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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总结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4

宗教局工作总结。

当学习或者工作结束时,我们通常会使用到总结报告。写总结可以推动我们的工作向前不断前进。每多写一次总结,我们就越明白自己在做什么:每一份工作都是有意义的,它们的价值也是巨大的。那么我们如何动笔写一篇总结报告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宗教局工作总结”,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宗教局工作总结(一)

20xx年,我区民族宗教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及上级民宗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力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为维护全区民族宗教领域的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实施三项机制,切实加强民族宗教工作

**区民宗局不断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三项机制,即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群体性事件应急机制,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1、积极探索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对民族宗教领域的一些不稳定因素提前进行稳定风险评估,做到事前有评估、有预防,及时跟踪、及时化解,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一线。

2、全面推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我们成立了少数民族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成员包括区民宗局、区司法局以及综治、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调委会下设调解室,上墙公示了各项制度,规范了调解流程,明确了调解责任。调解室配备具有专业法律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调解员,除正常受理并调处管辖范围内的汉族与少数民族及少数民族内部间的民间矛盾纠纷,还不定期在少数民族相对集中居住区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送法到人等活动,成为化解涉及少数民族人员矛盾纠纷的新途径。在全市政法工作创新项目中,**区少数民族调解室项目被评为三等奖,荣获政法工作创新奖。

3、重点落实群体性事件应急机制。制定群体事件应急机制,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应急事件110的作用,严格控制事态发展,及时处置,确保把群体性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上半年妥善处理了回民撞车冲突、回民拆违冲突、协助城管安置新疆人卖哈密瓜摊点等5起事件。

二、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启动年,年初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区民宗局荣获全省民族宗教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我们以此为契机,针对当前形势,认真部署,深入推进普法工作,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1、大力开展宣传学习系列活动。组织学习传达两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大力宣传少数民族政策,扩大民族工作的影响,利用工作关系向基层单位的有关领导宣传民族团结政策,使民族团结平等政策得到社会更多理解和支持。春节期间,向全区少数民族发送了新春慰问信,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了解到在过去一年中,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少数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等情况,同时希望广大少数民族群众进一步发扬优良传统,维护民族团结。

2、组织举办第三届少数民族迎新春联谊会。这次联谊会得到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积极支持,纷纷踊跃参与,拿出充满本民族风情的舞蹈和歌曲,展示了我区少数民族的文化风采和民族风情。联谊会的开展,使少数民族同胞感受到和谐**民族团结一家亲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政府与少数民族同胞之间的互动与交流。

3、举办少数民族青少年夏令营。7月26日,在市民宗局的组织下,第三期少数民族青少年爱我中华,爱我家乡主题夏令营开营。有土家族、回族、壮族、白族、瑶族等少数民族的41名青少年学生参加了开营仪式。通过夏令营这种特殊的教育形式,以创新民族团结教育的方式方法,坚持从素质教育的发展需要出发,着力促进少数民族青少年学生们的思想道德建设和能力素质培养。夏令营组织参观了乔园、泰州市规划展示馆、泰州市博物馆、秋月湖风景区等活动,让少数民族青少年接受爱国主义教育,感受泰州的新发展、新变化,激发了他们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浓厚情感和争做维护民族团结小标兵的热情。此次活动,还向少数民族学生赠送了价值4000多元的学习生活用品。泰州新闻联播新闻栏目进行了报道,受到了广大少数民族的一致好评。

4、举办清真食品、餐饮业监督管理责任书签约仪式。6月份,在市民宗局的组织下,举办清真食品、餐饮业监督管理责任书签约仪式,全区28家清真食品餐饮店店主共同签署了责任书。活动呼吁广大少数民族经营业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主动接受民宗、工商、卫生、质监、食品药品、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5、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按照国家宗教局《关于在全国宗教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通知》(国宗发〔20xx〕5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四个结合为抓手,全面推进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即把学习月活动与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两个专项工作结合起来;把学习月活动与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把学习月活动与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把学习月活动与提高民宗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结合起来。本次政策法规宣传月聘请宣传员12人,设立政策法规宣传咨询台3个。民宗局、宗教团体以及宗教活动场所举办各类宣传教育活动9次,参与群众人数有1500多人次。民宗局、宗教团体(场所)编辑发放宣传资料500份。宗教活动场所自身也积极开展各类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如心圣观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日,集中全观教职人员一起学习政策法规;泰山岳庙举办宗教政策法规讲课,让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集中学习,起到广泛影响。

