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读书笔记(热门13篇)。
年少读书,如隙中窥月;中年读书,如庭中望月;老年读书,如台上玩月,我喜欢这本书的名字作品。写读后感时,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深入理解内容。栏目小编在翻阅中发现了一篇十分实用的“尘埃落定读书笔记”,希望您能多关注我们的网站更新!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1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首次出版于1998年。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尘埃落定》是一部着重于人性思考的**,也是一部关于整个人类社会的寓言,是一部很优秀的长篇**。作品通过似傻非傻的“我”的独特视角,述说了麦其土司由兴而衰的故事,同时又借此为载体,阐释了人类的多面性和世事的无常性。万事万物或许都是有轮回性的,一切最终都将幻化成尘埃,在历史的进程中飘浮落定。
“就是以一个傻子的眼光来看,这个世界也不是完美无缺的。这个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是这样,你不要它,它就好好地在那里,保持着它的完整,它的纯粹,一旦到了手中,你就会发现,自己没有全部得到。”在大多数人眼里,土司制度不是完美,然而在傻子看来,土司制度也是不完美的。
“这是非常时期,一个傻子就能决定许多聪明人的命运。” 就像文章里写到的,在这个特殊的时期,傻子往往有更高的眼界,能决定许多聪明人的命运。在这个新时代,社会必然前进,土司制度不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必然退出历史发展。
然而在土司家族中的大儿子,除了二儿子傻子,大多数人被认为是聪明的,然后这些聪明人却看不到历史的发展趋势,还坚信着土司制度还能继续生存,他们还能像原来那样生活。但由此可知,土司制度在历史的推动下,必然会退出历史发展阶段。
“当这个世界上出现了新的东西时,过去的一些规则就要改变了。可是大多数人都看不到这一点。我真替这些人惋惜。
” 聪明人总是感觉自己很聪明,他们把自己所认为的事就是正确的。但往往忽视了历史发展的潮流,当聪明人总是相信自己能掌控自己的方向,迎接他们的结局必然是失败的。当麦其土司分别派聪明的大儿子和傻子二儿子去南北边界时,聪明的大儿子守着自己的聪明,而最终失败了,没有达到麦其土司的期望。
而二儿子以“傻子”的视野,看到了时代的发展,所以在北方边界上建设起了了**,使得边界逐渐发展起来,**沟通越来越频繁,人们之间的交往也越来越密切,在这里,各个土司家族可以摒弃前嫌,加入**,发展自己的经济和家族。这是一种双赢的方式,其中最大的赢家是愚蠢的儿子。这个傻瓜儿子看清了历史的发展。
“看看吧,这些自以为聪明,自以为漂亮,自以为有头有脸的人要体面而不要忠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这些现象也还是会不断出现,很多所谓的“聪明人”都讲究体面,而把忠诚放在在了后面,甚至是把它丢弃掉。但结果真正的聪明人或是别人眼中的“傻子”才是智者,他们看到的未来的景象才是更靠谱或真实,他们也才更明白在我们的人生中,什么是首位的,什么是次要的。
在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想法在别人看来确实是傻的,但他其实内心是知道什么是正确的,只是周围的人沉迷于当时,所以并不能理解傻瓜少爷的所做。最后,大家看到了傻瓜少爷的一系列作为或者只是他的不同于其他家族的人的想法而做出的作为,使得大家对他改变了一番印象。傻瓜儿子在大家眼中是傻的,但他有些在土司家族里所没有的忠诚,因为他的忠诚,他收获了自己的好朋友,收获了自己的好知己,得到了自己想要的。
而那些自作聪明的人最终什么也得不到,土司制度也随之灭亡。这些依赖土司制度的人,随着历史的发展,随着尘埃落定而逐渐消失。
“历史就是从昨天知道今天和明天的学问。” 傻瓜少爷在当时土司家族里的格格不入,其实正是由于他对历史的认知很清,他知道在麦其土司家族的一切总有一天会消失。人们将有一个新的生存环境。在**中,人与人之间没有等级制度。这将是一个新的社会。
傻瓜少爷把那个游说各个土司家族失败的人当做了自己的朋友,还让他陪在了自己身边,那个人是从中原来的,他的思想注定也是不同于傻瓜少爷所居住的土司家族的思想,傻瓜少爷对于历史的发展的认知——土司制度不会存在很久,那位中原人也成为了记录土司家族兴衰的史官,正是他的记录,使得历史记录下了新篇章。他们都明白学问到底是什么,所以他们注重了历史,注重把这些历史记录下来,因为这些都是一些学问。在愚公移山的少爷的心目中,他知道一切终将尘埃落定。无论是土司家族、土司制度,还是土司家族下的各种人,都会随着历史的发展而消失。
“凡是有东西腐烂的地方都会有新的东西生长。”在这里,作者似乎有意将土司们的身体隐喻为旧的制度,他们的灵魂一并随着这不合时宜的土司制度开始腐烂。当他们无法延续世系时,意味着延续多年的土司制度将告一段落。
土司的血缘承续性被外来的东西所打破。一旦旧的东西腐烂和死亡,新的东西将取代它。更新与替代是历史不可逆转的趋势,历史在不断更新与替代中完成自身的进步。
这种历史进步是人类不断向上力量的反映。在每一个旧制度被推翻、新社会制度建立的背后,隐藏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自身价值观的最大体现。
历史的进步,本质上是人类不懈追求理想的外在表现。任何一种进步的社会制度本质上都是符合人性需要的。人们总是追求自己的理想,并不断付诸行动。
这或许就是《尘埃落定》的主旨:人如尘埃,始终在寻找自己的落定之处。
对于《尘埃落定》作者阿来曾这样陈诉他的创作手法:“这本书取材于藏民族中嘉绒部族的历史,与藏民族民间的集体记忆与表述方式之间有着必然的渊源。”在这部**中,充斥着藏文化那种神秘的宗教色彩和神奇意味,在现实的陈诉中有着一种魔幻的感觉。
初听到“尘埃落定”这四个字的时候,一下子就为意象的强大涵盖力与信息容量及作者的睿智飘逸所折服。尘埃,喧喧嚣嚣、浮浮躁躁,往古来今,宇宙荒蒙有多少事多少物都不过是一簇历史的尘埃,狂飞乱舞肆意张扬是展现生命的真意,即便是尘埃吧,也有自己飞扬的权利。飞扬便飞扬吧,这没有什么,可是一切终究要有个归宿,不管情愿与否,尘埃是要落定的,那么我们呢?
傻子,一个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的傻子,麦其土司的儿子,事实上证明是未来土司的继承者,却拥有着超强的超时代的感知力,能远眺历史感应时代的召唤。然而,他只是一格不符合生活的傻瓜。他经常不知道他是谁,他在**,他做什么。每天早上,他都会用这三个问题来审问自己,所以他是一个傻瓜,一个生活的傻瓜。恰恰傻子主宰了历史,多么强烈的反讽,多少先知先觉在自身所处的时代被视为傻子。
阿来曾说:“我作为一个藏族人更多是从藏族民间口耳传承的神话、部族传说、家族传说、人物故事和寓言中汲取营养。”阿来在《尘埃落定》中构筑了一个广阔的历史时空,描绘了那个时代的藏族文化和土司的兴亡。
阿来将傻子作为一个切入点,选取**作为**的背景,在一种怀旧的历史叙事中完成了傻子这一人物的“自我造型”。这一造型“由特定意义的文化系统支配,靠着管制从抽象潜能到具体历史象征物的交流互变,创造出了特定时代的个人。”通过傻子这样一个叙述者的选取,**《尘埃落定》展示了历史的偶然、荒谬与神秘;是对历史必然性的颠覆,是对人生、哲学的诠释。
人性的脆弱性和非理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历史的走向。**在这种“元历史”的内涵**现出一种人文的思考与关怀,并从哲学上关注人类生存的历史。
阿来的《尘埃落定》是对藏族土司史的一种另类解读和言说,在这个过程中,阿来在作品中穿插了许多自己的思考,从而使这部《尘埃落定》实现了个人对历史的阐释。阿来对藏族土司制度的逝去有着冷静的态度,但是,从个人情感而言,他多少对这一制度有着一份难以割舍的情怀。因而,阿来笔下的土司史就带有着美化的成分,特别是在傻子的身上,作者寄予了理想化的品格,这就让这部史诗般的作品带有了非理性的成分,从而成为一种个人视角下的历史。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2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就像书中结尾所说的:“我看见麦其土司的精灵已经变成一股旋风飞到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主旨吧!
尘埃落定,是结束亦是开始。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3
据说这个世界应该由聪明人主宰,但是谁能分辨出谁聪明谁愚蠢呢?就如 《尘埃落定》中所塑造的二少爷,大家都说他傻,他也一直心甘情愿地做着一个傻瓜应该做的事情,可是后来正是这位二少爷使麦其土司治下的百姓避免了饥荒,开仓放粮拯救了挣扎在饥饿边缘的其他百姓,为麦其土司赢得了更多的土地和人民,使北方边界上第一次出现了现代集市的雏形,种种功绩皆似大智之人,皆有王者风范,侥是自诩聪明的大少爷也望尘莫及。
聪明人不会将世界交到一个傻瓜的手里,一个傻瓜也不可能有所作为——这是人们的逻辑,因此大家都知道未来的麦其土司不会是我。除了母亲,大家都希望“我”是个傻瓜,哥哥因为“我”是傻瓜而对“我”关爱有加;父亲因为“我”是傻瓜而少去许多烦恼,似乎在少少的惋惜遗憾之外,再没有过多的亲情流露;下人们因为“我”是傻瓜而对“我”少了敬畏之心,有时甚至于有点放肆。大家都说“我”是个傻瓜,也似乎因此他们都对“我”很好,于是“我”也就心安理得地当一个傻瓜了。
当大家都是正常人的时候,人与人之间的真诚相待是很难实现的。
当哥哥知道“我”的建议给麦其家带来好处的时候,他很不高兴,虽然作为麦其家的一员,作为我的哥哥,他应当高兴,可是“我”已经渐渐地威胁到了他的土司继承权,他不可能再对“我”露出亲切的笑容。而父亲虽然高兴,但是在“我”从北方边界回到麦其家的官寨时也起了防备之心,因为人民对“我”的拥戴让他觉得自己的土司之位岌岌可危。文中的“我”究竟是不是傻瓜我们无从得知,就连“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否真傻,只是“我”一变聪明,世界就开始混乱,大家就开始不正常,因此“我”时常在别人觉得“我”不傻的时候做出很傻的举动,只是为了让大家相信我的确是一个傻瓜,之所以能干得出比聪明人漂亮只是由于神的眷顾。
“我”选择了当一名傻瓜,而大家也宁愿选择“我”是一个傻瓜,在深深同情之余给“我”关爱还不忘嘲弄“我”,即使是“我”的亲人。
也许当尘埃不落,只有傻瓜才能真正看到一切。
当大家都在为美丽的罂粟疯狂的时候,“我”却显出了置身事外的冷静;当大家都在为得到罂粟种子而不惜挑起纷争的时候,“我”却看到了罂粟与银子的区别,建议父亲把生银子的种子分给其他土司;当大家都在疯狂地播种罂粟追逐金钱的时候,“我”却看到了未来的饥荒,建议父亲种植粮食;当所有人都在为土司的位子争得你死我活时,“我”却感觉到了土司制度的分崩瓦解。
所谓大智若愚是也。
文中的“我”是和大家不一样的个体,没有同伴,总显得孤孤单单,特别是当“我”犯傻的时候,总是自己一个人呆呆地看着某样东西苦思冥想,因为大家都是聪明人,而只有我是傻瓜。“我”有一个真心疼爱我的母亲,她虽然感情里不愿意相信“我”是一个傻瓜,可是行为上却把“我”当成一个傻瓜看待。“我”有两个非常忠诚的仆人,但他们只是相信“我”,死心塌地地听“我”的话,却不知道“我”在想什么。
“我”对塔娜一见钟情,可她却觉得一个傻瓜配不上她。“我”的身体虽然还是土司家的傻的二少爷,但思想却已神游在天人之外。
当一切尘埃落定,我作为一个傻瓜的生命就结束了。
班级:理学院光科0805
学号:***
姓名:黄妙玲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4
有人说过,一个人的一生不过是笑别人,然后让别人笑自己。想来这话虽然简单,但也在理。那么多的明争暗斗,世世代代的恩怨情仇,繁复的如同一团乱麻,我们就存在在这堆乱麻中,剪不断,理还乱。
衍生出喜怒哀乐的情绪就是为配合表演争斗里的胜败常事,拼尽全力争到手的还要费尽心思护在怀里……有必要那么累吗?到头来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为人做嫁衣。为什么不能让自己的人生从容一点呢?
把心放宽,不去计较那些打扰我们生命的繁琐小事,就算被那些“聪明人”当作傻子又怎样?至少,也是个幸福快乐的傻子……
苏东坡与佛印之间流传下很多故事,其中有个很出名的典故就是“心中有佛,入眼皆佛;心中有粪,入眼皆粪”,虽然真实性无从考证,但是这句诙谐的话却道出处世的玄机。当被误解,被欺压,被嘲笑时,不妨仔细想想,在计较得失的立场下也许真的算是输了,但是经过此番历练,对生活的过往和自己前方的路途有所了悟,拥有了常人难求的平和与宽容……也不知谁才是真正的傻子。有时候的争吵争夺有什么意思呢?
是为了逞一时的口舌之快,还是说得到以后就能比别人多些什么……可是,命运安排下给每个人的定额就那么多,这边得到了,另一边就有可能失去。不如拥有恬淡的心境,仔细去体会生命里任何细小的感动与从容,像品一壶上好的香茗,留的温馨的余味温暖整个人生。抑或随心而至,生命的水墨丹青长卷,自由泼墨挥洒,等到遇见属于自己的伯牙子期,让那双清澈的笑眼将这幅画卷读懂、珍藏。
对于这个世间,我们本就赤条条的来,赤裸裸的去,争的头破血流的东西最后也带不走,不如收获一份长久的宁静淡泊的愉悦。打开封闭狭隘的心灵,拂去心灵上的微尘,清理缠结的藤蔓蛛网,让阳光照进生命的深处,把阴霾点亮,变得清澈明亮。对于得到的点点滴滴都心怀感恩,对于失去的一切学会淡然的放弃,对于批评指责能够虚心与坦然的面对,对于伤害和争抢懂得原谅和忽略。
要知道不去计较就不会那么疲惫,减压后的生命才能有向上升腾的力量,然后,抛开脚下的浊气,禅下一袖的喧嚣,尘埃落定之后,向往高处的云淡风轻。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5
尘埃落定作为成语的意思是:1、尘埃虽然在空中飘浮,最终要落到地面。2。隐喻事物经过多次变化,最终产生结果;
或经过一阵混乱后将结果确定下来。
阿来的《尘埃落定》叙述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傻子,大家都认为,不符合现实生活,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行为,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者。
笔者从这个傻子的角度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从傻子的角度看世界,给了我们很多启示。
**故事精彩、曲折、感人。它以超然的姿态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尘埃落定》写的是人生。**有童年,初恋,爱情,妻子,事业,权利,朋友,敌人,父母,兄弟。我们仿佛想到了自己,想到了我们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引发我们了无限的思考。
我觉得《尘埃落定》是对善良的歌颂,善良的人也许会有时会失去一些,但最终却得到朋友,得到真情,得到更多人的信任与帮助。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6
《尘埃落定》读后感--陈月杰《尘埃落定》,是一部让人荡气回肠的**,**演译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没有太多的反思,却留给人们深刻的思考,简单的叙述,却似乎有着无限的张力,蕴含着无限的情感。**整体展现的是一个我们陌生的世界,如红楼梦一样,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世界,是截取了土司制度的一段历史,在那里上演了各样的把戏,而能我的注意力,则一部分要归于某种程度上的我们对于这个地方的神秘感和陌生感。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为主题,以描写**的风土人情,阐述他对**历史和人文的认识和思考。
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再说一遍题目:“尘埃落定”,这是个好名字。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
此后,老土司不顾济加活佛的阻拦,依靠汉黄师爷引进的鸦片,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个看似鼎盛时期的麦其家族,红色的汉族人来了。
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被毁,旧体制瞬间瓦解。一切奢侈都消失了,只留下尘埃落定后的死寂。还有就是人物:
故事一开始,阿来给了我们第二个酋长的眼睛。那是一双极其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看到了一切,不仅是今天,而且是明天。”。正是它带领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看到康巴土司制度崩溃前的最后幻觉,见证一个时代到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
麻其土司二少爷没有名字。他父母叫他傻瓜。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
"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瓜没有自尊。这位“傻少爷”承认开玩笑,并自称“我是麦基家的傻儿子”。。。于是他成了远近闻名的“傻瓜”。
不过,傻子也出人意料地做了几件聪明的事。他哥哥怀疑他是在“装傻”。临死前,他对哥哥说:“你知道我最怕谁吗?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
"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
"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
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一个运气好的傻瓜,其实实用自己的智慧嘲笑身边的聪明人,一群愚蠢聪明的人嘲笑和原谅傻瓜的智慧。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过是一个欣赏、嘲笑和宽恕的圈子。
一个家庭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愚人的眼里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从容接受。只有爱他的人才能伤害他,而恨他的人根本无法抚摸他的痛苦。对权力,对财富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魄力和幸运融合在一起,使他成为一个不可小看的傻子--豁达而又聪明。
该来的总会来,抗拒死亡是没有用的。应该去的人总会去的,拼命留着也没用。所以他是混乱中最幸运的人,受伤最少的人。这是一种宿命论吗?
还是无为而治的一例呢?阿来创造了一个成功的故事和一个成功的角色。看了**之后,我觉得自己只是一个能笑、能感觉、能思考的尘埃。《尘埃落定》,正是用心在歌唱着。
《尘埃落定》读后感想起近日的布置,要求写读后感,便不由得记起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阿来的《尘埃落定》,很有意思,所以决定写它的读后感。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深厚而高贵的沃土,古老而热情的民族,原始而自然的生活方式,奇异的宗教信仰,都为**这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独特的幻想和芬芳。
也许是因为阿来在那个地方出生长大,他可以写出真正的味道。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许正是因为这样,他才选择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的主题,来描写**的风土人情,阐述他对**历史的认识和思考。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在国民**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不久,他变得富有,并迅速形成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酋长的霸主。
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这是一个风调雨顺、小麦丰收的年份,而其他土司土地的鸦片**超过了需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
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
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说来也有趣,常人眼中的傻子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
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
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罢了。
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
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一个运气好的傻瓜,其实实用自己的智慧嘲笑身边的聪明人,一群愚蠢聪明的人嘲笑和原谅傻瓜的智慧。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过是一个欣赏、嘲笑和宽恕的圈子。一个家庭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愚人的眼里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从容接受。从题目看来已经给人一种哲理的思索,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7
**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厚而高贵的沃土,古老而热情的民族,原始而自然的生活方式,奇异的宗教信仰,都为**文化增添了独特的魔力和芬芳。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令人注目忘情。但阿来曾在访谈录中写道,“我只是把民族化作为一个视角,无论我的**还是散文,我都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及内涵,而不要仅仅将他们视为特殊民族的特殊图景”。 这一点可以从《尘埃落定》中体现出来,阿来在其中的情节描述及人物刻画上投入了更多的热情。
阿来的《尘埃落定》,是用心在歌唱着的男声里流淌出来的悠扬长调。于是,闭上眼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8
老麦其土司的陈年旧作,第三房太太央宗,这个他手下最忠诚的头人的妻子。而被他杀害的领袖的两个儿子,虽然话不多,但起了很大的作用,一个结束了大少爷的生命,另一个要求小少爷的生命,这和土司时代一样,最终被淹没在历史中。
二、傻子与聪明人引用书中原话大意。未来酋长的**人不是最聪明就是最愚蠢。在我眼里,哥哥是最聪明的人,所以未来的酋长就是我的哥哥;在所有人眼里,我是个傻瓜,所以我被嘲笑,被哥哥爱,被不忠的妻子。
作为聪明人的哥哥,却在大事上常犯傻。我是个傻瓜,知道他的问题,喜欢显示他的聪明。因而,别人也就很容易知道他想做什么。
我却是小事糊涂,大事不傻。我早上醒来,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却知道,茸贡土司送来了漂亮的女儿,我得想办法得到她;我知道,我该发火让女土司出来吃饭,而不是让她自以为尊贵的在楼上与女儿聊天;我知道我傻,因而守不往漂亮的妻子,因而当最初妻子结杏出墙时,我有点疼,最终却不再疼了,甚至让她去找别人男人;我第一个建立了市场,我成了土司中的首富,我知道用武力让人屈服,我也知道如何让人心服。
我知道我会很蠢,但聪明的人总认为自己很聪明。我这个傻子,在女人的唤醒来聪明起来,也在美色之下痴呆,我会问些聪明人以为奇怪的问题,却没有聪明人能答的上来。因此,如果我不是最聪明的人,也许我是最愚蠢的人。
用父亲的话是:最聪明的傻子。用本人的话说,是个冷静的傻子。
只有当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我才有时间去思考,去冷眼旁观,去参与一些事情。结果,我成了整本书的主角和线索。
三、关于性与爱情全书很明显更侧重于性,爱情在全书或即或离,若有实无。十三岁那年,我在大我五岁的侍女怀中寻找到温存,也学会的性。从那以后,我像个傻瓜一样生活在这个土司家庭里,开始关注这个家庭。
因而,我心中,侍女卓玛是我的老师,也是我的情人。直到卓玛爱上了银匠,但后来,她没有对银匠的初恋。女仆塔娜是我生命中第二个和我**的女人。
这是一个与我相仿的小个子。与塔娜的初夜,才让我体会到自己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男人,因为她够小,而这正好体现了我自己的强大,体现了男性的自我。而这个人小心大的女人,是懂得男人的。
第三个叫塔娜的女人是我的妻子。这是个知道自己漂亮,并懂得利用漂亮的女人。她母亲,连克三夫,到她身上,还保留着母亲的狂野。
外表的尊严和床上的自卑,正是她的表现。而且还有好几次出轨,所幸的我是一个傻气的人,也知道,自己守不住她,因而一切随她。
全文中有几处性描写,但处理手法非常温和。可以说,是所有同类文学描写中,处理得相当好的一个,但让人又很明白的清楚他的描写。在这一点上,我不欣赏一些作品中过于直截了当的描述。
除了我是这本书的主角外,我的父亲和兄弟也是重要人物。他们的性与爱,着墨也较多,父亲不顾一切的与外族的母亲结合,然后又不顾一切的与三太太的结合,这是抢了手下最忠诚的头人的妻子,这里面不得不说存在爱情。然而,面对性,这本书中的爱的力量太小了。
在一定程度上反应了土司的“欲望”观。野蛮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性意象像征着野蛮。
四、土司、下人与罂粟花着笔于历史,**就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这个土司时代,人与主人、仆人的关系是非常明显的。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
拥有自己的刽子手和自己的出口是法律的力量。
不过,这毕竟是最后一个土司,外国势力非常明显。罂粟的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但这个关键人物是省人民**特派员黄专员。
黄的想法是帮助酋长。幸运的是麦其酋长。通过黄特派员的军事支援,麦其土司获得了现代化的**和现代化的军队,所以他很容易赢得与其他土司得战争。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
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土司想成为土司的权威,但他没有必要的力量。黄要实现政治上的野心,又得借助麦其土司的广大土地。
在鸦片如火如荼的时候,谁拥有它,谁就掌握了别人无法掌握的东西。最后,麦其土司成了最有实力的土司。**对那个黄特派员相应的发展没有交待,因为**不是讲它,同时也就给读者留下了空间,他们肯定是相辅相承的发展的。
而后来,黄的失势,也就让我们有些猜测。黄作为国民**的**的失势,也就暗示了国民党的最终失败。
风起云涌,尘起尘落。就因为有高潮,就一定有低潮。当人民解放军的脚步声响起,麦其家就要灭亡了。
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也就随之解放。而主角的我,在解放军大官的好感后,因为麦其家的世仇,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我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尘埃终于落定。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9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当一切都成为一种趋势,一种趋势,即使你是最独立的尘埃,也难免随风漂荡,最终找到一个角落,没有人会来祭奠和安睡。
我不知道千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把旧知识的尘土收起来,再上演一出同样或相似的戏。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让人发笑,有时候让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太聪明太可笑了。
一个运气好的傻瓜,其实实用自己的智慧嘲笑身边的聪明人,一群愚蠢聪明的人嘲笑和原谅傻瓜的智慧。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过是一个欣赏、嘲笑和宽恕的圈子。一个家庭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愚人的眼里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从容接受。
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我们看到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是怎样“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可是,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从题目看来已经给人一种哲理的思索,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象傻子。” 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
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读完这本书,我羡慕那个愚蠢的少爷。他出生在一个优越的家庭,但没有被权力、财富和欲望扭曲。聪明人总想表现自己的智慧,聪明就成了一种负担。聪明人最会盘算自己的利益,机关算尽,最终引来了仇恨,引来杀身之祸。
麦其家大少爷为表现自己的聪明劳了不少神,也争得了正统继承权,他好战,好杀戳,最后被引来的仇恨杀死。麦其家二少爷,自认为是个傻子。他尝到了当傻瓜的好处。不管他做错了什么,别人都会明白:
“他是个傻子”,聪明人则要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傻子弟弟不会与哥哥争夺继承权,很自然的就取得了哥哥的爱护;当给这个傻子有独立决策权时,他又出人意料的作出了聪明的决定: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时,他决定种小麦;当别人受到饥荒危胁时,他把粮食买出去,赚了一大笔钱。还有每天给挨饿的人炒小麦,最后不费一枪一弹使得雪巴拉土司的几个村子归顺,雪巴拉土司心甘情愿的送上了这几个村子的印信;他以粮食交换,娶到了茸贡土司漂亮的女儿塔娜。
当所有的好运降临到这个傻瓜身上时,他哥哥忌妒了,他对哥哥的仇恨开始了。没有人会恨一个傻瓜,甚至仇人都不肯杀他;只有傻瓜才会把最好的**给他的敌人,让敌人与敌人彼此仇恨;傻瓜才会把坚固的城墙拆了,让那里变成市场。为什么这个傻瓜不想被一个暴露在自己眼睛里的杀手杀死?
