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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1.07

考试通知(精华十三篇)。

资料是时代的记录,它是产生于人类实践活动。我们在平时的学习工作中,都会接触到很多资料。资料对我们的学习和工作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那么,你知道我国有哪些资料种类吗?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考试通知(精华十三篇),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考试通知【篇1】

工程硕士各考生:

现将我校2018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录取事项通告如下:

一、第二阶段考试要求

1、“GCT”成绩合格分数线:

08年考生(1)项目管理最低合格分数线:GCT总分192,单科分26。由于项目管理总录取限额100,相关院系根据各自招生指标须再自行提高第二阶段合格分数线,具体划线情况咨询报考院系;(2)其它领域GCT总分192,单科分20。

07年考生GCT总分190,单科分26,外校考生需有学位,本校无学位考生是否能参加第二阶段考试以报考院系通知为准。

2、考试形式及内容:专业基础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基础课均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关于做好2018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专业基础课命题工作的通知》(登陆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查询),重在考察考生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专业综合面试旨在全面考核考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

3、考试工作时间:2017年12月18日-2017年1月12日,具体时间咨询报考院系。

4、考试费用:按财务规定缴纳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达到规定合格分数线的考生须先参加各院系组织的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咨询报考院系。

1、资格审查材料:

(1)《201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该资格审查表须由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后填写意见并盖好公章。

08年考生需提供现场确认时打印的附有考生照片的资格审查表一份;07年考生需填写两份并贴上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所填信息必须与当年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完全一致,否则以网上报名信息为准。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境外学历、学位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2018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

此外07年已被报考学校录取但退学考生还需提供个人申请及被录取学校研招办开具的退学证明。

2、各院系资格审查将从严要求,研究生院复查。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

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第二阶段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录取

1、根据考生“GCT”成绩、第二阶段考试成绩,结合工作背景、业绩、年限等情况,择优录取。

2、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学位考生。测绘工程、水利工程录取无学位人数不超过该领域录取人数的20%,其他领域录取无学位人数不超过该领域的'10%。

3、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信息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项目管理领域招生限额分别为30、30、40,我校总录取限额100人。

4、对于达到我校录取要求的小语种考生必须先与报考院系协商好培养事宜(主要指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课),否则不予录取。

5、持有2018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在本年度录取中不能进行校际间调剂录取。

6、持有2017年GCT有效成绩考生,如在2017年已被其他学校录取(含录取后未报到,入学后退学等情况),参加我校第二阶段考试时需提供书面申请、退学证明,否则录取无效。此外,2017年外校考生如当年网报信息与提供我校的文本材料信息不符而导致最终无法录取的,考生责任自负。

8、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或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需变更报考领域的考生(必须符合拟转领域报考资格)需向报考院系提交书面申请,待核准后方可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按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规定,其它信息属考生在报名时自己填报并经本人签字确认,因此不予更改。

特此通告

考试通知【篇2】

2013年江西省二级建造师公告

参考

关于做好江西省2012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

考务工作的通知

赣人社字〔2012〕97号

二级、一级建造师培训登陆江西培训 通查询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和原省人事厅、省建设厅《江西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赣人字〔2005〕183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2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2〕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2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江西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负责,考点统一在南昌设置。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2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7—28日举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10月27日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5: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0月28日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各自从事的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科目。

(二)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3月5日9:00—15日17:00;

网上照片审核时间:注册登记完成后24小时内;

网上缴费时间:照片审查通过后至3月17日17:00。

请考生务必按时进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考条件、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和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二级、一级建造师培训登陆江西培训 通查询

(一)报考条件。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对已取得建设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证书,符合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须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在网络报名选择“考试级别”时,应选择“考二科”。

2、取得一级资质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一级资质项目经理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只须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在网络报名选择“考试级别”时,应选择“考一科”。

对于不符合免试条件,且今年只报考1科或2科的考生,在网络报名选择“考试级别”时,应选择“考三科(不符合免试条件)”,然后再选择今年欲报考的科目。

(三)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报考条件中涉及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2012年12月31日。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三、报名办法

