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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3.08.08

司法所工作总结二十篇。

时间匆匆流逝了,走得那么无影无踪,在一段时间中,我们会有一些深刻经历了很多 ,大部份人会以此为契机写一份总结提升自我。总结的目的在于让我们知道自己,认识自己。那么,总结的相关范文要怎么去写呢?以下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司法所工作总结二十篇”,供你阅读参考,并请收藏本页面!

司法所工作总结【篇1】

司法所工作总结

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不断加强,司法所作为基层的法律服务单位,在推进基层法律服务、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提升法治意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司法所的一名工作人员,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在肩,同时也深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经过今年一年的工作,我总结了以下几点体会。

一、法律服务需要精细化

司法所是基层法律服务的重要窗口,也是广大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别是斗争侵权行为的坚强后盾。但是,在许多司法所工作中,由于工作量大、人员紧张等原因,往往忽略了法律服务的精细化,导致群众的诉求无法得到及时的解决,不能真正维护群众利益。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对法律服务的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二、案件办理需要高效化

案件处理是司法所的重中之重,而解决案件的高效办理是司法所的核心价值和社会期待。但事实上,一些司法所存在案件办理周期长、程序繁琐、难以及时传达案情等问题。因此,我们需要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执行工作标准和执法规定,精简办理程序,实现案件快速处理。

三、法律宣传普及需要全面化

司法所是基层法律宣传的重要平台,是普及法治知识、塑造人民法治观念的主要组织机构。但是,在宣传普及工作中,有些司法所存在内容单一、形式枯燥、传递方式有限等问题,达不到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公民法律意识的目的。因此,我们要继续加大法律宣传普及的力度,改进宣传形式,利用各种媒体和良好平台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规范操作。

四、服务群众需要贴近实际

司法所是基层法律服务的重要窗口,服务的对象是人民群众。因此,我们必须深入了解社情民意,贴近群众需求,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让法律法规真正为人民服务。同时,我们还应充分发挥司法所服务群众的特点,组织好网上、网下工作,并且及时跟踪落实工作成效和整改反馈,不断改进服务质量,使法律服务更加人性化。

总之,司法所工作是人民群众需要和政府要求的重要部分,我们作为公务员应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贯彻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原则,把积极向上的工作状态转化为发挥职责的动力和热情。希望在来年的工作中,我们能够更加全面、精细地开展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做出新的贡献。

司法所工作总结【篇2】

为贯彻市局“三夏”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通知精神,我们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活动,积极化解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了社会治安的稳定,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为使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党工委专门召开了机关干部、居主要干部会议进行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以办事处书记为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负责此项工作的指导、汇总工作。

为了营造这次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全体干部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的依法行政水平。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调处,真正做到了依法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进村入户进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各包居干部还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通过普法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为构建“平安和谐沁园”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思想环境。

我们在工作中尽可能的将一些小矛盾就地解决,按照依法及时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尽量把潜在的隐患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工作中按照以民为本的原则,做到不扰民、不惊民,耐心认真的做好思想工作,树立社会良好风气,使广大群众道德观念有了进一步提高。针对当前农村宅基地、邻里关系、土地承包等重点问题明确了领导和调处小组及时跟踪调处,综治办、司法所做到定人定点,排查调处,积极防范,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和按时上报制度,促进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此次矛盾纠纷集中活动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6起,通过进村入户,走访群众,现已调处解决5起,移交有关部门处理1起,其中防止集体、越级上访1起2人,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调解成功率达100%。

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司法所将按市局要求,继续深化对居级的调解组织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做好聘用居级专职调解员的前期准备工作。结合综治工作,协调好各部门,坚持定期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法,建立矛盾排查的长效机制。完善好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当地矛盾纠纷的调处和预测见意工作,全面提高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司法所工作总结【篇3】

20xx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六五”普法的开局之年,武湖司法所认真学习落实上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在区司法局的领导和农场党委、政府的有力支持下,紧紧围绕稳定、改革、发展这一主题,强化基础工作,落实责任措施,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较好地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建设“平安武湖”,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现将我们上半年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抓阵地建设,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20xx年上半年,武湖司法所在武湖街工委、农场党委和区司法局的支持和帮助下,武湖司法所的全体工作人员搬进了新的办公场所。面对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的面貌一新的司法所阵地不仅本所全体工作人员感到欣慰,区司法局领导和武湖农场的各位领导也赞不绝口,给予了高度评价。武湖司法所原办公地点非常狭小,办公条件艰苦,群众办事极为不便,新的司法所办公楼总面积450平法米,共设有一所三中心,调解庭、档案室、会议室、心理咨询室、所长室、休息室。所有科室都配置了崭新的桌椅、沙发、文件柜等办公设施。于此同时,区局为了支持武湖司法所还分配一名新同志到所里工作,使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从原来的4人增加到现在5人,队伍得到扩充,力量得到增强。今后武湖司法所将加大软件的建设,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提高队伍素质、提高保障能力、加强科学管理、全面活跃工作上下功夫,进一步全面规范好司法所的各项建设。

