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播种读后感经典。
即使是读同一本书,不同的人都会不有不同的心得。看过了解一样事物之后,每个人都有自己对其的看法。每当观看或者阅读后,老师一般都要求我们写心得体会,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我们写心得体会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最新播种读后感经典,请阅读,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播种读后感【篇1】
拿到高福军先生这本带着墨香的新书时,正是华灯初放的美丽傍晚。捧着书,端着美酒,在书香伴着酒香的氛围里,我醉了!是一种陶醉,是兴奋的醉意。
真正说起来,我应该是《用嘴播种幸福花》这本书的第一读者,因为我有幸成为了这本书的校对。
毫不虚假地说,当我拿到这本书的手稿后,翻开第一页时就被吸引住了。因为我发现这是一本非常“另类”的作品。它既不是小说散文,也不是政论文体,只是一种娓娓道来的叙述,更像是一个老朋友与你在聊天,在谈论怎么才能更好的去说话,而且谈论的是既言之有物又妙趣横生,真实客观的一个个例子,让你在快乐的潜移默化中,与文章内容产生出一种共鸣。
在作品的开头,我首先就觉得全篇的各个小标题特别好,不仅准确地涵盖了所叙内容,而且特别有抓读者眼球的吸引力。比如第一章的小标题“脸上有张嘴”,这题目设计得多奇特啊?作者才在这样有吸引力的题目下,将全书的中心思想——“言可兴邦,言可丧邦”娓娓道来。然后顺理成章地点出书名的含义,以及为什么要去写这样一本书,因为我们的社会和谐需要《用嘴播种幸福花》。
应该说这本书对“嘴”或者严格地说是对如何“说话”,进行了全方位的解读和指导,把“嘴”的功能和“语言”的功能分析讲解得淋漓尽致。读后不仅令人在如何“说话”上有所收益,同时对中华传统文化也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
通读全书,我对高福军先生更加敬佩。高先生在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已经是远近闻名的大师级人物,他所创办的“清流学堂”和其带领的清流团队,却仍在克服诸多因难,不遗余力的彰显、弘扬着正能量。
清流文学创作实践基地的'成立,首先应该感谢抚顺国学协会,感谢以高福军先生为代表的清流人,给了抚顺市文学艺术工作者弘扬中华文化的更广大的空间。
国学是中正文明、和谐文化,是中华民族核心的价值理念和追求,是几千年来中国人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生活方式,是中华儿女的血脉、精神和灵魂,读书笔记。它是中国人信仰的天空和大地。在实现中华伟大复兴梦的今天,我们传承国学文化更是意义重大。高先生不仅是在努力守护着中华儿女的血脉、精神和灵魂,而且更在亲身著书立说去承传和发展这些血脉、精神和灵魂。这部浸透着高先生哲学思想与德行智慧的作品,无疑就是他以实际行动践行*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
陶渊明曾言: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我想,在这样的环境形势下,高福军先生的这本《用嘴播种幸福花》一定会与其锦上添花。现在,我不知道高先生是不是又在思考着下一部大作,但是我知道他一定不会辜负这个伟大的时代。
自古以来,中国的知识分子就有“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志向和传统。高福军先生作为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领军人物,一定会立于时代之潮头、通古今之变化、发思想之先声,担负起历史赋予的光荣使命。南有樛木,葛藟累之。乐只君子,福履绥之。祝福高福军先生,祝福清流文化,能用嘴播种更多的幸福花,花团锦簇。
播种读后感【篇2】
拿到高福军先生这本带着墨香的新书时,正是华灯初放的美丽傍晚。捧着书,端着美酒,在书香伴着酒香的氛围里,我醉了!是一种陶醉,是兴奋的醉意。
真正说起来,我应该是《用嘴播种幸福花》这本书的第一读者,因为我有幸成为了这本书的校对。
毫不虚假地说,当我拿到这本书的手稿后,翻开第一页时就被吸引住了。因为我发现这是一本非常“另类”的作品。它既不是小说散文,也不是政论文体,只是一种娓娓道来的叙述,更像是一个老朋友与你在聊天,在谈论怎么才能更好的去说话,而且谈论的是既言之有物又妙趣横生,真实客观的一个个例子,让你在快乐的潜移默化中,与文章内容产生出一种共鸣。
在作品的开头,我首先就觉得全篇的各个小标题特别好,不仅准确地涵盖了所叙内容,而且特别有抓读者眼球的吸引力。比如第一章的小标题“脸上有张嘴”,这题目设计得多奇特啊?作者才在这样有吸引力的题目下,将全书的中心思想——“言可兴邦,言可丧邦”娓娓道来。然后顺理成章地点出书名的含义,以及为什么要去写这样一本书,因为我们的社会和谐需要《用嘴播种幸福花》。
应该说这本书对“嘴”或者严格地说是对如何“说话”,进行了全方位的解读和指导,把“嘴”的功能和“语言”的功能分析讲解得淋漓尽致。读后不仅令人在如何“说话”上有所收益,同时对中华传统文化也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
通读全书,我对高福军先生更加敬佩。高先生在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已经是远近闻名的大师级人物,他所创办的“清流学堂”和其带领的清流团队,却仍在克服诸多因难,不遗余力的彰显、弘扬着正能量。
清流文学创作实践基地的'成立,首先应该感谢抚顺国学协会,感谢以高福军先生为代表的清流人,给了抚顺市文学艺术工作者弘扬中华文化的更广大的空间。
国学是中正文明、和谐文化,是中华民族核心的价值理念和追求,是几千年来中国人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生活方式,是中华儿女的血脉、精神和灵魂,读书笔记。它是中国人信仰的天空和大地。在实现中华伟大复兴梦的今天,我们传承国学文化更是意义重大。高先生不仅是在努力守护着中华儿女的血脉、精神和灵魂,而且更在亲身著书立说去承传和发展这些血脉、精神和灵魂。这部浸透着高先生哲学思想与德行智慧的作品,无疑就是他以实际行动践行*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
陶渊明曾言: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我想,在这样的环境形势下,高福军先生的这本《用嘴播种幸福花》一定会与其锦上添花。现在,我不知道高先生是不是又在思考着下一部大作,但是我知道他一定不会辜负这个伟大的时代。
自古以来,中国的知识分子就有“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志向和传统。高福军先生作为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领军人物,一定会立于时代之潮头、通古今之变化、发思想之先声,担负起历史赋予的光荣使命。南有樛木,葛藟累之。乐只君子,福履绥之。祝福高福军先生,祝福清流文化,能用嘴播种更多的幸福花,花团锦簇。
播种读后感【篇3】
《播种希望的日子》是一本扎实而又温情的小说,它通过丰富的描写和细腻的情感展现了一个充满希望和生机的时代。这本小说让我对生活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也让我更加珍惜自己的生命和时间。
小说的故事背景设定在中国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几年,这个时代对于几十年来一直受到战争折磨的中国人民来说是一个充满希望和机遇的时代。小说的主人公刘胡兰是一个位于农村的少女,她在家乡的亲友们的共同努力下考上了医学院,因为她深知自己家乡缺医少药的现状,所以她义无反顾地选择了留在家乡,为农村的百姓服务。
小说描写了刘胡兰在家乡的生活和工作,她与乡亲们一起战斗在缺水、缺粮、缺药和缺医的环境中,展现出了一种崭新的生命力和生存状态。小说形象地描写了农村的土地、作物、动物和人民的生活状态,读者仿佛可以看到这个小村庄的美丽景象是如何在刘胡兰的努力下得到了保护和发扬的。
小说还精彩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和历史背景,通过刘胡兰和她的乡亲们的口述,读者可以更深入地了解到这个时代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环境。小说既揭示了当时的黑暗面,也展现了独特的文化和人性的光辉。
这本小说最让人感动的地方在于它展现了人性的伟大和生命的价值。小说中的刘胡兰是一个坚强、勇敢的女孩子,她的人生信条是“无私奉献、助人为乐”,她不计较个人得失、不怕艰苦困难,把自己所有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为家乡人民服务中。她展现出了真正的人性和生命的价值,成为了家乡人民心中的英雄和代表。
总之,《播种希望的日子》是一部充满温情和感动的小说,它那生动鲜活的情节和细腻入微的情感描写,让人从而认识到生命的可贵和 英雄无畏的精神。阅读这本小说,当我们重温那个年代的历史风云和生活场景的时候,我们更深刻地了解到,只要我们坚定信仰、坚持不懈、开拓进取、拼搏努力,就一定能够在这个世界中播种希望,并收获幸福。
播种读后感【篇4】
20xx年12月14日,李校长办了一个教学思想研讨会,寒假期间我看了这个研讨会的录像。
第一张碟写的是李校长对自己的学校管理,文化建设,以及教学经验的讲解,还有对爱的八颗种子进行分解。分别是爱人、爱大自然、爱学习、爱生命、爱梦想、爱真、爱善、爱美。爱人是对每一个人都用公正的心态来对待,对人人有礼貌,积极帮助别人。爱自然是爱花草树木和生态环境,不能过度地砍伐。爱学习才能成大业,学习认真才能干出大事,千万不能厌倦学习。爱生命是告诉我们不要滥杀动物,生态平衡被打破,人类就会灭亡。爱梦想的人才能实现梦想,对梦想连起码的爱都没有,实现就是不可能的,梦想就永远是梦想。爱真是要诚实,对每一件事都要以诚实的.心来对待,别人也会对你诚实。爱善是要广行善,你在别人危机的时候救了别人,别人也会回报你。爱美是人类的天性,我们喜欢一切美的东西,爱美是肯定的。拥有这八颗种子的人就会他爱人人,人人爱他。如果人人都拥有这八颗种子,整个世界就会充满爱。我希望我拥有这八颗种子。不过,如果人人充满体谅的心的话,法不徇情的清官就烟消云散了。李校长喜欢繁体的“愛”字,因为繁体的爱字下面有心,告诉大家用心来爱。他还说:“会爱学生是一种艺术。”,这点我不是很理解。
第二张碟是老师讲自己是怎么爱学生的,还有家长和学生一起感谢老师的,这些故事确实很感人,有一位家长还边讲边不停地擦眼泪。
第三、第四张碟是北京的李校长和其他专家们讲教学经验,让人听了觉得这所学校真的不错,我也是,因为我是亲身体验者。他们让孩子们提前掌握电脑写作文,排除了作文不会写字的问题,另外,他们还创造了良好的阅读条件,让同学们对此乐此不疲,提高了识字范围,这是个好办法。这两张碟还讲了其他部门领导的意见,主要就是读书。
最后一张碟是《今日南山》节目,里面采访了在教学思想研讨会里面的人物,比如李校长、李晓白、唐海海等,还报道了李校长教学思想研讨会的主题、内容,还有我们的欢送仪式等等,让人眼花缭乱。学校还另外放了许多教学思想研讨会的花絮,放了很久。
总之,这些碟都非常好看!
播种读后感【篇5】
小时候,因为什么都不懂,我总以为鸡蛋会孵出小鸡的。
那天休息,爸爸妈妈买回一筐鸡蛋。我好奇地问妈妈:“鸡蛋能孵出小鸡吗?”“你可以试试啊!”妈妈和蔼地说道。我急忙拿起一个鸡蛋回到了自己房间。
我小心翼翼地捧着鸡蛋,似珍宝一样护着它。为了能顺利孵出小鸡,我还特地为它做了一个温暖的小家:房子是用硬纸板做的,为了保暖,我还铺上了一点棉花。我慢慢地将鸡蛋藏进小房子内,用棉花盖住鸡蛋,等待小鸡的诞生。
不料,孵出小鸡可不是想的那么容易。我几乎整天都守护着那间藏有鸡蛋的小房子,一会儿看看鸡蛋有没有动静,一会儿又为它盖点棉花。可几天下来,鸡蛋还是鸡蛋,没有小鸡的动静。
我急忙跑去问妈妈,:“几天过去了,小鸡怎么还没孵出来呢?”妈妈笑了:“再等等吧,也许明天就孵出来了!”
等到第二天早晨,我一醒就急忙看鸡蛋住的小房子,啊,小鸡孵出来了!望着黄澄澄的小鸡,叽叽叽地叫着,我的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长大了,我才明白:原来那只小鸡是妈妈买来的,为的就是让我尝到希望和成功的喜悦!
(上海黄浦区图书馆“培优学堂”程逸汝凤凰作文公益培训班威宁小学五年级蒋欣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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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播撒诚信的种子读后感5篇
编辑强烈推荐这篇“播撒诚信的种子读后感”可以提供诸多有用的信息,在读过作者写的作品后,我的内心与里面的情节产生了许多共鸣。 读完一本书后,写一下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作品,作品的读后感怎样写才完美呢?或许本文可以为您提供新的视角!
播撒诚信的种子读后感【篇1】
“诚信,为人之本。”这句话是鲁迅先生曾经说的,他告诉了我们诚信的重要性。
今天,我读完了《播撒诚信的种子》这个故事,不由得陷入了沉思。那个名叫埃默纽的小男孩,懂事、勇敢、善良,最重要的是他很讲诚信。父母去世后,一个酒店老板收养了他,小男孩很孝顺自己的养父。惨剧发生在一天早上,小男孩的养父因事和一个小贩吵架,怒火冲破了理智的约束,养父失手把小贩杀死了。这件事情被小男孩知道了,他劝说自己的养父去自首,但是养父不听,结果小男孩被活活打死。这件事被政府知道后,政府把这天定为“诚实节”。
小男孩用生命捍卫了诚信的神圣,他告诉我们诚信不仅仅是一种美德,它还是做人的根本。
生活中,要做到一次两次诚信不难,但要做到事事诚信往往却不那么容易。那天,我和好朋友琪琪越好一起玩,但是我一看起书来就入了迷,半天没挪窝,当然也就忘了约会这件事。等我想起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我只好打电话和琪琪说对不起,可是琪琪非常重视我们之间的约定,难过地在电话里哭了。听到琪琪的哭声,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幸亏我们的友情不是一天两天的积累的,琪琪虽然埋怨我,但终归没有生我的气,只是每次我一想起来这件事情就觉得愧疚不已。要是因为这件事丢失一位好朋友,那我岂不是也要悲伤了?
同样的事情发生在我和姐姐身上。节日,姐姐和我约好一起去看电影,那是场特别火的电影,我向往了很久。在电影院,我左等姐姐不来,右等姐姐也不来,电影就要开演了,我只好孤零零一个人进了影院。虽然电影很好看,但是我一直提不起兴致,连电影讲了一个什么故事也没记得住。当我怒冲冲来到姐姐家,却发现姐姐还在睡大觉。哎!我气的二话不说转头就往自己家跑,发誓再也不理姐姐了。第二天,姐姐找到我说:“娟娟,昨天姐姐身体不好,中午多睡了一会,没想到竟然错过了与你看电影的约会,对不起啊!”听说姐姐身体不好,我的怒火消失了一半,忽然想起自己之前和琪琪约会失约的事情,我终于体会到琪琪的心情了,我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看吧,多惨,因为失去约会的诚信,我差点失去我的好朋友琪琪,也差点和姐姐闹掰,是多么真实的教训啊!因此,我们一定要有一颗诚信的心,当然发生意外情况时,也要信任他人,这样友情才会牢固,亲情才会融洽,这个世界才会更加和谐!
播撒诚信的种子读后感【篇2】
渐渐地,我们长大了与社会接触多了,我们在社会中也学会了说谎。
马路上、电线杆上……到处是小广告,什么某某医院百病百治,什么某某美容院包你美丽,什么……但这些广告是真的吗?不,谁都知道这不可能是真的。但定会有消费者上当受骗,使发布虚假广告的人赚大钱!
方便面广告多么诱人啊!香喷喷的牛肉,粉嫩嫩的火腿肠,还有绿油油的蔬菜,简直是色香味俱全呢!等我们兴致勃勃地买回家时,却发现只不过是一个面团而已。
公共汽车上,售票员阿姨告诉我们,汽车马上就会开了,可是我们等了好久,车子却纹丝不动。
……
“其实,我们不想说谎!”每个同学都这样说。我们每个人就像一张白纸,是家长、老师、社会在我们身上涂上了色彩!现在,全社会倡导诚信,要想每个人都真诚待人,首先就要告别谎言。对!就让我们大声呼吁:告别谎言!