而且要以傻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以为,死了,人世间的仇恨便没有了。最后,一切都化为乌有——尘埃落定,他的愚蠢化解了仇恨。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10
当然,我们不能说主角太蠢,也不能批评这个社会有多虚伪,因为没有掩饰,它就不是一个完整的社会。只不过真正不幸的却是成为一个被社会所排斥的局外人。因为在那个时候,像莫尔斯一样,一个内向的人,因为性格内向变得冷酷无情,一个没有野心的人,因为随意的态度变得残忍和恶毒。
设想,就算是法律不给他死亡的制裁,在不断承受双重精神暴力后也终将走上死亡的路途,一切不过是殊途同归。这个社会永远容不下这样一个不关心生活的独特、冷漠的人。世界所承认的不过是公众眼中的常态和自然。
包括人本应有的欲望及自私。这样一群人形成了一个竞争的社会,他们只认识像他们这样的人。
当他在逼仄的铁牢里看向黑暗的却无比广阔天际时,也许只剩下了被尘埃遮住了的唯一的眼,其实生命,早已一无所有。到最后的最后尘埃依旧以那般优雅而高贵的姿态,隔断了,他的望眼欲穿。这是社会的现实,也是现实的人生。
人何以无迹,眼前满是尘埃。局内的事实却尚未落定。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11
《尘埃落定》,是一部让人荡气回肠的小说,小说演译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没有太多的反思,却留给人深刻的思考,简单的叙述,却似有无限的张力,蕴藏了无限深情的感慨。小说整体展现的是一个我们陌生的世界,如红楼梦一样,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世界,是截取了土司制度的一段历史,在那里上演了各样的把戏,而能我的注意力,则一部分要归于某种程度上的我们对于这个地方的神秘感和陌生感。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只有爱他的人能伤他,而恨他的人丝毫不能触及他的疼痛。对权力,对财富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魄力和幸运融合在一起,使他成为一个不可小看的傻子——豁达而又聪明。该来的事总会来,死命抵抗也没有用,该走的人总会走,拼命挽留也于事无补。所以他是这场动荡中最幸运的人,受伤最少的人。这是一种宿命论吗?还是无为而治的一例呢?
阿来塑造了一个成功的故事,更塑造了一个成功的人物,看完小说,我觉得此刻我也不过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尘埃落定》,正是用心在歌唱着。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12
想起近日的布置,要求写读后感,便不由得记起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阿来的《尘埃落定》,很有意思,所以决定写它的读后感。
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深厚而高贵的沃土,古老而热情的民族,原始而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特的宗教信仰,都为**这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独特的魔丽和芬芳。也许是因为阿来在那个地方出生长大,他可以写出真正的味道。
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许正是因为这样,他才选择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的主题,来描述**的风俗习惯,并阐述他对**历史的认识和思考。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在国民**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不久,他变得富有,并迅速形成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酋长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
这是一个风调雨顺、小麦丰收的年份,而其他土司土地的鸦片**超过了需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
这足以看出所谓的傻少爷的**远瞩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第二少爷官庄旁出现了一个帐篷。有餐馆、客栈、商店和商店。在黄先生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制度,建立了银行。这样,在古老而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了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原型。
二少爷虽被视为愚人,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炮轰国民党残余势力的声音中,麦其家族的官邸坍塌了。
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说来也有趣,常人眼中的傻子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的人都将被压碎。
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
正是这位愚蠢的少爷带领我们穿越时空,穿越大地,穿越民族。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崩塌前的最后一幕,目睹了这两次的喧嚣和动荡。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罢了。最后,它只是一粒能笑、能感觉、能思考的灰尘。
当一切都成为一种趋势,一种趋势,即使你是最独立的尘埃,也难免随风漂荡,最终找到一个角落,没有人会来祭奠和安睡。我不知道千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把旧知识的尘土收起来,再上演一出同样或相似的戏。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有时候让人发笑,有时候让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太聪明太可笑了。
一个运气好的傻瓜,其实实用自己的智慧嘲笑身边的聪明人,一群愚蠢聪明的人嘲笑和原谅傻瓜的智慧。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过是一个欣赏、嘲笑和宽恕的圈子。一个家庭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愚人的眼里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从容接受。
从题目看来已经给人一种哲理的思索,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
《尘埃落定》是阿来1998年发表出版的,这部作品讲述了藏族的土司制度的兴衰历程,具有很高的藏族历史文化价值,并且带有浓厚的科幻色彩。
这部作品有很多处都描写了麦琪土司的二儿子与侍女**的情节,有些地方描写得比较露骨,而有些地方则写得很含蓄,但是看起觉得很可笑,因为能把那样的情节写得那样的和谐。
麦琪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是麦琪土司与藏族女人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二儿子是麦琪土司酒醉后与一个汉族女人所生,但是二儿子却是个“傻子”。但文章中却多次描写“傻子”少爷与侍女桑吉卓玛**的情节,作者为什么要在**中多处描写?
(一)二儿子刚生出来的时候,就被人认定为“傻子”,但是结合他后来的表现,他这个“傻子”在关键时刻可比聪明人有智慧。比如麦琪土司在麦琪的辖地的边界上修了很多的堡垒,他问他的大儿子为什么在边界上修这么多的堡垒,他大儿子没有回答正确。但是二儿子却回答正确了,说是为了存储粮食,在这一点上,麦琪土司也解释不清楚。
我觉得作者需要用那样的方式来告诉人们,他们眼里的“傻子”可不傻啊。因为真正的傻子是不会做那样的事的。
(二)**中第一次描写“傻子”少爷与侍女**是在二少爷15岁的时候,这种事情也是男人懂事、成熟的标志吧。因为**是通过二少爷的眼睛的所见、所闻和所感写的,二少爷则是**的主线,也是他见证了藏族土司制度的兴衰历程,到**时期的尘埃落定。因此故事也从二少爷开始懂事的时候写起。
(三)我觉得**有这样的情节,也是吸引读者的一种方式。毕竟藏族也是少数民族,社会发展进步得比较慢,因此还没有进入文明时代,还丁柳在奴隶时代,写出那样的情节,表示可以理解,并且也是为了刚好的还原当时的真实情况。
“傻子”少爷虽然有时候很傻,但是他大智若愚,相比之下这才是真正的聪明。正因为如此,在他小的时候他才得到了他父亲以及他哥哥无私的真正的爱,甚至从来没有受到过伤害,不知道伤心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因此我觉得有时候大智若愚可以避免受到伤害。并且他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爱戴下人,最后见证了麦琪土司家官寨由强盛到到最后的坍塌。
争端和仇恨消除了旧世界,最终尘埃落定。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尘埃落定》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着笔于历史,**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书中的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然而,这毕竟是末代的土司,外来势力非常明显。罂粟的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而这关键人物却是黄特派员,国民**的省特派员。
黄的想法是扶助一个土司,这个幸运人就是麦其土司。通过黄特派员我军事支持,麦其土司得到了现代军火,也得到了现代军队,因而在与其他土司的战争中,轻易取胜。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
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权威,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
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
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
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的主人公,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
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
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13
书中的傻瓜真是一个懂得这些原则的聪明人。因为他很笨(实是上,他真的很聪明),他没有强烈的追求欲望。他连名字都没有。但我并不认为他真傻。他只是计较的太少。
他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记得书在一开始就给我们提到了他的眼睛,说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看见了今天,明天也都全看见了。”正是它,带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
读完这本书,我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只是一粒可以思考的尘埃。我们迟早会安定下来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是如此的渺小和脆弱。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由地飞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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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书笔记收藏14篇
阅读对于每个人来说,无疑是极其重要的一环,我们每个人在阅读作品的过程中,心中都会孕育出各种各样的感悟。读完一本典藏的书籍之后,选用读后感的方式来进行记录,这是相当聪明的举动。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撰写一篇富有深度的作品读后感呢?为您筹备的“尘埃落定读书笔记”我相信能够令您满足,我觉得这将为您带来新的启示!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1
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是一部让人荡气回肠的小说,它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到终结的历史。简单的叙述,却有无限的张力,留给人无限的感慨。小说展现给我们的是一个陌生的世界,一个独立完整的世界,一个存在着土司制度的世界。在那样的世界里,有各种各样的人,每天都在上演着各种各样的把戏,各种各样的纷争。
小说讲述的了一个跌宕而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一个是众人眼中的聪明人,是理所当然的继承人,另一个是土司和汉人太太生的傻儿子,偶尔会道破天机的傻儿子。麦其土司因为栽种了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而迅速富足,成为了最强大的土司。后来,别的土司为了像麦其土司一样富裕,也都悄悄跟着种罂粟花。可麦其土司这边,却在傻儿子的建议下,改种了麦子,结果次年只有麦其土司的领地收获了麦子,其余的土司都只有罂粟,造成了麦子供不应求,麦其土司越发强大。其余部落的缺粮灾难让粮食丰足的麦其土司家的傻儿子发起了卖麦贸易,建立起边疆城镇,茶马互市。与此同时,两个儿子关于吐司继承权的争夺也激烈地进行时。在这看起来似乎是麦其家辉煌鼎盛的时候,随着汉人解放军的进入,所有的东西随着旧的土司制度土崩瓦解,一切尘埃落定,只剩下一片死一般的沉寂。
我很喜欢小说的名字:尘埃落定。世间一切的繁荣与浮华不过是千千万万尘埃组成的,借着风,在空中飞扬、舞蹈,可当风过雨后,尘埃落定了,便什么都不存在了。我们每个人不都是天地间一粒飘忽不定的尘埃吗?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美女,不论你在人生的舞台,甚至于历史的舞台上扮演着多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历史来说,终究也只是一粒尘埃而已。风轻轻一吹,便不留任何痕迹。所以,那些功与名、钱与权、食与色的追逐没有太大的必要,生死沉浮也终究不过梦一场,何况是那些如云烟的人生的起伏。一切都是浮云,一切不过尘埃。
书中的傻子实在是谙熟这些道理的聪明人,他因为傻(其实是真聪明),所以在一开始并没有与哥哥争夺继承权,没有想要过女人,没有任何强烈的欲望追求,他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书中,他一直以“傻子”的名字出现,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时常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也叫他“傻子少爷”。或许这个傻子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常常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儿子……”但我并不认为他真傻。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任何事,不追求任何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他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他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傻子也常常做一些聪明事,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的时候,让老土司种上了粮食;修建仓库来储存多出的粮食,用粮食诱惑其他部落的人民;以及在边镇进行贸易,成为了远远富过他的父亲的人。这一切,让你觉得这个傻子似乎用很清醒的眼睛看着在这个旧制度下的世界,记得书在一开始就给我们提到了他的眼睛,说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看见了今天,明天也都全看见了。”正是它,带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这个傻子也时常为这个没落的角落输送进新的血液,但却没有想过改变什么,其实他也无力改变什么,一切不过都是历史的必然。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2
导语:《尘埃落定》这是一部**于当代中年作家阿来最著名的作品之一,这部出版于1998年、稍后获得了第五界茅盾文学奖的作品,被认为是历届茅盾文学奖中最好的作品之一,也是最近30年少数几部最值得重视的汉语长篇**之一。
《尘埃落定》读后感想起近日的布置,要求写读后感,便不由得记起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阿来的《尘埃落定》,很有意思,所以决定写它的读后感。
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深厚而高贵的沃土,古老而热情的民族,原始而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特的宗教信仰,都为**这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独特的魔丽和芬芳。也许是因为阿来在那个地方出生长大,他可以写出真正的味道。
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许正是因为这样,他才选择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的主题,来描述**的风俗习惯,并阐述他对**历史的认识和思考。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在国民**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他变得富有,并迅速形成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酋长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
这是一个风调雨顺、小麦丰收的年份,而其他土司土地的鸦片**超过了需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
这足以看出所谓的傻少爷的**远瞩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第二少爷官庄旁出现了一个帐篷。有餐馆、客栈、商店和商店。在黄先生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制度,建立了银行。这样,在古老而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了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原型。
二少爷虽被视为愚人,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炮轰国民党残余势力的声音中,麦其家族的官邸坍塌了。
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也有意思的是,在普通人眼里,傻子有痴呆的名声,却充当着智慧的化身。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的人都将被压碎。
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
正是这位愚蠢的少爷带领我们穿越时空,穿越大地,穿越民族。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崩塌前的最后一幕,目睹了这两次的喧嚣和动荡。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罢了。最后,它只是一粒能笑、能感觉、能思考的灰尘。
当一切都成为一种趋势,一种趋势,即使你是最独立的尘埃,也难免随风漂荡,最终找到一个没有人会来牺牲和安睡的角落。我不知道千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把旧知识的尘土收起来,再上演一出同样或相似的戏。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有时候让人发笑,有时候让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太聪明太可笑了。
一个运气好的傻瓜,其实实用自己的智慧嘲笑身边的聪明人,一群愚蠢聪明的人嘲笑和原谅傻瓜的智慧。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过是一个欣赏、嘲笑和宽恕的圈子。一个家庭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愚人的眼里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从容接受。
从题目看来已经给人一种哲理的思索,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
《尘埃落定》读后感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遥远的青藏高原,神秘的血脉之巅,文明与荒野并存。历史悠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愚笨的少爷,凄凉的梦想,讲述了一段尘世命运的历史。
着笔于历史,**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土司时代的书中,人与主人、仆人的关系是非常明显的。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
拥有自己的刽子手和自己的出口是法律的力量。
不过,这毕竟是最后一个土司,外国势力非常明显。罂粟的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但这个关键人物是省人民**特派员黄专员。黄的想法是帮助酋长。幸运的是麦其酋长。
通过黄特派员的军事支援,麦其土司获得了现代化的**和现代化的军队,所以他很容易赢得与其他土司得战争。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
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权威,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
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
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
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的主人公,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
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
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
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
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想为一部好的**写些什么是一件困难的事。犹如身处一座精美而恢弘的宫殿之中,无论面向何方,都无法将四周的辉煌一同描述下来。太多的惊艳和震撼,如风、如雪、如川流,轰轰烈烈地在脑中回旋、飞扬、激荡。
理智的解说往往显得无力,思绪与灵魂不可遏制地升腾。
,正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
无处不流露着作者在语言上的敏锐及创作上的才华。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此文**于文秘写作网。**,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
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
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
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阿来曾在访谈录中写道,?我只是把民族化作为一个视角,无论我的**还是散文,我都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及内涵,而不要仅仅将他们视为特殊民族的特殊图景?。由此可见,阿来必定在作品的情节描述及人物刻画上投入了更多的热情。
这一点可以从中体现出来。**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此文**于文秘写作网。
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
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和性欲,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
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
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首先,他是尊贵的公此文**于文秘写作网,其次,他是众人眼中的傻此文**于文秘写作网。世人称他傻,但并不代表他真的混沌愚蠢。
相反,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此文**于文秘写作网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织弥漫。
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终究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群自认为聪明的人,整日用那?傻乎乎的劲头?为毫无意义的事上窜下跳,费尽心机?
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他知道金钱和权力只不过是过眼烟云,也看到了笼罩在古老旧制上的惨淡夕阳,因此他将意念放在更单纯而深远的地方。他的思想与言行脱去了?
聪明人?的虚伪矫饰,干净得像高天中的流云,并时时闪现出未来的光弧。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
书中有一句话来解释这种境界:
一个傻此文**于文秘写作网,往往不此文**于文秘写作网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
他此文**于文秘写作网故乡的每一寸土地,此文**于文秘写作网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此文**于文秘写作网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他的生命中充满了真诚与亲善,消融了嫉妒和仇怨。
将视线拓展,而恨将其阻塞,于是,他能够以广阔的胸襟包容世事的突变与讹移,在众人挣扎呻吟之时跨越历史的玄机。大智若愚,怕就是这样的人吧??我想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
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来像个傻此文**于文秘写作网?。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
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
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基于现实的魔幻主义**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这个傻此文**于文秘写作网的存在,才让**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波澜与光华。
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重读这部**是在去滇藏的旅途上。三年后对这部作品的再次品味,不仅没有带来厌倦,反而更进一步地体会到了其中的韵味和深意。经过香格里拉的时候,听到悠扬的长调从粗重的男声里流淌出来,忽然觉得,阿来的,正是用心在歌唱着。
于是,闭上眼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3
如果你不能像一个傻子一样淡漠地面对一切
你一定不会拥有一颗智者的明净之心。
从你生下来的那一刻起
就有无数的规则等着将你束缚
如果你玩过各种各样的游戏,
先天的命运,
就像你在游戏中能用到的特权,和装备,
还有所有设置好的阻碍,
后天的命运,
你的聪明点才能通过,你可以试着改变结果
,但你不能改变,你不能遇到所有的障碍,如厄运,。
他是一个有着疯狂信仰的传教士,但他是败了。他所希望的土地和人民没有接受他的信仰。所以他第一次被割掉了舌头。。。然后奇迹发生了,他又能说话了。
有着半截舌头的传教士依然正直倔将,所以他第二次失去了舌头 .我觉得他不应该做土司家的书记官。不如做土司家的俘虏,或者让土司砍头
才是一个有尊严的结束方式,而不是成为土司家的奴仆,成为一个看似可敬其实可笑的牲口..我幻想着自己是那个博学多才的传教士,因为传教而被当地的土著关进了监狱,我会用我所有的时间来干什么?或许,我把我的思想写成书,这在当时的人看来满口胡言。
一定不会给我纸笔。那么就用小刀片该在墙上,等到土司看我不爽把我拉出去腰斩时,说不定已刻到了天花板上..尘埃落定里面那个傻子,是比任人都活得有尊严的一个傻子,世俗的所有规则制度都不能拿他怎么样。。
所以,他是一个叫人倾幕的傻子。. 这样,我可以成为一个聪明的傻瓜,主要是因为我们太软弱,不能照顾我们。
直接率性反而更快接近事实的真相。。
所有的悲欢离合,生与死,都是田野的风。只是岁月更替无足轻重的附属品。... 我开始变得和那片土地上的人们一样冷漠,毫不关心。。。这就是我对这个世界的感觉。好像在我脚下
可其实我根本无能为力。
《尘埃落定》写的是人生。**有童年,初恋,爱情,妻子,事业,权利,朋友,敌人,父母,兄弟。我似乎看到了我自己,我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但作者好象又想告诉我,不管有什么又能怎么样,一切都会倒塌,尘埃落定之后就什么也没有了,就象麦其家那座雄伟的官寨一样。
《尘埃落定》写的是历史,历史的车轮总是不停的转啊转,象那该死的时间一样不知道停下来,伴随着历史车轮滚动的是新事物的诞生和旧事物的灭亡,人是活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中的,人的命运跟所处的历史环境息息相关,时势造英雄大概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吧,顺应历史就生存甚至壮大,悖逆历史就只能灭亡了。麦其家族的腐朽与堕落象中了梅毒的人身体产生的溃烂一样,只能不可避免地导致灭亡,其展现出来的空前强大也只是灭亡前的回光返照。
《尘埃落定》是一个寓言,**里除了奴隶之外其他都是聪明人,当然除了那个麦其家的二少爷,但聪明人总是被聪明所误,聪明人总是闭目塞听,聪明人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聪明人总是认为自己是聪明的别人都是傻子,有些事情聪明人看不到只有傻子能看到,而且很可惜这个世界上聪明人要远远多于傻子,这是一个聪明人的世界,我们被一群聪明人摆布着,只好从一个灭亡走向另一个灭亡。
看完书,看了电视剧,现在我想去康定草原看天空。
我认为我应该写一写类似于读后感的东西,不是因为我认为我脑子里有东西,更不是因为我感觉不到。坦率地说,这是因为我觉得,如果我不写一些东西并记住它,我就不会白读它!我打算买这本书的时候,不知道它得了第五届茅盾文学奖,也不知道它是关于什么的。主要是因为我觉得《尘埃落定》这个片名很好听(我还是那么肤浅),而且正好在打折,所以我就买了。
阅读的过程是非常愉快的。作者写的优美细腻,他讲的故事能满足我潜意识的许多需要。虽然情节中有很多疑点,但有时很难理解为什么里面有人会这么做。后来我觉得也很正常,主人公二少爷是个“傻子”嘛,我怎么走得进他的世界。如果某人问我,这本书怎么样?
我也许会说:“我喜欢那种**。”说不清理由,我想也用不着。
所以,我干嘛非的要什么深刻认识,以为读了这本书就懂藏族土司制度文化,就对人性欲望彻底认识,就知道我们该如何如何做,不该怎样怎样,就得生动形象加具体......当然,作者有他的目的,写这样一本书,也许就是想表达特定的某些东西,也许也给我们留下很多问题,有的他自己给出了答案,让读者去评判,而有些问题则需要读者自己去寻求答案。就像阅读理解。关键是,我为什么要这样折磨自己!
2014.1.12晚8:
41.[很多偏见,仅仅作为一个记忆,无他]
傻子是时代变迁的见证人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流逝。我们是今天还是昨天?在这明媚的早上我突然想到这句话了。昨夜熬夜看《尘埃落定》,今天的作息时间看样子要被打乱了。
我们这个世界上缺少的不是聪明人,而是傻瓜。有些人看起来很聪明,但他们看不到很多东西。有些人看起来很愚蠢,但他们比聪明人更聪明。生活在当代的社会装傻也是一门技术。因为只有这样你才能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生存。
这就像是一个富强的麦其家族的消失,因为不适应时代发展的东西最终会消亡。一个国家不可能有两个国王。人的一生,总要不断了断一些人,一些事。到最后我们还剩下什么呢!
让聪明人想去吧!我们会因为距离而变得更陌生吗?也许有些人就未曾熟悉过。
既然是过客,何必去强求该给我们留下什么呢!有人说,非常熟悉的人在分开时会变的不太熟悉,但不熟悉的人在分开时会变的更熟悉。难道是要弥补以前彼此缺失熟悉的机会?
