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王读后感收藏。
这里是工作总结之家的编辑为您推荐的“鹿王读后感”,阅读了作品后,我们能感觉到自己的想法在和作者进行交流。 通过写读后感,可以更好地理解作者的思想和意图,这篇文章旨在为您提供有价值的知识希望它能够满足您的需求!
鹿王读后感【篇1】
鹿王哈克已经在世上度过了十五个春秋,对鹿来说十五年就是生命的全部。哈克不甘心普普通通的死去,他希望为鹿群做点什么。于是,哈克想起了四个多月前出现的那匹老狼。哈克开始磨他的鹿角,重要的是他已经不抱任何生命的幻想了,只求和老狼同归于尽。可是,杰米却在这时突然跳出来找哈克挑战,按道理,哈克是可以战胜杰米的,但为了保存体力,哈克放弃了王位。他忍受着鹿群对他的冷漠,只为和老狼一决死战。这天终于来了,老狼踏着如血的残阳闯进了鹿群,哈克立刻把老狼引进山谷里与他展开了决斗。终于,哈克用鹿王的智慧把锋利的鹿角扎进了老狼的肚子,又抽出来,就在哈克开心地引颈长啸时他觉得脖颈传来一阵刺痛,老狼吊在他的脖子上,把他的喉管咬破了。哈克后悔已晚,他有鹿王的智慧,老狼也有他老狼的狡猾,哈克和老狼一同冷却,山谷又恢复了死一般的寂静。
我不得不佩服哈克的勇气和胆量,他真是一头与众不同的鹿啊!平常的鹿只要一闻到猛兽身上的腥臊味就会被吓得魂飞魄散,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逃命。哈克不仅不被老狼的气势吓到,反而主动攻击,这样的鹿实在少见。虽然哈克和老狼同归于尽了,但是哈克用自己生命里最后一抹火花为鹿群增添了一些光明!
鹿王读后感【篇2】
在明亮的灯光下,我翻开阅读书,突然我的眼球被一个新颖的题目吸引了。《最后的鹿王》?什么是最后的鹿王?全世界的鹿多得数不胜数,怎么会是最后呢?在好奇心的“领导”下,我阅读了起来……
那是在30年前,作者被领导派去人工开发的鹿场工作。一天,他在鹿场瞭望塔上的望远镜里看到了一只鹿,那鹿颇为具有王者风范,而且长得出奇的漂亮,是力与美的完美结合。从其他人的口中得出,那公鹿还是原来未开发时野鹿群的“王”,它们领地被占后,只有鹿王还故土难离,住在附近山坡里。
作者对那鹿王产生了兴趣,就骑着马寻找它,谁知,鹿王竟和马成为了好朋友。秋天,林区了起了一场大火,一大批动物逃到鹿场附近,猎人就趁机捕捉动物。他们盯上了鹿王,盯上了鹿王那美丽的鹿角。他们便追杀鹿王,鹿王受了重伤,它不再挣扎,于是,为了让猎人一无所获,将自己的头猛地撞向石头,然后纵身跳入悬崖……
倔强的鹿王跳入悬崖的一刹那,带给我们的是怎样的震撼?
我们为一个生命的降生感到高兴,为一个人的离开感到伤心。但,当鹿王跳入悬崖的时候那十几位猎人的心有那么一点点的感觉吗?没有,因为他们原来纯洁、善良、美好的心灵,被金钱、荣誉、权利、欲望弄得渐渐的麻木、渐渐的迟钝、渐渐的愚蠢、渐渐的肮脏……最后,那纯洁、善良、美好的心灵甚至会被金钱、荣誉、权利、欲望一点一点地吞噬,最后他们内心的世界就会变得漆黑一片……
当人们开辟鹿场,占据了它们的家园,野鹿群被惊吓迁走之时,唯有鹿王故土难离,这样怎不让人心酸?然而,又有谁来同情它?当一场大火毁灭了它最后的家园,贪婪且残忍的猎人又来个赶尽杀绝,那惨烈了一幕是否给世人敲响了警钟?在大自然的怀抱中,人与动物应该和睦相处。当最后的鹿王、最后的鱼王、最后的虎王、最后的狮王……一切的一切都成为最后之时,世界的末日还会远吗?
鹿王读后感【篇3】
在鹿的生活中,也有狼王这个词,鹿会互相争斗。在我们看来,鹿是温顺的动物,但它们也有**的一面。橙子精选了一些关于《老鹿王哈克》读后感的优秀范例,和橙子一起来阅读欣赏吧。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1
鹿,是一种温顺的动物,群居。但是,竞争是不可避免的,为了当鹿王不择手段。老鹿王哈克是前鹿王。他被逐出王位
哈克是一个奋斗一生的鹿。他的牧群充满了生机,但当他遇到一只老狼时,一切都变了。妻离子散,被赶下王位,一天死一只羊……于是,老鹿王哈克怒了,老狼也恶有恶报。
鹿王最终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结束了狼的生命。
我看了这些,非常感动。老鹿王哈克为了集体牺牲了自己的生命,这是多么有团队精神啊!但如果哈克在最后时刻保持警觉,他不会牺牲自己的生命。所以我深刻体会到了老路网的绝望与愤怒。
所以我知道要有集体精神,不要太绝望,有可能放弃!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2
狼是鹿的天敌。可你不会想到老鹿王哈克怎么会有胆量同狼进行搏斗,究竟是什么让它做了这样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我要为老鹿王哈克写一首赞歌!
在同伴的轻蔑、嘲笑和践踏下,你没有放弃,你没有放弃,你甚至放弃了你的王位。可是谁也不知道此时的你心里却有着为整个种族考虑的长远计划——你要同那个一直跟踪鹿群的老狼伺机决战,以保证整个鹿群以后生活的无忧!为了这个崇高的想法,你不顾一切!
虽然你现在不是鹿王了,但我仍然认为你是一位伟大、卓越、无与伦比的鹿王!
在生死搏斗中,你用了自己的智慧,用了几天前在愤怒中积累的体力,用了自己的毅力。更重要的是,你为团队和集体无私奉献了自己的生命精神!牺牲一个,拯救千万。现实社会中有无数这样的人,但谁在乎呢?
老狼死后,幸存下来的鹿肯定从未发生过。
哈克,鹿王,你是英雄,我们会记住你的!但我们也会为你感到难过。我们多么希望你没有死,我们会再次成为整个鹿群的新鹿王!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3
今天我读了《老鹿王哈克》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让我明白克服自己有多难。
哈克是一只老鹿,一个国王,一个为人民分担忧患的国王。他带领他的人民无忧无虑地生活在草原上,直到有一天狼出现了。狼是一种奸诈、狡猾的动物。
老狼一次又一次地攻击鹿群,于是哈克作为鹿王有了一种冲动:为了鹿群,他不得不放弃王位。这舍己为人的精神是多么令人敬佩呀!
他想消灭狼,他想让他的人民安全!当他准备与狼搏斗时,一只名叫杰米的鹿向他挑战。为了保存自己的力量,他把王位和妻子交给了杰米。这是一种多么让人震惊的做法呀!
可是,哈克并没有成功,只是和老狼同归于尽了。为了鹿群,他不得不放弃王位。这舍己为人的精神是多么令人敬佩呀!
不幸的是,这些都没有被看到,也没有人知道哈克的伟大行动。
当我们长大了,我们必须为祖国的发展做出一些贡献。放下自尊有多难。另外,哈克让我知道,要着眼全局,做一个为集体做出贡献的人!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4
在这个星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斑羚飞渡》。里面有一个故事,《老鹿王哈克》。这本书让我有很深的感受。
这个故事主要写着:在大草原上,有一个年轻的鹿王。他在鹿王的位置上呆了10年,一直都没有其他的鹿来夺取王位,因为他的挑眼,非常厉害。
一不小心,双眼都会被戳瞎。虽然他的地位没有动摇,但他一直被草原上的老狼所困扰。每十天,他就会带走一只无辜的鹿。真在他苦思冥想怎样对付老狼时,突然有一只鹿向它发起挑战,但老鹿王哈克不想浪费力气和其他的鹿争斗,让那只羊获得了胜利,当上了鹿王。
几天后的一天晚上,哈克遇见了狼,把他打死了。可最后哈克用性命换来了羊群的安宁。
哈克用性命保住了羊群,这种精神让我佩服他。不向命运低头的精神,让我感受很深。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5
今天,我读完了沈石溪 《斑羚飞渡》作品里的其中一篇文章——《老鹿王哈克》。
这篇文章,让我了解了一些我们在课堂上没有学到的知识——鹿角的功能是什么。
公鹿的鹿角主要有两大功能:一是向异性炫耀,赢得雌鹿的青睐;二是在同性姬中争夺王位或配偶。
由于强烈的繁殖本能,在优胜劣汰的遗传规律下,鹿角的第一功能往往由于第二功能;鹿角往往更大、更壮观、更美丽、更艺术,但它们的战斗性能却被削弱。
鹿王读后感【篇4】
在鹿的生活中,也有狼王一词,鹿也会彼此相搏。在我们眼里鹿是温顺的动物,却也有恶毒的一面。作者为我们呈现出了老鹿王为了鹿群,放弃了鹿王的位置,只为造福子民,一直无私地奉献。
老鹿王清清楚楚的记得,从老狼第一次出现在草原到现在已经四个多月了,每隔十天左右,老狼必定会攻击鹿群一次。然而每一次都要有一只鹿死在老狼口中,事到如今已有十四只鹿葬送狼口了。
老鹿王心想:如此下去,我们这个鹿群不过几天就会全军覆没了。要与老狼搏斗一番。但是,当老狼优哉游哉的走过来,咬走一只母鹿的喉管的时候,你上一秒还想着与老狼决斗,下一秒却被老狼那凶狠的面貌给吓跑了。老鹿王恨自己,恨自己无能与老狼搏斗,包围自己的.鹿群,于是就在半夜的时候你把鹿群们全都叫了起来,跑了七天七夜,终于离开了草原,离开了那只老狼。但是兴奋的时间只有几天而已。三天后老狼仍然,踏着优哉游哉的步伐,脸上的那一抹狰狞的笑,狡猾的笑仿佛在嘲笑鹿群的愚蠢。
到最后,鹿群们失望了,它们承认了自己被狼吃的命运,它们不在反抗,只希望自己能够晚一点被狼刁走。老鹿王仍然没有放弃,它在苦心的思考着如何才能让鹿群离开这种生活。最后老鹿王决定为了鹿群,即使与狼决斗后,丧命于狼口之中,也心甘情愿。
文章写出了老鹿王哈克的英勇,更写出他默默为鹿群奉献的精神。当他与鹿王的位置越隔越远时,鹿群门排斥他、嘲笑他。他失去了原来的快乐,可却不后悔,他只为了保护鹿群,做出怎样的牺牲都无所谓。这种坚毅的性格在任何鹿身上都是找不到的,只有他,不怕生死。当他看到自己的妻子与别人唧唧我我时,心中流出了一阵痛楚,但大家的生死更重要,老鹿下定了决心。
在最后时期鹿和狼同归于尽了,在夕阳照耀着、云彩飘浮着的草原上。此时老鹿王哈克才是真正的大英雄。
鹿王读后感【篇5】
今天我读了《老鹿王哈克》,觉得非常好看。
它主要讲了勇敢、智慧出众的老鹿王哈克,希望自己生命结束的时候与众不同,希望自己用最后一抹生命的火焰给鹿群增添光明。为了这个目标,面对恶狼,他勇敢、果断地战胜了老狼,并和它同归于尽。
读完这篇文章,我为老鹿王勇敢、智慧、忍辱负重的精神所感动。一个高高在上的鹿王,为了种族的生存和繁荣,宁愿牺牲自己的地位和尊严。我不由得想起了越王勾践,他同样是为了自己的国家,忍辱负重、卧薪尝胆、在吴国为奴,睡柴草、尝苦胆,经过20年的努力,使自己的国家转危为安,并且灭掉了吴国。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误解,也会有人生低谷,这时,我们就要像老鹿王哈克一样,学会忍辱负重,明白暂时的忍让是为了实现更高的目标。
面对困难,老鹿王勇敢、坚强、勇于承担、不退缩、不逃避,哪怕是献出自己的生命。面对凶恶的狼,鹿只会害怕,但老鹿王哈克却用自己的智慧和生命战胜了困难。遇到挫折,如果我们只是一味地退缩,那么永远都不可能战胜困难,只要勇敢面对,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儿,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这是我读了这篇文章的感受,希望每一个人都可以为了自己的目标无畏、勇敢地前进。
鹿王读后感【篇6】
《老鹿王哈克》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这个故事主要描述了老鹿王哈克为了使整个鹿群种族能够生存和繁荣,忍辱负重,勇敢的克服自己自私和怯懦的天性,与凶恶的老狼拼死搏斗,同归于尽。
哈克已经15岁了。十五岁对于以长寿著称的龟来说,只是生命的开始;对于主宰世界的人类来说,还刚刚进入青春年华。但对于鹿,十五年就是它生活的全部。在老鹿王的领导下,鹿群生活平安幸福。可一头丑陋的狼的潜入,彻底破坏了这份安宁。这只狼简直就是魔鬼的化身,是死神孵化出来的幽灵,整个鹿群都没法战胜它,又无法摆脱他,只好听之任之让它像到银行提取定期存款一样每隔十天叼走一头倒霉的。
血腥的阴云笼罩在鹿群的上空,昔日宁静与和谐的气氛被破坏殆尽。老鹿王看到整个鹿群都变得神经质,常常会把风吹过树林的啸声和猫头鹰的蹄鸣声误以为是老狼在嚎叫,会把远处的一棵树桩、一块岩石或是天上飞鸟的投影误以为是狼来了,于是发出歇斯底里的哀号,叫得鹿群惶惶不可终日。老鹿王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这压力来自他的内心深处,他觉得自己有责任和义务保护种族的生存和繁荣,一种鹿王才有的神圣使命感驱使着他作出了一个非凡的决定,临死前与老狼较量一番,消除这个祸根,为自己挚爱的鹿群除害。
于是他开始积蓄体力,准备应战。但他做梦也没想到,就在自己心思怎样对付老狼的时候,他看着长大起来的一个爱做恶作剧的鹿崽杰米,竟然出来挑衅,试图推翻他的统治取代尊贵的鹿王的地位。老鹿王看着气势汹汹的杰米,心里悲哀极了,目前老狼的血腥恐怖笼罩着整个鹿群,你竟然还有心思争夺王位,内讧只能加快整个鹿群的灭亡,但似乎没有一只鹿意识到关系整个鹿群生存的严峻形势下进行窝里斗是多么不明智,是多么愚蠢,是多么危险。但马鹿就是这样一种麻木不仁的动物,作为鹿王也极难改造这种种族的劣根性。瞧瞧这雄马鹿虽然在老狼面前吓得瑟瑟发抖,但在同性间为争夺王位和配偶时,却不乏拼命三郎的精神。大自然里似乎存在着这样一条规律:越是孱弱的动物越是勇敢的窝里斗者。老鹿王靠自己的智慧和精妙绝伦的挑眼绝技一定能打败杰克,但就在对峙的那一刻,他心灵出现了一架天平,他仿佛觉得被老狼叼去的所有死者的眼睛都在哀求的看着自己,他痛苦的发现自己的心灵的天平倾斜了,他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挚爱的鹿群被老狼吃个精光,那样的话,即使自己在鹿王的宝座上坐享一万年,也不会有一天的快乐和幸福的。于是,就在杰米的八叉大角与自己的琥珀色鹿角相碰撞相抵触想纠缠的想格杀的一瞬间,哈克鹿王掉头跑开……
从此他不仅失去了养尊处优的鹿王宝座,自己心爱的爱妃也投进了杰米的怀抱,成为新鹿王的宠妃。这就是鹿,永远也无法和高级动物人类相媲美,在鹿群里即没有婚姻契约也没有道德法庭,母鹿的爱情观就是优胜劣汰的优生原则:母鹿按照大自然适者生存的遗传规则,向往同最高大最健壮的公鹿交合,以保证自己产下具有最强生存能力和竞争能力的后代。这虽然无情无义,这符合物竞天择的最高原则,因此,哈克虽然嫉妒但也能理解爱妃的背叛行为。
就这样哈克极其痛苦的度过了七天。
那天终于到了。与恶狼开战的那一天终于到了。那是一个下午,鹿群见到狼后四散逃走,只剩下已不是国王的哈克。恶战开始后,哈克身上被狼咬了10多道血淋淋的口子,还不住地往下滴着血,老狼身上却只有两三个小伤痕。哈克已退到一块大石头边,就在这一刻,狼的肚子全部暴露在哈克的面前。哈克身子往后屈,脚顶住石头,猛一用力,整个身体像箭一样射向老狼。老狼还没反应过来,肚子已被鹿角捅出两个大窟窿,又粘又稠的狼血咕咕得流出来,狼眼也失去了残忍的光芒,翻起了两只白眼,整个身体耷拉了下去,老狼死了!!哈克欣喜若狂因为他战胜了凶残的老狼,用自己的智慧创造了奇迹。现在我可以去追赶自己的鹿群,让他们看看我是怎样战胜恶狼的,毫无疑问杰米会在死狼面前瑟瑟发抖,然后乖乖的交出王位,我的爱妃也会重新回到我的怀抱,我问心无愧的可以重享我鹿王的荣华富贵。哈克陶醉了!这时突然一个褐色物体从地上蹦起来扑向哈克的脖颈,咬住了他的喉管,立时热血飞溅而出,哈克浑身瘫软,与老狼的身体同时慢慢冷却了……
故事结束了,哈克伟大的形象却如此鲜活的植入我们每一个人心中,赶紧把这个故事记录下来,以作对哈克的崇敬与纪念吧。
鹿王读后感【篇7】
这个寒假,我读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老鹿王哈克》,整篇文章围绕老鹿王哈克为了鹿群的利益,不惜放弃尊贵的王位,最后与族群的敌人老狼同归于尽,挽救了整个鹿群的感人故事。
十五岁的鹿王名叫哈克,在一次带领鹿群吃草时,被一只狡猾的老狼偷袭,老狼叼走了一只鹿崽。此后,这头老狼像幽灵一般,每十天左右袭击鹿群一次,仅四个月就杀死了十四只鹿。面对死亡威胁,鹿群毫无还手之力,只能选择逃命,却始终无法摆脱老狼。虽然没有一只鹿出来责备哈克,但他仍意识到作为鹿王,他有责任和义务保护鹿群安危。因此,他决定克服鹿自私和怯懦的天性,与老狼同归于尽,为鹿群除害。于是它每天晚上都在岩石上磨角,准备用它来打败这只恶狼。
在哈克下定决心除掉老狼时,鹿群中却发生了意外,年轻的公鹿杰米向哈克的王位发起了挑战,让哈克进退两难——接受挑战虽能卫冕成功,但却再也没有力量去对付老狼;放弃王位就会失去鹿群的尊敬,饱受凌辱,生不如死。最终,哈克在与杰米的决战前一瞬间选择了放弃!把王位让给了杰米,妻子也离它而去,这些它都忍了,哈克想的最多的是如何打败恶狼而保护鹿群。
终于等到这个机会了,当老狼冲向一只带崽的母鹿时,哈克鼓起勇气冲了上去,与老狼搏斗,那白唇母鹿母子得以逃脱,可是哈克却与老狼同归于尽了。
看完这篇故事,我觉得哈克很伟大,他为了整个鹿群的利益与安危,竟毅然放弃个人利益,乃至王位并用生命的代价让鹿群摆脱了死亡的威胁。平时生活中,我们也要懂得这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的道理,有时为了集体或多数人的利益,就得放弃部分甚至全部个人利益。
鹿王读后感【篇8】
翻开《老鹿王哈克》,仿佛走进了动物世界,让我流连忘返,沉醉在书的海洋。其中,作者以第二人称讲述了一个故事:一只狡猾的老狼总是把鹿当作自己的屠宰场和粮仓!
它使哈克统率的鹿群数量锐减,使心高气傲的哈克内心受到侮辱。当像黑鬼一样的老狼再次出现时,哈克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为了鹿杀死老狼!面对老狼,它没有怯懦,没有逃避,一种眼神中的坚定和信念。
经过几番内心的挣扎,它终于把鹿懦弱的天性甩到脑后,并果断地同老狼展开了殊死搏斗,最终它为鹿群消除了一个隐患、驱散了笼罩在鹿群上空的恐怖阴云。而哈克呢?它实现了自己的崇高理想,成为一只光荣而自豪的鹿。
我十分赞赏哈克在困难和危险面前的勇敢,不软弱、不逃避和它身上的那种为了集体荣誉,而放弃自身利益的高尚的品德。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像哈克这样的英雄,他们并不软弱,在遇到困难和危现实也不会逃脱。谭千秋,一个家喻户晓的英雄,当四川汶川发生强烈**时,他正领着同学在教室里上课,突然**了,他赶紧用自己的身躯挡住了正往下掉的铁板。
当人们将他们从废墟中救出时,谭先生被铁板压得血肉模糊,4名学生获救。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很多,和他们相比,我感到了深深的自责,自己的行为举止与他们截然相反,差距甚大。我是家里唯一的孩子。我一个人享受一切,从不与别人分享。
有什么好东西,我都不愿意和别人共享,还总想将别人的一份也给自己,不愿意分给别人一点点,自私自利。他们是我的楷模,我的榜样!他们都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证明:
只要每个人都付出一点爱,世界就会变成一个美丽的世界!这就是我被感动的地方。这种精神值得学习!
鹿王读后感【篇9】
六89班魏菊蓉
这些天,我读到了老鹿王哈克。我心情很不好,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能平静下来。老鹿王的行为让我想起了
不忘,牵肠挂肚。
这篇文章是关于一群生活在安静的草原上的鹿。可有一天,一只大灰狼
不知怎的,他每十天就出来抱一只老鹿或一只小鹿,这使鹿不安。偏偏在这个时候,
顽皮的鹿杰米(jamie)用完了。 为了具有集体意义,老鹿王有意逃脱并遭到整个鹿群的拒绝。 联鑫
让他的女友艾莉也不理他。最后,他尽了最大的努力与狼同归于尽
这是一位为集体着想的老鹿王。他继续接受意识形态斗争,故意输给杰米,然后独自承受
同伴的训斥,愿意放弃自己的生命为集体换来安宁!面对老狼,他非常勇敢,克服了鹿的
懦弱,把个人利益抛在脑后,不像杰米在遇到困难时四处奔波,这是一位勇敢的老鹿王!
老鹿王为集体献祭,让我想起了联合雁。大雁不是和老鹿王一样的动物吗?
强头雁总是用自己的翅膀来减少空气阻力,独自承担整群雁的生命安全,阻击敌人
害处,如果老鹅或病鹅养不起它们,就会鼓励它们赶上群众。头雁还会把老雁或病
鹅被放在飞行阻力最小的后面,让它们舒适地飞行。 这一切都是为了群众!
