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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3.07.20

法律工作总结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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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工作总结(篇1)

近年来,司法局紧紧围绕司法行政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扎实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把妇女儿童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专业律师团队,明确任务,采取措施。目前,我局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在做到了有声势、有影响、有规模,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一、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妇女儿童法治意识

(一)积极参与“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切实提高干部及群众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意识。借“三八”节开展活动妇女较为集中的契机,我局派出法治宣传人员积极开展宣传活动,现场解答有关婚姻家庭、妇女权益保护方面的问题,并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通过活动的开展,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妇女的良好氛围,为妇纲的顺利实施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三)多渠道开展工作,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为确保有关妇女的维权宣传工作取得实效,我局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多种途径扩宽宣传覆盖面。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法律进村舍”活动,以专题宣传等人们喜而乐见的形式展开,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使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二是进企业宣传女职工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向企业宣传规范用工行为,对欺骗性招工提供法律援助,切实保障女性平等就业和企业女工的特殊权益。三是充分利用法治集中宣传月、“12.4”全国法治宣传日等节日,采取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以案释法图版展、发放宣传资料,送法律书籍等形式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

二、认真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一)畅通妇女儿童依法维权的“绿色通道”。以法律援助为契机,将维护妇女权益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法律援助机构针对涉及妇女案件的特殊情况,为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其合法权益,简化了相关程序,放宽了对经济困难的审查,畅通了妇女依法维权的“绿色通道”,为妇女答疑解惑,对符合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的妇女给予法律援助。

(一)建立法援网络。在县法援中心设立留守妇女儿童法援服务窗口,为留守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提供便捷服务。依托乡镇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通过接待咨询、安排代理、组织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为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扩大妇女儿童法律援助覆盖面,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目前,全县8个乡镇均已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开通法援热线。芦山县法律援助中心畅通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畅通妇女法律援助咨询电话,及时解答、化解和受理妇女遇到的难题和案件。

(三)引导依法维权。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及其法律援助人员以热心、耐心、细心、爱心为妇女解疑释惑,疏导化除妇女的忧怨,引导其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合法权益。优先接待妇女的来访咨询、优先审查受理侵害妇女的案件、优先办理妇女维权援助事项的“三个优先”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妇女提供100%的法律援助,切实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力维护家庭和谐稳定

(一)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掌握和了解家庭、妇女维权方面的矛盾纠纷,按照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对排查出的纠纷苗头,逐一登记,制定出预案,及时调处。

(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充分发挥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作用,坚持把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放在优先位置考虑,努力调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切实做到在基层、在萌芽状态解决,从源头上有效预防了农村矛盾纠纷的激化。为使调解结果得到落实,定期开展“大回访”活动,每个调解人员都要回访调解对象,进行纠纷调解回头看,严防矛盾纠纷反弹。

法律工作总结(篇2)

今年以来,黔东南州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治顽瘴痼疾,强化治建并举,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社会公信力,为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在全面依法治州中的基础性、服务性、保障性作用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认真开展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整改。印发《关于开展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对20xx年以来的法律援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各县(市)司法局围绕“是否建立“一案一号一卷”工作案件台账”等六个方面逐一对照检查,按照“堵漏建制”的要求,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通过实地检查、调阅案卷材料、座谈听取意见等方式进行重点抽查。及时建制堵漏,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向法律援助对象发放《权利义务告知书》,组织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签订《法律援助承诺书》,严格遵守“公职人员不得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规定。