播撒诚信的种子读后感【篇3】
《播撒诚信的种子》一书中明确提出:诚信乃做人的基本。不错,诚信不仅可以让一个人变得光明正大,还能让世界变得更美丽,到处都是明媚的,没有一丝阴暗。所以说,诚信的人能给社会带来许多好处,能在这个美丽的世界上合格得活下去,不用像那些弄虚作假的人一样在世界上苟且偷生。我们就要做这样的人!诚信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每个人立身做人的基本道德准则,更是我们的一份责任。它体现着对自己、对他人、对集体的襟怀坦白,也体现着对党、对人民、对祖国的无限忠诚。所以,我们一定要立志做一个诚信的人。要做诚信的人,首先要从小培养。撒慌就像吃毒品,第一次撒慌时,还能止住,但如果又撒了第二次、第三次,甚至养成习惯了,那是想止住也来不及了。想做一个诚信的人,就要时时刻刻约束住自己,做正大光明的事,不忘初心事、见不得人的事。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要是有时候做错事,也不要紧张,要认真接受事情的结果,主动认错,并能及时改正,也是诚信的一种。特别要记住两句话:“诚信为人之本”、“言必信,行必果”这两句话将对我们接下来的人生道路有着很大的帮助!如果你已经做到了不欺心,不欺人,敢肝胆相照,你就是一个诚信的人,你就是一个合格的公民、优秀的公民!
我们不仅要自己做到诚信,还要播撒诚信。如何播撒呢?如果你大范围的做不了,那就从小范围做起。比如说给你的家人上一堂“诚信课”、家人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要及时指出……相信家人在你的渲染下,一定会变得更诚信的!
播撒诚信的种子读后感【篇4】
告别说谎时代读《播撒诚信的种子》有感
走正直诚信的生活道路,定会有一个问心无愧的归宿。这是高尔基先生的一句名言,虽仅仅几字,却能让我们一生受用无穷。
诚信是做人之本,没有了诚信就像失去了翅膀的小鸟一样没有了人生的意义。人之初性本善,然而,就在现在的社会中,一颗颗纯洁的心灵却被谎言给污染了,难道人在社会中就必须得说谎吗?
先从我们学生的角度来看吧!小时候,去医院打针,妈妈会告诉我们说,打针一点儿也不痛,结果我们被针扎得直嚷嚷,从此就害怕打针。如果爸爸妈妈首先坦白告诉我们,打针会痛,但可以很快康复。这样也能让我们做好心里准备,不是两全其美吗?
再长大一点,爸妈带我们出去做客,主人拿出东西给我们吃。爸妈又会先替我们拒绝,教我们说:谢谢您,我不吃。其实,我们心里却很想吃,但如果不这样说,就会被父母批评,认为我们不讲礼貌。
再大一点,我们乘车该买票了,爸妈却教我们把身子弯下一点逃过买票,不然的话,爸妈会骂我们笨蛋。
课堂上,老师让我们讲述自己的理想,每个孩子都会说自己想当科学家,医生但假如有个人说要当农民时,大家一定会报以奇怪的目光,其实,他又何罪之有,他只不过说出了自己的真心话罢了。
再来该写作文了,写景状物,写人记事,在各式各样的作文里,我们都编织着一套套美丽的谎言:一写人会写他的品质如何高尚;一写景就会联想到祖国的大好河山,想为祖国做贡献;一写事会说:这件事让我懂得了深刻道理因为这样的作文,老师会给我们打高分。
渐渐地,我们长大了与社会接触多了,我们在社会中也学会了说谎。
马路上、电线杆上到处是小广告,什么某某医院百病百治,什么某某美容院包你美丽,什么但这些广告是真的吗?不,谁都知道这不可能是真的。但定会有消费者上当受骗,使发布虚假广告的人赚大钱!
方便面广告多么诱人啊!香喷喷的牛肉,粉嫩嫩的火腿肠,还有绿油油的蔬菜,简直是色香味俱全呢!等我们兴致勃勃地买回家时,却发现只不过是一个面团而已。
公共汽车上,售票员阿姨告诉我们,汽车马上就会开了,可是我们等了好久,车子却纹丝不动。
其实,我们不想说谎!每个同学都这样说。我们每个人就像一张白纸,是家长、老师、社会在我们身上涂上了色彩!现在,全社会倡导诚信,要想每个人都真诚待人,首先就要告别谎言。对!就让我们大声呼
播撒诚信的种子读后感【篇5】
诚信诚信,其意为诚实守信,故诚信既是谦虚老实之意,又有一言既出,四马难追之义。古往今来,诚信一直被看为做人的标准。谁诚实守信,谁就是好人;谁弄虚作假,谎言连篇,这个人就不合格。所以诚信一直是人们苦苦寻求的生命之花,但要做到真正的诚信,也是不容易的,否则这个世界就到处是光明了,就不会有阴暗了。而《播撒诚信的种子》一书,正确的介绍了诚信之本,具体得告诉我们怎样做到诚信。今天我将他仔细得看了一遍,让我了解到了许多有用的知识。
《播撒诚信的种子》一书中明确提出:诚信乃做人的基本。不错,诚信不仅可以让一个人变得光明正大,还能让世界变得更美丽,到处都是明媚的,没有一丝阴暗。所以说,诚信的人能给社会带来许多好处,能在这个美丽的世界上合格得活下去,不用像那些弄虚作假的人一样在世界上苟且偷生。我们就要做这样的人!诚信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每个人立身做人的基本道德准则,更是我们的一份责任。它体现着对自己、对他人、对集体的襟怀坦白,也体现着对党、对人民、对祖国的无限忠诚。所以,我们一定要立志做一个诚信的人。要做诚信的人,首先要从小培养。撒慌就像吃毒品,第一次撒慌时,还能止住,但如果又撒了第二次、第三次,甚至养成习惯了,那是想止住也来不及了。想做一个诚信的人,就要时时刻刻约束住自己,做正大光明的事,不做亏心事、见不得人的事。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要是有时候做错事,也不要紧张,要认真接受事情的结果,主动认错,并能及时改正,也是诚信的一种。特别要记住两句话:诚信为人之本、言必信,行必果这两句话将对我们接下来的人生道路有着很大的帮助!如果你已经做到了不欺心,不欺人,敢肝胆相照,你就是一个诚信的人,你就是一个合格的公民、优秀的公民!
书中有两个很好的例子说明了诚实、守信的真正意义。第一则是:宋代神童晏殊,在考科举时发现考试题目他已经做过了,而且还有还几位名师指导过,但他在复试时,把真相告诉了皇上,希望皇上另出题目。皇上听了很高兴,就又出了一个题目,晏殊出口成章,字字精彩,受到了皇上的夸奖。照理来说,晏殊完全可以用上他以前写过的文章,虽然经过了好几位名师的教导,还能照样得第一。可他却没有这样做,他要用他真正的才华和诚信考状元,而不是用几位名师的才华和不诚实换来状元。我们就要学他,学他的诚实!还有另一则令人深思的故事:一个法国律师和一个老太太订了一张契约。契约规定,在老太太有生之年,律师每月付给她2500法郎的生活费,但老太太去世后,她的房产归律师所有,可律师这一付就是30年,直到老太太120时,律师去世了,才停止付费。可律师付出了的90万法郎足够他买下老太太那样的三四套房子了。听了这则事例,有人可能会嘲笑律师贪小便宜吃大亏,可再仔细一想,律师身上不是就有诚信在吗?本来律师完全可以在看到老太太还健康时,利用法律解除这份契约,停止这亏本的付费,可律师没有这样做,他宁可损失金钱,也不愿丢失自己的诚信,他把那些看重金钱,不看重诚信的人远远抛在了脑后!
我们不仅要自己做到诚信,还要播撒诚信。如何播撒呢?如果你大范围的做不了,那就从小范围做起。比如说给你的家人上一堂诚信课、家人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要及时指出相信家人在你的渲染下,一定会变得更诚信的!
总而言之,人世间永远也少不了诚信,希望我们能更加得诚实,更加的守信,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
[最新]《经典常谈》读后感
读后感,是我们读完一些书籍或文字带来的启发和心得,也叫作读书笔记,当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情绪不禁泛起阵阵涟漪。在仔细品位一番过后,动笔将心中的感触记录下来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工作总结之家编辑出于你的需要,为你整理了《经典常谈》读后感,敬请您浏览本页内容!
《经典常谈》读后感(篇1)
朱自清的《经典常谈》这本看过的人或许很多,说到经典,映入脑中大概是四书五经,诗词歌赋等,你知道名字,但是有了解它们是怎么来的吗?如何发展的吗? 《经典常谈》中恰好就讲述了它们的前世今生,读完让人不觉眼前一亮。
经典之所以为经典,靠的不仅仅是时间的沉淀,还有包括方面人生哲理,经验总结......在这里我要说的并不是这些,而是文中大量笔墨描写了各个时代经典形成所遭遇的事情。 一个时代的更替必然伴随着大量的战争、苦难,随后安定、修生养息、繁荣富强,如此周而复始,在来来往往中,人们将这些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记录下来,或有人收集成册,或有人再加工就形成了今天的各类经典,《诗经》是这样,《战国策》等亦是。但是有的却成为了永垂不朽的纪念供大家传颂至今,有的却消失在了历史的轨迹里。不可否认的是,不单单生物,任何东西都适合“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个道理。
正是因为有需要,所以它们得以保存,被留了下来。 这里的需要更多的是政治上的需求,少部分来说才是当时人们真正想要的,比如《周易》《尚书》,又比如《三礼》以及诸子百家的言论。 有人会说问什么是政治?百度词条的解释是:对社会治理的行为,亦指维护统治的行为。有了这个解释我们就能很好的来说明文化与政治之间的关系了。 文化的存在是为了服务于政治。
王国维曾经说过:“中国政治于与文化之变革,莫剧于殷、周之际……殷、周之大变革,自其表言之,不过姓一家之兴亡与都邑之转移;自其里表之,则旧制度废而新制度兴、旧文化废而新文化兴……其制度文物与其立制之本意,乃出于万世治安之大计”。说明了在不同时代政治需要导致对文化需求的不同,这时候文化的存在就是为了服务于政治。周王朝,一个延续了接近千年的国家,不得不说他的统治是成功的,最出名的就是其施行了以礼治国的统治体系,提出了天下、治乱、德治、和谐及民心等政治问题。哪怕是最后王朝覆灭其治国方针,教化人的方式仍被后世所倡导。孔子就是其代表人之一,发展到后来甚至有了专门的书——《周礼》。到了秦朝,始皇统一全国,为了更好的治理国家,发文昭告天下,而后车同轨、书同文,主张法家的“法治”和“重邢”,鼓励全国上下学法、知法、懂法,而代表作《秦律》更是让人叹为观止。 文化在一定程度上约束政治。 到了炎汉,由于久经战乱,初期国力不足,农业生产停滞,为了更好的发展,施行了道家无为而治的治国策略。这就需要约束掌握政治的最高统治者和 *** 机关,使其抛弃形式主义和政绩主义,重视农业,轻徭薄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正是有这些的约束,汉朝的经济达到了一个空前繁荣的程度。
文化与政治不仅仅是相辅相成,有的存在着对政治的批评,例如《春秋》,两观点之一说的是实现民族大统一,天下一家,却有内外蛮夷戎狄之分。有的存在着对政治的无可奈何,哀叹等情绪,例如屈原的《离骚》以及大量优秀诗词歌赋等,皆有所言。正如《题遗山诗》中述“国家不幸诗家幸,赋到沧桑句便工”。 由此看来,文化与政治自古以来就存在着的暧昧关系,主要牵引不过“利益”两字。今天的中国也是这样,随着中国国力的提升,国外对中国的虎视眈眈表现的不在那么明显,却依旧打着蚕食的主意,即是文化入侵。而今我们要做的就是:继承中发展中国固有的文化与精神,守住国之命脉,不让文化软实力成为他人随意践踏的短板。
《经典常谈》读后感(篇2)
近来“国学”之风弥漫,传统文化的思潮也不断在社会上涌动,因在图书馆工作,看书、报、刊到是非常的便利,而且馆藏不能说是本本优秀,至少垃圾书刊肯定是凤毛麟角(即使有个把,也是采访馆员偶尔看花了眼不慎溜进来的,系统错误也是正常,大家应该都能理解,哈哈),所以看了不少国学、传统文化方面的书,不过原典倒是没有看,都是看的注释本,或是现代学人对国学、传统文化经典的解析,看后一方面觉得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哲思敏锐、智慧超群,值得继续深入学习;另一方面又深感自己底蕴不够,全然没有阅读原典的勇气,后续如何深入也没有明确的方向。恰巧在编辑“馆员推荐阅读书目”时发现了了朱自清先生的《经典常谈》一书,立刻捧来一读,读后感用一句诗来形容煞是妥当:“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对我这样一个正处在传统文化典籍初学阶段的人来说,绝对起到了醍醐灌顶的指导作用。
先生在书中主要是对《说文解字》、《周易》、《尚书》等十三篇经典的渊源、流变做了详细说明,同时文中也自然提及了很多古文化常识。如在第一篇《说文解字》中,除对这一文字学的古典的内容、体例、作用做了说明,还对其渊源从仓颉造字的传说、到最早的字书《史籀篇》、再到秦始皇官定的字书《仓颉篇。爰历篇。博学篇》都做了详细介绍,同时还介绍很多文字学的常识,包括:造字和用字的条例、文字学发展的逻辑顺序、书体演变的历史等内容。短短7页内容,使读者对不但了解了这一经典的概貌,还掌握了很多文字学的常识,也大大的激发了我阅读《说文解字》和了解中国书法的兴趣。在第二篇《周易》中提到其流变很有意思,文中讲:《周易》原只是当时一部切用的筮书,现在变成了儒家经典的第一部,主要是战国末期,在阴阳家和道家的学说的影响下,儒家给《周易》的卦、爻辞做了种种新的解释。而这些新解释并非在忠实的、确切的解释卦、爻辞,只是借着卦、爻辞发挥他们的哲学。因此先生在文末做了结案陈词:“儒家的《周易》是哲学化了的;民众的《周易》倒是巫术的本来面目。”类似的现象在第四篇《诗经》中也提到,即“诗言志”,因为孔子采用断章取义的办法,用诗来讨论做学问做人的道理,所以后来的`儒生也都遵着孔子的路子,还来更演变出来了以史证诗的思想,又为诗增加了教化的作用。其后各篇也多遵循这样的阐述逻辑。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先生书中的十三篇文章总计仅用了114页的篇幅,但是对于每个经典的介绍却是详略有致、内涵丰富,而且语言风趣、平实。难怪钱伯城先生在本书的导读中提到,该书同时适合三个层次的读者阅读,即:初学者、有一定文史知识基础的读者和已经学有所成的读者。而对于我这样的初学者,此书大大缓解了我对研读国学经典的畏难情绪,而且对于现今乱麻般的诸多“经典解读”也具有了一定的辨别能力。先生此书的确是为广大初学传统文化经典的读者揭开了“经典”的面纱,使大家能够看清经典真正的“样貌”,为大家在学习中国传统文化的道路上扫除了很多心理上、方法上的障碍。
《经典常谈》读后感(篇3)
厚积薄发方见识深——读朱自清的《经典常谈》有感1500字:
浩瀚的书海一直延展至天际,终于凝缩成一个点。在宇宙般无垠的书海中求索、吸收、消化,萃取精华凝成一本书,那就是我正捧在手心里的《经典常谈》。这巨大的工程,全凭一个人的努力来完成。这伟大的工程师,就是朱自清先生。
人有如沧海一粟,但集天地之精华。《经典常谈》亦如灵气的人一般,乃浩瀚书海中的一颗璀璨明珠。
《经典常谈》以通俗流畅的文字,按历史发展的脉络梳理了从仓颉造字开始到《周易》《诗经》《春秋》、四书五经、诗、辞、文、赋的经典内容,为读者提供通览国学精华的指南。其中所呈现的内容,有我曾用心通读过的,有偶尔翻阅未曾细细品味的,还有从未涉猎的。朱先生在文中提到,担心一些人以为读了这本书就不必再读书中所罗列的原著了。我倒觉得这种担心大可不必。因为正如本书作者的写作宗旨——使经典普及于一般人。
人们若想从经典中汲取一定的营养,对此有个大概的了解,那么此书已将各类经典之精髓一一呈现,读之自然受益匪浅;若是国学的一般爱好者,正能从此书中得些经验,激发一探原著的兴趣——我对其中一些已经粗略读过的著作又提起了再读的兴致,而某部尚未接触过的则已然排入我的读书计划之内,这也应当是作者的初衷之一吧;若要对其中某些或是所有的经典内容进行研究的,那此书则更能助力研究人员,使其易于把握方向、紧扣主题,无论是研究前的热身、研究过程中的比对,还是研究即将出成果时的总结,都值得借鉴。由此可见,朱先生研究国学经典而凝成的这本精华巨著,对不同层面不同需求的人都会大有助益,真乃善莫大焉!