三、做好社区民族工作,积极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

1、进一步推进民族工作进社区创建活动。按照民族工作进社区创建标准,以省民族工作示范社区春晖社区为重要载体和抓手,加强组织发动,完善组织网络、建立规章制度、创新活动载体,健全工作台帐,全面促进我区民族工作进社区进程。相关社区建立健全了民族工作的各项制度,包括学习交流、信息汇报、联系共建、定期走访、信访接待等制度,并充分利用橱窗、宣传栏等阵地大力宣传两个条例和党的民族政策,组织少数民族群众参加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共享社区的各种文体、教育活动资源,开展健康咨询、就业咨询、法律服务、走访慰问等活动,全方位关心少数民族人员。20xx年3月,我区城北街道大浦社区被省民委命名为第二批江苏民族工作示范社区。

2、打造少数民族之家服务品牌。我们以点及面,从大浦社区开始,逐步与区各街道相关社区联合成立 少数民族之家,以增强各族群众的沟通与交流,更好地为少数民族群众送信息、送知识、送文化、送健康、送爱心。一是以少数民族之家为立足点,构建社区服务体系。由社区党支部班子成员带头分片负责对社区辖区内的少数民族人口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少数民族台账,先后制订和完善了社区民族之家服务工作制度,建立社区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结对联系制度。二是拓宽社区工作新内涵。少数民族之家把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实际困难作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利用民族传统节日节庆活动,开展谈心交流、走访慰问,为少数民族居民办理医疗保险、开展各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以及独生子女证、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办理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同时还为下岗、失业及无业的少数民族群众送政策、送岗位。三是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开展。社区借助少数民族之家功能,掌握辖区内的民族关系状况,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突发性事件,认真协调处理好各类民事纠纷矛盾,做到小矛盾不出家门,大矛盾不出社区。为维护社区民族团结提供保障。

3、加强对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服务和管理。通过民族工作三大制度即民族工作110制度、少数民族召集人制度以及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制度的长效运行,及时掌握流动少数民族人员的工作、生活、需求等情况,加强了对少数民族群众帮扶和支持,及时解决、处理流动少数民族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努力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4、开展少数民族青少年助学活动。为进一步关爱**区贫困少数民族学生,丰富我区少数民族特别是外来流动经商少数民族子女的暑期文化生活,7月份,我们联合昂立外语培训学校举办的第二期少数民族贫困学生暑期培训班,参加此次培训班的有我区常住少数民族贫困家庭的子女以及因家长外来流动经商而来我区就读的少数民族学生,此次活动共有10多名少数民族学生参与,助学活动作为我区帮扶贫困少数民族的长期项目,得到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大力支持。

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充分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

1、积极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以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为载体,全面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措施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狠抓宣传发动,开展督促指导。充分发挥宗教团体作用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制定实施方案,宗教活动场所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查,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二是突出宣传教育。把宗教法律法规作为宣传重点,营造强烈的创建氛围。制定出台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相关文件,民宗局负起牵头抓总的职责,总结和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推动全区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三是狠抓制度落实。指导帮助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了学习、财务、治安、消防、文物保护等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宗教界人士财务管理法规知识培训,组织学习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提高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和财务管理人员的财务管理意识和水平。四是严格实施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对申请备案的佛教、道教教职人员的户口本、身份证、教职人员身份证明等条件进行再鉴定、再核实。五是重视创建考评。制定创建考评办法,制定考核细则,对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进行评比,营造比、学、赶、超,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2、认真开展安全年主题创建活动。按照泰民宗发[20xx]9号《关于20xx年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年主题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对全区所有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三次安全检查活动。活动以四有三无目标,宗教团体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宗教活动场所自查自纠,解决了相关场所周边环境、水电路、消防设施等基础设施存在的问题。区宗教场所准提庵房屋经常漏雨,已影响庵内年老比丘尼正常生活,为此我们多次与相关部门、单位联系沟通,最终解决了庵内漏雨问题。

3、增强宗教团体建设。不断加强我区宗教团体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增强宗教自我管理能力,组织宗教界进行爱国爱教培训,开展爱国爱教、同心同行主题教育活动,保持了宗教界的长期稳定和健康发展。

宗教局工作总结(二)

20xx年,我局立足本职,着眼全局,扎实工作,持续保持了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和社会稳定局面,农村扶贫、信息报送等10多项工作被省市有关部门评为先进。今年9月,成都市人民政府再次荣获了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实现安保维稳总目标