二是深入落实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工作。8月24日至26日,省司法厅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组一行8人到我州三穗县、锦屏县、台江县、麻江县以及州本级共抽取了236份20xx年已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从案件受理、审查、指派、办理、结案、归档等方面进行全面认真评查,并对法律援助承办律师及受援人进行谈话和回访。我州以案件评查为契机,对评查反馈的问题认真进行总结和整改,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三是组公证警示教育和公证执业专项检查。组织全州36名公证员利用工作和业余时间到全国公证管理系统警示教育专栏线上学习警示教育典型案例,通过警示教育排查化解潜在违法执业风险、遏制行业不正之风。黔东南州自今年6月开始为期3个月的.全州公证行业执业专项检查,围绕是否违反《公证程序规则》、司法部 “五不准”等13类问题对公证机构和公证员进行重点检查,在全州随机抽调20xx年1月以来立卷归档的32件公证案卷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理,进一步规范了我州公证执业秩序,强化执业风险防控,维护公证行业公信力。

四是推进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立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清理整顿检查组,对3家鉴定机构45名鉴定人的执业资格及其执业行为开展实地现场核查,排查存在问题6个,并督促鉴定机构限时整改。组织开展亲子鉴定专项整治,依法打击“司法黄牛”,有效杜绝因违规收养、购买婴儿、非法生育通过亲子鉴定“洗白”现象。推进司法鉴定完成时限及收费专项治理工作,依法减免鉴定费用,压缩鉴定办理时限,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法律工作总结(篇3)

2020年我乡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乡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进宗教场所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坚持“领导带头”,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

我乡把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依法办事作为“七进”活动重中之重。乡政府创办“思书悟经”讲堂,一个月举办两次进行乡机关集中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二、坚持“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

我乡围绕着全方位建立学校、家庭、社会的宣传教育体系,立足于青少年本身的特点,充分运用法治专栏、法治图片展、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法制宣传。3月份在XX二小家长会上进行了法治课堂,由法律援助中心为广大家长学习预防中小学生犯罪。由卫生院、派出所和司法所联合规划举办大型“远离毒品,关爱生命”法治宣传活动将定于今年6月26日在XX中学举行。将应用禁毒展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展版对中小学生进行了一场法制教育。

三、坚持“普治并重”,积极开展“法律进镇村”活动

广大农村的“依法治村”工作是依法治乡的重要内容。我乡始终把依法治村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依据“七五”普法规划精神和要求,我镇在2020年工作计划中,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部署,进行了认真贯彻落实。一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宣传农民生产生活相关法律法规如《土地管理法》、《人口与计划生育》等为重点,扎实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二是在开展“百千万”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活动的基础上,我乡还加强了村民法制学校规范化建设,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宣传教育与农村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明确了工作职责,有计划地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四、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开展“法律进村组”活动

我乡从提高人民群众法律素质入手,不断创新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一)积极开展群众喜爱的法治宣传活动。如5月20日全国助残日当天。乡综治办、司法所、民生服务中心联合开展了关爱残疾人活动,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二)整合社会资源,积极开展共建工作。通过整合资源,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化、经常化提供良好的物质保障和队伍保证。如通过我乡特色栏目“阳光XX竹海渔乡”微信公众号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为我乡外出务工人员免费发放外出务工手册,引导他们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遇事找法”是当前学法用法的特点之一。为适应这一形势,我乡以司法所为中心,整合法律人才资源,组建XX乡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为居民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如代写诉讼文书以及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一年来,司法所代写各类文书10多份,解答法律咨询240多人次,为群众提供了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深受群众欢迎。

五、坚持“合力共建”,积极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

为提高我乡相关单位依法行政水平,我们先后到供电所、卫生院、信用社等单位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宣传,各单位依法行政的水平与能力明显提升,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六、坚持“以教促法”,积极开展“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

通过排查我乡范围内现仅有两所寺庙,无固定的寺庙僧人,在每月初一、十五庙会上,由所在村为主导进行法治宣传,共发放相关资料500余份。

法律工作总结(篇4)

20xx年,我公司在国资委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企业法律审核工作若干规定》、《大兴区国有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规定》、《大兴区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在08年的法律工作上,取得了很大进展,通过加强对企业依管理,使我公司健全了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促进了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深化了企业改革,强化企业了管理,保障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建立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的机制。

