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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4.03.29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汇总15篇)。

如果您想读一些好文章不妨看看“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古人传承至今的智慧被记载到图书中,作者写的作品这本书当中的很多情节让人深思。众所周知,写一篇读后感一势必要通读全文。本文为您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欢迎参阅!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

别林斯基说过:“好的书籍是最贵重的珍宝。”最近,我又迷上了沈石溪叔叔的作品,在这些珍宝中,在我看来最最闪亮的无疑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只母猎犬产下了三只小狗,其中一只一生下来就丑得出奇。主人认为这是只不吉祥的小狗,便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把刚断完奶的它扔到了很远很远的森林里。它找不到回家的路,,成了一只无家可归的野狗。它奇迹般的活了下来,还学会了捕食。但它渴望找到一位主人,渴望得到主人的疼爱。一次偶然的机会,它结识了小盲人阿炯为主人,被起名为迪克。从此,阿炯与迪克开始了一人一狗的悲惨之路……

在这坎坷的路上,最令我感动的还是穿越雪山死林这一情节。由于迪克闯了大祸,阿炯被迫离乡背井,在临走前,迪克想去和已经怀了孕的红娜告别。谁知,红娜竟然也想和他们一起离开。一路上,小主人受到迪克无微不至的照顾,就算是一点点不平坦的路,迪克也要叫一声报信,红娜在一旁看了,心里是很不舒服。天色渐渐黑了下来,他们离目的地却还有一半以上的路程。走了这么多路,大家的肚子都饿了,迪克只好去寻找食物。才走两三步,就听到小主人的叫喊声,断断续续,却十分凄惨。他赶紧跑去,却看到红娜咬着小主人的手臂,血一滴滴流了下来。迪克愤怒极了,他拼死也要保护好小主人的安全!它扑过去,站在小主人的面前,谁知红娜并不知好歹,执意要吃了小主人,喝他的血。无奈,迪克只好大义灭亲。我读到这里,泪水不禁浸湿了眼眶。迪克对小主人是多么的忠诚啊!在动物保护妻子的本能和作为猎狗保护主人的责任之间,它毫不犹疑地选择了后者。它的忠诚深深地感动了我。

读了这个感人的故事我思潮起伏:它让我感到温暖——他的母亲依然爱着她:它让我感到不平——人们以一个人(狗)的外表确定他的身份;它让我感到悲哀——他的父亲对他那么残忍,使他不得不离开这个家但是,我也学到了很多,我终于知道要珍惜亲情,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它让我更坚定,更有勇气了,这真是闪亮的珍宝啊!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2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作家沈石溪写的长篇小说。书中用生动的语言描绘了主人公——一条丑狗迪克和主人——小盲人阿炯的悲惨经历,让我仿佛身临其境。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盲人阿炯与他的猎狗迪克的冒险旅途和悲惨经历,虽然他们外表并不美,可它们都拥有着一颗善良美丽的心,书中最令我难忘的是当阿炯得了重感冒没钱治疗时,迪克为了帮主人挣钱,冒着生命危险给别人做靶子,身上被打出了八九道伤痕,一只耳朵被打掉了,还差点被打死,看到这儿,我不禁流下了眼泪,仿佛我看到了迪克对小主人深厚的情感和主人的忠诚,这是多么难得的高尚品质啊!

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还大做宣传广告,并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气的握紧拳头,恨不得把白狮狗碎尸万段,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娇小的身体,绅士般的走路姿态,怎么能保护阿炯攀登雪山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许多内在的丑,把许多外表丑而内在美的东西视而不见。

当我看到阿炯和迪克要开始永久的流浪,我不由得轻松了许多,现在的社会太复杂了,他们要去寻找真正的,比雪花更纯洁,透明晶莹的爱。

读完这本书,我若有所思……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3

合上这本书,我眼前还是晃动着一条黑影,挥之不去。哦,那不就是书里面的主人公丑狗迪克吗?真是它。它在死林里跳上跳下,健壮高大的身躯追捕猎物如探囊取物;它围着瞎眼小主人阿炯转来转去,聪明机智地帮助他解决一个又一个难题。现在的迪克,已经集多种人物于一身,变化成了神给阿炯带来光明与温暖的神。

迪克是阿炯的眼睛。阿炯因为思念妈妈,日夜哭泣,一双本来明亮的大眼睛被片刻不停的眼泪侵袭腐蚀,夺走了最后一丝光明。双目失明的孩子因为有迪克的牵引和帮助,绕过了水坑,躲过了暴打,穿越了死林,就像阿炯重新长出的眼睛一样。一个瘦弱单薄的小男孩,因为迪克,才能一直走,从农村到城市,从茶馆到剧院,并继续走下去。

迪克是阿炯的朋友。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是对朋友最好的诠释。阿炯买两个包子,一定会二一添作五,迪克一个,自己一个。平时有话说给丑狗听,美妙的二胡独奏,迪克也是第一个听众。委屈了,抱着迪克大哭一阵。高兴了,抚摸一下迪克的头,也能感觉到狗的兴奋。真是一个朝夕相处心有灵犀的知己。

迪克是阿炯的长辈。没妈的孩子像根草。可怜的阿炯露宿街头,身患重病时,是丑狗迪克想方设法四处求医。那焦急痛苦的眼神,真像妈妈看着自己的孩子,如果可能,会不顾一切去交换,让阿炯暖和一些,舒服一些的。

迪克是阿炯的保镖。自己心爱的妻子豺狗,在饥饿难耐时,想尽办法要除去阿炯这个心头之恨。它一次次扑咬阿炯,要置他于死地。是丑狗迪克大义灭亲,保护了小主人。

迪克还是阿炯遮风挡雨的毯子,冷了抱着它取暖;是雪中送炭的好兄弟,宁可自己当陪练,也要多挣几张毛票,好凑齐阿炯的住院费可它又什么都不是,只是一条狗,一条其丑无比的猎狗。丑狗迪克只有在瞎眼阿炯这里,才能找到归属感。就这样,他们同病相怜,所以互相温暖着彼此。

《我们一起走,迪克》的结尾,又是阿炯带着迪克出发了。他们会去哪里?还有什么样的故事发生?盲眼能感受到的心灵之美能战胜视觉看到的外表之美吗?丑狗能最终被大家接纳吗307页的厚度还不足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看书真是一种无止境的美妙之旅。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4

今天我刚读完一本书,书名叫《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是一个真情感动人的故事,它深深打动了我,读的时候我几次忍不住想哭。

故事讲的是一只长相丑陋的狗,它实在是太丑了,连妈妈都不想要它,后来又被主人丢弃了。流浪中它遇到了一个盲孩子,这个孩子叫阿炯,他的导盲杖被人扔了,迷路了,幸亏丑狗帮他找回了导盲杖,把他带出了坑坑洼洼的泥地。男孩阿炯收留了小狗,并给它起了个名字叫迪克。从此他俩相依为命,在苦难中彼此忠诚,发生的一个个故事真是催人泪下。

一路流浪,迪克护着小主人大战拦路的狗群、穿越雪山死亡之林、帮助勘探队。夜宿桥洞、街头卖艺、九死一生冒险比武……在苦难中相互帮助情谊越来越深厚。书中最打动我的,是迪克为了让阿炯能在歌厅里拉琴挣钱养活自己,不管三七二十一冲进歌厅把音乐播放器咬坏,完全不顾危险帮助小主人。还有一次因为迪克反抗老板爱犬的欺负,咬伤了那狗的腿,他们却要杀掉迪克,危急时刻阿炯没有抛弃迪克,而是冒着危险偷偷解开铁链救了它。

书中的故事感人至深,原来动物也有感恩之心,你对它好,它就会对你好。只不过它们表达感情的方式和人不一样,它们虽然不会说话,但只要你真心待它,它甚至会用自己的生命来回报你的关爱。我从新闻中看到,在今年发生的日本大地震中,一只狗始终守护着被埋的主人几天几夜,在危险的余震中不抛弃不放弃,直到有人来救援。这只狗和迪克一样,它们对主人的忠诚深深震撼了我。

我明白看人不能光看外表,让我知道宽容善良与忠诚是朋友之间不可缺少的品德。这本书让我学到很多很多……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5

我看过一本很感人的书,是“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书名是《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有两个主人。一个是丑狗迪克,另一个是瞎子,一个是炯。迪克年轻时被主人抛弃了。他想再找一个主人。他到处找,但没人要它。

这时,它遇到了小男孩阿炯,于是小主人把他带了进来。迪克对小主人很忠诚。它为小主人付出了很多,牺牲了一半的耳朵。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只要努力,就不会被世界无情地消灭。

阿炯没有心灰意冷,和迪克非常努力,才活了下去。另外,自信也很重要。我听过另一个故事:

一个病人得了癌症,他去看医生,医生问他:你认为你能活多久?这个病人说,活多久不重要,反正我一定可以活下去!

结果他真的活下去了。与班上的优秀学生相比,还有很多差距。比如:

我是一个数学课代表,但成绩并没有名列前茅;我学古筝,每天只练***时间,不肯多花时间练习,和我一起学古筝的一个小朋友今年已经考出7级,而我只考到6级。因此,我会加倍努力超越自己,成为一个自信的人!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6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范文250字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我们一起走,迪克》,里面的迪克与阿炯的情谊深深的打动了我,让我留下了深深地印象。

这是一个满含深情地故事。盲人少年阿炯收养了一只因为自己样子丑而被主人抛弃的狗。阿炯给它起了名字叫迪克,他们两个成了一对好朋友,后来,阿囧不堪忍受继母对他的虐待,于是带着迪克去找自己的的`亲生母亲。可路上布满了艰辛,他们两个到处流浪,迪克保护小主人与拦路的野狗群大战,穿过了雪山的死亡之林,夜住桥洞,街头卖艺,九死一生的比武······虽然一路非常艰难,可却加深了迪克与阿炯的感情。

我看到了这里,不仅被迪克与阿炯的深情厚谊所感动了,就在阿炯重病垂危时,迪克没有抛弃小主人,还不惜让人当活靶子,让人打得遍体鳞伤。这本书让我看到了迪克与阿炯的深情厚谊,还让我知道人不可貌相,海水不能斗量,只要你有一颗善良的心,就是最美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7

读了沈石溪写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让我感受很深,一个盲人与丑狗的感人故事,一个让人感受至深的情感纠葛。让人看后无不被其情节所感动,无不为其而动容。

故事是这样的在一个偏远的小村庄里,一只狗是纯种的猎犬,可是却长得奇丑,没有人喜欢它,一个叫阿炯的盲童收养了它,并起名叫迪克,后来迪克惹了事,他们只好逃往外地,于是盲童打算去找他阿妈,一路上迪克护着阿炯。终于到了他阿妈所在的城市,他的阿妈却不敢认他。后来却被他阿爸知道当做卖点,变成挣钱的工具,利用他和迪克之间的感人故事,为他赢来了不少钱,可是到最后谢幕时,本应迪克上场,可是他们却因为迪克太丑,不愿意让迪克上场,而是换了一只可爱的小狗,人们的思维不知为什么,认为那只瘦弱的小狗真的可以护送着一位盲人么,但是没有任何一个人对于假迪克的身份提出质疑,反而认为他就是真正的迪克。后来啊炯不愿意作假,于是带着被关起来的迪克走了,走向茫茫的远方……

多么感人至深的故事,一个盲童,一只丑狗,震撼人心,也幸亏阿炯是一个盲人,对于丑狗才不嫌弃,而迪克本身就是一条纯种的猎犬,俗话说,: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再加上阿炯对它呵护有加,迪克一直忠心耿耿,甚至为了给小主人筹集一点医药费,不惜自己给别人当作陪练,被打得鼻青脸肿,只为赚那几元钱,多么忠诚的狗呀!其实任何动物都是我们的朋友,如果谁家里有小动物一定要,爱它们,不带有任何功利色彩,让我们一起爱护小动物吧!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8

国庆节期间,我读了一本很感人的书名叫《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是著名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只长的非常丑的狗,先是被亲身母亲抛弃,又被它的主人抛弃,而一为盲人收留了它,这个盲人只有14岁,因为爸妈很早就离婚了,爸爸娶了一个继母。这个盲童叫阿烔,他给这只狗取名迪克。后来因为继母对他不好,所以他要去找亲身妈妈但是他遇到重重困难:他生病了,是迪克,在街头耍把戏,担当乞丐,要点钱给主人看病。看到这,我的眼泪不知不觉的流了下来,我被他们之间的友谊感动了。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狗不是人类的宠物,而是人类最衷心的朋友,它虽然听不懂人们说话,但是,它能看懂我们的心思,即使外表是丑陋的,但是内心不一定是丑陋的,我们不能只看外表,同时要看他的内心,人也是一样。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9

在开学的这段时间里,我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一种同情、怜悯和善良,从我心里油然而生,这使我非常感动。

这本书主要写了丑狗迪克被主人遗弃了,被盲少年阿炯收养了。迪克每天都形影不离的跟着小主人,生怕阿炯受到危险,主人阿炯也十分爱迪克,不嫌迪克丑。

其中有两个故事让我深深感动。“茶馆风波”中因茶馆老板买了新收音机,比二胡拉出的声音好多了,便把阿炯赶走了。迪克知道后,还傻乎乎的把收音机弄坏了,迪克认为这样小主人就能拉二胡了。我想:“迪克真是太天真,太单纯了,做事也不考虑考虑。”我嘴上虽然是这样说,但心里还是酸酸的,终于一滴眼泪流出眼眶。“为了钱甘愿挨揍中”因小主人生病了,没有钱治病。小主人的病一天比一天重,迪克急中生智跑到街上,甘愿被人又狠又重的打。但被打倒了马上起来,它心里一直坚信小主人一定会好的。我想说“迪克,你真勇敢,为了治好主人的病你甘愿被打。”我的热泪再一次夺眶而出。

我从这本书知道了:阿炯很聪明、勇敢。迪克对主人忠诚,也很勇敢。我要向他们学习,做生活中的强者,不要遇到困难就退缩。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0

那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一只名叫迪克的小猎犬和一个叫琼的瞎子被赶出了各自的家。迪克虽是猎犬,可外貌是在说不过去;阿炯是盲童,所以也被后母遗弃了,他决定找回亲生妈妈,阿炯拄着盲棍在泥泞的路上走着,一不小心滑了一跤,盲棍也飞了,他怎么摸也摸不到,这时,迪克从大树下帮他捡回了盲棍,从此,他们成了好朋友。

阿炯发高烧了,迪克想尽办法找来一位刚下班的**,为他看病;他们分享仅有的一点饭菜……他们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阿炯的亲生妈妈,友谊也更深了。

故事令人深思:人和狗都能有那么深的情谊,何况感情丰富人与人呢?

爸爸是老师,一天,他刚把我送到家就接到**:学生打架。事后才知道,这两个学生曾是很要好的朋友,因为一个人绊倒了另一人,所以就爆发了可笑的战争,难道世上最纯真的同学情还经不起那轻轻的一绊吗?

难道友谊真的就那么不堪一击吗?我们的友谊还算什么呢?就算破镜重圆后也会留下一道永远抹不去的裂纹,同学之情在这一架中消失殆尽了,可是我们平常做的很多事情都需要朋友的帮忙。

下课时,我和同学都是本着玩的心态在打闹,后来就开始你踹我一脚,我还你一个耳光,真正的战争也开始了,如果我们都互相宽容、互相理解,还会出现打架之事吗?

阿炯和迪克是我们的老师。他们给我们上了一堂精彩的人生课。同学们,珍惜你们的朋友,不要等到失去才后悔!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1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是寒假时爸爸给我买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是写被主人抛弃的丑狗迪克遇见了父母离异双目失明的小主人阿炯,从而变成了导盲犬与小主人开始了寻母之旅。阿炯听说妈妈在昆明,他一路寻找,到了昆明之后,发现事情并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简单:他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找妈妈,只好夜宿桥洞,以乞讨的方式维持生计,阿炯负责拉琴,迪克负责表演,但也只能从好心人手里讨来少得可怜的食物,时间长了,连给食物的人都没有了,迪克为了给小主人找吃的,情愿被三个少年折磨。直到有一次,阿炯的亲身母亲缪箐路过豆腐营,发现了阔别已久的孩子,但是她已经有了丈夫,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她只能偷偷地帮助阿炯。有一次,阿炯生病了,医院的医生不肯救治这个小乞丐,缪箐只好把真相告诉了丈夫,经过商量后,他们收留了阿炯,等他病好后,把他送回他爸爸身边,迪克只好在外面流浪。缪箐的丈夫是红蕾剧场的经理,他发现了阿炯拉二胡的天份,把阿炯请到台上表演,阿炯一下出名了,这个时候,阿炯很想念迪克,可是迪克太丑了,它一出场,客人们都喊着退票,经理只好给阿炯买了一条漂亮的白狮狗取代迪克。但是阿炯离不开迪克,迪克也离不开阿炯,他们逃离了这种生活,开始了新的流浪。

这篇文章细腻精美,主要表现出了人与人间的亲情,当看到阿炯的妈妈为了照顾阿炯,又不敢告诉他自己就是他的亲生母亲,左右为难时,我也替他着急,阿炯这个可怜的孩子,怎样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呢?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为了让阿炯不饿肚子,情愿冒着生命危险去乞讨;情愿厚着脸皮在人们的纷纷议论下做出笨拙的动作;为了保护主人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阿炯为了和迪克在一起,放弃了明星的光环,放弃了舒坦的生活,放弃了对妈妈的渴望。阿炯和迪克之间,有多么深厚的感情呀!我的心被深深的感动着。

从这篇文章中,我更加理解了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是多么的重要,和阿炯相比,我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小孩呀!有的时候,我还挑剔这样的生活,总觉得许多东西太不完美了,现在才知道,每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是,我们要相信,生活总是光明和温暖的。

他的眼睛里没有大千世界的纸醉金迷,只有黑暗;它的眼里没有花花世界的世态炎凉,只有忠诚。他是阿炯,它是迪克。

他是个苦命的孩子,阿妈是知青,待他很好,却在他读一年级下学期时,闹离婚成功,回到老家昆明,从此再无音讯。阿爸因此每天抽旱烟,喝的醉醺醺的,时常把他打得遍体鳞伤。一次重感冒,他的眼睛瞎了。后来,阿爸娶了继母,生了弟弟阿龙,他的日子便更不好过。一段时间后,阿爸托人买了把二胡,把他领到钱老瞎那里学艺。再后来,钱老瞎去世,他接替了钱老瞎的职位,也失去了最亲的人。

它的父母都是血统纯正、出生高贵、相貌美丽、性情勇猛的猎犬,它的狗弟狗妹都继承了父母的优点生的可爱漂亮,唯独它,长得歪瓜裂枣。不仅主人嫌弃,就连它的母亲也不愿多看它一眼。于是,它成了丧家的野犬。被迫送入森林,它也曾想找到一位主人,却怎奈相貌丑陋,无人问津,有也只是嫌他相貌丑陋,无论它能力多强。

后来,他们相遇了,他给它取名为迪克,给它家犬的身份,尽管没有山林生活的快意。它为他引路,为他赶走欺负他的人还有犬,甚至为他闯入茶楼,扑坏黑匣子,沦为通缉犯。再后来,他们一同,逃离佛海镇,踏上了他的寻母之路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主人,它是他的犬。

他和它历经艰辛终于来到了昆明,在这片土地,它始终守护着他,它捡来石子扔进碗里,只为他能舒展愁眉;它学会打躬作揖,只为他和自己不用饿肚;它甘愿给人做沙包,被打得半死不活,只为给他凑齐医疗费

后来,他住到了穿绿尼大衣的阿姨家去了,而它只能待在楼下,又度成为野犬一只。在后来,红蕾剧院的宋经理,也就是他的宋叔叔发现了他的才华,把他打造成一代二胡明星,它也得以登台演出,只是它样貌丑陋,不讨人喜欢,只得被关了禁闭,一只高价购得的白狮狗代替了它,夺走它全部的功劳,只因为它长相丑陋。

他不要乖巧可爱的白狮狗,只要它;他哀声向宋经理求情,只为它能重获自由;他把一半工资付给厨师,只为它能不需挨饿;他抽泣不断,只为它能逃离死亡;他离开千辛万苦才寻到的母亲,丢下不愁吃喝的'红蕾剧院,只为与它相伴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全部,它是他的唯一。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2

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非常感人,让我对丑与美有了新的认识。

书中的迪克是一条丑的出奇的猎狗:一副斜巴眼,眼角还长满了眼屎,天生就是一张歪嘴,还淌着口涎,长着一身乱糟糟的黑狗毛……实在是太丑了,连狗妈妈都不想多看一眼,所以,在它出生3个月刚刚断奶后,便被丢弃在了人迹杳然的原始深林里。

阿炯是一个离异家庭的瞎眼少年,后母嫌弃他,父亲也经常打骂他。他自幼跟着卖唱的钱老瞎学拉二胡挣钱糊口。一个偶然的机会,一直寻找着主人的迪克和贫穷可怜的阿炯相遇了,迪克成了阿炯的导盲犬,从此以后,迪克帮助阿炯战胜拦路的狗群;因为赔不起茶馆的1000块钱,继母还有警察要抓迪克并且打死它抵债,阿炯将迪克隐藏起来,而迪克为了救阿炯不顾危险和圈套跳出来救阿炯……看着这些情节,让我感动得眼泪都流下来了。

更感人的还在后面。他们被迫背井离乡,踏上寻母之路。在死林里,迪克在忠诚和爱情二者之间,在几经挣扎之后,选择了对主人阿炯的忠诚,大义灭亲咬死了怀着自己的后代的红犲狗红娜。带着阿炯安全离开了死林,到了阿炯母亲所在的城市昆明。在这里迪克帮助阿炯卖艺讨钱,在阿炯病倒后为了挣钱给阿炯治病,它甘愿挨揍,甘愿冒着生命危险当武术陪练。这些都是非常人所能做到的,更何况一只狗呢?难道你不觉得迪克这只丑狗所做的一切都闪耀着善良的美丽光芒吗?

