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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3.10.29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读后感(范本5篇)。

根据工作总结之家编辑的多次筛选,“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读后感”被选为工作总结之家编辑心目中最好的文章之一。读一读作者的作品,我们不仅可以获取知识,还能得到关于人生的启示。读后感是一种加深理解和记忆书中内容的方式,希望以下提供的解决方案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读后感 篇1

这部影片里出现最多的词就是“幼稚”。我认为幼稚比成熟更可爱些。幼稚体现的真挚;体现了执着;体现出柯腾的单纯;体现出沈佳宜的矜持…

镜头一:柯腾为了体现大男子主意,怕老师批评暗恋的女孩,结果自己受罚。这个事件让沈佳宜另眼相看,心中有了一丝欠意,更有了一点爱意。所以激励他好好学习。

镜头二:当柯腾考试结果没超过沈佳宜的时候,下这大雨连夜剔了平头。虽然沈佳宜赢了,可能处于鼓励的想法也抓起了马尾,让人感觉到同甘共苦。

镜头三;当教官让每个人写出怀疑的小偷,几个男生站了起来顶撞教官。这时沈佳宜也站起来顶撞教官。最后落的集体受罚。可以想象一下,一个好学生和一群差学生还是异性,第一次半蹲受罚是什么心情?超丢人了。

镜头四:男女主人公站在孔明灯前许愿时,柯腾表白了,但是他没勇气去接受一个未知的答案,因为他怕连追沈佳宜的机会都没有了。相信我等也有过类似的经历吧,在女孩没做出抉择前,即想知道答案,又怕不是自己想要的答案…为此他失去了一次感情升级的机会。

镜头五:当沈佳宜只考上普通的师范,打电话让柯腾去陪她,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柯腾给她手捐她擦了擦,又把短袖脱了给她,她又接着擦。漂亮的沈佳宜完全不在乎自己在柯腾心中的形象时,把自己心中的委屈塑造的淋漓尽致。而柯腾看这心爱的女孩哭成泪人时却不知如何劝解,镜头给了他的手想抱却怕对方生气结果还是抱的画面。完全展现了那时一个男生心中的矛盾和无能为力。

镜头六:当柯腾想在心爱的人面前展现自己的雄风时,不幸被人家打的一败涂地。沈佳宜说他幼稚,他生气的走了,可能是觉得没面子,又或许是认为她不了解自己办这场比赛的意义,又或许认为沈佳宜没有说一些关心、安慰他的话,总之,走在雨中头也不回。此时的女主角追了几步,说出“笨蛋,大笨蛋,其实你什么都不懂”。是想告诉他,说他幼稚是关心他,说他笨蛋是爱他,说他大笨蛋是想让他回头,说他什么都不懂是他真的不明白沈佳宜为什么这么说。也就在那一刻,女孩的爱心被雨水打碎了,冲走了…

看点一:我自己认为这部电影里最经典话事柯腾回忆中的一句话,成长 最残酷的部分就是,女孩永远比同龄的男孩成熟,女孩的成熟没有一个男孩招架的.住。

看点二:最后拍照时朋友们请求吻新娘,可新郎以先吻他为由婉言拒绝别人。而这时柯腾马上冲了上去吻起新郎。都长大了,不想错过一前失去的。如果这次没把握好这个尤被伦理的机会,那么以后就可能再也没机会了。他这时的勇气,这时的执着,表达着他对沈佳宜深深的爱…自我总结吧,这部影片里的演员演的一般,因为比不上舒畅、古天乐、吴君如、甄子丹、范冰冰等。但是这部影片的故事情结很好,可能是它的成功之处。这部影片里没有大婉阵容,没有浩瀚场面。像这种低成本的电影有如此票房,有如此高的评价,实数不易。

最后,希望看过这部电影的朋友能说说您的感受,可以互相探讨。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读后感 篇2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观后感3篇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是由九把刀编剧并执导,柴智屏监制,陈妍希、柯震东等主演的青春爱情类电影,于xx年8月19日在中国台湾上映。《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的观后感应该怎么写?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观后感篇一:好久没有看过这么好的一部电影了。上一次为一部影片感动很长时间还是上大学的时候在宿舍看的《假如爱有天意》,那一次,也是哭的稀里哗啦,也是沉浸期间许久。

这一次,在办公室看了《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前半部分,便已感动的无法自持,自知没有勇气在单位继续看下去了。回到家后,我一口气看完了影片。当演到**过后两人重话当年时的凄美场面时,我眼角湿润;当听到新郎新娘入场后柯景腾和沈佳宜四目相对时那句由衷的“原来,当你真的真的非常喜欢一个女孩,当她有人疼,有人爱,你会真心真意的祝福她永远幸福快乐”时,我泪流满面;当影片最后那些关于回忆的重放镜头中“人生本来就有很多事是徒劳无功的啊”和柯景腾撕心裂肺般痛哭的场面相交织时,我不禁哭出声来。

真的,好久没有过这种感觉了。

这几天我一遍又一遍地看这部电影,总想写点什么。看完豆瓣上的评论后,我发现那些不是我想表达的。最后只大略读了一下这部自传体影片的原著九把刀在北京大学做的关于这部影片的演讲,也算是从最真实的角度了解了这部**想要表达的。

但其实,我觉得即便是九把刀自己,可能也未能说尽这部影片真正的意义。当然,我不打算写一篇严格意义上的影评,只是试图抱着结合点什么来谈谈一些感想的思路,写一些很有意思的感触。

看第一遍后,我认为这部影片想表达的是对青春的记忆,更为这种伤感的爱情结局而痛惜。如果柯景腾不那么幼稚,如果在爱情方面能够多些勇气,如果能不那么倔强,会不会有不同结局?柯景腾“好幼稚”,“幼稚”到在毕业时刻也没有抓住时机和沈佳宜告白,“幼稚”到在雨中大吵那一架后没能听出沈佳宜“笨蛋”、“大笨蛋”的弦外之音,“幼稚”到吵架后看到两个曾经一起追过她的男生纷纷行动却没能想要去挽回什么——直到两年后再没有机会去“再追你一次”。

柯景腾(九把刀)在爱情上不够勇敢。其实但看片名就可以看出来,为什么中文片名是《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而英文却是“you are the apple of my eye》?

其实作者写的想表达的根本不是那些年“我们”的故事,而是他一个人刻骨铭心的爱恋。他不敢面对他一直喜欢的沈佳宜,所以他只写下了一起追她的人。虽然他“原本”想看沈佳宜“出糗”,最后却是牺牲自己去给她救场。

尽管他嘴上说喜欢王祖贤,实际呢,看到他英文课本的那一页“如果沈佳宜不是那么假正经,其实还满可爱的”就什么都明白了:尽管沈佳宜“只是比一般的女生还要再漂亮一点点而已”,但他根本早就对沈佳宜有好感。可他就是没有勇气在沈佳宜面前真正将一句“我喜欢你”说出口,虽然他在替老曹写的情书里倒是写了“我亲爱的沈佳宜同学,我很喜欢你”。

直到后来,在毕业后的海边,他还是没有勇气将那句“而我的世界,不过就是你的心”说出来。而他最缺乏勇气的,就是放孔明灯时,沈佳宜已经准备接受他的追求时,他却只想“请让我继续喜欢你”而没有勇气去听沈佳宜的告白。直到沈佳宜结婚典礼后,他才终于鼓足勇气通过一个惊世骇俗的方式来间接表达了对沈佳宜刻骨铭心的爱恋——可是这一切已经太晚了,再也回不去了。

柯景腾太倔强,从举着椅子“跳十圈”到自称“天才”,从“我是怕抢了你全校第一名的头衔,才一直忍你、让你”打赌输掉后主动剃个光头,从坚决不承认自己自己幼稚到两年不主动给沈佳宜打**,一切的细节似乎都在叹息:如果当初我们能不那么倔强,现在也不那么遗憾。

可是重新仔细看过第二遍后,我不禁释怀:原来作者写的不过是关乎自己一个人的爱恋。即使有前面那些如果,结局也还是一样的。

其实,整个故事从一开始就注定没有结果,正如沈佳宜所说,“人生本来就有很多事是徒劳无功的”。我甚至可以说:其实沈佳宜并没有真心喜欢过柯景腾,她所做的,只是为了“谢谢你喜欢我”。

这是不是有些残酷?不,“成长,最残酷的部分就是女孩永远比同年龄的男孩成熟”。仔细想想,为什么“虽然沈佳宜国中已经跟我同班了三年,但好学生与坏学生之间的距离,并没有因此有任何的改变”?

说穿了,不管好学生与坏学生间的区别是不是应该以学***来划分,但是,柯景腾与沈佳宜根本不是同一类人,沈佳宜也不喜欢比他笨的男生,即使最后两人恋爱,最终也不会有什么结果。如果不是在那节英语课上有机会的话,他们两个永远是平行的时间和空间。只是其他男生都想用自己的方式取悦沈佳怡,而愿意为她付出代价的是柯景腾。

这一点,才是沈佳宜对柯景腾动心的原因。像沈佳宜这样各方面都很优秀的女孩,其实很脆弱,甚至很自私。她拒绝阿和的理由是“被你喜欢过,很难觉得别人有那么喜欢我”她所想的,不过是“不然等你追到我之后就变懒了,那我不是很亏吗”,归根结底,沈佳宜想要的伴侣是能够呵护她宠爱她给她安全感的男人,而柯景腾这个外表坚强而内心脆弱的热血男生,错误的以为应该在沈佳宜面前“展现自己最强的一面”。

他错了。沈佳宜想要的只是别人愿意为她改变、为她付出的安全感,而不是柯景腾本人的咄咄逼人追求。从这个意义上说,柯景腾和沈佳宜毕竟不在一起。所以,柯景腾还是显得太“幼稚”了——我倒是觉得“幼稚”这个词在这部影片的语境中,就是“笨”的意思。

“幼稚”、“很幼稚”,“笨蛋”、“大笨蛋”!

想明白这些,再回过头来看这部影片,也便不那么痛惜,而是释然,超脱,平静。不过是命运轻轻和男主人公开了个美丽的玩笑,而这些错觉,“让男孩魂牵梦萦了好多年”。

人生本来就有很多事是徒劳无功的。

我也很喜欢,当年喜欢你的我。

那些年,那一年。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观后感篇二:故事的结局柯景腾和沈佳仪并没有在一起。说实话,直到沈佳仪挽着另一个男人的手走进视野那一刻,我仍然期望着“奇迹”的发生,真的很希望他们最终修成正果!