在《经典常谈》的阅读过程中,我不仅常被朱先生的研究精神、独到见解所感动,也不时为书中所介绍的一些经典作品的成书过程以及精彩内容所打动。司马迁因受李陵案牵连,在遭受污及先人、见笑亲友的宫刑之后,忍辱负重,继承先业,综括三千多年君臣士庶的行事,“合一炉而冶之”,历时十四年之久,终于写就一部大书——《史记》,“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为了完成先父遗志,为了体现自身价值,司马迁不轻言放弃,甘愿忍受屈辱,让自己死得其所,“重于泰山”,其中的艰辛困苦有谁知!
从朱先生的介绍中得知,“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为古人统一的标准的小学教科书。那时先生不讲解,只让学生背,不但背正文,而且得背朱熹的小注。只要囫囵吞枣地念,囫囵吞枣地背;不懂不要紧,将来用得着,自然会懂的。这不无科学道理,脑神经科学研究表明,孩子的小学阶段即6到13岁,正是人记忆力的黄金时期。在这个阶段选择古代圣贤的智能精华,进行经典诵读,加强知识积累,将经典内容存入大脑记忆,会烙印在潜意识里,会受到经典的潜移默化,能陶冶性情,使心性向善、向上。朱子认为,人有人心和道心,人心是私欲,道心是天理。人该修养道心,克制人心,这是心法。朱子教人读“四书”,为的是成人。滋养心根,学会做人,才能更好地做事。作为小学教师,我们从先贤身上所获得的何止是知识,所感受的何止是人格魅力,更有一些永不过时的观念和方法。读《经典常谈》,所获是多角度多方面的。
另外,本书的附录《唐诗三百首》指导大概,在全书中也占了相当重的分量。朱先生以自己的博学多才,为我们一一呈现了泱泱诗海中的精华所在,如平仄押韵的诗歌创作方法,用典的优劣,唐代著名诗人的艺术风格、代表作,以及一些典型诗作的创作背景、意义、与相关作品的对比等等等等。这些,对提升我们小学语文教师的文学素养、教学能力都有着很大的帮助。
读过《经典常谈》,掩卷之余,感慨良多。朱先生潜心研究的治学精神,为当代所稀缺;朱先生厚积薄发的学者风范,为我辈所景仰。愿你我在朱先生这位“资深导游”的引领下,能畅游经典之胜境,汲古代圣贤之智慧,为我所用,为今所用。
《经典常谈》读后感(篇4)
朱自清先生曾在《论大学国文选目》一文中说:"大学国文不但是一种语文训练,而且是一种文化训练。。。。。。.文从字顺是语文训练的事,辞明理达便是文化训练的事。。。。。。.所谓文化训练就是使学生对于物,对于我,对于今,对于古,更能明达。”
他认为应该把语文教育的目的确立在使学生了解本国固有文化并且提高学生欣赏文学的能力上,重视语文教育的思想性。认为语文教育既是语文训练,同时更是文化训练。这些表述虽然针对当时的大学教育而发,显然对当今语文教育业有着相似的启发意义。
而作为语文老师,我意识到,对于传统文化,我积淀太少。利用暑假时间,我读完了朱自清先生的《经典常谈》,用先生的话说"我国经典,未经整理,读起来特别难,一般人往往望而生畏,结果是敬而远之"。必须得惭愧地承认,即使本身是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的,对书中提到的有些经典书籍我也未曾认真读过。
读过先生的《经典常谈》,觉得似乎经典不是想象的那么枯燥无趣,只是我还没找到法门,没有真正走到经典的大路上去。当然,我也谨记先生教海:"如果读者念了这部书,便以为已经受到了经典训练,不再想去见识经典,那就是以茎为鱼,未免辜负编撰者的本心了。”
读了本书,我发现我关于部分经典的一些文学常识的认识是不准确的。比如,先生在介绍《说文解字》时提到的关于"仓颜造字说"的一些看法,之前我一直也知道凭仓颇一人之力,创造出整个汉字体系是不可能的,那是神话传说,但我并没有探究这个传说的成因和其中深意,先生的解释让我觉得醒灌顶:"抬出一个造字的圣人,实在是统一文字的预备工夫。”
原来对待传说,我们不光应该知道其然,更可以探究其所以然,这样才能自己发现读书的乐趣。他还指出,"史箍'是'书记必读'的意思,只是书名,不是人名",正好指出了我的错误认识。
先生的提出的一些观点也为我提供了思考问题的新角度。比如先生在介绍《说文解字》时提出"形声字才该叫做字,字'是'擎乳而渐多'的意思",还提出"文字可以增进人的能力,也可以增进人的巧诈",而"天雨栗,鬼夜哭"说的是人有了文字,会变机灵,会争着去做那些容易赚钱的商人,辛辛苦苦去种地的人变少了。
天怕人不够吃的,所以降下米来让他们存着救急,鬼也害怕这些机灵人用文字控制他们,所以夜里嚎哭。虽然这种解释本身就有神话传说的成分,但细细想来,确实是讲出来人之本性特点。
再如传奇是最先有结构的小说,文人创作传奇,"原来只是向科举的主考官介绍自己的一种门路",当时的应举之人在考试之前,得请达官显贵向主考官介绍自己,介绍的方式就是先呈上正经文章,再呈些有趣味的杂文如传奇等,因为"传奇可以见史才、诗、笔、议论,人又爱看",所以传奇就逐渐流传开了。
这么看来,传奇的广为流传,跟当年词的逐渐兴盛的过程似乎有异曲同工之妙。词,不也是先作为当时大部分读书人不屑的"流行歌曲"的形式出现,逐渐在坊间流传,之后逐步被一些有影响力的文人墨客接受,才作为一项的文学创作登上大雅之堂的嘛!
"经典常谈",其实更多地还是包含着"经典导读"这更深一层次的含义。当下,年轻一代对我们华夏文化的关注越来越少,能以这样的方式来为我们的古代文化做一个诠释、代言,一定程度上也能让我们的华夏文化得以更好地流传。
而先生是真阅读过经典之后才为大家认真介绍这些经典书目的,他知道读者常见的误区在哪里,他也知道读者一般读不下去的原因在哪里。他是真正从经典中读出了趣味,也知道如何带领读者寻觅经典的有趣之处,知道趣味导读的重要性,知道如何带领读者在趣味阅读中,汲取经典的营养与力量。
总之,朱自清先生的这部《经典常谈》确实激起了我对这些经典的阅读兴趣,即使书中提到的一些书我之前草草阅读过,现在也是有再细读的迫切需求。因为先生向我们展示了所站角度不同,思考方向不同,同一部经典会给人带来不同的审美趣味。
先生的导读也启示我们,阅读应该自己寻求阅读的趣味性,可以从先生的导读开始,但也要主动发掘阅读的趣味,这样阅读兴趣才能得以持续,才能展开真正的阅读,也才能获得更多的阅读的愉悦与满足。
感谢先生的这部书,提醒我,对一些经典的阅读我还是荒疏了,阅读经典的乐趣竟然被我忽略了。
《经典常谈》读后感(篇5)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朱自清先生,喜欢他的文章,他的文章似乎很有感染力,深深地吸引着我。所以收到这本书时我是很高兴的,刚一收到时,我就迫不及待的去书中遨游一番,迫切的去体会朱自清先生笔下的世界。
读书时我们常常迷惑,常常存在着许多疑问,譬如,对于我们如何阅读国学经典?这本书的作者朱自清通过生动有趣的语言,把晦涩难懂的古文经典一一解读剖析,写成一部通俗易懂的《经典常谈》。自说文解字说开去,再讲易经、尚书、诗经、三礼??短短十三篇精彩导读,让我轻松读懂十三部国学经典精髓,瞬间打开阅读经典的全新视野,读了这本书,有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另外书中还教会了我如何提升写作能力?朱自清以三十年教学经验,结合自己的创作心得,让我领悟“如何注意每个词的意义,每一句的安排和音节,每一段的长短和衔接处”,是为《文艺十六讲》,收获颇多。短短十六讲,篇篇都经典,读完后您会惊喜发现,控制文字是一种愉快,也是一种本领,最重要的你会发现,读了这本书你会发现文字是那么的美好,那么的吸引你。
对我个人而言,我最喜欢这本书中诗经这一部分了,因为我个人爱好诗经,喜欢那种韵律美,我觉得自己读诗经是一种莫大的享受,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提一杯茶,拿着一本书去树林中静静地品读,是世间最快乐的事情了,偶尔再伴有小鸟的鸣叫,那就更加美好和安逸了!我觉得世间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此。
对于易经这一点知识,我似乎兴趣不很大,看的时候很费解,用的世间也不多,这让我明白了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另外,我也深深地明白了对于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纵然可以放弃,但是也不能完全的放弃,也应该试着去钻研自己不感兴趣的知识点,俗话说“读的多了,知道的才多”我深刻的了解到,对于自己感兴趣的事情,我们应该坚持去做,对于自己没有兴趣的事情,我们可以试着去培养兴趣,只有这样,我才能更好的去学习和了解更多的知识,才能更加优秀,更加的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喜欢的是什么。
以前我读过《尚书》,所以对于这本书中的尚书部分记忆犹新,对它别样对待,自从两年前开始读《尚书》,我对此书的兴趣《尚书》喜欢感一直不减。这次有机会再次读尚书,我很是激动和开心。有朋友问我,《尚书》不是很难读吗?你怎么看得津津有味?难道你全都能理解吗?我摇摇头,对他说,并非我古文很好,而因为难易是相对的,古人曾道“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
我觉得《尚书》文辞古奥,但是《经典常谈文艺16讲》这本书中语言通俗易懂,可以很快,很简单的就了解读懂书中的知识点。甚至可以说,要了解中华民族的形成,也必须读尚书了解尚书。然而这本书中介绍了一些尚书的知识,这是很不错的。渐渐的我发现了,通过读这本书,我渐渐的了解了一些尚书方面的知识点,知道了一些很经典的知识,读古文可以让我得到跟好的熏陶。我爱诗经和尚书。
读的书越多,我越会发现,读书时的我似乎是最快乐的,每次我不开心时,去书中总能找到快乐,书好像是我的快乐的源泉,让我深深地陷在其中,无法自拔,我爱读书,更爱这本书。
《经典常谈》读后感(篇6)
读完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它不仅仅是所谓的经典常谈,更是一本对于经典着作的导读。
纵观世界,现在全球一体化已经深入我们的内心,世界市场也已经初具规模,在我们的生活中,充斥着各种新的文化,作为新时代的我们,已经越来越少的在关注我国的传统文化,越来越少的家庭会给自己的孩子接受最传统的教育,越来越少的孩子了解我国古代还有如此精妙的作品,当然这也包括我自己。在读《经典常谈》这本书之前,我只知道我国古代有一段时期百家争鸣那段时期出现了大量的优秀作品,但我并不了解它们,直到我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我国古代的作品,是我国历史上最璀璨,也是留给我们最宝贵的一笔财富。
虽然,我们目前无法改变这些我国的传统文化正在走向没落的现状,但我相信就目前而言经典是不会消失的。如果我把经典比作一个景点,那么这一景点一定需要一个向导,而朱自清先生的这一本书正好充当了这一角色,他在这本书中详细介绍了何谓经典,更介绍了这些经典可以流传千古的原因,在这本夹叙夹议的书中,我了解了我国古代经典的博大精深。
《经典常谈》读后感(篇7)
阅读经典名著是我们中学生必不可少的一门课程。我是一个不爱读书的孩子,但我知道读书是我最人不能少的。经典名著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之一,这些财富都是我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华,也是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之所在。
读了《经典常谈》之后觉得这门课很有意思,这门课不仅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升华,也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源源不断,是中华民族精神和传统美德的传承与发扬。《经典常谈》是中华传统文化精华的一个展示,它让我们了解到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深刻内涵,也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在读《经典常谈》之后,我深深的感到一些新的思索和理念。
读经典可以使人明确自己的奋斗目标,可以使人明确自己的行动目的,可以使人明确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经典是我们的良师益友,是我们的精神食粮。我们应学习他们的优秀品质,把他们的经典作为人生的宝贵财富。我们应该学习他们的高尚人格,从自己做起,把他们的优秀品质作为人生的宝贵财富。
读完这本书,我对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有了更深的理解。也让我们了解到中国传统文化是我们现在的主要精华,我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不仅是中华民族的华华之宝。也是我们今后的人生道路上的精华。
《经典常谈》读后感(篇8)
最近读了朱自清先生的《经典常谈》一书,自朱自清先生逝世已62年,看了这本书,书中字里行间都闪现出他嚼饭哺人孜孜不倦的精神,使人追怀不已,并为其短暂的生命而惋惜。
书中从普及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目的出发,对《说文解字》、《周易》、《尚书》、《诗经》、三《礼》、《春秋》、三传、《国语》、《大学》、《中庸》、《论语》、《孟子》等十多种中华文化经典和诸子百家思想,以及诗、文、赋等文学体裁进行了深入浅出的介绍和分析,为广大青年解读中华文化经典开启门径。语言简洁明快,把握精髓,是难得的导读精品。
作者在书的序言中阐述了何谓经典,经典就是我国的传统文化遗产由*文字记载下来的东西。然后说明经典都包括哪些书籍,这些书籍共有十三种。这十三种书籍的作者,产生的原因,书的内容,及该书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分别逐一地作了介绍,这种夹叙夹议的过程就构成了全书的内容。这本书既可以看做是散文集,又可以看做是教科书,因为朱先生在书的序言里说,经典训练是中等以上教育里的必要项目之一。他的这一主张得到当时教育部的认可和教育界许多人士的赞同。
如果把接触经典的人比作游客,那么朱先生很像一位向导。当游客想要参观一个岩洞时,他先在洞外给讲说一番,让游者心里有个数,不至于进了洞去感到迷糊。他可真是个好向导,自己在里面摸熟了,知道岩洞的成因和演变,能按真际讲说,绝不会说这儿是二龙戏珠;那儿是八仙过海,是某高士,某仙人塑造的,求真而并非猎奇的`游客自然欢迎这样的向导。
《经典常谈》读后感(篇9)
《经典常谈》所谓经典是广义的用法,包括群经、先秦诸子、几种史书、一些集部;要读懂这些书,特别是经、子,得懂“小学”,就是文字学,所以《说文解字》等书也是经典的一部分。在中等以上的教育里,经典训练应该是一个必要的项目。经典训练的价值不在实用,而在文化。有一位外国教授说过,阅读经典的用处,就在教人见识经典一番。这是很明达的议论。再说做一个有相当教育的国民,至少对于本国的经典,也有接触的义务。
相传中国文字是黄帝的史官叫仓颉造的。见地上印有兽蹄和鸟爪的痕迹有了灵感,开始造字。仓颉泄露了天机,却将人教坏了。所以他造字的时候,“天雨粟。鬼夜哭。”人有了文字,会变机灵,会争着去做那些容易赚钱的商人,辛辛苦苦去种地的人变少了。天怕人不够吃的,所以降下米来让他们存着救急。鬼也害怕这些机灵人用文字制他们,所以夜里嚎哭;文字原是有巫术作用的。但此传说是在战国末期才有的,那时的人并不都相信;如《易》和《系辞》里就只说文字是“后世圣人”造出来的。这“后世圣人”不止一人,是许多人。文字不断地在演变,说是一人独创,是万不可能的。识字是教育的初步。《周礼》《保氏》说贵族子弟八岁入小学,先生教他们识字。秦以前字体非常庞杂,贵族子弟所学的,大约只是官书罢了。秦始皇统一了文字,小篆成了国书,别体渐渐淘汰,识字便简易多了。
始皇为了统一文字,教李斯作了《仓颉篇》七章,赵高作了《爱历篇》六章,胡母敬作了《博学篇》七章。但字体以当时通用的小篆为准,便于原来的籀文略有不同。汉初,教书先生将这三篇合为一书,单称《仓颉篇》秦代的三种字书都不传了。
东汉和帝时,有个许慎,做了一部《说文解字》。这是划时代的字书,囊括了历代的各种书体,他保存了小篆和晚周文字,让后人可以朔源沿流。研究文字的形音义的,以前叫小学,现在叫文字学。从前的学问限于经典,所以说研究学问必须从小学入手,即从文字学入手。
造字和用字有六个条例,称为六书。一是象形;二是指事;三是会意;四是形声;五是转注;六是假借。
汉字从秦朝开始演变成各种书体,真(正、楷),行,草,隶,篆书体的来历及发展。
就从这第一课的内容来看,应该说很丰富的了。从文字的产生,发展。文字的构成,各种字体的演变。介绍得一清二楚,有关的传说故事讲得生动活泼,好像就在眼前。从这本七万七千字的书中看出作家的知识之渊博,文笔之圆熟,真令人叹服。读了这本书之后,那句开卷有益的成语应验了。我感到受益匪浅:对于我们祖先留下的文化遗产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更加清楚地了解了何谓经典及这些经典的来源发展及其对社会的影响。朱先生那个时代可能还没有古为今用一词,但他写这本书的初衷还是为了倡导国民继承祖先为我们留下的文化遗产,提高国民的文化素质。因此朱先生把这本书命名为《经典常谈》,既然是常谈,就是说我们不能忘记这些经典,也就是说,无论什么时候学习这些经典都是有用途的。
《经典常谈》读后感(篇10)
读《经典长谈》有三位著名的人,他们是罗常培、朱自清和闻一多,对我来说最能叫上名字的就是朱自清,因为上学的时候学过他的文章:《春》、《背影》,其他两位我不是很熟悉。即便我对于朱自清先生也并不是那么了解,不知道他还有什么作品。读了一本朱自清先生编写的《经典常谈》,才领略了朱自清先生的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刻理解。这是他写给中学生的一本书,普及中国传统文化,虽然没有任何个人的观点的创新创造,却是在发扬我国的传统文化。
朱自清先生不但对每一本著作都做了详细的解释,还对一些著作上加了他的理解。我记得在《礼》中,朱先生提道:“天生万物,是个很古的信仰,但最普遍的还是祖先的信仰,直钊我们这个时代,这个信仰还是很有力的,但大部分可以是风俗习惯,这些风俗习惯有一些也可以说是生活的艺术。”在这个地方朱自清先生就提到了他自己对风俗习惯的看法。
在《尚书》中,朱先生对几千年来关于么尚书的真假也提出了他个人的看法,确定伏生的《尚书》为真,但即便如此,朱先生还是建议我们对这29篇要分别看,从这里足以见朱自清先生的严谨缜密,一丝不苟。所以,这样严谨的态度也恰恰可以为一些刚接触这些作品,或者即将接触这些著作的人提供了一个更好的地来认识这些著作的道路。
读完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它不仅仅是所谓的“经典常谈”,更是一本对于经典著作的导读。
《经典常谈》读后感(篇11)
朱自清先生曾在《论大学国文选目》一文中说:"大学国文不但是一种语文训练,而且是一种文化训练。。。。。。.文从字顺是语文训练的事,辞明理达便是文化训练的事。。。。。。.所谓文化训练就是使学生对于物,对于我,对于今,对于古,更能明达。”
他认为应该把语文教育的目的确立在使学生了解本国固有文化并且提高学生欣赏文学的能力上,重视语文教育的思想性。认为语文教育既是语文训练,同时更是文化训练。这些表述虽然针对当时的大学教育而发,显然对当今语文教育业有着相似的启发意义。
而作为语文老师,我意识到,对于传统文化,我积淀太少。利用暑假时间,我读完了朱自清先生的《经典常谈》,用先生的话说"我国经典,未经整理,读起来特别难,一般人往往望而生畏,结果是敬而远之"。必须得惭愧地承认,即使本身是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的,对书中提到的有些经典书籍我也未曾认真读过。
读过先生的《经典常谈》,觉得似乎经典不是想象的那么枯燥无趣,只是我还没找到法门,没有真正走到经典的大路上去。当然,我也谨记先生教海:"如果读者念了这部书,便以为已经受到了经典训练,不再想去见识经典,那就是以茎为鱼,未免辜负编撰者的本心了。”
读了本书,我发现我关于部分经典的一些文学常识的认识是不准确的。比如,先生在介绍《说文解字》时提到的关于"仓颜造字说"的一些看法,之前我一直也知道凭仓颇一人之力,创造出整个汉字体系是不可能的,那是神话传说,但我并没有探究这个传说的成因和其中深意,先生的解释让我觉得醒灌顶:"抬出一个造字的圣人,实在是统一文字的预备工夫。”
原来对待传说,我们不光应该知道其然,更可以探究其所以然,这样才能自己发现读书的乐趣。他还指出,"史箍'是'书记必读'的意思,只是书名,不是人名",正好指出了我的错误认识。
最新红与黑读后感经典
《周易》:仁者见之谓之仁,智者见之谓之智。有时我们需要将自己对观看或阅读过的内容以文字的方式记录下来。在日常的生活中,大家都写过心得体会吧,心得体会有利于我们不断提升自我。如何去写好一份优秀的心得体会呢?你可以读一下小编整理的最新红与黑读后感经典,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红与黑读后感 篇1
大学生《红与黑》读后感论文3篇
《红与黑》在心理深度的挖掘上远远超出了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层次。它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很多人读完之后都受益良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红与黑》读后感2000字,欢迎阅读!
