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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 2023.10.0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精品14篇)。

今天编辑向大家推荐的是一篇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优质文章,相信这将给你带来一些启示。规章制度被誉为企业内部的劳动法则,是企业内部的法条。只有人本思想的规章制度,才能使员工感到対公司的认同。规章制度就是一种守则,具有一定的约束能力,规章制度为执行各项任务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1

尊敬的X主任、车间领导!

您好:

11月12日我和车间员工XXX、XXX在吊装低成本快检6#的竖臂支架时,因为惯性思维、麻痹大意,造成吊带脱钩,并擦伤XXX的安全事件。首先我们在吊竖臂总成时,因为有竖臂配重,吊带的重心是在中心的,当我们将竖臂支架底座拆除掉,准备将竖臂与支架分离时,由于惯性思维、麻痹大意、并且认为吊个竖臂支架很轻的思想认识,没有对吊带进行调整,造成中心发生偏移,当竖臂支架一端吊离距地面时,而另一端刚刚离开竖臂时,结构件倾斜,吊带突然脱钩,竖臂支架重重的掉在竖臂上,弹起将XXX右腿蹭伤。

通过这件事,我感到这虽然是一件偶然发生的事情,但同时也是长期以来对自己放松要求,工作惯性思维的必然结果。长期以来,自己以老员工自居,以经验主义做事,将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抛于脑后,才造成这次恶性的事件发生。此次若发生事故,对于公司、个人都是一个致命的打击:此次快检6#的拆卸和发运已迫在眉睫,一旦对设备造成损坏,不能及时交付客户,既影响公司的发运及收款计划,同时可能影响公司的声誉,到那时我们将是威视的罪人;对于个人而言,我们每个人都是家里的顶梁柱,自己一人出事,毁掉的有可能是一个家庭的幸福。

车间已经做出对我们的处理决定,在此,我表个态:坚决服从车间的决定。同时本着教育本人,警示大家的原则,请大家以我们为戒,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你自己的一个小疏忽,有可能给别人造成灾难性的后果。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更加重视安全,做到忙而有序。争取为车间做出更大的贡献。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2

为了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法人为本公司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领导管理责任。

二、公司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安全部所有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为主要成员,负责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职能。

三、公司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责任。

四、安全管理目标

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落实到人,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加强对车辆安全检查,严禁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和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营运,确保营运安全。

3、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每月对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4、认真做好安检工作,车辆年检率达100%。

5、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安全事故。

6、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制度。凡发生一般以上事故的,必须按规定时限及时上报。

7、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的事故,查明原因,处理事故有关责任人,教育广大职工,落实整改措施。

五、驾驶员管理目标

1、建立、完善驾驶员准入和退出制度,健全驾驶员档案管理。

2、对在岗驾驶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3、实施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签注制度,认真做好驾驶员诚信等级考核评定工作。

4、完善驾驶员培训教育工作,认真落实学习制度,保证学习出勤率达到98%以上。

六、车辆管理目标

1、完善营运车辆管理制度,建档率达100%。

2、有效落实定查日制度,定查日检车、整改合格率达100%。

七、考核与奖惩:

1、安全、机务人员必须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安全人员对安全例会、安全教育培训、事故的统计报告、车辆安全检查等要按规定每月召开和检查,并做好记录,各项规章制度及时编制和修订,未完成的,每次罚款100元,一年三次,直至解除劳动合同。机务人员必须对车辆的年检、季度检、车辆技术状况把好关,及时准备好送检车辆的相关资料,并对送检车辆的技术状况和合格情况进行,未完成工作的,每次罚款100元,因机务人员未及时通知而造成车辆脱检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机务人员承担,并解除劳动合同。

2、驾驶员考核与奖惩办法,参照《安全责任奖惩制度》执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3

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在安全生产、安全防火工作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各级责任人应严格遵守执行责任制,对违章操作和不安全因素及时治理整顿,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2、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各部门经理、生产车间主任为第二责任人,直接从事技术专业、机械操作和有关人员为第三责任人。

3、公司定期举行安全会议,布置和检查安全卫生工作。有效的利用班前会议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4、定期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工作服,要求穿工作服上岗,系好袖口、领口、裤口,避免出危险。

5、对剧毒、易燃等危险品,检验科应由专人保管,并做好记录,注明用途、领取数量、日期等。

6、特殊工种不经过培训不得独立操作。

7、要求公司所有人员必须参保意外伤害险,一旦出险有所保障。

8、切实作好卫生工作,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划分卫生责任区,定期检查,并作为员工考核的指标。

9、在生产车间内不允许有污染饲料物质,如烟蒂、绳头、废塑料纸等;同时要保持生产区的卫生整洁。每天生产前和生产后要打扫作业区的卫生。

10、生产区要求光线充足,无有害动物,无虫害,通风良好,地面清洁,无垃圾积存、无积水、门窗玻璃清洁完好。

11、生产区内严禁吸烟和带入生活及其他与生产无关的用品等。

12、职工宿舍、食堂和绿化带的卫生由专人负责清理。

13、每月或每季度,定期进行一次大扫除,确保员工有一个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

生产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生产管理,适应公司销售需要,在降低消耗减少成本的前提下,生产保质保量的饲料产品,根据生产需要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 原辅料进厂制度

1、原料的采购,要以国家《饲料卫生标准》及相关规定为依据,制定本公司的原辅料采购标准,按标准有计划地购入。

2、原料进厂后,及时通知化验室,进行抽样化验,根据不同原料化验相应的营养指标。化验结果一式三份送总经理、品管部、生产部,由品管部负责人决定是否入库。

3、入库时要求质检员逐包抽样进行感官检查,如色泽、气味、杂质、水分等。

4、入库后,仓库保管员要进行科学库存保管。

(1)防潮防湿。堆放原料时,应放在木架制成的防潮货架上,垛堆不能太高太大。每垛之间要有一定间距。

(2)要经常通风,以降低温度与湿度,防止发生霉变。如有异常一定要仔细查看,然后采取措施。

(3)出入库记录时应仔细认真,每月由财务、采购共同审核、立档。

二、生产加工制度

1、生产科有关领导要全程指导和监督,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1)与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好本部门的职工,确保生产系统的正常运转;努力提高产量,为公司增加效益;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2)搞好各方面的团结,关心职工生活,带领职工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有益活动。

(3)监督实施各种记录,并做到清楚、准确、无误;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提出分析意见。

(4)督促实施各种设备的检修,保证生产设备完好、正常运转。定期派人对生产设备进行保养。

2、员工必须遵守厂里的各项规章制度。

(1)配电室、化验室、锅炉房、仓库均为生产重要岗位,必须持有国家颁布的行业证书才能上岗。

(2)严格遵守上岗考勤制度,认真记录上岗考勤表,员工迟到、早退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无故不上岗超过半个工作日的按旷工处理。

(3)一律不准在工作岗位上会客或将无关人员、亲友带入岗位。车间人员离岗时必须先向班长请假,得到允许后才可离开。

(4)公司一切生产场合包括生产车间、仓库等和院内严禁吸烟。关于喝水、吸烟、吃饭时间厂内必须作明确规定。

(5)如遇产品旺季,产品需求量增大,公司设备生产能力白班生产无法满足需求。生产部根据实际情况报请总经理批准,开设夜班生产,有关人员应服从安排。

3、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1)严格抓好生产质量管理,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流程组织生产,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对配方绝对保密,对内必须核对好方能生产。

(2)加工车间所用原料要质检员审核是否正确,并要严格按配方要求的比例进行投料,投料量不可擅自改动。

(3)称料时,要通过保管员准确领料,然后进行批量逐一精确称量、分桶盛装,一批称好后,送往混合机料台,准备混合。

(4)加工过程要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

(5)包装时要求称量准确,不可缺斤少两,计量误差不超过50克,封口要规范整齐,要实行专人专管。

(6)生产过程中,每天要定点取样化验产品,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库,并认真作好记录。

(7)作好投料单、成品入库单,并由生产科进行审核。

三、成品入库与出库制度

1、要按产品类别分别存放到货架上,界限分明。

2、入库后保管员要定时查看,经常检查通风防潮情况,以防变质。

3、产品出厂要严格把关,发现异常的产品禁止出厂。

4、成品包装袋进厂时,要检查印刷、尺寸、重量、里衬、缝合口等是否符合标准,使用时要再次检查。

5、有出口入库记录时应仔细认真,每月由财务、采购共同审核,并存入档案。

四、重大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如发生质量事故,认真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对质量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产品质量意识不可松懈。

2、品管、技术部门严格监控,发现问题立即上报,要追究原因,及时处理分析。

3、用户使用本公司产品如发生意外事故,要查其原因,如属使用不当责任自负;如属质量原因,通过权威技术监督部门严格签定,如属我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我方负责。

4、所有质检记录、处理报告应由专人管理,并立档备案。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安全生产工作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实现企业稳定、和谐、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督、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原则,从严、从细、从实地建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主体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各集团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集团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各集团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统一协调指导下属企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主任委员,其他成员由分公司经理(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安委会以下分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分公司均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企业经理(负责人)担任。

第六条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审定本集团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

(二)监督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协调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四)组织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并督促立项整改;

(五)审查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六)审定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决定表彰事宜;

(七)讨论决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应采取的措施;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5

1、对班长负责,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安全生产责任,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及时按照巡回检查路线进行设备巡回检查,发现缺陷及时向班长汇报。按时结算电量,并保证其准确无误。

3、负责正确填写各种记录、报表,保管好岗位工具、仪器、仪表、器材、钥匙和备品备件的责任移交工作;

4、作好后台机、综保装置、事故照明,所用交、直流系统的按时检查和卫生清扫,室内、外场地清洁卫生和文明生产;

5、认真学习岗位技术,尽快达到对新设备、新系统的“三熟三能”。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6

一、目的:

确保员工生命健康、公司财产安全。

二、范围:

适用于总公司的各下属单位。

三、职责:

1.总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检查、督促。

2.各公司、厂、场负责此制度的执行、落实,具体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

3.各公司、厂、场主要领导为该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各单位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对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2.根据各车间、班组、岗位的不同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职责清楚,奖罚分明,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安全工作,研究防范事故措施。每季度初向总公司安全生产部书面汇报上季度工作情况。

3.抓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安全意识。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新收员工必须经岗位安全操作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4.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管员,人员名单

要上报总公司安全生产部备案。安全监管员应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安全监管人员应经常性检查、督促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5.安全生产工作应为基层服务,为生产服务。车间主任对本车间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班组长负责本班组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记录并及时上报。员工必须严格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工作。

