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承诺书(精选十五篇)。
资料主要是指生活学习工作中需要的材料。在我们的平时工作生活中,会经常需要参考资料。有了资料才能更好地安排接下来的学习工作!可是,我们的资料具体又有哪些内容呢?在此,你不妨阅读一下低保承诺书(精选十五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低保承诺书 篇1
我叫 ,家住 乡 村 社,家有 口人,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并保证如下:
1、我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没有隐瞒、伪造、虚报,如有虚假我愿按照《甘肃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及省、州、县的相关办法规定接受处罚;
2、我愿接受政府部门行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愿意积极参加县、乡、村低保评议会并如实反映情况;
3、我的家庭在享受低保期间,如收入、人员、住址等与享受低保有关的事宜发生变化,一个月内到村或乡汇报,服从村委会管理;
4、我在享受低保期间,愿积极参加村、乡举行的公益性劳动,若两次不参加,我愿自动放弃享受低保待遇(丧失劳动能力除外);
5、我在享受低保期间,按时到乡、村签字验证,领取低保补助金,如因个人原因没有签字验证,造成的后果自负。
若两次不签字验证,自动放弃享受低保待遇;
6、我坚决不参与赌博、吸毒、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和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且从事社会稳定的活动,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罚;
7、在领取低保金期间,若有群众反映或举报现家庭情况与低保申报的情况有出入的,愿意接受乡、村委会重新审核,暂停发放低保金,经重新核实后,再做决定。
8、我清楚享受低保期间应尽的其他义务,若没有尽到义务,我愿意按照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条例及办法规定接受处罚。
以上是我自愿作出的保证,若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保证人签字:
20 年 月 日
低保承诺书 篇2
本人家庭成员因下岗(失业、重残、重病、 )等原因造成现阶段生活较为困难,现申请享受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申报的家庭成员信息和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即:户口薄、身份证、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结(离)婚证、学生在校证明、残疾证、收入证明等,保证真实无误。
2、本人愿意接受并主动配汉台区民政局、辖区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村)委会组织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布等规范化管理。自愿主动配合一切调查,如实申报家庭财产、住房、消费贷款等情况,并保证真实可信。
3、本人家庭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间,家庭月人均收入超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时,主动向所在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及时办理退保手续。
4、本人家庭成员中如有在就业年龄内且有劳动力暂未就业的,自愿参加社区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组织的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如连续两次无故不到、不联系时,可视为已有就业岗位,即自愿放弃低保待遇资格。
本人及申请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成员自愿作出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或群众举报属实,或有与现行低保政策相抵触的情况,同意按照《汉中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是相关规定处理,如有隐瞒、伪造、虚报、欺骗等行为,自愿接受民政部门随时停发低保金待遇的处理,并主动退回所享受低保资金,同时缴纳所领取低保金3倍以上的罚款。 (此件一式三份,本人、办事处(镇)、社区(村)委会)
承诺人(户主签字):
家庭住址:
年 月 日
低保承诺书 篇3
市城市低保机构主要职责:
(一)起草全市城市低保有关文件,制定城市低保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适时提出调整城区城市低保标准的建议,并承担所辖县保障标准备案的具体工作。
(三)指导、监督、检查县(区)的城市低保工作。
(四)编制城市低保年度资金需求计划,负责提出全市城市低保资金的分配方案和对资金使用的监管。
(五)受理公众有关城市低保的咨询和投诉,负责全市城市低保工作的行政复议工作。
(六)负责市相关部门有关城市低保工作的协调,制订与城市低保有关的优惠政策,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城市低保统计和低保信息管理。
(八)制定城市低保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工作。
一、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城市低保工作计划,组织落实低保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市低保标准,并负责标准的调整和上报备案工作。
三、编制城市低保资金需求计划,负责提出城市低保资金的分配意见和对资金的监管。
四、负责城市低保对象待遇的审核、审批工作,核发城市低保金领取证件。
五、指导、督促、检查街道办事处(乡镇)和居委会的城市低保工作。