二、抓业务知识学习,提高队伍素质。

为了提高司法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促进对政策法规的理解,武湖司法所坚持每月组织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先进的工作经验,通过学习,使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明确了法律知识、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近期工作任务,同时也促进了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三、抓好四大板块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

一是抓好普法工作,全力推动依法治理取得新进展。

认真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今年是“六五”普法的开局之年,按照上级的部署和全场的具体情况,司法所在抓好年度普法工作的同时,重点开展了“六五”普法启动工作,组织了全所人员学习“六五”普法文件精神,掌握了各项指标要求,为“六五”普法顺利开局营造良好的氛围环境。

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工作。今年以来我们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乡村”、“法律进企业”、 “法律进机关”、 “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单位”为载体,促进“法律六进”活动全面、深入、务实发展。联合其他相关部门组织人员深入到各单位各部门开展以普法为主题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开通法律咨询电话。在接待中,公开法律咨询电话。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尽可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半年来共解答法律咨询150人次,大大避免和减少了各类矛盾纠纷及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是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全力确保社会稳定。

建立健全了街道、分场、队的三级人民调解网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建立了由司法所长为主任、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和法律工作者为成员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了基层调解委员会,按队设人民调解员。同时,建立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预警、调解、处置四个机制,在全农场形成上下联动、纵横联网、责任落实、运转有序的大调解格局,基层司法行政整体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今年上半年排查民间矛盾纠纷120件,其中重大疑难纠纷17件,调解率为99%,对尚未调处的1件也正在积极协调,确保其不转化变危害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从而有效地保障了本辖区的稳定、平安、和谐。

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所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提高调解员对纠纷的调处能力。根据市司法局的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纠纷调解报表,并做到及时、准确上报调处情况。上半年,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14次深入到基层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排查各类纠纷32件,防止群体性上访3件,涉及相关人员28人;防止群体性械斗4件,相关人员44人。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有力地维护了武湖地区的和谐稳定。

三是抓好法律服务工作,全力助推地区发展。

1、积极开展学习,明确责任。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上级关于“构建法治武汉”、“六五普法”等主题学习活动。明确了司法所在开展主题活动的具体内容和责任。

司法所工作总结【篇4】

xx年,xx街道司法所在市司法局、开发区综治办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实践依法治国的方略,开展人民调解、法律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具体如下:

一、积极开展人民调解活动

今年,xx区提出开展“转型升级提升年”、“社会矛盾化解年”、“基层基础建设年”的活动,根据“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要求,xx街道司法所在全街道范围组织辖区xx个社区开展2次大型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活动,对排查的矛盾纠纷要求每月上报,社区能够调节的在社区调解,社区不能调节的由街道组织相关部门调解,街道司法所不能调解的上报xx区,申请上级司法部门协助调解。今年,街道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治本环节来抓,积极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充分化解人民矛盾,为辖区居民提供了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xx年全年,街道共调解矛盾纠纷起,调解率,成功率。在调解中心调节的纠纷共有件,成功调解件,占全部纠纷的。

二、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根据全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计划安排,今年xx区所有乡街必须全面开展社区矫正个工作,由于我街道xx拆迁,社区矫正工作迟迟未能正式开展,为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街道司法所做了大量工作。

1、建立工作机构

按照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我们在交接前成立以街道主任为组长的xx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交接后一周内组建了一支由社区综治干部和妇女干部组成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在司法所人员和社区民警组织下开展工作。

2、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

按照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确保刑罚的有效实施,制定了《xx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xx街道社区矫正加(扣)分细则》《xx街道社区矫正月度考核评议方案》《xx街道“5+1”监管机制方案》等制度;

3、司法所逐一对矫正对象进行分析,制定矫治个案。通过定期谈话、专家心理咨询、社会帮教、公益劳动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工作。

4、完善社区矫正硬件设施

办公用房紧张是xx街道的一大问题,在市司法局及开发区综治办的组织协调下,街道领导非常重视街道司法工作,司法所长积极与领导沟通解决办公用房问题。班子成员会议商议解决社区矫正办公用房问题,最终在领导的协调下,腾出了社区矫正办公室、教育室、谈话室以及资料档案室,合计面积达到xx余平方,并配备了相应的办公设备,为司法所工作提供了硬件保障。

5、建立了社区矫正对象档案,一人一档。档案内容包括:判决书、裁定书、暂予监外执行通知书;矫正对象情况登记表;矫治方案;思想汇报、等有关材料。

自交接以来,xx街道共接收了xx名社区矫正对象,分布在街道下辖的各社区,其中:缓刑xx人,假释xx人,剥夺政治权利1人。到目前为止,有v人正在接受矫正。犯罪类型分别为:危害公共安全罪xx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3人,侵害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3人,侵犯财产罪6人,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罪6人,xx罪2人。到日前为止,xx名矫正对象未发生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三、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好普法工作

法制宣传教育是街道司法所的重点工作,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进程,建立健全了普法、学法制度,街道充分利用横幅、法制讲座、简报、标语、社区橱窗、黑板报以及市民学校等形式,加大了对普法工作的宣传力度。按照“五五”普法工作计划,积极落实各项工作。全年,共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次,印发宣传资料余份,制作法制宣传横幅条、标语宣传条,社区黑板报期。