6.保持用电、机械、沼气、发电等设备、设施及环境清洁、整齐,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对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不定期的自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并上报。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本设备、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管理人员操作设备、设施或进入“禁区”。

7.严禁员工或外人擅自操作电器、电线、沼气设备及管道等。

8.安全监管员应保证各安全防盗设施完好、功能有效,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作好记录,并向上级汇报。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7

一、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施工现场必须坚持每周进行安全自检自纠。

二、每周由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按建设部部颁《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JGJ59-99)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检查。

三、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问题,要认真作好记录,反映在各项检查验收记录上,本着“三定”原则(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必要时停工整改后方可施工。

四、经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施工现场无能力排除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及时将情况上报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8

1、为确保检维修的安全,必须按指定的范围、方法、步骤进行,不得随意超越、更改或遗漏。

2、不论大修、中修、小修,都必须集中指挥、统筹安排、统一调度、严格纪律。

3、坚决贯彻执行各项制度,认真操作,保证质量,加强现场的监督和检查。

4、为保证检维修的安全,检维修前必须准备好安全及消防用具使之完好。

5、检维修中,听从现场指挥人员及安全员的指导,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不得无故离岗、逗闹嬉笑、任意抛物。

6、拆下的部件要按方案移往指定地点,每次上班前,先要查看工程进度和环境情况,有无异常。

7、检修负责人应在班前开碰头会布置安全检维修事项。

8、如在检维修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加强联系,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继续检修,不得擅自处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9

为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各种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确保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达标工作的落实,特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要求公司下属各部门、单位、项目部遵照实施。

一、安全检查的类型:

1、日常性检查。即是经常的、普遍的检查。可以是企业、职能部门、项目经理部、班组、专职安全技术人员、安全员等不同层次。可在适当时机进行。

2、专业性检查。是针对特种作业、特种设备、特殊场所进行的检查。

3、节日前后的检查。是针对节假日期间容易产生麻痹思想的特点而进行的安全检查,包括节日前进行安全生产综合检查,节日后要进行遵章守纪的检查等。

4、不定期检查。

二、检查方法与形式

1、安全检查要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根据本部门的具体情况,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对各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定期安全检查。

2、各工程管理人员及各项目负责人,对自己所管辖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查现场的机械、安全用电、防护设施、文明施工、遵章守纪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3、班组负责人,每天必须跟班作业,每天巡视安全生产情况,施工人员有无违章等,同时做好记录。

4、加强特殊时期、节假日、冬雨季等不定期的安全检查,部门将会同各项目负责人,根据情况随时进行抽查,以防特定时期及季节变化、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给安全生产带来危害。

三、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查思想。主要检查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即检查领导、工程管理人员及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对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2、查管理。主要检查安全管理的措施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有效果。

3、查隐患。主要是检查、识别不安全隐患。

4、查整改。主要检查对过去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5、查施工条件、安全设施、生产设备、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如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帽、安全带、现场文明施工等是否达到"安规"要求。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10

第一章 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款 基本原则

第一条 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包括防火安全)和文明生产负责。

第二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单位的每个员工,都应在各自岗位上,认真履行安全职责。

第二款 各级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条 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总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单位安全生产、防火安全和职工健康工作全面负责。

2、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目标,保障本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消防安全符合规定要求。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工作责任书,并落实其中的相关条款,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防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的条件。

4、负责组建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管理机构,健全充实安全管理人员。

5、听取各级各部门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事项。

6、每月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形成记录文件。

7、每月组织一次以上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并检查考核同级副职和基层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应下达整改指令,审批整改经费和整改措施,督促复查整改到位。

8、组织开展全员性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对新员工实施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9、组织开展全员预防性的安全演练制定应急措施预案,提高员工在紧急状态下的应变能力和技能。

10、发生事故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减少损失,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展开调查,处理好善后工作,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落实改进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第四条 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职责

1、分管安全生产领导是安全生产的直接指挥者,对单位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单位安全生产,防火安全和职工健康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按照本单位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总目标要求,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条款要逐条抓好落实工作。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制定、修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报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4、带领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管理机构人员开展工作。

5、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安全工作有关情况,实施安全工作的奖惩事项。

6、每月召集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安全生产内部资料。

7、每月至少一次带队进行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发现的隐患,应认真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工作,直到隐患消除。

8、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教育档案工作。

9、组织安全演练的具体实施工作,考核员工的应变能力和技能,对应急措施预案进行演练实施。

10、对现场安全生产进行直接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对外包或单位内临时施工项目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防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 公司其他副职安全生产职责

1、公司其他副职要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各自分管的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负责。对所管辖的生产、经营、设备、物资、员工以及供销、后勤等工作的安全问题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

2、在生产经营中遇到安全与效益、安全与速度、安全与任务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求效益、讲时效。

3、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生产经营中的违章行为。

4、组织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防火工作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应报告、研究解决。

5、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对员工的应知应会事项要落实到每个人。

6、每月召开的安全例会,应分析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动态,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与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7、对临时性的任务,一定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容易造成事故的事项,要亲自指挥指导实施于全过程。

8、负责管辖范围内一般安全问题的审批,重大安全问题应提交安全分管或总经理审批。

9、管辖范围内安全状况与个人经济收入挂钩,具体办法另订。

10、管辖范围内发生事故,应积极参与抢救,并承当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 治安保卫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企业内消防、交通、门卫、要害岗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2、贯彻执行安全保卫的规定,维护企业治安秩序。

3、每天对本单位各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巡查,发现内部治安保卫隐患,督促其限期消除,并向领导报告。

4、经常进行防火,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培训演练。

5、负责灭火器材的计划编制,配备和维护管理工作。

6、协助当地派出所加强单位流动人员的管理。

7、对本单位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及生产事故,应按规定向单位领导报告,并积极参与抢救工作,保护好现场,协助事故调查。

8、忠于职守、履行职责、不徇私情、提高水平、依法护厂。

第七条 车间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1、车间负责人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负总的责任。在组织管理车间生产过程中,具体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法规、标准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本车间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负全面责任。

2、在布置生产工作任务时,一定要对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对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要了如指掌,因人而异分配工作,确保安全与效益同步。

3、经常检查车间内建筑物、设备、设施、工具和安全器具完好情况,检查有否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时排除隐患。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立即下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4、经常向职工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操作技术教育。对新员工、调换工种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安全教育。以上教育事项应留档。

5、教育员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协调各部门之间的人员关系,对各班完成的产量、质量进行记录跟踪。组织建立工人的技术档案。

6、参加安全例会,应及时报告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对制定的对策应负责抓好落实工作。

7、教育职工爱护设备,每天要组织进行设备检查,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搞好安全生产记录,每个月与职工进行一次座谈,分析在生产中的问题,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8、对检修和临时任务要交待有关安全事项,负责现场指挥。

9、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和防火责任书中相关条款,落实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对遵章守纪者提出奖励意见,对违章蛮干者提出惩罚意见。

10、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对造成事故承当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安全教育制度

第一条 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1、入公司教育

对新入公司的或调动工作的工人(包括到企业参加生产实习的人员和参加劳动的学生),在没有分配到车间或工作岗位之前,必须进行初步的安全生产、防火知识教育。入厂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①本企业安全生产总体要求,介绍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一般情况,学习有关文件,讲解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②介绍企业内特殊危险地点;③一般电气和机械安全知识教育;④一般的安全技术知识和火灾、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和事故教训,从正反方面来讲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其受到安全生产和防火的初步教育。厂级教育应进行考试,并予以记录留档。

2、车间教育

新入公司的工人或调动工作的工人,经过入公司教育合格分配到车间后,还必须经过车间安全教育才能分配到班组。车间安全教育由车间管理员与安全员负责进行。车间教育的主要内容是:①本车间的概况、生产性质、生产任务、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特点、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形式、安全生产规程;②本车间的危险区域、有毒、有害作业的情况,防火工作的重点,以及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③本车间的安全生产情况、问题,以及好坏典型事例等。

3、岗位教育

岗位教育是新工人或调动的工人到固定工作岗位后开始工作以前的安全教育。它的内容包括:①本班组的生产性质、任务、将要从事的生产岗位性质、生产责任、防火事项;②将要使用机器设备、工具的性质、特点及安全装置,防护设施性能、作用和维护方法;③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应遵守的纪律、制度;④保持工作场地整洁的重要性、必要性及应注意的事项;⑤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⑥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事故案例及教训;⑦单位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技术规程,对岗位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受教育人员经考试合格并经实际操作技能熟练后方可独立操作。

第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制度

1、从事电工、锅炉司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包括升降机、货梯、桅杆吊等)、金属焊接(气割)、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知识的教育和培训,经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从事作业。

2、对特殊工种人员,每两年应组织复审一次。

3、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时,应随身携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单位应复印存档。

4、特种作业人员应努力钻研,熟练操作,对安全技术及紧急状况能有过硬的处理技能。对外雇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等)应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方可使用。

5、特种作业人员要吸取血的教训,未遂事故等都要作为教训,牢牢记住,防止类似事故重演。

第三条 日常安全教育制度

1、公司领导和车间管理员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组织纪律性和防火工作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使职工自觉遵章守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2、各岗位应充分结合业务工作,广泛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要用班前、班后、会议各种形式广泛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3、每月应组织开展一次以上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活动。

4、检修时,公司、车间领导应进行停车前、停车中、检修前和开车前专门的安全教育,确保安全检修。

5、对电器维修、电气焊接作业等重大危险作业,在作业前,检修或施工的负责人必须按规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对检修或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得作业。

6、职工违章以及未遂事故责任者,由所属车间或公司领导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同时进行离岗安全教育。复工人员,要经车间管理员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并将有关违章事项记入安全档案。

第三章 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 安全检查基本要求

1、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监督各项安全和防火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防范和整改隐患。

2、检查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领导检查与群众自查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3、安全检查实行三级安全检查制。

4、各级安全检查都要填写安全检查记录。

5、推广使用《安全检查表》进行安全检查。

第二条 安全检查组织与形式

1、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分管安全的领导组织各车间和人员进行,每月一次。

2、车间安全检查,由车间管理员组织,安全员、岗位负责人参加,每周进行一次。

3、岗位、班组每天都要进行检查。

4、企业每年应对锅炉、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起重机械、厂房建筑物、运输车辆、防火防爆和防尘防毒工作等,分别进行专业检查。

5、企业应根据不同的地理位置和气候特点以及季节变化,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台风、防雷电等工作,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6、专业检查和季节检查,可与公司级普通检查结合进行;单独进行专业检查或季节检查时,由该项公司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要上报。

7、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整改。

8、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进行每日巡回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应记入巡回检查记录内。