而与之形成对比的阿炯的后母,还有阿炯在昆明找到母亲后,歌舞团的团长继父宋老板为了自己的名声和所谓的面子,不让他认自己的亲妈,不让迪克上台表演,找了一只假的迪克来代替真的迪克……这些都是外表漂亮的人所干的丑陋的事情。

看完这本书,我更加明白了,丑与美,在于内心而不在于外表。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3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知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作品,这本书讲得是盲人阿炯和丑狗迪克的故事。

故事讲述了一只丑陋的狗,它一生下来就被主人遗弃了,后来遇到了盲人男孩阿炯,阿炯收留了它,并给他取名叫迪克。阿炯有一个继母,但她不喜欢阿炯,很讨厌他。后来,迪克在阿炯家闯下了大祸,警察要杀死迪克,阿炯就带着迪克去找与自己分离7年的亲生母亲。这一路他们经历了各种惊险,因为没钱,迪克跟着阿炯大街上拉二胡乞讨,阿炯因为天气太冷生病发烧,迪克为了阿炯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去赚钱给阿炯治病。有一位好心的阿姨帮助阿炯,不仅将阿炯带回家养病,还把阿炯安排在剧院演出。其实,这位阿姨就是阿炯的母亲,但是迪克在剧院又闯下大祸,阿炯就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读了这本书,我被他们之间的友谊感动了,迪克虽然是一只丑狗,蛋迪克对主人很忠诚,阿炯对迪克也很好,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对朋友要忠诚,你想要让别人对你好,你就必须先对别人好。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4

昌图县实验小学六年七班李雨珊

狗是人类忠诚的朋友。寒假,我读了一部催人泪下的动物**——《我们一起走,迪克》,**讲述了这只导盲犬在它出生的时候被主人抛弃,就是因为迪克犬长得丑,主人抛弃了它,难道这个世界都只是以貌取人的吗?俗话说得好: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迪克也有他未知的一面。他有许多优点,如忠诚、勇气和智慧。

在被主人遗弃后,迪克过上了自由自在的野狗生活。虽然自由的生活被其它狗羡慕,但它使迪克厌烦了。迪克想要一个温暖,一个主人,一个爱自己的主人。

尽管迪克拼命地表现自己,可是命运却一次次地与迪克开玩笑。终于有一天,它遇到了盲人阿炯,阿炯带他进去了。之后,它和阿炯住在一起,在山上游荡。当和小主人穿越死林时,迪克不惜咬死有孕在身的红娜。

小主人生病的时候,迪克为了赚钱让主人看病,不顾疼痛被打了一顿。当小主人来舞台上表演时,迪克忍受着让白狗代替他的委屈。总的来说,迪克拥有许多的优点。

它的勇敢,它的智慧,它的忠诚,它的力量

我认为:人,不能以貌取人,更不能以貌取狗,俗话说得好:狗不嫌家贫。

既然狗不讨厌我们,我们为什么要讨厌它们呢?狗是我们的朋友。想想看。如果你是一只狗,仅仅因为丑陋而被遗弃,你会怎么想?

悲痛、伤心、愤怒、憎恨?所以当我们看到丑陋的流浪狗时,不要抛弃它们,因为它们也有一颗真诚的心,而且它们也有内在的优势。

我非常喜欢小动物。当我遇到流浪狗时,我总是给它们喂东西。也许你觉得这只是一件小事,但狗很感激你。如果我换了角色,如果我是一只狗,我希望有一个善良的人来喂我一些食物。

所以不要歧视那些丑陋的流浪狗们。

其实,迪克一点也不丑。透过它丑陋的外表,它的心灵是美丽的。他有许多优点。

不要因为某一个人的外表就嫌弃那个人。想想看,如果一个人的外表更美,更美,如果他的心灵丑陋**,你还会喜欢他吗?

迪克和阿炯的友谊也是十分珍贵的。它们的友谊是纯洁的。我们要向他们学习,珍惜我们的友谊,不要欺骗别人,要友谊个美丽纯洁的友谊。

读完这本书,我学到了一个影响生活的大道理:你不能凭外表来判断一个人。即使一个人的外表丑陋,他的心灵也可能美丽。

即使一个人的外表很美,他的思想也会很丑陋。请记住:不在乎外表的美丑,更重要的是心灵的高尚和纯洁。

重视友谊,和朋友友好相处。拥有一份纯洁、美好的友谊。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5

分类: 作文 > 读后感 > 读后感 > 读《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

版权所有:碧意创作时间:2017-10-11 10:17:20

在我童年的书柜里,书籍丰富多彩:它们记录着历史故事;有描绘神仙的;还有关于自然知识的;总之是内容繁多,数不尽呀!但最令我深有感触的还是那本关于友谊的书―――《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阿炯。阿炯虽然只有四岁,但他的经历远远超过我们的同龄人。他小时候失去了母亲,一只流浪狗迪克四处游荡。

他的目的就是找回母爱。不料,自己身患大病,因此,迪克登场了。

迪克长相不秀,却武艺高强,幼时便有撕咬的好功夫。他为了给主人治病,甘愿当人家的活靶子。最后,两位悲剧性和发人深省的主人公找到了失去的母爱,消失在绚丽的夕阳下。

阿炯和迪克,一个是男人,一个是狗,但他们的友谊比任天长还深厚。何一位朋友:迪克为了救主人,不让红娜吃他,最后大义灭亲,将自己的家人红娜给咬伤了。

单从最后一个故事,我们就可以知道,阿琼和迪克的友谊比钢铁还硬,比大海还深。友谊是爱的基础。有了真正的友谊,你可以一举打破一切。友谊,是一道坚固的城墙,无论你怎样迷惑,怎样攻击,都无法从上面打一个小眼。

友谊是我们的信念,团结合作,相互信任,无论风雨吹不倒它。友谊地久天长。

愿我们每一个人都成为朋友,让我们互相帮助,互相信任,持之以恒,无论多么困难,我们都不会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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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起迪克读后感 篇1

《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是沈石溪先生的一本获奖的经典的儿童文学,整个故事围绕着小主人公因一场大病瞎眼的阿炯可伶的身世 和一条因为长得丑陋而被遗弃的猎犬 迪克展开,让我身临故事中感慨了一回。本人小时候也喜欢狗 ,而且养过一条狗,它叫啰啰,忠心且聪明。有邻居一拿家里东西 ,都会扑过去,陌生人来家狂叫不止。只有我才能制止。妈妈嫌它淘气,惹事 ,领了买狗的人来,想要卖掉,记得很清楚两个买狗的人把它堵在院子的一角,都不敢去抓它,赶上我放学回家,妈在我面前讲了很多好话,让我帮忙抓它,我嘴里答应却心里打起算盘,我让买狗的人让开,说那狗听我的话,接近狗却摸摸它的毛,跟它说:啰啰快跑!这狗非常的通灵性,就在买狗人让出的那一条夹缝中飞快的窜了出去,逃掉了现在都人到中年了,回过头想这事,觉得自己也并不可笑,纯净的只有z在那时的孩童世界,现代现实社会充满尔虞我诈,连孩子也污染了 ,人不如狗。

我们一起迪克读后感 篇2

暑假时,我看了几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令我记忆犹新的是这本《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主要写了:迪克是一只被助人遗弃的长得其貌不扬的狗,在迪克饥寒交迫流浪时认识了现在的小主人阿炯。阿炯是一个失明的孩子,一年级时母亲离家,从此沓无音讯,他跟着钱老瞎学拉二胡,师傅去世后,阿炯便在茶馆拉琴养活自己。之后,茶馆的老板辞去了阿炯的工作,迪克为了主人,在茶馆闹事。于是,阿炯带着迪克被迫背井离乡,来到了妈妈的家乡。阿炯初来乍到,为混口饭吃,只好和迪克在街头卖艺。好景不长,他的妈妈凑巧看见了他,也认出了阿炯,碍于惹事生非,他妈妈没有告诉他,把他带回了家。妈妈现在的丈夫宋经理安排阿炯取自己的歌舞团表演,不久,阿炯知道了真相,他又带着迪克出去流浪。

看完整本书,迪克与阿炯之间的深情厚谊感动了我。在迪克流浪时,阿炯并没有嫌弃迪克的样子,义无反顾地收养了迪克。而迪克为了阿炯,更是赴汤蹈火。阿炯的生活艰辛不已,在他生命的低谷,迪克成了他唯一的依靠,在他身无分文的时候甘愿牺牲自己为主人换取食物;在他生病时想方设法把他送进医院;燃起了他生活的信念。在阿炯的身后,永远有迪克坚强的后盾。他们相互扶持,度过一次次难关。“朋友”的概念在迪克与阿炯身上被赋予崭新的意义,他们之间的友情像利剑刺穿了语言的障碍,让人与狗之间零距离相处,成为真挚的朋友。生命的颠簸起伏在迪克与阿炯的身上演绎着,绽放着人心与狗心最美好最真实的那份情感。

我深深地为之动容,人与动物这种亲密无间的友情让我震撼,这是一种多么感人肺腑的爱呀!

我们一起迪克读后感 篇3

一个流浪的孩子,一只丑陋的小狗,一个充满温情的故事,展开了一张心灵的画卷

一个孩子,在被后妈与爸爸的暴力下,带着那只小狗去了亲妈所在的地方。他以为他的到来会使阿妈欣慰,不想却使阿妈难堪。然而,一个在他乞讨时帮助过他的阿姨,却成为了自己思念已久的阿妈。他思绪万千,带着那只忠诚的狗,永远的流浪我也被深深地感染其中。

那首古老的歌,传遍了小村的每个角落,传遍了心灵的每个角落。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弹出了世间的无奈与悲哀。未来的路上,狗儿成了他唯一的伴侣。

动物与人,相依相伴。主人生病,为了赚钱,自己宁愿做暴力的奴隶。它不明白人类所具有的感情,它不懂人类的诡计多端,它也不知道主人的苦衷。它只能做它能做的事,它只想帮主人一点忙,正因如此它牺牲了自己的爱情,主人的言语对它来说就是就是它的金科玉律。几次的死里逃生,更让它和主人之间产生了不可分裂的感情。

在这本书里,我敬佩的是迪克,他能如此忠诚地对待主人,为了主人,可以连性命都不要,真的让人感动。虽然外表是丑陋的,但是心灵的坚强与善良足以掩饰一切。

我认为另一个主人公阿炯是值得我们同情的,曾受制于暴力下,又流浪乞讨,又遭遇心灵打击,真的很可怜。

在以后的日子里,希望阿炯去了孤儿所,和一群天真无邪的孩子成为朋友,带着迪克,过上了他梦寐以求的美好生活。或是阿妈和后爸来找他,接受了他和迪克,他和妹妹萌萌一起成长,再一次感到家庭的幸福与温馨。爱与理解,信任与坚强,善良与感恩,是人类的必修课,也是人生的主题,具备了这些,自然会有一个好的结局,终究会被你注定的伯乐发现。同样,动物也是一样。它们也有好习惯,好品德。它们信任我们时,我们也要像阿炯那样对待它们。

书净化了我们的心灵,让我们学会去感悟,去体会分享世间的喜怒哀乐,体会人间的亲情,友情。也许流浪是男孩最好的归宿,让我们一起为他祝福吧!

我们一起迪克读后感 篇4

母爱是伟大的,是她给予了我们温暖;是她给予了我们快乐;是她给予了我们美好的未来。

书中的小瞎子和迪克,坐在一位好心人的车上,来到了昆明。在那里寻找他的妈妈。由于,他妈妈已经结婚了。所以没办法把他带回家。就给他了一身毛衣、毛裤,还给他在饭店订了十天的餐。当他生病时,他妈妈又把他抱上去了医院。这样的妈妈,是不是个非常好的妈妈呢?

记得有一次,我好妈妈上街去买东西。我们在超市里转了一大圈,别看这一圈,这一圈,我们可买了不少东西。什么好吃的都有,足足有三大袋子。从超市里出来后,因为我们没开车。所以,只能打的或坐公共汽车。我们打算坐公共汽车,所以,就要往站牌那儿走。妈妈一个人就把最重的两袋提走了。而我却只提着一袋轻的,我惭愧不已。因为,我一男的,却提着一个超轻的。而妈妈是个女的,却提着两袋超重的。你说我惭愧不惭愧。我忍不住了,就对妈妈说:“妈,这些重的让我来吧!”妈妈说:“不用了,我这么大人了,提那么轻的袋子,不是让人笑话吗?”我一听,生气了,就不理她了。过了一会儿,妈妈见我生气了,便过来对我说:“儿子,不是妈妈不让你提,而是怕你累坏了。你应该理解妈妈。”我听了心里更是惭愧,便低头认错了。

啊!妈妈为了我,自己把最重的全提走,真是太感动了。所以,我要以我最好的成绩来回报您!

我们一起迪克读后感 篇5

别林斯基说过:“好的书籍是最贵重的珍宝。”最近,我又迷上了沈石溪叔叔的作品,在这些珍宝中,在我看来最最闪亮的无疑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只母猎犬生下了三只小猎犬,其中一只生下来就丑得出奇,主人认为这是一只不吉祥的小猎犬,便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把刚断奶的它扔到了很远很远的森林里,它找不到路,便成了一只无家可归的狗,但它奇迹般的活了下来,并学会了捕食。它渴望找到一位主人,渴望到主人的疼爱。一次偶然的机会,它被小盲人阿炯收留,并被取名为迪克。从此,阿炯和迪克开始了一人一狗的悲惨之路。( )

在这坎坷的路上,有一个镜头深深的吸引了我:由于迪克闯了大祸,阿炯被迫背井离乡,在临走时,迪克想和已经就怀了孕的红娜告别。可红娜却想和迪克一起离开。一路上,阿炯受到迪克无微不至的照顾,红娜便十分嫉妒,想趁迪克出去觅食的时候咬死阿炯,可却落空了。迪克想阻止红娜,可红娜却不知好歹,于是迪克只好与红娜周旋,咬死了红娜。迪克对小主人是多么忠诚呀!在动物和保护妻子的本能和猎犬保护主人的责任之间,它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它的忠诚深深感动了我。

我们不可以以貌取人,丑陋的外表不一定有丑陋的心灵,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狗,但它忠于主人,愿意为主人吃苦,我们应该学习这种精神!文/刘何雨辰

我们一起迪克读后感 篇6

《我们一起走,迪克》讲的是一个叫阿烔的盲孩子和猎狗迪克之间的故事。

迪克是条猎狗,因为丑陋,被原来的主人抛弃了,成了一条野狗。后来它遇到了阿烔,被阿烔收养了。一次迪克为了给阿炯报仇砸坏了茶馆里的录音机,他们赔不起,被迫开始流浪的生活,到昆明找阿炯的生母。

阿烔十分会拉二胡,他以自己和迪克的遭遇写了一首曲子,被剧场宋经理看重,去上台表演,获得了成功。谢幕时,迪克按要求上了舞台,却被观众用果皮砸了出来,原因只有一个——丑陋。后来宋经理要杀迪克,无奈,阿烔和迪克又开始了流浪的生活……

故事当中有一句话,我记得十分清楚——外表的美丽可以掩盖许许多多内在的丑陋。

也许只有阿烔这样的盲孩子,才可以看见迪克内在的美丽。他是用心去体会这个世界的。阿烔用自己的心,去感受迪克的心,那才真实。那些只看外表,就断定迪克是条恶狗的人,是被外表的美丽迷失双眼的人,他们看不到内在美。阿烔的眼睛虽然是瞎的,但是内心比许多眼睛好的人,都要明亮。

我们太看重外在美了,却看不到内在美了,忘记了内在美实际上比外在美更重要。

不要轻易的相信会骗人的眼睛。请你用心去倾听,去倾听真实的世界。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推荐十一篇)


在众多资料中,我精心挑选了一篇非常有用的“导盲犬迪克读后感”,感谢大家的关注和阅读。阅读让人充实,丰富,我对作品中的情节非常感兴趣,也想记录下自己从书中获得的收获,写一篇读后感。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1

啊,迪克!你真是一只不幸的小狗!从你出生的那一刻起,你就很丑,让你高贵的父母很难堪。迪克,你很小的时候,你被主人扔进了森林,让你自己去想办法。迪克,你以超越狗的能力活了下来。你差一点冻死,好多次饿死!你的人生真苦!迪克,当你看到黄狗被它的主人抚摸时,你再也忍不住了。你想找个好主人。对你来说有多难!但你还是找到了主人,小瞎子。迪克,当你的主人的钢琴演奏事业处于低谷时,你试图帮助,但几乎失去了生命!迪克,当你的主人要去豆腐宫找她的祖母时,你带着已经有了自己骨肉的洪娜一起出发了。迪克,当洪娜试图攻击你的主人时,你抛弃了你的家人,救了你的主人,这样他就可以看到你忠诚的'狗的性格。迪克,当你的主人去豆腐宫乞讨,遇到一个穿绿衣服的阿姨时,你做了一个乞讨的手势,向他的主人要钱。迪克,你主人生病了,你无视痛苦,让坏孩子打你,给你钱治好主人。迪克,当主人找到奶奶,在舞台上表演的时候,你忍着极大的委屈,让白毛狗代替你当迪克。那时候,你的内心是多么痛苦啊!迪克,你忍受着不公正和折磨,没有人能想象你有多痛苦。遭受肉体、精神和肉体的痛苦会杀死你!但你忍受它只是为了见你的主人。

迪克,我钦佩你,我钦佩你的毅力,我钦佩你的忠诚!你在找你的师父,你在看你的师父,你流了多少血,你受了多少苦!迪克,你总是一只丑陋的狗,但你是一只比其他任何狗都好的狗!想到你为了给我师父治病赚钱被打,我就有点心痛。迪克,你是一只非常好的狗。你不用担心你的外表。你的心比世界上所有的狗都美丽!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2

书,是一个很好的伙伴总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让我受益最深的是《导盲犬迪克》这本书。

故事中迪克是一只有着猎狗血脉的导盲犬,它和小主人阿炯一起生活在佛海镇,却应为打破了收音机而被迫离开了佛海镇,去寻找阿炯的妈妈。因为阿炯是盲人,所以迪克便成为阿炯当上了导盲犬。他们两个和迪克的爱妻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阿炯妈妈的旅程。而在途中,红娜想趁迪克不在,把阿烔咬死,结果被迪克发现,最后迪克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了阿炯妈妈,可是炯妈已经成名了,阿炯为了迪克舍弃了荣华富贵,跟着它一起流浪街头卖艺。

读到这里我被他们的友谊深深感动了,特别是迪克,它虽然长得十分丑陋,但却是一条很忠实的猎狗,时时刻刻都伴随在主人身边,还为了主人大义灭亲杀了自己的爱妻。保护主人又一次跟死神搏斗赢得主人的生命。

这又让我想起了关羽,他也是一位十分忠诚的武将,他为了刘备对曹操送给他的好马,好酒等宝物不屑一顾,并且在战争中对敌人毫不留情,为蜀汉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相互信任,这样才可以建立更加深刻,更加美好的友谊。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3

我喜欢动物,尤其是狗,一直听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而在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新作《导盲犬迪克》后,让我有了更深的感触,那就让我带着你们进入迪克的世界里吧!