两位室友听到此语,立刻“批判”起来,说这样的结局才现实,才不会落于俗套,一个甚至说两人没有在一起才将电影提高了一个档次。其中一人认为他们不在一起是难免的,说柯景腾太幼稚了,在思想上和沈佳仪有差距。

影片中柯景腾为了博得芳心,想出举办“格斗”比赛的方法,被沈佳仪批为幼稚,在这个问题上我和沈的看法相同。既然你想和她在一起,那就去证明你会对她好,会好好疼爱她,就像微博上说的“那个人多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对你有多好”,可惜柯景腾当时不懂。沈骂他是笨蛋,我看也是,他没有领悟到沈对他受伤的在意,纠结到自尊心上去了(当然,沈也有一定责任)。

然而,这样的问题并不会对两个真正爱它的人构成真正的威胁。它可以通过学习来解决。

反正我是看不出两人有所谓的思想上的差距,只是他们确实错过了一些,在那些尚青涩的时候没能很好的应对考验。比如说沈在那次和柯不欢而散后,竟然轻易就和那胖子牵手,俨然还是“小女孩”的思想和行为。沈性格中沉稳的成分更多我不反对,但是说她在爱情方面足够成熟我却不敢苟同。

她心里也喜欢柯景腾却因迷恋“被追”而迟迟不抛出橄榄枝,怕答应了柯就“变懒了”,她不明白,从热烈到平淡再到稳定,这些是爱情成熟必须经历的。如果她能理解爱的内涵不是一成不变的,她就不会坚持下去,也不会有那么遗憾。我觉得这些才是我们透过两人的故事该学***。

同时,对于室友的看法也有一种莫名的悲哀。花一样的年华,干嘛要像“历经风雨”似的,认为“有情人终成眷属”是浮云而不能在一起好像才是合理的呢???我还是喜欢大家心中保留对爱的“期待”,相信爱,去爱,也敢于接受爱~~

不过,我实在认为身处其中的人才最有发言权,也许对沈和柯来讲,没有在一起而保留心底那份美好的感觉和回忆未尝不是另一种美,本来感情就是很主观的东西嘛。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观后感篇三:柯景腾与沈佳宜的关系无疑是整个电影中的主线,这两个人物也成为现实中美好初恋的代名词。其实就我看来这两个人并不合适,沈佳宜说得对,柯景腾很幼稚,有点玩世不恭的态度,在感情方面还缺少一种勇气。

从换位开始,柯景腾对沈佳宜的感情是一个从忽视到关注、喜欢沈佳宜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没有明显的分水岭,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永恒的爱。一开始,柯景腾对沈佳宜的态度是不屑的,这其实是赤裸裸的嫉妒红罗,或者说他们从一开始就不是一个人。 转折点出现在英雄救美的一幕:

在英语课上,柯景腾英勇地把课本交给了沈佳仪,并接受了她的惩罚。但事实上,此识的柯景腾并不喜欢沈佳宜,只是出于对这样一个女神级身材的尊重和男孩对女孩的保护心理,这绝对是潜意识的行为。但沈佳宜不这么认为,所以她很认真,决心帮助柯景腾,但不想让自己瞧不起他。

之后他们俩经历了一段“蜜月期”,那段时间柯景腾玩儿似的发奋读书,跟沈佳宜说说笑笑打打闹闹,这或许也是柯景腾长大后最怀念的时光吧,那个时候不必考虑某一天会分开什么的,那个时候彼此的世界都很小。

之后,他们的关系加深了。可以说,他们开始有点模棱两可,先是柯景腾和沈佳宜留在学校。沈佳宜让柯景腾陪她读书的原因,是她听说了僵尸的传说,不敢找人陪她。但沈佳宜没有给好友胡家玮打**,而是选择了柯景腾,这说明沈佳宜一直和柯景腾在一起,信任大男孩,相信他有能力保护自己。

沈佳宜对柯景腾是一种说不出的好,喜欢当然不算,至少不讨厌。更确切地说,他们彼此产生了一种良好的感情,这种感情伴随着男女友谊的发展。因为一次打赌,柯景腾输了,剃了一个个帅帅的光头;柯景腾又赢了,当柯景腾的四个麻吉yy沈佳宜绑马尾辫的原因时,此时只有柯景腾一个人知道,他赢得了沈佳宜,沈佳宜是认真的。

不管之前有多好,分别是个避不开的问题。柯景腾和沈佳宜开始了一段非正式的异地恋,就像在现实生活中一样,这种柏拉图式的爱情很难坚持,但也有蜜月。起初天天打**,“不要让别的男生太快追到你”“你可不可以不要下去跳舞”柯景腾的可爱让人忍俊不禁,但这也是对沈佳宜的一种保护,虽然自私的成分要大一些。

他们关系的顶点,是在是圣诞节的时候,开始柯景腾就问这算不算约会,镜头下的两人仿佛已经成为情侣,给人一种错觉。根据看电影的经验,暴风雨前夕总会有一件特别的好事发生。是真的。开头就说了,柯景腾跟沈佳宜本来就不合适。

柯景腾遇到了最悲剧的事情:“女孩永远比一个同龄男孩成熟”,在异地的他想要“在女生面前展现自己最强的一面”,想法是好的,做法是坏的——举办格斗大赛。在被揍的不**形之后,还在对沈佳宜说以后还要办,丝毫没有考虑沈佳宜的担心。

沈佳宜一句“幼稚”让柯景腾一战回到解放前,柯景腾也觉得沈佳宜不可理喻,为什么不能支持自己。就像我们不懂巴神的世界那样,他们俩也都不懂对方的世界。就在那个晚上可以说是宣告了他们感情的破裂。

其实只要有一方认错就不会出现这种事,按理说是作为男性的柯景腾认错的,即使他并没错,但柯景腾在这方面的确还“幼稚”,他放走了沈佳宜。

事实证明两人都只是想想而已,都没有做。要不是因为那场**他们不联系的时间不止两年。这两年他们都有了新的生活,沈佳宜找了男朋友,柯景腾也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喜欢沈佳宜了,甚至说已经不喜欢了,导演用一组奔跑的镜头来说明柯景腾的新生。

**当晚柯景腾着急打**,就像上课时借给沈佳宜课本一样,没有想很多,完全是下意识的行为,是一种保护的意识,况且他们两个还发生过这么多事。不知道有没有观众还幻想着以此为转折点,他俩重归于好。no已经不可能了。

他俩完全是以一种朋友叙旧的形式来对话的,虽然稍有暧昧,但也只剩下回忆。直到沈佳宜结婚,柯景腾还喜欢沈佳宜么?喜欢,否则最后就不会有亲新郎的冲动,当然最后没有亲沈佳宜,那只是幻想出来的部分而已,以此来弥补遗憾;沈佳宜呢?

也还喜欢柯景腾,否则也不会第一个就给他打**。但这种喜欢,更多的是一种感激。柯景腾感激沈佳宜这个很多人追的女孩能让自己追这么久,而且能跟自己保持这么近的距离;沈佳宜也感激柯景腾的一路陪伴,自己也对柯景腾说过”被你喜欢过,很难觉得别人有那么喜欢我“,闹鬼传说时她第一个想到的是柯景腾去陪她学习,联考考砸她第一个打**给柯景腾哭诉,直到结婚时也是第一个打**告诉柯景腾。

柯景腾最终成为了他想要的”很厉害的人“,因为有了他,而让沈佳宜的世界而有一点点不一样。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读后感 篇3

每个人的中学里,都有一个沈佳仪或者是柯景腾,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观后感,很好看的一部电影。。。。他会为了你发奋读书,但却有点笨,总是不懂女生真正的想法。如电影所说,女生的思想总是比男生更早的成熟。她很喜欢用笔戳你后背,她喜欢说你幼稚,因为她喜欢你,即使你们是不同的世界的人。你是坏学生,她是好学生。

他是坏学生,但是为了自己喜欢的女生,竟然也开始发奋读书,大半夜的读英语,一下子蹦到了第二的好成绩,或许他们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或许他们本来就知道。

她是好学生,但是偶尔也很强悍的客串了坏学生,尽管最后不淡定的在那哭得稀里哗啦的。

然后大家上了不同的列车,我们的青春,终究是什么都不剩。

故事的结局很现实,她结婚了,身边自然不是几年前的那个她,有时候会想,假如~~~或许一切都不会不同,但如此,又不是青春了,青春本来就是充满了各种遗憾,所以才令人无限向往。

或许遗憾也是一种美,只是如同女主角一样,偶尔会想起你,想起自己的high school,想起每天清晨楼梯口狂奔的相遇,想起某些日子,你出乎意料的第一然后我第二。想起你为了我,和你的兄弟说不要打扰我。

想起~~~然后傻笑,然后心里有种莫名的情愫。

有人说,看完电影,很遗憾在高中时代没有过这样的回忆。那么我是不是幸运的,至少,在现在这个单调的时光里,有一帮柯景腾和沈佳宜,让一切变得不一样。

然后~“You are always the apple of my eye.”柯景腾把苹果吃掉了。

“新婚快乐,我的青春”

这就是人生。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读后感 篇4

电影里有很多撸管之类的片段被剪掉了 可是看过原版的人都知道 那几个说起来幼稚男生之间不免有些小黄。

很可爱 第一个反应就是很可爱。

每一个人心里都有一个不同的沈佳宜 可是让所有人都看到了自己的沈佳宜

可能不是所有人都喜欢这样的沈佳宜 可是不得不说柯景腾扯出了每一位女生心中的MR.RIGHT

没带书就借给她然后自己被老师劈天盖地的骂再拿着板凳去教室外青蛙跳 你别说你没有想哭的'冲动

联谊会不准她牵任何男生的手 就算自己没追到她 你别说你没有想哭的冲动

为了在她面前表现自己强的那一面 就幼稚的组织比赛自己被打成了什么 你别说你没有想哭的冲动

地震的时候担心她 然后就在马路上一直跑一直跑的找信号 你别说你没有想哭的冲动

看着在雨里大喊>我就是笨蛋啦 大笨蛋才能追你那么久 我就是什么都不懂啦

她结婚了 自己才相信>当真正很喜欢一个人的时候 原本认为自己绝对不会想去祝福她 但当她站在面前时 才知道原来自己是打从心底希望她是幸福的

柯景腾说>成长中最痛苦的是同岁的女生总比男生成熟很多 而男生总是很幼稚

沈佳宜说>恋爱最甜蜜的时候 就是暧昧的时候

青春里不免有些错过 可能看客心里会纠结的是为什么结局那么不完美 为什么不是柯景腾和沈佳宜在一起

可是谁知道呢 这些巧合或者未知 就是我们到头来会庆幸的青春,观后感《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 观后感》。

爱情不一定要有什么结果什么令人满意 只是我们这一秒活在青春里 然后下一秒是成长

沈佳宜说>谢谢你喜欢我

柯景腾说>我也很喜欢当年喜欢你的我

结婚的时候我看到柯景腾和沈佳宜接吻了 就算那不是真的。可是我鼓掌了 我哭着笑得很大声

走下去的时候 我仰着头一直望着片尾的大屏幕 不知道是什么表情。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读后感 篇5

每年都有一部让我看完感动得想写观后感的电影,去年是《让子弹飞》,今年是《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那些年 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观后感。。。

抱着被感动的心情观看了九把刀的新作《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电影完后心情果然久久不能平静。虽然电影始终只是电影,现实终归是现实,但电影里边的真情却无时无刻不激起我本性的共鸣。因为但凡每一个正常人,都渴望有属于自己的真爱,每个人都有着他或她自己的故事,而电影里边的情节或许只是从一个侧面就不经意间勾起了你对过往的回忆,那种青春期的美好情愫便跃然眼前。此刻,这就是我心情的写照。