本考试采取网上报名,考后资格审查的方式组织进行。考试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照片核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考后资格审查五个阶段。考生注册登记前,要认真对照报考条件进行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参加考试者,成绩无效,考务费用不予退还,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一)网上注册登记。拟报考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考生注册页面,根据报考条件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考生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登录标识),打印《报名表》一式2份(考后资格审查用)。

(二)照片核查。考试报名管理机构将对考生网上提供的照片进行核查。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考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照片核查结果,核查通过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

(三)网上缴费。通过照片核查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照片核查的考生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陆考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二级、一级建造师培训登陆江西培训 通查询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可按于6月11日9:00—15日17:00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资格审查。本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发证、注册全过程。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并符合领取资格证书或相应专业合格证明的考生,须按附件1规定的时间携带打印的《报名表》参加资格审查:

1、设区市及以下考生,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后,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后到设区市人保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应先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确认后,再到设区市人保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2、在昌省直、中直单位的考生,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后,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后到省人事****进行资格审查(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联系电话:0791—88312202);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应先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确认后,再到省人事****进行资格审查。南昌以外的省直、中直单位考生按属地原则在各设区市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从事建设工程工作年限证明、《报名表》一式2份。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除提供有关资格证件外,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

资格审查人员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须收下《报名表》1份,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务聘任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另一份《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后退回给该考生。

4、各地资格审查地点详见江西人事考试网。

各地在进行考后资格审查时,必须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谁审查谁负责。对弄虚作假,不附合报考条件而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及该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实行责任追究。

四、答题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考点发放,考后收回。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二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三)2012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9年版)命题。

五、成绩管理

二级、一级建造师培训登陆江西培训 通查询

(一)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确定。2012年9月以后,江西人事考试网将发布查询考试成绩的时间和办法,请考生关注江西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成绩通知。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免考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

六、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统一采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类别、专业、级别及科目代码见附件

2、附件3。

七、考试用书

需要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考生,可在报名同时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江西分站(江西培训 通查询

考试通知【篇3】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执业药师考试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报考年度的当年年底,在报考当年12月31日前满足年限规定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根据部分地区公布的.报名通知,20xx年执业药师考试将继续使用执业药师考试报名目录,广大考生可以参考20xx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专业目录,并关注的消息。

二、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考试通知【篇4】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文件

浙考发„2012‟4号

关于做好2012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二O一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2‟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2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定于6月16日至17日举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6月16日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下午:3:00-5: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月17日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各自从事的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科目。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试题题型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和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储存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的条件。报考条件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报考条件”栏目。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对已获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的6个专业科目中,选择其它一个专业报名考试,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相应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明。报名时应选择的级别为“相应专业”。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2月22日至3月7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要求及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652(传真)。

首次报考人员(含首次报考“相应专业”的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时,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报名表”上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3月6日至8日,按属地原则到设区的市(含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和建设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联系电话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在杭的省部属单位(省部属单位的区分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问题解答”栏目)的报考人员到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办事窗口(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一楼大厅,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务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

各市必须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务聘任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请各市在报考条件审查结束后,对已通过报考条件审查人员的“报名

2序号”进行采集(操作说明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并将其电子版于3月15日前上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报名表”等报考材料由各地留存。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3月22日至3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6月13日至1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务组织及考试收费。考点考场设在省直和各设区的市(含义乌市)政府所在地。请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主管部门会同建设部门严格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2),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网络报名和交费工作结束后,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于4月6日前将考生的报名信息下发到各市,请各市及时导入PTMIS系统,认真做好考场编排和试卷预订等工作,并务必于4月25日前将试卷预订单(附件3)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6月5日前各市上报考场数和考场地址,6月13日各市派专人专车到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凭市人事考试机构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介绍信和领卷人身份证(介绍信与身份证的姓名必须一致)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后,各市派专人专车于6月18日前将试卷、答题卡等送回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为每人每科45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每人7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各地的考试报名宣传、报考条件审查和报送报名材料等费用,按每人每科27元的标准由省财政转移支付。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六、建立考试指挥班子。各市应建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指挥班子,并于6月8日前向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上报考试指挥班子组成人员名单、值班人员和值班电话及参加考试人数、考点数和考场数。

七、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经相关部门核准后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

3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多,影响大,备受社会关注。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主管部门及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加强考场管理,维护考试纪律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场纪律者,一经发现,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和省人事考试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1.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2.2012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3.2012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