第三条 隐患整改制度

1、每项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定整改时间、定人员负责、定整改措施。凡班组能整改的不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由公司领导进行验收。

2、对所有隐患问题都必须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于当时的条件无法解决的,应订出计划,定期解决,并报告,还要有应急措施防止意外。

3、企业对隐患项目整改,应实行《隐患整改通知书》制度。

《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内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解决的期限。通知书由安全员或公司领导填写,经分管安全的经理签署后发出。属于车间整改的交由车间管理员签收并负责处理;属于岗位的交岗位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

4、整改结果要反馈,通知书要留档备查。

第四章 安全检修制度

第一条 检修前准备工作的规定

1、编制检修计划,应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凡是有二人以上工作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2、检修单位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并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任务,交待安全措施。

3、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备,安全可靠。

4、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煤气发生炉等)清洗置换和分析检验工作,由设备所属车间负责进行。

5、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物质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在管道入口处加盲板。

6、生产车间管理员要对移交检修的设备置换处理负责,移交并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置换情况,确认合格方可办理移交。

第二条 检修安全规定

1、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本工种安全规程。

2、高空作业,要按登高作业规定执行。凡离基准面2米以上作业,均要系安全带。

3、土方工程,要按土方作业施工规定执行。

4、吊装作业,要按吊装作业规定执行。

5、凡是机电传动设备检查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要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6、凡转动设备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进口处挂设“禁止活动”警示牌。

7、检修中对特殊拆卸(如要加支撑的),必须严格控制,不经主要负责人批准,有关人员不到场,不得独自一人拆除。

8、检修用的临时照明灯必须采用低压24伏。池槽、沟道、潮湿场所必须使用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有可靠的接地措施。

9、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作应急之用。

10、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全面检查符合检修规定后,危险场所现场必须有人监护进行检修作业。

第三条 焊接(气割)作业安全规定

1、焊接气割动火,必须按“防火防爆”有关动火规定执行。

2、电气焊工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能上岗。临时外雇的焊接人员必须是有证的。否则不得使用。

3、乙炔器与氧气瓶要分开存放,其距离不少于5米,距离明火不少于10米。

4、电弧焊接(电焊)工具设备要符合标准:

(1)电焊机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

(2)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易辨认,绝缘要良好。

(4)焊夹把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档板。

5、电焊工作业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

6、电焊作业,在地面上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的工地或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靴,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

7、焊接作业时,要配带好个人防护面具和口罩、护目镜。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对从事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应采取防护措施。

8、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防止电弧和焊渣伤害。

第四条 电气检修安全规定

1、电气检修,要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2、凡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

(1)供电车间导电设备、线路检修,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后方可进行作业。

(2)车间所属电气检修,工作票由车间电工办理,电气负责人审查,主管主任批准。

3、凡是在导电设备、线路上工作(不论高低压)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上挂上“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除专责挂牌人外禁止任何人随意拿掉标志牌或送电。

4、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验明线路确认无电方可装接。

5、线路经过验明确实无电压后,应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6、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7、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企业电气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由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担任。

8、外线、杆、塔电缆检修、作业前,必须全面检查,确认无疑方可进行作业。

(1)应验明检修的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面设置标志,并设专人监护,以防误登杆、塔。

(2)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点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3)对地下直埋或隧道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临近电缆。

(4)遇五级以上大风,严禁在同杆、塔多回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5)在立、撤杆和修正杆坑及在杆、塔作业时,必须认真检查并防止倒杆和滑梯等事故。接地线拆除后,应认为线路带电,严禁任何人再登杆、塔,并按工作终结,办理汇报手续。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11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安全机构(人员)设置办法

2、安全职责规定(领导职责、部门职责、岗位职责等)

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4、安全履职考核制度

5、安全奖惩制度

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安全资格(培训)制度(含企业负责人、安全主任、特种作业人员等)

2、资格证书管理制度

3、一般性教育制度(岗前安全教育、日常“三级教育”)

4、专门性教育制度(新设备、新工艺的专门培训)

5、安全事项告知制度(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工伤保险等)

三、安全投入制度

1、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投入办法

2、培训教育宣传经费安排

3、安全设备、设施、标志等投入规定

4、工伤保险

四、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二)安全评价制度

(三)危险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机械设备防护装置制度

2、电气设备防护措施制度

3、锅炉压力容器检测制度

(四)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防护、报警装置管理

2、安全标签与技术说明书管理

3、使用登记制度

4、储存保管制度

5、运输装卸制度

6、废弃处理制度

(五)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的操作规程、作业审批和现场管理等。

(爆破、拆除、吊装、危险搬运、登高架设、动火、临时用电、电气安装、切割焊接、冲剪压机械、锅炉压力容器等)

(六)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1、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2、仓库管理制度

3、共同(或交叉)区域作业管理制度

4、员工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5、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五、安全检查制度

1、检查方式(人员、时间、事项、范围)

2、检查记录

3、整改制度

4、复查制度

六、事故处理制度

包括抢救、报告、现场保护、调查、处理责任人、损害赔偿等。

七、其它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例会制度

2、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3、重大事故隐患备案制度

4、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制度

5、发包、出租管理制度(安全资质、责任划分和协调管理等)

6、安全台帐管理制度

7、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订购、发放和使用等)

8、特殊保护制度(女工、未成年工)

9、工时管理制度(对超时加班的报批管理)

10、定期体检和职业病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12

1、为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必须加强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公司对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检查职能。

3、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应纳入本公司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以充分保证,经费从公司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4、公司应采取会议、板报、标语、印发宣传品、图片展览、安全知识竞赛、专场教育讲座等多种形式,做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

5、公司应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安全教育档案由公司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专管员)负责实行分级管理。

6、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其每年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20学时,其它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4学时,一般作业人员不得少于40学时。

7、新进场工人必须接受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专管员)组织实施。车间级安全教育由各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教育由各班组长组织实施。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9、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后重新上岗时,必须通过相应的车间及班组级安全教育。

10、公司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教育和培训。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13

一、目的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企业安全达标标准规定,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为规范工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工厂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三、职责

(一)厂长负责工厂安全管理协调机构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二)劳动人事教育处负责安全管理人员的选用考核。

四、管理内容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设置

1、工厂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包括厂长、党委书记、总工程师、生产厂长、机动副厂长、总会计师、质量厂长、工会主席、安监处长、职工代表,安委会主任由企业厂长担任。

2、安全生产委员会人员中应有员工代表,员工应清楚员工代表的选择标准和职责,员工代表的职责应工作场所中展示,员工代表应熟悉职责范围内的各种危险源及其风险。

3、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审查安全工作进展和确定方案,协调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4、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内容全部形成会议纪要,其中必须包括工作项目清单,并由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签发。

5、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监环保处,安监环保处是安委会日常管理机构,安监环保处为安委会办公室主任。

(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设置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必须是相对独立的部门,其工作人员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是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公司内部各种安全检查活动,主动发现事故隐患,监督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等,专门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计划与布置、监督与检查、总结与考核。

3、安全管理机构是工厂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组织,除安全生产管理外,不兼做其他工作。

4、安监环保处为工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现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5人,安全管理人须取得相应的安全管理资质证书。

(三)人员的任命

1、工厂依据特点按书面或调令形式任命安全管理人员。

2、被任命的人员必须理解并履行其职责与义务,被任命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

五、相关文件

(一)关于成立(调整)工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二)安全管理人员任命文件。

风险提示: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14

一、总则

为了保护公司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外出作业员工的绩效考核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行为直接严格挂钩,必须严格按照本安全制度的要求执行。

二、高处作业人员要求

1、相关技术人员必须掌握高空作业工种专业技术及规程。

2、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应进行体格检查,经医生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

3、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高空作业操作证,并严禁高空操作人员在精神不佳、熬夜或酒后、身体不适等情况下作业。

4、高处作业时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必须将衣袖、裤脚扎紧,需佩戴安全帽,穿软底防滑鞋,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鞋或带钉易滑的鞋靴(女同志需将头发放进安全帽内,不得穿裙子)。 2米以上登高作业,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上方的牢固可靠处,悬挂端长度不大于1m。

5、新入职员工,必须经过公司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作业人员初次上岗前,须由部门经理或小组长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7、作业人员需定期对所有的登高工具和安全工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8、高处作业人员应佩带工具包,所有的工具、零件、材料必须装入工具包。运送设备时须使用专用保险绳,并对保险绳定期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及时报废;登高时手中严禁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路线上下;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严禁高处向底处抛掷材料、工具及杂物。

9、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在无遮拦处休息,防止坠落。

10、非相关技术人员不得攀登高处,登高参观的人员应由专人陪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三、高处作业环境要求

1、遇四级以上强风、大雨、雷电、雪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2、特殊高处作业应与地面设联系信号或通信装置,并由专人负责。

3、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处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

4、在气温高于35度进行露天作业时,应给技术支持人员配备防暑降温药及饮料。

5、高处作业点的物件不得随便移动,施工材料应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铁丝扣牢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

四、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需戴好安全帽,穿公司统一工作服,着防滑鞋。

2、在与司机配合过程中,要确保相互通讯顺畅,在司机启动塔机操作前,确保塔上人员均处于安全位置。当人员处于或者可能处于塔机运行的不安全位置时,严禁塔机启动。

3、进行接线操作时,需切断电源开关,并经测试确保无电时方可操作;驾驶室内安装操作时,需按下塔吊急停开关,防止塔吊误动作。

4、严禁私自为项目部开动塔机,并为工地吊装物品。

5、在塔上行走过程中,需系上安全带,严禁在没有安全防护情况下,在塔上行走。

6、在进行设备安装过程中,需要塔机司机配合,不得随意开动塔机,不得随意触动塔机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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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七篇


如果您感兴趣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那么不妨阅读这篇文章,与他人分享我们的才华智慧和爱。公司的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员工及公司经济活动而设立的规定,这些规定直接关系到劳动者员工的切身利益。规章制度是任何一个公司或群体的核心,制定出优秀且适用的规章制度也是让很多人困扰的问题。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1】

一、 生产安全管理的规定

1. 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2. 对公司员工必须进行生产安全教育,填写三级教育卡片备档。生产员工上岗前,部门或车间必须对员工进行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独立操作。

3. 公司为从事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条件和防护用品。

4. 杜绝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实际操作人员有权对上述行为拒绝执行。

5. 生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6. 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任何人无权擅自拆除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违者将予以重处。为了确保安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能正常工作时,不准开机运行。

