在疯狂地挖掘。他认为当他清理洞穴的积雪时

他的母亲会回来,他的兄弟姐妹会回来。李微涟从狼那里学会了一个叫声。格林像箭一样从洞里跑出来。当然,山洞里没有狼。他突然意识到

妈妈永远不会回来,他的兄弟姐妹永远不会回来!格林怒吼大叫,好像要唤回他们的灵魂。他的心碎了,眼泪干了,他咒骂和颤抖。

许多动物,像人类一样,都有情感。他们虽然不能用语言来表达,但他们对人类是友好的、值得信赖的和保护的,这不正是越来越科学、文明和现代的人类所缺少的吗?!

——盗猎者

让人深刻反思的是那些盗猎者,其中一章讲的是“狼袍”,这张袍子,是由狼眼睛上方三角形的一小块皮,一块块连接起来的,一共用了一千二百多块狼头皮,六百多条生命,就这样消失了,六百多双眼睛,再也不会睁开了!

羌戎说:“蒙古草原已经毁了,我见证了他最后的美丽”对此,盗猎者,你们为什么要杀狼呢?金钱有那么重要吗?

让你不珍惜生命,甚至触碰法律的底线!如果有一天,最后一只狼消失在你的枪下,你能把金子换成以前的狼吗?

醒醒吧,人类,现在补救还不晚,不要等到失去了地球上所有的狼,要珍惜,悔之晚矣!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5)

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羊人说,如果不是为了喂狼,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公狼愿意这样做是为了养活他的妻子和孩子。这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制的妻子。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嫁。狼妈妈用这种方式表达了她的忠诚,也表达了她对人类的仇恨。书中的小狼是两只狼中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我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行走在***,走在无人的荒漠,走着走着就死在那里或者就死在***台,让我的肉体风化或者让秃鹫吃掉,连骨头也不剩一块,就这样的消失,消失的无影无踪,我不喜欢躺在冰冷的停尸间被人瞻仰。就这样的无痕迹多好,但是看了这本书,我知道我可能都去不了***了,我的身体无法在那样的环境生存,也许我挺不过高原反应,也许我也无法忍受炙热和寒冷,我的身体越来越走向衰弱,虽然我还并不老,但是我深深的知道我在下坡路奔跑的那样快,所以我希望明年,明年可以去***,去若尔盖草原,趁着我还可以走动,完成我心中的梦想。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6)

当我怀着好奇之心翻开《重返狼群》的第一页,当那条小狼从十几天到九个月大的成长**出现在我的眼前时,我震惊了,我被这条小狼和这本书的作者深深震撼了!

这是世界上唯一一只被养大并成功放归野外的狼。

继续翻页,我看到了这样一句话:“每当听见我咳嗽的声音响起,格林就关切的趴在窗口,再没有心思和藏獒们玩闹。”格林对作者的忠诚和喜爱超过了他爱玩的天性。

很多时候,人类与动物之间的感情甚至超越了他与同类的情感。

我突然想起了一句话:“人与动物是最好的朋友。”确实如此啊,不管是何种动物,只要我们真心待他们,他们也将回报我们最真挚的情感!

作者以超凡的洞察力,细腻的笔触,饱满的情感向我们讲述了一个人与狼之间的感人的故事,我简直无法想象作者与狼是如何一起度过那段时光的,至少我不怎么和动物接触,更何况是人们眼中如此凶恶的狼,然而在作者的笔下,狼这个生物变的温柔、善良与真诚,并不像我们平日里所想象的那样。

到最后时刻,小狼格林回头凝视着虚幻的山上曾经的家园,心里涌动着生死离别之情。最后,他从深雪中拔出一条前腿,迈出了离开人类的第一步。他对他的家园以及“她”都非常的不舍,他们的感情很好,然而正是因为彼此真诚的相待,才有了这份不舍以及这份刻骨铭心的感动。