《红与黑》读后感2000字篇1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
《红与黑》读后感2000字篇2
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红与黑》
1815年,法国迎来了复辟王朝时期的社会生活。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填满了1815年到1830年这十五年的时间。而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这样一个“红”与“黑”相交替的年代。
于连的童年,生活在对抗击欧洲的骑兵凯旋而归的无限崇拜当中。在那个“红”色的年代里,英雄业绩充满了整个资产阶级革命,而拿破仑则通过巩固和调整了某些条件,保证了农民能够自由无阻碍的利用他们刚得到的法国土地并满足了其强烈的私有欲。在这时,自称“乡下佬”、“农民的儿子”的于连就很自然的成为了拿破仑的崇拜者。
于连崇拜拿破仑,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在拿破仑时代以等价交换为基本原则的资产阶级法权有最充分的体现,平民出身的士兵正是小资产阶级青年于连所向往的前途。而成年以后,于连的生活却陷入了一片黑暗腐朽的复辟时期,“黑”色的年代已经来临,封建贵族力图用封建等级制的原则来堵塞非贵族出身的青年的出路,此时的于连想要向上爬,只能够投靠教会,充当“教会的一根棍子”,干卑鄙肮脏的特务勾当。
此时的他苦闷至极,他嚷道:“啊!拿破仑确实是天主为了法国青年才派来的!今后谁来代替他呢?没有他,不幸的人们怎么办呢!即使是那些比我富裕的人,勉勉强强有几个埃居可以受到良好教育,可是没有足够的钱在二十岁去买一个服兵役的替身和谋一个职业,他们又能怎么办呢!
不管怎样,这个不幸的回忆将永远使我们不会幸福了!”是的,拿破仑在滑铁卢的时候战败了,通过自由竞争、个人奋斗得到资产阶级法权所保证的个人利益的年代已经不复存在了。而在这个时候,于连的心里,油然而生的是,对权贵的报复。
他凭借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的《圣经》全部背了下来,轰动了全城,于是他来到了市长德·;雷纳尔家做了一名家庭教师。在这个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中,他遇到了德·;雷纳尔夫人。夫人对他产生了好感,夫人的女仆爱丽莎也爱上了于连,而于连拒绝了女仆的爱情。德雷纳尔分人得知此事心理异常高兴,她发现自己对于连,已经产生了一中从未有过的感情。
一天晚上,在市长家的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德雷纳尔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德雷纳尔夫人的手被于连紧紧地握着,这下满足了于连的自尊心。
他开始追求德雷纳尔夫人,同时,于连的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他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生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的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他们相爱了,而他们的爱情,却是完全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
后来,他的确风光了。他借助德雷纳尔夫人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现在公众面前出了一点小风头,引起了满城风雨,招来了上流社会的蜚短流长,以致再也无法在本地立足,不得不躲到神学院里当学生。在这里,于连告诉自己:“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成绩名列前茅,院长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但是后来,院长辞职,于连被介绍到侯爵家做了秘书,在这里,他开始了自己的第二段恋情。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
在德拉莫尔侯爵府中出入的净是些“漂亮的坏蛋”及“带勋章的恶棍”。他是在革命时期跑到国外投靠外国封建势力的流亡贵族,现如今他又回到巴黎,成为“法兰西的大臣”,他卖官售爵,结党营私,策划阴谋,他家的晚宴舞会灯火辉煌通宵达旦。
他是个实实在在的上层社会的人。而此时的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就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脱离了外省青年的土气。他并不喜欢玛蒂尔德小姐的请高与傲慢,但是转念一想,玛蒂尔德小姐是一个“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的女人,他又开始了对玛蒂尔德小姐的追求。
玛蒂尔德小姐的思想古怪,奇特,别人无法理解他的行为。她身上颇有男子气概。于连对自己好,她会开始反感和看不起他,而且刻意和他保持距离,而当心上人故意写匿名信试探她时,她又会像个孩子一样投入他的怀抱。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但他又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可是怀孕的她最终还是和于连结了婚,于连被授予了贵族的称号。
而当他得到侯爵的重用正要挤进上流社会的时候,德雷纳尔夫人被迫写了告发信,使他向上爬的美梦毁于一旦,恼羞成怒的于连向他深爱过的女人开了枪。于连被捕入狱。在这个时候,他终于冷静了下来,他开始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悔恨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他说:“我不向你们祈求任何恩惠,我一点也不存幻想,死亡正等待着我……即使我的罪没有这样的大,我也会看到许多人并不会因为我年轻而怜惜我,他们想要通过惩罚我来惩戒那些出身微贱,为贫穷所困,可是有幸稍受教育,竟敢混迹于富贵人所谓的上等社会青年。”
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蒂尔德小姐买下了他的头颅,德雷纳尔夫人在他死后的三天,包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事情就这样的结束了,于连的两次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的恋爱也就这样的失败了,他的经历告诉我们,贵族阶级占统治地位的上流社会,绝不容许一个平民青年挤进来,它必然要通过种种方式把这种青年扔出去,毁灭掉。在那个年代的法国,有着千千万万个于连索雷尔。他们在当时社会条件下进行追求就必然遭到恶果。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
于连想要穿越充斥着平庸的灼热沙漠,他野心膨胀,费尽心机的利用爱情利用女人利用教会。可是在他生命的最后,却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通过对小说人物进行了深度的心理描写,又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的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创造了一首“灵魂的哲学诗”。
“红”与“黑”到底各代表着什么那?是拿破仑时代的军服与复辟时期教会的黑衣,还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与玛蒂尔德小姐的丧服?我不敢确定,但是我认为,于连追求人生的意义,是火热的。而在在那个社会中,那些为了自己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的真正的意义的人,才是真正被黑暗笼罩的人吧。
《红与黑》读后感2000字篇3
《红与黑》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者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是在“资产阶级胜利之后,立即就开始敏锐而明确地表现它的特征的第一个作家”,也是在法国美学领域里,提出批判现实主义理论的第一个作家。
小说主人公于连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在于连十九岁那年被市长聘为家庭教师,不久,和市长夫人恋爱,事情败露后被迫到神学院投靠神父。后来在教派斗争中神父失败,于连也不能继续留在那里,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从此,于连打开了进入上流社会的大门。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贵族效劳。与此同时,于连也得到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爱情,并迫使侯爵承认他们的结合。正在这时侯爵的政敌想方法让市长夫人写了一封揭发信,侯爵接到信后断然否定了自己女儿和于连的关系。于连气愤之极,枪击了市长夫人。尽管玛蒂尔德等人竭力营救,于连任被判处极刑……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及最终的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小说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全书最耀眼、也在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着笔于人物心灵的跟踪的手法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正是突出了于连处在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心理历程,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所以他日后能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在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的。他因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他想要拥有尊贵的地位,众人的钦羡。为此,他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卑鄙、虚伪的手段,这一切都使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内心还保留着真、善的一面,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陷入深深的自责。因此,他的计划又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不难发现于连的这种幸福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的,是为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际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自己时时刻刻都处于一种紧张状态,感受不到踏实、安定,仅仅是自己告诉自己感觉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就像“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就是想紧接着应该怎样制定并实施下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暂时的满足,暂时的安慰,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迷失了自己。当他得知德·莱纳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把他历经千幸万苦打开的通往上层社会的门无情的封锁时,他想到了报复,他选择了最直接、却又最愚蠢的方法——结束了德·莱纳夫人的生命,也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在监狱中的那段时间,使于连想了很多,他从自己禁锢的思想中解脱出来,从社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精神的自由,获得了灵魂的重生。他脱下了往日一切伪装的面具,找到了迷失的自我,也找到了最真实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安静的等待死后的再一次轮回。
作为一部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望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大概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对于书名人们曾经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莱纳夫人的鲜血,“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想红色是否还可以象征于连对人生的不懈追求,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真正价值的生存状态吧!
在社会现实重重阻碍而又想要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缩或是反抗。那些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缩者,他们享受着平庸的生活,最后却难逃社会进步被淘汰的命运。能不断地树立人生目标、决心要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显然使不欢迎虚伪的言行、卑鄙的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
我想,在人们一味的批判社会的黑暗、同情于连成为社会的牺牲品时,是不是也该想想于连的反抗精神。
我们是否也应该在“戴着脚镣跳舞”的同时,培养适合自己的“反抗精神”
红与黑读后感 篇2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感情的描述,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感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感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感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感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之后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感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感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能够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感情。但是,于连的两次感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感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感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感情方式迥然不一样,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我的感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我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感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感情。书中两段杯具感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感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红与黑读后感 篇3
《红与黑》的男主人公叫于连,她的第一个情人是德莱纳夫人,第二个情人是马蒂尔德小姐。就地位而言,两任的地位都远远高于他。因此,我一个朋友是这样对我描述《红与黑》的,这就是一个男生靠着女生往上爬的故事。
今天呢,就为大家推荐 《红与黑》读后感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者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是在“资产阶级胜利之后,立即就开始敏锐而明确地表现它的特征的第一个作家”,也是在法国美学领域里,提出批判现实主义理论的第一个作家。
**主人公于连出身寒门,幸好他受过良好教育,智慧出众。在于连十九岁那年被市长聘为家庭教师,不久,和市长夫人恋爱,事情败露后被迫到神学院投靠神父。之后在教派斗争中神父失败,于连也不能继续留在那里,于连又被说给宫廷大臣当秘书。
从此,于连打开了进入上流社会的大门。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贵族效劳。同时,于连也得到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爱戴,迫使侯爵承认了他们的结合。
这时,侯爵的政敌想出办法让市长夫人写一封公开信。侯爵收到信后,断然否认女儿与于连之间的联系。于连气愤之极,**了市长夫人。尽管玛蒂尔德等人竭力营救,于连任被判处极刑……同事生日祝福语
**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及最终的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感情的描述,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全书最耀眼、也在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着笔于人物心灵的跟踪的手法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正是突出了于连处在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心理历程,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因此他日后能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才能得到幸福,是困扰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是于连。
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在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的。他正因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职责”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渴望飞翔。他发誓他宁愿死一千次也不愿翱翔。他想有一个体面的地位和所有人的钦佩。
为此,他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卑鄙、虚伪的手段,这一切都使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内心还保留着真、善的一面,因此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陷入深深的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是充满漏洞和疑虑。
不难发现,于连的幸福标准是建立在社会和他人的标准之上的,是追求他人和社会的认可。实际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自己时时刻刻都处于一种紧张状态,感受不到踏实、安定,仅仅是自己告诉自己感觉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就像“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就是想紧之后就应怎样制定并实施下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只是外表,暂时的满足,暂时的安慰。于连舍本逐末,迷失自我。
当他得知德·莱纳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把他历经千幸万苦打开的通往上层社会的门无情的封锁时,他想到了报复,他选取了最直接、却又最愚蠢的方法——结束了德·莱纳夫人的生命,也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在监狱中的那段时刻,使于连想了很多,他从自己禁锢的思想中解脱出来,从社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精神的自由,获得了灵魂的重生。他摘下所有过去的面具,找到了迷失的自我,找到了最真实的幸福。
他放下逃避和呼吁,能真诚地对待每一个朋友,冷静地对待死亡,静静地等待死后的轮回。
作为一部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透过人对欲望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大概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对于书名人们以前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莱纳夫人的鲜血,“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想红色是否还能够象征于连对人生的不懈追求,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明白自己存在真正好处、真正价值的生存状态吧!
