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读后感收藏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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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后感 篇1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凡是长别故乡、再次归家的人们,都不免有此番感慨。然而,鲁迅先生回到阔别20余年的故乡时的心境是悲凉的,晦暗的大气、呜咽的冷风、萧瑟的荒村衬托出了那悲凉的气氛。
老屋出卖了,多年聚居的亲族都离散了。所有这些都会影响人们的心,他们的悲伤也就不足为奇了。然而乡愁并非主要的,最让人感到悲哀的却是闰土的巨大改变。
那个金黄圆月下西瓜田里的闰土不见了,站在作者面前的是一个捏着长烟管裹着薄棉衣在冷风中瑟瑟发抖的农民。闰土凄苦的生活是什么造成的呢?是那个社会。
这一切都让人感伤,乡愁夹杂着作者对故乡破败的感慨,不免有万种滋味齐聚在心头的感觉。只有希望,才能让人在寒冷的冬天感到一丝温暖。哀伤与希望的交织可以说是《故乡》的基调。
对我来说,当我回忆起我的家乡时,我只有怀旧,因为我快乐的童年留在了我的家乡。我从农村的一个小镇来到北京,进入了一所美丽的大学,但我失去了听力。除了麻雀、灰喜鹊和叽叽喳喳的乌鸦,我听不见别的鸟。我凝视着远处的麻雀,告诉自己它们是黄鹂、布谷鸟、布谷鸟。。。。
我听不到麦丛里斑鸡一长一短的叫声,我听不到松树林里金翅儿的啼鸣,我听不到秋空里“滴滴水”的清脆的裂响,我听不到屋檐上燕子的歌。我也听不到溪流的涂涂的声音,也听不到晨雾里不知名的虫子晨曲,我也听不到原野上黄牛的长哞和阳光里晒太阳的猪患快意的呼喊……我再也没有看到自由飞翔的羽翼,再也没有看到夕阳里飘起的炊烟,再也没有看到拖着鼻涕打闹的童年……我的故乡有座荒家,里面埋葬着我的梦想,我的灵魂,我的心。总有一天它会从金黄色的蟋蟀身上跳出来。它将展翅进入我的梦。
关于希望以前看过丰子恺先生的一篇短文,叫做《实行的悲哀》。大意是说很多事情都是这样,打算的时候兴致勃勃,充满了激情,可是真正实行起来了,却会发现不过尔尔,难免有些失望。他厌倦了举学生放假的例子。也许这也是我们作为学生的共同感受。也就是说,节前,我们对假期的生活充满了憧憬。说到节假日,我们想像中的多彩生活其实是平淡得。
他把这形容为一种“悲哀”。读鲁迅先生的这篇**时,我就深切地为这种“悲哀”所笼策。当然,还有一句更流行的话能将这种悲哀表达得更加贴切,那就是“相见不如怀念”。
其实,细致地想一下,也许会有这样一个结论:人的想像力总比现实的可能性要大。当把一件事情想像得很美好时,现实不会那么美好;当把一件事情想像得很糟时,现实也不至于那么坏。
因此,生活在现实中的人可能比生活在期待中的人更平静,他们不会在大喜大悲中起落。按照上面的说法,丰子恺先生文章的题目就应该改作《憧憬的悲哀》了。不是吗?
是我们自己无端地构造出一个“美好的假期”,而最后只能在现实中跌落;是“我”一直念念不忘早已不存在的月夜下的闰土,才会感到“气闷”和“悲哀”。想到这里,就愈感到**结尾处的深刻了。“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当我读到这句话时,我总是认为它很好,但我不知道**有什么好。现在才发现,它是在叙述一种人生态度。
鲁迅先生说的“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意思并非让人们放弃希望,而是把希望放在一个并不显眼的位置,不要让希望总是占据自己过多的视野。在现实中稳步前进,这样你就不会总是失望,所以有一条路,更接近希望。我认为鲁迅先生的告诫也许特别适用于我们的年轻人。
从小就在 “长大了以后要当科学家”、“长大了以后要当艺术家”的口号中生活惯了,倒是很少被教育去认识现实中的困难。所以总是在失望中接受现实,仿佛现实和理想总是矛盾的。为什么不能从一开始就平静恬淡一点呢?
这就会有更多前进时的喜悦,更少受挫时的沮丧了。在没有路的地方走出路是需要理想和勇气的,但这远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要走,并且要一直走下去,持之以恒,永不放弃。
故乡读后感 篇2
最早听到刘老师说读鲁迅先生的《故乡》时候,我竟一点也想不起内容,等看完了才发现,原来闰土,豆腐西施这些只记得名字的人物都是出自这篇文章。
用了一个晚上看了两遍这短短的文章,竟依稀记得当时老师让背诵的经典段落。几十年过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留在我记忆中的,大概只有这些了吧。
如今,人到中年,重读《故乡》,看到的不再是对闰土月夜下刺猹的细节描写,不再是学习用“圆规”来形容豆腐西施杨二嫂的用词生动形象,也不再是为了总结升华绞尽脑汁的拔高文中的“希望”。
“老屋离我愈远了;故乡的山水也都渐渐远离了我,但我却并不感到怎样的留恋。”
再读《故乡》,心中首先升起一丝悲凉与无奈。
因为家庭的原因,7岁那年我们从母亲的家乡西安举家迁到千里之外的父亲的家乡江苏,一个西一个东,一个农村,一个县城。我的童年留在了两个不同的地方,一个留下了我模糊又单纯的幼年和童年,一个留下了我精彩又充满希望的少年。此后多年,在北方读了大学,南方安了家。生活在每一个城市的时间似乎都差不多,曾经有那么一瞬,在机场看着起落忙碌的飞机,我突然不知道哪里才是自己的家。
“夕阳西下的太平机场,安静,忙碌,没有离愁别绪,没有归心似箭,两地于我,都是驿站。”
这几十年间,唯一一次回到西安,是前年暑假带孩子旅游匆忙路过,当然也没有机会去到小时候的家,听母亲说,已经拆迁了。
再没有小时候的一起钻麦地打滚,一起爬树摘野果子,一起打着纸灯笼满村转悠;再没有门口那一声悠长的“甑糕”后,和外公拿着搪瓷小碗追出去的兴奋。
这些年,那些小伙伴们的样子早已模糊不清,隐约听母亲几次回来告诉我,有的进了城通过打拼日子过得还不错,有的留在了村里,早早结婚生子,为生计劳碌奔命,仿佛成了新时代的闰土。
这个地方留给我的所有的记忆都在当年和小伙伴那无足轻重的告别中,渐行渐远,再也回不去了。
工作后每年回江苏看望父母,回一次,家乡变化一次,直到现在,变得已经完全找不到当年熟悉的生活环境和人了。
父母的老楼也拆迁了,县城所有的建筑几乎翻新了一遍,比起当年那个半城半乡的地方,如今一个更加现代化的县城展现眼前,父母的新家就在我原来的小学旁边,那里原来是一大片绿油油的田野。
我依稀还记得当年放学路上的小树林,记得放学后趴在木材市场的圆木上一起写作业,记得暑假在收割完庄稼地地里拣麦穗。伙伴们也都各自长大,小学,初中,高中,一路有人掉队,一路也有人陪伴。
当坐上北上的火车,看着窗外一望无际的北大荒原野,我的心完全飞向了远方。鲁迅先生没有不舍是因为心中憋闷,觉得四面有看不见的高墙,而我,当时大抵是对未来有更多的憧憬,想寻找更多的希望。
“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再读《故乡》,我看到了与当年不同的“希望”。
再读《故乡》,我看到了与当年不同的“希望”。
当年不懂得希望是什么,机械地在老师的引导下勉强理解了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于是随着众多人踏出来的路循规蹈矩的走出了县城,来到了大城市。
当年的希望就是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当这些憧憬一步步变为现实的时候,我对自己一度没有了鲁迅先生所谓的“手制的偶像”——希望。
按部就班地走着大多人走的路,当有了孩子,我却也像鲁迅先生所说,不愿意他以后“都如我的辛苦辗转而生活,也不愿意他们都如闰土的辛苦麻木而生活,也不愿意都如别人的辛苦恣睢而生活。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
可是,在不断的辗转跌撞中,忽然明白,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的路都没有走好,又怎能指导别人的路?
人到中年,犹如又一次站在了一个人生路口,当我开始停下来思考,朦胧中,眼前又浮现了那个夕阳西下安静又忙碌的机场。
于我而言,心在哪里,故乡就在哪里,希望也就在哪里。
故乡读后感 篇3
昨晚看了场烟火,很多人不明白美的出处,就像在烟花下那震耳的声响像敲击在心上的鼓点,我看见看的人眼底五彩的光亮,我也抬头让那光点亮我的眼。绽放了,心里的涟漪也泛开了,一层一层,那是心在愉悦。还没回应烟花的美,绽放瞬间它便落下来了,它知道吗?它是天上的仙女,却只能做地上的尘土,只剩漆黑的湖面仿佛依旧有它美丽的倒影。最后,人也走了。
正月里,在我熟悉的这片土地上,离不开鞭炮和烟火。人们在庆祝新的一年,在祈盼来年风调雨顺,五谷丰收,祈盼家人和泰平安,家火兴旺。
在家乡,正月十五的宗祠张灯结彩,晚上村民求神保佑,摆出丰盛的祭品,一桌一桌,从宗祠里面摆到外面,摆满空阔的门前。所以,请来的潮剧团唱几天热热闹闹的到十五早上便要把戏台拆了,防止村民的'桌子放不下搭到戏台上了,也让前院成为大家观赏烟花的地方。桌上放上漂亮的纸花篮和元宝,摆上瓜果,红桃粿,大粿,包子,还要一整只的通体金黄香喷喷的卤鹅,在卤鹅上插上一枝早春时节的桃花,桃花开得粉嫩清新,让一桌的丰盛看起来更怡人。
摆好,月色也开始蒙上来了,大家点香进祠堂跪拜,小孩子则提着花灯四处走动,烟火便在差不多的时候开始了,大人拜好了,小孩逛了好几圈了,老人坐在前院聊了好久了。一声烟火飞上天的声音足以吸引来大大小小的人儿,一起看着这绚烂的夜空。
看完烟火,是一个仪式,由宗祠理事的老人手拿一对红漆的月牙型木具开始求胜杯,木具摔下一正面一反面即是胜杯。大家陆陆续续不一会就挤满宗祠的前厅,早去的在里面那层总要牢牢守住自己的位置不让人挤在自己前面,晚去的想方设法搬来椅子站上去以便观战,要看到实时的结果。开始,老人会感谢这一年的风调雨顺,后开始祈盼今年的收成每一个祈盼求一次杯,若一次就是胜杯了大家呼声喝彩,若不是大家便呼声鼓气。
一个热热闹闹的元宵夜啊!睡前在阳台看着天上的明月,听着远处各方传来的此起彼伏的烟火声,难怪自古以来便有望明月,思故乡。若在他乡,教我如何不想念。
戏要散人要走但一切安好。
故乡读后感 篇4
绝大多数的人对自己的故乡都有着深厚的感情,因为它是人们出生或长期生活的地方,有自己熟悉的人和事,有各自生命旅程中深刻的回忆,鲁迅的故乡是什么样的呢,怀着好奇的心理,我开启了《故乡》的阅读之旅。
随着文字的铺开,我搭上了新中国解放前的“时光列车”,来到了19xx。“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条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这是鲁迅的故乡,这和我们现代繁荣昌盛,朝气蓬勃的景象完全不同。作文鲁迅多年离家,这次回来是因为居住多年的老屋要卖,得搬家到谋食的异地去,心中难免感伤,好在还有些时日可以见见并拜别一些本家亲戚等故人,其中便有鲁迅少年时的伙伴闰土和斜对门豆腐店里的“豆腐西施”杨二嫂。少年时的闰土健康圆润,机智勇敢,他懂得捕鸟,捉猹,捡贝壳……他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稀奇的事,是“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的鲁迅这样的少爷所不知道的。
但是年到中年的闰土却干枯瘦瘪,苍老憔悴,“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把他摧残得像个木偶人。”而杨二嫂也由原来的“豆腐西施”变成了一个舌尖嘴利、爱贪小便宜的“圆规”。“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是鲁迅对自己的激励,但它也像颗播种在我心田的种子一样激励着我要珍惜当下的美好生活,并为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而努力。
故乡读后感 篇5
女人很少打鱼。
打鱼的有几种。
一种用两只三桅大船,乘着大西北风,张了满帆,在大湖的激浪中并排前进,船行如飞,两船之间挂了极大的拖网,一网上来,能打上千斤鱼。而且都是大鱼。一条大铜头鱼(这种鱼头部尖锐,颜色如新擦的黄铜,肉细味美,有的地方叫做黄段),一条大青鱼,往往长达七八尺。较小的,也都在五斤以上。起网的时候,如果觉得分量太沉,会把鱼放掉一些,否则有把船拽翻了的危险。这种豪迈壮观的打鱼,只能在严寒的冬天进行,一年只能打几次。鱼船的船主都是些小财主,虽然他们也随船下湖,驾船拉网,勇敢麻利处不比雇来的水性极好的伙计差到哪里去。
一种是放鱼鹰的。鱼鹰分清水、浑水两种。浑水鹰比清水鹰值钱得多。浑水鹰能在浑水里睁眼,清水鹰不能。湍急的浑水里才有大鱼,名贵的鱼。清水里只有普通的鱼,不肥大,味道也差。站在高高的运河堤上,看人放鹰捉鱼,真是一件快事。一般是两个人,一个撑船,一个管鹰。一船鱼鹰,多的可到二十只。这些鱼鹰歇在木架上,一个一个都好像很兴奋,不停地鼓嗉子,扇翅膀,有点迫不及待的样子。管鹰的把篙子一摆,二十只鱼鹰扑通扑通一齐钻进水里,不大一会,接二连三的上来了。嘴里都叼着一条一尺多长的鳜鱼,鱼尾不停地搏动。没有一只落空。有时两只鱼鹰合抬着一条大鱼。喝!这条大鳜鱼!烧出来以后,哪里去找这样大的鱼盘来盛它呢?