7. 为了保证用电安全,严禁开启设备的电气箱,发生电气故障,必须由电工进行修理,并认真执行设备检修期间附:设备检修期间的停送电规定

(1)设备遇大修、小修时都必须事先停电,并悬挂“设备检修”标志牌,示明设备处在检修状态,设备检修完毕,需要送电调试前,必须认真巡视设备各部位,并通知在场操作人员和其他检修人员,设备调试合格后交付使用同时撤走“设备检修”标志牌;

(2)日常维修(尤其是电气维修)原则上要求停电检修,除非某些部位的检修可以或者需要带电时,但必须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上有保证。设备的日常维修是否需要停电,由当班检修人员根据当时实际情况确定并通知操作工,生产车间不得强制要求带电检修;

(3)设备停电检修后的送电,必须由电工执行,送电完毕后由电工通知操作工或班长,正常停机或开机不受此限制。

8.禁止乱拉电线、乱接电器设备,非专业人员严禁从事排拉电线、安装和检修电器设备。

9.动用明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的停送电规定。

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条 生产纪律

1、 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有关要求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2、 厂区及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

3、 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 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5、 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 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 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 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二条 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第三条 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严把原材料进库关,高品质原料出高品质产品。

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严格按图纸配料,配好料,确保符合规范。

3、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要求包装良好,码垛整齐美观。

5、检查产品的标签、名称、型号规格、做到万无一失。

6、装车前需最后检查、核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情况),做到单货相符。

7、文明装车,堆码合理。

第四条 安全生产

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

3、生产时必须戴好防护口罩、手套,防止机械伤人。

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7、原材料、包装物、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

第五条 设备管理与维修

1、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2、所有设备应定期保养,每日检查。

3、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2】

1、水上施工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向当地海事部门申请办理《水上水下施工许可证》。

2、施工船舶应持有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或船舶登记证书。

3、施工船舶的适航区域要符合航区要求。所有的施工船舶,包括打桩、起重船、驳船、交通船、运输船等,都应持有船检部门签发的有效适航证书。

4、施工船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配备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合格船员。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话务员必须持有合格的适任证书。

5、施工船舶在航行、锚泊或作业时,除应按规定的信号外,根据不同的施工状况,显示不同的信号。

6、在各施工作业点,夜间应按规定显示警戒灯标或采用灯光照明,避免航行船舶碰撞水中桩墩。在显示灯光照明时应注意避免光直射水面,影响船舶人员的瞭望。

7、施工船舶应加强值班制度,船上应有夜间照明设备,设有发电设备的船只,应备有防风灯和电池灯具。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3】

1、生产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席,主管生产与设备的副总经理任副主席,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任副主席兼安委会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生产部、设备部、诊断部、行政部、后勤部设有安全员,形成公司、部门、班组安全生产网络,负责公司生产安全的管理。

3、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制定出安全生产规程,由安委会主任批准后执行。

4、生产车间、工程设备部负责生产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执行设备安全管理规程,同时落实班组负责人。

5、物控部负责原辅包材库、成品库、危险品应按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管理,质量检验部、诊断部负责化学试剂的安全管理。

6、各部门员工要树立安全生产的意识,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由所在部门会同质量保证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共同制订,并报安委会主任批准后实施。

7、每位员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对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员工在操作时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对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不良现象,及时制止,对违反安全生产操作和强令冒险的指示,有权拒绝执行。

8、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9、车间用酸、碱的岗位操作时要注意劳动保护,防止灼伤。

10、车间安全通道严禁堆放其他物品,保持通道畅通。

11、严禁擅自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生产区域,确有必要时,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并有有效的防范措施。

12、各部门消防实施管理应按消防管理条例规定内容执行,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备案。要经常检查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对不合格的及时更换或检修。

13、安全设施严禁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14、严禁员工擅自动用非本岗位的设备,严禁擅自拆卸设备,设备发生故障时,特别是电路故障,必须由维修工或维修电工处理。

15、员工在工作中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须立即停止工作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工作场所,并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

16、进入配电室作业或维修电路故障时,必须由二人以上在场。

17、各部门、岗位安全员要随时检查辖区内生产安全情况,每一位员工都负有安全生产的责任,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和建议,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事故隐患未解除的,员工有权拒绝作业。

18、设备维修工要经常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并有记录。

19、根据实际情况,每月对全公司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内容包括各车间动力设备、压力容器、配电设施、蒸汽管道等,重点检查设备运行状况、维护情况和管道的严密性,并召开安全分析会,对发现问题限定负责人及时处理,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对安全生产中的先进经验进行交流和相互交流。

20、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不得隐瞒不报、谎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现场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要组织员工有序疏散,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21、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的查清事故原因,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责任人或其他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有效措施不放过,事故未经过处理不放过。

22、对于违反公司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按公司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4】

启东宏凯化工有限公司

1.安全职责汇总

2.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5.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制度

7.安全教育制度

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9.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10.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11.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2.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3.变更管理制度

14.事故管理制度

15.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7.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8.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9.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0.监视和测量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1.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3.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4.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5.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定

26.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章

27.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8.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29.高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30.抽堵盲板作业管理制度

3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32.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33.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安全管理制度

34.承包商管理制度和供应商管理制度

35.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36.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37.劳保用品及防护品管理制度

38.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

39.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40.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41.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5】

为了强化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素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白勺思想,营造良好白勺企业安全文化氛围,使本单位白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餐饮业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相关法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白勺目白勺和要求

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白勺目白勺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白勺安全意识,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白勺安全和健康。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是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白勺内容,也是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素质白勺一个重要环节和手段,各级管理人员应予以高度重视,常抓不懈。

3、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部门所从事白勺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白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4、部门应按规定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所有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白勺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白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白勺安全操作技能。

5、凡未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白勺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当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后,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相关部门白勺管理人员应首先了解和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白勺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白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部门从事特种作业白勺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白勺安全作业教育培训后,取得特种作业岗位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8、部门管理人员应当教育和督促所属员工严格执行餐饮业白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应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白勺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9、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岗位工作所需白勺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白勺组织机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白勺组织机构由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各部门培训领导共同组成。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领导小组

组长:郝xxx 副组长:薛xx 组员:郑x、麦xx、邵xx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机构白勺工作职能

(1)餐饮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领导小组负责新入店员工白勺餐饮业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餐饮业各级管理人员每年一次白勺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部门级、岗位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白勺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2)人力资源部负责协助安全生产办公室对新入馆员工白勺餐饮业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新员工进行餐饮业《员工手册》内容及相关制度白勺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进行备案登记,并填写培训记录表留存备查。

(3)各部门安全生产培训小组领导负责对新入馆员工白勺部门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部门员工每年一次白勺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岗位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工作。

(4)各部门领班或培训人员负责对新入店员工白勺岗位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更新设备后白勺专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白勺内容

1、国家、地方各级政府、行业白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

2、餐饮业及部门制定白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必备白勺安全防护常识;

3、岗位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

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白勺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

5、岗位生产安全事故白勺防范、应急预案、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及安全撤离路线;

6、餐饮业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四、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象及时间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白勺对象是餐饮业各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在岗员工(含临时工、实习生)、从事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新入馆员工(含代培人员)。餐饮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每年接受白勺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入店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白勺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上岗、离岗6个月以上白勺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教材或者使用新设备白勺从业人员接受专门白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事特种作业人员白勺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本单位白勺专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课时不少于国家规定白勺时间。

五、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白勺方法和形式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采用课堂讲授、视听教学、案例分析、分组讨论、操作示范、现场培训、问卷调查、参观考察等方法进行。

具体形式有:

1、课堂讲授:培训员根据培训要求准备授课讲义和试卷,对所授内容进行讲解,受训人员对培寻咨宗容作笔记备考。

2、视听教学:利用多媒体、音像制品等对受训人员进行培训,取得直观教学效果。

3、案例分析:通过对餐饮业以往发生事故或工伤案例白勺分析,剖析原因、查找根源、传授应对措施,提高受训人员应变处理能力。

4、分组讨论:围绕某个安全主题组织受训人员进行分组讨论,集思广益,并对讨论结果进行陈述和点评。

5、操作示范:指派操作技能突出白勺员工结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示范,规范员工(特别是新员工)白勺操作程序。

6、现场培训:结合岗位工作特点组织现场培训,边学边练,使受训人员达到岗位工作要求。

7、问卷调查:结合安全生产活动或公众关注白勺安全话题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和掌握员工白勺思想动态,跟进培训。

8、参观考察:组织安全生产相关人员进行参观考察,取长补短,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六、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白勺考核

1、考核要求: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白勺人员,应进行培训后白勺考核,考核合

后方可上岗工作。同时签订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2、考核办法:采用试卷答题、口试、实际操作技能考评等方式进行,达到规定要求白勺可以安排上岗工作,考核不达标白勺需进行再次培训考核,直至达标为止。经二次以上培训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或调离原工作岗位。

3、培训考核时间:不少于半年一次。

4、考核目标:每名员工明确岗位安全职责,知标准,懂防范、会操作。

七、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白勺管理

1、餐饮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领导小组工作白勺要求,结合各部门实际工作情况,编制当年度餐饮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确定每次安全教育培训白勺对象及内容。

2、餐饮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领导小组及各部门组织白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根据培训要求,负责培训时间及培训场地、教具、设备白勺安排工作;负责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记录以及收集各部门安全生产培训白勺反馈信息。

3、涉及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白勺相关部门,应根据餐饮业安全生产办公室白勺培训计划和授课要求,安排授课人员到场实施相关内容白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负责出题考核及阅卷登分工作。对授课质量差、反馈效果不佳白勺授课人员,安全生产办公室有权要求相关部门予以调整,相关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白勺培训考核工作,依据特种作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白勺规定,由指定白勺专门培训机构负责。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注册档案及相关信息;负责编制特种作业人员年度培训计划,依据《操作证》白勺有效期限,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白勺培训、考核,并将考核成绩备案。

5、新入店员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上岗工作。

6、各部门应根据餐饮业安全生产办公室白勺要求,配置相应数量白勺部门及岗位培训授课人员,负责本部门或所属岗位白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

7、餐饮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结合每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各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及岗位操作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或未经培训上岗和无《操作证》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白勺情况,将追究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和相应处罚。

8、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费白勺计划、安排及使用,《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参照餐饮业培训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9、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是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附件之一,解释权在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10、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6】

第一条为了加强船舶安全检查员队伍的建设,提高船舶安全检查员的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船舶安全检查站应根据各单位船舶安全检查员实际配备情况、需求量,以及工作发展情况,积极向各单位征求培训意见;

第三条建立船舶安全检查员后备人员储备库,持有《海事行政执法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行政执法人员均应纳入储备库;