建立了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和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的机制。确定了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处理法律纠纷案件的第一责任人。下属企业发生法律纠纷案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总公司聘请北京天沐律师事务所昌孝润主任律师担任总公司的法律顾问,企业法律事务由企业法律顾问组织处理,所属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由总公司企业法律事务科室具体处理法律纠纷案件。

二、制定措施,建立建全企业法律管理制度。

在企业法律管理工作中,总公司从建立科学、规范的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入手,由企管科负责租赁合同和经营合同的签定、审核和合同纠纷的处理,劳资科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审核和合同纠纷的处理,并负责和企业法律顾问联系处理企业法律事务的工作内容,确保企业依法履行法律审核职责。同时总公司还按照区国资委有关文件的要求,制定了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制度和总公司企业纠纷案件管理规定,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加强档案管理,完善法律管理工作程序。

我公司加强对下属单位档案管理,一是对基层企业的租赁合同和劳动合同进行备案,二是对合同的签订按照程序进行申报,对租赁合同、法律纠纷等法律事务由企业上报总公司,法律纠纷案件的管理,定期对所属单位发生的法律纠纷案件情况进行统计,并对其发案原因、发案趋势、处理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企业法律顾问及分管有关业务的企业负责人应当组织有关机构和人员做好案件情况分析、相关证据收集等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案,妥善处理法律纠纷案件。企业法律顾问参加各类经营决策会议,对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法律法规培训知识培训,提高企业领导人的法律素质。

通过法律法规培训知识培训,促使企业在法律的的指导下正确守法经营,既不损害国家的利益,又能维护企业职工的正当权益,在企业上产经营活动中,不出问题,防止上当受骗,努力杜绝法律风险。

五、在xx年我公司实际工作中

我公司的法律顾问小组在于总、梁副总的带领下,对所属企业法律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努力发现法律事务的隐患风险,使之杜绝在萌芽中,重要工作示例如下:

1、在对北京资源亚太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工作,坚持原则,资源亚太公司实际出资组建情况与合同不符,资源方坚持认为33亩国有土地,我公司法律顾问小组则认为应以工商注册出资为准,33亩国有土地及部分房产未入资,国有资产帐也未核销,仍然挂在黄村饲料厂帐下,虽为资源使用并已过户到资源名下,但所有权为粮油总公司下属单位黄村饲料厂。既照顾到私营企业的利益,在确保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又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2、对北京大兴礼贤粮食收储库粮食收购合作协议、大兴区黄村城镇粮管所出租北京大兴区黄村城镇粮管所办公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合同、粮油总公司出租位于北京大兴兴丰大街143号警卫室旁一间房屋的合同等重要的法律文件进行了审核。对合同付款期限、违约责任、及续订条件提出了修改意见。审查协议内容和条款,对不完善的地方加以修改,确保协议、合同无漏洞。努力达到杜绝法律风险的目的。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在国资委、总公司的正确领导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对我公司需要法律服务的企业,实施相应的法律服务工作。努力发现法律事务的隐患风险,杜绝法律风险,以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企业及职工的合法权益。

法律工作总结(篇5)

法律援助2023年工作总结

2023年,我县法律援助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民生工程为契机,以提升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品质为重点,落实政府责任,深化便民服务,推进信息化应用,加强质量监督管理,构建法律援助工作新格局。为我县困难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更便捷的法律援助,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结合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围绕一个方案,一个目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方案、案件任务数),积极启动部署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强化工作措施,将任务明确到单位,责任落实到人。我县全年法律援助案件目标任务750件,截止12月18日已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45件,完成率126%,其中刑事案件215件,占比22.8%,当年受理案件已办结880件。在经费管理上,参照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六安市本级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201X县司法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了《XX县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在经费投入上,根据年初的法律援助经费计划数,中央、省已投入42.6万元,同级财政已投入42.6万元,在经费使用上,截止12月18日,法律援助经费已使用86.55万元,经费使用率达101.6%,补贴占比93.6%。截止12月18日共解答法律咨询和接待群众来访2000余人次。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做法体会

