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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9.26

街道调研报告(范例十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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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调研报告【篇1】

社区建设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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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化的推进,老龄社会的到来,社会生活的多样化,大量“单位人”转为“社会人”,社区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加强社区建设,对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意义。由于工作的关系,比较关注社区建设发展情况,同时对周边城区的社区进行了调研,提出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出分析,提出下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社区的认识有待深化。第一,对社区建设的主体认识模糊。社区是城市的基本组成单位,是群众性自治组织,其健康发展有赖于充分发挥居民自治的效力。而当前社区行政化现象普遍。一方面,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方式仍然以行政指挥为主导,对引导社区居民增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手段还不多,简单地把社区工作等同于完成部门交办的任务,从而形成对政府的依赖性,社区工作尤其是社区服务业比较滞后。另一方面,随着城市工作的下移,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街道办事处绝大部分的工作都压到了社区居委会的头上,政府部门往往把社区居委会当成“下属”,直接向社区安排行政工作,“什么事都要社区参与,什么人都可以指挥社区”,使得社区居委会责任大,任务多,负担重,疲于应付,形成“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现象,难以开展自己的工作。此外,社区还要应对名目繁多的检查、评比、考核,社区各种记录、统计报表、台账有不计其数,造成了社区工作人员整天忙于填写各种报表、记录,影响了社区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第二,社区居民对社区工作的认识模糊,也认为社区是政府部门,是包罗万象的,什么解决不了的事都找社区,对参与社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及意识不够。

2、社区服务有待深入。社区服务是加强社区建设的重点之一,是凝聚社区力量,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但社区服务还存在着以下问题,制约了社区服务的开展。一是社区服务内容单一。各社区主要依托于政府职能部门如劳动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开展工作,服务内容以政府部门安排的工作内容为主;另外,受场地、资金等因素的制约,在居民大量需要的养老、托幼、保健、娱乐、家政、保洁、绿化等方面的服务发展不平衡,社区文化建设、青少年教育等服务还开展不够深入,社区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缺乏吸引力,还不能满足居民需要。二是服务设施缺乏,很多院落、楼栋没有活动场地,不能满足居民就近、多形式活动的需要。除了广场社区能依托广场开展较多活动,人气较旺外,其他社区要么活动场地小,要么没有活动场地,难以聚集人气。三是社区服务主体单一。政府和社区包揽了许多应由市场提供的服务项目,新型社区服务业还没有形成规模,在引导非营利性组织、社会团体、协会等各类民间组织发挥作用方面有待加强,社区服务的内容有待丰富,质量有待提高。

3、社区工作经费及人员待遇有待提高。尽管近年来社区经费和人员待遇有了很大提高,但远远不能满足社区工作的需要,尤其是社区工作者的收入好几年都没调整过。由于待遇相对低,挫伤了社区工作者积极性,一些调研对象表示自己有机会的话会调整工作。一是随着社区作用的凸显和部门管理重心下移,社区承担的工作任务逐渐增多,待遇与工作量不相符;二是社区自我发展能力弱,社区服务发展滞后,收入渠道少。

二、加强和改进社区建设的建议

1、理顺关系,有利开展工作。理顺关系,要正确处理以下三个关系:一要正确处理政府、街道与社区的关系。即政府行为与自治组织的关系,是指导与协调、服务与监督的关系。二是正确处理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党组织的关系。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是社区的决策机构,社区委员会代表社区居民管理社区公共事物,在政府有关部门及政府派出机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社区党组织是社区的领导核心,在街道等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三是正确处理社区自治组织与物业管理的关系。社区自治组织有权行使对物业管理单位的综合协调和监督,同时,社区自治组织要支持物业管理单位搞好物业管理和服务。

2、转变政府职能,简放政权。区部、委、办、局及街道办事处要在责、权、利统一的前提下,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放政权,不能将社区居委会作为部门的“腿”和街道的“筐”,该由社区管理的事项坚决交由社区管理,不得以部门为单位在社区设立独立机构,努力为社区居委会创造良好的运行环境和条件。政府各有关部门和街道不再对社区居委会进行各种考核、评比,各部门和街道的工作由各社区来评议,社区居委会工作由广大居民来评议。

3、加强组织和队伍建设,提升素质。社区组织建设是整个社区建设工作的基础和重点。一要抓好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建设。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各类组织的领导核心,要把服务社区群众作为党组织的工作重点,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确保社会稳定。二要加强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三要加强社区队伍建设。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一套科学的社区工作者管理体系,促进社区工作人员职业化;同时通过举办培训班、理论研讨、经验交流、学习考察等形式,在实践中不断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素质。四要加强社区各种协会组织、中介组织和社区自愿者队伍建设。激发广大社区居民和驻社区成员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热情,走出一条志愿者义务服务与民办非企业单位专业化、产业化服务相结合的社区建设之路。

4、制定考核竞争激励机制。为了充分调动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要制定较为完善的《社区工作人员考核竞争机制》。考核主要分为三个方面:一是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对社区工作人员的测评;二是本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对社区工作人员的评议;三是街道对社区工作人员的考评。每年底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考核领导小组在这三个方面测评的基础上,提出对每位工作人员的考核意见,并排出名次,实行末位淘汰制度。

5、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社区服务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从长远看,又是一种新兴的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从目前我区社区服务上来看,正处于起步阶段,在发展社区服务业方面要下大力气。一要以优惠政策扶持社区服务业。结合省、市政府出台的发展社区服务业的优惠政策,并结合区情实际,出台我区关于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有关优惠政策,制订成册,在社区予以宣传。二要倡导多元化参与,积极发展社区服务业。政府各部门及街道办事处要以社区为载体,将本部门的工作延伸到社区,开展“一站式”服务和“首问责任制”,发放便民服务手册,为居民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务。在群团组织中开展“志愿者行动”,义务为居民群众提供多种服务。在驻区单位中,倡导“资源共享,人才共享”,服务社区,奉献社区,建设社区,繁荣社区。在邻里之间,积极倡导“走进邻里门、关心邻里事、帮助邻里人”的互助服务精神,以此推动社区服务业的进程。三要把社会保障与社区服务结合起来。采取多种途径,加快建设区、街道、社区三级服务中心,健全社区信息服务网络,提升社区服务保障功能,逐步形成政策配套、措施配套、运行配套的社会保障网,为社区居民提供全方位、系列化、多功能、无偿、低偿和有偿相结合的综合服务,并实行敞开式办公,一次性受理,一门式服务,满足社区居民的多层次生活需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不断增强社区居民长远的参与意识和归属意识。

6、拓宽经费渠道,加快社区建设。社区建设是一项多层次、全方位、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政府行为和社会基层群众自治相统一的特点。在今后的社区建设中,要拓宽社区经费来源渠道,逐步形成多元化社区建设投入体系。一是要充分发挥地域和资源优势,紧紧依靠驻街企事业单位,充分发挥共驻共建、资源共享的优势,激发驻区单位对社区建设的投入。二是财政在保持对原有社区居委会投入基数不变的基础上,每年要增加投入,改善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条件,合理解决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和成员的养老、医疗等生活待遇问题。三是要鼓励和扶持社区居委会开展一些非盈利性的社区服务项目,将所得收入和各部门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经费,投入到社区建设中,以弥补社区经费的不足。四是要积极同上级有关部门协调和勾通,争取社区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对社区建设的投入。

7、采取措施,切实为社区工作减负。社区居委会原有的各项工作台帐进行削减和合并,应从实际出发,力戒形式主义,对台帐进行削减和合并,切实为社区工作减负。考虑到社区工作的实际,可设10本台帐,即社区党务工作记录本、社区居委会工作记录本、社区保障工作记录本、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记录本、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记录本、社区残疾人工作记录本、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记录本、社区老年工作记录本、社区环境建设记录本、社区建设日常工作记录本等十本。

8、重视社区工作的浓厚氛围。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建设的指导和对社区工作人员的管理;人事劳动部门要认真做好社区工作人员的人事组织关系和档案管理、工资调整、社保、医保等工作;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服务力度;各街道(乡、镇)要加强对社区的指导,强化对社区工作人员的日常考核和管理,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对社区经费予以弥补;组织部门要加大选拔力度,打破身份、编制的界线,对优秀的社区工作人员予以提拔重用。

社区建设是一项多层次、全方位、复杂的系统工程,是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和强化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关系国计民生和城区居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是推进再就业工程,解决贫困居民和广大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必要途径,是发展区域经济新的增长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基础。

我认为,社区建设应遵循的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减轻社区工作负担,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素质、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强化社区功能为基点;以加强民主自治建设,巩固基层政权为主线;以拓展社区服务,满足社区成员多层次需求为目标;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居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宗旨,实行上下联动,多措并举,逐步形成政府主办、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区建设运行机制,努力建设环境优美、治安稳定、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现代化社区,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社区建设应把握的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原则;资源共享、共驻共建的原则;责权统一、管理有序的原则;扩大民主、居民自治的原则;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

街道调研报告【篇2】

乡镇政权是最基层的政权组织,乡镇人大是最基层的地方权力机关。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中共中央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18号文件)。如何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充分发挥基层人大的作用,是摆在乡镇人大工作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为此,7月份以来,我们组成调研组对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走访了5个乡镇,与35名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以及县、乡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向乡镇人大发放调查问卷30份。综合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换届时,县委高度重视乡镇人大组织建设,将13名工作时间较长的人大主席调进了县直机关,将一批年富力强、基层经验丰富的党政领导充实到乡镇人大队伍,配齐配强了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换届后,7名人大主席转任乡镇长,1名人大副主席转任乡长,3名人大主席调进县直机关,2名人大副主席分别调进县直机关、州经开区。目前,31个乡镇26名人大主席中有6人兼任党委副书记,20人兼任党委委员,本科以上学历16人,平均年龄40岁,年龄最小的36岁。26名人大副主席中本科学历4人,平均年龄38岁,年龄最小的29岁。调研发现,我县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呈现“年纪轻、文化高、交流快”的特征,为乡镇人大开展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履职条件得到改善。

县财政预算安排乡镇人大工作经费、代表经费,并逐年提高。给每个乡镇人大安排工作经费2万元,每个“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工作经费1万元,每个县、乡镇代表均安排有适当经费。县人大会对这些经费出台了专项资金办理办法,根据乡镇人大工作开展情况安排资金。31个乡镇人大都有独立的人大办公室,结合“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建设,统一标准添置了电脑、办公桌椅、烧水壶、茶几等设备,为乡镇人大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履职效果得到提升。