也许吧!未来是个未知数但我们都快被同化在这样的社会中,穷人们都忌富,都唾弃靠关系上去的人,而当自己置身于相同的环境中,却也干着自己讨厌的人干的事,也变成一个傻子了,然后扔给我们一句话是为了生活!把生活拿出来说,似乎跟大家站到同一个水平线上了,似乎那些人也值得同情了。
哈哈哈哈,以后我也要当一个傻子!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4
扬起的尘埃终究会落下,可只要是一粒尘埃总要浮沉在世上,因风吹起,马蹄踏起,人群涌起,初听《尘埃落定》就觉得书名很好,说明了人间的某种规律,有种衰亡的味道蕴含其中,阿来说他仍旧觉得这部小说的名字起的很不错,的确如此。
由现在去猜测将来会发生什么事情,恐怕谁也难以预料,可从现在去了解过去的历史,则轻而易举,事先我们在知道尘埃会落下,知道土司家族必然会衰亡,在已知的结局面前,如何让一个故事足够曲折,有丰富的细节来支撑落幕时的辉煌,黯然收场却让人回味无尽,我觉得这样的故事便是一个好故事。
阿来说他想把人类的普遍性倾注在书里,普遍与规律似乎总是在一起,规律具有普遍性的,普遍性的又常常是人们所熟知的规律。作者不想以描述过多的藏族风土人情,或以畅销书的笔法来引起读者注意,这是一种格调,因为不从众,便是清新脱俗,阿来说“不期望自己的小说雅俗共赏”,因为坚持自己的选择,才会坚定自己的身份,才可以不用委屈求全以图读者们喜欢,作为一名藏族作家才可以有这写作的视角,以一个“傻子”为主角。
书中的风格如同作者所说有些寓言故事和臆想的色彩,寓言增加了小说的趣味性,而臆想不应该是傻子独有的特性吗?每天早上都要问“我是谁,我在哪里”?如果不清楚便浑浑噩噩,六神无主一般,聪明人不会问这样的问题,可是不这样问,不对自己有着清醒的认知,那还算是活着吗?麦其土司家聪明的人很多,可是清醒的人却很少,所有的人似乎都在忙碌着,思索着,努力的活着,但是对于为了生存而活着的人,到底应不应该讨论生命的意义,麦其家的二少爷想到这的时候只能去找书记官,因为书记官能记下历史。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5
张爱玲描写男权制度社会里女人的恶,女人的力量,这本已是她艺术创造中非常大胆的成分,可是她还有奇特的一种方式,那就是描写男权制的社会里男人的软弱。在传统的宗法父权社会中男性所占有的主体权威,在张爱玲的文本中却干脆地被作家的文学书写所暗中破坏、讽嘲与颠覆。张爱玲正是在感悟和思考女性命运与生存境遇之后,以清醒的女性意识观照这一特定条件下的父权变奏。在《金锁记》里“父亲”是缺席的,女性家长是作为说话主体出现的,男性家长的缺席和去势父亲的书写,可以看成一种反串历史、文化现象的女性书写模式,女性角色被作为安置在主角位置而非从属位置,这是个女人的世界。曹七巧的丈夫姜家二少爷是个骨痨,如同行尸走肉;她的小叔三少爷是一个风流败家子,靠祖上遗留的家业苟延残喘。七巧则代替父亲职责把儿子长白调教得懦弱无能。在这些去势父亲群体中,不难发现他们因失去权势而流露出来的阉割焦虑,他们不但被叙事主体推向绝望的处境之中,并被叙述者剥夺了他们作为象征男性宗法父权的主体身份。张爱玲在作品中不动声色地消灭了这些男性的暴力与霸权,颠覆了男权社会中根深蒂固的观念,张扬了女性的力量。
在男权中心意识的受述者(读者)看来,七巧依然摆脱不了“恶妇”的指责,如四十年代上海文坛对张爱玲作出最有分量评论的傅雷先生,在《论张爱玲的小说》一文中,将七巧定位于“一个出身低微的轻狂女子”,“从表面看,曹七巧不过是遗老家庭里一种牺牲品,没落的宗法社会里微末不足道的渣滓。但命运偏偏要教渣滓当续命汤,不但要做儿女的母亲,还要做她媳妇的婆婆,把旁人的命运交在她手里”,“门户的错配已经种下了悲剧的第一个原因”,“然而最基本的悲剧因素还不在此。她是担当不起情欲的人,情欲在她心中偏偏来得嚣张”。然而,对男性中心意识有着清醒的反省与认识的男性受述者却依然听出了女性立场鲜明的叙述声音,并对傅雷的男权倾向做出了批评指正:“傅雷对七巧的评价充满性别与阶级歧视的话语霸暴力,他称七巧为‘出身低微的轻狂女子’。将七巧的行为视为‘轻狂’,暴露了傅雷所执的道德标尺——不允许女性表达对情欲,尤其是对‘性’的要求。”傅雷的男权中心意识在文本充满理解与同情的叙述声音的干扰下,亦对七巧流露出有限度的同情,“就在一个出身低微的轻狂女子身上,爱情也不会减少圣洁”,“她战败了,她是弱者。但因为是弱者,她就没有被同情的资格了么?弱者做了情欲的俘虏,代情欲做了刽子手,我们便有理由恨她么!作者不这么想。”而对于具有现代女性意识的女性受述者,却从七巧的“疯狂”里感知到七巧做为一个健康自然的女人对生存、对情欲要求满足的天然合理性,读出了几千年宗法父权的罪恶与腐朽。
张爱玲对《金锁记》描绘的那个年代已离我们远去,可主人公曹七巧留给了我们无尽的思索,这正影射了中国传统家族制度下女性在男权社会中生存的实态。曹七巧有女权主义反抗压迫的强烈意识,但她这种反抗的方式是畸形的,从而导致她远离人道而趋近兽道。曹七巧是一个戴着金钱枷锁的女人,是一个戴着封建镣铐挣扎的女人。在中国宗法体制中,在女性丧失主体中,在父权政治利益基础上,在宗法体制的关系男女、君臣、父子、夫妻的主从身份的情况下,在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的大主轴中,无论七巧是循规蹈矩,甘于忍受自己被分配的角色,还是离经叛道,反抗命运,都注定要陷入金钱与身体、身体与法、性与爱情两相对立的艰难处境。
张爱玲对《金锁记》描绘的那个年代已离我们远去,可主人公曹七巧留给了我们无尽的思索,这正影射了中国传统家族制度下女性在男权社会中生存的实态。曹七巧有女权主义反抗压迫的强烈意识,但她这种反抗的方式是畸形的,从而导致她远离人道而趋近兽道。曹七巧是一个戴着金钱枷锁的女人,是一个戴着封建镣铐挣扎的女人。在中国宗法体制中,在女性丧失主体中,在父权政治利益基础上,在宗法体制的关系男女、君臣、父子、夫妻的主从身份的情况下,在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的大主轴中,无论七巧是循规蹈矩,甘于忍受自己被分配的角色,还是离经叛道,反抗命运,都注定要陷入金钱与身体、身体与法、性与爱情两相对立的艰难处境。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6
想完完整整的写完一部小说是一件困难的事,想写一部受人瞩目,与人产生共鸣的的小说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犹如身处一片粗犷无边的大草原,无论面向何方,面向何点,都无法将四周的一切完整的描述下来。因为惊艳的物和震撼的心,像风一样、雪一样,川流一样,轰然的在脑中极速旋转、尽情飞扬、彻底奔腾。
这让它的观摩者无法理智的解说、判断,它会让你的思绪与灵魂不可遏制地升华、奔腾。《尘埃落定》正是这样一部佳作。小说以简单、真实、幽默的人物形象,诠释土司制度兴衰的历史。
朴实深刻的人生思考,节制而充满张力的叙述,蕴含着作者无比深厚的情感,让人读了又回味,不禁感叹作者语言的敏锐和高超的创作才能。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在阿来的《尘埃落定》中介绍了这样的一个故事:19世纪40年代四川阿坝的地区存在一个非常强大的部落,他们的首领被称为“土司”。
其中一个强大部落的土司(老麦琪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是土司和正室所生,小儿子是土司酒后和抢来的汉族太太所生。在当时的人们眼里,大少爷聪明、勇敢、勇敢、渴望权利;而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称他为傻瓜。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
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了远近闻名的“傻子”。所以,人们理所当然的认为大少爷是权力的继承者。但是,老麦琪土司却认为自己的大儿子在大事没有自己的判断力,而自己的小儿子有时却聪明的异常,虽然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丫鬟仆役的队伍之中。
《尘埃落定》中以傻子少爷的为第一人称序写着一幅美丽而充满斗争的藏族土司文化风情卷轴。在比较封闭的土司部落里,“傻子”确实是个不折不扣的傻子,因为他违背了当时的地域的主流文化,违背当时的活下来的规则,简单的说他是一个不适时的人。正是因为他是个傻瓜,才能够在土司制度下好好生活。
他不像他的打个那样在尘埃漫天飞,仇恨化的世界里活着。他对权力没有欲望,他是个傻瓜,所以他有一个美好的童年,可以和家奴的孩子一起玩耍。相反,其他人都在清晰的等级制度下活着。
他们市场牢记——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是科巴(信差)--最后是家奴。如此严格的等级制度压迫着许多人,也在他们心中滋生仇恨。正是因为这样他们对视他们为平等人的傻子产生了感激之情。
这也使得之后有很多人愿意跟随这样的一个傻子。
但是,当这个傻子遇到一件需要有远见的大事的时候,他将比任何人都将聪明,为他有前瞻远瞩的目光。比如这样的一件事:老麦琪土司在郭明政府的特派员的劝说后同意在自己的土地上种植罂粟。
这也让麦琪土司大赚了一笔,并且购买了大量的武器让他组装了一只强大的武装力量,之后便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然而,罂粟的种子又被其他的土司盗得,使得罂粟广泛种植,而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说:麦琪家今年不种罂粟,改种麦子。
于是在高原地区山峦叠嶂的罂粟花海中,麦其家的绿麦苗顽强地生长着。然而这年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
傻子少爷这时建立自己的官寨,在这里歌舞生平,人人平等,一片繁荣景象。这里是傻子少爷用心建立的,根据自己的意愿建立的。因为他坚信,只有在这里,他才能不在世人眼中是傻瓜,只有在这里,他才能像一个普通人一样,让他不会参与一场血淋淋的家庭内部斗争。
所以,他宁愿永远呆在这样的一个与世不同的世界里。
但傻子在“傻”,也不会想到历史的车轮永远会碾向前方,不会因为任何人而改变。因此,历史文明怎能允许这样一个欲望膨胀、仇恨升华的地方存在?它会无情的把这些碾在他的车轮之下的。
然而,大钟还在摆动,终于,解放军来到这里围剿国民党残余势力时,麦其家的官邸在重炮声中倒塌。欲望和仇恨同时被绞死,一个腐朽的旧世界终于安定下来。然而,土司世界里留下的只是那个与众不同的官寨,只因为他是“傻子”的。
此时,我们在看看那个“傻子”,他正说着:“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象傻子。”此时,我们虽不知“傻子”是否是聪明人,但我们至少知道他不是傻子,只因为土司已经不存在了。
我们总说历史是强大的,是我们无法改变的。它总会一种文明取代另一种低级的文明。我们可以想像那消失的土司制度,昔日在这片土地上是如何飞扬,但终将于历史的这篇净地上尘埃落定。
大风起兮尘飞扬,正因为有有风的助长,当风停之时,自然便会迎来“尘埃落定”。当人民解放军整齐的脚步声响起,麦其家就要灭亡了。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
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血液变黑,所有的时界从主人的角度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邸,一飞冲天,扬起漫天的尘土,然后慢慢落下。
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那曾今的事,曾今的人也将不复曾在。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7
尘埃落定作为成语的意思是:1、尘埃虽然在空中飘浮,最终要落到地面。2。隐喻事物经过多次变化,最终产生结果;
或经过一阵混乱后将结果确定下来。
阿来的《尘埃落定》叙述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傻子,大家都认为,不符合现实生活,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行为,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者。
笔者从这个傻子的角度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从傻子的角度看世界,给了我们很多启示。
**故事精彩、曲折、感人。它以超然的姿态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尘埃落定》写的是人生。**有童年,初恋,爱情,妻子,事业,权利,朋友,敌人,父母,兄弟。我们仿佛想到了自己,想到了我们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引发我们了无限的思考。
我觉得《尘埃落定》是对善良的歌颂,善良的人也许会有时会失去一些,但最终却得到朋友,得到真情,得到更多人的信任与帮助。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8
首先先简单地介绍一下《尘埃落定》的主要内容。
全文讲述新中国成立之前几十年里,没落土司的中兴与消亡。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
老麦其有两个儿子,一个聪明勇敢,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另一个,是土司和一个汉族的太太生的傻孩子。也就是书中的“我”。
我是一个不受人们关注的傻子。然而,就是“我”这个人人都认为这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
“我”的父亲在领土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我们家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而就在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想要得到罂粟种子广泛播种,“我”却想着要种麦子。 由于过多的罂粟,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我”开仓卖粮,不久,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
可是,这又引起了我那哥哥仇视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腥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名党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和许多读者一样,读《尘埃落定》,我把里面的角色分成聪明人和傻人,即把“傻子”列入绝顶聪明的行列,把“傻子”的父兄等人列入傻子的行列。
“我”是一个傻子,而这种傻又不是痴呆型的全傻,而是似傻非傻。偶尔“我”会表现得相当聪明。或许正因为“我”是一个傻子,
“我”不是那么专断。或许是“我”对自己的智力也不自信,所以对下人的意见或建议往往能加以考虑,而这使“我”在下人眼里具有亲和力,从而无意中提升了自己的威望。“我”在麦其土司的边境上建立了一个贸易市场。这给麦其土司带来巨大的利润,使麦其土司更为强盛。由此可见,“我”不是纯粹的傻子。
我认为书中的“我”的“傻”不是真正的傻,是一种不被时人所认同的正常的土司儿子应有的状态,他的是“傻”为他带来奚落,也为他避免了许多灾祸。他有着精明的头脑和超前的意识,但并不想去改变什么,他维持着旧的制度,也为之注入新鲜血液。他深知识时务者为俊杰,使自己的寨子被和平解放,但也在最后的土司制度灭亡之后失去活着的勇气,任由复仇者杀死自己。总之,麦琪土司的傻少爷是一个具有智慧的矛盾体,不是励精图治的改革家。
通观全书之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书中的傻子是一种规律,一串脚步,一个方向,指引人向着爱与幸福生活走去的方向,他的傻在于忽略了别人都极力想得到的东西:权力、金钱、美色,而他的聪明也正在于此,他因为没有这些沉重的包袱而可以发现人内心真正的想法,可以看到真善美,并以包容仇恨、怜悯弱者的心引领着他周围的人得到祈盼的幸福。整本书里,傻子做任何事的出发点无不围绕着一个字“爱”。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结合自己生活中的经历来谈谈自己的感悟。在我们的身边总是有很多的人,看上去有多么的聪明和未卜先知。他们叱咤风云洞悉世事,仿佛总是能一眼看穿别人的心思,然后一针见血地识破周围每个人的小伎俩。还有些人,自以为聪明,斤斤计较,为一己之私欲而费尽心机,既处处防人,又处处想着占小便宜,生怕吃一点亏。生活中,大家总是会
“夸奖”这类人,很聪明,而这类人通常也很引以为傲沾沾自喜。他们总是认为自己吃不了亏,别人占不了自己便宜,而且自己能一眼识破别人,十分有眼光有远见,能为自己谋得不少福利。但事实上,生活中那些神经大条,不计较个人得失,大方随和的“傻子”们才是真正的聪明人。机关算尽,且不说会活得很辛苦没有乐趣,在别人眼中,你的形象也永远不会有多好。试问,就生活中的一点蝇头小利和自己的形象与生活乐趣,这其中孰重孰轻,难道这么难分辨吗?
我们应该学书中的“我”,忽略掉权力、金钱、美色,没有了这些沉重的包袱,我们可以看到真善美,给自己带来幸福。
而不仅是做人的道理,从写作手法来说,《尘埃落定》也带给我许多的启发。
《尘埃落定》虽说叙述的是历史,但它采用的是第一人称视角,于是“历史”对叙述者而言,就不再遥远。“历史”就成为了叙述者所置身的环境。失去了时间间隔所形成的“历史感”,“我”成为“历史”的体验者,而非追述者。
正是有了“我”这个名不符其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折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才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士在崩溃之前最后的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但虽说作者选择了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却又不甘于限知的束缚,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使《尘埃落定》的视角具有流动性。在这种流动的叙事中,作家更能得心应手地叙事,按自己的理解书写一段迥异于正史的如尘往事。
这就告诉了我们,选择了一种叙述手法,通常就能够享有它本身所具有的,其它叙述手法所不能比拟的优越之处。但与此同时,每一种叙述手法都会有它自身难以避免的缺陷和不足之处,这个时候,我们要善于取长补短,扬长避短。
正如《尘埃落定》中,作者使用第一人称,但是第一人称的写作通常难以避免会有失偏颇,而且会有一种局限于“我”的所见所闻的缺陷性,但作者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克服了使用第一人称写作的局限性。所以,以后我们写作的时候,也可以根据自己所需要表达和抒情的内容选择合适的叙述手法和表达手法,同时要善于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不要以为叙述手法的缺陷是不能克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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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9
有人说过,一个人的一生不过是笑别人,然后让别人笑自己。想来这话虽然简单,但也在理。那么多的明争暗斗,世世代代的恩怨情仇,繁复的如同一团乱麻,我们就存在在这堆乱麻中,剪不断,理还乱。
衍生出喜怒哀乐的情绪就是为配合表演争斗里的胜败常事,拼尽全力争到手的还要费尽心思护在怀里……有必要那么累吗?到头来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为人做嫁衣。为什么不能让自己的人生从容一点呢?
把心放宽,不去计较那些打扰我们生命的繁琐小事,就算被那些“聪明人”当作傻子又怎样?至少,也是个幸福快乐的傻子……
苏东坡与佛印之间流传下很多故事,其中有个很出名的典故就是“心中有佛,入眼皆佛;心中有粪,入眼皆粪”,虽然真实性无从考证,但是这句诙谐的话却道出处世的玄机。当被误解,被欺压,被嘲笑时,不妨仔细想想,在计较得失的立场下也许真的算是输了,但是经过此番历练,对生活的过往和自己前方的路途有所了悟,拥有了常人难求的平和与宽容……也不知谁才是真正的傻子。有时候的争吵争夺有什么意思呢?
是为了逞一时的口舌之快,还是说得到以后就能比别人多些什么……可是,命运安排下给每个人的定额就那么多,这边得到了,另一边就有可能失去。不如拥有恬淡的心境,仔细去体会生命里任何细小的感动与从容,像品一壶上好的香茗,留的温馨的余味温暖整个人生。抑或随心而至,生命的水墨丹青长卷,自由泼墨挥洒,等到遇见属于自己的伯牙子期,让那双清澈的笑眼将这幅画卷读懂、珍藏。
对于这个世间,我们本就赤条条的来,赤裸裸的去,争的头破血流的东西最后也带不走,不如收获一份长久的宁静淡泊的愉悦。打开封闭狭隘的心灵,拂去心灵上的微尘,清理缠结的藤蔓蛛网,让阳光照进生命的深处,把阴霾点亮,变得清澈明亮。对于得到的点点滴滴都心怀感恩,对于失去的一切学会淡然的放弃,对于批评指责能够虚心与坦然的面对,对于伤害和争抢懂得原谅和忽略。
要知道不去计较就不会那么疲惫,减压后的生命才能有向上升腾的力量,然后,抛开脚下的浊气,禅下一袖的喧嚣,尘埃落定之后,向往高处的云淡风轻。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10
阿来透过傻瓜的眼睛,描绘了土司家族的兴衰,揭开了神秘、奢华、迷茫背后的面纱,揭示了愚蠢、贫穷、苦涩的本质。注定了土司家族将走向没落、衰败。作为叙述者的傻子,是作者一种刻意的安排,他承担了作者的许多意图,通过其所谓的“傻”来观照所谓“正常人”的各种活动:
以一种新的角度来感受世界,正因为某种神秘的“傻”,作者才可以赋予他某种超人的预感,也使作者可以以一种超然的角度来叙述整个事件的发展。傻子的每天早上醒来的两个问题似乎带些纯朴的哲学味道,是追求一种自我身份认同的过程吧,在其体内涌动的各种想法、力量在没有得到确认之前一直是盲目的,傻子一开始并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或者没有清醒的自主意识,只是在朦胧中感到自己应该这样做——有时可能是出于一种本能吧,一直到确认了自己的身份之后。
《尘埃落定》的情节在似乎漫不经心的叙述语言中展开,不紧不慢,不动声色,我喜欢那种叙述的节奏,显得非常从容。我想,你肯定喜欢书中描述的风景。这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
**用诗一纯真的文字,演绎了土司制度从衰落到终结的一段历史。朴实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含着无限的深情,无不流露出作者敏锐的语言和创作才华。阿来是一个藏族汉人,出生在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嘉荣
深厚而高贵的沃土,古老而热情的民族,原始而自然的生活方式,奇异的宗教信仰,都为**文化增添了独特的魔力和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对藏民的***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11
刚读完贾平凹的《秦腔》,从傻子引生的世界里走出来,又来到傻子二少爷的世界,最近跟傻子有缘,或者傻子和聪明本就没有界限,或者我根本也是个傻子。对于傻子的世界,心向往之,行不能至。
少爷自认是傻子,对自己来说,这是难得的自知之明;对人坦诚自己是傻子,此人磊落此心光明。试问,聪明的诸如你我,谁敢坦言自己是傻子。我们皆以为自己聪明,可知道聪明都是相对的,谁没犯过傻。
二少爷的“傻”其实是他最大的智慧。因为傻,他不必在意别人的评价;因为傻,他无需顾及所有的规则约束。想说,便说,说对了引来无数赞叹,说错了也无妨,人家是傻子嘛!