二O一二年二月二日

主题词:资格考试执业考务通知

抄送:省人力社保厅、省建设厅,各市建委(建设局)、义乌

市建设局。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综合科2012年2月2日印发 4

附件1: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我单位同志,已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

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月日

考试通知【篇5】

西宁市、海东市、各自治州旅游局:

20xx年全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愿意从事导游职业,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以向省旅游局报名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的,由国家旅游局核准,省旅游局颁发《导游员资格证书》。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xx年9月1日-9月30日。

2.报名地点:西宁市黄河路156号青海省旅游局(青海省旅游人才教育信息服务中心)服务大厅。

3.培训时间、地点:

(1)白 班:10月9日-10月30日

授课时间:8:30-11:30 14:30-17:30

(2)夜 班:9月22日-10月30日

授课时间:18:30-21:00

(3)培训地点:青海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五四大街华联西侧)。

4.旅行社报考人员由所在旅行社统一组织报名;旅游院校学生由院校统一组织报名;其他人员可直接到省旅游教育培训中心报名。

5.报名时所需提交的材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普通话、其他语种考生可在青海省旅游局信息网下载);

(2)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三张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4)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员资格证》申请加考其他语种的考生,持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员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三、考试科目及内容

1.笔试

(1)中文类考生考试科目为 4 科:

《导游基础》、《导游业务》、《旅游政策法规》、《旅游职业道德与服务礼仪》。

(2)外语类考生考试科目同中文类考试科目。

(3)考试教材为青海省旅游局20xx年修订出版的导游考试系列教材。

2.现场模拟导游考试

现场模拟导游考试分两部分进行:

(1)导游讲解能力。

(2)导游规范服务能力与应变能力。

(3)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语种的语言进行上述两种能力的口语测试。

3.加试外语

已取得普通话导游员资格证书加试外语的考生,只需加试现场导游考试,加试合格可换发相应外语导游证。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

全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笔试时间为20xx年10月31日-11月1日

时 间

科 目

10月31日

(星期六)

9:00—11:30

导游基础

14:00—16:00

导游业务

11月1日

(星期日)

9:00—11:00

旅游政策法规

14:00—16:00

旅游职业道德与服务礼仪

考试地点:青海民族大学西校区。

2.现场模拟导游考试

导游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

考试时间:11月11日--13日;

考试地点:西宁宾馆。

五、考试费用

1.考试费用:每门65元,五门共计325元/人。

2.考前培训费:480元/人(自愿参加)。

考前培训委托青海省旅游人才教育和信息服务中心,报名不足30人不予开班,费用退还。

六、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xx年11月9日

总成绩公布时间:20xx年11月16日

对考试成绩有疑义者,可于考试成绩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省旅游局人事处申请查询。

1.导游员考试成绩通过青海省旅游局旅游网查询。

2.省旅游局人事处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报国家旅游局,经审核同意,并收到国家旅游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员资格证书》后30个工作日开始发放《导游员资格证书》。

联 系 人:张红云、郭 平

咨询电话:0971--6163905、6156259

传 真:0971--6163905

附件:青海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考试通知【篇6】

很抱歉,作为一个人工智能语言模型,我没有实时更新甘肃消防操作员考试的最新信息。建议查看当地消防部门或相关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以获取最新的考试通知和相关信息。

考试通知【篇7】

一、考试报名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和的通知》(人发〔20xx〕86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xx〕45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互联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和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7月18日9:00—8月8日24:00; 现场审核时间:20xx年8月9日—8月11日(每天9:00—12:00,14:30—17: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xx年8月12日24:00。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前年度在我区参加过此项考试的老考生,符合报考条件,且报考级别、专业不变的无需进行现场审核,可直接报名缴费。以前年度在外省(区、市)参加过该项考试、报考级别或专业变更以及首次报考的人员均须按要求办理现场审核。各盟市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

二、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2个级别,每个级别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各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

应试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考试时间

20xx年10月15日

上午 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下午 14:00—17: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四、应试人员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试结束后收回。

(二)各科目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要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要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四)考试结束后将进行雷同试卷的检测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五、考区设置

20xx年度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全区只在呼和浩特市设区直考区。

六、考试费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xx〕27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xx〕887号)的规定,每人收取考试报名费20元。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8元。

