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温补贴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1.10

高温补贴通知十四篇。

在当前的学习和工作中,我们经常需要撰写关于公告通知的文件。公告通知通常是涉及群众关注的重大事件,非常欢迎您阅读小编为您提供的有关“高温补贴通知”的相关材料。通过阅读本文,您将能够更好地了解自己的行为和决策方式!

高温补贴通知(篇1)

近日,针对当前的高温天气,国家政府出台了一项名为“高温补贴”的政策,旨在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健康权益,缓解高温下劳动强度增大的工作压力。

据悉,高温补贴的范围涉及到全国各行各业的劳动者,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人、农民工、服务员、送餐员、快递员、邮政员等。凡是在户外或室内无空调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均可向所在企业或劳动部门申请高温补贴。

为了保证高温补贴的公平性和实效性,政府部门在补贴标准和操作规范上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具体来说,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将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差异化制定。一般情况下,高温补贴标准将以每天80-100元为基准,根据劳动者所在行业和工作时间长短设定不同的标准,同时还将根据环境温度的升高情况相应进行调整。

对于申请高温补贴的流程,政府部门也做出了明确规定。首先,劳动者需在每天工作前向所在企业或劳动部门提出申请,随后企业或劳动部门将委托专业机构对申请人姓名、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等信息进行核对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高温补贴的发放。申请人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工作证、户口本等,以保证补贴发放的公正性。

此外,高温补贴的发放将遵循“先行后审”原则,即劳动者在每日工作结束后,即可获得高温补贴。企业或劳动部门将在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对申请情况进行跟进核实,如有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将对已经发放的高温补贴进行撤回,并视情节严重程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总的来说,高温补贴的出台,为广大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和安全,也为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期待政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高温补贴”的相关政策和制度,让更多的劳动者受益。

高温补贴通知(篇2)

高温补贴通知

夏季气温屡创新高,炎热的夏日让人们的生产和生活遭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为了确保工作人员在高温天气下的健康与安全,不少企事业单位开始发放高温补贴。

据了解,高温补贴是企事业单位为了保护员工健康,保证生产、生活正常运转,根据国家规定,以天或月为单位,发放给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职工的一种保障性福利。高温补贴通常不纳入个人工资,也不在企事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中计入。

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主要由工作单位自行制定,但是要在国家相关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国家规定,自6月1日至9月30日,当室外气温连续3天达到35℃及以上,或者连续5天平均气温达到33℃及以上的,工作单位应当为生产经营所需的员工发放高温补贴。

一些大型企业和政府部门更会主动策划并且上报高温补贴,高温天气期间,员工每天可以领取10元到30元不等的高温补贴,而公务员则可领取每天10元的高温补贴。一些较为特殊的行业及工作岗位,如建筑工、外卖员、环卫工人、城管工人等,高温补贴也有所区别。

建筑工人在夏季是最辛苦的人群之一,要在高温环境中作业,长时间地在太阳下暴晒,不仅会导致皮肤晒伤,而且还会出现中暑、脱水等情况。为了确保建筑工人工作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一些施工队和建筑公司通常会给予建筑工人支付更多预防高温的补贴,帮助他们度过高温期。

外卖员也是在日常工作环节中需要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人群之一。为了确保外卖员在高温作业期间的健康安全和用户正常用餐的需求,企业通常会给予他们发放相应的高温补贴,使得他们能够适应高温环境下的工作,高效地完成任务。

总之,在高温天气下,各类企事业单位为员工提供高温补贴已成为了常规措施,旨在提高员工的工作保障和工作积极性,用实际行动体现了对员工的关怀。疫情之下,高温补贴也成为了企业表达对员工价值的一种方式,它是对员工无私付出与辛勤劳动的一份回报,也是企业对员工的社会责任和担当。只有在高温天气下的保障和眷顾的同时,企事业单位才能够拥有更加健康、稳定的劳动队伍和生产状态。

高温补贴通知(篇3)

各市州总工会、省直机关工会,有关省产业工会,省直属基层工会工作委员会:

近期连日高温导致我省部分地区发生因高温引起的中暑和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较大影响。根据中央电视台发布的高温橙色预警,我省高温天气仍将继续。为强化用人单位落实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落实高温期间劳动保护措施,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高温期间的劳动保护工作