傻子,心思单纯,没有乱七八糟的小心思和顾及看问题反而更直接、更简单、更容易接近本质。傻子想什么,便说什么,便做什么,这不是你我向往的大自在么。
傻子容易快乐。傻子欲望少,思虑纯,关心则乱,无欲则刚。
世界纷杂,都是这些自以为聪明的人所为。人活一世短短几十年光阴,机关算尽太聪明,聪明反被聪明误,不妨做一个傻子,心思单纯些、说话坦率些、生活简单些、欲望少一些,快乐自然会多一些。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12
尘埃落定,仅四字却似乎饱含哲理。眼前便展现出开阔邈远的天地,吹着永不停息的风——这是初见这四字时的第一感觉。多么奇妙……
神秘的藏族文化、浓厚的高原氛围和宗教色彩,都为作品披上了神秘而迷人的面纱。深厚而高贵的沃土,古老而热情的民族,原始而自然的生活方式和神奇的宗教信仰开卷,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便会扑面而来。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面一路铺展延绵:
雪山上的阳光与青稞的颜色交织在一起。像堡垒一样的土司官邸,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雪尘
在这片土地上,麦其土司是康巴土司之一。他是勇敢善战的大儿子,愚蠢愚蠢的小儿子。王位继承人似乎毫无悬念。然后,在黄委员的指导下,麦其土司在全境种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他变得富有,并迅速形成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酋长的霸主。
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为了宗央,老土司杀了世世代代忠心耿耿的督察长。为了不让其他土司贪得无厌,他发动了罂粟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土地的两边蔓延。次年,其余村庄的饥荒,使粮仓充裕的麦其一家发动了麦米战役,建立了边贸市场。
它似乎迎来了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但不知不觉中,它播下了仇恨的种子——多尔吉兹仁的两个儿子,最后杀死了麦其土司的两个儿子。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
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邸,一飞冲天,扬起漫天的尘土,然后慢慢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在这篇文章中,尊敬的麦其土司的小儿子是所有人眼中的傻瓜。然而,他以一种超越时代和家庭的思维方式洞察了浮华背后的一切。这个运气好的傻瓜,其实实用自己的智慧嘲笑身边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聪明的人嘲笑和原谅傻瓜的智慧。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过是一个欣赏、嘲笑和宽恕的圈子。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一个家庭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愚人的眼里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从容接受。
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但这就是所谓的大智若愚吧。正如文章结尾处的“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象傻子。
其实,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土司或是贫民,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最后,难免随风漂荡,终于找到一个无人会来祭奠、安睡的角落。
花谢花开,云卷云舒,潮涨潮落。现在看来,我更喜欢这四个字:尘埃落定。向来缘浅,奈何情深,一切浮云,免不了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13
**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厚而高贵的沃土,古老而热情的民族,原始而自然的生活方式,奇异的宗教信仰,都为**文化增添了独特的魔力和芬芳。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令人注目忘情。但阿来曾在访谈录中写道,“我只是把民族化作为一个视角,无论我的**还是散文,我都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及内涵,而不要仅仅将他们视为特殊民族的特殊图景”。 这一点可以从《尘埃落定》中体现出来,阿来在其中的情节描述及人物刻画上投入了更多的热情。
阿来的《尘埃落定》,是用心在歌唱着的男声里流淌出来的悠扬长调。于是,闭上眼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篇14
其实很惭愧,一直不知道这部大名鼎鼎的茅盾文学奖作品,一次无意中在文学**上浏览时,看到通篇关于《尘埃落定》的评论,再仔细搜搜,才发现这是一部真的影响了很多人的著作,于是立即决定买来一读。
大部分作品是我在值班时读完的,十几个小时的车程笨应该是让我满心牢骚的,但是越看似乎就越被迷上了,我喜欢一切和我所处的生活不一样的东西,于是故事中那特殊背景特殊民族特殊生活方式下所发生的特殊故事就格外引起我的注意。
20世纪40年代,四川阿坝地区藏族由18个土族统治,其中玛吉土司是其中之一。麦琪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琪土司在黄委员的指导下种植罂粟,贩卖鸦片。他很快变得富有,并形成了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并成为酋长的霸主。
其余土司用尽心计盗得罂粟种子广泛播种,这时麦琪家的傻少爷却建议改种麦子。大陆旱年,没有粮食收成,鸦片供过于求,**急剧下降。阿坝地区笼罩着饥荒和死亡的阴影。大批饥民投奔到麦琪麾下,麦琪家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规模。
从此,傻少爷得到了茸贡女土司美丽的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这时,传来了一个好消息,二少爷开了一个仓库卖粮食,做了一笔公平交易。各种首领聚集在二少爷官庄。很快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几顶帐篷,进而是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
在黄先生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制度,建立了银行。现代商业集镇的原型首次出现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二少爷回到麦琪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
我很喜欢故事中的“傻子”,其实他不傻,一点都不傻,所有的人都认为土司有一个傻儿子,可傻儿子那洞察一切的双眼能把每个人的心看穿。傻瓜,说实话,但没有人相信他,包括他的父母。没有人能够理解傻子的疯言疯语。
于是傻子只有笑,高兴时笑,生气时也笑。笑,成了他反抗这个世界的**。一个土司家族的兴盛与衰落,在傻子眼里成了一场戏。
然而,这个不情愿的傻瓜也被拖了进来,成了剧中的一个角色。傻子在兢兢业业的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一个傻子,因了“傻”,说着别人不敢说的话,做着别人不敢做的事。
他用自己的方式活着,俗话说“大智若愚”,不知道,是否能这样评价傻子。当土司的斗争无法解决时,汉族人就介入了。带来洋枪的同时也带来大烟,摧毁人的身体也毁灭人的精神。
憨厚的藏民留下了洋枪,种下了罂粟。美丽的罂粟花不是罪恶的根源,而是对他的人民的利用。贪财的汉族人把**的种子带到美丽的草原上,扎根在藏族人民的心中。傻瓜是聪明的。当他觉得自己快死的时候,他理性地支持妻子,平静地面对死亡。
他知道,这是人生不可逆转的轮回,他该谢幕了。
阿来透过傻瓜的眼睛,描绘了土司家族的兴衰,揭开了神秘、奢华、迷茫背后的面纱,揭示了愚蠢、贫穷、苦涩的本质。注定了土司家族将走向没落、衰败。作为叙述者的傻子,是作者一种刻意的安排,他承担了作者的许多意图,通过其所谓的“傻”来观照所谓“正常人”的各种活动:
以一种新的角度来感受世界,正因为某种神秘的“傻”,作者才可以赋予他某种超人的预感,也使作者可以以一种超然的角度来叙述整个事件的发展。傻子的每天早上醒来的两个问题似乎带些纯朴的哲学味道,是追求一种自我身份认同的过程吧,在其体内涌动的各种想法、力量在没有得到确认之前一直是盲目的,傻子一开始并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或者没有清醒的自主意识,只是在朦胧中感到自己应该这样做——有时可能是出于一种本能吧,一直到确认了自己的身份之后。
《尘埃落定》的情节在似乎漫不经心的叙述语言中展开,不紧不慢,不动声色,我喜欢那种叙述的节奏,显得非常从容。我想,你肯定喜欢书中描述的风景。这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
**用诗一纯真的文字,演绎了土司制度从衰落到终结的一段历史。朴实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含着无限的深情,无不流露出作者敏锐的语言和创作才华。阿来是一个藏族汉人,出生在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嘉荣
深厚而高贵的沃土,古老而热情的民族,原始而自然的生活方式,奇异的宗教信仰,都为**文化增添了独特的魔力和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对藏民的***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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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猫鼠读书笔记 篇1
在前几天我读完了一本名叫《昆虫记》的书。在这本书里,法布尔先生为我们精心描写了各种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繁殖和死亡,记录它们在自己王国漫游的历程。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昆虫记》读后感,来欣赏一下吧。
《昆虫记》读后感篇一 从小我最喜欢玩虫虫。法布尔的《昆虫记》,以及别的昆虫书,翻了一遍又一遍。我还把书上说到的昆虫列了一张表,只要捉到过,就在名称后面打个红勾勾。一月又一月,一年又一年,勾着勾着,剩下的空格就越来越少了。 那一次,去舅妈的新校区玩。那里可谓是“原生态”,鸟语花香,春意盎然。我当然不会放过这大好的玩虫机会,自顾自跑进花丛找虫。 怪了,我东瞅西瞧,这花丛竟没有虫的踪影。我又朝几棵树走去,看罢第一棵,再看第二棵。咦,上面爬着一个黑东西。我的第一反应就伸手去捏。为啥?因为在我的感觉中,大多数昆虫都是黑色的,这黑东西应当也是昆虫。不过,我还从未见过这种巨型虫。我该小心地来捉着它。 坏了,就在我的手刚刚碰上那黑东西的瞬间,手被咬了。不对,是被夹了,食指的上端正在往外渗血呢。我忍着疼,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伸手捏住黑东西的腹部。哟,它似乎也不甘心,头上一对大夹子抬呀抬,黑糊糊的粗腿蹬呀蹬,不但想挣脱我的手,还想朝我的脸上扑呢。呵呵,人定胜虫。我急忙掂起瓶子,“咕咚”,把它撂入瓶底。它弹腾了几下,终于精疲力尽无奈了,老实了。 回到家,对着昆虫书一查,啊呀,那黑东西竟然是锹甲。我欣喜万分,赶紧在昆虫表格上添上一个红勾勾。 好几本书上都说,在昆虫世界,倘若论力气,独角仙老大,锹甲老二。神气哦,能逮住个虫虫二大王,足能让家属院里的小伙伴眼馋一阵了。 为了报夹我手指头之仇,我接连两天没给这黑东西喂食(当时傻乎乎,以为锹甲跟蝈蝈一样,喜欢吃豆豆)。不料,它依然精神抖擞。再一看那瓶子里,原来放进去的蚂蚱没了腿,蝴蝶没了肚子。咦,原来它也吃“肉”呀! 我忽然悟到,逮住锹甲的那片花丛为啥没有小昆虫,还不是被它吃掉了,或者吓跑了。就这,它还饥荒着,还想咬我手呢。 哦呵,对于被锹甲夹破手指头这件事,妈妈很淡然,只是批评我太冒失。学医的舅妈可说得很严重,她像给学生授课似的,从昆虫身上携带的细菌、病毒,讲到传染、发病。听着听着,我不禁有些心惊胆战起来…… 《昆虫记》读后感篇二 我读后懂得了蝎子的生活起居和习惯特点,还有很多有趣的知识,现在让我告诉你吧! 蝎子喜欢生活在野草都无法生长的地上,这对蝎子来说是与无伦比的宝地,蝎子喜欢独居,再黑暗里它会忐忑不安,蝎子喜欢把背靠在温暖的石头上晒太阳,到了冬天蝎子们就不爬出洞穴,只有特别暖和的时候才会出洞穴,蝎子的洞穴有七八厘米长,我用尺子量我的手掌到中指指根处,正好八厘米,蝎子的家真是太小了。蝎子通常从每年10月到第二年4月在自己的洞穴里是不出户的,它们不是在冬眠,在这漫长的六七个月里,蝎子几乎什么都不吃,但到了4月,蝎子的生活会有很大的变化,他们会爬出洞穴到外面散步,不再回洞穴。 蝎子每次吃食物的时候,会把嘴里的幼虫嚼好几个小时,嚼成一个皱巴巴的球,蝎子会用钳子把残渣从嘴挑出去,这样就不会卡住喉咙。你知道它为什么会用钳子把残渣从嘴挑出去呢?因为它的胃特别小。 你知道蝎子和蜈蚣打架谁能赢吗?答案是:蝎子赢,因为蝎子用它的大螯顶住蜈蚣的大嘴,由于蝎子的毒针呈弯钩状,只要蝎子把自己的尾巴向上伸直,毒针的顶端就会下垂,这就是蝎子必胜的绝招。 母蝎子要生育宝宝时要把公蝎子吃掉,我突然想起小时候看过的童话故事里,螳螂妈妈也是这样繁殖后代的。听起来很残忍。蝎子妈妈一次能产30—40颗卵,卵不是结实的硬壳,而是一层透明的软薄膜,孵化出来的小蝎子身体是白色的,体长大约9毫米,刚出生的宝宝什么食物也不吃,一直到蜕皮的那一天,也不会乱动,两个星期后妈妈会离开它们。想一想人类是多么幸福,一出生的宝宝就一直和妈妈、爸爸永不分离。 蝎子虽然有毒,只要我们不侵犯它的领地,它不会轻易伤害人类。 《昆虫记》读后感篇三 法布尔把毕生从事昆虫研究的成果和经历用散文的形式记录下来,以人文精神统领在自然科学的庞杂实据,虫性,人性交融,使昆虫世界成为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地方,将区区小虫的话题书写成层次意味,全方位价值的巨制鸿篇,这样的作品在世界上诚属空前绝后。 法布尔用他一生大量的时间观察千奇百怪的昆虫,收获非同小可,他利用智慧观察到了昆虫们的所有习性,并且不断思考,必要时总会将昆虫带到家里养,以便观察。辛勤的蜜蜂,威武的螳螂,唱歌的蝈蝈……它们都像你的亲密朋友一样,给你讲述它们平凡生活中的不寻常的故事。 法布尔倾注一生在昆虫的观察与研究中,他怀着父母对子女一样的爱心,记录了昆虫的生命过程,充满了对生命的关爱、敬畏和赞美。整本书介绍了不同昆虫的不同习性和各自捕捉猎物的方法,愚笨的毛虫,漂亮的蛾,可怕的蜘蛛。其中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 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坚持“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略什么”。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法布尔为了完成《昆虫记》几乎是牺牲了一切。他没有抓住一生中出现的许多机遇去巧取功利,过上幻想中的“好日子”,却安于清苦,坐了一辈子冷板凳,甚至不惜把一家老小也捆在自己这张“板凳上”。最终他坚持不懈的精神受到广大人民的认可! 《昆虫记》读后感篇四 科学家也能创作出文学作品吗?当然可以,法布尔的著作《昆虫记》就是最好的例子。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认为科学家只会摆弄着显微镜,注视着下面的世界,文学家只能整天挥舞着笔杆子。直到我接触到了一个词:“边缘性人才”后,我才明白,有些人不光是杰出的理科生,也是出类拔萃的文科生。比如爱因斯坦,他不但是物理学家,也拉得一手漂亮的小提琴。而法布尔的这部《昆虫记》,大概也是一本“边缘性书籍”吧! 昆虫记有个最大的特点,就是语言细腻文笔流畅,真是让人感觉到是一部散文。虽然是散文,但昆虫记处处都流露出科学的知识,把人以前错误一扫而光,使你不禁感叹:“哦,原来如此!” 法布尔有时真是一个“老顽童”。看,他把圣甲虫描述的多有趣:“咦?这只唯恐来的太晚,碎步向粪堆赶来的是什么虫呢?它那长腿像是由装在肚子里的一个机械所推动,生硬而笨拙的向前移动;红棕色的触角像扇子似的张开,表明它担心强烈的贪欲不能满足而惴惴不安。它来了,它挤倒一些捷足先登者,来到了大餐桌前。这浑身黝黑、粗大异常的家伙,便是大名鼎鼎的圣甲虫,现在它跟它的同胞们入席排排坐了。它用巨大的前足,一抱一抱地对粪球做最后的加工,或者给粪球再加上一层粪,然后走到一旁,平静的享受劳动成果”。好像昆虫也有各种各样的情绪,真像个活生生的小人儿。 圣甲早和法布尔似乎是有缘。当“美味蛋糕”从山坡上滚下的时候,圣甲虫毫不气馁,一次又一次的向上爬,不管斜度有多大。而法布尔为得到一片地,奋斗了四十年,尽管自己多么穷困潦倒。看,多么相似呀!昆虫记差不多就是法布尔的自传,他就是那些昆虫,和大自然在做勇敢的斗争。《昆虫记》是一本科学着作和文学经典,看过了之后,你一定会感慨:“这个世界真奇妙!” 我敬佩法布尔,敬佩他的细致入微。法布尔的细心,从《昆虫记》的字里行间里便一展无遗。这本书对昆虫的描写,小到连虫子的某个动作都描写得惟妙惟肖。读着《昆虫记》:昆虫们排着队向你走来,勤劳的蜜蜂在采蜜,威武的螳螂在比武,可爱的蝈蝈在歌唱……这些可爱的小精灵因为法布尔的细致入微而跃然纸上。读着这新奇、优美的文字,我不由得对法布尔肃然起敬。《昆虫记》真不愧是“讲昆虫故事的楷模”。 《昆虫记》固然值得我们去阅读、了解,但是法布尔的执着、细心的品质却是需要我们去学习的啊! 微风掠过,品读着《昆虫记》,我仿佛看到了这位昆虫大师痴迷观察的身影…… 《昆虫记》读后感篇五 读完《昆虫记》后,轻轻合上书,细细回味着书中的描写,我的心中泛起了一阵阵波澜。 《昆虫记》是一本描写昆虫生活习性的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在法布尔的笔下,这些在我们眼里微不足道的小昆虫也表现出它们独特的一面:遂蜂的守门人充当着大门板和守门人的角色,同类来了就让开,异类来了就赶跑它;迷宫蛛的网像一个迷宫,昆虫掉进去就“走”不出来了;蝈蝈儿看起来好像是食素的,其实它们是一群“伪素食者”……这些小生灵在作者的笔下表现的活灵活现,像人一样有了灵性,会唱歌,会跳舞,有欢喜,有悲哀。 看完这本书后,我对这几句描写遂蜂“守门人”的话还记忆犹新:“也许三个月以前,那时它还很年轻的时候,它曾经为了自己和后代们在这里单枪匹马地辛勤工作,每天都干得筋疲力尽,一直到现在才得以休息。不,它仍然没有停下劳动,它还在用它微薄的余力守卫着这个家。它已经不能再做母亲了,可是它依然能够为家人守卫大门,抵挡不速之客。” 看完这几句话以后,我被遂蜂“守门人”那对家里人深沉的母爱所震撼了。在它年轻的时候,它为了自己的家庭而奔波着;在它老了后,它仍然用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守卫这个家。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人类的许多母亲不也是如此吗?她们为了自己的儿女而操碎了心,在儿女长大后虽然已经没有什么能够帮忙的了,可是心中却仍然装满了沉甸甸的母爱,想要再做点什么。 我再将书中的内容与我们生活中所发生的事情一对比,才发现,原来昆虫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有很多相似之处。为何我以前就没发现这一点,而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却发现了?后来我才知道,法布尔将一生的精力都投入到昆虫的研究中去了,因此,他发现了昆虫的许多不为人知的事情。因为《昆虫记》在科学和文学上都很有地位,因此被称为“昆虫的史诗”。为何法布尔能够坚持一生都致力于昆虫研究呢?因为它热爱生命,尊重生命,热爱大自然,向往大自然。 《昆虫记》让我了解了昆虫,更让我了解了生命;《昆虫记》虽然看起来平平淡淡,但却蕴含了作者对生命的无比尊重,对大自然的无限向往。
狗猫鼠读书笔记 篇2
时下有些人唱道:“世上只有钞票好,有钱的孩子像块宝……”题外之意,有钱真的什么都可以做吗?金钱真如有人所说的是“万能”的吗?我看有钱未必是“好”。
当今,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和社会主义经济大潮的涌起,金钱仿佛一夜之间变的更加流光溢彩,炙手可热。金钱成为了人们追逐的一个焦点,一个目标。钱不再是是那么肮脏,邪恶,丑陋的东西了。有钱的就是好人,就是爷。没钱的就什么都不是,也就像路边的一个乞丐。这正如《我的叔叔于勒》里面所说的:
我这位于勒叔叔一到那里就做上了不知什么买卖,不久就写信来说,他赚了点儿钱,并且希望能够赔偿我父亲的损失。这封信使我们家里人深受感动。于勒, 大家都认为分文不值的于勒,一下子成了正直的人 ,有良心 的心的人。
这就是有示例。有钱别人就捧你,说你这好,那好的。没钱就连小孩儿都看不起你。
所以,现在人们把金钱视为事业成败的标志,衡量自身价值的天平,什么穿名牌,牵名狗,买名车,摆酒宴比阔,百元钞票看谁烧的多。他们在享受的过程中 似乎在失去什么?想必大家心里面也都明白,他失去的是亲情,幸福等等,很多。裴多芬曾说过:“价值用贡献来计算。从物质的消耗中谋求欢乐,才是人生真正的悲哀。”难道这就是“好”吗?一爆发户曾说:“我穷得什么都没有,光剩下钱了。”可见,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有钱未必就是好。
人要活的有价值,有意义,就应该舍掉一切豪华奢侈而“为天下人谋幸福。”
“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金钱不能惑,”这才是真正的人生价值。
狗猫鼠读书笔记 篇3
您明知“识时务者为俊杰”,在那个少有知识的年代,凭您的秀姿和学识完全可以找到一份高雅体面的职业;明知选择一条为大众求解放的道路会有更多的危险等待着你,更多的不幸降临您的家人,甚至会失去年轻的生命,可您和所有优秀中华儿女一样,连头也不回,毅然坚定地踏上了已经浸染无数烈士鲜血的革命道路。您明知在悬挂自己丈夫头颅的城墙的那个地方,处处充满斗争的险恶,随时有流血牺牲,虽然您心如刀绞,可您强忍眼泪,坚定地说“这条线的关系只有我熟悉,我应该在老彭倒下的地方继续战斗。”您明知在城市、乡村、工厂和学校撒发市委机关报——《挺进报》,随时都有敌特的跟踪,随时都会被敌人逮捕,可您竟然在几个月的时间暗中传发了1600份,把我们党的声音及时地送到敌占区人民的心坎上。
您明知向渣滓洞的特务低一下头,求一声饶,下一个跪,就可以换取“自由”,就可以享受荣华富贵,明知老虎凳、撬杠、带刺的钢鞭、电刑的惨无人道,明知竹签钉指,十指连心,可您却喊出““毒刑拷打,那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子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铸成的!”您明知自己最爱唯一的幼小儿子彭云,您多想送他去上幼儿园,多想手把手地教他写字,多想脸贴脸地哄他入睡,可您每天都在斗争的刀尖上过日子,不知道可爱的儿子在哪里颠沛流离,在哪里吃,那里睡,在哪里生病。您是一个多么“狠心”的妈妈!您明知道不能亲眼看到五星红旗在天安门上升起,明知道敌人的大屠杀即将开始,可您和狱友们怀着胜利的憧憬眼含着幸福的泪花绣起了五星红旗。您明知道在您29岁的那个秋季,在1949年11月14日的那天,在革命胜利就要来临的那个时刻,只要您向敌人妥协一点,您就可以回去伺候带着您从小要饭逃难的母亲,就可以回去抱一抱可爱的云儿,就可以回去给牺牲的丈夫的坟上献上一束白花,可您放弃了,您偷偷地写好给四岁云儿的遗书,精心地在狱中打扮好自己,带着微笑走上了歌乐山的刑场!
江姐,您和无数先烈走了,用鲜血和生命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换来了我们学校明亮的教室、宽阔的运动场…。。可我还有我的一些伙伴,明知粗茶淡饭足以,却还要打工的父母带着上街吃烧烤买零食,但您在监狱里连粗茶淡饭都吃不上,吃的是发霉的面包;明知衣服保暖就行,却缠着辛苦的父母从都市里带回时尚名牌;明知学习用品来之不易,却浪费着许多的笔墨纸张,但您最小的狱友小萝卜头连半截铅笔头都舍不得用,总用小石子在地上画着;明知老师要我们学会培养生活能力,自己却连饭也不会烧,大人不在家,就只好泡方便面;明知生活在福中却不知福,抱怨老师抱怨家人,从来不抱怨自己。
江姐,虽然我们幼稚无知,也许这也不会那也不会,可我们已经懂得怀着敬意翻开《红岩》,有时痛恨地咬唇,有时含泪默读,深深地体会到字字是星星,照亮了我们的心灵;句句是火把,燃烧了我们的青春;篇篇是风帆,指引着我们的人生,而您就是红岩上一枝昂首怒放的傲雪红梅,永远激励着我们踏着革命先烈的鲜血,沿着革命先烈开辟的道路坚定地下去!
狗猫鼠读书笔记 篇4
读书多的人最大的好处是——作文写得好!人人都想把作文写好,但是,你不多看点书那怎么会写好作文!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儿童文学读书心得体会大全,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儿童文学读后心得体会篇1我是一名五年级的小学生了,特别爱看《儿童文学》,里面的故事特别精彩,每次看完我都能收获很多。《儿童文学》有感悟屋,暖心阁,教子坊,典藏书屋,青春花坊。看了感悟屋我明白了道理,看了暖心阁我有一种想哭的感觉,看了教子坊我知道该怎么做了,典藏书屋更是不可多得的好文章,还有青春花坊里阳光男女孩的文章,都让我读的津津有味。真是太好看了。《儿童文学》好似一个真理大师,在我品读了一篇篇美文之时,文章中的风骨、情操、哲理、志向和智慧,也如春雨点点入土一般,自然而然地流入我的心田。儿童文学,窖藏文曲,书香醇厚,文坛盛宴,刊中极品,饱览精品,享受阅读。《儿童文学》里的作家也都是一些出过书的有名的作家,有童话大王郑渊洁,小说彭学军,文学小说韩青青。《儿童文学》不仅是作家们对天地,也是我们的空间。你可以在里面交友,提建议,最重要的是自己也可以投稿,有一个栏目是擂台赛,上面是我们小学生的文章。《儿童文学》适合9至99岁公民阅读,不管老的小的只要接触上,你就再也离不开了。《儿童文学》是我的最爱,我会一直读下去,因为她值得你去读,精彩!儿童文学读后心得体会篇2书,是人生的海洋,它带我在海底遨游;书是一个热气球,它让我在太空遨游;书是一把金钥匙,它让我在书的王国里读书。《儿童文学》创刊于19__年,一个月一本,我每个月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去书店领书,这本书的最前面有一篇精彩的文章,里面有精彩的通话故事,仿佛自己就是其中的主人公,让你再也走不出来了。这本书能让你高兴,让你悲伤,反正《儿童文学》这本书能让你喜怒哀乐。人们不是常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吗?我认为它就是我进步的阶梯,我的最爱——《儿童文学》。儿童文学读后心得体会篇3这本书里有许多故事,都非常有趣。其中,有一篇文章是这样的的:有一个爸爸,平时很懒,除了睡觉、吃饭、看电视外,什么正事都不干,家里都是妈妈一手维持着,儿子很讨厌他,有时候,爸爸找他,儿子都找理由躲着不理爸爸,最后,爸爸终于醒悟过来,变成了一个很勤快的人,大家都很喜欢他。这篇文章写得很精彩,人物写得很深刻,特点很鲜明。我以前写作文总是写不好,经常丢三落四的,语句不够通顺,写字潦草,字数也写不多,所以,经常只有80多分。看了这本书后,给我很大启发。我今后一定要多看这类书,努力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儿童文学读后心得体会篇4自从我迷恋上《儿童文学》时,就疯狂地爱上了它,简直到了走火入魔的境界了。儿童文学中每一篇文章都有不同年代的韵味,无论是文笔的卓永、构思的巧妙,还是里面的内容,每一样都是一件精美的艺术品。儿童的文学,不仅局限于童话,更是微型小说、诗歌、散文……各种各样的题材,使你眼花缭乱。《儿童文学》好似一个真理大师,在我品读了一篇篇美文之时,文章中的风骨、情操、哲理、志向和智慧,也如春雨点点入土一般,自然而然地流入我的心田。所以,今天的我已被老师、同学评价为:一个有目标、会思考、有个性的小才女。我想这应该是《儿童文学》的功劳吧!《儿童文学》又宛如爱的化身。三年了,它用“爱”的浪花推动着我前进的风帆;用“善”的乳汁润育着我生命的车轮;它用“美”的春雨沐浴着我飞翔的双翼。一首首放飞童心的诗歌,一篇篇文笔隽永的美文,一个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时刻涌动着生命急流,展现着真善美的花蕾,它们在我的心中埋下了“爱”的种子,让我在爱中快乐成长。《儿童文学》是本丰富、精彩的图书。我爱《儿童文学》,不同的年代,依旧的情怀,我将与《儿童文学》永远同行。儿童文学读后心得体会篇5这个寒假里,我读的第一本书就是《儿童文学》了。这本书很有趣,有十一个写作部分。我最喜欢第十个部分:快牛慢马,文章的题目是“囧话东西”。看这个题目就想笑,是不是?这篇文章有11个故事,既有哲理又能让读者开怀大笑,难道你不想试试吗?在书里面,我认识了一个天真的小男孩,一个小男孩拿着一张假币走进玩具店,准备买一架玩具飞机,。售货员阿姨说:“小朋友,你的钱不是真的。”小男孩反问道:“阿姨,难道你的飞机是真的?”好一个机灵的小鬼,这个反问问的太绝了!我猜,那个阿姨肯定要哑口无言了。不过,这个小男孩也真是太天真了,有假币买架飞机的购物理念,真是太牛了!虽然只有短短几句话,但是这个小故事给我带来了无限的欢笑。这本书目录上的十一部分也十分有趣:达雅丈苑、典藏书屋、虚影幻景、诗请驿路、经典小坊、黑客过招、青春花房、写作开悟、西窗听雨、快牛慢马和青鸟传书。读到这一部分题目,就可以知道这一整个部分是围绕什么主题来写作的了。而且,里面的每一篇文章,每一个故事都是语句通畅,语境优美,让读者身临其境。比如说“达雅丈苑”,里面的故事优雅而动人,忧愁而美丽。像我这种喜欢写景色的人,更像是在艺术的殿堂之中漫游。像《落叶》、《惦念》、《宿敌》等就是描写了美丽的忧愁。像《妈妈是不会升级的奥特曼》、《为一个正直的未来》就是表达了作者对母亲深深的爱,非常动人。像《海边的蝴蝶》、《大人们什么都看不见》就是呼吁人们保护环境,呵护儿童......这本书里面每一个故事的详细内容,我就不介绍了,各位同学们,你们也一起来阅读这本书吧!