第四条进入船舶安全检查员储备库的人员,将按人事教育培训计划选派参加交通部海事局、长江海事局组织的船舶安全检查员培训班学习,以取得《船舶安全检查员证》;

第五条已取得《船舶安全检查员证》的安检员,应按照有关安排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再培训和实习锻炼,以便取得高一级别的《船舶安全检查员证》;

第六条船舶安全检查站应根据各单位意见,配合局办人教部门做好培训计划、方案的制订准备工作,并于每年十二月份完成翌年培训计划;

第七条局船舶安全检查站以及各单位应在局、处(站)范围内开展多种形式的船舶安全检查知识培训学习,以便提高整体业务水平;

第八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7】

1、安全例会等安全会议制度

2、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3、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4、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5、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

6、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变更管理制度

8、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9、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

10、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1、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吊装、高处、盲板抽堵、动土、断路、设备检修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3、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14、承包商管理制度

15、重大危险源监控及管理制度

16、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7、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18、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9、供应商管理制度

20、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21、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22、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23、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24、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25、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26、消防管理制度

27、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28、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29、事故柜管理制度

30、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

3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32、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33、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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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1

1目的

为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含操作规程,下同)加以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等工作的管理。

3职责

办公室负责规章制度的建立。

4程序

4.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

4.1.1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在制定过程中,应有各职能部门的会签确认。

4.1.2根据《造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至少包含以下内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4.2规章制度的发放、传达、使用

4.2.1办公室将文件发放至相关人员,并做好发放记录。

4.2.2规章制度通过公司、部门和班组等不同层次的培训、会议,或在宣传栏张贴等多种形式进行传达,让全体员工熟悉相关要求。

4.2.3员工在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

4.2.4办公室应定期对员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考核。

4.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评审、修订

4.3.1每年至少一次由公司负责人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部门、班组负责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当公司内部部门调整、国家出台重要法律法规时,应及时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订时还应考虑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内容。

4.3.2办公室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4.3.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评审、修订应做好记录。

4.4作废文件管理

4.4.1办公室应及时将作废文件应从使用人员中收回。如要留用(功存档)的,应进行标识(如盖“作废文件”公章)。

4.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评审与修订过程应有员工参与。

5相关记录

5.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总表

5.2安全生产记录汇总表

5.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记录表

5.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培训记录表

5.5安全操作规程考核记录表

5.6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执行情况检查、评估表

5.7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适用情况检查、评估表

5.8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评估表

5.9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适用情况检查、评估表

5.10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改记录表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2

一、目的:

确保员工生命健康、公司财产安全。

二、范围:

适用于总公司的各下属单位。

三、职责:

1.总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检查、督促。

2.各公司、厂、场负责此制度的执行、落实,具体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

3.各公司、厂、场主要领导为该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各单位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对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2.根据各车间、班组、岗位的不同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职责清楚,奖罚分明,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安全工作,研究防范事故措施。每季度初向总公司安全生产部书面汇报上季度工作情况。

3.抓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安全意识。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新收员工必须经岗位安全操作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4.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管员,人员名单

要上报总公司安全生产部备案。安全监管员应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安全监管人员应经常性检查、督促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5.安全生产工作应为基层服务,为生产服务。车间主任对本车间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班组长负责本班组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记录并及时上报。员工必须严格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工作。

6.保持用电、机械、沼气、发电等设备、设施及环境清洁、整齐,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对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不定期的自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并上报。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本设备、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管理人员操作设备、设施或进入“禁区”。

7.严禁员工或外人擅自操作电器、电线、沼气设备及管道等。

8.安全监管员应保证各安全防盗设施完好、功能有效,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作好记录,并向上级汇报。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3

一、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施工现场必须坚持每周进行安全自检自纠。

二、每周由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按建设部部颁《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JGJ59-99)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检查。

三、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问题,要认真作好记录,反映在各项检查验收记录上,本着“三定”原则(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必要时停工整改后方可施工。

四、经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施工现场无能力排除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及时将情况上报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4

为了强化业务部门的职能,落实各级干部的安全责任,确实提升安全工作的执行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井下生产出现下列问题,业务部门科长给予停职处分。

1、采掘作业及巷道维修工作顶板管理出现漏洞;巷道贯通和穿(跨)越巷道没有制定落实相应措施;采掘工作面生产条件发生异常变化未编制专项补充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而组织生产。给予生技科科长停职处分。

2、超前探测不到位,无计划揭露断层、陷落柱;承压水开采未编制审批防治水专项措施;对周边相邻小矿及本矿采空区积水、积气不明而未编制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矿井图纸资料不能正确反映井下实际情况;未在透明地质平台下作业;在隔离开采或"三锁定"区域外违规进行采掘活动;在透水区域内进行采掘作业未执行专项措施。给予地质科科长停职处分。

3、局部通风系统、"一通三防"安全设施不完善造成瓦斯超限;排放瓦斯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井下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作业;对井下无风、微风区没有采取相应措施;改变通风系统未编制通风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者设计、措施未审批而进行采掘作业;煤与瓦斯突出、易自燃煤层、矿井高瓦斯区域的采区,未按设计要求施工专用回风巷;石门(井筒)揭穿煤层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未按照集团公司批准的"一通三防"防突抽放设计组织施工;在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区域内进行采掘作业未制定专项措施或执行不到位;有瓦斯突出预兆未采取区域防突和局部防突措施;开采自燃煤层没有设计防灭火系统。给予通风科科长停职处分。

4、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监控系统进行作业;安全监控系统瓦斯超限断电值大于规定值;监测监控设施未定期更换或校验继续使用,不能及时发现瓦斯超限。给予机电科科长停职处分。

5、由于监察检修不到位造成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风、排水系统不能正常工作;井下电气设备甩掉保护或无保护运行;担负升降人员的矿井绞车提升系统、担负矿井主要排水功能的排水系统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设计规范要求;一次检查查出三处或同一地点连续出现两台次井下电气设备严重失爆;担负升降人员的矿井主要提升设备甩掉保护或无保护运行,主要设备安装后无组织验收。给予机电科科长停职处分。

6、掘进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系统或系统供电不可靠,造成高浓度瓦斯超限;一个月内矿井连续发生三次无计划停电停风(本矿责任)造成高浓度瓦斯超限;矿井主要通风机未实现双回路供电。给予机电科科长停职处分。

7、辅助运输系统(架空人车、绞车运输)检修不到位或安全设施失效造成事故;出现两次未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倾斜井巷运输作业区间两端挡车装置未打到常闭状态造成事故的。给予生技科、机电科科长停职处分。(安全设施和轨道生技科负责;设备不完好机电科负责)

8、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没有编制专项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采区设计、作业规程没有批复而组织生产。给予总工办主任停职处分。

9、出现重大变化(险情)未及时向主管部门、值班领导、分管领导报告;生产协调指挥及应急救援工作安排不到位。给予调度室主任停职处分。

10、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被上级部门责令停产整顿仍继续生产作业;安全监管不到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给予安质科科长停职处分。

11、瓦斯巡回检查制度执行不力,检查工作不到位,发生瓦斯超限而没有查出;现场安全监察出现严重失误。给予通风科科长停职处分。

12、隐患排查治理和危险源辨识控制制度执行不力,一个季度内发现两条次重大隐患逾期未整改或有一处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监测监控执行不到位。给予安质科科长停职处分。

13、火工品管理不到位,发生丢失或爆炸事故。给予供应科科长停职处分。

14、编制的规程措施不能正确指导现场作业或安全技术措施出现严重错误造成事故的,给予相关科室科、队长停职处分。

15、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三项岗位人员)没有提前安排培(复)训,造成持证上岗率不达100%。给予安质科科长停职处分。

16、"三必到三走到"及下井带班人员,一个季度内无故三次不达规定要求,给予相关领导停职处分。

二、地面生产出现下列问题造成事故的,给予相应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停职处分。

1、未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组织项目建设。

2、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工作存在重大失误。

3、消防及控制灾害系统未按设计要求安装、投用进行试生产。

4、主要工艺和关键装置、设备、设施存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或装备。

5、重大危险源及关键装置的控制灾害系统未定期维护、检修、试运行,导致不能正常使用或不可靠。

6、动火区域动火作业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燃爆或火灾事故。

7、重要装置的仪器仪表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校验,不能正确反应真实数据,又未采取应急措施继续使用的。(通风、瓦斯仪器仪表通风科负责,其它仪器仪表归总工办负责)

8、特种设备安全控制设施未定期校验、私自调整整定值或随意甩掉安全控制设施组织生产。

9、主要生产工艺变更未进行科学论证,给安全生产带来严重隐患。

10、没有对现场操作规程每年进行一次复查或需修订的规程未及时组织修订。

11、没有严格按照《调度规程》和《设备运行规程》组织生产。

12、未严格按照《设备检修规程》处理主要设备及管网故障。

13、被上级部门责令停产整顿,仍违法继续生产作业。

14、生产工艺系统中运行、检修措施和应急预案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

15、"手指口述法"、"岗位作业标准化"、"白国周班组管理法"贯彻落实不力,达不到三个百分之百,查有不合格人员上岗(三季度开始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相应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停职处分。

1、业务部门带领外单位人员入井,安全监护不到位,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2、对查出的重大隐患问题,没有制定整改措施和落实整改责任,不能按期整改。

3、安全质量标准化相应专业考核不达国家一级标准。

4、"岗位作业标准化"、"白国周班组管理法"达不到百分之百,如查有不合格人员上岗,给予安质科科长停职处分(三季度开始执行)。

5、"手指口述法"达不到百分之百,如查有不合格人员上岗,给予安质科科长停职处分(三季度开始执行)。

6、供应材料、配(备)件不能按计划实施到位,严重影响矿井安全生产。

7、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一人及以上安全事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责任队负责人停职处分。

1、隐患问题整改不及时、整改措施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

2、不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规定。

3、井下同一地点出现两台次电气设备严重失爆。

4、井下电气设备甩掉保护或无保护运行。

5、使用火工品的队组,管理不当造成事故。

6、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未向调度室汇报或未编制专项措施继续作业。

7、单位发生轻重伤事故隐瞒不报、单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

8、发生一起重伤以上事故。

9、"手指口述法"、"岗位作业标准化"、"白国周班组管理法"贯彻落实不力,达不到三个百分之百,查有不合格人员上岗(三季度开始执行)。

五、各生产业务科室、队组要参照本制度制定本科室、本队组的"安全红线",全面形成立体化的"安全红线"管理体系。对触犯红线的相关责任人向矿上建议给予停职、开除或留用查看处分。

xxxxx

六、"安全红线"由夏店煤矿安全工作委员会负责考核。

xxxxx

七、最终解释权归夏店煤矿安全工作委员会。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5

一、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四、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六、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七、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九、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十、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2023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集合14篇)