一是依法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26个乡镇坚持召开了一年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听取和审查了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财政收支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乡镇人大主席的工作报告,代表提出建议、批评、意见。有的乡镇还讨论决定了重大事项,如洗洛乡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公墓山建设,并作出决议;茨岩塘镇人大讨论决定镇区总体规划修编、管理砂石车辆运输车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绕镇线两旁私自建房等重大事项,并作出决议。 20,桶车、老兴、水田坝、洗洛、桂塘、塔泥、召市等7个乡镇先后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乡镇长。二是依法召开主席团会议。多数乡镇能坚持在闭会期间每季度召开1次主席团会议,研究部署人大工作,听取政府重要工作报告。三是依法开展监督。大多数乡镇人大主席团采取组织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工作评议、执法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督促乡镇政府改进工作。如咱果乡人大收到代表对石堤村村级财务问题的反映,向政府提出了建议,会同县纪委对该村财务进行了彻底的清理;三元乡人大将代表按村务组、村民代表组、公共事务组进行分类,对政府工作进行专门的监督;隆头镇围绕“移民生活出路问题”、“惠农政策分配问题”、塔泥乡围绕“印家界自然保护区大鲵生态保护与开发建设”、里耶镇围绕征地拆迁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有关建议意见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四是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认真交办本级代表建议,推动解决了一些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如茨岩塘镇主席团交办了代表关于增加各村同建同治工作经费的建议,镇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将同建同治经费在基础上增加50%。五是加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31个乡镇都成立了代表小组,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建设了“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在实现“五有”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如隆头镇完善“三员”制度推进“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建设,即确定联络员,负责收集本选区的民意信息;选好接访员,每月确定1个工作日,由人大组织2名代表在工作室做好接待群众工作,并负责做好登记和意见整理;指派协调员,对群众需要解决的实际困难和矛盾纠纷,人大指派经验丰富、群众公认的代表配合镇里参与协调处理。六是依法办理补选事项。20,三元乡等7个乡镇人大在选区补选 7名县人大代表。

(四)工作指导逐步加强。

近三年来,县人大会将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列入了年度工作要点,每年在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和县人大代表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表彰奖励。建立了人大会领导、人大会组成人员联系乡镇,联系代表的制度。县人大会组织召开了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会,举办了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组织了全县“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建设现场观摩会,统一制定了全县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及相关台帐。

近年来,虽然我县乡镇人大在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代表作用、增强监督实效、加强组织建设、创新工作方式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宪法法律赋予职权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人大主席、副主席专职程度低。目前,31个乡镇人大都没有安排专兼职人大办公室工作人员,5个乡镇人大主席空缺, 4个乡镇没有人大副主席,乡镇反映人手不够。同时,专职不专的问题严重。调查显示,100%的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都兼任部分党政工作,直接参与或协助分管财务、信访维稳、烤烟生产、扶贫、安全生产、同建同治、综治、党建、征地拆迁等重要工作,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普遍反映兼职过多牵扯了大部分精力,人大工作成了“副业”。同时,兼任政府工作,致使行使监督权时,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处境尴尬,而且不合乎法律规定。

二是乡镇人代会质量不高。年我县有5个乡镇没有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缺开率达16%。召开了人民代表大会的乡镇普遍存在会议时间短、内容少、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有的乡镇人代会会期安排一天,而实际只半天,都是“上午10点开会,中午2点结束,吃完饭就散”,审议工作基本不进行。有的乡镇筹备工作不认真,日程中没有安排主席团会议,没有安排代表审议,没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议案截止时间、代表联名提名截止时间等内容,没有给代表印发资料。有的乡镇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仅1—3条,有的甚至一条也没有。

三是代表经费落实和活动开展不平衡。虽然县财政对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作了预算安排,县人大会年初进行了预拨,但多数乡镇实行实报实销,80%的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反映经费没保障,工作缺乏“底气”。代表活动方面,代表小组一年一次未开展活动的占40%,大部分乡镇“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制度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在监督方面,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评议、执法检查少,即使开展了监督活动,也是满足于听一听,看一看,问一问,走过场的多。

街道调研报告【篇3】

随着xx城市化建设的快速推进,街道工作逐渐成为基层工作的主战场,街道人大工作则逐步成为基层人大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加强和规范街道人大工作,已成为各级党委、人大面临的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近日,xx街道人大工委组织辖区内县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通过座谈讨论、问卷调查等形式对街道入大代表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街道人大的组织机构、编制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xx街道人大工委目前配备两人,其中主任一名(兼任其他职务),秘书一名(兼职),街道辖区内现有县人大代表5人其中街道机关代表2人,基层代表3人。

二、街道人大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街道人大工委的设立,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推进街道、村(社区)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但由于种种原因,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

(一)、街道人大工作机构不健全,职责不够明确。

从编制上看,街道办各站所都有相应的编制进行工作保障,而街道人大工委只有主任一人,配备的人大秘书几乎都是兼职人员,这样也就形成了人们常说的“一块牌子,一个印子”、“一个大孩子,带着一个小孩子”的尴尬局面。特别是工委办公室,没有专职办事人员,人大工委主任成了“光杆司令”,这种状况直接影响着街道人大工委工作的开展。街道人大与各方面关系尚未理顺,街道人大是县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的双重领导,“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象普遍存在,在一些具体工作的运作上面临不少困难,实际难以操作。如街道办事处年度财政预决算的审议、重大事项监督、决定等问题都较难操作。

(二)、街道人大工委作用发挥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街道人大工委只是县人大常委会派驻街道的常设工作机构,不同于乡镇人大主席团,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级权力机关,还不能独立对本区域的有关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对如何进一步发挥其作用,尺度还不好把握。从工作上看,街道人大工委还只局限于联系代表、组织代表开展形式上视察、检查、调查等活动,完成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事项,其他方面工作开展得并不多。同时,由于街道人大工委性质、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人民群众,包括少数领导干部的重视和认可,这样易造成街道人大工作思路不清、工作乏力。

(三)、活动组织难,效果不够明显。由于街道人大工委只是县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缺乏对代表的有效管理,平时对代表的管理在很大程度上要靠代表自觉,而一些代表缺乏使命感,履职意识不强,活动主动性不够,致使街道人大工委开展代表活动较难。与此同时,受各种原因限制,基层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代表文化水平不高,不能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开展活动时人云亦云、随声附和,缺乏独到见解和理性分析,参政议政能力薄弱,使得街道人大工委组织开展的活动收效不明显。

三、完善人大组织机构设置的相关意见建议。

上级人大要进一步明确街道人大工作机构的法律地位,建立健全必要的组织机构,在立法条件基本成熟的时候,明确规定街道人大的性质、地位、具体职权、履行职权的程序、活动经费、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制度等,使街道人大工作沿着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健康发展。建议街道人大工委在设一名主任的同时,至少设一名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并设置人大工委委员,可由3-5人组成。在健全机构的同时,建议上级人大进一步明确街道人大的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监督权等等。

街道调研报告【篇4】

近日,为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江西推出《关于鼓励省属独立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试点办法》,在政策方面最大限度地给了科研院所及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自主选择权,并指出科研院所处置成果收益无须审批。

“随着国家创新发展战略的实施和经济发展的市场化、信息化、国际化进程,知识产权工作将越来越重要,专利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法制日报》记者从江西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去年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高院和省知识产权局组成专题调研组,历时8个月对《江西省专利促进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结果显示,该条例自XX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全省知识产权事业步入快速上升时期。特别是近两年来,各项数据指标快速上移,工作成效显着。但由于工作基础较为薄弱,江西省知识产权工作在全国还相对落后,与四川、广西等兄弟省份相比,在经费投入、体系建设、转化运用以及服务能力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

据统计数显示,截至XX年12月,江西累计申请专利86644件。其中全省1985年至XX年24年间总共申请专利36044件,XX年至XX年5年累计申请专利达50600件,是前者申请量的1.4倍,5年间年均增长率达34.2%。

XX年全省专利各项数据继续稳步增长,截至9月已逼近XX年全年水平,其中高校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已经超过去年全年总量。

记者了解到,随着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和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了专利技术支撑引领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作用。该省先后有南昌、新余、景德镇、上饶、鹰潭被国家局批准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经过两年的示范创建期,南昌市和新余市分别被批准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市。此外,该省还开展了多层面的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初步形成了国家、省、市“三级联动”试点示范工作体系。

通过试点示范,知识产权制度被引入试点单位并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很强的推动作用。初步估计,全省有40%的发明专利、30%的实用新型专利和15%的外观设计专利在生产实践中得到运用,既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又提升了企业和产业的科技含量,促进了创新驱动的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实施。

“该条例的出台,为我省专利行政执法建设提供了法律支持和保障,专利行政保护力度得到不断加强,严肃查处了一批知识产权侵权和假冒等违法行为。”江西省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XX年XX年全省专利行政执法案件量为587件。

调研报告指出,企业专利技术产业化实施的程度较高,其中高新技术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阵地。截至XX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实施自有专利技术3347项,占企业专利拥有量的71.4%。

“XX年,我省高新技术企业专利累计投入30亿元,平均累计投入为740万元;专利累计收益313亿元,平均累计收益为7828万元,其中江西江铃汽车集团改装车有限公司专利累计收益达136.5亿元。”江西省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高新技术企业以全省专利累计投入6.48%的占比,获得了占全省企业专利累计收益58.07%的收益,专利投入产出比高达1:10.43,是全省企业投入产出比的10倍,专利产业化经济效益显着,市场前景广阔。

“但通过调研发现,截至目前全省仍有过半数企业没有申请过专利或获得授权专利。”江西省人大教科文卫委负责人表示,XX年江西企业申请专利7480件,仅占全省专利申请总量的44.2%,而发达国家80%的专利申请多来自于企业。

调研报告认为,企业整体上对专利工作的认识不到位,专利管理制度多数还未形成体系,有的形同虚设;多数企业没有专美的专利管理机构和人员,即使在省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只是产权管理工作也多事由其他部门中的工作人员兼管,难以适应专利工作发展的形式需要,企业还未真正成为专利创造主体。

“我省知识产权工作起步较晚,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少,经费投入不足,行政管理体系、执法保护的服务体系不健全,整个专利工作基础薄弱。”调研报告指出,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年报,XX年专利申请量全国排名第21位,仅占国内专利申请总量的1.07%,在中部六省中排名垫底。

相关数据显示,江西省发明专利占专利总量比例较少,专利质量亟待提高。现有的大量专利被束之高阁,专利转化率低,转换运用太少。无效专利造成了创新资源的极大浪费。因此,必须要重视有效专利的累积,特别是高度重视对全省涉及行业、产业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核心专利技术的广泛应用,避免专利的沉淀。

调研报告认为,经费投入的多少直接对专利管理水平产生影响,进而影响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服务能力的提升。专利管理工作实践表明,专利事业的良好发展,需保证专利工作经费投入不低于整个科技创新经费投入的10%。

与此同时,加大执法维权体系建设,必须参照外省的做法,成立江西省专利行政执法总队,整合执法资源,以改变执法人员匮乏、执法能力不足的现状。目前,要保把省、市、县三级执法体系建立起来,必须保证每个知识产权局有三名专利行政执法人员。建议五年内,在全省设区市法院把知识产权审判法庭建立起来。

