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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作文

发布时间: 2023.09.10

我很喜欢作文系列10篇。

很高兴告诉您您需要的“我很喜欢作文”已经就绪。作文是哲思的展现读者是思想的觉醒者,写作可以锻炼我们的思维和逻辑能力成为更加思维敏捷的人。好作文不是写出来的是改出来的,要精写和多写相结合。我将为您提供一个有用的参考点帮助您在决策中更深入地思考!

我很喜欢作文(篇1)

“你还喜欢小提琴吗?”

妈妈静静地站在我的身后,琴房里回响着她带着冰的声音。

学琴多年,该因为繁忙的学习而停下了吗?连每周一次的小提琴专业课都常缺席,拉出的曲子了无生机,还喜欢吗?放弃了,会感到痛苦吗?……

猛一回头,琴房空无一人……

我曾经是那么爱小提琴。邂逅小提琴,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吧。依稀记得当初妈妈带我去琴房,是为给我报名学钢琴的。谁知墙上挂着的一把琴深深吸引住了我。它是由木头制成的,琴的表面刷着一层暗红色的闪闪发光的漆。暗红色的光芒衬托出它优美的身段,显出它古朴典雅的美感。我轻轻拨动一下琴弦,她的回声绕梁不绝,如同天籁。

“你喜欢小提琴……”,“没错,我很喜欢”。

顺理成章,妈妈推掉了钢琴班,把我推进了琴房。

是苦的。为了练习夹琴,常常一站就是半小时一小时。我的脖子又酸又痛,即便是寒冬,也常常汗湿衣襟。是累的,小提琴四根琴弦粗细不一,琴弓要拉准,手指要按准,这真是太难了。我常常是顾到了拉弓,顾不到按弦。发出的声音一点也不悦耳有时像乌鸦叫,一堂课下来,手指已经麻木没知觉。但我坚持下来了,只是因为我喜欢。由于贪玩,我有过想放弃小提琴考级的念头。有一次由于长时间不摸琴,手指越发不灵活,老把低音拉成高音,连最简单的颤音也拉错了,严厉的老师终于忍无可忍,劝我不要这么折磨自己。而我,而我,干脆在上课时哭着跑了出来,然后继续慢慢走回琴房,夹起提琴……

于是得以坚持,正因一句儿童的承诺——我爱着小提琴。

光阴荏苒,乐曲在经年不息地发酵。在我房间最显眼的墙上,挂着一张奖状和一张照片,每当我心情烦躁时,我都会看看它;每当我有什么好事时,我都会和它分享;每当我伤心时,我都会抱着它,向它倾诉。它就是我小提琴的考级证书,我最珍藏的东西。现在的自己已经可以毫不费力地拉一些高难度曲子,可曾几何时,笑容却渐渐消失——

考试越来越多,月考变成了周周练。琴房只是偶尔光顾的地方,我的生活照常进行下去,只是唯独少了那让我心烦意乱的却又熟悉的声音,我一开始的好心情,渐渐变得空落落的,我开始不适应了。做完了一天的作业躺在床上,一闭上眼,眼前便浮现出练琴时的样子,有快乐的,有悲伤的,也有痛苦的。我一下子睁开了眼,发现我的眼睛湿润了,一股热流从我的脸颊流过……

重回琴房,耳边传来阵阵琴声,是我最熟悉的《G大调进行曲》。手里的小提琴琴背上优美的曲线与虎皮纹相得益彰,琴头上精美的镂空花纹优雅而不失庄重,在灯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

“你还喜欢小提琴吗?”不知什么时候,老师和妈妈已经悄悄站在我的身后。

“没错,我很喜欢”旋即眼泪落下,泛若不系之舟。

如果人不怀揣着过大的梦想,便也就有无法达到的远方。它绝不仅仅是初见的惊艳,而是漫长的,只能用毕生来倾注的爱。

因而,我在这份爱中重新拨动琴弦。我感觉到成功离我近了,近了……

我很喜欢作文(篇2)

