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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4

关于“国庆”、“中秋”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中,我们偶尔会需要写总结。总结就是过去时间做的事的总检查、总评价。每写一次总结,就是在不断进步与学习:我们的价值就是为自己同时也为他们产生价值。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写总结报告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关于“国庆”、“中秋”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为确保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全县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我局按照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依据部门职责,认真开展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将开展工作的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肉类食品安全整治,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一)加强和规范生猪屠宰管理工作

1、扎实开展《生猪定点屠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屠工、屠商依法经营和老百姓的自保护意识,形成净化生猪肉品市场的良好环境氛围。

2、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督管理,督促其职责落实,严格屠宰场卫生管理,严格生猪检疫检验工作,并按照四川省生猪定点屠宰场分级达标要求,保证上市肉品卫生安全,严肃查处屠宰场违法违规行为。

3、加强肉联厂出县肉品管理,严格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确保肉类食品安全。

4、大力整顿和规范生猪屠宰市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行为,检查生猪定点屠宰场(厂)15个次,猪肉销售摊点86个次,有力保证了人民群众食品卫生安全。

(二)是当前除猪肉制品外,其它畜禽肉食制品市场流通量很大,积极开展其它畜禽产品流通的监督和管理,全面规范肉类制品的市场行为 。

二、开展酒类流通市场专项检查

1、依法强化证照管理,严格执行酒类许可制度。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已实行酒类许可管理的地区,继续实行酒类许可制度。检查中,对未依法取得许可的,责令其依法按程序办理,对不符合生产经营条件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坚决取缔。

2、大力推行酒类流通溯源制度。依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各酒类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酒类流通溯源制度,以防止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流入市场。

3、严格散装酒类商品管理。依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十七第、十八条、十九条的规定,严格散装酒类商品管理,要求经营行为规范,严防违规行为出现。

4、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酒。认真吸取近年来假冒毒酒事件的教训,坚决杜绝假冒伪劣不合格酒、无标识、标准的瓶装白酒,变质酒流向市场,保证了节日期间饮酒安全。共出动车辆13台次,出动人员58人次,检查酒类生产经营单位118个(户),印制发放宣传资料450余份,发出整改通知28份(其中办证通知18份),扣押、没收、销毁假冒变质酒38瓶。

三、开展月饼市场整治

按照宜宾市物价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关于规范月饼市场行为的通知》,县物价、经商、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在节前重拳出击,整治和规范月饼市场行为,出动车辆4台次,出动人员16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8个(户)扣押、没收、销毁不合格月饼235公斤,责令整改1个(户)。保证了人民群众月饼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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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中秋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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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中秋节日安全总结(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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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为保证辖区居民度过安全、祥和的节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按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县政府文件指示精神,我局和**县食安办联合制定并下发《关于加强十九大及中秋、国庆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通知》(太食药安委办〔**〕10号),组织动员全县开展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我局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和会议部署,迅速行动,按各自的工作职责,突出重点,对辖区“两节”食品药品市场进行了专项。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为保证节日食品市场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各单位领导对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非常重视,主抓节日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辖区节日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

此次检查过程中,全体工作人员分工明确、积极配合,尽职尽责,充分发挥了各部门的职能作用,保证了这次检查的顺利完成。各所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能,充分发挥“抓手”作用,积极开展工作,组织召开了节日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会议,结合我辖区实际情况和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确定了监管工作的目标、重点及时间,对监管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对辖区食品药品市场监管情况和安全状况进行了督办检查。按照通知要求,结合粮油市场专项整治,以粮油、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酒类、饮料、水产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对食品药品生产加工厂、小作坊、流通领域及餐饮单位的安全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

两节期间我局出动执法人员466人次,检查农贸市场30个次、食品生产企业94户,超市、食杂店等经营户764户,举办食品安区培训宣传5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300余份,组织食品抽样检验46批次,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2946批次,责令整改23户,立案9起,结案3起,罚没款1.5万元。通过本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中秋、国庆期间的食品市场,为保护辖区居民身体健康,杜绝食品中毒事故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节日期间,我局坚持24小时值班在岗,每天按时统计报送两节及十九大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在此期间我局辖区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篇二)

