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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23.11.12

河长制工作计划。

一个人的工作效率,往往决定了他的工作表现,我们需要好好写一份工作计划了。制订工作计划能够让工作更灵敏自如,你是否正在寻找有关工作计划的模板呢?下面由小编帮大家编辑的《河长制工作计划》,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河长制工作计划【篇1】

为进一步深化“河长制”,果断守护绿水青山、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应用,XX镇河长办积极筹谋、开展行动,20xx年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镇河长制工作开展环境陈诉请示如下:

一、工作进展环境

(一)强化职能职责,持续推进工作。开展常态化巡河,镇级河长每月完成巡河任务,村子级河长每日巡河,并认真填写河长工作手册,截止日前,镇级河长共完成巡河180次。

(二)召开专题会议,强化鼓吹动员。今年以来,XX镇多次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积极学习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由镇级河长牵头,村子级河长积极介入,通过村子级广播、按期巡河和进村子入户走访等方法向群众鼓吹环保意识、河流爱护责任意识。

(三)细化实化任务,狠抓落地落实。增强巡河督导,镇级河长不按期对辖区内河长制工作开展环境进行巡查督导,动员群众积极反应河道保洁中存在的问题。截止日前,镇河长办共下发镇级整改看护书16份,处置惩罚问题52处;完成区级整改看护书18份,处置惩罚问题64处;完成老XX、洪金排涝河、洪金南干渠10处“三乱问题”清理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固然取得了必然成效,然则在具体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沿河群众对河道情况掩护的主看意识不强,把未经处置惩罚的生活垃圾倒入河沟,在河畔乱排、乱种、乱养的现象屡禁不止;二是日常工作存在必然的缺位现象,政策步伐落实不到位,保洁员人数洁净的频次密度不敷。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增强鼓吹引导。以村子(居)为单位,以村子民为载体,做到全面介入,多形式、多角度积极做好鼓吹引导工作。通过对沿河村子民发放公开信、倡议书、鼓吹材料等方法,进步居民爱河护河自觉性,让群众实时了解河长制工作及其紧张性,引导更多的人介入到河长制治理中来,形成“共建、共管、共享”的优越气氛。

(二)深化工作机制。继承依照区河长办工作要求,在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的根基上,积极探索,深入研究,立异工作思路,确保河长制工作稳步推进,河长制治理落到实处。

(三)加大河流管理。一是着力整治污水直排、垃圾乱倒、河岸违法扶植和管理黑臭水体、河面垃圾、河岸生态,确保水生态情况持续改良。二是坚持巡河、督察常态化机制、强化河道执法反省力度,严厉袭击不法占用河道等破坏水生态情况的违法行为。

河长制工作计划【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推进我乡生态文明建设,保护江河湖库,保护生态环境,我乡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巡河工作,现将我乡河长制20xx年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总如下:

20xx年,我乡对紫溪河、板渭河进行了多次巡河,主要对紫溪、板渭河是否存在水环境被污染现象,水面、河岸保洁是否到位,污染源是否整治到位;是否存在污水(生活、农业面源、畜禽养殖等污水)偷排直排情况;是否存在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截流及其他侵占水域岸线问题;是否存在破坏水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情况;是否存在非法捕捞鱼类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排查。对巡河结果及时处理,对打捞上来的垃圾等漂浮物进行分类处理,能就地焚烧的就地焚烧、掩埋,不能焚烧的垃圾打包运走,避免二次入河。巡河发现电鱼、毒鱼的行为4次,对其进行严厉打击并做出一定的处罚。

今年来我乡河长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发现存在一定的问题。由于我乡级财力有限,就村庄保洁和河面清理垃圾工资每年就达到30万,没有更多的财力去对河道进行维修和保护。巡查队伍力量薄弱,没有专门执法权,给巡河执法带来一定的难度。虽然存在这些问题,相信在上级部门的支持下,多搞几次统一行动,严厉整治河道内发生的所有问题,使全乡河长制工作越做越好,真正做到“水清、岸绿、河畅”。

河长制工作计划【篇3】

今年以来,在县河湖长制办公室的悉心指导下,我乡积极探索,全面贯彻落实《江陵县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考核方案》,扎实推进河湖“四乱”治理、小微水体整治及示范创建等工作。现将本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制度保障

成立了乡党委书记为第一总河湖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下发每月工作责任清单,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各级河湖长,保证工作顺利推进。为进一步保障我乡河湖长制工作落到实处,一方面我乡成立了河湖长制工作督查组,每周对全乡河湖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办,每月进行暗访,每季度进行全乡通报,同时相应做好痕迹化管理,对标结账,力求工作取得实效。另一方面,乡河湖长制办公室每月定期举行各级河湖长培训会,加强河湖长履职能力。根据河湖长制当季度重点工作,科学制定当季度考核评分表,对乡村两级河湖长及各村(社区)河湖长制工作进行考核打分,考核结果与各村(社区)主职干部考核和机关干部年底积分制考核挂钩,倒逼履职。