谢谢你,书,你让我学会团结,你让我学会放弃个人兴趣,你让我学会为集体思考!
2016年7月
鹿王读后感【篇10】
在《老鹿王哈克》这文章中,讲述了在老狼侵犯时,杰米突然出来向鹿王哈克挑衅,你就和杰米开始一对一的战斗,你老了但是还很有精神,而且很有经验,打败杰米简直是轻而一举。
但是你没有这样做,你想要留足够多的力气去对付老狼,因为就在十一天前,你眼睁睁的看着一头母鹿被老狼咬断血管,如今杰米又来向你挑衅,所以你不得不把王位让给了杰米,从今以后,你以前最心爱的母鹿艾丽慢慢的疏远了你,但是在一个血如残阳的黄昏,老狼突然来临,杰米带头跑的最快,可是你却向老狼的地方跑去,把老狼引到一个山谷里,与它开始了激烈的战斗,经过了几番厮杀,你终于将琥珀色的鹿角插进了老狼的胸口,当老狼却很狡猾,在那里装死,可是突然,他又跳了起来,咬破了你的喉咙,这场战斗终于结束了。
你真是一头与众不同的鹿啊!平常的鹿只要一闻到猛兽身上的腥臊味就会被吓得魂飞魄散,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逃命。你不仅没有被老狼的气势吓到,反而主动攻击,这样的鹿实在少见。
虽然你和老狼同归于尽了,但是你用自己生命里最后一抹火花为鹿群增添了一些光明!
鹿王读后感【篇11】
暮霭沉沉,山谷恢复了死一般的寂静,唯有躺着的一狼一鹿的尸体证明着一场激战刚刚结束……
老鹿王哈克终于完成自己的梦想,它既帮助鹿群消灭了穷凶极恶的老狼,也让自己的死亡有了意义。
这是一头伟大的鹿,更是一个伟大的鹿王!它本可以带着一生的荣光,安详地死去,但是它放心不下它辛辛苦苦繁衍发展起来的鹿群,在生命的最后,它决定用自己残存的生命帮鹿群解决后顾之忧。为此,它放下尊严、忍受屈辱和嘲笑、甚至被自己爱的人不理解,但它没有一句辩解。
在与老狼最后的战争中,它毫不畏惧,以惊人的勇气、魄力和智慧战胜了老狼!也许正是因为它在战斗前就已经抱着必死的信念了,所以才可以那样的无所畏惧。
闭眼的老狼到死可能都不敢相信自己被一头衰老的鹿杀死了;奔跑的鹿群回来后发现了哈克和老狼的尸体时也许才能明白,老鹿王面对新鹿王不战而败的原因。而哈克呢?老狼的震惊、鹿群的悔悟,也许它都不在乎了吧,因为它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了。作者在最后说:“你后悔了,但后悔已经晚了。”但是,我相信,哈克到死一定都没有后悔过。
因为,它是真正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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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鹿王哈克读后感15篇
面很很多的事情或者文学作品,我们都会油然而生一些体会。观看了某些作品后产生属于自己的体会叫心得体会,心得体会是每一个学生必须经历的写作训练,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写好一份优质的心得体会要怎么做呢?或许"老鹿王哈克读后感15篇"是你正在寻找的内容,感谢您的参阅。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1
整个世界,因为有了书籍,城市才有了生机;细小心灵,以为有了书籍,内心有了舒畅;每个生命,因为有了书籍,头脑才能变得聪明!
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笔下的《老鹿王哈克》深深感动了我,老鹿王为国分忧,绞尽脑汁想办法来极力挑战老狼,它被想得神魂颠倒,想得心力交瘁……可是,一只叫杰米的公鹿却在这时向它发起挑战,可是哈克想起打老狼更重要,就匆匆逃跑了,放弃了王位。后来,艾莉(它以前的配偶)因为它不再是鹿王而离开了它,投进了杰米的怀抱,可怜的哈克!又在失去王位上多加了一层失恋。当老狼来临时,你奋勇前进,可惜,你犯了轻敌的错误,与可恶的老狼同归于尽了。哈克,你是整个鹿群的骄傲!我为你感到自豪!
其中,我也有印象最深的一部分:老狼从岩石上重重得掉落在地。你看见,狼腹上露出两只深深的窟窿汩汩冒着雪花;转眼间,血窟窿里迸出两截肠子,滑到地上。你仰起头,对着蔚蓝的苍穹,向着玫瑰的云霞,引颈长啸。呦——呦呦——这是胜利者的欢笑,你陶醉了。这是多么悲壮的时刻呀!此刻的老狼俨然成了英雄!
书映光而读之。每个人都应该勤奋读书,做到枕经籍书!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2
读完这篇文章,我很感动。老哈克的日子屈指可数了,但当他的火快灭的时候,他会为鹿做点什么,给鹿带来光明和幸福。改变世界。它的理想是与老狼战斗,与老狼战斗到底。这是任何一只普通的鹿都无法想出的理想。作为一头鹿,作为一个食草动物,有一种对食肉动物的恐惧,但老哈克最终克服了这种恐惧,成功地实现了自己的理想。
为了我们这个社会理想,哈克忍受了杰米争夺,艾莉的厌恶,鹿群对它的种种市场冷落和嘲笑,哈克都接受了。
这天,狼来了,作为夕阳行军狼血来了。对于恐狼提示您投的腿拼命地跑,我想走就走狼。然而,当狼捉一对鹿的母亲,你的狼的恐惧突然消失了。哦,不,不!我哈克从来没有让悲剧重演几天前安娜的母亲!突然间,你的身体成分是充满了勇气,你去投长腿迎接了狼,狼是殊死搏杀,以命相拼!最后,你用智慧打败狼。可以很快达到当你赢到最后,你狼做一个绊脚石,跳闸你哦!你有你的智慧,狡猾的狼狼有,你终于死了,这是一个鹿可以做最大的努力。
你之所以发展能够有效实现学生自已的梦想,是因为你心中有一个企业目标,一个没有志向,一个民族伟大的志向。为了解决这个社会目标,你忍受一切,好几次你都想放弃,但你还是需要坚持下去了。我们在学习专业成长的过程中,也会有不同目标,也会遇到一些困难,但是可以和你遇到的相比,真是太小了。可我们国家还是会放弃工作目标,半途而废,而你却是如此坚强,克服这些困难。这一点我要向你学习。
也许,鹿群不理解你的所作所为,但我会永远记着你,向你致敬!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3
这个寒假,我读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老鹿王哈克》,整篇文章围绕老鹿王哈克为了鹿群的利益,不惜放弃尊贵的王位,最后与族群的敌人老狼同归于尽,挽救了整个鹿群的感人故事。
十五岁的鹿王名叫哈克,在一次带领鹿群吃草时,被一只狡猾的老狼偷袭,老狼叼走了一只鹿崽。此后,这头老狼像幽灵一般,每十天左右袭击鹿群一次,仅四个月就杀死了十四只鹿。面对死亡威胁,鹿群毫无还手之力,只能选择逃命,却始终无法摆脱老狼。虽然没有一只鹿出来责备哈克,但他仍意识到作为鹿王,他有责任和义务保护鹿群安危。因此,他决定克服鹿自私和怯懦的天性,与老狼同归于尽,为鹿群除害。于是它每天晚上都在岩石上磨角,准备用它来打败这只恶狼。
在哈克下定决心除掉老狼时,鹿群中却发生了意外,年轻的公鹿杰米向哈克的王位发起了挑战,让哈克进退两难——接受挑战虽能卫冕成功,但却再也没有力量去对付老狼;放弃王位就会失去鹿群的尊敬,饱受凌辱,生不如死。最终,哈克在与杰米的决战前一瞬间选择了放弃!把王位让给了杰米,妻子也离它而去,这些它都忍了,哈克想的最多的是如何打败恶狼而保护鹿群。
终于等到这个机会了,当老狼冲向一只带崽的母鹿时,哈克鼓起勇气冲了上去,与老狼搏斗,那白唇母鹿母子得以逃脱,可是哈克却与老狼同归于尽了。
看完这篇故事,我觉得哈克很伟大,他为了整个鹿群的利益与安危,竟毅然放弃个人利益,乃至王位并用生命的代价让鹿群摆脱了死亡的威胁。平时生活中,我们也要懂得这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的道理,有时为了集体或多数人的利益,就得放弃部分甚至全部个人利益。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4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我们的精神食粮,人人都应该读书。的确我也很爱读书。我读过许多书,比如:《森林报》、《斑羚飞渡》等等。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斑羚飞渡》这本书中的《老鹿王哈克》。
哈克是一个鹿王,它聪明勇敢,拥有整个鹿群的爱戴,可是,它不停地看见狼杀害了许多自己的同胞,并且每隔10天来一次,完全把这里当成它的俘虏营、它的屠宰场,它可以随所欲为提取和处置的鹿肉仓库!于是,它做出了一个令任何人包括动物都无法相信的决定和凶残的老狼搏斗!但是,它并没有告诉任何的同伴!
哈克每天都坚持磨那坚硬的琥珀色的鹿角,但是老狼突然出现的时候,你的勇气顿时冰消云散,四肢发软,脑子一片空白,只想着要逃跑。没过几天,杰米就要和你你决战,你知道自己老了,唯一的精力是要和老狼搏斗的!所以你依依不舍地走到鹿群的末尾。
可是,事实比哈克想得差多了!你每天吃的是草根,喝的是已被鹿群踩踏浑浊的泥水,就连哈克最心爱的妻子艾莉也投入杰米的怀抱之中,你痛恨自己当时没有把杰米的双眼刺瞎,为何要为整个鹿群着想,你正想和杰米对战时,你的眼前忽然出现自己的同伴被老狼残杀的景象,你不想让自己的种族灭亡,就必须要和老狼战斗,并将其置于死地!
过了几天,老狼又来了,哈克站在老狼面前,和它拼搏,虽然一个是狼,一个是鹿,但哈克毕竟当了8年的鹿王,它俩实力相当,又都很聪明,所以双方同归于尽!
这篇《老鹿王哈克》告诉了我一个道理,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以大局为重,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
正是因为这样,我才会敬佩老鹿王哈克,从而更加喜爱这本书。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5
暮霭沉沉,山谷恢复了死一般的寂静,唯有躺着的一狼一鹿的尸体证明着一场激战刚刚结束……
老鹿王哈克终于完成自己的梦想,它既帮助鹿群消灭了穷凶极恶的老狼,也让自己的死亡有了意义。
这是一头伟大的鹿,更是一个伟大的鹿王!它本可以带着一生的荣光,安详地死去,但是它放心不下它辛辛苦苦繁衍发展起来的鹿群,在生命的最后,它决定用自己残存的生命帮鹿群解决后顾之忧。为此,它放下尊严、忍受屈辱和嘲笑、甚至被自己爱的人不理解,但它没有一句辩解。
在与老狼最后的战争中,它毫不畏惧,以惊人的勇气、魄力和智慧战胜了老狼!也许正是因为它在战斗前就已经抱着必死的信念了,所以才可以那样的无所畏惧。
闭眼的老狼到死可能都不敢相信自己被一头衰老的鹿杀死了;奔跑的鹿群回来后发现了哈克和老狼的尸体时也许才能明白,老鹿王面对新鹿王不战而败的原因。而哈克呢?老狼的震惊、鹿群的悔悟,也许它都不在乎了吧,因为它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了。作者在最后说:“你后悔了,但后悔已经晚了。”但是,我相信,哈克到死一定都没有后悔过。
因为,它是真正的英雄!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6
故事的简介是这样的:老鹿王哈克随着时光的流逝已经到了晚年,不再像年轻时那样生龙活虎,行走的动作不再像以前那样伸缩自如,而哈克却又不想放弃如此风光的称号——“鹿王”,不久,鹿群出现了骚动,一只凶猛的狼正虎视眈眈地盯着自己的盘中餐,哈克与鹿群在逃亡过程中鹿群起了内讧,为了自己的同伴,哈克用石头将自己的角磨得锋利无比时刻做好与老狼搏斗的准备。因为哈克有着多年的战斗经验,完全可以打败那只年轻力壮的鹿,可为了顾全大局,哈克经过了一番心里挣扎果断放弃,把鹿王的名誉置之度外,放弃对战,想着凭自己的实力能够保护好鹿群打败老狼,可是在做后一刻,老狼做了最后的挣扎,反而打上了自己的性命。
读了这篇文章,我心中有千万感慨却又不知从何说起,比如老鹿王哈克即使牺牲自己也要换鹿群生命的光芒,不禁想让人问一句真的值得么?
让我情不自禁想起现实生活中默默无闻作贡献,舍小家为大家,当我们正在家中坐享清闲的时候,有多少人在烈日炎炎下,面对人们的轻视,为优化环境默默无闻的作贡献……
读书不仅让我学到了丰富多彩的知识,让我们感受到了人物的性格特征与精神,还能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扩展了我们的知识面,书真是我的良师益友啊!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7
这几天,我读了一篇沈石溪写的《老鹿王哈克》。它讲了:在鹿群里,每几天就有狼来吃鹿。而鹿王哈克已很老,快死了。它想伟大的死去,所以就想在死时能将狼也咬死。这时,鹿群里的杰米见它很老了,便要和它争夺王位,搏斗时,哈克想:虽然我可以打败杰米,但这会让我没有力气和精力而不能打狼了。最后它选择了放弃王位。一天,狼又要吃鹿时,哈克要和狼决斗,最后哈克和狼同归于尽了。
我很喜欢哈克,它为了让鹿群平安,不但放弃了王位,还和狼同归于尽。
我不喜欢杰米,在鹿群有危险时,它不但不咬狼,还来争王位。
我很喜欢这篇故事,我要推荐给大家看。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鹿,是一种温顺的动物,群居。但是,竞争是不可避免的,为了当鹿王不择手段。老鹿王哈克就是一个从前的鹿王,被赶下了王位
哈克是一个奋斗一生的鹿。他的鹿群生气勃勃,可是当遇见了一只老狼后,一切都变了。妻离子散,被赶下王位,一天死一只羊于是,老鹿王哈克怒了,老狼也恶有恶报。老鹿王最终以自己生命的代价,结束了老狼的生命。
我看了这些,非常感动。老鹿王哈克竟然为了集体,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多有团队精神呀!但老鹿王哈克如在最后一刻警惕一也就不会牺牲自己的生命。所以我深刻体会到了老路网的绝望与愤怒。
所以我知道了要有集体精神,不要太绝望了,有可能自暴自弃的!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8
“你不甘心就这样普普通通地死去。你虽然是鹿,但你不是一般的鹿,你是勇敢的智慧出众的鹿王。你希望自己生的时候与众不同,死的时候也与众不同。你希望能给自己统治了八年之久的鹿群留下点永远纪念的东西。你希望自己最后一抹生命的火焰能给鹿群增添些光明”这就是一只鹿王的使命。
——题记
每当我再次捧起这本书,我的脑海中就会浮现一只年迈却骁勇善战的老鹿王,你昂首东望,眼中闪烁着智慧与警惕,你时刻与狼群周旋,哪怕身边只有一只小鹿。你在这个世界度过了十五个春秋,这对以长寿著称的龟来说,只是生命的开始;对于主宰世界的人类来说,才刚刚进入青春年华。对鹿来说,十五年就是生活的全部,就是生命的尽头。
书中讲述了老鹿王哈克为国分忧,绞尽脑汁想办法来极力挑战老狼,它殚精竭虑,心力交瘁……可是,一只叫杰米的公鹿却在这时向老鹿王发起挑战,可是哈克想起战胜老狼更重要,就匆匆逃跑了,放弃了王位。后来,艾莉因为它不再是鹿王而离开了它,投进了杰米的怀抱。可怜的哈克!又在失去王位上多加了一层失恋。当老狼来临时,你奋勇前进,可惜,你犯了轻敌的错误,与可恶的老狼同归于尽了。哈克,你是整个鹿群的骄傲!我为你感到自豪!故事悲壮、慷慨、苍凉,悲剧就是这样,让美的东西毁灭!天道不公,人何以堪?
扼腕浩叹,掩卷沉思。早在两年前,我就深深地爱上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家里关于他的藏书已有二十几本,但这本《老鹿王哈克》却被我看了不下三遍。我经常思考,动物的世界到底有什么魅力值得人类大肆笔墨去构思,去渲染,去感伤?读完这本书,我的心灵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感受到了母爱、父爱、夫妻情、养育恩、朋友情谊……这些豺狼虎豹,这些牛马猪羊,这些狐熊象鹿,在作者笔下哪里还是曾经我们眼中简单的动物,这分明是一个个具有灵魂,饱含情谊的人,在你的面前倾吐他们各自内心柔软的情感,这都可以让你触摸到他们的心跳,读懂他们微妙的眼神,在书中,我们和这些似乎粗野的动物同呼吸,共命运。沈石溪哪里是在描写动物世界,分明是在描摹我们自己的内心世界,分明是在揭开我们人类社会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丑陋和美丽、高尚和卑贱……
美丽的语言文字在书中得到了最大化的展示,我仿佛身临其境,又好似来到了这些不平凡的动物身边,感受他的呼吸,感受他的痛苦,体会他内心的煎熬,“你后悔了,但后悔已经晚了。你听到自己的颈窝处传来了狼牙咬断的脆响,热血飞溅出来,你再也无力站立,浑身瘫软,四肢一屈,卧倒在地。你和老狼的身体同时慢慢变冷却了。暮色沉深,把一切都盖住了,山谷恢复了四一般的寂静”我的心随着老鹿王沉寂在曾经辉煌的山谷间,虽然你走了,但你用自己最后的生命成就了鹿群,让生命的光彩在这一刻得到最华丽的绽放,虽然我还是忍不住流下了两行热泪,但我内心为动物间的这种力量而深深折服,更为沈石溪唯美的语言表述深深地致敬。
读一本好书是一种生活中的乐趣,更是一种精神上的享受,我愿意在这样的阅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9
在鹿的生活中,也有狼王一词,鹿也会彼此相搏。在我们眼里鹿是温顺的动物,却也有恶毒的一面。作者为我们呈现出了老鹿王为了鹿群,放弃了鹿王的位置,只为造福子民,一直无私地奉献。
老鹿王清清楚楚的记得,从老狼第一次出现在草原到现在已经四个多月了,每隔十天左右,老狼必定会攻击鹿群一次。然而每一次都要有一只鹿死在老狼口中,事到如今已有十四只鹿葬送狼口了。
老鹿王心想:如此下去,我们这个鹿群不过几天就会全军覆没了。要与老狼搏斗一番。但是,当老狼优哉游哉的走过来,咬走一只母鹿的喉管的时候,你上一秒还想着与老狼决斗,下一秒却被老狼那凶狠的面貌给吓跑了。老鹿王恨自己,恨自己无能与老狼搏斗,包围自己的.鹿群,于是就在半夜的时候你把鹿群们全都叫了起来,跑了七天七夜,终于离开了草原,离开了那只老狼。但是兴奋的时间只有几天而已。三天后老狼仍然,踏着优哉游哉的步伐,脸上的那一抹狰狞的笑,狡猾的笑仿佛在嘲笑鹿群的愚蠢。
到最后,鹿群们失望了,它们承认了自己被狼吃的命运,它们不在反抗,只希望自己能够晚一点被狼刁走。老鹿王仍然没有放弃,它在苦心的思考着如何才能让鹿群离开这种生活。最后老鹿王决定为了鹿群,即使与狼决斗后,丧命于狼口之中,也心甘情愿。
文章写出了老鹿王哈克的英勇,更写出他默默为鹿群奉献的精神。当他与鹿王的位置越隔越远时,鹿群门排斥他、嘲笑他。他失去了原来的快乐,可却不后悔,他只为了保护鹿群,做出怎样的牺牲都无所谓。这种坚毅的性格在任何鹿身上都是找不到的,只有他,不怕生死。当他看到自己的妻子与别人唧唧我我时,心中流出了一阵痛楚,但大家的生死更重要,老鹿下定了决心。
在最后时期鹿和狼同归于尽了,在夕阳照耀着、云彩飘浮着的草原上。此时老鹿王哈克才是真正的大英雄。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10
今天,我读完了老鹿王哈克这篇文章,让我体会到了挑战自我是多么艰难,又是多么伟大。
哈克作为头鹿,率领着一群活泼快乐的鹿群在草原上生活着。在谁也没想到的情况下,从来没有野兽的草原上竟来了只凶狠残暴的狼,狼是一只狡猾而又贪得无厌的动物,每隔十天就从哈克率领的鹿群之中叼走一只,然而哈克和他们的子民却毫无办法。直到有一天,你觉得逃跑是拯救鹿群的唯一办法了。于是,哈克率领着鹿群跑了七天七夜,鹿群自以为老狼再也不回来了,但是老狼却像一个魔鬼的化身,死神孵出的幽灵奇迹般地出现在他们的眼前。哈克绝望了,整个鹿群绝望了。
一种鹿王才有的神圣使命驱使着哈克做出一个非凡的决定,跟老狼较量一番。可就在你保存实力的时候,杰米却向你挑战。你只好忍气吞声,把王位和妻子让给了他。这是让谁都无法接受的事情而哈克却忍了下来。老狼终于出现了,哈克的心里有些害怕驱使着哈克后退,可妻子和王位又在激励着哈克冲向老狼。哈克最终以智慧战胜了老狼把老狼“捅死”在石头上,可就在哈克骄傲的时候,幻想着妻子回到他的身边时,杰米把王位让给他时,老狼发动了最后一次攻击一口咬住他的脖子最终哈克"失败"了!
虽然哈克失败了,但哈克从心中战胜了自己,让我学到了把集体的利益放在前,也让我知道了挑战自我是多么的伟大、艰难!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11
从前,有一只鹿王哈克,已经十五岁了,对人来说十五岁还很青春,但对鹿来说已经是生命的尽头了。
但是鹿王哈克却不甘心就这样普普通通的死去,因为它是勇敢聪明出众的鹿王。它想生的与众不同,死的也要与众不同。它希望把自己最后一抹生命的火焰能够给鹿群增添一点光明。
在鹿王王位争夺战中。老鹿王哈克主动放弃了王位,让位给了年轻的杰米。哈克这样做是为了保存体力,对付威胁鹿群的老狼。因为老鹿王哈克知道,王位固然重要,但是种族的生存和繁荣比王位更重要!