各级工会要督促企业严格按省人社厅(原劳动厅)《关于做好夏季高温劳动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湘劳社政字[2005]20号)文件要求落实各项防暑降温工作措施。夏季高温期间(7月1日至9月30日),凡有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合理调整工作时间,避免高温时段现场作业。对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7℃以上时,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降温措施的,应停止作业。对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在35℃—37℃之间的,要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防护设备和用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中暑。同时,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各级工会要督促在建工程项目切实做好其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劳动保护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切实做好高温季节建设工程作业人员劳动保护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05]102号)文件要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在最高温度达到35℃以上时,中午12点至下午3点原则上不得安排作业施工。要制定防暑降温与中暑急救措施,配备防暑降温用品和中暑救治药品,改善施工人员的`生活,加强临时用电管理,强化特种设备管理,完善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在建工程项目高温期间的安全生产。

各级工会要加强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督促企业切实做好高温条件下的女职工“四期”保护工作,并且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

各级工会务必进一步提高做好当前高温期间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湖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温季节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湘工办函[2010]15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开展高温期间劳动保护监督检查、防暑降温宣传教育和“送安全、送清凉、送健康、促和谐”等高温慰问活动。

二、切实加强高温期间各类职业安全卫生突发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级工会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防暑工作应急预案,提高职工中暑等突发事故应急处理能力。要建立高温期间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和巡查制,及时掌握情况。一旦发生中暑等突发事故,工会干部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全力做好事故人员救治工作。同时,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防暑降温和劳动保护工作的相关信息,特别对于中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的紧急信息,要立即报送,不得漏报、迟报和瞒报。

省总工会信息报送电话:84320219;

电子邮箱:hnszscb@

二○一○年八月三日

据国家安监总局官网5月17日消息,安监总局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高温之下,从下个月起,不少地区都会为职工发放一笔高温津贴。那么,各地标准是多少?职工还有哪些福利?和工人君一起来看看。

安监总局: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趣祝福 WwW.zf133.COm]

安监总局要求,要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组织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要在高温作业场所增添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

要合理安排或调整劳动者夏季高温天气工作时间,适当增加高温作业环境下劳动者休息时间。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要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习,要对劳动者进行高温防护和中暑急救宣传教育。

高温津贴是工资,不是福利!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对于发放高温津贴,各地标准不一,具体如下图:

注意

1、防暑降温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2、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

3、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4、我国《职业病目录》将物理因素所致中暑列入职业病范畴,也就是说中暑也是一种职业病。享受工伤待遇必须先去认定。

高温天有哪些福利?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立休息场所。休息场所应当设有座椅,保持通风良好或者配有空调等防暑降温设施。

高温补贴通知(篇4)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企业集团、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有关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精神,加强高温及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全省在岗职工高温津贴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温津贴发放范围:存在高温作业及高温天气期间安排职工工作的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二、高温津贴发放条件和标准: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C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C以下的,应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按在岗职工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发放。

三、企业发放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

四、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安全生产监督、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工会组织,督促企业、事业单位依法落实夏季工作场所防暑降温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工作安全卫生制度,确保夏季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和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五、本通知自2014年起执行。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8月5日

甘肃省今年起调整高温津贴发放标准。省人社厅于8月5日正式下发《关于调整甘肃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甘人社通[2014]269号),对甘肃省在岗职工高温津贴标准进行调整,从2014年起执行。

据悉,此次调整不仅调整了发放标准,还延长了发放时间。具体为: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按在岗职工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在每年6至9月发放。同时,适当提高夏令清凉饮料的发放标准,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4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40元,一般工作人员(含行政事业单位)每人每月35元,发放时间为7、8、9三个月(其他保健品的发放标准仍按甘劳护[1992]436号执行)。

【政策解读】

●发什么: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按规定,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发放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

●发给谁:并非每个劳动者都享有

调整后的发放范围包括,存在高温作业及高温天气期间安排职工工作的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参照执行。发放条件为: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因此,高温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能获得,只有具备了上述范围及条件者才能够享有。

●发多少:35℃以上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劳动者每人每天12元

调整后的发放标准为: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作业的,每人每天12元;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每人每天8元。

●不发怎么办: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反映

高温津贴的发放是按在岗职工实际出勤天数计发的,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发放。符合发放范围和条件的劳动者未领到高温津贴,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反映情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另外,省人社厅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会同安全生产监督、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工会组织,督促企业、事业单位依法落实夏季工作场所防暑降温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工作安全卫生制度,确保夏季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和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高温补贴通知(篇5)

