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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7.26

公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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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报告(篇1)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鲁组办发〔20xx〕9号文件的通知》要求,市旅游局党委组织专人对近年来发展党员情况、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市局党委高度重视,各级组织认真落实,不断把发展党员、党费工作提高到新水平。局党委坚持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狠抓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把发展党员工作、党费管理工作作为党建检查的重要内容,做到每年上半年检查一次,下半年研讨总结一次。在党员发展方面,局下属各党委、党支部根据积极分子的培养情况提出年度发展计划,局党委在认真考核的基础上,向市委组织部提出指标申请,并根据组织部反馈结果,给基层党组织以具体指标,使发展党员计划更加合理,更切合实际,从而减少了发展党员工作的盲目性、随意性。局机关及两个下属事业单位近三年没有发展新党员。在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方面,按时督促下属党委、党支部上交党费,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认真核对收缴标准。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一是严把培训关,加深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基本理论的理解。通过理论培训,解决“思想上”入党问题。通过开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组织入党积极分子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其他关于党建的重要论述。通过参观、放录像、开讲座、听报告等多种形式,使积极分子更加了解党的历史,加深对党的认识。各基层党组织也组织党员讲座,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二是严把考察关,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考察。为每名入党积极分子确定2名培养考察联系人,经常了解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学习、工作情况,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鼓励和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每三个月,培养人要找入党积极分子谈话一次,并经常向党支部、党小组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成长情况,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认识和实际表现,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填写考察意见并指出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三是严把发展关,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坚持要“符合六个条件”:一是考察时间满一年,二是工作成绩优良,三是思想汇报真实可信,言之有物,四是发展材料齐全,五是参加理论学习、考试成绩合格,六是政治审查无问题,使发展党员工作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做到“双合格”,既要政治素质好,又要工作表现出色,从源头上防止把不合格的对象吸收入党。

三、严把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关口,确保党费收缴及时、管理规范、使用合规。多年来我单位一直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做到了按照规定标准及时收缴。新办法实施后,我局党委及时组织下属各党委、党支部,学习了《关于实行新调整的〈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威组通字〔20xx〕45号文件),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并按照文件要求,在工资变动时及时调整党费收缴基数,对各党委、各党支部新调整的党费基数进行了核准。为严格党费的使用和管理,我局党委在市农业银行营业部设立了专门的党费帐户,所收党费在按比例上缴之后,全部及时存入该户。同时建立了专门的党费帐,指定了专人负责管理党费,记录缴交情况,按比例计算并及时上缴应上缴党费。在党费的使用上,严格按照党费的使用办法执行,主要用于征订党报专刊、党员教育经费。所有开支均由经办人签字后,经局党委书记签字确认后方可开支、入账。由于制度完善、措施得力,既较好地保证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执行,又确保了留存党费的安全。

公示报告(篇2)

根据贵港直属机关工委《关于转发《关于公示20xx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收支情景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贵港市住房局党支部于20xx年12月25日对20xx年党费收支情景进行了通报。现将公示情景报告如下:

一、收费情景。20xx年度,贵港市住房局党支部党费收入为8163元,已全部上交给市直机关工委。

二、主要做法。一是召开支部大会进行传达。12月23日,市住房局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进行传达《关于公示20xx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收支情景的通知》精神,经过召开全体党员会议,保证让每一名党员都能详细了解党费具体用途。二是每月按时公开。对于党员上缴的党费,我局支部每月及时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年底在局门户进行公示。三是党员对公示资料的反响。全体党员一致认为:20xx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收支情景进行公示,理解党员群众监督,充分体现了透明性、民主性、真实性,是党务公开工作的一大亮点,全体党员表示今后将严格执行党费管理制度,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三、意见提议。一是进一步完善各种相关制度,加强党费管理,强化检查督促。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费政策教育,增强党员自觉缴纳党费意识,努力将我支部的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公示报告(篇3)

总公司党委组织部:

