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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址报告

发布时间: 2023.11.04

选址报告(优选七篇)。

光阴飞逝,这段时间的工作即将收官,工作总结可以安排上了,写好工作总结是重视自己的工作的表现。你写过工作总结吗?小编花时间特意编辑了选址报告(优选七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你提供参考!

选址报告(篇1)

园林选址是造园的首要工作,也就是“相地”,进行造园前的园林环境选择。中国传统园林的选址理论无疑受风水理论的支配和影响,深得其精要。北宋时著名皇家园林“艮岳”的选址就是按风水理论来进行的。南宋张淏《艮岳记》记载宋徽宗刚登上皇位时,没有皇子,于是询问擅长风水的堪舆家,言“京城东北隅,地协堪舆,但形势稍下,倘少增高之,则皇嗣繁衍矣。”八卦中东北方为“艮”,据《易经》,“艮”与子孙宗族的兴旺相关。由低变高,唯一的办法是筑山,一座以堆山为主的皇家园林开始兴筑,精于绘画的宋徽宗亲自规划,园成题名“艮岳”,并引开封城中的景龙江水入园,使之成为一座具有诗情画意的山水园林。 从明代造园理论巨著《园冶》书中关于园林选址(相地)的理论,可以看出风水思想的影响,书中写道:“园基不拘方向,地势自有高低;涉门成趣,得景随形,或傍山林,欲通河沼。探奇近郭,远往来之通衢;选胜落村,藉参差之深树。村庄眺野,城市便家。新筑易乎开基,袛可载杨移竹;旧园妙于翻造,自然古木繁花。如方如园,似扁似曲;如长弯而环壁,似扁阔以铺云。高方欲就亭台,低凹可开池沼;卜筑贵从水面,立基先就源头,疏源之去由,察水之来历。……架桥通隔水,别馆堪图;聚石垒围墙,居山可擬。……相地合宜,构园得体。”从这些文字可知,园林选址是因地制宜,依地势高低曲直布置园内景致;依山带水,以山水为基本结构,山因水活,水随山转;遵从风水理论厌宅“卜筑”的原则,选择一种“天时、地利、人和”的理想环境,以求得心理上的平衡。

《园冶》在“相地”过程中把造园地分为山林地、城市地、村庄地、郊野地、傍宅地、江湖地六种类型,尤以山林地、村庄地、郊野地受风水思想影响最深,最能体现风水理论的环境景观要求。如山林地:“园地惟山林最胜。有高有凹,有曲有深,有峻而悬,有平而坦,自成天然之趣,不烦人事之工。入奥疏源,就低凿水,搜土开其穴麓,培山接以房廊。……槛逗几番花信,门弯一带溪流,竹里通幽,松寮隐僻,……千峦环翠,万壑流青。”村庄地:“古之乐田园者,居于田亩之中;今耽丘壑者,选村庄之胜,团团篱落,处处桑麻;凿水为濠,挑堤种柳;门楼知稼,廊庑连芸。约十亩之基,须开池者三,曲折有情,疏源正可;余七分之地,为垒者四,包卑无论,载竹相宜。”郊野地:“郊野择地,致乎平冈曲坞,叠陇乔林,水浚通源,桥横跨水,去城不数里,而往来可以任意,若为快也。谅地势之崎岖,得基局之大小,围之版筑,构擬习池。开荒欲引长流,摘景全留杂树。……月阴清微,屋绕梅余种竹;似多幽趣,更入深情。两三间曲尽春藏,一二处堪为暑避。”可见,这三种园林地的选址都讲究利用天然环境,山环水绕,幽曲有情,能体现“自成天然之趣,不烦人事之工”的园林景观的特点,这正同中国风水思想所极力追求的理想环境相一致。《园冶》书“相地”的许多方法源自于风水理论的“相地”方法,如“卜筑”、“千峦环翠,万壑流青”、“开池垒山”以及“依乎平冈曲坞”(近似于风水地中的马蹄形凹地)等。

中国古代造园家们在进行园林选址(相地)时都以风水思想为指导。清乾隆时曾在圆明园内作画的'法国传教士韩国英(P?Pierre Martial)记载了当时一位造园哲匠刘舟关于园林选址意象的叙述:“他们首先追求的是空气新鲜,朝向良好,土地肥沃;浅冈长阜,平板深壑,澄湖急湍,都要搭配得好;他们希望北面有一座山可以挡风,夏季招来凉意,有泉脉下注,天际远景有个悦目的收束,一年四季都可以返照第一道和末一道光线。”则清晰地显示了风水的美学思想。清代档案记载,世代供职于皇家建筑规划设计事务的建筑世家样式雷,每有宫苑、陵寝等设计规划,都要与钦派风水官员同赴实地相度风水,还要绘制专门的风水地势画样。清代北京著名的香山静宜园、玉泉山静明园、万寿山清漪园(今颐和园)、畅春园和圆明园等大型皇家园林,显然是以风水思想作为选址(相地)机理的。类似例子在私家园林的建造中不胜枚举,因为私家园林大都是园、宅一体,私家园林选址受风水思想的支配实属当然。 由上所见,中国传统园林的选址都受风水思想的影响和指导。过去人们对中国传统园林理论的评价和研究,多是从诗画的角度,借用古代画论、文论的诸多论说;而很少取风水理论的,以致于不能全面解释传统园林的造园艺术。

