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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0.27

调整通知实用6篇。

资料是时代的记录,它是产生于人类实践活动。我们在平时的学习工作中,都会接触到很多资料。参考相关资料会让我们的学习工作效率更高。那么,你知道资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小编花时间特意编辑了调整通知实用6篇,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调整通知【篇1】

公司各单位:

按照公司惯例,夏季作息时间调整从2017年5月1日起执行,现予公告如下:

1、上班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2、用餐时间:

早餐:7:20-8:00

中餐:12:00-12:40

晚餐:17:30-18:10

3、生产一线车间员工倒班时间,按照工厂生产统一安排,暂不调整。

4、子公司(工厂)于5月1日前,参照此通知下发各子公司(工厂)夏季作息时间,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5、由于作息时间调整,请总裁办做好公司公交车发车时间的调整,及时通知乘车员工。

请各工厂人事行政部将此通知张贴公告,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调整通知【篇2】

各位家长:

由于夏天来临,天气逐渐变热,夏季是溺水的高发季节,请各位家长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经常教会孩子学会自我保护和一些自救常识。同时我们发现,最近校园里悄然兴起一种危险的游戏,男生之同相互用手戳对方的隐私部位,请各位家长加强对孩子在相关知识方面的教育。避免人为造成的事故发生。

随着公办学校作息时间的调整,从本周(5月15日)起我校也将对作息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上午上课时间不变

2、下午上课时间调整为14:50—16:50

3、周五晚上上课时间调整为18:50—20:15

4、静校时间为12:00—14:20

请各位家长根据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接送孩子,为了保证有效的学习效果,请下午上课的孩子家长安排孩子在家午休。为了保证孩子的人身安全,下午14:20以前请不要到校。

xxx英语培训学校

20xx年5月6日

调整通知【篇3】

院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7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20xx年国庆节学院放假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1.10月1日至10月8日放假,共8天。9月30日正常上课,执行10月2日(周一)的教学任务。10月9日(周一)正常上班上课,10月9日校车按照正常教学日时刻发车。

2.从10月1日起,学院实行秋冬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校车运行时刻同步调整。秋冬季作息时间表和校车运行时刻表附后。

3.学生10月8日19:30上晚自习。学生管理系统人员要做好学生晚自习检查工作。学院校车将于10月8日下午19:00准时在临渭校区A楼前发车到高新校区,请有需要乘车到高新校区的学生管理系统人员按时乘车。

二、假期注意事项:

1.学管系统要做好学生放假期间安全教育工作。保卫处要加强两校区校园巡查,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平安。

2.请各部门安排好各自的.工作,重点部门根据需要安排值班人员,并于9月28日(星期四)下午18∶00前,将值班安排(纸质版)加盖本部门公章,经主管院领导签字后,报送院长办公室,值班安排(电子版)通过广讯通发至院办李博处。

3.放假期间所有公务车辆封存,不予派车。

祝全体师生假期愉快!

院长办公室

20xx年9月25日

调整通知【篇4】

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xx年“五一”放假、作息时间调整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放假时间:4月30日(星期六)至5月2日(星期一),共3天。5月3日(星期二)起全校正常上班、上课。

“五一”过后执行夏季作息时间(20xx年5月3日起执行)。

根据作息时间调整,学校班车运行时间进行相应调整,由总务处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各部门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安排和安全保卫工作。各学院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并掌握放假期间离校外出学生的去向。如遇到突发事故和异常状况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确保校园安全。

调整通知【篇5】

夏季已经到来,根据季节变化,为满足广大客户购物需求,从2017年5月1日起实行夏季作息时间。

万客汇店:

营业时间:早上07:45-晚上21:30

171店:

营业时间:早上07:45-晚上21:30

三里街店:

营业时间:早上07:45-晚上21:30

县人民医院店:

营业时间:早上07:45-晚上19:30

天禧店:

营业时间:早上10:00-晚上22:00

马回岭店:

营业时间:早上7:30-晚上18:30

以上营业时间调整敬请所有新老客户知悉。淘宝贝陈国栋总经理携全体同事在此诚祝大家5.1劳动节快乐!

