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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合同

发布时间: 2023.09.07

分公司合同(集锦十五篇)。

一般的合同如何起草呢?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也可通过签订合作合同来判断企业是否合法。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分公司合同”的信息,请查阅下方提供的资料,欢迎阅读,并请务必收藏备用!

分公司合同【篇1】

发包方(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承包方(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有效配置社会资源 发挥外埠地区优势,充分挖掘市场潜力,开拓企业发展空间,甲方拟定于_公司北京分公司,现甲 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北京分公司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包内容

1.1甲方聘任乙方为北京分公司经理。

1.2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北京分公司,只限在北京市辖区内从事营业执照所允许的经营活动,从事该地区以外的经营活动须经甲方书面特别授权。在北京市辖区内,甲方不再与第三方合作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甲方在北京地区内直接进行的经营活动,乙方应予配合,甲方应保证乙方的合理利益。若甲方或甲方其它下属分公司以及其它协议单位或个体,在北京是辖区内承接工程,乙方应予配合可比照上述的作法享受合理利益。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年,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分公司单独建帐,进行税务登记,独立核算,经营期间的一切盈亏及法律责任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三条承包费及支付期间

3.1甲 乙双方一致确认承包费为每年人民币_万元。

3.2乙方付款期限及付款比例分别为每年的_月_日和_月_日分两次交清,每次为人民币_万元整。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及业务:

4.1 按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规定,乙方以甲方名义办理分公司工商注册登记 税务登记及相关手续,并承担与承包经营有关的一切税款及其他费用。

4.2 乙方承包经营所需的全部资金由乙方自筹,乙方在分公司内所添置的各项设备 家具等财产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4.3 乙方在承包期间有独立经营自主权,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行业规章及本合同各项之约定,不得超出工商管理部门和甲方授权范围开展各项经营活动。

4.4 乙方须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万元。(由于本合同为续约合同,乙方不需要再交纳保证金,甲乙方办理履约保证金续约手续即可)。

4.5 乙方无偿使用甲方的企业业绩等方面的宣传资料 企业资质 投标资格等法律文件。

4.6 乙方每半年须向甲方提交一份经营报告,年终提交一份年度工作总结材料报告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报告。

4.7 乙方必须健全生产 财务管理 工资 社会保险等制度,乙方自行聘用会计人员,乙方每季度向甲方申报公司财务报表,甲方定期审核分公司的各项业务往来。

4.8 乙方有人事聘用权,但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同员工签订劳务合同,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前应妥善处理员工的合同问题,否则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4.9 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揽工程,乙方承接工程所签订合同报甲方备案。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5.1 甲方有义务提供分公司注册登记所需注册资金及外地企业进京登记备案所需的全部资料。

5.2 甲方有权检查分公司的财务账目和业务合同执行情况,有权与乙方所聘用员工谈话了解分公司各项情况。

5.3 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违反税法和会计法强行要求会计不计实帐和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4 甲方有权每年度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分公司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分公司营业执照注册手续费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负责领取。分公司公章 财务章由甲方委托刻制,分公司正式成立后,甲方将营业执照及公章 财务章等交付给乙方,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乙方须同时将营业执照及公章 财务章等交还给甲方,双方共同将公章 财务章等销毁,并书面说明。

5.6 办理外地企业进京登记备案手续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5.7 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揽工程,甲方应无偿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体系认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基本情况;企业业绩情况;企业财务报表及银行资信证明;项目经理资质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企业人力资源情况,满足乙方工程投标需要,并履行审核盖章义务。

5.8 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接的工程,甲方应无偿提供设计图纸报审 施工图纸的报审的审核盖章义务。提供商务标等资格文件方面的支持。

第六条合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1 乙方未依法按本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从事经营活动的;

6.2 乙方逾期缴纳承包费两个月以上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支付给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_万元,若一方因另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超过上述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违约方仍负赔偿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到期终止前30日或因乙方责任乙方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7天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其经营分公司期间所形成债权债务情况及如何处理的报告,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乙方应将其在经营分公司期间所形成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

第九条乙方在承包经营分公司期间履行本合同义务以及所形成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经甲方确认并交还公章 营业执照等与经营分公司有关的物品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退还给乙方。双方责任即告解除。

第十条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若乙方在其经营分公司期间所形成的债务及法律义务未依法清结完毕,则仍应清偿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一方不同意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公司合同【篇2】

发包方:承包方: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电话:电话:

为了明确发包方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对________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实行承包经营,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

承包方为______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经理,从事济南市的工程项目建设,承包方不得从事其他经营业务.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届满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展,另行订立承包协议.

第三条承包指标

在承包期限内承包方向发包方上缴承包费计人民币月内支付.另外,建设单位按建设工程总造价的2.6%所交纳的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竣工结算后所返还数额,分公司向总公司应缴纳.

第四条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4.1在年将分公司交给承包方经营管理.

4.2 提供分公司承揽承建工程劳务所需要的资质、证照及相关资料.

4.3协助分公司参与招投标及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关服务.

4.4对分公司的运行状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

4.5对分公司进行年度工作考核,评估.

4.6收取承包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第五条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作为承包负责人全面负责分公司的经营管理,接受发包方的监督与考评.

5.2根据发包方授权,参与工程劳务投标;根据业务情况组建施工队伍,负责材料采购、施工管理、质量保证、安全保障、资金筹措、竣工决算等工作.

5.3合法使用,妥善保管发包方提供的资质及印鉴.

5.4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工程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5.5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行承担分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劳动保障);

5.6按季度、年度呈报业绩报表,按约定时间上交承包费用;

5.7对分公司除上交约定承包费用、承担约定其他费用外的一切有形财产享有所有权.

第六条其它事项

6.1分公司出现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经营不善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6.2发包方应承包方请求派往分公司长期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项目管理人员、法律审查人员,其在分公司工作期间相应的工资、福利、差旅费等由分公司全部承担,工资标准参照当地同类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确定.

6.3分公司需要发包方派员参与工程劳务招投标、办理相关手续、订立相关合同、协调对外关系的,发包方应当配合,相关人员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用、出差补助费由承包方承担,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用据实报销.

6.4承包方保证分公司按时完整地向发包方移交各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工程劳务承包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结算表单、民工工资表等).