为努力提高居民法律意识,今年,我所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在辖区各社区广泛开展了《物权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信访条例》、《禁毒法》、反xx警示教育等法律宣传活动。如举办法制图片巡展、趣味普法活动、法律咨询活动、组织观看法制电影电视录像、举办法制讲座等,有效地提高了群众学法、用法的兴趣。通过以上活动的落实,使我所普法工作开展的既扎扎实实,又轰轰烈烈,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全年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次,受教育人数。

四、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相对于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相对要宽松一些,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放松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归正人员的管理同样是司法所的主要工作之一。为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我们采取分职业、分年龄、分社区的帮教方式,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目前,我街道共有刑满释放人员人,分布在辖区7个社区,各社区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在街道司法所的协调下,本着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有序的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接茬教育和就业安置工作,有效的预防了归正人员重新犯罪。

五、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1、个别社区调委会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未能起到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2、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后,矫正对象逐渐增多,街道工作人员不够。

3、法制宣传形式缺少创新,工作资金缺乏。

回顾xx年街道司法所的各项工作,我们本着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的精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在今后工作中,我所将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司法所今年的重点工作中,推进基层司法工作科学发展。

司法所工作总结【篇5】

20xx为巩固创卫成果,给居民创造好的生活、工作环境,一年来社区在创卫工作上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管理,确保创卫工作落实到位

社区把创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规划、有措施、有行动、有效果,成立了专门的创卫领导班子,书记陈文金任组长,社区主任周建湘任副组长,专抓此项工作,居委会副主任邢兵初任专干,居支两委成员为组员。责任明确到人,工作成效与经济利益挂钩,确保创卫工作不走过场,真正落实到实处。

二、加大收费力度,确保“两费”任务完成

针对两费任务大、收费难的问题,社区制定措施,安排专人,想尽办法,不辞辛苦,不怕多次跑路,不怕看人脸色,不怕听人闲话,全年累计收费xx万元,确保“两费”任务完成。

三、加大督查力度,确保辖区卫生整洁

按照创卫工作要求,社区对责任单位的卫生进行周督查、月检查、季评比,检查结果公布上墙,一月一次调查会,对保洁员负责路段每天督查三次,并有记录,一月一小结,发现违规进行罚款,并实行末位淘汰,这样就使保洁员的工作责任心加强,路段卫生也更好了。

四、加大管理力度,确保创卫工作成果

按照卫生管理的要求,主管部门的布置,社区做到执行任务不走过场,完成任务不打折扣,用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将创卫工作进行到底。组建长期创卫班子,组建长效的保洁队伍,建立长效保洁机制,确保创卫成果。

司法所工作总结【篇6】

20xx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艾滋病防治条例》,按照《艾滋病防治目标管理责任书》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精心组织,突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扎实有效地开展了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

一、强化领导,确保防艾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廖秀婷为组长的防治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二是结合实际制定了《20xx年艾滋病防治工作意见》,对20xx年防治艾滋病工作的内容、工作重点等作了具体的安排,为顺利开展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防艾工作,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为防艾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必要保障。

二、加强教育,认真开展干部职工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

制定了《**年度艾滋病知识培训工作计划》,通过组织专题培训、政治业务学习时间组织学习等形式,对全局干警进行了培训,对艾滋病传播途径、怎样预防艾滋病以及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如何开展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等知识进行了培训。通过培训,使广大干警防治艾滋病意识进一步增强,抓防艾宣传思路进一步清晰,为我局积极开展好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形式多样,提高群众的艾滋病预防知识的知晓率

(一)加大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普及力度。一是结合职能,多方面普及防治艾滋病知识。今年以来,

我局依托“法律七进”活动,把防治艾滋病工作与法制宣传工作结合起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艾滋病防治条例》、《四川省艾滋病防治条例》列入普法规划,坚持做到送法进村入户、送法进校园、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主题活动均有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内容。二是加大特定时期防艾知识宣传。以“6.26”禁毒日、“12.1”世界艾滋病日、“124”法制宣传日等为契机,组织人员上街设点宣传、咨询服务、发放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宣传教育,宣传防治艾滋病基本常识。三是积极开展防艾宣传教育下乡活动。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和指导基层司法所不断加强农村防治艾滋病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外出务工人员列为重点宣传教育对象,以“法律进乡村”、“送法下乡”活动等为载体,深入开展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下乡活动,切实抓好农村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

(二)抓好特殊人员的防艾宣传教育工作。把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与刑释帮教工作结合起来,在对刑释人员开展帮教工作中,将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宣传教育作为帮教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强化维权,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一是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维护社会和谐的功效,依托“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等机制,通过多种形式,着力宣传,积极提高艾滋病人群的法律援助知晓率和法律维权意识。二是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开通艾滋病感染者及携带者的法律援助工作绿色通道,积极主动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援助。