狗猫鼠读书笔记 篇5
西游记是本十分有趣的小说,虽然我们对于其中的人物形象早已熟记于心,可我们也应该阅读原著,体会更深层次的含义。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2020阅读《西游记》读后感范文700字精选感想体会,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0阅读《西游记》读后感范文700字(一) 《西游记》是我四大名著之一,在我国文学史上占有者重要的历史地位。作为一部神魔长篇章回体小说,《西游记》在时间的沉淀中依然家喻户晓,广为流传。在今天,我翻开这本散发着古色古香的小说,领略其中的传奇色彩。 《西游记》讲述了唐朝高僧唐玄奘为求真经不畏艰险,与四个徒弟西天取经的故事,一路上历经九九八十一难,饱尝世间疾苦,体验因果轮回,一次次化险为夷,最后取得真经,造福世间的故事。文中的人物,性格鲜明,各具特色:固执,慈悲为怀的唐僧,武功高强,机智勇敢的齐天大圣孙悟空,贪吃,爱占小便宜贪恋美色的猪八戒,憨厚老实,默默无闻的沙僧……都在这部小说里被描绘的有声有色,深入人心,给我们启示。 《西游记》告诉我做人不能贪心,不能走歪门邪道。书中许多故事都是讲人的私欲引发妖魔缠身的故事。做人,要脚踏实地,不要先一步登天,更不能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走上歪路,一发不可收拾。不要有害人之心,相信因果循环,做了坏事,必然会遭受惩罚。 最重要的,它教会我,做人要有一颗持之以恒的心,不畏艰险,勇往直前,不论遇到任何挫折,都不轻言放弃,哪怕还有一丝希望,都要拼尽全力。还要有崇高的理想,不要甘心一辈子碌碌无为,为梦想去拼搏。要有冒险的精神。还有要有默默无闻,甘愿奉献的的胸怀。懂得感恩,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令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故事是“真假美猴王”的故事。这个故事是因为唐僧师徒彼此猜忌,互相之间不够信任而给了妖怪可趁之机,假扮美猴王。短短一个故事却发人深思:信任,是多么的重要啊。没有了信任,我们就会就会处在一个勾心斗角的社会,每个人都在处心积虑的提防他人,天哪,这将是怎样的一个时代?所以,在生活中,我们要给予他人足够的信任,这样,你才会收获到他人的信任。彼此信任,是人和人相处的基本界限。如果没了信任,这个世界将会是一片黑暗。 《西游记》是一部不可多得文学经典,他用通俗的故事教会人们世间的道理,在今天,仍然闪耀着光芒。 2020阅读《西游记》读后感范文700字(二) 《西游记》是我接触过的第一本名著,书中那些精彩生动,惊险刺激的情节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 《西游记》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孙悟空出世以及孙悟空护送师父前往西天取经这两个重要故事,整整有一百回这么多。虽然文字很多,篇幅大,但一点也不会枯燥,什么“大闹天宫、三借芭蕉扇、三打白骨精”,真是有趣极了,那一个个死板的汉字仿佛有了生命似的,带你感受书中的趣味。 在一百回中,我最喜欢的便是“三打白骨精”了。当我看到狡猾的白骨精变为提着饭菜的农家姑娘前来诱骗唐僧师徒时,我的心就不由自主得提了起来,真为他们的命运揪心,幸好孙悟空有火眼金睛,一棒打死妖怪,悬着的心总算是落地了。在这一个情节当中,我仿佛身临其境,也是孙悟空他们的一员了,当我将整本书看完时,我就如同与唐僧师徒共患难,一起闯过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这是一种多么奇妙的感觉啊! 看完了整本书,我合上书本,闭上眼睛细细地回顾第一处精彩的情节,同时也了解了人物不同的性格特点。比如机智勇敢、嫉恶如仇的孙悟空,贪图女色、喜欢耍不聪明的猪八戒,任劳任怨、默默奉献的沙僧等,其中有好多可贵的精神值得我学习。虽然我没有真正读透这本书,但我却从中明白一个道理:做一件事想成功,就要持之以恒,不怕困难,才能成功! 《西游记》是一本十分好的书籍,希望其他人了来领略一下它的风采吧! 2020阅读《西游记》读后感范文700字(三) 明代作家吴承恩的《西游记》,让我感受到了团结合作对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团队任务,是多么必不可少。 僧人玄奘从长安出发,开启了西天取经的大门,他收伏众徒弟:悟空、悟净和悟能。师徒四人一路上不畏艰难,在同伴有难时挺身而出,互帮互助,没有什么困难可以挡住他们前进的步伐。凭着他们的团结一致,不服输的精神,走过了那十万八千里的遥遥取经路,克服了那九九八十一难,成功取得真经,修成正果。 在我们心目中,孙悟空是最聪明、最机智、法力最大的英雄,《西游记》中每一个困难好像都由孙悟空一人奋战,八戒沙僧只是打打下手的配角。但是,只靠孙悟空一人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真的可以顺利前行吗?你看,大战流沙河中,如果没有八戒的识水性,主动下水迎战,他们能轻松渡河并收伏沙僧吗?车迟国里,如果没有八戒和沙僧也各展本领,帮助孙悟空让三个妖怪原形毕露,他们能克服这个难关,继续前行吗? 孙悟空去大战妖怪,如果没有八戒和沙僧在后方保护着唐僧,他能放心大胆地迎战吗?虽然八戒懒惰好色,看起来没有什么很大的作用,但他幽默风趣,给取经路上带来了许多欢声笑语,也用自己的九齿钉耙帮助孙悟空对敌。沙僧虽然没有做成巨大的贡献,但他忠心不二,沉着冷静,坚持保护师傅,一路上挑着行李,没有一句怨言,默默无闻。虽然唐僧有时不分青红皂白念紧箍咒,还帮妖怪说好话,但他也一直在背后支持着孙悟空。师徒四人的默契配合,团结一致,才使得他们取得真经,有个完美的大结局。 正如赛龙舟和拔河比赛,获胜的关键就在于团结一致,每个人都顾大局。又如战国时期,赵国有廉颇和蔺相如一文一武完美地合作,两人同心协力保卫赵国,才能使赵国一要比一天强大。团结很重要,谁说不是呢? 《西游记》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在前行的路上,团结一致必不可少。 2020阅读《西游记》读后感范文700字(四) 《西游记》是我国古代四大名着之一,这一本书,我每个假期都读,让我爱不释手。我被文中曲折的故事情节深深打动了,特别是唐僧师徒四人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书的作者吴承恩为我们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三个徒弟历尽艰难险阻,斩妖除魔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正是他们这种执着的精神深深吸引了我,才使我费寝忘食地把这本书读了个透切。 《西游记》向我们讲述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一心向佛、胆小怕事、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火眼金睛、敢做敢当,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好吃懒做,但又不缺善心。沙僧心地善良、老实本分、踏实能干。这四个人物形象鲜明,各有特点,性格也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正是他的精妙的地方,这师徒四人中,我最喜欢的人就是孙悟空了,因为他神通广大,胆大细心,技艺高超,一路上为保护唐僧惩妖除魔,立下了汗马功劳,所以他成为了我心目中的大英雄,使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另外,我还发现在孙悟空的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不服师傅管教。不过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他们师徒四人的这种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为我们树立了榜样,我们应该像他们学习。在这本书中,我最不喜欢唐僧,因为他不懂人情世故,任性,不相信大徒弟孙悟空的判断,不过,他始终以慈悲为怀,很有仁慈之心,终于感动了上苍,最终经历了千心万苦,和徒弟们取得了真经。 读过《西游记》后,使我受益匪浅。他还让我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想要办成一件事,就必须要让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所以,我们在学习上也要像取真经一样的决心,只有坚持不懈,勇于动脑、动手,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2020阅读《西游记》读后感范文700字(五) 当我翻开《西游记》时,总有不同的心情。它在四大名著中,是最生动活泼的,小时候的我读起它来总觉得既过瘾又有趣。但今时今日,不变的是那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我的领悟却变了。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觉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对话旁白;有人还研究它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但在我看来,他那曲折的情节中暗藏着人们渴望而不可及的生活理想和人性追求,那就是自由。 在经历了这种个性受约束的日子,新世纪的人们都格外向往自由,向往那个自由的化身:孙悟空。孙悟空破土而出,“不伏麒麟辖,不服凤凰管,又不服人间王位所约束”,闯龙宫,闹冥司,自花果山上目在称王。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它的一切斗争也是为了争取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读者一种追求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然而,每个人都明白,在现在,即使是将来,完全的自由终究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般那般的约束。尽管包围着我们的是个受约束的世界,但我们可以让内心尽量变得广阔而幽深,让它能够无边无际、包容天地。 然而,目前社会上还有许多人被一些价值不大的东西所束缚,却自得其乐,还觉得很满足。经过几百年的探索和发展,人们对物质需求已不再迫切,但对于精神自由的需求却无端被抹杀了。总之,我认为现代人最缺乏的就是一种开阔进取,寻找最大自由的精神。 在历经时间锤炼的《西游记》中,竟深深蕴含着新世纪人们最渴望的自由精神……我更明白为什么它能够传承至今了。
狗猫鼠读书笔记 篇6
现代社会以前是一个强权者的时代。不管是中国两千年的封建社会还是西方的中世纪,都是专制的、独裁的。我们首先不要给专制、独裁定性,不要很随意的说专制独裁好还是不好,要分析。在下一篇文章专门分析专制与独裁的利弊。
自从现代民族国家建立,组织越来越庞大,世界上的决策权力就逐渐被分散化。一个人独自决策的组织格局逐渐被替代。现代社会,伴随着民众的崛起。二十世纪以来,乘着马克思主义的东风,亚非拉的殖民地开始了独立运动,摆脱西方强权的时代到来。随之而来的是,殖民地内部的强权被呼唤出来,亚非拉的领头羊带领羊群去抵抗西方强权。贫弱的殖民地人民需要一个精神领袖。斯大林、毛泽东、卡斯特罗、金日成、穆巴拉克、卡扎菲被呼唤出来。这是弱者革命的第一个里程碑。
随着社会主义理论的苍白、随着资本主义的新一轮攻击,殖民地的领头羊纷纷倒台,只不过卡扎菲时间长一些而已,再次使羊群涣散,要害是羊群在思想上没有了依靠。但是却并没有也不会再次出现领头羊。因为大众时代已经到来。勒庞《乌合之众》的畅销,说明了这一点。大众的依靠强者意识在减弱。自己走上街头的欲望在增加。加上现代电子科技技术的成熟,大众的折腾不可避免,大众的盲目、愚昧的一面被呼唤出来。
利比亚的人均GDP一万多美元。推翻卡扎菲并不是为了增加权利。吃一斤肉的时候不闹事,吃五斤肉的时候反倒要闹事了。因为吃五斤肉的时候可以看到西方的电视、可以吃西方的快餐、可以到西方留学了、可以听见西方的价值观了。
民众是容易被鼓动的、容易被宣传所左右的。当穿着西服回来的留学生告诉卡扎菲放弃核武器的时候,卡扎菲也迷茫了!
如今的世界,从国际格局上看,是新战国;从阶层上看,是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的上层利益集团独裁,下层民众盲目无意识的狂躁不安。
但是现代社会是一个高度依赖的社会,整个社会是一个体系。任何一个小问题都可能导致整个社会难以运转。假如现在电网断了,则整个社会必然瘫痪。所以狂躁过后还是不能解决问题。
读勒庞在一个世纪前写的这本《乌合之众》,就像是在读一本二十世纪的人类史。他以先知一般的洞见,察觉了群体——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单元——的各种特点及影响,并预见到,群体在一个愈加明主的社会中必将扮演愈加重要的角色,但也因此必将造成更大的危害。
勒庞该是个种族主义者。恕我可能对西方大众文化批判无知,但纵览全本书,种族这个词出现得最多次。勒庞认为:种族是决定人类行为最深层的因素。正是种族保留下来的生理解剖学的因素,决定了人类的无意识动机,而无意识动机又是群体行为的动因。所以,即使群体一律的无知、多变、冲动……但表现出来的方式又因种族而有所不同。
勒庞应该也是个精英主义者。在书中,他毫不掩饰对安德鲁撒克逊民族的崇拜,深为认同后者个人主义的民族特性。而他却多次地将法国大革命归结于本民族群体意识的主导,失望之情可见一斑。
看书时不时被他武断、不加推导的结论所烦,认为其要是放在当代,可能连出版的机会都没有,或是很快就销声匿迹。然而,这本书之所以面世百年之后,还能被人所关注,被许多社会学家尊为研究社会心理影响力最大的一本书,必然有其独到之处。依本人拙见,还应归功其对于未来强大的预见能力。二十世纪世界的两次大战,不都是群体行为被诱导出、传染、放大后的结果吗?在看我们中国解放后的那场浩劫,不也是一场群体的狂欢吗?尽管勒庞的论证缺乏依据,但他仍能不无预见力地指出:那些领袖们,杜撰一个模棱两可的词汇,描述一个伟大的图景,鼓动群体……而这些新东西不过是过去的专制换了张面孔……正是群体最深层的无意识动机的稳定,人类一切看似美好的革命都像反复过去——看看半个世纪前的中国,和封建社会有什么区别?
就写这些吧,大多数感想还是要边看书边才能蹦出来的。最后勉励自己一句:保持自己的批判精神、怀疑精神,永远不要随波逐流。
狗猫鼠读书笔记 篇7
一部旷世奇作掀起了一场时代的热潮;一首绝韵的史诗唤醒了一种葬花的美妙。
在这部古典名着中,那顽世不恭痴狂的贾宝玉,心思缜密,似弱柳扶风的林黛玉,热情善良,却又不答心机的薛宝钗,还有那巧舌如簧、最善察言观色的王熙凤,她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出生就被寄予厚望的贾宝玉,此生却不爱“江山”爱“美人”,那种古怪的性情似好非好,似坏又非坏。他视功名如粪土,有着文人的洒脱与个性,却始终离不开世俗的牵绊,这还真是个碌碌庸庸、无所作为之辈。
而那自幼丧母,家道中落的孤女林黛玉,更是命运坎坷。不仅体弱多病还多愁善感,最后竟因心爱之人与她人成亲而在病榻惨死。黛玉虽才华横溢,但封建社会却阻了她才华的施展,竟让她这身好文采随棺而去。
从最初的无限风光到后来的吐血而亡,凤姐的这一生可真是大起大落。当初她百般算计,借丫鬟秋桐和大观园众多丫鬟之口——借刀杀人,将那贾琏私自取进门的尤二姐致于死地;而现如今,凤姐却因银钱不周,无法为贾母操办风光丧事而遭众人嫌弃、责骂,最终心怀怨恨,吐血而亡。这还真是一报还一报,前日她借众人之口杀死尤二姐,今日她也死在了这难堵的悠悠之口中。
薛宝钗的为人着实让人着摸不透。她看似单纯无害,却是个颇具心机的人。从那“金玉良缘”的开始,就注定了她和宝玉的命运。宝钗不像黛玉那样,只知道哭,她的秉性倒和凤姐有些相像——都是善于迎合贾母心意的人,但她却不和凤姐一样刁钻泼辣。因此,薛宝钗的性子是大观园众姐妹中最奇怪的了。
贾母的丫鬟她都各有各的个性。先说袭人,她本就合王夫人心意,又是宝玉房中的贴身丫鬟,虽有时颇俱善心,但心到底在宝玉身上。在当得知宝玉要娶宝钗时,处处打着自己的小算盘,想着宝钗总比黛玉好相处,但又怕宝玉对黛玉念念不忘,宝玉要是因此有个闪失,自己也落不着个好处。
而丫鬟晴雯却是当时封建社会女子中罕见的人物。她虽有丫鬟的命,但却性情刚烈,不肯讨好巴结主子,直来直去。晴雯若生在世族大家庭里,必当是一代女中豪杰。
《红楼梦》借贾府的兴势衰败来印证那即将走向穷途末路的封建王朝的命运。这部数百年前的传世经典,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学子们,他们用不一样的眼光来品读这部让人为之动容的巨作。
名篇读书笔记感悟6
这本书最先是一个好朋友介绍给我看的,而后又偶然看到了歌剧版,认真的读完,被作品中浓重而又隐忍的悲伤所深深吸引,为小王子纯洁而执着的爱而感动,为小王子那摄人心魄的忧伤而心悸,也为自己那逐渐泯灭的童心而哀悼。
正想作者在前言中所说的,他把这本书献给一个大人,献给小时候的好朋友——里昂·韦德,“所有的大人都曾经是小孩子,虽然,只有少数的人记得”,它是成人的童话。但它似乎又不能够被称之为童话,童话里的主人公就像白雪公主和灰姑娘一样,最后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而忧伤的小王子却在懂得了爱的真谛后死在沙漠里,也可以认为他回到了等待着他的玫瑰身边,但是那只已经被他驯养的狐狸只能忍着泪道别,一人独自伤心。
情节很简单,作者从“我”的角度讲小王子的游历过程,因为一朵美丽娇气的玫瑰,小王子离开了一直平静地生活着的B-612小行星,他先后游历了六个星球,在这些星球上,他遇到了一些他觉得很不可理喻的大人,狂妄自大的国王,财迷心窍的商人,迂腐的点灯人······于是他不断的感慨:“大人的世界确实奇怪。”在书中作者以小王子的孩子的眼光,透视出这些大人们的空虚、盲目和愚妄,同时也道出了成人的孤独寂寞,无可适从的处境。最后他来到了地球,在这里他遇到了一只等爱的狐狸,这只狐狸给他解决了那朵娇,气的小玫瑰给他带来的对爱的疑惑。善良的狐狸使他明白,爱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慈悲,有了爱(广义的爱)生活里的一切才有了意义。在如今这个金钱至上,物欲横流的社会中,试问还有多少人能够一直保持童年的那份纯真与真诚?
当我懂得“驯服”这个词后,我认为我以后都不会再去计较生命遗忘和将来的得失——无论是爱情还是友谊,可能总是在失去,可是谁不曾经已经以及将失去什么呢,从童年美丽的发卡到最终了时我们的生命。 “驯服”,真不知道这只狐狸从哪里学来的。
现在又教会我。
于是,在我的生命中,从此多了一种靠着“驯服”建立起来的关系——可能是友谊,也可能是爱情。但无论如何,我在去追求的时候,会有这样的心态,我相信到最后,至少,我还能有麦子的颜色。
这颜色可能是我们共同读过的一本书,走过的一段路,同一时刻抬起头来看月亮心灵所感受到的激荡,不约而同地说出的一句话······
生命会被这样的时刻鼓荡着····
狗猫鼠读书笔记 篇8
我读完《童年》,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觉得我是幸运的,起码我比他幸福。因为作者3岁时,父亲病故,而自己的母亲就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小业主,残酷剥削雇工,放高利贷,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了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
高尔基真实地描述了自已苦难的童年,我为自己庆幸——没有出生在那个时代,没有受到这种苦,自己没有失去父母……我感到很幸福,因为我有一段美好的童年。记得在小时候,我很调皮,也很淘气,经常做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有一次,舅妈帮我买了几条小金鱼,但她没告诉我怎么养就出去买东西了,爸爸妈妈妈又不在家。我看到柜子上有一个插着花的花瓶,灵机一动,把花瓶拿下来,拿走里面的花,加了点水,把小金鱼放了进去。看到小金鱼在花瓶中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心里乐滋滋的。到了晚上,妈妈回来了,看到我趴在桌上一动不动地看花瓶,就笑着问我:“你干嘛呢?”“看金鱼呀!”我回答道。妈妈一听,说道:“啊?不会吧!你把金鱼放在花瓶里了。不行,这花瓶一会儿姥姥还要拿走呢。”我二话没说,把花瓶抱进房间,就是不让她们拿走。最后,妈妈拿我没辙,只好打电话给外婆,告诉她事实,姥姥听了这件事,也哈哈大笑起来……我的童年就是这样充满了欢乐、充满了幸福,所以我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看了《童年》这本书,我有很大的启发,书中告诉我们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狗猫鼠读书笔记 篇9
假期里,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我的叔叔于勒》,它的作者是莫泊桑。读完后,我有许多深刻的感受。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明白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而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
父亲向船长打听状况,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己的亲弟弟—于勒。因为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己,所以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但是他做的牡蛎却十分美味。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但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还物美价廉。
我们就应努力工作,改善我们的生活。
我们更不就应瞧不起那些穷人,就应无私的、不求回报的帮忙他们,只有这样,世界才会变成一个友好的世界。
在这篇文章中,“我的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归来,能够给“我们”带来幸福、奢华的生活。
但是一次旅行,当“我们”在船上看见了他,他并没有发什么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卖牡蛎的老水手时。“父亲”和“母亲”却像遇到瘟神一样,尽量躲着他。原因是什么?因为他没有钱。
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有认出自己的侄子么?难道真的没有认出买自己牡蛎的是自己的哥哥么?答案是否定的,他肯定认出了。因为他明白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回自己的家乡呢?答案能够从船长口里得知:“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但是他不愿意回到他们的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这样说来,于勒已经从以前的“流氓”变成此刻明白钱来之不易历尽沧桑的“卖牡蛎的老人”了,他最起码也明白了要自力更生。
而克拉丽丝却看他此刻没钱,怕他回来吃他们的。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见钱眼开的市井妇人。而“我的父亲”菲利普也和母亲一样“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有出息。
如果我是克拉丽丝,我也会和弟弟相认,因为人犯错误是难免的,若能改邪归正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我们就应原谅他;如果我是菲利普,不管我的弟弟再穷,再流氓也好,我也会和他相认的,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有一段时间我以前认为:“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圈。”自从读了法国作家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之后,我的思想翻了个个儿。这篇小说象一面照长镜,清楚地照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狰狞面目,使我认识了这个社会的罪恶本质。
《我的叔叔于勒》这篇小说透过菲利普一家由原先厌恶、怨恨于勒,到之后听说于勒发财又喜欢、索敬于勒,直至在于勒穷困潦倒时又遗弃他的故事,一层进一层地无情揭寡了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展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五恶面目。
在小说中,作家以辛辣的笔触讽了菲利普夫妇吝音,嫌贫爱富。当于勒花了自己应得的遗产并大大占用了菲利普应得的那部分时,他们将其视之为“混蛋”、“无赖”;当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赚了点钱时,他们立即对于勒寄以厚望,甚至每个星期都到海滩上等候于勒回来,为的是从他那里得到什么甜头;但当发现于勒不仅仅没有成为富翁。
反而沦落为卖牡的小贩时,菲利普夫妇的市侩面目便幕霉无遗了,连善良的约瑟夫出于同情多给了于勒十个铜子也要遭到克拉丽丝的斥骂:“你简直是疯了!拿十个铜子……给这个流氓!”最后,他们悄悄地离开于勒而去。
这面镜子照得多么清晰透激啊!它照出了菲利普夫妇卑都的灵魂,更照出了资本主义的“庐山真面目”。时过一个世纪,当今资本主义社会的状况究竟如何呢?我听说这样一件事:在美国,有个小孩拾了一万美元之巨款,把它交还给了失主。
《我的叔叔于勒》是认识资本主义社会的一面镜子,它使我认清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也从另一方面激发我更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暑假,我看了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著名的小说名篇之一—《我的叔叔于勒》,它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当于勒花光了自己所得的财产,并且大大地占用了菲利普应得的部分时,他们视之为“混蛋”、“无赖”;当于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赚了点钱时,人们立即对他寄予厚望,甚至每个星期天都去海滩上等候于勒的回来:但当发现于勒没有成为富人,反而沦落为靠卖牡蛎过日子的小贩时,他们的真面目暴露无遗,连“我”出于同情多给了于勒十个铜子,也要遭到斥骂:“你简直是疯了!拿十个铜子给这个人,给这个流氓!”