考试通知【篇8】

根据市普法依法治市办公室《关于组织全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年度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治办发[2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普治办决定组织全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全区各级公务员(包括区级领导干部和驻区机关公务员),各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包括企业领导层和机关工作人员,车间、班组管理人员)。

二、考试内容

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写的'“五五普法”《年度学法用法重点法律法规汇编》的有关法律法规,重点考核《侵权责任法》、《人民调解法》、《保密法》、《行政监察法》和《军事设施保护法》等基本内容。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年11月10日—18日。提供考试人员花名册(报送纸质名单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考务费每人10元。

(二)领卷:各单位在11月19日上午9:00以前到区普治办领取试卷。

(三)考试:11月19日上午9:00——11:30(采取集中、限时、闭卷形式进行)。

(四)交卷:11月22日下午各考试单位务必把试卷交到区普治办。

四、组织形式:

考试办公室设在区普治办,在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下、以各考试单位为单位,统一做好报名、领卷、考试、交卷等项工作。z时间安排五、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法律知识考试工作,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取得预期效果。

2、考试成绩将反馈到各单位,由各单位人事部门填入普法登记证。普治办按照管部管理权限将考试成绩单报组织部、人事部门备案,作为年度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

3、将公务员的考试成绩纳入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实绩考核,并作为考察干部的一项内容。对考试成绩不合格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组织补考,补考仍不及格者,当年干部考核中不得评为称职以上等次。

4、企业、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要组织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要取消各种表彰奖励评选资格。报名地点:治办(区政府大楼538、532房间)

考试通知【篇9】

工程硕士各考生:

现将我校20xx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录取事项通告如下:

一、第二阶段考试要求

1、“GCT”成绩合格分数线:

08年考生(1)项目管理最低合格分数线:GCT总分192,单科分26。由于项目管理总录取限额100,相关院系根据各自招生指标须再自行提高第二阶段合格分数线,具体划线情况咨询报考院系;(2)其它领域GCT总分192,单科分20。

07年考生GCT总分190,单科分26,外校考生需有学位,本校无学位考生是否能参加第二阶段考试以报考院系通知为准。

2、考试形式及内容:专业基础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基础课均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关于做好20xx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专业基础课命题工作的通知》(登陆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查询),重在考察考生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专业综合面试旨在全面考核考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

3、考试工作时间:20xx年12月18日-20xx年1月12日,具体时间咨询报考院系。

4、考试费用:按财务规定缴纳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达到规定合格分数线的考生须先参加各院系组织的`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咨询报考院系。

1、资格审查材料:

(1)《20xx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该资格审查表须由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后填写意见并盖好公章。

08年考生需提供现场确认时打印的附有考生照片的资格审查表一份;07年考生需填写两份并贴上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所填信息必须与当年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完全一致,否则以网上报名信息为准。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境外学历、学位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20xx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

此外07年已被报考学校录取但退学考生还需提供个人申请及被录取学校研招办开具的退学证明。

2、各院系资格审查将从严要求,研究生院复查。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

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第二阶段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录取

1、根据考生“GCT”成绩、第二阶段考试成绩,结合工作背景、业绩、年限等情况,择优录取。

2、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学位考生。测绘工程、水利工程录取无学位人数不超过该领域录取人数的20%,其他领域录取无学位人数不超过该领域的10%。

3、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信息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项目管理领域招生限额分别为30、30、40,我校总录取限额100人。

4、对于达到我校录取要求的小语种考生必须先与报考院系协商好培养事宜(主要指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课),否则不予录取。

5、持有20xx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在本年度录取中不能进行校际间调剂录取。

6、持有20xx年GCT有效成绩考生,如在20xx年已被其他学校录取(含录取后未报到,入学后退学等情况),参加我校第二阶段考试时需提供书面申请、退学证明,否则录取无效。此外,20xx年外校考生如当年网报信息与提供我校的文本材料信息不符而导致最终无法录取的,考生责任自负。

8、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或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需变更报考领域的考生(必须符合拟转领域报考资格)需向报考院系提交书面申请,待核准后方可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按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规定,其它信息属考生在报名时自己填报并经本人签字确认,因此不予更改。