近期,为确保我市“国庆”、“中秋”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市局根据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年“国庆”、“中秋”期间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认真组织做好了为期一周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确保了“两节”期间肉类、酒类的食品安全,为**的稳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了力量。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健全组织。9月25日我局召开了干部职工大会,学习了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文件,部署了我局“两节”期间安全工作措施,成立了以局长李兰平为组长、副局长刘建平为副组长的商务局“国庆”、“中秋”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二是明确责任。根据班子成员的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二)加强重点监测,强化措施到位

一是抓好商业流通经营企业食品安全工作。组织人员对心连心、新一佳、金马特、福康祥等超市企业进行调研、监测。二是对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和酒类消费市场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屠宰企业建立健全屠宰加工进出场台帐工作和酒类经营企业建立营销台帐,确保流通市场的肉类、酒类产品符合质检部门要求,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三是监督企业做好食品安全生产工作。班子成员深入企业进行调研,及时了解和掌握了企业的食品生产状况,促进企业食品安全生产,做到本地外售食品安全质量达标。

(三)加强整治,防微杜渐

为净化节日市场,务实“国庆”、“中秋”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在“国庆”节前,**市商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5人次,检查生猪定点屠宰场(点)10家,酒类消费市场(店)22家,收缴未经检疫的猪肉120多公斤,假冒名酒50余瓶,价值近万元。此次行动打击了各种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平安和祥度过节假日。

二、存在主要问题

我局的安全生产“国庆”、“中秋”一周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一是安全生产整体工作进展不平衡,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此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协调工作有一定的难度。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克服困难,积极工作,全面推进商务流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篇三)

根据夹食安办[**]1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和旅博会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努力创建旅游平安和谐环境,不断的营造安全、和谐、健康的旅游市场,推进旅游建设,打造旅游品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食品安全监管的新路子,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力度,旅游秩序有条不紊,未出现旅游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游客投诉事件。现就行业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高度重视,机构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写作服务网址:http://

1、我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成员为组员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重点明确了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全面落实综合监管、部门监管、属地监管责任,并督促各涉旅企业和单位将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个部门和每个员工,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安全管理体系。

2、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会议制度,加强对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协调力度。我局适时召开旅游行业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传达市、县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精神,安排部署季度食品安全工作。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协调相关工作问题,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各司其职,深入到旅游企业内进行食品安全大检查,确保我县旅游景区、宾馆和农家乐的食品经营秩序良好,食品经济健康发展,增强旅游消费者的安全感。

3、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完善机制。根据市、县两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示要求,我局制定了相应的“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应对旅游行业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反应能力。

(二)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全面确保食品安全。

1、加强行业管理,全面确保了节假日旅游高峰期和平时的旅游安全。我局充分认识到做好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性,认真部署节假日期间安全工作,并对全县星级酒店、景区进行了安全检查,对查摆出的安全隐患责令限期内进行整改,确保了节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

2、强化日常行业监管,推动安全活动开展,促进旅游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障我县旅游行业食品安全,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防打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我局开展了食品安全月坚持工作。定期组织专人对星级饭店、景区内餐馆、农家乐等涉旅企业的食品安全隐患、环境卫生、操作间、预案制定以及相关管理制度等进行严格检查。

3、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为了进一步确保游客的饮食安全和身心健康,我局专门建立了食品安全检查档案,将每个时期的安全隐患问题详细的记录,明确单位职责,落实安全责任,限期整改并复查。

二、存在的问题

1、食品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还需个企业完善,提高现场处置能力。

2、景区周边分餐馆还存在餐具消毒不彻底,随手摆放现象,导致分类不明确,已责令整改。

3、食材管理无章可循,记录不够严谨。

三、今后的打算

1、重点要做好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星级农家乐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联合执法检查,检查重点放在人员密集场所,检查内容侧重食品安全,设施安全。

2、加大旅游市场的整顿力度,特别节假日期间,游客激增的时候,加强景区及周边的餐饮单位、星级酒店、餐馆的经营秩序整治力度。整治重点放在旅游服务、旅游产品质量、价格、严查欺客、宰客现象和安全管理情况。