这篇小说通过于勒贫穷时被赶走与发财时被夸赞,以及菲利普夫妇望眼欲穿地盼望于勒归来与见到穷困潦倒的于勒躲之惟恐不及的两组比较,揭示出菲利普夫妇的自私、庸俗等性格特点,从而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这一主题。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有所存在——“目中惟有金钱”。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我想,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职责铸造生命的好处,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正如著名作家龙应台所说:“钱能够买到房屋,但买不到家;钱能够药物,但买不到健康;钱能够买到书籍,但买不到智慧……”由此可见,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最幸福的。
所以我们不要把实现理想寄托在别人身上,就应透过自己去奋斗,去努力,去争取。在亲情和钱上,应珍惜亲情,淡泊名利。对弱者应多付出爱心,同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我的叔叔于勒》讲的是叔叔于勒的故事。叔叔于勒生活在一个小职员的家中。他想生活在上层社会。想创业。但是都失败了。
这些经历构成了菲利普夫妇应对自己的弟弟于勒的不同态度。
一向以来,于勒在菲利普夫妇眼中都是一个不务正业的人,总是花钱。还花掉了哥哥的那一份钱。这在本来就不富裕的家中简直是一个打击。菲利普夫妇没给于勒好脸色看。最好竟然把于勒赶了出去。
我觉得文中的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叫他坏蛋,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人,当在船上看见了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讨饭的,流氓。
他们夫妇的种.种举动真的很让人厌恶。他们竟然连亲弟弟都不认,他能冷血到什么地步,他还是人吗?连动物都明白保护自己的家人,而菲利普夫妇看见了于勒,不但不去认于勒,反而走开。可见菲利普夫妇是多么的冷血,无情,六亲不认而且爱慕虚荣。
在当今社会中,像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依然存在。只明白金钱,没了金钱就什么也不是。但是,金钱并不是万能的,但是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才会是最幸福的。
狗猫鼠读书笔记 篇10
中国的古典文学有很多种,比如诗词、五经、四大名著等等。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古典文学读后心得体会大全,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古典文学读后心得体会篇1诗词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经典,是中国乃至世界文化的艺术瑰宝。诗词的意境深邃,思想丰富,感情深切,品格高雅,普及广泛,流传久远,影响巨大。中国的诗词“以愉而至致,以悦而至美,以乐而至懿,以韵而至德。”中华诗词所闪耀的文化光芒,能改善我们的心智、气质、行为。让我们一起沉浸在诗词的海洋中吧。中国的古典诗词抒写的非常优美,有的诗词写的非常有志向,激励我们奋发向上,有的诗词写的非常惆怅,让我们感受到诗人哀伤的心情。诗词寄托的感情是非常浓郁的。激励性的诗词能使我们蓬勃向上,发奋图强。而伤感的诗词能使我们情不自禁的潸然泪下,无法自拔。所以诗词的美,可以体现在它优美的情感上。如果一首诗词没有感情色彩的话,它就不是诗词,它就不优美,就不会被人们喜爱,而会被人们遗忘。古典诗词的魅力无限。我们要细细品味,当你逐字逐句的去了解它,去品味它的时候,你会发现,你已经被它的魅力所深深吸引了,并且无法自拔。当你了解它之后去仔细回味它,你就会再次被它那迷人的魅力所吸引,并且已经将全部的心思放在它上面,你就会渐渐爱上古典诗词了。当然在诗词中诗人也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我最喜欢的诗人是李白,喜欢他的其中一首,《独坐敬亭山》。这首平淡恬静的诗之所以如此动人,是因为诗人的思想感情与自然景物的高度融合而创造出来的“寂静”的境界。所以我最喜欢这首诗。古典诗词是一个非常值得我们了解并且阅读、学习的历史文学。中国古典文学博大精深,诗词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还有许多古典文学,它们都值得我们去了解和学习。古典文学读后心得体会篇2开学了,妈妈给我在少年宫报了古文班,学校里老师也让我们背古诗词和古文。这让我想起了去年12月30日到104。5电台参加“国学宝贝”节目的经历。 那天早上一睁眼,外面的世界是白茫茫的一片,因为前一天晚上下了一场好大的雪。天真冷,风凉飕飕地直灌进我的脖子里。 我和妈妈进了演播大楼,顿时感到了一阵温暖。今天节目里我的小搭档——同是杭州网小记者的周子易已经在大厅了。我在大楼里好奇地左顾右盼,因为我经常在爸爸的车上听电台广播,心里一直很好奇,这广播是怎么播的?演播室里是怎么样的呢…… 经过短暂的不安和忐忑,节目开始了,主持人先播了一段路况,我一想到要开始了,不由得一阵紧张。在才艺展示的环节,我背了一段《苏幕遮》,这是学校里要求背诵的词,而今天,嘉宾老师介绍道,这个词牌名“苏幕遮”是古代一个节日的名字,词人也借此表达了自己的思乡之情,并且对周子易展示的论证进行了详细的点评。听到这儿,我不禁暗暗吃惊:古诗词看似普通,我们也往往一背了之,没想到居然有这么深厚的底蕴啊! 接下来的节目才真叫我们“始料不及”:生活中常见的蜂窝煤的“祖宗”竟是一个人的外号;“别开生面”这个成语最初的意思是赞扬画技高超;而《上书》它的意思是“上古的史书”…… 一个小时的节目很快结束了,而我心中是思绪涌动。是啊,中国古典文学真是博大精深,古代知识丰富得让我目不暇接! 一次小记者的“国学宝贝”体验,让我发现了中国古典文学的魅力,我深深地为些着迷了,我一定要掌握它,发扬它,传承它!——在冬日的暖阳下,我郑重地许下这个心愿!古典文学读后心得体会篇3窗外,夜已深,唯风悄吟;窗内,如豆灯火隐隐约约,我正邀历史走入《红楼梦》……四大名著令国人乃至世人无不为之赞叹,其深刻的内涵与凝练的语言是我国艺术文化的精品与凝聚。其中《红楼梦》受我喜爱最深,它揭露了旧时社会繁华表面下的伤疤,与其说它是一本书,不如说它更像一位忠实的历史记录者。初得《红楼梦》时,抚摸着那崭新的封皮,我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一头扎了进去!一口气读完后,合卷沉思,心生几许感慨。贾府,不可谓不富,然而为何最后破败?细想贾府的奢华无度,连丫鬟都穿金戴银,岂能说那小姐之服饰?想必是浑身流光溢彩,柔软圆滑了,上面描龙绘凤,栩栩如生,虽说不价值连城,可也够华丽的了!这便是贾府破败之根源,此乃我初次读是也。之后因又偶得新书,便渐渐地淡忘了。然而,过了一段时间,偶听人家谈论及曹雪芹,又念起那初得《红楼梦》时的喜悦,再联想起“温故而知新”的古训,不觉再拿起《红楼梦》,将那书皮上覆着的一层薄薄的灰弹去,又开始新一轮的思绪历程。读完后,心中又生许多新的感慨,比上次更加深刻。林黛玉虽才华横溢,如花似玉,但怎能敌贤惠、美貌、高贵、饱读诗书的宝钗呢?全怪在林黛玉乖觉的性格,太过孤洁,不但没与宝玉喜结良缘,最后竟只落得个伤心至死的下场!而宝钗则是实现了心愿,当上了宝□奶。有人说,林潇湘之死尽怪蘅芜君,其实不然,皆因她们各人性格所致如此结局。宝钗上尊敬贾母、王夫人,下对丫鬟和下人体贴,为人厚道,林黛玉这点不如宝钗,因此小时候便略有显露:丫鬟多愿意与宝钗嬉玩,而不愿与林黛玉玩。黛玉的诗过于凄婉,给人以悲凉之感,使人顿生“秋风扫落叶”之感,令人不快;而宝钗的诗浑厚含蓄,且豪情万丈,字字透出一种英雄气概,令人不觉神清气爽,令人感觉到她的热情。所以,做人当做宝钗那样的人。贾府,贾宝玉,就需要这种温婉、热情、贤惠、厚道却不失精明的宝□奶!我不觉暗自对宝钗生几分好感。最讨厌的便是贾宝玉,脾气怪诞的不得了,成天婆婆妈妈的,虽有几分同情心,但不过是对美女而已,哪里有男子汉的英雄气概!作为男人,就该为家争光,不去进取状元,在家里的美女堆里泡着有什么好处?虽说有几分怪才,可他不去展示,想来真是“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呀!幸亏他生在富人家,若是生在穷人家的话……哼,看他再不思进取吧!再说林黛玉,我心中不免也多了几分怨烦。不仅性格怪癖,爱发脾气,爱流眼泪,还“助纣为虐”,鼓励宝玉不去参加科举考试!哎,悲哀,悲哀,亏得她还是贾母的外孙女儿,竟原来不为贾府着想!纵心中好一会子不得平静,虽痴痴呆呆了几日,可终究因他事,竟又冲淡了对红楼梦的一段情意。一天,不经意之间瞄了一眼书架,“红楼梦”几个龙飞凤舞、刚劲飘逸的大字映入我的眼帘,心中蓦然动了一动,又拿下了那已不再崭新的《红楼梦》。轻轻地翻开已经略略发黄的纸页,心中又平添几分感叹:写作手法真是种类繁多呀!瞧那四字词语,文中处处可见,竟觉再妥帖不过,生动而形象;笔锋犀利,“你们贾府里的人,只有两个大石头狮子干净”,形象地写出了贾家人贪婪的本性,读来令人拍案叫绝。文中处处有照应,这样巧妙地使文章浑然一体。真令人读完觉得荡气回肠,让人惊叹曹老先生的深厚的文学造诣。《红楼梦》的题目意思是:它宛如一场梦般荒诞离奇,也暗示了这是虚构的事物,可曹老先生却写得人物个个血肉丰满,活灵活现,做到了“言之有物”,令人觉得真实,就好像一幕幕场景一般显现在你的眼前,这是因为他细心观察,反复推敲,终于写成了这部惊世巨作——《红楼梦》。窗外的夜更深了,凉意向我袭来。如豆灯火不再闪烁了,一个小小的身影手里紧紧握着《红楼梦》——她的爱物,头埋在臂弯里睡着了……古典文学读后心得体会篇4在最焦躁的时候,是一片《荷塘月色》走近我的夏至,冷却了我青春的烦乱与躁动。在最迷惘的时候,是张晓风的文字理平了我心中凌乱蛊惑的鬓角。怎能不说散文是一把为我宁静心中“三千烦恼愁”的骨梳呢?那句句“哀而不伤”的美好、精致、细腻。如四月的春雨润泽着我。性灵的文字仿佛带我走进了文字所编织的乡间密居, 让我在喧嚣中寻得一处宁静,读读冰心。读读余秋雨,读读张小娴……行走在散文所营造的灵性世界,梳平纷乱嘈杂的内心世界, 头戴以智慧与惬静为饰的整齐发髻吧,如此,宁静的我更美丽。诗歌,让我顾盼神飞我爱诗,更爱朗读古诗,沉醉于诗歌的朗读,让老师和同学见证了我脸上最美丽的表情。想起“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文天祥,凛然的剑眉无疑是用眉笔勾描不出来的俊朗;读读顾城——那黑夜之子般的眼眸,又怎是庸脂俗粉所能及?我凝望着那述出自己希望,以残损的手掌摸索着天的戴望舒,他嘴角凝固的血才是最动人的色彩。沉醉在这些诗歌的意境中,我用声音表达出诗人的情致,而老师和同学说,沉醉在朗读世界中的我,顾盼神飞。古典文学读后心得体会篇5我喜欢中国古典文学,因为它是一个民族的精髓;我喜欢中国古典文学,因为它是华夏祖先智慧的结晶;我喜欢中国古典文学,因它是一个强大的国家的财富与灵魂!从中我学到了许多……从古到今,我们的民族经历了硝烟战乱,经历了改朝换代,经历了兴盛发达,经历了国泰民安,我们的上下五千年,经历了太多,然而,也有无数的文人墨客,在历史的见证下,写下了辉煌壮丽的一笔!我对他们,有着无限的感慨与敬仰……我羡慕李白的潇洒和文采;感慨杜甫的忧伤和坚韧;崇敬苏轼的智慧和才干,我相信他们和他们的诗文,一定会永垂不朽!祖先给我们留下了不知多少的真理,可是真正懂得的,又有多少呢?也许,在我们这个年纪,理解不了多么深刻的哲理,但是,我从这些古典名著中懂得了,做人最基本的原则,就是要用一颗坚韧坚强的心,去对待任何一件事。我记得我曾经看到过这样的话:苏轼说:“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是啊,有志者事竟成,我从那些古典文学中,找出了我自己人生的原则。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红楼梦》,在书中我似乎看到了“大观园”的荣华富贵,“宝玉”的洒脱自如,“黛玉”的倾国倾城,“宝钗”的大方得体和“贾母”的雍容华贵……作者曹雪芹把各个人物描写得惟妙惟肖,鲜活灵动,怎能不使人身临其境!《红楼梦》中一护官符道出了四大家族的全室富贵“贾不假白玉为堂金做马;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京陵一个史;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京陵王;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可见他们是多么的兴盛富贵。可是,他们的由盛到衰也是自然规律,警示了后人。你看,《资治通鉴》中“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如今家喻户晓;《古文观止》中“尺有所长,最有所短”我们烂熟于心;《红楼梦》中“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我至今仍记忆犹新。我喜欢中国古典文学,从中我真的学到很多。
狗猫鼠读书笔记 篇11
《下雨的书店》这本书是日本作家日向理惠子的著作。一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我就感到十分好奇,无数个问题从我脑海里冒出来:书店也会下雨?书店下雨了,书会不会被淋湿?人们在下雨的书店里看书会不会很有趣……
读了这本书后才知道,书中讲的不是书店真下雨,而是书和雨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书中的内容都是由雨水形成的,如果雨水沾上了悲伤,那做出来的书就是令人伤心的;如果雨水承载了满满的喜悦,那书就是令人快乐的;如果雨水浸透了感动,那做出来的书就是催人泪下的……
书中的故事浸透了感动,主人公是一个叫璐子的小女孩。她在一个下雨的日子,带着妹妹来到了公立书馆,极速蜗牛带着她们进入了“所生活的世界”。由于嗜读先生来到了书店,因为好奇心带走了她的妹妹莎拉,并且把书店弄得一团糟。璐子为了营救书店和妹妹沙拉,开始了一场艰难的旅程,途中她经历了种种困难,他都一一克服:当雨水消失时,自己动手写书;当书化为虚无时,努力去寻找;当找不到题材时,找许多小伙伴一起思考……最后成功救出了妹妹,拯救了书店。在克服困难的过程中,璐子为我们奉献出了宝贵的“隐形翅膀”——坚定的意志,不懈的努力。
生活中的我也是一个坚持不懈的人。在学习拉丁舞的过程中,我也遇到了很多挫折。在我们班中,我学的最晚,我是班里年龄最大的那个,一般在我这个年纪,早应该是高级班,去学双人舞了。可我还是只能跟七八岁的小朋友们一起跳。一次机会,老师让我看了下一个班的水平。刚跳两三个小节,我瞬间就被吓呆了,那个班里五六岁的小孩跳的都比我们跳得好的多!我觉得自己真不是学习拉丁舞的料。老师看出了我的心思,对我说:“我们学习舞蹈都要有一个过程,不是一天就能跳好的。像晚上那个班,也是学了三四年的呀!你只要刻苦的练习,肯定会好起来的!”
老师的话就像一枚小小的火柴,点亮了我意志之灯——一定要学好拉丁舞。在随后的日子里,我白天努力地学习,晚上不停地巩固,终于有了进步。有时一个难练的动作,会耗上我好几个小时,一遍一遍又一遍,甚至练得满头大汗……终于等到了一次比赛,我以全省第三的好成绩成功晋级,这是我辛勤付出的回报,也是“隐形的翅膀”力量的见证。
切身的体会,璐子的故事,更坚定了我对待困难、挫折的态度。是啊!当我们遇到挫折时,要积极去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不能打退堂鼓,更不能退缩,不能轻言放弃。当我们压力山大的时候,要借助隐形翅膀的力量,穿过风雨,去寻找那美丽迷人的彩虹。只有意志坚定,坚持到底时,你才会真正体验到成功的喜悦和快乐。我相信,当你见到成功的彩虹时,你一定会觉得,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下雨的书店》虽只有短短的245页,却蕴藏了许多美好。让我们在下雨的书店再次相逢,细细品味书中那份藏在字里行间的温暖和力量。让“隐形的翅膀”带你飞过艰难和绝望。
狗猫鼠读书笔记 篇12
【初二读后感:读培根随笔后的感想】
在了无生气的黑夜里,总有一弯明月,陪伴着我走完崎岖的前路。――题记
在历史的长河中,书作为文明的使者,在一分一秒流逝的时光中停留了下来。而面对密密麻麻的书籍,我却抽出由著名的英国十七世纪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写的《培根随笔》,在这处处充满哲理的世界里遨游了起来。
在这密密麻麻的文字里读着,一句话便使我深思了起来。话是这样说的,“对于在上的人表示尊敬并不是一种奴气,而是处世应尽的一种责任。假如我们不这样做,那么居于我们之下的人又怎么肯对我们表示尊敬呢?”从前的我,无论是从书本中读到的“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抑或是从电视剧中特立独行的英雄,都深深加固了我心中对此的不屑。而书中培根对于荣华富贵的渴求而不断低头的性格也是我无法认可的,但我单单从这短短的一句话中,却读懂了“尊敬”的真正含义。
陶渊明的不为五斗米折腰是由于官场的过于腐败,电视剧中特立独行的大英雄是因为有着过于危险的任务而变得冷酷,而对于我们,这些都是不存在的问题。与亲戚朋友见面打一声招呼是表达尊敬;在父母回家时接过沉甸甸的包是表达尊敬;在校园里遇见老师亲切地问好也是表达尊敬……过去的我们也许觉得这有些许虚伪,可这些行为却是必不可少的,它传递了你对他人的尊敬,同时也获得了别人的尊敬。
带着新领悟的道理,兴致勃勃地投入了继续的旅行。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让我明白了在人生的道路上,求知的精神为我们铺好了道路;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让我知道了友谊使道路的两旁开满鲜花;在《论猜疑》中,培根说道:“当你产生了猜疑时,你最好还是有所警惕,但又不要表露于外。这样,当这种猜疑有道理时,你已经预先作了准备而不爱其害。当这种猜测疑无道理时,你又可避免因此而误会了好人。“让我懂得了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前进。而在这路上,总有像《培根随笔》这样的好书,化作了一弯明月,陪伴我走完这崎岖的前路。
【初二读后感:读平凡的世界后的感想】
读完《平凡的世界》,心中涌起一股热辣辣的感觉,有时竟禁不住热泪盈眶。我没有资格对它评述,只有被它感动。
纵观全书,我觉得可以用四个词来概括,苦难和奋斗,平凡和伟大,而贯穿其中的是亲情、友情、爱情。讲述了一个平凡人的奋斗历程,一个平凡家庭的奋斗历程。一个农民的生命同伟人的生命具有同样的价值,普通人的劳动同伟人的业绩一样伟大,我能够认识到平凡的人的平凡的生活是最伟大的,能够让我在努力奋斗的同时提醒自己保持一颗平凡的心。
全书字里行间流淌的全是浓浓的爱意,对土地,对父老乡亲的亲情、友情、爱情。特别是孙少平,也是我最佩服的角色。一个出身卑微,家境极端恶劣的农村少年,一个忍辱奋进,不卑不亢的学子,又或者说,农村的孩子,因自卑而上进,以上进求尊严。少平平凡的一生,分化于农田、城市工地,还有煤烟四起的地下坑道中。田晓霞的出现,给了少平的生活更加丰富的内容。关于她的章节,我都会一遍又一遍的通读因为有她出现的时候,总会让人觉得生活充满了阳光,有了她,少平就算生活再苦也还是幸福的。田晓霞是少平的一个梦,她的牺牲,让人认识到这就是生活……总之,世间所有的真情都在这里得到了体现。我想起冰心曾说:“爱在左,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路长径点缀得花香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落,却不是凄凉。”这爱情,这友情,再加上一份亲情,便一定可以使你的生命之树翠绿茂盛。
因为有爱,有了温情,有了力量,世界变得如此美丽!生活在平凡的世界中的人们应该感到生活是美好的!
[初中生读书心得体会]
狗猫鼠读书笔记 篇13
我非常喜欢《西游记》这本书,是因为他们师徒四人不畏艰险,跋山涉水、坚持不懈,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的精神,让我懂得了:只要努力就会成功。
从这本书中,我还悟出许多的道理,就佛祖压孙悟空这集来说吧,孙悟空虽然很厉害,可人外有人,山外有山,世上还有许许多多厉害的人,不止他一个,因为这点被压在五行山下。
还有孙悟空抢芭蕉扇那集来说吧,孙悟空一而再再而三的要去芭蕉扇,第一次没成功,第二次还没成功,可他还不气馁,最后一次终于成功了,他们扇灭了火焰山的熊熊大火,翻过了火焰山。
就拿真假孙悟空那集来说吧,说假孙悟空差点杀了师傅,最后如来把石猴变回原形,这都得怪孙悟空心中对师傅的怨恨造成了现在的后果,这说明了人与人之间要互相信任,以诚相待。
《西游记》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它里面的人物描写的栩栩如生,特色鲜明,活灵活现,比如唐僧:他非常的善良,他为了理想有一往无前的勇气,他的性格坚韧,面对所有的诱惑和磨难不为所动,最后终于取得了真经;孙悟空是一个勇敢的强者,不畏权势,敢于斗争;沙和尚是一个任劳任怨,吃苦耐劳的人;最后就剩猪悟能了,他是一个好吃懒做意志不坚的人。所以我们要做像唐僧,孙悟空,沙和尚那样的人,不要做像猪八戒这样的人。我们以后要好好习,做个不怕困难,长大做个对祖国有用的栋梁之才。
读了《西游记》,我的感触很深,之前也只不过就是一时看下电视剧,连白话版的《西游记》都是走马观花随便翻看一下就了事,一点儿都不用心去读。《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后来听到老师说的要求,才认真看了《西游记》。
《西游记》中特点和人物形象最突出的也就是孙悟空了,他来是只从石头中蹦出来的猴子。后来都大闹天宫。是的,他只是一只小猴子,可能最为奇怪的是他是从石头间跳也来的,可他还是一只猴子,也就有着我们凡人般的勇敢。他是故事中唐僧的大徒弟,师弟们敬仰的大师兄,同时,也是许多读都崇拜的偶像!因为他神通广大,会七十二般变化,一个跟斗能翻十万八千里。还有那一双火眼金睛,还大闹过天宫呢!看来,与唐僧西行的路上,他手持金箍棒一路上斩妖除魔,力保唐僧西天取经。孙悟空的人缘也非常好,遇到困难,都能有神通广大的朋友过来帮助他。
猪八戒的本事虽没有他大师兄那么厉害,并且贪小便宜,在遇到困难时,便显得很实在。他在关键时候,也会手挥几铁钉钯帮助孙悟空斩妖除魔。有了猪八戒的存在,原本枯燥无味的取经路上变得有趣起来。这也是这本书的一大看点,吸引了更多的读者。使读者多了更多欢笑。
《长征》读书笔记热门
在读完作者的作品后,我们无比感动。阅读之所以如此重要,是因为它会给我们带来意想不到的启示和体悟。小编为您收集了一些与“《长征》读书笔记”相关的资料,供您参考。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这个话题的信息,请关注我们的网站!
《长征》读书笔记【篇1】
铁炉白族乡马家希望小学雷堂波
这几天我怀着无比沉重的心情读了《长征》,这本书以50多万字的篇幅描述了两万五千里长征中艰难卓绝的各个细节,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最令人敬佩的是各路红军以过人的机智和勇敢无畏的英雄气概,四渡赤水,巧渡金沙江,强渡大渡河,飞夺泸定桥,爬雪山过草地,突破了敌人的重重围追堵截,战胜无数的吉安娜险阻,纵横十余省份,长驱二万五千里,最终胜利到达陕北。红军一共艰难的爬过14个省份,占领过62座大小城市,突破十余个地方军阀军队的围追堵截,还打败了敌人派来的追击围堵部队。他们进入并经过六个不同的少数民族地区,走到许多角落。
在旅途中,我们克服了各种困难和危险。没有食物,我们用野菜、草根甚至牛皮做成的皮带和皮鞋来充饥。他们生死相依,患难与共,同心同德,终于克服了普通人无法克服的困难,这是当今世界的奇迹。他们的**及其简陋,没有敌人先进的**装备,却用于面对,以大无畏的气概用“小米加步枪”硬生生的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战争奇迹!
当前时代,我们因该学习红军他们不断挑战自我,勇于面对困难挑战极限,挑战命运的精神,现在的生活条件越来越美好,但是我们不能忘记革命先辈的浴血奋战,还要学习他们艰苦奋斗的精神、无怨无悔、甘愿奉献的高尚品质。学习他们为理想而奋斗不惧各种艰难险阻,只有经历生活和困境锻炼才能经受生活的锤炼。
九一八事变被称为抗日战争中规模最大的局部战争。日本侵略者杀害了许多中国人。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出兵占领中国东北三省等地。1935年,它在华北发动了一场新的战争。大好河山渐渐沦陷,到了这样危机的时刻,蒋介石不但不抗剂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反而采取**求安政策。在这样危机的时刻,也之后我们的革命先辈还坚持抵抗日寇,坚持抗击侵略者!
还有诸多的历史事件值得永远铭记,南京大**死难中国同胞30万人,整个抗日战争中中国**军民数高达2000余万,落后必将挨打,落后必将沉沦,每每读到这些历史,心中总充满不忿!只有以史为鉴,才能更好地进步;只有牢记历史,才能走的更远、发展的更快,才能使我们的国家今天更加强大。
或许是身处太平盛世,我们越来越不懂得抗战时期老前辈的感受,我们不能忘记那些为了后来者幸福而牺牲自身、抛洒热血的革命先辈大无畏的精神。作为代表之一,许多长征先辈用自己的生命创造了奇迹,经历了客户服务难以想象的各种困难和困难。我们没有理由和资格抱怨我们周围的一切?
当时间过去一会儿,我的心逐渐平静下来。双手虔诚的捧着《长征》这卷帙浩繁的经典名著时,我恍然悟出了人生的哲理,生命是一条美丽曲折的路径。路旁有丛生的荆棘,也有各种美好景色,要想人生辉煌,就应该以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一路虔诚的走过,一路播撒希望的种子,不迷茫、不彷徨,人生的道路九曲十八弯,布满艰难坎坷,但我们只要满怀希望,一路向前,用坚强的韧性和毅力去开辟通向辉煌的康庄大道。
《长征》读书笔记【篇2】
邓奕晨
《长征》,分为上下两本厚厚的大书,仅仅是拿在手中掂量几下都能感受到其内容之厚重。
封面上蜿蜒曲折的路线如同长江黄河般曲折,似乎犹疑不定地奔向北方,几次掉头就又向前,又仿佛一条匍匐在红色大地上的巨龙。两枚小小的党徽坚定而显眼的在两头闪耀着,丝毫不被周围的红色所吞噬。
“长征”。两个大字似乎与小小的光芒呼应着,光芒更加顽强耀目。
长征,中国革命史上一次伟大壮观而又牺牲惨烈的大型军事转移行动,被作者浓缩为两本书,每一个散发着墨香的方块字背后都有匿名的牺牲,每个标点背后都隐藏着领导人无数个日夜的运筹帷幄。我与战士们一同欢笑,一同悲伤,一同走过万水千山,我为他们的英勇无畏,不怕牺牲的精神而肃然起敬,为领导人的准确判断与正确决策而折服。在阅读过程中,我仿佛也走了一次长征路。
合上书,心中仍有一个疑问:是什么支撑着他们走过长征二万五千里?他们明明可以安逸的在家里生活,何必去遭那样的罪呢?
暑假去北京旅游,看完升旗后,漫步在拥挤的人民广场上。忽然喧嚣消失,抬头看见矗立在面前的是——人民英雄纪念碑。
简单的四方体,单调的石灰色,看上去矮墩墩的。这令我有些惊讶,我本以为纪念碑会刻满烈士姓名。然而这样的单调却带给我更沁入心怀的震撼,我忽然间明白了。
这支“穷人的军队”能让他们脱离饥饿,更重要的是,他们挣脱了心灵的镣铐,摆脱了思想的枷锁。生活不再是单调的石灰色,疲惫麻木的躯体又找到了热血的灵魂,燃烧着,直到最后一刻。他们在队伍中相互搀扶着,一起跳出那漆黑的深井,仰望广阔的蓝天,看见希望的光芒。
也许前几天有人在碑前献上一束白菊花,几片纯白无瑕的花瓣,飞舞着,飘向那在平坦的人民广场上,在滚滚历史洪流中,唯一坚定的隆起,几个金字在灰色中熠熠生辉——人民英雄。
这时我才明白,那光芒,是不朽的。
现在时代已将接力棒传到下一代年轻人手上,而我们也将全力奔向那不朽的光芒。即使深陷泥潭又如何?有了希望,冰山也能被炽热的心融化。
我们不会一直停留在用刀片肉搏的长征的时代,但我们永远需要长征战士们无私奉献,英勇无畏的革命精神。
曾经走过了多少转眼间已成历史,重要的是,新生的力量在崛起,带着过去传承下来的精神,奔向心中不朽的光芒。
《长征》读书笔记【篇3】
还记得毛主席写的那首气势磅礴的诗:“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是啊,整整二万五千里的长征,我们的红军战士经历了非同一般的苦难,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用自己的血和泪谱写了这二万五千里的动人篇章。
面对山高邻秃,朔风凛冽,冰雪覆盖高山,战士们团结一致,齐心协力,探索出一条前进的道路。遇到开阔美丽的草原,本以为有了希望,谁又能想到里面蕴藏着意想不到的困难。很多战士就这样倒下了,没有一句怨言。当他们把自己交给党的时候,就早已把生死置之度外了。
也许,我们只能从书中或电视上了解这些感人的事迹,但完全可以想象的到他们互相帮助,互相鼓励的阶级友爱。
作为小学生的我们不得不被红军的顽强,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所打动。然而我们能做更多的就是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在困难面前决不低头。用科技强国,以人才壮国,自强、自立,创造二十一世纪的伟业。
《长征》读书笔记【篇4】
今天,我读了一本关于革命的书--《红军长征》。
《红军长征》进述了红军与雪山和草地的艰难历险。在这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一位叫小董的女孩子。年仅十三岁的她就参加了红军,在一次次的战争中,她是那么得勇敢无畏。可是,老天爷却偏偏将她推上了死亡的道路,在一次战争中,小董为了救一名老战士,不幸被皇军捉去,但无畏的她没有透露出半点消息,皇军们也为此而苦恼,最后,只能用绞刑将她处死。读到这里,我不禁泪流直下,虽然当时只有十五岁的她已经光荣了,但她的精神却感动了无数炎黄子孙。
直到今天,当年的战争虽然已经散去,但和平发展的天空并非晴空万里。在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路上,我们也要像红军那样勇敢无畏、无私奉献,即使站在困难的前方,也要勇敢拼搏,这样才能使整个祖国更加繁荣昌盛起来。
在这里,我要向红军们致礼!