淘宝贝母婴连锁店

2017.5.1

调整通知【篇6】

出台的《湖南省劳动合同条例》制订了我省高温补贴标准,一直沿用至今。 全国至少有27个省份明确了今年高温津贴标准,但有多省份该标准已连续多年未涨。补贴最高的为天津,每天24元;最低的为山东,每月120元。

20出台的《湖南省劳动合同条例》制订了我省高温补贴标准,一直沿用至今。 全国至少有27个省份明确了今年高温津贴标准,但有多省份该标准已连续多年未涨。补贴最高的为天津,每天24元;最低的为山东,每月120元。

省人社厅表示,目前正在普查全省用工及薪资水平,新的高温补贴标准最快明年出台。同时,下周起,我省将开展执法大检查,劳动者可拨12333投诉。

又到了一年中最热的季节,不少劳动者盼望着每月不低于150元的高温补贴。恰逢此时,眼尖的媒体发现,湖南高温补贴标准已多年未涨。

对此,7月13日,省人社厅表示,为切实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等权益,相关部门将结合当前企业经营成本,正在制订新的高温补贴标准,预计2016年出台。

三湘都市报记者从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获悉,的高温标准规定:全省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应在7、8、9三个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原则上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的,每人每天6.9元。

“高温津贴必须在工资以外额外支付。”人社部门表示,如果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津贴,却将高温津贴计入最低工资标准,此行为侵害了职工合法利益。同时,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费的,可拨12333投诉。

2016年落实“补涨”

我省的高温补贴标准多年未调,从目前来看,该标准已与邻近省拉开一定差距。据统计,高温津贴标准最高的是江西,每月240元;其次是浙江,每月225元,湖北、河南等中部省份每月也不低于200元。

对此,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有关负责人表示,高温补贴标准的制订和调整,必须由省级人社部门会同多个部门制定,并适用于湖南社会经济发展现状。目前,人社部门正在对全省的用工及薪资水平进行普查,新的高温补贴标准最快2016年出台。

他表示,眼下最迫切的并不是涨标准,而是要落实到位。就这每月150元,仍有相当一部分劳动者都没拿到。据悉,从下周起,全省将开展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其中用人单位遵守高温作业时间和高温津贴支付情况、暑期顶岗实习学生的劳动权益保护情况是检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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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电价调整通知精选7篇


资料包含着人类在社会实践,科学实验和研究过程中所汇集的经验。在平时的学习和工作中,我们经常会使用到资料。资料对我们的学习工作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那么,想必你在找可以用得到的资料吧?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实用」电价调整通知精选7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电价调整通知(篇1)

各市县物价局、洋浦经济发展局,xx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3105 号)、《xx省物价局关于电价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价价管〔20xx〕1号)和《xx省物价局关于试行居民阶梯电价的通知》(琼价价管〔20xx〕344号)精神,为合理疏导电价矛盾,决定适当调整物业小区及商业写字楼等用电价格,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不做调整。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物业小区及商业写字楼等用电仍按现行政策不执行两部制电价。现就物业小区及商业写字楼等电价通知如下:

一、物业小区用电价格

(一)居民生活、经营场所等用电价格

物业小区中xx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生活用电价格为0.5883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6083元/千瓦时(1KV以下),并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合表居民用户生活用电、小区公共照明、电梯、消防用电价格为0.6095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6295元/千瓦时(1KV以下);商业部分的经营场所、公共照明、电梯、消防用电价格为:0.9012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9112元/千瓦时(1KV以下)。

(二)抽水用电价格

物业小区的抽水用电价格为:0.6095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6295元/千瓦时(1KV以下)。

二、商业写字楼用电价格

规划报建、用电报装且实际用途为商业写字楼的,其照明、电梯、消防、抽水用电价格为:0.9012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9112元/千瓦时(1KV以下)。

三、党政军机关、医疗机构、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办公场所照明、公共路灯、电梯、消防用电价格为:0.6827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7027元/千瓦时(1KV以下);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抽水用电价格为:0.8317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8417元/千瓦时(1KV以下);附属经营服务业用电价格为:0.9012元/千瓦时(1KV及以上)和0.9112元/千瓦时(1KV以下)。

本通知自20xx年x月x日起执行。

xxxx

20xx年x月x日

电价调整通知(篇2)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748号)有关要求,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本市工商业销售电价,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市“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下调0.45分钱(调整后的上海市销售电价表详见附件),“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中的铁合金、烧碱(含离子膜)用电、下水道动力用电价格不作调整。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