调研报告强调,专利服务水平的高低制约着专利事业总体发展水平,是挖掘专利数量,提升专利质量的重要保障,影响着专利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等专利工作各个环节。江西专利服务能力弱,必须大力加强专利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涵盖专利信息服务、代理、交易、转化、评估等领域的比较完整的专利服务体系。

街道调研报告【篇5】

区人大调研报告

近年来,**区为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重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全区卫生系统在狠抓利民、便民、惠民上下功夫,取得了较为显着的成效。

**区现有医疗卫生单位97个,其中区级医疗卫生单位8个、中心卫生院10个、乡镇卫生院65个(含地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个、有民营医院6个;有行政村卫生室803个。全区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人员5649人,其中公立医院卫生机构2696人(含自收自支人员67人、临聘人员634人),民营医疗机构686人,乡村医生2258人。有高级职称65人,中级职称319人,执业医师1060人,执业助理医师1395人,平均每千人口有医务人员1.15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核编个,实际在编1606人。全区设开放病床2357张,平均每千人口有病床数1.7张。

全区已形成了以区级医疗卫生单位为中心、中心卫生院、乡镇(含地名)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走进**区雪山中心卫生院,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依势而建的崭新的楼房,那错落有致、造形各异的花坛、亭榭,那温馨舒适洁净整齐的病房,见证了**区实施灾后重建等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后的变化与发展。近7年来,**区共积极争取和实施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近300余个,总资金达3亿元,改扩建房屋11.59万O,及时将900余台件价值近600万元的“新五件”、10余台救护车辆配备到农村卫生院,各医疗卫生单位自筹5000余万元改造危房或添置更新医疗设备。同时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中,对被撤并乡镇做到了卫生机构不撤、人员不少、服务不弱,将撤并乡镇卫生院更名为地名卫生院,实现了每个乡镇、办事处、行政村都有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和村卫生站,有医有药、能防能治。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人、财、物全面实现了上划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区已经形成以区级医疗卫生单位为中心,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地名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站为网底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解决了群众有地方看病的问题。

为切实解决群众方便看病的问题,**区不断加大对村卫生室的投入,加强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强化乡村医生培训,提升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一是共投入村卫生室建设资金3000余万元,建标准化村卫生室250个,占村卫生室总数的近30%。二是为全区所有行政村卫生室配备了电脑,为行政村卫生室和其它村卫生室安装空调841台,分批对所有村卫生室负责人、部分乡镇卫生院信息管理人员共900余人进行了计算机知识培训,基本实现了信息上下对接、资源共享。三是区卫生局为全区所有村卫生室配置了检查桌、诊断桌椅、抢救包等基本医疗设施,并统一制作了药品目录、价格公示牌,让老百姓看病后可以自己算帐。四是全区实行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覆盖面积达100%,群众用药更方便安全。五是已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个,服务人口近30万,其中恩阳、东城办事处被授予“全省示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六是认真落实乡村医生劳务报酬,区财政在对每个村卫生室补助6000元的基础上,再按所辖人口每人每年8元的标准核拨均等化工作经费和按参合人数每人每年6元的标准补助一般诊疗费。七是积极推进“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加大并优先保障对重点镇、中心村、聚居点卫生的投入,不断满足“园区+社区”模式所承载的新型产业工人和居民的卫生需求。八是对全区所有村卫生室实行“统一机构设置、统一人员调配、统一技术服务、统一药品配送、统一业务管理”的“五统一”运行模式,加大基本公共卫生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的督查与考核力度,逗硬落实考核奖惩,确保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方便及时的医疗卫生服务。

为满足患者需求,全区医疗卫生机构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增加服务项目,引进新的医疗技术,添置或更新医疗设施设备,加强中医、理疗等特色专科建设,加快中医药适宜技术扩广应用步伐,让患者看得好病。一是实行区级医疗单位帮扶农村卫生院、农村卫生院帮扶村卫生室的定点帮扶制,通过人才培训、业务指导、设备支持等多种途径,努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据不完全统计,7年多来共帮扶农村卫生院大中型医疗设备500余台件,帮扶村卫生室常用医疗设备4000余台件,派驻乡村指导医师300余人次,免费培训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人员近8000余人次,全科医师、全科护士200余人次,开展送卫生下乡活动180余次,义诊患者近12万人次。二是各医疗卫生单位的临床人员通过自考、函授、进修、继续医学教育等方式不断增强自我造血功能,提高服务技能,各医疗卫生单位平均每年派驻上级医院进修的人数占医技人员总数的15%,参加自考、函授和继续医学教育的平均占20%以上。三是狠抓等级医院创建工作,目前全区已创建一级甲等卫生院12所、示范卫生院30所、二级乙等综合医院1所、二级甲等中医院1所。四是不断壮大队伍,合理补充卫生人才。、20两次共为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补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50人,通过“双选会”引进大专院校学生60人,实施执业医师项目为乡镇卫生院补充10人,年区编办为区级医疗卫生单位增加编制近100个。

1、有序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是农民参合率逐年提升,由的72.4%提高到2012年的96.67%。二是不断调整完善报费补偿方案,让参合农民更多受益。自2012年起全面实行了门诊统筹,增加慢性病种达到17种,上调住院补偿封顶线为10万元;对0-14周岁的农村参合儿童患白血病、儿童先心病实行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补偿,在规定的省、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针对本病的医药费用按总额的70%报销,农村医疗救助由民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患儿按其医疗费用的20%进行医疗救助;儿童白血病实行最高限价治疗,儿童先心病实行单病种付费,对患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重性精神病、肝硬化、艾滋病、器官移植、0-14岁脑瘫患儿的参合住院农民试行提高保障水平试点,在省、市、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针对本病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总额报销不足70%的按70%报销。近7年来全区共补偿参合农民6.7亿元,切实缓解了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区新农合工作20、2012年两次在央视新闻中播报,受到好评。

2、扎实推进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等补助项目。一是自实施“降消”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以来,**区共对3.2万名农村住院分娩孕产妇进行了补助,补助资金达1600余万元。二是配合残联对600例白内障患者实施了减免手术费用治疗,补偿资金达48万元。三是为3.5万适龄妇女增补叶酸,免费筛查乳腺癌0.8万人、宫颈癌7.1万人。四是配合区总工会对7300名困难职工及环卫工人进行了免费体检。五是积极开展“五进社区”、“六免费”服务活动,对6万名确诊的高血压和1.8万名糖尿病患者进行了规范管理,共建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110.4万人份。

3、按时启动和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一是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有农村卫生院、803个行政村卫生室先后按时启动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四川省增补药物,药品实行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据统计,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门诊量大幅度增加,平均增长率达31.5%,门诊均次费用下降33.2%,住院均次费用下降28%,药品费用支出占医药费用支出的比例由实施前的48.5%降至27.8%。二是新农合、城镇职工医保均提高“基药”5%的报销比例。三是深入开展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严格实行大中型医疗设备论证审批制度和政府招标采购制度,各级医疗机构主动下调药品价格300余种。四是对“三无”病人、特困患者,采取职工捐助一点、单位减免一点的办法实行了及时的医疗救治,据不完全统计近7年来全区卫生系统职工共为患者捐款捐物价值80余万元,减免医药费用近500万元。

一是积极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大力加强医院内涵建设,认真落实13项核心管理制度,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减少医患纠纷。二是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廉政文化进医院活动,召开现场会议、警示教育会议和创先争优总结表彰大会,努力营造创建“人民满意医院”“人民满意科室”和争做“人民满意医务人员”的竞争与发展氛围。三是有力开展民主评议卫生行风活动,聘请民主评议员、行风监督员,发放行风测评表,设立投诉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彻底纠正大处方、滥检查、“红包”、回扣等行业不正之风,保护患者利益,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据统计全区卫生系统共设立举报电话92部、投诉信箱92个,每年至少聘请8名党代表、10名人大代表、12名政协委员、20名群众代表为常年行风监督员和民主评议员,共印发《优质服务承诺书》、《卫生系统行风测评表》共5万余份。

(一)加强教育、牢记服务宗旨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的前提。抓好职业道德、诚信服务和卫生法律法规教育,就能正确引导广大医务人员牢固树立“一切为了人民健康”的宗旨意识,使尊重病人、关爱病人、服务病人、维权病人成为自觉的行动,就能切实增强医务人员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法律意识,从而不断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建立和谐医患关系。

(二)加大投入、夯实卫生基础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的保障。首先,医疗卫生是社会公益事业,政府投入是主体,要解决群众“看病难”,就必须保障和加大政府对卫生的各项投入,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重点投入。第二,要切实解决贫困地区政府投入不足的矛盾,就必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立多元办医格局,出台优惠政策,吸引社会与民间资本办医,从而有效缓解政府投入有限而群众迫切需要的矛盾。第三,要切实改善广大患者的医疗条件,就必须积极争取和认真实施好卫生项目,加强监管,确保发挥最佳效益。第四,要彻底解决群众看得起病的问题,()就必须建立更加完善的医疗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提高人口的覆盖率和补偿水平,对贫困人群、重大疾病患者实行全面救助。

(三)规范行为、加强全行业监管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的关键。第一,坚持长期深入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严格实行大中型医疗设备申请、论证、审批、招标采购制度,逗硬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就能有效遏制购销活动的不正之风;严格控制药品、医用耗材价格虚高和不合理增长,杜绝盲目采购、滥采乱购行为,就能防止卫生资源浪费,减轻患者经济负担。第二,大力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强化管理,严禁私招乱聘,严把医疗机构设置、人员、技术准入关,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培训)力度,改进服务流程,简化就医环节,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就能不断满足广大患者的医疗卫生需求,保障医疗安全。第三,加强医院收费与财务管理,建立费用审查制度,实行院务公开,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医院活动,彻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就能塑造窗口行业文明形象。第四,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推行综合卫生执法,严厉打击不法医疗行为,就能为广大患者提供安全可靠的就医环境。

街道调研报告【篇6】

县社区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社区建设是基层社会在党和政府的指导下,通过调整、强化社区组织,利用社区资源,发展社区事业,促进社会进步的重点“工程”。加强社区建设,对于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近期,笔者与有关单位的同志一道,就加强我县社区建设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社区建设现状

前,我县共有57个城市社区(其中城区20个,镇级37个),47个农村社区,434个居民小组。管辖面积最大的是南城街道桐梓社区,6.7平方公里;管辖面积最小的是侣俸镇中兴社区,0.1平方公里。管辖人数(常住人口)最多的是东城街道塔山社区30560人;管辖人数最少的是少云镇长滩社区,338人。我县社区经过十余年发展,已奠定了一定基础,社区管理体系、工作队伍、社会服务基本到位。

(一)管理体系基本形成

全县社区均成立了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组建了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成员单位议事会和社区监督委员会等,形成领导层、决策层、监督层和执行层兼备的组织体系。其中,社区党组织在协调社区单位、开展社区服务中起着核心作用。如巴川街道各社区以党员志愿者为骨干,采取“一帮一”的方式,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