3、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执法检查水平,进一步保证食品安全。

(篇四)

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食安办的部署,我县认真组织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针对节日特点开展了各类专项整治,各部门间相互协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为组织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我办向县食安委领导做了汇报,并下发了《新化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年国庆、中秋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新食安办〔**〕8号)文件,明确了工作重点,突出了值班、报告等工作要求。我办与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主要监管部门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沟通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状况。

基本情况:两节期间,全县共出动食品安全执法人员420人次,检查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单位共计220 家次,农产品农药残留抽检485份,合格率100%,检测屠宰生猪1100余头,抽检样品96个,出入境生猪5126头,均未发现阳性样品。国有粮食企业1家,个体经营户9户。发出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25户。

生产加工环节:重点对辖区内生产加工月饼的原辅材料质量、包装、产品标注标识等进行检查。同时针对节日期间销售量较大的大米、面粉、袋装肉制品、袋装休闲小食品等为重点品种,没有发现用回收和变质馅料加工月饼、掺假掺杂、以次充好以及违法使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流通环节:以月饼、糕点、蔬菜、肉制品、酒类、饮料等节日食品为检查重点,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宾馆、旅游景点及车站为重点区域,加大对超市、食杂店、集贸市场、蔬菜批发市场的检查力度,督促食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大力查处假冒、仿冒知名企业注册商标、包装等行为,严防销售过期、霉变食品和“三无”商品、不合格商品及农药残留的违法行为。

餐饮环节:针对“两节”期间庆祝活动和公众聚餐活动多的特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结合大梅山文化旅游餐饮保障工作,对水车、油溪、大熊山三个景区乡镇餐饮服务场所进行了回访整治,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生猪屠宰监管: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管,增强检测比例和增加监管人员,并实施盐酸克伦特罗、菜克多巴胺、沙丁胺醇同时检测,杜绝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猪肉流入市场,让人们吃上放心肉。

总之,在市食安办的直接指导下,通过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我县的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状况稳定,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篇五)

近期,为确保我市“国庆”、“中秋”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市局根据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年“国庆”、“中秋”期间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认真组织做好了为期一周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确保了“两节”期间肉类、酒类的食品安全,为**的稳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了力量。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健全组织。9月25日我局召开了干部职工大会,学习了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文件,部署了我局“两节”期间安全工作措施,成立了以局长李兰平为组长、副局长刘建平为副组长的商务局“国庆”、“中秋”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二是明确责任。根据班子成员的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二)加强重点监测,强化措施到位

一是抓好商业流通经营企业食品安全工作。组织人员对心连心、新一佳、金马特、福康祥等超市企业进行调研、监测。二是对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和酒类消费市场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屠宰企业建立健全屠宰加工进出场台帐工作和酒类经营企业建立营销台帐,确保流通市场的肉类、酒类产品符合质检部门要求,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三是监督企业做好食品安全生产工作。班子成员深入企业进行调研,及时了解和掌握了企业的食品生产状况,促进企业食品安全生产,做到本地外售食品安全质量达标。

(三)加强整治,防微杜渐

为净化节日市场,务实“国庆”、“中秋”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在“国庆”节前,**市商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5人次,检查生猪定点屠宰场(点)10家,酒类消费市场(店)22家,收缴未经检疫的猪肉120多公斤,假冒名酒50余瓶,价值近万元。此次行动打击了各种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平安和祥度过节假日。

二、存在主要问题

我局的安全生产“国庆”、“中秋”一周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一是安全生产整体工作进展不平衡,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此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协调工作有一定的难度。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克服困难,积极工作,全面推进商务流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篇六)

为了确保我镇人民群众双节及十九大期间的饮食安全,杜绝节日期间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我办于**年9月20日-10月7日对辖区内餐饮服务行业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餐饮单位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办紧紧围绕全市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的总体目标,明确权责一致、落实职责到人,安排部署节前和节日期间的检查工作,将相关任务分解落实,确保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及时、有效地开展。

二、目标明确,重点突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重点对集市、小摊点、餐饮门市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三、全面整治,成效显著

