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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7.23

最新安全通知(范例8篇)。

在我们从事行政人事工作时,通常都会浏览最新的公告或通知。公告通知的主要功能是协调相关人员的工作和行动,一份出色的公告通知应该具备哪些特点呢?下面就是关于“安全通知”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阅读本文将能够加深您对自己行为和决策方式的认识!

安全通知(篇1)

尊敬的家长朋友:

一年一度的暑假生活就要开始了,让每个孩子愉快、安全地过好假期生活是我们每一位教师的心愿,也是您的心愿,暑假是孩子们快乐的日子,为了让您和孩子度过一个愉快、健康而又平安的假期,敬请各位家长注意以下几点:

一、加强安全教育,保证孩子安全度假。

1.交通安全:外出时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提醒孩子不在公路上玩耍或追逐打闹。教育孩子要有自我防范意识,不随便与陌生人交往。

2.饮食安全:注意饮食卫生,不购买和食用“三无”食品(无厂家,无商标,无卫生许可证)、过期变质的食品,食物要煮熟煮透,食用水果应清洗、削皮,饭前便后要洗手,防止病从口入,少吃冷饮等。

3.游泳安全:不要让孩子独自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私自下水游泳,不让孩子擅自结伴游泳,时刻防止孩子发生溺水事件。

4.活动安全:不玩危险的`游戏,不在危险的地方玩耍、逗留。不要去攀爬建筑物,不要到建筑工地去玩耍。不单独外出,避免走失。

5.消防安全:时刻关注家中用火、用气、用电安全。不要让孩子独自在家,教育孩子不玩火、玩水、触摸开关、电器等。

二、合理安排生活,保证孩子快乐度假。

1.学会自我管理: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和孩子一起制定科学、合理的休息和学习计划,做到劳逸结合。

2.注意用眼卫生:控制看电视、玩电脑的时间。引导孩子多看有益身心健康的课外读物或影视节目。

3.争做文明小公民:教育孩子遵守社会公德,敬老爱幼,勤俭节约,做到节约水电、节约粮食、节约钱物。

4.我园于7月1日正式放假,小中班幼儿于8月30日报到,9月1日正式开学。

各位家长,孩子的假期生活离不开您的指导、教育和督促。相信在您的正确教育引导关怀下,孩子们一定会度过一个安全、充实、快乐而有意义的暑假,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园各项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最后祝您全家生活愉快!美满幸福!

安全通知(篇2)

全校教职员工、全校同学:

20xx年新年将至。为确保节日期间校园和师生安全,切实做好相关安全防范工作及管理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各处室、各教研组、各班级、学生宿舍要认真组织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整改。教室饮水机、投影幕电源要切断,关好门、灯、窗,如有门窗损坏应及时联系总务处。前一阶段有个别办公室发生窃案,多台笔记本电脑被盗,希望各位老师、同学加强财产安全防范,最后一位离开办公室或教室人员注意检查门、窗是否关闭。贵重物品如钱物、手机、mp3等务必随身携带,笔记本电脑等尽量不过夜。另,为安全起见,校内一律不得携带刀具(包括文具刀)。

因冬季天气干燥,请老师、同学在离开办公室和教室时务必关闭空调、电脑等电器的电源,加强消防意识。凡在各办公室备课、办事的教师,必须遵守学校作息制度,于21:00之前(含住宿老师)离开办公室,并负责关闭所有电器电源,关好门窗。节假日期间不得在办公室和教室接待外来人员、补课和辅导学生。

宿舍安全是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请相关人员、学生、教师务必在节日期间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二、元旦放假前也请各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假前例行安全教育,要求学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要明确告知学生:假期出行时,一定要注意安全,特别注意人身安全。同时,在出行过程中,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防止发生交通事故;还要注意财产购物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并加强应对自然灾害的防范意识。

三、请教职员工在假期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外出时一定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交通、消防和公共活动安全,谨防各种不法侵害或意外事故,避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出行时,车辆、行人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防止发生交通事故;注意家庭设施的安全,外出旅行前,请注意检查家中门窗是否上锁关好,水、电、气等开关是否关闭,保证家庭安全保护措施到位。

祝大家新年愉快!