司法所工作总结【篇7】

一、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1、制定规划,切实加强领导。为全面落实《关于在全乡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得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郭庙乡XX年普法依法治乡工作计划》,对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乡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等作了明确规定,乡及时调整充实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做到普法工作有人管,具体业务有人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大造声势,营造社会氛围。为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调动公民学法、用法的热情,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制舆论氛围,进一步落实“两个提高,两个转变”的工作目标。上半年开展了一系列有规模、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普法活动,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一是针对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的工作要求,对我乡村主任进行为期2天的培训;二是积极筹备召开依法治乡工作暨人民调解会议;三是开展了专业法规宣传月活动。在18所中小学开展了15场普法教育活动,有6000余名中小学生受到了深刻教育;

3、抓点带面,推进依法治理。为全面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依靠法制手段管理的方式转变,全方位推进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在农村,进一步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完善村民选举程序、民主议事程序、村民自治章程、公开办事程序,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促进农村基层依法治理,抓好依法治理的试点工作,以点带面推广经验。推行政务、厂务、校务公开等活动,严格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从而使依法治理的“三大工程”得到落实。

二、基层基础和安置帮教工作

基层司法所工作立足于抓队伍、抓硬件,积极主动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视,力争我所工作再上新台阶。上半年,狠抓了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达到机构建设规范化、业务工作规范化、管理工作规范化。继续做好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并利用两天的时间,举办了各村调委会骨干培训班,将村调解委员会建设纳入依法治乡规划。乡调委会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把握“三高”、“三严”的运行机制,坚持工作高标准、高效率和用人的高素质,严格把握调解案件的事实关,严格按法律办事,严格按照调解程序实施,保证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工作在第一线的司法行干警和法律工作者任劳任怨,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为维护农村的稳定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

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是基层司法所的一项重工作,为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工作站积极协调各成员单位,建立健全了帮教网络,对62名刑释解教人员都建立了个人档案,落实了帮教措施,对他们生活上关心,技术上支持,让其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从心灵深处感化他们,有效地减少和预防了重新犯罪。

三、法律服务工作

不断拓宽法律服务业务范围,向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向市场经济的各个环节,向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进行了延伸。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为努力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强化对法律工作者的监督管理,继续聘请了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基层法律工作者的社会监督员。

尽管上半年的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然而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主要表现是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认识不足,工作不实,措施不力,力度不大,普法经费短缺,基层基础工作还相对薄弱,这些不利因素制约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决心解决,抢抓机遇,锐意进取,励精图治,与时俱进,为大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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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工作总结(司法厅司法所)