(二)工作队伍基本建立

全县共有228名社区干部。城市社区配备“五职”干部(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居务助理员、文书、计生专干),镇级社区配备“四职”干部(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文书、计生专干),部分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社区干部中,党员占总数的8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者占总数的29.4%。街道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补贴为1500元/月,其他干部1200元/月;镇级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补贴为1000元/月,其他干部800元/月。

(三)基本服务逐步到位

全县共建成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55个,为群众提供低保、社保、就业、卫生等服务。多数社区建立了社区警务室、图书室等,部分社区还建立慈善超市、休息室等,如巴川街道正街社区为居民提供休息场所,南城街道桐梓社区为居民提供健身设施。部分社区联系县级部门,开展文化、科技、医疗、法律等知识进社区活动。部分社区建立了帮扶救助、治安巡逻、纠纷调解等志愿者队伍,开展便民服务。

(四)城市社区文化活动多

多数城市社区成立了文化活动小分队、健身队等,如东方社区成立“东方艺术团”,南城社区成立“夕阳红艺术团”,经常进社区、进居民楼院演出;利用社区广场等公共场所,定期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如东城社区成功兴办了首届社会体育运动会,受到群众欢迎。部分社区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涌现出一大批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小区。

部体来看,我县社区建设进一步强化了城市管理,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目前我县社区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

二、社区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区居委会工作任务较重

社区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其职责主要是居民服务。但目前社承担了太多政府工作,除纠纷调解、扶贫帮困、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外,城市社区还要承担“两河整治”、“拆违”、“三整一改革”等阶段性工作,并应付上级检查、考评等,社区居委会超负荷运行特点明显。此外,一些政府部门把工本职工作交组社区,但权利、经费、人员、指导不到位,导致工作开展难、工作效果差。

(二)办公及服务用房不足

根据市里相关规定,“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使用面积应不低于500平方米”。目前,全县仅有9个社区达标,大多社区用房面积不足300平方米,如截山社区办公用房仅144平方米,旧县镇金钟社区用房仅20平方米,无法满足发展需要。县社区用房多是利用社区内单位、企业、居民闲置旧房,建设不规范,条件较差。

(三)干部事多酬少影响积极性

随着城市的发展,社区管理人口增金社区居委会承担的任务越来越生,而每个社区仅有4至6名干部,干部基本上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社区干部工资水平较低,养老保险每年仅400至600元,他们普遍认为工资待遇与其工作量不对等;由于部分社区干部文化水平较低,缺乏社区工作的专业知识,导致工作效率不高。上述原因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四)缺乏“造血”能力

社区基本没有“造血”能力,每年仅靠2万元经费开展工作,没有经济实力更好地为民服务。仅有部分条件较好的社区,如正街、东城、龙山等社区,靠自有房屋出租和社区服务组织中介两种方式增收,但收效甚微。究其原因,一是缺

街道调研报告【篇7】

农村建房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关乎国计民生、百姓安居乐业的大事,近年来随着经济不断发展,新农村建设在乡镇全面铺开,农村建房不断增多,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为充分了解现阶段农村建房规划的现状,潘桥乡人大组织市乡两级人大代表对辖区内建房规划情况进行调研,调研采取座谈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了辖区内公路沿线的建房规划情况,听取了群众代表意见,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潘桥乡位于xx市城区西南郊,东与禾青镇搭界,南与三尖镇和新化天龙山接壤,西靠新化化溪,北邻布溪办事处、资江矿业、火车西站。下辖14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159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6万人,乡域面积26平方公里,近3年来全乡规划审批建房350余栋。就农村建房规划来说,规划审批日趋完善,乡镇国土规划部门秉承着以人为本、求真务实的原则,积极依法履行职能、科学规划、加强管理,进一步促进了乡镇的可持续发展。新建房屋的村民多选择在公路沿线建房,这样交通是方便了,但由于过于考虑交通方便优势,一些村民无视规划,未批先建或审批后不按规划建设的现象时有发生。还有一些村民甚至据路建房,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我乡曾因此多次呈报市规划局进行联合执法,但由于农村山高坡陡、平地地基缺乏与村民建房意愿强烈的矛盾得不到有效化解,并没有因此遏制此类现象发生。近年来,因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手中余钱增多,公路沿线建房更加呈现无序化、集中化趋势。而由于农村建房没有得到规划部门重视,对农村宅基地缺乏统一规划、村民自身大局意识和超前意识不足等原因,导致农村建房规划并不能有效发挥其职能,加之镇区配套设施缺乏,现行的农村建房规划,并不能满足新型小城镇建设发展的要求。

通过调研了解到,潘桥乡建房规划主要存在着如下的问题和困难:

就潘桥乡来说,全乡15个村(居)均未编制整体建设规划,没有严格的规划管制。虽部分新农村建设村曾设想进行整村规划,但是整村规划费用开支较大,遗留问题难以妥善解决,加之村民宅基地布局随意性大,规划设计落实不到位,不符合村庄规划实际,最终整村规划只能无疾而终,更别说全乡整体规划。

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房屋建设不断增多,而村民的法律意识却未能跟上,部分村民的法制观念比较淡薄,存在未批选建、少批多建、无序乱建、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等现象。一户多基、超占面积现象普遍,建新不拆旧、农村人口进城不归还宅基地等,造成相当数量的农村住宅和宅基地闲置荒废,既违反集约、节约用地政策,又对耕地保护工作带来巨大压力。特别是公路沿线建房盛行,但是公路控制红线的约束不严,比如布禾公路潘桥段,按布禾线公路红线范围规定,新建房屋需距离公路中心线20米,但是近年来新建的部分房屋明显不符合这一规定,导致公路沿线房屋参差不齐。而桥硐公路沿线建房规划情况更加严峻,甚至存在房屋齐路而建现象,占用了公路两旁排水沟,一旦下雨,路面积水排不出去,严重影响过往车辆和村民出行,更是存在十分严重的安全隐患。

乡镇国土规划力量十分薄弱,国土所、规划站全部由市局收编,全乡国土三人,规划仅一人,在做好日常审批工作之余,已无更多力量用于督促建房户依照审批规范建房,市两局执法大队无力顾及农村违规建房,执法十分困难。乡镇国土和规划虽然经常下村走访了解情况,发现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及时进行了制止和书面停工通知,发现少批多建、乱占规划红线的违反户及时进行整顿,但是由于执法力量薄弱,执法力度不够,一些建房户根本不听国土、规划部门的要求强行建房,而强制执法又弊端重重,容易引发矛盾纠纷,致使严重影响公共利益的违规建房现象时有发生。

农村建房审批程序存在偏颇,一些审批规定在操作过程中存在弊端。在调研的过程中,有村民提出,在审批过程中,需要邻居签,但是一些邻里存在矛盾的在建房审批时拒不签,而实际情况是建房户并未对邻居产生不良影响,像这种因为邻里的不和导致建房户审批无法通过,最终只能违章建房。有些村民还反映,审批过程中存在建房条件相差无几的,一户审批通过了另一户却无法通过,致使建房户对审批的公正性产生怀疑。

由市政府领头,国土、规划、设计等相关部门参与,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根据农村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客观需要,兼顾农业生产实际,科学规划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和用地规模,处理好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逐步推进农村宅集居化建设。结合我市新农村建设,完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控制村庄用地和宅基地用地规模,分类指导,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从而有计划地改善农村生活和村容村貌。

对全市的废旧宅基地统一进行摸底,制定详细的清理整顿方案。建立市、乡、村三级监管网络,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直主管部门的执法主体作用,强化乡镇政府的监管责任,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增强村级组织的管理职能,建立村级信息管理制度,确保一户一基等制度落实到位,多余或弃用的宅基地由村级组织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严格控制宅基地面积,杜绝和减少闲置、浪费土地现象,多方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在常规宣传的同时,针对村民们存在疑虑的问题重点宣传,做到土地管理的政策法规家喻户晓,按照“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的要求,真正深入到田间地头,与农民面对面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增进农民对建房报建、规划、设计、验收等程序的认识,促使其真正重视自己房屋的法律权益、质量安全等,充分营造全民守法建房的氛围。

多听取建房户的意见和建议,市局机关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相关调研,完善建房审批程序,以顺应不断发展的需求。严格按法律程序、按控规标准、按“一书两证”制度审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在审批时严把法律程序关,不仅要符合规划方面的法律规定,还要符合消防、环保、人防、地震、电力、气象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严格按照规划和控规确定的内容、建设标准、强制性标准,用地强度,认真地进行审批,凡不符合总规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凡从事扩建、改建、新建等建设活动,必须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把规划管理贯穿于建设活动始终,杜绝执法不公的现象。

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建立预防机制,加大农村建房管理执法力度。强化乡镇执法力量,把执法关口前移,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针对农村建房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做好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妥善处理好现有宅基地与建房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监管,狠刹违法占地建房风,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国土、城建、水利、交通、房管等相关部门,对近几年农村建房进行全面登记造册。对于符合农村村民个人建房条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农村宅基地建房许可条件的,未办理建房手续已建房户,按程序申请补办审批手续,完善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制度。对于擅自建房,少批多占、超面积建房的,要实行“占补平衡”政策,按相关规定严格处罚,甚至可以请自来水厂、电力局等部门配合对违规建房者采取强制措施,水电不入户。对于强行抢占耕地、违法占地建房,影响很坏的典型案例,要强行拆除。

街道调研报告【篇8】

XX年是街道不平凡的一年,因河西“奥体”中心和新城建设,沙洲街道面临整体拆迁、规划,拆迁任务繁重,规模空前,矛盾突出。非典疫情的防范控制,“三小车”集中整治兑换,双创(争创国家卫生城市、争创国家环保示范城市)等突发事件及重点工作给街道稳定工作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为保证街道拆迁及其它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狠抓基础,强化防范,制订预案,及时钝化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工作方针,没有稳定的社会秩序,一切工作无从谈起。稳定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明确街道工委书记为街道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村党总支(支部)书记为村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街道工委成员按联系点实行分片包干负责,成立街道稳定工作班子,建立稳定工作办公室,各村和各有关单位均成立了相应的工作班子,层层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街道主要领导与各行政村签订了社会稳定工作责任书。将稳定工作纳入街道综合考核,稳定工作情况与责任单位的经济、精神文明、党建“三位一体”考核有机结合起来,街道严格按规定查究领导责任,行使“一票否决建议权”。

二、突出重点,加大不稳定因素调处力度。

在认真贯彻“打防结合,以防为主”方针的基础上,街道工委制定了稳定工作制度,街道每月坚持一次“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将排查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汇集,建立不稳定纠纷档案,对排查发现的不稳定因素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详细记入档案,做到一目了然,有底有数。综合200年度街道排查及群众上访情况分析,街道稳定工作重点是拆迁工作。