20xx年,我局全力投入春节、国庆节和西博会等重要时期的维稳工作。

1、落实维稳任务。不断完善全局维稳责任制和民族宗教领域应急方案,明确谁牵头,谁排查,谁负责,加强支部领导,周密部署,严明纪律,为安保维稳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2、把握维稳重点。严防三股势力破坏滋事,重在纠正四拒问题,及时化解涉及少数民族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引导宗教界爱国爱教,把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暴力行为等纳入讲经内容;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打击非法传教活动。

3、坚持维稳排查。动员6个民族宗教团体、20个区(市)县民宗局力量,对全市180余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多次篦疏式排查,联系藏区县级驻蓉办事处,数次专访三州在双流、都江堰、郫县等地干休所,走访民族宗教界代表120余人次,抓实抓细维稳工作。

4、强化机制建设。一是发挥一市三州 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二是发挥宗教三级网络管理机制作用;三是发挥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和制止非法传教工作协作联动制度。

5、灵通维稳信息。积极参与市安保指挥部联动值班。召开一市三州联席会议。召开民族宗教界工作座谈会,发挥代表人士桥梁作用。

6、加强维稳值班。实行重点部位领导带班、重要时段每日情况零报告制度,指导寺观教堂加强教职人员值班力量和场所巡查,提高了维稳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二、以促进民族团结为己任,开启两个共同新篇章

20xx年,我们始终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决贯彻国办发〔20xx〕33号、中办发〔20xx〕34号文件精神,推动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1、全面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结合庆祝建国60周年,我们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 8月底支部全市7家主要媒体记者深入一线采访报道城市民族工作,先后采编各类图片300余幅,刊登新闻稿件20期,播出新闻14期。11月再次对民族工作进行了2天集中报道。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知识竞赛,参赛群众5万余名。全年支部满蒙、康巴、长青、夕阳红等艺术团进行民族团结文艺社区演出60余场。做好民族团结上宣工作,蓉城唱响和谐之歌等3篇文章被《中国民族报》采用,四川《民族》杂志以我们都是一家人为题对全市民族工作做了较大篇幅报道。

2、全力培养民族团结四个抓手。一抓武侯区三级网络建设,推动三办一校、倡导城市文明建设,推动社区民族工作深入开展;二抓锦江区民族团结教育,积极协调社会慈善资金,为20名来自藏区的贫困学生提供每年1500元资助;三抓郫县民族贸易发展,在少数民族商家中培养和发展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模范代表;四抓双流县外来少数民族党支部服务管理工作,帮助甘孜州驻双流县老年协会成立党支部,组建了民族团结工作联络小组。

3、不断创新城市民族工作机制。为加强沟通联系,我们不断完善一市三州驻蓉办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以甘孜、阿坝、凉山三州驻蓉办为基础,将范围延伸到外出人员较多的黑水、小金、若尔盖、阿坝等32个县级政府驻蓉办、三州民委、宗教局以及三州维稳办等单位,在参与中药材市场、五块石及其周边地区以及火车北站等地的综合整治工作中,该机制发挥了作用。

4、努力发展民族经济服务城乡统筹。在推进城乡统筹中,我们依托民族企业发展民族特色经济。全市已有一定规模的民族商品生产企业42家,年产值达13.5亿元,已初步建成了四个生产基地和工业园区:一是郫县安德镇民族贸易市场及民族工业园区,已成为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用品集散地和物资采供基地;二是青白江回族食品用品生产基地,取得了回族群众人均经济收入超过当地平均水平的良好业绩;三是青白江清真生态种植养殖基地,填补了西南地区清真肉食和蔬菜生产产业化的空白;四是邛崃―大邑民族用品生产基地,已展示出农工商协调发展的雏形。这四个基地和园区,成为了继续推进民族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龙头和重要标志。

5、配合做好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学生工作。今年我局率武侯、锦江、新都、双流、郫县、蒲江等10余个区(市)县民宗局积极做好9+3工作,参与建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9+3免费教育计划学生管理联席会议等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问题。武侯、新都、都江堰等地民宗局积极配合处理了数起藏汉学生的矛盾纠纷。蒲江民宗局 五心并举,促进不同民族学生和睦相处。支部专家学者前往五城区、郫县、彭州等地学校宣讲民族政策20余场,受训4000余人次,推进了民族团结和谐校园建设。

三、以加强依法管理为核心,推动宗教工作上水平

20xx年,我们坚决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1、重视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一是配合