在社会现实重重阻碍而又想要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取:退缩或是反抗。那些不求进步、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年轻人,就是那些退缩的人。他们享受着平庸的生活,却逃不掉社会进步被淘汰的命运。
那些能够树立人生目标,决心实现人生理想的人,就是那些与于连有着同样精神的人。这个时代显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卑鄙的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抵制空虚的生活。
我想,在人们一味的批判社会的黑暗、同情于连成为社会的牺牲品时,是不是也该想想于连的反抗精神。
我们是否也就应在“戴着脚镣跳舞”的同时,培养适合自己的“反抗精神”。
红与黑读后感: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抱负、有自尊、有责任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
但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他们都忽略了一件事,那就是良心方面。或者忽略作者站在故事背后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扩胀过程是故事最肤浅、最直接的线索。在德。
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必须要在这个女生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能够告诉他,是感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
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个性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
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德夫人的心,想借此证明自己的潜力和提高自己的价值,但最终他明白了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
后来,玛蒂尔德小姐开始追捕朱利安。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
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生们的帮忙,但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正因女生。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但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但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
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用心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手段上,司汤达运用了超越当代作家的心理深度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心理**”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人们还认为,红色是戴丽娜夫人的血,黑色是玛特尔的丧服;红色和黑色是赌桌上的黑点和红点,而轮盘赌是人生的游戏。我认为红色还能够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好处,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明白自己存在真正好处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读后感:
抱负,一种潜藏在灵魂深处、无形却渗透有形的力量。它能使人们在绝望和失败中振作起来,也能使人们在成功和快乐中沉沦。
一般有抱负的青年都比较勤奋,但是他们所走的道路并非都能到达人们所肯定的领地——走偏路的青年大有人在。法国作家斯汤达的**《红与黑》就塑造了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于连。他将本来可能是雄心的抱负引入歧途,其奋斗之路更像一条自我毁灭之路。
徜徉《红与黑》的海洋,我对主人公于连的美丽与哀愁深有所思。于连十分聪明,能够把《圣经》倒背如流,并以此向别人炫耀,妄想占据别人心目中一席地位,但命运总在捉弄人。他出身卑贱,仅处在微不足道的仆役地位,无论他付出多少的发奋都无法填平阶级的沟壑,在那些贵人眼里,于连只但是是一个忠于效劳的佣人罢了。
然而于连从不局限于自己所处的位置,他想在社会上实现自己的价值,想要得到他就应得到却让别人抢去的东西,可又无能为力,因而一向对现实充满嫉恨。
在他脑海里总显现出:“在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崇拜拿破仑,梦想有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可他却不知道,拿破仑由于不甘心放下最拿手的炮兵,结果使战场的形势迅速逆转,遭到了惨不忍睹的失败。
于连排斥他人对拿破仑的讽刺诽谤,继续固执地迷信拿破仑,默守自己的“原则”,宁愿在不重要的战场上做些让步和牺牲,坦然理解次要战场上的损失和耻辱。正因只有这样,他才能更好地靠近成功,才能实现他的“抱负”。然而聪明被他夸张地用在野心的扩张中,在权欲的驱使下,他像一个失去重量的人,完全丧失了人性中的真实。
书中,法国正是七月革命前夕,统治者剧烈交替的变动时代,一方面是以“红”为象征的拿破仑时代军人的荣耀;另一方面是以“黑”为象征的王权复辟的时代拥有势力之僧侣阶级的黑衣,他们左右着人们命运的轮盘。于连也置身其中,被历史的游戏所蔑视:在这个完全没有选取的时代,要么继续做一个木材商人,要么就让野心吞噬自己善良的心。
其实,一个人不管他所处的地位多么的显赫或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能够了,何必歧视自己的所有,为了追求心中的目标而竭尽全力,急于求成,不择手段,把自己套得那么牢固?
但,不幸的是,现实中大多数凡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像于连一样,沉溺于自己臆造的幻想中,痛苦得不能自拔,甚至“爱”上自己的痛苦,从而对他人已获得的成就虎视眈眈,嫉妒仇恨之;同时忘却自己人生发奋奋斗的无限完美可能性,一心一意报复之。这些人同那个于连一样,膨胀的欲望犹如白内障,使他们双眼皆瞎,惟剩下一身蛮力,向他们想像中的敌人迸发,伤害他人更毁灭自己。
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
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
红与黑读后感:
毫无疑问的,《红与黑》是一本让人“百读而不厌”的书。其原因在于有很多种读法,像许多名著,例如《红楼梦》,有人读出了革命,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感情,有人读出了人生。。。。。。等等。
因此,怎样读才能解“其中味”,是这两本书面临的共同的问题。
其实这本书最主要的资料是关于于连。索莱尔的杯具命运,正因他是**的主人公,全部《红与黑》就是他浮沉升降兴衰荣辱的过程。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只靠自己的聪明材质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奋斗,为了实现他那巨大的野心,它不仅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潜质上的优势,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违心之举。
然而正当他爬上必须的位置,自以为他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时,一封信就打断了他上升的势头,让他明白他仍然是一个“汝拉山区穷乡下人”。他以前试图摆脱自己受欺凌遭藐视的地位,以为在贵族社会里爬上高位就是实现了自己的抱负,然而他最后不曾放下他最后的防线,即他的尊严。
红与黑读后感 篇4
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毅力也是成功之本,是一种韧劲,是一种积累。荀子有云:“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毅力,它的表现往往是一个人在挫折中所展示的一股力量,有了毅力,人们就不会向挫折和困难低头,而会更坚强地去应对。
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保尔?柯察金小时候的生活十分艰苦,不是被母亲责骂,就是受神父冤打。但他凭着毅力,仍然坚持生活,并立志要从军。保尔?柯察金长大后,最后实现了他的志向——当一名军人。从军期间,受到了老一辈的栽培和教育。自身又长期实践,他凭着毅力,在劳动、战斗、工作各方面刻苦学习和严格要求自我,最后锻炼成具有崇高理想、坚毅的意志和刚强性格的革命战士。他把整个生命和所有精力毫无保留的地奉献给世界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努力使世界和平!这种精神是多么可贵啊!如果保尔?柯察金没有凭着毅力,他怎样可能炼成一个有崇高理想、坚毅的意志和刚强性格的革命战士呢?
读了这本书,我才领悟到:一个人的毅力是对他的一生是有很大影响的。就拿这本书的主人公来说吧,他一生的命运十分坎坷,然而他凭着什么让自我活下去呢?是毅力,是毅力给了他无穷的力量,像他这样,十几岁就立足沙场,奋勇杀敌,在沙场上,他被砍了好几刀,仍然大难不死,为什么呢?还是因为毅力,年轻的他之后疾病缠身,但他依然忘我的工作着,有休假的机会仍然工作着,毅力真是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啊!
生活在我们这个时代,遇到困难,只要勇敢地去应对,我们就会发觉,我们也是有毅力的。人的一生很精彩,有着酸甜苦辣,也有离别时的悲哀,不然,怎样会有重逢时的喜悦呢?在我们的人生中,要想一步登天,那永远是不可能的——从古自今,有哪一个名人志士是一步登天的呢?没有,他们都是在挫折中锻炼了自我,使自我成为千古佳话。我们不要以为当一名作家写书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因为在写书的过程中往往会遇到挫折和困难,只有这坚强的毅力才能够克服这困难和挫折。例如:马克思写《资本论》用了40年的时光,李时珍写《本草纲目》用了30年,司马迁编《史记》历史用了20多年……古今中外,有谁能够一步登天呢?
毅力也需要坚持,在坚持的同时也需要毅然断然的决断,正所谓“当断不断,反受其害”。有毅力的人应对考验能断然初之,又有利于持之以恒。为什么说毅力也是成功之本呢?因为,只有坚强的毅力才能克服前进道路上的种种困难和挫折,才能获得成功,所以坚强的毅力是通向成功的捷径。
看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的内心有了极大的震撼,作为一名中学生,我明白了我就应做什么!
红与黑读后感 篇5
其实,这本书很早就读过一次,那时只是当做一个可以耗磨时间的工具,浅略的把这本书翻了一遍。也没看出有什么可以深思的。这次在家里,我偶尔会翻到角落里的那本书。
重新阅读了一次。或许是比那时候的自己成熟了一些。或许这次是带有一点点目的性的阅读。
从中,或多或少的感受了一点点。
**,是异于自身的另一种生活,对异于自体的文体写照,我们的生活或许与书中相同又或许不同,这是可能事件不是必然事件,它是一面镜子,照出另一样姿态生活的故事和人物,艳丽又或黯淡,使我们能从中收益良多,从而让我们自己能在人生之路上取之借鉴,让这条路能走得更平稳,顺当。照己像的镜子是鉴别的镜子,因为镜子的鉴别的作用,人们往往这样的映照能让我们看到自我真实的形象 ,从而能起到提醒我们或者警告我们的作用。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抱负、有自尊、有责任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
当然,在这方面,我也有依个模糊不清的相似看法。此外,这背后似乎还有其他一些东西。
首先,最令我感受强烈的是于连自始至终的一种情绪和姿态:贫穷而且地位低贱,却有不甘这样的命运;抵抗蔑视的眼光,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是又坏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他的一切经历,几乎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不断地思考,不断地观察,自励和忍受,一日得道,而一切又毁于一旦。
这种于连让我佩服,也为他的结局感到惋惜,但却充满了敬佩。这不得不让我们联系到如今的现实社会。在这个充斥着官二代、富二代和军二代的时代,很多人鄙视权贵却不得不面对现实。
我想改变我的身份,逐渐让自己成为我开始鄙视的存在。从公司来看,每个人似乎都能找到自己的影子,但或多或少。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在某个时间或某个方面正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
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
于连的不幸在于怀着炽热的观念走进一个感情日渐冷漠的世纪。作为拿破仑的热心支持者,他渴望英雄的功绩、伟大的事业和自由,他从洋溢的情感出发,寻找一种比现实生活所允许的更高、更明智、更轻松的生活方式。而这个虚假、世故和冷冰冰的世界却满怀敌意地始终站在他的对立面。
他有意无意地向现实妥协,变得自私、虚伪和狡猾。最初的理想主义观念逐渐被所谓“清醒”的理性火焰所吞噬。然而,他毕竟不属于统治阶级。当他作为一个卑微的敌人被那个阶级完全抛弃时,他突然从梦中醒来,绝望地和那个阶级分手,痛苦地回到了他真正的灵魂王国。但此时,他的生命即将结束,一个叛逆的灵魂在命运的坐标中短暂而崎岖的轨迹不再延续。
红色的鲜活的光点最终为周遭的浓黑所吞没。这种回归或许正是如同这本书的书名一样:红与黑。
当然,对于书名,蹭有两种观点: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人们还认为红色是里娜夫人的血,黑色是玛特尔的丧服。
我更愿意把它理解为一种在黑暗的社会现实中充满鲜血的生活。
除了书本身的内容,在塑造人物的手段上,司汤达运用了超越当代作家的心理深度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心理**”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从红与黑这本书中收获了一些。一方面,主人公于连对人生的不断追求给我们很大的启示,有追求才会有进步,而且,人生不如意事十有**,在困境中也不屈服于命运,并且用满腹理想和满腔热情来支撑起一片新天地,这是难得的精神!另一方面,作者对生活的细心发现。
红与黑读后感 篇6
最后,于连落入德勒纳太太的怀抱,拒绝了玛蒂尔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
但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
同她在一起,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只是表象。于连为了外表牺牲了自己的本质。
当他想到德勒纳太太的一封信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复仇,最后被关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
他摘下过去的所有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正的自我,找到了本质上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呼吁,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个朋友,平静地面对死亡。
我觉得于连选择了死亡。正是对死亡的独立选择,充分体现了司汤达所创造的这种叛逆性格的完整性。从表面上看,于连蔑视当时法国社会的一切道德规范。
但他所践踏的,却是在那个腐败社会中,人们仅仅挂在口头上、谁也没有意愿真正遵守的虚伪的道德信条。于连是个大胆的骗子,但这是因为欺骗和谎言已经成为这个腐败社会的谋生手段。他公然宣称自利是人的本性,但那些高官显贵们正是在“为社会服务,为公众献身”的招牌下,为自己及家族肆无忌惮地谋取私利。
可以说,小说强烈抨击了反动贵族、教会的黑暗和新资产阶级贵族的卑鄙庸俗。
红与黑读后感 篇7
读《红与黑》有感
十九世纪,在欧洲社会流传有这句话,“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红与黑》这部书,主要讲述了出身低微却才华横溢的于连在心怀平民反抗意识与平等意识却生活在波旁王朝复辟时期的一系列故事。
**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但他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通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然而,在君主制复辟时期,在法国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的统治下,于连看到这条道路已经不可能了。只有通过教会,他才能期望加入上层社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借着不凡的外表与过人的才华,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
最后他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侯爵的私人秘书,同时勾搭上了侯爵的女儿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逼迫下,给侯爵写了一封揭发于连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想完全破灭。后来于连在绝望之余一怒**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最后在一个晴和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
玛特尔买下了他的头颅,按照她敬仰的玛嘉瑞特皇后的方式,亲自埋葬了自己情人的头颅。至于瑞那夫人,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给我印象最深的不是情节,而是司汤达塑造的独特人物。首先便是主人公于连,而于连最大的魅力则在于他身上存在着的矛盾,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他性格复杂,体现了人性的光辉。但他有一个人格轴心,那就是确立自己,可以说具有典型的艺术魅力和考试效果。
他的性格表现出四组矛盾的方面,体现了人的内心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的特点,具有丰富多彩的生活内涵。而这一形象也有其真实性,代表了法国和全人类的特点,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雄鹰不时在他头顶上的绝壁间飞掠而出,在长空悄然盘族,画出道道圆圈。于连的眼睛,不由自主跟着鹰转。这场稳定有力的战斗令人恐惧。他渴望这种力量和这种超然。
这就是拿破仑的命运。日后,他会是他的命运吗?”这段话是整本书中我觉得最能涵盖主人公于连心性和欲念的话。
于连出身寒门,却不愿平凡。他经常把自己比作拿破仑。他一心想要飞黄腾达,对故乡也是深恶痛绝。在法国掌权的时代,像他这样的人注定要悲惨地结束。
此外,书中还有一个细节,揭示了悲剧人物的爱与野心之间的冲突。于连藏有一副肖像,瑞那夫人一直以为那是于连的心上人,示甚悲戚。事实却是那是拿破仑的肖像。
一个感受世界、为自己感到骄傲的男人,对自己的事业充满了野心,而爱情似乎只是一种娱乐。于连,是我读过所有书中最孤独的人物。在他的内心世界里,一切都是怀疑和蔑视的对象。
两个深爱他的女人献上了她们纯洁的爱,他有时认为她们践踏了他的尊严,有时认为征服她们是一种宣泄。卑微的出身、贵族的轻视、幻灭的爱情与他骄傲的内心相结合,造就了他扭曲的人格。他敏感多疑,常常感到绝望和对人性的蔑视。
如果阎连科出身名门,他的生或可能是另一番景象。
其次,则是玛特尔小姐。马爹利小姐具有高尚的社会地位,性格简单、热情、叛逆。《红与黑》里描述玛蒂尔德面对于连的追求,敌进我退欲拒还迎,一会儿傲慢一会儿卑微,白天感到厌恶夜晚想得发疯,笔触失刻到有点夸张,却不细微入骨。
爱情不可避免地与权力有关。它是把影响和控制自己意志的力量奉献给他人的过程。用《红与黑》的话说就是“主宰我吧,做我的主人”。然而自我并没有那么容易缴械投降。
“主人”随时可能失去权力,反成为仆从。在每一段亲密关系中,对权力的攻防将永远进行,就像在我们每个人身上一样,自尊和爱情的斗争永不停止。当骄矜的贵族小姐玛蒂尔德要臣服于地位低下的于连时,这种斗争就你现得格外鲜明乃至极端。
另一方面,所谓臣服事实上又是玛蒂尔德在成就她想象中的自我:“不走凡夫俗子的老路,在生活中绝不会湮没无闻。”她渴求“致命的激情”,以摆脱她所厌倦的平庸。
这正是爱情的一种常见形态:你借助对方来实践一次自我表演,以达成自我满足,这种意义更甚干两个人的关系东身。换句话说,你们爱对方是因为你们想在爱中做自己。
司汤达在书中同样邪道:“每个人的心底都有一座坟墓,是用来埋葬所爱的人的。”虽然《红与黑》是一东政治**,但作者斯汤达却是一个描绘男女爱情心理的高手。
书中所描述的男女爱情观的差异是惊人的,即使在今天,它们也同样适用。
然而,实际上,政治才是《红与黑》所批判的主题。书中对政治的描述阴险而讽刺,显示了那个时代法国政要的肮脏面孔。所谓官官相护,道貌岸然,书中比比皆是。
贫民出身的于连一方面厌恶憎恨这样的局面,另一方面却又向往至极。心中的纯真梦想只是阴谋的牺牲品。他渴望拿破仑那样的丰功伟业,也渴望万人歆羡敬仰的地位。
在看到政治肮脏的一面之后,他的欲望并没有减弱,反而增强了。官场是最黑暗的地方,古今中外,混官场的人没有人能说自已的双手有多干净。也许,远离政治,才是最好的选择。
正是因为这本书对官场的详细描写,这句话在19世纪末的欧洲社会流传开来,而这本书本身也被许多国家列为**酒吧。
很多时候矛盾就在干此。我们知道干连最终并没有成为他梦寐以求的角色。可倘岩他成了,他会变成他曾经对抗过的那些人吗?