《长征》读书笔记【篇5】
王树增《长征》读后感
这些天,在组织的号召下,重新拿起了王树增先生的《长征》,翻开书本,重新阅读那些用强大的意志和坚定的毅力刻成的文字,心里不禁生起涟漪,平静的心灵重新被震撼。
知名报告文学作家王树增历时六年,收集大量长征资料,采访上百位亲历长征的老红军,并数度行走长征路线而创作的60万字长篇纪实文学《长征》,近日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这是一部以全面的视角,理性地反映“长征”的作品。
王树增的《长征》从人类文明发展的高度重新认识了长征的重要意义,是红军长征70年以来,第一部用纪实的方式最全面的反映长征的文学作品;王树增查阅了大量的史料,实地采访了许多老红军战士,书中的许多重大事件和资料都是首次披露;在书中,作者弘扬了长征体现出来的国家统一精神和不朽的信念力量;此外,作者还讲述了在这一伟大壮举许多感人小事,让我们通过丰富的细节更加亲近地去接触长征的历史。
《长征》在很多方面都有自己的独到之处,在大量描写长征的作品中显得特色鲜明,可以说是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七十周年里最有阅读价值的一本书。
“长征跨越了中国15个省份,转战地域面积总和比许多欧洲国家的国土面积都大。长征覆盖了20多座大山,其中5座位于世界屋脊,终年积雪。长征跨越30多条河流,其中包括世界上最湍急的峡谷河。
长征穿越了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广阔湿地。无法进入的湿地面积几乎等于法国的陆地面积。而更重要的是,在总里程远远超过25000里长征途中,中国工农红军始终在数10倍于己的敌人的追击、堵截与合围中,遭遇的战斗在400场以上,平均3天就发生1次激烈大战。除了在少数地区短暂停留之外,在饥饿、寒冷、伤病和死亡的威胁下,中国工农红军在长征中不但要与重兵“围剿”的敌人作战,还需要平均每天急行军50公里以上……世界上不曾有过象中国工农红军这样的军队,指挥员的平均年龄不足25岁,战斗员的年龄平均不足20岁,14至18岁的战斗员至少占40%。
在长征途上,武器简陋的红军所面对的往往是装备了飞机大炮且数倍于己的敌人。年轻的红军官兵能在数天未见1粒粮食的情况下,不分昼夜地翻山越岭,然后投入激烈而残酷的战斗,其英勇顽强和不畏牺牲举世无双。在25000里的征途上,平均每300米就有一名红军牺牲……”这段话写在王树增先生撰写的《长征》序言里,读完已是泪流满面,哽咽在喉。
在提笔写读后感时,我觉得自己必须先摘录这段文字,用最直接的文字和确实的数据,感受“长”和“征”的真实含义,那不是我们少时读的“万水千山只等闲”的闲情逸致,那是一场场殊死的战斗,一次次生死的考验,时刻都有生离死别,每天都有饥寒交迫……那是一次对人类心灵、肉体地狱般的锻造过程,“千军过后尽开颜”是凤凰涅槃后的重生和坚韧。“长征”催生和煅造了中华民族坚强无畏、勇敢抗争的精神,创造了人类战胜自然、意志战胜物质的奇迹。
1934年10月,从井冈山出发的红一方面军拉开了两万五千里长征的序幕,接着,中央苏区三十万红军九死一生的战略转移开始了(九死一生,形容词,用于描述事情的艰难,可是在长征中,这是个准确的量词,因为最终只有三万人活着到达了陕北)。起初,长征不是一次有计划的远征。起初,长征中的一切,都源于一个辉煌的梦,一个发生在江西瑞金中央苏区的梦。这个梦想的名字是苏维埃共和国。在这个梦幻国度里,共产党人让人们得到了祖祖辈辈梦寐以求的土地,有史以来第一次获得了平等的政治权利,也终于懂得人是可以自己主宰命运的,梦想与激情同时被点燃,为无产者而战斗的信念无比坚强的支撑着他们。
直到被敌人重重围困,危在旦夕,最后,才由“举家搬迁”式的战略转移逐步演变成边打边走、寻寻觅觅的“万里长征”。
长征队是由农牧民、工人和知识分子组成的队伍。这是一支由少数政治精英和大量普通士兵组成的队伍。他们没有土地,没有财产,没有地位,几乎什么都没有。但他们信念坚定,理想远大,意志顽强,似乎无所不在。他们面临着围困、饥寒交迫、弹药短缺、疾病、衣服和药品匮乏。
他们与湘江、乌江、赤水河、金沙江、夹金雪山、松藩草原搏斗,正在死亡的路上。用一年的时间,用他们那神奇的“量天尺”丈量了祖国最险的山和最恶的水,他们倒下的身躯组成了祖国绵延的山脉,他们的血肉之躯铸就了中华民族坚强的灵魂。毛泽东、周恩来、朱德这些都是站在祭坛上的名字,还有一些革命战士在这漫长而艰辛的征程中完成了自己生命的煅造,完成了共产党为广大无产阶级奋斗的革命理想的传播,实现了共产党改变世界的理想。
王树增先生在接受采访时曾说过:回顾历史,不同的人会从不同的角度对历史事件作出不同的解读。《长征》一书并不是刻意为历史事件的纪念日而写,因为该书的写作准备早在六年前就开始了。
那一年,中国工农红军的长征入选了一百件影响了人类千年历史的重要事件——来自世界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学科领域的学者一致认为,在公元1000年至公元2000年间,中国有三件事对人类历史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其中之一就是长征。这几乎成为我写作《长征》的动因。如果《长征》有特别之处的话,那就是审视与记述这一历史事件的视角是崭新的,我力求让这本书相对客观、真实地还原发生于一九三四年至一九三六年的长征的全貌,而这一全貌中能够彰显历史事件本质的内容无不令人震撼。
长征是中华民族精神的血色旗帜,是我们取之不尽的精神食粮。长征,是突破了国度、阶级和政治界线的人类精神的丰碑。中国工农红军的长征,无论是哪个国家、哪个民族的人民,无论他们持有什么样的意识形态,都给了人类精神财富,这是理想所必需的永恒信念。
它的意义绝不只是一部无可匹敌的英雄主义史诗,它体现出来的国家统一精神和不朽的信念力量,能翻越地球上所有的高峰,涉过人间所有的急流险滩。
我反复三遍阅读了《长征》一书,王树增先生用写实的手法,把长征历史上一场场战斗,一次次灵魂与肉体的挣扎,真真切切的告诉读者。我从长征中读出了精神的力量、信仰的力量,没有这种力量,长征就是一场人类不可能超越的苦难,无法跨越的一道山梁。就在人类物质与精神文明高速发展的今天,仍然不断的有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年龄的人,甘愿忍受疲惫、劳顿之苦,重走这条蜿蜒于崇山峻岭和急流险滩的长征之途,也就是为了能够重获这种力量,填补心灵的荒芜。
一个没有精神的人,是心灵荒凉的人;一个没有精神的民族,是前程黯淡的民族。作为一个中国人,比世界上任何人都更有理由理解长征的意义。我希望可以跟大家一起上路,让我们的心灵泅过乌江,渡过赤水河,爬上大雪山,进入死亡草地……走进长征的山山水水,沟沟壑壑……将自己的心灵放逐在这条路上,让心灵的殿堂被长征勇士的勇气和精神填满,使我们的人生依然如当年峥嵘岁月般,时刻有着坚定的信念、坚强的意志以及无与伦比的勇敢。
文艺部熊畅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长征》读书笔记【篇6】
长征是人类战争史上的奇迹。它独特的魅力使它成为最完美的神话,突破了时代和国界,在世界上广泛传播。红军长征是一部史无前丽的壮丽史诗。“长征是历史记录上的第一次,长征是宣言书,长征是宣传队,长征是播种机。
”长征是我们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
尽管,红军长征已经过去了七十年,但它的丰功伟绩,惊天地,泣鬼神,彪炳史册,万古流芳,长征精神万岁!
人民是革命的母亲
人民是革命的母亲。红军一切为了群众,又很好地依靠了群众。在长征中,红军严格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对人民群众的财产秋毫无犯。
红军在经过少数民族地区时,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在会见和交友方面坦诚相待。刘伯承同志和彝族领袖小叶丹面对青山绿水宣誓兄弟的故事,成为红军长征的故事。由于红军所到之处,真心诚意为群众办事,打土豪分田地,帮助穷苦人翻身解放,因而,广大群众把红军视为自己的子弟兵,是穷人的队伍,把红军称为“菩萨兵”。
红九军经过东川地区。在当地干部的帮助下,他们成功地征服了东川县。红军打开粮仓,把粮食发放给穷苦群众,并且根据群众的要求,公审处决了反动县长和一个大土豪,城内外群众对此拍手称快。在东川县,红军得到了群众的大力支持,筹集到6万余元。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红军。在不到一天半的时间里,红军扩大了800多人。
红军在长征中遇到的许多难以想象的困难,都是在当地群众的帮助下解决的。红军横渡大渡河时,不仅要冒着敌人对岸火力的危险,还要战胜大渡河急流险滩。要强渡过河,必须找到熟练的船工。
经过做工作,十几名船工来了。战斗开始时,村民们冒着枪林弹雨,拼命划桨。船到河中向下滑出几十米,撞在大礁石上,在面临船毁人亡的危急关头,四名船工跳进滚滚的急流里,用背顶着船,船上的船工尽力用竹篙撑着,经过惊心动魄的搏斗,终于脱离了险境,把红军勇士们送到对岸。
红军面对辽阔的草原,一位六十多岁的藏族总经理不畏艰险,带领红军在水草中行进了四天四夜,终于为红军开辟了一条生命线。
长征中,军民书写了感人的篇章。1935年11月19日,红
二、六军团攻占***x锡矿山。工人和群众都兴高采烈。他们不仅在街上欢迎士兵,还放鞭炮,在门口点上小油灯,向部队指路。初冬,红军衣服单薄,群众把好房子让给红军,把厚厚的被子让给红军,主动给红军做饭烧水。
我们的红军战士也在努力为群众办事。多大的家庭啊!一天晚上,一连一排30多名红军战士夜里睡觉煤气中毒,周围群众闻讯后,很快弄来了新鲜萝卜和淘米水,把鲜萝卜磨碎后和淘米水一起煮沸,然后一口一口地喂给中毒的战士们吃,由于抢救及时,中毒的战士全部苏醒过来了。红17师在一次作战后,有47名伤员打算寄放到六寨。
在经过新寨时,苗族首领扬以沙老人带领全寨男女老少,赶到路边,硬是把伤员们“抢”到他们寨子里去**休养。伤员们到新寨后,全寨三十几户人家争着让出自己的床铺安置伤员。妇女们为伤员端屎端尿,男人们扛上火枪站岗放哨。
民兵搜查时,苗族群众把伤员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后来,有几位伤员因伤势恶化,光荣牺牲,苗寨用最隆重的仪式进行安葬,并特意为烈士们修建了“红军坟”,成为长征中军民鱼水情的历史见证。
《长征》读书笔记【篇7】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的大无畏精神;体会那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的艰难困苦;倾听‘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的枪林弹雨。毛主席把红军精神表达得淋漓尽致。可是,在革命历史上,谁又能忘怀这位伟大的诗人领袖毛泽东呢?毛泽东-----一个被中国人民永久爱戴的领袖!一个位了革命牺牲自己亲人的主席!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主席!为什么这样描述这位主席呢?位了人民的正常生活,他帮群众里碾米;为了祖国的安定,他不分昼夜,废寝忘食地工作-----为战士们出谋策划;甚至在抗美援朝的战场上,为了革命,他不忍心地把自己的儿子送上战场,不久,他的爱子光荣殉职…
在祖国美好的今天,在科技发达的今天,在中国大步走向前的今天,让我们一起勉励着位伟大的领袖毛主席吧!他为我们的今天和未来做了不少的牺牲;难道不该勉励他吗?‘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这首诗虽是毛泽东写给红军战士,赞美红军战士的精神,但我觉得毛泽东身上更具有这种大无畏、爱国的精神。今年为共产党成立90周年,新中国成立61周年。
这位伟大领袖毛泽东主席带领我们走过了千山万水,当他在天安门广场上,大声呼喊着‘新中国成立了’这6个清晰而洪亮的字时,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
《长征》读书笔记【篇8】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铁炉白族乡马家希望小学许晖
在语文复习期间,我再次沉迷于毛主席的七律《长征》之中,收益匪浅,灵魂再一次得到提高。说到长征,我会默默地给长征中那些勇敢的革命先辈们以衷心的掌声。电视中,书籍里,课本上都时常出现革命先辈们的身影。
长征途中可歌可泣的故事,以及飘扬在陕北井冈山鲜红的五星红旗。
长征是在国民党全面围剿的背景下,中国共产党的一次被迫迁徙。长征从延安延伸到陕北井冈山,全长2.5万里。这就是震惊世界的二万五千里长征。
正是这一战略转变震惊中外,导致了今天的新中国。才有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这次长征,红军战士经过福建、江西、广东、湖南等十一个省份,这样的路程全是活在现代化幸福生活的我们难以想象,更不敢想象的,对我们来说,十公里已经十分遥远,何况万里长征。
自“九一八”事变后,旧中国陷入了灭亡的危险境地。日本如蝼蚁般啃食着东方雄狮,正是红军战士们的自告奋勇,挑起了拯救中国的重担。让东方雄狮从噩梦中醒来。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红军肩负着十分重大的历史责任。在这种外国侵略的情况下,国民党反对派蒋介石却采取“不抵抗”的政策,导致日军大举进犯我国。并且,蒋介石还积极推广“攘外必先安内”的**行为,对国内抗日力量进行围剿。
国民党聚集大量兵力围剿北上的红军。在这样的外敌入侵和内部镇压的形势下,红军战士不得不进行战略转移,开始了2.5万里的艰苦长征。在长征中,许多红军战士因饥饿、疾病、寒冷和敌人的血腥战斗而牺牲。
战士们翻越雪山草原遇到了难以想象的困难。野草、植被是红军战士们长征途中的食粮,他们风餐露宿,在饥寒交迫的环境中,很多战士为了节约一口口粮,为了保存革命的火种而牺牲。相反,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有什么不满意的?
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去浪费现在的点点滴滴?
“飞夺泸定桥”、“巧度金沙江”……这都是长征途中脍炙人口的经典故事,也是革命先辈用激昂的鲜血谱写的革命壮举。说道“飞夺泸定桥”,人们心中就感到一阵酸楚,眼看将要逃出国民党反动派的层层围剿,只差一座看来并不长的铁索桥,但由于国民党反动派的顽固围剿,使其像天堑一样横亘在革命先辈面前。但是,红军战士没有撤退。红军排长带领自己的战士用鲜血和骨头铺就了这座桥,只拆了18根铁索,后续部队就可以顺利地过泸定桥了。
在抢夺泸定桥的过程中,先锋战士们用前面同志的尸体作为后盾,一点一点完成这一项看起来不可能的艰难任务,创造了奇迹,铸就了史诗般的英勇事迹,鼓励后人为了新中国的建立而奋不顾身!
虽然我们已经进入21世纪,世界大战早已结束,但我们不能总是沉湎于先驱者为我们创造的美好时光和和平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深刻体会长征精神和今天来之不易的生活。不怕苦,不怕累,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在挫折面前不退缩,在痛苦面前咬紧牙关,在苦难面前挺身而出,为中国的繁荣而奋斗!
今天,我们将接力历史与未来的接力棒。我们应该用我们这一代人的力量,用我们的速度,把指挥棒完全传下去。要把长征精神发扬光大!我相信,长征精神将永远指引我们前进的方向,我们将走向更美好的未来!
未来由我们这一代来继续开创!
《长征》读书笔记【篇9】
《长征故事》读后感作文300字
今天,我在爸爸帮助下,上网查找有关红军长征的资料,阅读了一个个动人的长征途中故事:
《雪山上的小太阳》:一个女红军把毛衣让给受伤的战士,自己冻僵在雪山上;
《草地夜行》:一个红军战士为了救同伴,自己掉进了沼泽里;
《倔强的小红军》:一个小红军不肯骑老同志的马,不肯要老同志的粮食,最后倒在草地上;
……
这些红军战士们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在那么艰苦的环境里,他(她)们却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关心帮助身边的战友,把求生的希望让给战友,真正体现了舍己为人的崇高品德。
想想自己,平时在与家人、同学、朋友相处时,想到最多的总是自己,总是希望每个人都能满足自己提出的每一个要求,很少想到别人,把自己当成了小公主。和红军战士对比,我真是惭愧极了。今后,我一定要向红军战士学习,改变处处以自己为中心的思想,更多地主动关心帮助别人,成为一个乐于助人的好少年。
《长征故事》读后感作文300字
利用暑假的时间,我认真读了“长征的故事”。对中国工农红军的长征有了一定的感性认识。
从1934年10月到1936年10月的整整两年中,中国工农红军离开了原来的根据地,开始了震惊世界的二万五千里长征。长征中,红军破关夺卡,抢险飞渡,杀退了千万追兵阻敌,翻越了高耸入云的雪山,跋涉了渺无人烟的草原,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的:“长征是历史记录上的第一次,长征是宣言书,长征是宣传队,长征是播种机,两年间,天上每日几十架飞机侦查轰炸,底下几十万大军围追堵截,,路上遇着了数不尽的艰难险阻,而我们的红军战士靠两只腿,长驱二万余里,纵横中国十一个省。最后,胜利冲出了敌人的重重包围,保存了红军的有生力量,取得了战略性的伟大胜利。
在长征中,红军所表现出来的英勇艰苦的精神和坚定的革命理想信念,充分显示了中国共产党无比顽强的生命力,表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军队无坚不摧的强大战斗力量。
《长征故事》读后感作文300字
今晚,我一口气读完了《红军长征故事》,里面一个个坚强的人物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里面主要讲了红军长征中爬雪山,过草地等种种磨难中发生的一个个动人的故事。读完之后,不禁令人感慨。
小兰十一、二岁就参加红军,翻过一座座雪山,越过一片片草地,成年人都快顶不住,可她为什么能随红军这样走过两万五千里长征?原因就是她身上有一种不怕吃苦、坚持不懈的精神。
共产党为什么取胜?国民党军为什么战败?这不是因为国民党军不会打仗,而是因为他们每到一处就抓壮丁,抢粮食,到处闹得鸡飞狗跳。结果最后有伤员没人抬,被围剿没有引路。在我们生活与学习中,也要向革命前辈学习,譬如在学习,偷懒是不可取的,必须持之以恒,成绩才能提高;生活中,不怕吃苦,不气馁,才能做好每一件事,这难道不是真理吗?在我的学习生活中,当我想偷懒时,耳边都会响起这样一句话:“苦不苦,想红军二万五,累不累,想想革命老前辈”。这时,我又会放弃偷懒的念头,继续投身于学习之中。
是的,在我们生活中有许多困难,只要牢记“长征精神”,就没有什么困难就过不去了。我要沿着“长征精神”前进,永不言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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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征》读书笔记【篇10】
《长征》这一本书读完后,我不禁合上书感慨,能将一个历史事件写得这么全面,内容客观事实,且又不乏生动的纪实文学实在是难得啊,我于是好奇地去查了查这位性王名树增的作者,结果着实让我感到惭愧,他竟用了六年时间去完成这部作品,而像我写文章却老是抱怨要写好久,常常压缩篇幅了事,这次经历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精品文章是慢慢写出来的。
更让我惊奇的在后面,当我看到这本书的作者的年代的时候,我发现他根本没参加过长征,甚至连抗日战争也没参加过,他是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出生的,那么抗美援朝之类的就不可能了,不过他是一位军人,这使他有认真务实的态度,他写作前曾收集大量史料,连电报都不放过,并且他还采访了许多当年的老兵,使文章真实性强,十分的全面。可见这位作者写文章的负责。作为学生的我们也要好好学习他这种认真的态度。要我说写长征写最好的,就是这本书了。
再谈谈这本书的内容。在作者客观而又真实的讲述下,一大批革命人士仿若再一次出现在了我们的身边,向我们讲述那一段峥嵘岁月,上到决定全军生死存亡的领导人物,下到一位普通的红军战士,都在历史中留下了自己的印记,他们中有的是毛泽东,周恩来,有的是毛振华,周仁杰,他们虽身份,地位都不一样,但他们都有一个相同的理想,那就是建立一新的中国。我原本认为红军胜利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红军热爱民众,对老百姓一视同仁,所以不愁兵力补给和当地向导。其次红军有着经验十足的指挥员的指挥。现在还要加上第三点,那就是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理想,建立起一个不再受外敌欺负,百姓能安居乐业的新中国。在这种信念的驱使下,红军战士们不惧艰险,英勇奋战,官兵一同奋勇杀敌,让我也不禁热血沸腾起来:泸定桥上只剩下几条铁索,红军冒着枪林弹雨竟然成功渡过;雪山大雪纷飞,气候异常暴躁,红军战士们仅有一件薄薄的军服却跨过了雪山。一个信念,一个理想,就是红军跨越大半个中国的力量,真可谓是近代史上罕有的奇迹。
所谓成功必然有牺牲,红军是惨胜。在长征中损失了十六万,将近百分之八十的兵力。他们并没有见到新中国的诞生,但他们愿意,愿意为她付出一切,今天的生活就是由这些先辈们用鲜血筑成的,正是哪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为你负重前行。读完此书,希望大家能够从中获得启发,在日后的学习事业中像先辈一样砥砺前行。让我们致敬先烈,继承他们崇高的理想,积极准备成为新时代的接班人吧!
《长征》读书笔记【篇11】
今天,在父亲的帮助下,我上网查找红军长征的资料,在长征途中读了许多感人的故事
《雪山上的小太阳》:一个女红军把毛衣让给受伤的战士,自己冻僵在雪山上;
《草地夜行》:一个红军战士为了救同伴,自己掉进了沼泽里;
《倔强的小红军》:一个小红军不肯骑老同志的马,不肯要老同志的粮食,最后倒在草地上;
…… 这些红军战士们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在那么艰苦的环境里,他(她)们却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关心帮助身边的战友,把求生的希望让给战友,真正体现了舍己为人的崇高品德。
想想你自己。当我和我的家人,同学和朋友相处的时候,我总是认为我自己是最棒的。我一直希望每个人都能满足我提出的每一个要求。我很少想到别人,把自己当成小公主。和红军战士对比,我真是惭愧极了。今后,我要向红军战士学习,改变处处以自己为中心的思想,更加主动地关心和帮助别人,成为一个乐于帮助别人的好青年。
利用暑假的时间,我认真读了“长征的故事”。我们对中国工农红军的长征有一些感性的认识。
在长征中,红军所表现出来的英勇艰苦的精神和坚定的革命理想信念,充分显示了中国共产党无比顽强的生命力,表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军队无坚不摧的强大战斗力量。
今晚,我一口气读完了《红军长征故事》,里面一个个坚强的人物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里面主要讲了红军长征中爬雪山,过草地等种种磨难中发生的一个个动人的故事。读完之后,不禁令人感慨。
小兰十一、二岁就参加红军,翻过一座座雪山,越过一片片草地,成年人都快顶不住,可她为什么能随红军这样走过两万五千里长征?原因是她有不畏艰难困苦、坚忍不拔的精神。
共产党为什么取胜?国民党军为什么战败?这不是因为国民党军队不打,而是因为他们每次去那里,都抓年轻人,抢食物,到处吵闹。
结果最后有伤员没人抬,被围剿没有引路。在我们生活与学习中,也要向革命前辈学习,譬如在学习,偷懒是不可取的,必须持之以恒,成绩才能提高;生活中,不怕吃苦,不气馁,才能做好每一件事,这难道不是真理吗?在我的学习中,当我想懒惰的时候,我总是听到下面这句话:
“苦不苦,想红军二万五,累不累,想想革命老前辈”。此时,我将放弃懒惰的念头,继续致力于学习。
是的,在我们生活中有许多困难,只要牢记“长征精神”,就没有什么困难就过不去了。我要沿着“长征精神”前进,永不言败!
《长征》读书笔记【篇12】
小时候我看过也听说过许许多多关于红军长征的故事,每一次都被感动着也被激励着。而今天我再一次读完这些可歌可泣,感人肺腑的长征故事心里被深深的震撼了。
1934年10月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后,为摆脱国民党反动派的围剿,我们党领导的红军主力被迫进行了重大的战略转移。从1934年初到1936年底,伟大的红军突破了数十万敌军的围剿,谱写了现代人类战争史上的英雄史诗。
从四次横渡赤水到一次横渡金沙江,再到另一次横渡大渡河,我仿佛看到了眼前的战争时代。我们的红军战士正在同敌人战斗到死。“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毛主席这首诗生动的体现了伟大的红军不畏艰险,英勇顽强的革命英雄主义和革命乐观主义。
正因为无数的英雄用鲜血和生命才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但是烈士不畏艰险英勇顽强的精神我们一定要继承下来,在我们的学***活中发扬光大。我们是祖国的小主人。祖国的未来建设有赖于我们。让我们学习坚强、自信、聪明、勇敢、顽强、团结,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的中国梦而奋斗!
根鸟读书笔记(热门7篇)
编辑特地提供了关于“根鸟读书笔记”的丰富知识,希望能够给您带来一些收获。读书不仅是为了成名,更重要的是提升自我品位和修养。虽然修德并不一定会有回报,但它能让人心境安稳。网络上,很多人都在讨论作者的作品,读了之后让人眼前一亮。因此,写一篇读后感是非常重要的,可以记录自己的感悟和内心想法。
根鸟读书笔记 篇1
读了《根鸟》这本书,我才明白了这个深刻道理。从中,我看到了一个充满幻想、执着、勇敢主人公跟鸟,发生在他身上曲折故事,还有那些降临于他身上种种考验,他面对了,他坚持了,他战胜了!