二、以上电价调整自20xx年6月1日起执行。

三、请市电力公司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用户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电价调整平稳执行到位。

上海市物价局

20xx年6月15日

电价调整通知(篇3)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广东电网公司,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关电厂: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南方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xxx)1229号),结合我省实际,决定适当调整我省燃煤机组和其他部分电厂的上网电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解决煤价上涨以及铁路运价调整对电价的影响,我省现有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和湖南华润电力鲤鱼江有限公司#1、#2机)的上网电价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一律提高1.42分/千瓦时(含税),调整后的电价详见附件1.对附件1所列电厂以外的地方燃煤机组,其上网电价也按上述标准调整。各地物价局公布其调整前后的上网电价,并抄报我局备案。

二、为解决部分低电价电厂的经营困难,在煤电联动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其上网电价,有关困难电厂具体上网电价见附件2.

三、提高我省新投产燃煤机组的标杆上网电价。我省新投产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的上网电价调整为:未安装脱硫设备的为43.82分/千瓦时(含税,下同);安装脱硫设备的为45.32分/千瓦时。

四、xxx年底以前投运烟气脱硫设施且尚未在上网电价中考虑脱硫成本的统调燃煤机组,经有验收资格的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并经我局确认后,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15元。有关发电企业执行脱硫电价后,要切实运行脱硫设施。如环保部门在线监测结果显示电厂脱硫设施无故未正常运行,我局将取消其脱硫电价。

五、以上电价调整自xxx年7月1日起执行。

xxxx年七月五日

电价调整通知(篇4)

广东电网公司,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南方电网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xxx〕664号),结合我省情况,从xxx年5月1日起,我省综合平均销售电价提高2.5分/千瓦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稻田排灌、脱粒、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价格暂不调整。

二、其余各类用户的用电价格提价标准为每千瓦时2.86分。

三、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中,采用离子膜法工艺的氯碱生产用电和年产能10万吨以上的电解铝生产用电电度电价在原基础上每千瓦时提价1.43分。

四、鉴于部分趸售县购省网电量的比例较重,趸售电价调整后,扣除电价不调整的电量,大工业、非普工业和商业用户电价提高幅度较大的实际,决定控制各地实际电价调整幅度,同时适当调整省电网公司对部分县的趸售电价。

考虑到仍属趸售体制的揭阳市农电公司、潮州枫溪和意溪镇、汕尾市海丰、陆丰、陆河县和华侨管理区与直供地区已实现同价,此部分趸售地区购网电电量较多,大工业、非普工业和商业用电电量较少,如其趸售电价调整2.86分/千瓦时,供电部门将收支失衡,经营出现较大困难,为此,同时适当调整省电网公司对此部分地区的趸售电价。

调整后我省各地的`电价价目表和峰谷电价表见附件1。

五、广东电网公司对深圳市的趸售电价调整为58.44分/千瓦时(含税)。深圳市调整后的销售电价价目表见附件1。

六、我省的中小化肥生产用电、氯碱生产用电的用电价格仍按我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不实行峰谷电价。

七、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6个高耗能行业实行的差别电价政策仍按我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对企业自备电厂有关价格、收费政策,我局将在近期另行文规范。

八、以上电价调整自xxx年5月1日起执行。

九、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电网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本通知规定的各项措施及时得到贯彻落实。各地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电价调整通知(篇5)

北京市电力公司,各有关电力用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决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xx年7月1日起,本市统调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0.83分,本市燃煤发电企业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的标杆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3598元(含税)。

二、20xx年7月1日起,本市平均销售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42分,调整后有关电价标准按照附件1执行。20xx年1-6月有关电价调整安排详见附件2。

三、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电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确保电价政策落实到位。

四、《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本市十个郊区非居民电力用户试行区域差别化电价的通知》(京发改〔20xx〕1715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11-12月份十个郊区非居民电力用户电价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xx〕1832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本市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xx〕6号)自20xx年7月1日起废止。其他凡与本通知规定内容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价调整通知(篇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价环资〔20xx〕92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湖北省决定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提高省内燃煤电厂标杆上网电价,将省内燃煤电厂标杆上网电价(含税、含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由每千瓦时0.3981元上调至每千瓦时0.4161元,以上政策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按照《通知》规定,公司所属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将上调约0.018元每千瓦时。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xx年x月x日