选址报告(篇2)

如果相信自己适合投资健身房,那么就开始为健身房选址吧。

健身房的选址主要有三个方向:一是繁华商业中心;二是高档社区集中地;三是高端地产内部会所。前两者必须自己做充分的调查与分析,第三者是近两年流行起来的,需要仔细分析开发商提供的文字介绍和招商信息,而且必须对社区的入住人群进行分析。

找一个繁华商业中心或是高档社区集中地并不难,难的是判断其价值是否适合开健身房,而且我们经常会有多个选择,最终如何决策也是很头疼的一项事务。

根据笔者经验,选址的价值评价系数有以下几个指标:

1、周边环境:

(1)500米以内写字楼/商务楼情况:商务楼等级,楼层数量,主要公司名称,主要劳工职业性质,可开发能力和潜力,有无配套;

(2)3公里以内社区情况:社区大小,住户数及特征分析,可开发能力和潜力,有无配套。

注:能力是指进行市场开发的容易程度;潜力是指目标人群进健身房消费的可能性。

3、人流分析:

主要是健身房门面所对的道路的车流量、人流量分析。

(1)用水情况:冷、热水问题是否便利,如何解决(解决方案);

(2)电网情况、通讯网络情况;

(3)停车位情况;

(1)未来健身房所在楼层;

(3)如果不是底层,需要考虑楼层的承重问题;

(4)建筑的防水、渗水能力;

(5)建筑周边业态,开设健身房是否会对其生活或营业造成影响,将来的不可预测和可预测麻烦有多少。

(1)300米以内同类产品分析:健身房数量、规模、价格等,建立竞争系数分析表,找出主要的竞争对手并做重点分析,最好能有好的对策;

(2)300米以内替代产品分析:其他健身、运动或休闲娱乐场所的分析,如SPA会所、桑拿按摩、保龄球馆等。

城市未来的发展战略中是否有该地块的发展价值。

通过这些技术指标,可以对每个地块做一个投资价值分析,从而分别得出价值分数,这样就可以很容易选定健身房开设的地址了。

选址报告(篇3)

申请人需取得产业主管部门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文件。

所需资料名称: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文件;

2、建设单位向省建设厅提出建设项目选址申请报告;

3、填写《建设项目选址申请表》,项目所在地县(市)、市(州)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地区行署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分别签署意见、盖章;

4、标明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的地形图(比例尺不小于1:10000,A3图幅,交通、输变电及管道工程的地形图按实际情况确定)2份,项目所在地县(市)、市(州)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地区行署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分别签署意见、盖章;

5、大型建设项目应附送由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选址规划;

6、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选址意见;

7、项目所在地市(州)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地区行署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

8、项目选址相关的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图纸,项目所在地县(市)、市(州)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地区行署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分别签署意见、盖章。

第四步:工作人员提出选址意见,经处领导初审同意后,报总规划师及分管厅长审定;

申报材料收齐后30个工作日。

作为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支撑性文件。

选址报告(篇4)

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按建设项目计划审批权限实行分级规划管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建设项目规划的主要依据。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权限。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建设项目计划审批权限实行分级规划管理。

县人民政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县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地级、县级市人民政府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中央各部门、公司审批的小型和限额以下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国家审批的大中型核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并报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拟收购的土地进行规划审查,出具拟收购土地的选址意见书,不符合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的用途的土地,不予核发选址意见书。

选址报告(篇5)

一)

超市选址分析

二)

超市选址分析

三)

超市选址分析

四)

超市选址分析

五)

商品选址分析

六)

商品选址分析

1、商品选址

①超市商品的功能类别

②超市商品的功能类别

③超市商品的功能类别

④超市主要采用超市商品的功能型别

2.超市商品的功能类别

①超市商品的功能类别

②超市商品的功能性

③超市商品的功能性

④超市商品的功能性

3.超市商品的功能类别

①超市商品的功能类别

②超市商品的功能性

③超市商品的功能性

④超市商品的功能性

4.超市商品的功能性

a超市商品的功能性

b超市商品的功能性

c超市商品的功能性

5.卖场商品的功能性

a超市商品的功能性可以从商品的卖场商品质、卖场的商品功能、商品的功能、商品的卖场的功能等三个方面进行。

b超市商品的功能性可以从商品的卖场商品的商品性上进行

a超市商品的功能性可采用两种商品:①超市商品品质好,价格便宜且价格比较稳定;②超市商品的功能性可采用一些商品的功能性可采用一些商品的功能性可采用一些商品的功能性可采用一些商品的功能性