6.5分公司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盈亏由承包方享有或承担.分公司独立进行税务登记,如果当地税务机关要求必须在当地缴税,承包方应在当地依法按时纳税,承包方对承包期间形成的分公司一切债权债务负全部责任.

6.6承包方在经营管理分公司期限内,应当保证工程质量、安全,顺利完成施工任务,不得拖欠聘用人员工资,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赊购材料物资或者向任何单位、个人借款融资.

第七条违约责任

承包方承包经营分公司期间,出现下列情况,全部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分公司及所属人员违法犯罪,造成一切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发生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新闻媒体曝光等有损企业形象的事件;不按约定时限上交承包费用;违规使用资质;不服从发包方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诉讼处理由总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保存一份,乙方保存一份,双方签章后产生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

月日

分公司合同【篇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

传真: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第一条:总则

为了适应市场发展需要,增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综合实力,巩固和开拓地区建筑市场,明确各自的职责,甲、乙双方方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就乙方承包经营“ 楚雄分公司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条:承包区域及范围

乙方承包区域为西双版纳地区,乙方承包范围为甲方现有建筑资质范围内的相关业务,乙方不得超出甲方现有资质范围开展业务。

第三条:承包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 半 年,自 20xx 年 11 月 17 日至 20xx 年 4 月 16 日,协议期满自动终止。下一年度承包费在 20xx 年 3 月 16 日前缴纳,如承包到期,合同期内中标工程尚未竣工,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义务直至工程竣工。若需签订后续合同,需提前二个月协商承包费并支付承包费。

第四条:承包费用及保证金

4.1 乙方承包 分公司后,确保每年完成施工产值人民币 / 万元。如在每一承包年内未完成 / 万元的施工产值,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分公司承包经营权,乙方无任何索赔权,并仍应履行对已承建工程项目的管理责任和法定义务。

4.2乙方按 万元人民币交纳甲方区域承包管理费。并且无论乙方中标项目多大,甲方都要按 收取项目管理费且同时在总公司注册所在地缴纳 点企业所得税。

4.3承包期间,如遇甲方资质升级或发生增项,甲方有权提高管理费用,具体费用双方共同协商。

4.4乙方交纳年度基数管理费的时间为合同签订时交纳 肆万元,乙方应一次性按合同价款预交给甲方。

4.5 签订本承包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即 年 月 日前),乙方一次性支付

甲方 / 万元的风险保证金,该风险保证金用于:(1)乙方交纳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不足时,抵甲方应收取的相关费用;(2)若没有完成1000工程量和400万外经证,公司按0.3%处罚;(3)乙方出现其他违约行为时,直接冲抵违约金,违约金超出部分仍应由乙方补足交纳给甲方。(4)乙方分公司在投标或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等过程中若出现违规违纪时,与招标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对甲方市场行为的罚款金额冲抵,罚款金额超出部分仍应由乙方补足交纳给甲方。按如未出现违规违约行为,该款在合同到期后无息返还。

4.6 甲方派驻0名管理人员在乙方处管理印章及有关证书、证件,并负责对乙方经营、工程质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服务。甲方派驻人员工资为5000元/月,工资每半年支付一次(按甲方财务要求时间)支付给甲方,由甲方负责发放。甲方派驻人员的食宿费用及每年六至八次的探亲返差往返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4.7 甲方根据乙方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建造师及其他人员到场参加投标及其他工作(因此产生的各项费用按甲方规定标准由乙方另行支付)。其中,乙方若使用一级建造师证进行招投标应向甲方交纳200元/次建造师使用费,若使用二级建造师进行招投标应向甲方交纳100元/次建造师使用费(双方费用协商)。

4.8乙方工程中标后需预交甲方建造师证使用费(预交时间为施工合同签订日之前),直至工程完工(中标后无论证书使用与否,均应交纳)。每套证书应向甲方交纳每月1500元/5000元证书使用费(二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如是市政专业每月20xx元/6000元证书使用费(二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其他专业遵守市政类执行。

4.9 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接的所有施工合同必须寄回公司盖章方能生效,不得以分公司名义签订任何施工合同、担保协议、贷款协议、抵押协议。

第五条:承包质量管理

5.1乙方保证承建工程质量,单位工程一次校验合格率100%,评定等级符合项目承包合同的要求,力争每两年创市级优良样板工程一项,每三年创省级优良样板工程一项。

5.2乙方安全文明施工,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年度创所在地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程一项,每两年创省级安全文明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程一项。

5.3承包期间,乙方在施工中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自负(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伤亡、债权、债务、财产损伤等)。每发生一起人员伤亡事故,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暂扣50万元人民币,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根据甲方承担损失的大小,实际结算。

5.4分公司承揽工程项目后,甲方对每个项目都有权指派质安人员1—3名(根据项目的规模大小定)协助分公司进行现场质量安全的监督。交通费、食宿费由分公司负责。分公司每月向总公司按每人8000元/月标准支付特派质安员工资。公司指派其他人员协助分公司办理各分公司注册、开户事宜。费用由分公司负责(含来人住宿、就餐、交通费等)。

5.5乙方不得把分公司的有关资料和承揽的工程再转承包给其他单位。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影响和后果,乙方自行负责。

5.6乙方有义务向项目部收集中标工程量的40%材料发票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6.1甲方权利义务

6.1.1制定、修改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

6.1.2派出专(兼)职人员对乙方经营、生产活动及财务管理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服务。对乙方违法违规行为有权追究其责任。

6.1.3协助乙方及时解决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需要甲方解决的问题。

6.1.4提供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承建工程所需的资质、证照及相关资料。

6.1.5甲方根据乙方招投标需要,合理安排建造师及其他人员到场参加投标,根据乙方承担工程需要,完成法人签章行为。

6.1.6对分公司进行年度工作的考核、评估。

6.1.7收取承包费用和其他费用。

6.2乙方权利义务

6.2.1承诺项目的工程款完全进入甲方帐户,发票由甲方开具,发票税额由乙方承担(税率以税务部门实际调整税率为准)。

6.2.2 承诺项目的工程款开具外经证,外经证税点按工程款的2个点收取。

6.2.3依据本合同约定,以甲方名义自行承揽工程任务,负责工程投标及中标工程的实施,代表甲方的名义自行承担合同的谈判,向建设单位履行承包合同中的相关权责。

6.2.4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规章管理制度,在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的条件下自主决定内部机构设置,制定与甲方管理制度相适应的具体管理制度,自主实施对管理人员的聘用、考核和处罚;在确保完成税金,并上缴管理费的条件下,自主决定管理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待遇,自主决定利润分配,甲方不予干涉。