在根鸟收到紫烟姑娘迷一般求救信后,便在梦里梦到紫烟就在西边长满百合花大峡谷里。于是,他便不顾众人劝阻,去寻找大峡谷。一路上,他被许多人嘲笑,但是,这并没有阻挡根鸟寻找大峡谷决心,根鸟仍坚持着往西边走。
一路上,根鸟也同样遭遇艰难险阻。根鸟在青塔辛苦工作挣来钱,本想去买一匹马,好快点赶路,不料遭到黄毛嫉妒,钱全被黄毛施计抢走,但黄毛死不承认他抢走了钱,还打了根鸟。我觉得十分愤怒。在鬼谷,根鸟被长脚骗去背矿石,整天忍受皮肉之苦。在逃跑时手脚又被磨破了皮,浑身上下全是血,然后被人抓住吊在树上用鞭抽打。但即使是这样,根鸟决心也丝毫没有动摇。
根鸟在路上也认识了不少朋友:板金先生、大叔、老僧人、独眼老人、秋蔓、湾子、金枝等。他们总是无助时候帮助他。
当一个人对一个处于逆境中人产生扶持、援助之欲望,并实施了自己高尚行为之后,他子那里一定会感到有一种温热暖流富有快感流过,从而使自己灵魂得到了净化。
根鸟读书笔记 篇2
曹文轩的小说总能让我印象深刻,其中有一本,我抓起就不愿意放下,它就是——《根鸟》。
书中讲述的是一个叫做紫烟的女孩,掉入了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于是在根鸟的梦中呼唤他,让他去救她。根鸟出发了,他一飞冲天,克服了重重困难,最终找到了那个峡谷。
读完此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遇到困难时不慌不忙,冷静应对,才是最有效的。
举一个最平常的例子吧,总有些同学怕面对期末考试,怕题目太难,怕考不好。这个时候,想想书中的根鸟,他克服了比我们难百倍甚至千倍的难题,始终没有退缩。所以,我们应该在期末之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去迎接它,去克服它。
再想想那些亿万富翁,难道钱是他们捡来的吗?当然不是。他们一路上也经历许许多多的波折,他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永不放弃。
在生活中,我们要向根鸟学习,让永不放弃成为你的代名词!
根鸟读书笔记 篇3
我的太阳啊,无力穿透这层层雾霭,我看不见方向。当我失足跌落。白色的鹰,没有为我求救。我惶惶的蹲坐在荆棘丛中。不哭不闹,不求救。等待他人的救赎是一种可悲,可我却救不了自己。心之所向,苦与没有道路通向远方。我的远方,不是罗马,那只是我——只有我一个人想要朝圣的地方。我将孑然前行,我要去到远方。像那个十八岁的少年,在白马上孤傲的眺望,徘徊在生疏的地方。那里,有熟悉而真正的自我。
“人间毕竟不总是充满了温暖的,你前进的道路上也并不总是铺满了玫瑰花。”对过去有多不舍,对未来就有多恐惧。于是,我抖落一身黑,把旧时光的伤口整理打包。爬起来,踏上朝圣者之路。
“遥远的旷野就在眼前,请屏住呼吸向天空倾听,天上突然下起一场暴雨,那是景仰已久的神灵的声音。”
终有一天。我会看到阳光潮水般倾泻到山谷中。
勇往直前。以梦为马。
如朝圣者一般虔诚地追寻。
根鸟读书笔记 篇4
《根鸟》读书笔记
最近我读完了曹文轩写的《根鸟》,深笔记触。
根鸟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一天,根鸟为了贫穷的家庭,外出打猎。整整一个上午都没有收获。突然,一只白色的鹰映入他的眼帘,他急忙用猎枪瞄准,这可是唯一的猎物呀。鹰落在一块石头上,根鸟开枪了,那只白色的鹰挣扎了几下,便死了,根鸟走过去,发现鹰腿上竟然有一根布条,打开一看,是一封信:
我叫紫烟。我到悬崖上采花,掉在了峡谷里。也许只有这只白色的鹰,能够把这个消息带给人们。它一直在我身边呆着。现在我让它飞上天空。我十三岁,我要回家。救救我。救救我。救救紫烟。
晚上,根鸟奇迹般的梦到了紫烟,还梦到了紫烟在的大峡谷。根鸟早晨醒来,就有一个念头:去找大峡谷,去找紫烟。根鸟从此踏上了寻紫烟之路。一路上,根鸟不知被多少人嘲笑过,讽刺过,甚至还被人抓到一个陌生的矿山去开矿,但都没有动摇他的念头,没有动摇他前进的步伐
读完这本书,我不得不佩服根鸟那坚强的意志,每个人都需要这种坚强的意志,靠着这种坚强的意志,去克服种种困难,去开辟自己前进的道路。
《根鸟》读书笔记
根鸟是一本大家再熟悉不过的书了。它讲的是一个名为根鸟的少年梦到了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他为了追寻这个大峡谷,放弃了家人,又历经磨难重重终于找到了那个大峡谷。
根鸟去找那个大峡谷,去找白色的鹰,一切都是天意。根鸟也是一个机智勇敢的孩子:他闯沙漠,体现了他的勇敢;他过鬼谷,表现了他的机智。他为了快一点到那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攒钱买马,还学着那些人扛松木。钱袋被黄毛偷了以后,拼死去找回自己钱袋,这一路上,他还结交了许多好朋友,板金就是其中最好的一个,板金也是去追寻自己的梦,找回自己的梦。到了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以后,根鸟简直无法相信自己认识这个大峡谷。但是,他的眼前不停的闪现梦中的大峡谷,这种感觉根本没有方法抗拒。鹰,高处传来了几声鹰叫,根鸟往高处望去几个白点在空中飘动着
当一个人对一个处于逆境中的人产生扶持、援助的念头,并实施了自己的高尚行为之后,他的心里会感到有一种温热的暖流流过,从而使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净化。
读了《根鸟》笔记400字
有一种力量能使人不断地进步,有一种力量能让人不断地完善自我,这便是梦想的力量。许多人,开始时都有自己似乎不可能实现的梦想,但为了早日能实现这个梦想,而不断地努力着、努力着
我曾经看过一本叫《根鸟》的书,里面的情节十分动人。
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少女到悬崖边上采花,一不小心掉进了大峡谷中,之后她便常常出现在一个叫根鸟的少年的梦里,根鸟出发了,一飞冲天,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梦,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数都数不完的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根鸟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下定决心以梦为现实,度日如年的穿过了他的成长阶段,在恍惚和迷乱,清醒,执着,一往无前,最终找到了悬崖边上采花的那个少女。
虽然,这不是现实失活中的故事,但也能激发了我的理想。于是,我下定决心:当一名优秀的教师。我对能当上一名老师是多么迷恋啊。看着老师站在讲台上,为我们分析题目;帮我们能更快地理解题目,我心里是又羡慕又妒忌。虽然我知道要当一名老师不容易,当一名优秀的老师更不容易。老师就如同一只点燃点蜡烛,在墙角默默地流泪,但当看着自己手把手教出来的学生考上名牌大学时,心里又是多么骄傲,多么自豪。
成为一名作家是我的梦想,但我要不断地努力,使梦想早日不再是梦想。
《根鸟》读书笔记
撷一株思想的蒹葭,让淡若烟罗的墨香氤氲指尖。
题记
小说主要讲了一个孩童到悬崖上采花,掉进了峡谷。她出现在一个叫根鸟的少年的梦里,根鸟出发了,一飞冲天,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梦。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根鸟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决定以梦为马,度过他的成长阶段。恍惚,迷乱,摇摆,清醒,执着,一往无前,他在痛苦中品尝着快乐。越挫越勇,终于看到另一片春暖花开。
小说共分五个章节,每一个章节的生动刻画,使我仿佛置身其中。我似乎采到了那片菊坡地,秋风吹过,山野显得一派枯瘦与苍茫。我看到根鸟背着猎枪,拖着显然已经很沉重的双腿,摆出一副猎人的的架势,转悠着、寻觅着、脸上充满这稚气。我仿佛置身青塔镇,看见根鸟正帮着老奶奶将一箩米从水磨坊往家里抬,看见他在伐木场挥汗如雨的身影。我又去了莺店,是我看错了吗不然我怎么会看到一群白莺从峡谷深处升腾起来,身上洒满阳光,纯洁的羽毛闪闪发亮,在长空下优美地盘旋。是我看错了吗不然,我怎么会看到根鸟让整个身子伏在地上,将脸埋在百合花丛中,嚎啕大哭
根鸟在成长,他不再稚气,渐渐多了一份成熟与担当、冷静和执着。正如书中所讲的当一个人对一个处于逆境中的人产生扶持、援助之欲望,并实施了自己的高尚行为之后,他的心里一定会感到有一种温热的暖流富有快感的流过,从而使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净化。的确,根鸟通过自己的努力,不断奋进,完成了人生的蜕变、人生的洗礼。
读完《根鸟》我想起了撑起一个家的11岁的男孩陈财东,他柔弱的肩膀,承担着家的重任,悉心地照料、呵护着爸爸健康的希望。总是把家放在第一位,无论自己有多么的孤独,他都无怨无悔。陈财东的担当和责任意识难道不像成熟后乐于援助他人的根鸟吗
是的,我们也应把担当与责任放在心中的重要位置,这应成为我们人生的指向标。
王国维说:读书有三种境界,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乃第一境界;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乃第二境界;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乃第三境界。读书让人明理,精神得到充实。
读完《根鸟》,我闭眼,嘴角微微上扬、、、、、、
《根鸟》读书笔记
人生为一件大事而来陶行知先生的这句话用在根鸟身上是再贴切不过了。
一个懵懂的孩子从什么时候长成了大人从他知道自己一生要做什么事那天起。一生只做一件事,把这一件事做到极致。年轻的朋友啊,这就是人生真正的意义和最大的乐趣,舍此以外,声色犬马,纸醉金迷都不可能让你感到幸福。
根鸟在梦中得到了女孩紫烟被困百合花山谷的讯息,萌生了要去找到这个山谷,并救出紫烟的善良的想法。为了这个想法他走上了寻觅之路。路途的坎坷,独行的孤寂,骗子的阻拦,米溪和莺店的诱惑,一切都,没能抹去他内心的念头。一往无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其实,根鸟的这件人生大事,在常人看来是多么的荒唐而可笑啊,但关键是根鸟不觉得可笑,这是他由心底里生长出来的善良的愿望,他不能怀疑。
根鸟当真没有怀疑过吗不是的,历经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后,他曾深深地怀疑过自己此行的意义。他骂自己是个傻瓜,他恨大峡谷,恨紫烟是独眼老人、板金这些好人在关键时候帮助了他,使他重返征途,最终实现理想。
人生的这件大事啊。它总是那么遥远地召唤着你,让你魂牵梦绕,让你殚精竭虑,让衣带渐宽终不悔,让你碧海青天夜夜心。而当你心中注满了这件事的时候,一切困难又是那么的不堪一击,寂寥的沙漠之夜,超负荷的抗大木,背米袋,奴隶般戴着脚镣的运矿石,这些一般少年绝难忍受的体力活,他都一一拿下。但信念一旦动摇,其后果是可怕的,米溪让根鸟悠然而沉醉,忘记了行程;莺店让根鸟绝望而挹注,自断了行程。人生,要的就是信念。不管他人怎么说,不管现实如何险恶,认定的路要走下去。坚持铸就了崇高。
我喜欢看一个人历经艰辛,矢志不渝,把信念的旗帜插在理想的高峰;我不喜欢看一个人丧失了自我,过着行尸走肉般的日子。
此刻,我又想起了自己初中日记本扉页上抄录的一首诗,且录于下,与诸君共勉:
假如你甘心做行尸走肉,你就沉沦。
没有灵魂的躯壳还不如一缕烟尘。
既然世界还是那么美好,去寻找吧。
让我求索的足音化作动人的歌声。
根鸟读书笔记
寒假刚刚开始,我就拜读了曹文轩老师所著的《根鸟》,这是一本迷人的,梦幻般的小说,看完之后,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小说主要描述了一个少女到悬崖上采花,不慎掉进了峡谷里。她出此刻一个叫根鸟的少年的梦里。根鸟出发了,一飞冲天,去寻找属于自我的梦在菊坡,他不顾父亲的阻拦要去救人;在鬼谷,他机智勇敢逃了出来;在米溪,他没有因为完美的生活而放下救人这虽然只是一个梦,而根鸟却因为这个梦,依靠自我顽强的毅力,最终找到了那个少女
根鸟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决定以梦为马,度过他的成长阶段。恍惚、迷乱、摇摆、清醒、一往无前,他在痛苦中品尝着快乐。
当一个人对一个处于逆境的人产生扶持、援助之欲望,并实施了自我的高尚行为之后,他的心里必须会有一种温热的暖流富有快感地流过,从而使自我的灵魂得到了净化。
《根鸟》让我一下子明白了许多。平时,我要学会勤俭节约,珍惜每一份来之不易、渗透着血汗的钱;当同学遇到困难时,自我不就应连嘲带讽地挖苦他,而就应向他伸出援助之手,让他感受同学之间的温暖和真情。
我的成长,我的进步,我生活的点点滴滴,全都渗透着爱。此刻我清楚地明白,人活在世上,最少不了爱。大千世界,芸芸众生,都是爱的结晶。让我们敞开胸怀,把爱的种子播撒人间,让世界洋溢欢笑,成为爱的天堂。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做一个乐于助人、关心他人、在别人遇到困难时,伸出援助之手的人,要学会分担他人的烦恼,做一个像根鸟一样意志坚强的人。
根鸟读书笔记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根鸟》。我一看见书名,顿时起了疑心,根鸟是一个人名,还是一只鸟呢我怀着不解而迫不急待的情绪,翻开了书。
呀。我找到了第一个答案,根鸟是个男孩,他家在菊坡,有一天他外出打猎的时候,无意中射到了一只白鹰,白鹰的腿上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叫紫烟,我在采花的时候掉进了峡谷里,快来救救我呀。根鸟就是因为这句话,就日夜想着这个女孩,所以最终踏上了离乡之路。在路上,他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但最终还是到达了目的地。
我的感言:人学会要坚强、勇敢,不要被各种困难吓倒,要像根鸟一样,尽管的钱丢了,但他还是勇往直前;虽然他被人雇佣了,但他还是努力想出各种办法;尽管生病发高烧,但他仍不会停歇下来,执着地住前走。
如果,我们都拥有像根鸟一样的精神,那在学习上就没有难倒我们的事了。同学们,你们也能够去看《根鸟》哦。
根鸟读书笔记
这天我读了一本书,书名是《根鸟》,它主要是讲善良的根鸟梦见一个叫紫烟的女孩掉进了大峡谷出不来,根鸟为救她而去寻找梦中的大峡谷。其间经过了许多地方,在秋天时根鸟从自家的村落菊坡出发,他独自一人走进了荒无人烟的沙漠;穿过热闹的小镇;经过一眼望不到边的大草原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根鸟以梦为马,一往无前,他在青塔时,从愤怒中品尝快乐;在鬼谷时,从痛苦中品尝快乐;在米溪时,从劳动中品尝快乐根鸟坚持不懈,寻找了很长时间,最后找到了那个大峡谷。
我觉得文中的根鸟坚持不懈,不半途而废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回想我以前学钢琴的画面:上幼儿园时,看见老师钢琴弹奏得那么好,心里痒痒的,十分想学。当我开始学习的时候,兴趣十足,可到之后才慢慢觉得练琴十分辛苦,开始有不想学的念头了,但是又没有好的理由,等到上了小学,作业多了起来,我也就逐渐放下了,此刻想想,与书中的主人公相比,真的很惭愧。我认为根鸟还是个善良的人。在现实社会中,有许多人看见街上的一些乞丐,老远就绕道而行,仿佛看见的不是乞丐,而是得了非典的病人。如果人人都像根鸟一样那么善良,这个世界就会更加完美。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我们在帮忙他人的同时自我也会感到快乐。
《根鸟》读书笔记 张丁丁
我是一个小书迷,书橱里自然有很多书,《西游记》啦,寓言集啦等等,其中我最喜欢《根鸟》,这本书主要讲一个叫根鸟的孩子在森林里打猎,发现一只白色的鹰,由于这只鹰几次赶跑他的猎物,他恼羞成怒,便开枪杀了它。忽然他发现鹰爪上有一个白布条,上面写着一个叫紫烟的女孩掉进一个大峡谷里,他还做了几场关于大峡谷的梦。于是他开始了寻找大峡谷的旅程,他曾被人骗过,也曾被人拐卖过,他都逃了出来。他也曾沉迷于和谐懒散的生活,但他也从这种生活中醒过来了,终于他找到了那个大峡谷
这本书特别注意细节描写,他讲的是一个人都会有人生途中遇到的挫折和人性的弱点,作者用夸张的手法描写出来,让人感觉既不可思议又觉得理所当然。根鸟在途中遇到的困难是无法想像的,更不是现在的人所能面对的,而那个长满了百合花的大峡谷应该表示的是胜利和成功。这本书情节跌宕起伏,当我读到根鸟遇到长脚时,我就一阵兴奋,心想根鸟总算有一个伴儿了。但我看到根鸟被骗长脚时,我对长脚的钦佩之情马上变成了愤怒之情,没想到他居然是个伪君子。当我读到根鸟到米溪时,他面对这么好的生活却执意要向那个大峡谷去时,我对他的执着感到敬佩。可到莺店时,他就像走进一个大泥潭上,越陷越深,我又非常担心,难道根鸟真的没有救了他已经放弃去那个大峡谷了吗幸亏他的好友板金先生把他从这个 大泥潭 内拉出来,我们人生中也会遇到挫折和困难,除了自己有毅力外,还需要自己的朋友帮助,最终走向胜利和成功。
这就是我最喜欢看的书,你如果有兴趣,也可以找来读一读。
《根鸟》读书笔记
这些天,一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本书是著名儿童作家曹文轩的作品《根鸟》。
这本书的主要意思是:根鸟是菊破的人,在十三岁那年,他自己一个人去森林里打猎,可在这一天里,他一无所获,眼看太阳就要落山了,就在这时,一只白色的鹰出现在他眼前,可根鸟对这只鹰不感兴趣,在这时,根鸟看见了一只兔子,可这只鹰吓跑了这只兔子,死在了根鸟抢下,根鸟看到他身上的字条,上面写:上面写着一个叫紫烟的女孩找人求救。根鸟询问父亲,还去了城里,什么都没问着。就在那天晚上,紫烟出现在了根鸟的梦里,所以根鸟决定去寻找紫烟,去寻找自己的梦。他走过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小镇 这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根鸟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决定以梦为马,度过他的成长阶段。恍惚,迷乱,摇摆,清醒,执著,一往无前,在他痛苦中品尝着快乐。
根鸟虽然是一个农村人,但是他知道,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努力,虽然自己知道路上可能被骗走,也可能被别人耍弄,也可能会被吓的回来,但坚持了总会能成功的。每个人都必须要有自己梦想,有了自己的梦想这样才会得到快乐,找到了梦想,就向找到了人生的目标。从根鸟这里,我总结出一句话: 当一个人对处于逆境中的人产生扶持,援助之欲望,并实施了自己的高尚行为之后,他的心里一定会感到有一种热的暖流富有快感的流过,从而使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净化。
这就是《根鸟》这本书,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一本是,大家也可以买一本看看,相信大家看了这本书,一定会有更大的收获。
读了《根鸟》笔记650字
无论过程的好与坏,都是人生的一种经历,不要忘记自己最初的梦想。
题记
根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山村男孩,虽然他只是曹文轩笔下虚构的小说人物,可对于我来说,他就像是一个真实的朋友,让我懂得了梦想的意义。
起初根鸟只是捡到一片普通的布条,是一个叫紫烟的女孩的求救信。当他和父亲找遍了附近的山谷却一无所获时,根鸟决定一路向西,寻找大峡谷,救出这个叫紫烟的女孩。一路上,根鸟结识了很多伙伴,他们都各自背负着不同的使命,但对于梦想的坚定信念是相同的。即使被迫在鬼谷干一些艰苦的工作,依然没有磨灭根鸟追寻梦想的心。途中,根鸟面对了数不清的遭遇,经历了数不清的劫难,最终找到了大峡谷,也完成了自己的成长。
小说中,根鸟是一个很执着的男孩,对一件事物看法的执着,对自己目标的执着。正是这种执着支撑着他一步步走在寻梦的路上。尽管他的梦想在别人看来都是天方夜谭,可他从没想过要放弃,不管是在身无分文之际还是前路迷茫之时。与根鸟的梦想相比,我们的梦想更加接近现实,可是与根鸟对梦想的坚定相比,我们就会稍逊三分。很多人当初都会信誓旦旦地认为自己会实现梦想,可是一遇到挫折就开始打退堂鼓,宁愿找一百个理由去迁就自己面对困难的懦弱,也不愿意找一个理由坚持自己的梦想。
根鸟为了找到大峡谷,耗费了自己四年的青春。四年来,他结识了不少朋友,也知道不少其他可走的路,可他始终没有忘记自己最初的梦想,依然走着原来那条不被人重视的道路。尽管最终的结果没有给根鸟带来多大好处,但他从未后悔过。他告诉我们,在追梦的路上,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为梦想而奋斗的过程。
读完《根鸟》这本书,我懂得了不少道理。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我要学习根鸟的精神,学习他对梦想的坚持,以及面对挫折的坚毅和克服困难的勇气。
根鸟读书笔记 篇5
曹文轩叔叔是个大作家,他写的这本《根鸟》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
《根鸟》是一篇长篇小说,主要是写一个少女到悬崖上采花,不小心跌入了一个大峡谷。她出现在一个叫根鸟的少年的梦里。根鸟坚信不疑地出发了,一飞冲天,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梦。荒漠、草原、大山、村落......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而根鸟,就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决定以梦为马,他在痛苦中品尝着快乐......
根鸟凭借他那坚定不移的决心,到达了那个开满百合花的大峡谷。但其中也有插曲:他因坚持不住回到菊坡,但在父亲的劝说与启示下,一把火烧了生他养他的茅屋,坚持不懈地西行;来到草原上,根鸟受不了生活的艰苦,又回到米溪,但很快。他又上路了......
这本书让我们知道了,坚持总有一天会胜利的。但是,也不会缺少生活的考验与磨炼。当你还在抱怨自己的生活时,是否想过她的美好结局?
曹文轩在封地写道:当一个人对一个处于逆境的人产生扶持、援助之欲望,并实施了自己的高尚行为之时,能让自己的灵魂得到净化。
我喜欢根鸟,喜欢他的坚强、执着、有爱心......
根鸟读书笔记 篇6
《根鸟》是曹文轩写过的长篇小说之一,曹文轩叔叔写过的长篇小说还有 《细米》、《野风车》、《草房子》、《红瓦》等等。
《根鸟》一书中讲述的是:一个生活在菊坡的十四岁少年根鸟在树林打猎时射中了一只白色的鹰,而这只鹰正是峡谷中紫烟带来的求救信号。根鸟的父亲与许多的人们都认为这个不存在,但根鸟却坚持认为这不是幻想,不是恶作剧,终于踏上了寻找紫烟、寻找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寻找白鹰的旅程。根鸟不怕艰险走过了许许多多的地方,有荒漠、青塔、鬼谷、大山、村落、草原、小镇、米溪、莺店……根鸟在寻找之中一时恍惚、一时迷乱、一时清醒、一时执着……一往无前的他在痛苦中品尝快乐,在现实与梦幻中度过一切成长。最终,根鸟不怕困难、挫折,不怕艰险,来到了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也看到了白色的鹰在峡谷的空中盘旋。
当一个人对一个处于逆境中的人产生扶持、援助之欲望,并实行了自己的高尚行为之后,他的心里一定会感到一种温热的暖流富有快感的流过,从而使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净化,这个是曹文轩叔叔写这本是的真正意义。而我也希望大家像曹文轩叔叔写的那样通过自己的帮助和努力去扶持、援助处于逆境中的人。
根鸟读书笔记 篇7
王斐怡寒假期间,我读了,《根鸟》感受颇多,这种为梦坚持不懈的品质深深的震撼了我。
主人公根尼奥外出打猎时,看到一只罕见的白鹰。一块布系在白鹰的腿上。布料的内容是一个名叫紫烟的女孩,她因为在悬崖上采花而掉进山谷,并向人们求助。这一幕出现在根鸟的梦中。根鸟决定开始寻找梦想。
在途中相识了和根鸟一样的寻梦人--板金先生,他们一直向西走。但板金先生在莺店的郊外离开了人世。板金先生死后,无论他多么痛苦,根鸟始终坚持追寻梦想的理念。
最终成功来到自己梦中的峡谷。
根鸟一直前进的念头全靠的是他那坚韧不拔的恒心与毅力。板金先生虽然在寻梦的旅途上最终合上了眼,但是他为了自己的那个梦,为了自己的孩子。他大胆地走上了追寻梦想的道路,即使是一个不再存在的梦想,他也不会放弃。
当只剩根鸟一人时,他带着板金先生的寄托仍然在寻找那个梦。根鸟终于用顽强的毅力到达了峡谷,正如狄更斯所说:顽强的毅力可以征服世界上任何一座山峰。
根鸟寻梦。即使梦想是假的,根鸟也不会半途而废。
如果我有这样一个梦想,我一定会想:只是一个梦想,它怎么能代表任何东西!梦都是假的,不可能会发生的。
更不会因为一个梦,去踏遍千里证明事实。而且我根本做不到坚持不懈这个词,就连平常练字帖,我也不能保证每天都做到。但看完这篇文章,我想我应该向根鸟学习。
俗话说得好:没有想不到只有做不到。
最后的成功都是因为自己!只要你为成功而努力,你就会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