喜欢是放肆而爱是克制,真的是这样。你爱他为了他你可以做很多事情,你喜欢他却只希望他来满足你的渴望。喜欢一朵花就想摘掉它而爱上一朵花是爱护它。爱是喜欢的升级,喜欢一个人还太浅显,而爱一个人却那么深刻,宁愿自己不开心也不会让他受委屈。爱一个人也一样的,喜欢不一定要占有,爱也不一定要拥有,有时候放手是另一种方式去爱。

喜欢可能是一个眼神的波动,而爱中却花费了无数时间和精力。爱一个人大概就是为了和他在一起哪怕最后只剩下的回忆,哪怕全世界都反对,也会坚持到整个世界都暗淡无光,都会执一盏小灯在回忆中等着他。喜欢一个人只是想占有但可以控制自己,而爱一个人真的很难控制的,人不见心却不能不见。真正爱一个人一定是想拥有的。有些人终其一生是无法在一起的,但也不会忘记。有的爱明明没结果却始终不敢忘怀。

喜欢这种东西捂住了嘴巴,也会从眼睛里跑出来。思念入髓连梦境都不愿意放过你。没有说出口的思念,最后都变成了黑眼圈。真正入了心的人是根本忘不掉的。世界上最短的咒语就是他的名字,即便过了很久偶然间听到还是会瞬间天塌地陷,也许那就是在心上的一个烙印。喜欢一个人就算捂住了嘴巴,也会从眼睛里跑出来。尽管忍住了说不爱你,却藏不住不能不想你。原来爱情从来有心不由人。

我很喜欢作文(篇3)

“初中作业量增加了,我们把口琴停了吧!”妈妈不容商量地对我说。我知道,妈妈是心疼我才想让我放弃口琴。

想起六年前,我才是个幼儿园的小不点,听到口琴中传出的优美旋律,觉得太神奇了,便缠着妈妈说要学,妈妈说,口琴是小乐器,不会被人关注,但我坚持要学,她问:“真那么喜欢吗?”我坚定地回答:“没错,我很喜欢。”

任何乐器的学习过程都是艰难而枯燥的,口琴也是如此,为了提升速度,反复练习快速爬音,嘴唇要不停地在口琴上左右移动。冬天,干燥的嘴唇碰到冰冷的口琴,常常被黏住,有时甚至磨出血来,但即使如此,我仍然坚持着,因为我自己的那句承诺:“没错,我很喜欢。”

不知不觉中,口琴已经陪伴了我五年,它就像我生命的一部分,陪我经历了辛苦,也为了带来了很多荣誉,我也骄傲地成为了豫园成人乐团最小的成员。就在不久前的音乐会上,我骄傲地站在领奏席上,音乐响起,我缓缓举起口琴,琴声如流水般缓缓流出,时而舒缓,时而激昂。颤音、手震、五度、八度,我熟练地展示着各种高难度技巧。此时,我仿佛化身一直小鸟,在天空自由地飞翔。在我身后,整个乐团的老师在为我伴奏,他们用琴声鼓励我、支持我、肯定我。一曲莫扎特的《F大调浪漫曲》在如雷的掌声中完美谢幕,那热烈的掌声久久回荡在座无虚席的音乐厅,也久久回荡在我心中…

“妈妈,我可以少休息,但不能放弃口琴。”我抬起头满眼泪花,却坚定地看着妈妈。

“你就那么喜欢吗?”

“没错,我很喜欢!”只有坚持过,艰苦过,享受过才会收获真正的喜爱;而人的一生,若能有一样真正喜欢的事物一直陪伴,将会多么幸福。我一定会将我的喜欢坚持到底!

我很喜欢作文(篇4)

你还喜欢小军鼓吗?最近完全不在状态,怎么回事?老师将我单独留了下来,询问着我。那充满艺术气息的教室里只剩下了我和方老师。

教室里的一块大镜子用兴奋的眼神看着地上已经收好的鼓包和镜子里的我,好像也在对我的表现而惊讶。那一刻的我,沉默良久,一时不知如何回答,我只有默默听着自己内心深处的呼唤声。

回想起来,学习小军鼓已经五年了,该因为繁忙的校园生活而停下吗?每周的课也时常会缺席,自己也一下子对乐谱的韵律也生疏不少,我还喜欢他吗?放弃了,我将来会后悔吗?