我们人类和动物是最好的朋友。很多人相信这句话并试着去实践它。然而,仍有一些人为了牟取暴利不惜伤害动物,甚至自杀。

我梦想有一天在我们的祖国,动物和人能够更加和谐的相处,这是我的梦想,也是祖国的梦想,我相信终有一天这个梦想会成真的!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7)

读《重返狼群》有感:爱他,就给他自由。_读后感_模板

爱他,就给他自由。

——读《重返狼群》有感

荣建今夏一次很偶然的机会,看到友人在朋友圈推荐了【重返狼群】的电影,被深深的温暖感动了。随即找到了苏州唯一排片的影院,认真看完,数次,红了眼圈。接下来,淘来书本,细细品味。

于是,一段人和狼的传奇故事,改变了很多我对人性,对于人和动物共生共存的看法。故事本身,带给我们除了长久的震撼,还有众生平等的可贵,以及人与万物和谐相处的美好。

一、故事梗概

7年前,年轻的女画家李微仪在海拔近4000米的四川若尔盖大草原上写生时,遇到了一只刚刚失去父母和兄弟、眼看就要死的狼。可能是命中注定,李微漪的一声悲痛长嚎,小狼竟然奇迹般的活了过来!小狼求生的目光触动了姑娘内心最柔软的地方,也可能是出于对生命的尊重,她把它抱回城里(成都),取名“格林”。

从那时起,她把格林当作自己的孩子,抚养它,陪伴它,训练它。但是,钢筋水泥林立的繁华都市,不是野性草原狼的真正家园,为了狼的尊严自由,和满心对原始故土的向往,作者剑走偏锋,带着小狼重回荒原。一路上,一只狼,如母子,如伙伴,如战友,相依为命,顽强坚强,历经千辛万苦,九死一生,狼终于回到了狼群中。

迄今为止,小狼格林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一条由人工养大后,成功放归荒原的野性狼。

二、一情一景一评说

1,人把狼咬了。狗咬人不是新闻。狗咬人是新闻。狼咬人是新闻。当作者激发格林的野性时,人类咬狼的事件就发生了。

按照常人的想法,这可能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但在培养绿色人才的过程中,这只是一个常见的细节。回首往事,每一件大事的背后,必然会有不为人知的艰辛,过程枯燥,结果却令人满意。人生有时是一样的,我们常常只看到别人的成功和荣耀,但背后的辛酸和汗水,又有多少人知道呢?

记住有一句话,你能承受多少委屈和痛苦,你能得到多少赞美和荣耀。

2,狼在城市丢失。因为一次意外,格林在城市跑丢了。一只狼在城市跑丢了,比违禁的**遗失还要可怕,足以引起社会的恐慌。

经过五个多小时的艰难寻找后,在车流不息,人来人往的大马路上,作者把狼找回来了。作者的初衷是让格林在一个舒适的环境中健康成长,但她没想到,在这次失落的事件中,狼的野性能够得到充分的展现。绿色毕竟不属于这个城市。他应该被释放到草原上。

人性的初衷其实是好的,但如果违反了动物的自然生长规律,效果可能适得其反。联想到生活中有多少家庭养宠物的初衷,到底是用爱陪伴,还是作为寂寞的消遣?

3,狼獒和谐共处。藏獒和野狼自古就是天敌,水火不容。人类为了驯养出野性十足的藏獒,在它们很小的时候就被关进地窖,主人扔一只活狼进去,让小藏獒全力拼杀斗狼,养大一点后,再放两只活的狼,甚至更凶险的猛兽,直到藏獒把对手全部杀死,成为最勇敢的斗士。

藏獒是保护家庭的忠诚动物,狼是具有强烈群体意识的动物,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爱与正义!在草原腹地,藏獒以其朴素和宽容接受了格林,格林以其坚韧和智慧得到了藏獒的认可。事实上,所谓的不和谐都是由人类的残忍造成的,是由利益驱动的。