高温补贴通知

每年的夏季都是一个高温的季节,高温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都带来了不小的困扰,为了确保广大劳动者正常地工作和生活,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了《高温津贴暂行办法》,为此我们也向大家介绍一下有关高温补贴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高温补贴制度的出台,是为了保证广大劳动者的权益。按照该办法规定,当地外界温度超过35℃,企业应该给员工发放高温补贴。补贴标准根据所在地温度和工种不同而有所区别,一般在每日50元左右。如果连续多日气温达到35℃以上,高温补贴标准还会不断地提高。

在高温天气下,每个人都需要注意防暑降温。一些特殊的从业人员,如建筑工人、农民工、快递员等更需要遵守相关的安全措施。建筑工人应该选择合适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工作,佩戴防护设备、及时休息,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农民工要注意防晒,避免日晒过度引起中暑,及时补水以避免脱水。快递员工作环境在高温下非常危险,需要注意随时喝水、休息以及佩戴防暑用具等。

对于企业来说,高温天气下要重视员工的健康和安全。除了发放高温补贴之外,企业还应该制定应急措施,如畅通疏散通道、备用食品和饮用水等。同时,企业也应该尽量调整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以适当减轻员工的工作负担。

总之,在夏季高温天气下,大家要注意预防病情及事故的发生。政府、企事业单位等要重视高温补贴等一系列保护措施的落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权益。

高温补贴通知(篇6)

根据福利管理办法规定,为保障员工在夏季高温环境下劳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事业部为高温作业的O类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具体如下:

一、高温岗位定义:

(一)特高温岗位:工作环境温度高于37℃及以上。

(二)高温岗位:工作环境温度高于33℃及以上。

二、补贴标准和发放要求:

(一)特高温补贴:标准为10元/人/出勤日。

(二)高温补贴:标准为7元/人/出勤日。

(三)高温岗位作业时间超过日出勤时间的50%以上。

(四)补贴金额在员工月度工资中体现。

三、发放时间:

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根据各地区气温的变化特点,异地工厂按当地政策制定实施。

四、组织分工:

(一)各工厂管理部门负责所在工厂O类特高温和高温岗位的测试和统计,其他部门由本部门自行组织测试和统计,各部门对申报的高温岗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结果请于2015年6月20日报事业部营运与人力资源部邝金兰备案。

(二)发现虚报情况,除对部门负责人进行通报和负激励外,对已发放的高温补贴从员工月度工资中扣回。

员工作业现场制冷空调覆盖率己接近100%,不断改善员工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也是公司日常管理中一直所强调的。

xxxx

xxxxx

高温补贴通知(篇7)

随着气候变化和全球温度的升高,高温天气已经成为我们工作和生活中不可避免的现象。在这样的情况下,许多企业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提高生产效率,开始实施高温补贴政策。高温补贴通知作为制定高温补贴政策的一个重要文件,已经被各个企业广泛应用。在本文中,我们将会详细介绍什么是高温补贴通知以及它的具体内容。

一、什么是高温补贴通知?

高温补贴通知是指企业为了保障员工在高温环境下的身体健康而发布的一项政策。高温补贴通知包括了企业对高温补贴标准、发放时间、申领条件以及申领方式等方面的详细规定。这个通知通常由企业主管部门发布,并在企业内部进行宣传和推广,以确保员工的知晓程度。

二、高温补贴通知的具体内容

1.高温补贴标准

在高温补贴通知中,企业应该要规定高温补贴的具体标准。通常来讲,高温补贴的标准会根据不同的岗位和工作环境而有所不同。如在高温环境下,室外工作人员和高温环境下需要进行持续性体力活动的工作人员相对于室内工作人员来说,所需的高温补贴标准会更高。

2. 发放时间

企业应该在高温补贴通知中规定高温补贴的具体发放时间。通常通知中会规定高温补贴的发放周期,例如发放时间一般是在每个月底,或者是按照工资的发放周期进行补贴。

3. 申领条件

高温补贴通知中企业应详细规定员工申领高温补贴的具体条件。申领条件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通常包括了从事特定岗位和工作环境的员工、在高温环境下进行体力劳动的员工等等。

4. 申领方式

企业在通知中也应该规定员工申领高温补贴的具体方式。如可以通过企业内部的专门通知发布渠道、或者是在线填写申请表格进行申领。

三、高温补贴通知的作用

1. 为员工提供物质保障

在高温环境下能够获得高温补贴的员工,能够获得额外的物质保障。这不仅有助于员工在高温环境下保持身体健康,还能够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

