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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8.24

预警通知集合。

在工作总结之家编辑眼中“预警通知”是众多文章中最具价值的一篇,如果您还希望了解更多相关的内容请不要错过我们的网站。在我们生活的周边环境中,都会比较留意最新的公告通知。 公告的发布是一种提醒大家重视的有效方式。

预警通知 篇1

中秋国庆将至,节日食品消费进入旺季,市民旅游及各种聚餐活动增多。藉此,厚街镇食安办要求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保障食品安全;同时,提醒广大市民要注意饮食安全。

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严格落实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不经营使用来历不明、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及食品原料。餐饮服务单位(含集体食堂)的`餐饮具和直接盛放、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必须洗净消毒,保持清洁;严禁采购、贮存和加工亚硝酸盐以及发芽土豆、野生蘑菇、河豚鱼等有毒动植物;不用或慎用四季豆、新鲜黄花菜等食物;严格遵守食品生熟分开存放的规定,盛放、加工生熟食品用具要严格分开,不得混用;开展大型聚餐活动时,必须做好供应食品的留样工作;不得超负荷、超范围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未经许可,不得供应凉拌、烧卤熟食等食品。

二、市民在购买食品时,应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度高、经营环境卫生的市场、超市、商场(店)等,并索取发票或购物小票等凭证。选购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上的标示,避免购买超过保质期或无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的食品。选购散装食品时,要注意看食品外观,进行色、香、味感官检查,选购表面干爽、色泽新鲜,没有霉变、酸败异味的食品。不要购买未经检疫的肉类制品和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及制品。

三、市民在聚餐或宴请时,应注意选择持有效许可证、卫生条件好、信誉度较高的餐饮单位。用餐时应注意分辨食品是否变质或有异味;少吃或不吃四季豆(面豆)、凉拌食品、生食水产品等,切勿食用河豚鱼、野生蘑菇等。饭菜应当餐加工、当餐食用,当餐未食用完的,应及时冷藏,隔餐、隔夜饭菜在食用前应彻底加热煮透。

市民进食后如出现腹痛、腹泻、呕吐、发热等食物中毒症状,应及时到医院进行诊治,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预警通知 篇2

各建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驻奉施工项目部:

当前,我县已进入夏季高温季节,又正值夏季施工高峰期,随着高温、强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增多,建筑工程领域进入事故多发、易发期。抓好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遏制夏季事故多发、频发势头,对于抓好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另外,近期国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国内广东省发生聚集性疫情。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为庆祝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夏季高温灾害性天气对施工安全工作的不利影响,切实增强做好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落实夏季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早部署、早发动、早准备、勤检查,力争主动。要切实加强组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分析夏季高温施工安全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积极做好工作部署和防范应对工作。施工、监理单位要切实加强酷暑高温时期安全生产的组织,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夏季施工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突出重点,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针对高温酷暑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进一步完善夏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切实落实好防暑降温各项措施。

(一)合理安排调整作息时间。要密切关注高温天气的气象预报,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适当调整作业、休息时间,合理安排工序和工程量,减轻劳动强度,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加班加点。除抢险排危作业外,当日气温超过37℃以上时严禁11:00至15:00进行室外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作业安全,防止中暑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持续高温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工人连续作业时间。

(二)改善现场作业、生活环境。要认真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要求并满足防暑降温工作需要。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对不宜从事日晒、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

(三)做好饮食卫生防疫工作。要切实加强对食堂、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管理,保证饮食卫生,避免引发中毒事件。要为施工人员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凉茶和常用防暑降温药品,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现场作业人员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发放高温津贴,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健康和安全。

(四)加强夏季消防安全管理。要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施工现场防火技术,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特别要加大对施工工地中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场所检查、巡查,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消防安全措施。

(五)增强作业人员防暑降温意识。要通过板报、班前活动、交底会等,对作业人员进行防暑降温急救等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使施工作业人员了解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常识,要通过学习掌握有关事故预防和救援知识,增强高温天气预防中暑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急救能力,并在施工组织中认真贯彻执行。

三、全面排查,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住建局将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20xx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等隐患排查工作,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对重点工程、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项目重大安全隐患以及防暑降温、避开高温施工的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督促整改,对违反劳动保护、忽视预防、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我局将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从严查处。

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检查制度,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安全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检查工程项目危险较大的建筑起重机械、基坑支护、脚手架、高支模架、临时设施、临时用电设施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即按照“五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要求整改到位。

四、加强值守,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各有关单位要注意及时掌握气象预报,建立健全预警制度,根据夏季施工特点,制定相应防范措施。一是做好高温预警发布和响应工作,根据高温预警、天气变化等情况合理安排工期,落实预防措施,特别是遇到强度高温、暴雨等极端天气时,要及时采取停止施工、撤离人员等措施。二是要做好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针对性地制定中暑、食物中毒急救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按照预案及时处置;发生中暑人员,要及时就近送医救治。三是要严格执行有关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安排好高温、突发性灾害天气期间的值班工作,发生险情和事故,必须立即按要求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严防事故扩大和次生事故发生。