六、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和向上级反映城市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七、受理公众有关城市低保的咨询与投诉,查处有关城市低保举报、投诉事项,负责城市低保工作的行政复议工作。
八、负责城市低保数据的统计汇总和档案管理工作。
九、负责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居委会城市低保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低保承诺书 篇4
作为一个市民,我们都应该保障社会有序稳定,为弱势群体负责。社会上的一些困难群体需要我们的帮助,而低保就是为此设立的制度之一。低保承诺书是消除社会贫困现象的一个重要措施,今天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
一、低保的定义和意义
低保制度即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由政府为了帮助生活困难的人群提供生活保障而设立的一项制度。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标准来确定当地居民的生活补贴额度。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各地政府对低保制度进行改善,使得更多的人能够得到支持,也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
二、低保承诺书的意义
低保承诺书是社会援助的重要载体。通过签订低保承诺书,申请者要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证以后积极参加社会劳动和自我发展,同时也让受助者意识到维持家庭生计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也是自己的义务。通过签订承诺书,受助者可以感受到社会上对于他们的帮助和支持,同时也让其他人了解低保制度的存在和意义,推动社会资金和关爱的流动。
三、低保承诺书的内容
低保承诺书分为个人承诺和家庭承诺两部分,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个人承诺:
1. 积极参加公共福利、义务和慈善活动。
2. 尊重劳动,依法从事正常生产、工作和经营活动,不擅长养成不劳而获等不良生活习惯。
3. 积极主动接受教育和培训,提高自己的素质和技能,以期早日脱离低保门槛。
家庭承诺:
1. 履行纳税和社会保险义务,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2. 严格节约、合理用水、电、气等资源,避免浪费不当。
3. 积极参加爱国主义、家庭道德教育,提升社会责任感和家庭道德水平。
四、低保承诺书的重要性
1. 低保承诺书可以起到规范和解释政策的作用,让低保申请者清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减少申请过程中的纠纷和不公。
2. 低保承诺书可以推动低保制度向着更加完善和有序的方向发展,也可以促进申请者的自我认知和社会责任感。
3. 低保承诺书可以起到宣传和推广低保制度的作用,让社会更好地了解低保制度和扶贫政策,从而提高各类社会资源的共享和流通,减少社会不公。
低保承诺书是一个很好的社会反馈机制,从申请者到政府和社会各方面,都可以在这个过程中得到积极的贡献和推动。作为一个有良好社会信仰的个人,我们应该对待低保承诺书充满责任感,并积极参与到社会公益活动中去,让制度更有发展和实现的可能性,为社会和谐和未来崛起打下坚实的基础。
低保承诺书 篇5
为增强低保办全体干部职工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激发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全力保障我区社会救助工作的健康、高效运行,按照我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现就低保办2011年度创先争优承诺如下:
一、创争目标
全面加强和改进办公室内部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管理水平,实现社会救助工作“依托信息化手段、建设网络化队伍、推进法制化管理、延伸社会化服务”的目标迈进。
二、创争措施
1、建设学习型单位
组织各类学习活动,除完成好局党组布置的学习任务外,本单位将结合工作和个人需要,更多地安排各类学习,经常开展学习交流,鼓励大家撰写读书笔记和**,并把学习与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在干中学、学中干。同时,尽量安排大家参加一些培训班。
2、建设务实型单位
坚持求真务实,一切从实际出发。我们不能铺张浪费、表面化、无结果。鼓励实干、苦干、尽心尽力地干,认准一件事就一干到底,让肯干能干干得好的同志备受尊敬。
3、建设创新型单位
创新工作思路,要把新观念、新思路、新创意、新视角、新成果作为衡量各项工作的重要标准,尽量在工作中求新求变。要用科学理论、科学精神、科学思维、科学方法指导和推动创新。要营造宽松的环境,让各种思想火花得到充分迸发,让每个人的智慧得到充分释放,让集体创造力得到充分整合,让创新成果得到充分运用和转化,让大家以创新为荣,以创新为乐。
4、建设服务型单位
增强服务意识,积极主动为广大居民和群众服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事业心,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要求全体员工严格遵守文明礼貌用语,规范接待、罢工用语,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5、建设效能型党支部
努力发扬在效能建设上已经取得的成绩,认真总结在效能建设上积累的经验,经常查找在效能建设上存在的不足,从增强大家的工作激情和业务能力入手,把效能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6、建设和谐型单位
要积极发展单位内部民主,充分尊重每一位干部职工的主体地位,切实加强党内外监督,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中心事务完全公开、遇到问题及时沟通、出现分歧相互协调、面对责任勇于担当,坚决反对影响团结和谐的自由主义,努力营造一个珍惜缘分、珍视感情、珍重友爱的温馨集体。
以上承诺请各位党员监督落实。
二0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低保承诺书 篇6