在鹿群对失去王位的哈克冷落的时候。老狼来袭击鹿群。是老鹿王哈克挺身而出,用自己的身体挡住老狼伸向小鹿的狼牙。哈克用自己衰老的身躯和老狼进行了殊死的战斗。最终老鹿王哈克用出众的智慧打倒了老狼,和老狼同归于尽,拯救了鹿群。
从这个故事,让我看到了老鹿王哈克的伟大和无私的精神。为了鹿群的生存和繁荣不惜牺牲自己的王位和生命。对于这种牺牲自己利益换取别人幸福和快乐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生活中我们也不能只想到自己,要多关心别人,关心班集体,做一个有爱心的人。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12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老鹿王哈克。鹿王哈克的高尚品质使我深受感动。这篇文章主要写了:老鹿王哈克预感到自己的死期快要临近,他想为鹿群做点什么,可是却心有余而力不足。有一只老狼,很狡猾,他总是神出鬼没,老鹿王哈克带着鹿群东奔西跑,可是还是甩不掉那只狼,他知道如果自己杀死了狼,那么会给鹿群带来很大的好处,让鹿群可以更好的繁衍生息。可是每次当郎出现的时候,他总是退缩,总是不敢向狼发起挑战。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又有一只公鹿向他挑战,希望得到王位,他知道自己如果挣回王位,就无法为鹿群做出贡献,而如果不争夺王位,他将从鹿群中的佼佼者变为连母鹿都不如的败退者。经过一番心理斗争,他选择了退出战斗。狼又一次出现了,他没有上前,狼追着一只母鹿和一只小鹿跑,他想起原来也有一只母鹿和一只小鹿葬身狼口,他不愿意让悲剧重演。于是他冲向前去,挡在了母鹿、小鹿和狼中间。母鹿和小鹿逃开了,他把狼引到一条绝路上,和狼开始搏斗。可是他到底还是不如狼轻巧,原来被他当成武器的鹿角变成了累赘。这时他想到了一个方法,他减弱了搏斗,假装要被狼制服,果然狼上当了。老鹿王哈克倒了下去,狼开始对他的鹿角产生了兴趣,鹿王找准机会,照着狼的腰插了过去,把狼顶在石壁上。一分钟后,他慢慢的放下了角。狼突然扑上来,对着他的血管一口下去。他后悔了,他不应该轻敌的。狼是只要有最后一口气,就会和对手拼命。可是后悔已经晚了,他听见了自己喉咙被咬破的声音。太阳落山了,暮色中,他和狼的身体渐渐地冰冷了下来。
老鹿王哈克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鹿群的繁衍生息。我想他不会后悔的。虽然自己死了,但是他已经做到了任何鹿都做不到的事情:向狼挑战。我想此时他可能已经不算是一头鹿了,他像一头勇猛的战士,为子孙后代做出了无悔的贡献。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13
鹿王哈克已经在世上度过了十五个春秋,对鹿来说十五年就是生命的全部。哈克不甘心普普通通的死去,他希望为鹿群做点什么。于是,哈克想起了四个多月前出现的那匹老狼。哈克开始磨他的鹿角,重要的是他已经不抱任何生命的幻想了,只求和老狼同归于尽。可是,杰米却在这时突然跳出来找哈克挑战,按道理,哈克是可以战胜杰米的,但为了保存体力,哈克放弃了王位。他忍受着鹿群对他的冷漠,只为和老狼一决死战。这天终于来了,老狼踏着如血的残阳闯进了鹿群,哈克立刻把老狼引进山谷里与他展开了决斗。终于,哈克用鹿王的智慧把锋利的鹿角扎进了老狼的肚子,又抽出来,就在哈克开心地引颈长啸时他觉得脖颈传来一阵刺痛,老狼吊在他的脖子上,把他的喉管咬破了。哈克后悔已晚,他有鹿王的智慧,老狼也有他老狼的狡猾,哈克和老狼一同冷却,山谷又恢复了死一般的寂静。
我不得不佩服哈克的勇气和胆量,他真是一头与众不同的鹿啊!平常的鹿只要一闻到猛兽身上的腥臊味就会被吓得魂飞魄散,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逃命。哈克不仅不被老狼的气势吓到,反而主动攻击,这样的鹿实在少见。虽然哈克和老狼同归于尽了,但是哈克用自己生命里最后一抹火花为鹿群增添了一些光明!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14
今天早晨,我看了《斑羚飞渡》中的一篇文章老鹿王哈克,让我们一起来听听吧。
哈克是鹿群中心高气傲的鹿王,但是岁月不饶人,哈克衰老了,它知道自己在不久的将来会咕咚一声气绝身亡。可哈克不甘心自己就这样平淡地死去,它希望给鹿群带来安宁用智慧和力量向老狼发起挑战。为了这个缥缈,让所有
人不敢想象的愿望,哈克受尽屈辱,它放弃了王位,失去了心爱的妻子,同时又遭到了同伴们的唾弃。可是鹿王的责任心却一直以无穷的力量支撑着它。他知道自己害怕狼,但它最终以智慧与狼同归于尽,让鹿群过上了安宁的日子。
我佩服鹿王的勇气,无论书中,还是电视上,鹿面对狼总改不了怯懦、胆颤,可是哈克,它虽然也害怕过,但是它能站起来,独自一个人去跟老狼斗智慧,它需要下多少大的决心啊!还记的一次,爸爸带我去公园玩,我老远就看见了绳网,那是一个有十米高的大网,看着就让人害怕,结果,爸爸让我去试试,我不敢去,爸爸吓唬我说:你要是再不爬,我就走了,我一听,赶紧往上爬,爬到一半时再一往下看,哇!吓死我了这么高,我要是摔下去咋办?爸爸一看我不爬了,就三步并做两步,爬了上来,爸爸说:跟着我,向上爬爸爸在前面爬,我在后面追,看爸爸屁股一扭一扭的,我笑出声来,心里也不害怕了,跟着往上爬;再一个,哈克的责任心更是让我为自己感到羞愧。哈克向狼挑战,是为了让整个种族更加繁荣昌盛,日子过得更加幸福快乐。而我,对班级,对同学,少了哈克的那份最沉重的责任心。
读完一后我陷入了深思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篇15
这部小说的作者是沈石溪,他原名沈一鸣,1952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1969年初中毕业后赴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十八年。现为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上海作家协会理事。曾获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中国图书奖、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奖大奖、台湾杨唤儿童文学奖等多种奖项。
开始的时候,你前一秒还慷慨地想象着要同老狼决一死战,但当老狼突然出现在鹿群时,你身上鹿的勇气顿时烟消云散,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逃跑。
然后,作好了和老狼同归于尽的准备的时候,杰米竟然公然挑战你,你为了和老狼同归于尽,放弃了王位。
几天后,老狼又来了。你看见杰米看见狼时逃命跑的最快。最后你终于运用你杰出的智慧和老狼同归于尽!
我感到只要用心去做了就一定会成功!
《小王子》读后感收藏11篇
这部作品中有许多让我产生深深感慨和触动的情节,我觉得应该和大家分享。现在是时候把我读书时的心得和感悟写成读后感了。经过仔细筛选和整理,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小王子》读后感”的相关文章。为了避免忘记,建议大家记得收藏本页的网址!
《小王子》读后感 篇1
先说一下内容情节,原著我只读过一遍,能力有限,理解不深。
电影中则加入了小女孩和老飞行员这一条线,用当代人的方式把小王子童话般的故事讲出来,可能更容易有共鸣。小女孩应该是现在大多数孩子的代表,以各种准则学习,生活;小女孩的妈妈则是父母的典型代表,买学区房,制定学习计划,拼命工作赚钱……(想知道导演是不是在中国做过调研,很有中国特点)老飞行员怀有童真,想和别人分享却没有知己。电影在塑造人物形象上真的很成功,印象最深的情节是:老飞行员为破坏了邻居的家感到抱歉,给小女孩的妈妈写了信并送了朵玫瑰花,结果小女孩的妈妈转身就把它们扔进了垃圾桶,而且一个扔进了可回收垃圾箱,一个扔进了不可回收垃圾箱。这个情节让我觉得她严谨,刻板的形象更深刻了。还有小王子离开地球时的场景,并没有直接描写,只是一个闪光,小王子的身体微微的歪了一下,就换到了小女孩的场景,但是看了的人都知道他是离开了。
再说一下后来小女孩和小王子的故事,男女一号见面了,但小王子什么都忘了,变成了王子先生,小女孩很失望,正如我们也失望一样,好在小王子最后想起了一切,回到了自己的星球。小女孩回家后去看望了老飞行员,把自己做的小王子的书送给了老飞行员,她说:“如果要制造羁绊,就要承担流泪的风险。”老飞行员说:“你会成为出色的大人。”当时看电影之前都没有怎么样,听到这两句就忍不住泪奔了。整体情节一点不拖沓,有的地方我甚至觉得快了点,好多经典台词都没有出现。
然后再说一下电影的画面,真的好美好美。安排得也很有特点,小女孩的世界是CG画面,小王子的世界是类似纸质的画面(不懂,不要打我)。最喜欢的是小
《小王子》读后感 篇2
做那个真实的自己
夏秋之交,时间匆匆流逝,季节少了轻浮,多了几分平静。
我在等待,等待如季节般全新的改变。
就是在这样阴凉、沉闷的天气里,我读完了《小王子》,心中不是没有忧伤的。因为小王子一路上总是伴随着分离。但最重要的是感动,因为他的心从未离开过他的朋友,他爱他的第一个朋友就像一朵玫瑰。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孩子气地和罗丝吵架,离家出走,遇见了宇宙中的各种人,然后来到人间,在茫茫人海中寻找一些纯洁而甜蜜的人。就这样,小王子、狐狸、飞行员互相“驯服”,相互谈笑、祝福、分离、落泪、等待。
他们彼此之间都有特殊的烙印,那是一辈子都无法磨灭的可爱。就是这样的吧,小王子就是这样的在与朋友、自然、自我的内心的审视之后才逐渐成长,懂得了珍惜还有爱护,也同样地找到了自己。逐渐明白什么是自己想要的,想去保护的。
只是我对小王子的一些感情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也许是因为我还没有达到他的境界。他在童话中、在孩子的眼睛里,活得很开心、很快乐。但是这些在大人的眼睛里却是那么的无稽。
现在的我热爱着小王子,热爱着这个纯真的孩子,可是,我在长大,我会长大,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也许在不久的将来我会成为一个大人,一个古板的不爱幻想的大人,我还会像现在这样爱着他吗?这的确是一件让人有些难过的事情,但是如果小王子在我的身边的话,他一定会说:“最美的事情是眼睛看不到的,要用心去看才可以。
”呵呵,也许像小王子那样长大也没什么不好,至少我们都是那样喜欢自己喜欢的东西,相信总有那么一个地方值得去倾注心思和想念,总有那么一个人值得去留意、去相信。
但是,他不在我的身边……
他已经消失在了撒哈拉沙漠里。不过,这对于他来说,虽然有些不舍但是也是同样值得欢庆的,因为他终于可以好好照顾那朵既美丽又脆弱的玫瑰了。最后,我可以离开这个荒凉的地方,没有信仰去享受我自己的幸福。
“不能把身躯带走,因为路太远,而身躯又太重了。”这是小王子选择形式上死亡的原因,也是一个同现代科学背道而驰的理论。在大人的眼里,他就是死了的,对吧?
而我们则固执地相信他一定没有消失,他一定是回到了b612星球上:正在同玫瑰说着悄悄话,正在给小狐狸写一封问候的信,正在和小羊一起寻找猴面包树的幼苗……我们都是这般相信的。因为他找到了另一种生活方式——在爱的世界里,一切都是永恒的,就像小火柴姑娘跟着奶奶来到一个没有饥寒交迫的地方。
小王子虽然已经离开了这里,只留给我们了一片麦田,还有一园子的一模一样的玫瑰花。但我们可以看到那漫无边际的金黄色,怀念他破碎的头发,怀念他爽朗的笑声。
我爱小王子,因为他心中永远有希望的源泉。他慢慢地把他的爱传递给世界。他是这个孩子在世人心中的智慧。他也是我在城里真正找到的朋友。因为他,我才相信沙漠中真得有水井,才听得见那一阵一阵的辘轳声,而我的心也畅饮了那来自星空的甘泉,充满了活力。
曾经的我已经在这季节的流失中褪去,而崭新的我正在一笔一笔地被勾画出来,我相信,我能做一个真正的自己,保持那清凉的感动,用心灵来审视这个世界。
我想,我已经被小王子所“驯服”……
《小王子》读后感 篇3
小王子来到地上,遇到了蛇。是蛇最终咬了小王子,把他送回了地球。在这本书中,蛇是一种神秘的存在。它表面上看起来很脆弱,但实际上却隐藏着生命的秘密。
小王子后来又遇到了狐狸,狐狸告知他:“用心去看才看的清楚。”这句话其实隐含这深刻的内涵。
因为在整篇文章中,小王子从未忘记他的星球上的玫瑰。那朵玫瑰其实是依恋、爱慕和向往小王子的。所以说,小王子和玫瑰之间其实象征这年轻的爱情,爱情是一件令人烦恼但是又很美好的事物,作者想借小王子来告诉人们,要懂得经营爱情,因为爱情是一份责任,爱情是一份天长地久,互相守候的承诺,爱情,其实,就在身边。
还有很有意思的一个人是小王子遇到的扳道工,他调度着来来往往的火车,然而他发现坐在火车里的大人们永远都不会满足。作者表示,只有天真的孩子才会懂得满足和去发现美好的东西,同时,他也告诫着人们,真正的幸福其实很简单,不是对财富的疯狂追求,不是对社会名声,社会地位小心翼翼的维护,而是感恩生活,用一双不带色彩的眼睛去看每一样东西,他也希望人们能抽出身来,让自己从利欲熏心的社会中出来,放松一下,洗涤一下自己的灵魂。
总的来说,这本书用一种全新的视角,充满童真的想法向我们阐述了当代社会存在的许多问题,也解释了作者对于财富,社会地位与名声,爱情等问题的看法,语言文字轻松简介,表面上很简单,但是内涵却很丰富。
《小王子》读后感 篇4
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一个美好的童话,我的心中也有。都说小王子是写给大人的童话,而在我看来《小王子》这部电影是给我们这些与故事中的小女孩一般大小的小孩的一个礼物,这个礼物让我们感受到了我们内心最初最最期待的东西。然而因为受到大人的影响,受到学习生活的影响,我们渐渐将那些天真美好的幻想遗忘在了作业、考试的压力里。最初的我们并不是只去记忆一个正确答案,形同机器一般去面对生活。相信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小王子,而这个“小王子”正是代表着那些没有受到过后天“污染”的真善美。通过这部影片我仿佛找回了我的那些天真与美好。
就像小王子离开玫瑰时说:“我太年轻,以至于不知道怎样去爱。”这句话给了我很大的感触,很多人年轻时都认为身边爱自己的人,对自己好是应该的,是天经地义的,所以也就不会懂得珍惜。但当自己历经沧桑,慢慢老去时,回想往事,就一定会为自己年轻时的轻狂而感到后悔。所以老人就总是会仰天叹息,哀叹声就如天上的星星一样多。如果小王子早一点学会爱,最后就不会用生命去实践爱。假如我们都学会了爱,也就不会那么多的悲伤和后悔。对待父母也是,千万不要认为他们的爱是应得的,作为子女我们要用双重的爱回报。
电影版《小王子》与图书版的《小王子》最大的区别便在于电影中是以小女孩为故事的主角,以她的故事为整部影片的故事主线。从影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小女孩的聪颖与勇敢。影评的一开始小女孩是一个听妈妈话,努力学习的学霸女孩。似乎学习是她的全部,似乎学习也掩盖掉了她的所有优点。当她搬家之后,当她遇到了那个古怪的“飞行员老头”之后,她的生活开始发生了改变,她的思想也有了很大的转变。是这个古怪老头和他的故事吸引了她。或许小王子的故事就是小女孩内心一直深藏的渴望的童话。就如小王子所说的,最真诚的东西是没法用肉眼看到的,用心才能够看到。那一刻我闭上双眼,虽然眼前一片黑暗,可我周围的一切都是那般的美。
《小王子》读后感 篇5
先说一下内容情节,原著我只读过一遍,能力有限,理解不深。电影中则加入了小女孩和老飞行员这一条线,用当代人的方式把小王子童话般的故事讲出来,可能更容易有共鸣。小女孩应该是现在大多数孩子的代表,以各种准则学习,生活;小女孩的妈妈则是父母的典型代表,买学区房,制定学习计划,拼命工作赚钱……(想知道导演是不是在中国做过调研,很有中国特点)老飞行员怀有童真,想和别人分享却没有知己。电影在塑造人物形象上真的很成功,印象最深的情节是:老飞行员为破坏了邻居的家感到抱歉,给小女孩的妈妈写了信并送了朵玫瑰花,结果小女孩的妈妈转身就把它们扔进了垃圾桶,而且一个扔进了可回收垃圾箱,一个扔进了不可回收垃圾箱。这个情节让我觉得她严谨,刻板的形象更深刻了。还有小王子离开地球时的.场景,并没有直接描写,只是一个闪光,小王子的身体微微的歪了一下,就换到了小女孩的场景,但是看了的人都知道他是离开了。再说一下后来小女孩和小王子的故事,男女一号见面了,但小王子什么都忘了,变成了王子先生,小女孩很失望,正如我们也失望一样,好在小王子最后想起了一切,回到了自己的星球。小女孩回家后去看望了老飞行员,把自己做的小王子的书送给了老飞行员,她说:“如果要制造羁绊,就要承担流泪的风险。”老飞行员说:“你会成为出色的大人。”当时看电影之前都没有怎么样,听到这两句就忍不住泪奔了。整体情节一点不拖沓,有的地方我甚至觉得快了点,好多经典台词都没有出现。
然后再说一下电影的画面,真的好美好美。安排得也很有特点,小女孩的世界是CG画面,小王子的世界是类似纸质的画面(不懂,不要打我)。最喜欢的是小王子和小狐狸坐在一起看天空的画面。
最后想说一下配音:黄渤老师好专业,语气节奏什么的都很到位,不愧是专业出身。此外我还很喜欢袁泉老师的配音,情感语气能让我很快的融入情节当中。至于易烊千玺,他的表现挺让我出乎意料的。我一直觉得小王子不是一个孩子,是一个少年,而千玺演绎的小王子就是这个感觉,他没有去刻意模仿小孩的声音,不急不躁,干净舒服。小女孩的配音,多多的嗓音也很干净,但自我感觉可能年龄不太相符,有些情感没能发挥很好。总的来说我觉得都很棒,这是一部动画片,根本没有原声这一说,每个版本都是人来配音的,都倾注了演员的情感。
我是一只千纸鹤,我不了解书的作者,不了解导演,制作团队,去看电影也是因为千玺的配音,但是看完电影,我想更多的说说对电影本身的理解。在这个烦躁的社会,静下心来看一场没有战争,没有巨响,只有美丽的画面,优美的旋律的电影,每个人都会在这里找到自己的原型。看第一场的时候,有很多家长带着孩子去看,我心里还想:他们能看懂吗?结果和孩子们一样哭成狗,所以,这真的是一部会让你流泪的电影。大人们看完,希望能有所感悟;孩子们看完,希望能保持童真,不要忘记,不做一个小时候讨厌的大人。
《小王子》读后感 篇6
许多人,总是在茫茫人海中,一直等待着成功,当成攻来时,却又惊慌失措,于是,成功走了。
在小王子的心中,那朵玫瑰花是小王子等待的成功。小王子承诺对玫瑰花不离不弃,小王子承诺会对玫瑰花照顾一生,因为,小王子希望小王子开。但是,故事是个没有结局的故事,即使到了最后,也不知小王子是否回到了行星,是否到了小王子的天地,又是否照顾了那朵玫瑰花一辈子。
故事中的玫瑰花也许太傲娇了吧,她坚信小王子会回到她身边,会想以前那样去照顾她。但是,当小王子走后,玫瑰花又怎样了呢?我们无从知晓。
或许小王子走后,她受到了挫折,没有人为她浇水,没有人对她精心护理,亦没有人与她说话、谈心,然后她死了;
或许小王子走后,她努力汲取养分,却越来越憔悴,孤独而死;
又或者是,小王子很努力地等小王子回家,一直等,一直等。
我们是不是行星上的那朵玫瑰花呢?
是否有人曾对我们尽心呵护?
是否有人曾对我们细心照料?
又是否有人曾在我们毫不之情的情况下离我们而去,只留下一些珍贵而美好的回忆?
徐志摩的诗中曾写到:“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生活就是这样,永远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来,亦永远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走。当她来时,轻轻笑,挥挥手,说:“嗨,你好!”
当她走时,轻轻笑,挥挥手,说:“嗨,再见!”
没有什么快乐是永远的,亦没有什么悲伤是永远的。人生的顶峰,需要去攀登,而那些悲伤,勇敢者视为垫脚石,踩在底下,一步不回头,将小王子遗忘,懦弱者将小王子视为绊脚石,绊倒在地,一步一回头,将小王子感慨,甚有者绊倒在地,永远沉迷。
其实,无数次的羁绊,只为那一次仰天长笑!
我若为玫瑰花,
我会不停地生长,
在,
小王子回家的`那一刻,
绽放!
《小王子》读后感 篇7
暑假里,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我深深地被小王子的天真、善良所吸引。书中讲的是一个从B612号小行星来的王子,去了6个星球旅行,在旅行中他遇到了各种不同的人:要别人服从自己命令的国王;要别人崇拜自己的爱虚荣的人;为忘记自己难为情而喝酒的酒鬼;为占有星星而毫不停息的商人;还有个奇怪的点灯人和一位地理学家,最后小王子来到了地球。在地球上他先遇到了一条蛇,蛇告诉小王子,它会帮助他回到他的星球,然后他遇到了狐狸,并且驯养了它,之后小王子又在沙漠中遇到了因飞机发生事故而落在沙漠里的飞行员,他与飞行员一起在沙漠里生存,最后小王子想回家了,就让毒蛇咬死自己,就这样小王子回到了自己的星球。
让我感动的,首先是小狐狸。它请求小王子驯养它。当小王子照顾和驯养了小狐狸后,一切金色的东西,在小狐狸眼里都有特别的含义,只因为小王子有一头金色的头发。当我们爱一个人的时候,和他有关的一切,在我们的眼里都有着不一般的含义。所以,小狐狸的爱让我感动。
还有,星球上的那朵玫瑰花,也使我感动。小王子赌气离开了星球,也离开了那朵他喜欢过的玫瑰花。可是,小狐狸的话唤醒了小王子心底对玫瑰花的思念。当小王子看到无数的娇艳的玫瑰花的时候却只想着自己的那朵玫瑰花。在他的眼里,只有那朵玫瑰花是独一无二的,因为那是他曾经喜欢过的玫瑰花。
赌气离开玫瑰花的小王子,离开了他的星球。他成了宇宙间一个孤独的旅行者。如果一个人失去了爱,他就会孤独。不是吗?失去了,才懂得珍惜。我们都在寻找那“遗失的美好”,但很少有人意识到,你身边的人,正是你最值得、最应该珍惜的!