20xx年分公司党委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要求收缴、使用和管理党费,坚持做到党费户单独立户,党费户专人管理,会计出纳分开,党费定期收缴,党费专款专用,无借支和滥用党费的情况。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底,公司党委党费专户结存XX元。

二、20xx年,公司党委党费专账收入共计XX元,分别为:

(一)收缴党费共计XX元;

(二)银行利息XX元;

(三)上级党委拨款XX元;

(四)现金入账XX元;

(五)银行扣错退回XX元。

三、在党费使用方面,公司党委按照“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的规定,将党费主要用于订阅党员学习教育刊物、开展党员思想教育活动、组织党员教育培训、建设党员教育阵地、补助困难党员等工作。每一笔党费支出都坚持用前申请的原则,每一笔支出都有账可查。

20xx年,公司党委党费专户支出共计XX元,分别为:

(一)银行转账XX元;

(二)学习实践活动用书、资料费、订阅杂志款共计XX元;

(三)七一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党支部共计XX元;

(四)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育活动补助费共计XX元;

(五)春节期间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慰问补助费XX元;

(六)银行收小额账户管理费XX元。

四、截至20xx年12月31日,公司党委党费专账结存XX元.

特此报告

公示报告(篇4)

敬爱的党组织:

离转正的时间就快要到了,回想着自己被支部批准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的激动时刻,让我感觉到有了一种新的归属感,在这个充满温暖,充满力量的集体中,我不断成长。现将我近段时间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向党组织汇报:

在工作中,我本着精益求精的价值理念,以高度的热情、负责的态度对待工作,及时地、保质保量地完成各类任务,确保本部门正常运转做出了自己努力。作为一名铁路职工,我认为实践三个代表,最重要的就是从自己正在从事的工作做起。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来对待日常工作,要积极为其他人服务。多和同事进行交流,加深理解,以创造性的思想开展工作。

我深刻地体会到,一个人的力量和智慧是有限的,我们今天要完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乃至我党的最高理想:实现共产主义社会,也是需要我们当代广大的人民群众和党员同志,无怨无悔地奉献出自己的力量、智慧,直至生命。在社会的发展变革中蒸蒸日上,激发了我入党的积极性,使我看到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体会到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这使他们清醒地认识到:只有在党组织的激励和指导下,才会有新的进步,才能使自己成为一个更优秀的人,才能充分地去发挥自己的潜能,和党员及群众拧成一股绳,产生更大动力,更好地为建设美好公司做出自己的贡献。随着文化知识的增长,我对党的认识也越来越深,加入到党组织中来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这就说明了中国共产党在人民心中的地位不断地增强,让人民群众时时地感觉到中国共产党是真正为人民谋福利的党。因此,我在平时更应该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努力学习党的理论认识,用党性时时刻刻来武装自己,在实际行动上,积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企业中更好发挥一个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我坚信,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科学指导下,在广大的人民群众和党员同志的共同努力下,中华民族必将屹立于东方,屹立于世界之巅,实现伟大的崛起!每当想到这些,我都感觉到自己的心灵受到了震撼,自己的思想随之升华。我觉得党是萦绕我心中的一个梦,也是我心中一面永远飘扬的旗帜。在今后的日子里,在这属于青春的道路上,我还将不断地努力,不断地向前,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在党组织的关心培养下,我认真学习、努力工作、政治思想觉悟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个人综合素质,有了全面的发展,得到了一定的进步与提高。但我离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和要求还有一定距离,自身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理论学习的主动性还不够,工作缺乏严谨性、创新性。对于自己的缺点与不足,我将在今后继续加以克服和改正。我相信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我会在党组织的关怀下,在同志们的帮助下,通过自身的不断学习和进步,努力克服不足,更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积极协助领导搞好工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以新的更大的成绩来回报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和培养,切切实实把对入党向往转化为为国家多做贡献的实际行动中。

以上是我近期的思想汇报,希望党组织及时给于我批评指导,我会虚心接受意见,不断改正缺点和不足,从思想上、行动上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