由于家庭生活困难,现代表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政府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做如下承诺:
一、在申请及被调查中所有表述的内容完全真实。如不属实,愿意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规定接受处罚。
二、本人及家庭成员愿意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规定,履行以下义务:
1、当城市低保管理审批机关或其委托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时,愿意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开展调查,并如实反映情况。
2、在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期间,愿意参加所在社区居委会或者街道(乡镇)组织的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积极参与社区为我的家庭成员进行的职业培训和介绍工作。
3、当家庭人口或家庭收入发生变化时,保证在1个月内及时向所在的社区居委会申报。
承诺人签字(按印):
年 月 日 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警告,追回其冒领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情节恶劣的,处冒领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一)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家庭收入情况好转,不按规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继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第十五条 城市居民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作出的不批准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减发、停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决定或者给予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讼诉。
承诺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低保承诺书 篇7
我叫,本人因家庭收入低于滨城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政府给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现郑重承诺:
一,我已阅读并且透彻的理解了《滨城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愿意自觉遵守这些规定,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保证所提供的一切证明材料和家庭情况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二,我若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愿意接受管理审批部门依法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三,我坚决服从民政部门城市低保管理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动态、分类管理制度,按时向民政部门提供家庭收入变化情况。
四,我愿意积极参加所在居民委员会组织的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热心社区环境和治安,遵守社会公德,尊老爱幼,团结邻里,弘扬正气,见义勇为,力争做文明居民,服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日常管理。
五,我要坚持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努力学习,自强自立,远离赌博,尽早掌握一技之长,争取上岗就业。
以上是本人自愿作出的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由本人保管,一份交社区居委会,一份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存档,一份由民政局存档。
承诺人签名(按手印):街道办事处盖章
二0年月日
低保承诺书 篇8
县(市、区)城乡低保调查审核
承诺书
我承诺 乡(镇) 村(社区) 组,申请人 其家庭成员及关系,经户主申请、入户调查、群众评议、集体听证、张榜公示,符合低保条件,本人是该对象的调查人或审核人,愿为其真实性负责,并负责平时的监督管理。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欺骗组织等行为,由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按照本地低保责任追究制度的相关规定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①调查人: 电 话: 调查人: 电 话: ②审核人: 电 话:
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由于家庭生活困难,现代表家庭向政府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慎重承诺如下:
1、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或政府委托从事低保工作的人员入户调查、并如实反映情况,决不骗取最低生活保障。
2、在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期间,按规定定期到所在社区居委会签到,并积极参加所在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组织的各种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积极参与政府和社区为我家庭成员进行的职业培训和介绍的工作。