书中有许多哲言:“这里的人一点想象力也没有,他们只会重复别人的话。”“只有心灵才能洞察一切,最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这些话简短易懂,令人在片刻之间领悟到人世间最可贵的真理。
在小王子纯真无邪的内心世界里,没有贫富贵贱之分,没有利益诱惑,更没有仇恨与贪念的立足地。而我们,也要像小王子一样,以乐观纯真的态度去面对生活,快乐的生活,满怀纯真希望的去面对未来。
《小王子》读后感 篇8
今天我看了一部叫做《小王子》的电影,我以前读过这本书。我很喜欢这部电影,电影中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个不知道名字的小女孩。她的年龄和我差不多,我们是同龄人,所以有很多共同的想法。她的童年是被妈妈全部安排好的,她的每天的日程表都是安排的满满,没有一点休息时间。就连她的生日礼物都是被规划好的,每年送什么都是安排好的。她妈妈的理想是让她考上一个教华的重点小学,所以整个暑假他们一直为这个目标努力。小女孩学习非常刻苦,但是她却不快乐,直到他看到一架纸飞机从窗户里飞进来。
里面记载着(写着)一页关于小王子的故事,里面讲小王子需要一个朋友。通过这架纸飞机她认识了一个怪爷爷。怪爷爷带她探索未知的世界,小王子的世界。在那里她遇到了小王子,还有他的故事,她们去了不同小行星,遇到了不同的人,有骄傲的国外、一个酒鬼、一个点灯人、一个虚荣的人还有一个地理学家、一个数星星的人。经过这样的旅程她学会了要视野宽阔才能了解这个世界。看得远才能自由翱翔。最后她考上理想的学校,并讲述了小王子的故事。
和她相比,我的童年更快乐。我的生命不是被别人安排好的,是我自己去探索的。妈妈给了足够的选择权,我为此感到很快乐!我每天按照我自己安排的日程表做事,运动、学习、吃饭和玩耍...
这就是我的小王子观后感,我的快乐童年。
《小王子》读后感 篇9
最初想去看《小王子》是听说这是一个关于爱情的童话故事。观罢影片,我不仅品味了爱情的滋味,还看到了友情的牵绊。我流连于纯真无暇的童话世界,同时也想逃离利欲熏心的成人世界。
关于驯化。
驯化,就是制造牵绊,在两个毫无关系的人之间创造一种联系,从此彼此互相需要,成为对方的唯一。
小王子在他的星球上爱上了一朵玫瑰,他给她浇水,为她盖上玻璃罩,陪她看日落日出。他们陪伴着对方,温暖着对方,互相视对方为不可替代的人。虽然小王子在地球上看到了"我不希望你难过,但你要我驯化你。现在我们要分别了,所以你什么好处也没有得到。"但小狐狸告诉小王子:"看东西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楚,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虽然小王子离开了,但小狐狸确实得到了好处,现在他再看那些小麦的颜色,就会想起小王子金色的头发,想起他们在一起的美好的回忆,这些美好的回忆永远存在他的心底,肉眼是看不到这些回忆的美好的。就好像小王子的离开也给飞行员留下了遗憾,他很怀念小王子的笑声,空灵,清澈,久久回旋在天空中。但小王子说:"我住在这众多星星中的一颗之中,当你仰望星空的时候,就会听到我的笑声。就好像我一直都在你的身边,从来没有离开过。"
我们常常会因为与朋友的分别而动情地落下泪来。我们舍不得朋友的离去,但朋友的离去真的带走了你们之间所有的东西吗?不会的,有些东西永远不会离开。譬如回忆,它永存于你们的心底,不管过去了多少岁月,历经了多少的变迁,它都不会褪色,反而会因为思念而越来越深刻。表面上朋友离去后你没有得到任何东西,但实际上那些东西是看不见的,在每个孤独无眠的深夜,它悄悄地从你的心间爬出,爬上你的双唇,你的眉眼,然后在你的嘴角开出一朵最绚丽的花。
关于长大与遗忘。
电影中的小女孩曾仰着头对飞行员说:"我真不想长大,大人的世界真古怪。"她的人生在没有遇见飞行员之前是朝着另一个方向前进的。她的妈妈已经为她制定好了人生大计,每一分,每一秒,每一月,每一年要做什么,都被严格地安排好了。妈妈的目标是要让她成长为一个出色的大人。遇见飞行员之后,她才知道孩子的世界多么美好,她可以去放风筝,可以听飞行员讲小王子的故事,可以用望远镜观察天边一闪一闪的星星,可以抱着小狐狸去玩……这一切的一切多么美好,使得她不想长大,不想再按照妈妈安排的道路去走,不想成为一个出色的大人。可是,没有人可以不长大,所有的小孩都终将长成大人的模样,长大我们无从选择,但我们可以选择是铭记还是遗忘。正如飞行员所言:"重要的不是长大而是遗忘。"
每个人都无法永远是一个小孩的模样,随着时光的刻刀在我们的脸上一点一点地雕刻,不仅我们的模样改变了,就连我们的内心也改变了。我们开始变得圆滑、世故,虚伪、现实,我们不再追求真善美,认为这是孩子的世界中才有的事;我们也不再轻易相信别人,在内心里悄悄筑起了一堵墙,别人进不来,自己也出不去;我们也不再为了一朵花,一颗星而欣喜若狂停留驻足,只会赶着匆匆的脚步奔赴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这就是所谓的长大。难道长大真的意味着遗忘小时候的一切吗?不是的,这完全取决于你的选择。不要说世界那么黑暗,人心那么叵测,使得你也不得不变得更加圆滑虚伪。君不见这世界上还是有很多温暖的人和事,你只是看到其中的一个不好的方面。也不要说你每天都很忙,根本没有闲暇去享受生活。时间是挤出来的,但如果你已经丧失了那份追逐美好的心,你的脑子里整天只有繁琐的工作,那无论给你多少的时间,你也不会花在一花一星身上。所以,请不要说是长大剥夺了你的本真,改变了你的本心,是你自己选择了遗忘罢了。
我想每个人的心中都应该住着一个小王子,不管时光如何变迁,容颜怎样老去,你依然携着自己的本真和本心,去看遍世间风景,尝尽人世沧桑。
《小王子》读后感 篇10
小王子这本书讲述了小王子是来自B612星球的孩子,为了追寻人生真谛,他离开自己的B612星球先后游历了7个星球。这七个星球的游历。让小王子明白了许多道理,在找到人生的真谛他又回到了B612星球。
读了小王子的故事懂得了进取人要追求真善美。做有益的事情,不辜负生命,
这个故事既动听又有趣,形式简单,文字优美,特别里面的图画,我很喜欢。
述说了一名飞行员开着飞机,坠落在了撒哈拉大沙漠。飞行员在沙漠遇见了小王子,他住在B612小行星上,后来小王子去旅行,他来到了七颗住着不同人物的小行星上,有住着国王的小行星,有住着一个爱虚荣的人的小行星,有住着一个酒鬼的小行星,有住着一个商人的小行星,还有一颗住着点灯人的小行星,后来小王子来到了地球,发现飞行员已经把飞机修好了,于是就回去了。
我喜欢小王子,因为他既善良又有趣。我也喜欢飞行员,因为他让小王子认识了地球。
我喜欢小王子这本书。
《小王子》读后感 篇11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著名的法国儿童文学书----《小王子》。这本书讲述了小王子从自己的星球出发前往地球的过程中所经历的各种意想不到的事。
主人公小王子是一个纯真,善良,对别人诚诚恳恳的孩子。他居住在一颗非常小的行星,上面有一朵玫瑰花和三座火山。小王子非常喜欢那朵玫瑰花,但是有一天小王子和玫瑰花吵架了,他决定离开那朵骄傲的玫瑰花。
小王子发现在其他的行星上也有其他的人,于是,他开始访问这几颗行星,以增长见闻。他共去了六颗行星,而且在不同的行星认识了不同的人:有自以为是的国王,有爱慕虚荣的人,还有酒鬼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勤快的点灯人,因为他做事持之以恒,我最讨厌那个自以为是的国王。
最后小王子去了美丽的地球,他遇到了蛇和小狐狸,还和小狐狸交了朋友。小狐狸教了他怎么交朋友。小王子从中懂得了怎样处理自己和玫瑰花之间的事情。最终,小王子在蛇的帮助下回到了自己的星球,和他心爱的玫瑰花和好。
读完这本书,我应该要像点灯人那样,做事持之以恒,更要像小王子那样对待友谊情真意切。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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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1
几天前,妈妈从书店给我买了一本《上下五千年》。这本书主要是写中华五千年发生的重要事件,在这本书里,我认识了第一个皇帝,秦始皇;了解了项羽“破釜沉舟”的决心,看到了李广“妙计脱身”的机智……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荆轲刺秦王》,虽然它是整本书里字数最少的一个故事,但它给我留的印象是最深的。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燕国的太子丹在秦国作人质,他十分恨秦王,一心要报仇,荆轲被太子丹的决心所打动,和秦舞阳一起去刺杀秦王嬴政。临行时,荆轲高唱: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表达了他对太子丹的忠诚和自己的决心。看到这我不禁被荆轲的勇气所打动,并为他捏了一把汗。
到了秦国的王宫,还没上殿,秦舞阳就吓得脸色大变,浑身发抖,秦王起了疑心,让荆轲一人上前。荆轲沉着地走到秦王旁边,将地图打开,露出了匕首,刺杀秦王,但是没有成功,反儿被乱剑砍死!
我觉得荆轲是一个重情义的人,他能为别人献出自己的生命;他又是一个勇敢的人,面对强大的秦始皇不害怕不屈服,他的精神使我久久不能平静!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2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当再次读起这句诗,他恍然出现在我眼前。一袭黑袍随风而起,他是两千年前那位著名的剑客,他亦是一名:死士。他有一个如青铜般的名字,他叫----荆轲。漉漉雨雪,秦世恍兮……
公元前227年,即秦统一中国之前的六年。当时,秦已于公元前230年灭韩,又在公元前228年破赵,秦统一天下的大局已定。燕国是一个地处北方的小国。当初燕王为了讨好秦国,曾将太子丹交给秦国作为人质。“秦遇之不善”,太子丹于公元前232年逃回燕国。公元前228年,秦将王翦破赵以后,引兵向北,直逼燕境。燕太子丹为了抵抗秦的大举进攻,同时也为了报当初在秦“见陵”之仇,决定派荆轲劫持秦王,想要挟秦王归还秦侵占的各国土地;如果要挟不成,便刺死秦王,造成秦国内部的混乱。
即便是知道前方是死路一条,你面不改色依旧毅然前行。“易水诀别”让我为之动容,我竭力去揣摩你当时该有的心情。但,除了入骨的凉意和惨惨戚戚的筑声,什么也没有……我想,你是知道的是吧?你知道自己是一名剑客,但更是一名死士,你的存在的一样就是为那个所谓的主子送命。你亦知道,以自己的身份是不配与活着的人交谊的。咸阳宫的大殿,是你的刑场,而你成名的地方,远在易水河畔。
你上路的情景如炊烟袅袅出现在我眼前:白幡猎猎,千马齐喑,以白衣冠送汝的太子及宾客,谁都清楚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那在寒风中屏息待发的剑匣已如结冰的水般紧固,那淡淡的似有若无的血腥味儿……我想,连易水河畔的瞎子也知道会发生什么,只是,大家都心照不宣……
荆柯啊,渐离的悲歌已在易水河畔奏响,你一身傲骨带着一颗赤诚之心,提着樊将军的头颅,拿起用地图包裹的匕首,你义无反顾的踏上这条充满荆棘凶险之路。但我知道,你无怨无悔,在你心中,死士的含义就是死,这远比做一名剑客更重要。你,亦认准了那个比生命更大的东西:义。即使血洒咸阳殿,你亦是英雄,你为荣誉而死,你死亦为荣。
你死的壮烈,你亦是后人的楷模,你成了一座万世流芳的美学碑文……
你让我知道,渴望壮烈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壮烈不因生命的长短而消逝,也不因生命的尊卑而改变。壮烈的人生,每个人都有权拥有。当屈原纵深投向汨罗江,滚滚波涛浮起他的衣袂,这是何等的壮烈!当谭嗣同引颈就戮菜市口,高歌“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这是何等的壮烈!当文天祥兵败被俘,吟起“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这是何等的壮烈!
你亦让我知道,壮烈有时不一定要惊天动地,它也可以是一种平凡。秋风起,秋叶落,为来年树的萌芽,枯叶不也做了壮烈的选择吗?“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蚕和蜡亦是选择的壮烈。当花枝枯萎,我将它连根拨起,啊,根?你已不在丑陋,因为花的美是你灵魂的甘露,你的选择亦是壮烈的不是吗?平凡而可贵……
当我读完这篇文章,我为荆轲感到骄傲,他舍生取义,使生命绽放出耀眼的光芒,他死得其所,死亦为荣。他使我明白,要选择勇荆轲刺秦王读后感600字范文3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是侠客荆轲在刺行秦王的路途上吟出来的一首悲壮的诗。公元前230年,秦国破灭了韩国,大军向燕国前进。为了挽救燕国,燕太子丹,就让田光仿求一名侠客去刺杀秦王。田光说他有个朋友叫荆轲,智勇双全,可以胜任。燕太子丹大喜,就派荆轲去刺杀秦王。为了此计谋, 燕国大将樊於期贡献出了自己的人头,给荆轲去刺行秦王。荆轲一行人来到江边,当荆轲高声唱到这句词时,所有荆轲的朋友都失声痛哭起来。来到咸阳,秦王高兴的接待了他,趁着秦王在看燕国的地图卷首时,荆轲就趁机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剧毒匕首来刺杀秦王。秦王虽然早就有了提防,但还是吓了一大跳,半天都回不了神。直到有人提醒秦王身后有剑,秦王才拔刀杀死了荆轲。就这样荆轲死于秦王的宝剑下。有人说,他是一个超级大傻冒,这平定天下六分的秦王有着百万的兵马和数以万计的土地,身边还有那么多的近卫军保护这一国之君。他荆轲怎么没有想到这么几点,秦王是他杀得了的吗?幸好他没等他的那些朋友,没让伤亡更惨重。何不机灵一些,投降秦王,好确保自己的安身?
也有人说,荆轲是一个具有大侠胆识,又浑身充满正义感的英雄,既然知道刺秦王必死无疑,但为了国家的利益,他毅然走险,走上了刺杀秦王的不归之路。是一个以国为重的英雄豪杰。
我认为荆轲是一个豪侠,是一个傲视人生,战胜胆怯的一名英勇战士,他的勇气虽然改变不了历史的现实,但这股英勇无畏的精神激励着后人,也是这种精神让许多弱势群体战胜了胆怯,恢复了面对生活的勇气。
有一首歌是这样唱的“我们都需要勇气,来面对流言蜚语”。是的,人人都需要勇气。我们需要它来面对一切成功与失败,我们需要它来面对一切是与非,我们需要它来面对一切一切的事物。
同学们,当你面对一个选择时,你有勇气去选择?去面对吗?当你上讲台在老师同学面前读一篇演讲稿。你有勇气吗?当自愿竞选班干部时你有勇气吗?把你的勇气拿出来吧!每一件事,当你决定要做时,那已是成功了一半,因为你有勇气去做它,你很有胆量。古往今来,有多少件事是因为有勇气才去做的?可能寥寥无几。小鸟飞过大海,它一定能飞过去吗?那必须要尝试。在尝试之前是需要勇气和胆量的。
比起荆轲,再来看看我,面对难题,胆怯了;面对体育的600米跑,胆怯了;面对一张张的英语试卷,胆怯了;在一点点的小事情上,胆怯了;甚至有时上课时连举手都会胆胆怯怯。真不应该呀,我应该在面对挑战时我们都应相信自己是个强者,充满勇气去迎接挑战。
如果这段时间的你,还常感无明的失落,不知怎样才能找回信心,那请记住国父中山爷爷的名言:就算屡战屡败,我们也要屡败屡战,绝不放弃。想想中山爷爷吧,人家的失败难道不是远远大于你吗?别人都能如此坦然,百折不挠,难道你就能如此软弱,拿不出一点点的勇气来在失落与兴奋中找到平衡,找回自我吗?
朋友们,勇气不能战胜一切,却足以让我们傲视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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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3
《荆轲刺秦王》观后感
《荆轲刺秦王》是一部历史题材的影视作品,通过展现荆轲刺杀秦王嬴政的惊险过程,深入挖掘了人性、忠诚、权谋等诸多主题。在这部作品中,我深深感受到了人性的复杂与矛盾,以及在历史大背景下个人的无奈与抉择。
荆轲作为一名刺客,承载了燕太子丹的复仇希望,踏上了刺杀秦王的道路。在这一过程中,荆轲不仅要面对外界的种种困难,还要应对内心的挣扎与矛盾。在多次生死关头,他都展现出了坚定不移的信念和勇气,但同时也透露出对未来的迷茫与不安。这种复杂的人性刻画使得观众能够更深入地理解这一角色,感受到他身上的无奈与痛苦。
与此同时,作品还展现了忠诚的主题。荆轲为了报答燕太子丹的知遇之恩,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去执行这一几乎不可能成功的任务。这种忠诚精神在当今社会依然具有重要意义,提醒我们要时刻铭记感恩与责任。
权谋也是这部作品的一个重要主题。秦王嬴政在统一六国的过程中,运用各种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展现了极高的政治智慧和权谋手段。而燕太子丹为了抵抗秦国的侵略,也不得不采取一些权宜之计。这些权谋斗争使得作品更加丰富多元,让观众在欣赏剧情的同时也能领略历史的残酷与无情。
小编认为,《荆轲刺秦王》这部作品通过深入挖掘人性、忠诚、权谋等主题,成功地传达给了观众丰富的情感体验和深刻的历史启示。它不仅让我们反思历史的进程与人性的复杂,更让我们思考如何在现实生活中学以致用,将这些价值观融入到自己的行为中。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4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是侠客荆轲在刺行秦王的路途上吟出来的一首悲壮的诗。
公元前230年,秦国破灭了韩国,大军向燕国前进。为了挽救燕国,燕太子丹,就让田光仿求一名侠客去刺杀秦王。田光说他有个朋友叫荆轲,智勇双全,能够胜任。燕太子丹大喜,就派荆轲去刺杀秦王。为了此计谋,燕国大将樊於期贡献出了自我的人头,给荆轲去刺行秦王。荆轲一行人来到江边,当荆轲高声唱到这句词时,所有荆轲的朋友都失声痛哭起来。来到咸阳,秦王高兴的接待了他,趁着秦王在看燕国的地图卷首时,荆轲就趁机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剧毒匕首来刺杀秦王。秦王虽然早就有了提防,但还是吓了一大跳,半天都回不了神。直到有人提醒秦王身后有剑,秦王才拔刀杀死了荆轲。就这样荆轲死于秦王的宝剑下。
有人说,他是一个超级大傻冒,这平定天下六分的秦王有着百万的兵马和数以万计的土地,身边还有那么多的近卫军保护这一国之君。他荆轲怎样没有想到这么几点,秦王是他杀得了的吗?幸好他没等他的那些朋友,没让伤亡更惨重。何不机灵一些,投降秦王,好确保自我的安身?
也有人说,荆轲是一个具有大侠胆识,又浑身充满正义感的英雄,既然明白刺秦王必死无疑,但为了国家的利益,他毅然走险,走上了刺杀秦王的不归之路。是一个以国为重的英雄豪杰。
我认为荆轲是一个豪侠,是一个傲视人生,战胜胆怯的一名英勇战士,他的勇气虽然改变不了历史的现实,但这股英勇无畏的精神激励着后人,也是这种精神让许多弱势群体战胜了胆怯,恢复了应对生活的勇气。
有一首歌是这样唱的“我们都需要勇气,来应对流言蜚语”。是的,人人都需要勇气。我们需要它来应对一切成功与失败,我们需要它来应对一切是与非,我们需要它来应对一切一切的事物。
同学们,当你应对一个选取时,你有勇气去选取?去应对吗?当你上讲台在老师同学面前读一篇演讲稿。你有勇气吗?当自愿竞选班干部时你有勇气吗?把你的勇气拿出来吧!每一件事,当你决定要做时,那已是成功了一半,因为你有勇气去做它,你很有胆量。古往今来,有多少件事是因为有勇气才去做的?可能寥寥无几。小鸟飞过大海,它必须能飞过去吗?那务必要尝试。在尝试之前是需要勇气和胆量的。
比起荆轲,再来看看我,应对难题,胆怯了;应对体育的600米跑,胆怯了;应对一张张的英语试卷,胆怯了;在一点点的小事情上,胆怯了;甚至有时上课时连举手都会胆胆怯怯。真不就应呀,我就应在应对挑战时我们都应相信自我是个强者,充满勇气去迎接挑战。
如果这段时间的你,还常感无明的失落,不知怎样才能找回信心,那请记住国父中山爷爷的名言:就算屡战屡败,我们也要屡败屡战,绝不放下。想想中山爷爷吧,人家的失败难道不是远远大于你吗?别人都能如此坦然,百折不挠,难道你就能如此软弱,拿不出一点点的勇气来在失落与兴奋中找到平衡,找回自我吗?
朋友们,勇气不能战胜一切,却足以让我们傲视人生。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5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当再次读起这句诗,他恍然出现在我眼前。一袭黑袍随风而起,他是两千年前那位著名的剑客,他亦是一名:死士。他有一个如青铜般的名字,他叫----荆轲。漉漉雨雪,秦世恍兮……
公元前227年,即秦统一中国之前的六年。当时,秦已于公元前230年灭韩,又在公元前228年破赵,秦统一天下的大局已定。燕国是一个地处北方的小国。当初燕王为了讨好秦国,曾将太子丹交给秦国作为人质。“秦遇之不善”,太子丹于公元前232年逃回燕国。公元前228年,秦将王翦破赵以后,引兵向北,直逼燕境。燕太子丹为了抵抗秦的大举进攻,同时也为了报当初在秦“见陵”之仇,决定派荆轲劫持秦王,想要挟秦王归还秦侵占的各国土地;如果要挟不成,便刺死秦王,造成秦国内部的混乱。
即便是知道前方是死路一条,你面不改色依旧毅然前行。“易水诀别”让我为之动容,我竭力去揣摩你当时该有的心情。但,除了入骨的凉意和惨惨戚戚的筑声,什么也没有……我想,你是知道的是吧?你知道自己是一名剑客,但更是一名死士,你的存在的一样就是为那个所谓的主子送命。你亦知道,以自己的身份是不配与活着的人交谊的。咸阳宫的大殿,是你的刑场,而你成名的地方,远在易水河畔。
你上路的情景如炊烟袅袅出现在我眼前:白幡猎猎,千马齐喑,以白衣冠送汝的太子及宾客,谁都清楚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那在寒风中屏息待发的剑匣已如结冰的水般紧固,那淡淡的似有若无的血腥味儿……我想,连易水河畔的瞎子也知道会发生什么,只是,大家都心照不宣……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 篇6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一个燕国勇士仿佛就这样永存在人们心中,你的天赋,才能。和你一样一去不复返!也许你胸怀大志,正如你临死前所言“你想活捉秦王,报答太子丹”即使秦王被刺杀,秦还会有二世,三世。
当你用你的天赋去,取下樊於期人头时。樊将军心甘情愿,如果你将这种外交才能运在六国联盟。六国团结一致,不会被秦所灭。秦的反间计也许更不会得逞,你将成为连接六国的纽带,六国联盟的实力会大大加强。也不会被秦逐一消灭!