电价调整通知(篇7)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决定,释放输配电价改革红利,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经报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7月1日起,本市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平均降低4.08分钱、农业生产用电价格降低3.5分钱(不含农副动力用电和排灌动力用电)。其中,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自4月1日起执行,电网企业分别按照每千瓦时3.78分钱和3.5分钱,在后续月份收取工商业用户、农业用户(不含农副动力用电和排灌动力用电)电费时,扣减4-6月份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调整后的上海市销售电价表详见附件1)

二、自7月1日起,本市统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1.07分钱(含税,下同),调整后本市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4155元(调整后的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表详见附件2)。根据国家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形成机制,皖电东送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1.51分钱;向家坝水电到沪落地电价每千瓦时上调1.07分钱。

三、请市电力公司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用户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电价调整平稳执行到位。涉及工商业、农业用户电费返还的,要按照有关政策足额返还用户。

上海市物价局

20xx年7月21日

电价调整通知集锦6篇


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总会有碰到公告通知。公告通知包括了不只是重大事件也包括了一些日常公告的信息,我们在撰写公告通知时可以从哪些角度着手呢?我们为您特别为您精选的“电价调整通知”一定能够带给您惊喜,谢谢你的关注和收藏我会不断推陈出新为你带来更好的作品!

电价调整通知 篇1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各有关电力用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电网20xx-20xx年输配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2836号),现将北京电网20xx-20xx年输配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京电网20xx-20xx年输配电价(具体标准见附件)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电网企业可依此标准向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收取过网费。参与电力市场的用户购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未参与电力市场的用户,仍执行政府规定的目录销售电价。

二、电网企业要严格执行规定的输配电价标准,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约束成本、提高服务水平;按年度向市价格主管部门报送当年输配电价执行情况、电网建设投资完成情况、收入与成本变化情况等相关信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抓紧开展不同用电种类之间交叉补贴的摸底测算工作,20xx年底前将测算情况报市价格主管部门。

三、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电网企业输配电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附件:20xx-20xx年北京电网输配电价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xx年1月17

电价调整通知 篇2

根据国家发改委[20xx]122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北电网电价的通知》和北京市发改委[20xx]1013号《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北电网电价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校批准,并根据学校的用电管理相关办法,对我校校内用电电价调整如下:

居民生活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08元。即由原来的0.48元/度,调整到0.488元/度。

按发改委文件精神,学生生活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学生超标用电0.488元/度。

由原价0.78元/度调整为0.86元/度。

驻本校校外单位用户用电费,由原来的1.12元/度调整为1.28元/度。此电费是由北京市供电公司向学校收取的基本电费,以及校内电网供电设备和线路损耗、配电运行和维护等因素核算出的校内加价电费两部分组成。

5、本次电费调整经学校批准从20xx年8月10日执行。为了准确地掌握用户的用电情况,动力中心将从9月15日开始,入户核定表底,核实用电量情况,结清以往电量。截止日期为9月25日, 此后交费一律按新价格执行。请各用户予以协助。咨询电话:68912940(查表) 68913436(收费)

电价调整通知 篇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xx-20xx)》关于风电、光伏电价20xx年实现平价上网的目标要求,合理引导新能源投资,促进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可再生能源法》,决定调整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政策。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光伏发电和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

根据当前新能源产业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情况,降低20xx年1月1日之后新建光伏发电和20xx年1月1日之后新核准建设的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具体价格见附件1和附件2。

20xx年前如果新建陆上风电项目工程造价发生重大变化,国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标杆电价。之前发布的上述年份新建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不再执行。光伏发电、陆上风电上网电价在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结算;高出部分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

二、明确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

对非招标的海上风电项目,区分近海风电和潮间带风电两种类型确定上网电价。近海风电项目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85元,潮间带风电项目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75元。海上风电上网电价在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结算;高出部分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

三、鼓励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方式确定新能源电价

国家鼓励各地通过招标等市场竞争方式确定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海上风电等新能源项目业主和上网电价,但通过市场竞争方式形成的价格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同类资源区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实行招标等市场竞争方式确定的价格,在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结算;高出部分由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

四、其他有关要求

各新能源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必须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相关发电项目上网交易电量、价格和补贴金额等资料,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新能源上网电价执行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结算的监管,督促相关上网电价政策执行到位。