6.2.5准确、及时、规范向甲方上报生产、经营报表及人事档案、财务报表,每月上报一次。

6.2.6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项目财务帐册,按时、足额交纳国家、地方各项税费、甲方管理费及其他约定费用。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贷款、租赁、担保、借款、赊欠及其它有可能导致甲方经济、法律责任与风险的经济活动。

6.2.7乙方承揽的工程项目,获省市优质工程质量奖的,甲方可给乙方适当的奖励,奖励的方式,可根据具体工程项目确定。

6.2.8项目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定期和不定期对所属工程项目部进行生产经营、技术质量检查,并确保每月将各工程项目生产进度报表、施工技术和质量检查报表、工程形象图片等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形式报给甲方备查。工程竣工后必须将整套竣工资料报甲方存档

6.2.9向甲方提供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书、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等有关工程履行完整的资料的原件。

6.2.10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行承担分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劳动保障、工资、工程款等)。

第七条:其他约定

7.1 市场由乙方经营管理,若甲方在此地区内另有资源承揽工程项目,而与乙方经营活动不相冲突的情况下,甲方可自行参加经营活动,乙方应无偿给予协助。

7.2 如乙方在承包市场外另有资源承揽工程项目,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参加经营活动,中标工程管理费另行上缴甲方,不冲抵分公司管理费基数。上缴比例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7.3 乙方承包期结束或承包期内中途终止本合同后三日内,乙方以甲方名义设立的机构或备案等证书、证件须无条件移交给甲方,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乙方如未按期缴纳管理费用的,每延期一日,每日向甲方支付基数管理费的1%作为违约金;延期三十日的,甲方可解除承包经营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8.2 乙方经甲方提示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所承接项目的工程资料,如拒绝提供的,每延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基数管理费的1%作为违约金。

8.4 乙方不得私设帐户、超资质经营、转包工程、偷工减料、隐瞒或逃避债务,一经发现,应向甲方交纳30万元作为违约金,并向甲方赔偿损失。

8.5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证书、证件等需要年检(审)时,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寄回给甲方;乙方分公司的相关证书、证件或甲方在乙方分公司所在地备案年审等需年检(审)时,乙方必须在乙方分公司注册(备案)所在地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年检(审)的事宜,否则逾期未年检(审)造成的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6承包期内,乙方所承揽工程因经营管理不善如出现一般不良行为记录,乙方赔偿甲方信誉损失10万元以上;出现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乙方赔偿甲方信誉损失30万元以上。若乙方的行为造成甲方(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禁入、行政处罚、资质降级等),乙方赔偿甲方所有经济损失,直至甲方相关处罚后果消失。

8.7 丙方及丙方负责人承诺,任一因乙方行为而引起的违约责任,丙方及丙方负责人愿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合同效力

9.1本合同经三方签章后生效。承包期满,债权债务清偿结束后自然失效。

9.2甲方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对分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修改,视为对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如有与本合同冲突的地方,以修改的分公司管理制度为准。

9.3如因本合同产生的纠纷,三方约定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9.4鉴于乙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保证人即丙方尚未签字,故如乙方未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二个月内督促丙方签字,本合同自动中止,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及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9.5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公司盖章: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补充协议

1、 若双方合同终止,乙方有责任继续处理在西双版纳没有到期的工程问题,若影响到投标的事宜,由乙方配合甲方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 若双方合同终止,乙方无条件的移交所以备案手续;

3、 建造师可以有乙方在西双版纳招聘。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 若遇政策或其他什么因素,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处理。

5、 乙方要配合甲方完善工地所需要的人员(包括五大员、建造师、特殊工种等)

甲 方: 乙 方: 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公司盖章: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分公司合同【篇4】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签订

受让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

让与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

鉴于:

乙方持有设计、制造、安装以及销售的技术秘密,并有权向甲方许可上述技术秘密;

甲方愿意利用上述技术秘密设计、制造、安装并销售合同产品,但不单售零部件。

双方通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1.1除非本合同中下文另有明确规定的含义,用于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定义的:

a、技术秘密:指设计、制造、安装及销售合同产品所需的一切技术知识和经验,以及一切与之相关的秘密技术资料和实际技巧,包括已申请专利部分和未申请专利部分的一切所需资料。

b、合同产品:指甲方根据乙方的技术秘密设计、制造的产品。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c、考核产品:指甲方根据乙方许可的技术所设计、制造,并按本合同附件五的规定进行考核验收的各型号的第一批中的任一合同产品。

d、技术资料:指附件二中所列乙方用于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和销售合同产品技术资料、图纸、技术数据以及乙方现有的一切有关的其他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e、补充技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进一步开发的与设计、制造、安装及维修合同产品有关的技术。

f、改进技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开发的,对本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和维修技术作出的改进。

g、净销售额:指从合同产品的总销售价中扣除运输费、包装费、保管费和保险费后所剩的金额数。

第二条合同的种类、内容和范围

2.1本合同为普通许可。甲方无权将该技术秘密透露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

2.2方同意甲方享有在_____厂设计、制造合同产品的权利及在除港、澳、台之外的中国境内使用、维修和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销售权不包括单售零部件。

2.3甲方承担义务不向国外及港、澳、台出售合同产品及零部件,如有违约,则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2.4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所有有关的技术秘密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5乙方有责任对甲方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使甲方技术人员尽快掌握上述技术,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2.6乙方将派遣技术人员赴甲方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2.7乙方授予甲方使用乙方商标的权利,合同产品的商标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费用

3.1入门费: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入门费__________元。该入门费包括资料交付前的费用及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各种技术服务和培训费。

3.2提成费: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内,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乙方从中提取使用费__________元。

3.3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使用费的计算方法为:第一年最低提成合同产品的数量为__________台;第二年最低提成合同产品的数量为__________台;第三年最低提成合同产品的数量为__________台。

3.4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第四个年度算起,甲方向乙方支付每台合同产品净销售额的_______%作为使用费。

第四条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4.1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转帐支付。

4.2入门费一元按下列方式和比例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合同生效后7日由甲方将入门费的20%即_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b、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附件二中所规定的第一批技术资料后3日内,将入门费的50%即_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c、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附件二中所规定的最后一批技术资料后3日内,支付入门费中其余30%即__________元。