(一)认真落实民生工程方案,适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

第一,认真落实民生工程方案。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困难群众需要,回应民生诉求,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组织。县局成立了民生工程领导小组,确定民生工程项目联系人,明确责任,加强对民生工程的领导和督查。二是召开会议,深入发动。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对法律援助民生工作进行安排,明确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有关要求,部署落实项目操作程序,利用各种会议场合,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部署落实法律援助任务。三是出台方案,细化措施。出台实施方案,在局工作意见中明确了司法所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和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签订民生工程目标任务责任书,做到任务落实到单位,明确到个人,进一步量化民生工程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民生工程保障措施。四是强化保障,提高补贴。多方争取财政部门和有关单位的重视和支持,落实法律援助工作经费,着手适度提高我县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保障进一步提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法律援助的积极性。第二,适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一是全面落实市政府办通知〔六政办秘(201X)185号)〕及县政府《关于调整我县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通知》,合理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保持案件稳定增长,努力做到应援尽援,使更多的困难群众从中受益受惠;二是加强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环境污染侵权纠纷、农民土地纠纷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的法律援助工作。三是切实加大农民工等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力度。重点围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伤赔偿、劳动保护等问题开展法律援助;四是组织开展专项行动,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等不同特点,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完善便残助残法律援助便民措施,深化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五是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营造浓厚氛围,提高特定群体法律援助的案件质量和社会效果。

(二)加强法律援助监督检查,提升规范化管理工作水平。

第一,对案件结构和承办人员结构进行适度调整。优化法律援助案件及承办人员结构比例。第二,认真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贯彻《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落实县委办、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法律援助工作意见》,全面加强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第三,建立工作站点刑事法律援助申请指导制度。各工作站做好所在辖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刑事法律援助申请的指导宣传工作。第四,优化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结构,鼓励律协理事、律所主任积极办理刑事法律援助事项。第五,通过到看守所上法制课等途径,提高刑事法律援助的知晓率,畅通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申请渠道,对于办案机关转交的申请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递交申请的,简化审查手续,及时进行审查决定。加大社会律师办案的指派力度,鼓励律协理事、律所主任承办重大疑难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发挥引领带头作用。第六,加强对法律援助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规范案件的审查审批,指派具有资质的法律服务人员承办案件。综合采取旁听庭审、检查案卷、回访受援人、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加强对办案质量服务效果的考核评价。健全完善案件评查工作机制和投诉处理反馈机制,促进案件办理质量提高。第七,加强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法律援助经费由局单设科目,专款专用,接受监督,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及时足额发放。第八,11月份我局认真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自评工作,对2023年度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摸排,梳理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深入分析原因,逐一整改到位。

(三)继续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树立法律援助窗口形象

一是完善提升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功能,按照省厅《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建设指导意见》规定标准,在新城区高标准建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投入使用,在硬件设施、人员配备和功能完善等方面着力提升,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服务功能。对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实施标准化管理,完善管理措施,发挥便民服务效果。二是完善12348纳入法律援助的工作机制,设置专席,安排专业人员值班,落实12348有关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实时监管,整合资源,坚持律师专线值班制,确保12348专线优质、高效、便捷、畅通。三是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应用,深化网络便民服务。全面开展在线咨询、在线申请和在线投诉,畅通网上服务渠道。推进全案全员全流程应用,法律援助中心及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实现案件即办即录、谁办谁录、全流程应用。开展应用培训,指导各地分级培训,不断提高实际应用能力。四是深入推进残疾人、低保人群、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加强三项人群信息库建设。五是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规范化建设,从人员、职责、制度等方面深化工作站点制度建设,做到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台账,做好对站点工作人员的分类培训,发挥示范工作站、联系点示范作用,提升工作站点整体水平。六是借助共同法律服务平台体系,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引导符合条件的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受理法律援助事项。