司法局工作总结-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不断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1984年,我县司法行政机关恢复建立。1986年底,县司法科改置为县司法局。县司法局设立以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政法工作方针,克服人员少、基础薄弱等困难,团结一致,艰苦创业,开拓进取,经过20年的努力,我县的法制宣传、普法教育、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等司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县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和各项建设事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一、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成效县司法局设立以来,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放在工作首位,克服人员少、经费紧张等困难,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有效的措施,在全县城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县城,利用广播、电视、录像等宣传媒介坚持不懈地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的同时,利用二月十九街物资交流会等大型活动时机,以举办法律知识图片展览、发放法律知识宣传资料、开展义务法律咨询等形式,集中组织一定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在广大山区,采取各民族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经常性宣传法律知识。在“一五”普法期间,我们还结合实际,在普及“十法一条例”的基础上,增加了禁毒、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森林资源管理、税收制度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全县5万多普法对象考核合格率达90.3%。“二五”普法过程中,认真贯彻“以宪法为核心,专业法为重点,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指导思想,以禁毒法制宣传教育为主线,全面完成了各项任务。“三五”、“四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至2005年8月州普法领导组对县级普法工作进行验收这一期间,购买发放普法学习材料18600余册,散发各种法律宣传资料(传单)1.8万份,开展法律知识图片展览200多套,悬挂(张贴)标语250多幅,出黑板报260期,出动普法宣传车巡回宣传200多台次,全县各级各单位的各类普法对象参加和接受普法学习25万人次,并通过了统一组织的普法考试。同时,组织了多期法制宣传骨干培训班,先后受训200多人次。经过长期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四个五年的全民普法教育,公民学法用法、依法办事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日渐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逐步增强;各类法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各项事务的局面逐渐形成。二、人民调解、乡镇法律服务成绩突出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80个,调解人员894人,分布在乡村各地,形成了一个人民调解网络。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人民调解员坚持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服务宗旨,不计得失,无私奉献,哪里有纠纷就出现在哪里。他们的工作,使无数个家庭破镜重圆;无数起邻里纠纷、土地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多少起激化的民间纠纷化干戈为玉帛。成为了保障全县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20年来,全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4697件,防止全体性上访33件,制止较大规模的群众性械斗8件,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分别达到97%和94%。人民调解工作的成就,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和重视,并涌现出16个先进集体、38个先进个人,获得州级以上表彰奖励,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司法所是最基层的司法行政部门,担负着司法行政机关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能。2002年,全县11个乡镇建立了司法所。2003年新增编制11名,司法所编制达22名。与此同时,明确了司法所的管理体制、职责和任务,对各项工作实行量化目标考核,纳入规范化管理。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建设稳步推进,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大调解”的工作格局。“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充分发挥作用,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安置帮教工作积极推进,2001~2004年已落实帮教措施121人,有关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经过多年的努力,在开展普法及法制宣传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调处疑难纠纷、开展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等方面工作成效明显,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脉地司法所被省综治办和省司法厅评为先进集体,上街司法所被省司法厅评为“百佳司法所”。三、公证、律师事业不断发展1984年,县公证处建立,有公证人员1名,代表政府行使法律公证职能。公证处建立以后,克服困难,积极广泛地宣传公证制度,组织公证人员走村串厂,把公证业务宣传与公证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让事实来证明公证的作用。与此相适应,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处通过业务培训和工作实践,提高公证人员的业务素质,坚持办理公证合法、真实的原则,遵循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服务的业务宗旨,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推行“三定一奖”岗位目标责任制,增强了公证工作的活力,保证办证质量,防止或杜绝错证、假证,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过多年的努力,公证人员的各项管理措施及业务开展日渐成熟,服务领域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拓宽。2003年以来,公证处共办理公证2270件,其中:民事类239件、经济类1977件,收费金额达14.28万元,接待公证法律咨询2050人次。公证工作还紧密配合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开展公证服务。实践证明,公证工作大有可为,将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我县的律师制度恢复以来,在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和正确指导下,经过律师工作者的辛勤努力,律师工作有了新发展,律师的社会知名度和社会地位不断提高,成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是律师机构和从业律师增加,素质不断提高。1985年,全县有律师事务所1个,专兼职律师2人,其中,中专以上学历1人;2005年,有律师事务所3个,其中,个体律师所2个,专兼职律师5人,其中,2人具有中级职称。二是律师制度恢复之初,律师业务主要以刑、民事代理为主。随着改革的发展,律师在担任政府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诉讼代理和非诉讼代理、民事经济活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逐年提高。2003年以来,共办案件282件。其中,刑事类130件,民事类152件,收费金额6.13万元,解答法律咨询7113人次,代写法律文书601件。四、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拓宽法律援助是一项造福社会,造福人民的崇高事业。法律援助通过向那些缺乏能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使人人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切实为特殊群体和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也是司法行政机关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2002年,我县先后成立了法律援助领导班子和办事机构,并成功举办了“为实现公平和正义——法律援助在中国”漾濞公益活动座谈会,与会同志伸出援助之手,捐出了第一笔法律援助经费,同时也有力地宣传了法律援助事业。司法行政机关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9件,接待来信来访337人次,代写法律文书55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给弱势群体,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五、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我县由于恢复建立司法行政机关的时间短,客观上造成底子薄、困难多的情况。2002年前,全局20多名干警,只有不足40平方米的两间办公室,开会学习只能借用外单位会议室,办公装备落后,仅有1辆吉普车和10余套办公桌椅,司法局下属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长期在外租用办公业务用房,各项工作难以正常开展,职能作用难以充分发挥。面对困难,新一届局领导班子在往届领导班子的工作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迎难而上,并充分认识到“有作为才能有地位”。从打基础,改善办公条件入手,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工作。力争以优越的办公条件和办公环境,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多方争取,至2002年底,1幢临街而建,总投资100余万元,面积900多平方米的5层办公综合楼竣工建成,投入使用,新购置了宣传业务用车,更新了宣传设备,配置了现代办公设备。宽敞明亮的办公室,绿树成荫的办公区域,这些过去连想都不敢想的事,如今变成了现实。司法行政机关的形象和地位大大提高,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纵观彝县20年的社会发展历史,司法行政工作无一不与社会政治文明进步紧密相连。司法行政工作为继续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注入了新的活力。我们将树立信心,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继续开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司法局工作总结(司法厅|司法所)

司法局工作总结(司法厅|司法所)