4.3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规定,考核产品验收后,从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甲方按以下要求支付使用费。

a、每年12月31日后的15天内,甲方将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实际销售量和销售价通知乙方。

b、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单据后15天之内向乙方支付使用费。

4.4在合同生效满3年后,第四年度开始,按下列要求支付使用费。

a、在每一年度最后一日后的15天内,甲方将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实际销售量和销售价通知乙方。

b、甲方在收到乙方对销售量和销售价的确认书以及该年度使用费计算书后15天内,向乙方支付使用费。

第五条技术资料的交付

5.1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和内容,通过邮局将资料挂号寄给甲方。

5.2甲方所在地所属邮局的落地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甲方在收到资料后7天内须将收到单据复印件寄给乙方。

5.3乙方在技术资料寄出后48小时之后,须将合同号、寄出资料的挂号单复印件、资料目录清单、件数用挂号信通知甲方。

5.4如技术资料在邮寄中有丢失、损坏、短缺等现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15天内,再次免费补寄给甲方。

5.5每包(箱)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写明:

a.合同号;

b.收货人:

c.目的地;

d.件号、箱号

5.6技术资料包(箱)内须附详细的技术资料清单二份,标明序号、文件代号、名称和号码。

第六条技术资料的修改和改进

6.1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甲方实际生产条件时,在不影响合同产品性能的原则下,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六。

6.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有义务及时通知对方,免费把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并向对方提供改进发展技术的处理意见,但其所有权属于提供技术的一方。

6.3未经乙方确认的技术资料,甲方保证不先实施于合同产品。

分公司合同【篇5】

甲方:XXXX

乙方:XXXX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促进公司发展,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分公司承包经营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分公司的设立

1、甲方聘请乙方为公司负责人,由乙方在本合同约定区域内西藏自治区设立分公司。

2、甲方负责提供设立分公司的相关证照和资料,由乙方具体负责办理分公司设立的工商登记手续。

3、分公司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得随意干涉。但分公司的管理行为、经营行为、财务行为必须合法律规定,否则甲方有权干涉。

二、承包方式及期限

1、分公司实行承包经营。即:全面负责分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乙方第一年向甲方交纳管理费15万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公司将市政水利水电增项后,年管理费将增加为25万元。如未能增项年管理费不变。风险保证金缴纳: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及时缴纳双方约定的风险保证金30万元。

2、本合同有效期限为3年,即20xx年从5月26日至20xx年5月25日止。期满后,双方可续签。合同期内乙方享有片区投标优先权。

3、甲方向乙方提供总公司全套有效证照、相关投标文件,如未及时提供导致乙方损失甲方负责。乙方经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总公司章程,自觉维护好公司利益。

三、乙方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双方互不承提债权债务。乙方若需在当地注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但相关手续由甲方协助办理。

四、税费的缴纳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及时申报和按期缴纳各项税金及规费,税金发票(包括代扣税发票)原件必须交回总公司并附说明。

五、工程款的管理和财务管理

1、乙在分公司所在地银行开设银行专用帐号,所有工程款直接划拔给乙方帐户,乙方需确保专款专用。

2、乙方应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做好符合国家规定的财务账目

六、施工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及安全管理

1、乙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行业标准,按施工图及业主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工程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实行工程转包或分包。

2、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对施工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并终身负责。

3、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期间)严禁拖欠工程材料款、设备款及人工工资,如果因拖欠款等相关问题总造成的一切责任(经济和法律责任)及相关的直接损失及无形损失由乙方债权承担,直至起诉追究民事、刑事责任。

七、资料的收集管理

如:单项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等的收集管理,乙方竣工结算后必须按期交与甲方。乙方认真如实的做好每个项目的财务资料。

八、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对乙方的经营活动和履约行为进行监督、考核、管理;甲方依法维护乙方的经营自主权,按乙方的业务要求,在甲方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为乙方及时提供有效的证照,认真为乙方做好质量安全意识的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和其他服务工作。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律、政策和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政干预行为,有权拒绝解除合同规定的管理费之外的任何经济摊派,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行执行行为规范。(乙方经营所得归乙方所有)

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为乙方刻制分公司公章和财务专用章,乙方在承包期内,对外发生的一切经营行为均加盖分公司公章。待双方承包关系解除后,乙方应立即归还上诉印章。

4、乙方在承包期内只能在自己承包的行政区划范围内进行业务开展,如需要超出范围开展业务的需由甲方同意,双方另行协商有关事宜。

九、经济纠纷处理办法

1、由甲方的过错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无条件向乙方赔偿,由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无条件向甲方赔偿。

2、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涉及分公司需要对外进行仲裁或诉讼等事项的,如分公司以原告名义出现的,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办理,所发生的费用、经营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分公司以被告名义出现的',乙方应立即报告总公司,并由总公司指定律师参与仲裁或诉讼,乙方也可指定人员共同参与,所发生的费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提。

3、甲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否则应赔偿乙方两年承包费。

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否则甲方没收乙方风险保证金。

十、甲方的监督和管理

1、甲方应乙方要求派驻1至2名工作人员参与分公司的管理和监督,所产生的工资由乙方承担。

2、甲方派驻的工作人员有权了解、查阅并复制分公司所有的财务资料、管理资料、业务经营状况和相关资料。同时,甲方派驻的工作人员有权要求

乙方改正营业过程中出现的不当、违约以及违法行为。

3、承包营业关系终止时,乙方应将承包经营期内所有的分公司资料原件交回甲方。

4、甲方对乙方的违法行为有权制止,并有权撤销乙方的负责人身份。

十一、权责划分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以分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的一切经营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享有。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对外承担法律责任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3、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甲方公司所核准的经营范围对外开展业务,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或受到行政处罚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对外实际承担经济或行政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

十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需严格按约履行各项约定义务,如有违约行为出现的,违约方除向守约方支付损失赔偿费外,还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正。

2、如出现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有权解决合同。

十三、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当事人同意将争议交成都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四、若工程中标,甲、乙双方必须别行签订“施工项目承包、质量、安全责任合同书”,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分公司开展项目工程保证金转总公司帐目,由总公司代交代管。

十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甲方:XXXX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分公司合同【篇6】

发包方(称甲方)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址

法定代表人:xxxx系公司董事长。

承包方(称乙方)