(四)深入开展宣传报道工作,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

按照县民生办《关于开展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一是广场宣传。4月14日及10月22日,我局在XX县红军广场、体育馆开展以法律援助在您身边为主题的法律援助政策法规宣传活动。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法律援助明白纸3000余份,现场共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200余人次。二是入户宣传。我局组织人员走访农户,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等提供上门服务,将惠民政策及时传达至群众。三是媒体宣传。在县民生工程网、普法网公开法律援助法律政策、刊登群众话民生图片信息等。利用我局在县广播电视台法治之声专题栏目,在村村响广播这一平台,专题播放城乡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知识。四是案例宣传。组织群众参加法律援助案件审理旁听活动,以案释法,生动易懂,利用媒体网络多途径宣传法律援助典型案例,让更多受援人群众话民生、现身说法援这一有效途径,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五是注重特色。利用图看民生、群众话民生这一载体平台,深入宣传城乡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在县电视台精心策划播出法律援助专题系列报道节目;接受解答网民在线咨询。六是抓住节点。以全国助残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精心组织策划专项特色宣传,认真开展关心帮助残疾人法律援助在行动等专项宣传活动,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扩大影响。

三、存在问题

主要是法律援助工作任务重,人员不足。一是人员内部临时调济,稳定性不强,既有办案任务,又承担着管理职能,特别是纳入民生工程后管理任务加重;还要负责12348咨询等日常工作,随着法律援助业务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专业法律援助律师队伍日显薄弱;二是办案补贴标准较低,办案人员积极性不高;三是法律援助工作信息质量不高,普遍存在重办案、轻宣传现象。

四、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切实做好城乡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的实施工作。着力抓好重点群体尤其是农民工等重点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充分保障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司法人权,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二是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化运用,深入推动全员全案全流程应用工作,巩固和扩大信息化运用成果;三是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信息报送工作,做到经常性宣传和专题宣传相结合,开展一次农民工、老年人等法律援助专项宣传活动,四是做强12348法律服务电话,配备热线平台设施设备,健全工作机制,树立品牌意识,加强律师值班工作,按规定支付值班补贴,提升12348法律咨询电话的知名度和专业水平;五是着力抓好法律援助质量,提高社会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比重,开展旁听、回访、问卷调查等活动,实行质量动态监督检查,让困难群众享受到优质法律援助;六是强化工作站点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站点作用,加强基层法律援助业务培训,提高基层法律援助工作水平。

报告如有不妥,请指正。

法律工作总结(篇6)

**街道办事处xx年“法律六进”

活动工作总结

为全面贯彻实施《**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办五年规划》,根据我办《开展“法律六进”实施方案》,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农户、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以下简称“法律六进”活动﹚,现就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坚持“领导带头”,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我办把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依法办事作为“六进”活动重中之重。4月1日,**办事处学习中心组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专题辅导讲座。讲座由办党委委员政法书记杨文松作辅导报告。办党委委书记张修德主持讲座并发表讲话。党委、行政领导、各村、办直各单位负责人等共有60多人听取了讲座。

二、坚持“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我办围绕着全方位建立学校、家庭、社会的宣传教育体系,立足于青少年本身的特点,充分运用法制专栏、法制图片展、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法制宣传。依托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联合共建单位组织开展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在小交警、小税务官等执法活动中接受教育。全办各中小学建立了法制副校长制度,从政法队伍中挑兵选将,为各中小学校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为各中小学开展法制讲座、法制课。办普法办还及时编写了《青少年法制教育普及读本》近5000多册以及定期刊出法制宣传母报,广泛发送到全办各中小学校中,为学校教育保障了丰富的法制教材。

三、坚持“普治并重”,积极开展“法律进村”活动。广大农村的“依法治村”工作是依法治办的重要内容。我办始终把依法治村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依据“六五”普法规划精神和要求,我办在xx年工作计划中,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部署,进行了认真贯彻落实。