为了让您更加满意我们编辑了“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规章制度被称为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内部的法律,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必须要有可操作性。规章制度是保证管理效果是否好的重要手段,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制定是比较令人烦恼的。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1】

一、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人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制定各项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和协助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调查、责任认定及处理决定等事宜。

4、负责召集单位安全例会等各项重要会议。

5、负责对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安检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具体负责组织做好营运车辆的例检工作。

2、严格按照营运车辆安全例检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逐项对营运车辆证照(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技术等级评定及二级维护情况、车辆技术状况等进行安全检查。

3、对车辆进行例检,对不合格的及时组织整改并将情况上报有关领导。

4、参加单位组织的安全例会和安全教育培训。

(三)驾驶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2、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机动车安全驾驶操作规程,有与准驾车型相适应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持证上岗。

3、掌握所驾车辆的技术特征,负责车辆的日常保养,在发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做好车辆证照、车辆技术性能的自检,及时进行维护、修理。

4、协助安检员管理所驾车辆的证照,按时参加车辆年检、综合性能检测、二级维护、年度审验及投保业务。

5、积极参加安全例会和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驾驶技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驾驶员不带情绪开车,保证行车安全。

2、接受运输任务,按时到岗,对车辆情况进行自检,存在故障隐患立即维修。

3、驾驶员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应做到:

⑴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汽车的灯光、转向、制动、传动、冷却、润滑及各部机件连接的有效情况。

⑵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

⑶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⑷保持车容整洁。

4、配合安检员对营运车辆进行安检,安检合检方可出车。

5、驾驶员在行车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驾驶员职业道德规范,驾驶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禁酒后开车,自觉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指挥灯信号、交通管制以及现场公安交警的指挥,严禁超速、超载行驶,礼貌行车,确保行车安全。

6、严禁私自越线(改线、绕道)行驶,严禁私自将车交他人驾驶。

7、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4小时应休息20分钟以上,24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结合重大节假日、季节转换、重大运输保障任务不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严格按规定进行装货,并做好途中检查工作。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四、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及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杜绝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从业人员的资格及聘用:

(1)驾驶员应有与驾驶车型相适应的驾驶证、相应类别的从业资格证。

(2)从业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从业人员须经相应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合格证件方可上岗。

(4)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须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部门查询拟聘用从业人员相关情况。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在从业人员资格证上加盖单位公章。

(5)聘用非本地籍从业人员从业时间超过3个月的,在签订聘用(或解聘)合同15日内到辖区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6)不与没有固定住所或居所、患有严重疾病、休息时间得不到保证的从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各岗位从业人员须严格遵守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在岗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或影响安全的行为,严禁脱岗。

四、本单位从业人员应参加单位组织的例会和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和安全操作水平。

五、安全例会制度

1、单位负责人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

2、安全例会由单位负责人负责召集。

3、安全例会由安检员、全体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实行签到制。

4、例会内容:

⑴传达国家、省市及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形势、会议、文件精神;

⑵听取各部门、有关岗位的工作汇报;

⑶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分析,安排相应的整改措施;

⑷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分析,研究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

⑸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5、会议由安检员负责记录,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工作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

2、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全体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实行签到制,请假人员事后必须补课。

3、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内容:

⑴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

⑵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⑶典型事故的案例分析警示教育;

⑷事故应急处理及现场自救知识;

⑸其他安全内容。

4、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可每月或结合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

5、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安检员负责记录,对学习资料、培训讲义、试卷及考核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七、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购置车辆应选择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规范产品,积极推广使用高性能、低能耗、安全系数高的车辆产品。

2、车辆必须在公安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合法行驶证、号牌,在运管部门办理合法营运证照方能正式营运。

3、车辆必须按时参加公安部门的年检和运管部门的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按期进行二级维护,按期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

4、严禁任何人对车辆进行改装。

5、驾驶员要做好车辆例检工作,不带故障上路。安检员要加强对车辆的检查,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6、建立营运车辆技术档案,包括购车发票、登记证、行驶证、营运证、年检记录、综合性能检测记录、二级维护记录、修理记录、事故记录等。

7、车辆技术性能不能达到安全标准的车辆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八、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亡人及重大影响的道路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九、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2】

1、单位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站区每天至少对各重点部位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检查出的隐患必须现场落实整改,并作好记录备案。因条件限制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在解决之前,必须先采取临时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2、安全检查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组织。

3、安全大检查之前,要按照“三大规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重点查现场管理、查制度落实、查纪律、查规程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

4、检查完毕,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要组织召开现场办公会,对查出的主要问题和隐患,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按照“四定”(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的方法进行落实处理。并写出安全检查报表备查。

5、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须指定专人整改、复查、验收。对整改隐患积极、效果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态度消极有拖延、预期不解决的要责令停止生产进行处理,并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为保障在生产现场查处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得到消除,特制定安全隐患治理、报告制度。

1、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应当立即停止生产作业并登记建档,同时制定应急方案,落实专人负责整改,告知整改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2、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并成为一种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对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中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排队,逐条进行登记,由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根据隐患的大小和危险程度提出处理措施。

3、处理安全隐患,按照三落实的办法。即落实处理隐患的责任人;落实隐患地点和内容;落实处理及完成的时间。

4、对处理隐患的情况,责任人应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并在安全办公会议上进行通报。

5、对有些一时难以处理的重大隐患,应制定处理计划,落实处理资金,尽快得以消除。

6、对需要其他单位共同解决的隐患,应积极主动协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办法。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3】

一条: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安全暂行条例》和交通建设局的有关文件规定,实行行政负责,归口管理,纪律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特制定本规定。

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各类人员,凡违反本规定的均按照有关条款处理。安全工作考核作为单位评选先进、奖金效益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之一,具有一票否决权。

三条:本处安全生产管理,实行层层责任制,施工队、作业班组(包括招聘的承建制施工队承建项目)向项目部负责,项目部向处负责,分级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同时各级领导承担一定的责任,处主要领导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负主要责任,其他领导负综合管理责任。

一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概念: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单位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建立起以政府部门、企业主要领导为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企业各级生产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要"对上级负责,对职工负责,对自己负责"。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

①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即建立起经营者(决策、管理、和监督责任)、管理者、技术人员及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制体系。

②建立全生产责任制的步骤:首先要树立"安全一"的思想,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有专门的人员与机构来保障,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制度。

③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在以法人代表为核心的责任体系下,通过检查、监督、奖惩等制度来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

责任制度就是明确企业一把手是安全减灾的一责任人;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全面综合管理,不同职能机构有特定的安全职责。如一个企业,要落实安全责任制度,需要对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制定出具体的安全责任,并通过检查、监督、考评、奖惩等实际工作得到落实。

二章组织机构及职权

处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三人,成员由行政办公室、工程技术科、设备物资科、劳资科和各项目部(队)行政负责人组成。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在处行政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法令,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适合本处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劳动保护、保险工作,审查、审核基层单位的专题报告,对事故责任者提出行政和经济处分决定。安委会可随时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讨论有关安全的重大事项。

()处级安委会要作好行政领导安全的助手,协助处长处理安全生产问题

①进入项目(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②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依照本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③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工、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4】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景,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资料

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职责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景,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景;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景,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景,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职责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礼貌、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置;在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1、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A、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以安全科为主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景由安全科汇总上报。

B、项目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两次。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景,由安全员汇总上报。

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A、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景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准确性的鉴定。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和整改情景上报和抄送安全科。

4、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A、每一个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作业前后的安全检查制。

B、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

C、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都必须结合自我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D、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5、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必须要按“三定”措施实施,即:定项目、定时光、定具体完成项目的人。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还应结合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员工考核制度。检查结果应作为奖罚或晋级评优的标准之一。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的发展和壮大,共同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XXXX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进行编制,凡在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三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总经理任主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任副主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所属项目经理任成员;各部室、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等负责人为本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规模的大小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或安全领导管理机构。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原则、目标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原则:(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2).“四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动态管理和安全一票否决制原则;(3).“四不放过”(对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没受过教育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得到处理不放过)原则。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杜绝因工死亡和重伤事故,轻伤率≤2‰。

第四章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每年组织一次董事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在研究制定公司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同时,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八条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实行动态管理,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领导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考核指标,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并将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与经济承包指标挂钩,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监督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手段,并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与监督的经费列入公司财务预算。

4、健全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检查、有考核、有奖罚。

5、公司发生伤亡事故后,应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6、领导制定并实施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公司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第九条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实施公司安全生产动态控制,协助董事长、总经理落实本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3、审核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制定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4、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5、领导本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工作,研究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工作,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问题。

6、本公司发生伤亡事故后,要亲临事故现场,领导组织因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过程中的具体工作。

第十条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责任。

2、在组织编制或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以及重点工程、特殊复杂工程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

3、领导本公司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4、对本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

5、参与本公司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落实公司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2、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保证经费到位。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经费。

第十二条总经济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范,掌握本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2、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公司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

4、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的安全保障措施经济指标,并制定公司安全技术经济指标。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评比管理工作。

2、负责参加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责成存在隐患的部门制定措施,排除隐患。

3、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4、协助公司主管领导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负责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

6、落实安全生产举报事故,查处在安全生产上违规、违章行为,对上述行为一经查实上报主管部门并按要求责令项目限期整改。

7、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的签订。

第十四条分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程、规定及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各项安全技术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的制度及设备设施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3、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并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与不安全因素,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严格遵守特殊工程及民工使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员工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

5、发生因工伤亡重大未遂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及时上报,并协助事故调查组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认真吸取教训。

第十五条分公司安全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分公司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评比、考核等项工作。

2、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业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可行性。

3、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制定措施,及时排除隐患。

4、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第十六条项目经理(项目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2、作为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和管理责任。在建立项目工程管理体系时,要明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本项目工程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3、专员安全员的配备:

按照要求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员(安全员的配备要求是: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1人;5000万元~1.5亿元的项目2人;1.5亿~2.5亿元项目3人;2.5亿元以上的项目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劳务分包单位必须按项目管理要求配置专职安全员。

4、在组织项目工程施工前,必须明确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实施考核,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要与经济效益挂钩。

5、健全完善用工管理制度,适时对组织施工生产人员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变换工种以及工伤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保证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

6、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中安全技术交底和设施设备验收制度的实行。

7、领导组织本项目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消除事故隐患,对上级安全生产检查中提出的事故隐患和管理存在有问题,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时将整改情况向上级反馈。

8、本项目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做到迅速抢救伤员,妥善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第十七条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协助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3、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施工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5、参加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措施。