故事发生在90年代的台湾彰化。柯景腾(柯震东饰),班上一个调皮捣蛋的学生,因为一次恶作剧被老师安排坐到班上的好学生沈佳宜(陈妍希饰)前面。他和沈佳宜从国中就一直是同学,但好坏学生的差别使他们始终保持着距离。后来因柯景腾的一次出手相助,使两人交集渐渐增多,又因一系列事件柯景腾喜欢上了这个成绩优异、气质绝佳的女生,开始了两人青春年代的纯美爱恋故事。

幼稚、笨蛋、猥琐、躁动的青春,扪心自问,谁没有过几个狐朋狗友、一个傻到豪情万丈的青春?我们都曾经是幼稚到没边却又有点小思想的柯景腾,再不济的话,就是爱耍帅却老是情场失意的老曹,荷尔蒙膨胀的“勃起”,想用搞笑制胜却总是失败的“该边”,胖界的夺爱高手“阿和”……心里还都揣着各自的沈佳宜。

电影的许多情节都充满着青春纯美的气息,吸引着我们好想回到那些年,纯真甜美的那段时光。沈佳宜总是温柔的骂着柯景腾笨,可又为他出爱心考卷,给他圈满重点的参考书。柯景腾听到沈佳宜不喜欢比他笨的男生后,他感到从此读书变成了一件热血的事情。爱一个人,身上是会发光的,散发着奋斗的光芒,会努力使自己变得更优秀,使自己能够配得上她。柯景腾后来说:“我都以为我是一个超有自信的人,但那时我才发现,在自己喜欢的女孩面前,我是一个胆小鬼。”

柯景腾来到一个没有沈佳宜的大学,在那没有手机的年代里,他每天在公用电话前和沈佳宜聊天,有时聊到她睡着,有时聊到自己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了。他说着身边有趣的故事,和她开着小玩笑,想象着电话那边她的可爱模样,莫名的吃着小醋,那样的爱恋酸酸甜甜、简简单单 。

在进入大学后的第一个圣诞节,他俩终于再次相见,不是约会,可比约会更甜蜜、更浪漫。沈佳宜害怕柯景腾是把她想得太美好,爱上的是想象中的自己,于是要他再好好想想。柯景腾不假思索的坚定回答却被她认为是没想清楚,而柯景腾也害怕这是沈佳宜委婉拒绝他的方式,以致柯景腾在放孔明灯时告白后不敢听她的答案,“请你现在不要告诉我,我没问你你就不可以拒绝我,请让我继续喜欢你。”可柯景腾又怎么知道沈佳宜在灯上写的愿望是“好,在一起”呢!

成长最残忍的`部分就是女孩常常比同年龄的男孩更加成熟,没有那个男孩招架得住。柯景腾为了在沈佳宜面前展现自己勇敢强大的一面,举办了一个荒诞无聊的格斗比赛,把自己弄得遍体鳞伤。而沈佳宜虽然对他充满了关心,对他办这种比赛把自己弄伤非常不理解,于是两人大吵了一架。其实两人心里都是在想着对方,但这却错误的造成了双方的伤害与隔阂,观后感《那些年 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观后感》。

如果真心而深刻的喜欢一个人,无论你们之间有过怎样的伤害与隔阂,危难之际,她一定会是你最想关心的人。分别两年后,9.21地震构起了两人再次联系的桥梁。那次通话他们聊了很多,聊那些柯景腾努力读书只为靠近沈佳宜的日子,聊那午后静谧的阳光下她为他扎起马尾的日子,聊那大雨滂沱的夜晚他为她剃光头的日子。柯景腾讲到他们当初为什么没能在一起,沈佳宜回答说:“很多人都说恋爱最幸福的阶段就是暧昧的阶段,等到真正在一起了,就什么感觉也没了。”但沈佳宜当初如果知道柯景腾对他的深情,她还会这样想吗?只要爱对了人,情人节每天都过,还怕他会激情减退,慢慢变懒吗?

也许在另一个平行时空里我们是在一起的,真羡慕他们啊!“谢谢你喜欢我。”“我也喜欢当初喜欢你的我。”他们是两条平行线,虽然没有彼此相交但他们总依偎在彼此身旁,不离不弃,携手同行。

柯景腾对阿和与沈佳宜五个月的恋情嫉妒不已,在地震后拨通沈佳宜电话对她说:“你可是我追了N年的女生哎,要是你不在了,我找谁去回忆我们的故事啊?”甚至在接到沈佳宜通知结婚消息的电话时还开玩笑要再追她一次。沈佳宜在毕业时说出“如果柯景腾向我告白,我会很开心的。”甚至感到“被你喜欢过,很难觉得别人有那么喜欢我。”如此种种,都已成为过往,那些年错过的爱情,会不会是你们一生的无奈与遗憾呢?

影片的结尾最让人感动,在沈佳宜的婚礼上,几个当年一起追沈佳宜的男生西装笔挺地来了,在新娘新郎并肩走过红地毯的时候,柯景腾突然明白:原来,我错了,当你真的非常非常喜欢一个女孩,当她有人疼、有人爱,你会真心真意地祝她,永远幸福、快乐。

婚礼的最后,众人开玩笑要亲新娘,但新郎开出条件:等下怎样亲新娘,就先要怎样亲他。就在众人埋怨新郎小气的时候,柯景腾一个箭步如飞,疯了似地抱着新郎嘴对嘴亲了起来,从门口到餐桌前,整整一条走廊的距离,然后两人趴在餐桌上。。。因为柯景腾明白,也许,他永远也没有机会亲沈佳宜了,而今天,就是他唯一的机会了。。。

镜头转换,是沈佳宜微笑流泪的脸庞。那一刻,她终于懂得了这个喜欢她多年的男生对她孜孜不悔的感情,即使从前不曾在一起,以后也不可能在一起,但他始终想靠她近一点。。。

镜头再次切换,穿插着他们共同的回忆。。。

在那个纯真的年代,两人始终没有表白,即使没有牵手,没有拥抱,没有初吻,但彼此间的情怀依旧让人刻骨铭心。。。

没有结果的爱情,只要开过花,颜色就是最灿烂的。见证了这样的灿烂,我们的青春也就无悔。

或许你已经记不得对方的名字,或许你的脑海里只剩下对方一个模糊的轮廓,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些闪烁着青春光芒的岁月,那个因为一个人浑身散发着努力光芒的自己。也许你花了很长一段时间去喜欢一个人,那么不管最后你们有没有在一起,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你在爱那个人的过程中,努力把自己变得更好,让自己足够优秀与之匹配。不管初衷是什么,正因为你曾努力为一个人倾尽所有的付出,你才会更加珍惜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你才会更加坚定地去爱后来的人和后来的自己,这些无穷的爱的意志和力量让我们对未知的生命充满了无限的可能和憧憬。。。

也许有一天,你去参加他或她的婚礼,我们也会轻轻地对她说一声:新婚快乐,一定要幸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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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汇总15篇)


如果您想读一些好文章不妨看看“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古人传承至今的智慧被记载到图书中,作者写的作品这本书当中的很多情节让人深思。众所周知,写一篇读后感一势必要通读全文。本文为您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欢迎参阅!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

别林斯基说过:“好的书籍是最贵重的珍宝。”最近,我又迷上了沈石溪叔叔的作品,在这些珍宝中,在我看来最最闪亮的无疑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只母猎犬产下了三只小狗,其中一只一生下来就丑得出奇。主人认为这是只不吉祥的小狗,便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把刚断完奶的它扔到了很远很远的森林里。它找不到回家的路,,成了一只无家可归的野狗。它奇迹般的活了下来,还学会了捕食。但它渴望找到一位主人,渴望得到主人的疼爱。一次偶然的机会,它结识了小盲人阿炯为主人,被起名为迪克。从此,阿炯与迪克开始了一人一狗的悲惨之路……

在这坎坷的路上,最令我感动的还是穿越雪山死林这一情节。由于迪克闯了大祸,阿炯被迫离乡背井,在临走前,迪克想去和已经怀了孕的红娜告别。谁知,红娜竟然也想和他们一起离开。一路上,小主人受到迪克无微不至的照顾,就算是一点点不平坦的路,迪克也要叫一声报信,红娜在一旁看了,心里是很不舒服。天色渐渐黑了下来,他们离目的地却还有一半以上的路程。走了这么多路,大家的肚子都饿了,迪克只好去寻找食物。才走两三步,就听到小主人的叫喊声,断断续续,却十分凄惨。他赶紧跑去,却看到红娜咬着小主人的手臂,血一滴滴流了下来。迪克愤怒极了,他拼死也要保护好小主人的安全!它扑过去,站在小主人的面前,谁知红娜并不知好歹,执意要吃了小主人,喝他的血。无奈,迪克只好大义灭亲。我读到这里,泪水不禁浸湿了眼眶。迪克对小主人是多么的忠诚啊!在动物保护妻子的本能和作为猎狗保护主人的责任之间,它毫不犹疑地选择了后者。它的忠诚深深地感动了我。

读了这个感人的故事我思潮起伏:它让我感到温暖——他的母亲依然爱着她:它让我感到不平——人们以一个人(狗)的外表确定他的身份;它让我感到悲哀——他的父亲对他那么残忍,使他不得不离开这个家但是,我也学到了很多,我终于知道要珍惜亲情,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它让我更坚定,更有勇气了,这真是闪亮的珍宝啊!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2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作家沈石溪写的长篇小说。书中用生动的语言描绘了主人公——一条丑狗迪克和主人——小盲人阿炯的悲惨经历,让我仿佛身临其境。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盲人阿炯与他的猎狗迪克的冒险旅途和悲惨经历,虽然他们外表并不美,可它们都拥有着一颗善良美丽的心,书中最令我难忘的是当阿炯得了重感冒没钱治疗时,迪克为了帮主人挣钱,冒着生命危险给别人做靶子,身上被打出了八九道伤痕,一只耳朵被打掉了,还差点被打死,看到这儿,我不禁流下了眼泪,仿佛我看到了迪克对小主人深厚的情感和主人的忠诚,这是多么难得的高尚品质啊!