安全通知(篇3)

各单位、各用电户:

目前正直夏季高温和用电高峰时期,因夏季天气炎热多雨,空气潮湿度大,电器设备老化绝缘性能降低;加之有些用电单位和个人安全用电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措施乏力,违法和违章用电时有发生。为了进一步做好夏季用电安全,遏制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电力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夏季安全用电管理工作。

各单位负责人,要从维护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夏季用电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督促相关安全人员认真落实和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超重规程,确保生产经营、居民生活用电的安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媒体宣传、采取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单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用电的宣传和教育,增强电力用户的安全意识。

二、严格审核电工作业人员的操作资质,严禁无证上岗作业。

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生产经营的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是《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作的IC卡后方可上岗作业。

三、加强安全用电管理的措施。

1)节能降耗,做到“人离、机停、电断”,杜绝一切用电设备、电器空转的浪费现象。

2)避免在一个电源插座上安插过量的插头。特别大功率设备要实行“专插专用”,以免插座过载而发生危险。

3)合理使用空调,室内空调温度最高不超过26℃。同时要注意经常通风、换气。下班前,应提前半小时关闭空调。

4)个人携带的小型用电设备,如手机充电器等,在使用后必须立即从插座上拨除,不得长时间搁置。

5)严禁私自改动线路,杜绝在室内私拉电线。同时不要在电线上或插座旁堆放物品,尤其是易燃物。

6)用电场所应按电器设备的使用说明正确操作和关启,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联系专业人员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四、整顿用电秩序,规范用电行为。

各单位和供电中心要督促电力用户安装家用漏电保护器,需要安装接电和临时用电的应按规定程序向供电中心申请,由供电中心派电工负责安装。各单位要组织人力协助砍伐高、低线路下的树木。对违章用电和偷盗电力能源的行为开展专项检查,并加大打击处理力度,发现违章盗电行为,一律没收用电设备,再从重从严给予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明确责任,严明纪律。

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搞好夏季安全用电管理工作。对工作敷衍不落实引发用电安全事故的,将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通知人:

日期:

安全通知(篇4)

南宁外环路面A标项目经理部20xx年路面施工进入了大干抢干施工阶段,路面施工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南宁外环公路工程安全顺利通车,我办要求项目部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现将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务工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巩固基本安全防范知识,提高事故防范能力,保护作业人员的人身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二、项目部每月定期开展一次专项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施工。三、加强运输车辆的管安全管理,参与我路面施工的工程车辆必须证照齐全有效,车辆必须专人操作,不得给驾驶员以外的人员随意操作,不能满足相关要求的车辆不得聘用,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四、加强路面沿线安全警示标志标识牌的巡视检查力度,对发现损坏和遗失的及时修补或更换,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必须明显有效。五、做好施工路段的交通管制,控制好运输车辆的车速,施工路段安全警示标志标识牌明显有效,施工现场要安排专职安全员进行管理。六、夜间施工必须向总监办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施工,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夜间防护用品,机械设备必须张贴夜间反光膜。希望项目部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工期再紧,任务在重,安全管理不放松,坚持定期安全培训教育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勤于检查,敢于治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措施落到实处,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南宁外环总监办

20xx年7月1日

安全通知(篇5)

中秋国庆将至,节日食品消费进入旺季,市民旅游及各种聚餐活动增多。藉此,厚街镇食安办要求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保障食品安全;同时,提醒广大市民要注意饮食安全。

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严格落实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不经营使用来历不明、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及食品原料。餐饮服务单位(含集体食堂)的`餐饮具和直接盛放、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必须洗净消毒,保持清洁;严禁采购、贮存和加工亚硝酸盐以及发芽土豆、野生蘑菇、河豚鱼等有毒动植物;不用或慎用四季豆、新鲜黄花菜等食物;严格遵守食品生熟分开存放的规定,盛放、加工生熟食品用具要严格分开,不得混用;开展大型聚餐活动时,必须做好供应食品的留样工作;不得超负荷、超范围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未经许可,不得供应凉拌、烧卤熟食等食品。

二、市民在购买食品时,应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度高、经营环境卫生的市场、超市、商场(店)等,并索取发票或购物小票等凭证。选购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上的标示,避免购买超过保质期或无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的食品。选购散装食品时,要注意看食品外观,进行色、香、味感官检查,选购表面干爽、色泽新鲜,没有霉变、酸败异味的食品。不要购买未经检疫的肉类制品和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及制品。

三、市民在聚餐或宴请时,应注意选择持有效许可证、卫生条件好、信誉度较高的餐饮单位。用餐时应注意分辨食品是否变质或有异味;少吃或不吃四季豆(面豆)、凉拌食品、生食水产品等,切勿食用河豚鱼、野生蘑菇等。饭菜应当餐加工、当餐食用,当餐未食用完的,应及时冷藏,隔餐、隔夜饭菜在食用前应彻底加热煮透。

市民进食后如出现腹痛、腹泻、呕吐、发热等食物中毒症状,应及时到医院进行诊治,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安全通知(篇6)

为了安全供电、用电,避免电力发生事故,维护公共安全,现将《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如何安全用电的规定,如实告知您,并请您签署。