与打击乐的相遇,也可算是缘分吧,幼儿园大班,妈妈带我听了一场音乐会,之前我一直以为打击音乐会非常杂闹,全程会是一波接一波的重复旋律,但现场完全不是我想像的那样,这场音乐会的一切都充满了神奇与欢乐,通过这场音乐会,我了解到了打击乐的美妙。音乐会后,我萌生出了一个想法学习打击乐。

回去后,妈妈问:你真的想学吗,学打击乐可是很辛苦的。

没错,我很喜欢!我毫作文不犹豫地回答道。

事实确实是苦的,初学时毫无趣味,开始先从单手练习,确实做好每个动作后再练另一手,这些索然无味的练习显然没有增加我的兴趣,反而减少了,正当我彷徨时,我想起了儿时看的一本书《是谁嗯嗯在我头上》,故事中,有人嗯嗯在了小鼹鼠头上,它为了寻求真象,通过坚持不懈的询问,找出了真凶,我也该学习他那坚持的精神,于是苦闷中这本书中的精神时时鼓励着我,使我得以坚持没错,我很喜欢!

我终于将嘴边的话说出口,没错,正是因为小鼹鼠的话教会了我一个道理锲而不舍,金石可镂。正是这个这精神让我没有放弃,只要坚持不懈,那终将有收获。最终,他也找到了真凶,我要学习它那坚持不懈的精神,当遇到一些非常复杂而又非常动听的旋律时,总想马上弹奏出来,就这样,我时常独自在角落里不断练习,寻求老师指点,不断坚持,我终于掌握了这一美妙旋律的正确手法,就像小鼹鼠那样,不断寻找真相的那股劲,是它那坚持不懈的精神时时鼓励看我,让我没有放弃,最终坚持了下来。

我很喜欢作文(篇5)

今天微风习习,大朵大朵的云彩遮住了太阳,这让大地减少了许多炎热。

我们全家打算今天去海滩游玩。刚听到这个消息,我高兴的满脸放光,我早就期待去海滩了。

到达沙滩以后,金黄的沙子,首先映入我的眼帘。我脱点鞋子,赤脚走在海滩上。仿佛有千万根小针在扎我,但是没有痛的感觉。

我躺在海滩上,闭上眼,聆听着海浪拍击沙滩发出的声音。海风向我吹来,阳光照耀着我,真是无比惬意。

接着,我用铲子把沙子堆成各种东西:小狗、房屋、车子……我还挖出了一个大大的坑,里面简直可以躺下一个人。

玩腻了沙子,我就去拾贝壳。我拿起铲子,把沙子一点一点地挖起来,每一铲都要细心看看,才能发现贝壳,半个小时后,我拾到了几枚大贝壳和很多小贝壳,我把它们放进瓶子,准备带回家当做装饰品。

黄昏,火红的夕阳照耀着这片海滩,使它变得更加美丽。

我们准备回家了,我依旧恋恋不舍,紧紧地抓住一把沙子,看着沙子从指缝间流逝。

我很喜欢作文(篇6)

自从我走进班级的第一步,自从我看见你的第一眼,我,就很喜欢你。

我的成绩并不好,从入学考试就能看出来。此后,每次考试我都托班级的后腿。我们班是好班,四班是我们最大的竞敌,如果不是我,我们班的平均分比四班高。我也想把成绩提高,但是不知为什么,我总是学不进去。我也想和你促膝弹心,但每次看见你忙碌的背影,我只能悄然离去。时间长了,我便学坏了。我曾经放了学不回家,害得你八九点钟还四处找我。第二天,你就找我谈心,你很伤心,说以后会经常找我谈话,可我一句话也听不进去,仍然不学好。成绩也越来越差。

但是,那一次你也原谅了我,让我不再自甘堕落。

记得,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星期二,欢乐的校园里没有我的身影。我逃学了。你们四处找我,两天以后,我重新回到了学校,自然也受了处分。你找我,问我为什么。我说,我很孤独。事后,我才知道那天自习课你让我去英语老师那里补课,你跟全班同学说不要疏远我。

经过了这次,我暗自下决心要好好学习,哪怕是为了你。总之,一定不能拖班级的后退。此后,每一天我都去你那里补课。你也为我的改变感到开心。成绩慢慢在提高,现在,我有勇气把我的作文登在电脑上,全都是因为你的帮助和鼓励。

我很喜欢作文(篇7)

十月国庆长假里,妈妈带着我跟好朋友小X一起去了锦江乐园,在那里我们痛快淋漓地感受了什么叫刺激与疯狂!没错,原来我就是喜欢这种感觉!