此致

公示报告(篇5)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xxxx年评选表彰省劳动模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全省各地各单位按照评选推荐的范围、条件、比例和分配的名额,认真进行了评选推荐,省劳动模范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了审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xxxx年拟评选表彰省劳动模范400名左右,其中职工劳模320名,农业劳模80名。3月份以来,各地各单位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采取基层民主推荐、层层审核把关的办法,召开了推荐对象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农村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推荐,并经所在单位党委、行政审核同意;各级劳模评选表彰工作机构就推荐人选征求了有关部门的意见;各地分别召开县(市、区)长办公会、县(市、区)委常委会、市(州)长办公会和市(州)委常委会,各大型企事业单位、省直各系统分别召开党委常委会或党组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认真审核后,逐级上报到省劳动模范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截止3月20日,共收到各地各单位报送的推荐人选396名,其中:职工劳模人选318名(机动2名),农业劳模人选78名(机动2名);报送备份人选9名。

(一)审查把握的.原则。为了确保省劳模分配名额以及规定的各类人员比例落实到位,领导小组按以下两条原则进行了审核调整:一是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通知》中规定的分配指标和各类人选比例,超报的原则上不予考虑;坚持向一线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和科教人员倾斜,严格控制企业负责人、机关事业单位处级干部的比例。二是把好荣誉台阶关。对企业负责人和机关事业单位处级干部,要求必须是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市级(或相当级别)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对表现优秀、事迹突出的一线职工、科教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农民工、农村基层干部和一线农民等推荐人选可适当放宽荣誉台阶。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所做的主要工作。省劳模评选表彰领导小组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按照岱梨副省长重要批示和元江副秘书长的具体要求,先后分别两次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主任扩大会议,对各地、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了审查。随后,组成6个考查组,分别由省人社厅、省委财经办(农办)、省国资委、省委高校工委、省总工会领导同志带队,对推荐对象中的企业负责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处级领导干部逐一进行了考查。

(三)各类人选的比例。在396名推荐人选中,职工人选318名,农业人选78名。

职工人选中,企业职工199名,占总名额的50.3%,符合企业职工不少于规定推荐名额总数47%的要求。其中,企业负责人45名,占22.6%,基本符合不超过22%的要求;一线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112名(含农民工11名),占56.3%,符合不低于56%的比例。机关事业单位119名,占总名额的30.1%;其中处级干部15名,占12.6%,符合20%以内的比例;科教人员52名,占43.7%。

农业人选中,乡镇企业负责人8名,占10.3%,没有超过20%比例;农民10名,占12.8%;种养大户17名,占21.8%;农业产业化企业人员2名,占2.6%;农业科技人员5名,占6.4%;农村基层(林场、农场)干部31名,占39.7%,农村外出务工人员5名,占6.4%。

所有被推荐人选中,女性人选75名,占总名额的18.9%;少数民族18名,占4.5%;年龄最大的60岁,最小的23岁。

此外,我们根据各地各单位推荐情况,另外提出了9名备份人选(职工7名、农业2名),供省政府领导在讨论研究使用机动指标时参考。

按照省劳模评选表彰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审查后,今年拟表彰的省劳模人选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一是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推荐人选覆盖全省各行各业,各社会阶层、各民族、各党派的先进代表,既有不同类型企业的职工,又有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既有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又有中小学教师和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既有农村基层干部,又有普通农民等等。

二是向企业倾斜。在推荐人选中,企业职工占总名额的50.3%,超出规定比例的3.3个百分点。近年来,这些企业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形势下,为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已经和正在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坚持面向一线职工。一线职工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历来是劳模评选的“重头戏”。在本次推荐人选中,各地各单位共推荐企业一线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112名,占企业职工人选的56.3%。

四是注重科教人员的评选。在评选推荐工作中,各地各单位积极贯彻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共推荐科教人员52名,占机关事业单位推荐人选的43.7%。特别是九年制义务教育教师,共推荐了14名。