秦国正利用了各国的缺点尽可能的加大本国利益,而当秦军兵临城下之时而惶急委屈求情。堂堂七尺男儿,却伪装成一时臣,送地图,送人头!
或许这是历史的必然趋势,分久必合。公元前221年秦王一统天下秦朝起到一个承上启下的作用。它结束了中国奴隶制的历史,开辟了中国更辉煌的时期封建制时期。
你是一个勇士!
为了燕国百姓奋然前行,不卑不亢。你奔赴秦国,你知道九死一生。你保卫国家,欣然起行。你报知遇之恩,抱着必胜的信念。你的意志,爱国之心。我们会继承。白昼,朝阳,美好的未来,你去开创。你以那爱国之心,做一个深明大义的人。你无私,年纪轻轻就历此一劫。
你是一个见证者!
你向我们证实了意志与信念的伟大,见证了国家有难,匹夫有责。我想,再强大的武力也无发使人屈服。正如“你可以击倒一个人,但从不打败一个人”。见证了精神力量远强大于外力,见证了不败的传说。
而你,失败了。依柱任说着自己的失意,你代表了燕国。它的不屈服,燕国的灵魂的刚强。或许你成功了,你在人们心中永存,成了人们的焦点。
伟大的战士,不灭的心。不惧的世间,将你磨砺成为一颗明珠。永远,永远镶嵌在历史的王冠上。在历史黄河中闪光,不灭的明星永存!
荆轲,真正的英雄!
王国历险记读后感收藏
我们在撰写读后感时应该注重的重点是什么?通过阅读作者的作品,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其中所表达的思想和情感。当写读后感时,我们应尽量避免使用过于口语化的语言,而是应该使用正式的书面语言。针对“王国历险记读后感”这个话题,工作总结之家编辑特别整理了相关资料。
王国历险记读后感(篇1)
读《数学王国历险记》有感-数学日记五年级
自从读了《数学王国历险记》这本书后,我就决定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这本书主要讲了丁小聪被弯弯绕国的首相布植邀请去做客,丁小聪带上李晓鹏一起来到那里,布植让他们闯他设下的关卡。他们分别闯了数学宫、野生动物园、古算馆、纠纷村,还寻找到了机密图纸,丁小聪他们凭着自己的智慧和才能闯下过了一道道关卡,当他们要离开时候布直为他们开了欢送会,还送给他们一人一套数学书,一直把他们送到了边境的故事。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勇闯数学宫了,他们在门口,看到一张纸条:你想进数学宫吗?请你1----9这9个数分别填进下面9个圆圈中.......()()()*()()=()*()()=5568.他们闭紧了眼睛,皱紧了眉头,深思着,想了十来分钟,突然,丁小聪大叫:我知道怎么解了!说完,便用分解法解出了得数,589617432,于是大步走到门前,把自己算出的得数输进去,门哗地一下打开了,他们激动地跑了进去。
丁小聪和李晓鹏就这样一直没有放弃,他们善于思考问题,坚持不懈地闯过一道道关卡,如果我们都能像他们这样,我相信我们一定会考一个令自己满意的成绩!
我哥哥也是这样,每天起早睡迟,回到家,不是写作业就是看书,平时还下棋,写毛笔,他就是这样认真地学习着,成绩在班里总是名列前茅,记得有一次,他语文和科学免考呢!
只要好好学习,就能天天向上!
王国历险记读后感(篇2)
我爱数学
我非常喜欢看李毓佩爷爷写的数学书。一本《数学司令》让我看得津津有味,一本《数学西游记》让我回味无穷,一本《数学动物园》让我手不释卷,而这本《数学王国历险记》让我废寝忘食。
主人公丁丁数学学得很好,他被邀请到弯弯绕王国坐客,他的朋友小贝也想去,于是他们就一起来到了弯弯绕王国。在这里他们去了充满危险的数学宫、可怕的野生动物园,打了有趣的数学擂台,还被“小偷”给骗了一次。在这个过程中,数学不好的小贝遇到了很多困难,在打倒困难的同时,他也爱上了数学,并提高了自己的数学成绩。
以前,我总是觉得自己的数学学得挺好的,可是看了这本书以后,我觉得自己的数学学得其实并不好,因为书中许多的数学题我都不会做,就算看了解答与分析也理解得不是很透彻。而在慢慢把这些题弄懂的同时,我也学了很多知识:有比较难的找规律,有让我觉得很方便的二进制和十进制,有人身上的**比例,还有让我觉得很难的圆周率这些知识。
通过这本书,我对数学有了深刻的理解,真正认识到数学是一门精致而有趣的学科。
在生活中,处处都有数学。买菜的时候,给钱换钱是数学;剪纸的时候,纸的大小和面积是数学;吃饭的时候,把食物平均分配给每个人是数学。记得我第一次买菜时,一边挑着自己和父母爱吃的菜,一边用心地算着账,最后一笔钱也没有找错;那次我自己拿着钱去超市,很好地利用了钱,买来了又多又好的东西;还有一次我们去打的,我用四舍五入的方法发现司机叔叔多要了一块钱……学好了数学,真是太方便了!
在生活中,数学真的是一个必不可少的好朋友。我喜欢数学。今后我会努力学好数学的!
王国历险记读后感(篇3)
今天我看见了一个故事,名叫《假话王国历险记》,看完之后觉得他像一个长长的小话,有觉得他像是记录一件可怕的事。
故事的内容大致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大字不识的海盗占领了一个国家,为了方便他的统治,他下令所有的人都有说假话,比如早上见面要说:晚上好”,白天要说“黑夜”…...全国完全变成黑白颠倒的世界。学校里更是乱的无法形容,国王改了乘法表,加法要算成减法,乘法要算除法。更可笑的是,再一次作文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作文是《一个大晴天》,文章内容却是:昨天下雨了,我们可以丢了雨衣在外面玩,我不喜欢太阳,因为会被淋成落鸡汤的,还要敲瞧着太阳门上的瓦片。
这是个乱了套的地方,也是你根本不愿驻足,去十分乐意在纸上浏览的地方。这是我读完这篇文章后的第一感觉。
我们如果生活在这样一个地方,会不会想办法改变呢?其实我们的社会也存在着这样的荒唐事,如果你想改变他,那么就要从自身做起,拒绝是假话。当然,只有我们不说假话是不行的,还要告诉身边的人不要说假话,才能留住这美丽的世界。
王国历险记读后感(篇4)
浩昊文字王国历险记观后感
七月十八号,学校组织我们观看电影----《浩昊文字王国历险记》,这部电影片集知识性和故事性融为一体,而且也很精彩。真的是在乐中学,学中乐啊!相信大家看了这部电影以后,一定也学到很多知识。
电影讲述了浩昊和比利、飘飘、转转等小伙伴们来到文字王国怪怪城探险,招待他们的是一只含有两条尾巴的病猫,它的名字叫笑眯眯。瞧!浩昊和小伙伴们在文字王国乐园里玩得可欢啦!可是,吃书虫大魔王想尽办法要捉拿浩昊和他的伙伴们。于是,吃书虫大魔王就绞尽脑汁设计了一个陷阱,伙伴滴滴一不小心掉进了陷阱里,在这万丈深渊,没有一个伙伴的陷阱里面,滴滴害怕的全身发抖。我的妈呀,谁来救救我呀······就在这千钧一发之计,还好有机智勇敢的浩昊和伙伴们,在陷阱里借着蜡烛的相伴。全力以赴来救滴滴,但是靠这蜡烛还是出不了陷阱的。后来,他们找到了隐形粉,用隐形粉来揭秘宝箱上的错别字,冲破层层难关。在蜡烛熄灭之前救出了好朋友滴滴。最后,浩昊他们一起齐心协力拿到了四个卷抽,一起打败了可恶又贪婪的吃书虫大魔王,文字王国又恢复了平静的生活,大家还是其乐融融。
我很喜欢这部电影,影片中给了我们一个启示:不管我们在生活上或者学习上都要有团队精神,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克服各种难关。浩昊在一次次磨难经历中,变得越来越认真仔细,这种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同学去学习。
王国历险记读后感(篇5)
【篇一:数学王国历险记读后感】
《数学王国历险记》是一本非常有意思的书。我几乎一口气读完了,一遍又一遍地读,还是放不下。
这本书中的每一个问题其实都很简单,但有时我绞尽脑汁想不出答案,直到读了书中的方法。
这本书主要讲了丁当和小贝去“弯弯绕国”做客,他们首先去打了一个漂亮的擂台,然后前往数学宫。在数学宫,他们学习了**数字,知道数学宫最初是由生物计算机管理的。随后,他们前往野生动物园,帮助布直总理取回激光全息电视的图纸,并前往中国古代算术中心。
最后,我们举行了一个告别会,看丁消失在远方。
我以前觉得数学枯燥无味,但是自从看了《数学王国历险记》,我对数学越来越有兴趣。生活中,我们身边处处有数学。从今往后,我一定要好好学数学、用数学,碰到难题不气馁,积极开动脑筋、想办法解决问题。
【篇二:数学王国历险记读后感】
在上个星期,我看了一本书,《数学王国历险记》。这是一本关于数学的书。写着丁当和小贝到全国各地做客,参加数学擂台比赛,在数学宫做数学题,参观野生动物园
最精彩的是擂台比赛,里面有各式各样的数学题目:鸡兔同笼问题、几何图形面积、分数的基本性质……。许多人坐在一个大厅里破解这些难题。
数学宫也很好玩,但如果你不注意做错题,就会被机器人踢出数学宫,重新开始突破。如果是我,我很快就会被机器人踢出数学殿堂,我也会重新开始突破,因为这不仅需要良好的数学基础知识,还需要细心,而且我不会看错一个数字。记得上次数学考试,我把15加20改为25,输了3分。
有很多同学都像我这样,粗心大意,这个粗心大意的***个癌症,很难改掉,真希望下次能改掉。
丁当和小贝去数学宫的路上,几个坏人把他们压进了一间房子,在圆圆的帮助下,丁当和小贝走出了小屋,却迷了路,小贝很紧张,丁当不像小贝,丁当很镇定,他拿出一张白纸,经过推算,强盗让他们又往左又往右,走了一个多边形状,又回到原来的地方,如果像小贝说的乱走一通,不知道要到哪儿去了啊!
和丁当一样,在关键时刻保持清醒和冷静是最重要的。就像上次考试的前一天,我读数学书,读材料,做问题。我达到了10点多。第二天早上,我又复习了一遍。做前半张时,还精力旺盛,做后半张时,开始打瞌睡把1看成11,把7看成1……唉,这样会造成许多错误。这件事以后,我想我晚上睡不到很晚,第二天就会精力充沛打瞌睡。
所以以后不能这样了。
《数学王国历险记》不仅好看,而且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收获真大!
【篇三:数学王国历险记读后感作文】
今天我看了《数学王国历险记》这本书。这本书讲了很多数学问题,但并不像普通课本那么枯燥,而是通过一个精彩的冒险故事,在冒险的过程中,我们应该不断地运用自己的大脑,运用数学知识来解决问题。
我最喜欢的书中的第一个小故事是关于小强去数学王国时遭遇战争的故事。而战争的原因竟是因为两位司令认为对方没有自己高贵,小强运用了自己的聪明才智,化解了这场纠纷,还使两位司令情同手足,做了兄弟,但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分数王国又发生了分歧,两位司令前来化解纠纷,谁知他们这一帮忙,反而使分数们吵得更欢。最后,零王让我们坐下来冷静思考,这样我们才能明白,我们都是数学王国不可或缺的一员。
读完这本书让我感到奥数真是奥妙无穷,学奥数要活学活用,知道来用简便方法计算。此外,我不仅知道一些有趣的算法,还获得了成功的喜悦和快乐。我以后一定要多多学***题。
让我们一起勇闯以后的数学难关吧!
【篇四:数学王国历险记读后感】
我非常喜欢看李毓佩爷爷写的数学书。一本《数学司令》让我看得津津有味,一本《数学西游记》让我回味无穷,一本《数学动物园》让我手不释卷,而这本《数学王国历险记》让我废寝忘食。
主角丁丁丁数学很好。他被邀请坐在蜿蜒的王国里。他的朋友小贝也想去,于是他们一起来到了这个蜿蜒的王国。在这里他们去了充满危险的数学宫、可怕的野生动物园,打了有趣的数学擂台,还被“小偷”给骗了一次。在这个过程中,数学不好的小贝遇到了很多困难。他爱上了数学,在困难重重时提高了数学成绩。
以前,我总是觉得自己的数学学得挺好的,可是看了这本书以后,我觉得自己的数学学得其实并不好,因为书中许多的数学题我都不会做,就算看了解答与分析也理解得不是很透彻。在慢慢理解这些问题的同时,我也学到了很多知识:有比较难找到的规则,有让我觉得很方便的二进制和十进制系统,有人身上的**比率,还有让我觉得很困难的π。
通过这本书,我对数学有了深刻的理解,真正认识到数学是一门精致而有趣的学科。
在生活中,处处都有数学。买菜的时候,给钱换钱是数学;剪纸的时候,纸的大小和面积是数学;吃饭的时候,把食物平均分配给每个人是数学。记得我第一次买菜时,一边挑着自己和父母爱吃的菜,一边用心地算着账,最后一笔钱也没有找错;那次我自己拿着钱去超市,很好地利用了钱,买来了又多又好的东西;还有一次我们去打的,我用四舍五入的方法发现司机叔叔多要了一块钱……学好了数学,真是太方便了!
在生活中,数学真的是一个必不可少的好朋友。我喜欢数学。今后我会努力学好数学的!
我对奥妙的数学题非常感兴趣,最近,又迷上了《数学王国历险记》这本书。书里讲了八十一道奥数难题。让我们一起勇闯九九八十一道数学难关吧!
【篇五:数学王国历险记读后感】
我对奥妙的数学题非常感兴趣,最近,又迷上了《数学王国历险记》这本书。书里讲了八十一道奥数难题。让我们一起勇闯九九八十一道数学难关吧!
乐乐和霍小甲在数学城解决了很多问题,帮助妇女和老人开展了很多有趣的活动,比如:一起参加pk比赛,聪明地退强盗,进古墓让我欣赏。大部分题我基本上都会算出答案来,真是精彩极了!
我最喜欢的是“离开方程洞”中的煎饼问题和“派兵擒匪”中的算人问题。煎饼问题的题目是:一共要烙三张饼,烙好一面要5分钟,一个锅要同时烙两张饼,怎样用最短的时间烙好三张饼?
我算时先把每个饼称为甲、乙、丙,方法是:(1)先烙甲饼和乙饼的正面,用5分钟。(2) 然后烤第二个蛋糕的反面和第三个蛋糕的正面5分钟。
(3)最后烙甲饼和丙饼的反面,用5分钟。最后,烙三张饼用的最少时间共15分钟。读完这本书让我感到奥数真是奥妙无穷,学奥数要活学活用,知道来用简便方法计算。
此外,我不仅知道一些有趣的算法,还获得了成功的喜悦和快乐。我以后一定要多多学***题,让我变得更加聪明。
大家觉得奥数是不是也很有趣呢!
【篇六:数学王国历险记读后感】
这几天,我阅读了一本《数学王国历险记》故事书。这是一本数学趣味的书,写了丁当和小贝去弯弯绕国做客,到野生动物园参观;古算馆里学***;还去了数学宫探索。书中写了许多精彩的历险故事,在历险的过程中要不断开动脑筋,运用数学知识解答难题,看谁解得又多又快,才能闯关成功。
从中我了解到了这些问题的意思,增添了许多知识。
我最喜欢书中的《快乐与烦恼之路》这个故事,里面写了丁当和小贝去见布直首相的坎坷之路。在路上遇见了真假机器人,丁当用自己的认真判断找到了快乐之路;接着看见了食堂,却要先回答问题才能进食堂用餐,他们又运用数学逻辑关系破了谜,才美美地饱餐了一顿;接着又出现了4扇小门,里面会藏着一只吃人的恶狼,他们经过仔细地分析,最终打败了恶狼,遇见了圆圆。
读了这篇文章,我觉得无论做什么事都要仔细观察;认真思考;多动脑筋;不要还没经过思考就胡乱猜测,这样得到的答案不一定就是对的。如果你懒于动脑,贪图安逸,烦恼就会找到你的头上。考试也一样,我们要冷静思考,认认真真地做题,仔仔细细地检查,我们也会像丁当和小贝一样一步步地迈向成功之路!
《数学王国历险记》通俗易懂,带给了我很多的数学知识,并懂得了道理,收获了许多!
【篇七:数学王国历险记读后感】
在上个星期,我看了一本书,《数学王国历险记》。这是一本关于数学的书。写着丁当和小贝到全国各地做客,参加数学擂台比赛,在数学宫做数学题,参观野生动物园
最精彩的是擂台比赛,里面有各式各样的数学题目:鸡兔同笼问题、几何图形面积、分数的基本性质……。许多人坐在一个大厅里破解这些难题。
数学宫也很好玩,但如果你不注意做错题,就会被机器人踢出数学宫,重新开始突破。如果是我,我很快就会被机器人踢出数学殿堂,我也会重新开始突破,因为这不仅需要良好的数学基础知识,还需要细心,而且我不会看错一个数字。记得上次数学考试,我把15加20改为25,输了3分。
有很多同学都像我这样,粗心大意,这个粗心大意的***个癌症,很难改掉,真希望下次能改掉。
丁当和小贝去数学宫的路上,几个坏人把他们压进了一间房子,在圆圆的帮助下,丁当和小贝走出了小屋,却迷了路,小贝很紧张,丁当不像小贝,丁当很镇定,他拿出一张白纸,经过推算,强盗让他们又往左又往右,走了一个多边形状,又回到原来的地方,如果像小贝说的乱走一通,不知道要到哪儿去了啊!
和丁当一样,在关键时刻保持清醒和冷静是最重要的。就像上次考试的前一天,我读数学书,读材料,做问题。我达到了10点多。第二天早上,我又复习了一遍。做前半张时,还精力旺盛,做后半张时,开始打瞌睡把1看成11,把7看成1。唉,这样会造成许多错误。
这件事以后,我想我晚上睡不到很晚,第二天就会精力充沛打瞌睡。所以以后不能这样了。
《数学王国历险记》不仅好看,而且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收获真大!
【篇八:数学王国历险记读后感】
我非常喜欢看李毓佩爷爷写的数学书。一本《数学司令》让我看得津津有味,一本《数学西游记》让我回味无穷,一本《数学动物园》让我手不释卷,而这本《数学王国历险记》让我废寝忘食。
主角丁丁丁数学很好。他被邀请坐在蜿蜒的王国里。他的朋友小贝也想去,于是他们一起来到了这个蜿蜒的王国。在这里他们去了充满危险的数学宫、可怕的野生动物园,打了有趣的数学擂台,还被“小偷”给骗了一次。在这个过程中,数学不好的小贝遇到了很多困难。他爱上了数学,在困难重重时提高了数学成绩。
以前,我总是觉得自己的数学学得挺好的,可是看了这本书以后,我觉得自己的数学学得其实并不好,因为书中许多的数学题我都不会做,就算看了解答与分析也理解得不是很透彻。在慢慢理解这些问题的同时,我也学到了很多知识:有比较难找到的规则,有让我觉得很方便的二进制和十进制系统,有人身上的**比率,还有让我觉得很困难的π。
通过这本书,我对数学有了深刻的理解,真正认识到数学是一门精致而有趣的学科。
在生活中,处处都有数学。买菜的时候,给钱换钱是数学;剪纸的时候,纸的大小和面积是数学;吃饭的时候,把食物平均分配给每个人是数学。记得我第一次买菜时,一边挑着自己和父母爱吃的菜,一边用心地算着账,最后一笔钱也没有找错;那次我自己拿着钱去超市,很好地利用了钱,买来了又多又好的东西;还有一次我们去打的,我用四舍五入的方法发现司机叔叔多要了一块钱……学好了数学,真是太方便了!
在生活中,数学真的是一个必不可少的好朋友。我喜欢数学。今后我会努力学好数学的!
【篇九:数学王国历险记读后感】
这几天,我阅读了一本《数学王国历险记》故事书。这是一本数学趣味的书,写了丁当和小贝去弯弯绕国做客,到野生动物园参观;古算馆里学***;还去了数学宫探索。书中写了许多精彩的历险故事,在历险的过程中要不断开动脑筋,运用数学知识解答难题,看谁解得又多又快,才能闯关成功。
从中我了解到了这些问题的意思,增添了许多知识。
我最喜欢书中的《快乐与烦恼之路》这个故事,里面写了丁当和小贝去见布直首相的坎坷之路。在路上遇见了真假机器人,丁当用自己的认真判断找到了快乐之路;接着看见了食堂,却要先回答问题才能进食堂用餐,他们又运用数学逻辑关系破了谜,才美美地饱餐了一顿;接着又出现了4扇小门,里面会藏着一只吃人的恶狼,他们经过仔细地分析,最终打败了恶狼,遇见了圆圆。
读了这篇文章,我觉得无论做什么事都要仔细观察;认真思考;多动脑筋;不要还没经过思考就胡乱猜测,这样得到的答案不一定就是对的。如果你懒于动脑,贪图安逸,烦恼就会找到你的头上。考试也一样,我们要冷静思考,认认真真地做题,仔仔细细地检查,我们也会像丁当和小贝一样一步步地迈向成功之路!
《数学王国历险记》通俗易懂,带给了我很多的数学知识,并懂得了道理,收获了许多!