支部部门做好干部培训改革,将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纳入市委党校党政领导干部必修课,我局一把手还在远程教育网带头宣讲宗教政策理论;二是狠抓宗教工作干部队伍政策法规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依托社会主义学院对50余名宗教界代表人士特别是新一代中青年代表人士进行了培训;四是依托青城山道教学院、空林佛学院等宗教院校,培养宗教界后备人才。一年来,全市宗教工作干部、宗教团体工作人员共70余期300余人次参加了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以及省市党校的学习培训,宗教界举办各类培训班48期,培训人数达3800余人(次)。

2、狠抓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自身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指导修改协会章程和寺观教堂管理办法,强化教务、财务制度建设。理顺了宗教团体人员管理关系,为实现工作人员进出有序、规范管理、作用发挥争取了政策支持。越来越多的宗教活动场所做到了重大事项民主协商、科学规划和集体决定。推进《民间非营利支部会计制度》工作成效明显。

3、全面深化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按照国宗局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有关精神,我们把政策教育、社会综合治理、消防安全等内容纳入创建活动中,细化创建标准,推进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年初与8个市直管宗教活动场所签订了《综合治理责任书》,更换消防器材100余套。11月中旬,邀请市防火委为重点寺观教堂相关人员进行了消防安全培训。推进和谐场所建设为灾后重建打基础一文被《中国宗教》杂志采用。

4、积极引导宗教界拓展三服务功能。一是号召我市五大宗教团体和宗教界向台湾8.8风灾地区捐款40余万元;二是动员广大信众参与助残、助学等社会慈善活动,年内定向捐助困难学生10余万元,资助患病儿童3.6万元;三是积极引导全市民族宗教界参与农村扶贫工作,帮助修建崇州市红旗村环山渠引水工程;四是指导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送医送药,坚持每月一次到农村义诊。全年5次义诊共1000余人次,免费发放药品价值3万余元;五是支部市佛教界春节捐款10万元慰问300户贫困户。

5、加大抵御境内外利用宗教渗透工作力度。认真贯彻中央、建立了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10个市级部门组成的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制止非法传教工作协作联动制度。

四、以灾后恢复重建为契机,打造寺观教堂显亮点

按照市委、市政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们整合资源,力筹资金,继续采取一帮一、多帮一模式,完成了宗教场所灾后重建总量的85%,完成成都抗震救灾志民族宗教篇编写任务。

1、注重规划奋力推进重点宗教场所重建工程。多方筹资685万元,完成了都江堰普照寺恢复重建工程;完成了都江堰基督教堂、彭州马桑坝天主堂的灾后重建;年底完成了邛崃宝林天主堂的重建工作;崇州古寺被列入北部崇州创4a级景区整体规划,确保了古寺主体工程在今年底前完工;彭州阳平观年内筹资500余万元,完成了老君殿和素餐厅恢复重建。彭州三味禅林恢复重建已于11月16日全部完工并举行了开光仪式;都江堰清真寺30万元捐款已到位;及时拨付2万元用于大邑千圆道观泥石流灾害维修整治;新都宝光寺舍利宝塔投入20余万元完成了一期维修工程;青城山道观群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由澳门基金会捐资1.79亿元援建,现已完成了11处受灾道观一期工程,年底前启动老君阁等道观主体工程;由中央财政安排的1.2亿元资金用于二王庙、伏龙观等文物修复,已投入9000万元,目前正由相关各方抓紧推进。

2、加快民族宗教界受灾房屋维修加固及搬迁工作。在市领导关怀下,中央财政和市财政共调剂的680余万恢复重建资金已全部用于467户共18890.81平方米的民族宗教界受灾房屋维修加固,年前已启动全部主体工程的维修任务。此外,另有三处的81户共2178.8平方米d级危房搬迁工作全面展开。

3、重点打造一批宗教场所建设项目。加快推进顺城街基督教堂的建设进度,春节前完成教堂内外墙装修;配合做好大慈寺扩建项目,协助调整建筑风格设计思路;规范管理昭觉寺僧人僚房建设工程;协助做好铁像寺、近慈精舍的建设项目实施;加快道源圣城、雾中山与回龙沟佛教文化旅游区建设进度。

宗教局工作总结(三)

我县的民族宗教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民族宗教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民族工作两个共同主题和宗教工作四句话的基本方针,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民族宗教工作方法,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需要加强的方面。现在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xx年工作回顾