一种是扳罾的。
一种是撒网的。
……
还有一种打鱼的:两个人,都穿了牛皮缝制的连鞋子。裤子带上衣的罩衣,颜色白黄白黄的,站在齐腰的水里。一个张着一面八尺来宽的兜网;另一个按着一个下宽上窄的梯形的竹架,从一个距离之外,对面走来,一边一步一步地走,一边把竹架在水底一戳一戳地戳着,把鱼赶进网里。这样的打鱼的,只有在静止的浅水里,或者在虽然流动但水不深,流不急的河里,如护城河这样的地方,才能见到。这种打鱼的,每天打不了多少,而且没有很大的,很好的鱼。大都是不到半斤的鲤鱼拐子、鲫瓜子、鲶鱼。连不到二寸的“罗汉狗子”,薄得无肉的“猫杀子”,他们也都要。他们时常会打到乌龟。
在小学校后面的苇塘里,臭水河,常常可以看到两个这样的打鱼的。一男一女。他们是两口子。男的张网,女的赶鱼。奇怪的是,他们打了一天的鱼,却听不到他们说一句话。他们的脸上既看不出高兴,也看不出失望、忧愁,总是那样平平淡淡的,平淡得近于木然。除了举网时听到(炎欠)的一声,和梯形的竹架间或搅动出一点水声,听不到一点声音。就是举网和搅水的声音,也很轻。
有几天不看见这两个穿着黄白黄白的牛皮罩衣的打鱼的了。又过了几天,他们又来了。按着梯形竹架赶鱼的换了一个人,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辫根缠了白头绳。一看就知道,是打鱼人的女儿,她妈死了,得的是伤寒。她来顶替妈的职务了。她穿着妈穿过的皮罩衣,太大了,腰里窝着一块,更加显得臃肿。她也像妈一样,按着梯形竹架,一戳一戳地戳着,一步一步地往前走。
她一定觉得:这身湿了水的牛皮罩衣很重,秋天的水已经很凉,父亲的话越来越少了。
金大力想必是有个大名的,但大家都叫他金大力,当面也这样叫。为什么叫他金大力,已经无从查考。他姓金,块头倒是很大。他家放剩饭的淘箩,年下腌制的风鱼咸肉,都挂得很高,别人够不着,他一伸手就能取下来,不用使竹竿叉棍去挑,也不用垫一张凳子。身大力不亏。但是他是不是有很大的力气,没法证明。关于他的.大力,没有什么传说的故事,他没有表演过一次,也没有人和他较量过。他这人是不会当众表演,更不会和任何人较量的。因此,大力只是想当然耳。是不是和戏里的金大力有什么关系呢?也说不定。也许有。他很老实,也没有什么本事,这一点倒和戏里的金大力有点像。戏里的金大力只是个傻大个儿,哪次打架都有他,有黄天霸就有他,但哪回他也没有打得很出色。人们在提起金大力时,并不和戏台上那个戴着红缨帽或盘着一条大辫子,拿着一根可笑的武器,——一根红漆的木棍的那个金大力的形象联系起来。这个金大力和那个金大力不大相干。这个金大力只是一个块头很大的,家里开着一爿茶水炉子,本人是个瓦匠头儿的老实人。
他怎么会当了瓦匠头儿呢?
按说,瓦匠里当头儿的,得要年高望重,手艺好,有两手绝活,能压众,有口才,会讲话,能应付场面,还得有个好人缘儿。前面几条,金大力都不沾。金大力是个很不够格的瓦匠,他的手艺比一个刚刚学徒的小工强不了多少,什么活也拿不起来。一般老师傅会做的活,不用说相地定基,估工算料,砌墙时挂线,布瓦时堆瓦脊两边翘起的山尖,用一把瓦刀舀起半桶青灰在瓦脊正中塑出花开四面的浮雕……这些他统统不会,他连砌墙都砌不直!当了一辈子瓦匠,砌墙会砌出一个鼓肚子,真也是少有。他是一个瓦匠头,只能干一些小工活,和灰送料,传砖递瓦。这人很拙于言词,一天说不了几句话,老是闷声不响,他不会说几句恭喜发财,大吉大利的应酬门面话讨主人家喜欢;也不会说几句夸赞奉承,道劳致谢的漂亮话叫同行高兴;更不会长篇大套地训教小工以显示一个头儿的身份。他说的只是几句实实在在的大实话。说话很慢,声音很低,跟他那副大骨架很不相符。只有一条,他倒是具备的:他有一个好人缘儿。不知道为什么,他的人缘儿会那么好。
这一带人家,凡有较大的泥工瓦活,都愿意找他。一般的零活,比如检个漏,修补一下被雨水冲坍的山墙,这些,直接雇两个瓦匠来就行了,不必通过金大力。若是新建房屋,或翻盖旧房,就会把金大力叫来。金大力听明白了是一个多大的工程,就告辞出来。他算不来所需工料、完工日期,就去找有经验的同行商议。第二天,带了一个木匠头儿,一个瓦匠老师傅,拿着工料单子,向主人家据实复告。主人家点了头,他就去约人、备料。到窑上订砖、订瓦,到石灰行去订石灰、麻刀、纸脚。他一辈子经手了数不清的砖瓦石灰,可是没有得过一手钱的好处。
这里兴建动工有许多风俗。先得“破土”。由金大力用铁锹挖起一小块土,铲得四方四正,用红纸包好,供在神像前面。——这一方土要到完工时才撤去。然后,主人家要请一桌酒。这桌酒有两点特别处,一是席面所用器皿都十分粗糙,红漆筷子,蓝花粗瓷大碗;二是,菜除了猪肉、豆腐外,必有一道泥鳅。这好像有一点是和泥瓦匠开玩笑,但瓦匠都不见怪,因为这是规矩。这桌酒,主人是不陪的,只是出来道一声“诸位多辛苦”,然后就委托金大力:“金师傅,你陪陪吧!”金大力就代替了主人,举起酒杯,喝下一口淡酒。这时木匠已经把房架立好,到了择定吉日的五更头,上了梁,——梁柱上贴了一副大红对子:“登柱喜逢黄道日,上梁正遇紫微星”,两边各立了一面筛子,筛子里斜贴了大红斗方,斗方的四角写着“吉星高照”,金大力点起一挂鞭,泥瓦工程就开始了。
每天,金大力都是头一个来,比别人要早半小时。来了,把孩子们搬下来搭桥、搭鸡窝玩的砖头捡回砖堆上去,把碍手得脚的棍棍棒棒归置归置,清除“脚手”板子上昨天滴下的灰泥,把“脚手”往上提一提,捆“脚手”的麻绳紧一紧,扫扫地,然后,挑了两担水来,用铁锹抓钩和青灰,——石灰里兑了锅烟;和黄泥。灰泥和好,伙计们也就来上工了。他是个瓦匠,上工时照例也在腰带里掖一把瓦刀,手里提着一个抿子。可是他的瓦刀抿子几乎随时都是干的。他一天使的家伙就是铁锹抓钩,他老是在和灰、和泥。他只能干这种小工活,也就甘心干小工活。他从来不想去露一手,去逞能卖嘴,指手画脚,到了半前晌和半后晌,伙计们照例要下来歇一会,金大力看看太阳,提起两把极大的紫砂壶就走。在壶里摄了两大把茶叶梗子,到他自己家的茶水炉上,灌了两壶水,把茶水筛在大碗里,就抬头叫嚷:“哎,下来喝茶!”傍晚收工时,他总是最后一个走。他要各处看看,看看今天的进度、质量(他的手艺不高,这些都还是会看的),也看看有没有留下火星(木匠熬胶要点火,瓦匠里有抽烟的)。然后,解下腰带,从头到脚,抽打一遍。走到主人家窗下,扬声告别:“明儿见啦!晚上你们照看着点!”——“好来,我们会照看。明儿见,金师傅!”
金大力是个瓦匠头儿,可是拿的工钱很低,比一个小工多不了多少。同行师傅们过意不去,几次提出要给金头儿涨涨工钱。金大力说:“不。干什么活,拿什么钱。再说,我家里还开着一爿茶水炉子,我不比你们指身为业。这我就知足。”
金家茶炉子生意很好。一早、晌午、傍黑,来打开水的人很多,提着木(木量)子的,提着洋铁壶、暖壶、茶壶的,川流不息。这一带店铺人家一般不烧开水,要用开水,多到茶炉子上去买,这比自己家烧方便。茶水炉子,是一个砖砌的长方形的台子,四角安四个很深很大的铁罐,当中有一个火口。这玩意,有的地方叫做“老虎灶”。烧的是稻糠。稻糠着得快,火力也猛。但这东西不经烧,要不断地往里续。烧火的是金大力的老婆。这是个很结实也很利索的女人。只见她用一个小铁簸箕,一簸箕一簸箕地往火口里倒糠。火光轰轰地一阵一阵往上冒,照得她满脸通红。半箩稻糠烧完,四个铁罐里的水就哗哗地开了,她就等着人来买水,一舀子一舀子往各种容器里倒。到罐里水快见底时,再烧。一天也不见她闲着。(稻糠的灰堆在墙角,是很好的肥料,卖给乡下人垩田,一个月能卖不少钱。)
茶炉子用水很多。金家茶炉的一半地方是三口大水缸。因为缸很深,一半埋在地里。一口缸容水八担,金家一天至少要用二十四担水。这二十四担水都是金大力挑的。有活时,他早晚挑;没活时(瓦匠不能每天有活)白天挑。因为经常挑水,总要撒泼出一些,金家茶炉一边的地总是湿漉漉的,铺地的砖发深黑色(另一边的砖地是浅黑色)。你要是路过金家茶炉子,常常可以看见金大力坐在一根搭在两只水桶的扁担上休息,好像随时就会站起身来去挑一担水。
金大力不变样,多少年都是那个样子。高大结实,沉默寡言。
不,他也老了。他的头发已经有了几根白的了,虽然还不大显,墨里藏针。
这个医生几乎每天钓鱼。
他家挨着一条河。出门走几步,就到了河边。这条河不宽。会打水撇子(有的地方叫打水漂,有的地方叫打水片)的孩子,捡一片薄薄的破瓦,一扬手忒忒忒忒,打出二十多个,瓦片贴水飘过河面,还能蹦到对面的岸上。这条河下游淤塞了,水几乎是不流动的。河里没有船。也很少有孩子到这里来游水,因为河里淹死过人,都说有水鬼。这条河没有什么用处。因为水不流,也没有人挑来吃。只有南岸的种菜园的每天挑了浇菜。再就是有人家把鸭子赶到河里来放。河南岸都是大柳树。有的欹侧着,柳叶都拖到了水里。河里鱼不少,是个钓鱼的好地方。
你大概没有见过这样的钓鱼的。
他搬了一把小竹椅,坐着。随身带着一个白泥小灰炉子,一口小锅,提盒里葱姜作料俱全,还有一瓶酒。他钓鱼很有经验。钓竿很短,鱼线也不长,而且不用漂子,就这样把钓线甩在水里,看到线头动了,提起来就是一条。都是三四寸长的鲫鱼。——这条河里的鱼以白条子和鲫鱼为多。白条子他是不钓的,他这种钓法,是钓鲫鱼的。钓上来一条,刮刮鳞洗净了,就手就放到锅里。不大一会,鱼就熟了。他就一边吃鱼,一边喝酒,一边甩钩再钓。这种出水就烹制的鱼味美无比,叫做“起水鲜”。到听见女儿在门口喊:“爸——!”知道是有人来看病了,就把火盖上,把鱼竿插在岸边湿泥里,起身往家里走。不一会,就有一只钢蓝色的蜻蜓落在他的鱼竿上了。
这位老兄姓王,字谈人。中国以淡人为字的好像特别多,而且多半姓王。他们大都是阴历九月生的,大名里一定还带一个菊字。古人的一句“人淡如菊”的诗,造就了多少人的名字。
王淡人的家很好认。门口倒没有特别的标志。大门总是开着的,望里一看,就看到通道里挂了好几块大匾。匾上写的是“功同良相”、“济世救人”、“仁心仁术”、“术绍歧黄”。“杏林春暖”、“橘并流芳”、“妙手回春”、“起我沉疴”……医生家的匾都是这一套。这是亲友或病家送给王淡人的祖父和父亲的。匾都有年头了,匾上的金字都已经发暗。到王淡人的时候,就不大兴送匾了。送给王淡人的只有一块,匾很新,漆地乌亮,匾字发光,是去年才送的。这块匾与医术无关,或关系不大,匾上写的是“急公好义”,字是颜体。
故乡读后感 篇6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现在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在篇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通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我们也会吗?不,不会的,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故乡读后感 篇7
故乡鲁迅读后感作文1鲁迅先生是十九世纪二十年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当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看到穷人缺医少药,饱受疾病之苦。他决心学医,希望用高超的医术帮助穷人。然而,整个社会的腐败和衰败使他感到只有自己一个人
高超的医术救苦救命远远是不行的。于是,他弃医从文,他要用自己的大声《呐喊》唤醒沉睡的国人,实现社会的革命和进步。
《故乡》就是鲁迅先生1921年通过自己“回故乡、在故乡、离别故乡”的亲身经历,描述了1921年前30年间中国农村经济凋零,农民生活日益贫困的现象,揭露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剥削
这场对劳动群众的灾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和农民悲惨生活的历史现实。二十年的变化,使活泼可爱、机灵能干的少年闰土变成了一个“脸上刻着许多皱纹,只管吸烟身体全然不动,仿佛石像一般”麻木、畏缩的
人。“多子多福”的封建观念,苛捐杂税的摊派,兵匪及官僚的盘剥,是闰土家庭的生活“苦”的无法形容,问一句说一句,简直形同木偶一般。还有“豆腐西施”杨二嫂由一个美丽的女子变为一个庸俗、自私、刻薄的人。
面对现实,鲁迅先生不由自主地发出“救救孩子”的大声“呐喊”:要人们冲破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推翻 “吃人”的社会,“去寻求别样的人生”。
近百年来,鲁迅的“呐喊”唤醒了一批批新时代的青年人,他们求真理谋变革,唤起民众千千万,开创了新的社会、新的时代。如今,我们重温这片文章,使我们深深认识到:在任何时候,人——不能墨守陈规,要敢于
创新;人们不能失去希望,失去希望,失去动力和方向。我们是祖国的未来,社会的希望,中国的伟大复兴正期待我们少年来继承、来**,中国梦、复兴梦,正期盼着我们新的一代,“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有了希望和不懈的努力,相信成功的路就在不远的前面!