集中体现在有的农户强调家庭困难、房子少,拆迁要价不切实际;而一些企业认为有订单合同,停产拆迁造成的损失太大,拆迁要价过高;330户“双拆户”(拆违、拆迁同时进行)要求补偿拆迁款;村民征地要求二次分配矛盾(要求分配村、组集体公益设施赔偿款);迁入不满10年的800多个外迁户口要求安置保养费等拆迁矛盾。另外,绕城公路绿化带农村土地流转补偿款,“三小车”整治兑换矛盾,非典疫情防范控制过程中个别老百姓的不理解等等,这些矛盾的及时化解,是街道做好其它工作的前提。一年来,我们加大各类不稳定因素的调处化解工作。一是建立完善稳定工作预案。二是畅通稳定工作信息渠道。建立信息员制度,稳定工作信息一日一报,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三是加大调处化解力度。耐心做群众思想工作,加大拆迁政策,法规宣传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村民的法制意识,依法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0年度,街道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0起,调解率达100%,调成率达95%以上,控制群众上访事件5起。三是控制重点人头。对各类矛盾的重点人头认真排查,建立档案,实行跟踪工作,重点教育,重点防控。

三、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街道共聘用专职联防人员43名,护村、护厂员54名,佩戴袖章日益巡逻,参加街道辖区安全防范工作。群防群治工作的不断完善,为维护本地区的安全起了积极的防范作用。盗窃机电动车,居民区入室盗窃、单位内部盗窃等可防性案件得到有效控制。“创安”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200年度获“市安全街道”称号。安置帮教措施到位,全街道22个帮教对象,帮教率100%,无脱管、漏管现象,无一重新犯罪。禁毒工作成效显著,200年,辖区内原吸毒人员没有1人重新复吸,吸毒,贩毒案件为零。深入做好“四个纳入”工作,切实做到“三个确保”指标。“”问题处理得力。至目前为止,辖区内没有发现“”人员,也没有“”宣传材料的流入。综治工作的强化,有力地维护了街道的稳定。

街道调研报告【篇9】

社区是城市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是“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大力加强社区建设,推动城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协调社区不同利益群体关系,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在此本人经过认真梳理、总结,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城市街道办成立于20xx年8月,正式开展工作于20xx年4月,现有干部职工50人。街道办位于**县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辖区界限北至**村(**村与***火车桥之间有25户100多人,计划生育工作属街道办管理,但社区其它工作又不属于街道办管理);南至**桥、**大桥;东至**烟草公司后墙,;西至**及**沟;辖区总面积4.5平方公里,总户数6554,总人口23391人,其中农民594户2507人,居民4182户15307人,流动人口1778户5577人;辖区划分为12个小区,分别由12个牵头单位协助管理。街道办辖南关、北关两个社区居委会,指导下寺湾、道镇两个基层社区居委会,内设计生站、人武部、民政站、司法所、综治办等工作机构,承载着辖区内的党建、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化、科技、教育、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党管武装等多项职能。

二、近年来社区工作运行情况

1、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恐道办经过几年的艰苦创业、辛勤工作,办事处现有15间办公用房,一大间集体办公用房和一间会议室,办公设备基本维持正常办公运转。南关居委现有办公用房7间,会议室1间,建有社区支部办公室、警务室、计生卫生服务站、低保工作站,但距一个标准社区“四室三站一场”还相差甚远。北关居委现在租房办公,20xx年10月份由政府划拔了办公场所,目前办公场所的维修工作全面展开。

2、整合资源,合理划分社区

恐道办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与民政局一同按照“管辖区域与户数适当、界线明确、区域相对集中,资源配置相对合理,功能相对齐全”的原则,将辖区划分为2个社区居委会(**社区、**社区),12个居民小区(**)。

3、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恐道办共有50名在职干部职工,由于年龄、文化结构的参差不齐,加之人员来自四面八方,缺乏社区工作经验,制约着社区工作的快速发展。为了全面提高社区工作效率,办事处狠抓干部自身教育,采取警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促进的工作方针,组织全体干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和外出参观考察,进一步提高了社区干部对社区工作的认识,开拓了视野,明确了工作思路,增强了工作能力,提高了工作效率。

4、社区各项功能逐步趋向完善

社区的功能就是服务社会、服务居民,充当城市发展的排头兵。近年来,我办根据工作实践,逐步探索理清了以县委政府领导,街道社区主办,社会各方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总体工作思路和管理格局;全面完善社区各项功能,社区党建、社区精神文明、社区治安、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卫生、社区计生、社区保障等机制运转良好,充分发挥了各自的功能,基本达到社区服务的要求,健全了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了“平安社区”、“文明和谐小区”系列创建活动。强化了“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文明意识和环保意识,自觉美化家园,爱护环境,极大的丰富居民文化生活,推进了社区共驻共建工作,合疗、卫生、救助制度得到健全,社区旧貌得到改变,实现了社区资源共享、快速发展。

街道调研报告【篇10】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最近,我们对区国有资产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听取了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情况汇报;并召开了国有公司负责人座谈会,了解国有资产运行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从这次调研了解的情况来看,国有公司在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安全运行和优化配置这一目标,建章立制,规范运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积极探索建立国有资产监管新体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基础性的工作。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顺体制,加大对国资监管力度。近年来,我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实践已取得一定成效,形成了区国资委――区国资办――区国投总公司――区国有公司的组织体制框架,以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内容的考核体系初步建立,推动了国有公司的调整和重组。同时新的国资机构组建后,结合我区实际,相继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使我区国有资产营运和监管工作逐步走上有章可循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针对国资监管范围面广量大,情况比较复杂的现状,区国资监管职能部门,围绕对国有公司的对外担保、对外投资、产权转让和资产处置等环节,加大了监管力度。使国资在对外投资中的导向带动作用得到了体现;对外担保状况得到改善,担保笔数、授信额度、实际发生数等比例逐步下降。

(二)调查摸底,基本掌握了国有资产家底。区国资委成立以来,通过对经营性国有资产调查摸底工作,掌握了我区国有资产的规模总量、产业结构、运作状况以及国有公司的组织结构、经营状况和人才结构等。据统计,目前区国资委负责监管的国有资产包括为经营性资产以及行政事业中明确为经营性的资产,纳入监管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0家,资产总量为77.58亿元,其中国有资产净值为23.01亿元,主要分布在基础设施类国有公司。截止11月底,在10家企业中有3家亏损,占33.33%,亏损额为1304万元。同时,也为下一步核实我区各类国有资产的现状、质量和经营状况,积累了经验。

(三)积极融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国有公司投融资平台的作用,从组建以来,累计融资41.58亿元,保障了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的需求。建成了一批城市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和创新平台等项目,使我区基础设施逐步改善,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支撑,提供好的服务与保障平台。营造了良好的生产、生活、投资和创业环境。如浙江兴科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积极为企业提供创业场地、政策咨询、工商税务代理等全方位的创业服务,已成为高新产业孵化的龙头;欣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努力为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为100家企业提供总额为8.49亿元的贷款担保。

我区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情况总体是较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一是部分国有资产投资项目一定程度上存在投入高而效益不够理想的问题。二是乡镇、街道大量的国有资产依然实行分级监管的模式,尚未真正纳入区国资委的监管范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有资产整体效益的有效发挥。三是部分国有投资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营运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经营中抗市场风险能力较弱,一旦发生风险,势必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四是随着国资委工作职能的增加,人员编制不足,监管力量薄弱。

针对目前国资运行和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政府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提高国资运行的效益。一是要整合资源,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统一资产管理范围,整合乡镇、街道现有国有公司,将所有国有资产纳入一个口子管理,进一步盘活存量国有资产,加大资本运作力度,千方百计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探索新的融资方式,不断改善我区国资公司的资本结构,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全区经济发展。二是要转变方式,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国资监管部门要注重价值形态管理、动态的流动的管理,努力探索从行政权和所有权合一的条块分割式管理向以产权为纽带的分层次的专司管理转变,切实履行监管职能,进一步完善经常性监督检查机制,重视对国资营运中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分析,加强对国资公司和承资企业的指导和服务。三是要统一管理,全面掌握运行情况。要进一步落实国有公司财务状况的月报和年报制度,逐步统一各国有公司的财务制度,以利于及时、准确地掌握各国有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

(二)要进一步完善机制,防范国资经营风险。一是完善内部防范机制。各国有公司要增强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的风险防范意识。建立企业内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努力降低公司负债率,防范经营风险。二是加强外部监督。国资、审计、财政等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责,强化对公司对外担保的监管,加强审核,严格把关,对已经发生的对外担保要逐项进行梳理,该终止的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对新发生的担保要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规范担保事由等必备的论证材料,要把对外担保、对外投资作为国有公司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所有国有公司要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充分发挥财务总监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作用,确保国有资产在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三是要建立投资项目评估制度。要进一步加强对国资项目投资的可行性论证和分析,按照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原则进行国资项目的投资,适度控制投资规模,确保投入、产出的总体平衡。

(三)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国资监管运营队伍建设。一是要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加强国有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加快推进职业经理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其在日常生产经营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要加强国资监管队伍建设。要在确保国资监管部门职责到位的同时,切实解决好国资监管部门人员编制不足、经费紧张等问题。要加强监管队伍政治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综合素质和监管整体水平,使之与新形势下国资监管的要求相适应。

街道调研报告【篇11】

按照舟山市人大会调研课题安排和岱山县委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调研要求,近期我们对岱山全县乡镇人大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在县人大会的指导下,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建设、社会和谐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有所探索,有所规范、有所作为,有所进取,有所形象,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工作:

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1、机构健全、领导重视。全县共有七个建制乡镇。高亭、东沙、岱西、岱东、长涂镇人大主席由党委书记兼任,设专职副主席和联络员各一名;衢山镇、秀山乡设专职主席、副主席、联络员各一名。今年四位乡镇人大联络员调配了大学生公务员,二位联络员兼任政府办副主任。这样的配备,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各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总体来说比较重视,每年都听取人大工作的汇报,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能,帮助人大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书记办公会、党委会、镇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都请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列席。2、乡镇党委研究人大工作。乡镇党委要将人大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大多乡镇党委每年都有几次听取或专题研究乡镇人大工作。人大主席团会议每年召开2—4次,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涉及有关重大问题时能及时向党委报告,需要党委统筹协调的,也得到了党委的支持,基本能保证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3、经费得到保障、办公条件不断改善。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一般采用报帐制。目前,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都配备了专用电脑,为日常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有的乡镇按照“目标同一,工作同向,奖惩一致”原则建立了党委领导下的书记、人大主席、乡(镇)长分工负责制,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我县经济比较落后,xx年全县生产总值才27亿元,县级财政收入1亿元。自从县委号召跨越式发展和“四个岱山”建设以来,各乡镇人大把招商引资、统筹协调、维护稳定、创建和谐、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的大事来抓,努力寻求人大工作与经济建设的最佳契合点。