司法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不断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1984年,我县司法行政机关恢复建立。1986年底,县司法科改置为县司法局。县司法局设立以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政法工作方针,克服人员少、基础薄弱等困难,团结一致,艰苦创业,开拓进取,经过20年的努力,我县的法制宣传、普法教育、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等司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县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和各项建设事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成效 县司法局设立以来,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放在工作首位,克服人员少、经费紧张等困难,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有效的措施,在全县城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县城,利用广播、电视、录像等宣传媒介坚持不懈地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的同时,利用二月十九街物资交流会等大型活动时机,以举办法律知识图片展览、发放法律知识宣传资料、开展义务法律咨询等形式,集中组织一定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在广大山区,采取各民族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经常性宣传法律知识。在“一五”普法期间,我们还结合实际,在普及“十法一条例”的基础上,增加了禁毒、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森林资源管理、税收制度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全县5万多普法对象考核合格率达90.3%。“二五”普法过程中,认真贯彻“以为核心,专业法为重点,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指导思想,以禁毒法制宣传教育为主线,全面完成了各项任务。“三五”、“四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至2005年8月州普法领导组对县级普法工作进行验收这一期间,购买发放普法学习材料18600余册,散发各种法律宣传资料(传单)1.8万份,开展法律知识图片展览200多套,悬挂(张贴)250多幅,出黑板报260期,出动普法宣传车巡回宣传200多台次,全县各级各单位的各类普法对象参加和接受普法学习25万人次,并通过了统一组织的普法考试。同时,组织了多期法制宣传骨干班,先后受训200多人次。 经过长期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四个五年的全民普法教育,公民学法用法、依法办事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日渐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逐步增强;各类法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各项事务的局面逐渐形成。 二、人民调解、乡镇法律服务成绩突出 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80个,调解人员894人,分布在乡村各地,形成了一个人民调解网络。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人民调解员坚持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服务宗旨,不计得失,无私奉献,哪里有纠纷就出现在哪里。他们的工作,使无数个家庭破镜重圆;无数起邻里纠纷、土地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多少起激化的民间纠纷化干戈为玉帛。成为了保障全县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20年来,全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4697件,防止全体性上访33件,制止较大规模的群众性械斗8件,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分别达到97%和94%。人民调解工作的成就,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和重视,并涌现出16个先进集体、38个先进个人,获得州级以上表彰奖励,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司法所是最基层的司法行政部门,担负着司法行政机关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能。2002年,全县11个乡镇建立了司法所。2003年新增编制11名,司法所编制达22名。与此同时,明确了司法所的管理体制、职责和任务,对各项工作实行量化目标考核,纳入规范化管理。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建设稳步推进,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大调解”的工作格局。“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充分发挥作用,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安置帮教工作积极推进,2001~2004年已落实帮教措施121人,有关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经过多年的努力,在开展普法及法制宣传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调处疑难纠纷、开展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等方面工作成效明显,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脉地司法所被省综治办和省司法厅评为先进集体,上街司法所被省司法厅评为“百佳司法所”。 三、公证、律师事业不断发展 1984年,县公证处建立,有公证人员1名,代表政府行使法律公证职能。公证处建立以后,克服困难,积极广泛地宣传公证制度,组织公证人员走村串厂,把公证业务宣传与公证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让事实来证明公证的作用。与此相适应,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处通过业务培训和工作实践,提高公证人员的业务素质,坚持办理公证合法、真实的原则,遵循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服务的业务宗旨,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推行“三定一奖”岗位目标责任制,增强了公证工作的活力,保证办证质量,防止或杜绝错证、假证,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过多年的努力,公证人员的各项管理措施及业务开展日渐成熟,服务领域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拓宽。2003年以来,公证处共办理公证2270件,其中:民事类239件、经济类1977件,收费金额达14.28万元,接待公证法律咨询2050人次。公证工作还紧密配合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开展公证服务。实践证明,公证工作大有可为,将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不断得到完善和

发展。 我县的律师制度恢复以来,在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和正确指导下,经过律师工作者的辛勤努力,律师工作有了新发展,律师的社会知名度和社会地位不断提高,成为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是律师机构和从业律师增加,素质不断提高。1985年,全县有律师事务所1个,专兼职律师2人,其中,中专以上学历1人;2005年,有律师事务所3个,其中,个体律师所2个,专兼职律师5人,其中,2人具有中级职称。二是律师制度恢复之初,律师业务主要以刑、民事代理为主。随着改革的发展,律师在担任政府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诉讼代理和非诉讼代理、民事经济活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逐年提高。2003年以来,共办案件282件。其中,刑事类130件,民事类152件,收费金额6.13万元,解答法律咨询7113人次,代写601件。 四、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拓宽 法律援助是一项造福社会,造福人民的崇高事业。法律援助通过向那些缺乏能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使人人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切实为特殊群体和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也是司法行政机关贯彻落实“”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努力构建的迫切需要。2002年,我县先后成立了法律援助领导班子和办事机构,并成功举办了“为实现公平和正义——法律援助在中国”漾濞公益活动座谈会,与会同志伸出援助之手,捐出了第一笔法律援助经费,同时也有力地宣传了法律援助事业。司法行政机关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9件,接待来信来访337人次,代写法律文书55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给弱势群体,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五、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 我县由于恢复建立司法行政机关的时间短,客观上造成底子薄、困难多的情况。2002年前,全局20多名干警,只有不足40平方米的两间办公室,开会学习只能借用外单位会议室,办公装备落后,仅有1辆吉普车和10余套办公桌椅,司法局下属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长期在外租用办公业务用房,各项工作难以正常开展,职能作用难以充分发挥。面对困难,新一届局领导班子在往届领导班子的工作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迎难而上,并充分认识到“有作为才能有地位”。从打基础,改善办公条件入手,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工作。力争以优越的办公条件和办公环境,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多方争取,至2002年底,1幢临街而建,总100余万元,面积900多平方米的5层办公综合楼竣工建成,投入使用,新购置了宣传业务用车,更新了宣传设备,配置了现代办公设备。宽敞明亮的办公室,绿树成荫的办公区域,这些过去连想都不敢想的事,如今变成了现实。司法行政机关的形象和地位大大提高,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纵观彝县20年的社会发展历史,司法行政工作无一不与社会政治文明进步紧密相连。司法行政工作为继续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注入了新的活力。我们将树立信心,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继续开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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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普法工作总结