王国历险记读后感(篇6)
暑假的一天,我读了一本名为《假话国历险记》的书。主人公小茉莉(杰尔索米诺)一出生就是个大嗓门,他每天早晨准七点,也就是在人人都该醒来去上班的时间哇哇大叫。这一来,工厂的汽笛就用不着了,因为用不着,很快生锈了。上学时,老师点他的名字,他一说“到”,教室的窗户玻璃和石黑板就稀里哗啦地掉在了地上。小茉莉心地善良,想用自己的大嗓门帮助人们摘梨,却被人们当成巫师。无奈之下,小茉莉只好远走他乡,来到了一个奇怪的王国里。
这个国家的国王贾科蒙内是个海盗,为了掩盖他的身份,他规定,在这个国家里人人必须说假话,否则就被送进疯人院。把面包说成是墨水,把墨水叫做面包;买东西不能用真币要用伪币;猫要汪汪叫,狗要喵喵叫……一切都颠倒了。小茉莉在假话国里碰到了瘸可爱的三腿瘸猫,正义的玉米老大娘,才华横溢的画家小香蕉,永不坐的本韦努托和求贤若渴的朵米索指挥。后来,小茉莉用自己高亢的声音震跑了假话国的国王,震坍了“疯人院”,也解救了许多无罪的、敢说真话的人们。他们用自己的善良和正直悄悄改变着假话国,使那里的人们恢复了以前的真诚。
在生活中,假话就是谎言的孪生姐妹,结果都是一样的—令人发指。有一个故事,它讲的是一个名叫萨玛的小女孩,她酷爱说假话,但是正因为她喜欢说假话差点让她最好的朋友汤姆和心爱的猫咪送命。由此看来,假话是多么危害人们。
我们可能对假话嗤之以鼻,但命运却将我们陷入于假话的火海,当一念之差使我们成为了假话的奴隶,并不能自拔。信誉,人格,道德,正义便成了记忆,也成为了我们挥之不去的阴霾(mai)。所以,我们要远离假话,远离说假话的人,当然也要适当提醒他改邪归正,弃暗投明。时刻清醒,克制自己,绝不臣服于假话的脚下。
假话就如同一个柿子,你把它带在身边,刚开始你不会觉得怎没样,可再过几天柿子就开始腐烂,发出难闻的气味,渐渐地,你也适应了这样的气味,这是你在悔改已经晚了。说假话就像吸毒一样,整天用毒品来麻醉自己,最后,受到伤害的还是自己。所以,宁肯挨打也不说假话。朋友,说假话看上去像是在骗别人,其实是在骗自己。就像莱辛大师说的“在甜言蜜语中间,假话听起来像真话,真话实际上就是假话。”说假话的人令人发指,假话是走向罪恶王国的引路人。所以我们要远离假话,共创美好生活。
王国历险记读后感(篇7)
我对奥妙的数学题非常感兴趣,最近,又迷上了《数学王国历险记》这本书。书里讲了八十一道奥数难题。让我们一起勇闯九九八十一道数学难关吧!
乐乐和霍小甲在数学城里破解了许多奥数题,帮助妇女、老人进行了许多有趣的活动,比如有:他们一起参加PK赛,智退强盗,进入古墓让我看得津津有味。大部分题我基本上都会算出答案来,真是精彩极了!
我最喜欢的是离开方程洞中的煎饼问题和派兵擒匪中的算人问题。煎饼问题的题目是:一共要烙三张饼,烙好一面要5分钟,一个锅要同时烙两张饼,怎样用最短的时间烙好三张饼?我算时先把每个饼称为甲、乙、丙,方法是:(1)先烙甲饼和乙饼的正面,用5分钟。(2)然后烙乙饼的反面和丙饼的正面用5分钟。(3)最后烙甲饼和丙饼的反面,用5分钟。最后,烙三张饼用的最少时间共15分钟。读完这本书让我感到奥数真是奥妙无穷,学奥数要活学活用,知道来用简便方法计算。另外,我不但懂得了一些有趣的算法,而且还收获到了成功的喜悦和开心。我以后一定要多多学习奥数题,让我变得更加聪明。
大家觉得奥数是不是也很有趣呢!
王国历险记读后感(篇8)
《数学王国历险记》是一本非常有意思的书。我是一本关于数学的书,写了丁当和小贝去弯弯绕国做客,参加了数学擂台比赛,在数学宫里做数学题,到野生动物园参观……
数学王国历险记里的每一道题其实都非常简单,但有的时候我绞尽脑汁也没有想出答案,直到我看了书中的做法才恍然大悟。
这本书主要讲了丁当和小贝去“弯弯绕国”做客,他们首先去打了一个漂亮的擂台,然后前往数学宫。在数学宫里,他们了解了黄金数,知道数学宫原来是由生物计算机管理的。然后他们又去了野生动物园,帮助布直首相拿回了激光全息电视的图纸,还去了中国古算馆。最后,大家开了告别联欢会,目送丁当小贝消失在远方。
我以前觉得数学枯燥无味,但是自从看了《数学王国历险记》,我对数学越来越有兴趣。生活中,我们身边处处有数学。从今往后,我一定要好好学数学、用数学,碰到难题不气馁,积极开动脑筋、想办法解决问题。
《数学王国历险记》不仅好看,而且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收获真大!
王国历险记读后感(篇9)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假话王国历险记》读完这本书后,我的感触很多。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主人公小茉莉一生下来就有一副大嗓门,每次老师点名的时候,他的声音大得总是把窗户上的玻璃震碎。一个偶然的机会里,他来到了一个稀奇古怪的国家——假话国。国王贾科蒙内原来是一个海盗头领,他声名狼藉,于是他害怕人们说真话,就做出了一个非常荒诞的命令,要求全国人都要说假话,说真话的人要进监狱。所以,小狗只能喵喵叫,小猫只能汪汪叫。小茉莉、小画家、三脚猫都很不喜欢这个规定,他们决定联合起来说真话。在他们的带动下,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说起了真话。人们保卫了王宫,一起讲真话的声音把王宫震塌了,国王也逃跑了。这个国家虽然没有国王了,但是人们都过上了快乐的生活,也没有人讲假话了。
在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是小茉莉,他虽然嗓门大,但是他很勇敢、很善良,不畏惧恶势力,用自己的行动帮助了假话国的人们。我最讨厌的是贾科蒙内国王,他的假发虽然很漂亮,但是他自私又贪婪,还禁止人们说真话。
讲假话要不得,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有人会讲假话。如果一个人一直讲假话,他就得不到人们的信任和友情。所以,我要做诚实守信的人,做个敢于讲真话,坦坦荡荡的人。
王国历险记读后感(篇10)
我非常喜欢看李毓佩爷爷写的数学书。一本《数学司令》让我看得津津有味,一本《数学西游记》让我回味无穷,一本《数学动物园》让我手不释卷,而这本《数学王国历险记》让我废寝忘食。
主人公丁丁数学学得很好,他被邀请到弯弯绕王国坐客,他的朋友小贝也想去,于是他们就一起来到了弯弯绕王国。在这里他们去了充满危险的数学宫、可怕的野生动物园,打了有趣的数学擂台,还被小偷给骗了一次。在这个过程中,数学不好的小贝遇到了很多困难,在打倒困难的同时,他也爱上了数学,并提高了自己的数学成绩。
以前,我总是觉得自己的数学学得挺好的,可是看了这本书以后,我觉得自己的数学学得其实并不好,因为书中许多的数学题我都不会做,就算看了解答与分析也理解得不是很透彻。而在慢慢把这些题弄懂的同时,我也学了很多知识:有比较难的找规律,有让我觉得很方便的二进制和十进制,有人身上的黄金比例,还有让我觉得很难的圆周率这些知识。通过这本书,我深入地了解了数学,并真正认识到数学是一门精致又有趣的学科。
在生活中,处处都有数学。买菜时,给钱又找钱是数学;剪纸时,纸的大小和面积是数学;吃饭时,把食物平均分配给每个人是数学。记得我第一次买菜时,一边挑着自己和父母爱吃的菜,一边用心地算着账,最后一笔钱也没有找错;那次我自己拿着钱去超市,很好地利用了钱,买来了又多又好的东西;还有一次我们去打的,我用四舍五入的方法发现司机叔叔多要了一块钱学好了数学,真是太方便了!
在生活中,数学真是一个必不可少的好朋友,我爱数学,以后我会努力把数学学得棒棒的!
白鹿读后感
每个人的想法和观念都不一样,你觉得是错的事,别人不一定觉得。将自己阅读过的文字,以写作的方式来对它进行点评,这个过程就是写心得体会的过程。每一个人在学校的时候都有写心得体会的经历,写心得体会为了更好的记忆,也是为了可以把这些感悟都记录下来。那么一篇好的心得体会要怎么才能写好呢?小编特地为你收集整理“白鹿读后感”,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白鹿读后感(篇1)
对于《白鹿原》这本书,我是素闻其名,未曾动手,这晚本来打算看个第一章就睡觉了的,却未曾想到看到了凌晨四点,念及早上满课,就合书入眠,岂料心寄白鹿原,满脑思绪竟异常清晰,故起身夜读,直至天晓。
《白鹿原》是作家陈忠实的代表作,这部长篇**共50余万字,由陈忠实历时六年创作完成。以陕西关中地区白鹿原上白鹿村为缩影,**通过讲述白姓和吕姓两个家族的祖孙之仇,展现了晚清至七八十年代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变迁。1997年,他获得第四届中国茅盾文学奖。
它还被改编成电影、电视剧、话剧、舞蹈剧和同名秦腔等多种艺术形式。
《白鹿原》对性的描写是整本书的点睛之笔,但不能说是如此华丽的描写,因为它是最朴素的人性。对于白鹿原里面对性的大幅度大尺度的描写,外界声音一直是毁誉参半的,以至于于让这个作品多次落选文学大奖的角逐。即使在第四届茅盾文学奖上,评委们对其敏感之处也给出了两种意见,这使得陈忠实先生不得不做出相应的修改。
而停播《白鹿原》电视剧也很可能是广电总局在这方面的考虑。这都是不可理解而又在意料之中的事啊。
《白鹿原》花了相当大的篇幅去描写性,性成为这篇**的主题之一。这里有性发泄,也有性压抑的描写,陈总实在这方面的描写是相当突出的,他在这方面运用了强劲的深入描写,使得这些性描写具有了相当分量的内涵,比一般的艳情**实在是胜出了十万八千里。
其实白鹿原这作品在其他方面的文学艺术和造化也是很深刻的,例如地方特色,封建文化,革命历史,不过都是些老生常谈的话题了,而性却是大众避而不谈的话题,或是出于对于这作品崇高声望的敬畏,或是羞耻心在作祟。
虽然不乏仰慕之情,但白鹿仍沉浸在世界的指引之中。吾之为人,尤爱与世人抬杠,故思绪涌泉,笔下生风,对此略数一二。毕竟阅览全文,不过三天,实在得不出精辟之语,不能与快乐网友竞高低,我实属无奈。
粗鄙之语还望见谅。
白鹿读后感(篇2)
《白鹿原》的故事主要发生在上世纪的二,三,四十年代,讲述在白鹿原上,白家和鹿家之间的一些事,这些事虽说不上离奇,但也不是平淡无味的。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我们来分析一下。
白嘉轩很不走运。他总共娶了七个妻子。前六个人莫名其妙地死了。因此,村上**行说,此人命硬,定会打一辈子光棍。在后来的故事中,他的形象被视为家庭的主要父母。
它给人的感觉是庄严而又严肃的。他是孝文,孝武,灵的父亲。作为父亲,他为孝道、孝道和武术包办婚姻,但精神上没有。
精神是故事中现代女性的代表。她追求自由、独立,反对封建礼教。因此,白嘉轩为百灵安排婚事时,百灵不接受,白嘉轩就把他赶出了家门。他明白教育的重要性,于是聚集全村的力量在村里开学。
让孩子们有书念也许作为族长的观念束缚住了他,使他对孩子的要求过于严格,当他们犯错误时他更愿意把他们当做是需要受惩罚的村民而不是自己需要耐心教育的孩子。他对他的大儿子孝文局势一个很好的例子,作为父亲我认为他做的并不是很合格,但作为族长,他就做得很好,主持教化,修契祖宗祠堂。
吕子霖,在白鹿村,他和白嘉轩是同一代人,他们是白露村的村规民约。与正直的白嘉轩不同,他狡猾又贪欲。他和黑娃的妻子上过床,据说他和邻村的美女有染,黑娃用小娥陷害孝文。
这人热与做官,爱权,经常应酬与各家的酒席之间。所以,他也有近乎悲惨的结局。其实我觉得鹿子霖的形象也体现出现在为官者的形象,做官,不为民,为财为权为己,他们像虱子一样蹦跶与各种应酬之中但却不知当他们咬到人民的痛处时,人民也可以像捏虱子一样把他们捏死。
白嘉轩的女儿百灵是四个孩子中最受宠爱的。不仅父亲宠她,就连她的奶奶白赵氏也非常宠爱她。而她也从小就天生活泼开朗,跟农村其他女孩子不一样他作为新时代女性的代表,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追求自由自主。
也正是这样的女性1才敢违背自己庄严的父亲,和其他男人私自订婚。其次,正是他的性格导致他后来死亡。
白孝文,百灵的大哥,白嘉轩的大儿子,就结局来说,它的结局是最好的,成为了兹水县县长,枪决了黑娃,田福贤,岳维山等人。但他的故事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当他是族长的时候,他受不了英娥的不忠。
当他被白嘉轩赶出家门时,何斌没有反省自己,也没有给小娥压力要在一起。他整天呆在小娥的山洞里,享受着男女的爱情,然后走到了生命的尽头。但是,我没想到的是,把孝文从悬崖上拉回来的那个人是鹿子霖(尽管他不是故意的)。
鹿子霖推荐孝文为市里的保安队长。从此孝文的厄运也就结束了。
鹿兆涛是鹿子霖的长子,但他和他的父亲是两种不同的人。他是中国共产党的激进分子。他主要负责白鹿原这一地区地下党的活动。而且有一次还将自己的父亲拉到戏台上进行批斗而他也在那次活动之后一直处于被通缉的状态。
从他的一举一动我觉得他是一个对共产主义深信不一的人,不像黑娃在遭受挫折之后就立刻放弃了自己原来的信仰。但他给我的感觉是只有信仰,情亲什么的全都抛在一边了。让我觉得像是走火入魔了一样。
再说说黑娃吧,四个字“浪子回头”,从小黑娃骨子里就有一种叛逆的气质,虽然在行为上并没有表现出来。从为小娥与父亲决裂,到入共,到入匪,再到入保安团,他经历的曲折我认为是这些人物中最多的。也许经历了这么多,他已经很累了,但后来他爱上了读书,成了朱先生最骄傲的**。
其实现在社会中的很多人也是这样,年轻时坏事做尽,到老来却突然醒悟,真不知道怎样去评价这种人。
白鹿读后感(篇3)
白鹿原观后感在我热烈的期盼中,今天如愿以偿,**了由陈忠实名著改编的电影版《白鹿原》。原定于9月13日上映,又被推迟2日,不过,总算没让人等待太久。前些天,专门欣赏了首映晚会,剧组成员悉数亮相,电影对白全部是关中方言,让人倍感亲切。
万达影城有四家影院同时上映。观众不像我想像的那么多。然而,坐在那里的观众似乎对**非常熟悉,每个人都在讨论情节下的发展。**1993年6月出版后,其畅销和广受海内外读者赞赏欢迎的程度为中国当代文学作品所罕见。1997年荣获中国长篇**最高荣誉———第四届茅盾文学奖。
**浓缩着深沉的民族历史内涵,有令人震撼的真实感和厚重的史诗风格,中国当代**六十年巅峰之作,十五年风行不衰。**被翻译成日、韩、越等文,描写了渭河平原50年变迁的雄奇史诗,一轴中国农村斑斓多彩,触目惊心的长幅画卷,读起让人回味无穷。特别是对书中女性的悲惨命运,叹惜不已。
在封建时代,敢于与命运抗争的唯一后果就是悲剧的结局。《白鹿原》搬上银幕历经十载,可谓是好事多磨。影片最完整应该是310分钟,现在上映的时长是156分钟,被剪掉很多,**时有点不连贯,宣传片里有的解放时期的情节全部删掉了,好在有**垫底,电影只能算了沧海一栗了。
电影和**本来就不是一个介质,要把几十年的历史变迁,人物的坎坷命运一一展现是不可能的。影片选择了黑娃、田小娥的爱情、新旧社会制度的更替、家庭纠纷、内忧外患等。壮观的麦田拉开了帷幕,整出戏也用小麦贯穿始终。
有割麦,晒麦,烧麦子,还有在麦田里释放的情欲。通篇都是我熟悉的场景,就像回到儿时的农村,土崖,芦苇,河水,华阴古腔,就是我熟悉碗碗腔,皮影表演,土窑,白鹿两家的房子,就像我小时候住过的老房子,很亲切。最过瘾的是看黑娃,兆鹏吃面的场景,好馋呐,也给我老碗嘛!
田小娥一心想和黑娃和平相处,一进村就被拒绝进入祠堂。被公爹赶出家门,跟随黑娃住破旧窑洞,毫无怨言,她的内心是淳朴的。黑娃做了一场革命,她也渴望婚姻自由,打破旧传统,砸毁祠堂,希望得到世人的认可。
革命失败,黑娃忘命天涯,苦命的女子没有依靠,去求乡约鹿子霖帮忙打探丈夫下落,不想落入虎口,成了鹿子霖报复白家的工具,以至于最后死于非命。她的悲剧是社会造成的。有钱人的妾是不可尊敬的,更不用说幸福了。想跟着黑娃回家,因为是私奔不被那个社会认可。
想通过革命来改变命运,却被人吊起来打。在那个动荡的时代,一个软弱的女人怎么能控制自己的命运?玩弄男人,被男人玩弄,遇到对自己诚恳的男人,就会被杀死。
她死后,白鹿原发生了瘟疫。是村民们受到了上天的承罚,杀死了无辜的女人。他的男人,黑娃,为她复仇。象征着封建形象的宗法,是弯曲的。影片结尾,鹿子霖回到白鹿原。恰巧飞机被炸,大家都躲起来了,白嘉轩在烟雾中寻找鹿子霖。
就在观众为人物命运揪心时,影片嘎然而止。我感觉结束有点太匆忙,是不是把后面的情节裁掉的,影响放映的时长。张雨绮在剧中的扮相很惊艳,很喜欢娇羞的大户人家小妾时的装扮,还有抽旱烟的样子,很可爱。
但声音有点不自然。也许学关中话有点难。人很漂亮,穿什么都好看。即使住在山洞里,他们也穿简单的花棉袄,这也很好吃。但似乎她的美貌,和那些男人不相配。
一朵娇艳的鲜花,被糟蹋了!在各个角色表演中,我认为刘威扮演的鹿三最到位,关中话标准,走路的神情将一个倔强的老农民淋漓尽致地展现。当发现儿子带回来的媳妇是个伤风败俗的女人,他摔家什砸东西,嘴里骂着,真是像极了我熟悉的老农民,从小我就是在关中平原长大,亲眼目睹过老父亲教训儿子的场景,二话不说,抄起家伙就收拾儿子。
他是一个长工,护主又爱子,当知道小娥勾引了族长**人的孝文,并且孝文为此卖房卖地染上烟瘾,卖身当兵,他痛心之极,毫不犹豫地杀了那个不祥的女人,在儿子讨债时还理直气壮地声称,是自己杀的,敢作敢为,是关中男人。观影之后的感觉就是,意犹味尽,剪裁过多,不过瘾。那些倍受争议的情欲戏,放映时已经删得差不多了,小朋友都可以看了。
据说这本书将再次被拍成电视连续剧。我希望不要适应太多,留下太多的遗憾!
白鹿读后感(篇4)
《白鹿原》读后感,我们的祠堂呢?
我们的祠堂呢?
——读《白鹿原》有感
一只猫样的狮子陕西董氏
读《白鹿原》读了很久,读完后意犹未尽,还看了同名电影。总想说点什么,能面对这么大的一个,心里很胆怯。
有时和朋友聊天,说在看《白鹿原》,有时会得一句:哇,大黄书诶。是的,描述很明确。这部电影的宣传海报也是田小娥在山洞里呻吟。
可这才是真实的日子不是吗?充满七情六欲的原著,将让我们在文本中看到生动、清新和悲情。香艳只是《白鹿原》的一角,真正敲打我灵魂的是里面让田小娥、黑娃、白孝文又爱又恨的——祠堂。
说到祠堂,我们不得不提到中国传统的社会管理单位——家庭。中国文化根植于农业文明,由于农业靠天吃饭,土地不能迁移,劳力是决定性因素等等客观因素,让国人整体风格偏于保守,且有着很多出身商业文明的西方人、乃至现代人难以理解的特征。比如重男轻女、多子多福、落叶归根等等,最重的一点就是——家族。
现在老辈人说跟谁家亲不亲,会说,出没出“五服”,血缘成为凝聚中国社会底层的细胞膜。而后,一个个家族细胞组成我们当年那个灾难深重的中国。现在在农村,还是在城镇的形态中,在骨子里还是在农村,这些文化元素还在骨髓里。
但是,丢了最重要的部分——祠堂。可谓去其精华,取其糟粕了。
祠堂是什么?在《白鹿原》中,它是一个标志。族长白嘉轩在祠堂中立下“乡约”,合族男子恭敬诵读,回家也要教化家人——仁义守己。
一时间,谁家媳妇敞胸**的在村头奶孩子,谁家汉子赌博、打架……原来乡村中常见的粗糙与低俗消失殆尽。原著充满和谐、礼貌、内省和自律。谁家子孙出息,要拜祠堂,放鞭炮;谁家通奸、拐了人家婆娘,从此入不得祠堂。
白嘉轩的一生,用他的话说:可以放在阳光下,永不背叛。那挺直的腰杆,即便被黑娃打断一回,形弯气也是直的。
可以说,祠堂是一种精神,在这种精神下,“仁义礼智信”这些真正的中华之魂飘荡在坊间地头;在这种精神下,白嘉轩不管世事风起云涌,他都依然如故;在这种精神下,朱先生执笔修县志,耄耋之年弃笔上战场;在这种精神下,黑娃浪子回头,放下屠刀,着起大褂。祠堂是宽容的,白嘉轩原谅所有伤害他的人们,相信人心向善;祠堂是包容的,朱先生保护不管代表哪方势力的娃娃,在书院内都是他的学生;祠堂是有骨气的,不管化为厉鬼的田小娥如何**,宁尸横千里,也不能破了给鬼立祠的规矩;祠堂是严厉的,不管鹿子霖如何道貌岸然的立在那里,人在做、天在看,祠堂的祖宗神灵必然让他得到果报……
世人评《白鹿原》是一部民族史诗,祠堂的命运在这历史的长河中跌宕。朱先生亲题乡约碑,立于祠堂;黑娃闹农协,砸了祠堂;白嘉轩不管戏台上挂了多少人,关门在家修乡约;黑娃幡然悔悟,再见乡约碑,那一道道伤痕,好似刻在他的良心上。可以说,不管世事风起云涌,祠堂都是干净的、纯粹的,它是那么耿直的矗立在那里,宁折不弯,自有风骨。
小人得志者,它鄙然一笑;为国捐躯者,它恭敬凄然。它好像有一双清澈的眼睛,小丑在它面前没有什么可藏的。
可以说,祠堂代表了中国传统的最后坚持和美德。可如今,碎了,再也粘不起了。白嘉轩已逝,朱先生无存,连鹿三都再无立锥之地,黑娃不再忏悔,白孝文大行其道,鹿子霖耀武扬威,田小娥倩然媚笑……悲乎哉!
人们说大学不在大楼里,而在大师里;我说伟大的国家不在仓库里,而在灵魂里。充满虚假、欺骗、空虚、媚俗、虚荣、狭隘、恶意
空气的国家与民族,即便有举世第一的gdp,世人依然鄙视它;即便到处都是光鲜亮丽,富贵荣华,灵魂也是奴伏在别人脚下。
我们的祠堂呢?国人真的站起来了吗?