一、电力设施产权分界点以《供用电合同》约定为准,没有签订合同的以用电计量装置为准,靠电源侧的电力设施产权归供电方,由供电方进行维护管理,靠用电侧的电力设施产权归用电方,由用电方自行维护管理,涉及用电方产权的设备购买、安装和检测事宜,用电方可委托供电方进行,在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按供电设施产权归属确定法律责任。产权归属于谁,谁就承担其拥有的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的法律责任。但产权所有者不承担受害者因违反安全或其它规章制度,擅自进入供电设施非安全区域内而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因用电方或者第三人的过错给供电方或者其它客户造成损害的,该用电方或第三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居民需在产权分界点靠电源侧临时用电抽水、打磨、充氧、网箱养鱼等,应书面报请供电方批准,由供电方进行安装接电,供电方将电送到临时用电点的用电计量装置处或临时用电合同约定的地点,以此作为产权分界点。靠电源侧由供方负责维护管理,靠用电侧由用电方进行维护管理,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在维护管理范围内各自承担法律责任。

三、居民需在产权分界点靠用电侧临时用电抽水、打磨、充氧、网箱养鱼等行为,由用电方自行维护管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使用高危险性电器前,首先检查漏电保护器是否能正常跳闸,其次建议从抽水等电气设备处向电源处放线,确认线路没有问题,断开漏电保护器,拉开刀闸,接电源,最后合上刀闸,合上漏电保护器。收线时顺序相反。这些电器使用过程中不要带电接触电器或移动电器,以防触电。临时用电时建议有两人搭火,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如果发现操作人员触电,监护人员要迅速切断电源再救人。

四、用电方应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俗称“家保”),以提高家庭用电的安全性,安装“家保”有以下好处:

1、漏电保护器可有效防止客户家用电器或房屋内线路漏电引发的人身触电事故;

2、安装漏电保护器后可减少因房屋内线路漏电引起的电能损耗。

3、用电方对漏电保护器应每月检查并试验一次,以确保漏保完好。损坏后由客户自己进行更换或书面委托供电部门进行更换。

注意:漏电保护器不能保护两相及以上的短路故障,应配套安装家用短路保护装置(空气开关或刀闸)。

五、未经供电企业许可,不得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者将自备电源擅自并网。

告知单位:

被告知人:

年月日

安全通知(篇7)

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市局党组关于校园安全工作安排,现将《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安全告知书和责任书》模板印发给你们(电子版已上传市教育局安全管理群),并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告知教育及责任书签订工作。

市局印发《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安全告知书和责任书》模板,目的是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督促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切实履行安全责任,形成抓好学生安全工作的合力。各学校幼儿园要以此为重要抓手,完善家校沟通机制,把学生安全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及和谐稳定的前提条件,进一步加____全教育管理力度,强化学校、教师、家长和学生的'责任意识,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20xx年暑假将至,各学校幼儿园要尽早布置,安排好“安全告知书”及“责任书”的印发、签订工作,把工作落实到位,确保不漏一人。

二、认真落实安全告知教育及责任书签订相关要求。

学校幼儿园、教师、家长和学生都是相关责任主体,应落实好如下要求:一是各学校幼儿园要以主题班会的形式,向学生做好内容讲解,开展讨论交流活动;以家长会或家访的形式,向家长做好讲解宣传工作,做到应知尽知,并逐一签订责任书。二是学校幼儿园要做到安全责任书不漏签一人,不漏收一份,签订的责任书学校幼儿园统一留存,严禁教师代签或冒签,同时妥善处理留守儿童、问题学生等特殊群体安全责任书的签订。

三、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学校幼儿园要切实履行责任,细致地做好“安全告知书”及“责任书”的印发、讲解和签字、留存等各项工作。20xx年6月30日前,各乡镇办中心学校、市直学校将所辖单位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向市学安全办报告;各民办学校、幼儿园签订情况向市局民教办报告。市学安办将责任书签订情况纳入20xx年秋季开学安全工作检查内容,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后果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安全通知(篇8)

为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扎实推进湘潭市食品药品安全“严打”整治行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维护饮食用药安全的积极性,广泛开辟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来源,严厉打击各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湘潭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有奖举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生产者、经营者等主体在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中有关食品安全方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中有关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

二、奖励标准

根据举报案件的货值金额、等级以及案件性质等因素综合评定,奖励按案件货值金额的1%~6%不等,最高可达30万元,具体情况按《湘潭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施行。

三、举报方式

(一)电话:12331

(二)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网站

(三)来信、来访地址:湘潭市大湖路6号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

热忱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踊跃举报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我局将认真调查处理举报提供的线索,做到有报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查实必奖,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湘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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