为了提高企业竞争能力,扩大企业的工程招投标范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决定对分公司承包给乙方经营。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承包经营协议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乙方结合分公司实际状况,本着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实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经营。

第二条乙方实行自主经营,**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如期完成各项经济指标和其他约定的指标;并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乙方按照甲方的经营理念,根据有关财务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按有利于经营的原则自行管理日常财务。对于工程款项一律汇入甲方公司指定帐户后,再由甲方转付给分公司的帐户。

第四条乙方应依据有关政策以及工商、税务、卫生、质监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各种税费和统筹资金。

第五条乙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自主招用、辞退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人员或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并报甲方备案。

第六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指导,享受财务监督权、审核权、工程质量和安全检查权。乙方应当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并尊重甲方派驻职工的权利,定期向甲方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承包基数

第七条三年的总承包费为万元整人民币,作为甲方公司的收益。第一年的承包费为万元整人民币,第二年的承包费为万元整人民币,第三年的承包费为万元整人民币。承包费于每年的月日前付清。

第三章承包期限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三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九条合同期满,乙方完成上交承包费,可以自愿续签合同,但乙方须在期满前六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提出是否续签意向。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甲方应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每年根据乙方工程实际业务需求量来拨付工程周转资金,该款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乙方自甲方实际拨付工程周转资金之日起按月利率%支付利息。利息按季支付,利息税由乙方承担。该工程周转资金于承包期届满之日前或合同前解除之日还清。

第十一条合同期内,公公司所在地区的招标投标工程由乙方承接,管理费归乙方所有。乙方自行负责所有的管理事务,并承担工程质量、安全等一切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负责收取其在合同期间承接分公司所在地区以外工程的管理费。甲、乙双方按四六分成该管理费,乙方应当及时款项支付给甲方,并承担办理外经证的有关税费。

第十三条合同期间,甲方在分公司所在地区内议标工程项目的所有管理事务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甲、乙双方按xx分成管理费,乙方应当及时款项支付给甲方,并承担办理外经证的有关税费。

第十四条合同期间,乙方保证承接工程的业务总额在三亿元人民币以上,即每年平均的承接工程的业务总额在一亿元人民币以上;乙方保证承接工程质量达市标化二个以上。创杯奖励按甲方公司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将分公司的办公财产清点登记造册后移交给乙方使用,乙方应当按财务规定按月向甲方上交财产折旧费。如果有损坏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六条乙方为了承接工程所需的所有工程招投标证件由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收到承接工程的中标通知书之日七日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银行保函。保函数额限于建设银行的授信额度,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十七条甲方派驻乙方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等五大员的培训费用及所有办理工程承接所需要的证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乙方为了扩大业务的需要借款,并要求甲方协助的,经甲方董事会同意和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后,甲方予以提供贷款帐户,具体借贷事宜及相关费用等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该借款仅限于乙方所承接的工程项目上,不能挪作他用。

第十九条承包经营期满后,甲方该配合乙方完成承包期间所承接的全部工程施工及决算完成,并收回全部工程款。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条甲方有权在合同期满30日前派员对乙方承包经营情况进行审核结算。合同期届满之日,双方就财务、财产等事项办理交接手续。

第五章工程质量和安全保证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国家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

第二十二条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工程质量、安全履约保证金万元整人民币,该款于承包经营期届满后三日内偿还。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任何一方违背本协议条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违约事由持续三个月的,双方都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交纳承包款或管理费和及时偿还工程周转金本息等,应当按欠交额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或逾期违约金。甲方有权用乙方在本公司的股份金额或履约保证金来扣减。

第二十五条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完成年度经济指标和各项工程质量指标,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民币。甲方有权用乙方在本公司的股份金额作或履约保证金来扣。

第二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当按违约各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民币。对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甲方继续承担赔偿损失的义务。

第六章争议解决

第二十七条对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各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行,应向合同签订地所辖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的签订地点为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补充。

第三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代表:

签订代表:签订代表: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分公司合同【篇7】

甲方:

乙方:

一、总则:

1、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设立老百姓商机联盟分公司达成共识并签订本协议。

二、分公司与总部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区域名称)设立老百姓商机联盟分公司,分公司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三、费用

3、乙方需一次性付给甲方费用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为,本协议签字后一次付清。以后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总费用共计元,由于物价、原材料成本增长的情况造成的费用增长,甲方会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该给予理解!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4、甲方同意乙方在区设立老百姓商机联盟分公司。甲方同意由乙方出任该公司经理,全权管理、开展该分公司的业务。批准乙方的业务范围为????(区域名称),甲方必须对乙方的经营管理、业务开展和经营范围进行监督和指导!

5、甲方为乙方提供办理分公司执照所需要的全部手续,并全程帮助乙方办理分公司所需要的一切合法手续!

6、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董事会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决议书》一份、《董事会关于分公司经理的任命决议书》一份、《业务开展委托书》一份、精致授权牌一块、代理证一个、工作证一个;

7、甲方向乙方提供《老百姓商机联盟》网站群系统一个,该系统由投资系统、自助建站系统、中介系统、广告联盟系统、网上商城系统等组成,该站由甲方为乙方设计制作并提供后续技术支持,保证该站正常运行;

8、甲方向乙方提供一个国际域名,域名形式为:xxxxx供乙方的站群使用,其中,“xxxxx”部分为英文字母、数字联合构成或者单独构成,该域名由甲方向域名提供商购买,乙方在加盟期内具有使用权!

9、甲方同意乙方在以“老百姓商机联盟分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同意乙方在其加盟站及宣传过程及宣传材料上使用老百姓创业联盟logo标志;同时各分公司或代理站可以自己设计网站标识,但标识上必须有老百姓商机联盟标识中的“众”字。甲方同意乙方其加盟站上使用甲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有关合法标志;

10、甲方向乙方提供《老百姓创业联盟分公司经营业务手册》,通过网站后台提供《网站管理操作教程》;并向乙方提供加盟站后台管理帐号和密码,供乙方管理加盟站专用;为乙方培养网站管理人员一名,可以直接派人来总部学习,也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联系培训!

11、甲方必须保证在工作时间内随时解答乙方的咨询问题,协助乙方管理网站、开展工作!并保证在规定工作时间内电话畅通、qq在线、邮箱有效,以备随时解答乙方咨询并为乙方提供业务帮助!