当我们兴冲冲来到锦江乐园门口,远远就听到园内阵阵尖叫声,一浪高过于一浪,我的心也随着尖叫声兴奋起来!所以我们一人买了一张套票!将几个惊险刺激的项目统统拿下,准备今天玩个痛快!

首先,我们来到了“波浪翻滚”的高架面前,心却早已开始忐忑不安了,可是小X却一点也不害怕,拉起我就去找座位坐了下来,安全带并将我们牢牢套住了。铃声响起了,马上要启动了,我的心又一次收紧了,慢慢地把我们送到了半空中,我的心几乎都跳到嗓子眼上了,呼吸越来越急促,紧接着,椅子开始翻滚起来,我被吓住了!紧张与害怕迫使我尖叫起来,因为尖叫能释放掉心中的恐惧,椅子带着我们在天空中360°旋转了四五圈以后,此时尖叫声此起彼伏。突然椅子从半空中骤然下降,心再次被揪出来,何况我还恐高!下来以后,操作员好像还跟我们过不去似的,把我们故意搞得离地面很近,时不时地把我们翻转三四圈,这简直是在烤“人肉串”嘛!终于结束了,我跟小X下来互相看了看,不约而同地大笑!带着这种快感我们玩了有相同感觉的“魔术风车”和“激流勇进”,那种惊险刺激的感觉想起都让人心跳加速,没错,我很喜欢!

接下来,我跟小X又来到了碰碰车站前,我们都跃跃欲试地前去排队,轮到我们了,我不慌不忙地绕着外圈开着,而小X却与其它玩家撞成了一团,好不容易小X挤了出来,正巧,我抓住这个好时机,猛踩油门,朝小X猛地撞了过去,结果我俩都被撞得震起来,我这个“肇事者”撞了他以后立马逃跑,他也穷追不舍,我们玩的都不亦乐乎!这种速度与碰撞的感觉,没错,我也很喜欢!

天不知不觉得暗下来了,我们带着满满的兴奋乘上回家的列车。一路上我跟小X谈论着今天的感受,无意之中加深了我们之间的友谊,我也很喜欢这位与我“臭味相投”的好朋友,没错,我就是很喜欢!

我很喜欢作文(篇8)

黑云在天空中堆积着,阴沉沉,朝地面压过来,让人觉得透不过气,又“呼”的一下消失。

在屋内,窗外的雨果真没和别人打过招呼,哗啦啦地击打在窗户上,留下一条蜿蜒的痕迹。格外安静,坐在椅子上,拿起一本书,书名是《好好地吃一朵西蓝花》。我特别喜欢写美食的文章,文字温暖着我的心。戴上耳机,耳边传来醇厚缥缈的声音,如临于古代清河般幽静。看到一篇题目很有趣的文章——《吃汤圆年将了》。它以一个孩子的口吻,写了对汤圆的认识及喜爱。我很喜欢其中一句话:“隔着花灯,站了两个人,一阵风过,花灯晃了晃。”

母亲有时会打开门,看看我在做什么。当我指着书页对她说:“妈,你看,题目很有意思。”母亲凑近了些,待看清题目,然后重重点头。再抬眼看着我,问道:“你很喜欢?”

“没错,我很喜欢。”

母亲摸了摸我的头,“我下去给你煮米酒吧。”我点头。耳边的声音又幽幽传来,起身打开门窗。天已经不下雨了,抬起头,看天空放晴。阳光洒在身上,很暖。不知为何,突然很想吟出一句歌词“雨后江岸天破晓,老舟新客知多少。”雨停了,眼前是旅客上船的声音。思绪飘回,耳边是母亲唤我的声音,眼前是一碗热腾腾的米酒。用勺子挑了挑,竟然有几颗小圆子从中出现。“妈,怎么有小圆子?”“我看你在看什么汤圆的,以为你想吃了。你不喜欢?”