无从知晓。所以司汤达觉得他不得不死。现在的社会充斥着各种对立,嘲讽与鄙夷。
鄙视链更是环环相扣,逻辑严密。当一些人痛骂所对立的人群时,他们可能只是没有机会成为那拨人罢了。正如书中的瓦勒诺,曾几何时和于连一样的出身,而结果的不同更是说明于连是有机会成为他野心里迫切成为的人。
有人说瓦勒诺杀于连是出于嫉妒,出于自己的面子,不否认,但更多的是他在于连身上着到自己的影子,要把他掐死在蜕变的边缘。正如前面所说的那部分人群,当他们有机会成为他们痛骂的那拨人,他们会毫不犹豫,义无反顾的摒弃原先拥有的一切,当完成阶级换血后,又会回头痛骂曾经和他一样的人。如果时间线可以展开,你会发现,现在的他,用尽一切办法不让过去的自己过来;而过去的自己用不一切的能量痛骂改变以成为现在的他。
看完了这部书,其实还有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书名“红与黑”中的“红”、“黑”到底喻指着什么。比较多的说法就是,“红”象征着“军队”,而“黑”则象征着“教会”,是当时有野心的青年向上努力的两个渠道。而《红与黑》的名字最早在手稿里是红与白,还出现过蓝与白。
虽然后来司汤达确实又出了一本《红与白》,还特意用共和党人吕西安和保王党少女沙斯特来来暗示红与白的存在。当然,这题目有很多种理解。结合书,不同的人还可以有很多不同的认识。
比如红象征着反抗与不屈,黑象征着黑暗势力与贵族阶级。
历史是个车轮,总在重复一样的故事。那种与世界为敌的思想不断的被升华,指引,夹杂着血泪,遗憾,懊恼,迷茫。一个个为理想奋斗的青年俊彦,一个个奋不顾身投身社会熔炉的年轻身影,都是书中想要表达刻画的形象。
虽然书中背景已不适用于当下,但于连精神永存。虽然他没有宗教信仰,但他为了打破对立,为自己的梦努力;虽然他也有混迹红湖所影响的狡诈与虚伪,但这是不得不傍身的手段和**。人人生而有面具,问题是,面具戴久了就和**融为一体,形成新的对立。
感谢司汤达,让我在青年时期看见了于连这样一个人物,雄鹰般的孤高,对未来有无限野心,也甘愿奋力追逐。我,真心崇拜这一形象。()
红与黑读后感 篇8
沾化区第一实验学校八年级八班孔瑞雪
《红与黑》这本**不是一部凭空杜撰的作品。当时正值法国的“七月革命”,革命群众与封建复辟势力进行着尖锐的斗争,国家面临着山雨欲来的局面。这部**向我们展示的是整个法国社会的一个典型窗口——法兰西复辟后期维里埃小镇的政治结构。
由于作者资产阶级革命党的身份,主人公于连的一生也感染了浓厚的政治氛围。于连的悲剧命运是作者人生起伏的反映。
朱利安是一个非常崇拜拿破仑的人。他雄心勃勃,愿意为进入上层社会做任何事。为了实现他那巨大的野心,他不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还要采取种种不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违心之举。正当他即将实现他出人头地的梦想时,市长太太的一封告发信使他一瞬间失去了一切,于是他开枪射杀市长太太,被判了死刑,心甘情愿的走上了断头台。
于连要想成功,总是羡慕有钱人的生活。正是在这种盲目中,他误入歧途,迷失了自我。对于一个公司来说,信仰成为他生命的全部意义,其他一切都值得牺牲。
于连的入狱直至死亡已成定局。在他入狱之前,他对权力变得虚伪和虚伪,但死亡的临近使他意识到自己的心。当一个人明白他为什么死,他也明白他为什么活。
在今天的生活中,有多少人为了金钱和权力而忘记了自己的初衷,有多少人在一开始还记得自己最纯己的理想。为了顺应时代潮流,为了遵循利益规律,我们在不断变化,遵循着更加体面丰富的物质生活。我们每个人实际上都在重复于连的悲剧。在这个时候,谁还记得我们小时候最单纯的思念?
这,便是于连们。
指导教师:牟慧慧
红与黑读后感 篇9
司汤达小说《红与黑》读后感五篇精选
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感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述。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悅、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一起和来看看司汤达小说《红与黑》读后感五篇精选,欢迎查阅!
《红与黑》读后感1
最近读了司汤达的小说《红与黑》,小说经过主人公于连与两个女人之间的感情描述,反映了法国大革命后、复辟时期整整一代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憧憬、追求、奋斗、苦闷。《红与黑》以很多篇幅描述了于连与德·瑞那夫人和玛蒂尔德小姐的感情。但那里的所谓感情,并非那种有着共同感情基础、心心相印的真正感情,而是特定政治历史背景下的畸变的感情。
主人公于连所处的时代,是一个社会倒退的时代。于连是一个小资产阶级个人奋斗者的典型,为了实现他的发财梦、为了改变自我卑微的社会地位、跻身上流社会,他能够毁弃和亵渎古典的道德和神圣,把世界上的一切都作为敲门砖。崇高而圣洁的感情,成为他重要的自卫、反击和向上爬的进身之阶。
《红与黑》读后感2
与其说红色与黑色分别代表着“军队”与“教会”或分别象征着“拿破仑英雄时代和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与“浪帝王朝的复辟和封建社会的黑暗”,倒不如直截了当,通俗地将红色看作感情,把黑色喻成荣誉。自然前者会更官方地诠释《红与黑》,因为这是由历史引发的结论,然后这只是其背景,一条贯穿事件发展的线索,而后者则是书中不断提及与真正内涵所在之外。
关于感情。于连一生中两段感情无疑是极其疯狂与用情至深的,他的情感是极其多变的。他那伟大的感情有时胜过他一心追求的荣誉。与德·瑞那的夫人的私情,尽管他之后远赴贝藏松,后又去往巴黎与德·瑞那夫人在无联系,他总不忘回想她那美丽的眼睛与软弱的小手,以至在牢中的最终几日里满脑子都是她,他们的感情是纯情的真挚的。而他与马蒂尔德间的恋爱又是如此不一样,这就像是一段嵌在开头与结尾之间的感情。这个女人与德·瑞那夫人一样疯狂的迷恋与深爱着于连,以至于放下自身高傲的姿态,到处位于廉谋求一条生路。于莲也曾逝掉荣耀与自身的追念向她示爱。然而感情总会让人丧失理智,也使得于连走进囚室。
至于荣耀。于连本就出生于平民氏家,下层阶级,所幸获得较好的教育。但他有很大的抱负与决心。他很努力,也很出色,他的偶像是拿破仑,他毕生的梦想便是成为像拿破仑那般勇敢的人。在那里要说明一下,此刻的荣耀变非达官显赫这般简单而无价值,他所追求的,包括满足自我的自尊心,及赢得他人的尊重(尤其被地位高的人所尊重)。似乎有些势力,但那个社会,不愿追逐名利的人将会被看作傻子,可是费尽心思,扭曲自身人格只为课求自身利益,一个遭人唾弃。由于现实,他所呈现出的梦想是成为一名神父。他读熟读《圣经》也可是是为迎合世人,这并非他所爱。他是有思想的,相比其他同行人,他显得更独特更有作为。他确实有才。他的人生之所以如此顺利,自然少不了他人的帮忙。能够说,他的人生是幸运极了的。
作品中,几乎无时无刻不透着人性的矛盾。于连的懦怯与胆小让他悔恨却正是所以使德·瑞那夫人着迷。于连一时冲动,拔剑想杀了马蒂尔德,为了使她不用在人事如此痛苦,那看是癫狂偏激与丑陋的行为,更加使玛蒂尔德坚言:于连便是他一生的挚爱。
总之,这是一本让人深陷并有所思考的书。那一次的传奇最终在头颅落地,躯体葬山洞之后被泯友,被遗忘。或许这算不上传奇,但至少,于连在应对死亡时,没有一丝畏惧,他是那么勇敢,未曾恐惧。
《红与黑》读后感3
在这个寒假里,我响应了我们行知小学教师布置的作业,在习爷爷读多的众多书籍中,被这本《红与黑》所吸引,便进行了认真地阅读。
经过阅读这本书后,让我感受颇深。书里写了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于连,靠自我的聪明才智和坚忍不拔的毅力,为了实现自我巨大的野心而孤身一人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辛苦奋斗着,期间不乏�种植还獠实氖侄巍U彼砸晕ど狭朔苫�腾达的坦途和得到了超越阶级的感情之时,社会却无情地把他送上了断头台。
目标是指引我们前进的动力,是走向成功之路上的铺路石。在我们生活里是必不可少的。可是,如果把目标定的太高的话,那么和使用双刃剑就没什么两样了。
首先,先来谈点对我们有利的,巨大的目标有时会变成动力的源泉,让我们更加奋发向上,朝着目标去努力。从而实现自我的梦想,前途从此一片光明。那么这时目标对你来说就是一把得心应手的宝剑了。
其次,再来讲讲对我们不利的。如果你一但把目标定的太高太大,甚至都有些离谱,那么,这时的目标就会像一粒粒鸡蛋大的冰雹,只要你稍有闪失它就会劈头盖脸地向你砸来,顷刻间让你粉身碎骨。
最终,我奉劝大家不要像于连那样一味地不切合实际地制定自我的目标,而应当制定一个适合自我,经过努力是能够实现的目标才是最好的。
《红与黑》读后感4
看完《红与黑》,内心五味杂陈,有一种悲伤的情绪笼罩在心头。读完这本书,那里的故事我并不喜欢,因为书中的故事让我觉得很悲伤。跟随于连的人生轨迹,又让我对他产生一种可怜、可悲、可恨的情绪。
可怜他饱读诗书,刻苦努力,却由于出身的原因屡遭不公待遇。可怜他虽有雄心报复,满腔热血,却无法逾越平民阶层与贵族阶层之间的鸿沟,可怜他才华横溢,步步为营,却始终无法得到想要的生活。而他虚伪的性格让我觉得可恨。为了报复,他去勾引德雷纳夫人为了进入上层社会,他又勾引马蒂尔德,当他发现进入贵族的梦想破灭了的时候,他持枪去杀害他最爱的、但阻碍他贵族梦的女人。他内心崇尚拿破仑的气概,却为附和贵族而当众批判拿破仑。他多疑的性格让我觉得可悲,而这种性格的构成大抵源于他的家庭。父亲对他的打骂、哥哥们对他的嘲笑,都对他的性格造成了不利的影响。让他无不够自信,也让他过于自负。
于连为改变自我的命运在不断努力,但他没有走向梦想的终点,却走向了命运的终点。我想是因为他选错了路径,他有真才实学,他有满腔热血,但他不肯踏实的一步一步向前走,却试图经过娶贵族之女来进入上层社会。这样的方式让他内心不安,这样的方式也让他被世人看穿。
他的杯具是那个时代环境造成的,他的命运因为时代而改变。如果他生活在今日,或许会有不一样的结局。然而仔细环顾今日我们所处的环境,似乎和书中所描述的社会环境略有相似。中产阶级理论不断影响着我们,阶层固化日益严重。农村学子进入985高校的比例不断缩小,经过读书改变命运这一路径,越发难走。
我们都在努力寻求更好的生活,我们都要走在命运的路口,到底什么样的道路是对的,也许仅有到生命的尽头方能知晓。
《红与黑》读后感5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感情的描述,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所以小说虽以于连的感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感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感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感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之后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所以,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觉到的不是感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感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有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能够爬上高位,青云直上,所以不惜去骗取她的感情。可是,于连的两次感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级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绝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述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待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感情心理描述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感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述。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悅、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红与黑读后感 篇10
小说《红与黑》已经出版了大约 200 年。为什么小说在这200年的变迁中依然经久不衰?究其原因,这部小说不仅成功塑造了朱利安·索海尔这样一个时代的艺术形象,而且个性鲜明,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现了xx国时代的广阔画卷,感人至深。很多时候在那个时候。尖锐的社会问题。
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映了当时年轻小资产阶级的总体命运。
Julien 聪明、傲慢、热情、坚定,但也自私和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权,宗族制度严格的封建社会,他们因出身平民而受到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对现实越来越不满;启蒙思想和xx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斗性格。他立志要像xx一样,以个人的才能立功,取得巨大的成功。但到了xx时期,xx式的推广已经被贵族阶层阻挠了。
在这块岩石下,一棵小树歪歪扭扭地生长着。于连为了博得大家的赏识,明知不值一提,但还是把拉丁文“xx”牢记在心。他惊人的记忆力让他踏入了维利尔斯市长的府邸,成为了一名家教。在此期间,他与德雷纳尔夫人有染,主要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虐待他。然而,富裕而贪婪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攀登的欲望和野心。于连进入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阴谋诡计的丑陋内幕,于是他玩起了两面的战术。
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的上进心和虚伪。虽然于连在担任摩尔侯爵的私人秘书后时不时地表现出平民的意识形态,但在被侯爵重用并征服了马特尔小姐之后,于连的“平民叛逆”消失了。他成为了光复王朝的忠实棋子。就在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渴望的“光明”时,他射杀了德·莱纳夫人,将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彻底毁了他的未来。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非从概念入手,而是将主人公朱利安作为追求功利主义的象征。相反,作者给予他深深的同情,通过人们对欲望的执着追求和无法追寻的痛苦,批判了那个时代的具体社会现实。
红与黑读后感 篇11
《红与黑》是法国著名作家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创作《红与黑》时,拿破仑领导的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已经失败,他想用自己的笔去完成拿破仑未竟的事业。他要通过《红与黑》再现拿破仑的伟大,鞭挞复辟王朝的黑暗。
为此作者以“红与黑”象征其作品的创作背景:“红”是象征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热血和革命;而“黑”则意指僧袍,象征教会势力猖獗的封建复辟王朝。
《红与黑》是19世纪法国乃至欧洲文学的一座丰碑。**本文通过对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和两次恋爱经历的描写,揭示了复辟时期动荡的阶级斗争,反映了政治黑暗、教会腐败、贵族反应和资产阶级贪澜的广阔生活图景。于连的两大爱情动机都是基于对爱情的占有,并最终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
通过于连这个文学形象,一方面描述了法国七月革命前夕在人民革命浪潮冲击下的贵族以及中小资产阶级的恐慌情绪;另一方面又塑造了一个出现于社会剧烈变革中的个人野心家的艺术形象,美化了资产阶级的生活观和幸福观。**他的结构严谨对称,语言简练流畅,形象和性格与环境息息相关,善于揭示内心矛盾和思想感情的瞬间变化,突出个性,这是本书最大的艺术特色。
于连的成功、幸福乃至毁灭都与他的爱情息息相关。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
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
但德勒纳太太的善良、朴素和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
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玉林与玛蒂尔德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与反征服的关系。无论谁征服了对方,都会让对方遭受情感上的折磨。
玛蒂尔德出生在一个贵族家庭,追求他的理想。他不愿平庸,思维敏捷。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爱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
(自然也包括于连的英俊、才学)。这在于连接受科拉索夫亲王的建议这一段有趣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可以说嫉妒和孤独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朱利安。
最后,于连落入了勒纳夫人的怀抱,拒绝了玛蒂尔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
但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
同她在一起,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这也是司汤达本人所说的“头脑的爱情”和“心灵的爱情”之别吧。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
同曹雪芹写《红楼梦》一样,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他盼望着读者能解其中味,并声称他的作品是献给少数幸福的人的。在写完了这点小体会后,回过头来,我不禁又问自己,我是那少数幸福的人吗?
一粒种子读后感(经典8篇)
该要如何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我们的心灵在阅读作者的作品时,也得到了一些感悟。写读后感的好处,那就是可以加深对内容的理解,这篇网络上的好文“一粒种子读后感”不仅内容丰富而且语言优美,欢迎查看并受益!