一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宣传农民生产生活相关法律法规如《土地管理法》、《人口与计划生育》等为重点,扎实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 二是在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的基础上,我办还加强了村民法制学校规范化建设,围绕党委、行政中心工作,重点宣传教育与农村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等,目前为止,全办100%以上的村开设了村民法制学校。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了达标普法学校的评选活动,严格按照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明确了工作职责,有计划地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深受村民好评。 三是结合“平安蕉城”建设和综治工作。

四、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我区从提高社区居民法律素质入手,不断创新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㈠积极开展群众喜爱的法制宣传活动。如5月20日,是第十七个全国助残日。蕉城区残联、区普法办、区司法局、和蕉北办事处联和在塘房村展开声势浩荡的塘房村残疾人法律咨询暨《法律援助证》首发仪式大型宣传活动,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㈡建立塘房村艺术团,塘房村“夕阳红”文艺宣传队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自编自演众口快板书、闽剧小演唱、方言三句半等,把发生在身边的事情编写成法制节目在本村演出。㈢整合社会资源,积极开展共建工作。通过整合资源,为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化、经常化提供良好的物质保障。

五、坚持“合力共建”,积极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办开展了“参与消费与和谐,共建平安**”为主题的各类法律宣传活动。活动中,在原有的宣传方式如法律咨询、法制图版展示、分发法制宣传单等基础上,新增加了开设现场申报举报台、开展现场有奖问答活动以及真假商品如烟、酒、食品等识别一系列活动,吸引了大批群众踊跃参与,现场气氛十分活跃。

六、坚持“逐步推进”,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一直以来是我办普法工作的重点对象之一,此次“百千万”企业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对企业普法工作有了新的、更深层次的要求,为此,我办花大力气制定了切实可行地工作方案,对试点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本着“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工作思路,我办已确定区水泥厂为我办xx年度“百千万”企业普法依法治理活动的试点企业,并深入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1、深入调查研究,抓好试点。我办积极开展了深化企业普法依法治理的调研和试点工作,力求在试点工作中,对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机制、形式、方法、渠道进行探索,发掘和总结普法与依法治企、依法经营想结合的经验,并逐步在全办范围内进行推广。

2、建立宣传平台,编发普法资料。积极通过自办的各普法平台开展宣传。如办普法办的普法宣传母报、法制宣传单以及《普法简报》等,将这些宣传刊物作为相对固定的宣传平台,刊载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民营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动态,及时对“百千万”企业普法依法治理的经验和好的做法进行总结、推广、交流。目前,办普法办共编印有关法律宣传书籍、资料达3000多份,深受企业欢迎。

3、组织开展各种活动。一是对企业有关规章制度进行了

全面、细致地梳理,清除和废除了有悖于法律的部分规章制度。二是办好办活法制宣传栏,拓展宣传面。帮助企业开设了法制阅览室和法制宣传栏,重点对《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增强了企业经营管理者、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法律素质,解决了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并与每月定期下发法制宣传教育母报,作为企业法制宣传栏的参考资料,共提供各类法制宣传书籍500多册,下发宣传母报、法制宣传资料等200多份。

xx年11月20日

法律工作总结(篇7)

过去的一年中,法律中心注意理论学习,努力研究业务,共同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众志成城,积极主动,当好领导的法律参谋,积极为集团的建设献计献策;爱岗敬业,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集团交给的各项法律业务,全力维护报社合法权益,减少报社的损失。较好地完成了当年的预定目标,尽到了部门的应有职责。

在这一年的工作当中,法律中心在诉讼案件、非诉业务、合同审查、纠纷防范以及制度建设和业务研究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大的成绩,截至200*年12月1日共办理各类案件138件,其中诉讼案件62件,非诉案件76件;共审查起草各类法律文书185件;共清回欠款140余万元;根据集团实际需要依法出具各类法律建议书和法律意见书52份;根据集团内部“立法”要求代为起草规章制度8份;完成三项集团科研课题,发表业务研究类文章二十余篇;受理集团内外法律咨询数百起。