白鹿读后感(篇5)
从《白鹿原》看早期农会运动的成败
本文阐述了白鹿原变化的过程,从村落背景的交代,到受到冲击时主要人物的变化,描写在村落发生的改变以及这个背景下,农会领导者的教育背景和个性,农会盲目地破坏宗祠,没有实质性地开展农会活动进而去论证早期农会运动必然是失败的。
片头是以族长白嘉轩带着族人朗诵家规族法开始的,暗示了白鹿原这个村落封建传统思想根深蒂固,也为走农会运动的路线的曲折埋下了伏笔。镜头从农民的麦收变成了孩子们玩石头羞辱,被大人抓住,被族长教导,用棍子打屁股,用族规家法训诫。我们要懂得仁、义、耻。这也反映出白鹿原封建传统教育是从小开始的。
进一步体现村落的封建程度。
镜头转到从县城回来的齐林身上。一开始,他哭着告诉村民皇帝不见了。他看起来很伤心,村民们都哭了。后来没多久,再次从县城回来的时候,跳下车就疯了似的喊:白鹿原,革命了,简陋的衣着打扮,脏兮兮的脸,剪了辫子…跟后面门前烧鞭炮宴请客人时,光鲜的衣着打扮形成强烈的对比,暴露出出小农思想的自私。
族长为这些用官粮大吃大喝的人的行为愤愤不平,问**,**官粮重,农民连自己的粮食都没有了,可不可以降低官粮税,子霖说**纳粮是**的命令,少一粒也不行。为官逼民反埋下伏笔。问“**”是不是谁都可当,身旁的**说**谁穿上,都一样,显得精气神儿…侧面反映当时的**素质低下。
也体现出个人力量的微小。
鹿三带着他的儿子黑娃等人跟其他村的人去抗粮,黑娃问他被**抓住怎办,鹿三直言用矛反抗,体现农民装备粗糙,做事易于冲动。也交代了黑娃所接受的教育背景,是造成他冲动,意气用事的性格特征的重要方面,也间接交代后面作为工会运动的代表的村里人的知识水平。抗粮的结果是被官兵抓住,**镇压。
鹿兆鹏在接受新式教育后,在父母包办的婚礼上逃婚,交代了部分先进知识分子在村落的处境。他的逃离,为后来他回村里当第一任校长办学堂埋下伏笔。后来在白鹿原办小学,办农协会,鼓励改革,农协会时常飘荡着”镰刀斧头红旗飞,农会万岁万万岁”的歌声。
说明白鹿原在当时并没有完全脱离封建保守思想。农民协会虽然主张建立自己的武装力量,但能与军官竞争的志愿者仍然严重不足。当后面的头目鹿兆鹏逃跑时,他把唯一的枪留给了黑娃。
有**过来收官粮,抢粮食**良家妇女,黑娃带头烧麦田,体现小民众的冲动和力量弱小。黑娃成了农会运动的代表之一,带人去砸祠堂,批评**,杀**。后来的国民党政变,被追杀。
黑娃回去跟他的妻子交代,后被抓,体现他有失策略,但重情义。
**跟农会在白鹿原不断争斗,动乱的社会,老师因参加党派受到牵连,学生得不到系统的教育,村民们固化的封建小农思想,另一方面,小农力量的薄弱,使得农民只能依附一些领导者的决策,不管这些决策是正确还是错误,党的内部分歧,农会力量的不够强大,而农会的一些领导者的冲动和缺乏谋略,直接导致了农会运动的失败。
白鹿读后感(篇6)
范曾评价说:“陈忠实先生所著《白鹿原》,一代奇书也。方之欧西,虽巴尔扎克、斯坦达尔,未肯轻让。
”在我心里亦如是。我的家乡是西安的蓝田,所以我对白鹿原很熟悉,因此才来这本书。陈忠实先生创作的这部在白鹿原这片土地上的家族史诗,不仅让我感受到了最陕西的语言和文化、最陕西的人物形象,也让我们同当时历史背景结合,完整地感受了时代的变迁和白鹿两家的家族更迭。
看过影视剧再来读书,更是感受到了陈忠实语言的魅力,他对环境描写可以细致到能让读者浮现田野上的每一寸土地、每一粒麦穗。我最喜欢的还是他对人物的塑造,尤其是那“佝偻着不慌不忙走在白鹿原上”的白嘉轩。
对白嘉轩的热爱不是在他的巅峰时期,而是在晚年,他对突发事件的沉着冷静与普通人不同。鹿子霖拆毁孝文的房子后,其真正目的并不是为了和白嘉轩争面子,而是白嘉轩平淡的反应让他失望。他作为族长的大家风范不仅在白鹿两家的斗争中体现地淋漓尽致,在处理族里种种事情中也都有所体现:
例如黑娃在田小娥死后半夜闯入白家报仇,不比其他人的慌张,他沉着从容地应对,并因为这份从容救了他一命;比如,面对白鹿就爆发疾病;例如妻子仙草的离世,一个有血有肉的人面对丧亲之痛怎么能不心痛,但他越是历经大风大浪之后,越能够保持头脑清醒,几近完美地做好善后。
上学的机会是受人控制的,但读书与实践才是获取知识的主要课堂,在这个学校中学习的权力只掌握在你自己手中,是任何人都剥夺不了的。让学习成为一种生活习惯,这比任何一所著名大学的校徽都重要得多!
如果陈忠实先生对人物的塑造仅限这里,那也就没有“长安犹存白鹿原,世间再无陈忠实”这样的话,白嘉轩就算是**主角,是一族之长,他仍有自己的弱点,他有极顽固的封建思想,在教育孝文上便有所体现,也为孝文一度颓废埋下隐患。因此,事实上,白嘉轩顽固的封建主义也产生了许多弊端。
**《白鹿原》中人物性格的不完美可以让每个人都活在我们的脑海里。**的高度不仅体现在人物,更体现在其与历史的结合,让读者共鸣感加深——在对抗侵略者时,国共团结一心,原上的爱国人士不断涌现,非要描述,我想朱先生的那句“白鹿精魂”是最合适不过了。(王子晗)
白鹿读后感(篇7)
《白鹿原》该剧讲述了白姓和鹿姓两大家族祖孙三代恩怨纷争的故事。这是橘子分享的白鹿原读后感受。希望你喜欢!
有人说这本书是中国现实主义的顶峰,有人说它是最伟大的。因为我的认知水平有限,我认为这是一部中国现代农村人民生活的百科全书。读它,试图进入那个对我来说遥远又陌生的世界,一个个生动的形象跃然纸上,真实而又饱满。
故事围绕着白鹿家族的兴衰和社会的巨变,讲述了前后四代人的生活和奋斗,故事中充满了悲欢离合、生死分离、语言轻松戏谑。
由于实在繁杂,分条写:
白家,白稼轩是一族之长。他性格正直朴实。相对于思想落后的农村,他的先进的思想和豁达的气度实属难能可贵。
他把原上的人们管理得井然有序。尤其是饥荒和瘟疫,都能坚持下来。然而,他并不完美。在对待媳妇和媳妇时,不可避免的落后和保守思想将他囚禁起来。他犯了愚蠢的错误。
我甚至设想,假如没有革命,没有列强争夺这片膏腴之地,没有“人民当家作主”的思想进入这里,会是什么样。如果村子里有秩序井然、和谐、开明的家长,还有像白鹿原这样完善的村规民约,岂不是好吗?革命给他们带来了什么?
先是共产党被当成“白狼”搞破坏,然后是征收赋税。百姓根本无从得知即将面临的生活,他们关心的不是姓“国”还是“共”,只要有饭吃,处理好娃子的成家大事,他们别无他虑。
如果他们不认为自己无知,那么让他们这样做有什么不对?
其次,我想到共产党走过的艰难道路。是什么使那些地下党员在暗无天日的兢兢业业的工作中鉴定自己的信念呢?初一看,选择“国”和“共”只是一念之差,两党合作时亲如兄弟,一旦翻脸,等待力量薄弱的共产党员的便是残酷的**。
当白灵和鹿兆海在猜硬币企图改变对方志向的时候,有什么可以暗示哪个对,哪个错?显然爱情都无法改变自己的信念,这是何等的强烈的感召力!
鹿家,鹿子霖,把所有伪君子的丑态发挥的淋漓尽致。他心胸狭窄,贪财贪欲的弱点,使他愿意在白稼轩面前鞠躬。就是这样的暴发户在乡里的地位也是举足轻重的,他的地产令人垂涎,他的风流韵事成为笑柄,可是他无论如何也达不到白稼轩那样的境界。
他的大儿子兆鹏是个传奇人物。他的聪明、睿智、勇敢、果断,都是一个优秀的党员所具备的。他光明磊落,是那个动荡时代的典型英雄。
弟弟兆海,可悲地扮演着人偶的角色。作为杀人工具与共产党自相残杀。这些热血青年不怕付出,只是怀疑自己的牺牲是否有意义。
他们并没有傻到不分敌友,然而服从命令的军人却无法主宰自己,他们多想自己刀下的人头是鬼子们的,可是某人的**导致了无数人的悲剧。
白稼轩的女儿白灵,是我十分佩服的人物。她有着无尽的斗志和激情,我被她朴实的信念和奉献所感动。
她也会惧怕被装进麻袋填井活埋,她也会在抛砖头后担心被枪毙,可是她把每个任务都完成的干脆漂亮。从那个拒绝缠足的任性女孩,到一名优秀的动产党员,再没有比一个“光荣烈士”的称号更适合她那不羁的性格了。尽管我为她年轻早逝感到惋惜,为她甚至没有一个本该属于她的安定生活感到遗憾,但是我由衷地佩服她,可以抛弃自己的一切,投身到自己的信念中。
她犹如那个跳跃在白鹿原上的白鹿精灵,保佑着原上的人们。
朱先生,是个伟大的儒士、先知。他学识渊博,但并不固执。面对动荡的社会,他不仅有报效国家的热情,而且正确合作,选择道路。其中不免夹杂对他“神通广大”的盲目崇拜,没想到这样一个闭塞的原上还如此藏龙卧虎。
其次还有一些令我影响深刻的人物形象,可爱却被冤死的小娥,改邪归正的黑娃,还有兆鹏的媳妇,这个传统观念下的牺牲品……其中一些封建的想法和禁忌现在读来甚至有些难以置信,然而那鬼魂附身,建塔镇妖等故事很是带劲,想到曾经在那片白鹿原上发生过如许多光怪陆离,惊心动魄的事情,也有过繁荣的景象,而后世事变迁,社会进步了,那个世界也不复存在。
很遗憾这样卷帙浩繁的著作想要说清些什么对我来说很难,总有些意犹未尽,然而真正的乐趣在那阅读中的遐想。或许某天,人们在阅读它的时候,也同我一样,想象这曾经存在过的“桃花源”,也会喜爱这片原上热情的人们和那些奇妙的故事。
白鹿读后感(篇8)
看了电影《白鹿原》,感到有话要说。这是一部乡村叙事的史诗般作品,以白鹿原村为背景,从清末说到1938年的抗战初期,地点是陕西的关中平原,20多年的沧桑折**时代的变迁,更折**五千年的中国文明进化史:这就是中国社会虽然难以摆脱打打杀杀历史周期率的宿命,但总有一种正能量呼啸鼓荡,维系了中国乡村的纲常操守,维系了人类社会的根本准则和价值底线。
在电影中,张丰毅塑造的宗师就是这样一个角色。在和平时期,他是乡规民约的传承制定执行者;当大难来袭(军阀抢粮),他挺身而出,是村民利益的捍卫者;在动乱中,他的正直维护了起码的理性和道德底线,比如,他不准烂杀;他也是准则奖惩的自觉践行者,当发现儿子有不轨行为,同样施以严厉责罚。
乡村社会充满了矛盾:贫富矛盾、家族矛盾、****、欲望和束缚的矛盾,当这些矛盾纠结在一起,动荡冲突便不可避免地爆发了,在冲突中,人类赖以维系的价值准则往往会被冲击得荡然无存。此时此刻,如果有一种理性的力量,我们称之为正能量,它能够挺拔,抵抗疯狂,带领人们从黑暗走向光明。
有这种正能量的人,也被鲁迅先生称为国家脊梁,让我们一起呼唤正能量,大家为社会增添一点正能量。你理性,这个社会才更温暖!——————
在我热烈的期盼中,今天如愿以偿,**了由陈忠实名著改编的电影版《白鹿原》。原定于9月13日上映,又被推迟2日,不过,总算没让人等待太久。前些天,专门欣赏了首映晚会,剧组成员悉数亮相,电影对白全部是关中方言,让人倍感亲切。
万达影城有四家影院同时上映。观众不像我想像的那么多。然而,坐在那里的观众似乎对**非常熟悉,每个人都在讨论情节下的发展。
**1993年6月出版后,其畅销和广受海内外读者赞赏欢迎的程度为中国当代文学作品所罕见。1997年荣获中国长篇**最高荣誉———第四届茅盾文学奖。**浓缩着深沉的民族历史内涵,有令人震撼的真实感和厚重的史诗风格,中国当代**六十年巅峰之作,十五年风行不衰。
**被翻译成日、韩、越等文,描写了渭河平原50年变迁的雄奇史诗,一轴中国农村斑斓多彩,触目惊心的长幅画卷,读起让人回味无穷。特别是对书中女性的悲惨命运,叹惜不已。在封建时代,敢于与命运抗争的唯一后果就是悲剧的结局。
《白鹿原》搬上银幕历经十载,可谓是好事多磨。影片最完整应该是310分钟,现在上映的时长是156分钟,被剪掉很多,**时有点不连贯,好在有**垫底。电影和**本来就不是一个介质,要把几十年的历史变迁,人物的坎坷命运一一展现是不可能的。
影片选择了黑娃、田小娥的爱情、新旧社会制度的更替、家庭纠纷、内忧外患等。壮观的麦田拉开了帷幕,整出戏也用小麦贯穿始终。有割麦,晒麦,烧麦子,还有在麦田里释放的情欲。
通篇都是我熟悉的场景,就像回到儿时的农村,土崖,芦苇,河水,正宗的碗碗腔,皮影表演,土窑,最过瘾的是看黑娃,兆鹏吃面的场景,好馋呐。
田小娥一心想和黑娃和平相处,一进村就被拒绝进入祠堂。被公爹赶出家门,随黑娃住破旧窑洞,黑娃闹革命忘命天涯,苦命的女子求乡约鹿子霖帮忙打探丈夫下落,不想落入虎口,成了鹿子霖报复白家的工具,以至于最后死于非命。她的悲剧是社会造成的。有钱人的妾是不可尊敬的,更不用说幸福了。
追着黑娃回家,因为私奔不被那个社会认可。想通过革命改变命运,在那个动荡的时代,一个软弱的女人怎么能控制自己的命运?玩弄男人,被男人玩弄,遇到对自己诚恳的男人,就会被杀死。
她死后,白鹿原发生了瘟疫。是村民们受到了上天的承罚,杀害了无辜的妇女。而他的男人为了她报复,那象征着封建宗法的形象,让他挺直的腰身终于弯了下来。影片结尾,鹿子霖回到白鹿原。恰巧飞机被炸,大家都躲起来了,白嘉轩在烟雾中寻找鹿子霖。
就在观众为人物命运揪心时,影片嘎然而止。我感觉结束有点太匆忙,是不是把后面的情节裁掉的,影响放映的时长。
张雨绮在剧中的扮相很惊艳,很喜欢娇羞的大户人家小妾时的装扮,还有抽旱烟的样子,很可爱。但声音有点不自然。也许学关中话有点难。人很漂亮,穿什么都好看。即使住在山洞里,他们也穿简单的花棉袄,这也很好吃。
观影之后的感觉就是,意犹味尽,剪裁过多,不过瘾。——————
麦子,高粱,玉米,棉花,这些庄稼站在土地上,就好像一些女子落在乡村。她们是红颜也是祸水,随尘烟而逝,随笑谈而成传奇。
田小娥当然是麦子。她有一棵像小麦一样绿的心,也渴望像小麦一样灿烂的金色生活。她渴望大风来拥抱她。
在广袤的土地上掀起波浪。然后静静地等着收割,等着像无数稻草一样堆在贫瘠的院子里,过了一辈子。
是的,麦子的一生,早已注定。
看那影片的开场,大风吹呀,麦子笑呀!大风吹呀,麦子哭呀!
她哭命运的无常。恨爹娘把她嫁给郭举人,一个有几个老婆的可以做她爷爷的人。没有爱的婚姻是一个阴暗潮湿的洞穴,她不愿忍受白头。
她把自己和成熟的小麦融为一体,只有俯身割小麦的黑娃看见了她。她在看到他的一瞬,心儿便如麦子遇到风一样摇摆。
她是别的男人的闲话,却是黑娃的心疼。这注定了他们的纠缠。且不管是一时还是一世。
“好吃不?”“好吃,好吃”。两碗“俺做咧”的面条,暖了他的胃,融了他的心。
干柴烈火的后果是被痛打。坏了名声,好在有命。搀扶着回到他的白鹿原村。
如果白鹿原的族长白嘉轩同意他们入祠堂,如果黑娃的爹鹿三容得下“破鞋”儿媳,如果没有周围人的闲言碎语,他们原本可以安稳的过完一生,像上世纪二三十年代许许多多陕西农民那样贫穷卑微的命运一样。
但这就不是获得茅盾文学奖的《白鹿原》了。那年父亲从图书馆借来了《白鹿原》,我也随便翻开,开篇第一句话颇具**:白嘉轩后来引以豪壮的是一生里娶过七房女人。
这让人感觉此书是揭示命运的红与黑,人性的罪与罚。许多情节如今都已模糊,但田小娥这个名字是不会忘记的。
在电影白鹿原中,则以这个名字为主线,其背景是从剪掉辫子的清末民初开始,至1938年日本鬼子的飞机在白鹿原上空轰炸为结尾。其情节以一个女人和几个男人的故事为脉络,演绎那个年代人世间芸芸众生的命运兴衰,彰显着民族历史文化的深刻渊源。
电影中少了原著个别人物和情节,但与田小娥有关联的男人一个都没少。这些男人是白鹿原不可缺少的人物,否则,电影就不能以白鹿原命名了。
白鹿原最有声望的除了白嘉轩便是鹿子霖了。这个内心一直想占有族长这个位置的乡约,始终想借刀杀人。这把刀便是田小娥。
在不知真心还是假意的帮助小娥打听黑娃的消息中,他借着酒劲把小娥按到炕上。如果和黑娃是激情的话,那也是有一见钟情做底。而此刻的小娥唯有保命而屈辱的活着,像麦子一样任人宰割。
她的身体是无奈的顺从,而她的眼里是强忍的泪水。
她依计**白孝文。这个看起来斯文老实的男人,其实从见小娥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她。但他至多有非分之想,不能也不敢轻举妄动。
他答应过黑娃要帮助小娥,在用木柱支撑窑洞顶的雨夜,他们终于心甘情愿的在一起。
田小娥,这个原本纯朴可爱的女人,却成为白鹿原最低贱的女人。但同时也是令人同情的女人,她的命运,让人一声叹息。
麦苗,麦子,麦秸。田小娥的一生,女人的一生。
风吹麦动,一年又一年。
白鹿读后感(篇9)
星期二的时候我看了《白鹿原》电影,我没有看过陈忠实先生的作品《白鹿原》,能欣赏到他的手稿一定会是我最大的荣幸,不过如此珍贵之物能有幸一瞥之人必也应是凤毛麟角了。一部曾获茅盾文学奖的作品,手稿极为珍贵,自然受到珍视。
对我这个有些**好的人来说,我有一种难以形容的好奇心和鼓励。这也是为任何优秀的作品呈现在我面前。
当我们巴望着历史书,缓慢甚至艰难地理清着它的脉络,还在好奇地猜想和厚重的史实下漫游在历史的长河中时,一部优秀的反应时代特征的作品无疑成了我们消化的良药和迷途的北斗。我今天刚刚欣赏完这部巅峰之作改编而成的电影,演员、演技之类的就不加以评说了,只想对自己所看到的东西说说自己的看法。
物是人非刻画着时代的变迁,**还是很不错的,有很强的震撼效果,我想我是看得有些认真了。作品选了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几个人物,在我印象中,田小娥的传统女性的身份是非常典型的。在封建社会走向革命的半封建时代,传统女性的命运是一个接一个的,这也是一个温水。唯一的统亦是人性的善与善的属性。对自己好的人会跟着他。如果不是,女人还能做什么?