一粒种子读后感(篇1)
晚上七点,灯光下,我又打开一本书津津有味的读起来,我在看《我是一粒种子》
我是一粒种子,开心的来到一户人家,找到了亲爱的伙伴。我们刚想离开,可是主人却把我们埋藏到土里,让我们生长,成为为人类做贡献的好种子。我们非常了解主人的心思,于是,我们就努力的长啊长,最后终于长出了小苗,见到了光明。啊,我们终于见到光明了,我和朋友激动的喊着。可是,我发觉自己的身体在琢渐长高,还长出了一个绿绿的小东西,于是我惊奇的喊道:啊!我这是怎么回事?我原来不是这样的呀!谁能告诉我,我究竟是怎么了?不光是我一个人,其它伙伴也是这样。伯伯听到了我们一连串的问题,走过来给我们讲解:“你们这是长大了,原先你们是小小的种子,在泥土公公的帮助下,你们破土而出,最后在主人的帮助下,你们就会长成高大的麦子,成为人们最好的食物。”“哎可惜呀,可惜……”他叹了一口气,而我们却期待着自己快快长大,为人们做贡献。后来,主人就像辛勤的园丁,为我们浇水施肥。慢慢地,我们长成了高大的麦子被人们拿去加工成了人们的口中的食物。我们本以为长大以后就会为人们做贡献了,可是人们却不知道珍惜我们,如此浪费岂不让农民伯伯白白辛苦了一场,所以请人们要珍惜我们,珍惜农民伯伯的劳动成果!
朋友们,你们看到上面的故事脸红了吗?对呀!现在全国有许多人民不珍惜食物,全部冲进了下水道,一天中,全国从下水道捞出的食物足有上万吨!
一粒种子读后感(篇2)
“如果这块地种不了麦子,说不定可以种豆子。”这书我读了《一粒种子》后颇为感触的一句话。
本文主要讲了一个在生活中处处失利的女孩,在母亲的安慰和鼓励下走上了成功的道路。
女孩虽然在工作上失败过。而且还不止一次。但是母亲却在她失败时安慰她。是女儿在陷入低谷时从迷茫中走出来。又是人生就像一道选择题,你选择了一条路。虽然已经踏上了这条路,但是也可以不一条路走到黑。
在现实中也有许多个选择,如果选择错了,可能就会酿成大祸。我的一个朋友,自幼酷爱乐器,只要手中一有乐器就会摆弄个不停。可是他的妈妈,却执意要他上书法班。并且还威胁他如果不去报书法班就不许他再出去玩了。朋友上了书法班之后,整天没精打采。书法老师怎么讲,他也不听。魂不守舍的。可是,他的妈妈,看到儿子上了书法班。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朋友的脸上失去了笑容,天天摆着张苦瓜脸,不是唉声叹气,就是眼看天空。书法老师看见他总是不听课,觉得他已经不想学书法了。便把他的这个情况告诉了他的妈妈。他的妈妈想起了儿子昔日喜爱乐器。就把他领着上了音乐班。可是朋友却早已对乐器失去了兴趣。
在生活中,我们需要的是谨慎。是对选择的谨慎,千万不能走错一步。
一粒种子读后感(篇3)
《一粒种子》是我最喜欢的课文。
这篇课文使我了解到种子的生长需要春风的呵护、春雨的浇灌、蚯蚓的帮忙。我觉得我们每个人的成长也像一粒种子一样。我们的爷爷奶奶就好似春风,不断地关心我们,提醒我们:我们的老师犹如春雨,不辞辛劳地浇灌着我们,为我们成长提供充足的养分;而我们的父母又好像蚯蚓,给我们提供条件,创造机会。
尽管种子的成长离不开大自然的帮助,就像我们离不开家长老师一样,但是它要想破土而出最后长成大树,还得靠自己努力地把身子挺了又挺。这就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如果自己不努力,有再多的呵护和关心也成不了才。只有像种子一样,扎好根,勇敢地努力向上,才不会被困难所压倒。
我多希望自己成为一颗小草的种子,因为它有顽强的生命力,不管在多么恶劣的环境下,都能生根发芽,活力无限。
一粒种子读后感(篇4)
一粒种子的读后感《一粒种子》这篇文章是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它也曾是我们教科书中的一篇课文。这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到目前为止,我仍然经常回忆它的内容,甚至背诵许多句子。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种子的生长需要春风的呵护,春雨的灌溉,蚯蚓的帮助。让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像种子一样成长。我们的爸爸妈妈好似春风,不断地关心我们,提醒我们;我们的老师犹如春雨,不辞辛劳地浇灌着我们,为我们成长提供充足的养分,给我们带来知识的养分;我们的奶奶爷爷也好似勤劳的蚯蚓,默默无闻地给我们帮助,给我们温暖,让我们快快长大,长大成材。
尽管种子的成长离不开大自然的帮助,就像我们离不开家长老师一样,但是它要想破土而出最后长成大树,还是得靠自己努力,把身子挺了又挺,种子需要吸收养料,就像我们要接受知识,这样才能长大成为有用的人。
这就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如果自己不努力,有再多的呵护和关心也成不了才。
只要像种子一样,扎好根,勇敢地努力向上,才不会被困难所压倒,有了困难就一定要想办法去把它给克服。
一粒种子,因为它有强大的生命力,无论环境多么恶劣,都能生根发芽,生命力无限。这也正是我最喜欢这篇文章的原因。
读完一粒种子,这是一个关于科学植物繁殖的故事,一个种子之旅。我们人类可以旅行,当我们想做长途旅行时,我们可以乘火车、汽车甚至飞机;当我们想做短途旅行时,我们可以骑自行车、摩托车或直接步行。但是,种子也能旅行吗?
它们靠什么旅行?阅读完这本书,我才恍然大悟。
有些植物有一种非常有趣的旅行方式:当种子成熟时,它们会把种子抛到空中。这在科学上,叫弹射繁殖方法。
当然,种子们想要长途旅行,那也没问题。种子婴儿天生就没有长途旅行的能力。它们需要一个坚强的朋友:风。
风可以帮助长得又轻又软的种子们。例如:蒲公英、枫树、云杉,它们的种子可以通过风传播。
不过,有些种子更喜欢坐“出租车”——动物传播。比如樱桃、草莓、黑莓。它们多汁美味的果肉吸引了许多动物,当动物吃完果肉后,它们会把种子送到旅行目的地。
结果表明,种子也可以传播。它们的旅行真有趣,真让我大开眼界!
一粒种子读后感(篇5)
“五一”期间,我读了叶圣陶爷爷写的《一粒种子》这篇童话故事。
故事讲了国王得到了一粒神奇的种子,他把种子种在白玉盆里,浇着金缸盛着的水,每天早上亲自把盆子从暖房里搬出去,晚上又亲自搬回来。二年过去了,种子没有发芽。国王生气了,把种子扔了。后来富翁、商人、士兵得到了这粒种子,但种子还是没有发芽。最后,这粒种子被农夫得到了,农夫每天照常工作,没过几天种子开花了,散发出迷人的芳香。
我们班里许多同学的爸爸妈妈就象叶圣陶爷爷笔下的国王,走路怕摔跤,吃饭怕噎着,独立能力和动手能力都很差。而有的同学爸爸妈妈象叶圣陶爷爷笔下的农夫对待种子那样让自己的儿女去学去做,这样他们就会象那粒种子那样开花结果。我的爸爸妈妈就象叶圣陶爷爷笔下的富翁,让我学这学那,在双休日里兴趣班总是很多,我希望兴趣班少一点,这样就能挤出一点时间看看书看看电视或玩一会儿。
如果我是叶圣陶爷爷笔下的那粒种子,我一定要让农夫种,该耕就耕,该锄就锄,该浇就浇,那该多好啊!
一粒种子读后感(篇6)
这篇故事使我了解到种子的生长需要春风的呵护、春雨的浇灌、蚯蚓的帮忙。让我觉得我们每个人的成长也像一粒种子一样。我们的爸爸妈妈好似春风,不断地关心我们,提醒我们;我们的老师犹如春雨,不辞辛劳地浇灌着我们,为我们成长提供充足的养分,给我们带来知识的养分;我们的奶奶爷爷也好似勤劳的蚯蚓,默默无闻地给我们帮助,给我们温暖,让我们快快长大,长大成材。
尽管种子的成长离不开大自然的帮助,就像我们离不开家长老师一样,但是它要想破土而出最后长成大树,还是得靠自己努力,把身子挺了又挺,种子需要吸收养料,就像我们要接受知识,这样才能长大成为有用的人。这就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如果自己不努力,有再多的呵护和关心也成不了才。只要像种子一样,扎好根,勇敢地努力向上,才不会被困难所压倒,有了困难就一定要想办法去把它给克服。
一粒种子,因为它有顽强的生命力,不管在多么恶劣的环境下,都能生根发芽,活力无限。这也正是我最喜欢这篇文章的原因。
一粒种子读后感(篇7)
从前有一粒种子,它有核桃那么大,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奇珍异宝。一位国王看见了,精心料理,却不开花,国王懊悔地扔掉了。富豪看见了,细心栽培,也没开花,富豪沮丧地扔掉了。商人看见了,用最好的化肥培养它,可还是不开花,商人气愤地扔掉了。这粒种子又被农夫拾到了,农夫把它埋在地里,使它自然生长,终于,那粒种子长成了参天大树。
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生长的规律,如果违反了这种规律,往往会向拔苗助长中的农夫一样适得其反。文中的国王、富豪、商人都急于求成,结果连一点收获都没有。
所以我觉得有些人的爸爸妈妈就像国王一样,叫孩子学这学那,一点玩的时间也没有,因为压力太大,最后一事无成。但我的爸爸妈妈对我说:“玩的时候开心玩,学习的时候一定要认真,专心。”我没有任何压力,我就像自然生长的种子一样,生活得很好,很健康,将来一定会成为有用的人。
这是一粒独特的种子,象核桃那样大,绿色的外皮非常可爱,种在土里能钻出碧玉一般的芽,开的花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并且有浓厚的香气。国王、富翁、商人、兵士先后得到这粒种子,他们以不平常的心态对待这粒种子,他们精心地看护、培育,小心翼翼地,盼望这独特的种子早日发芽、开花,希望能带给他们荣誉、财富、地位,而这粒种子就是不发芽。农夫在耕田时很偶然地得到这粒种子,他把这粒种子随意地种在田里,该耕就耕,该锄就锄,该浇就浇,没有把它看成是什么特别的宝贝,结果这粒种子开始钻出碧绿的嫩芽,
所以这粒种子既独特又平常,要以平常的心态对待,不久长成了小树,并且很快开花了,发出浓厚的香气。给它土壤、水分、阳光、肥料,就能发芽、开花。我们是祖国的种子,我们不需要在温室里长大,我们要在阳光里健康地成长,长大后成为祖国有用的人才。
一粒种子读后感(篇8)
看完这篇简短的文章,心里有很多感触,文章的信息看似简单,实则丰富。我们生活的这个美丽蓝色星球正是因为有各种各样植物的存在,才变得这么多姿多彩。这些植物的传播方式也各有不同,但都能在漫长岁月的流逝中保有一席之地。形式没有好坏优劣之分,都是依据自身的情况而定,从小小的种子都成长起来了。我们的孩子现在也是粒种子,我们该怎么帮助她们成长呢!
植物的种类很多,大小、轻重、地域、喜好都不同。孩子们也同样有各自特点,很多基本的特点天生就注定的,长大后或许会有改变,但基本特点不会有大的出入,反观自己同龄人的成长过程,小时候的影子还是很明显的!这或许给了点启示,顺着小孩的特点有意识的培养,不足的方面有意提高,优势方面能高人一筹,这能让她以后的生活顺利一点。
小孩总是在长大,她是否能够很好的适应这个社会取决于她在各种观念上的理解。在平时的生活中多讲讲事情的基本道理,大的理念,一两次她或许不明白,时间长了就会吸收成她的一种正确积极的观念。在以后的生活中或许能更好的应对各种挫折、竞争。但这只是基本的要求,生活中总是有各种小插曲,磕磕碰碰再所难免,所能指导的也不可能面面具体,很多都需要她自己去面对,如果她的心理足够强大,那问题就能迎刃而解,所以坚强,坚韧的性格是必须针对性的培养。这需要不断磨砺,有意锻炼。假以时日,必然有所提高,给她一个积极,乐观,阳光的环境,让她每天汲取一点,成为她骨子里的一部分,那么这粒小小种子也能茁壮成长,成为一颗能够抵御风吹日晒的参天大树!
最新皮囊读后感(经典13篇)
从哪些角度来写读后感呢?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为“皮囊读后感”,越读感触越深,常常会领悟到一些深刻的道理。有时候,我们需要把这些心得写下来,作为读完一本书的见证。今天,我将为大家详细介绍有关“皮囊读后感”的相关内容,相信可以对您有所启发!
皮囊读后感 篇1
青年作家蔡崇达的处女作《皮囊》,是我有限的阅读视野中最真诚的一本书。
一本好书总要讨论一些普遍、永恒的话题,比如父母,比如朋友,比如人生,归根到底体现的都是人,一个代表了人类的“人”。全书14篇作品,作者用平实而真诚的笔触诉说着他对父母和家乡的怀念,对朋友的感谢和关切,以及对一些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人生问题的思考。
这其中,我最喜欢也是最让我动容的一篇就是《母亲的房子》。初读时,我觉得作者写得有些“过”,因为人物的行为让我这个旁观者觉得不可思议——母亲为什么只为“这附近没有人建到四楼,我们建到了,就真的站起来了”这样的理由,白天做苦工,晚上捡菜叶,全然不顾家人反对,历经艰辛建一座明知不久后就会被拆的房子?
房子建好后,母亲在门口奠基的石头上写上了父亲的名字。看到这里我才明白,母亲所有的努力不过是想让这个由她和父亲撑起的家看上去更圆满。细细品味,正是这些真实又近似痴狂的行为和想法,赤裸裸地将人的本性曝光。
我们每个人都偏执地活着,虽然方式不同,但最终目的都是活出自己的尊严和价值。这些东西看不见也摸不着,但它们确实能支撑我们的生活,证明我们没有白活。物质总是容易消失的,什么样的生活并不那么重要,痛苦和幸福也都不那么重要,灵魂的清澈和满足或许才是最重要的。
感谢蔡崇达,让我洞悉了一些人生的秘密,让我学着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家。
皮囊读后感 篇2
我想,皮囊或许是灵魂来到世上的一件附带的工具。一颗心永远是无处安放的,一具躯壳承载不动,却总能成为有形的桎梏,高于皮囊的存在是你,能被困住的是你,能挣脱出来的也是你。
黑狗达看过很多人离去,仿佛看着一具具皮囊又变回了物品,直至到灰烬。有扔下皮囊这个包袱的阿太,从此来去自如;有重病房想看烟花的病人,在挣脱皮囊的路上看到烟花;还有最坚强的父亲,不再中风偏瘫。剥去生与死,就好像的一个灵魂用旧了皮囊,想回到从前的地方更换。这样看来,生生死死,生命的诞生和流逝,都能淡然。我们本来是多么的轻盈,来去不着痕迹。从此人生就像是一个又一个的灵魂,使用着附带的皮囊给彼此留下羁绊,向世界留下属于他的过往。我们终究是无处安放,不然为何要换去皮囊。
我们错过很多的人,也有很多时候并不知道自己已经错过了。我们自以为能“看见”很多人,却不知道“看见”的到底是真心还是假面。爱我们的人来不及去珍惜,喜欢我们的人又经常会错过,自以为能挽留的人最后只能说出一句告别,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
是不是我们太过矫情,没有的最想要,得到的不珍惜?是不是我们的本质就如此贪婪,被欲望填充?香港的阿小没有过上想象中大城市的生活,自由主义的厚朴步步迷失,文展再也没有那般天才,去面对现实的落差。他们最后都因为种种原因碌碌无为,曾经想要的太多,现实给不了,自己也实现不了,终究成为这个社会中无处安放的人。
皮囊读后感 篇3
也许是离家千里求学的生活状况,在读这些文字的时候有一种了解和感同身受的味道。
其实我不是很赞同作者书中的一些观点,但是他的文字很触动人。
那种对于他人的洞悉,对于生活的触动,然而在我看来他或许是缺乏一种闲适的,所以对于家乡有着别样的感受,熟悉感带来的舒适而不是闲适本身。
有的时候不敢深想太多,那种未来的庞大和未知的恐慌让我无助,但是似乎不做出长时间的规划就像是没有理想一样。而我似乎真的没有理想,我想学的更多,我想让我的父母过得更好,我想自己永远保持赤子之心,我感受得到自己在时间流逝里的变化,这些变化是为了变成“更好的自己”做出的努力。可是到底怎么样算是更好呢?