一、案件总数138,基本与去年持平(去年136),诉讼案件62件(去年58件),略有上升,其中新闻官司17件,经济纠纷增幅较大达到19件,占诉讼案件总数的31%,其中劳动争议案件23起,同比有所增加。非诉案件76起,与去年持平。

案件特点:

1.案件总数及案件分布情况与去年大体一样,以新闻诉讼和经济纠纷和劳动争议为主,总体情况与去年相比没有太大的变化,这也标志着法律工作进入一个平稳发展的阶段;

2.经济纠纷数量增加,表明集团多样化经营的深入发展急需市场准则的介入,但是今年19件经济纠纷案件多为经济欠款引发,类型单一且多为历史性纠纷,因为周期长的原因我方胜诉后往往执行困难,而我方被诉则情况相反。

3.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反弹,这说明劳动人事制度仍然存在深层问题需要解决,仅仅通过个案的处理不能全面解决问题。23起案件中1起是物业管理公司所属人员产生的纠纷,1起为新闻大厦所属人员产生的纠纷,其他均为老报业发行公司产生的纠纷,这说明老报业发行公司前期的用工存在较大问题。上述案件除新闻大厦的案件正在处理外,其余的均作了妥善处理。

4.非诉案件成为法律中心工作的半壁江山,非诉业务成倍增长,非诉纠纷和公司改制、注册等业务增多,个案的复杂程度明显上升,很多已经超过诉讼案件。法律咨询成为日常性工作的重要部分,受理集团内外各类法律咨询数百起。表明法律中心的职能已经由简单的处理纠纷转变为纠纷防范和全面服务。

二、合同审查

截止200*年12月1日,共起草、审查合同等各类法律文书185份,比去年同期(150件)增长23.33%,涉及标的额246,286.00(仅限于有标的额的和较易统计的法律文书);涉及分社(记者站)、子报刊、物业管理公司、发行公司、信息产业公司、新闻大厦、办公室、物品采购部、基建处、计财处、审计处等我方送审主体。

特点:

1.在起草、审查法律文书的同时,还积极参与相关的招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纠纷的和解谈判活动,体现了全面参与的原则,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了报社(集团)的权益。

2.继去年公布第一批合同示范文本后,今年又公布了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十余份合同示范文本,对集团各部门、单位规范签订有关合同提供了依据,同时也提高了签约效率。

3.为强化监审力度,我们制定了《收查已审查合同一览表》,在人手有限的情况下,着重对重要部门、重要事项的重要合同进行了跟踪收查。该项工作的开展,保证了《若干规定》的全面实施,开始逐步体现合同审查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清债工作

今年清债办的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欠款的移交数量低、债权质量差,费用特别紧张。但经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回款额达到了140万元,基本完成预定工作任务,减少了报社的损失,对报社相关部门的规范经营起到了促进作用。

四、法律建议和内部立法

为了实现中心对内法律监控、法律服务的职能,今年的工作加强了法律建议书的范围和作用,针对各种实际问题和形势发展,先后发布法律建议书52份,根据集团内部“立法”要求代为起草规章制度8件。强化法律把关和监督职能,加强对案件的预防和法制宣传教育,对集团发展中一些重大情况及时提出了建议和对策,强调法律工作提前介入,避免和减少了纠纷的发生。

五、重视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业务研究取得较大成果。法律中心坚持常年的学习制度,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新闻侵权案例评析》一书作为法律中心集体的科研成果,完成了写作修改等前期复杂工作准备出版,该书历时两年凝聚了法律中心全体成员集体的智慧也是同志们工作的小结。另外《新闻记者与著作权》、《报业集团的商标战略》两个课题年内业已完成。加强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今年中心的同志总共发表各类业务论文二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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