《导盲犬迪克》讲述的是一只血统纯正,外表丑陋但内心忠诚的猎狗,因为长得丑被认为是恶鬼附身,所以被主人遗弃在原始森林里,它想再找一个喜欢它的新主人,结果许许多多人都厌恶它,最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被一位叫阿炯的盲童收养,因为阿炯听师傅说过他以前有一条狗名叫迪克,所以便给这条狗取名为“迪克”。还拜了一位老师傅学习琴艺。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也对他不好。有一天,阿炯的师傅走了,阿炯也只好在茶馆拉琴,可是好景不长,茶馆老板买了一架崭新的录音机,录音机可以播时髦的歌。于是阿炯的位置便被替代,老板便让阿炯另寻发财的路。迪克看到主人伤心,火冒三丈,把录音机撞倒了,闯下了大祸。老板以为迪克是条疯狗,便报了警,警察来到了阿炯家,威逼它们交出疯狗。无奈之下,他们只好离家出走,浪迹天涯。因为阿炯是盲人,无法知道前方的危险,所以迪克便给阿炯当上了导盲犬。他们两个和迪克的好朋友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阿炯妈妈的旅程。他们穿过了荒无人烟的死林,还要走很远的路才可以到达昆明。而在途中,饥渴难忍的红娜想趁迪克不在,把阿炯咬死,结果被迪克发现,最后迪克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这真是“大义灭亲”啊。后来他们又幸运的遇到了昆明地质勘探队,帮他们捡回了矿物,在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下来到了豆腐营,他们在街头以卖艺为生。有一次阿炯生病了,被好心的阿姨和宋经理一家收留,阿炯无意间知道了好心的阿姨原来就是自己失散多年的阿妈,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后,为了保护迪克,他们只好选择继续去流浪

读完了这本精彩的书之后,我被他们之间深深的友谊感动了。迪克虽然是猎狗,但是却对主人很忠诚,而阿炯也十分关心它,只有他们互相帮助,才得以生存。这本书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相互信任,相互支持,这样才可以建立更加深刻,更加美好的友谊。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4

读后感一: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它就是《导盲犬迪克》。

《导盲犬迪克》讲述的是一只丑陋不堪的小狗,在断奶后被主人遗弃,他想另寻他主,结果许多人都厌恶它,最后被善良的盲童少年阿烔收养,当起了导盲犬。

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对他不好。阿炯在茶馆弹钢琴,但好景不长。骆老板买了一台全新的录音机,可以**流行歌曲。便让阿烔另寻发财的路。

迪克对他的主人非常生气,把录音机撞倒了。灾难发生后,他们两人和迪克的搭档红娜踏上了去昆明寻找母亲的旅程。他们要穿过荒凉的雪山和枯树林,还要走很长的路去昆明。

在途中红娜想趁迪克不在,把阿烔咬死,结果被迪克发现,最后迪克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他们帮助昆明地质勘探队捡矿,在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下到达了豆营。他们以在街头为生。

生病后,她被一位好心的宋阿姨和宋经理的家人收留了。

为了给阿洪赚钱,迪克在外面乞讨赚钱。他还在公园里练武术,差点就死了。他治好病后写了一首二胡歌。宋经理发现他因此出名了。宋经理把迪克锁起来,让一只白狮子狗代替迪克在观众面前表演。不经意间就知道好心的阿姨是他的阿姨。

他们在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阿烔放弃了在这里的好生活,带着迪克远走高飞。

读完这本书,我被他们的友谊所感动。迪克是只丑狗,但迪克对主人很忠诚,阿炯对迪克很体贴。

这本书教会我在朋友之间要忠诚,这样我们才能建立良好的友谊。

后记2:啊,迪克!你真是一只可怜的小狗!自从你出生以来,你是如此丑陋,一只于你高贵的父母都很尴尬。迪克,当你很小的时候,你被你的主人扔到森林里,让你生死攸关。

迪克,你靠超越狗的能力活了下来。你曾多次差点冻死、饿死!你的命真苦!

迪克,当你看到黄狗被它的主人摸时,你再也忍不住了。找到一个好主人对你来说是多么的困难!但你还是找到了主人,那个小盲人。迪克,当你主人的钢琴生意处于低谷时,你试图帮忙,但差点丧命!

迪克,当你的主人想去豆腐宫找他的母亲时,你就带着你有血有肉的红娜一起出发了。

迪克,当红娜要攻击你的主人时,你抛弃了你的家人,救了你的主人,向他展示你忠诚的狗本性。迪克,当你的主人去豆腐宫乞讨时,遇到穿绿衣服的阿姨,你就做一张乞讨表,替主人要钱。迪克,主人生病时,你不在乎痛苦,让坏孩子打你,给你钱治好主人。

迪克,在主人找到阿妈而且上了舞台表演时,你忍着巨大的委屈让白毛狗代替你当迪克,当时,你的心多么痛啊!迪克,你忍受着委屈,又忍受着酷刑,这时的你,没人能想象你有多么痛苦。忍受身心和皮肉之苦,都快把你整死了!

但你忍受着,就为了见主人……

迪克,我佩服你,我佩服你的毅力,我佩服你的忠诚!为了找到你的主人,为了见到你的主人,你流了多少血,承受了多少痛苦!迪克,你是一只丑狗,但你是一只比任何狗都好的狗!

想想你在为主人赚钱养病而被痛打,我就会有一点点心痛。迪克,你是一只很好的狗。你不必担心你的外表。你的心比世界上所有的狗都美!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5

我最喜欢的书是《导盲犬迪克》,这是我和爸爸一起到新华书店买的。这本书介绍了瞎子阿炯在师父去世之后带领自己的导盲犬迪克谋生,寻找亲生母亲的故事。一路上,他们靠拉二胡卖艺为生。在豆腐营,他们收到过好心人的帮助和坏人的“帮助”。但他们并没有放弃,而是一直坚持找到自己的亲生母亲。

一本书的主要人物是一只猎狗,他叫迪克.它的主人叫作阿炯。阿炯跟课文中的阿炳有许多相似之处,并且他们都非常喜欢拉二胡,生活同样的艰难,同样以卖艺为生,这让我无法想象这样的情景.书中的阿炯在来到到昆明市时,昆明是秋天,可几个月后就变成了冬天。那时非常非常的冷,阿炯只能穿着破破的衣裳在街上卖艺,还生了病。同样在上课时老师上我们体会阿炳在冬天时在街上卖艺的情景,真是命苦。还有,书中的阿炯的师傅也是个瞎子,在师傅死后,又被茶馆的骆老板开除,心情十分低落。后来,他为了寻找阿妈来到了昆明的豆腐营。在这里发生了许多事情:如,阿炯生病了,迪克却卖艺乞讨等许多有趣的故事。

这本书中有一个描写迪克外貌的段落:一副斜巴眼,眼角挤满着狗眵目糊,鼻梁平塌,天生一张歪嘴,上嘴吻还有一个V形豁口,露出排列极不整齐的牙齿,无法闭严的嘴角时时淌着一股又黏又滑的口涎。你长着一身乱糟糟的没有光泽的狗毛,就像锅底黑,仿佛从娘胎里就有疥疮,好几处体毛脱落,露出难看的青白色的狗皮;又细又短的尾巴光溜溜的不长一根狗毛,比老鼠尾巴好看不了多少。

《导盲犬迪克》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犬,由于长相不好看,而被主人遗弃,过上了自由自在的野狗的生活。可是对于令其他狗羡慕的不拘束生活却令这只狗厌烦,于是,他帮助了盲人阿炯,并顺利地当上了阿炯的导盲犬,阿炯给这只狗取名叫迪克。当阿炯失业时,迪克带着阿炯逃到了昆明,准备找阿炯的阿妈。再没找到阿妈之前,阿炯只好卖艺乞讨,并被一位酷似阿妈的好心阿姨收留在家。当阿炯的才艺被发现时,他一举成名,可是第一场演出却因迪克的丑陋毁了整场戏。因此,戏团找了一只马戏团的狗来代替迪克,并把真迪克关到了笼子里。当阿炯知道真相--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自己的阿妈时,忍受着打击,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读完了这一本书,我体会到:人,不能以貌取人,就更不能以貌取狗。有句俗话叫做:狗不嫌家贫。可是为什么只是因为狗的相貌不好看就遗弃它呢?我也曾经看到过很丑的流浪狗,但我看它的眼神只有爱怜与怜悯,没有一丝的厌恶,我经常会自己带一些吃的,喂给那些可怜的流浪狗。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是那只狗,我也希望会有某位善良的小孩子给我一点吃的。它只是外表丑陋,可是它的内心并不丑陋,反而很纯真与忠诚。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的外表怎样,就可以断定他的将来,人品以及他内心的那份忠诚。

这也是我爱这本书的原因。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6

啊,迪克!你是一只多么不幸的小狗!从你出生的那一刻起,你就很丑,让你高贵的父母难堪。

迪克,当你很小的时候,你被你的主人扔到森林里,让你生死攸关。迪克,你靠超越狗的能力活了下来。你曾多次差点冻死、饿死!

你的命真苦!迪克,当你看到黄狗被它的主人摸时,你再也忍不住了。找到一个好主人对你来说是多么的困难!但你还是找到了主人,小盲人。

迪克,当你主人的钢琴生意处于低谷时,你试图帮忙,但差点丧命!迪克,当你的主人想去豆腐宫找他的母亲时,你就带着你有血有肉的红娜一起出发了。迪克,当红娜要攻击你的主人时,你抛弃了你的家人,救了你的主人,向他展示你忠诚的狗本性。

迪克,当你的主人去豆腐宫乞讨时,遇到穿绿衣服的阿姨,你就做一张乞讨表,替主人要钱。迪克,主人生病时,你不在乎痛苦,让坏孩子打你,给你钱治好主人。迪克,在主人找到阿妈而且上了舞台表演时,你忍着巨大的委屈让白毛狗代替你当迪克,当时,你的心多么痛啊!

迪克,你受了委屈和折磨。在这个时候,没又忍能想象你有多痛苦。忍受身心和皮肉之苦,都快把你整死了!但你忍受着,就为了见主人……

迪克,我佩服你,我佩服你的毅力,我佩服你的忠诚!为了找到你的主人,为了见到他,你流了多少血,遭受了多少痛苦!迪克,你是一只丑狗,但你是一只比任何狗都好的狗!

想想你在为主人赚钱养病而被痛打,我就会有一点点心痛。迪克,你是一只很好的狗。你不必担心你的外表。你的心比世界上所有的狗都美!

一年级:浅辉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7

今天我读了《导盲犬迪克》一书,书中讲到有一条导盲犬名字叫做迪克,它一出生就是一条丑狗,因为这样它的主人把它遗弃了,这让它成为了一条野狗,在一次狩猎中,迪克它遇见了一条黄狗和猎人,他们亲切的样子让迪克也想找个主人。

几天后,它遇到了小瞎子阿炯,并让他成为了它的主人。后来因为迪克弄坏了一个收音机,阿炯爸爸要杀掉迪克,而阿炯不想让迪克死,所以带它逃了出去,开始了流浪生涯,在流浪之中发生了很多的故事,当阿炯失业时,迪克带着阿炯逃到了昆明,准备找阿炯的阿妈。再没找到阿妈之前,阿炯只好卖艺乞讨,并被一位酷似阿妈的好心阿姨收留在家。当阿炯的才艺被发现时,他一举成名,可是第一场演出却因迪克的丑陋毁了整场戏。因此,戏团找了一只马戏团的白狮狗来代替迪克,并把真迪克关到了笼子里。当阿炯知道真相——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自己的阿妈时,忍受着打击,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书中人和动物他们之间的深厚友谊使我十分感动,说明人和动物的和谐相处,温馨无处不在,感受到人和动物的的真情存在。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8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句话相信很多人都有感触,而在读了“动物**大王”沈石溪的新作《导盲犬迪克》后,让我有了更深的感触。

《导盲犬迪克》讲述的是一只外表丑陋但内心忠诚的猎狗,它因为长得丑被认为是死神附身,所以被主人遗弃,它想再找一个喜欢它的新主人,结果许许多多人都厌恶它,最后被一位叫阿炯盲童收养,拜了一位老师傅学***,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也对他不好。有一天,阿炯的师傅走了,阿炯也只好在茶馆拉琴,可是好景不长,茶馆老板买了一架崭新的录音机,录音机可以播时髦的歌。于是阿炯的位置便被替代,老板便让阿烔另寻发财的路。

迪克对他的主人非常生气,把录音机撞倒了。老板认为那条狗是疯狗,于是报了警。警察来到阿炯家,强迫它们交出疯狗。无奈之下,他们只好离家出走,浪迹天涯。

因为阿炯听师傅说过他以前有一条狗名叫迪克,所以便给这条狗取名为“迪克”。因为阿炯是瞎子,不知道前方的危险,迪克成了阿炯的导盲犬。他们俩和迪克的好朋友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琼妈妈的旅程。

他们穿过了死森林,要走很长的路才能到达昆明。在路上,红娜想趁迪克不在的时候杀了阿洪,但迪克发现迪克最后不得不杀了红娜。他们很幸运地见到了他们和昆明地质勘探队。他们帮助他们收集矿物。在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下,他们来到了豆英。

他们以在街头为生。生病后,她被一位好心的宋阿姨和宋经理的家人收留了。九百八十一灾难发生后,阿炯无意中知道,善良的阿姨是她失散多年的阿姨,但为了保护迪克,他们不得不继续流浪。

读完这本好书,我被他们的友谊所感动。迪克是只猎犬,但他忠于主人。阿炯很关心它。他们只有互相帮助才能生存。这本书使我明白朋友之间应该相互信任,这样才能建立一种更深更好的友谊。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9

每一个脚步,每一个艰辛的脚步,都被一只狗所带领,一只丑陋的狗,让我看到丑陋背后的善良,你们知道这是什么书吗?

《导盲犬迪克》整本书讲述的是一至母狗生下了一只丑陋的小狗,被母狗所抛弃,成了一条流浪狗。在茶馆拉二胡的盲人小孩收留了它,并给它取名叫迪克。迪克带着小孩出大山去找母亲,谁知竟成了母亲的赚钱工具,两人逃离了这座城,开始了流浪生活。

我最喜欢的情节是当属迪克为了救主人,而咬死了自己最喜欢的豺狗。为什么呢?当主人深处危险之中,一个是自己最好的主人,一个是自己最爱的狗,他在艰难的抉择之中,最后选择了忠诚主人。让我看到了那颗懂得感恩的心,不会为了个人利益而自私。

这一颗炙热的感恩之心让我想到毛主席报答老乡章士钊,每年春节初二那天毛主席让秘书给章士钊送去两千块钱,当还满两万块钱时,就说还要还五十年利息。这些钱都是毛主席自己的稿费。当年借的那笔钱,是为了革命事业而急需的。还有一件一直让我记忆犹新的事情。在军训时,同学呕吐,吐在我的床上,老师帮我清理打扫,而当时,老师发着高烧。每当到平安夜的第二天,我都会送给老师一个她最爱吃的苹果。

我想只要内心懂得感恩,即使外表丑陋,也会有人欣赏他。我要做一个懂得感恩的人,去报答那个帮助过我的人。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10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无论是瞎子还是聋子都是不能嘲笑他们的,《导盲犬迪克》中让我对导盲犬有了更深的印象。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瞎子阿炯原来是一个很帅气的小男孩,一双眼睛又大又亮,像两颗熟透的黑葡萄,可是因为一年级下学期时阿爸和阿妈离婚,阿妈像一只逃笼子的鸟,可阿炯失去了最爱的人。阿炯和阿爸生活在一起,阿炯就从来也没有学习过了,不学习就不会有什么成就,阿炯放弃了自己的前途,过上了没有爱的生活。

一次生病,因为阿爸经常酗酒,没钱治病,最终导致阿炯眼瞎,读到这时,我觉得阿爸就是一个只会哭,一位非常不合格的父亲。

但阿炯他是乐观的。他在下山的时候领养了一只小狗,并给那只小狗取名为迪克,因为迪克长的非常丑,生下来四五个月的时候就被主人扔进了树林,他们成了一对好朋友。迪克是一只非常忠诚的狗,阿炯遇到困难时,它用狗的形式帮助了他,迪克是忠诚的狗。

一只导盲犬只能保护主人,这只是我们能看到的,而在沈石溪笔下,一只只动物有了情感,在生死关头,作者活灵活现的把动物的忠贞和勇敢让我们在脑子里有一张张真实的样子。

导盲犬迪克读后感 篇11

暑假里,我补充了许多精神粮食,不过,说到最喜欢的一本书,我觉得非《导盲犬迪克》莫属。

迪克是一条被主人遗弃的丑狗,好心的盲少年阿炯收留了它。阿炯带着迪克来到昆明找阿妈,不久之后,阿炯病了。迪克万般无奈,学着主人的样子去乞讨。没有主人的胡琴伴奏,只有迪克哑谜似的动作,根本无法引起路人的注意。迪克很焦急,它叼起白罐子,跑到路人身边不停地摇尾巴,可是那个年轻人厌恶地用脚踢开它。读到这里,我仿佛看到了迪克眼中的泪水,这泪水,不是因为身上的伤痕,而是因为深深的自责——为什么救不了小主人?

终于,迪克有了赚钱的方法,就是到公园里给人当练拳的“活靶子”。坚硬的拳头如雨点般向它飞来,迪克被揍得遍体鳞伤。此时此刻,我仿佛看到了迪克眼中的坚毅,为了给小主人治病,它愿意忍受一切痛苦,甚至不惜舍弃自己的生命!

一条丑狗震撼了我的心灵。迪克,是你让我懂得了有一种爱叫“忠诚”,正是这样,你才会穷尽智慧去乞讨;你才会忍受一切折磨舍身去救主人。我不禁万分庆幸,我差点错过了与你的相识。因为小时候,我曾被小狗咬伤,所以我非常讨厌狗。记得那次选书,我一看书名就准备把它“枪毙”了,后来我看到作者是沈石溪,想到我看的沈石溪动物小说《保姆蟒》《兔王复仇记》都很有趣,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买下这本书。没有想到的是竟然有了惊人的收获。这本书让我重新认识了“狗”这种动物。人们常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读了这本书,我才明白这“忠诚”二字包含的是狗对主人深深的爱。

世界上的爱有千种万种,“忠诚”无疑是最高贵的一种,而这样的“高贵”,也是许多人所拥有的:老师告诉我们,小英雄王二小为了保护乡亲和八路军,把敌人带进了埋伏圈,最后被敌人残忍地挑在枪尖,这是一个孩子对祖国和人民的忠诚!新闻镜头里一遍又一遍地播放着解放军叔叔在地震过后,不顾余震危险,日夜不停从废墟中抢救生命,这是每一位战士对祖国和人民的忠诚!大家都知道,刚刚举行的抗战胜利70周年大阅兵中,走在第一方阵的是“抗战老兵”方阵,他们有的白发苍苍,有的步履蹒跚,但他们个个精神抖擞,无比自豪。为什么他们能成为骄傲的“第一方阵”,因为他们为祖国解放和世界和平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这特殊的“第一方阵”让我们永远记住了革命老前辈对祖国和人民的无比忠诚!

一本书,带给我的启示难以言尽,但我记住了,有一种爱叫“忠诚”——小时候,是对爱我们的人忠诚,对我们的学业忠诚;长大了,是对自己事业的忠诚,对人民的忠诚,对祖国的忠诚!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通用


因为经历和思想不同,针对同一事同一作品,想法当然不一样,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心得也不例外,相信每一个人在小学和中学都写过不少心得体会,心得体会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你是否会写相关心得体会呢?以下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傻狗温迪克读后感通用”,欢迎你阅读与收藏。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篇1)

《傻狗温迪克》,这是一本美国作者凯特。迪卡米洛的书是一个叫傅蓓蒂的人翻译的。《傻狗温迪克》的主人公都是一些古怪的名字,他们分别是小女孩欧宝、牧师爸爸、傻狗温迪克、老小姐芬妮、巫婆格格丽亚和吸引小动物的奥蒂斯。

书中的故事是关于欧宝,一个在南方小镇长大的小女孩,和她的父亲,一个不怎么笑的牧师,搬到寒冷的北方生活。一个很偶然的机会,小女孩欧宝从超市领回了一只流浪狗,她给这只流浪狗取名叫温迪克。

虽然流浪狗又丑又脏,但它有一种神奇的咧嘴笑的能力。欧宝带回家的小女孩被狗的神奇能力所吸引,微笑着。书中写到,神奇小狗温迪克和小女孩欧宝每天都要去不同的地方,认识不一样的人,他们认识了老小姐芬妮、巫婆格格丽亚,还有吸引人小动物的奥迪斯,以及阿曼达、小不点、光头宝宝等,这些人后来都成了欧宝的好朋友。读了这本书,我感觉我现在的生活很幸福。

书中的主人公欧宝,没有母亲和爱,可以过上坚强幸福的生活。虽然我没有欧宝的生活经验,但我想从中学习乐观的生活态度。名师点评:

这篇读后感符合一般的格式。

能先勾勒出书中的内容,还要着重描写给人印象最深刻的东西,从而引发自己的感情。你的全文结构是合理的。当你描述这本书的基本内容时,你可以抓住书中人物的特点。“从小生长在南方小镇……搬到寒冷的北方”的小女孩欧宝,“不多言笑的牧师爸爸”、“流浪狗取名叫温迪克……又丑又脏,但是它有一个神奇的本领就是会咧嘴笑”,这样的几句话就把书里的主要内容和主要特点全描述出来了。

接下来,我自然地介绍书中的其他人物。最后你的感想也很准确。要学***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

还有坚强和友善说的不够充分。“主人公都是……”这样说是不准确的,应该说书里的人物……。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篇2)

今天,晴空万里,骄阳似火,太阳把大地烤的直冒烟。因此,我在家打开电风扇并感兴趣地阅读。

这本书名叫《傻狗温迪克》,作者名叫:凯特迪卡米洛。主要讲了:

欧宝,一个年轻的女孩,和他的父亲,一个牧师搬到了寒冷的北方。一次偶然的机会,欧宝从超市里带走一只流浪狗,给它取名为温迪克。虽然狗又脏又臭,但它有一种神奇的能力:

会对人咧嘴微笑。

温迪克和欧宝每天去不同的地方,遇见不同的人。在那里,她们的第一个朋友是老范妮小姐,她自己有一个图书馆。接着欧宝为了帮温迪克买狗链子便在一家宠物店打工。

打工的同时,她们又认识了宠物店老板:奥蒂斯,还认识了经常到宠物店玩的“小不点”。在回家的路途中,她们还认识了性格古怪、被人们称为“巫婆”的格洛丽亚和经常捣乱的被欧宝称为“光头宝宝”俩兄弟等。

在他们身上,接二连三的事情。

读后我明白了要微笑面对生活,欧宝就是一个例子读《傻狗温迪克》有感相关作文:《你是我的宝贝》读后感《浪漫鼠德佩罗》读后感师恩无以回报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读《夏洛的网》有感与母校告别仙人掌剪窗花小学一年级作文

2019年04月25日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篇3)

假期里,我读了《傻狗温迪克》这本书。对文章中的温迪克感受很多,温迪克是一条很脏的小狗,但温迪克有一个神奇的本领,它会对任何人咧嘴微笑。 这篇文章的主要故事情节是:

从小生长在南方的女孩儿欧宝和她的父亲一起搬到了北方,一个特殊的机会,欧宝从超市里领回了一只总是闯祸的流浪狗,取名叫温迪克。从那时起,欧宝和温迪克每天都去不同的地方,遇到了许多好朋友,其中包括:范妮(fanny),想把图书馆当礼物的老太太;非常害羞却又能用美妙的旋律去让动物们听话的奥蒂斯;性格古怪被别人称为“巫婆”的格格丽亚;还有高傲的阿曼达;“光头宝宝”和想要一只像温迪克一样的小狗,而且常常吮手指的“小不点”等等,都是她的好朋友。

让我感触最深的还是温迪克,因为它对主人真诚、善良,欧宝也和它一样没有妈妈,没有人理解她,她很孤独,就因为有这样的一个“狗朋友”才让她走出困境,微笑着去面对生活。如果你仔细品味这里的故事,你会感受到它的可爱,它的真诚感动着每一个人。让人都了这本书就会觉得温迪克是一只好狗,一只懂人的狗!