2. 保护员工权益

高温补贴通知的实施,可以有效地保护员工的权益。员工从高温补贴政策中得到了实际的收益,同时也感受到企业对员工的关怀和重视。

3. 提高员工士气

高温补贴通知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员工的士气。员工感受到了企业的关心和重视,有助于员工在工作中更加积极地投入,提高生产效率。

结语

高温补贴通知是企业为了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提高生产效率而实施的一项政策。这项政策能够保障员工的权益和健康,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也是企业的一个重要举措。因此,我们应该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高温补贴通知,确保员工的权益和健康。

高温补贴通知(篇8)

近年来,气候变化引起了全球气温的逐年上升,高温天气在许多地区成为了不可避免的现象。高温天气不仅对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也对一些职业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为了保障特定行业从业人员的健康和生产安全,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之一就是实行“高温补贴”。

高温补贴是指向一些特定职业的从业人员发放的在特定条件下的生活费或劳动费补贴。这些职业包括矿工、外勤工作人员、建筑工人、环卫工人等在高温天气下长时间从事工作的人员。高温补贴的发放旨在照顾从业人员的生活和工作,保障他们的健康和劳动权益。

高温补贴的发放条件通常是根据当地的气温、湿度等因素来决定的。比如,在我国南方一些气温高达40℃以上的地区,政府会根据当地气温的高低来划定高温津贴的标准。一般来说,当当地气温超过35℃,且湿度较大时,往往会发放高温补贴。

在高温天气下,从事特定职业的从业人员面临着多种危险。高温天气容易导致中暑、脱水、热休克等身体问题,特别是一些在高温环境下从事高强度劳动的从业人员,其身体状况可能更为脆弱。正因为如此,高温补贴的实行成为了政府管控气候变化下职业安全的重要一环。

高温补贴一般通过现金发放或者其他实物形式进行。这些实物形式包括补水、通风设施、遮阳棚等,以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物资保障。政府也会提高对这些行业从业人员的管理和监管,确保他们享有合法的工作权利、劳动保障和健康权益。高温补贴的实行,更是为那些从事高风险和高负荷的工作的从业人员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和支持。

总之,高温补贴的实行为许多职业的从业人员提供了必要的保障和支持。通过对环境气温等因素的科学查看和高质量的控制,政府可以保障这些从业人员在高温环境下的安全和健康。这也更加鼓励从事特定职业的人员,继续发挥自己的作用,进一步推动社会的发展进步。

高温补贴通知(篇9)

今天,公司发布了一份“高温补贴通知”,对于每个员工来说都是好消息。这个夏天来得尤为炎热,每天都是烈日炎炎,让很多员工在工作时感到了身体上的不适。因此,公司决定为员工安排高温补贴,让员工可以在工作中更积极主动。那么,这份高温补贴通知具体是什么呢?

首先,公司规定了每个员工在高温天气下工作时可以获得补贴资金,每个员工的补贴标准是500元/月。这个标准令人感到十分满意,因为这笔资金足以弥补员工在高温天气下所遭受的牺牲和劳动。

其次,公司规定了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和时间。根据规定,高温补贴将会在每个月工资中一并发放,并且会与公司正常的薪酬结算一致。这意味着员工不需要额外填写报销单或是出示一定的证据。只要符合公司要求的高温天气就能够获得这笔补贴。

接下来,公司还规定了一系列的安全措施和劳动保护指南。公司非常注重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因此在高温天气下,公司要求员工必须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比如说,要求员工在户外工作时戴好帽子、涂上防晒油,还要注意随时喝水并适当休息。同时,公司也会为员工提供冰箱、电风扇等生活用具,让员工在公司内部能够更舒适地度过整个夏天。

总的来说,这份“高温补贴通知”是公司为全体员工作出的一份重要决策。公司的优良传统和人文关怀已经深入员工心中,身处其中的每一位员工也愿意为公司更好的发展奉献自己的力量。因此,这份高温补贴不仅仅是一份福利,更是公司对员工最真切的关心。它将务实地助推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并为员工带来更加美好明天的向往。

高温补贴通知(篇10)

一、杭州高温费发放标准公布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xx〕65号)规定:

1、企业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以及高温炉前作业的,视同室外作业。

2、夏季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企业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企业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3、企业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4、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工会组织,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夏季工作场所防暑降温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工作安全卫生制度,确保夏季企业工作和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通知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xx〕94号)同时废止。

二、高温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十条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高温补贴可以纳入最低工资中么?