3、当我的家庭成员发生变化以及家庭收入出现变化的时候,我保证在1个月内及时到所在社区居委会如实反映。
4、我在申请及被调查中所表述的内容完全真实。如有虚假,愿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及省、市、县的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的规定以及相关文件接收处罚。并同意将自己不诚实的行为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公布,本人绝无异议。如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低保金,我愿意全额退回所领低保金及三倍的罚款,并不再享受国家的一切优惠政策。
承诺人:户主(签字): (盖章) 家庭成员(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低保承诺书 篇9
县(市、区)城乡低保调查审核
承诺书
我承诺 乡(镇) 村(社区) 组,申请人 其家庭成员及关系,经户主申请、入户调查、群众评议、集体听证、张榜公示,符合低保条件,本人是该对象的调查人或审核人,愿为其真实性负责,并负责平时的监督管理。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欺骗组织等行为,由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按照本地低保责任追究制度的相关规定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①调查人: 电 话: 调查人: 电 话: ②审核人: 电 话:
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城乡低保申请人诚信承诺书
由于家庭生活困难,现代表家庭向政府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慎重承诺如下:
1、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或政府委托从事低保工作的人员入户调查、并如实反映情况,决不骗取最低生活保障。
2、在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期间,按规定定期到所在社区居委会签到,并积极参加所在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组织的各种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积极参与政府和社区为我家庭成员进行的职业培训和介绍的工作。
3、当我的家庭成员发生变化以及家庭收入出现变化的时候,我保证在1个月内及时到所在社区居委会如实反映。
4、我在申请及被调查中所表述的内容完全真实。如有虚假,愿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及省、市、县的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的规定以及相关文件接收处罚。并同意将自己不诚实的行为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公布,本人绝无异议。如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低保金,我愿意全额退回所领低保金及三倍的罚款,并不再享受国家的一切优惠政策。
承诺人:户主(签字): (盖章) 家庭成员(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低保承诺书 篇10
根据《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和《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类管理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我家庭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自愿向政府作以下承诺:
1、每季如实向社区居委会提供家庭收入情况及水、电、气等支出票据,保证不隐瞒;
2、在领取低保金期间,如果使用和购买高消费非生活必须用品(如手机、摩托车(含电动自行车)、汽车和高档家用电器等),饲养宠物、房屋装修、子女入学择校、出入高档消费娱乐场所等,均视为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居民一般生活水平;
3、不参与赌博吸毒、卖淫、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和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且从事影响社会稳定的活动;
4、积极按时参加社区居委会组织的公益性劳动,服从社区管理。(无正当理由每月累计二次拒不参加公益性劳动的停发低保补助金);
5、愿接受劳动就业部门和街道有关部门及社区居委会的就业安排。(凡属个人主观原因二次安排岗位不服从的,愿意取消家庭低保);
6、不持有或从事有价证券买卖及其它投资行为和收藏高价值物品;
7、保证低保期间人户一致,如人户分离,在三个月内将户籍迁入居住地(因特殊原因户籍无法迁移的要提供相关证明)。有劳动能力人户分离的,愿意接受社区居委会要求每天或定期到社区报到参加公益劳动(活动);
8、积极配合社区居委会和管理审批部门进行家庭情况复核,如不配合或提供虚假证明的,作为无法核实处理。
9、在领取低保金期间,若有群众反映或举报现家庭情况与原申报的情况有出入的,愿接受社区居委会、街道重新审核,暂停发放低保金,经重新核实后,再做决定。
如有违反上述1—7条规定之一的,则按实施细则和工作规程的规定,取消低保资格;违反8—9条行为之一的,待查清事实后,按规定分别办理。
低保承诺书 篇11
根据《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程序规程(试行)》和《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家庭在申请、审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自愿作以下承诺:
1、本人所提供的家庭基本情况和相关证明材料属实。如有虚假,对已冒领的低保金全部退回,并承担1-3倍的罚款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2、每季如实向社区居委会提供家庭收入情况及水、电、气等支出票据,保证不隐瞒;