如果有可能,我也想拥有一只“温迪克”。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篇4)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 (一)

看了这本书的题目——《傻狗温迪克》,你可能会有一些奇怪,为什么这只狗叫它“傻狗”呢?其实,这只狗有一个绝招——笑。

事实上,这只狗是一只名叫温迪克的流浪狗,是一个名叫欧宝的小女孩从超市带回来的。没想到,这只狗让原本内向的她认识了许多朋友:被人们称作“巫婆”的格洛利亚、有一座图书馆的老小姐芬妮、“光头宝宝”和“小不点儿”都成了她的好朋友。

刚看完这本书,我觉得很有意思,但仔细想想,温迪克为什么能把欧宝、范妮、格洛利亚和其他人一起穿呢?是温迪克的真诚和可爱,感染和感动了每一个人。

现在有这种性格的人越来越少了。我们应该学习温迪克的精神。虽然他看起来很傻,但正是因为他很傻,才把人联系起来。现在生活中有很多人在撒谎,但是如果我们想不被人知道,除非我们去做,否则我们做不到,因为事实永远不会改变,真相迟早会被发现的。

与其一昧地隐瞒事实,不如诚实的说出真相。这样,也会让别人尊重你。我也要做一个诚实的人。

那就让我们向温迪克学习,向他学习,坦诚相待。让我们都做诚实的人!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 (二)

7月26日,我读完了《傻狗温迪克》这本书,这本书让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一段记忆。

书中的主角是个9岁的小女孩,叫做欧宝。温迪克是欧宝从超市里捡来的一只流浪狗。记得那时,温迪克把超市老板“**”在地后,还用它那大大的舌头舔了几下超市老板的脸。

这时,欧宝看到了那只面带微笑、满脸皱纹、脏兮兮的小狗,她突然忘了把它带回家!从此这只小狗有了它的归属和一个名字:

温迪克。

温迪克,是一只有着长长的耳朵、弯弯的大黄牙、一块地方有毛一块地方没毛、经常“笑”的狗。它最大的特点就是怕雷。只要稍微一有雷声,它就象过街老鼠一样——“抱头”鼠窜,其速度十分惊人,一眨眼的功夫,就没有了,好像突然消失了一般。

但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宠物点的员工奥的斯!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篇5)

今天我看了《傻狗温迪克》讲的是从前有一个小女孩在商场里面买东西,突然有一个小狗跑到小女孩前面,小狗看见小女孩就微笑。

回到家后小女孩就给爸爸说;“你不是说我们要帮助比我们不幸的人吗?”爸爸说“对呀”从此,温迪克就成了小女孩的朋友了。温迪克经常往外跑每次往外跑,每次往外跑呢每次有交到不同的朋友。其中有奥的斯、格洛丽亚等等朋友,奥的斯弹吉他太动听了,小动物们都听得太入迷了,都一动不动了。格洛丽亚呢,又有很长很长的故事,根本讲不完。

有一次,大家聚会时,小女孩忘记了温迪克,聚会没过一会,大大的`雷雨就来了,小女孩这才发现温迪克不见了,小女孩迅速地跑到门前急急忙忙穿好鞋跑出去找温迪克,小女孩在外面吧地方找遍了,还是没有找到温迪克,回到家后,大家都说:“你肯定找不到他的,因为小狗的温迪克就在你的家里。”

我看了这本书学到了,我们要帮助比我们不幸的人,我们帮助他们我们就会变得更加的快乐。

傻狗温迪克读后感(篇6)

今年寒假,我看了一本书—《傻狗温迪克》,这本书的内容让我非常深刻。

这本书的内容是:欧宝,一个在南方笑真长大的女孩,和她不屈的父亲一起搬到了寒冷的北方。一次偶然的机会,欧宝从超市带走了一只名叫温迪克的流浪狗。

虽然狗又脏又丑,但它有神奇的能力对人咧嘴一笑。温迪克和欧宝每天去不同的地方,遇见不同的人。想要一座图书馆作为礼物的老小姐芬妮,害羞却又能用美妙旋律去吸引小动物的奥蒂斯,性格古怪,被人们称作“巫婆”的格洛丽亚,以及阿曼达,“小不点儿”和“光头宝宝”等成为了她们的朋友。

我觉得欧宝这个小小主人当得非常好。因为她把温迪克照顾得很好,首先当温迪克闯祸的时候,她毫不犹豫地收留了温迪克,并且尽心尽力地去说服爸爸,让爸爸心服口服,然后,欧宝不嫌温迪克又臭又脏,还为它梳理毛发,最后,欧宝还带温迪克出去玩,还交到了许多好朋友。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想到一件事:有一次,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看见一个大哥拿着打火机烧蚂蚁。脆弱的蚂蚁到处燃烧。而那个大哥,为了让自己开心,随便伤害了小动物的生命。

虽然这本书的内容很简单,但字里行间却有感叹。我们想要一个和谐美丽的世界。我们需要行动,热爱每一个生命,珍惜每一个生命。

麦克白读后感汇集15篇


您将会在下文中了解有关麦克白读后感最新的科技应用,当体验过作者的作品之后,我们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书写下思想的碰撞与火花,您也在学习如何写好读后感吗?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麦克白读后感 篇1

《麦克白》讲述了苏格兰大将麦克白因为听信巫女的预言而弑君谋反当上了苏格兰的国王,同时又因为惧怕命运而杀害自己的好友,导致众叛亲离,麦克白最终也没有逃脱所谓的“命运”。

“命运”是什么东西?当巫女预言麦克白将会当上考特爵士并最终成为苏格兰王的时候,麦克白是不信的,然而随后的消息却是邓肯册封其为考特爵士,于是麦克白开始相信巫女的预言了。麦克白相信自己命中注定会成为苏格兰王,在这种信念的支撑下,麦克白弑君谋反,在这一过程中,麦克白身上原有的忠诚、善良等信念最终没有敌过权力的诱惑。

麦克白如愿以偿的把王位握在了自己手中。他以“命运”的名义杀戮,却又想反抗“命运”。正是因为麦克白相信了巫女的预言,所以才弑君,同时他也相信了巫女关于班柯的后代将为国王的预言,所以才想杀掉班柯及其子。这种行为的结果是悲哀的,因为刺客最终也没有杀掉班柯的儿子,在麦克白看来,这似乎在应验所谓的“命运”。

于是麦克白再次求教于巫女,幽灵告诉他“没有一个妇人所生下的`人可以伤害麦克白”,“除非有一天勃南的树林会向邓西嫩高山移动”,否则麦克白不会失败。于是麦克白勇敢、残忍的接受了王子马尔康带领的英格兰军队的挑战。最终麦克白失败了,似乎是因为“勃南的树林移动了”,而且麦克白也是死在所谓的“非妇人所生”的人手上,这一切似乎都在证明命运如滔滔河流般不可逆转。

《麦克白》的行文始终存在着“命运”这一暗线,然而,何谓“命运”?难道命运不是自己选择的吗?如果麦克白不相信巫女的预言,很难想象他会弑君谋反。那样这场悲剧还会存在吗?我坚持认为,所谓的“命运”其实是掌握在自己手中,无论如何,选择都是人们自己作出的。麦克白对权力的野心使其轻而易举的相信了巫女的对自己有利的预言,但是却又想反抗对自己不利的“命运”,这不失为一种讽刺。我们无法责怪麦克白,因为这对每个人来说都可能是抵御不住的诱惑。很多情况下,“命运”只是借口,为我们做出的选择进行辩护的借口。成功者可以用“命运”来为自己的成就披上神圣的外衣,外人(甚至是其自己)往往就忽略了其为成功所付出的代价;失败者可以用“命运”来为自己的失败寻找借口,外人(甚至是其自己)往往就忽略了其所犯的错误本身。

在巫女作出对班柯的预言时,班柯曾经说“魔鬼为了要陷害我们起见,往往故意向我们说真话,在小事情上取得我们的信任,然后在重要的关头我们便会堕入他的圈套。”这番言论可谓一语中的。而沙翁最终并没有说明班柯后代的命运,这可能也是作者对麦克白相信命运的讽刺吧。

麦克白读后感 篇2

《麦克白》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的最后一个。一剧充满诱惑、罪恶和惩罚。

勇冠三军的苏格兰大将麦克白和班戈在班师回朝途中,遇到三名女巫。这些女巫称呼麦克白为“葛莱密斯爵士”、“考特爵士”、“未来的君王”,更预言班戈的“子孙将要君临一国”。很快,麦克白先后成为“葛莱密斯爵士”和“考特爵士”,他欣喜若狂,连忙写信告知妻子。麦克白夫人见信大喜,后又得知国王邓根将驾临麦克白府并住上一晚,于是,她决定激起丈夫的斗志实现君王梦。当晚,麦克白夫人用麻药迷倒国王的侍卫,麦克白也在妻子羞辱的激将法作用下杀死了国王,但他因恐惧不自主地将染血的匕首带了回来。见此情景,麦克白夫人果断地将匕首拿回国王的寝室,将上面的血迹涂抹在侍卫身上以嫁祸他人。当贵族迈克特夫等人发现国王被害时,麦克自杀死侍卫,麦克白夫人则昏倒在地。国王的两个儿读马克思传有感子玛尔康、唐纳本感到事情不妙,于是分别逃往英格兰和爱尔兰,他们因此被怀疑为弑君元凶。

麦克白加冕为王,他大宴群臣,但班戈和迈克特夫拒绝赴宴。麦克白派人暗杀班戈得逞,但班戈之子的逃脱却令他深为痛苦。此后的麦克白渐渐成为暴君,他杀掉迈克特夫的家人,靠暴政来抵挡那时时袭来的梦魇。惩罚最终到来,麦克白夫人积郁而死,玛尔康也率英军前来征讨暴君,一度所向披靡的麦克白被迈克特夫取下首级。暴君已死,苏格兰挥却了往日的阴霾,迎来了光明。

在十六世纪的英国,各种社会矛盾日益表面化,与法国的战争,与苏格兰和西班牙紧张的关系,局势混乱,法纪松弛,财政拮据,物价腾贵,尤其棘手的是国内尖锐的宗教派别矛盾,从农本主义向实行重商主义市场经济过渡和因为圈地运动造成严重的流民问题的社会环境中,极端个人主义恶性膨胀,与作者所向往的"善"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仁爱,和平,自然人性的人生幸福与道德责任的理想是完全背道而驰的,在麦克白的时代,社会并不太平,虽然他没有与挪威人公然联合,但他的叛国重罪已被他亲口供认,并有事实证明,使他遭到毁灭的命运。麦克白超我企图和自我放纵,放大自我实现所谓的价值,最后又以自我折磨,自我反省的赎罪方式达到灵魂的自我拯救和自我净化。权欲的驱动力往往大于超我的约束力,麦克白所以身败名裂,乃是咎由自取,不是接受了女巫的影响,但是他是一个误入歧途的坏人,行凶杀人的是麦克白,而身为受害者的邓肯则成为麦克白行凶杀人的直接帮凶,起直接原因,逼麦克白自杀的人不是别人,而是邓肯自己。

如果邓肯不在继承的问题上给麦克白以绝望的打击,不在离开自己宫宴的行动上为麦克白制造行凶的条件的话,麦克白和女巫是无能为力的,而麦克白夫人代表了麦克白性格中最狂妄,最坚硬的那部分,她能做到亲手杀死自己的儿女,如此残忍极端的手段坚定了麦克白谋杀的决心,麦克白的悲剧命运已经就无法避免了。在帮助丈夫篡位的过程中,她表现出坚强的意志,坚定的性格,镇静的头脑,非凡的才能和魄力,在欲望与爱情中,她不惜抛弃爱情来换取权欲,可见她是多么的残忍与没有人性。众多的原因导致了麦克白的行凶杀人,一步步走向罪恶的深渊,女巫,鬼神,黑暗,幻想使麦克白完全陷入了超自然力量的摆布不能自拔,表现了强烈的宿命论思想,人的命运仿佛完全掌握在幽冥世界的主宰中,也是由权欲野心完全泯灭了人性。

悲剧的全部内容并不限于个人命运,而是封建统治阶级内部宫廷斗争,宫廷矛盾的普遍规律,作者揭示权势欲望使人毁灭的同时,深刻的描写了暴君,暴政毁灭社稷,给社会,人民带来了灾难,它显示的是人的灾难,人的命运多舛,通过大胆揭示悲惨,恐怖的社会图景和社会气氛来反映时代的本质,作者深刻揭露极端个人主义思想和生活道路的反人道,反人性的实质,同时也批判了存在于现实世界的恶性权欲,肯定了人文主义者的仁爱原则,肯定了良知,揭示野心和仁爱的势不两立,封建君主专制政体,强烈谴责专横暴虐的统治者,肯定人们有权推翻暴政,有权毁灭暴君,作者提倡仁爱原则,呼唤和肯定了"良知",指出野心同仁爱势不两立,仁爱是人的天性,残暴违反人性,他曾经为理想而斗争,只是因为理想变质为野心才发展成了万恶不赦的杀人犯,以麦克白为代表的封建社会的统治阶层中追求权力地位的灭绝了人性的残暴野心家。他的悲剧反映了个人野心无限发展的必然结果,由其社会属性所决定的。

在人与自然的较量中,人惧怕大自然的神秘和无比的威力,人只有听从大自然的摆布,而难以跳出大自然之掌。欲望是可怕的,如果不加克制,它会使一个好人变成恶人,从而导致小则自我毁灭,大则害国害民。所以我们当代大学生要做一些积极而有意义的事鉴借先人的例子,去更好的完善自己,不能在前人的基础上更加的堕落。我们是受国高等教育的人,从各方面看我们的头脑是清醒的。在和平的年代发展我们的特长,为国家的建设作贡献。提倡积极先进思想,在二十一世纪,真正的大学生风采让世人称赞。

麦克白读后感 篇3

相对于《奥赛罗》和《李尔王》,《麦克白》给我的感想不是那么深刻——可能是因为没有触及我的痛点?嗯,应该是这样,因为我这个人,平庸又没有野心,所以对于野心造成的悲剧,感想就不是那么深刻吧。

其实我并不讨厌野心,野心换个字眼其实就是梦想,两者在我看来是一样的。

所以野心在我看来并不是坏事,一个人有了野心就是有了梦想,有了这样的东西,才会有努力的动力、指引前进的方向,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我觉得野心丝毫没有坏处。

只是,过犹不及,适度的野心让人发奋,而过多的野心恐怕就会招致毁灭,而太没有野心的人则不会有什么成就——又应了中庸的道理,人生在世,所追寻的永远都是中庸,而这偏偏又是最难的。

《麦克白》这个故事,我觉得是想告诉我们膨胀的野心会带来怎么样可怕的后果吧,麦克白本身就已经够尊贵、拥有的够多了,可偏偏他的不知足、对国王之位的觊觎让他做出了许多违背良心道德事情,而最终也为此付出了代价。

所以我在想,野心本身无罪,但是为了达成野心所选择的手段、做出的事情,却是有善恶对错之分的。

用合理的手段做正确的事,通过正确的方式达成野心,那就并没有任何罪恶;而一旦走了弯路,用了错误的方法、罪恶的手段去达成野心,那就是错了。

做人要有野心,也要有道德的约束,在道德的约束下用合法合理合情的手段去达成自己的野心,那边皆大欢喜,大概如是而已。

而麦克白和他的夫人,应该是一类人,麦克白夫人的野心比麦克白更厉害、罪恶感更少,但他们其实是相似的,而最后这种相似导致了悲剧——我在想,是否在这对夫妻的身上,莎翁也在探求一种和谐,怎样的夫妻能够更长久更幸福,到底是性格相似的还是性格互补的?

从故事的发展可以看出来,在故事最初,麦克白对夫人的感情很深,什么事情都可以跟夫人商量,大概也正是因为他们天性中的相似,他们的感情更好、相处更合得来,但是也因为这种相似,他们太清楚对方的弱点和缺陷,所以到最后感情磨灭的也特别快。

而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李尔王》中的法兰西国王和科迪莉亚(善的相似,结果阴阳两隔)、里甘和康沃尔公爵(恶的相似,最后双双殒命)身上。

而若说互补的好,似乎也不尽然。

性格互补,就是性格天差地别,有时候甚至相处不到一起去,连感情都很难培养,比如《李尔王》里面戈纳瑞和奥尔巴尼公爵,就是完全相反的两个人,一直都是同床异梦,最后也是悲剧收场。

所以,到底怎样的两个人,才能得到幸福?我觉得我大概得去再研究下喜剧再来得出结论了,悲剧故事里,所有的都是悲剧。

不过套用小鱼一句话,比起《李尔王》和《奥赛罗》,《麦克白》的结局我觉得不算悲,到有几分正剧的感觉,就是那种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的胜利感,看到结局的时候并没有那么悲凉。

麦克白读后感 篇4

莎士比亚的着名杯具《麦克白》讲述的是主人公麦克白从忠臣到暴君的转变以及他堕落与毁灭的故事。

人们常说,麦克白是一个十足的恶人弑君、篡位、凶残、暴虐、嗜杀几乎一无是处。但是如果你们翻开《麦克白》的剧本细细阅读一下,会发现真相其实不然,麦克白最初的时候是一名骁勇善战且赤胆忠心的苏格兰大将,曾几乎凭一己之力平定了一场叛乱。严艺丹个人资料

麦克白是苏格兰王室,国王邓肯的表弟。身为王室贵族,麦克白自然不免有一些觊觎王位的念头。但是,这只是一个潜伏于内心深处的一点点野心,或许连麦克白自己都不知道。

每个潜藏的野心都会因某种外在的因素而一触而发。真正触发麦克白这种念头的,则是那次在荒原他和另一员大将班柯与三个女巫的邂逅。三个女巫对麦克白说:万福,麦克白!祝福你,葛莱密斯爵士!万福,麦克白!祝福你,考特爵士!万福,麦克白,未来的君王!她们又对班柯说:祝福!祝福!祝福!比麦克白低微,但是你的地位在他之上。不像麦克白那样幸运,但是比他更有福。你虽然不是君王,你的子孙将要君临一国。本来麦克白不坚信鬼神,对这些话语只会付诸一笑,但是,偏偏一场巧合激发了麦克白的野心。麦克白刚刚转身,便看见一个大臣骑马飞驰而来,告诉他考特爵士通敌叛国,已经被邓肯王斩杀。大臣告诉他,国王因他战功赫赫而将考特爵士转封给了他,而且国王晚上将去他家住宿。麦克白很高兴,与此同时他也觉得似乎那些女巫的预言真的不是空穴来风,自己真的有可能成为未来的君王。一个潜藏的野心浮上了表面,麦克白也从此走出了他从忠臣到暴君的第一步。

但是一个有野心的人不必须知道自己就应用什么样的方式去达成它,需要一个人,一个足够邪恶的人来教导他。本来麦克白或许会就此罢休,但是偏偏他的夫人就是一个邪恶的女生,心中充满了恶念。她听麦克白叙述了他的奇遇,以及邓肯王要来家中住宿,一个邪念顿时涌上心头:她想让麦克白在邓肯熟睡之际将其刺杀,以便让麦克白迅速登上王位。麦克白毕竟还良心未泯,不愿意弑君篡位。但是,麦克白的意志是脆弱的,经不住夫人接二连三的激将。有一次,她甚至说麦克白是一个懦夫,这是勇猛的麦克白最不能忍受的。在夫人的怂恿下,麦克白在深夜进入了邓肯王的卧室,刺杀了邓肯王,并嫁祸于国王的两个卫兵。第二天,麦克白又以谋反的罪名杀死了两个无辜的卫兵,销毁了一切证据。邓肯死后,邓肯的两个儿子马尔康和道纳本逃亡国外,被人怀疑弑父潜逃;而麦克白因位高权重,又是王室贵族,被大臣们拥立为新的君王。麦克白登上了王位,如愿以偿。尽管如此,这次弑君行为也让麦克白从此失去了安宁,就像《麦克白》中所说的那样:葛莱密斯已经杀害了睡眠,因此考特将再也得不到睡眠,麦克白将再也得不到睡眠!麦克白的内心也从此被内疚所捆绑,他曾看着自己沾满鲜血的双手,说:这是什么手!嘿!它们要挖出我的眼睛