酷暑下工作的工人。在高温下的作业者进行一定的关怀,是十分有必要的。劳动保障部门表示,高温下工作应发放高温补贴。高温补贴不得列入最低工资中。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当气温超过35摄氏度时,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内容,视工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向职工发放高温补贴。但目前有个别企业在发工资时虽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补贴,但却将高温补贴金额计入最低工资中,侵害了职工利益。

由此可见,杭州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分为两个个档次,从最高每月300元到最低200元不等。高温补贴发放的月份为四个月,从每年的6月开始。除了发放高温补贴外,企业还应当采取多种措施保证高温环境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如果企业没有发放补贴,职工可以向杭州劳动监管部门反映。

高温补贴通知(篇11)

关于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税局、地税局,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地税局,常熟市国税局、地税局,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地税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省地税局直属税务局:

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条件下防暑降温工作,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7]186号)的规定,经研究,现就我省企业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津贴,可按照规定税前扣除。

二、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夏季高温津贴支付制度。通过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明确本单位夏季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岗位工种等,以及在非高温场所作业职工的津贴标准。企业在发放高温津贴的同时,还应当采取多种措施,做好夏季作业场所的防暑降温工作。

三、企业应当在高温季节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合理增加休息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少高温时段作业,减轻劳动强度,保证安全生产,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高温、高湿作业场所的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假时间、工资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等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导督促企业制定和落实夏季防暑降温各项措施,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苏劳社劳薪[2007]18号)同时废止。

 

高温补贴通知(篇12)

近日,各地气温不断攀升,为了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许多公司纷纷启动了今年的“高温补贴通知”。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给员工发放高温补贴不仅是一种保障,更是一种温暖。

高温补贴通常是按天数计算,针对各种不同的工作岗位和环境,给予不同的金额补贴。在钢铁、建筑等高强度劳动领域,高温补贴的发放尤其重要,也一直在企业和政府的关注下实现了可持续的发展。

在工地上挥汗如雨、在车间里忙碌,工作过程中的职工们也面临着劳动强度大、汗水难免、环境燥热等各种挑战。而高温补贴就是企业对员工的又一份关心和尊重,也是对践行“厚德载物”的实际体现。

不仅如此,高温补贴也是一种保障措施,企业和政府应共同发挥作用,迅速行动,确保职工得到更好的劳动保障。无论工作环境如何变化,这份保障都是企业强制执行的义务,更是社会责任的体现。

同时,高温补贴也是一种调节措施,它可以调节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投入度,让他们更好地适应高温环境,劳动强度下降,保障安全和健康。对于员工来说,高温补贴不仅是一份福利,也是对他们辛辛苦苦付出的劳动的肯定。

在实际操作中,建立完善的高温补贴机制,加强监管,确保高温补贴的公正性和及时性,也是关键。将高温补贴纳入企业经济管理中,充分发挥经济的激励和调节功能,才能真正保障员工的切身利益,使之在工作中更加舒适、安全、有尊严,并提高员工的工作效力。

总的来说,高温补贴是企业对员工身心健康的保障,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体现。在未来,各地企业应加强沟通合作,进一步落实高温补贴方案,为员工的劳动奉献和付出保驾护航,向着现代企业管理的目标稳步前行。

高温补贴通知(篇13)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贸委(经委、经发局、商务局、商贸局、经贸局)、卫生局、安监局、国税局、地税局、总工会,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经发局、卫生局、安监局、国税局、地税局、总工会,省直属各单位,有关企业:

为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夏季高温津贴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在每年5-9月份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统称高温作业),应当按月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二、用人单位在职职工高温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用人单位的高温津贴标准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三、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一)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

(二)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未提供劳动的;

(三)劳动者其他个人原因未出勤从事高温作业的情形。

四、用人单位当月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应当按其当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折算发放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按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五、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高温作业人员发放全额高温津贴。

六、防暑降温工作季节性强,用人单位应合理安排职工夏季工作,适当调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和作息时间,避开高温时段,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七、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用人单位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督促用人单位做好高温期间职工的防暑降温工作。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高温天气期间采取的劳动保护措施实施监督。