(一)加强领导,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方针政策。

1、坚持县委、政府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坚持涉及民族工作的重大事宜的请示汇报制度,争取领导对民族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进一步保证了我县民族工作的顺利开展。

2、抓好民族工作专项资金的申报管理工作,坚持重在项目、重在基层、重在效益、重在监管的基本要求,紧扣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不断完善建设与监督并重的长效机制,切实建好管好民族工作项目,加大了向上争取项目的力度,完善项目管理制度,规范项目档案管理,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完成了2013年28个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和1个民族文化传承保护项目及一个特色村寨建设的申报工作,同时做好2011年所下达安排项目的督促检查指导验收工作。

3、加强舆论导向,做好宣传教育。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中央、省、州民族工作工作,有望年内出版全套音节文字集;五是编译出版了傈僳民间书籍《维西傈僳民间歌舞集》;六是协同文化部门抓好《阿尺目刮斗嘎来》,到北京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开幕式上的演出工作。

7、积极做好傈僳学研究和傈僳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上半年完成了傈僳学研究所挂牌成立,人员就位,并按机构职能积极开展工作,一是完成了叶枝新乐音节文字传承培训学校的挂牌,并培养了 45名初级传承人;二是为增进民族自尊心、自豪感、自信心并便于子孙及后人瞻仰,我局在充分尊重音节文字创始人哇忍波后代亲戚的意见及当地民风民俗的前提下出资3万元为其修墓立碑。

(二)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1、创新宗教事务管理,推进宗教领域稳定、团结、和谐的良好局面。根据县委、政府对宗教工作的统一部署,严格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和《迪庆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条例》开展宗教工作:一是落实民族宗教工作属地管理原则,深入基层,县、乡、村层层签订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和创建平安和谐寺观教堂(点)目标责任书,并定期督促落实;二是严格僧人出入境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遏制18岁以下未成年人入教和入寺的问题;三是严格审批程序,对全县各类宗教活动有报告、有审批、有人到实地监督管理,同时有效管理好跨地区传教的问题和严厉打击邪教入浸问题;四是严格教职人员资格认定报批程序,治理未经批准,私设聚会点的问题;五是严格按照上半年县委对维稳工作的总体要求,明确职责,包寺、包僧尼,做到宗教领域维稳工作胸中有数,即底数清,有预防和处置预案,及时掌握重点人员和重点地区动向。通过细而又细的工作,维稳形势严峻的上半年,我县宗教领域依然保持了和谐有序的良好局面;六是切实做好宗教界人才的培养,始终把宗教领域的民主管理权牢牢掌握在拥护党的领导,爱国爱教的宗教人士手中,上半年选送9名僧人参加了省委统战部举办的藏传佛教代表人士培训班,倮咱落天主教堂选送外出学习的刘志斌取得神父职位等;八是切实做好藏传佛教寺院四至地界清查划定工作,5月17至19日对全县4个寺庙和1个活佛院的四至地界进行了划定;九是严格按《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对来远寺第十世王浩活佛和达摩寺第七世督噶活佛转世灵童已完成民间寻访工作。

2、继续抓好巩固和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爱国主义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过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场所爱国主义和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今年根据《云南省宗教事务局局关于在全省宗教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今年藏区维稳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以开展四群教育活动为契机,重点抓好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一是把《迪庆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到每个藏传佛教寺庙和僧尼当中;二是《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宣传贯彻到每个寺庙、教堂点中;三是以座谈会等形式旗帜鲜明地揭批达赖分裂集团,严密防范和打击达赖集团渗透破坏活动;四是加强各寺庙、教堂点的民管会班子建设及制度建设,统一为81个宗教活动场所制定了宗教活动场所八项制度并按要求上墙;五是抓好年内县基督教中心教堂神学班培训,主要是党的民宗教政策、各级重要会议精神、各种技能知识的培训和爱国主义法制宣传教育;六是与基层党组织一道开展创建平安寺院、教堂(点)活动;七是广泛开展了出家守法戒、修行利国民、信教先守法、爱教先爱国的主题教育活动。