故乡鲁迅读后感作文2鲁迅是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学家和教育家,他的作品思想深邃,还十分含蓄,但都揭露着一个个另人痛心的事件,有时夸奖着那些为中国做出贡献的人。今天,我读完了《鲁迅作品赏析》一书,受益匪浅,再次了解了鲁迅。
鲁迅小时候经常与同伴们在百草园嬉戏玩耍,对什么都充满着好奇,就连碧绿的菜田,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等都是他们游戏的“材料”,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我了解到鲁迅幼时是一个非常好奇的孩子,长妈妈给他讲了一个“美女蛇”的故事,告诫他?e去草丛里玩耍,而鲁迅正因为这样更要去,可从未碰上过美女蛇,反倒经常碰到一些小蟋蟀,后来,鲁迅与小蟋蟀成了亲密无间的朋友。还有一篇提名为《故乡》的文章,1921年一月发表,那年鲁迅正在老家,而听说幼年的闰土要来看望他,便前去迎接,没想到闰土不再和以前那样可爱灵活了,变得十分粗笨,未到不惑之年,却早有皱纹,头发苍白。
闰土见到鲁迅便喊“老爷”,与鲁迅谈起了农民的悲哀:“哎,家里有许多孩子,农活有多,**逼着我们捐钱,基本上都得捐上3次呀,收成又不好,有时割下来的稻谷青菜还没人要。孩子和我们真是饿呀……”说着摸了摸孩子的头。
鲁迅的文章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贫农的悲惨经历和命运,揭示了农民生活日益艰难的根源。鲁迅在写这篇文章时表达了对新生活的向往。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鲁迅的文章需要我们细细品味……
故乡读后感 篇8
《故乡》是中国现代作家鲁迅创作的一篇短篇小说,以其深刻而犀利的笔触揭示了当时社会的丑陋和道德的败坏。小说通过一个回到故乡的青年人的视角,展现了他对家乡的回忆与重新认识,同时也表达了对社会现象的痛心疾首。
小说以青年人杨显林回到故乡的场景开篇。故乡的农舍、河流、树木和人们的生活方式都让他充满了温馨的回忆。然而,在一个叫伍缺书的智障男子的带领下,杨显林逐渐认识到故乡已经沦为庸俗、偏狭和黑暗的社会。
作者通过杨显林与伍缺书的对话和观察,揭示了故乡众多丑陋的一面。他们的谈话中充满了无理取闹和傲慢无礼,映射了故乡人们狭隘的思维习惯。故乡人们的动作、言谈、习俗和乡土气息也表明了他们对新事物的排斥和保守。比如,对于留学归来的田汉的嘲笑和谩骂,以及对紧跟时代潮流的卷烟的避讳,都是对现代文明的无知和偏见的反映。
与此同时,小说中也出现了一些明显的道德败坏的现象。例如,伍缺书的恶言恶语、伤人行为以及故乡人对他的崇拜和听命于他的不合理要求,揭示了社会道德沦丧的现实。伍缺书的凶残和飞扬跋扈无疑是对杂乱人心的一种嘲讽和讽刺。
《故乡》的生动描写和鲁迅独特的文风使人难以回避。作为一个年青的知识分子,杨显林对家乡的陈腐习俗和迂腐风气深感窒息。他的回忆和对故乡变化的评价,都透露着一种痛心和无奈。例如,他泪水模糊了故乡山间的布谷鸟的声音,展示了他对家乡变化的无力和悲伤。
通过对故乡的再认识,杨显林开始怀疑自己是否适应这样的社会,是否应该离开这片土地,并倾向于远离这个道德败坏的社会。这种思考和成熟的表达,使读者产生了对当时社会现象的深思。
通过《故乡》这篇小说,鲁迅表达了对社会丑陋和道德败坏的拷问和担忧。他对故乡的重新认识和思考,表达出了其对于社会现象的批判和对于人性的思考。小说以犀利的笔触和深沉的思考,带领读者深入思考社会的诸多问题,尤其是人性的复杂性和社会道德的缺失。
在当代,社会变革与发展之际,我们也应该通过对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的阅读和思考,深入思考我们所处的社会现象以及自身的处境,努力在全新的时代背景下,实现个人价值和社会和谐发展。通过对《故乡》的阅读,我们有机会认识到社会的问题,思考现实的精髓,以及加深对于人性的思考。这对于我们提高道德修养,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担当是非常有益的。
故乡读后感 篇9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许多人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当时腐朽的社会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现在我们沐浴在新时代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现在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故乡读后感 篇10
“故乡人”是汪曾祺三篇小说的总题(被选入北京版高一语文教材),三个故事中的人物互为彼此,他们的职业互换后,各自对应的处世态度、命运故事、人生境界也可以互换,作家强调的正是小百姓的几种人生可能。不论是医生、瓦匠,还是打鱼人,汪曾祺笔下人物的身上都不乏诗意的闪光。《打鱼的》作为汪曾祺“故乡人”这组小说之首篇更像是作家人文情怀的起点,另外两篇《金大力》《钓鱼的医生》与它有一种难以拆分的、连贯成体的“文气”,三者结合才更益看清“故乡人”这组小说的真意、深意。
因为主题的深邃性与开放性,《打鱼的》经常被用作中学生的一道语文考题。“参考答案”里少不得“巧用了对比手法”“作品弥散着淡淡的哀伤”“着力描写下层百姓勤劳、坚忍的形象”“寄寓了作家对贫苦人家辛酸生活的深深同情”之类。如果这篇小说的情节碰巧被弗洛伊德看在眼里,他也许会说:“强迫重复的各种表现充分地显示出一种本能的特征,并且当他们的活动与唯乐原则相对立时,就会给人一种印象,好像某种‘魔’力在发生作用。”也就是说,他看到的是两个机械的人,两个对生活缺少要求、热望的人,他们生存的动力来自一种惯性,来自一种机械的重复。生活的无情挤压已使人丧失了绝大部分社会性,只余下本能。小说有意模糊了时代印记,这样的生命几乎被榨干了水分,并且不止今天,还有明天;不止这一代,还有下一代:
有几天不见这两个穿着黄白黄白的牛皮罩衣的打鱼的了。又过了几天,他们又来了。按着梯形竹架赶鱼的换了一个人,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辫根缠了白头绳。一看就知道,是打鱼人的女儿,她妈死了,得的是伤寒。她来顶替妈的职务了。她穿着妈穿过的皮罩衣,太大了,腰里窝着一块,更加显得臃肿,她也像妈一样,按着梯形竹架,一戳一戳地戳着走,一步一步地往前走。
她一定觉得:这身湿了水的牛皮罩衣很重,秋天的水已经很凉,父亲的话越来越少了。
认定小说主旨是“寒凉”不能算错,但有偏颇。“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作品中人物的力量只够“活着”,他们本本分分、尽心尽力埋头过好自己的日子,不去麻烦他人,不去惊扰世界,他们的沉默不是歌唱,却也不是抱怨,这同样是不小的胜利。
《打鱼的》起首一句是:“女人很少打鱼。”这也似汪曾祺的许多作品一样——第一句交代一下人物,第二句便开始把目光移开,或陶醉养育人物的乡风民俗,或临摹五味杂陈的生存实况。小说真正的情节(或者说人物来到前台)出现在全文的三分之二处:
在小学校后面的苇塘里,臭水河,常常可以看到两个这样的打鱼的。一男一女。他们是两口子。男的张网,女的赶鱼。奇怪的是,他们打了一天的鱼,却听不到他们说一句话。他们的脸上既看不出高兴,也看不出失望、忧愁,总是那样平平淡淡的,平淡得近于木然。除了举网时听到欻的一声,和梯形的竹架间或搅动出一点水声,听不到一点声音。就是举网的搅水的声音,也很轻。
如果说汪曾祺的小说《职业》写的是呐喊的沉默,那么《打鱼的》写的就是沉默的呐喊。两篇作品涉及的是同一个决不轻松的话题——职业。《职业》讲到一个因贫穷而过早出来工作的孩子每日走街串巷卖小吃,不断吆喝着“椒盐饼子西洋糕”。刚散学的一群同龄孩子则常尾随着,模仿他的腔调高呼“捏着鼻子吹洋号”。有一天这个孩子空着手从熟悉的街巷穿过见前后无人时,他自己突然痛痛快快地喊了一声“捏着鼻子吹洋号”。《打鱼的》写的是一家人,打鱼的先是丈夫和妻子,后是父亲和女儿,他们终日寡言,这篇小说很像里面的人物因为一种沉默而不大引人注意,名气要比《职业》小了不少,但是,沉默有时比呐喊更有力量。
小说中作家用力介绍了当地惯见的三种打鱼方式:一是用两只三桅大船,在大湖的激浪中并排前进,一网上来能打上千斤鱼,鱼船的船主都是个财主,这种打鱼“豪迈壮观”;二是放鱼鹰的,通常是两个人,一个撑船一个管鹰。一船鱼鹰,多的可到二十只,“站在高高的运河堤上,看人放鹰捉鱼,真是一件快事”。汪曾祺强调的是另一种情景:两个人都穿了牛皮缝制的连鞋子、裤子带上衣的罩衣站在齐腰的水里,一个张着兜网,另一个按着一个下宽上窄的梯形的竹架,对面走过来一戳一戳地赶鱼。这样打鱼当然收获甚微,根本没有像样儿的鱼。作家耐心地对一种职业分门别类,显然是用心良苦的,我们隐约感到了生活、命运由高到低迥异的层级。打鱼是人类古老的职业,人在现代而仍沿用着近乎最原始的工具,初民般的选择真实地标注了人物“身在底层”。
《金大力》中的金大力也“拙于言词,一天说不了几句话”,没有什么出奇的本领,“墙都砌不直”的他做瓦匠也“不够格”。因为尽职尽责,做事老实“有一个好人缘儿”他成为瓦匠头儿,得到主人家的礼遇和同行的爱戴。他拿同小工差不多的工钱,大家很不安。他说:“不。干什么活,拿什么钱。再说,我家里还开着一爿茶水炉子,我不比你们指身为业。这我就知足。”应该说打鱼的一家人还封闭在自己的小天地里,与外界缺少联系。敦厚、乐观、自足的金大力则能很好地融入人群,这是一种进步。他对金钱的淡看,对众人的关心,纵使是从至为粗朴的语言和行动中透出,也一样令人心生感佩。
汪曾祺的小说总是不动声色地苦守着一抹诗意,这种诗意阅读者只有超越红尘、穿透庸常,以一颗赤子之心靠近才能彻悟。我们这些寻常百姓,平凡的生平注定要隐于自然或社会的哪个角落,在那里上演着各式的悲欢,这并没有什么,顺境能进逆境能退,冷也过得热也安得,每一个人都是一个打不败的奇迹。
平凡得如同草芥的人物,他们的生命中包孕着某种顽强,这种顽强能够战胜一切,有了它,任何干枯的生活都会绿意盎然。他们一直在翻找,他们心中也必有一个目标是常人所不知道的,却正是他们的快乐所在。人物极像简笔画,甚至我们只能看到背影。他们的生命是否有色彩,是否有价值,我们的心中都有一个判断。“故乡人”标题也可以改作《人生》,人物显然来自我们之中,或者小说就是我们人生的一个地段。小说并不缺乏厚重的历史感,并不缺乏那种普遍的、极具针对性的指代意义。
我们有把握说,“理解”“敬重”可能比“悲悯”更接近汪曾祺的本意。比如,《打鱼的》中说“女人很少打鱼”,可那一家却打破了这个常规,母亲倒下了,女儿很快顶上来。他们不是走向死亡,而是走向明天;沉默也不是对命运的归顺,而是大音希声的抗争,比呐喊更震撼人心。
而《钓鱼的医生》里热爱郑板桥“一庭春雨瓢儿菜,满架秋风扁豆花”的乡间医生王淡人一边钓鱼一边行医,潇洒脱俗,不求闻达,乐善好施,尽管“淡人夫妇,十多年没有添置过衣裳”,但不影响他有时干脆免费为穷苦的乡人看病。他常做“傻事”,比如冒着生命危险救治被洪水围困的乡人,还有他曾主动用名贵药材为一个破落的无赖子弟汪炳精心治疗“搭背”。别人对此不解时,话语不多的他只有轻轻的一句:“我不给他治,他会死的呀。”安贫乐道,热心公益,避开浮名俗利,安享淡泊风雅,这正是汪曾祺推崇、期待的“真人”“至人”。小说结尾处,文字一向内敛的作家再也按捺不住,“你好,王淡人先生”竟脱口而出。
三篇作品先抑后扬,形成了一个梯度——向上的,向恬淡的,向诗情的梯度。《打鱼的》情节简省,更多的是把事件托付给特定的风情民俗。“他们打了一天的鱼,却听不到他们说一句话”,人物耐住了生存的压迫与蹂躏,他们面对卑微和辛酸时表现出感人的平静。《金大力》中的金大力对生活没有任何苛责,不乱发脾气,这是一份无需大声说出的刚强、安稳与坦然。《钓鱼的医生》中的王淡人乐善好施,优雅恬淡,超然脱俗,特别像一首完整的抒情诗。三篇作品遵循“本分守己—随遇而安—自得其乐”的脉络,文意是向上攀登的趋势,是诗性的递进。
由郁结阻滞到豁然开朗,由慷慨悲凉到平和温暖,由低沉晦暗到明艳热烈,一条鲜明的抒情线索足以证明和谐安适才是汪曾祺真正的美学旨趣与人文理想。孔子激赏的“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的人格大境,在汪曾祺的文字世界俯拾即是。其实,只要乐天知命、急公好义,我们就都有机会修成自己的诗人、圣人。
故乡读后感 篇11
故乡鲁迅读后感(一)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故乡》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
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和鲁迅一样,他们只看到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天空。
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起初,他们互相送了好几次礼物,但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
快乐的时间是短暂的,只有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恒的。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
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
它也告诉我们,我们应该珍惜时间,珍惜眼前的幸福生活。
故乡鲁迅读后感(二)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动的奠基人。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
起初,他们互相送了好几次礼物,但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间是短暂的,只有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恒的。
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
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
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读了《故乡》,我有感而发。《故乡》的开头就使我感到十分妙。“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这句话好像牵连着我的大脑,让我迫不及待的想继续往下看。
看到讲述闰土的地方时,心里得意洋洋,可能是由于自己在语文书上学过的缘故。
在这篇文章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鲁迅。他不因为在外地闯荡好了,得到了金钱和地位就弃家离去,嘲笑农民。也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不起社会底层人物;更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别人叫自己老爷就得意洋洋。
他心怀宽广,待人谦虚、热情。因此,我喜欢鲁迅,赞赏鲁迅。
我有点看不起杨二嫂。她属于喜欢嘲笑别人,而且赚了点小便宜就得意洋洋的人。,说话、为人一点也不谦虚、诚恳,贪图小利。因此,我看不起她,还十分讨厌她。
从文中我觉得作者是一位重感情的人。从宏儿和水水,他看到了20年前的自己和飞跃地球,我被他们二十的友谊所感动。我无法想象的是,飞跃地球在见到鲁迅后说的第一句话是:
“老爷!……”这令我惊呆了。在想象中,飞跃地球和鲁迅就像一对兄弟。他们现在怎么能这样做?
这让我意识到当时的黑暗社会,以及清朝的腐败无能,让我心中的愤怒燃烧
看到鲁迅写的《故乡》,我真想回故乡看看呢!