当然有人会说田小娥的作风很下贱,只是为了生存就出卖自己的身体和贞洁,但如果在此之上她也是有所选择而不单单是像风流女子那样的钱奴,背叛了地主和黑娃私会就是最好的证据,那就需另当别论了。况且生存二字,在那时显得尤其沉重和不易,就愈加激发了人求生的本能。那时候的小娥如果从一而终,恐怕早就死于非命了。
地主的大房二房,并不比白鹿村的人面善。
封建时代的族长,引领者白鹿村的村民过着尽量安定的日子,思想还是比较远(圆)的,及时剪掉了辫子,不压制改革,也不死守传统,审时度势,似乎什么坏事都揽不到身上来,他总是一副淡定的姿态,没有谁知道他心里有否在盘算着什么,也有可能只是他始终没有强求的一种回报而已;封建时忠心的长工,劳碌的身影下是脚踏实地的本性和甘心为主家奉献的大无畏,可惜节操太重,期望不高,失望不远,最后只能哀叹,成为了时代思想和斗争的牺牲品;还有那个总是“见机行事”的有点小聪明的乡约,三刀两面,巧言蜜语,基本上充当着汉奸的角色,在**和农民之间细数着瓜分,一路下来,一切的一切似乎占尽了便宜,最后却因为儿子的共产路,在仍得势的时候瞬间被拉下了台,不得不说他的结局还是令人较爽的,毕竟他所做的一切也没令自己得到好报,但却又不得不哀叹他带给田小娥的悲剧,那个让她和白孝文走到一起的催化剂,只是没想到田小娥成了第一个受害者,而她的肚子里还怀着族长梦寐以求的孙子,却是被忠心于他的长工给毁掉的,这其中带着些命运滑稽的成分。整个情节似乎从田小娥生命终结的那一刻开始了最后的冲刺,暮色骤然降临,让黑夜变成了鬼魂。然而鹿兆鹏,黑娃等一些人代表了一种完全不同于封建氛围的革命力量的觉醒、曲折与反扑,两人各自不同的性格又刚好诠释了知识和教育对年轻人的影响,从而反应了革命面貌和力量的丰富。
作品集家庭史民族史于一体,以厚重的历史感和复杂的人物形象刻画了当时社会的现状和农民的处境,非常值得一看,推荐一下。
白鹿读后感(篇10)
读书心得
俗话说:有一天不读书,尘土就住在他们中间;两日不读书,言语乏味;三日不读书,面目可憎。
我们学校开展了一项长期的读书活动,这使我们受益匪浅。近日我读了陈忠实的《白鹿原》,现将我读后的一点感想与大家分享。
这部最早出版于一九九三年的**,我也是很早就知道有这本书了,可是一直没有读过,近来终于如愿。
《白鹿原》所反映的生活年代,与**的时间跨越有半个多世纪,从清末写到解放初,其间还涉及到解放以后更长的时间。我总的感觉是,这是一部浸透着中国传统文化的**,比如占统治地位的儒家思想,生命玄学和神秘不可解的力量,人物命运的因果报应等等。当然,这也是一个现实的**,深刻而真实地反映了那个时代和社会的历史变迁。
《白鹿原》面世后确实出现了好评如潮,畅销不衰,一时“洛阳纸贵”的盛况,却也一直有不同的争论、批评乃至粗暴的压制。然而,牡丹终究是牡丹。尽管存在一些缺陷,但不科学的批评和压制并没有损害牡丹的价值,辉煌和丰富性。
它先是荣获陕西第二届“双五”文学奖最佳作品奖和第二届“炎黄杯”人民文学奖。后来,略加修订的《白鹿原》又在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九日荣获中国长篇**的最高荣誉———第四届茅盾文学奖。1998年4月20日,作者终于登上了北京人民大会堂的奖台。
《白鹿原》确如海外评论者梁亮所说,“肯定是大陆当代最好的**之一,比之那些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并不逊色。”( 《从〈白鹿原〉和〈废都〉看大陆文学》,载《交流》一九九四年第一期) 那么,我们说《白鹿原》的作者陈忠实是当代中国作家群中的大家之一,也就不算夸张了———他毕竟以自己震惊中外文坛的非同凡响的佳作而达到了一般作家所难以企及的高度。
从**的阅读中,我感到**中对人物的“死” 的结局的处理写的极具震憾力量,简直就是惊心动魄!这对我的感受是最深的了。我最感兴趣的人是黑娃。大名鼎鼎的是鹿兆谦。
其父鹿三一直是白嘉轩家的长工,而且是极其幸福的长工,他一直到死也是幸福着的。而黑娃却具有一种反叛的性格,他不听老子的劝告,自己跳出白鹿原,到渭南一清末武举人家做了长工,并因此与武举人的小老婆田小娥相好上了。两人回到白鹿原后,真相被揭晓。黑娃和田小娥住在一个山洞里,开始了他们的生活。
大革命时期,有一个农民协会,鹿兆鹏鼓励黑娃出来参加革命。革命失败后,黑娃进入学习大队,开始当兵。起义失败后,黑娃开始了土匪生涯。
我以为黑娃当强盗的时候应该死在这条路上。我不想黑娃死。在土匪头目大拇指死后,作为二拇指的黑娃领着百十号土匪接受了县保安团的招安,当了第三营也就是炮营的营长。黑娃招呼的紧,炮营的兵不但要炮,还要求佩枪,这都得到了满足,这也说明黑娃对招安后的一种心理,那是怀着深深的戒意的。
本想,接受招安的土匪没有好下场,黑娃该死了。谁想黑娃还没有死,营长当的好好的。而且,他还以朱先生为老师,他的暴戾精神逐渐消退,他成了另一个人。
这就出现了,黑娃让手下的兵把自己绑在大炮筒上五天五夜戒掉了大烟,娶了知书达礼的小姐为妻,回到白鹿原拜了祖宗牌位,属于洗心革面,浪子回头的那一种。最最不该死的时候,是黑娃听从鹿兆鹏的劝告,策动了临解放前的起义,黑娃是策划起义的主要人物之一,对革命有了一定贡献,还当上了革命政权的副县长。然而,大难从此开始,白孝文作为县长变成了革命功臣,而黑娃却忽然之间变成了反革命,**坐监枪毙,还是和县长及总乡约田福贤一起被枪毙掉。
黑娃死的时候并没有死,但死的时候没有。
**中鹿兆海和白灵的死是非常悲惨的。鹿兆海参加了革命军,进了军校,加入了国民党,他一直很喜欢白灵。在中条山的抗战中,他杀死了45个恶魔。
而且,他按照朱先生的请求,每杀死一个鬼子,就割下一绺头发束好,放入一个铁罐中。可是鹿兆海呢!悲就悲在没有死在抗日前线,却死在围剿红军的战斗中。
死后,灵柩回乡,师里却说鹿兆海——鹿团长是抗日牺牲的。在白鹿原举行的安葬仪式太隆重了!白灵在西安上学。她和鹿兆海一直相爱。但是,由于党派之争,他们不能相爱!
白灵在西安加入了共产党。作为一个年轻的知识分子,他献身于轰轰烈烈的革命斗争。由于革命工作的需要,她和鹿兆海的大哥鹿兆鹏假扮夫妻,在西安市从事地下工作。由于革命道路的一致性,两人最终相爱,成为真正的情侣。
后来,白灵因为在一次领导****中,她一砖头砸到了教育部长的鼻梁上,由此身份暴露被迫转入红军的根据地。在根据地,白灵满腔革命热情地工作,可是由于一名西安来根据地的学生叛变投敌,一场****在根据地开始了。抓内奸抓特务,一大批革命同志被牵连。
白灵也未能幸免于难,她也是作为“特务”被监禁,最后被活埋。他确实不是死在敌人的屠刀下,而是死在革命家自己手里。解放后,白灵也被当作革命烈士对待,他的家人也挂上了革命烈士的名片。
当白嘉轩问起白灵的死因时,几个干部喃喃自语,答不上来。白灵去世的那天晚上,白嘉轩做了一个梦,真是太神奇了。白鹿也梦见了白灵。这让白嘉轩一大早就跑了很远的路,冒着风雪,来到朱先生住的地方——白鹿书院,请朱先生解读他的梦想。
令人惊讶的是,白嘉轩的大姐也做了同样的梦。朱先生心道,白灵出大祸事了。可是朱先生没有说出来,只是宽慰他们姐弟俩!
黑娃是一个无根的浮萍。百灵和鹿兆鹏是双飞的蝴蝶。他们是白鹿真正的灵魂。他们比黑娃强。他们二人有惊人的相似,同样接受先进的教育有独立的思想、同样是新文化的代表。
他们洋溢着青春的热情和反叛的热血。他们有不屈不挠的勇气为子孙后代开辟一条新路。而令人惋惜的是,白灵死在革命者的刀下,鹿兆鹏也在革命胜利后远走他乡,不知所终。
这可能是作者想要揭示的民族秘秘史,而新思想的形成将付出代价。他们两个,就像蝴蝶向两边飞一样,走向光明的未来!
合上书本,细细思考,脑海中闪过一个个人物,谈们揭示了一个民族的秘史,不禁让人感慨不已: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谈笑中。
《白鹿原》当中,写**中人物死的结局有很多,像仙草的死是那么地镇静;像鹿兆鹏家里,那位鹿兆鹏的媳妇,死又是那么地让人感到可怜与可怖;像最后鹿子霖的死又是那么地窝囊,一切仿佛都是因果缘分。近期读**,可以这样讲,我读《白鹿原》所受到的感触最深了,从中悟出的道理也多,关于**中死的话题,只是自己其中感受最深的一个重要方面吧!
白鹿读后感(篇11)
在看《白鹿原》之前,我看过几篇评论,豆瓣上的相关评论也翻了好几页。总之褒贬不一,说不好的阵营更多是白鹿原**原著的粉丝,对他们而言,两个半小时的电影远远不够描述原著的恢弘故事框架,演员也无法完美传达出陈忠实笔下那个特定时代各种人物的鲜明特点。而赞誉主要体现在影片对原著故事情节的呈现比较完整,包括导演对原著的理解。在此基础上,稍加调整,让人眼前一亮。
正是所谓的“看电影前不要看影评”,否则这些影评会影响你的思维,就像剧透一样,甚至比剧透还要糟糕,让人失去独立思考的习惯,而影评是先入为主的,让人先入其中。所以我在看这部电影时***的搜索某些细节,寻找原著中的某些人物,语言,加以对比。
原著中田小娥作为封建环境下的弱势群体,起初一直尝试在这种环境下寻找生存空间,但自身的悲剧命运让她不甘寂寞,萌生的反抗意识始终无法真正付诸行动,以至于安定的生活也无法保证,在各种势力下自暴自弃,走上绝路,原著中交代了田小娥的报复,那便是死后化作瘟疫。可怜又可恨。对于故事线,电影总体表现出来了,甚至连瘟疫索命场面也有所描述,虽然没有讲明瘟疫与鬼魂的直接关系,但看过原著的应该都能理解。
影片以田小娥为主线展开一系列故事,但对于其他角色,则多提及一些,甚至省略了很多重要人物,如朱先生、百灵等。对于**故事框架更是蜻蜓点水。但我们不能要求更多。毕竟,两个半小时的电影不能一个接一个地放映。从整部电影的剧本、银幕来看,演员可以说是值得欣赏的。
白鹿读后感(篇12)
小说被认为是一个民族的秘史。——巴尔扎克
《白鹿原》就是这个民族秘史中的史诗之作。宏大的历史背景,曲折的人物故事,人生命运。在西部平原上演着一部动荡年代五彩斑斓的生活史诗。
革命的烈火烧了半边天,一阵风把火焰吹过白鹿原。白鹿原人民的生活秩序一次次地被扰乱和重建。
从上世纪末到上世纪中叶,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经历了外敌入侵、军阀混战、志士救国亡国、新中国成立等重大事件。在如此宏大的历史背景下,相对封闭的白鹿原也经历了新思想的洗礼。在这风云变幻的动荡时代,这片土地上上演着祖孙三代人如何对白鹿原主权的控制和争夺。
这也正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
故事发生在清末民初的半个多世纪里。它随着白鹿家族的变迁而慢慢展开。故事一开始,一种神秘主义引起了读者的兴趣。主人公结婚六次,失娶妻子六次。在邀请阴阳先生的路上,他遇到了一只神秘的白鹿。此时此刻,它预示着白嘉轩独特的人生命运。然而,作者对生活的细致观察和对人物、故事的细腻描写,使读者感受到了故事的强烈真实性。
小说主要围绕白、鹿两家两代人的线索慢慢展开。白嘉轩巧取风水地预示着他必将得到这块宝地的庇护,随后一幕幕悲喜剧便在这块土地上一一上演:恶施美人计,孝子为匪,亲翁杀媳,兄弟相煎,情人反目,大革命,日寇入侵,三年内战,白鹿原翻云覆雨,王旗变幻,家国仇恨,冤冤相报代代不已……
在这部小说中,作者对人物进行了大量的描写,尤其是白嘉轩和鹿子霖。白嘉轩不慕名利,不爱金钱,不喜欢女人,固执、老练、保守,而吕子霖则功利、虚伪、淫荡。鹿三则是一个老实、本分、勤劳、善良的中下层农民。
其他人物如黑娃、孝文、孝武、白灵、田小娥、朱等的描写也很到位。
小说最重要的还是它所要向读者表达的思想,陈忠实曾说:“这是一部反映青砖门楼里几代人生活的小说,当我开始注意这里的几代人经历怎样的喜悦和灾难时,我发现这片沉寂的地下不单在我心里发出响动,而且弥漫着神秘的诗意。”正是陈忠实的这部小说慢慢的表达了一个民族的精神历程。
《白鹿原》中不得不提到的一个人物就是漂亮女人田小娥。田小娥有一种叛逆的精神。她先是郭菊的小老婆,后来成了黑娃的女人。她是白孝文的好朋友,和鹿子霖有染。她和中国传统的女人格格不入。
陈忠实在查阅县志时看到《贞妇烈女》时说:“这些女人15、16岁出嫁,生子、丧夫,然后在这个家庭生活一辈子,抚养孩子,伺候公婆,对她自己而言没有任何享受。那一刻,我说要写一篇反抗这些人的文章,田小娥出现了。
她没有任何思想启蒙,也没有任何人生理论。她纯粹是一个自然人,应该在这个社会中获得基本的生存。”
小说中大量细致的性描写抓住了读者的口味,这甚至是许多读者被这本书所吸引的直接原因。在白嘉轩和五个女儿新婚的晚上,白孝文的女人们有了第一次性启蒙。黑娃与田小娥有染,白孝文和田小娥数不胜数。陈忠实曾说:
“我把握性描写的准则是,你作品中设置这个人的生命历程中,他的爱情包括他的性对他的生命的影响。比如,爱和性成为他生活中不可逾越的障碍,给他生活带来痛苦或快乐,我可以准确地写出来。如果性与这个人的生命历程没有关系,就是废笔。
”对于一部好的小说,是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能够与故事中的人物产生的共鸣,并且根据自己的亲生经历产生一定的想象和联想。《白鹿原》无疑做到了这一点。
那白纸黑字之间,流淌着的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她不止在那个混乱的年代,和那片神奇的土地,而是流淌于整个历史,流淌于整个中华大地。各种高尚与卑劣,欣喜与悲痛,各种人物与命运在《白鹿原》中得到了很好的表达。
对于每个人的命运,不管是平坦的道路还是崎岖的道路,最终,我们都要面对死亡。此时此刻,有些凄凉。对于白嘉轩和鹿子霖而言,自己就将埋进黄土,各自夺来夺去的一辈子,显得是那么的微不足道。然而人生正是如此,生活的全部意义就是那一段摆脱寂寞的人生经历。
无论他曾经遭遇到什么,无论结局如何,等到生命的最后,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曾经经历过。
白鹿原这片土地因陈忠实的《白鹿原》而名扬天下,2010年9月原著小说改编的电影在这片土地上开拍更为其锦上添花,同时许多人看到了巨大的商机,人们对于这片土的争夺仍在继续,这里又会上演怎样的传奇呢?
人类总是不甘寂寞,这也许就是人类为什么要活着。
读《狼王梦》学生个人读后感 【收藏】
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阅读沈石溪写的《狼王梦》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有关《狼王梦》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下面是由工作总结之家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狼王梦》学生个人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狼王梦》学生个人读后感(篇一)
在暑假里,我读了《狼王梦》,当翻开第一页时,我一下子被吸引了。
《狼王梦》以尕玛尔草原和日曲卡雪山为背景,讲述了母狼紫岚如何培育三只小狼成为狼王的经过,把在大自然挣扎求生存的狼发展出来的"狼道",刻画得淋漓尽致。
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砂走石的大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产下了四只小狼崽。紫岚为了把其中的三只公狼崽培育成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然而紫岚没有成功,最终抱憾离开世界。
书中的"狼道"是作者描写的重点。母狼紫岚,在必要时,可以吃掉自己的狼儿;或者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们的折磨和屈辱,维护"狼道"的尊严,可以一口咬断孩子的喉管,无论如何也要留全尸;甚至眼睁睁地看着爱子在搏斗撕杀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也不伸出援手。狼儿们长大后,不必像我们人类说的"礼道"、"孝道"等来回报父母,反而要奴役它们,甚至可以杀掉他们。因为据"狼道"来说,敢于咬死父母的狼才可以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读《狼王梦》学生个人读后感(篇二)
全世界的狼都有一个习性,在严寒的冬天集合成群,平时单身独处。眼下正是桃红柳绿的春天,日曲卡雪山的狼群按自然属性解体了,化整为零,散落在雪山下那片方圆五百多里的浩瀚的尕玛尔草原上。
有一匹母狼叫紫岚。之所以叫她紫岚,是因为她身上的狼毛黑的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腹部却毛色纯白;她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就像一片飘飞紫色的雾岚。涌浪的审美标准来衡量,紫岚是很美的,可是美中不足的是她的伴侣黑桑已经死了,没能实现成为狼王的梦想。但此时的她腹部圆鼓鼓的,有小生命在里面跃动。在一场飞沙走石的大暴雨中,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机智搏斗中艰难的产下了四只小狼崽:黑仔、蓝魂、双毛、媚媚。
在紫岚的眼里,黑仔简直是黑桑的转世,便十分地偏爱黑仔,捕到猎物先给他吃。蓝魂、双毛和媚媚如果抢在黑仔前吃,紫岚就会毫不留情的教训他们。可是蓝魂也经常抢吃,没少被教训。因为紫岚的偏爱,黑仔长得很快,足足比弟弟妹妹们高出一个头,也成熟很多,已经可以独自打猎了。紫岚看着黑仔,就会幻想着他快快长大,干掉洛嘎成为狼王。可是,命运简直是在开玩笑,机智的黑仔竟然被金雕抓走。这让紫岚悲痛不已,只好再训练蓝魂,也许是蓝魂从小就有一种倔劲,经过训练,也渐渐成熟起来。可命运又故伎重演,蓝魂被兽夹夹住腰,为了使他减少点痛苦,紫岚只好悲伤的把蓝魂咬成两段,叼着带走埋了。紫岚也只好训练双毛。为了实现狼王梦想的实现,紫岚与她的狼崽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紫岚会为了狼王梦付出生命的代价,后来我明白了,因为这个世界有爱和梦想,因为有爱,她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为了狼王梦想的实现;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蓝魂被兽夹夹住腰时不顾一切的咬兽夹,咬掉了牙齿还不罢休;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机智的与猎狗周旋时生下孩子们;因为有爱,那些失去了父母的孤儿们能够重新感受到有家的温暖。
因为有梦想,紫岚才不顾一切的训练自己的后代,渴望其中会有一只狼王;因为有梦想,导致过度的偏爱,让紫岚的孩子们不断地离他而去;因为有梦想,梦想支撑着紫岚,她才不断地从失子的悲痛中挣脱出来,培育下一个“狼王”;梦想越来越大,渐渐的变成了一种渴望,一种野心,值得紫岚为此付出一切。假如这个世界没有了爱,只有梦想,狼王梦想永远不会实现。只有梦想,一切都是虚的,只是做白日梦而已,要有努力和信心。失去信心,那些孩子只会在大地震中丧失生命,只会让孤儿们再也不会找到爱的温暖。一个世界如果没有爱和信心是多么的可怕,所以让我们一起来付出我们的爱,让我们的心充满信心。
读《狼王梦》学生个人读后感(篇三)
它一高兴,就会一个劲地摇着脖子上的两个小铃铛,嘴里还一起直“汪汪汪......”地叫个不停。还差一个人她就可以完成自己的心愿了,还差一个人她就可以恢复原来的自己,还差一个人他就可以恢复记忆重新想起她,还差一个人他们就又可以在一起了?
文中的主人公紫岚为完成丈夫的遗愿,违背了狼族千百年的行为习惯,硬是要不惜代价的把自己的亲生骨肉训练成“超狼”,可天不随狼愿,它所幸存的四只小公狼相继死去,最后她只得把希望全部寄托在自己的狼孙身上,在她生命的尾声,她为了让自己的狼孙不再受威胁,成为尕玛尔草原的狼王,与天空中唯一的恐怖——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面对一次又一次的挫折、失败,没有丝毫的退缩,前进的步伐反而更加坚定,在这巨大力量的背后所支撑的仅仅是他对丈夫黑桑的一个承诺。
不论是人,还是动物,感情都是如金子般硬的,不论是凶残的虎豹,还是贪婪的狼熊,在亲情面前总会低头。紫岚,或许她在千万狼群中如沧海一粟,但是她用她的行动、她的思想,诠释了一位慈母的形象。
母狼紫岚用一种独特的母爱,尽管有一些偏见,但作为一只心灵被权力极度扭曲的狼,作为一只承担着丈夫生前遗愿的狼,她必须这么做,她也只能这么做。
其实,不管是狼,还是人,都是在用自己的方式,谱写一曲母爱的乐章。而这种母爱的行为是伟大,而令人可敬的!这就是我看完《狼王梦》的读后感!
读《狼王梦》学生个人读后感(篇四)
想了很久,才决定开始写《狼王梦》读后感。
说起《狼王梦》,总觉得心头有一腔热血,心中有很多想法想用文字描绘下来,却又无从下手,不知从何写起。
这是一本描写母狼紫岚一生多灾多难的故事的书,书中主要描写了紫岚的一场梦,关于当狼王的梦。母狼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一心想把自己的儿子培养成狼王,这也成了她一生活下去的理由和勇气。她原来有四个儿女,但是造化弄人,她的大儿子黑仔死在了金雕的鹰爪下,二儿子蓝魂儿死在了猎人的魔爪中,三儿子双毛却死于自己的自卑感,只有女儿媚媚幸运地活了下来。于是,媚媚成了母狼紫岚最后的念想,她把对当狼王的希望转寄给了女儿媚媚的孩子身上,她希望她的后代能够替她完成她的使命。最后,为了保护下一代的安全,紫岚选择了与老雕同归于尽。
整本书看完以后,我的内心久久无法平静,我不明白,之前那样一个风骚多情,年轻美丽多姿的狼国女郎,最后怎么会变成一条又丑又腿瘸还眼瞎的老狼,她经历了什么,又是什么让她有了如此巨大的改变。我想,这都是因为母爱吧。确实,不管是动物还是人类,母爱的天性都是与生俱来的。就像书中的母狼紫岚一样,她为儿女献出了青春与热血,奉献了她一辈子的爱。但是她不求回报,默默无闻,为了媚媚死在了雕爪下,而媚媚却自始至终都浑然不知。这不都是因为母爱吗?
即使这是一个内心被权力扭曲却依然要一往如前的母亲,但是在儿女面对灾难时,依然会义务反顾、奋不顾身地献出自己的一切,包括生命,这就是母爱的伟大。于是,我想到了我们生活中的母亲,很多孩子会抱怨母亲的唠叨,却在耳边失去她的声音时想念她没完没了的唠叨声;很多孩子会抱怨母亲的严厉,却不曾想她才是我们最好的老师。她们的宗旨只有一个:只要为了儿女好,让我做什么都愿意!世上母爱多种,也许这就是其中的一种吧!
这是一场充满苦难的悲剧,也是一场母爱满满的`旅程;这是一场充满热血的狼王梦,更是一场梦的千古传奇
读《狼王梦》学生个人读后感(篇五)
为了成为狼王,不成功,便成仁。——题记
空中飞过一只金雕,老狼冲上前去,与金雕同归于尽,终于保住了狼孙之命。
读到这里时,心中情不自标禁涌现出一股敬佩之情,在沈石溪的笔下,母爱呈现了冷血动物——狼之中,且是奶奶对孙儿的关爱。
真是一本引人入胜的好书,优秀母狼一窝七只小狼先后培养它们,但却无一成为狼王,狼子一只只死去,母狼只得哀叹,将狼王寄于狼孙,并为狼孙的安全献上了自己的生命。
虽只花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这本书,但是激荡的情感旋涡却久久不能平静。母狼那对自己后代成为狼王的执著追求,虽然所有孩子成仁了,但是,它并没有放弃信心,为狼孙献上生命。或许,狼孙后来成功了,成为了狼王;或许,狼孙也没成功,一只只死去。《狼王梦》那耐人寻味的结局,总是引人遐思;或许……
每每拾书重读,《狼王梦》这精彩的情节总能让我意犹未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