3、在领取低保金期间,如果使用和购买高消费非生活必须用品、汽车和高档家用电器等,房屋装修(拆迁、安置房屋简装修除外)、子女入学择校、出入高档消费娱乐场所等,均视为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居民一般生活水平,取消低保待遇;
4、不参与赌博吸毒、卖淫嫖娼、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和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且从事影响社会稳定的活动;
5、积极按时参加社区居委会组织的公益性劳动,愿意接受社区居委会要求每天或定期到社区报到参加公益劳动(活动),服从社区管理(无正当理由每月累计二次拒不参加公益性劳动的停发低保金);
6、愿接受劳动就业部门和街道有关部门及社区居委会的就业安排。(凡属个人主观原因二次安排岗位不服从的,愿意取消家庭低保待遇);
7、持有或从事有价证券买卖及其它投资行为和收藏高价值物品,取消低保待遇;
8、保证低保期间人户一致,如人户分离,在三个月内将户籍迁入居住地(因特殊原因户籍无法迁移的要提供相关证明)。
9、本人授权并配合低保管理部门对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房产、证券、家庭财产等相关情况进行调查。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低保承诺书 篇12
市城市低保机构主要职责:
(一)起草全市城市低保有关文件,制定城市低保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适时提出调整城区城市低保标准的建议,并承担所辖县保障标准备案的具体工作。
(三)指导、监督、检查县(区)的城市低保工作。
(四)编制城市低保年度资金需求计划,负责提出全市城市低保资金的分配方案和对资金使用的监管。
(五)受理公众有关城市低保的咨询和投诉,负责全市城市低保工作的行政复议工作。
(六)负责市相关部门有关城市低保工作的协调,制订与城市低保有关的优惠政策,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城市低保统计和低保信息管理。
(八)制定城市低保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工作。
一、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城市低保工作计划,组织落实低保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市低保标准,并负责标准的调整和上报备案工作。
三、编制城市低保资金需求计划,负责提出城市低保资金的分配意见和对资金的监管。
四、负责城市低保对象待遇的审核、审批工作,核发城市低保金领取证件。
五、指导、督促、检查街道办事处(乡镇)和居委会的城市低保工作。
六、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和向上级反映城市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七、受理公众有关城市低保的咨询与投诉,查处有关城市低保举报、投诉事项,负责城市低保工作的行政复议工作。
八、负责城市低保数据的统计汇总和档案管理工作。
九、负责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居委会城市低保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低保所工作服务承诺书
我代表赤鹫乡低保所就优化我乡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1、严格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决不允许利用职权“吃、拿、卡、要”。
2、坚持服务至上,文明办公的服务理念。热情接待到低保所办事、上访、咨询人员,做到热情、耐心、务实、尽心尽责为民排忧解难。
3、对前来办理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非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群众,只要相关材料齐全,立即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4、对申请办理城镇低保的居民,根据《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云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和《昆明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符合享受低保政策的人员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另计)。
4、对来访群众做到热情接待,认真详细答复,不敷衍推诿。
以上服务承诺,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承诺不兑现,我将负主要责任,甘愿接受组织的问责。
监督电话:8853341
承诺人:陈艳琼
20xx年3月13日
低保承诺书 篇13
根据《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和《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类管理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我家庭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自愿向政府作以下承诺:
1、每季如实向社区居委会提供家庭收入情况及水、电、气等支出票据,保证不隐瞒;
2、在领取低保金期间,如果使用和购买高消费非生活必须用品(如手机、摩托车(含电动自行车)、汽车和高档家用电器等),饲养宠物、房屋装修、子女入学择校、出入高档消费娱乐场所等,均视为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居民一般生活水平;
3、不参与赌博吸毒、卖淫嫖娼、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和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且从事影响社会稳定的活动;