五、持续用力,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1、鉴于广东省当前疫情整体形势,近期非必要不前往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湛江市等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如确需前往,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社交距离。返奉前要提前向社区(村组)及住建局报告,返奉后纳入社区格化管理,按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2、境外人员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宜返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如已来奉返奉的实行“14+7”,由奉新疫情防控指挥部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境外人员按疫情指挥部的有关防控要求实行健康管理。

3、对广州市、佛山市、湛江市除中高风险地区以外和已实施全域核酸检测的深圳市盐田区来奉返奉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即核验2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的要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期间实施相对集中隔离,并纳入14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

4、请建筑工程从业人员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等特殊场所和在人群密集、相对密闭的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一米线、文明用餐、注意咳嗽礼仪等良好的卫生习惯,建立健康生活方式。

5、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全程佩戴口罩立即到就近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如实告知14天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6、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我县免疫屏障的建立离不开大家的共同努力。请建筑工程从业人员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含农民工)积极预约登记,踊跃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xxx

20xx年xx月xx日

预警通知 篇3

全体员工:

公司结合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对本年度高温费补贴发放做出如下规定:

1、6月、7月、8月、9月享有高温津贴,标准:145元/人/月;

2、在职全勤员工统一按145元/人/月的标准发放;离职、新入职、请假员工按照实际出勤天数,当月出勤11天(含)以上,按145元/人/月发放,实际出勤未满11天者,不享有当月高温津贴;

3、每月高温津贴将与当月工资一起统一发放。

预警通知 篇4

各部门、分部:

鉴于当前我区各地已进入高温酷暑阶段,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确保公司暑期的正常运作,报经总部批准,区部决定对部分外勤及体力劳动强度较大的特殊岗位按月发给高温补贴,并购买一定数量的防暑药品下发到各分部及点部,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温补贴发放时间:200X年7 ~ 9月,按月给发,发放标准均为每人每月50元。

二、高温补贴发放岗位:司机(含司机组长)、收派员、仓管员(含仓管组长,不含运作文员)、运作员(含运作组长)、理货员、点部主管和部分行政后勤人员(汽车维修员、食堂工作人员和保安)。

说明:以上岗位人员高温补贴给发时以其实际在岗时间为限(新进人员满20天的按全月发给,不足7天的不发,其余按半月发给)。

三、结合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建议以部门(分部、中转场或行政部)为单位统购消暑物品,每月20日之前,各单位分别汇总购物发票和实际报销人员名单(请参照附件一的'格式填写),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填制报销单据,并粘贴好后上交财务报销(必须在规定标准范围之内报销;发票填开的要求请向财务部门咨询)。

四、区部行政部将统一购买防暑药品(包括藿香正气水、仁丹、风油精等,为3个月用量)。在防暑药品采购到位后将统一下发各分部或部门使用。

如分部防暑药品仍有库存(在有效期以内)的,应尽快下发使用。

五、防暑药品要下发到各点部,以便有员工需要时能及时领用。建议药品以集中保管为佳。

请各分部严格按本通知要求执行,不得任意扩大范围或超出标准发放。

各基层供销社、公司:

为加强企业费用管理,统一高温补贴费发放标准,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职工身心健康,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企业现有经济状况及省人社厅《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1X〕239号)文件通知精神,现将201x年高温补贴费发放标准规定如下,希遵照执行。

一、发放标准:每人每天8至10元,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但每月最高不得超过200元。

三、发放办法:采取逐月发放办法,每月高温补贴费与次月工资一并发放。

公司各部门:

高温季节即将来临,为扎实做好201x年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完成好工作任务,经公司研究,决定发放201x年度高温补贴,具体发放办法及标准如下:

201x年6月1日—9月30日间在册在岗正式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因各种原因暑期不在岗人员(包括长期病休人员)、非正式员工不予发放。

按每人每月150元标准发放,共4个月(6—9月),每人总计600元。

根据当月实际考勤情况,按月随同工资发放到帐。

预警通知 篇5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企业集团、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有关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调整甘肃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现就执行高温津贴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高温作业及高温天气期间安排职工工作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差额拨款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二、严格控制高温津贴发放条件和标准。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C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C以下的,应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按在岗职工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发放。

三、加大高温津贴发放情况检查。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安全生产监督、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工会组织,督促企业、事业单位依法落实夏季工作场所防暑降温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工作安全卫生制度,确保夏季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和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高温津贴支付以及诊断为职业性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落实等情况,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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