上述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电价调整通知 篇4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华北电网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668号),京津唐电网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价2.4分(含税,下同),本市地方电厂上网电价按此标准做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北京科利源热电有限公司含税上网电价由每千瓦时0.37元调整为每千瓦时0.394元。

北京市京工热电厂含税上网电价由每千瓦时0.40元调整为每千瓦时0.424元。

北京昊煜工贸有限公司煤矸石热电厂含税上网电价由每千瓦时0.40元调整为每千瓦时0.424元。

本次调价自20xx年5月1日起执行。

电价调整通知 篇5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物价局(发展改革委),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华能集团华中分公司、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有关发电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降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决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决定提高我省燃煤电厂标杆上网电价。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由每千瓦时0.83分钱降低至每千瓦时0.62分钱(见附件1)。

二、提高燃煤电厂标杆上网电价(不含参与市场交易的燃煤电厂上网电量电价)。将我省燃煤电厂标杆上网电价(含税,含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由每千瓦时0.3981元上调至每千瓦时0.4161元。未执行标杆电价的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含外资电厂超政府承诺利用小时上网电量)同幅度上调。全省各燃煤电厂调整后的上网电价标准见附件2。

三、以上政策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1.湖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2.湖北省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表(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湖北省物价局

20xx年x月x日

附件1:

湖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千瓦时

注:1.上表所列价格,均含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1.88分钱,除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农网还贷资金2分钱。

2.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62分钱和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

3.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电0.1分钱,其他类别用电1.9分钱。

4.抗灾救灾用电按表列分类电价降低2分钱执行。

电价调整通知 篇6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电价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琼价价管[2009]84号

各市县物价局、洋浦经济发展局,海南电网公司,各有关企业:

为疏导电价矛盾,完善电价结构,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南方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26号)精神,现将海南电价调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适当调整上网电价。

(一)为合理反映燃煤电厂投资、煤价、煤耗等情况的变化,适当调整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水平。海南统调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税,下同)每千瓦时提高0.0032元,即由0.4368元/千瓦时调整为0.44元/千瓦时。

(二)为解决水电企业经营困难的问题,适当提高水电上网电价。大广坝、牛路岭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分别提高0.01元、0.02元,即大广坝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由0.38元调整为0.39元,牛路岭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由0.26元调整为0.28元。小水电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26元及以下的提高到0.27元,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28元的提高到0.29元。

二、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需要,按照国家发改委的统一部署,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由每千瓦时0.2分钱提高到0.4分钱。

三、销售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2分钱,暂用于解决电网企业“一表一户”改造投资还本付息等问题。

四、适当调整海南电网销售电价。

为解决2008年8月火电上网电价上调2.5分及上述一至三项电价调整对销售电价的影响,海南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水平每千瓦时提高3.45分钱,并适当调整销售电价结构,我省销售电价调整如下:

(一)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保持不变。

(二)“工商业及其他”电度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36元。

(三)适当提高基本电价,100千伏安及以上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容量电价由23元/千伏安?月提高到26元/千伏安?月,最大需量电价由33元/千瓦?月提高到38元/千瓦?月。变压器容量在100千伏安以下的实行单一制电价,不收基本电费。

(四)适当调整销售电价结构。

1.各类学校仍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不做调整。

2.原执行居民生活用电的党政军机关以及医疗机构、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办公场所用电调整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并相应提高其电价标准,即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0.66元、1千伏及以上每千瓦时0.64元。居民生活和办公场所用电合表的单位应分表安装,将居民生活用电与办公用电分开计量。

3.将水产养殖、果蔬冷藏等行业调整实行农业生产用电,执行单一制电价,不收基本电费,并相应调整其电价标准,即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0.71元、1千伏及以上每千瓦时0.68元。

(五)根据国家发改委部署,我省大型化肥企业用电基本电价执行目录电价,即容量电价为26元/千伏安?月,最大需量电价为38元/千瓦?月;电度电价在现行标准上按工商业提价水平同步上调,即电度电价由每千瓦时0.517元提高到0.553元。

(六)销售电价调整后,同步相应调整峰谷电价水平,我省的峰谷电价基本政策不变。调整后的海南电网具体销售电价见附件。

五、以上电价调整自2009年11月20日起执行,其中,电力用户11月20日后的用电量,可按对应抄表周期内日平均用电量乘以应执行调整后电价的天数确定。

六、电力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本通知规定的各项措施及时得到贯彻落实。各地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省物价局。

上班时间调整通知(实用十四篇)


在现今的学习和职场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各种通告和公告。这些通告和公告的作用在于推动社会的法律制度和治理效率,你已经收集和整理了多少通告和公告呢?对于对“上班时间调整通知”感兴趣的人,以下是一些相关资料供您参考,欢迎与我们一同学习,使知识更有用!