。大洋里所有的水,能够洗净我手上的血迹吗?不,恐怕我这一手的血,倒要把一碧无垠的海水染成一片殷红呢。感性的句子

但是,以不义得来的王位务必以罪恶加以巩固。麦克白登上王位后,想起了女巫们对班柯所说的话语,他觉得十分惊恐惧,便派刺客去暗杀班柯和他的儿子弗里恩斯。班柯虽然死了,但弗里恩斯却逃去了,这也从此成为麦克白的一块心病。麦克白为了确保自己统治的稳定,又去拜访了那三个女巫。这次女巫派鬼魂对他预言,说麦克白要留心费埔爵士麦克德夫,还说麦克白能够将所有人类的力量付诸一笑,没有妇人所生的人能伤害麦克白,并且麦克白永远不会被击败,除非勃南的森林有朝一日向麦克白的首都邓西嫩移动。麦克白很高兴,但为了确保自己的绝对安全,他又派刺客袭击了麦克德夫的城堡,把麦克德夫的妻儿杀得一干二净,但麦克德夫已经逃往了英格兰。这一轮的杀戮过后,麦克白成为了一个十足的暴君。

恶人是终究要受到惩罚的。麦克白虽然杀了这么多的人,但仍然得不到安宁,还众叛亲离。麦克白觉得,他的人生但是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臭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愚人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找不到一点好处。所有的爵士都背叛了麦克白,前往英格兰去投奔潜藏在那儿的邓肯长子马尔康。马尔康在英格兰的支持下,举兵进攻麦克白。与此同时,恶贯满盈的麦克白夫人也因负疚过多而精神崩溃,患了梦游症,在夜间自杀了。马尔康所率领的军队来到了勃南森林附近,马尔康命令士兵们一人折一根树枝做掩护,向邓西嫩进军。麦克白在邓西嫩的城头上眺望敌军,看到一大片树林正从勃南森林向邓西嫩移动。鬼魂的预言应验了,勃南森林真的正在向邓西嫩移动。麦克白有些胆怯,但想到鬼魂曾说没有妇人所生的人能击败他,麦克白再次拾起了勇气。他出城迎战,再次重现了当年作为忠臣时那横扫千军的威风。但由于他的士兵不断倒戈,麦克白退入了城内。在王宫内,麦克白与麦克德夫狭路相逢。麦克德夫要为家人报仇,要和麦克白决斗。麦克白很藐视麦克德夫,说女巫预言没有妇人所生的人能击败他。麦克德夫说,让你的女巫告诉你,麦克德夫是不足月就从母腹中

剖出来的,不是妇人所生的。麦克白醒悟了,明白了女巫的邪恶和模棱两可,但事已至此,他仍要和麦克德夫血战到底。最终,麦克白被麦克德夫斩杀,一代暴君最后落得个枭首示众的下场。

麦克白的命运是杯具性的,他原是一个忠臣,女巫的蛊惑,夫人的怂恿,激发了他的野心,让他变得邪恶,最终篡夺了王位。为了巩固自己的王位,他又大开杀戒,成为了一个千夫所指的暴君。麦克白就这样一步步地堕落,变得越来越阴邪,直到最后被正义之师所讨伐。莎士比亚的这部杯具揭示了人心的罪恶:一个看似心无邪念的人也可能会因种种外在因素而一步步堕落,直到自取灭亡,自我毁灭,就像麦克白一样。

麦克白读后感 篇5

一般公认的莎士比亚四大悲剧是:《麦克白》,《奥赛罗》,《李尔王》和《哈姆雷特》。作为莎士比亚最杰出的乃至文艺复兴时期最突出的四部悲剧,这一直被认为是悲剧的圭臬。

在我看来这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中最杰出最-阴-郁最血腥的一部悲剧。书中最经典的就是麦克白夫妇,尤其是麦克白夫人。在这部剧中,人的欲望展现的淋漓尽致,也成为一切罪恶的根源。麦克白的悲剧不是命运的原因,就算没有三个女巫的预言,我想还是有别的诱因会让他做出一系列发指的行为。因为深埋在他心底的欲望,一定很早就有。魔由心生,是心里强大的欲望魔力战胜了道德,人伦,最终把他推上了不归之路。

与其说Macbeth受了三个女巫的引诱,不如说是三个女巫的预言与他内心的想法刚好相吻合,成为了整个事件的导火索,如果没有那个预言,事件同样会以另一种方式进行,由另一个导火索引发。人的欲望是一个可怕的东西,它确实像一个黑洞,吸引着你一直往里走,等你懊悔,回头时,才发现已无力挽回,对于macbeth夫妇都是这样,不过他们的结局,读完之后,一方面为他们罪有应得大快人心;另一方面,可怜他们用最后那仅存的王位来不断安抚自己早已冰冷了的内心。突然想到了“命运”这个词,我相信命运,但不是迷信。命运要用事实来说话,而不是预知猜测。

麦克白是有野心的英雄,他在夫人的怂恿下谋杀邓肯,做了国王。为掩人耳目和防止他人夺位,他一步步害死了邓肯的侍卫,害死了班柯,害死了贵族麦克德夫的妻子和小孩。恐惧和猜疑使麦克白心里越来越有鬼,也越来越冷酷。麦克白夫人神经失常而自杀,对他也是一大刺激。在众叛亲离的情况下,麦克白面对邓肯之子和他请来的英格兰援军的围攻,落得削首的下场。《麦克白》的成功之处有三:其一,麦克白形象的特殊悲剧性,心理描写真实而细腻。在莎士比亚的笔下,麦克白由一个高贵前途无量的英雄人物,在野心与权力的诱惑下变成了一个举国声讨的历史罪人,展现出了麦克白形象的特殊悲剧性。女巫的预言、妻子的怂恿、野心的驱使使麦克白走上了弑君的邪途,坐上王位后,权势的贪恋使其人性彻底泯灭,不仅杀害了侍卫,就连班柯和麦克德夫的家人也惨遭毒手。可见麦克白的悲剧是由外部和内部两方面共同作用下造成的。剧本中作者通过大胆而文艺的言语表达深刻的展现了人物的心理。

该剧大胆地批判了封建制度的残酷黑暗及对人性的禁锢,强烈反映了新兴的资产阶级希望建立新型的社会关系和伦理思想的要求。

作品是当时社会的写照,这说得一点也不错,通过这部作品我就深刻感受到当时社会的动荡,黑暗的笼罩,光明的渴望。看完这本剧,我深刻的明白了:一个人的可以有欲望,但却不能膨胀。一个人的野心会蒙蔽人性的双眼,终将导致一个人的灭亡。

麦克白读后感 篇6

《麦克白》被列为沙翁四大悲剧之一。在看《麦克白》的时候,本人自然而然地带着探询到底哪里体现悲剧的成分。或许,事先对沙翁的所谓的悲剧期望过高,看完后,了无悲痛怜惜的情绪。是我麻木了呢还是没有体会到《麦克白》的悲剧成分。于是乎,看完后并没有立马写此剧的读后感。而是在空闲的时刻里想想故事情节,想想沙翁笔下的主人公麦克白是如何成为悲剧的主角的。

即使是此刻的我,还没深切感受到悲剧,或者悲剧的思想。那么,便让我在对《麦克白》的些许感悟以及边写边想的过程,来好好体会其为何能够成为悲剧,还是沙翁笔下四大悲剧之一。

请允许我以带找寻悲剧色彩为线索,分析我心中所疑惑的麦克白。

首先,《麦克白》的故事梗概是这样的:作为男主人公的麦克白是苏格兰军中的一名大将。在大败叛徒的归途中,听信三位女巫的模糊的预言,随之而来的被封为考特爵士的事件得以应验女巫的预言。麦克白并没有感恩戴德,而是为了最高的预言——未来的君王,而起了歹心,并在麦克白夫人的怂恿下,合谋把苏格兰的国王邓肯刺杀于麦克白的城堡里,并稼祸给守卫国王的两名近身侍卫。当国王被谋杀的消息传到人们的耳中的时候,麦克白以诚挚的愤怒杀死了那两名冤枉的侍卫。在国王被刺杀的元凶还没找到的时候,国王邓肯的两名儿子马尔康以及道纳本为了自身安全分别逃亡英格兰和爱尔兰。不明真相的苏格兰贵族们,却给他两兄弟以谋杀国王的嫌疑定论。不久,为了巩固国王的地位,麦克白暗派了三名刺客,不惜代价地杀害了以前出生入死的战友,同是苏格兰大将的班柯。与班柯同行的儿子弗里恩斯借着夜色成功套离了暗杀。

不久,麦克白的所干所为得以败露,引起贵族们的内部意见不一。与此同时,另一方面苏格兰国王邓肯的两名儿子马尔康、道纳本以及班柯的儿子弗里恩斯连同英国军中大将西华德和其子小西华德带领一万精兵征讨麦克白。最终以麦克白夫人自杀,麦克白首级被取而拉下帷幕。

本来麦克白前途一片光明。苏格兰国王邓肯这样赞誉麦克白,“你的功劳太超越寻常了,飞得最快的报酬都追不上你;要是它再微小一点,那么也许我能够按照适当的名分,给你应得的感激和酬劳;此刻我只能这样说,一切的报酬都不能抵偿你的伟大的勋绩。”“我已经开始把你栽培,我要发奋使你繁茂。”

应对如此的赞誉,同是苏格兰大将的班柯与麦克白构成鲜明的比较。班柯是如此说的,“要是我能够在陛下的心头生长,那收获是属于陛下的。”而麦克白在得知国王宣布立他的长子马尔康为储君,册封为肯勃兰亲王,将来要继承国王的王位后。麦克白旁白道:“肯勃兰亲王!这是一块横在我的前途的阶石,我务必跳过这块阶石,否则就要颠仆在它的上方。星星啊,收起你们的火焰!不好让光亮照见我的黑暗幽深的欲望。眼睛啊,别望这双手吧;可是我仍要下手,不管干下的事会吓得眼睛不敢看。”从比较里我们能够看出,麦克白对于女巫的预言还是挺上心的。麦克白夫人是这样形容她的丈夫的,“你本是葛莱密斯爵士,此刻又做了考特爵士,将来还会到达那预言所告诉你的那样高位。可是我却为你的天性忧虑:它充满了太多的人情的乳臭,使你不敢采取最近的捷径;你期望做一个伟大的人物,你不是没有野心,可是你却缺少和那种野心相联属的奸恶;你的欲望很大,但又期望只用正当的手段;一方面不愿玩弄机诈,一方面却又要作非分的攫夺;伟大的爵士,你想要的那东西正在喊:‘你要到手,就得这样干!’你也不是不肯这样干,而是怕干。”麦克白夫人评价其丈夫是很中肯、很妥切的。

“每个成功男生背后都有一位成功的女生”,按照这样的说法,每个失败的男生背后都是一位失败的女生。使麦克白的道路从此不一样的,引向罪恶深渊的,既有其内心魔鬼起的贪念成分,是内因。而外因,更多的在于,麦克白夫人的怂恿:“赶快回来吧,让我把我的精神力量倾注在你的耳中;命运和玄奇的力量分明已经准备把黄金的宝冠罩在你的头上,让我用舌尖的勇气,把那阻止你得到那项王冠的一切障碍驱扫一空吧。”男生其实是懦弱的动物,要不是听信于其女生的话语或者说是意见,女生最喜爱把自我的一己之见,个人的好恶以甜言密语来强加于男生的身上。无论其后果是好是坏。最终的承担者仅有一个,便是男生。俗语说得好,“小人与女子难养也。”

悲剧的色彩便由此铺开浓重的开端。试想,一位名誉与权利双收的大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有必要为了更高的权利舞台而把自我的前路置于未解的黑洞中吗果其然,“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萧何何许人也曰麦克白夫人也。

此悲剧一,悲剧二是麦克白及其夫人既然已把苏格兰国王邓肯给刺杀了,大权已握,凭着自我以往树立的威信及人脉,足能够服众,假以勤加朝政,笼络人心,王位之固指日可待。可是,心术不正的他,却认为班柯是其心中的一大患,除之而后快,便加害于他。伐戮便由此展开。“我要去突袭麦克德夫的城堡;把费辅攫取下来;把他的妻子儿女和一切跟他有血缘之亲的不幸的人们一齐杀死。”这便激起仇恨的果实,用以塞满敌人的喉咙。马尔康、道纳本和麦克德夫与少数贵族内应外合,打着除掉暴君的正义旗帜堂而皇之对战麦克白。

悲剧三是麦克白当了国王后,对预言的深信不矣,想明白未来是如何,或者准确地说,如何防微杜渐。找到女巫后,麦克白“凭着你们的法术,我吩咐你们回答我,不管你们的秘法是从哪里得来的”,麦克白便认真听从女巫的主人——精灵的忠言警告:“你要残忍、勇敢、坚决;你能够把人类的力量付之一笑,正因没有一个妇人所生下的人能够伤害麦克白。”“你要像狮子一样骄傲而无畏,不好关心人家的怨怒,也不好担忧有谁在算计你。麦克白永远不会给打败,除非有一天勃南的树林会冲着他向邓西嫩高山移动。”麦克白沾沾自喜,以为这便意味着其王位固若金汤。从故事的发展并不如他想。正义之师来到勃南森林附近的乡野,马尔康说道:“每一个兵士都砍下一根树枝来,把它举起在各人的面前;这样我们能够隐匿我们全军的人数,让敌人无从明白我们的实力。”另一头的邓西嫩城堡内,使者说道:“当我站在山头守望的时候,我向勃南一眼望去,好象那边的树木都在开始行动了。”麦克白回应:“要是你说了谎话,我要把你活活吊在最近的一株树上,让你饿死;要是你的话是真的,我也期望你把我吊死了吧。我的决心已经有些动摇了,我开始怀疑起那魔鬼所说的似是而非的暧昧的谎话了。”当正义之师攻打到邓西嫩城堡时,麦克德夫与麦克白的对话,也同样让人有所同感:

麦克白你可是白费了气力;你要使我流血,正像用你锐利的剑锋在空气上划一道痕迹一样困难。让你的刀刃降落在别人的头上吧;我的生命是有魔法保护的,没有一个妇人所生的人能够把它伤害。

麦克德夫不好再信任你的魔法了吧;让你所信奉的神告诉你,麦克德夫是没有足月就从他母亲的腹中剖出来的。

麦克白愿那告诉我这样的话的舌头永受诅咒,正因它使我失去了男子汉的勇气!愿这些欺人的魔鬼再也不好被人坚信,他们用模棱两可的话愚弄我们,听来好象大有期望,结果却完全和我们原先的期望相反。我不愿跟你交战。

悲剧色彩便从此体现出来,对于女巫的预言,正如麦克白所说,“听来好象大有期望,结果却完全和我们原先的期望相反。”或许,麦克白根本就不就应听信于女巫,更深层的是,或许女巫在此剧的开头就不就应出现。可是,要是没有了女巫的预言,要是没有了内心贪念的麦克白,要是没有妇人之道的麦克白夫人,那么,《麦克白》也就成不了沙翁的四大悲剧之一,那么,也就成不了我此次的作业。

整篇文章文笔并不是很悲伤,说它是悲剧,就应是正因人性的泯灭而导致的这个国家的悲哀。大胆地批判了封建制度的残酷黑暗及对人性的禁锢,强烈反映了新兴的资产阶级期望建立新型的社会关联和伦理思想的要求。

作品是当时社会的写照,这说得一点也不错,透过这部作品我就深刻感受到当时社会的动荡,黑暗的笼罩,光明的渴望。看完这本剧,我深刻的明白了:一个人的能够有欲望,但却不能膨胀。一个人的野心会蒙蔽人性的双眼,终将导致一个人的灭亡。

麦克白读后感 篇7

莎士比亚的经典悲剧《麦克白》堪称是世界文学史上的一部巨作。它巧妙地向读者展现了命运、志向、野心、人性及迷信对一个人一生的影响。麦克白以前是一个英勇、有野心的人,在凯旋而归后,因巫师的预言和国王过分的赞誉使他改变了,他从一个忠实的臣子变成了一个弑君的逆贼,他使用了不正当的手段使自己登上王位。他当上国王后开始了他的暴-政,他先后杀害了他的好友、臣子及他们的家人,最终使他走向灭亡。

《麦克白》是一部经典的悲剧,但读完之后并没有一种悲伤的感觉。也许许多人都会觉得麦克白的灭亡是罪有应得,但是这种罪有应得展现出来的就是一种命运、人性以及这个国家的悲哀。

起初的麦克白,他并不是一个人人唾弃、禽兽不如的逆贼,而是一个勇士,一个为国打了胜仗的英雄。是什么使他走向了这条不归路?首先,是他的野心。一个勇士拥有野心没有错,那些历史上的伟大君王,人人都是野心勃勃。但是,麦克白的野心并没有使他真正得到他想要的,而是使他走向失败的因素之一。麦克白的野心之因此燃烧,主要是正因巫师的预言。巫师预言道他将会成为ThaneofCawdor,然后将成为苏格兰的国王。正因巫师的预言应验了,因此麦克白才会认为他将成为苏格兰的国王。因此,他才会杀邓肯,以这种不正当的手段夺取王位。巫师的预言在那里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使得麦克白内心深处最阴暗的野心燃烧了起来。也正是正因他野心的燃烧,才使得他人性泯灭。麦克白起初并不期望刺杀邓肯,正因他知道邓肯是一个好国王。但是,在他妻子的煽动和激将下,麦克白最终还是做出了这罪恶的举动。因此,麦克白妻子的煽动性也是至关重要的。

既然讲到了麦克白的行刺行为,就不得不提麦克白夫人的重要性。麦克白起初还是有良知的,但是他妻子却激将他,说:“难道你把自己沉浸在里面的那种期望,只是醉后的妄想吗?它此刻从一场睡梦中醒来,正因追悔自己的孟浪,而吓得脸色这样苍白吗?从这一刻起,我要把你的感情看作同样靠不住的东西。你不敢让你在行为和勇气上跟你的欲望一致吗?你宁愿像一头畏首畏尾的猫儿,顾全你所认为生命的装饰品的名誉,不惜让你在自己眼中成为一个懦夫,让“我不敢”永远跟随在“我想要”的后面吗?”这些话对于麦克白还是有很大的作用的,正因没有哪个男生能够忍受被别人说成是懦夫的耻辱。

麦克白良心的泯灭是和他的妻子分不开的,因此这让我们不得不联想到那句话:一个成功的男生,背后总有一个能干的女生。麦克白夫人的确是一个能干的女生,她的能干把她的丈夫推上了王位,也同时把她的丈夫推近了无底的深渊。

要是麦克白正因刺杀了邓肯而感到良心不安,那么他刺杀班柯还有麦克德夫的家人就没有罪恶感。麦克白刺杀班柯是正因他感受到了班柯对他的威胁,使他务必杀了他。麦克白杀害麦克德夫的家人,同样也是正因感受到威胁,但是幸运的是,麦克德夫逃走了。如果说当上国王前的麦克白还有一些良知,那么当上国王后的麦克白就连人性都泯灭了。麦克白为了保住他的王位而大开杀戒,使得苏格兰的许多贵族离开这个国家。麦克白的不安还是来源于他的迷信,他过分信赖巫师,认为巫师说的话都是对的,这使他自己也走上绝路。

麦克白读后感 篇8

《麦克白》是一部经典的悲剧,但读完之后并没有一种悲伤的感觉。也许许多人都会觉得麦克白的灭亡是罪有应得,但是这种罪有应得展现出来的就是一种命运、人性以及这个国家的悲哀。

看完这本书,有一种想法:人性及迷信对一个人一生的影响。麦克白曾经是一个英勇、有野心的人,在凯旋而归后,因巫师的预言和国王过分的赞誉使他改变了,他从一个忠实的臣子变成了一个弑君的逆贼,他使用了不正当的手段使自己登上王位。他当上国王后开始了他的暴政,他先后杀害了他的好友、臣子及他们的家人,最终使他走向灭亡。

麦克白良心的泯灭是和他的妻子分不开的,因此这让我们不得不联想到那句话: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总有一个能干的女人。麦克白夫人的确是一个能干的女人,她的能干把她的丈夫推上了王位,也同时把她的丈夫推近了无底的深渊。

要是麦克白因为刺杀了邓肯而感到良心不安,那么他刺杀班柯还有麦克德夫的家人就没有罪恶感。麦克白刺杀班柯是因为他感受到了班柯对他的威胁,使他必须杀了他。麦克白杀害麦克德夫的家人,同样也是因为感受到威胁,不过幸运的是,麦克德夫逃走了。如果说当上国王前的麦克白还有一些良知,那么当上国王后的麦克白就连人性都泯灭了。麦克白为了保住他的王位而大开杀戒,使得苏格兰的许多贵族离开这个国家。麦克白的不安还是来源于他的迷信,他过分信赖巫师,认为巫师说的话都是对的,这使他自己也走上绝路。