3、突出重点,着力抓好全县宗教领域的维护稳定工作。按照中央、省委、州委关于维护藏区稳定的方针政策和重要指示,绐终把稳定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为了及时、准确、全面获取各类信息、掌握社会各方面动态,切实做好维护藏区稳定各项工作,县委统战部、县宗教局、县寺庙管理局从2月15日起立即启动重点维稳期各项工作预案和工作机制,并实行单位挂钩联系寺庙,个人一对一联系僧尼的制度。结合开展 四群教育活动:一是认真宣传中央、委、州关于维护藏区稳定有关会议精神;二是开展以反对分裂、爱国爱教为主题的思想教育活动;三是在寺庙内开座谈会、张贴标语、挂国旗、树标志牌等方式宣传党的优良传统,打牢建设全国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的基础;四是根据新形势下宗教领域的新特点,全面启动情报信息预警研判机制,加强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工作,做到对各寺院、各学经回流人员以及重点人物的各种动态,随时掌握,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超前谋划,牢牢掌握斗争主动权;五是局领导协同相关部门领导在敏感节点和重点维稳期间到各寺庙进行检查指导工作;六是在敏感节点和重点维稳期间局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制度,除正常上班外,在这一时段公休日都要有领导和工作人员值班,并且保证24小时通讯设备畅通。每天下午16时前向县委统战部和县维稳办公室报告工作信息。

二、存在的问题

我们的工作职能既是社会事务管理又涉及经济建设发展的具体项目,因此在具体工作中存在许多困难问题:一是维西是傈僳族自治县,而扶持特困民族的相关政策尚未得到落实;二是建设民族团结示范点涉及内容多、资金少,需整合相关资金来维持日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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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做好上情下达,将上级及局领导指示及会议精神及时传达贯彻,对基层反映的问题及时整理和上报,完成局党务、政务所需的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一、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书到用时方恨少,我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知识的欠缺,只有抓紧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努力学习,才能适应日趋激烈的竞争,胜任本职工作,否则,不进则退,终究要被环境所淘汰。努力学习理论知识,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领会上级部门重大会议精神,在政治上、思想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保证在行动上不偏离正确的轨道。同时,结合本职工作,我认真学习有关的民族宗教知识、管理知识、法律知识,不断武装自己的头脑。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努力用理论指导实践,解决自己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希望,将来回首自己所做的工作时不因碌碌无为而后悔,不因虚度时光而羞愧。

二、脚踏实地,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我深深地感触到办公室综合性协调部门的重要性,办公室的工作担负着参谋,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半年来的工作实践使我体会到,干好办公室工作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干好工作就要首先清楚自己所处的位置,清楚自己所应具备的职责和应尽的责任。按照分工,摆正位置,做到不越位,不离任、不超位,严格遵守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只有把位置任准,把职责搞清,团结同志、诚恳待人,脚踏实地,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一步一个脚印,从小事做起,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工作,才能完成好本职工作,进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一、在党务政务工作方面,我负责起草局机关党政工作有关文件、会议纪要、调研文章、工作总结、领导讲话、对外宣传材料和局本身的通知、信息等文件近百份。安质按时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保证了全局工作的正常进行。做好了我局机关各类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坚持二、五中心组学习和政治学习,按照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认真准备好学习资料,按时组织学习。在日常的工作中注意搜集、汇总、反馈及时上报各方面的意见和材料,为局领导班子更好地决策,服务与业务科室提供参考依据。通过半年实践,使我不仅在政治上得到进一步锤炼,文字上得到提高,而且在个人整体素质上和工作能力上得到了强化训练。

二、对外接待工作是一项重要而又繁杂的事情,要加班加点,有时节假日、双休日也不能休息,要安排客人的吃、住和行程,同时也要回答客人提出的各种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全局总体工作、具体情况的了解和掌握。

三、在信息管理工作中,我注意从工作实际、从基层等各个渠道了解情况,捕捉重要信息,及时上报,搞好宣传。做好内部局域信息网络实现了我局内部的资源共享。接通启用了市委、市政府电子公文传输系统,使无纸办公和有纸办公相结合,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费用,加强了我局办公自动化建设。

四、做好局机关印章管理工作,捉到了各类签章,记录详实,严格把关。对打印、复印文件和张数按要求审批,减少浪费现象。对社会市民和外单位等来电询问和来人咨询做到态度热情,耐心解释。

【社区民族宗教工作总结】汤旺河区民族宗教局双拥工作总结


本页是工作总结之家最新发布的《【社区民族宗教工作总结】汤旺河区民族宗教局双拥工作总结》的详细范文参考文章,觉得应该跟大家分享,重新整理了一下发到这里。

汤旺河区民族宗教局总结

汤旺河区民族宗教局双拥工作总结

2014年,在区委、区政府及区双拥办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上级双拥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积极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创新工作机制