故乡鲁迅读后感(三)在这个寒假中,我看了很多本书。但令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还是《故乡》。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后面的句子:我希望有没有书并不重要。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鲁迅在(故乡)这篇**里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过去的故乡以闰土为中心;现在的故乡主要描写了成年闰土的变化,这肘的闰土己经不是小时候的圆润、可爱与活力,而是在生活的
重压之下,变得衰老、拘谨与可悲。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
,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
真正的金子。
从闰土,我们可以看到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生活在一个新中国和一个新社会而感到高兴。
故乡读后感 篇12
鲁迅,伟大的作家、翻译家和新文**动的奠基人。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
起初,他们互相送了好几次礼物,但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间是短暂的,只有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恒的。
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
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
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读了《故乡》,我有感而发。《故乡》的开头就使我感到十分妙。“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这句话好像牵连着我的大脑,让我迫不及待的想继续往下看。
看到讲述闰土的地方时,心里得意洋洋,可能是由于自己在语文书上学过的缘故。
在这篇文章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鲁迅。他不因为在外地闯荡好了,得到了金钱和地位就弃家离去,嘲笑农民。也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不起社会底层人物;更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别人叫自己老爷就得意洋洋。
他心怀宽广,待人谦虚、热情。因此,我喜欢鲁迅,赞赏鲁迅。
我有点看不起杨二嫂。她属于喜欢嘲笑别人,而且赚了点小便宜就得意洋洋的人。,说话、为人一点也不谦虚、诚恳,贪图小利。因此,我看不起她,还十分讨厌她。
从文中我觉得作者是一位重感情的人。从宏儿和水水,他看到了20年前的自己和飞跃地球,我被他们二十的友谊所感动。我无法想象的是,飞跃地球在见到鲁迅后说的第一句话是:
“老爷!……”这令我惊呆了。在想象中,飞跃地球和鲁迅就像一对兄弟。他们现在怎么能这样做?
这让我意识到当时的黑暗社会,以及清朝的腐败无能,让我心中的愤怒燃烧
看到鲁迅写的《故乡》,我真想回故乡看看呢!
故乡鲁迅读后感2大概是生活的劳累所至吧,“我”很兴奋见到了闰土,总觉得有很多话要说,却“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里面回旋吐不出口外去”,闰土见了“我”却站住了,有些木然,脸上显出“欢喜和悲凉”,接着恭敬地叫“我”——“老爷”……而不是“迅哥儿”,“我”此时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家乡由此变得阴晦悲凉了。昔日纯朴天真的少年终不堪多子饥荒兵匪官绅的压迫而如其祖辈们一样命运悲惨了。
“老屋离我愈远了,但我却并不感到留恋”,“我”不愿留恋的是“闰土”似的乡亲要了香炉和烛台去敬奉陈腐而落后祖辈并沿袭封建祖制过着木偶似的世代辛苦而麻木的生活。朦胧中,“我”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那圆月下的少年不再是项带银圈的闰土,而是宏儿正在想念的”应该有新生活“的水生。
时间轮转到二十一世纪,我有如“我”一样的美好的少年时的回忆:放野火,打野仗,赌硬币……还有那郁荫葱茏炊烟树下的茅舍和生产队的大晒谷场上孩子们极情的追逐嬉戏,还有我常和父亲总在月高霜白的冬夜船行二十多里水路在大湖上放网捕鱼,鸡唱三轮之时,仓满船归,舟行波随……如今,我不是”我“,我却似闰土继承了我的祖业,当了一名渔夫,然而我不供奉”香炉与烛台“我不想辛苦麻木的生活,也不愿意辛苦展转而生活。我脑海里常常影现父亲因多子与世事等羁绊的人生阴影,我总在父亲的人生轨迹上抗争,我力图要开辟一条自己和路……
我不知道水生是过的一种怎样的生活,也许是”我“和我理想中的新生活吧。
故乡鲁迅读后感3隔膜,疏远,毁灭,其实有时渐进式的,从隔膜到毁灭,是一个过程,不是瞬间的变动。就拿闰土这个典型的人物来说吧,少年闰土是如此的纯真,他可以忘记地位身份的界限,跟“我”一块玩耍;但是中年闰土显得低微、恭敬,我们可以分明地感受到一股封建等级的气息,“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而“我”与闰土、杨二嫂之间表面的隔膜是不是又在更深层次上映射出他们的心灵已经逐渐地被销蚀,甚至说早已毁灭得只剩下一个空空的躯壳呢?
“现实闰土的故事(还包括现实杨二嫂的故事)无疑起到了惊醒的作用,帮助我完成了幻想与现实的剥离。‘我’由希望到绝望,再度远走,从而完成了‘离去——归来——再离去’的人生循环(在**的外在形式上则表现为‘始于蓬船,终于蓬船’的圆圈。”
——钱理群、温儒敏、吴福辉《现代文学三十年》
在钱、温、吴三位青年学者的解读中,《故乡》是鲁迅**中两大**情节、结构模式之一的“离去——归来——再离去”的“归乡”模式的代表之作。这种结构安排形成的不仅仅是**结构的完整,我认为,更是作者情感历程的完整:为生活而漂泊辗转的无奈又满怀信心——回乡寻“梦”时充满希望——再次离乡时的绝望和落空。
鲁迅通过这种“故乡”情结,正好有意识地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真实面貌。
鲁迅带着这种“为人生”的写作原则,而不是“为艺术而艺术”,从“启蒙主义”的观念出发,开创了“表现农民和知识分子”的两大现代文学的主要题材。
我们难道不需要这样的作家拿起笔,深入社会底层,关注身边的人和事,揭露社会的病态吗?
你对街上和火车站的乞丐视而不见吗?你是见到农民工还是瞧不起他们?你是在汗流浃背的清洁工面前乱扔垃圾,还是无耻?
那就请您爆发你的正能量吧!
子曰:“温故而知新。”只有沉得住气,静得下心,才会有新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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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读后感 篇1
读完《傅雷家书》后,给我的感受这不仅仅是家书,更是一本育人的书。
傅雷作为一位父亲,他对孩子的爱是严肃的,他反复地与儿子讨论艺术上、事业上的问题。当他细细回想孩子小时候的情景,醒来后因想念儿子而无法入眠时,更多的温情弥漫在字里行间,催人泪下。傅雷在信中经常提到对儿子的愧疚,认为在儿子的童年时代没有给他足够的爱与温暖,更多的只是批评、指责和条条框框的禁锢。也正因为这些,傅雷后悔不已,他用自己的余生为儿子在艺术事业上指引方向。他不仅是一位儿子的父亲,也是儿子最好的朋友,他说:“我高兴的是我又多了一个朋友,儿子变成朋友,世界上有什么事可以和这种幸福相比的。”亦父亦友,这就是傅雷,一位伟大的父亲。
看完傅雷对自家孩子的教诲,我不禁想到我的父亲,我的父亲文化程度不高,但常年打拼积累了丰富的人生阅历。父亲把教育我当成首要任务,他在我身上耗费的精力和心血有目共睹。父亲对我的成绩并不是很注重,反倒更注重我为人处事的原则和做人的道理。父亲常常给我讲他小时候的故事,虽然我不是很能理解父亲“苦口婆心”的教诲,但是我知道父亲想让我做一个真真正正的人、一个大写的人。虽然父亲并不是像傅雷一样伟大的人物,但因为父亲丰富的人生阅历是我这个年龄没有经历过的,所以在我的心目中他是一个值得我一生去敬仰、佩服、学习的人。
认真品味这本好书,我发现了不一样的亲情世界,理解了不懂得的人情世态。
家读后感 篇2
“一个又一个的筋斗栽过去,只要爬得起来,一定会逐渐攀上高峰,超脱在小我之上。”这是出自《傅雷家书》中的一句话,让我感触很深,使我受益匪浅。
这句话的大意是:只要你够努力,你就能成为更好的自己。傅雷对儿子的期望很大,家教也很严,整本书都在激励着傅聪成为最好的自己,充满了对儿子和祖国的爱。从中我明白了,我们年轻人都应该努力成就最好的自己。
成就最好的自己不是一句简单的空话,得付之行动。那么怎么样才能成为最好的自己呢?我觉得首先要有明确的目标。
在生活中,大多数人都没有目标,没有坚定的信念,因此他们通常都碌碌无为而没有什么巨大的成就。而那些努力拼搏,有目标,有理想的人,大都实现了自己的目标,不是因为他们聪明,而是他们有了目标,就有动力努力让自己变得更优秀。
我自己也是一个例子,在刚上初中的时候,我没有什么学习目标,整天漫无目的,懒懒散散,导致我的成绩在班上一直不是很优秀。直到七年级下学期的时候,妈妈为我分析了成绩差的原因,而我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因此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进入班级前10名。此后,为了努力让自己变得更优秀,努力成为更好的自己,我非常努力的学习。终于,在七年级下学期的期末考试中取得了理想的成绩。
许多著名的人物也都是因为有了目标,才努力奋斗,最终成为更好的自己。例如,奥斯特洛夫斯基,虽然双目失明,全身瘫痪,但他不甘沉沦,决心努力做一个更好的自己,最终写出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著作。
傅雷的这句话也让我明白,只要有了目标,就有了行动的动力。让我们从现在开始,树立目标,通过努力来成就更好的自己吧!
家读后感 篇3
《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专心致志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习。
看着这本书的资料,我的情绪也随着变化,书里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开心时,我也随着他,情绪变得高兴;米内迈斯悲哀时,我也一样跟着流泪……
总而言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很喜欢看!
家读后感 篇4
我在读《傅雷家书》时,读到了这样一句话,“孩子,一个人往往对有在手头的东西(或是机会,或是环境,或是环境可贵的东西)不是知道珍惜,直到要失去的时候再去后悔!”这句话让我想到了自己。
傅雷这句话是对傅聪的教诲,为了让傅聪明白,有些东西需要我们珍惜。让我想到了这句话:“由于对眼前,对当下的珍惜用心,才能不怨恨过去,不怀幽未来。”这句话体现了,珍惜现在以后才不会后悔。这与傅雷的观点相同。让我想到了自己的生活。
我在放暑假的时候,非常放松自己。使得我得作业一天天的拖。拖到最后一天,才发现写不完作业。我十分后悔,还被老师批评了。通过这件事情,我知道了时间的宝贵,以后不会再浪费时间了。我知道了珍惜时间和珍惜时间的重要性。
平时,我觉得父母说话非常烦。可是,当我一个人在家时,却什么事情也不知道怎么做!这时,我明确地感到了我的无能。同时,我也知道珍惜父母的关爱,是他们的关爱才让我拥有幸福安康的生活。
还有一次,我的作文没有过关,老师认真地跟我说要怎么改。可是,我一心只想着去玩,我什么话都没有听进去。到家之后,我改作文时,根本就不知道应该怎么改,只能去找老师,让老师再给我讲一遍。很晚了,但老师仍然耐心为我指导。因为我的贪玩,导致老师有又了一遍,还这么晚了。不珍惜老师的教诲,给自己和老师添了这么多麻烦。珍惜老师的教诲是多么重要。
傅雷的那句话,让我知道了世间有许多东西值得我们珍惜,比如时间,比如父母的爱。
家读后感 篇5
理想失去了,青春之花便也凋零了,因为理想是青春的光和热。——罗曼罗兰
我奔跑着,喘息声越来越明显,而理想却忽近忽远,就在唾手可得时,它便再次离我远去,我逐渐疲倦了,不愿追寻,慢慢停住了脚步,而当琴出现在我的面前,并轻轻地拉住我的手,我便随她继续奔跑。
在青春之路上,她向我娓娓叙说着她的故事,她虽然是一个封建礼教下成长的富家小姐,但她从未屈服过,她尽力想要进入男学堂剪短头发,她不愿顺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懈地追求着自由与平等。
然而,当她向我讲到梅和瑞钰的悲惨遭遇时,她的眼角不禁滑过激愤的泪水,反抗的怒火从她的目光中熊熊燃起,她攥紧了我的手,坚定地告诉我,她不会选择千百年来中国女子所走的血路,她要逆流而上,拯救自己!
刹那间,我的体内被注入了激情与活力,如同即将爆发的小宇宙加快了奔跑的速度。
琴见我满怀热情地追逐理想,顿时停住了脚步,轻轻拍打我的肩膀,以她惯有的自信勇敢,在我耳边低语:“尽管我们来自不同的时代,但悲剧却一直在上演,从未停歇,然而这也不是无力改变的,一定要坚持追逐自己的梦想,因为悲剧大部分发生在没有自我追求的无抵抗主义身上,就像大哥觉新,而现在通过我的不懈追求,我已经得到了幸福,而你,要努力哦!”
我一边跑着,一边想着琴对我说的那一席话。封建礼教如同吃人的野兽肆意吞噬者人们的思想,只留有那悲惨的肉体使人悲哀,尽管现在,已经不存在这种顾虑,但在这激烈的竞争中,没有对于理想的坚持,结果依然会是像琴说的那样——不断的悲剧。
仔细回味着我的理想——成为一名优秀的设计师。我明白我需要有良好的绘画功底,我的奔跑就是在画板上用不同型号的画笔勾勒出一幅幅令人满意的画卷,可是从前,我常常因为,对与色彩较弱的感知度毁掉一张张画纸,浪费无数的颜料,放弃这个念头在我的脑海中一次又一次的浮现,但"琴"声不止,琴带给我的勇敢与信念,是我不愿也不会停止我对梦想的渴望与追求。在青春之路上,琴点燃了我内心微弱的火光,却是我充满了光和热,充满了向上的勇气。
重拾画笔,冷静地坐在画板前,调色板里的颜料组成了我七彩的梦,左手轻轻扶着画板,右手的笔在白纸上谨慎地打着初稿,那是琴给我的勇气与热情。
理想依旧,青春之花仍然绽放。
家读后感 篇6
某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套书,其中有一本书和我相遇并擦出火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通俗易懂,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但又不失惊险。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故事主人公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现当年的历史,使我仿佛置身于书中,与主人公一齐经历了一场生与死的较量。
这位小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正因为这样,我们此刻才能了解当时的历史。我很佩服他这种毅力,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就象古罗马诗人奥维德所说,“忍耐和坚持虽是痛苦的事情,但却能渐渐地为你带来好处。”
我喜欢这本书!