虽然《麦克白》堪称悲剧,但是整部戏剧中并没有悲的色彩。也许许多人认为麦克白和他的夫人最后的结局是罪有应得,但是麦克白只是那个时代的代表。莎翁是在用麦克白这个人物代表那个时代的悲哀。虽然麦克白是暴君,但是继任的马尔康也许会比麦克白更糟糕。莎翁向我们展现的不仅仅是人性的悲哀,也是那个时代的悲哀。

麦克白读后感 篇9

《麦克白》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它讲述了将军麦克白因听信女巫谗言,认为自己可以当国王,便弑王篡位,将善良的邓肯杀害。又因为猜忌残忍杀害朋友、朝臣,成为一代暴君,最终被正义力量打败的故事。我觉得它的悲哀不言而喻:善良的麦克白被女巫蛊惑,在野心的驱使下由勇敢变为了冷酷无情,并残忍杀害许多无辜生命,不思悔改。最后这个选择相信预言的人最终也死于预言中的结局。

通过这个故事,我们应该正确认识“野心”这个看不见摸不着却可左右你一生的神秘力量。起初麦克白"希望做一个伟大的人物,有巨大野心"但"缺少和那种野心相随联属的奸恶",他"欲望很大,但又希望只用正当的手段"。在女巫的诱惑和妻子的怂恿下,麦克白痛下杀手,接连犯罪。虽然在他登上王位的那一刻,巨大的财富、权力满足了他的野心,但自己犯下的种种罪恶使得他在人生旅途中迷失了本真,变得猜疑、冷酷、坐卧不安,最终被邓肯之子和他请来的英格兰援军的围攻致死。野心其实是应该有的,但在于你如何实现它。

犯下滔天大罪或是脚踏实地坚持奋斗,在了解了这个故事后,你便会有正确坚定的选择。而野心这个神秘的力量同时需要你合理地操控它,因为它是你走向成功的动力,也可能是将你推入泥沼的巨大力量。当今那些贪污受贿的官员难道是不懂这个道理么?确实明知故犯罢了。或许这个道理太过于简单,我想只有细细品读麦克白的一生后,才会有深刻印象和理解。

麦克白读后感 篇10

“明天,明天,再一个明天,一天接着一天地蹑步前进,知道最后一秒钟的时间;我们所有的昨天,不过替傻子们照亮了到死亡的土壤中去的路。熄灭了吧,熄灭了吧,短促的烛光!英国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臭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愚人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和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

在这个炎热的夏天里,我们放假了,我趁着这些时间,看了威廉·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麦克白》。此文被世人认为这是莎士比亚悲剧中最阴暗的一面。

因为一开始的麦克白英勇,忠诚于邓肯,用自己的行动获取了邓肯的信任,他从未想过杀害邓肯,可是却在三个巫师第一个的预言成真,自己妻子的怂恿之下,自己贪婪的欲望下而决定杀害邓肯,在杀害邓肯后,他看着自己双手说道,好惨!可见他那时的害怕和被他杀害的人的同情,他不敢相信这些居然是他一手策划的,他回不过神来。

第二天,杀人后的心虚感使他不得不硬着头皮往上冲,将自己听别人说邓肯的惨状后那惊讶,对邓肯一代贤君的惋惜,悲痛之情全都毫不吝啬的表现出来,这些不仅仅是伪装出来的,这更多的是麦克白的真实心情。

而邓肯的遗子———马尔康和道纳本,他们被人污蔑弑父,于是商讨一番,他们逃了出去,想着等来年有实力了,再调查真相。之后,麦克白继承了王位,但是却对班柯产生了莫名的恐惧,于是,他找了两个刺客,并且刺激他们,导致他们杀班柯的决心更加的坚定。班柯死后,麦克白宴请大臣,在殿内,他看到了班柯的鬼魂,他不安,于是失了身份,而他的妻子更是被吓疯自杀。

而掌管那三位巫师魔法的人知道后怒了,她用一夜的时间以悲惨的结局结束了这一切,邓肯的遗子----马尔康,道纳本从英国进军,消灭了麦克白。而麦克德夫这个‘反贼’和马尔康在别处共谈天下,而自己的妻子和子女却在逃难时惨遭刺客的杀害。

《麦克白》这部话剧中的主人公麦克白因过于听信妻子和三位巫师的预言而导致篡权夺位,并且得到王位后还使全国血流成河,让百姓陷于水深火热之中,实属暴君之举。

而这也从侧面告诉我们,人不能太贪得无厌,应适可而止,也不能因一时的冲动而让自己陷于不仁不义,进退两难的地步,从而犯下不可挽回的错误。

麦克白读后感 篇11

从《威尼斯商人》读到《罗密欧与朱丽叶》,喜剧成了悲剧,再到《麦克白》,命运的悲剧变成了人性的悲剧。它已经不再是由某种冥冥中的手在掌控,而是人成为自己的敌人。

文艺复兴高举人性来反对神学和理性,到了莎士比亚的时代,距但丁和薄伽丘已近两个世纪。我想莎翁最终感到的不是人的高贵,虽然在《哈姆雷特》中他慷慨激昂了一番“人是最高贵的生物,是万物的灵长”,但对他来说,更多的是失望。人性解放走向了纵欲的反面,莎翁笔下的人物大多身份高贵,也摆脱不了心灵的烂泥。

我认识的麦克白有很多,安分守己,唯唯诺诺,温驯善良。日常中作为一个好儿子,一个欢脱而幼稚的弟弟,一个同学眼中的好学生。在物欲横流的年代,他终于被一些欲望驱使,与过去告别,执着而坚定地追求野心。

而在这个过程中,他也一度犹豫不定,像麦克白和哈姆雷特一样,他在追求欲望的时候,过去那些经验告诉他这样是错的,应该追求平和而温润的情感,但他终于没能割离欲望,在一次次内心争斗中,逐渐狠下心来,无情而绝望远离了过去,远离高贵的自己,那些仿佛存在于彼岸中的温情。他于是坚定不移,执着追求野心,同时对一切随之而来的缺乏坦然接受。他深知,既然做出这种选择,就必须接受它的后果。像很多清醒者一样,他痛苦地活在泥沼中。

麦克白读后感 篇12

一般公认的莎士比亚四大悲剧是:《麦克白》,《奥赛罗》,《李尔王》和《哈姆雷特》。作为莎士比亚最杰出的'乃至文艺复兴时期最突出的四部悲剧,这一直被认为是悲剧的圭臬。

在读莎士比亚时,我常会产生疑窦:在那样铺陈华丽的文体与句子下,我很难相信我是在阅读悲剧。也许是对于悲剧的认识不同,我认为的悲剧,总是如索福克勒斯那样的具有崇高而严肃的特征的文体。莎士比亚华丽得近于煊赫的文体对于悲剧本身的影响,我心中无数。从这个角度而言,我之所以对《麦克白》更为看重,也许是因为其更为“纯粹”的具有悲剧性。

《麦克白》中悲剧的产生,虽依赖于麦克白本人的野心与其妻子恶毒的怂恿,但更多却体现了天命的因素。这种悲剧被确认为宿命的方式,带着更浓郁的古希腊悲剧色彩。

古希腊的悲剧,一般造成其原因是并非个人的主观错误或客观情况的干扰,而是天命的不公。如《俄狄浦斯王》,他完全受控于残酷的命运,无论如何挣扎,最终还是陷入了命运的泥淖。于是乎,主角的伟大与命运的残忍形成鲜明的对比。这种更广义的无奈与无力,是悲剧拥有了直指命运的崇高性。而麦克白的野心,也来自于仙女的怂恿。而仙女们也仅此开了狡黠近于恶毒的玩笑,其实这也就是戏剧性的天命。

麦克白最终还是死去了。他的死亡具有着的社会意义,是传达了莎士比亚厌恶将军拥权杀王这样的犯上之举的思维。但这样的主题比于麦克白具有希腊精神的纯洁高尚悲剧思想,显然比较浅薄。我重复读《麦克白》,为这个邪恶的主人公而悲哀,一如希腊悲剧中那些纯粹的悲剧主角。他们的毁灭,并非由于他们的不杰出,而仅仅是,那些将他们玩于股掌之上的命运。

麦克白读后感 篇13

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麦克白》讲述的是主人公麦克白从忠臣到暴君的转变以及他堕落与毁灭的故事。

人们常说,麦克白是一个十足的恶人——弑君、篡位、凶残、暴虐、嗜杀……几乎一无是处。但是如果你们翻开《麦克白》的剧本细细阅读一下,会发现真相其实不然,麦克白最初的时候是一名骁勇善战且赤胆忠心的苏格兰大将,曾几乎凭一己之力平定了一场叛乱。

麦克白是苏格兰王室,国王邓肯的表弟。身为王室贵族,麦克白自然不免有一些觊觎王位的念头。但是,这只是一个潜伏于内心深处的一点点野心,或许连麦克白自己都不知道。

每个潜藏的野心都会因某种外在的因素而一触而发。真正触发麦克白这种念头的,则是那次在荒原他和另一员大将班柯与三个女巫的邂逅。三个女巫对麦克白说:“万福,麦克白!祝福你,葛莱密斯爵士!万福,麦克白!祝福你,考特爵士!万福,麦克白,未来的君王!”她们又对班柯说:“祝福!祝福!祝福!比麦克白低微,可是你的地位在他之上。不像麦克白那样幸运,可是比他更有福。你虽然不是君王,你的子孙将要君临一国。”本来麦克白不相信鬼神,对这些话语只会付诸一笑,可是,偏偏一场巧合激发了麦克白的野心。麦克白刚刚转身,便看见一个大臣骑马飞驰而来,告诉他考特爵士通敌叛国,已经被邓肯王斩杀。大臣告诉他,国王因他战功赫赫而将考特爵士转封给了他,而且国王晚上将去他家住宿。麦克白很高兴,与此同时他也觉得似乎那些女巫的预言真的不是空穴来风,自己真的有可能成为未来的君王。一个潜藏的野心浮上了表面,麦克白也从此走出了他从忠臣到暴君的第一步。

但是,以不义得来的王位必须以罪恶加以巩固。麦克白登上王位后,想起了女巫们对班柯所说的话语,他觉得十分惊恐惧,便派刺客去暗杀班柯和他的儿子弗里恩斯。班柯虽然死了,但弗里恩斯却逃去了,这也从此成为麦克白的一块心病。麦克白为了确保自己统治的稳定,又去拜访了那三个女巫。这次女巫派鬼魂对他预言,说麦克白要留心费埔爵士麦克德夫,还说麦克白可以将所有人类的力量付诸一笑,没有妇人所生的人能伤害麦克白,并且麦克白永远不会被击败,除非勃南的森林有朝一日向麦克白的首都邓西嫩移动。麦克白很高兴,但为了确保自己的绝对安全,他又派刺客袭击了麦克德夫的城堡,把麦克德夫的妻儿杀得一干二净,但麦克德夫已经逃往了英格兰。这一轮的杀戮过后,麦克白成为了一个十足的暴君。

麦克白的命运是悲剧性的,他原是一个忠臣,女巫的蛊惑,夫人的怂恿,激发了他的野心,让他变得邪恶,最终篡夺了王位。为了巩固自己的王位,他又大开杀戒,成为了一个千夫所指的暴君。麦克白就这样一步步地堕落,变得越来越阴邪,直到最后被正义之师所讨伐。莎士比亚的这部悲剧揭示了人心的罪恶:一个看似心无邪念的人也可能会因种种外在因素而一步步堕落,直到自取灭亡,自我毁灭,就像麦克白一样。

麦克白读后感 篇14

这次读的《麦克白》,之前对它一无所知,麦克白是一个将军,他出征立下汗马功劳,在回到苏格兰的路上你遇上了三个女巫,女巫预言他会加官进爵并最终成为国王。

不巧的是女巫的预言正在被验证,因为国王确实给他封了女巫所说的爵位。于是麦克白开始相信他能够成为国王,一旦相信他就和他夫人开始谋划如何登上王位,刺杀国王成为必不可免尽管他们饱受良心的煎熬,但他们仍然痛下毒手将国王至于死地。有时相信自己很难,相信别人似乎更容易,尽管别人是用欺骗或其他阴暗的不为我们所知的手段取得我们的信任,如果知道真相,我们会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愚蠢—宁可相信别人,不愿相信自己。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被别人的意见或眼光所左右,而不去坚持自己的心的呼唤,这是不是也是一种愚蠢?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才能真正的做到相信自己,而不只是说说而已。

关键是麦克白第二次去见女巫,他想让女巫确认他能否稳坐王位并将其传宗接代。

他得到的答案是除非一个遥远的`树林能够移到王宫附近,除非一个人不是妇人所生,否则没有人能够打败他。树林怎会移动?谁能不是妇人所生?这似乎都是不可能的,所以麦克白相信没人能够打败他。但是,永远都不能不考虑但是,一切皆有可能,为了隐蔽军代,每人手拿树枝前进,从远处看就是整个树林在移动。一个被麦克白杀害妻儿的将军是剖腹产出生的,不是所谓的妇人自己生产的。好吧,除了死剩下的还会是什么呢,麦克白和他夫人都结束了生命。麦克白妇人是受精神折磨而死的。所以,不要随便以什么什么不可能作为条件,推断出似乎是真理实际是谬论的结论,因为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请相信上天的安排绝对能超乎人的想象。

麦克白读后感 篇15

“我为什么要学那些罗马人的傻样子,死在自己的剑上呢?我的剑应该是为杀敌而用的。”这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任务麦克白所说的话。在《麦克白》这篇戏剧中,麦克白从一个忠心耿耿和屡建奇功的将军变为残酷的暴君,最后被打败。这一蜕变过程无不吸引着我,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麦克白》给我带来得是悲伤和思考。

莎士比亚生活在文艺复兴的时期,摆脱教会对人们思想的束缚,“达到作为神学和经学哲学基础的一切权威和传统教条”等观点不断被提出,许多优秀作品不断出现。《麦克白》就在这样的时代诞生的。读过《麦克白》之后,不禁发出疑问:是什么让麦克白从一位忠心的臣子变成参保的君主?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他周围的人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女巫的出现以及预言燃起了麦克白对权利的渴望。他决定刺杀邓肯国王是,他内心是挣扎的,但是他的妻子却一昧的教唆他去做这件不义之事。妻子的支持让他决定这是理所当然的,于是麦克白开始了他的杀人之路。一个人会受到身边人的影响。人不肯每时每刻都头脑清晰,会迷茫会挣扎。此时,需要的是身边的人给予帮助,而不是需要一个把自己推进火海的人。除此之外,还有的是内在原因,面对权利的诱惑,更重要的是内心的坚定。麦克白原本是一位屡获奇功的将军,而面对权利和他人的教唆时却不能坚定自己的内心。他挣扎过,迷茫过,害怕过,但正义的曙光并不能将他照耀,将他唤醒。从此,我们失去了一位忠心的将军,多了一个残忍的暴君。《麦克白》本身就是一部戏剧,许多人也许都喜欢通过舞台了解其中的悲哀。但我更喜欢感受字里行间的那种气息,那种悲伤,挣扎,黑暗的气息……

该剧大胆批评了封建制度的残暴黑暗,以及对人性的禁锢,强烈反映了新兴的资产阶级希望建立新型的社会关系和伦理思想的要求。这种对理想的追求值得让我们学习。社会的进步思想也需要不断更新。封建的旧思想阻挡不了我们前进的脚步。

作品是当时社会的写照,这说的一点也不错,通过这个作品让我深刻感受到当时社会的动荡,黑暗的笼罩,光明的渴望。看完这部剧,我深刻的明白了:一个人可以有欲望,但却不能膨胀。一个人的野心会蒙蔽人性的双眼,终将导致一个人的灭亡。足够大的野心甚至可以毁灭世界,我们所能做的是在欲望面前把握尺寸,控制住自己。黑暗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没有冲破黑暗的决心。封建制度对于人们的毒害是十分的严重,它是一根插在社会心脏的一颗毒刺。只有忍痛拔去,才有以后的复原。《麦克白》这部戏剧让后来的人们可以深入的了解封建社会的状况,给现代的人们一个重要的借鉴。

忽然想起纪伯伦曾说过一句话:“我们已经走得太远,以至于我们忘记了为什么而出发。”我们应该控制自身的欲望,不忘初心,不让野心控制住我们。我们要做的是使世界少一个坠入深渊的麦克白。

2024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实用15篇)


面很很多的事情或者文学作品,我们都会油然而生一些体会。人是复杂的,尤其是思维,心得也在一直变换。写心得体会是我们学习时经常遇到的事情,写心得体会目的是提升我们的思考能力,指导我们的实践,在写自己的心得体会时要注意些什么呢?因此,栏目特意整理了2024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实用15篇),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1

我在一本书中看到了一篇标题为《走一步,再走一步》的文章。一开始,这个新奇的标题就勾起了我的好奇心,于是,我津津乐道地读了起来。

这篇文章写了几个孩子爬悬崖时发生的一件事:“我”出世以来,一直有病,但是“我”不想因为不敢爬悬崖而被搭档们说成胆小鬼。所以,“我”和他们一起去爬悬崖。

可是,“我”爬上石架后却不敢再爬了。最后,“我”一个人坐在石架上,直到天黑才等到父亲来接“我”回家。

读完这篇文章,我感触颇深。尤其是“我”的父亲来到悬崖下后的一番话:“不要想着距离有多远,你只要想着你是在走一小步。

你能办得到,不要担忧下一步。”“我”依照父亲的指示,渐渐爬下了悬崖……这番话使我想起了在放假期间,我与母亲一起去爬山,这是我第一次四肢并用的爬山。一开始,我劲力充沛,但刚爬到山腰,我就开始害怕,它太高了!

如果我一不小心摔死了可怎么办呀?可脚下的土越踩越松,我快掉下去了!这时,母亲说的话和文章中的父亲一样。

我终于鼓起勇气爬上了山顶。我有成就感。我成功了!

我发现,“我”的经历和我的很相似,这件事不但告诉我在艰难重重、压力很大而心灰意懒时,不要担忧下一步有如许危险,而要着眼于那最初的一小步,迈出了这一小步,再去走下一步,一步一步,踏踏实实,不要总想着一夜之间功成名就,你需要认仔细真地走好眼前的每一步。无论干什么事情,要有不到达目的时不随便放弃的信心,努力奋斗,始终要抱着一种不达目标不罢休的态度。我相信当你真正达到你的目标,回首往事,你会发现你在人生的旅途中克制了很多困难,也学到了很多道理。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2

这篇文章记叙的是作者八岁在悬崖上历险的一次亲身经历。文章告诉我们,哲学很简单,只是一步一步。但是偏偏就是这一步,使作者受益终身。

当时,作者跌入悬崖,没有信心,但在父亲的鼓励下,他终于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一步一步爬下悬崖,终于成功到达目的地。有了这段成功的经历,当面对未来的困难时,只要还记得童年在悬崖上的经历,作者就有信心战胜一切。

看到了吗?这是一步的魔力,一步的力量。它使绝望的人恢复信心,使绝望的人有新的追求,使挫折的人有新的光明。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是老子说的一句至理名言。是呀,在面对茫茫长于千里的路程,你若在起点就倒下的话,那么,你就永远不会有到达终点的一天;反之,你若是不在意它的遥远,不害怕它的艰辛,只想着是在走一小步,从一步开始,那么,无论多少漫长的征途,你也可以战胜它。

大困难由小困难组成,小困难不难克服。只要把大困难分解成小困难,一个个解决,一步步克服。最后,你一定会插上胜利的鲜艳红旗!

本文叙述了作者八岁时的一次亲身经历。这篇文章告诉我们的原因很简单。只是一步一步。但是偏偏就是这一步,使作者受益终身。

每次读这篇文章时,其内容都会把我带入到当时的环境,把那会儿的情景出神入化、活灵活现生地浮现在我的脑海中。而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一步步走下山崖的情景,他由毫无信心到信心大增,清楚地感悟到——不要想着远在下面的岩石,而要着眼于那最初的一小步,走了这一步再走一步,直到抵达自己所要到的地方。

当时,笔者正站在高高的石架子上,动弹不得。父亲来到悬崖底时,并没有直接上去接孩子,而是鼓励他,嘱咐他每走一步,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逃脱。正是这一小步,让笔者在困难中看到了一丝曙光,也看到了逃避的希望。

这就是这一小步的魔力,就是这一小步,让作者产生了巨大的成就感。

我想如果我们把这种东西放在父母身上,他们会立刻爬上去把我带下来。但他们的方法没有错,因为出发点总是一样的,都是为了救自己的孩子,这是父母之间的区别,他们爱自己的孩子。

我们知道,有一些大的困难,是不那么容易战胜的,但小的困难是比较容易战胜的,只要我们把大的困难分解为一个又一个小的困难,一个一个的战胜,将来一定会有所成就的!就一定会抵达你想要到的地方的!

读了美国作家莫顿·亨利所采取的步骤后,我埋葬了自己的思想,发现成功是一点点积累起来的。

这篇文章主要讲“我”小时候,既有病又胆小。再一次攀岩活动中,“我”因为胆小而不敢再往上爬,被困在了山崖上。最后,是爸爸鼓励“我”,才让“我”从山崖上救了下来。

爸爸告诉“我”:“不要想着距离有多远,你只要一小步一小步地走,会下来的。”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如果你总是想着前面的路有多长,充满了艰辛和挫折,就不想过去。那你就永远也走不到尽头,因为它会彻底摧毁你的信心。

这个时候,我们不应该去想前面有多长,有多艰难。只要自己一步步向前走,就算这一步很小,你至少前进了,没有停留在原地,而且离成功更近了一步!