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还大做宣传广告,并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气的握紧拳头,恨不得把白狮狗碎尸万段,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娇小的身体,绅士般的走路姿态,怎么能保护阿炯攀登雪山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许多内在的丑,把许多外表丑而内在美的东西视而不见。

当我看到阿炯和迪克要开始永久的流浪,我不由得轻松了许多,现在的社会太复杂了,他们要去寻找真正的,比雪花更纯洁,透明晶莹的爱。

读完这本书,我若有所思……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3

合上这本书,我眼前还是晃动着一条黑影,挥之不去。哦,那不就是书里面的主人公丑狗迪克吗?真是它。它在死林里跳上跳下,健壮高大的身躯追捕猎物如探囊取物;它围着瞎眼小主人阿炯转来转去,聪明机智地帮助他解决一个又一个难题。现在的迪克,已经集多种人物于一身,变化成了神给阿炯带来光明与温暖的神。

迪克是阿炯的眼睛。阿炯因为思念妈妈,日夜哭泣,一双本来明亮的大眼睛被片刻不停的眼泪侵袭腐蚀,夺走了最后一丝光明。双目失明的孩子因为有迪克的牵引和帮助,绕过了水坑,躲过了暴打,穿越了死林,就像阿炯重新长出的眼睛一样。一个瘦弱单薄的小男孩,因为迪克,才能一直走,从农村到城市,从茶馆到剧院,并继续走下去。

迪克是阿炯的朋友。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是对朋友最好的诠释。阿炯买两个包子,一定会二一添作五,迪克一个,自己一个。平时有话说给丑狗听,美妙的二胡独奏,迪克也是第一个听众。委屈了,抱着迪克大哭一阵。高兴了,抚摸一下迪克的头,也能感觉到狗的兴奋。真是一个朝夕相处心有灵犀的知己。

迪克是阿炯的长辈。没妈的孩子像根草。可怜的阿炯露宿街头,身患重病时,是丑狗迪克想方设法四处求医。那焦急痛苦的眼神,真像妈妈看着自己的孩子,如果可能,会不顾一切去交换,让阿炯暖和一些,舒服一些的。

迪克是阿炯的保镖。自己心爱的妻子豺狗,在饥饿难耐时,想尽办法要除去阿炯这个心头之恨。它一次次扑咬阿炯,要置他于死地。是丑狗迪克大义灭亲,保护了小主人。

迪克还是阿炯遮风挡雨的毯子,冷了抱着它取暖;是雪中送炭的好兄弟,宁可自己当陪练,也要多挣几张毛票,好凑齐阿炯的住院费可它又什么都不是,只是一条狗,一条其丑无比的猎狗。丑狗迪克只有在瞎眼阿炯这里,才能找到归属感。就这样,他们同病相怜,所以互相温暖着彼此。

《我们一起走,迪克》的结尾,又是阿炯带着迪克出发了。他们会去哪里?还有什么样的故事发生?盲眼能感受到的心灵之美能战胜视觉看到的外表之美吗?丑狗能最终被大家接纳吗307页的厚度还不足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看书真是一种无止境的美妙之旅。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4

今天我刚读完一本书,书名叫《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是一个真情感动人的故事,它深深打动了我,读的时候我几次忍不住想哭。

故事讲的是一只长相丑陋的狗,它实在是太丑了,连妈妈都不想要它,后来又被主人丢弃了。流浪中它遇到了一个盲孩子,这个孩子叫阿炯,他的导盲杖被人扔了,迷路了,幸亏丑狗帮他找回了导盲杖,把他带出了坑坑洼洼的泥地。男孩阿炯收留了小狗,并给它起了个名字叫迪克。从此他俩相依为命,在苦难中彼此忠诚,发生的一个个故事真是催人泪下。

一路流浪,迪克护着小主人大战拦路的狗群、穿越雪山死亡之林、帮助勘探队。夜宿桥洞、街头卖艺、九死一生冒险比武……在苦难中相互帮助情谊越来越深厚。书中最打动我的,是迪克为了让阿炯能在歌厅里拉琴挣钱养活自己,不管三七二十一冲进歌厅把音乐播放器咬坏,完全不顾危险帮助小主人。还有一次因为迪克反抗老板爱犬的欺负,咬伤了那狗的腿,他们却要杀掉迪克,危急时刻阿炯没有抛弃迪克,而是冒着危险偷偷解开铁链救了它。

书中的故事感人至深,原来动物也有感恩之心,你对它好,它就会对你好。只不过它们表达感情的方式和人不一样,它们虽然不会说话,但只要你真心待它,它甚至会用自己的生命来回报你的关爱。我从新闻中看到,在今年发生的日本大地震中,一只狗始终守护着被埋的主人几天几夜,在危险的余震中不抛弃不放弃,直到有人来救援。这只狗和迪克一样,它们对主人的忠诚深深震撼了我。

我明白看人不能光看外表,让我知道宽容善良与忠诚是朋友之间不可缺少的品德。这本书让我学到很多很多……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5

我看过一本很感人的书,是“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书名是《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有两个主人。一个是丑狗迪克,另一个是瞎子,一个是炯。迪克年轻时被主人抛弃了。他想再找一个主人。他到处找,但没人要它。

这时,它遇到了小男孩阿炯,于是小主人把他带了进来。迪克对小主人很忠诚。它为小主人付出了很多,牺牲了一半的耳朵。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只要努力,就不会被世界无情地消灭。

阿炯没有心灰意冷,和迪克非常努力,才活了下去。另外,自信也很重要。我听过另一个故事:

一个病人得了癌症,他去看医生,医生问他:你认为你能活多久?这个病人说,活多久不重要,反正我一定可以活下去!

结果他真的活下去了。与班上的优秀学生相比,还有很多差距。比如:

我是一个数学课代表,但成绩并没有名列前茅;我学古筝,每天只练***时间,不肯多花时间练习,和我一起学古筝的一个小朋友今年已经考出7级,而我只考到6级。因此,我会加倍努力超越自己,成为一个自信的人!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6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范文250字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我们一起走,迪克》,里面的迪克与阿炯的情谊深深的打动了我,让我留下了深深地印象。

这是一个满含深情地故事。盲人少年阿炯收养了一只因为自己样子丑而被主人抛弃的狗。阿炯给它起了名字叫迪克,他们两个成了一对好朋友,后来,阿囧不堪忍受继母对他的虐待,于是带着迪克去找自己的的`亲生母亲。可路上布满了艰辛,他们两个到处流浪,迪克保护小主人与拦路的野狗群大战,穿过了雪山的死亡之林,夜住桥洞,街头卖艺,九死一生的比武······虽然一路非常艰难,可却加深了迪克与阿炯的感情。

我看到了这里,不仅被迪克与阿炯的深情厚谊所感动了,就在阿炯重病垂危时,迪克没有抛弃小主人,还不惜让人当活靶子,让人打得遍体鳞伤。这本书让我看到了迪克与阿炯的深情厚谊,还让我知道人不可貌相,海水不能斗量,只要你有一颗善良的心,就是最美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7

读了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让我感受很深,一个盲人与丑狗的感人故事,一个让人感受至深的情感纠葛。让人看后无不被其情节所感动,无不为其而动容。

故事是这样的在一个偏远的小村庄里,一只狗是纯种的猎犬,可是却长得奇丑,没有人喜欢它,一个叫阿炯的盲童收养了它,并起名叫迪克,后来迪克惹了事,他们只好逃往外地,于是盲童打算去找他阿妈,一路上迪克护着阿炯。终于到了他阿妈所在的城市,他的阿妈却不敢认他。后来却被他阿爸知道当做卖点,变成挣钱的工具,利用他和迪克之间的感人故事,为他赢来了不少钱,可是到最后谢幕时,本应迪克上场,可是他们却因为迪克太丑,不愿意让迪克上场,而是换了一只可爱的小狗,人们的思维不知为什么,认为那只瘦弱的小狗真的可以护送着一位盲人么,但是没有任何一个人对于假迪克的身份提出质疑,反而认为他就是真正的迪克。后来啊炯不愿意作假,于是带着被关起来的迪克走了,走向茫茫的远方……

多么感人至深的故事,一个盲童,一只丑狗,震撼人心,也幸亏阿炯是一个盲人,对于丑狗才不嫌弃,而迪克本身就是一条纯种的猎犬,俗话说,: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再加上阿炯对它呵护有加,迪克一直忠心耿耿,甚至为了给小主人筹集一点医药费,不惜自己给别人当作陪练,被打得鼻青脸肿,只为赚那几元钱,多么忠诚的狗呀!其实任何动物都是我们的朋友,如果谁家里有小动物一定要,爱它们,不带有任何功利色彩,让我们一起爱护小动物吧!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8

国庆节期间,我读了一本很感人的书名叫《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是著名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只长的非常丑的狗,先是被亲身母亲抛弃,又被它的主人抛弃,而一为盲人收留了它,这个盲人只有14岁,因为爸妈很早就离婚了,爸爸娶了一个继母。这个盲童叫阿烔,他给这只狗取名迪克。后来因为继母对他不好,所以他要去找亲身妈妈但是他遇到重重困难:他生病了,是迪克,在街头耍把戏,担当乞丐,要点钱给主人看病。看到这,我的眼泪不知不觉的流了下来,我被他们之间的友谊感动了。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狗不是人类的宠物,而是人类最衷心的朋友,它虽然听不懂人们说话,但是,它能看懂我们的心思,即使外表是丑陋的,但是内心不一定是丑陋的,我们不能只看外表,同时要看他的内心,人也是一样。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9

在开学的这段时间里,我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一种同情、怜悯和善良,从我心里油然而生,这使我非常感动。

这本书主要写了丑狗迪克被主人遗弃了,被盲少年阿炯收养了。迪克每天都形影不离的跟着小主人,生怕阿炯受到危险,主人阿炯也十分爱迪克,不嫌迪克丑。

其中有两个故事让我深深感动。“茶馆风波”中因茶馆老板买了新收音机,比二胡拉出的声音好多了,便把阿炯赶走了。迪克知道后,还傻乎乎的把收音机弄坏了,迪克认为这样小主人就能拉二胡了。我想:“迪克真是太天真,太单纯了,做事也不考虑考虑。”我嘴上虽然是这样说,但心里还是酸酸的,终于一滴眼泪流出眼眶。“为了钱甘愿挨揍中”因小主人生病了,没有钱治病。小主人的病一天比一天重,迪克急中生智跑到街上,甘愿被人又狠又重的打。但被打倒了马上起来,它心里一直坚信小主人一定会好的。我想说“迪克,你真勇敢,为了治好主人的病你甘愿被打。”我的热泪再一次夺眶而出。

我从这本书知道了:阿炯很聪明、勇敢。迪克对主人忠诚,也很勇敢。我要向他们学习,做生活中的强者,不要遇到困难就退缩。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0

那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一只名叫迪克的小猎犬和一个叫琼的瞎子被赶出了各自的家。迪克虽是猎犬,可外貌是在说不过去;阿炯是盲童,所以也被后母遗弃了,他决定找回亲生妈妈,阿炯拄着盲棍在泥泞的路上走着,一不小心滑了一跤,盲棍也飞了,他怎么摸也摸不到,这时,迪克从大树下帮他捡回了盲棍,从此,他们成了好朋友。

阿炯发高烧了,迪克想尽办法找来一位刚下班的**,为他看病;他们分享仅有的一点饭菜……他们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阿炯的亲生妈妈,友谊也更深了。

故事令人深思:人和狗都能有那么深的情谊,何况感情丰富人与人呢?

爸爸是老师,一天,他刚把我送到家就接到**:学生打架。事后才知道,这两个学生曾是很要好的朋友,因为一个人绊倒了另一人,所以就爆发了可笑的战争,难道世上最纯真的同学情还经不起那轻轻的一绊吗?