6、及时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改进施工工艺和操作方法提供资料信息,协助项目工程师及时解决工程安全方面的技术问题。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8、遇有特殊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且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第十八条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作为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对本项目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技术管理责任,并主持本岗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在日常施工技术指导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7、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第十九条现场施工负责人(施工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所负责承担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违章、违规作业。

2、对所管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负直接责任。

3、组织并督促技术人员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和签字工作,遇有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4、领导所属班组搞好安全生产,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6、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7、作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记录工作。

第二十条机械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规章制度,对一切机械设备,必须配备齐全、有效、可靠的安全防护保险装置,落实“十不吊”[①]安全措施,确保安全运转,进行安全施工。

2、要加强对机械操作人员的管理,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技术培训。学习机械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达到应知应会。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要经常对电机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不得带病运转作业,保持完好洁净,提高机械使用率。

4、要建立验收交接使用制度,在组装、拆除塔吊、井架等机械施工设备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跟班监督检查指导,随时消除不安全因素,组装完毕,组织有关保同验收,试行空转空运,达到良好,相互签证,方交付使用。

5、要定人定机使用机电设备,定员、定责,上岗前对各个部位检查,事先排除故障或隐患,并不准他人动用,用毕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

第二十一条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协查管理责任。

2、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监督责任。

3、日常工作检查时,随同的安全工作随时查验,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4、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5、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第二十二条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实现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的材料保证供应,并对进场的材料进行验收,符合规定方准提供使用。

2、定期对进场的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对腐朽、破损、失修或不合格的材料,及时报废更新,不得迁就和凑合使用,酿成隐患。

3、积极学习安全材料业务知识,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条件打下安全生产牢固基础。

4、作好物质材料的防火、防盗、防潮、防雨工作。

第二十三条工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每天上班之前,要进行安全注意事项说明和提示,作业过程中要进行安全巡逻,发现违章或不安全现象立即纠正,并且班后进行安全讲评和总结,并做好每日的安全记录。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对工作人员进行日常性安全教育,督促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培训工作,在工作过程中,时时对安全进行检查。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第五章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十四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制定定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研究公司安全动态,组织调查研究活动,编制研究报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本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协助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5、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定期对各单位主管生产的负责人、项目经理。

6、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施工检查,公司所属各项目应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7、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施工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随时进入所辖范围内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检查,检查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均由受检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整改,按时限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10、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会审,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签属意见,由编制人负责修改,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11、参加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议,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12、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五条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过程中,应在每个环节都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的施工方案,要检查实施过程。遇有方案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

3、在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时,要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参与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第二十六条机械设备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机、电、起重设备、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经常性检查,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工作。机械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2、对新购进的机械及大修、维修的设备应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及出厂和合格证,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3、参与机械设备伤亡事故及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4、制定各种机械的详细操作规程,并组织操作手认真学习。

第二十七条人事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做好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组织对新调入、转业的员工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3、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4、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二十八条物资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凡购置各种机械设备、临电设施等涉及人身安全的料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行业及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

2、施工现场购置各类建筑材料,应符合建设单位和当地有关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3、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应严格审查其生产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材料。

4、认真执行相关文明安全施工有关标准,做好施工现场料具管理,保证安全。

第二十九条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地方以及公司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3、协助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6】

1、0总则

为保护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提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根据有关安全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所有在册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

3、0职责

3、1全体员工都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责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负责此制度的执行;

3、2安全监督员负责安全监督、检查;

3、3公司综合部负责此制度的执行;

3、4安全领导小组监督此制度落实、安全管理的培训、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0内容

4、1安全事故管理范围

生产安全(包括特别设备安全)、用电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厂区安全及食品安全。

4、1、1生产安全

1)焊接人员进入工作操作前,必须佩带防护面罩、眼镜、手套;操作前检查电源及氧气瓶阀门;操作结束后及时关闭;

2)筛松、混料、投料工作前必须佩戴防尘面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3)叉车司机须持证上岗,严禁在生产区行驶超过5km/h;严格按照叉车操作规程工作;

4)使用货物周转车的跟车人员,必须与车体保持0、5米的车距;

5)酸洗员工在工作前穿戴好防护围裙、口罩、手套;女员工长发隐于帽子内;使用工具归位正确、摆放整齐;

6)起料、溢流班组在攀登工作用梯时,严禁漫不经心东张西望,应手扶稳、脚踩正;平台操作员严禁工作期间倚靠、攀爬铁栏杆。

7)锅炉员工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8)使用空压机、水处理加力罐人员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9)具体岗位安全管理参照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执行。

4、1、2用电安全:

1)严禁在车间内用生产用电充电动车电池;

2)保持电气设备整洁完好,防止受潮,禁止用脚踢开关或用湿手扳开关;

3)电工持证上岗,变、配电室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4)电器设备维修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送电和验电操作规程,未经配电室认可,一律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外)

5)若发现电路故障(漏电、保险丝熔断、电线绝缘损坏、控制失灵、电机损坏等),应立即切断电源通知电工检修,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得拆修。

4、1、3交通安全

1)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文明驾驶。不超速、不酒后、不疲劳驾驶;

2)上、班骑摩托车,、电动车的员工必须防护齐全、戴头盔;

3)员工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摩托车、电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驾驶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

4、1、4消防安全

1)严禁在生产区域内吸烟、动用明火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严禁个人使用或破坏各种消防设备(消防栓、消防箱、灭火器等)

3)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和熟知存置位置;根据火种能明确使用相应的器材:油类及化学物品可干粉、清水泡沫、二氧化碳灭火器;电器类使用二氧化碳、卤化烷灭火器

文件名称:安全管理制度

4、1、5厂区治安安全

1)门卫人员严格管理进入公司内的外来人员、车辆,并进行登记在册;对外出货厢车辆进行清点、检查;

2)严禁生产场所道路内私车行驶、停放;

3)进入公司内的所有电动、机动车辆限速,不得超过5km/h;

4)严禁员工动用消防设备及办公设施;

4、1、6食品安全

1)购食品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2)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保存期失效的商品;

3)严禁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腐烂变质食品。

4、2安全培训

员工必须先进行岗前的安全培训,培训合格需签订安全责任书。

4、2、1培训内容

4、2、2公司级培训

1)国家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条例;

2)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守则;

3)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知识;

4、2、3部门级培训

1)岗位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定;盛华

文件名称:安全管理制度

2)生产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安全生产纪律、转岗培训和文明生产要求;4)生产现场环境、工作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4、2、4班组培训1)员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器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2)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3)班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4)本工种事故案例剖析、易发事故部位及劳防用品的使用要求、4、2、5培训方式1)岗位培训、会议、报栏、员工手册;2)班前、班后会,例会、管理会议、4、2、6建立培训档案1)对培训员工进行安全知识考评;2)建立员工安全考评档案,作为检查总结安全工作的依据、4、3安全生产管理

4、3、1各岗位员工必须熟知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防范常识方可上岗;

4、3、2员工坚守岗位,禁止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

4、3、3严禁工作场所打闹、睡岗、脱岗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文件名称:安全管理制度

4、3、4严禁酗酒员工进入工作岗位;

4、3、5修理机械、电器设备前,必须在动力开关前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非工作

人员禁止摘牌合闸(警示牌必须谁挂谁摘)。

4、3、6新安装设备、新作业场所及经过大修或改选后的设施,需经安全验收后,方可进行生产作业;

4、3、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重大安全隐患必须记入值班记录并上报公司领导;

4、2、8员工因工作失误、失职、违反操作规程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员工自行承担。

4、3安全生产的奖励措施

4、3、1公司在安全生产实行“重奖重罚”,对有突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4、3、2公司全体员工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和隐患,敢于制止违章指挥、作业,避免设备和人身事故者,给予奖励:

1)避免人身死亡和重伤的奖励1000—3000元;

2)避免重大设备事故的奖励:1000元;

3)避免重大火灾事故的奖励:1000—XX元。

4、3、3公司设立安全奖,每个季度对各生产班组实行安全考核。

4、3、4重大安全事故后,公司将根据事故责任大小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

1)公司内部通报批评并处以个人200—500元的罚款;

2)取消本年度评选先进个人(班组)资格;

3)处以班组全体罚款100元。

4、4工伤事故处理规定

4、4、1工伤认定

1)从事本职工作岗位或执行上级领导临时指派工作,造成负伤的;

2)在公司区域内工作时,遭到非本人能抗拒的意外伤害,而造成负伤的;

3)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指本人住址到公司距离时间内)出现的交通意外事故,而造成的伤害;

4)员工受公司指派出差、学习、开会、因公外出所出现意外造成的伤害;

4、4、2不认定的工伤

1)工作时间内因打架斗殴而造成的负伤;

2)工作前(或工作时间内)因喝酒造成的负伤;

3)不服从指挥和明知违反操作规程,还操作而造成的负伤;

4)出现事故后,不在24小时之内汇报,又没有人能证明受伤经过的;

5)上下班途中违反《交通管理条例》或交通部门鉴定负主要责任的。

4、5工伤处理办法

4、5、1重伤:达到劳动保险部门认定,并评为伤残级别的,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4、5、2员工因工受伤,不够评定伤残的,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医疗期发内100%的基本工资。医疗期满后接到公司上班通知仍不上岗的员工,按旷工处理,连续超过三天旷工者,予以辞退;

4、5、3工伤员工工伤复发,经安全领导小组调研情况属实,医疗期间发100%基本工资,不进行治疗只是康复期发70%基本工资;

文件名称:安全管理制度

4、5、4工伤员工受伤,确需到外地治疗的,必须有市级以上医院转院单,本人申请,经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转外地治疗;

4、5、5因打架斗殴、喝酒,违反社会治安而造成的伤害,不发工资,医药费不予报销;

4、5、6医疗费:员工受伤后医疗费由本人垫付,待康复后根据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共同分析事故的责任,按责任大小比例给予报销,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下公司可以垫付,康复后按比例报销后的差额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4、5、6治疗工伤期间,治疗工伤以外的疾病所发生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4、5、7工伤员工到岗后,可根据本人身体状况申请或公司安排调整工作岗位。

4、5、8因违反操作规程或人为造成伤害的医疗费用在:

500元以下的罚款100—200元;

1000元以下的罚款300—500元;

XX元以下的罚款500—800元;

3000元以下的罚款800——1000元;

4、5、9因违反操作规程,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造价赔偿。

4、6安全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陈建华

副组长:任宪军贺荣坤

组员:陈铁成王媛郑文彬陈涛蒋凤文陈晨田虎魏海英聂敏蔡强

李坤田传珍刘学堂刘学涛李坤(水处理)王广峰蒋安亮袁玉罗褚菲

孟苗苗吴敏刘兵

4、6、1安全领导工作小组职责

盛华

文件编号:sh—zh——02

文件名称:安全管理制度

1)拟定修改、审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及安全措施;