但同时也不能想着一步登天,一个脚印一个脚印地向前走,会为你的成功打下良好的基础;否则,假若你一步登天,没站稳,掉下去可是会很惨的。即使你一步一步地站起来成功,如果遇到比这更漫长、更累的路,后果也将不堪设想,因为前面的困难没有被触及和跨越。这更大的困难就能越过去吗?

所以不要奢望自己能一步登天。

其实,这些事在生活中是常见的。比如有些人就是疾步如飞,有时候运气好,一路平坦的走下去了,可如果不幸摔一跤呢?例如我有时候写算数,写得很快,可一马虎,一个小数点没打,就闹成了一个小错误惹出了大问题。

还有些人就是连走也不想走,迟迟在原地,连笨鸟先飞的道理都不懂,何必呢?另外有些人就做得很好,一步一个脚印。例如有一次,我做作业写得很晚,很累很“辛苦”。

实在忍不住时,我就会这样想:“再写一个字就行了,只有一个字,不会累的,再一个……到最后你会觉得不可思议,自己竟坚持下来了。虽然这不是一个伟大的成功,这不是事实吗?!

无论在什么时候,在遇到困难时,在盼望成功时,请切记:走一步,再走一步这就是我读完走一步,再走一步的感受。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3


莫顿亨特,一位著名的美国作家,可称的上是文武双全。曾经写下了600多页的长篇小说,也曾开着飞机到德军营地的上空侦查,这样的他之所以能做到别人做不到的事,靠的是童年在悬崖上父亲给他上的一课 。

那年8岁的他,和朋友们一起去爬悬崖,可是对于身体状况一直不好的他来说,那简直是一座高不可攀的险峰,从最初的犹豫到后来的恐惧,他一直在努力地跟上伙伴,可是,在他快爬上悬崖的时候,伙伴们却爬上了更高的崖顶,然后顺着崖顶的小路回到了家。就这样,他孤独地趴在一块大石头上,既不敢往上爬,也不敢往下走,直到暮色苍茫的时候,他的好朋友杰利才带着父亲来找他。因为长时间趴在石头上,他的全身都麻木了,但见到父亲,他安心多了。这时候父亲用平静的语气对他说:“不要想着距离有多远,只要想着你是在走一小步”。亨特听了父亲的话,一小步一小步的慢慢往下爬。最后,他终于脱险了。从此,亨特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会想着父亲的话,一步一步慢慢走,最终,战胜困难。

这篇文章让我很有感受,以前我遇到困难,只会逃避,不会想办法去战胜它,经常找些理由来给自己做借口,比如数学没考好,我就说题目很难;英语单词没背出来,我就说要背的太多了,记不住;总之任何我没做好的事情我都会给自己找借口。其实这些都不是难事,以后学习上我也要一小步一小步的战胜困难,现在我们的年龄是学习的最好时间,我要好好珍惜。

人生难免会遇到困难,我们要冷静乐观的去面对,并且要善于分解困难,将困难一点一点击破,化整为零,最终一定能成功。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4


走一步,再走一步,天地就将不一样 ——读《走一步,再走一步》有感

人生的路是靠我们自己走出来的,只有你勇敢、自信地迈出第一步,一步一步坚强地走下去,才能更接近成功的彼岸!

上周我们学了《走一步,再走一步》这篇课文,文章讲述的是作者小时候与朋友们爬悬崖却不敢下来,直到夜晚经过父亲的良苦用心终于战胜了自己,爬下悬崖的故事。

有人说:“溪流走一步是江河,江河再走一步是海洋。走一步,再走一步,天地就将不一样。深秋走一步是寒冬,寒冬再走一步便是春。挫折走一步或许不是失败,失败再走一步可能就是成功!”哦,我记起来了,妈妈也曾告诉过我:“宝贝,只要你不惧怕失败,敢于尝试,再走一步,就会有一个崭新的世界!”

记得小时候我在广场学轮滑,我学着别人的样子,一大步迈开去,可那只脚还没着地,我就摔跤了。爸爸连忙扶起我:“连走都不会,就想跑啦?人家那可是高手!”于是我扶着爸爸开始着腿于最初的一小步,走了这一步在走下一步,直到我抵达了最后的目标——学会了轮滑。

学习也正如此,人生也无大异。在路途中,不管面对怎样的'艰难险阻,只要把大困难分解为小困难,一个一个认真的解决小困难,终将会战胜最大的困难,赢得最后的胜利。

如果你惧怕它,它将更嚣张;如果你坚强的面对它,它将惧怕你。它就是困难!这篇课文不但让作者受益终生,也给了我们以启迪,我仿佛听见有人对我说:“来呀!别做胆小鬼。”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5

走一步,再走一步(走一步再走一步)

让我们勇敢地前进,一步一步,直到到达我们想要到达的地方。

《走一步,再走一步》主要讲述了他体弱多病,和五个小男孩一起爬悬崖,他好不容易爬到一处岩石架,却陷入可怕的两难境地。后来照父亲说的,一小步,一小步下来,终于脱险了。

这篇文章使用了多种写作方法,主要有“三美”:哲理美:作者通过对童年的一件往事的描写,悟出了一些人生哲理,是值得每一个人铭记的人生经验;描写美:

文中的心理描写最为精彩、生动、细致、真实,特别是在描写脱离危险部分表现的尤为明显;照应美:比如,开头写悬崖的环境,交代自己身体病弱,还有几处提到杰利,都是作者精心埋下的伏笔。

在父亲的鼓励下,孩子终于一步一步地脱离了危险。我们需要学习的是这种精神。在学习中,一步一步地探索大自然的奥秘;在工作中,一步一步地达到事业的顶峰

历史的长河,容不下一个步履蹒跚的人;光辉的历史,容不下一个过客的名字。在困难与挫折将你前行的脚步绊住时,提醒自己,走一步,再走一步,你将会迎来蔚蓝的天空,辽阔的天地,一切都会柳暗花明。

溪流走一步是江河,江河再走一步是海洋;

走一步,再走一步,天地就将不一样;

深秋走一步是寒冬,寒冬再走一步便是春天;

挫折的一步可能是失败,而失败的另一步可能是成功。

走一步,再走一步。人生就像一场旅行,每个人都是路上的行者。也许在行进的过程中,会有太多太多的困苦使你不得不驻足,那你为何不放下心中的绝望,走一步,再走一步呢?

胜利者和失败者只间只有一线之隔。也许你会闻到,但别忘了这可能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6


我们敬爱的毛主席曾经说过: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是啊!一个人如果不向因难低头,那么他一定会战胜一切。这句话正好附合我今天读到的一篇文章《走一步,再走一步》的中心思想。这篇文章令我感受颇深,也让我真正理解了这句名言的真正涵义。

这篇文章讲了作者小时候亲身经历的一件事:小伙伴们要去攀岩,身体虚弱的作者也参加了,他虽成功的攀上了岩石架,却不敢下来了。暮色四合,父亲和杰利来找他,在他们的鼓励下,他先走好眼前的一小步,再走一大步,最后他终于走了下来。

我觉得那时的`作者是一个胆小而敢于尝试的孩子,他虽然体弱多病,但是他还是和小伙伴们一起去攀岩了,又在父亲的殷切希望中走了下来,这证明他是一个勇敢的孩子,也许,这就是作者人生历程中的第一次考验,一个成功的转折点。

在生活中,我也遇到过困难,印象深刻的一件是这样的:记得一、二年级的时候,我的成绩并不是太好,也不是班级干部,所以一点也不“引人注目”。这使我十分困惑,为什么别的同学能考前三名,我就考不了呢?为什么别的同学是班级干部,我却不是呢?是因为我没有别人聪明吗?不!不是!是因为我不够努力!从那以后,我凭着那股子拼劲儿,成绩直线上升,前五名,前三名……看着自己的成绩,看着自己的一张张奖状,我欣慰极了,这是自己努力的结果啊!

同学们!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一定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但无论面对多么强大的困难,我们也要坚持到底!相信自己,只要你成功的迈出第一步,你一定会走向成功!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7

今天,我学了《走一步,再走一步》这篇文章。之后,我感慨万分,我再也抑制不住我心中的那份激动的情怀,记下这篇文章。

读了《走一步,再走一步》之后,我的心里涌出一大堆问题:作者明知爬悬崖会有危险为什么还要去冒险?作者是怎么脱离险境的?

作者在那悬崖上学到的东西在他生活中有什么用?作者从这件往事中领悟到了什么样的人生哲学,许多问题都像是**,在我的脑海中重复着**这些有趣而深刻的哲学。

经过一番推敲终于揭开了谜底。原来作者想和朋友们一起玩,像他们一样爬上悬崖。但是,因为小时一直生着病和母亲的训诫,使作者不知所措。

但最后,还是在伙伴们的召唤下一同去爬悬崖,因此陷入了险境。黄昏时分,我父亲在他的好朋友杰利的指导下找到了作者。父亲要求作者照他说的做,这有助于作者脱离危险。

事后,每当作者感到前途茫茫而灰心丧气时,只要想起很久以前在那座小悬崖上学到的经验,便能应付一切,他时刻的提醒自己:不要想着远在下面的岩石,而要着眼于最初的一小步,走完这一步再走下一步,直到他要抵达的彼岸。每当这时,作者便会惊讶而自豪地发现自己走过的路程是多么的漫长。

是的,在人生的道路上,遇事无难易,而勇于敢为。前程万里,全要个自去努力。大家都认为有困难是件坏事,但我认为困难也是件好事,因为困难会逼着人想办法,只有在困难的环境中才能锻炼人的才能,进而,战胜困难。

的确,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没有人能够随着改变而改变成功,所有人都是通过跌宕起伏获得最终的成功,所以没有劳动就没有成功!

《走一步,再走一步》,是过来人的经验之谈,在人生道路上,艰难险阻并不可怕,大困难可以化整为零,化难为易,走一步,再走一步,定能战胜一切困难。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8

读了《走一步,再走一步》这篇文章,我很受感动,特别是父亲的那种对孩子的教育方式:当眼看孩子面对困难和危险的时候,作为一个父亲,他没用最直接的方式去帮助孩子脱离危险,而是用了一种对孩子成长有帮助的方法——鼓励。父亲鼓励男孩,不要想着远在下面的岩石,而要着眼于那最初的一小步,走了这一步再走下一步,直到抵达你所要到的地方。

正因为如此,这个男孩学会了面对和自信。如果当时男孩的父亲只是爬上悬崖把男孩按住,那么男孩对父亲的依赖就会与日俱增。从这一点,我很钦佩这位伟大的父亲。

今天,我和女儿讨论,爸爸,在这种情况下你会怎么做?说句公道话,在我读这篇文章之前,我只会选择一种方式,那就是自己上前抱住你。这就是父母和父母之间的不同。

不过,我觉得大多数家长会和我一样,当然,这不能判断我们一定是错的,因为无论我们选择哪种方法,出发点都是一样的,那就是爱孩子。我们在用不同的两种方式爱孩子。但我的实践会有遗个遗憾,那就是孩子解决不了困难,学会坚持,学会自立。

当他们再次遇到困难时,仍然只会站在原地等待大人的帮助,依靠一切可以依靠的人,养成长期只知道得到什么而不付出的习惯。这是爱?还是害?

我陷入了深深的反思:在孩子的生活中,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总会有很多大大小小的困难,我能帮助她多少次?当我不再有能力帮助她时,她是勇敢面对?

还是无助、怅惘?答案肯定是后者。因为她从小没有建立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力量。

孩子的路要靠她自己走,以后我会把包办代替换为指导鼓励,告知孩子在人生道路上,不管面对怎样的艰难险阻,首先要战胜自己,克服自己,跨出勇敢、自信的一步,不要觉得困难有多可怕,尽自己所能把大困难分解为许许多多小困难,再一个一个地认真地解决小困难,就像走路走了一小步再走一小步,走一步就离成功近一点,无论困难有多大都能闯过来,赢得最后的胜利,这其中受一点委屈和挫折不可怕,这是对你的磨练与考验,要对自己的生活充满信心,要对前方的路充满希望,不后退,不停止,勇往直前,1步+1步+……=成功。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9

篇一: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读了莫顿·亨特写的《走一步,再走一步》之后,我深有感触,我知道了生活中,即使是一件小事,也会蕴常着丰富的人生哲理。

文中的“我”从小体弱多病,是在母亲的倍加呵护中长大的,当听到“我”的好朋友叫“我”去爬山,“我”表现出来的胆怯和犹豫,说明了作者的孱弱,因为作业的孱弱,藐视他,在他幼小的心灵里,没有人能够给他真正的快乐。

当作者和其他孩子来到一个空地时,悬崖就站在空地的另一边。他大约只有二十米高,但在作者的眼中却是高不可攀的险峰,写出了悬崖在作者眼中是极高的,虽然只有二十米高。

一个孩子接着一个往山顶上爬而作者却落在最后,当时作者全身颤抖,冷汗直冒,心也咚咚直跳,充分地写了作者当时的胆怯和害怕。

当作者看到其他伙伴都爬上了山顶,要吃崖顶沿着一条迂回的小路下山回家时,他软弱地哀求他的伙伴不要丢下他,但他们还是丢下他走了,就连他最好的朋友也走了,只留下他一个人在那里啜泣。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作者在一片寂静中,伏在岩石上,恐惧和疲乏使“我”全身麻木,不能动弹,但正在作者特别无助的时候。他的父亲来了。父亲见到“我”之后并没有责备,而是带着安慰的口气说:

“完饭做好了,下来把,孩子。”而“我”却恐惧地说:“我下不去了,我会摔死的。

作者父亲带着鼓励和安慰的口气说:”不要想着距离有多远,你只要想着你是再走一小步。你能办到的。

“我”父亲的话不仅充满安慰,还告诉了作者战胜困难的方法,战胜困难需要的是信心和成功的体验。

“我”每次只移动一小步,慢慢爬下悬崖。正是每一次小布匹的移动,都会使难度有一点点的突破,使作者克服了困难,为以后的作者克服困难提供了信心和方法。正因为那一次爬悬崖的经历,作者从他父亲那里学到了自信,学会了克服困难以及实现远大目标的办法,学会了让自己放松、让自己快乐,从此他便得坚强、乐观,勇于并善于进取,最后,成为了一位作家当你遇到困难时,要想着眼前的一小步,把困难一点点分解。

最后战胜它。

篇二: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本周,我学***国作家莫顿·亨特先生所写的《走一步,再走一步》一文,它给了我很多启示。

文中,作者通过叙述亲身攀崖的经历,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在困难面前不应该畏难却步,而要冷静分析困难,化解困难。一步一个脚印循序渐进,这样就能积小胜为大胜,促使困难得以解决。

我认为这个道理还适用于更多方面。

比如,我们学习,总是要从小学学起,然后再一级级往上升,课程跟着由易变难,直至大学,甚至更高等的学府。没有人天生就是天才。他可以读大学的课程,而不是一些基础课程。学***是马拉松,是急不来的。

大人们所谓的事业,也是如此。比尔盖茨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他白手起家,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创办了一家小型计算机公司。在竞争激烈的美国社会,我们一步一步爬上泥泞的小路,顶着风雪,然后爬到山顶,拥有了很多财富。

当然,没有一定气魄的人是绝对办不到的。

在学习了这篇文章之后,我会根据我所得到的灵感更好地完成我的学业。初中第一年不仅是一年的基础,也是一个重要的一年。在这一年中,我要勇于攀登,决不能当“胆小鬼”,但也不能过多幻想,而要看现状发展。

篇三: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捧读莫顿·特《走一步,再走一步》一文,我心中感慨万分、回味无穷,一团浓浓的感悟久久萦绕在我脑中。

本文主要讲了自幼体弱多病的作者小时候和小伙伴去爬悬崖时遇险,结果在父亲的鼓励与指导步步脱险的经历。使作者有了很大的成就感和一个真实感。后来,当他感到沮丧和沮丧时,他会想起从悬崖上学到的经验,处理好一切。

但后来笔者克服了所有的障碍,并不是全部归功于自己,因为在父亲的指导下,笔者有了辉煌的今天。每次朗读这篇文章,其内容都会把我带入到当时的环境,把那会儿的情景出神入化、活灵活现生地浮现在我双眸之前。而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一步步脱险的情景,他由毫无信心到萌发信心,至信心大增,清楚地感悟到——不要想着远在下面的岩石,而要着眼于那最初的一小步,走了这一步再走一步,直到抵达自己所要到的地方。

落叶为舟,驶入回忆的港湾。

两年前的夏天,知了的鸣声抚睡了家人,而两天前把腿摔伤至今还没**的我则在一楼发呆,连“上三楼书房看书”也只是痴心妄想。这时,《走一步,再走一步》中作者一步步脱险的事有力地推动了我,使我一步步到达目的地。

这篇文章给我们带来了一个真相,似乎是为了摆脱雨露般的阳光,给迷茫的人们带来希望,重新找回对未来生活的信心。我们就像鸟儿一样会独自飞向。只有战胜风暴,我们才能飞到更广阔更明亮的天空。当我们遇到困难时,只有把困难分解,逐一克服,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10

当时,作者就在那高高的石架上,无法动弹。当父亲来到悬崖底时,他并没有直接上去接孩子,而是鼓励他,嘱咐他每走一步,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逃脱。正是这一小步,让笔者在困难中看到了一丝曙光,也看到了逃避的希望。

这就是这一小步的魔力,就是这一小步,让作者产生了巨大的成就感。

我想如果我们把这种东西放在父母身上,他们会立刻爬上去把我带下来。但他们的方法没有错,因为出发点总是一样的,都是为了救自己的孩子,这是父母之间的区别,他们爱自己的孩子。

我们知道有些大的困难不是那么容易克服的,但是小的困难相对容易克服。只要我们把大的困难分解成小的困难,一个接一个,我们将来一定会有所成就的!我们一定会到达你想去的地方!

【3】我学习了美国作家莫顿·亨特先生写的《走一步,再走一步》一文,它给了我很多启示。

文中,作者通过叙述亲身攀崖的经历,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在困难面前不应该畏难却步,而要冷静分析困难,化解困难。一步一个脚印循序渐进,这样就能积小胜为大胜,促使困难得以解决。

尤其是父亲对孩子的教育方式:当看到孩子面临困难和危险时,作为父亲,他没有用最直接的方式帮助孩子脱离危险,而是用一种帮助孩子成长的方式来鼓励。当孩自遇到困难时,父亲鼓励他们独立克服困难。

也正是因为这样,事后亨特自己也学到了不少;反之,如果当时亨特的父亲只是爬上悬崖把亨特抱了下来,那亨特也不会从中悟到什么,反而更加强了对父亲的依耐性。也是从这一点,我很钦佩这为伟大的父亲。如果我们现在把这种事情放在父母身上,他们大多数人只会选择一种方式,那就是自己抱着。

这就是父母和父母之间的不同。我认为这个道理还适用于更多方面。

比如,我们学习,总是要从小学学起,然后再一级级往上升,课程跟着由简单变难,直至大学,甚至更高等的学府。没有人天生就是天才。他可以读大学的课程,而不是一些基础课程。学习就像是马拉松,是急不来的。

这就是我读《走一步,再走一步》的感受。

【4】这篇文章记叙的是作者八岁在悬崖上历险的一次亲身经历。文章告诉我们的哲理很简单,仅仅是走一步再走一步。但是偏偏就是这一步,使作者受益终身。

当时,作者跌入悬崖,没有信心,但在父亲的鼓励下,他终于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他一步一步爬下悬崖,终于成功到达目的地。有了这段成功的经历,当面对未来的困难时,只要还记得童年在悬崖上的经历,作者就有信心战胜一切。

看到了吗?这就是一步的魔力,一步的力量。它使绝望的人恢复信心,使绝望的人有新的追求,使挫折的人有新的光明。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是老子说的一句至理名言。是呀,在面对茫茫长于千里的路程,你若在起点就倒下的话,那么,你就永远不会有到达终点的一天;反之,你若是不在意它的遥远,不害怕它的艰辛,只想着是在走一小步,从一步开始,那么,无论多少漫长的征途,你也可以战胜它。

大困难是由小困难组成的,小困难是不难战胜的。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11

农历正月初一,太阳刚睁开朦胧的眼睛,我还在梦中徘徊。突然,传来一陈“睛天霹雳”──“起床啦”!吓走了的美梦,惊醒了我。

我正纳罕着是谁呢?原来姐姐在催我起床去烧香呢?

我们一家人开车来到山脚下,寺庙甚至矗立在山顶上。“天哪!如此高的山,对我来说,简直是高耸入云,比登天还难呀!

”妈妈说:“在登山过程中,无论多苦多累,都不能抱怨,否则会不灵的。”我紧记着妈妈的训诫,一路上,没叫过一声苦。

我走呀走,走呀走,好不容易熬到了半山腰上,我再也坚持不下去了,真想好好的啜泣一场,可我还是忍住了,但我的心在瘦骨嶙峋的胸腔里冬冬直跳。

我往下凝视自己走过的路程,顿时感到头晕目眩,心惊肉跳。我好害怕,天哪!我还有这么长的路要走吗?