如果没有杀戮,没有买卖,又哪来的伤害。

4,格林误吞炭火。小青出于对火的好奇,误吞了一小口炭火。格林惊叫着甩出嘴里的碳渣,却甩不掉揪心的疼痛。

舌头是他最敏感的部位,但它也遭受着最特殊的痛苦。所有的动物,包括人类,都在好奇心中成长,探索世界的奥秘!成长的过程也伴随着冒险的旅程。我们之所以会变得越来越有羽翼,是因为经过无数的挫折和伤病,我们会变得越来越强大。

什么样的环境就能锻造出什么样的品格。想想在对待孩子的教育问题上也是如此,温室里长不出强壮的孩童,父母能够给予的,不是一味的娇惯,而是应给孩子历练成长的环境,给他合适的土壤,顺着自然规律,让他茁壮成长。有些痛,是必须经历的,痛会记住的,这也是成长必须付出的代价。

5,狼之柔情。作者因冰雹、咳嗽和感冒而患肺水肿。格林看到病床上昏昏欲睡的妈妈,坐卧不安,时不时爬上窗户,隔着玻璃,探着大脑袋向屋里端详。

格林叼来了半只野兔,前半截已经被吃掉了,最肥美的后半截,透过窗户扔了进来,落在了床前。作者知道格林对她有感情的,但是她万万没有想到,只有五个月大的格林,竟然会为她在病中送来自己的存粮。平时拼命抢食护食的狼,真正到了自己亲人危难的时刻,他会毫不犹豫的忍受饥饿,把自己的救命粮拿出来。

格林长大了,学会了像个懂事的孩子一样照顾母亲。狼都如此,人做得怎样。当今社会上又有多少“白眼狼”,扔下年迈的双亲,过着自己开心的“小日子”。

如果一个连父母都不懂得孝顺的人,又何谈责任感,何谈孝义。此情此景,小狼格林给我们上了很好的一课。

6,人偷狼食。在草原深处等待格林回归狼群的日子里,作者和她的男友亦风只能靠干粮度日,他们的手脚浮肿,嘴唇手掌和脚跟都在开裂,虎口更是累的东西都使不上劲。在草原的冰雪中打猎食非常困难的。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们发现了格林藏食的雪窝有只兔子,在饥饿难耐,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他们炖了汤锅,把兔子肉吃了。狼的本性里面对于藏食的地点是非常警惕的,一旦被泄露,就会马上转移场地,但是格林并没有这样。他还是在藏食的地方,把猎来的野兔,使劲的刨坑,把它们藏到里面,因为格林知道,他的妈妈,比他更需要那些食物。

人和狼之所以能共生共存,在荒野求生的大背景下,格林能做出如此举动,彰显的就是人与狼之间的真情!狼需要放归,人要帮助狼实现放归,这个过程虽然漫长,异常艰苦,但是,信仰让他们坚持到了最后。

7,为自由远行。在经历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狼群,格林即将要回归的那一刻,作者解下套在格林脖子上的铁链,长久的,凝望着这个一手养大的孩子,泪水长流,万般不舍。曾经,他们在成都的城市里,也考虑过把格林带去动物园,让它过上安逸的日子,但是他们知道,大草原才是格林最终的归宿,但是真的等来了这一天时,他们的内心是痛苦的,是万般不舍的。

一对养父母要将他们一手带大的孩子,交还给他的血亲,让孩子走到更大的世界中去,欣慰和悲凉交织着,欢笑和泪水交替着。在分别的那刻,他们从格林悲伤的眼神里读懂了答案,那就是自由!无论对于人,还是狼,对于任何生灵来说,自由胜过一切。

谁都不能为谁铺一辈子的路,谁都不能为谁牵一辈子的手,格林是自由的,剩下的路,该它自己走。

爱他,就给他自由!