难道友谊真的就那么不堪一击吗?我们的友谊还算什么呢?就算破镜重圆后也会留下一道永远抹不去的裂纹,同学之情在这一架中消失殆尽了,可是我们平常做的很多事情都需要朋友的帮忙。

下课时,我和同学都是本着玩的心态在打闹,后来就开始你踹我一脚,我还你一个耳光,真正的战争也开始了,如果我们都互相宽容、互相理解,还会出现打架之事吗?

阿炯和迪克是我们的老师。他们给我们上了一堂精彩的人生课。同学们,珍惜你们的朋友,不要等到失去才后悔!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1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是寒假时爸爸给我买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是写被主人抛弃的丑狗迪克遇见了父母离异双目失明的小主人阿炯,从而变成了导盲犬与小主人开始了寻母之旅。阿炯听说妈妈在昆明,他一路寻找,到了昆明之后,发现事情并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简单:他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找妈妈,只好夜宿桥洞,以乞讨的方式维持生计,阿炯负责拉琴,迪克负责表演,但也只能从好心人手里讨来少得可怜的食物,时间长了,连给食物的人都没有了,迪克为了给小主人找吃的,情愿被三个少年折磨。直到有一次,阿炯的亲身母亲缪箐路过豆腐营,发现了阔别已久的孩子,但是她已经有了丈夫,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她只能偷偷地帮助阿炯。有一次,阿炯生病了,医院的医生不肯救治这个小乞丐,缪箐只好把真相告诉了丈夫,经过商量后,他们收留了阿炯,等他病好后,把他送回他爸爸身边,迪克只好在外面流浪。缪箐的丈夫是红蕾剧场的经理,他发现了阿炯拉二胡的天份,把阿炯请到台上表演,阿炯一下出名了,这个时候,阿炯很想念迪克,可是迪克太丑了,它一出场,客人们都喊着退票,经理只好给阿炯买了一条漂亮的白狮狗取代迪克。但是阿炯离不开迪克,迪克也离不开阿炯,他们逃离了这种生活,开始了新的流浪。

这篇文章细腻精美,主要表现出了人与人间的亲情,当看到阿炯的妈妈为了照顾阿炯,又不敢告诉他自己就是他的亲生母亲,左右为难时,我也替他着急,阿炯这个可怜的孩子,怎样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呢?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为了让阿炯不饿肚子,情愿冒着生命危险去乞讨;情愿厚着脸皮在人们的纷纷议论下做出笨拙的动作;为了保护主人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阿炯为了和迪克在一起,放弃了明星的光环,放弃了舒坦的生活,放弃了对妈妈的渴望。阿炯和迪克之间,有多么深厚的感情呀!我的心被深深的感动着。

从这篇文章中,我更加理解了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是多么的重要,和阿炯相比,我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小孩呀!有的时候,我还挑剔这样的生活,总觉得许多东西太不完美了,现在才知道,每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是,我们要相信,生活总是光明和温暖的。

他的眼睛里没有大千世界的纸醉金迷,只有黑暗;它的眼里没有花花世界的世态炎凉,只有忠诚。他是阿炯,它是迪克。

他是个苦命的孩子,阿妈是知青,待他很好,却在他读一年级下学期时,闹离婚成功,回到老家昆明,从此再无音讯。阿爸因此每天抽旱烟,喝的醉醺醺的,时常把他打得遍体鳞伤。一次重感冒,他的眼睛瞎了。后来,阿爸娶了继母,生了弟弟阿龙,他的日子便更不好过。一段时间后,阿爸托人买了把二胡,把他领到钱老瞎那里学艺。再后来,钱老瞎去世,他接替了钱老瞎的职位,也失去了最亲的人。

它的父母都是血统纯正、出生高贵、相貌美丽、性情勇猛的猎犬,它的狗弟狗妹都继承了父母的优点生的可爱漂亮,唯独它,长得歪瓜裂枣。不仅主人嫌弃,就连它的母亲也不愿多看它一眼。于是,它成了丧家的野犬。被迫送入森林,它也曾想找到一位主人,却怎奈相貌丑陋,无人问津,有也只是嫌他相貌丑陋,无论它能力多强。

后来,他们相遇了,他给它取名为迪克,给它家犬的身份,尽管没有山林生活的快意。它为他引路,为他赶走欺负他的人还有犬,甚至为他闯入茶楼,扑坏黑匣子,沦为通缉犯。再后来,他们一同,逃离佛海镇,踏上了他的寻母之路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主人,它是他的犬。

他和它历经艰辛终于来到了昆明,在这片土地,它始终守护着他,它捡来石子扔进碗里,只为他能舒展愁眉;它学会打躬作揖,只为他和自己不用饿肚;它甘愿给人做沙包,被打得半死不活,只为给他凑齐医疗费

后来,他住到了穿绿尼大衣的阿姨家去了,而它只能待在楼下,又度成为野犬一只。在后来,红蕾剧院的宋经理,也就是他的宋叔叔发现了他的才华,把他打造成一代二胡明星,它也得以登台演出,只是它样貌丑陋,不讨人喜欢,只得被关了禁闭,一只高价购得的白狮狗代替了它,夺走它全部的功劳,只因为它长相丑陋。

他不要乖巧可爱的白狮狗,只要它;他哀声向宋经理求情,只为它能重获自由;他把一半工资付给厨师,只为它能不需挨饿;他抽泣不断,只为它能逃离死亡;他离开千辛万苦才寻到的母亲,丢下不愁吃喝的'红蕾剧院,只为与它相伴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全部,它是他的唯一。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2

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非常感人,让我对丑与美有了新的认识。

书中的迪克是一条丑的出奇的猎狗:一副斜巴眼,眼角还长满了眼屎,天生就是一张歪嘴,还淌着口涎,长着一身乱糟糟的黑狗毛……实在是太丑了,连狗妈妈都不想多看一眼,所以,在它出生3个月刚刚断奶后,便被丢弃在了人迹杳然的原始深林里。

阿炯是一个离异家庭的瞎眼少年,后母嫌弃他,父亲也经常打骂他。他自幼跟着卖唱的钱老瞎学拉二胡挣钱糊口。一个偶然的机会,一直寻找着主人的迪克和贫穷可怜的阿炯相遇了,迪克成了阿炯的导盲犬,从此以后,迪克帮助阿炯战胜拦路的狗群;因为赔不起茶馆的1000块钱,继母还有警察要抓迪克并且打死它抵债,阿炯将迪克隐藏起来,而迪克为了救阿炯不顾危险和圈套跳出来救阿炯……看着这些情节,让我感动得眼泪都流下来了。

更感人的还在后面。他们被迫背井离乡,踏上寻母之路。在死林里,迪克在忠诚和爱情二者之间,在几经挣扎之后,选择了对主人阿炯的忠诚,大义灭亲咬死了怀着自己的后代的红犲狗红娜。带着阿炯安全离开了死林,到了阿炯母亲所在的城市昆明。在这里迪克帮助阿炯卖艺讨钱,在阿炯病倒后为了挣钱给阿炯治病,它甘愿挨揍,甘愿冒着生命危险当武术陪练。这些都是非常人所能做到的,更何况一只狗呢?难道你不觉得迪克这只丑狗所做的一切都闪耀着善良的美丽光芒吗?

而与之形成对比的阿炯的后母,还有阿炯在昆明找到母亲后,歌舞团的团长继父宋老板为了自己的名声和所谓的面子,不让他认自己的亲妈,不让迪克上台表演,找了一只假的迪克来代替真的迪克……这些都是外表漂亮的人所干的丑陋的事情。

看完这本书,我更加明白了,丑与美,在于内心而不在于外表。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3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知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作品,这本书讲得是盲人阿炯和丑狗迪克的故事。

故事讲述了一只丑陋的狗,它一生下来就被主人遗弃了,后来遇到了盲人男孩阿炯,阿炯收留了它,并给他取名叫迪克。阿炯有一个继母,但她不喜欢阿炯,很讨厌他。后来,迪克在阿炯家闯下了大祸,警察要杀死迪克,阿炯就带着迪克去找与自己分离7年的亲生母亲。这一路他们经历了各种惊险,因为没钱,迪克跟着阿炯大街上拉二胡乞讨,阿炯因为天气太冷生病发烧,迪克为了阿炯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去赚钱给阿炯治病。有一位好心的阿姨帮助阿炯,不仅将阿炯带回家养病,还把阿炯安排在剧院演出。其实,这位阿姨就是阿炯的母亲,但是迪克在剧院又闯下大祸,阿炯就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读了这本书,我被他们之间的友谊感动了,迪克虽然是一只丑狗,蛋迪克对主人很忠诚,阿炯对迪克也很好,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对朋友要忠诚,你想要让别人对你好,你就必须先对别人好。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4

昌图县实验小学六年七班李雨珊

狗是人类忠诚的朋友。寒假,我读了一部催人泪下的动物**——《我们一起走,迪克》,**讲述了这只导盲犬在它出生的时候被主人抛弃,就是因为迪克犬长得丑,主人抛弃了它,难道这个世界都只是以貌取人的吗?俗话说得好: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迪克也有他未知的一面。他有许多优点,如忠诚、勇气和智慧。

在被主人遗弃后,迪克过上了自由自在的野狗生活。虽然自由的生活被其它狗羡慕,但它使迪克厌烦了。迪克想要一个温暖,一个主人,一个爱自己的主人。

尽管迪克拼命地表现自己,可是命运却一次次地与迪克开玩笑。终于有一天,它遇到了盲人阿炯,阿炯带他进去了。之后,它和阿炯住在一起,在山上游荡。当和小主人穿越死林时,迪克不惜咬死有孕在身的红娜。

小主人生病的时候,迪克为了赚钱让主人看病,不顾疼痛被打了一顿。当小主人来舞台上表演时,迪克忍受着让白狗代替他的委屈。总的来说,迪克拥有许多的优点。

它的勇敢,它的智慧,它的忠诚,它的力量

我认为:人,不能以貌取人,更不能以貌取狗,俗话说得好:狗不嫌家贫。

既然狗不讨厌我们,我们为什么要讨厌它们呢?狗是我们的朋友。想想看。如果你是一只狗,仅仅因为丑陋而被遗弃,你会怎么想?

悲痛、伤心、愤怒、憎恨?所以当我们看到丑陋的流浪狗时,不要抛弃它们,因为它们也有一颗真诚的心,而且它们也有内在的优势。

我非常喜欢小动物。当我遇到流浪狗时,我总是给它们喂东西。也许你觉得这只是一件小事,但狗很感激你。如果我换了角色,如果我是一只狗,我希望有一个善良的人来喂我一些食物。

所以不要歧视那些丑陋的流浪狗们。

其实,迪克一点也不丑。透过它丑陋的外表,它的心灵是美丽的。他有许多优点。

不要因为某一个人的外表就嫌弃那个人。想想看,如果一个人的外表更美,更美,如果他的心灵丑陋**,你还会喜欢他吗?