篇一:司法所普法工作总结范文

年来,我们在县司法局,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镇范围掀起了新的学法、守法、护法浪潮。强化了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公民的法律意识,干部学法、用法慰然成风,村民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大大提高,乡属各机关学校、及行政村,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责任措施落实是保证。

年初,我们根据我辖区实际制定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切实加强了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始终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调整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普法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辖区内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了目标和任务。

二、兼顾全体,突出重点确定普法对象。普法对象是全体公民,重点对象是科级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

三、找准时机,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2012年上半年根据我辖区实际,我们共进行了次普法宣传活动,就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参训人员达人次。通过半年来的普法宣传教育,全镇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辖区内民事纠纷明显减少,全镇群众致力于发展经济,呈现出了人心安定、社会稳定的良好法制环境。

篇二:司法所普法工作总结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六五”普法的启动之年。石桥司法所紧紧围绕区司法局和石桥镇党委、政府的中心目标任务,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快速建设江北新城和石桥镇社会经济事业全面发展,充分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团结奋进,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不断强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高职能服务效率

我所今年在镇党委、政府及区司法局的关心支持下,根据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行重新布局和资金投入,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又上台阶,受到省、市政法委及司法局领导的赞扬,并在全区作了推广。首先,以省规范化司法所为契机,加强硬件建设。上半年新装修了司法所办公场所,制作了司法所外观标识,又添置了电脑、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目前司法所办公室功能调协符合规范,所容所貌整洁,标识明显,办公设备齐全,办公现代化信息化水平较高,实现了区域联网。其次,以市局开展岗位技能和业务知识竞赛活动为推动力,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工作人员掌握基层司法行政业务知识、基本技能,提高组织协调、处理事务等履职能力,全所人员凝心聚力、团结拼搏、负重攀登。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依法治镇等各项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为推动我镇社会经济事业全面发展做了一定的工作。

二、继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1、建立健全普法组织领导机构和网络建设,完善普法队伍建设,落实全年普法经费预算,加强普法队伍培训,今年对普法联络员和志愿者进行了三次普法培训。2、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和宣传力度。今年是“六五”普法启动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我镇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征求稿的意见和措施,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全年普法工作计划,认真做好“五五“普法工作总结表彰和“六五”普法启动工作。获区先进集体2人,先进个人2人,获市先进个人1人。3、坚持开展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法律知识的学法培训活动,不断提高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今年对机关干部、村(居)两委干部举办法制讲座4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和人民调解员参加市区学法培训2次,组织其他法制讲座4次,参加省《行政强制法》法律知识竞赛1次。4、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机关等活动,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全年开展“送法进校园”4次,主要是邀请区普法讲师团成员为中小学上法制课和参与学法知识竞赛,观看法制展板等活动。“送法进村、社区”6次,主要是对学生放暑假期间到社区为留守儿童上法制讲座,到农户家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等活动。“送法进教堂”6次,主要是为教徒上法制讲座,观看法制小电影和法制展板,并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等宣传活动。为老年大学石桥分校开展法制讲座4次。积极向群众、农民工开展“三八”“3.15”法律服务咨询广场、“18”法制广场、“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法制宣传日、法治文艺演出广场等法制广场宣传8次,开展法制宣传展板宣传4次。活动期间共发放法律书刊3000余本,法律宣传资料16000多份。通过普法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镇干部、群众和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在不断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得到提升,依法维权理念不断加强,为全镇依法治镇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六五”普法的启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抓好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大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

(一)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预防这类人员重新犯罪,对建设“平安石桥”“法治石桥”的创建工作起到至关重要因素。今年全镇共有社区矫正对象34名,已解矫6名,目前在册28人。五年内在册帮教安置人员82名,在册71人,解除11人。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在区社区矫正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和镇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村居矫正工作站和帮教小组的努力协助下,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坚持长效管理机制,社区矫正工作在五月份开展了监管工作专项整治活动,使社区矫正工作走上规范化、程序化、网络化,司法所干警会同派出所民警、社区矫正志愿者严格抓好日常矫正对象的监管和教育,确保了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现象,接管率100%。安置帮教工作坚持每半月排查汇报,每月统计制度,每季度家访一次,对重点对象实行严格管理措施,耐心细致地做好帮教工作,实行一人一档,逐人衔接,定期帮教,坚持“人性化”管理帮教方式。镇上建立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一个,建立过渡性帮教安置基地一个。全年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区镇两级矫正机构组织的集中学习15次,集中公益劳动16次,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为维护我镇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受到市、区政法委和司法局的表彰。