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进行总结、评比,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4)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组织抢救、调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性质;

5)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所采取措施建议;

6)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实施奖励,对各类违纪现象实施处理或处罚。

4、7安全监督检查员

陈涛刘兵

4、7、1安全监督检查员职责

1)负责本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对新进员工进行岗前安全培训;

2)指导和督促本公司员工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检查和维护本公司的安全设施,指导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负责建立健全安全台帐,并负责登记工作。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遇有特别紧急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消除安全隐患,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6)参加发生事故分析和处理的工作,协助领导落实安全防范事故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

4、8处罚措施

4、8、1违反以上规定的,处以50—3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4、8、2对涂改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交接班记录、医疗诊断凭证和隐瞒事故真实情况的,给予警告、行政记过、罚款及辞退处理。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全员安全管理和生产作业行为,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经济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多年管理经验和施工生产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三条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依据本制度,对公司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司有关部门依据本制度,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坚持按照上级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好旨在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七条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也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载体。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增强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心,使安全管理做到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

第八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和推进安保体系的贯标;

第八条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检查、考核,充分履行管理职能,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使施工全过程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处于受控,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目标管理。

第九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十条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形成安全管理体系网络。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到部门及项目部,项目部分解到管理人员,并对管理目标分解的责任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一并予以考核,公司对部门及项目部考核为半年度考核,项目部内部考核为季度考核,考核采用评分表形式,考核结果作为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的依据之一。

第十二条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公司实施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形成书面记录,纳入安全生产奖惩的依据范围。

第十三条具体的奖惩规定,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制度》执行。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

第七条公司及项目经理部均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第一责任人担任安委会主任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并在各自的范围内分别履行下了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五)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六)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

(七)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八)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九)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八条公司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应设置安全管理部门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应根据工程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第八条公司与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具备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必须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以上岗。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条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

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公司各在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七)其它规定要求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十二条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种规章制度、规范和标准,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中的事故隐患,提高各部门、项目部及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增强安全责任感,特制本制度。

第十三条安全检查的内容:

1、安全管理2、机械设备3、安全设施

4、安全教育5、操作行为6、劳保用品使用

7、伤亡事故处理8、文明施工9、消防安全

第十四条安全检查的形式:

(一)定期安全检查: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项目经理部十天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均要留下记录。

(二)专项安全检查:公司有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某个专项(如施工电梯、脚手架、临时用电、塔吊等)进行检查,项目部根据各种设备的搭拆方案进行安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8】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将考试成绩报安全部门备案,经安全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准许施工。

第十九条 施工人员进入厂区前应接受安全部门的入厂安全教育,

第二十条 施工人员应到门卫办理人员入厂登记、出入证件等有关手续方可进厂,烟、火、手机存入门卫烟火柜,每次进出要出示证件,配合门卫检查。

第二十一条 施工人员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及劳动纪律。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规范使用。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认真进行严格的安全管理,发生的违章行为,与本单位员工同等处罚对待。

第二十四条 施工管理部门指派的监理人员,应熟悉生产现场,监理人员确实做到始终如一,认真负责,监护到位,对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负责。

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疑问,应立即停止施工,向监理人员或甲方领导请示,经甲方人员排查清楚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通过安全教育,使施工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有安全自我防护意识,在施工中做到“四不伤害”。

第二十七条 严禁使用未成年人和不适应安全施工要求的人员进行施工。

第二十八条 承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方可持证上岗。

第二十九条 施工人员在施工中要遵守劳动纪律,不准在施工现场与施工无关的地方逗留,不准随意串岗,不准乱碰、乱动所有运行的设备,要爱护保护好所使用的安全用具,安全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措施。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9】

第一章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

第三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3、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4、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5、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四、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会议召开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 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部门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科室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第八章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入职体检和入职后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 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第十章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10】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

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灾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x区与管理工作责x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x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x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11】

一、安全组织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以单位主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的安全领导机构,年初有计划措施,有责任制度、有总结评比。

2、制定安全生产三年规划,单位年度各项指标必须有安全生产指标。

3、单位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为安全生产责任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职工大会宣传安全知识,强化安全预防。

4、单位在重点安全部位,常年有专兼安全员,能一年四季,常年不失控。

5、连安全小组每季度要进行公司安全范围的安全生产检查自查项目,包括违章驾驶、柴草堆放、药品管理、危旧房线路、重点部位、库房等。

二、安全责任制

1、制定单位领导分工、主管领导、技术员、班组车间生产责任制、领导安全职责。

2、制定单位安全员岗位职责与安全员签订责任书。

三、安全生产教育

1、对新工人进行三次教育,坚持持证上岗。

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锅炉工、电焊工、驾驶员等,必须持证上岗。

3、每月向团广播站定有关公司安全生产稿件一篇。

4、在重大节假日,公司举办安全生产活动,特别是安全生产知识宣传。

5、设有固定安全标志牌、横幅。

6、坚持“三不放过”事故处理原则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12】

第六条 对于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按工作环境与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

1、公司总部的`培训;

2、主管部门的培训;

3、实地训练。

第七条 公司总部的培训须重点进行以下各项:

1、公司状况;

2、参观公司的各部门及其本人未来的工作岗位环境;

3、介绍其岗位特征及如何与其他部门配合;

4、熟悉公司性质及主要从事的建设项目;

5、公司近年来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

6、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各专业施工负责人进行专业知识培训。

第八条 各部门的教育培训负责必须是新进人员的未来主管和实地训练负责人。

第九条 各部门教育培训的重点在于实际操作技术的培训,其要点如下:

1、每天的日常工作及可能的临时性施工工作;

2、从事款来工作的技能及从事工作的方法;

3、时间运筹和时间管理;

4、工作任务达成率;

5、综合评估。

第十条 各部门教育培训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经验,并掌握相应的工作技术,必须强调与实地训练密切结合。

第十一条 实地训练即在一位专业人员指导下,尝试从事即将开展的工作。指导者应协助受培训者完成工作,并随时指出注意事项和应改进的地方。

第十二条 对于从事指导培训的人员,公司视情况发给相应的奖金,要求必须精益求精,圆满 完成指导培训工作。

第十三条 为有效达到教育培训的目标,应酌情安排、灵活制订上述教育培训阶段的计划,并严格予以实施。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13】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文明生产,保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提高广大员工遵守各项安全制度的自觉性和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员工及外协、施工单位。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3条奖励内容

1、对避免重大伤亡及设备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奖励10000元。

2、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奖励100元。

3、发生事故后,在抢险救灾、保护公司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有功者,奖励500~20__元。

4、对敢于管理、擅于管理、能够长期保持本单位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生产部门按季度人均奖励300元,生产管理部门、辅助生产单位按季度人均奖励200元,行政后勤部门按季度人均奖励100元。

5、其它需要单独表彰奖励者,由所在单位向安全生产部提出书面报告,报请公司领导批准。

第4条考核范围

1、安全基础管理考核范围:

(1)不按期召开安全会议或会议无记录,考核负责人100元。

(2)不按期组织安全检查或检查无记录,考核责任人100元。

(3)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网络不健全,考核责任人200元

(4)无故缺席安全会议者考核100元、迟到者考核50元。

(5)班组长班前(班后)会上不讲安全内容的,考核100元;记录本

上不体现安全内容的考核50元。

(6)对安全生产部门催报的资料、信息不能按时上报的,考核100元。

(7)各部门对公司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含临时性工作)不落实、未完成者考核100元。

(8)各类安全台帐未建立、健全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9)各单位领导未及时传达、贯彻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有关通知的,考核100元。

2、安全教育管理考核范围

(1)未按规定对新工人及转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考核200元。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考核100元;未参加专业培训和考试的,考核200元。

(3)三级安全台帐没有或不健全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4)不了解本岗位《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的,考核100元

3、事故考核:

(1)工伤事故按《工伤事故管理规定》考核标准执行。

(2)对事故瞒报、误报者,按相关事故管理规定的内容双倍考核。

4、电器及电气焊安全管理考核范围:

(1)电器设备无接地、接零保护的,考核100元。

(2)移动电器未使用漏电保护器的,考核100元。

(3)使用行灯不符合安全电压的,考核100元。

(4)机电检修不执行相关行停、送电操作制度的,考核200元。

(5)临时电源线不规范、无管理的,考核100元。

(6)电器开关损坏或有裸露线头的`,考核100元。

(7)电气线路老化严重,不予以及时更换的,考核100元。

(8)电焊机不断电,安、拆二次线的,考核100元。

(9)电焊机机壳不采用接地、接零保护的,一、二次线不符合规定的考核100元。

(10)踩在油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的,考核200元。

(11)电气焊作业不按标准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考核100元。

(12)氧气、乙炔气使用及运输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考核100元。

5、天车安全管理考核范围

(1)天车安全装置构件失灵、失效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2)天车司机室电源线头裸露或刀闸无盖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3)天车作业违反“十不吊”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4)天车安全警示及保护装置不齐全者,考核责任人200元。

(5)天车车体上有杂物者,考核责任人100元。

(6)天车司机下车后不拉闸断电者,考核100元。

(7)天车司机吊重物时离开天车者,考核100元。

(8)操作有手柄的设备不用手去操作的,考核100元。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14】

一、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毁的物品,均属危险物品

二、危险品必须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三、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有专业运输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承担

四、装运人员应按危险品性质,配带相应的防护用品。严禁随便倾倒物料

五、液体危险品物料装卸时,要严格执行防静电的有关规定。往贮罐内输送物料前,必须认真检查输料管路、输送泵和电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按要求启闭阀门,并随时检查液位,防止溢料,往桶内灌装物料前,要认真检查桶是否完好,灌装时要认真负责,灌装完毕桶盖应拧紧,防止跑、冒、滴、漏,洒落地面的物料要及时清理干净,不得留有残液

六、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制度,防止危险物品流失而引发事故

七、危险物品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等情景,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八、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机动车,应悬挂危险品标志,罐车要挂接静电导链

九、罐区、装置区要坚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棉纱、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十、装卸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十一、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带防火罩

十二、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十三、装卸危险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

十四、可燃液体贮罐应设液面计和带有阻火器的通气管

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

一、没有批准的动火证,任何情景严格禁止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格禁止动火

三、未经清洗、置换合格,严格禁止动火

四、不把周围易燃物消除,严格禁止动火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严格禁止动火

六、没有消防,无人监护,严格禁止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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