迪克和阿炯的友谊也是十分珍贵的。它们的友谊是纯洁的。我们要向他们学习,珍惜我们的友谊,不要欺骗别人,要友谊个美丽纯洁的友谊。

读完这本书,我学到了一个影响生活的大道理:你不能凭外表来判断一个人。即使一个人的外表丑陋,他的心灵也可能美丽。

即使一个人的外表很美,他的思想也会很丑陋。请记住:不在乎外表的美丑,更重要的是心灵的高尚和纯洁。

重视友谊,和朋友友好相处。拥有一份纯洁、美好的友谊。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5

分类: 作文 > 读后感 > 读后感 >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版权所有:碧意创作时间:2017-10-11 10:17:20

在我童年的书柜里,书籍丰富多彩:它们记录着历史故事;有描绘神仙的;还有关于自然知识的;总之是内容繁多,数不尽呀!但最令我深有感触的还是那本关于友谊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阿炯。阿炯虽然只有四岁,但他的经历远远超过我们的同龄人。他小时候失去了母亲,一只流浪狗迪克四处游荡。

他的目的就是找回母爱。不料,自己身患大病,因此,迪克登场了。

迪克长相不秀,却武艺高强,幼时便有撕咬的好功夫。他为了给主人治病,甘愿当人家的活靶子。最后,两位悲剧性和发人深省的主人公找到了失去的母爱,消失在绚丽的夕阳下。

阿炯和迪克,一个是男人,一个是狗,但他们的友谊比任天长还深厚。何一位朋友:迪克为了救主人,不让红娜吃他,最后大义灭亲,将自己的家人红娜给咬伤了。

单从最后一个故事,我们就可以知道,阿琼和迪克的友谊比钢铁还硬,比大海还深。友谊是爱的基础。有了真正的友谊,你可以一举打破一切。友谊,是一道坚固的城墙,无论你怎样迷惑,怎样攻击,都无法从上面打一个小眼。

友谊是我们的信念,团结合作,相互信任,无论风雨吹不倒它。友谊地久天长。

愿我们每一个人都成为朋友,让我们互相帮助,互相信任,持之以恒,无论多么困难,我们都不会害怕!

坏小孩读后感(范本5篇)


有些事情解决不了不如换个想法,像数学定理一样,它还有逆定理。有时我们需要将自己对观看或阅读过的内容以文字的方式记录下来。在日常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心得体会吧,心得体会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如何写好一份值得称赞的心得体会呢?急你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坏小孩读后感(范本5篇)”,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坏小孩读后感(篇1)

大数据推荐我《隐秘的角落》,随手打开看了。这两天追完已经更新的部分,觉得不过瘾。随即找来原著,一口气看完了,来说一说感受。

1.《隐秘的角落》

先说演员,除了秦昊、王景春、王琳,谁都不认识。以前从没get到秦昊的演技,这次有改观。尤其情绪和微表情,很有代入感。

3名小演员都很自然,谈吐、行为方式跟角色贴合。如果能一路这样走下去,未来可期。配角目前没有让人出戏的,老戏骨就不用说了,演技在线,新面孔毫不逊色。再说服装道具,符合人物职业、经济条件、个性,成功被带回了用诺基亚的时代。

最后说音乐吧!在弹幕里被夸得飞起、把气氛渲染得恐怖而诡异。确实做足了文章,原本很平静祥和的场景,我总觉得要死人。

就因为这样,我才去找原著读的。这种小心脏被一根线吊着的感觉太难受了。

下面说一下读原著的感受。

2.《坏小孩》

原著名字叫《坏小孩》、《坏小孩》、《坏小孩》,很多人搜成了《坏孩子》,找不到也怨不得别人。首先,原著读起来不像剧集悬疑劲儿十足,也不烧脑,从阅读技巧来说,soeasy!但这的确是我很少看到的故事,讲少年之恶和表面温和型的人内心之恶。说起纯真我们总会想到少年儿童,常把他们当成单纯无害的一类人。

而提到某一类犯罪,我们总是叹息一个多好的人啊!被逼到了这份儿上,做出傻事。这本书里,作者把罪恶放在孩子身上,这条线很出彩。另外,也塑造了一个被逼到绝路的老实人形象,倒是中规中矩。

三个孩子的角色形象让人想到东野圭吾的《白夜行》、《幻夜》。但《坏小孩》就没有它们让人每个汗毛都树立起来的功力了。《隐秘的角落》刚好对《坏孩子》缺失的艺术上更深层探索进行了补充,且无懈可击。而《坏孩子》名副其实,写出的那一个坏字在《隐秘的角落里》尚未表现。

不知道剧集后面会怎样发展,能肯定的是,《隐秘的角落》不可能完全按照《坏小孩》来拍,那样肯定过不了审。

3.总结一下

所以,不用纠结剧改编太多,剧要追,小说也要读。

坏小孩读后感(篇2)

《坏小孩》读后感500字!

作者个人经历对书中人物的投射?

把微信读书里紫金陈的书都读了一遍,想给作者做个形象侧写:自认为相貌平庸甚至丑陋,但天资聪颖从小成绩优异,因此有些凤凰男心态,骄傲又自卑。单亲或者丧偶式婚姻中跟妈长大,本书主角、设局里的主角、高智商犯罪里前两个故事的主角、第三个故事里主角的学生、严良为之做假证导致之后被开除所涉案件的学霸都是这种人设。

因为丑或者因为单亲,童年经常被欺负,心理阴影挺大的,幻想复仇的快感和好好读书出人头地的信念支撑他,至今部分实现了,所以现在心态稍微平和了些,但时不时午夜梦回恨意难消,所以要在书里把仇人都杀光,殃及无辜或者众叛亲离也在所不惜。

潜意识里让以报仇为目的不择手段的凶手都能逃脱,比如设局和本书。追求绝对正义,鄙视现行制度下的程序正义,维护程序正义的人都没有好下场,比如无证之罪和长夜难明。而相对比较变通可以知法犯法的俩上帝视角的角色都混得不错,高栋和严良。

所有书里《低智商犯罪》是个奇葩,就像精神分裂患者的第二人格,苦大仇深机关算尽的主角身边总有个天天狗屎运的傻子,像给自己的心理安慰。

忘了,浙大数学这几个写在脸上。

坏小孩读后感(篇3)

再说父母双亡的普普,在孤儿院里频遭胖院长侵犯,变得深沉冷血。为替朱朝阳报复9岁的小妹妹,居然献策要把她剥光,衣服扔大便堆,此计未果,就唆使丁浩(即剧中的严良)拔几根毛塞到朱晶晶嘴里……看到这里,人们都呆若木鸡,才12岁,普普已被荼毒成了什么样子?!

她亲眼目睹朱朝阳推晶晶坠楼,一直严守秘密,也曾劝过朱手下留情,不要杀害父亲,却仍甘愿沦为帮凶。因为知情太多,怀着刚刚萌芽的爱意终究倒在了朱面前。

父母都是杀人犯的丁浩,反而是三人中最正常的。他和普普是孤儿院的结拜兄妹,表面喜欢打架斗殴,实则都是正义凛然的打抱不平。他与核心人物朱朝阳是儿时同窗好友,五年未见,这次带普普从魔窟中逃出来,路过歇脚。

他一直单纯正直,没有心机,勒索、谋杀全被牵着走,到死都不知道好兄弟的诡计多端。

心灵千疮百孔的三个孩子,包括“为人师表”的张东升,都是以缺爱为名连续行恶,一步步走向深渊,万劫不复。世间最容易的事就是堕落,人们都可能在某个瞬间被愤怒、贪婪等欲望控制,只愿享受飞蛾扑火的快感。但不管什么原因,一个人借故堕落,总是最无法原谅。青春岁月里尽情挥霍,不懂珍惜,长大更是追悔莫及。

明代著名的书画大家唐伯虎,曾勇夺秀才案首和乡试第一(解元),却被卷入科场舞弊案,坐罪入狱,出狱后感叹:“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是百年人。”而后游荡江湖,寄情书画,刻苦研习,终成一代大师。

所以说,放纵自我的虚空毁灭,从来都不是唯一选择。

文末,当过警察、刑侦经验丰富的数学博导严良发现了朱朝阳伪造日记的秘密,在学校门外犹豫是否要报警,就此开放式大结局,也留给读者深深的思考。

如果你是严良,要不要给朱朝阳埋葬过去、全新生活的机会?这半年,疫情缘故,各方各面各式各样的压力接踵而来,青少年心理问题突显,舆论也越来越提倡,家庭教育要温暖和谐,孩子要坚强乐观。

原来,每个人内心的隐秘角落里都住着一个冲动的小魔鬼,时不时就冒出来透透气,如何沉着安抚它,与它和平共处,是我们一生都该好好学习的课题。

一辈子很长,谁都会经历起起落落。跌入谷底,我们便专心抠紧岩壁缓缓往上爬,不管上升怎样的一厘米两厘米,都不会比现在更糟糕。越无助无力,越要发奋觉醒!

这世界其实倒也公平,因为它最喜欢的真理就是:无论你是谁,未来都有无限可能。是好是坏,大多取决于我们的主观能动性。想要什么,就拼尽全力奔赴。时光会记得,它终会一一犒赏我们。

愿每个人都能披荆斩棘,一往无前,活得酣畅淋漓,不枉此生。

坏小孩读后感(篇4)

一个父母离异,父亲再娶有家庭,并富有。妈妈是一个下岗工人,贫穷且文化程度不高。

和妈妈朝夕相处时妈妈对他爸的评价和对再婚妻子的评价可能无形中已经潜移默化。但他妈其实心底并没有多坏,只是对他爸的仇恨和贫富差距让她终日再儿子面前不停的抱怨和咒骂。其实世间的事情就是一环套一环。普普和耗子的出现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可是呀!虽然看完之后让我感到一阵阵鸡皮疙瘩的恐惧。可是呀,难道不是一步步逼的吗?如果不是他爸爸一直的差距对待,他的后妈教唆女儿对朝阳的蔑视。他爸爸一再对后妻的忍让和对亲生儿子的不公平。但是从朱晶晶被杀开始,朝阳已经不是那个从前朝阳了,我一直想搞明白他为什么要推朱晶晶下去,从文章看来是最后那句“我要告诉爸爸妈妈~”。这句话作为一个打火器,点燃了朝阳心理的恶,点燃了他终日听妈妈讲的那些咒怨,点燃了心里对贫富的嫉妒~

坏小孩读后感(篇5)

你们知道下面的梗什么意思吗?

第一个梗:你看我还有机会吗?

第二个梗:一起爬山吗?