我会坚持不下去的,神啊!仙啊!帮帮我吧!

此时,我大失信心。爸爸似乎看穿了我的心事,便鼓励我说:“婷婷,可千万不能半途而废呀!

老师没有教过你坚持就是胜利吗?别想旅程有多远。相反,要把注意力集中在第一小步上,一步一步,一步一步,把大的困难分成小的困难,直到你到达胜利的另一边。孩子,有信心吗?

”我信心加倍,“有!”那洪亮的声音,仿佛整座山都听到了。

一步一步地,一步一步地,我在心里默默地读着,小心翼翼地走着每一步。终于,我到达了目的地,我成功了!我赢了!然后,敬香之后,我们沿着这条迂回的路下山。

爸爸那一番话,将影响我一生!令我受益匪浅!

读了莫顿·亨特写的《走一步,再走一步》之后,我深有感触,我知道了生活中,即使是一件小事,也会蕴常着丰富的人生哲理。

文中的“我”从小体弱多病,是在母亲的倍加呵护中长大的,当听到“我”的好朋友叫“我”去爬山,“我”表现出来的胆怯和犹豫,说明了作者的孱弱,因为作业的孱弱,藐视他,在他幼小的心灵里,没有人能够给他真正的快乐。

当作者和其他孩子来到一个空地时,悬崖就站在空地的另一边。他大约只有二十米高,但在作者的眼中却是高不可攀的险峰,写出了悬崖在作者眼中是极高的,虽然只有二十米高。

一个孩子接着一个往山顶上爬而作者却落在最后,当时作者全身颤抖,冷汗直冒,心也咚咚直跳,充分地写了作者当时的胆怯和害怕。

当作者看到其他伙伴都爬上了山顶,要吃崖顶沿着一条迂回的小路下山回家时,他软弱地哀求他的伙伴不要丢下他,但他们还是丢下他走了,就连他最好的朋友也走了,只留下他一个人在那里啜泣。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作者在一片寂静中,伏在岩石上,恐惧和疲乏使“我”全身麻木,不能动弹,但正在作者特别无助的时候。他的父亲来了。父亲见到“我”之后并没有责备,而是带着安慰的口气说:

“完饭做好了,下来把,孩子。”而“我”却恐惧地说:“我下不去了,我会摔死的。

作者父亲带着鼓励和安慰的口气说:”不要想着距离有多远,你只要想着你是再走一小步。你能办到的。

“我”父亲的话不仅充满安慰,还告诉了作者战胜困难的方法,战胜困难需要的是信心和成功的体验。

“我”每次只移动一小步,慢慢爬下悬崖。正是每一次小布匹的移动,都会使难度有一点点的突破,使作者克服了困难,为以后的作者克服困难提供了信心和方法。正因为那一次爬悬崖的经历,作者从他父亲那里学到了自信,学会了克服困难以及实现远大目标的办法,学会了让自己放松、让自己快乐,从此他便得坚强、乐观,勇于并善于进取,最后,成为了一位作家当你遇到困难时,要想着眼前的一小步,把困难一点点分解。

最后战胜它。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12

对于一些非常困难的事情,有时我已经不知不觉地做到了,也许我不会相信,甚至会为之哭泣,这是不可思议的。这也许可以理解,因为你已经做到了!所以,更难做的事,总有一天你会做到的,关键可能是你自己和时间,而信心是不容忽视的。

当你望着脚下或是平坦,或是崎岖的少年之路,你会想些什么呢?是迟疑地回头,怀念过去?是原地踏步,萎缩不前?还是勇敢坚强,实实在在地踏上少年之路。

一个人的生活不可能总是平庸、平静,怎么说会遇到挫折。当你发现脚下的土地并不平坦时,你可能会有点平静,但更多的是无助、悲伤、沮丧。可是,如果你试着走一步,再走一步,哪怕只挪动了一小步,你也会发现,鲜花和掌声正在这条路上等着你。

困难就像迷雾,总是阻碍你的进步,蒙住你的眼睛,使你失去信心和力量,在茫茫沙漠中艰难前行。困难总是那么残酷,你无法战胜自己,战胜自己,让你迷茫,产生幻觉。但只要你有一点战胜自我的能力,走出勇敢自信的第一步,你就不会觉得困难有多可怕,而是觉得困难是对自己的一种训练和考验。

当你继续走下去的时候,就会有一种强烈的成就感,心中是无比的喜悦。当再次回头看望的时候,会觉得自己付出的一切都是值得的,因为是它将我们打造成一个金桶铁臂的巨人.

小,在你的心里可能没有任何地位,但你千万不要看不起它,轻视它。对你来说是一小步,对别人来说是一大步,对你的人生来说是一大步。你的一小步,对于一个残疾人来说,却是一个奢望。

事情是一点一点做的;话是一句一句说的;生活是一点一点拼凑起来的,不小,怎么会有大的,不小的,怎么会有美好的生活?

今天的一小步,可能就是明天的一大步。

在平原上走一步——每个人都可以;在悬崖上走一步,恐怕很少;在胜利面前走一步,很容易;在困难面前走一步,不容易;在健康的时候走一步,没关系;在病人面前走一步,可能不可能。

我们在顺利的路上,走多少步都没问题,一直到走到底,轻而易举地取得胜利。那么在困难面前呢?你是直接回去,还是犹豫,还是不假思索地往前走?

三者之中只有最后一者可尝成功的喜悦。但这喜悦如何而来?是他一步一步脚踏实地地蹒跚地走出来的。

开始时,向前望望是遥不可及的,但是信心支持了他,当走完时,再回头望望,似乎短了许多,似乎觉得原来这路并不崎岖,有了这个第一次,今后碰到困难时,便不会害怕,不会退缩,反而会勇(永)往直前,冲向顶端。

所以在困难和挫折面前,你必须先迈出一步。别害怕。如果你想成功,就去吧。一步比在起跑线上好。多走一步总比少走一步好。只要你这样想,无论困难有多大,都无法阻止。从零开始,从起跑线开始,不要后退,不要停止。像时间一样走,一秒一秒,永不后退,永不停歇。1步+1步+=成功。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13

文中,作者通过叙述亲身攀崖的经历,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在困难面前不应该畏难却步,而要冷静分析困难,化解困难。一步一个脚印循序渐进,这样就能积小胜为大胜,促使困难得以解决。

我认为这个道理还适用于更多方面。

比如,我们学习,总是要从小学学起,然后再一级级往上升,课程跟着由易变难,直至大学,甚至更高等的学府。没有人天生就是天才。他可以读大学的课程,而不是一些基础课程。学习就像是马拉松,是急不来的。

大人们所谓的事业,也是如此。比尔盖茨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他白手起家,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创办了一家小型计算机公司。在竞争激烈的美国社会,我们一步一步爬上泥泞的小路,顶着风雪,然后爬到山顶,拥有了很多财富。

当然,没有一定气魄的人是绝对办不到的。

在学习了这篇文章之后,我想根据我的灵感更好地完成我的学习。初中第一年不仅是一年的基础,也是一个重要的一年。在这一年中,我要勇于攀登,决不能当“胆小鬼”,但也不能过多幻想,而要看现状发展。

读《走一步,再走一步》后……

我看到的是一个颇为吸引人的题目,让人迫不及待去了解内容的题目——《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其内容,顿时让人醒悟了许多,我脑海里浮现出一个词:面对。

只有勇敢去面对,战胜眼前的艰难险阻;只有勇敢去面对,就能挑战下一个挫折,新的体验是“面对”的结果。

当我看到“‘我下不去!’我哭着说,‘我会掉下去,我会摔死的!’”当作者看到希望的同时,又让父亲要求他自己下山的话击退了。

当时作者的胆怯使我看清了以前的自己。以前,我总是依赖所有我可以依赖的人。我只是要求,却不知道该怎么给。同时,我很伤心,很绝望,甚至哭着寻找我的父母。后来,我知道这是徒劳的。

“这似乎能办得到”,这一句话,已表明了作者重拾信心,鼓起勇气去与前面的胆怯打斗,作者在父亲帮助下,慢慢在战胜困难……是呀,困难其实并不可怕,惟独各人有各人的想法罢了,只有乐观及想办法能正确对待困难的。我明白这需要很大的决心,坚强的意志,信心是支撑行动的支柱,勇气是行动的能源,我们都不能视困难的价值不存在,我们只能努力汲取教训,深深享受挫折给我们的体会,了解一切的一切都是锻炼自己的机会。我,依旧学着面对……

当作者感受到成功的喜悦时,文章就结束了。在克服困难和障碍所产生的成就感背后,有成千上万滴汗水。伟大的坚持!这些是我们所忘不了的经历。作者在本文中提到的启示也是人的意识

悟,当自己走在人生道路上,却迷失方向的时候,只需回忆自己战胜困难的事。遇到困难,只要走一步,再走一步……

我不会忘记曾战胜的困难,不会忘记当时的巨大成就,不会忘记在身边支持我的人脸上欣慰的笑容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许多大大小小的困难,当遇到这些困难时,有些人能够勇敢的去面对它,有些人则是等着他人的帮助,有些人更是一昧逃避.

有许多人想:”这多难呀!这么大的困难,怎么解决?解决得了吗?”他们越是这样想,就越是不敢去面对.当然,也有人会注意到最初的一小步,仅仅是一小步,就让他战胜了大困难,走向成功.

当然,有很多选择。文章的主人公选择了等待。对他来说,等待无疑是最好、最安全的方式,因为他没有勇气迈出一小步。他就不能跳下去摔伤自己吗?这样对任何人都是不好的.

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四年级时的一个晚上,我在书店看书,看完了以后发现已经凌晨12点多,书店要关门了,我就准备回家了.因为书店离我家远,我要绕小道走.而那条小道平时在白天人就很少,现在都凌晨12点多了,更不可能有人走的,何况我也不知道那些人是不是坏人.提心吊胆的走着,突然,一个东西从我身边窜出来,撞了我一下,我”哇!!”的叫着往一边退,差点摔进水池.仔细一看,原来是只小猫.我暗暗松了一口气,我看了看前面,对自己说,去到那个**亭,歹徒就奈何不了我了,说着,就跑到了**亭,我又对自己说,过了前面的小马路就到大路口,就不用怕了.想着,我已经跑到大路上了,看着明亮的街灯,我壮了壮胆,跑回了家里.倒在床上,我真的不敢相信,我就这样一步步的走了回来.”我成功了!!”我欢呼.”

从此,我不再害怕走夜路,也意识到一个道理:

面对困难,要一步步的走,克服小困难,就能打倒大困难恩....就是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在五十多年前,作者和小伙伴一起去爬悬崖,但由于作者胆小不敢向上爬了,其他小伙伴都已平安到达山顶,而作者还是蹲在那里一动不敢动。晚上,提交人的父亲来到悬崖边,告诉他怎么下去,但提交人仍然不敢动,所以他父亲告诉他:

“走一步,再走一步。”最后作者一步一步成功爬下了悬崖。这件事让作者悟出了生活的哲理,从此走向了成功的道路。

我不记得作者是如何成功的,但我也从他父亲的话中受益匪浅。是啊!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不要急着看原来的地方,先做好眼前的工作,然后再考虑下一步。当你成功时,你会发现,自己是这样坚强。

凭着脚踏实地的坚韧,张海迪成了帮助别人**的天使。

前国家体操队员桑兰从单杠上摔下来,生活不能自理,但通过不懈的努力,现在已经会打电脑了快乐标杆》 和它相似全文如下:

童年的时候,心境总是纯纯的,如同一张透亮的白纸,似乎把书读好,每次测验能考到一个比较理想的分数,得到老师一个好评语和父母一个喜许的微笑,自己就成了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所以,在第一次考试结束和另一次考试即将到来的间隙,我更加努力,同时给自己定下了一个小目标。例如,如果你在这次考试中得了85分,你的下一个目标是86分或87分。

这相差的一两分,对于我而言,不高也不低,如果稍努力一点,我就能达到;如果稍微懈怠一点,愿望就会落空。它是一个位置刚刚好的标杆。

在整个童年里,我都是快快乐乐的。因为我基本上每次都能赢两分。这看似微不足道,但却让我整天沉浸在成功的感觉中。

这种美味的感觉,就像汽油一样,使我前进和提高成绩的动力。而每提升一次,我又会把那个标杆再往上挪一挪。不挪多,也不挪少。

还是刚刚好的一个位置。

后来,当我长大工作的时候,随着年龄的增长,功利的细菌一天天长大。终于变得野心勃勃,总设想着自己正站在一块极富弹性的跳板上,我用力踮一踮脚,就能蹿到一个老高的地方,可以轻轻松松地跃过其间漫长的艰辛,忽略一次次失败带来的挫折,甚至可以不用等待机遇的来临。就像一只长臂猿伸出猿臂,就能把挂在最高的枝头上那枚名叫“成功”的果子摘到手中。

可是奇迹从没在我身上发生,幸运星也不见有即将出现的征兆,反而是童年时那曾经非常熟悉的快乐,离我越来越远。对成功的极度渴望,以及与成功的距离,几乎是用光年来计算的,常常让我沮丧和痛苦。跳板还是那块跳板。

我也已经倾尽全力起跳无数回,可许多年以后的今天,我终于悲伤地发现:我千百次地跳来跳去,却始终还站在最初那个起跳的点上。现在仔细想想,期望还是太高了。就像100步。我就是一步也长不出一对翅膀。

也许,在每个人的心灵一隅,都生长着一棵常绿而笔直的树,树上搭着一根标杆,它的刻度很细密,能精确地记录我们每一次的进步。每天,或者每一段光阴,我们都会不自觉地将那根标杆往上挪一挪,让自己向更远的目标、更大的成功推进。但是,我们不能一次性地把那根标杆挪得过高。

我们一次只能移动一到两个刻度,这样它总是在头顶的适当位置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14

在生活中,我们会遇到许多困难,这些困难是我们生活中的绊脚石。有时候,我们会把它们变成垫脚石。但只要我们不放弃,继续一步一步走下去,我们就会成功。以下是本人为大家用心搜集整理的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700,我们一起来学***吧!

今天我读了《走一步,再走一步》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讲的是:在费城的七月一个闷热的日子里,“我”和五个小伙伴因为玩弹子游戏玩厌了,想找一个新花样来玩。

于是我们选择了爬悬崖,“我”不敢去。等“我”爬上半山腰时,他们都顺着小路回去了。而“我”又不敢上又不敢下。

到了天黑,爸爸把“我”找到,教“我”怎么下悬崖。最后“我”获得了巨大的成就感。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感受很深。只要经历了风风雨雨的人才会成功。社会上许多人经历了磨难,才作出了成功的事。

世界上没有人成功而不失败。我在电视上看到一位厨师自己发明了各种米粉。经过多次失败,他终于发明了牛肉粉、猪肉粉、蔬菜粉和各种粉。

他的粉一做出,全国各地的人们都来品尝。他的肉粉里还能吃到肉丝。他的这项发明得到了很多荣誉称号。

还有一个果园,他有一个大果园,他花了很多时间把果园变成有机果园。果园里种了各种各样的果树。有一次,他的工作人员告诉他:

“果园里长了一种小的虫子。”他就说:“不管他,这么小的虫子没有什么。

”就是他这句话差点让他的果园没了。他从外地回来以个月,看见树叶掉了,一些果树也死了。他非常自责。为了清除掉这种虫子。

他费尽了心思,花了很多时间研制杀虫剂。他研制的杀虫剂有力的清除了虫子。他的杀虫剂人都可以喝。

只要有果实成熟,他就会举办采摘节。在采摘节,游客只需10元钱就可以在果园里尽情享受。到了晚上他还要举办篝火晚会。

他的这些方法,让他成为了百万富翁。

无论在人生道路上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只要把大的困难解决成小的困难,就要一个一个地解决,学会一步一个脚印,再接再厉,最终战胜困难,取得最后的成功。

没有什么事情是能一步登天的,如果我们真正的想完成一件事,战胜一个困难,那么我们必须脚踏实地,一步一步走起。在平地上走一步──谁都会;在山崖上走一步,恐怕寥寥无几;在胜利面前走一步,轻松得很;在困难面前走一步,不太容易;健康的时候走一步,没问题;病魔面前走一步,也许办不到。

我们在顺利的路上,走多少步都没问题,一直到走到底,轻而易举地取得胜利。那么在困难面前呢?你是直接回去,还是犹豫,还是不假思索地往前走?

三者之中只有最后一者可尝成功的喜悦。但这喜悦如何而来?是他一步一步脚踏实地地蹒跚地走出来的。

开始时,向前望望是遥不可及的,但是信心支持了他,当走完时,再回头望望,似乎短了许多,似乎觉得原来这路并不崎岖,有了这个第一次,今后碰到困难时,便不会害怕,不会退缩,反而会勇(永)往直前,冲向顶端。

所以在困难和挫折面前,你必须先迈出一步。别害怕。如果你想成功,就去吧。一步比在起跑线上好。多走一步总比少走一步好。只要你这样想,无论困难有多大,都无法阻止。从零开始,从起跑线开始,不要后退,不要停止。像时间一样走,一秒一秒,永不后退,永不停歇。1步+1步+……=成功。

哪怕只挪动一小步。

当你望着脚下或是平坦,或是崎岖的少年之路,你会想些什么呢?是迟疑地回头,怀念过去?是原地踏步,萎缩不前?还是勇敢坚强,实实在在地踏上少年之路。

一个人的生活不可能总是平庸、平静,怎么说会遇到挫折。当你发现脚下的土地并不平坦时,你可能会有点平静,但更多的是无助、悲伤、沮丧。可是,如果你试着走一步,再走一步,哪怕只挪动了一小步,你也会发现,鲜花和掌声正在这条路上等着你。

困难就像迷雾,总是阻碍你的进步,蒙住你的眼睛,使你失去信心和力量,在茫茫沙漠中艰难前行。

困难总是那么残酷,你无法战胜自己,战胜自己,让你迷茫,产生幻觉。但只要你有一点战胜自我的能力,走出勇敢自信的第一步,你就不会觉得困难有多可怕,而是觉得困难是对自己的一种训练和考验。

当你继续走下去的时候,就会有一种强烈的成就感,心中是无比的喜悦。当再次回头看望的时候,会觉得自己付出的一切都是值得的,因为是它将我们打造成一个金桶铁臂的“巨人”。

每个人都有一个成功的时刻,当你可能放弃或继续站起来的时候。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总会遇见困难和挫折,我们第一次的想法不应该去逃避,而是“走一步,再走一步。”

在小学二年级时,我去了远的地方上学。有时我父母忙于工作,没有时间带我去上学,所以他们决定让我骑自行车去上学。当我听到这个消息时,我的第一反应是兴奋。很久以前我想骑自行车上学。每天我都看着骑自行车上学的大哥大姐,我很羡慕。

所以当天就让爸爸给我买。

过了没几天,自行车就出现在了我的眼前,我二话不说就拉着爸爸向空地上跑。来到空地上,爸爸对我说:“要不要给你讲一下骑车的要领。”

我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不用了,我自己能行的,看到别人骑车早就会了。”我还拍拍自己的胸膛,以表示信心满满。

我把车推到墙边,扶着墙艰难地上了车。我放开墙,学着大人的样蹬着脚踏板,可是出乎意料的是,没走几步,我就重重摔倒在地上了。真是够糟糕的,我的膝盖摔在地上吗,发青发紫,脸也划了几道口子……

“我不学了!”这是我尝试的第五次之后并又重重的甩在地上后的决定。当我看到我把自行车踢到地上时,站在远处的父亲走过来,举起自行车问:

“怎么了?”我不语,然后爸爸又语重心长的教育我:“做什么事都不要急,一步一步来,到最后总会成功的。

来,再试一次。”

我再次上了自行车,开始了新一轮的尝试。最后,在父亲的指导和帮助下,我终于可以自由地骑自行车了,这似乎很奇怪,也很笨拙,但我很满足。感谢爸爸让我知道成功是多么伟大。

朋友们,请记住,当你被挫折击倒时,不要哭泣,不要抱怨,告诉自己,迈出一步,再迈出一步,接下来的路会更好。

走一步再走一步读后感 篇15


《走一步,再走一步》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亨特的美国孩子,因为在同伙伴们爬悬崖时非常害怕,因而趴在山腰进退两难,无法动弹。夜暮降临,好朋友杰利同亨特的父亲来了。但父亲并没的立刻把救下来,而是一步一步引导孩子自己下来,最后,亨特鼓起勇气,终于安全地爬下了悬崖。慈祥的父亲不仅救下了孩子,同时也锻炼了他的毅力和胆量,使亨特受益终生。

《走一步,再走一步》中父亲的那种对孩子的教育方式:当眼看孩子面对困难和危险的时候,作为一个父亲,他没用最直接的方式去帮助孩子脱离危险,而是用了一种对孩子成长有帮助的方法——鼓励。当孩子遇到困难时,父亲鼓励孩子自己去独立克服困难。也正是因为这样,事后亨特自己也学到了不少;反之,如果当时亨特的父亲只是爬上悬崖把亨特抱了下来,那亨特也不会从中悟到什么,反而更加强了对父亲的依耐性。也是从这一点,我很钦佩这为伟大的父亲。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做什么事要靠自己,不要依赖别人。面对困难,要树立起信心,勇敢面对,勇于克服。

《走一步,再走一步》就是从一件往事中感悟到一个人生哲理,成为一笔精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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