我茫然了,我困惑而不自知。而这些是不能倾诉的,它在现实面前显得矫情,似乎是无病呻吟。
身边的人是不能说的,他们会敷衍几句,因为他们也不明白。师长则会告诉你要务实,在他们看来思考这些是一种浪费时间,而他们的确有他们的道理。父母是不能说的,因为不能让他们为远在外地的孩子忧心。
然后只能投入无边的忙碌让自己忘记这些。偶尔想起时的无奈和痛苦只能默默吞咽下去。
读完,找到的不是答案,而是共通。
皮囊读后感 篇4
每一篇都给我深深地压抑感并且会带来长久的沉思。
文中父亲的病重,母亲执意建房子 执意向神明倾诉 执意做的所有事,可怜的阿小和阿小,疯狂的文展以及最后作者对自己的发问都让我对现实生活中的自己有特别多的思考。
想得最多的是自己未来要过生么样的生活,文中满满的都是对城市欲望泛滥,感情缺乏的吐槽。
作者对自己的生活状态仿佛甚不满意,说自己是攀着理想并且拿责任做借口不断逃避真正的生活。
可是真正的生活真的像作者小时候那样吗?认识家乡的每一块石头,并且被家乡的每一块石头所熟识;街坊邻里间即使在台风来袭的时候也会帮忙搀腿脚不便的人回屋;早上起来可以骑着摩托在街头巷尾窜来窜去
或许是因为作者已经走出去了,他见过了大城市的方方面面,有好的也有坏的。
那对于还不曾尝试过这种生活的人呢?
于我来说,城市or乡村;匆匆忙忙or平平淡淡依旧有待考虑,依旧是未知数。
《皮囊》没能给我一直的问题做出解答。
但是他的想法对我未来选择的形成应该会有影响吧。
之所以说是这本书对我的影响,是因为我觉得很多人在这本书里得到的启示与我相差甚远吧。翻到最后,我在最后一页发现了马塞尔 普鲁斯特的一句话:每个读者只能读到已然存在于他内心的东西。书籍只不过是一种光学仪器,帮助读者发现自己的内心。甚得我心!
这篇读后感有点错乱,不过是真心推荐《皮囊》这本书,很久没有这么喜欢过一本书啦!
皮囊读后感 篇5
大概是因为至情至性,所以能从这本书的很多地方看到自己的影子,如生病的父亲,父亲早年间经历过一场巨大的灾难,此后性情大变。执着的母亲,母亲执着于她的世界观,苦难堆砌了她的人生。神明的超度,我时常想起那个安详美丽的笑容。梦境的醒悟,那个午后梦到的歌谣使我明白一切都结束了,一切都往很好的地方结束了。
家人的命运,自己的命运,身边朋友的命运,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每个人生命的奇妙。书中有一句是,只有从一个人经历的所有事情来看,才能够将这个人所呈现出来的一切彻底的理解。我庆幸看到这句话,它使我能够更加理智,更加尊重的去看待每一个人。也许曾经我觉得他们有这样那样的不好,可能太苛刻,可能太随意,可能太端着,可能太邋遢,可现在来看,他们所有的经历构成了他们的星系,虽然不完美,但是依然可爱。
书中的最后一句话是每一个读者都能看到已然存在他内心的东西,书籍不过是光学仪器,帮助读者发现自己的内心罢了。唯愿此心光明,愿一直善良的看待这个世界。
皮囊读后感 篇6
看完了,心里有种莫名的沉重。很喜欢描写阿太的那段,喜欢阿太将生死看淡的人生态度,不拘于这副皮囊。
作为妻子,作者的母亲忠贞守护在丈夫的身边。作为为人母亲,处处在丈夫及外人面前为子女靠虑。作为平凡的女人,无论受多大的委屈也不会因一己的任性而抛夫弃子,一个人默默地忍受下来。这位父亲的角色让我想起了的我爷爷,因为病痛折磨,时时大发雷霆,以致死后奶奶那种超脱的神情不经让我对爷爷的一生感觉不值,因为自己一生的伴侣未有一点儿恋恋不舍。这也只是奶奶皮囊及抛开皮囊外物质收到摧残后所释放出来的解脱,对这样的解脱我们并不觉得那是恶意,反而觉得是种胜利,因为熬过来了。
关于后面各种人物的描写对于我来说感觉像看电影一样,“致青春〝,夏洛特的烦恼,北京青年等青春放浪时的场景,很遗憾学生时代没有这么疯狂的故事。
笔者最后的遗憾也是我们当代远游人们一直无法正确处理的问题,父母在,不远游,可背后多少问题在背道而驰,梦想,追求,责任,好奇,吸引等等,无时不让我们远离父母,独自来到陌生城市打拼,却只挣得零星点点,有时连自己都养活不起,却依旧在努力为挤进这拥挤的城市斗争。有时候的迷茫是自己已经回不去了……
皮囊读后感 篇7
读完此书,没有想象中的沉重,也没有如何的感动,反而心一丝苍凉。作者的那些关于故乡的眷念,那些关于亲人的眷属,那些关于友情的回味,关于人生与生活的感悟,都装在四处漂泊的皮囊里了
人生就像一个无底的空杯,我们总在不断的往里面装进许多东西,亲情和友情,财富和地位,又在不断的失去,而身体这副皮囊更像是一个活着的象征与符号
年幼时的天真与善良,年轻时的欲望与野心,中年时的挣扎与妥协,老年时的叹息或回归,人生多像猴子掰玉米
当一个人还在不断眷念着的时候,也是最脆弱与幸福的时候,我们的传统文化孕育的众生,一生都在寻找外面的世界,对于亲情是一场投资与还债的关系与过程,更像一场约定俗成的责任,也像一座山。对于友情,更像是一种慰藉与填充,对于爱情,更像是一种奢侈与完成人生成人礼的一种形式,不停奔跑,不停寻找,却从未真正审视过自己内心的需要
贪嗔痴与断舍离,本无不同,一个是在完成寻找外界的认同,一个是在寻找自我,对于完整的人生,应该都是需要,平衡就成了一种生活的智慧
对于人,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其实甜品与大麻的作用所带来的结果并无不同
皮囊读后感 篇8
《皮囊》这本书,说它是小说或作者的自传都不是十分的准确和全面,内容没有鸡汤文一样的励志和鼓舞人心,也没有娱乐消息一样的轻松愉悦,更没有"大家"文章里的强烈的文学性,它由一个个的故事构成,而这每一个故事都是作者亲身经历。父亲瘫痪后全家人的挣扎与痛苦、倔强的母亲明知道房子即将要被拆除还是坚持花费"天文数字"般的金钱将其盖好、天才文展的漠然离开、厚朴的崩溃自杀等,作者没有用华丽的词语、特殊的句式,而是以讲故事的口吻,缓缓如水,一一道来。每一个故事看似简单,用心的人却能从中发现自己的影子,不由得陷入沉思。
《皮囊》是一好友赠与我的。我曾经一口气读完过这本书,也曾在漫漫旅途中消磨掉不少时光,近来又第三次读完了这本书,依然感触颇深,于是,郑重推荐朋友一读此书。
以下是此书带给田小田的想法,与大家分享。
有时候你以为自己现在到达的,是整个世界的入口,你以为再走进去,就是无限广阔的可能,你以为和自己迎面撞上的就是整个世界。而最后才发现原来一切都是自己以为的而已,但是这已经足够幸运。因为有些人终其一生都不曾发现这以为只是他以为。
那个总是说自己在谋划伟大事业的天才文展,最后在现实的打击下明白自己并不能如自己所愿将这些曾经在脑海中的宏图伟略一一实现,选择了远走他乡,守着电塔做着简单的维修看护工作度日。
那个把自己的名字和英文HOPE联系起来的厚朴,用自己的想象将未来、梦想、青春和欲望喂养得无限膨胀,却始终不肯低下头为此真正做点什么,最终选择了自杀。
那个做着香港梦,看起来有些孤僻有些高傲的阿小,在经历了梦想破碎、严重车祸之后,终于学会了现实与梦想如何相处,在乐得享受房子、妻子、儿子、黑狗就是他的全部的时候,依然能够在捕鱼结束之后骑着摩托车沿着海岸线狂奔,一如年轻时候香港梦里边的帅哥一般。
有时候你以为的并不是你以为的那样,很多时候活得太过用力的人往往给人不太舒服的感觉,因为他们的存在好像时刻在提醒你思考人生的价值与意义,而这于谁都不是一个轻松的话题。
世界那么大,人生那么长,也许务实而细腻对我来讲,是最美丽的情怀。未来那么远,务实而细腻的过,不断学习如何与生活讲和,学习如何低头做些实事的时候却还能依然保持当初的情怀,就像阿小的和黑狗与摩托车。
皮囊读后感 篇9
《皮囊》是蔡崇达写的一本童年自传,打开书,迎接我的是纷乱的小镇上发生的人与事,它们如同一个个炫目的烟花在绽开,寻着作者的童年,我理解了各种生活道理。
我最喜爱的是作者的阿太。阿太很惨,高龄时送走了仅仅50岁的姥姥。阿太很坚强,她没有哭,她已经看清了尘世,知道并了解了什么是皮囊与灵魂以及它们的作用,她的身上仿佛散发着一种久经世事所带来的老练。她还锻炼年轻的舅公的皮囊,而她自己,哪怕一把年纪依旧锻炼自己,走路回村。
我看到阿太想把这思想传承下去的渴望。作者年轻时还不理解阿太为何如此的冷漠,如此无情,在小时的作者看来,阿太像一块儿石头,一块儿情感古怪的石头。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他逐渐明白了“皮囊是拿来用的,而不是拿来伺候的”其中的道理,也渐渐了解到阿太的用意。随着作者对阿太的信任与喜爱变得更多,他工作之后,经常去找阿太倾诉,阿太就像是作者的精神支柱。
后来,阿太去世了,整个家庭都蒙着层悲哀,我的心也随着阿太的死沉下去,仿佛整个人都跌进了悲伤的深渊。但我发现阿太在死前没有伤感,在她看来,死只是让她脱离皮囊,使她变得更轻,足以见得她对死看的很开。而在这世上,也有其他的人,他与作者的阿太一样,不是在用欲望去享受着皮囊,而是让它锻炼起来,为自己所用,不被世上的污浊所动,保持轻盈。
我喜欢这个看透尘世的阿太。
皮囊读后感 篇10
《皮囊》是一部有着小说阅读质感的散文集。文集风格沉稳,表达了作者这一代理想膨胀却又深感现实骨感而无处安身的青年人对自己命运的深切思考。
在不慌不忙中,把这本书读完了。恰如很多人说的,这本书需要慢慢品味,在这个慢过程中,自己也往往会进去到作者写的故事中去,很多地方,很多事,很多人,很多感受,很多……都会联想到自己。仿佛就像自己经历过或者将来会经历。在那个,闽南的一个海边小镇,留给我的映像也恰似自己的家乡:真诚,质朴。
坚硬冰冷的神婆阿太给了黑狗达(蔡崇达)最原始纯粹的人生信条:我们生来的这幅皮囊是拿来用的。倔强固执的母亲,为了建造一座不久后就将被规划拆掉的房子,捡剩菜,做苦工。只是因为村子里还没有人家建了四层的楼房,只是因为那样才能让整个家在村里站起来。“这房子是母亲的宣言,以建筑的形式,骄傲地立在那。”《皮囊》
自尊不屈的父亲,中风后拖着残缺的皮囊跟命运做着最绝望的抗衡,不服输却也输了,以孩童的姿态。
还有那个充满青春热血的厚朴,这也许也是我以前的影子,现在回想起当年的热血也是无比的感慨,但也从未后悔过,因为我知道,这些都是成长的路上不可缺少的。
做为局外人的我,读着别人的故事。用这个与世界大同的皮囊,去感受每一个有趣的灵魂。
皮囊读后感 篇11
打开《皮囊》这本书是因为之前在书城里面看到,这本书是刘德华推荐,刘德华在推荐语里面说,他读了这本书有很大的启发,就如同生命中多添一盏明灯。
我打开了这本书首先看到的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就是《皮囊》,希望也可以给我的生命中多一盏明灯,故事讲述了蔡崇达活到九十九岁的阿太,她为人处世平淡,在女儿死的时候别人都担心她会出什么事情的时候,她却表现出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蔡崇达听说舅公小时候差点被阿太丢到海里淹死,而受到别人指责,然后他问阿太真假时,阿太说:是真的啊,如果你整天伺候着个皮囊,不会有出息的,只有会用肉体的人才能成才。
俗话说: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美丽的皮囊千篇一律。我们生而为人,每个人都有一副皮囊,阿太一直以为皮囊是用来用的,九十九岁的阿太离开了人世,留下一句话给蔡崇达:死就是一脚蹬的事情,我已经没有皮囊这个包袱,来去多方便。
在文章最后作者说:我们的生命本来多轻盈,都是被这肉体和各种欲望的污浊给拖住。是啊,我们的灵魂是多么轻盈,在现在的生活中,无数人成为车奴,房奴,卡奴,拖着沉重的皮囊,却忘记了我们的灵魂本来就是非常轻盈。
读完皮囊这一节,然后思考以前的人生,为了很多事情担心,在痛苦的时候让自己难受,其实最后随着时间的推移,一切都会烟消云吧。最后我读完《皮囊》后,感觉以后一定要善待自己,善待家人,善待每一个善良的人。读完《皮囊》这本书给我的生命多了一盏明灯。
皮囊读后感 篇12
《皮囊》是蔡崇达的第一部文学作品,这本书一个章节就是一个故事,第一个故事取名叫做《皮囊》,书名也是来源于这篇文章。
皮囊讲的是他的阿太(奶奶的妈妈)的故事。阿太是一个非常有个性的人,她认为肉体就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所以面对奶奶的去世,面对自己切菜时切下来的手指,面对舅公被她丢到水里几乎溺毙的事情,甚至对于自己的离世,她都表现的非常坦然。她甚至在死前跟作者说:“不要哭,现在没有这个皮囊的束缚,我来去都更方便。”
也是因为这份特殊的气质,作者特别喜欢与阿太待在一起。后来去外地工作,与阿太见面机会也少了,但是只要是工作中碰到不顺心的事情,作者都回选择回到阿太的身边,陪她坐一个下午。虽然阿太不大听的懂,后来甚至不再听得到,但是这样的陪伴却能够安抚作者,让他鼓起勇气重新开始。
后来阿太走了,作者也慢慢地明白了阿太在奶奶去世时说的一番话的意思。当时全家人都挺伤心的,阿太不以为然,仿佛走了不是她的女儿一样。作者问阿太为什么这样,阿太说因为她舍得。阿太的舍得来自于她对待生命和身体的态度,身体的消逝在她看来是皮囊对生命束缚的结束,是更加值得高兴的事情。而阿太带给作者的安全感,是这份看法带来的超然淡定态度的感染。确实在这份态度面前,一切的困难不过是身体的折腾,生命有更多精彩的事情去做。
皮囊读后感 篇13
不知道有多少人被皮囊中母亲对父亲的爱意感动到的,反正皮囊前面几节中一些小细节的描写我是被母亲不着言词的默默的爱打动了。
作者蔡崇达是80后,82年的,同为80后,那个年代的囊中羞涩,吃口馒头争口气的心态我是能从自己的母亲身上看到的,也包括我母亲对我父亲的'爱。所以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几乎从头到尾都能找到共鸣。也是每隔一会都有眼眶湿润的感觉,而且是想一直读下去,不想停,也不想这本书完结。或者有的人会觉得书中的母亲有点固执,有点作,但我是仿佛看到了自己的母亲,感到无比地亲切。
我只单说母亲与父亲的爱情这一点。我觉得母亲真得是一个家庭的精神支柱,别看中国大部分老一辈的家庭都是父亲在外挣钱,母亲对内照顾家庭,但是如果一个家庭母亲倒下去了,那这个家也就散了,母亲才是真正把一家人凝聚起来的力量,因为有韧性,百折不挠。男人看起来硬汉一个,但是容易折啊。参考其中一段,父亲遭受失业打击,三年不工作,母亲却默默地做这做那到处打工补贴家用,毫无怨言。我的母亲也是这样伟大的人,不行了,想想就想哭啊。能写的东西太多了,感觉自己都想写一本,我的母亲了。
书中,母亲一直固执地盖房子,就是源于对父亲的爱。我从小的时候就觉得,虽然母亲对我比对她自己好,但是她最爱的是父亲。我觉得这才是正确的三观。因为伴侣才是能陪伴一生的人,少年夫妻老来伴。父母和儿女终将会离开,枕边人才是那个老了能相伴左右互相扶持的人。
高中的时候,有一次我问父亲,对你最重要的人排第一位的。出乎我意料地是,父亲毫不犹豫地说,你妈。他没有说弟弟,也没有说我,也没有说爷爷奶奶。因为当时在我的眼里,我是觉得母亲爱父亲更多一点。现在年纪大了,父亲一刻也不愿离开母亲,反倒像个孩子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