家读后感 篇7
《傅雷家书》严格来讲,不能被称之为书,但事实却可以被称为书。这说明了后人对这些信的评价很高,这些信极有水平。
书信中的傅雷字里行间透露着对儿子的爱。傅雷先生在傅聪小时对他十分严厉,要求极高,且脾气暴怒无常,有一次还把傅聪打得血流如注。但傅聪对父亲似乎并没有很大的恨意,这也使傅雷加倍悔恨。在此之后,父子二人之间关系缓和,傅雷也在信中不断地道歉,也指导了傅聪在学习、生活、心态、情感等方面的一些困难。“多年父子成兄弟”用在他们二人身上正合适。但却是在傅雷与傅聪分别后才传出的佳话,实在是有些惋惜。
说到父爱,我就不得不想起朱自清的《背影》了。但二者虽情感相同,但笔法却大相径庭。朱自清的父爱是含蓄的、深沉的;而傅雷给予儿子的父爱是直接的、外露的。相比之下,傅雷威严的面孔又跃然纸上,又不厌其烦地向儿子絮絮叨叨自己的人生经验。
我曾看到有人这样评论《傅雷家书》,说傅雷用真挚的话直抒胸臆,将谆谆教导化作闲话家常。所以书信中的语言特别朴实无华,通俗易懂。这能够说明傅雷的“现代化”,他与儿子亦兄亦长,亦师亦友,诠释了一种别样又难得的亲情。父类能够意识到这些,可以证明傅雷的才华横溢;而可以在儿子身上付出,才是父爱。
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无私的、牺牲的,充满教育的傅雷先生,他敢为人先,低头向儿子认错;他无私奉献,对儿子倾尽所有;他教育儿子,用自己的生活经验为他指点迷津,帮助儿子在成长的道路上砥砺前行,成为一个独立的人。
家读后感 篇8
傅雷,曾是一个很暴躁的人,妻子和儿子一旦做了错事,哪怕一点点小事,就会遭到他的毒打,知道他40岁时父性才觉醒。
《傅雷家书》中的种种事情大到人生、艺术,小到吃饭、花钱,无不细致,这是一位父亲对儿子的关爱与关怀,从这些家信中可以看出傅雷是一位对自己极为严格的人,有时还有些刻薄,傅雷给儿子立下的三个原则:不说对不起祖国的话、不做对不起祖国的事、不入他国籍,这也凸显出他爱国,令人钦佩。
《傅雷家书》中那一封封信,谁能想到傅雷是在怎样艰难的环境下写下的这些信,那个时代的生活,无人能忍受,但是这位父亲仍然不忘教育他的儿子。他是一位多么称职的父亲。虽然他自己含冤而死,却始终没有抱怨,而是告诉他的儿子,要好好做人,报效祖国,将来成为国之栋梁,让国家富强起来。这一封封家信让我感受到浓浓的亲情,一位父亲对儿子的良苦用心和对祖国的热爱与敬畏,并且还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要学会自我反省;做人要正直善良,真诚待人……
这一封封书信,不仅是一位父亲对儿子的关怀与关爱,还是他对自我的反省,像他这样的人又有多少呢?哪怕是我或是已经进入社会,或是到老年的人,恐怕也很难做到这样。这是一位多么伟大的父亲!
家读后感 篇9
在阅读了接下来《傅雷家书》父母的信件后,感受到了他们为孩子理想的关心与支持。许多的鼓励及建议涌向傅聪。
为了实现孩子的艺术道路,傅雷付出了许多心血给予指导,其中使我印象深刻的有“你尤其要保养的好,不能太累,休息要充分,常常保持饱满的精神。好比参加世运的选手,离上的日期越近,身心愈要调整的健康,精神饱满比什么都重要。”这句话写明了不要过度劳累,艺术的道路很长要进行自我调整。又从“多少夜没有好睡,十有九晚更是神思恍惚”中读出傅雷对傅聪的期待。
阅读了傅雷的家信后,我感受到了父母对孩子的关注与期待,傅雷平时把自己欣赏艺术的感受寄给儿子,为的是多一点启发。在孩子临近比赛时劝导按时休息,为的是长远的路途。等待结果的焦虑与得知结果的兴奋,是对孩子的关心与期待。
我有类似的经历,去年暑假我独自一人在美国参加夏令营。有一点规定是:家长可以写信,让老师打印交给孩子。刚到夏令营时,信件如潮水般涌来,问:“那里的人怎么样?”“饮食如何?”或思念我的话语。我将那些信都收下了,一直到离开,那些信是我坚实的后盾。
由此我感受到了父母对远在家门外的孩子默默给予支持,是孩子们坚实的后盾。
家读后感 篇10
家书从古至今一直是古人寄托思念与慰问的一种方式,诗词中也提到过‘家书抵万金’。可既然假设对古人的重要性,而傅雷家书这本书也蕴含了父亲与儿子之间的爱,关心和教育。
这本书汇集了父子之间近13年的来往,我们从中可以看见傅聪对追求艺术的过程,也可以体会到傅雷的教育理念与对于儿子的谆谆教诲,而在这千言万语,如山如海的言语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这么一句话‘辛酸的眼泪是培养你心灵的原浆。’这句话包含了傅雷对儿子的鼓励与支持,虽说眼泪是辛酸的,但这却是让内心变得更加坚强,让自己不断走向成功的养料,令我深有感触。
施蛰存先生曾经说过‘他的家教如此之严格,望子成龙的心情如此之热烈。他要把他的儿子塑造成符合他的理想的人物。这种家庭教育是非常危险的,没有几个人能成功,然而傅雷成功了。’这些都是因为他的为人以及教育。傅雷先生人物,无论从事什么职业,做人是第一位的。因此在书中第一强调的,是一个年轻人如何做人的问题。正是如此,不论做任何事情,做人就是首要的,最重要的头等大事。如果一个人他连最基本的礼仪廉耻,尊重,道德都没有的话,你们我想这样的人还不具备成功的能力。先生提出的;待人要谦虚,做人要谨慎,礼仪要得体;遇困境不气馁,获大奖不骄傲;要有民族和国家荣辱感,要有艺术,人格的尊严,做一个“德艺俱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等观点,这对于我们的成长是非常好的教育。我们现在的缺少的或者说是正在流失的宝贵品质,正是先生口中这些,不可或缺的美好品质。现在的素质化教育也正是提倡这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单单只在看中成绩这一小方面了。
家读后感 篇11
翻开《傅雷家书》浓浓亲情溢于字里行间,傅聪出国在外,父母的一封封家书表达出对他的学习生活无微不至的关爱和对他的引导教育。
”先为人,次艺术家“这是傅雷先生在和傅聪谈到艺德的时候,不止一次提到的问题。在傅雷的家书中,我们看到的是,父亲如果再教导儿子如何做人,而不是如何做艺术家。以德为先,德艺双修,从《傅雷家书》中,这体现在父亲给儿子的点点滴滴。《傅雷家书》给我们了解过去历史,开启了一扇窗户,很好地为我们保存那个时代的记忆。
在那个特殊的年代,书信是维持人与人之间一个重要的沟通桥梁,而在科技日与发达的今天,这个习惯似乎在慢慢被人淡忘甚至摒弃。但看完《傅雷家书》以后,我非常有提笔的冲动,翻出信纸和钢笔,给自己的父亲,母亲,甚至长辈来写一份家书,也许寥寥几句,也许几句家常。
家读后感 篇12
中国古代的诗歌人远留长先人们运用他们的智慧与才气为我们留下了一笔智慧的财产。
他们的精神,孕育出了一本书千家诗。千家诗你一翻开有许多的诗,七绝七律,五绝五律,按四季排列……各种各样,形式多。让人一看就想读它。
读到王安石的元日时。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心中有说不完的喜悦。在春节,读到这首诗,会让你感到一阵暖意。
一到中秋不禁感慨,咏诵苏轼的,此生此夜不长好,明月明年不长看。这些都是智慧的结晶啊,我们要多读这样的书让我们懂得诗中的道理。
千家诗这本书,除了清晨黄昏向往和日常时节的四季风光,那些忧国忧民,怀才不遇,离愁别绪,还有很多轻快简单,只谈风月的诗,读来心情真是愉快。
读了千家诗这本书,可以启发你的灵感,陶治情操,启迪人生智慧,更重要的是可以开阔视野,增长知识。
故乡读后感
优秀的图书常常是值得我们不断翻阅的,当我读完一本书之后,作者所描绘的场景深深吸引了我,同时也让我脑海中萌生了许多思考。写下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更加彻底地领悟作品。工作总结之家的编辑花费了大量心血,最终完成了这篇“故乡读后感”作品,仅作参考,请大家阅读!
故乡读后感 篇1
狗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它们是忠诚、善良的化身。人类与狗狗之间发生过许多伟大的故事,不论是灵犬莱西的聪明、勇敢、还是八公的忠诚与坚守,都深深地震撼着人们的内心。这个暑假,我又读到了一个令人为之动容的狗故事,那就是美国作家戚尔逊·罗尔斯所写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拥有两只属于自己的浣熊猎犬是男孩比利是大的梦想。可是这个梦想对于贫穷的比利一家来说是遥不可及的,没有人认为它可以实现,包括比利的父母和妹妹们。但是,比利却下定决心要靠自己的力量完成这个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梦想。他挖野菜、摘黑莓果子、用捕兽夹捉野兔……只要能够赚到不起眼的几个美分,他都努力去做,好无怨言。每天的老累让他疲惫不堪,却从不轻言放弃。时间一天天流逝,比利终于在两年的努力之后得到了老丹和小安,两只可爱的猎犬。
比利与自己心爱的猎犬形影不离,并且成功的训练了它们,老丹和小安胜过多少拥有贵族血统的名贵犬。它们每天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
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和选美比赛的银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荣誉。但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遭遇恶狮,在与恶狮的搏斗中,忠实的老为了保护主人,那毛茸茸的耳朵被撕得一条一条的,肚皮两边的助骨被利爪抓开,露出了白色的骨头,血肉模糊的伤口遍布全身。我停了下来,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事与愿违,老旦牺牲了,可爱的小安失去了伙伴,也不愿活下去。
在他们的坟墓上竟然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她像彩虹一样夹在两座坟墓之间,那是神圣之地,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
他们都能为自己的家人和伙伴奉献出宝贵的身命,天是为他们播撒羊齿草的种子时,就说明老丹和小安得到了永生!
故乡读后感 篇2
一个住在奥沙克山区的男孩——比利,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拥有两条红骨浣熊犬,经过两年的努力,两年的奋斗,两年的艰辛,两年的省吃省喝,成功的做到了!这让我很震惊,如果是我,我可能看到困难就直接放弃了,两年换两条狗,这是怎样的决心才能做到啊!要对动物有绝对的热爱,不然,俗话说“一寸光阴一寸金”,你能用两吨金子去换两条狗吗?更何况“寸金难买寸光阴”呐!而且是两条狗,主人公怕一条狗孤单,多用了无价的一年光阴!而比利,这个普通的男孩不仅做到了,还和两条猎犬并肩作战,捕获许多浣熊,参加捕浣熊大赛,一举赢得了两个奖杯!
多么让人潸然泪下的事!但对于我和大多数人来说,“捕浣熊”是一个很陌生的词,连浣熊长什么样子我都不知道!但从作者极具感染力的文字中,我强烈地感受到捕浣熊有多么激烈,多么困难:比利需要费劲地跟着老丹和小安跑,去追逐浣熊;在第一次捕捉时砍倒好几人抱的大树;跟着老奸巨猾的浣熊绕圈圈;在小安掉进冰窟窿时设法救出……这对于我来说都是十分艰巨的挑战,不仅需要体力,还需要脑力,估计我跑个几圈下来,就一定瘫在地上了!再说了,这儿不仅仅是有浣熊,还有热带雨林独有的蛇虫,被咬上一口不仅疼痛难耐,而且是致命的!
是比利的恋狗情结牵引着他,从而经历了一段疯狂的、让人着迷的体验。老丹、小安,这两条个子小巧行动灵敏的猎犬是比利最好的伙伴。这个奇妙的组合非常坚强、有默契,老丹的勇猛、坚持不懈与小安的敏睿、灵巧互补,给比利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使他的童年充满了彩色的泡泡。同时,比利也在其中尝到了随时可能到达另一个世界的恐惧,和其他事物的亲身事例:鲁宾的肚子被斧头插进,见到了另一个世界的容貌、老丹和小安在同山狮的激烈战斗中负重伤,老丹无奈离去了,小安也伤心的绝食而死。但在这悲伤的时刻,奇迹发生了:天使将红色羊齿草的种子播撒在两只猎犬的坟墓间,美丽的红叶为老丹和小安的灵魂之间架起一座鲜艳的桥梁。
一段多么美妙的回忆,读完这本书,一种奇妙的滋味飘忽在我脑海中,使我很激动,也想拥有一段轰轰烈烈、无所顾忌、疯狂、high翻了的、靠自己用心谱写的记忆,好不枉我十几年的童年即将离去。希望在剩下几年间,有一次充满神奇色彩的举动,为童年描上最美好、最难忘、最轰轰烈烈的一抹色彩,并从中享受、懂得、成熟。
故乡读后感 篇3
有两只狗,它们可以舍弃生命保护自己的主人,它们的名字分别叫做老丹和小安。我翻开这本书,故事的内容让我时而紧张,时而感动!
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他凭着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猎犬老丹和小安。比利和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了患难与共的情谊。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追踪到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声誉。但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但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因为老丹的死,也不愿再独活于世……
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到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和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读完这本书,我为之深深震撼!为那一份情感的真挚,为那份情感的纯洁!
其中的一个情节让我深深铭记:在一次打猎中,天空忽然下起了暴风雪,老丹和小安追踪猎物,消失在雪地中。比利他们非常着急,在风雪中寻找,渐渐地,其他人决定放弃寻找,但是比利不愿放弃自己的朋友。最后,他们冒着生命危险,终于发现了老丹和小安。这个情节让人感动,比利与两只猎犬的情义那么深重,老丹和小安为了主人,历尽千辛万苦也不愿放弃猎物;小主人为了两只爱犬,哪怕危险也不放弃寻找,即使是他一个人,也要把它们找回来。这样的情义可以穿越生死的距离,怎能不令人动容?
他们之间的深厚友情让我想到一部电影:《忠犬八公》。故事讲的是帕克与八公之间的深厚友情。八公每天都会在车站上等候帕克,但是在一次上学时,帕克因突然心脏病发作去世了,再也没有回到那个车站。但是八公却依然每天都在车站上等待、凝视。夏天到秋天,八公依然风雨不变,直到它去世。这样的狗的确称得上“忠犬”!
动物也是有感情的,特别是狗,它们会对主人一心一意,会对主人不离不弃,会对主人忠心耿耿,这样的它们,怎能不令人喜欢呢?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值得一看!
故乡读后感 篇4
其实文章一开始我都没有预料到会和闰土哥扯上关系,还以为是写幼时关于老屋的回忆呢,直到提到闰土我才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哦,是讲闰土哥的那篇文章呀!