第三个梗:小白船

第四个梗:把你写进我的日记本

第五个梗:严良带你去借钱

最近电视剧《隐秘的角落》比较火。《隐秘的角落》是根据紫金陈的推理小说《坏小孩》改编的。我没来得及看电视剧,这两天在喜马拉雅app听完了原著《坏小孩》。

电视剧的结局,张东升被警方击毙,普普去了哈市,和弟弟配型成功,救了弟弟,严良被陈冠声收养,还下决心以后要做个警察,朱朝阳则将朱晶晶摔下去的“真相”告诉了警察并开始新生活。原著的结局更高能一些,朱朝阳在杀了自己同父异母的妹妹后,又还利用张东升的顾忌杀了自己父亲和父亲的再婚妻子,最后不顾自己好朋友死活,反杀了张东升。令人毛骨悚然的是用一本提前写好的日记洗白了自己。

《坏孩子》开始你会觉得是浩子和普普,实际最大的boss是朱朝阳。但是认真想想,哪个都也不是彻头彻尾的坏。他们三个孩子没有一个是在一个正常的家庭环境长大,在面对来自外界的不公平或者不顺利时,没有得到亲人朋友的帮助和疏导,做了最坏的选择。

张东升,这个人出身农村,内心自卑。谋划杀掉自己岳父岳母,自己推岳父岳母到山下,以为没人看到,偶然被“三个孩子”拍下视频。又因妻子出轨,挽回婚姻失败,将氢化物放入妻子每天吃的美容胶囊中,毒杀了自己妻子。为了逃避嫌疑,自己去支教制造了不在场证据。这个人,在原著里,自卑自私贪婪。本以为自己的计划天衣无缝,怎料被三个孩子抓住把柄,继而不得已又杀人,最后也没想到死在朱朝阳手上。

丁浩,个子高,脑子简单,喜欢武力解决问题。在三个孩子里属于最无害的,也比较讲义气。然而他的义气也没有在最后喝了毒可乐的时候,唤起朱朝阳的良知。

普普,是个美丽可怜的女孩子。在孤儿院有被性侵经历,沉默,冷漠。协同杀害朱朝阳的妹妹晶晶,在原著里,渐渐喜欢聪明的朱朝阳。可能出于喜欢和了解,在朱朝阳想弑父时候,也帮他弑父。即使在相处中,朱朝阳也觉得跟她在一起有前所未有的温暖,然而依旧在最后朱朝阳还是没有救她。

虽然丁浩和普普出生在的家庭已经够不幸,但是魔窟一样的孤儿院更是加速了他们俩的悲剧结局。

朱朝阳,整个故事的大boss。在学校年级第一,却没有朋友,会被成绩不如他的同学排挤冤枉。母亲在景区工作,经常不回来家里,平时大多数时候都是他自己一个人生活。当丁浩和普普进入他的生活,他可能不再孤单,然而不幸的是三个孩子拉开了惨案的序幕。本来普普拍照为了去祭奠父亲,无意间拍下了张东升的杀人证据,起初是想报警,普普丁浩怕抓回孤儿院同时又要生活,所以开启勒索杀人犯。

书中朱朝阳从少年宫推下朱晶晶,我觉得多少有张东升视频的影响。当然朱晶晶的不知道收敛,以及一些言语刺激了朱朝阳。因为朱晶晶的死,朱朝阳父亲现任妻子王瑶不断骚扰行为过激,加上父亲的冷漠不公。朱朝阳借刀杀人,利用普普和丁浩,加上张东升对犯罪视频的顾忌,杀死了自己父亲和王瑶。方法几乎是效仿了张东升。张东升利用关系的亲密将毒药放入妻子每天吃的美容药里,自己去支教实施杀人计划。朱朝阳利用普普,王瑶对孩子戒备心很低加上想念自己女儿,吃了普普做的有毒点心,丁浩和张东升一起帮忙。这时朱朝阳在学校上课,借刀实施杀人计划。只是朱朝阳更厉害在,能拉出来尸体让人发现,把父亲失踪变父亲死亡,可以顺利继承家产。更让人毛骨悚然的是一月里写了第二个版本的《坏小孩》给自己洗白。

《坏小孩》里的结局,严良没有打电话给叶军拆穿朱朝阳,朱朝阳也很难“成为一个全新的自己”他在夜里会不会醒来,想想自己杀了那么多人,教唆朋友威胁杀人犯杀了自己的生父后妈,明知两个自己的朋友会死于别人之手不但没有提醒还利用他们反杀最后还嫁祸给他们……小说过于暗黑,电视剧必定要改,有机会我再看下电视剧。

这本书情节紧凑,人物鲜明。故事是故事,现实是现实。看完我就三点感触:一不能离婚。虽然家庭问题不是孩子犯罪的必然因素但是肯定会有很多影响。二不能不管孩子。孩子就是孩子,假如朱朝阳父母时刻关注他的情况,事情不会演变成这样。三聪明要用对地方。张东升很聪明,朱朝阳更聪明,但是都没用在正途。

[热门]我们一起迪克读后感(精选6篇)


认真读书,读好书,作者在作品中用流畅的语言,叙述了相关情节。写读后感的过程也是再次感悟原文的过程。工作总结之家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我们一起迪克读后感”,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我们一起迪克读后感 篇1

《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是沈石溪先生的一本获奖的经典的儿童文学,整个故事围绕着小主人公因一场大病瞎眼的阿炯可伶的身世 和一条因为长得丑陋而被遗弃的猎犬 迪克展开,让我身临故事中感慨了一回。本人小时候也喜欢狗 ,而且养过一条狗,它叫啰啰,忠心且聪明。有邻居一拿家里东西 ,都会扑过去,陌生人来家狂叫不止。只有我才能制止。妈妈嫌它淘气,惹事 ,领了买狗的人来,想要卖掉,记得很清楚两个买狗的人把它堵在院子的一角,都不敢去抓它,赶上我放学回家,妈在我面前讲了很多好话,让我帮忙抓它,我嘴里答应却心里打起算盘,我让买狗的人让开,说那狗听我的话,接近狗却摸摸它的毛,跟它说:啰啰快跑!这狗非常的通灵性,就在买狗人让出的那一条夹缝中飞快的窜了出去,逃掉了现在都人到中年了,回过头想这事,觉得自己也并不可笑,纯净的只有z在那时的孩童世界,现代现实社会充满尔虞我诈,连孩子也污染了 ,人不如狗。

我们一起迪克读后感 篇2

暑假时,我看了几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令我记忆犹新的是这本《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主要写了:迪克是一只被助人遗弃的长得其貌不扬的狗,在迪克饥寒交迫流浪时认识了现在的小主人阿炯。阿炯是一个失明的孩子,一年级时母亲离家,从此沓无音讯,他跟着钱老瞎学拉二胡,师傅去世后,阿炯便在茶馆拉琴养活自己。之后,茶馆的老板辞去了阿炯的工作,迪克为了主人,在茶馆闹事。于是,阿炯带着迪克被迫背井离乡,来到了妈妈的家乡。阿炯初来乍到,为混口饭吃,只好和迪克在街头卖艺。好景不长,他的妈妈凑巧看见了他,也认出了阿炯,碍于惹事生非,他妈妈没有告诉他,把他带回了家。妈妈现在的丈夫宋经理安排阿炯取自己的歌舞团表演,不久,阿炯知道了真相,他又带着迪克出去流浪。

看完整本书,迪克与阿炯之间的深情厚谊感动了我。在迪克流浪时,阿炯并没有嫌弃迪克的样子,义无反顾地收养了迪克。而迪克为了阿炯,更是赴汤蹈火。阿炯的生活艰辛不已,在他生命的低谷,迪克成了他唯一的依靠,在他身无分文的时候甘愿牺牲自己为主人换取食物;在他生病时想方设法把他送进医院;燃起了他生活的信念。在阿炯的身后,永远有迪克坚强的后盾。他们相互扶持,度过一次次难关。“朋友”的概念在迪克与阿炯身上被赋予崭新的意义,他们之间的友情像利剑刺穿了语言的障碍,让人与狗之间零距离相处,成为真挚的朋友。生命的颠簸起伏在迪克与阿炯的身上演绎着,绽放着人心与狗心最美好最真实的那份情感。

我深深地为之动容,人与动物这种亲密无间的友情让我震撼,这是一种多么感人肺腑的爱呀!

我们一起迪克读后感 篇3

一个流浪的孩子,一只丑陋的小狗,一个充满温情的故事,展开了一张心灵的画卷

一个孩子,在被后妈与爸爸的暴力下,带着那只小狗去了亲妈所在的地方。他以为他的到来会使阿妈欣慰,不想却使阿妈难堪。然而,一个在他乞讨时帮助过他的阿姨,却成为了自己思念已久的阿妈。他思绪万千,带着那只忠诚的狗,永远的流浪我也被深深地感染其中。

那首古老的歌,传遍了小村的每个角落,传遍了心灵的每个角落。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弹出了世间的无奈与悲哀。未来的路上,狗儿成了他唯一的伴侣。

动物与人,相依相伴。主人生病,为了赚钱,自己宁愿做暴力的奴隶。它不明白人类所具有的感情,它不懂人类的诡计多端,它也不知道主人的苦衷。它只能做它能做的事,它只想帮主人一点忙,正因如此它牺牲了自己的爱情,主人的言语对它来说就是就是它的金科玉律。几次的死里逃生,更让它和主人之间产生了不可分裂的感情。

在这本书里,我敬佩的是迪克,他能如此忠诚地对待主人,为了主人,可以连性命都不要,真的让人感动。虽然外表是丑陋的,但是心灵的坚强与善良足以掩饰一切。

我认为另一个主人公阿炯是值得我们同情的,曾受制于暴力下,又流浪乞讨,又遭遇心灵打击,真的很可怜。

在以后的日子里,希望阿炯去了孤儿所,和一群天真无邪的孩子成为朋友,带着迪克,过上了他梦寐以求的美好生活。或是阿妈和后爸来找他,接受了他和迪克,他和妹妹萌萌一起成长,再一次感到家庭的幸福与温馨。爱与理解,信任与坚强,善良与感恩,是人类的必修课,也是人生的主题,具备了这些,自然会有一个好的结局,终究会被你注定的伯乐发现。同样,动物也是一样。它们也有好习惯,好品德。它们信任我们时,我们也要像阿炯那样对待它们。

书净化了我们的心灵,让我们学会去感悟,去体会分享世间的喜怒哀乐,体会人间的亲情,友情。也许流浪是男孩最好的归宿,让我们一起为他祝福吧!

我们一起迪克读后感 篇4

母爱是伟大的,是她给予了我们温暖;是她给予了我们快乐;是她给予了我们美好的未来。

书中的小瞎子和迪克,坐在一位好心人的车上,来到了昆明。在那里寻找他的妈妈。由于,他妈妈已经结婚了。所以没办法把他带回家。就给他了一身毛衣、毛裤,还给他在饭店订了十天的餐。当他生病时,他妈妈又把他抱上去了医院。这样的妈妈,是不是个非常好的妈妈呢?

记得有一次,我好妈妈上街去买东西。我们在超市里转了一大圈,别看这一圈,这一圈,我们可买了不少东西。什么好吃的都有,足足有三大袋子。从超市里出来后,因为我们没开车。所以,只能打的或坐公共汽车。我们打算坐公共汽车,所以,就要往站牌那儿走。妈妈一个人就把最重的两袋提走了。而我却只提着一袋轻的,我惭愧不已。因为,我一男的,却提着一个超轻的。而妈妈是个女的,却提着两袋超重的。你说我惭愧不惭愧。我忍不住了,就对妈妈说:“妈,这些重的让我来吧!”妈妈说:“不用了,我这么大人了,提那么轻的袋子,不是让人笑话吗?”我一听,生气了,就不理她了。过了一会儿,妈妈见我生气了,便过来对我说:“儿子,不是妈妈不让你提,而是怕你累坏了。你应该理解妈妈。”我听了心里更是惭愧,便低头认错了。

啊!妈妈为了我,自己把最重的全提走,真是太感动了。所以,我要以我最好的成绩来回报您!