八、调整后的高温津贴标准从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卫生厅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总工会

2013年7月10日

一些劳动者拿不到高温津贴

2013年至2015年的高温季节,福建每年都会有相当一部分基层劳动者没能拿到高温津贴,这其中包括环卫工人、建筑工地施工人员、快递员等。

记者随机采访了福州市中通快递的一名快递员。他表示,自己每天早上7点从网点出发配送快递,一直忙到晚上8点才收工。由于七八月份是网购旺季,快递员在中午时分也不能休息,顶着烈日配送快件。对于高温津贴,他表示从来没有收到过。

据了解,福州市快递行业仅顺丰和京东的快递员在高温季节会收到每个月200元至300元不等的高温津贴。

除快递行业外,外卖送餐员的高温津贴同样也无法得到保障。在记者随机采访的几位外卖送餐员中,美团外卖送餐员表示在夏季每月能领到200元的高温津贴。而百度外卖送餐员的高温津贴则和送餐数量挂钩,每份餐食包含0.3元高温津贴。据多名百度外卖送餐员透露,虽然高温津贴含在了外送费中,但是有时候每日送餐量只有十几份,因此真正到手的高温津贴数额很少。

记者在走访调查中发现,“按件计酬”行业的劳动者往往很难领到高温津贴,而且多数人并不知道该通过何种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到底谁监管?

福建省目前参照执行的高温津贴标准是2013年发布的《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该通知的会签单位除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外还有六家省直机构,包括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卫生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以及省总工会。

福建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作为劳动监察部门,各地人社局都开设有针对高温津贴的投诉处理热线,“只要有群众举报高温津贴问题,我们会做到每案必结。”

此外,劳动关系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高温津贴标准在制定时,明确了适用范围是企业在职职工。由于出租车司机、快递员行业存在多种用工形式,因此,对于没有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则难以保障。

记者在福建省总工会获取的一份《省总工会2015年“清凉一夏”职工防暑降温工作总结》中发现,福建全省县(区)级以上工会在2015年共开支防暑降温慰问资金2466.7万元,检查、走访、慰问了4950家企业,139.51万名职工。

福建省总工会劳动保护部负责人向记者坦言,工会作为社会团体,只能通过企业工会和行业工会对企业进行宣传监督。

2012年6月29日,国家安监总局会同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发布《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以替代1960年由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因此,福建省安监局也被列入七家会签单位之一。

据福建省安监局职业安全健康处负责人介绍,安监部门主要对企业所采取的防暑降温措施进行检查,而高温津贴的发放则不是自己的监管范围。

此外,记者先后联系了会签单位中的另外四个部门,均得到对高温津贴没有具体监管职责的回复。



高温补贴通知(篇14)

2021年7月,全国多地连续高温天气出现,导致许多工人、农民等户外劳动者遭受极大的炎热伤害,使得他们的工作效率和健康状况受到严重威胁。鉴于此,政府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和保障生命健康,正式发布了“高温补贴通知”。

这则通知主要基于对本国行业的深入理解,并结合遭遇高温天气的实际情况而制定而来。该通知旨在确保全国范围内各个劳动者得到公平合理的补贴,减轻他们在高温环境下遭受的不良影响。

具体来讲,这个补贴通知将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补贴标准:依据行业、地域和工作内容不同,给予不同金额的补贴。

2. 范围限制:该补贴仅适用于户外劳动者,比如建筑工人、配送员、农民等等。

3. 补贴发放:补贴将以现金或其他形式直接发放给劳动者本人,也可以通过企业或政府机构代为发放。

4. 细则规定:各部门和企业应根据通知内容,自行制定实施细则,并定期向劳动者公布。

在此背景下,“高温补贴通知”的发布,使得国民对中国政府更为信任和支持。尤其是在新冠疫情防控的同时,能够看到政府部门积极、及时地关注和解决其他领域的问题,极大地提升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幸福感和安全感。

此外,对于企业来说,也是一个向上的信号。企业应该更加重视员工的劳动权益,合理考虑劳动者工资和福利待遇,发挥企业作为社会财富的生产者和人力资源的管理者的作用,为建设更美好的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最后,在这个高温天气的季节里,我也想提醒各位网友,要重视身体健康,不要在高温情况下贪图进度而牺牲自己的身体,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健康,才能更好地为家庭和社会做贡献,共同创造美好的未来。

"高温补贴"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