**年9月20日-10月7日、我办分别开展了国庆节前检查,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0人次,车辆10台次,检查了8次大型集市,百余家餐饮门市。检查重点为:1.食品留样的容器消毒、留样标识及留样记录是否填写及填写是否规范;2.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个人卫生等情况;3.餐饮业使用的食用油、调味品、食用盐、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原料进货索证情况;4.食品加工经营过程卫生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共下达了监督意见书30份,要求针对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消除安全隐患。

(三)认真处理投诉举报事件

在此期间,我办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截止**年10月7日,我局未接到一起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投诉举报。

四、下一步工作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办将结合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巩固餐饮业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成果,加大餐饮业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培训工作,不断强化管理相对人食品安全意识,确保我镇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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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共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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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安全监管总结(共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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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

各街道(乡镇)、各监管部门结合“两节两会”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对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强网清源”集中行动中排查出的6项食品安全隐患,加大执法抽检、市场巡查和突击检查力度。同时,按照省、市关于滥用食品添加剂与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整治的要求,加入熟制花生非法添加罗丹明B专项治理、打击非法购销病死甲鱼及甲鱼骨以及禽类食品安全监管等内容。农林、质监、工商、城管、食药监、商务等单位重点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持证持照情况,是否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合格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是否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生产经营卫生环境等情况。针对节日期间消费量大,安全隐患多以及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酒类、肉制品、食用油、水产品和保健品等食品,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06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417户次,责令整改179户,取缔无证无照20家(包括4家市场外无照活禽交易),查处违法行为9起,取缔流动摊贩162起,立案9起,罚没款累计6.6万元。各环节快速检测食品5732批次,其中生猪宰前“瘦肉精”750批次(430头)、区属菜市场上市蔬菜抽样4764批次。未发现“瘦肉精”阳性及蔬菜农残超标情况。发现问题食品3批次,共2.2kg,为二氧化硫超标的干、腌制蔬菜,对问题食品依法销毁。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多角度开展“两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宣传,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健康消费。一是通过北仑电视台,利用新闻播报期间的5秒广告,播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并在图文频道滚动播放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和消费警示。二是利用官方微博、短信平台等多种媒介继续发布食品安全知识和警示信息,提醒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加强风险管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提醒消费者外出就餐需注意饮食卫生,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三是通过4个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站和各村(社区)与大型餐饮单位的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熟制花生违法添加整治与加强禽肉购销监管。四是继续发放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对比图片以及伪劣食品简要说明,大力宣传常见伪劣食品的辨别常识,引导消费者谨慎辨识,安全消费。

四、落实值班,做好应急

印发加强春节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严阵以待,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确保值班人员通信畅通。妥善处置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和一般食品安全事件,落实节日期间食品安全“零报告”制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按《北仑区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上报。节日期间,各单位共受理投诉举报14起,均妥善处置,全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形势平稳,未发生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

(篇五)

为确保国庆中秋节期间食品质量安全,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70人(次),车辆20辆(次),检查了食品生产企业27家。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制定方案,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加强对节日食品的日常监督和执法打假工作,并根据节日消费特点及本县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及保障措施,各部门按各自职能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应急预案。同时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落实责任,执行领导值班和带班制度,确保重大节假日期间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和和谐稳定。

二、积极开展食品专项执法检查

为确保月饼、乳制品、肉制品、酒类、饮料等节日热销产品的食品安全,我局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是对原辅料、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索票索证制度、生产车检卫生条件、企业周边环境、产品出厂检验以及产品标识等内容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大部分生产企业都能依法组织生产,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较完善。但也发现极少数企业生产环境卫生较差,不能持续保持获证时的生产条件,产品没有做到批批检验。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指出,并要求其立即整改,对情况较差的生产企业,坚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严肃处理。

三、积极开展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抓住重点,深入开展监督检查。以城乡结合部、农村集贸市场及小作坊重点整治区域为重点地区;重点开展查处无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把好卫生条件关、从业人员健康关、原料进货关及产品出厂检验关,严厉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严厉打击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