特此通告

考试通知【篇10】

工程硕士各考生:

现将我校20xx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录取事项通告如下:

一、第二阶段考试要求

1、“GCT”成绩合格分数线:

08年考生(1)项目管理最低合格分数线:GCT总分192,单科分26。由于项目管理总录取限额100,相关院系根据各自招生指标须再自行提高第二阶段合格分数线,具体划线情况咨询报考院系;(2)其它领域GCT总分192,单科分20。

07年考生GCT总分190,单科分26,外校考生需有学位,本校无学位考生是否能参加第二阶段考试以报考院系通知为准。

2、考试形式及内容:专业基础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基础课均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关于做好20xx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专业基础课命题工作的通知》(登陆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查询),重在考察考生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专业综合面试旨在全面考核考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

3、考试工作时间:20xx年12月18日-20xx年1月12日,具体时间咨询报考院系。

4、考试费用:按财务规定缴纳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达到规定合格分数线的考生须先参加各院系组织的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咨询报考院系。

1、资格审查材料:

(1)《20xx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该资格审查表须由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后填写意见并盖好公章。

08年考生需提供现场确认时打印的附有考生照片的资格审查表一份;07年考生需填写两份并贴上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所填信息必须与当年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完全一致,否则以网上报名信息为准。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境外学历、学位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20xx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

此外07年已被报考学校录取但退学考生还需提供个人申请及被录取学校研招办开具的退学证明。

2、各院系资格审查将从严要求,研究生院复查。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

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第二阶段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录取

1、根据考生“GCT”成绩、第二阶段考试成绩,结合工作背景、业绩、年限等情况,择优录取。

2、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学位考生。测绘工程、水利工程录取无学位人数不超过该领域录取人数的20%,其他领域录取无学位人数不超过该领域的10%。

3、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信息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项目管理领域招生限额分别为30、30、40,我校总录取限额100人。

4、对于达到我校录取要求的小语种考生必须先与报考院系协商好培养事宜(主要指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课),否则不予录取。

5、持有20xx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在本年度录取中不能进行校际间调剂录取。

6、持有20xx年GCT有效成绩考生,如在20xx年已被其他学校录取(含录取后未报到,入学后退学等情况),参加我校第二阶段考试时需提供书面申请、退学证明,否则录取无效。此外,20xx年外校考生如当年网报信息与提供我校的文本材料信息不符而导致最终无法录取的,考生责任自负。

8、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或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需变更报考领域的考生(必须符合拟转领域报考资格)需向报考院系提交书面申请,待核准后方可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按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规定,其它信息属考生在报名时自己填报并经本人签字确认,因此不予更改。

特此通告

考试通知【篇11】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xx〕1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为做好云南省20xx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职业范围

20xx年实行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安排对20xx年参加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理财规划师5个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组织进行最后一次补考。补考仅针对20xx年参加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接受新的考生报名。

二、鉴定时间

20xx年全国统一鉴定日期是5月19日、20日和11月17日,补考日期为5月19日、20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在规定日期组织实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

三、考务管理

(一)按统一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管全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进行综合管理,负责本地统考组织机构的初审、数据上报、考务安排及质量督导。

(二)全省参加全国统一鉴定的统考组织机构必须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认定后方能开展工作,省鉴定中心将通过网络等媒体统一对社会公告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凡未经审核认定的机构,一律不得组织开展全国统一鉴定职业的报名工作。

(三)全省统一使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在线考务管理系统,网址为,实行统一考务管理、统一鉴定标准、统一试卷、统一考评人员和统一监考人员。

四、报名要求

(一)各统考组织机构在4月16日、10月17日前通过在线考务系统将考生信息报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5月4日、11月2日前通过在线考务系统将考场安排数据报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申报全国统一鉴定的考生,需详细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请表》,并严格按照职业标准报名条件申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各州市要切实贯彻《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68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及相关职业的补考工作,加强各环节的规范管理,工作要做实做细,确保鉴定质量。

(二)加强资料安全管理。各州市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全国统一鉴定考试资料的安全管理,完善保密制度,将考试资料传递、分发等各环节的保密责任落实到人,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一旦发现泄密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三)严格考点管理和考务管理。各州市要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全国统一鉴定考点的标准建设、安全管理;要通过严格审核考生资格、严肃考场纪律、实施现场督导和远程视频监控等措施,强化对鉴定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杜绝舞弊行为。