上班时间调整通知【篇1】

公司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统一安排,“五一”期间放假三天,时间为5月1日至3日,望各单位提前做好节日值班工作安排,特别要安排好辖区内的防火、防盗等工作人员,防止出现安全事故。员工节日值班期间要严格遵守公司的上班制度和值班制度。各单位应在28日上午前,将值班表送到人事部。

另,根据公司领导决定,五一节后将实行夏季上班时间制度,具体为早8点到12点,下午2点到六点。望各单位引起注意,做好本单位工作安排。

上班时间调整通知【篇2】

公司2017夏季作息时间调整通知

公司全体员工:

鉴于季节变化,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17年4月30日起执行夏令作息时间:

作息时间: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8:00

请各部门(区域)根据调整后的作息时间合理安排工作,请全体员工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特此通知!

贸易有限公司

上班时间调整通知【篇3】

关于调整上班时间的通知

集团各机构、各部门:

1、新蒲园区、湄潭园区、遵义办事处、深圳分公司、供应链、风控部员工春节后上班时间调整为3月1日,深圳仓库、销售等部门根据市场情况需要提早上班的,另行通知。

2、茶海景区员工春节后上班时间调整为3月1日,即日起至正式上班前安排人员值班,具体排班由茶海景区公布。

3、因财务核算原因,工资2个月一起发放。

4、若因生产需要提早或延迟上班的,再另行通知。特此通知!

厦门以晴集团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四日

上班时间调整通知【篇4】

xx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xx政办发明电【20xx】102号)精神,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xx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每周二、四晚上各安排2小时30分钟开展政治或业务学习。

三、驻xx单位可参照我市市直机关工作时间作出安排。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xx年9月28日

上班时间调整通知【篇5】

各现场管理人员、各部门、各班组负责人:

近期,正处于三伏高温季节,日照时间长,气温高,使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易疲劳、易中暑,易发生事故。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指示精神,结合本项目施工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现就夏季施工作业时间调整通知如下:

一、上午:5:30-9:30

下午:5:00-9:30

希各现场管理人员、各部门、各班组的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夏季高温季节的安全生产管理,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扎扎实实地做好夏季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要周密部署,充分协调,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高温时间段尽量不安排高空和露天作业,尽量减少金属焊割和动火作业等热点较高的作业。

二、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在施工现场必须提供足够的茶水或清凉饮料,配备防暑降温用品和急救药品,积极开展防暑降温与中暑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工人合理安排饮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三、加强施工用电管理。要严防火灾事故。加强对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氧气瓶、乙炔瓶使用时必须有防高温、防日晒等措施。

四、认真开展夏季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对高处作业、施工用电、垂直运输机械的安全进行检查,切实抓好夏季“五防”(防雷、防电、防暑降温、防中毒、防火灾)工作。对存在重大隐患和违章作业的要坚决责令其停工整改,加大处罚力度,遏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加强夏季后勤管理工作。后勤管理人员必须做好食堂、宿舍、卫生间、冲凉房等生活设施的卫生管理,定期消毒灭杀蚊蝇等“四害”,监督检查工人食堂必须采购新鲜食品,保证饮食卫生,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等原因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另:作业时间调整再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XXXXXX项目部

20xx年07月26日

上班时间调整通知【篇6】

各科室、窗口、办事群众:

接市委办、市府办通知,自xx月xx日(星期一)起,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时间调整为:

上午: x:xx——xx:xx

下午: xx:xx——xx:xx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xx年xx月xx日

上班时间调整通知【篇7】

各商铺:

经公司研究决定,春节放假时间定于20xx年1月25日(大年二十五)至20xx年2月7日(正月初八)共计13天。20xx年2月7日(正月初八)上午10点整开门营业,现将各专柜需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20xx年1月24 日18:00商场放假停止营业,各商铺须将贵重物品带离商场;