我们一起迪克读后感 篇5

别林斯基说过:“好的书籍是最贵重的珍宝。”最近,我又迷上了沈石溪叔叔的作品,在这些珍宝中,在我看来最最闪亮的无疑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只母猎犬生下了三只小猎犬,其中一只生下来就丑得出奇,主人认为这是一只不吉祥的小猎犬,便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把刚断奶的它扔到了很远很远的森林里,它找不到路,便成了一只无家可归的狗,但它奇迹般的活了下来,并学会了捕食。它渴望找到一位主人,渴望到主人的疼爱。一次偶然的机会,它被小盲人阿炯收留,并被取名为迪克。从此,阿炯和迪克开始了一人一狗的悲惨之路。( )

在这坎坷的路上,有一个镜头深深的吸引了我:由于迪克闯了大祸,阿炯被迫背井离乡,在临走时,迪克想和已经就怀了孕的红娜告别。可红娜却想和迪克一起离开。一路上,阿炯受到迪克无微不至的照顾,红娜便十分嫉妒,想趁迪克出去觅食的时候咬死阿炯,可却落空了。迪克想阻止红娜,可红娜却不知好歹,于是迪克只好与红娜周旋,咬死了红娜。迪克对小主人是多么忠诚呀!在动物和保护妻子的本能和猎犬保护主人的责任之间,它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它的忠诚深深感动了我。

我们不可以以貌取人,丑陋的外表不一定有丑陋的心灵,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狗,但它忠于主人,愿意为主人吃苦,我们应该学习这种精神!文/刘何雨辰

我们一起迪克读后感 篇6

《我们一起走,迪克》讲的是一个叫阿烔的盲孩子和猎狗迪克之间的故事。

迪克是条猎狗,因为丑陋,被原来的主人抛弃了,成了一条野狗。后来它遇到了阿烔,被阿烔收养了。一次迪克为了给阿炯报仇砸坏了茶馆里的录音机,他们赔不起,被迫开始流浪的生活,到昆明找阿炯的生母。

阿烔十分会拉二胡,他以自己和迪克的遭遇写了一首曲子,被剧场宋经理看重,去上台表演,获得了成功。谢幕时,迪克按要求上了舞台,却被观众用果皮砸了出来,原因只有一个——丑陋。后来宋经理要杀迪克,无奈,阿烔和迪克又开始了流浪的生活……

故事当中有一句话,我记得十分清楚——外表的美丽可以掩盖许许多多内在的丑陋。

也许只有阿烔这样的盲孩子,才可以看见迪克内在的美丽。他是用心去体会这个世界的。阿烔用自己的心,去感受迪克的心,那才真实。那些只看外表,就断定迪克是条恶狗的人,是被外表的美丽迷失双眼的人,他们看不到内在美。阿烔的眼睛虽然是瞎的,但是内心比许多眼睛好的人,都要明亮。

我们太看重外在美了,却看不到内在美了,忘记了内在美实际上比外在美更重要。

不要轻易的相信会骗人的眼睛。请你用心去倾听,去倾听真实的世界。

女孩故事读后感(范例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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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故事读后感 篇1

生日那天,妈妈送我了一本书,名字叫《女孩故事》,其中有一篇叫“轮椅上的梦”,里面讲了,有一个小女孩叫张海迪,她5岁时,因患了脊椎血管瘤,胸部以下完全失去了知觉。从此张海迪的一生都在轮椅上度过,但是不向命运服输的张海迪,她在轮椅上自学,把小学到大学的课程全都学完了,还拿到了硕士学位,她还学外国话,她先后写出了《向天空敞的窗口》、《轮椅上的梦》等作品,翻译了《海为诊所》、《小米勒旅行记》和《丽贝卡在新学校》等外国佳作。

读了张海迪的动人事迹后,我感慨颇多,我想:张海迪一个残疾人都能努力的去学习,克服困难,最后获得成功,难道我们四肢健全的人不应该更加努力的去学习吗?在生活中,我们有的人,一点也不想去学习,总是想着玩电脑、玩游戏等,有的同学上课时,老是说话、走神,下课时,玩得一身是劲,当考试的时候,却傻了眼,正如张海迪说得一句话:“只要心在跳动,我就要努力学习和工作,顽强地与疾病抗争。”这句话让我明白了,一个人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努力为自己的理想坚持不懈的去奋斗。这样最终会取得成功。

女孩故事读后感 篇2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你有什么体会呢?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勇敢,其实很容易 ——《讲给女孩子的故事》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今年暑假,我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讲给女孩子的故事》。我读了这本书之后,觉得书里的人物,尤其是女性,她们特别地勇敢。我想作者陈燕苏这样写是想让我们这些胆小的'女孩子勇敢起来吧。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挑战男孩子,就像《眼镜蛇爬过来》这个故事中的朗莎太太一样。

朗莎太太的老朋友夏伯尔先生是位著名的探险家,他总认为女人一点也不勇敢。朗莎太太却以自己的行动,证明了女人也可以和男人同样勇敢。

一天,朗莎太太在家里陪着夏伯尔先生吃午饭。突然,她看见一条眼镜蛇在餐桌下蠕动。眼镜蛇是十分危险的毒蛇,但是如果人不去惊动它,它一般不会主动攻击人。朗莎太太了解眼镜蛇这一习性,于是她灵机一动,不紧不慢地说:“朋友,我和你玩个游戏,在三分钟内,不要动。”夏伯尔不知道怎么回事,正想出声询问,朗莎太太急忙轻声制止:“家里有一条蛇”。夏伯尔听了,不禁流下许多冷汗。

眼镜蛇爬走后,朗莎太太微笑着对夏伯尔说:“当我看见餐桌下有蛇时,我可没像你刚才那样冷汗直流。”

因为这本书,我不仅知道了许多勇敢而有趣的故事,还从《狂奔的拖拉机》、《被绑架者的字条》这一类故事中认识了一些聪明、机智、坚强的女孩。她们教会了我勇敢,让那个怕黑,在课堂上不敢举手发言的我慢慢地勇敢起来。看,我现在上课都能大胆举手回答问题了,也不再怕黑了。我很感激作者陈燕苏,是她讲述的这些故事,让我明白了勇敢是女孩子的“护身法宝”,也是女孩子不可或缺的“武器”。女孩子应该勇敢起来,也必须勇敢起来。

女孩故事读后感 篇3

我非常喜欢看小说和故事书,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本我非常喜欢看的故事——《女孩故事》。

这是由多个片段故事组成的一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片段是《花木兰代父从军》。

这篇文章讲述的是花木兰代父从军的故事。花木兰的父亲是一名武将,花木兰从小就跟着父亲学习骑马、射箭、舞刀弄枪,还把自己父亲的兵书读得滚瓜烂熟。

有一年,北方的游牧民族不断南下骚扰皇帝,皇帝便要求各家各户派一名男子参军。征兵的文书很快就发到了花木兰的家里,花木兰的父亲年事已高,唯一的儿子年纪还小。正当老将军左右为难的时候,一名身穿战袍的“少年”出现在老将军的眼前,仔细一看,竟然是女儿花木兰,父亲考虑后同意让花木兰代父从军,去打仗。

在战场上,花木兰不仅要和男子一样上阵杀敌,还要时刻隐瞒女孩的身份。不过这些小事难不倒聪明的花木兰,她凭借高强的武艺和烂熟于心的兵法,从一个小小的士兵慢慢地当上了大将军,带领士兵们打赢了很多胜仗。

这篇《花木兰代父从军》的故事告诉我们:男人做到的事情,女人一样可以做到。身为一名女子,在国家有难的时候,她敢于挺身而出,用自己学到的本领去报效国家。她的精神激励了我们一代又一代的中华儿女,她的壮举值得我们去学习。

这一本《女孩故事》还为我们带来各种各样其他的故事呢,大家有时间可以去买一本来看一看哦!

女孩故事读后感 篇4

读了《一个女孩的故事》后,给我极大的震憾。这篇文章说的是一个叫黄美廉的女孩,从小就患上了脑性麻痹症。这种症状十分惊人,因为会使肢体失去平衡感,手足常会乱动,医生根据她的情况断定她活不过6岁。可是这样一个女孩她坚守着信念,坚强地活了下来,还考上了美国加州大学,并获得了艺术博士学位。在一次演讲会上,她告诉了我们使她坚强活下去的信念:一、我好可爱;二、我的腿长得很美;三、爸爸妈妈那么爱我;四、我会写稿;五、我有一只可爱的猫。最后她以一句话总结:“我只看我所有的,不看我没有。”

读了上面的故事,我们都会深深地被黄美廉那种不向命运屈服、热爱生命的精神所感动。是啊,要想使自己的人生变得有价值,就必须要接受磨难的考验。要想自己活得快乐,就必须接受和肯定自己。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有不同的缺陷或不如意的事情,并非只有你是不幸的,关键是如何看待和对待不幸。无须抱怨命运的不公,不要看自己没有的,而要多看自己所拥有的,我们就会感到,其实我们很富有。这样富有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地生活,不努力地拼搏?

女孩故事读后感 篇5

《快乐女孩》是一本适合青少年阅读的书籍,讲述了一群女孩们在校园中成长和抗争的故事。这本书涉及了很多青少年关心的话题,例如友谊、爱情、家庭、学习、职业等等,所以能够引起年轻读者共鸣。

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四个性格各异的女孩,她们分别是晓琳、嘉峪、怡雯和萱萱。晓琳是一个很有个性的女孩子,她有自己的想法,也有自己的原则。嘉峪是一个内向的女孩,她经常为了想法而烦恼,但是在朋友的帮助下,她最终找到了自己的方向。怡雯是一个开朗、乐观的女孩,她总是能够吸引别人的注意力,给大家带来快乐。萱萱是一个勇敢、有决心的女孩,她坚定地追求自己的梦想,最终获得了成功。

这几个角色的刻画非常真实,让读者可以深入地了解她们的内心世界。同时,这本书也给出了一些很好的建议,例如如何处理感情问题、如何解决人际关系的问题、如何克服自卑和压力等等,这些建议对于青少年的成长非常有帮助。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大的亮点就是它非常贴合青少年的生活经验,让读者可以看到自己和朋友的一些问题,并且提供了一些很好的解决方法。同时,这本书的情节也很有趣,读起来让人感到轻松愉快,不会让读者感到沉闷和乏味。

总的来说,我对《快乐女孩》这本书印象非常好。它帮助了我理解朋友的困境,也让我更加了解自己的内心。我相信,对于其他青少年读者来说,这本书也会是一本非常有用和有趣的读物。我会向我的朋友们强烈推荐这本书,并希望更多的人可以读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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