五是体现了对进城务工人员的重视。在推荐人选中,外出务工人员16名,占推荐总数的4%。在推荐对象中,既有企业职工中的农民工,又有农业战线推荐的外出务工人员。

为确保今年省劳模评选表彰工作按时完成,提出如下建议:

1、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的意见,迅速将有关人选进行调整,落实到位。

2、关于4个(职工、农业劳模各2个)机动名额的使用。一是从省领导推荐人选中产生,并按程序办理;二是从各地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备选人员中选定;三是机动名额不使用。

3、对拟表彰的省劳动模范人选在《***日报》上进行公示。如公示期间接到对推荐人选的举报信(电),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并不再替补人选。

4、拟于4月28日上午在洪山礼堂召开“***省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省劳动模范表彰大会”(方案另行报批)。

公示报告(篇6)

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20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公告如下:

一、凡20XX年12月31日前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在20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报送20XX年度年度报告并公示。

二、年报公示实行电子化网上报送方式,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xyjg.egs.),按系统提示和操作指南完成填报。个体工商户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应当下载或领取《年度报告表》,填写后报送辖区工商所。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年度报告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三、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如实填报年度报告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组织对年度报告公示信息进行抽查,并依规区别情况进行处理。

四、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及时参加年度报告公示。市场主体未按照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向社会公示,并依法联合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惩戒。对未参加、20XX年度年度报告公示的,先进行补报,再到登记机关办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手续。

五、市场主体在公示信息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就近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咨询。为方便市场主体,市工商局设立服务专线:0713-882XXXXX。办公服务地点:3楼3046室(市工商局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分局业务科)。

公示报告(篇7)

十堰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关于落实收费公示制度的自查报告

市物价局:

根据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收费公示自查的通知》(十价费[2009]11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单位对照文件中检查内容逐条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收费政策情况 1、2009年8月,《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单位就按照法律规定取消了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各项费用。

2、根据鄂政办发[2007]12号和十价费[2007]69号文件规定,我单位自2007年4月起就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疫费。即将生猪检疫费由10元/头下调至7元/头。

3、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对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实行减免的紧急通知》(鄂价费[2008]30号、鄂价费[2008]36号)文件规定,我单位自2008年1月26日-2008年3月31日,对全市的猪、牛、羊、禽检疫费均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减半收取。

4、根据鄂政办发[2007]12号文件规定调整检疫收费标准,和十价费[2008]169号《关于动物产品检疫费及运载车辆消毒费定额标准的批复》规定,我单位分别于2007年5月、2009年5月对《收费许可证》进行了完善变更登记手续。

二、收费公示情况

多年来,我单位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收费,不存在乱收费和巧立名目等收费行为,为加强收费管理,我单位自2001年就将我单位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制做成展板,固定于办公楼宣传橱窗内,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并在收费标准调整时及时对公示内容进行了更新。

同时,我单位还将收费标准项目印成宣传单发放给缴费人员,并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

三、预算收入影响情况

1、取消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收费项目,我单位每年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约1000个,每个收费50元,全年减少预算收入5万元。

2、降低生猪检疫费对预算收入的影响。

我单位年平均检疫生猪10万头,而自2007年4月起,检疫费下调3元/头,造成单位每年预算收入减少30万元。

3、减免鲜活农产品检疫费对预算收入的影响

(1)2008年1月26日-2008年3月31日,我单位共检疫猪7840头,牛1104头,羊1297只,禽128328只,按照省市物价部门的规定,此期间的检疫费我单位都是减半收取,造成我单位预算收入减少达4万元。

(2)自2004年3月我市活禽交易批发市场建立以来,为促进禽类检疫工作的开燕尾服,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和扶持全市家禽养殖业的发展,我单位按照政府会议纪要规定,对进场交易的活禽检疫费由0.2元/只调整到0.10元/只,该市场每年交易活禽在200万只左右,仅此一项我单位每年预算收入就减少20万元。

综上所述,每年因为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使单位预算收入减少达55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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