2、商铺工作人员须将专柜商品以外的物品(含饰品)用纸箱打包编号,自行处理或存放于商铺内;

3、商铺工作人员须在20xx年1月24日18:00前清理商铺内所有垃圾到指定地点;

4、商铺工作人员须在20xx年1月24日18:00关闭专柜总电源(配电箱处),拨下专柜所有用电插头并将专柜入口用封箱胶带或其他物品封好,放假后任何人员(包括本专柜人员)均不得入内;

5、所有专柜人员在20xx年1月24日18:00后须无条件离开商场,到20xx年2月7日10:00前,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商场;

6、20xx年2月7日10:00所有专柜员工在大门口集合,按顺序进入商场开始清理卫生,10:30分开始正常营业;

深圳市XXX有限公司

二○xx年一月十三日

上班时间调整通知【篇8】

根据集团公司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中心试验检测工作实际,现将20xx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和作息时间调整通知如下:

五一劳动节共放假3天,具体为:4月30日(星期六)至5月2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5月3日(星期二)上班。

自5月3日起,下午作息时间调整为14:30~18:00。

放假期间,各分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维稳、防汛、防火等工作,确保广大员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中心书记手机。

20xx年4月22日

上班时间调整通知【篇9】

为适应季节变化及公司工作安排需要,现对我司工作时间进行调整:

自5月1日起,我司标准工作时间调整为 8:30-12:30 14:00-18:00 ;此次调整后,我司仍将提供一贯的'24小时服务,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深圳市xx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4月17日

上班时间调整通知【篇10】

根据春节期间营业厅的实际情况,现对营业时间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1、县市中心厅1月30日下午停业时间调整为16:00,1月31日-2月2日营业时间调整为9:00-16:00,自2月3日开始恢复正常。

2、各支局营业厅1月30日下午停业时间调整为15:30,1月31日-2月2日营业时间调整为9:00-15:30,自2月3日开始恢复正常。

3、各营业厅具体上班时间会在营业厅门口醒目位置张贴公告;

上班时间调整通知【篇11】

公司办公区各部门:

鉴于秋、冬季节来临,为了提高员工工作质量及缓解员工工作疲劳,经公司研究决定xx年x月8日起,办公区员工上班时间调整如下:

冬季节上班时间:

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7:30

请办公区各位同事遵守上班时间制度,合理安排休息时间,劳逸结合。

xxx集团人事部

xxx年x月8日

上班时间调整通知【篇12】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20xx年劳动节假日期间我院门诊安排如下:

一、放假和门诊安排:4月30日(星期六)—5月2日(星期一)放假三天。5月2日补休5月1日(周日 法定节假日)。

4月30日(星期六)开设双休日周六门诊;5月1日 (星期日,法定节假日)门诊停诊,急诊力量加强;5月2日(星期一)开设双休日周日门诊。

二、节后工作时间调整:工作时间自5月2日起开始调整:上午不变,下午调整为2:00-5:30。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20xx年4月22日

注:国家20xx年劳动节放假安排为4月30日—5月2日,5月2日补休5月1日(周日法定节假日)。

上班时间调整通知【篇1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按照《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冬季作息时间的通知》(固政办发[20xx]12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冬季作息时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冬季作息时间

从20xx年10月8日起至2017年5月1日止。

上午8∶30上班,12∶00下班;

下午14∶00上班,18∶00下班。

二、实施范围

(一)县直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直属事业单位按本通知执行。

(二)各乡(镇),区、市驻县各单位和各医疗机构、金融机构、学校等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三、几点要求

(一)县直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冬季作息时间,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各乡(镇),区、市驻县各单位要加强与县直机关的工作衔接,确保办事效率、服务水平不受影响。

(三)县有线电视台、政府网站、《今日西吉》等报刊媒体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冬季作息时间,确保广大干部群众及时知晓。各单位要严格制度,规范要求,准时到岗,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西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11月29日

上班时间调整通知【篇14】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于4月30日(星期六)至5月2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其中,4月30日(星期六)照常公休,5月1日(星期日)为劳动节法定假日,5月2日(星期一)补休,劳动节放假期间停课。

请各单位做好假期安全稳定工作,并于4月28日下午5:30前将值班安排表报至党办校办综合科。

从5月1日起实行夏季作息制度,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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