(二)大调解工作是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增强党群和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我镇大调解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和目标任务,健全和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深化“诉调”、“公调”、“检调”、“访调”四大调解机制的衔接,坚持建立每半月进行一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定期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充分利用大调解工作机制的资源和手段,积极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化解历史遗留疑难复杂问题,按时化解上访矛盾纠纷问题。积极深入基层协助村居单位、部门协调处理相关矛盾纠纷,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清灭在萌芽状态,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增强了党群、干群之间的公仆情结。到目前为止,全镇共接待矛盾纠纷189起,受理187起,调处187起,调处成功181起,成功率96.8%;其中:镇调处中心接待矛盾纠纷87起,受理56起,调处56起,调处成功55起,成功率98.2%;全镇没有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四、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职责,也是司法所的工作职能,司法所根据市、区法律援助工作的要求,积极提高服务质量。镇法律援助站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能力和网上录入信息系统工作的能力,热情为受援助者提供法律服务,全力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对前来援助站要求提供法律服务咨询的群众尽力尽责地热情服务。全年接待法律咨询163人次,来电咨询121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5起,援助成功15起,代写法律文书8起,有效地解决了群众打官司难,弱势群体维权难、企业涉法问题解决难等实际存在的涉法问题,为我镇的社会稳定实现“两个率先”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五、积极配合党委、政府抓好依法治镇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平安石桥”、“法治石桥”创建工作。

一是司法所作为镇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镇依法治理日常工作。年初区依法办根据过去的考核细则,对2011年法治镇街创建绩效考核细则进行了大幅度的标准改革。镇依治办对区依治办新的考核细则进行逐项逐条学习和研究,掌握其内涵和实质,对推进我镇依法治镇工作深入开展取了关键作用。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支持下,我镇政法综治工作中心建设取得较好的业绩,受到省、市、区政法综治委领导的表扬和肯定。司法所在区里的“双创”总结表彰中获评为先进集体。二是协助信访办认真化解上访者的突出疑难问题,维护社会生产生活秩序井然。如:土地承包经营生产发生的墓地纠纷。企业破产后职工维权纠纷。三是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四是贯彻落实为民办实事政策,促进了法治惠民建设,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大发展。

篇三:司法所普法工作总结

2009年龙池司法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五五”普法整体规划为目标,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制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总体要求,以确保国庆六十周年的安全稳定为手段,强化了创新意识,夯实了工作基础,丰富了宣传手段,积极认真地完成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热南”,为我地区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为街道的经济发展和地区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一年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了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了全民法律法规的整体素质

龙池司法所2009年在普法宣传和普法教育过程中始终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方式,开展轰轰烈烈、扎实有效地普法宣传和普法教育活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自今年初以来,我司法所按照普法宣传规划,先后进行了《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劳动合同法》、《禁毒法》、《社会保障法》、《行政强制法》、《合同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信访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学习,集中开展了禁毒法和信访法知识的宣传教育,注重加强了涉及群众利益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积极的引导了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城市的改革发展。经统计今年以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广场活动6期,受教育的人数达3000余人,投入各类普法资金1.5万余元。与此同时,我们还把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学校,坚持发挥法制课堂主阵地的作用,定期的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律、法规的辅导,以案释法,对同学们进行警醒教育。今年深入学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达十余次,主要进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防震减灾法》、远离毒品等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制作宣传画板十余块,宣传横幅十余条,龙池司法所刘所长亲自为中小学生授课,听课人员达4000余人,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再之是充分发挥青少年教育基地和关心下一代活动基地的功能作用,积极地开展对青少年的暑期教育活动,通过讲座、听故事、看录像、看画板报、墙报等,让青少年在活动和娱乐中获得法制学习和教育。

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提高了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的实效

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的法制意识,是实现社会进步和文明,推动经济腾飞的前提条件。一年来,为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重点学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进一步的加大了法制宣传工作的力度,为搞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一是成立了普法宣传的骨干队伍,举办了一期普法骨干人员培训班,提高了普法骨干分子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普法人员对普法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抓好领导干部的普法,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三是着重抓了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人员的教育工作,并用一些典型的违法案例对其进行教育,使其深深地认识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是违反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四是充分的利用宣传画板、黑板报、横幅、标语等进行普法宣传;并以致群众一封信的形式向广大的人民群众宣传与他们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防范、禁建拆迁、法律援助等政策。

三、大力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

紧紧围绕弘扬法制精神,传播法制理念的主题,大力开展了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和进军营“法律六进”活动,形式多种多样,内容丰富多彩,进一步的增强了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法制宣传的文化内涵,不断加大了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一是利用深入到社区,深入到百姓小区开展法律咨询广场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方面的咨询和服务。今年以来,我司法所会同辖区各村(居)开展法律咨询活动17次,接待咨询群众2000余人。通过这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维权意识明显提高,民事纠纷逐年减少。二是会同区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了“18”法律广场宣传月活动多次,进一步的增强了部门之间的互动和联动,较好促进了法制文化在市民中的传播。三是利用宣传横幅和宣传画板积极的深入到农贸市场和企业中去,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从而提高了企业人员和市场经营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能力。

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发展经济、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必然要求。普法宣传它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要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修养,知法懂法,以实现法治社会的具体目标任重而道远。2010年度的法律宣传工作依然是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根主线,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不断地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日益加强,社会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全体公民的法制意识一定会不断地增强,构建“和谐社会”的远大目标一定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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