12、甲方向乙方提供足用空间和专业邮箱一个,该邮箱后缀域名以乙方域名:xxxxx为后缀!

13、甲方赠送与加盟费用等价值的自助建站收入,每位加盟商在自己的自助建站系统上的建站收入总金额(除基本费用外:域名费用60元,空间费用50元)全部归加盟商所有,直至加盟商通过自助建站收入与加盟费用相等。加盟站通过自助建站收回自己的加盟费用后,再接照加盟条款的自助建站分成比例向总部上交利润.

14、本协议正式生效后,甲方不得在乙方区域内设同类分公司,该区域的下级分公司和工作站必须经乙方同意,甲方方可设立该区域内其它的分公司和代理站。同时该区域内的招收下级代理和分公司的工作流程统一由总部办理。

15、甲方通过加盟网站赠送一万多项的技术项目(含配方、教程)和3000多项投资项目,并同意乙方自行对外转让,利润归乙方所有!

16、甲方赠送乙方与资料配套实用技术教学光盘一套(分公司200张,代理站100张),供乙方在出售资料时向客户赠送与其资料相关的技术光盘。具体光盘目录由乙方从甲方对外公布的光盘中自由选择,但是光盘总数不能超过规定赠送张数,其余技术(配有光盘的技术),甲方按照加盟价格向乙方提供!

17、甲方赠送乙方《20xx创业致富宝典》电脑光盘,内含一万三千多项实用致富技术(配方、教程)和四千多项投资项目,乙方可以独立转让该光盘中的所有技术资料。

18、甲方在乙方合作后新研制和引进的技术等按照加盟价格优先提供给乙方!

五、乙方责任:

19、分公司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乙方全权负责分公司的一切事务,对分公司有经营权和管理权及对分公司的经营方针、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有全部权利,分公司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乙方可根据自身的情况调整经营活动,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

20、乙方全权决定分公司的经营策略和发展方向,乙方自身开拓的其它业务范围不受甲方限制,但必须保证经营范围不得超过甲方的营业执照和乙方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否则,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责任。

21、乙方同意并认可本协议及甲方网上公布的设立分公司的所有条款,并合法经营;不得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如果乙方违法经营,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对老百姓创业联盟总部及其它分公司和消费者造成任何损失乙方必须承担完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中止双方的合作。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22、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并坚持“客户是真正上帝”的原则开展经营活动,牢固的树立“在造福一方百姓的基础上发展壮大自己”的宗旨,把帮助扶持下岗职工再就业放在重要位置!

23、乙方可以在自己区域内设立并管理下级站点及面向全国开展业务,但是必须严格按照总部的加盟政策、待遇、费用标准执行,积极开展对下级站点的帮助、协调工作!并每月向总部汇报工作。

24、乙方应服从当地工商、税务、文化等部门的管理。

25、乙方必须保证加盟站内容的专业性和严肃性,不得发布与该站点主题不相关的内容,更严禁发布反动的、色情的、*、反科学的信息。否则,乙方必须承担全部的责任;

2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其加盟站点向第三方转让、出售、赠送等!

六、双方共同责任:

27、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不得随意更改、中止和违约!

分公司合同【篇8】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

为了积极开拓 建筑市场,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因素,稳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 分公司经营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职责

1、经甲方研究,继续聘任乙方 为甲方在 设立分公司的经理(总负责人),并授权乙方组建北京机构。乙方设立的分公司必须有不少于 150 平方米的办公室及甲方拟派管理人员固定食宿场所。

2、就乙方负责的分公司在北京市管辖范围内的经营活动,乙方采取内部承包经营的方式,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乙方负责聘用管理人员及员工,聘用人员工资、奖金,加班及养老、医疗保险、商业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额不低于1500元/年)等费用由乙方组建的分公司(下简称 分公司)承担。承包期间按时办理执照年检手续。

3、乙方组建的 分公司,代表甲方在 建筑市场的施工和经营。 分公司准备参与在300万元以上的项目投标或议标,乙方应通过传真或书面方式向甲方汇报,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再进行投标或议标。 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必须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甲方总经理签字并上报总公司备案。

4、甲方派人负责保管分公司印章及分公司财务印章,财务资金使用实行一支笔审批。乙方不得私刻总公司印章。分公司如需投标或合同文件等资料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加盖总公司印章的,乙方根据时间情况,由乙方派人到甲方总部加盖,或者邮寄到甲方加盖和甲方派人前往加盖,甲方所派人员来回食宿差旅等交通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需快递,发生快递费、公证费、保函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如需要 分公司盖章的合同文件资料等乙方事先做好备案上报总公司。除此之外分公司对外宣传、签订购买材料合同、租赁设备合同等情况需要加盖印章的,由分公司直接加盖公章,报总公司备案。

分公司在 需要的证书、执照等投标资料,由甲方派人负责保管和使用。

5、为工程需要,必要时甲方可增设施工、材料等管理人员,乙方负责不超过3名人员的吃住(同北京管理人员相同),甲方委派管理人员的工资每月不低于5000元按月由乙方足额发放,并承担甲方派驻人员每月两次的往返高铁车费(无特殊情况,法定小长假正常休假)。乙方如需建造师或其他有资格的人员到场参与投标、工程开会等,乙方承担相关住、食、行等费用,并每天补贴200元。

6、关于建造师,原则上由 分公司自聘,直接转入甲方注册,但如需甲方的一级建造师长驻工地年薪按20万/年,二级建造师按10万/年,专职安全员8万/年。无需建造师本人常驻现场,只需建造师证书的,一级按25000元/年,二级按10000元/年缴纳。此费用由分公司借证之日起按年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在工程开工前由乙方一次性直接汇入甲方账户,由甲方统一发放工资。

7、甲方有权对乙方就 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工程质量、安全、材料管理、财务管理实行监督和检查,甲方确有证据证实乙方存在违法、违反合同行为的,乙方应进行整改。

8、甲方应保证乙方组建的 分公司在投标过程中的各种证书、资料的提供,特殊的资料,由甲方派人送达,往返及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

9、甲方应主动就 分公司开拓市场配合乙方工作,并协调 分公司与建设、监理等业务单位的关系,为乙方组建的 分公司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二条 经济核算

1、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将 分公司组建的项目班子(必须持有效岗位证书)与施工队承包形式等内容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备案,对分包合同、与施工队合同以及10万元以上的材料购销合同、周材机械租赁合同等合同文本(或复印件)也应交甲方备案。