4、积极按时参加社区居委会组织的公益性劳动,服从社区管理。(无正当理由每月累计二次拒不参加公益性劳动的停发低保补助金);
5、愿接受劳动就业部门和街道有关部门及社区居委会的就业安排。(凡属个人主观原因二次安排岗位不服从的,愿意取消家庭低保);
6、不持有或从事有价证券买卖及其它投资行为和收藏高价值物品;
7、保证低保期间人户一致,如人户分离,在三个月内将户籍迁入居住地(因特殊原因户籍无法迁移的要提供相关证明)。有劳动能力人户分离的,愿意接受社区居委会要求每天或定期到社区报到参加公益劳动(活动);
8、积极配合社区居委会和管理审批部门进行家庭情况复核,如不配合或提供虚假证明的,作为无法核实处理。
9、在领取低保金期间,若有群众反映或举报现家庭情况与原申报的情况有出入的,愿接受社区居委会、街道重新审核,暂停发放低保金,经重新核实后,再做决定。
如有违反上述1—7条规定之一的,则按实施细则和工作规程的规定,取消低保资格;违反8—9条行为之一的,待查清事实后,按规定分别办理。
低保承诺书 篇14
由于家庭生活困难,现代表家庭向政府申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慎重承诺如下:
1、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或政府委托从事低保工作的人员入户调查、并如实反映情况,决不骗取最低生活保障。
2、在领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期间,按规定定期到所在村居委会签到,并积极参加所在镇、村委会组织的各种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积极参与政府为我家庭成员进行的职业培训和介绍的工作。
3、当我的家庭成员发生变化以及家庭收入出现变化的时候,我保证在1个月内及时到所在镇公共服务中心如实反映。
4、在领取低保金期间,若有群众反映或举报现家庭情况与原申报的情况有出入的,愿接受镇公共服务中心重新审核,暂停发放低保金,经重新核实后,再做决定。
5、我在申请及被调查中所表述的内容完全真实。如有虚假,愿按照《富锦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及省、市、县的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的规定以及相关文件接收处罚。并同意将自己不诚实的行为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公布,本人绝无异议。如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低保金,我愿意全额退回所领低保金及三倍的罚款。
我承诺 乡(镇) 村(社区) 组,申请人 其家庭成员及关系,经户主申请、入户调查、群众评议、集体听证、张榜公示,符合低保条件,本人是该对象的调查人或审核人,愿为其真实性负责,并负责平时的监督管理。存在欺骗组织等行为,由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按照本地低保责任追究制度的相关规定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①调查人: 电 话: 调查人: 电 话: ②审核人: 电 话:
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低保承诺书 篇15
我叫 xxx,户籍地xxxx ,现住地 现申请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申报的家庭成员信息(包括已出嫁子女及分户的子女)和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即:户口薄、身份证、结(离)婚证、学生在校证明、残疾证、医疗诊断证明、收入证明等全部材料真实有效,没有隐瞒、伪造、虚报。如有虚假我愿按照国家及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2、本人愿意接受并主动配合淇滨区民政局、大河涧乡(镇)民政所及 窑洞村 村委会(社区)组织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等规范化管理。愿意积极主动配合一切调查,如实申报家庭财产、住房等情况,并保证真实可信;
3、我本人及家庭共同生活人员在享受低保期间,如收入、人员、住址等与享受低保有关的事宜发生变化,一个月内到村(社区)或乡(镇、办事处)汇报并服从村委会合理、合法化管理;
4、我在享受低保期间,愿意积极主动模范遵守村规民约、社会公德,维护村(社区)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尤其是保持自家门前卫生清洁,绝不发生占用公共场地或在村道(公路)旁堆放杂料物品、倾倒垃圾、种植蔬菜等有碍村容村貌的行为,如有违反且拒不改正,本人愿自动放弃已享受的低保待遇并接受村委会或相关部门的处理;
5、我在享受低保期间,愿积极参加村、乡(镇、办事处)举行的公益性劳动,若两次(含)不参加,我愿自动放弃已享受的低保待遇(丧失劳动能力的除外);
6、我在享受低保期间保证按时到乡(镇、办事处)、村签字验证,领取低保补助金,如因个人原因没有签字验证,造成的后果自负。如两次(含)不签字验证,愿自动放弃已享受的低保待遇;
7、我坚决不参与赌博吸毒、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和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且从事影响社会稳定的活动。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罚并自动放弃已享受的低保待遇;
8、在领取低保金期间,若有群众反映或举报本人家庭情况与原申报的情况有出入的,愿意接受乡(镇、办事处)、村委会重新审核,暂停发放低保金,经重新核实后再做决定。
9、我清楚享受低保期间应尽的其他义务,若没有尽到义务,我愿按照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条例或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以上是我自愿作出的承诺,若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其承诺书由其法定监护人、赡养人、抚(扶)养人代为签订承诺书并代为履行相关承诺内容。
承诺人(代理人)签字(指纹):
联系电话:
承诺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