一是各乡镇人大对政府工作实行监督的基本做法:1、召开主席团会议,适时听取和审议政府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重点对政府招商引资、工业园区、实事工程、民生问题等重要事项处于人大的监督之下,促进了政府有序、高效运作。2、督促政府抓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落实工作,建立会议办理、现场办理、评估办理等制度,大多乡镇采用答复时面商和办结前面商的“二次面商程序”,使代表建议满意率和办理解决率逐年提高。3、组织各种层次的视察活动。突出重点工程建设、农村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生态绿化、转产转业、生产安全、农贸市场等方面开展视察。选择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调查研究,提高对政府办事效率、政务公开、承诺服务的监督有针对性。如岱西镇人大把盐业享受柴油价补贴问题以建议形式,通过代表提交到省人代会和全国人代会上;还把盐业盐民生产问题的调查报告送到省人大、省政府和省盐业局后,引起省里对盐区生产建设的重视、达到原盐价格提高的效果。

二是各乡镇人大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主要体现:1、切实履行职责,审议、决定乡镇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重大事项,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顺利进行。扩大知政知情渠道,积极采取“政府实事工程,大家提、大家议”的活动,并组织人大代表深入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为地方发展进言献策。2、服务中心工作,始终与党委同心同调。主动推进政府工作,做好维稳工作:如衢山镇人大在鼠浪湖岛整体搬迁中做了大量工作;长涂镇人大在金海湾大型工程建设中,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秀山乡人大在常石集团和惠生集团落户中负责民生协调工作;高亭、东沙、岱西镇人大做好工业园区征地工作等。3、鼓励人大代表招商引资起作用、帮困扶贫献爱心、经济发展作贡献。据近二年初步统计:各级人大代表在县乡两级招商引资工作中受表彰达20多名;有80%以上各级人大代表建立帮困结对户;在全县重点骨干企业老总中人大代表占50%以上;在“创业创新”评选全县十大人物中人大代表占6名;在县第三届专业拨尖技术人才和优秀实用人才榜上人大代表占10名。4、协助企业转型升级。各乡镇人大经常组织企业代表到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型企业学习考察,仅去年长涂镇组织代表到上海、南通等地和企业考察;衢山镇组织代表到舟山的金塘、六横船舶企业考察,东沙镇组织代表到宁波北仑港物流企业考察等,为本地企业代表借鉴创业创新经验提供平台。可以说,这几年引进全县港口企业落户和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各乡镇人大及其代表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到XX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84.2亿元,财政总收入7.5亿元。

乡镇人大在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县治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突出法制宣传教育。督促乡镇政府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义务教育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卫生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养老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促进普法工作的落实。2、着力推进依法行政。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督促政府部门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提高公务人员素质。各乡镇人大多次牵头举办《生产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公司法》、《合同法》、《婚姻法》、《物权法》等法律讲座,并开展对执法部门督查。3、有效开展执法检查。近年来乡镇人大着力对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渔业生产安全、教育卫生、农民负担、职工维权等方面要求有关部门述职、组织代表评议,如去年衢山镇人大对设立不久的交通、建设、渔业分局提出了14条整改意见、各分局有了压力,就产生动力,促使工作有很大的改观。

全县192431万人,产生市级人大代表67名(现有66名、其中26名在乡镇)、县级人大代表172名(现有168名、其中111名在乡镇)、乡级人大代表446名(现有442名)。为乡镇人大工作开展确保了主体力量,并较好地发挥代表作用。1、开展代表专项学习培训。开展代表专项培训是乡镇人大工作的重头戏。xx年年人大换届结束后,每个乡镇人大对所属各级人大代表进行了专项学习培训,内容有宪法、人大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地方组织法、《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如何行权履职》、《规范人大工作用语》等讲课,多数乡镇组织培训2次以上。各乡镇人大为每位代表订阅了《浙江人大》、《舟山人大》等刊物,县人大设立网站,还专门为代表编印了《人大代表手册》,方便代表掌握知识和履职参考。2、开展代表专项活动。结合县人大在本届开展的“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建设富强和谐岱山”的总体活动,各乡镇人大纷纷组织有自己特色的专项活动:如高亭镇开展人大代表“进百家门,解百人难”为内容的代表联选民“爱民利民”活动,东沙镇设立“人大代表工作室”活动,岱东镇每年开展人大代表活动周活动,长涂镇组织人大代表“深入社区调研、为发展献一计”活动,岱西镇和秀山乡开展“重点工程联选民维稳定”活动,衢山镇组织三级人大代表视察、检查、评议活动保持每月二次,充分发挥了各级代表的整体作用。3、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去年七月份起,每个乡镇都在每月15日按排县镇二级代表接待选民,要求代表倾听群众呼声,关注社会热点,掌握第一手民情资料,撰写好代表议案建议。

调研中我们感觉到,虽然乡镇人大在谋求地方经济发展、推进政府工作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县委曾经强调乡镇人大工作是乡镇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各级各部门要齐心协力抓好人大工作,但目前各级各部门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认识有差异,因而工作绩效不平衡。个别党委书记甚至是兼任人大主席的党委书记对重大事项、重要会议,不提交人大主席团讨论。如人大主席团会议有1个乡镇一年只开1次、2个乡镇一年只开2次,达不到1季度只少召开1次的依法规定。对人大工作的安排有的往往打擦边球,利用党政会议提一句点一下就算交差。在现实生活中,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充分认识和重视,是影响乡镇人大工作的一个根本。

街道调研报告【篇12】

街道位于市西北,总面积26平方公里,有农田10273亩、耕地4767亩、林业用地13650亩、茶园4445亩。目前,总人口5099人,基本上都属于农业人口,农业收入在家庭经济中占很大比重,他们迫切希望农业能增效,收入能增加。

一、农业发展现状

目前,农业经济主要为粮食、茶叶等传统农作物种植,辅以苗木、烟叶种植及牲畜养殖,其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农业大户的生产经营上。

1、粮食种植。主要为双季水稻和小麦,其中,双季稻毛收入约2200元/亩,纯收入约1000元/亩,小麦亩产可达1000斤/亩,纯收入约600元/亩。种粮大户有:村熊旺生150亩、钱村杨有全280亩,汤村李永彬150亩。

2、茶叶种植。茶叶正常情况每年机采三季,茶农不生产干茶,只买鲜叶,产量约600斤/亩/季,鲜叶价格约0.6元/斤,正常情况下毛收入1000元/亩,纯收入200元/亩。种茶大户有村曾浩110亩,郎能信100亩,洪义文350亩,李五四、郎能进合伙280亩。

3、烟叶种植。20××年度,共种植烟叶900多亩,纯收入可达4000元/亩。种烟大户有村李水生15亩,钱村李春水380亩,汤村徐造国60亩。

4、苗木种植。苗木种植主要是苗木专业合作社,目前已经发展到1000余亩,年产值约60万元。

5、牲畜养殖:主要是村养羊专业合作社,每年养羊170只左右,20××年养羊纯收入12万元。

二、农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1、小农意识强。此次调研,我们选择参与座谈的对象均为各村农业生产大户,是农业发展的主力军和先锋队,但在实际调研座谈的过程中,他们最关注的还是眼前的利益,小打小闹、小富即安的思想非常严重,缺少长期谋划和创新的想法。

2、土地流转难。目前,种田大户承包政府国有水田和普通农户的散田,绝大部分签订的是只有一年期限的承包合同,这大大增加了农业发展的不稳定性,今年是你种,明年就可能是别人种,所以种田大户们都不敢在承包田块上投入过多,每年都是维持现状、得过且过,土质得不到改良,产量提高难,长期规划实施难度大,从而限制了农业种植的扩大发展和提质增效。

3、劳动力素质不高。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绝大多数青壮年弃农进城务工,留守农村发展农业的都是四五十岁以上的人,多为老弱病残,他们的文化程度低,农业科技意识不强,在农业发展上思想相对保守,缺少创新的勇气和能力,这也会增加农业科技推广和农业项目实施的难度。

4、市场风险。粮食有保护价格,烟叶是按计划种植,市场风险相对较小,但茶叶和苗木产业的市场风险就相对较高。近年来,茶叶行情不高,加上茶叶本身品质低,人工费又不断上涨,茶叶种植的利润也不断降低。据参与调研的农业大户一致反映,目前茶叶在主要农作物中,效益是最差的,前景不容乐观。

5、政策制约。烟叶种植,效益可观,近年来种植面积迅速增加。但自“调烟”政策出台后,20××年的种烟指标仅为800亩,以后还有可能减少,烟农们想扩大生产已经没有可能。

6、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由于大型农机具的增加,多处机耕路需要拓宽重新铺垫,部分水渠年久失修给农业生产带来很多不便。

7、宣传力度小。苗木合作社负责人反映,几笔生意均因合作社位置偏僻而失之交臂,究其原因,主要是广告宣传不够,外来客户很难知道的苗木基地,部分客户还会被318国道边的总场苗木公司拦截。

8、管理不到位。水产养殖合作社,2009年成立,20××年创市示范合作社,20××年创市标准研制基地,20××年创农业部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可谓发展势头良好,但由于合伙人思想不统一,管理上松散混乱,实际上该合作社已经停止运转。

三、农业发展建议

1、加强农民尤其是农业生产大户的综合素质培训,包括思想引导、技术指导、实地考察等,解放思想,增强本领。同时,积极鼓励引导事业有成的年轻人回乡创业,在农业生产上有所作为。

2、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应地制宜制定相关规则,正确指导经营户与农户签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签订多年的流转合同,让经营户便于规划,敢于投资。

3、根据农业资源状况,积极引进一两个高效、特色农业项目,培育基地,树立品牌,走基地加农户的发展模式,引领并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提档升级。

4、积极鼓励农业创新增效,加大农业创新发展扶持力度,在资金借贷、技术指导等方面给予帮扶。如,村李水生计划种植“有机稻”,汤村李xx计划种植“黑糯米”等创新想法,都是一种应该积极鼓励的尝试。

5、改善农业生产环境。一方面争取项目,整合资金,完善库塘、沟渠、机耕路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另一方面要继续推广秸秆还田,科学施肥,保护环境,改善土壤肥力。

街道调研报告【篇13】

1、各级领导和部门对社区工作重视不够,居民的社区意识不强

街道办事处虽然成立了数年,对全县城市建设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但仍有部分领导和部门、单位对街道社区认识不到位;日常工作中,个别领导和部门、单位对街道社区支持不够,甚至有极少数领导和部门根本没有社区这个概念,对街道社区一无所知,更谈不上支持和参与。更有甚者,将社区当成其“二级单位”,直接对社区安排行政工作,一度出现“什么事都要社区参与,什么人都可以指挥社区”的不良工作机制,把社区当作“筐”,什么事都往里装,许多业务不经过部门分解,直接压到社区。导致社区承担的行政事务过于繁重,更谈不上勤于服务居民。调查中发现,驻区的部门、单位在日常工作上,只认单位不认社区,社会性工作突出部门、行业特征,根本不能体现社区特点。加之,社区居民对社区工作认识模糊。普遍认为社区就是开证明、管卫生,对社区活动缺乏了解,对社区工作参与意识不强,积极性、主动性不够,诸如此类现象的存在,延缓了社区的健康有序发展。