“没有,我很喜欢。”

母亲温柔地望着我。吃一口,暖流从头至尾,最后暖回到心里。

没错,我很喜欢。因为这是母亲给我煮的米酒。

我很喜欢作文(篇9)

我很喜欢站在晴朗的天空下,抬起头仰望天空,苍蓝的天壁总是可以给我向前的勇气,白色的云块是甜甜的棉花糖。而现在我喜欢看深邃的夜空,无尽的黑暗,包含,隐忍,流下的眼泪也没人会看见。

我很喜欢牵着手在马路上乱踩,看梧桐树叶一片一片的掉落,慌慌张张的,铺满整个路面,认为他们是为了遮住一个大大的秘密,可每当我扫开落叶,看到的却总是那不变的柏油马路。而现在我喜欢一个人,在庭院清亮的阳光下,坐在摇椅上慢慢摇,细数我的别离,思念,等待。

我很喜欢趴在床上,看一页又一页的小说,看里面人物的欢笑与泪水,陪他们一起幸福与孤单。而现在我喜欢坐在教室,做一张又一张雪白的卷子,想一道又一道复杂的难题,或许当我想出答案,心脏会有一瞬间充满甜蜜。

我很喜欢夏天的炎热与喧嚣,因为那让我感到真实。当看到汗水和泪水交融,落到滚烫的地面,然后迅速蒸发,了无痕迹,我会觉得好放松,什么都没有了。而现在我喜欢冬季的雪天,带厚厚的手套,数六个角的雪花,寒冷里的一个阳光般笑容,可以让我感到温暖良久。

我很喜欢笑自己的笑,哭自己的眼泪。充耳不闻外面的喧闹,内心狂热,我和我,不寂寞。

我很喜欢作文(篇10)

现在的我是一名中学生,和许多中学生一样,每个周末都要在不同的补课机构穿梭,平时的我们每天上十个小时的学,还要做功课,很多人都说这样的生活很累,很无趣,对于我,我很喜欢这样的时光。

周六的早晨是这个忙碌的周末的开始,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户,照射进来,闹钟的“滴滴”声是开始奋斗的号角,时间定格在清晨六点半。迷迷糊糊地爬起来,换上衣服,培根煎蛋的清香配上平底锅发出的“滋滋”声,让人忍俊不禁地冲出卧室,洗漱完毕,两块红里透嫩的培根和带着一丝焦黄的荷包蛋早已在餐桌上准备就绪。

这样爽朗的早晨,我很喜欢。

时间还早,拿起昨晚还在充电的ipad,翻阅一会儿新闻,看一会儿最爱的真人秀,第一节课就拉开了帷幕。取出电脑,点开网课平台,老师早已准备就绪,翻开教材,看着老师有声有色地点评试卷,时不时与同学互动,虽对着一块显示屏,所有的交流都在电脑上,倒也别有一番趣味。

这样的网课很有趣,我很喜欢。

吃罢午饭,再到书桌前伏案疾书与这周的作业做一番斗争,房间里出奇的安静,只有笔尖与纸张的摩擦声,清澈的眼珠里映出的是中文,英文和数字,虽然很烧脑,但伴随着窗外的生机勃勃和边上一杯香甜的牛奶拿铁,温馨而又可口。

这样疲倦却又乐在其中,我很喜欢。

夜幕降临,拿出良久未碰的手机,刷着微信,三三五五地组团开黑,对着手机喊麦,尽情放纵自己,迎接之后几天的生活,在这之前最后疯狂一把。

这样疯狂的放纵,虽有失君子,却也是人之本性,我很喜欢。

周日早晨是奔波的开始,以最快的速度出门,奔波到补课地点,还是那个熟悉的位置,注视着黑板的目光炯炯有神,在笔记本上记下必要的笔记,绷紧了全身的神经,记住老师说过的每一句话。课程结束再奔波去下一个目标。回到家中早已是疲倦不堪,坚持检查完作业,倒头就呼呼大睡。时间定格在十一点整。

这样忙碌的生活很累,但我很喜欢。

生活匆匆,没错,但我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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