2、甲方委派会计一名至 分公司,就工程款的使用对 分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分公司所收取的工程款应汇入预先开启的账户,不得转至其它账户或个人账户(用于工程款调剂的在100万元范围内的由分公司负责调剂,超出100万元的需要经甲方同意)。调剂该项目所收取的第一笔工程款时应返还到原有的工程项目中去。工程款应实行专款专用,若乙方擅自将工程款挪作工程之外使用,则应承担相应的所有法律责任。甲方协助乙方对在 承接的每一个独立的项目工程,单独开设独立银行账户(一般账户或临时账户),便于项目管理,工程结束,应收、应付款承付结束时,该账户立即撤销。

3、乙方应保证足额向员工发放工资,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 分公司自行承担。材料款、周材、机械租赁款等其他经济往来,凭发票应直接汇入对方账户,工程材料发票总额不得低于每次付款额度的75%。

4、 分公司承担工程投标保证金、垫资、工资押金等资金。 分公司在北京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税费由分公司自行承担,由 分公司工程产生的所得税由乙方承担。

5、如乙方到甲方所在地开具外经证,费用按照甲方当地税务部门规定由乙方交纳(在发票齐全的情况下,目前是0.3%)。如乙方不开具外经证,直接在当地就地交纳各项税款,乙方应将完税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纳税机关公章后交给甲方入账。

6、乙方应规范财务制度,必须按照工程所需材料提供有效的材料(特别是钢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发票计入成本;乙方工地按实发放的人员工资,必须附工资表,并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备案。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提供财务报表,随时接受甲方税务主管机关的财务审查。

7、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三日内向甲方缴纳保证金 万元,作为乙方履行本协议的保证费用。

8、乙方上缴甲方管理费用的计算方式及时间为: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每年上缴甲方管理费为 万元,自订立本协议之日起三日内缴纳50%,余款50%第六个月缴清(派出人员的待遇由乙方暂在开工前付相应人员待遇的70%)。以后每年以此类推。但在连续一年未承接到工程,本合同即终止,分公司无条件撤销,并办理撤销手续及银行消户。

9、 分公司第一年产值目标为 万元,以后逐年增加。

第三条 质量、安全和工期管理

1、乙方组建的 分公司对工程质量安全负全责,发生一般事故,由 分公司负责处理,发生重大事故,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对安全生产、标化工地负全责,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对参与施工的人员购买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发生安全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对工期负全责,对延误工期而造成的赔偿由乙方承担。

4、 分公司获得省优奖项的,甲方奖励乙方 万元奖金。

5、所承接的工程实际工期不得超过合同工期的20%,造成建造师押证延期的按每人每月3000元处罚。

6、超过500万元以上工程或面积5000平方米的单体工程必须递交完整的工程资料给总公司,各方主体公章齐全(包括开工报告、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等),设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开工前15天报总公司审查,并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第四条 协议的变更、终止或解除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承担所有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

(1)乙方负责经营的 分公司受到当地政府或建筑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损害甲方声誉的;

(2)乙方负责经营的 分公司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因严重拖欠工资、材料款,受当地政府和职能部门等同于吊销执照程度的严重处罚的;

(3)因 分公司拖欠材料及员工工资,使得甲方被第三人诉讼,或者工人上访闹事的,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并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

(4)违反本协议,擅自对外签订工程协议的。

(5)乙方不能完成产值目标的。

2、出现下列情况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甲方不能正常为乙方负责经营的 分公司提供投标资料的;

(2)甲方擅自干涉、或不正当干预乙方就 分公司经营管理自主权的;

(3)甲方未及时行使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审批权,使乙方错失商业机会的。

3、甲方或乙方依法提出解除合同,本协议终止后,则乙方不再进行新的业务承接,仅负责就已承接的工程进行施工至保修期完毕,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未完工程的善后工作。

第五条 在经营活动中,若甲方的债权人就其与甲方的纠纷而造成 分公司开设账户内的财产受到查封等损害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返还、赔偿等责任。同样,若 分公司的债权人就其与北京纠纷而造成甲方开设账户内的财产受到查封或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返还、赔偿等责任。但在本 分公司成立以前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附则

1、乙方为保证履行本协议,乙方除缴纳保证金 万元整,还应以 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

2、本协议约定的乙方经营范围为 市辖区内的范围,超出 市范围以外,不适用本协议。

3、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五年,即从 二○一四年

一月一日至二○一 八 年 十二 月 三十日零时止,期满后双方如需再

合作,可重新签订协议。期满后双方无法续订协议的,本协议有效期延续至乙方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保修期满、双方结清款项止,但延期期间乙方不得承接新的工程。有效期满,乙方必须将执照等分公司证书原件交接给甲方,并配合办理年检注册等手续。

5、由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甲方登记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甲 方:

乙 方:

联系电话:

担保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分公司合同【篇9】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

监理单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

建设维护部 2015年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为了加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工程的管理,规范监理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环节的管理、调控,从而达到加快工程施工进度、提高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投资、完善工程建设过程中文档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若有总部或省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出台,则按总部或省公司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 监理单位基本要求

监理单位必须根据济宁铁塔公司建设规模合理配臵监理人员,保证建设需要。

所有与监理工作相关的上岗人员必须有合格的监理培训上岗资质。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随身携带资质证件,若无法携带资质证件,则必须由监理单位出具的其所派监理人员上岗资质证明文件,建设单位有权对资质证件原件进行查看。

监理单位必须保持本项目部人员稳定。如因特殊需要更换监理人员,必须提前一周书面通知济宁铁塔公司,并给出合理解释;同时,要求新调来监理人员与将调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走监理人员必须有至少一周时间进行并行工作,做好内部工作的详细交接,以便新来监理人员能尽快熟悉工作,不得影响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济宁铁塔公司有权根据监理人员的能力与表现,提出对某些不符合要求的监理人员进行撤换的建议。监理单位必须查明实际情况,如情况属实,必须按照济宁铁塔公司的要求进行撤换。

监理单位必须在济宁设立办事处,并向济宁铁塔公司提供详细的人员组织架构。人员组织架构中需有一名与济宁铁塔公司接口的专职管理人员,该名管理人员负责整体监理工作的协调(如报表的传递等)和监理内部人员的管理。