即使上学的时候学过了,但是再次读到成年之后的闰土哥见面那句“老爷”,心里还是有股说不出的难受。少年时候不懂事,但是却纯真而快乐,相互真心相待;可是等长大了懂事了,两人之间却堆砌出来一堵无形的墙璧,再也无法像小时候那样哥弟相称了。
不过虽然可惜,但这种发展却是合乎常理的。每个人成长的环境和接触到的时候都是迥然不同的,这些截然不同的境遇造就了每个人完全不一样的生活和观念。迅哥和闰土的经历即使放到现在仍然比比皆是。我们小时候那么亲密的朋友们,当分别接受完各自的教育之后再聚首,又能说得上几句话呢?只不过现在我们的隔阂只是观念和思想上的,而迅哥和闰土则是思想和阶级上的——这种隔阂比我们现在要的要深刻的的多多了。
圆规——原豆腐西施——倒真是个让人讨厌的家伙,而且这种人在任何时代也都不缺。挟富济贫的典范,只不过挟的是别人的富,济的是自己的贫。自私自利,强词夺理,迅哥还特意强调她的高颧骨薄嘴唇,让人一下甚至只从外貌上就能感觉到这个人牙尖嘴利、胡搅蛮缠的作风。尤其是最后她从草灰里找出碗来的桥段,她声称是闰土藏进去的,但我感觉,更像是她藏进去好伺机偷走的,结果因为草灰被送给闰土,她无奈只得掏出来,并栽赃给闰土。
虽然长大了之后没有什么好的事情发生,但是小时候迅哥和闰土那些快乐的时光会永远以幸福记忆的形式存在于这两个人的心中,并且以宏儿和水生现时的玩耍为体现。迅哥希望新的一辈能和他们一样平等而单纯地一同玩耍,更希望他们成长之后仍就能平等地相处,而不必再重复他和闰土长大后的悲哀和隔阂。可惜的是,就像那句歌词唱的:我们不一样,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经历。而不一样的经历则造就了不一样的我们,经历决定了我们双方是否能在一个思想的水平线上。不过好歹迅哥的一个愿望应该是已经实现了,就是不管我们如何思想不一致,也不再有人张口喊老爷了。
不过,我觉得月下刺猹的想象画面会作为一种纯洁的童年友谊的象征一直存在下去。
故乡读后感 篇5
“一本书,让我看到一个智者,一个诗人,一个良心,一个浪漫而冷漠的当代人……”这是学者吴三民对王开岭的评价。这个寒假,我有幸阅读了王开岭的《每一个故乡都已逝去》。
王开岭的作品,带着些许悲伤,叹息着,呼唤着世间或心中的食物。我心中留下的是那片白雪公主,这曾经是雪中常见和普通的东西,但近年来却不见踪影。小块,晶莹纯净的白色雪花,带来了一种摄人心魄的美。当我看到雪的时候,我经常手里拿着一块,看着它。每一片雪花都是不同的。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雪花。我迷恋他们独特的美丽。每次下雪后,我都会在白雪覆盖的天地里蹦蹦跳跳。我会用一只手托起雪,把它揉成一个球,看着它由软变硬,在一个白雪皑皑的世界里玩耍。然而,它现在只存在于梦里。人类肆意破坏了环境。简单的美不再存在,真遗憾。
总的来说,雪正在消失很多。比如纯真。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总是和我的朋友们一起玩耍和比赛。在家里,通常很难平静下来。一次,一次,一次,一次,另一次,我一吃完,它就更像一个从弦上拔出的箭。我冲刺跑了出去。那时,我想带着自由飞翔的雄鹰飞到我的世界。我记得有一次,我在外面很开心,所以我拒绝回去。天空中的星星一颗接一颗地眨着眼睛。我撅着嘴,不想回去。我和我的朋友聊了一会儿,玩了一会儿。时间很快消失了,我正要回家。然而,我不知道我还在玩的食物的味道。我总是要等半个小时才能回家。当我到家时,我仍然期待着明天早点来。那时,我住在外面,但我很开心。
现在我被锁在这个笼子里,只有电子产品相伴,只有无尽的孤独。在这一刻,我开始怀念小时候自由和纯真的日子。现在我盯着手机,一整天就这样过去了。我现在恨我自己,想出去玩,但是我再也不能收集它们了。我带着苦涩的微笑。我记得我曾经问过我的父亲:为什么现在只有几颗星星?我父亲回忆道:“因为污染严重,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天空布满了星星,没有灯,但是星星足以照亮一整天...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对那个时代充满了好奇。在我心里,我一直相信有一天我会看到如此壮丽的景象。但是现在这些东西都消失了,那种壮丽的景色只能在梦里看到。我为现在的时代感到难过,希望将来能看到这美丽的风景。我在心里祈祷。
人们已经走了很长的路,但是他们不能忘记最初的意图。雪是美丽的,但是它不能像这样融化。让我们珍惜内心的柔软,它会慢慢消失。
故乡读后感 篇6
正赶上春运,候车室里,拥挤的人群,拿着票,排着队,望着长龙似的队伍,甲也是其中的一员,正焦急地等待着,等待着,回到故乡的车辆来临,读后感---鲁讯《故乡》。坐在车上,望着故乡的方向,瞳孔里写满了期待,车向前方驶去,看着车辆渐渐进入故乡,看着周围的景象,与鲁迅笔下的《故乡》中,辛亥革命后阴晦,萧条的农村相比下,改革开放后的中国新农村,显得格外的喜庆。
也对,快过年了,大街小巷挂完了红灯笼,东张西望的看着周围的变化,感受着时间的流逝。看着幼时玩耍的院落,回忆中的故乡,充满了童趣,带着梦幻的色彩,回忆中有童年的好友,不知如今他过得好与不好,就像鲁迅和闰土一样,期待着与他的再次碰面。
回到了家,见到了许久不见的父母亲,问好,母亲提起了当年甲和乙玩耍的场景,说乙也从外地回来了,读后感《读后感---鲁讯《故乡《。
这时候,甲的脑海里忽然闪出了一幅图画,绿油油的院落里,甲和乙在开心地笑着跳着,脚边的小狗绕着他们跑着,闹着。
终于见到了乙,“嘿,你来啦。”接下来本来有很多的话要讲,却变成了“你过得怎么样”“还好,就这样吧!糊糊涂涂的,过的去”“你身体还好吧”“嗯”“你生意做的咋样”“一般一般吧”“你呢”。
原本想要一般连珠涌出:游戏,弹珠。但又总觉得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里面回旋,吐不出口外去。
为什么此时甲能深深感受到鲁迅那时看到闰土的感受,人事皆非朋友之间似乎隔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时间流逝着,如今已坐在车上,故乡在车后,渐渐的远去,山水在车旁,倒退着,倒退着。而甲对着后面的故事,已不再留恋,在乎的只是老屋里的两个老人,远去的故乡四周有着看不见的围墙将我隔在外面,老屋后的院子里记忆中的影像,原本十分的清楚,现在却模糊不清。
和鲁迅相同的感受,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原本是不理解的,就算是此时,鲁迅那句深奥的话,不同的人,不同的理解,而我。靠着感觉摸索着,前进着。
故乡读后感 篇7
《故乡》这篇小说中,给我印像最深的是人物的描写。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
故乡读后感 篇8
每一本好书,都是一朵美丽的花。早晨睁开眼,最幸福的就是遇见一本好书;而每个晚上,就是守着这本书,静静地读。就如此刻,我遇见熊培云《追故乡的人》,忍不住轻轻拾起。——题记
这个题目挺有趣:《追故乡的人》。
看似是一个人在怀念故乡,但是一打开,却不是那样了——现在的故乡,还是原来的一样吗?一个城里人,还能回归乡村的那种寂静吗?石板青苔,小磨驴拉,簸箕筛米,莫不有一种淡淡的乡情。有趣的是那盏灯,电灯,引起作者的深思。夜晚还会有萤火虫,那一盏盏灯中包含的却不是童心,而是父母对儿女上大学的希望……
看着这些淡朴的文字,想到的都是乡间农事,心中有的更是共鸣,不能言传,却感受到了作者对原本乡间的怀念。零碎的文题,有的只有一个字,有的有两个字,不是很长,却是我这个孩子感到了一种幽幽的回音,这老物件们的思想呵,那么诗情,那么优美,以最质朴的诉说使我们从尘世的喧哗回到了淡淡的过往,这过往是灰色的,很细腻,却更加的苍老,就如同那书中的一张张黑白的插图,那么的古朴,充满着一股旷野之力,深沉而忧伤,忧伤得不是它们离开自己,而是所有的乡村,将不像原来一样存在。他追的,恐怕就是乡情了吧。
这本书,语言是质朴的。记得作者写到杀的鸡时,联系了人的生活。人能把鸡吃了,鸡若是可以,也能吃人。作者用这个例子证明了人性的贪婪,也暗示着,乡村快不复存在。原来的世界,在作者那懵懂的世界,是“追”——追星星,追月亮,追磨坊,追风,全是少年的青春,到今日,只能追那已逝去的故乡了。
如今的一切,已经不是原来了——人们追着功名,追着明星,追着手机,却没有一个人在追故乡。人是自然的。但是,本原的世界到底离我们有多远?敢问你,晚上追的是什么?追星?追剧?追灯?有人追故乡吗?敢问你,晚上听到什么了吗?听歌?听音乐?有人愿意去听花开花落吗?敢问你,晚上看到什么了吗?看电影?看电视?有人看好书了吗?
人性是贪婪的,唯有不让故乡成殇,才能保持人性吧!现在的世界,难道还有“五月螽斯动股,六月莎鸡振羽,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的场景吗?这本书仿佛是干土中落入的一线泉水,把心中所有的思念全部激活。我不禁叹息起来:人必得要在城市争得一席之地,才肯回归乡野吗?
这本书更是唤醒了我心中沉睡的美景,试想,乡村之晨,花草树木,莫不生长,蓬勃生机,更是惹人喜爱。读好书如同与一个高尚之人谈话,让我无时无刻提醒自己,改变自己心中的污点吧,追追你那朴实自然的故乡吧!
朝花,是得拾的;旧事,是得提的。别让质朴,成殇。
故乡读后感 篇9
鲁迅──中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出身于封建破落家庭,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企图用其改变国民精神,1905—1970年参加革命党人的活动,其间奉母命回国结婚,夫人朱安,1918—1926年间,陆续创作出版了小说集《呐喊》《彷徨》论文集《坟》,19xx发表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成为中国现代文学不朽杰作。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名著,也是世界名著,这本书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故乡》《药》《孔乙已》等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作为一名教师,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事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我们的学校相对来说是一个生源较差的学校。也许很多工作得不到家长的理解或支持,也许付出很多努力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这使我们或多或少有些气馁,使我们对事业的热情慢慢削弱。但看了这本书后,除了感动外,更多的是让我清晰的认识到,如果你是真正的热爱自己的事业,真正全心奉献于教育事业,那么你会发现你的付出是有成就的。当你真的爱一个学生,再差的学生你也会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并激励他;再调皮的学生你也会找到他的可爱处;在难以相处的学生,你也会尽力去接近他,帮助他。
故乡读后感 篇10
《故乡》这本书写了鲁迅回到故乡绍兴准备搬家到北京。描绘了少年的时候朋友和邻居的变化,从中体会到思念可以改变人的性格。
少年时的闰土非常勇敢。帮着爸爸看西瓜地,经常遇到獾,而獾的习性十分残暴,全身上下都是刺,它还是杂食动物,很可能会咬人,可是小闰土不怕,勇敢地拿叉子与獾打斗,不怕刺伤,最后獾慌忙离开了,从此再也没有来过。
少年时的闰土非常聪明,因为“我”与他聊天怎么捕鸟的时候,他迅速而流利地说出了捕鸟的方法“要在下雪过后,扫出一块空地,用短棒支起一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时,远远地将缚在棒上的'绳子只一拉,那鸟雀就罩在竹匾下了。”
长大后闰土身材增加了一倍,脸色灰黄,有着十分的皱纹,眼睛周围肿得通红,头戴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提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手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他说话的时候吞吞吐吐,断断续续,结结巴巴的,显得让人感到他十分的麻木,跟以前活泼勇敢的闰土完全不同了,这让作者感到十分苦恼,非常伤心。
看到原先活泼开朗的少年闰土变成了麻木的闰土,真让我失望,心情与着作者一样,我真想现在的闰土变回原先活泼开朗的闰土呀!
故乡读后感 篇11
最近,在工作之余翻看鲁迅散文集,认真研读了其名篇《故乡》一文。读罢,我内心在感到温馨的同时,也对人生的奋斗之路也有了更深的体会和认识。鲁迅先生的“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至理名言,依然让人深思和遐想。随着人生阅历的增加,今天,我所理解的“路”,可能要比鲁迅《故乡》一文中的“路”更复杂些。
路,地上的确本没有路,只是靠人们脚下踏破坎坷与艰险才得以探索出来的。在我看来,路,是一种目标达到的标志,任何有路的地方,它的前方总有一个目标设在哪里。其实,路是与人们的欲望和追求联在一起的。
路,是意欲的延伸,是实现愿望的扩展,它存在人们的思想中。地球上的任何一个方圆,路的设置与修筑都是人们在头脑中,经过欲望与目标、认知与现实互动才得以形成的。路,是有用的,它的作用就是承载人们学会行走和实现通达的目标。
路,一直在考验着我们的心灵。当我们学会用脚走路的时候,其实心路就开始漫漫延伸。尤其随着年龄、知识的增长,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和目标,我们可能还要去学会走不同的路。路程的长短,曲折或平坦等,都与各自的人生境遇有关。这也提示着我们,要敢于分析和正视自己所选择的路,包括我们的欲求和情态。
不是每一个人的路都走得那么顺利。可能会风雨飘零、泥泞不堪,甚或跌落悬崖,横栽险壑。但只有树立行走目标,坚定理想信念,克服任何艰难险阻,才会走出属于我们自己的路。这条路,是别人难以尝试和开拓的。而且当别人行走在你用身躯和血泪夯筑的路上,都会钦羡你的脚印和路上的基石。这正是路的作用。
很多时候,我们只是看着别人走出了一条路,大家才学着一起走他一样的路。即使走得是同一条线路,同一个方向,同一个目标,但最终走出来的路却是不一样的。因为,我们选择的路与是个人的诉求、经历、气度、情状相关的。我们所走的路,兼备了共性和个性特征。共性的路,只是存在我们的内心,大家共同要探寻的,就像我们在学习之路上都要去实现成才,但真正成才的目标,在于我们每个人行走在脚下的路。这是个性的体现,别人也踏不上你的路。
只有学会走路,才会走出别人没有的路。我们将要走自己的路,而这条路的起点,就在我们的心头,它的尽头是漫长延伸的。我们只有坚毅地踏上去,无论人生碰到任何烦恼和“雾霾”,始终带着自信的云彩和星光,日夜赶路,才会走出自己的风采!