6、超市商品的功能性

a超市商品的功能性可采用卖场商品与卖场商品的功能性

b超市商品的功能性可采用卖场商品与卖场商品的功能性可采用商品与卖场商品的功能性可采用商品与卖场商品的功能性。

7.超市商品的功能性

a超市商品的功能性可采用商品的功能性可采用商品的功能性可采用商品与卖场商品的功能性

b超市商品的功能性可采用商品与卖场商品的功能性

8.商品与卖场商品的功能性

在商品与商品之间有两种功能性:商品与商品的功能性

商品和卖场商品的功能性应采用商品与卖场商品的功能性。商品和卖场商品的功能性可采用商品与货品的功能性,商品与服装的功能性应采用商品与服装的功能性

商品与卖场商品的功能性可采用商品与服装的功能性可采用商品与服装的功能性。

9.超市商品与超市商品的功能性

超市商品与超市商品的功能性应采用三种商品:

①超市商品中的超市商品

②超市商品中的超市商品

选址报告(篇6)

根据“昆倘办通〔xx〕81号”文件精神,为解决我乡农村群众集中安葬的问题,绿化美化荒山,改善生态环境,顺利完成该项目实施,参照《昆明倘甸产业园区、昆明轿子山旅游开发区xx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下列建设方案。

选址注重双重兼顾,一是结合当地传统民俗风水中的科学成分和交通、生态等条件进行选址,并进行论证确定;

二是结合**乡人口实际,以节约化、标准化、生态化建设为基准,实行一次性规划,分期建设,确定远期规模50--100亩,xx年实施一期工程10亩,建设400个墓穴,完善必须的基础设施。

公墓建设地址确定在落水洞村委会撒机嘎村往西1公里处,可用占地为100亩,墓园位居**乡有名的大黑山南麓,山脉源自轿子山,缓冲有势、视野开阔、出向范围宽,墓碑隐于青松绿草中,安宁生态。

公墓名称:**乡福宝山公益性公墓(简称福宝山公墓)。

根据实地情况,公墓建设主要内容有:进园道路、山门石及园门、墓园平整、墓园台阶通道、墓穴石碑、焚香房建设。

(一)道路及墓区建设。

1.进入墓区道路为砂石铺垫路面,有效路宽米,含道路两旁绿化带总宽6米,其中新修610米,砂石铺垫总长1000米,xx年实施一期墓区中轴总长为115米,宽60米,墓区内道路宽2米,为空心砖铺垫。

2.墓园平整、墓园台阶通道:墓园平整依山造势而建,保护现有高大乔木,尽量不破坏现有的绿化植被,规划种植相应乔木、灌木,墓园台阶宽为2米,依地形设立平台,每组台阶数为奇数。

3.停车场的大小根据安葬量进行规划,路面和场地暂用现有草坪。

(二)山门石及园门。

1.在进山主道入口处左侧设标示性山门石,可视高度不低于米,为一形佳整石,上刻“福宝山公墓”。

2.园门设计为钊砼结构,古朴风格三开门牌,门柱规格为米×米,横梁规格为米×米,主门空高6米,侧门空高4米,总宽米。

(三)墓穴建设。

1.骨灰单双墓占地面积(硬基面积)每穴为平方米(横1米,纵深米),骨灰穴为米×米,四方硬化,底面及地;

墓碑高80厘米、宽60厘米,不建石围栏。

2.第一期工程为400个墓位(一个单元),每个墓位前道路宽120厘米,后宽60厘米作为绿化区,种植乔木;

墓与墓之间及两侧宽40公分,栽种灌木或花草隔离,公共道路两侧和公共区域种乔木。

3.在大门左侧建18平方米砖混特色房(共三间,每间6平方米)作为祭祀等公共设施。

7月份:制定建设方案,完成选址、征地,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单位:党政办、民政办、国土所、林业科、规划中心、落水洞村委会。

8月至10月:完善墓区道路、墓穴、绿化等工程。

办理单位:党政办、民政办、国土所、林业科、规划中心、落水洞村委会。

公墓建设一期总投资概算需万元,“两区”管委会补助10万元,乡人民政府多方筹集万元。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乡党委政府统筹,分管民政领导负责协调,民政办、国土、林业、规划密切配合及时做好各项工作,确保10月底全面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

选址报告(篇7)