2、社区硬件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

街道办事处办公条件简陋,不能适应新时期社区发展的需要,不能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明需要。当前街道社区办公场所存在如下不足之处:一是办公场所相对不固定,不利于社区的长远发展;二是办公场所太小,30名计生干部没有办公室,只能聚集到一间大会议室办公,过于简陋的办公场所条件严重制约着社区工作的顺利开展,更谈不上规模的扩大和社区服务功能的完善;三是办公条件简陋,虽然现有十几间办公用房,但只是在一个楼层大厅内用简易的木制框架和简易木板隔置而成,冬不保暖,夏不隔热,潮温阴暗,如遇停电,整个房间、楼道一片黑暗,没法工作。而且这种简易办公房还存在极不安全的火灾隐患。四是根本达不到当前省政府提出的要建设“四室三站一场”的城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标准,严重阻碍着街道社区工作的全面发展。

3、体制不顺,权责不明

街道办的职能职责不清,功能定位不准,工作内容不明。一是目前社区居委会对自身性质不明,属性不清,定位模糊,职责不明,虽然社区居委做了大量的社区管理工作,但他们的管理职权却没有从根本上得到上级职能部门的授予和法律的认可,使社区居委在开展工作时显得没有权威,缺乏力度。二是与辖区相关职能单位职责不清,混乱管理,多数部门往往把社区看作“二级单位”,直接对社区安排工作,形成“什么事都要社区参与,什么单位都可以指导社区工作”不良工作格局,而且,绝大数是只安排不投入,直接导致社区负担过重。如街道社区本无居民宅基地审批职能,但要承担土地矛盾纠纷调解等,类似情况普遍存在。三是村居混住,外来杂居,社区管理“两张皮”。红旗队村虽地处街道社区,但红旗队村计划生育、环境卫生属街道办管理,党建、精神文明等其他一切工作由城关镇负责。类似交叉管理的诸多问题还很多,严重制约着街道社区工作的正常开展。

4、经费不足,社区费随事转问题有待于解决

社区成立以来,在面向社区服务的同时,有关职能部门把大量的工作任务下到社区,实行了重心下移、职能下延,而部门工作任务进入社区后,却没有按“费随事转、权随责走”原则来开展工作,没有把工作或活动所需经费转移到社区,给社区带来了很多困难和矛盾。如有的部门搞一些调查工作只发一张样表,要社区按户数复印分发;有的部门下达工作任务还需社区制作画版、台帐,要完成相关部门的工作任务,还需街道社区投入大量的资金,街道社区的环境卫生要求街道办管理负责,但居民的卫生费用和其他所有收费是由城建部门收取,街道社区本身没有固定的财政来源,办公经费相当严重短缺。上述问题的存在,促使社区干部为了应付事务,设法开辟财路,但对真正应承担的社区建设等工作却无法投入精力、财力。

5、居民参与不足,共建意识不强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要把社区居民委员会建成这样一个组织,需要社区全体居民的积极参与才行。然而(!)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目前,广大社区居民不理解、不支持社区工作,参与共建积极性、共建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对于社区干部的下区调查、人口摸底、计划生育排查置若罔闻,对于计外怀孕、超生现象,没有任何强制性措施,工作起来显得苍白无力,看到社区干部上门干脆闭门不理,甚至有谩骂现象,许多共建单位对参与社区共建、支持社区活动也缺乏应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由于街道社区行政级别低,对共建单位来说往往显得“人微言轻”,工作无法推进。

6、管理理念滞后,管理方式有待改进。

社区制与过去的单位制、街居制有所不同,从管理理念上来说,它强调以居民为主,以人为本,关注社区居民的物质利益、精神文明、政治参与、生活交往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各方面日常事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但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社区干部对自身的定位较多地停留在“政府派出机构”的理念上,还没有从根本上树立“以服务为核心”的管理理念,因而在社区服务范围、服务方式、服务手段等方面还有待改进。在调查中同样可以看到对社区管理工作力度不够造成的负面影响,此类情况集中表现在计划生育、系列创建活动等方面。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内人口结构更趋复杂,流动性加大,管理难度增加,存在的矛盾日益尖锐;社区计生工作承载的工作量与计生队伍管理体制形成明显反差。目前,街道办计生站仍为副科建制,队伍人员太少,与乡镇计生工作相比,明显存在管理体制不顺,重视不够。计生执法主体资格不明确,不能有效地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

7、城市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欠缺

现在,我县街道社区人口已达到2万多人;对比外市、县城市(咸阳市渭城区文汇路办事处、富县、洛川、子长、宝塔区、**、安塞等)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可以看出我县此项建设严重滞后。目前,街道办人大机构只设人大联络员一人(副科);每次人大召开会议时,辖区人民代表与城关镇人民代表一起组团;在人大闭会期间,人大代表的组织、联系和履行代表职务等各项活动,仅靠联络员一人完成,工作力度明显不足,严重影响到城市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街道调研报告【篇14】

按照市人大会第三十九次主任会议关于对全市人大工作重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的方案,4月19日至27日,由会副主任徐国华、侯传白带队,会委员文仕明、何锡荣、陈达春参加,研究室、人事代表工委部分同志随行的调研一组,就党委加强和改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人大会行使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充分发挥地方权力机关职能作用,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在市政府、翠屏区、宜宾县、屏山县与党委、人大、政府、“两院”的有关领导和人员、基层人大代表、社区群众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和座谈。现将调研情况和建议报告如下。

自我市各级人大及其会(主席团)成立以来,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十六大精神,在同级党委的领导和省人大会的指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切实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为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

(一)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上有新的探索。区县人大及其会始终把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繁荣和弘扬社会主义文化、反映和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根本指导思想,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注西部大开发和加入世贸组织后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新的热点、难点问题,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及时制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围绕发展的总体目标,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通过依法正确行使决定权,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保障总体目标的实现。围绕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和财政预算调整、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农村经济工作和农业产业化、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机关工作作风和廉政建设等全局性工作,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并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等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为党委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同时,把党委的主张和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在行使监督权上有新的突破。区县人大及其会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围绕追赶型、跨越式发展的总体目标,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一是督促政府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进一步转变职能,尽快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后新形势的要求;督促司法机关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司法公正,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二是突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创造文明法治环境这个重点,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有重点地开展执法检查,讲求实际效果。三是围绕党委工作重点,认真听取和审议有关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农村经济工作、国有企业改制、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区县等工作情况汇报。四是把执法检查、执法调研和工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区县政府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建设。同时,市区县“一府两院”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在主动接受监督的形式、内容和制度建设上都有新的突破。

(三)在依法行使任免权上有新的尝试。区县人大会在行使任免权过程中,依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制定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确了任免的范围和程序。在任免工作中,坚持党管干部和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正确处理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的关系,抓住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两个环节,作了很多有益的尝试。翠屏区人大会在区委决定、区委组织部向区人大会党组通报干部拟任人选后,区人大会党组研究和主任会议决定,组织有关方面人员与组织部对拟任命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深入详细的审查了解,并在通过法律知识考试后,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区人大会任命。屏山县在乡镇选举中,曾经尝试把个人自荐、组织推荐、选民推荐的候选人,采取由县委、人大和乡镇共同确定候选人的方式,保证选举出的乡镇人大主席团和政府组成人员能得到各方面的认同。这些尝试,对人大任免干部作了积极探索。

(四)代表履职环境有新的改善。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市区县基本建立了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制度,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作用。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形式逐渐多样化,活动的内容逐渐丰富。并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在有计划地组织代表进行视察中,不断探索代表直接参与人大工作的形式和途径。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督办力度进一步加大,办理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基本形成支持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良好氛围。翠屏区菜坝镇积极探索代表向选民述职,取得良好效果,今年将在该区全面推广。翠屏区还针对乡镇职务性代表因工作关系调离原选区的情况,即将制定代表辞职办法,以保证选区选举的代表能充分反映选民的意见。

(五)自身建设有新的进展。各级人大会组成人员结构配置日趋合理,经费基本保证,在市人大会的关心下区县增设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机构,人大机关干部配备、培训、交流得到重视,人大干部的待遇和人大机关办公条件进一步改善。翠屏区和屏山县在干部交流方面力度较大。

(一)对重大事项的范围不确定,在实践中难以把握。由于各地情况不同,所以“重大事项”的内容也不一样。人大在行使决定权中,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意识不强。不仅政府存在,人大也存在。在重大事项的决定中,政府没有完全地向人大会报告,同时人大在这方面也常常默认,没有提出严格要求。二是对人大没有明确规定的、很难把握的重大事项,因人大没有细化,政府也不与人大联系,是否需要向人大报告难以确定。对哪些属于应该由人大作出决定的事项、哪些属于政府可以直接决定而无须报告并作出决定的事项模糊不清。三是操作中不规范。“一府两院”特别是政府往往就一些本应报告的重大事项却没有报告或未及时报告。有的重大事项“报告”了,没有书面材料,只是“说一声”或“碰个头”,显得不严肃、不慎重。对这些情况,有的地方人大往往不作表态,缺乏力度。另外,一些本不该党政联合行文的行政行为,还有延续的现象,使人大的监督有些为难。

(二)在报告工作和备案的时限上意识不强,制度不完善。“一府两院”需要人大会审议的报告,多数时候没按规定时效报送,往往是在会议即将召开前送到人大会,会组成人员由于会议时间短而又不了解情况,很难有较高的审议质量。市人大会于分别制定了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和备案办法,已明确对需要向人大会报告或备案的范围和要求作出规定,但“一府两院”却没有建立相关制度,以保证此项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屏山县人大会虽然制定了相关制度,由于与县政府在同一地点办公,经常口头交换意见,很少有正式书面报告,缺少严肃性。

(三)人大会在党委决定人事安排方案上的知情渠道不畅。一是党委组织部门和人大自身对此问题缺乏深度认识。党委向人大会通报人事方案存在简单化的现象,一是没有制度保证,因而不规范;二是没有很好地把党委的决定权与人大任免权统一起来,没有很好地解决人大会的知情问题。个别地方党委在拟定人事安排时,认为人大会领导都列席了党委会,无须再向人大会党组通报。三是党委组织部门在审查干部时,没有人大会人事部门的参与,使人大会对被任免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缺乏较详细的了解。由于知情不够,使干部任免处于“党委决定、人大举手”的现象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四是党委组织部门与人大会人事部门缺乏经常性沟通,没有建立健全联系通报制度。五是任后监督缺乏“刚性”,监督的力度不大、效果不很明显。对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工作,其结果没有向党委汇报,使述职评议成果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

(四)对执行人大会决定和办理审议意见力度不够,缺乏主动性。一是被动执行人大会决定,主动报告的意识不强,执行中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如市人大会关于西部大开发的决定作出三年来,“一府两院”没有相关报告,人大会也没有主动要求。二是政府对人大会审议意见的办理缺乏力度,甚至有“应付”的现象。三是有的政府部门对执行决定和办理审议意见重视不够,部门起草报告简单,政府领导“把关”轻率。