其实,再次回想鲁迅先生对“路”的定义,其所蕴含的希望和奋斗之义,也是我探寻人生之“路”的本源,正如鲁迅的精神为后辈人树立了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们前行的路。(韩薇)
故乡读后感 篇12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读后感 不怕困难,不怕挫折,不放弃自己的梦想才能成功,这是我在《红色羊齿草的故乡》里感受到的。书中的主人公——十岁男孩比利。科尔曼,他的梦想是拥有两只浣熊猎犬,可是他家里没有额外的钱用来买浣熊猎犬,无法为他实现愿望,比利却并没有因此放弃自己的梦想,他想尽各种方法去赚钱,最终通过自己的努力攒够了钱,买到了心爱的猎犬。
当男孩比利在心中产生了自己第一个梦想——想拥有两只浣熊犬时,他那年才十岁,由于家里生活困难,无法为他实现梦想时,他并没有因此失望而放弃自己梦想,而是不停的想怎样才能得到猎犬,办法终于找到了——自己存钱买浣熊猎犬。整个夏季,他都兢兢业业的忙着,他用破旧的铁丝做成渔网,到山里的小溪里捕捉鱼虾,在黑莓丛中来回穿梭,采摘野果,手脚都磨出了血泡,他还跑到山里的其它地方寻找浆果,就这样,他攒了两年的钱,并且没乱花一分钱,以常人无法想象的顽强毅力,买到了两只浣熊犬,实现了自己的愿望,买到了两只浣熊犬,并且还用剩下的钱为爸爸妈妈及弟弟妹妹购置了礼物。
通过比利的故事,以及自己和身边的朋友的沟通交流,可以知道每个人都有一个美好的梦想,而要实现这个梦想,却肯定不会是那么一帆风顺的,在前往梦想的途中总会有许许多多困难和挫折等着我们,它们想通过它们的.存在检验我们对自己梦想的坚贞,如果我们害怕付出努力,无法忍受困苦的磨练,就无法跨越它们,也就失去了梦想,所以,当我们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努力思考它的解决办法,一次不成功就两次,三次……,不停地尝试下去,只要坚持不懈,终究会跨越困难,实现梦想,感受那美妙的时刻。
当困难挡住我们迈向梦想的脚步,使我们又无法顺利通过而想放弃的时候,我们就想一想《绿野仙踪》中南瓜人说过的一句话吧——“我们不要这样轻易的放弃吧,让我们再干点什么。”
乡土中国读后感分段式收藏12篇
只有感同身受过,才能感受到家乡的温柔,也只有离家多年,才会激起那股思乡的念头。我们中国的本土文化源远流长,是一代代人造就并传承下来的。不知道你在读完《乡土中国》后的感悟是什么?经过整理,栏目小编为你呈上乡土中国读后感分段式,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乡土中国读后感分段式【篇1】
《乡土中国》我没有读之前心里就想乡土中国是一种以怎么样的形式反映出来的当时的时代背景,当我读完了《乡土中国》之后给我的答案是脑袋里出现一幅画面里面有的父亲和母亲辛勤劳动的背影和我家乡父老乡亲他们在田地里播种辛勤劳动的画面呈现在我的眼前,泪水悄悄的滑落下来打湿了我的衣服我开始想家人以及家乡的人民和山山水水了。虽然农村没有像城市那么的繁华但有宁静清新的空气有朴素人民,灿烂的微笑待人友善,他们懂得珍惜生活和努力创造财富。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
有人也许以为这本书写的早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很不实用,我觉得倒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到现在还闪烁着光辉。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读过哪本社会学的著作在理论和语言上胜过这本薄薄的小书。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这本书最主要是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我倒是觉得他的成果是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来了,指出来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差序格局"是费先生的独创,在书中,他打了个比方,将西洋的"团体格局"和中国的"差序格局"区分开来: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而中国的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通过这个比喻,费先生把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形象具体地表现出来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分段式【篇2】
这段时间一向在看《乡土中国》这本书,能够说这是我第一次接触社会学和乡土文化概论相关方面的书,感触颇深。
《乡土中国》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
下头我想分享一下几处自我感到印象深刻的地方。
这是一个比较比较都市社会和乡土社会的描述。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都市社会是陌生人社会,在熟人社会里,应对面交流(空间上)和口口相传的经验传承(时间上)决定了其不需要文字的属性;陌生人社会不一样,空间上和时间上无法使经验(作者扩展为文化)在所有人之间传递,这样我们就需要一个象征体系引出概念(也就是词),进行经验的累积,这种经验使得我们在陌生人社会中得以更好的生存,文字就产生了。
现代社会的这种浮士德感情观倒是有助于计划生育,哈哈。乡土社会中这种浮士德精神是不容存在的,它追求稳定。社会关系是生下来就决定了的,所以是阿波罗式?
中国社会差序格局是导致现行道德不一样于西方的主要原因。差序格局的主要特点是以个人为中心的私人关系,所以中国社会的道德观念无法超脱个人产生一个团体性的道德,中国道德是能够伸缩的,要视具体情景而定。所以中国社会道德的私人特点在公私冲突中显得更为明显,作者举了如下的例子说明这个问题:
总之,看后给我的感觉是此书写得很宏大,但也让我会对很多植根在我们日常生活里的道理豁然开朗。
乡土中国读后感分段式【篇3】
乡土中国,听着就具有年代感,这本书也成为了一本高中生必读读物。那么乡土中国到底研究的是什么呢?它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研究了过去的耕种方式,生活方式等。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有着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从三皇到五帝,从神农氏尝百草到贾思勰的《氾胜之书》农业成为了人们一直都在突破的领域,成就著作也数不胜数。
乡土本色,中国数千年的农业文明的传承,使得想吐性成为我们民族血液的一部分。尽管时过境迁,物换星移,国人大多还是有着,安图重迁,落叶归根的思想,这些都是乡土性的表现,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是费孝通先生本章的第一句话,在当时,指出中国社会已经有了从乡土社会中分离出去而独立存在的一种社会模式了。放眼今天,六十多年过去了,随着农民工群体的不断膨胀和流动性的加强,对于农民工数量上的激增,中国虽然仍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国家,但正在向社会化,现代化迈进。
第一章里,作者从“土气”嵌入分析,中国人的农业本性土性是因为不流动而,生的,因此,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他们的生活范围,有地域和空间的限制。由于生活的固定结成了稳定封闭的邻里关系。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又一重要特征,许多中国社会的特征都是由此而来。比如说,中国为什么早在战国就有墨家提出法治社会的观念,但是两千年了中国为什么还是人治社会?就是因为这种人际关系的局限性和邻里的熟悉性。
第二和第三章讲,当时一些人提倡文字下乡,很多人认为乡下人对于但是费老认为不应该这么说,乡下人不是这里上班,只是知时上的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
文字既不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本来就不是乡土社会的本性,人类最初的文字都是庙堂性的,都是为了记事很崇拜和记录帝王时间,所以不是乡土社会的必要。
差序格局对不上,人来说是一个比较陌生核心起得迟为了更好地显现出差序格局的特点,作者又引入了西方团体格局的概念,并深入到中西方文化背景是作者认为作为中国核心文化的儒家文化是孔子开始,这种人论及是社会差序格局的渊源,作者进一步只说这种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一根诗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也就是维系着四人的道德滴血,中国人的私信特别重,作者似乎对于儒家,重人伦强调,孝悌准备的一套道德主张是颇有微词的比较推崇西方的团体意识。作者在文中间润德指出,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应值得一看所示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绳索。作者显然认为,这种伸缩是不公平不中意的作者在中西文化的对比中,也只是希望能将全力澳门更侧重于讲交情攀关系,其实联系今天的现实生活这种情况依然存在,这也许就是所谓的中国特色吧。
乡土中国读后感分段式【篇4】
我们五千年中华文明就是从芬芳的泥土中走来。因此,我们有了故乡情结,我们企盼落叶归根。
当代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所著《乡土中国》一书中详细、理性地解读分析了我们与乡土亲密细腻的感情与关系。
作为一个中国人,无论你走多远,身居何职,都脱不掉骨子里的乡土气息,忘不了家乡的山山水水。因此有了虽身在都市高楼大厦里的达官贵人,仍然手持小铲侍弄几盆植根泥土的花花草草,更是奢望能在闲时,自己拥有哪怕巴掌大的一小块土地种点蔬菜,来体现自己的劳动价值。普通百姓更是对家对土地无法割舍。
有文化的知识分子根据只言片语,苦苦寻找祖上曾经住过的一孔破窑洞或埋葬老祖宗的一捧荒冢;沒文化的老农在老屋拆迁时,死死地抱住院里的一棵老树,老泪纵横,不肯放手。
“能恋本乡一捻土,不爱他乡万两金。”
受乡土情怀的影响,在我们的内心世界也与西方有所不同。西方思想哲学认为,凡事都是对立的,非此岸及彼岸,中间有条无形的鸿沟。我们的哲学思想总体是中庸的,讲求包容,和而不同,求同存异,互相依赖。阴阳学说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阳中抱阴,阴中含阳,相辅相衬方能源远流长。这与我们早期由农耕文明发展而来是分不开的。
故乡和土地永远是我们内心最可靠的依托和最宝贵的财富。
然而,近代随着工业革命的出现,打乱了我们原有的脚步。我们抛弃山青水秀的美丽家园,挥手告别对我们忠诚奉献的土地,一窝蜂似地挤进陌生而又拥挤的城市。钢筋结构,水泥硬化,与泥土一刀两断。一座座高楼,鳞次栉比。高空鸟瞰,和密集型养鸡、养猪场沒什么区别。呼吸着不知从那里冒出的被污染的空气,吃着不知怎样生产出来的不时被媒体报道加了什么“氰",或者什么“氯"的垃圾食品。
我们密集型生活方式和现代化企业加工产生的污染,为病毒和细菌创造了有利的生存环境。
我们的思想也因生活环境改变而改变。沒有了往昔乡村泥土中的朴实与亲切。
为了优越,拼命地比拼。只要干不死,就往死里干。外卖小哥累死在送餐的路上,得到的只是2000元人道主义的施舍。留守农民辛勤劳作,换来的是,老人有病看不起,娶了老婆又离异,剩下子女无人管。
现实在狂扇农耕文化中“勤劳致富"的嘴巴。
我们嘴里反复念着不忘初心,我们为什么要在路上狂奔疾走?答案在很多时候,是模糊的。许多人怀念过去,厌恶当下,这个问题值得深思。许多刚从高校毕业的低层知识分子,在城市与乡村之间踟蹰徘徊,迷失了方向。不知未来在何方。人类在所谓的科技领城内恶性竞争,最终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有待商確、验证。
前三十年,一个普通农民,生养四五个孩子,日出而耕,日落而息,孩子读书成家,虽困难,却也过得去。然而经过现代科技化的洗礼后,一家有时候连一个孩也养不起。
人类奋斗的目的到底是为了什么?我想不只是我们普通民众不清楚,恐怕就是所谓的社会精英也很迷茫。
老子云:“人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说白点,就是人间的利器越多,国家就越陷于混乱;人们的技巧越多,邪恶的事情就会连连发生。
文学就应该取材于社会,指引于大众。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就像一棵参天大树。只有大树的根系植根于大地的深处,吸取足够的养分,才能换来树冠的枝盛叶茂。
殷切盼望,费先生"这不算是完稿,也不能算是定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的创作风格,得以延续,探索、引导中华文明朝着健康持续的方向发展前进。
乡土中国读后感分段式【篇5】
在近期的语文学习中,我进行了《乡土中国》整本书的阅读。在老师的指引下,我不仅懂得了如何构造思维导图,更对中国的乡土社会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根据“乡村社会学”的讲义整理修订而成,它代表着中国的乡土社会,同时也是中国乡土生活的真实写照。
《乡土中国》是田野调查研究的产物,是一个实地研究者借文字来描摹中国基层社会结构的文稿。书中的每一个章节,每一个段落,每一个文字,都流露着作者最真挚的情感,也抒发了对理想中国乡土社会的热切盼望。换言之,中国社会学有今天之繁盛,是费孝通教授及其同事们艰苦创业、辛勤耕耘的成果。
在这本书中,作者根据自己对乡村社会学的理解,从不同角度对乡土社会进行了全面而又深刻地剖析与解答,深入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与内在联系,将一个淳朴的中国社会展现于人们眼前。我们细细品味,不难读出费孝通老先生勇于为科学献身、不断付诸实践的高贵品质,这是他毕生的学术追求,将永远激励我们参与到中国现代化的宏伟事业中去。
“经验是实践的源泉”。费孝通先生虽然不是文学家,但是从他富于变化的语言中同样可以体会到中国社会变与不变的辩证,切实感受到乡土社会真正的存在价值,而这恰是《乡土中国》这本书的永恒魅力之所在。
当今时代,社会正处在不断地发展变化之中,中国在不断得到书写。有谁可以否认,数千年的农业文明所构筑的中国意识能够离开“乡土”这两个字去获得一种额外的理解呢?这又恰是《乡土中国》这本书的另一价值所在。
“我是你的一片绿叶,我的根在你的土地”——这不仅是费孝通老先生所固守的原则,更是每个乡土中国人的心声!
忆乡土,忆中国,忆文明之魂!让我们共同展望乡土中国更加美好的明天!