高度重视双拥工作,把双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挖掘双拥工作潜力,完。

会例会时间,大力《兵役法》、《国防法》、《征兵工作条例》和征兵政策法规,对征集对象和范围、征集年龄、征集办法、送检时间、送检需带证件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少数民族有参军意愿的适龄青年明确应征流程,确保了征兵工作顺利完成。

2、全力营造良好双拥氛围。围绕深化国防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双拥事迹,在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中形成爱军、学军、拥军(转 载于: 工作总结之家)的浓厚氛围。首先,广泛深入地开展了“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板报、标语、宣传材料,普及《兵役法》、《国防教育法》等知识,在教堂设立了双拥宣传专栏,定期宣传党的各项优抚政策。其次,开发了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利用重大节日、纪念日开展了规模较大的宣传咨询活动,极大地调动了广大群众拥军优属的积极性。

三、立足实际,开展活动

一是区民宗局全体成员对少数民族贫困军烈属进行走访慰问,深入开展“八一”、春节慰问活动。送去了水果、米、面、元油等价值千多元的慰问品。

二是在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对2名少数民族老复员军人进行走访慰问,细心询问老人生活情况,身体状况,促膝长谈,并衷心地希望老一辈革命者继续发扬革命军人的优良传统,为实现社区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以上就是这篇范文的详细内容,讲的是关于双拥、宣传、工作、开展、慰问、活动、少数民族、拥军等方面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用。

民族宗教局“四五”普法工作总结报告


2005年是民族“四五”普法工作实施阶段的最后一年,五年来我局按照省民委的具体要求和地委、行署的统一部署,结合《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民族宗教局‘四五’民族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要求,狠抓落实,有效推进了我区的民族“四五”普法工作的进程,使我区民族“四五”普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sO100
一、“四五”普法工作完成情况
(一)领导重视,加强了民族政策、法规的制定、宣传、执行
1、建立法制机构,明确职责。2001年,为做好民族“四五”普法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民族依法行政工作、民族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民族科为我局民族行政执法的内部法制结构,具体负责民族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考评,并按时向省民委、地委、行署报送《依法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表》等相关材料。
2、深入调研,制定民族优惠政策。2001-2002年,为深入贯彻中央、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决定》(黑发11号文件)精神,我局协调统战、财政、文体、卫生、农业等多家有关单位组成工作组,深入到塔河县、呼玛县加格达奇区等县区进行民族工作调研,结合我区民族工作的实际,针对我区少数民族的产业结构调整、教育、文体、医疗卫生、就业等诸多方面形成了17条实施意见,报地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以大发12号文件下发全区。此文件已经成为指导我区民族工作的重要政策性文件之一。
3、重视民族法规宣传,扩大影响范围。2004年,为加强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民族政策的影响范围,使民族意识深入人心,开展了以下宣传活动,①8月,以大兴安岭地区开发建设40周年为契机,我局召开了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座谈会。这次会议共有8个少数民族,26人参加了座谈会,与会人员对大兴安岭开发建设40周年来的风雨历程进行了回顾,列举了多年来党对少数民族群众实行的优惠政策和民族工作部门多年来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的实例。表示今后仍然会继续为我区民族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②我局积极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周”活动,将这一活动作为在“四五”普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实施阶段的重点。我局采取在广场和人民政府门前悬挂宣传并设立了宣传台,为了营造良好的宣传气氛,还请来了老年秧歌对协助宣传。在宣传过程中,由身穿各民族服装的工作人员向过往的行人发放宣传单,广大群众对我们的宣传形式十分关注,纷纷前来索要宣传单,共计印发宣传单5000余份。另外我们还通过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多民族政策、法规进行宣传。在宣传期间我们对各县区的民族政策宣传工作进行了部署,各县区民族宗教局也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活动,在我区形成了一个关注民族政策、法规内容,维护少数民族权益的良好局面。12月,利用“党员义务宣传日”广场活动,我局积极开展民族政策宣传,向群众宣传民族政策、法规,耐心解答群众提问并发放了宣传单和宣传手册百余份。③协助省民委做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二十周年纪念活动,推荐2个先进集体,1名先进个人,同时完成了先进的上报工作。根据省民委的工作要求,将《中华民族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册发放至县区四大班子成员,县区有关单位,民族乡镇及有关单,在此基础上,我们还配合省民委开展了“民族区域自治法知识竞赛”活动,各县区民族宗教局工作人员均参加了这次答题活动。④积极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表彰多年来为民族工作做出贡献的各条战线的同志,12月6日,我局以地委、行署的名义召开了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会议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副地级以上领导、地林直和中省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各县(区、局)党委书记、主管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统战部部长、民族宗教局局长、宣传部部长及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共240人参加了会议。在这次会议上,共表彰先进集体15个、先进个人67名。为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颁发了牌匾和荣誉证书,并且,由加格达奇区人民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65939部队代表在会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这次会议的召开对民族工作者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做出了肯定,通过对先进事迹的大力宣传和对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中扩大了知名度,使更多人来关心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⑤2005年6月,为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号召全区民族工作部门积极学习会议精神,并将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列入党政中心组学习内容。
4、严格执法,服务于少数民族群众,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利益。①2003年,根据加格达奇区少数民族群众放映,个别中小学校对符合免交学杂费的少数民族学生没有给予优惠待遇,我局及时同有关部门协调,妥善解决了这一问题。2005年,将深入各县区(局)对《黑龙江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