(五)人大监督的效果不好,有一定难度,运行机制不健全。目前,人大及其会开展监督工作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比较突出。一是监督重点不突出。监督的力度不够,形式、内容较简单,对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有的因碍于情面或感到问题复杂、棘手等等而敷衍了事。二是实质性监督乏力,效果不明显,缺少跟踪检查和督促问题解决的后劲。三是监督的主动性不强,存在被动监督情况。

(六)对预决算的监督还是一个薄弱环节。一是报告时间不及时。二是报送人大会监督的意识淡薄。今年,有的地方部门预算虽然报送人大审议,但是项目不够细化、分配不尽合理等问题比较突出。三是预算调整未及时报告。个别地方在年未提出预算调整的议案,由人大会审议并通过,使人大会对预算执行情况不能有效监督。四是执行预算不严格,存在随意性。五是人大缺少专业性较强的代表和工作人员,给部门预算监督带来很大难度。

(七)依法治市工作推进缓慢。一是宣传工作不到位。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实效不大,多流于形式。二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积极性不够高,带头作用发挥不明显。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上存在一定的问题。三是督促力度不大,检查重点不突出。四是在发展过程中,一方面要跨越式发展,另一方面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两者之间的矛盾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和统一。五是垂直管理部门由于事权不清,依法治理的情况也难以掌握。

(八)人大机关机构设置不利于开展工作,人员编制过紧,经费使用显得有些困难。一是机构精简后与人大充分行使职权的需要矛盾突出。机改后,区县人大会由原来的“一室五委”精简为“一室三委”,有的工作机构“身兼数职”,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和职能作用的发挥。二是人员编制过紧,使人大工作的开展与新形势下人民群众期望不相适应。目前,区县人大会在市人大会的努力下,经市委同意,由市编办调整,新增设了人事代表选举工作机构,但没有解决相应的人员编制。三是人大机关经费使用显得不足。虽然比过去有所改善,但人大机关的预算增长幅度较小,使机关运转和开展工作有困难,不能完全满足人大工作的需要。宜宾县人大会去年由县委出面解决了一些过去财政所欠的老账,到现在也还有45万元未付,给县人大会工作运行带来经费困难。四是人大机关福利相对较低。政策性奖励,要求在自有经费中开支,而人大机关没有自有经费,往往奖励成为“镜中花”难以兑现。五是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办公条件非常简陋,开展活动经费非常紧张。有的乡镇由于没有经费来源,难以依法履行职责。六是市区县人大会委员的待遇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九)党委书记任人大会主任不利于人大工作。党委书记主持一个行政区域内的全面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没有更多的精力兼顾人大工作的日常事务,很多工作难于开展。在调查中,区县普遍认为,党委书记任同级人大会主任或乡镇人大主席,一是不利于监督。二是有碍于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三是影响人大及其会职能作用的发挥。

(十)人大机关干部的配备、培训和交流力度不够。尽管区县党委、人大也很重视,但在统筹安排干部问题上,一是人大机关干部没有形成年龄梯级,年龄结构整体还显得老化。二是党委组织部门虽然每年都安排有人大干部进行培训,但培训的力度不大。三是人大机关干部流动与党政机关相比十分缓慢,“进出口”不通畅,“只进不出”现象严重。

(一)各级各部门要不断提高人民代表大会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营造依法办事、公正司法局面。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首要任务,是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保证,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客观要求,是实现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根本保证。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深刻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积极营造依法办事、公正司法的良好发展环境。一是要把人大制度、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重要会议、重要工作的宣传,列入年度宣传计划并认真落实,杜绝宣传的简单化、形式化和概念化,起到真正的宣传效果。二是各级人大会要建立同宣传部门、新闻单位的联系制度,共同做好人大制度、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的宣传。三是要把人大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内容纳入党员教育和干部培训计划,作为党校的必修课程,并进行考试考核。四是要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提高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人大工作及民主法制的氛围。五是“一府两院”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人学习,不断加深对人大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解,增强公仆意识、人大意识和民主法治观念,把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评。

(二)人大及其会要依法行使决定权,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一是人大及其会要进一步增强依法行使决定权的意识。要主动地围绕党委决策,抓大事,议大事,对重大事项适时作出决定。在决策程序上,人大会要依法审议、表决党委通过人大会党组向人大会提出的管理地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主张与意图,或直接向人大会提出的事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建议。人大及其会行使决定权,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切实贯彻党委意图,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审议重大事项,依法作出有关决议决定。二是人大及其会要建立和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细化具体事项,切实做到规范化操作。三是“一府两院”要按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和法定程序及时提交属于本级人大及其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本级人大及其会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后,认真组织实施。要将执行人大及其会决议决定的情况及时报告,并主动把应提请人大及其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按照规定和要求及时向人大及其会报告或备案。

(三)人大及其会要把程序性监督与实质性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一是各级党委要重视人大监督工作,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党委的支持和重视,是人大行使监督权并取得实效的根本保证。要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要支持人大会对“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开展的工作评议以及对选举、任命的人员的述职评议工作。要参考人大会对评议中发现的明显不称职、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支持人大及其会依法罢免或撤销职务。要支持人大会加大司法个案监督力度,依法严处造成错案的责任人员。二是各级人大及其会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围绕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廉政建设、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理直气壮地开展监督工作。要突出抓好法律监督。每年要重点选择几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要督促“一府两院”切实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廉政勤政。要突出抓好工作监督。要健全监督制度,规范监督行为,建立监督畅通机制,探索新的监督途径,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督权,敢于坚持原则,克服疲软问题。要真正解决部门预算监督观念保守、监督形式老化、监督实效较低的现象,拓展监督范围,细化监督项目,增强监督力量,力求部门预算监督取得实效。要不断创新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以及对选举、任命干部监督的内容、方式、手段,不断丰富监督内涵,改进监督形式,提高监督质量。要加强对垂直管理部门的监督,正确处理好垂直部门事权在上级而执法在地方的矛盾,切实解决地方人大会监督无力的问题。三是“一府两院”要高度重视和正确对待人大监督,积极配合人大及其会组织的视察、调查研究、执法检查、述职评议和询问、质询等各项监督活动,认真听取和自觉接受人大代表、会组成人员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要认真执行和办理人大及其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对人大在执法检查、述职评议和审议议题中发现和提出的重大问题及整改意见,要及时研究解决,不折不扣地落实,严格按照人大会关于审议意见办理的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向人大会报告办理结果。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正确处理当事人的缠访,耐心细致地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和说服当事人依法正确对待诉讼结果,对违法判决、显失公正的结果,要依法启动司法个案监督程序,督促“两院”认真负责地依法重审,拨乱反正,维护法律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人大及其会要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党管干部是坚持党的领导的一条原则。依法选举和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从根本上讲,二者是一致的,都是为从组织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实施,保证国家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一是各级人大及其会要建立健全任前审查与任后监督机制,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任免的事前、事中、事后的要求、内容、程序和步骤;要主动与党委组织部门加强协作,建立人大会人事部门与党委组织部门的联系制度和联合审查干部制度,主动地定期或不定期地了解党委人事安排方案。对凡是由党委推荐、人大会任免的干部,人大人事部门应事先与党委组织部门沟通、联系,将有关材料及时向人大会党组汇报,以利人大会按议程表决。同时,要积极做好各项工作,保证党委组织意图的实现。二是各级人大及其会要积极探索任后监督的手段,切实增强监督实效。要加强对人大选举、人大会任命干部的监督与考核,凡是人大会任命的干部要向人大会报送任期内工作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总结,便于人大会及时了解所任命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三是人大会每年要有计划、有选择地对被选举任命的干部进行述职评议。要通过评议,对那些确有玩忽职守、工作严重失误、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的已任命干部,依法采取质询、撤职或罢免等刚性手段。

(四)要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实施的运行机制,积极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各级人大及其会要在依法治市中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一是人大及其会要督促“一府两院”大力推进依法治理普法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法制建设责任制,坚持办好法制讲座和法制培训,努力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法治观念。二是人大及其会要积极检查“一府两院” 实施依法治理的情况,突出抓好“一府两院”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的检查落实工作,尤其是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三是人大及其会要高度重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切实发挥乡镇人大主席团的作用,在督促检查乡镇政务公开、指导村(居)为民自治等方面加大力度,推进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调动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

(五)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工作,加强人大代表队伍建设。各级人大会努力营造全社会尊重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支持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保护代表合法权益的氛围。一是各级人大会要加强代表工作,加大对代表的培训力度,建立完善代表视察、信访办理、建议督办、代表小组活动、代表联系选民等制度,积极推广代表向选民述职、选民评议代表等做法和经验,努力规范代表工作,充分调动代表执行职务的积极性,使代表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二是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为代表知情知政和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条件。三是各级人大会要建立健全组成人员定期走访代表制度,了解和反映代表活动情况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为代表履行职务排忧解难。要建立健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切实发挥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四是“一府两院”要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要建立完善联系代表、征求代表意见和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等制度,不断提高办理质量,推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五是“两院”要积极探索邀请代表视察工作或旁听法院庭审等机制,密切与代表的联系,主动接受代表监督。六是要合理解决好人代会临时党委会议对非党代表客观上存在的排斥问题,努力消除非党代表的顾虑。

(六)要从有利于人大工作的角度,正确处理人大会主任、乡镇人大主席的专职问题。党委书记任人大会主任或乡镇人大主席,是加强党的领导的一种新型领导方式。但是在实践中,这样的领导方式弊大于利,主要表现在:一是不利于人大工作的开展;二是分散了党委书记总揽全局的精力;三是改变了群众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因此,要从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正确处理党委书记任人大会主任或乡镇人大主席给人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

(七)要不断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夯实人大工作基础,提高人大工作水平。一是要高度重视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知识强的人大干部队伍。要加强学习,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运用邓小平理论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要特别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熟悉和掌握工作的法律程序,不断提高议事水平和工作效率,彻底改变“人大好糊弄”的印象。二是要把人大会机关干部的配备纳入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计划,优化人大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有计划地安排一些优秀年轻干部进入人大会及其机关,以增强人大工作活力。三是人大机关干部的培养、交流和使用要与党委、政府机关的干部一视同仁。人大机关干部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选调、培训、下派锻炼和提拔使用上要同等对待,逐步实现人大干部与党政干部的合理交流。四是要努力改善人大的工作条件。对人大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履行职权所需的办公经费、办公设施、工作用车、通讯工具等要充分保障。各级财政要把人大及其会、乡镇人大主席团、人大代表等的活动经费纳入同级年度财政预算。要抓紧解决好乡镇人大办公用房、代表活动经费紧张等实际问题,切实为乡镇人依法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物质和人员保障。五是要对各级人大会委员的政治生活待遇问题进行研究,并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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