(四)加强阅卷管理。除实行智能化考试的科目外,其余试卷均由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评阅。各组织单位在试卷装订时要认真核查,杜绝试卷错装、漏装。

(五)成绩查询。全国统一鉴定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登录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进行成绩查询。对成绩有疑问的,可按《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国家统一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成绩查分操作规程》进行查询。

具体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考试通知【篇12】

20xx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试题全部为客观题,题型与20xx年度相同,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关于20xx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题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20xx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xx]14号),20xx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以下简称初级会计资格)考试于5月13日至16日举行。为指导广大考生复习应考,现将20xx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命题依据、试题题型、答题要求和评分原则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命题依据

20xx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命题以20xx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考试内容和范围不超出考试大纲的规定。

二、试题题型

20xx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试题全部为客观题,题型与20xx年度相同,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三、答题要求

初级会计资格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考试在计算机上进行。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应使用计算机鼠标和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进行答题。

四、评分原则

各科目每类试题分值在试卷中规定,实行计算机阅卷。

请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及时将上述内容告知报考人员。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11月8日

拓展阅读:20xx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及报考条件

考试科目、方式和时间

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实行无纸化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考试于20xx年5月13日-16日间举行,具体个人的考试时间、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考试采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xx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时间不能混用。

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3日至16日

(共4天、8批次)

8:30-12: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二、报考条件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以上学历(须在20xx年5月13日(不含)以前取得)。

考试通知【篇13】

工程硕士各考生:

现将我校20xx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录取事项通告如下:

一、第二阶段考试要求

1、“GCT”成绩合格分数线:

08年考生(1)项目管理最低合格分数线:GCT总分192,单科分26。由于项目管理总录取限额100,相关院系根据各自招生指标须再自行提高第二阶段合格分数线,具体划线情况咨询报考院系;(2)其它领域GCT总分192,单科分20。

07年考生GCT总分190,单科分26,外校考生需有学位,本校无学位考生是否能参加第二阶段考试以报考院系通知为准。

2、考试形式及内容:专业基础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基础课均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关于做好20xx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专业基础课命题工作的通知》(登陆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查询),重在考察考生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专业综合面试旨在全面考核考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

3、考试工作时间:20xx年12月18日-20xx年1月12日,具体时间咨询报考院系。

4、考试费用:按财务规定缴纳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

达到规定合格分数线的考生须先参加各院系组织的'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咨询报考院系。

1、资格审查材料:

(1)《20xx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该资格审查表须由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后填写意见并盖好公章。

08年考生需提供现场确认时打印的附有考生照片的资格审查表一份;07年考生需填写两份并贴上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所填信息必须与当年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完全一致,否则以网上报名信息为准。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境外学历、学位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20xx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

此外07年已被报考学校录取但退学考生还需提供个人申请及被录取学校研招办开具的退学证明。

2、各院系资格审查将从严要求,研究生院复查。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

行,诚信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第二阶段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录取

1、根据考生“GCT”成绩、第二阶段考试成绩,结合工作背景、业绩、年限等情况,择优录取。

2、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学位考生。测绘工程、水利工程录取无学位人数不超过该领域录取人数的20%,其他领域录取无学位人数不超过该领域的10%。(WWW.j458.COM 励志的句子)

3、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信息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项目管理领域招生限额分别为30、30、40,我校总录取限额100人。

4、对于达到我校录取要求的小语种考生必须先与报考院系协商好培养事宜(主要指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课),否则不予录取。

5、持有20xx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在本年度录取中不能进行校际间调剂录取。

6、持有20xx年GCT有效成绩考生,如在20xx年已被其他学校录取(含录取后未报到,入学后退学等情况),参加我校第二阶段考试时需提供书面申请、退学证明,否则录取无效。此外,20xx年外校考生如当年网报信息与提供我校的文本材料信息不符而导致最终无法录取的,考生责任自负。

8、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或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需变更报考领域的考生(必须符合拟转领域报考资格)需向报考院系提交书面申请,待核准后方可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按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规定,其它信息属考生在报名时自己填报并经本人签字确认,因此不予更改。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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