》、《黑龙江省民族教育条例》、《黑龙江省民族乡条例》、《黑龙江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和大发12号文件等民族政策、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针对民族政策没有落实到位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②五年来,我局根据《黑龙江省民族教育条例》的相关规定,共计为1055名少数民族大中专考生办理了民族成份审核手续,使一大批少数民族考生获得了考取大学的机会。依据《黑龙江省民族教育条例》和大发1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少数民族学生能享受到规定的民族优惠政策,共为少数民族学生开据减免学杂费证明500余份。③按照国家、盛地相关文件的规定,在经过严格审查的基础上,五年来,共办理变更少数民族成份47人。④2001--2002年,为贯彻《黑龙江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对全区50家从事清真食品经营的摊床和店铺进行了年检,并为其中26家店铺发放了牌匾。2003年12月,我区的塔河县民族宗教局根据少数民族群众举报,依据《黑龙江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取缔了一个非法从事的“清真轩鲜牛肉店”业户,很好的维护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
(二)重视各级民族工作干部的法制学习和少数民族干部培养
1、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民族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力度,重点学习《黑龙江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黑龙江省民族教育条例》、《黑龙江省民族乡条例》、《黑龙江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大发12号文件等民族政策、法规。①经常组织局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规。②每年召开全区民族宗教系统工作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认真学习民族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使广大民族工作干部熟悉和掌握了必备的业务知识,增强了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了民族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③2002-2003年,分别组织全区民族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全省民族行政执法班和地区法制办组织的民族专业法律法规培训并参加了考试,共有17人取得了行政执法证书。
2、根据中央、盛地下发的《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意见》、《黑龙江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黑龙江省民族乡条例》、大发12号文件等民族政策、法规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培养、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①2002年,推荐3名鄂伦春族干部到广西柳州市学习。2004年,鄂伦春族副县长关金红到北京丰台区挂职锻炼。②2002年、2004年、2005年,我局协调有关部门推荐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到各级党校、民族干部学院学习、举办“女、少、非”干部培训班或在两个民族乡举办民族政策、法规培训班,共计参加学习的民族干部228人次。同时,我局还派专人为各类干部培训班、领导干部培训班讲授民族政策课。③积极选拔、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截止到2005年5月,我区现有在职处级干部955名,其中,少数民族处级干部48名。副处级后备干部338名,其中,少数民族副处级后备干部17名。
(三)在“四五”民族普法阶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局“四五”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在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民族政策、法规执行工作重视不够,执法力度不强。一些执法人员法治观念还不够强,对“有法必依”重视不够,对“执法必严”的意识还不够高。民族执法工作与有关的执法部门配合不紧密,对出现的违反民族政策、法规的现象仅进行批评教育,没有落到行政处罚上。我们建议,加强执法联系,成立联合执法组,对出现的民族政策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2、民族普法工作还有盲点和不足。部分单位和个别领导干部,对民族政策、法规的了解还不够,理解还不够深刻,一部分群众的法制观念淡薄,对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利益不够重视。我们建议,采取开展有针对性的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工作,促使他们提高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二、“五五”民族普法的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加大对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查找“四五”普法盲点,进行针对性的普法教育。
(二)继续采取多种灵活多样的形式,对民族政策进行宣传,让广大的人民群众对民族政策加强了解,运用群众易学、易懂、易记的方式,增强普法宣传效果。
(三)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民族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确保我区民族工作顺利进行。
(四)开展好民族工作的调研,深入基层开展广泛的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新特点,提出新观念,为我区今后的民族工作提供保障。
大兴安岭行署民族宗教局
二00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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