三、作者语录摘选【超出篇幅部分】

1,格林,如果有来生我愿转世为狼和你成为真正的母子,我们一起奔跑在天边,也许只有这样我才会真正明白你为什么悄悄的来,又为什么默默地离开。我今生为人,很贪心,见了还想再见,聚了还想再聚,我已经把你当成我所拥有的。其实在生命的尽头,我们注定将失去所有,也许这“所有”原本就不属于我们。

2,格林,好孩子,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生命都是独自出生,独自死亡。但是妈妈多么希望在你生命的一始一终都能与你相伴。你选择了荒野,野生狼的平均寿命只有八年。

等你老了,我们还在这片草原,或许你还能回到我们身边,对我说:“妈妈,我跑不动了,我也累了,我想回到从前没有忧伤没有怨恨的日子。”你会像小时候那样靠在我的臂弯,什么都不再想了,只想着往妈妈的怀里钻的更深。

3,人们也许会认为自己曾经施以恩惠的动物应该对人感恩戴德,似乎他不亲热就算狼心狗肺,不温暖就是“白眼狼”。但我现在更能理解格林。在狼的眼里爱一定平等的,可是人与狼之间的大关系从来都是不平等的。

人狼之争中处于劣势的狼,几近灭绝。

4,曾经,我们幻想着有一天格林能带着妻儿来看我们,还一厢情愿地想叫他的妻子作“格桑”,谁知这个“格林童话”我们猜到了开头,却猜不到结局——结局来得这么残酷,孩子们一个接一个不在了早知道这些就是他的孩子,可能当初我们不会那么一味地去盲目寻找,去哀思。我会好好珍惜这份本来就很圆满的圆满,这就是天伦之乐吧。原来我们所追求的团圆一直就在我们身边,只是追求到底时,它已不再美满。

曾经,幸福围绕在我们身侧的时候,我们却追寻不停,被期待所迷惑,为求之不得而苦恼,可是有些东西在不知不觉中失去,就再也回不来了。

呼兰河传读后感

书香满满的图书室,一排排整齐的图书静静地躺在刻满花纹的木头书架上。在这个书的世界里,萧红的《呼兰河传》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落,它只是讲述了萧红悲惨一生中唯一快乐的童年里大大小小的事情,它没有多么惊天动地的故事,但又是那么动人,令萧红难以忘却,忘不了,还有她的祖父,那是一个家里唯一疼她的人,祖父就像一缕淡淡的阳光,轻轻拨开她人生中的阴影,拨开她心中天空中的蒙蒙烟雨,让太阳重新探出脑袋,重新笑傲天空。虽然这只是短暂的,但萧红她已经非常满足与开心。

当我用双手轻轻合上最后一页,禁不住再看一眼,只消这么一眼:“呼兰河这小城里边住着我的祖父。……我家有一个大花园,这花园里蜂子、蚂蚱、蝴蝶、蜻蜓,样样都有。

”小时候的萧红竟如此天真、活泼,她把韭菜当做野草除掉,把狗尾草认作谷子,但好脾气的祖父并没有责怪她,而是认真给她解释。美丽的菜园子,一切都是自由的植物,还有到处捣乱的她,一切都是最美的景色,一切都融入了大自然深处中。

想到这儿,我眼前不禁了一幅美丽的景象,心中萌动着那种童年的不舍,不禁想起了小时候的奶奶家:我骑在爷爷头上,看着一望无际的青色田野,时不时俯身从人家番茄地里摘一个樱桃番茄,大声唱着那些我也根本听不懂的歌谣,那是的我什么也不知道,奶奶一样样介绍给我听,可我根本不听,去帮人家做金色的稻草人了。我最喜欢冬天了,因为叔叔和爸爸会给我堆一个大雪人,我还会和小伙伴打雪仗。

当然,我最喜欢那个浑浊的大鱼塘,看着一张大鱼网捞起那么多鱼鳞闪着银光的鱼,我都会数着那一个个胡蹦乱跳的小精灵,觉得世界如此神奇,如此美妙。虽然那些溅在衣服上的泥水会弄脏衣服,会被奶奶责骂,但我都不在乎。[合同范本网 WWw.JHt868.coM]