为进一步巩固殡葬改革成效,保护生态环境,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推进移风易俗和乡风文明建设,规范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促进全区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殡葬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殡葬改革和公墓建设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推进全区乡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关于殡葬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节约土地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以提升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主线,立足殡葬难点痛点堵点,加快推进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保障群众殡葬公共服务基本民生需求,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新风尚,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

(一)坚持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建设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应当选用荒山、荒坡、瘠地,禁止使用耕地和林地,不得在公路、铁路、航道沿线和住宅区、开发区、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建设公墓。

(二)坚持节约土地资源的原则。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要按照节约用地的要求,严格按照埋葬骨灰的规定标准建设,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墓利用率。新建墓穴一律使用卧碑。

(三)坚持突出公益惠民的原则。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选址应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公墓运营应充分体现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安葬墓穴应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进行安排。

xx年新建老洲镇、周潭镇、铜山镇和安铜办事处4座乡镇级公益性公墓,扩建灰河乡、陈瑶湖镇公益性公墓,实现乡镇(办)公益性公墓全覆盖。

乡镇级公益性公墓建设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和办事处。

(一)规划设计。根据辖区人口和公墓使用年限,合理确定乡镇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规模,可采用一次规划、分批建设的方式滚动发展。按照省、市公墓建设规划要求,乡镇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不超过50亩,圩区、平原原则上以建设骨灰堂为主,山区、丘陵地区在尊重当地群众意见和风俗习惯的基础上建设公墓或骨灰堂。

(二)土地使用。乡镇公益性公墓用地应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公益事业属性无偿划拨。尽量利用荒山坡地或贫瘠地,禁止占用耕地,涉及林地的,要依法办理审批手续。通过扩建方式建设乡镇公益性公墓的,若用地面积超出原有公墓规划面积,需重新履行土地审批手续。

(三)建设标准。乡镇公墓性公墓要有名称标识和界线标志,墓地应保持整洁、清静、肃穆。墓区划分合理,建有骨灰安葬区、祭祀区、办公区、绿地、公厕、消防、停车场、给排水、道路等设施,墓区绿化率要达到40%以上。积极推行花葬、树葬、草坪葬等生态安葬方式,新建或扩建公益性公墓应全部实行节地生态安葬。墓位占地面积单穴不超过平方米、双穴不超过平方米,减少硬化面积。骨灰格位应防火、防潮、通风,单个格位占用面积原则上不大于平方米,有统一编号、有祭祀台等。骨灰寄存架之间通道宽度不小于米,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

(四)审批管理。乡镇公益性公墓由区民政部门负责审批,报市民政部门备案。申请建设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建设单位申请书(或请示文件);

2.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等部门的审查意见;

3.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4.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时间安排。改扩建公墓应于xx年3月份动工;新建公墓应于xx年4月份前完成公墓选址、土地征用和相关报批手续,xx年5月份启动公墓建设。新建、改扩建均在xx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未按时间进度要求建成的,市、区财政原则上不予奖补。

(一)资金投入。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由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统筹安排,市、区财政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适当补助。扣除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外,区级财政给予适当奖补(新建乡镇级公益性公墓不超过30万元、改扩建不超过25万元)。项目竣工后,由市、区民政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对乡镇公益性公墓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由市、区财政一次性拨付到位。乡镇公益性公墓管护经费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可从墓穴销售款中列支。公墓要单独建帐,帐目要清楚,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检查。

(二)政策保障。乡镇公益性公墓由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建设管理,用于安葬本辖区内居民去世后的骨灰,不得对外经营。乡镇公益性公墓应凭迁坟或死亡等有效证明为居民提供骨灰安葬服务,不得预售“活人墓”。公墓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由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收费标准应向社会公示。乡镇公益性公墓要强化财务管理,收入实行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公墓建设、维护和管理,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收费。乡镇公益性公墓要加强规范管理,建立墓穴出售登记、档案管理等制度,按规定参加年检。

(一)提高思想认识。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殡葬需求,乡镇(办)要高度重视,加快推进公墓选址、规划、设计等各项工作,确保公墓建设稳步有序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成立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乡镇公益公墓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有关乡镇(办)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落实负责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定期调度工作进度,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切实抓好任务落实。

(三)强化部门协同。乡镇(办)要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工作。协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部门做好公墓规划编制工作,做好公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完善土地使用手续。协调区发展改革部门做好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工作。协调区财政部门做好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保障工作。协调区生态环境部门做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公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四)坚持统筹推进。要采取有效措施统筹推进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在进行建设的同时,切实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殡葬设施整治力度,依法打击乱埋乱葬和违规建设殡葬设施行为,确保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取得预期成效。

(五)加强监督考核。将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纳入区政府对乡镇(办)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健全完善督查考核机制,组织专项督查组,定期组织开展督查。对进度缓慢的进行约谈、督办、通报批评,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年度有关乡镇(办)年度工作任务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按期完成乡镇公墓性公墓(骨灰堂)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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