监理单位必须配备足够的测试仪表及交通工具以保证顺利完成所有监理工作。

第三章 监理流程与监理方式

监理工作应遵循“前期工程施工监理->后期工程施工监理->整体核查->初验->遗留问题跟踪->终验”的流程进行。

工程的监理方式需按照旁站、巡检、中间验收的方式进行:

1.旁站:是指监理对施工关键环节在施工现场全程

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监督施工过程的一种监督方式;

2.巡检:是指监理在施工完成后对施工现场进行抽样检查的一种监督方式;

3.中间验收:是指监理在施工完成后对施工成品进行全面的指标测试、工程量核实的一种监督方式

第四章 监理单位工作职责

监理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参与工程方案设计会审,审核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对施工关键点提出合理建议。

在收到监理委托后,及时与施工单位取得联系,并组建专业技术支撑团队,通报建设单位。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对安全、质量、工期、材料使用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完成开工流程、开工报告、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进度计划、临时工程的设计方案及工程施工预算,协助建设单位完成和审查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检查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防护和警示措施情况,检查登高、用电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做到文明施工,防止工伤和第三方意外事故的发生。

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文件、规范、标准和程序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检查、督促工程按施工进度计划要求时限完成,如遇到影响工期的问题,及时提出规避方案和建议,并及时通知建设单位。

必须按照要求巡视施工现场,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改进,并检查执行情况;关键工序施工时必须旁站监理,控制工程质量。隐蔽工程要求监理单位全程旁站监理,施工时必须有监理人员在场,并填报隐蔽工程签证。重要工序须保留照片和影像资料,以便后期查验。

监理单位根据设计要求,对施工单位自检项目进行抽查,确认符合标准后方能批准继续施工,将抽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建设单位,确保工程质量。

严格审查工程项目的材料,做好材料进场记录。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分析事故原因及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处理事故,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审核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严格要求各方按设计变更程序执行;及时确认工程量的增减,经建设单位审批后,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监理单位发现工程中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安全规范的操作时,有权勒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建设单位。一般质量问题监理单位可以要

求施工单位边施工边整改,监理单位在获得建设单位批准后,可根据设计、施工单位管理细则提出处罚建议,并将书面处罚建议上报建设单位。

第二十三条 在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预验收,对工程工艺规范及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质量进行检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并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建设单位;预验收通过后,签署《工程竣工报告》,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工程验收,如果验收不合格,监理单位需承担相应监理责任。

督促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及时提交工程竣工资料,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图纸、材料用量、工程量、工程造价等审核签证工作,送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认真核对工作量并确认,如果实际工作量与竣工文件工作量有明显偏差,监理单位需承担监理责任。

监理单位需定期对所有工程进行统计并将报表上报建设单位,报表要求准确、及时、全面。

第五章 监理单位考核管理

建设维护部根据监理单位工作的完成质量对监理单位进行管理及考核

建设维护部在专项检查、抽查、三方互检及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对监理单位工

作进行通报并考核,按照监理单位考核管理标准执行(详见附件1),并与监理单位最终的信用管理、后评估进行对接。

第二十八条 建设维护部采用日常考核与后评估相结合的方式,日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条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三条 常考核贯穿工程实施全过程,并结合总部及省公司专项检查进行。

建设期间由于监理单位责任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实行一票否决制,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核通过后终止合同。

因监理单位未能及时指出施工单位违规行为,导致施工安全事故的、重大网络障碍的,项目监理费核减为零;事故情节特别严重的,直接取消工程监理资格。

监理人员在工程监理中存在弄虚作假问题时,一经发现,直接取消其在济宁铁塔公司工程监理资格,并考核监理单位(详见附件1)。

核减项目监理费时,应先行向监理单位出具《监理违规处罚通知书》(详见附件2),详细说明处罚原因、依据及核减金额;经监理单位确认无异议后,在提交项目监理费付款时核减相应金额、并附《监理违规处罚通知书》复印件。《监理违规处罚通知书》一式两份,建设维护部与监理单位各存档一份。

建设维护部组织各入围监理单位进行互检,充分引入

竞争机制,互检结果作为监理单位综合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济宁铁塔公司。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济宁铁塔公司监理单位日常考核细则》

附件1:济宁铁塔公司监理单位日常考核细

附件2:《监理违规处罚通知书》

附件2:监理违规处罚通知书.xls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

分公司合同【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双方共赢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设立和运营__________分公司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合作方式与期限

1、甲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设立分公司,任命乙方为分公司经理,全面负责广西中联华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兴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2、分公司人员由乙方负责聘用;

3、分公司设立的事宜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4、分公司设立后的经营资金、费用及分公司人员的工资、保险等均有乙方承担;

5、分公司经营范围与经营期限与总公司相同。

2、管理费收取方式为;(1、按公司经营收入的百分比收取,2、固定一年的费用。)

3、管理费的结算日期为;(一次性或分期)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对分公司的合法经营,有权制定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可以根据分公司具体情况审核、查阅分公司与经营有关的所有材料和公司账目;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乙方在工商部门代为设立东兴分公司的必要文件,并授权乙方代为办理设立手续。

3、甲方应当根据分公司的经营需要提供印鉴、证照、账户等;

4、甲方应当配合乙方进行经营、管理及处理相关法律问题;

5、甲方作为总公司,甲方负责刻制分公司所需公章。并且对分公司使用总公司证书及印章时进行审批。所有加盖分公司、总公司印章的'文件,总公司应及时批准并留存复印件备案。

6、如乙方行为违法,直接侵害甲方利益,甲方依据法律文书有权收回提供给乙方的手续,并撤销对乙方的授权,并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自主聘用公司工作人员;自主制定分公司运营所需的有关管理制度,所制定的管理制度与总公司的管理制度冲突时,应遵照总公司的制度执行。

2、乙方应当遵守分公司的各项财务制度、管理制度及甲方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定,乙方独立经营的状况应当定期向总公司上报登记、备案存档。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分公司合同【篇11】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出资方式

认缴额(万元)

出资期限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组成。

公司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任命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股东姓名或名称证件号码出资方式认缴额(万元)出资期限合计;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九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_______人,执行董事为___________,对公司负责。执行董事任期____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五)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公司设经理,由股东聘任或解聘。经理对公司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由公司股东任命产生。监事对公司股东负责,监事任期每届_______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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