乡土中国读后感分段式【篇6】
毕业参加工作以来,因自己的职业性质,都是以解决问题为主。作为每天跟法律实务打交道的律师,书架上本来不多的法哲学、社会学等基础理论的著作鲜有光顾。自己一直以来也愿意做“多解决问题,少谈些主义”的胡适派,加之近十年来,目前耳闻的大学大家们写的东西是越来越看不懂,也不知道是自己肤浅还是人家深沉,总之对于那些解构-重构-再解构的“大家学说“,是愈加的不感兴趣甚至厌烦,总是抱怨离基层和实际太远,牛角尖书生气的东西太多。所以,我即便有兴致耐心去做读后感并形成书面文字,那至少是这本书须真正的在解决问题,在打动人,历史能够证明其价值的著作。国外的很多社会学名著已经不少;国内而言,很多现在讲的中国社会问题,实际上在我看的费孝通老先生的《乡土中国》,在解放前就已说的再透彻不过了。
请原谅我对社会学背景的无知,看费老《乡村中国》之前,我仅仅是从(朱)苏力的《制度是如何形成的》、《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这些个在校大学生喜欢看的畅销书中的一些内容中了解到进而查找这本书的。看了之后,我心里有种不太愿意承认的感觉,前面苏力的两本书似乎都在偷师费老的研究方法,甚至一些文风和语气也是有模仿之嫌,尽管不是所谓抄袭或山寨,但却让人不适。这也难怪,我们八十年代以后培养的前面几批法学博士们,现在都基本上是中国法学界的执牛耳者,但是却一直没有出现过一个至少让人敬仰的大师,大概也就是在浮躁的空气下博古通今,模仿古今甚至抄袭古今内外的结果,几无创新、突破。
费老的《乡村中国》实际上是其以《乡村经济》为基础,并结合在西南联大任教时编的讲义整理后,于1948年出版的一本反映中国农村问题的社会学著作。按照费老的说法,这本书不是完稿,也不是定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十三篇短文,短短一万多字的薄皮书,用朴实无华的文字把中国三十年代封建农村社会活脱脱的解构的清清楚楚。这本薄书多次再版,其内容过去60余载,依旧没有过时,堪称经世大作。
第一篇《乡土本色》为概述。文章描述了中国30年代乡土社会的基本轮廓。第二篇《文字下乡》、第三篇《再论文字下乡》论述文字或教育对于乡土社会意义与局限。
第四篇《差序格局》最为经典和重要。
与西方社会的团体社会不同,中国社会结构中存在差序格局。这是乡土中国全书的核心概念。乡土中国中人与人的关系就是差序格局,费老将其比喻为石子投入水中引起的涟漪:
(1)以自己为中心,根据亲疏关系不同对待。即对家族亲属要“孝”、“悌”;对待知心朋友要“忠”“信”。
(2)存在差序,水波由中心向四周扩散,一圈一圈,越向外,波纹越浅。乡土社会中的人们以己为中心,在这种格局中,站在任何一圈中,向内看可以说是公,是群;向外看就可以说是私,是己。
两者无清楚的界限。在这种格局中,站在任何一圈中,向内看可以说是公,是群;向外看就可以说是私,是己,两者无清楚的界限。紧接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等加强论证这层中国农村特有的人际关系。《礼治秩序》。《无讼》、《长老统治》各自对农村礼教秩序等治理架构和习惯进行了描述。而《无讼》倒是蛮符合中国的目前情况和我们律师碰到的现实。中国社会群体都有厌讼心态,无论从面子问题、经济角度还是对审判者、代理者的不信任,造就了善良老百姓能不打官司就不打官司的思维定势,也造就了打官司的人基本上都是刁民的误读。
最后的三篇《血缘与地缘》是对中国农村“入土为安,叶落归根”的论述;《名实的分离》是对时势造英雄背景下的个人功名探讨。《从欲望到需要》表达了费老对中国社会成长的远景。以上三篇均是都是讲乡土社会的变迁,从动态角度描述乡土社会的现实现象。
费老已经离开我们五年多了,他的这本《乡土中国》写就也有60余年光景。我们中国乡土社会表现的熟人社会特征,在差序格局下的亲疏关系,在儒家礼教的文化传导下,活生生的向世人展示出中国社会的整个面貌。
尽管我们国家在城市化的道路上,已经给传统的中国农村社会生活和生产秩序带来了巨大冲击,包括我们没有了大院邻居经常性的互相串门;尽管我们不像父辈那样会亲自下厨烧菜在家待客,而是每每在酒店宴客应酬;尽管我们的交际圈子越来越朝着价值利用的功力角度,人是认识的越来越多,吃过饭、递过名片都称很“熟”,而知音的真心的知心的确是越来越找不到;尽管我们的孩子包括父母都在被日后视为无用的奥数班消磨时间,而不愿或不敢让孩子去社会实践…这些冲击仍然无法改变中国社会的传统社会伦理观念和家庭观念“内孝外和”。
同样,如果借用这本书来描述一下自己在律师行业解决现实问题的启发意义,也是非常明显的。我们律师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充分的感受到我国律师行业与欧美西方国家的律师有着非常不同的文化:西方律师的按照小时收费的方式,和我们按照包干收费的方式,也直接映射了不同社会文化早就的结算方式;西方社会的以牙还牙的法治强力维权,和我国的止诉息讼甚至全民调解的社会治理理念;西方社会的惩罚性违约损失,与我国填补损失的违约责任形成的不同追责方式等等。按照我自己的比喻,在中国的律师,和西方的律师区别,就好似中国的中医,须有治本的理念;而西方的律师,追求的是指标的效果。与其激烈、快速的干预社会生活不同,我们强调温和、根本的寻求解决问题的路径。所以,在中国做律师,也须考虑到中国的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格局,考虑到中国的儒家和谐文化底蕴。如果说这是从《乡土中国》能够得到的职业启示,我想也是非常不错的。
乡土中国读后感分段式【篇7】
我是来自乡村的孩子,对自己的家乡有着深厚的感情,这份感情或许就是《乡土中国》中描述的,由那份乡土本色灌溉浇筑而成的吧。
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老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得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
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
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正是这种“土气”。
此等的精辟见地,如果没有一种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以及乡土中国情结,恐怕是很难抒发出来。
《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
《乡土中国》谈论了民族历史、文化对个人根深蒂固的影响。
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说是完全消解。
而这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的转型,无疑是起着消极的作用。
根据自身的理解,本书的第一篇介绍的是背景,描述了中国的乡土本色,也就是中国的特殊性。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殊性是什么?本篇写得非常透彻。
比如,作者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没读过本书的人或许以为这土气是贬义词,但是,其实正是因为靠土地谋生的理想使乡土社会是那么的稳定,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
费先生也顺便比较乡土中国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
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悉,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的是信用而不是法律。
乡土中国读后感分段式【篇8】
当下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城镇化进程日益加快。借这篇报告的写作之机,我想就寒假返乡的所见所闻和《乡土中国》的阅读理解,对这个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差序格局”是费孝通先生针对中国乡土社会结构与西方社会提出的新概念。中国的乡土社会的乡土性、不流动性和地方性,造就了由私人社会关系远近决定社会范围的独特社会结构,进而衍生出了因时因地富于伸缩的社会范围。
然而,在城镇化刻不容缓,乡村边界一退再退的今天,“差序格局”的产生原因——取资于土地的传统农业社会已近不复存在,更多的是没有土地、转向现代社会谋生的'“新农民”。
同时,现代法治社会对传统乡土的侵蚀也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最典型的例子即为“长老政治”的趋于败落。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这么说:绵延数千年的“差序格局”是否也随之消失净尽了呢?
答案是否定的。他们仍然聚村而居,垦地种菜,生活并未因远离土地发生较大改变。我返乡后的经历或许可以为此做出一定解释。
本次春节撞上新冠肺炎疫情,作为外地返乡人员的我自然在回家路上遭遇了一定的困难,而其中又以在门禁上发生的一系列琐事最具典型性。
我所居住的商品房小区主要为回迁的原李家壕村村民,我祖父母所居住的另一个小区则主要由我所隶属的原红庙坡村民构成。问题就出在我出于必要往返于两个小区之间的时候。
我首次返回小区时被保安拦下,签了一份居家隔离承诺书并测了体温,确认无明显症状后居家隔离十四天,顺利拿到出门条。但在我持有出门条和身份证的前提下,保安仍然拒绝放行并与我发生争执,说什么都不肯放我——这个对他而言完完全全的陌生人——出村。此时,我在这个小区居住已久的姑姑为我解了围:她认出了我,并向保安确认了我的身份。保安顺利放行。
而在另一小区,保安认得我,因而简单查看出门条之后就爽快地挥手放行。同样的剧情发生在两天之后我出门买菜时,不过这次的关键人物换成了同样认识我的另一位村民。
这很有趣:一个试图进入社群的陌生人,会因为不熟识而被排斥,但在另一成员确认他处在以自己为中心的社会关系网里后,又能被迅速接受——这实际上是社会关系的绵延。如同两个石块投入水中泛起的涟漪,本就不甚清晰的界限被迅速模糊、抹平,两个以个人为中心,社会关系为主线的社群自然而然地在同一点相交。
关于我和保安之间产生的纠纷,其实可以用差序格局下的伸缩性来作出解释:规矩既然可宽可严,那么自然应有作出伸缩的标准:这标准就是社会关系的远近,往往以血缘、业缘、地缘三大关系为限。远到“一表三千里”,近到父系一方的祖父母,都可以划归血缘;业缘和地缘的边界则更加模糊。
这实际上可以作为“差序格局”仍然存在的又一证据——这就是扎根实际研究的理论魅力。即使时移世易,但经典不会蒙尘:它永远历久而弥新。
乡土中国读后感分段式【篇9】
《乡土中国》可以说是了解中国社会中不可不读的一本书,再次细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与审判实践相结合,发现对我们做基层法院工作、审理农民群众案件有很多值得借鉴的社会理念和工作方法。虽然该书论著成于上世纪40年代,但是时至今日,还是值得基层法院工作同志一读。
乡村社会无疑是中国的传统社会,直到今天还在中国占据主流位置,尽管它已经成为新潮和时代的弃儿,成为追求现代化的心病。我们不喜欢它了,觉得背着这个名字在国际上有点欠地位,脱不了国际大款眼中的土包子形象。可是努力奋斗了半个世纪,我们还是摆不脱这样的纠缠,还在想方设法;个人想脱农皮而脱不掉,国家想脱农皮也常感为难。
因为乡村社会本来就是个稳定的不容易改变、不容易创新的社会;农业的特点是求稳,四季的轮回即可保证农业的运转,四季的轮回立刻带动人民的生活、带动人民的观念跟着轮回。乡村因为不变,所以重视传统,所以重视经验,所以有了老一辈的权威地位。长辈们继承了前代的一切方法、标准,这些旧传统,是足够把当前生活应付得服服帖帖的。后生小辈自然只能唯唯诺诺,专以学传统为务,务必把老者当权威、当老师,只能尊崇不能违反。待过几十年,自己也登上老者的尊位,可以捋着胡须满有把握地数落乳臭未干的后生了;这样的经历,好像复制一般,一批又一批地复制,如同四季的复制。
生活方式影响生活的观念。不愿意变革、只求稳定是农业社会的思想特征。老人的话就一定是对的,可以成为人生的指针,因为他传递着祖辈们的心得,是靠世世代代历经洗练淘出的金玉之珍。听话的孩子才是好孩子,后生要树立正面形象,听话是先决条件,老人的话不对你也不可以反驳,你也不可以顶撞。传统教育要求孝,孝的主要内容就是“无违父之道”,且根本不许怀疑父之道算不算是道,一怀疑就危险,一危险就可怕,后果是严重的。听话者,善守祖业者,可以得一世英名,说不定还有御赐的嘉奖。退一步讲,就算上辈人的确立错了规矩,你也没有可以顶撞可以反驳的资格,你可以阳奉阴违,但是照顾老人的面子和情绪是顶重要的事情,是严重地关乎道德的事情。此外再无可退步的地方。
乡土中国读后感分段式【篇10】
“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了”。中国社会的乡土气息在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中一览无余。中国在飞速发展中,无论是社会制度、民间风俗,还是人情关系,无不受到这种乡土气息的深远影响。
我也有过这样的疑问:为什么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不懂得反抗的我们总是在无理的矛盾中先约束自己,再用谦让解决矛盾。费孝通先生给了我明确的解释: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我们祖辈的顺应,这种顺应是骨子里的含蓄和人情味。乡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私人关系就是效率的替代品,人与人之间愿意花更多的时间去干没有实际目的的事,或者说迟迟不进入话题的最终目的,开门见山的中国效率倒是颇为稀少。
中国的文化,稳中求胜,安于现状,儒学中的谦让礼仪让一个民族从此烙上了“圣人”的人格取向,君子之道由古至今,皆为文人雅圣所向。乡土不易变的特点使得这种烙印顽固恒久,就这样一代代顺延下来。
在当代中国的乡土社会,这种熟悉感和不变性渐渐淡化,取而代之的是因社会变迁、移风易俗、生活节奏加快而催生的焦虑和被动陌生,乡土社会中那淳朴的民风正在改变,乡村的变迁,城市的发展,新的元素在融入且占领传统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在新元素的融入后将“生于斯,死于斯”的终老是乡思想割裂,落叶归根对现代社会即将成为一个难以实现的念想,对于契约,人们再也没有“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
然而,一个民风如黄土般淳朴敦厚的国家,无论社会怎样更替,这个自身带有几分“土气”的国家不变,那个含蓄,面对问题首先想到“克己”的传统在中国人的骨中烙印,传承至今。
乡土中国读后感分段式【篇11】
很早便听说了费孝通先生的社会学著作《乡土中国》,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中国农村的主要特征,涵盖了人文环境、社会结构、权力结构等内容。为何要讨论中国的基层社会呢?值得注意的是,这本书初次出版于1948年,正处在我国从乡土社会转向现代化都市社会的过程中,同时有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了中西方的文化差异,并进行对比和解读。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也许我们现在生活在城市,但上一辈或上几辈定在农村生活过,因此乡土社会是我国的基层社会。正如书中所说,“因为只有直接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在一个地方生下根,这些生了根在一个小地方的人,才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熟每个人的生活,像母亲对于她的儿女一般”。简单来说就是乡土社会人口流动性较小,村子里的人祖辈都生活在一处,彼此间很熟悉,甚至是亲戚。就连我这个生在城里的孩子,每次回老家见到任何一个人总能发现我们之间存在着某种亲戚关系。先辈的经验以及礼俗也得以通过语言流传下来,并不需要依附于文字。由此可见,乡土社会的特性决定了文字在乡下的非必要性,我们若是因为多识得几个字而沾沾自喜,那便是肤浅了。
其实一直以来有个问题困扰着我,为何我们的文化与西方文化相差如此之大?不敢说我从《乡土中国》中找到了确切答案,但确是汲取了一些想法。我们的乡土社会是依赖于农耕的,所以世世代代居住在同一片土地上,祖辈的礼仪文化通过一代代的言传身教得以延续。因为周围都是熟悉的人甚至亲戚,所以“面子”就显得很重要,也由此衍生出了礼俗。例如向别人借了钱,不仅要及时归还,还要再多送对方些东西以示感谢,否则便是失了礼数。这些礼俗也好,亦或是道德准则也好,可以说都是模糊的共识。并不需要法律的要求,每个人自出生就会从长辈那里了解到这些共识。所以我们可以说,社会格局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造就了文化差异。
乡土中国读后感分段式【篇12】
前些时间突然发现不是太了解我们这片土地。在网上寻找了好久,说读读《乡土中国》大概可能更能深刻理解我们的文化。
就我的成长,说来也是奇怪,也并不是在现代社会中长成,而是确实在乡土世界中长大。但是大概是因为是家里唯一的男孩子,父亲也并不是要求、强求我接收某些观点,造成了一种放养的态度。而我,似乎从小时候开始就有一些可以拒绝的权利;长大以后,就只接受自己喜欢的东西,所以感觉旧时环境似乎并没对我有太严格的塑造。
开始读乡土,开始理解乡土。
从最开始的差序格局开始,大概说,中国的乡土社会是一圈一圈推出去的波纹,而每个人都会被影响,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圈子的中心。而西方社会来说,每个人都是很清楚的,几根稻草一束,几捆束成一挑。每个人在团体中都很清楚。文章举例子,如果带家人去旅行,西方指的是他和他的妻子以及未成年的孩子,中国就没这么明显。
男女有别。现在年轻人来说,男女一致和平等性得到了很大的接受;包括西方一政治正确就是女性地位的提升。但是在乡土社会,男女是有差别的。因为乡土社会是一个安稳的社会,或者追求的是一个安稳。而在安稳的社会中,大家更多的是熟悉和习惯,不希望有着冲突的发生。所以男女的交流和婚姻更像是被各司其责的生活习惯所支配,比如说男主外,女主内。而现代社会是变化的,男女有着求同的需求,但是求同的阻力很大。正是这个阻力,会产生情感和社会不稳定因素。
长老统治。孩子的成长是被文化定型了的。乡土社会中,我们没有成年的界限,年长者经历过年幼者经历过的事情,长者也是“师”了。每一个年长者都握着教化年轻人的权利。但是在一个不以经验为导向的社会中,年幼者可能比年长者懂得更多。
无讼。乡土社会中,诉讼是违背了本土的伦理道德了,是羞人的。所以,大家主张无讼。但是现代法律中,无赖反而利用这个获得权益。
从欲望到需要。乡土社会中,大多数的需求不是被计划的。吃饭,喝酒都是自发的,但是和需求结合得很紧密。但是现代社会中,我们利用计划,理性的规划者自己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