想到这儿,那个沉浸的学***中的我终于释放了出来,品味着童年如蜂蜜般的香甜,令人回味无穷。那些在乡野中度过的时光是最快乐的时光。萧红,一位伟大的作家,她半生尽遭白眼冷遇,身先死,不甘,不甘。

《呼兰河传》不禁让我看清了旧社会的真面目,还唤醒了我对童年的回忆。

我又一次拿起书,阅读萧红永恒的童年故事,直至最后,刹那间,我怦然心动……

《翻转课堂的可汗学院》读后感(一)

罗萍萍我也来简单分享下这本书带给我的一些思考。记得上周有次咱们聊到homeschooling,聊到深夜。那晚我兴奋+激动得有些失眠,半夜2点多脑子才慢慢平静下来。

这几天,还是会时不时想些相关问题。

先说说我对整本书的感觉。这本书我前前后后看了三遍,每次看都有新的感受。第一次看的时候,看得我心潮澎湃,激动不已。

这么好的资源,这么好的理念,为什么不用呢?!我一定要用!等这股亢奋劲儿过去之后,心情趋于平静,再来看这本书,我觉得在几乎全盘接受可汗的教育理念和方式之后,我更多的在思考,在中国现实的情况下,作为一个普通家长,我能做什么?

怎么做?

重返狼群读后感(篇8)

重返狼群的读后感一《重返狼群》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震撼,在本书中,人与狼的情感极具夸张色彩但这却是现代社会中最真实的“格林童话”它使我对狼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智慧,坚韧,团结,重情重义??

由于人类对狼的杀戮,五天后出生的狼变成了独狼。《爱护动物》一书的作者李微义拯救了他,并把他带回了城市,取名为格林。在绿色的成长期,作者保留了狼的野性。随着格林的成长,为了让格林回归海浪和大自然,李微漪决定把格林带回来

若尔盖草原的发源地,并开始野生绿化,最终把它放回了草原。它是中国乃至世界上第一条人工繁育成狼后又回到草原的生命。 在作者病重时,格林在没填饱肚子的情况下将自己的存粮给妈妈,这就是爱,格林像一个孝顺的孩子一样,学会了报恩,在平时,那个拼命护市抢食的狼,真正到自己亲人危难的时刻,毫不犹豫的忍饥挨饿把食物给妈妈吃。

“掌心与爪心相贴,读懂彼此的心”这句话是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因为这就是动物最真诚,最纯净的感情,只要你真心的对它们,那它们就会给予你住真挚的爱!

而在狼山上的那些日子,小小的格林完全性的颠覆了亦风对于狼的看法,他会把自己的藏食点毫不犹豫的变成“家”里的冰箱,人往里藏压缩饼干,狼往里藏辛苦得来的猎物,为的只是填饱一家人的肚子。正如大多数人而言,大家都认为狼是狼心狗肺,狼狈为奸,但恰恰相反,只有懂他们的人才会明白他们那火热的内心。书中那些珍贵的**一定会对狼有新的认识!

重返狼群的读后感二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羊人说,如果不是为了喂狼,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公狼愿意这样做是为了养活他的妻子和孩子。这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制的妻子。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嫁。狼妈妈用这种方式表达了她的忠诚,也表达了她对人类的仇恨。书中的小狼是两只狼中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我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行走在*** ,走在无人的荒漠,走着走着就死在那里或者就死在***台,让我的肉体风化或者让秃鹫吃掉,连骨头也不剩一块,就这样的消失,消失的无影无踪,我不喜欢躺在冰冷的停尸间被人瞻仰。就这样的无痕迹多好,但是看了这本书,我知道我可能都去不了***了,我的身体无法在那样的环境生存,也许我挺不过高原反应,也许我也无法忍受炙热和寒冷,我的身体越来越走向衰弱,虽然我还并不老,但是我深深的知道我在下坡路奔跑的那样快,所以我希望明年,明年可以去***,去若尔盖草原,趁着我还可以走动,完成我心中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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