四、积极开展执法打假和无证查处工作

在加强对获证企业的日常巡查力度的同时,我局进一步加大执法打假和无证查处的工作,特别是节日热销食品。

通过此次的专项检查,进一步提升了我县食品的总体质量,节日期间未发生重特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有效保障了全县群众节日期间饮食安全。

(篇六)

为保证辖区居民度过安全、祥和的节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按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县政府文件指示精神,我局和**县食安办联合制定并下发《关于加强十九大及中秋、国庆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通知》(太食药安委办〔**〕10号),组织动员全县开展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我局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和会议部署,迅速行动,按各自的工作职责,突出重点,对辖区“两节”食品药品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为保证节日食品市场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各单位领导对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非常重视,主抓节日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辖区节日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

此次检查过程中,全体工作人员分工明确、积极配合,尽职尽责,充分发挥了各部门的职能作用,保证了这次检查的顺利完成。各所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能,充分发挥“抓手”作用,积极开展工作,组织召开了节日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会议,结合我辖区实际情况和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确定了监管工作的目标、重点及时间,对监管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对辖区食品药品市场监管情况和安全状况进行了督办检查。按照通知要求,结合粮油市场专项整治,以粮油、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酒类、饮料、水产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对食品药品生产加工厂、小作坊、流通领域及餐饮单位的安全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

两节期间我局出动执法人员466人次,检查农贸市场30个次、食品生产企业94户,超市、食杂店等经营户764户,举办食品安区培训宣传5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300余份,组织食品抽样检验46批次,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2946批次,责令整改23户,立案9起,结案3起,罚没款1.5万元。通过本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中秋、国庆期间的食品市场,为保护辖区居民身体健康,杜绝食品中毒事故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节日期间,我局坚持24小时值班在岗,每天按时统计报送两节及十九大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在此期间我局辖区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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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粮食局关于“国庆、中秋节”期间粮食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总结


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粮食质量保障工作,维护粮食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机益,根据昭通市粮食局《关于做好国庆、中秋节日期间粮食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市粮发电17号)、**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区食安委办20号)、**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中秋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区食安委办21号)文件精神,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粮食法规赋予粮食局的职能职责。结合实际,**区粮食局于9月10日至30日,由购销流通科组织,检查组一行四人,对**区辖区内的**区中南米厂、粮油储备购销公司精米加工厂、军粮代供站、福禄仓粮食批发市场、储备购销公司粮油三门市、**区源达粮食商场、部分个体粮油经营大户、**中学食堂、粮食市场、**中学食堂、粮食市场、***中学、粮食市场进行检查,现就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城区商品粮的监督检查

检查组通过对粮油储备购销公司福禄仓粮食批发市场、储备购销公司粮油三门市、**区源达粮食商场、食用油批发门市、部分个体粮油经营大户油进行检查,一看QS标识、二看生产合格证、三看出厂时间、四看保质期、五看进货检验单、六看是否建立粮食经营台账,通过六看所经营的粮食都有QS标识、生产合格证、出厂时间,没有超过保质期,未发现陈化粮。

(二)加工大米的监督检查

目前,**区区域内只有两家大米加工企业,即**中南米厂、区粮油储备购销公司精米加工厂。检查组通过对**区中南米厂、粮油储备购销公司精米加工厂车间的原粮、成品粮进行检查,原粮籼稻附有昭通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的检验报告,该批粮食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属非陈化粮(宜存)。加工出来的大米品质好附有昭通市综合技术检测中心检验报告,属合格产品。

(三)农村粮食市场的检查

检查组通过对**粮食市场、**粮食市场、***粮食市场上市的大米、玉米及小杂粮进行检查,没有发现陈化变质的粮食。

(四)学校食堂的检查

检查组通过对**中学食堂、**中学食堂、***中学食堂用的大米、面粉、油脂进行检查,没有发现变质的粮食和油脂,所检查的粮油都在保质期内,有进货台账记录,进货有售方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

二、检查结果

通过对上述大米加工企业、商品粮批发市场、粮油经营大户的检查,共计检查粮油1186吨,建立有完善的粮食经营台账,所检查稻谷、大米、面粉、油脂符合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标准,没有发现陈化变质、霉烂腐败、有毒有害等不合格粮食,确保两节期间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粮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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