二、强化履职担当

充分发挥乡村两级河湖长的作用,乡级河湖长每月不定时对领责河湖进行巡查,村级河湖长每周进行巡查,督促管护员开展日常巡河巡湖工作。组成联合督查专班每周对全乡河湖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办,相应做好痕迹化管理,对工作滞后的乡村两级河湖长通报批评,力求工作取得实效。2020年,全乡乡级河湖长开展巡河巡湖760余次,村级河湖长巡河巡湖2300余次。对于乡村两级河湖长巡查发现的问题,乡级河湖长从不推诿,能办的事马上办,重难点问题积极同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执法共同解决问题。2020年,全乡河湖长反馈并整改“四乱”问题共107处。

三、坚持宣传引导

2020年,我乡积极开展河湖长制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户等宣传行动,鼓励和支持全乡群众参与,全面提升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形成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截止目前,全乡共设置大型宣传专栏3个,横幅70余条,印发工作简报及宣传册2百余册。强化宣传引导多样化。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水法规,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畅通群众参与的渠道,向社会公开了河湖长制监督和问题投诉举报方式,在河长公示牌等显著位置设立了受理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投诉举报。

四、突出专项整治

持续加强河湖管护日常管理,积极推进河湖常态化管护。结合乡“六位一体”管护模式,征调30名管护员,全面统筹机械及人员,采取优先清理范围广、难度大的河湖,再逐步清理的方式对全乡水域进行全面清理。2020年,全乡共清理河湖渠道300余处、100多千米,出动机械200多台次、人员5000余人次,使用资金达到80万元。二是打好“四乱”整治突击战。通过全面摸排,组织人力机械对全乡范围内的“四乱”现象进行整治,截止目前,共拆除拦河渔网20余处、清理渠道垃圾200处、清除渠道种植物3000平方。乡河湖长制专班定期开展“回头望”,对于水葫芦、水花生和“四乱”整治进行再排查、再整治,对未清理的死角和县级以上督查发现的问题再次进行集中清理,对工作滞后的乡、村级河湖长及时通报提醒,确保专项行动有成效、出成果。全面开展小微水体“四乱”治理,落实小微水体“一长两员”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小微水体“四乱”治理长效机制。截止目前,全乡共清理小微水体39余处、47千米,出动机械40多台次、人员1000余人次,使用资金达到15万元。

五、存在的问题

在回顾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发现一些不容忽视且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巡查检查不到位,村、组干部责任的压实还不够;二是部分河湖长巡河巡湖手册填写不规范。

六、2021年工作计划

(1)创新宣传模式,多形式、多角度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让群众既是参与者,也是受益者,引导更多的人参与到河湖长制管理中来,形成“共建、共管、共享的良好氛围。

(2)深化工作机制。严格贯彻县河湖长办工作要求,在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深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确保河湖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3)加大“四乱”治理。一是着力整治污水直排、垃圾乱倒、河岸违法建设和治理黑臭水体、河面垃圾、河岸生态,确保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二是坚持巡河、督察常态化机制、强化执法检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占用道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河长制工作计划【篇4】

今年以来,全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解决河湖问题,强化综合施策,推动自治区和固原市总河长第三次会议任务落实,扎实开展“清四乱”和“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行动,推进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创建美丽河湖,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全市河湖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全市河湖长制工作通过国家级评估验收,受到自治区的表扬和激励;渝河入选水利部(第一批)示范河湖建设名单;彭阳县获水利部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隆德县位居全国808个县域12个生态环境质量“一般变好”县域前6名;渝河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经验被水利部向全国推广。

各级河长主动担当作为,河湖长制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保护河湖的政治责任。一是做好顶层设计抓部署。年初,市总河长主持召开了市总河长第三次会议,学习贯彻自治区总河长第三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20-年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审议通过了《固原市河湖长制20-年工作要点》《固原市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二是靠实压紧责任抓落实。各级河长既挂帅又出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市总河长先后6次深入县(区)专题调研暗访督导,副总河长先后2次现场办公,5次调研河道治理保护,督导沿河岸线综合治理和治污重点项目整体推进。市、县(区)两级河长强化责任担当,履责尽职,共召开河长会议(联席会议)21次,河长巡河693次,乡村级河长巡河27015次。约谈县级河长1名,通报乡级河长6名。

(二)引导公众参与,营造全社会保护治理氛围。一是开展持续深入的宣传活动。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世界环境日”等,设立固定咨询点4处,制作并设立宣传展板28块,悬挂横幅55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3.1万册(个)。发挥主流媒体功能,开展河湖长制专题报道15次,制作微视频和电子宣传片13部,编发河长制专题宣传短信60万条,覆盖人数达40万人次,在报刊、杂志发表河长制工作动态及治理成效文章122篇。二是开展河湖长制工作培训。举办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培训班7期培训390人。其中:市级1期67人,县级6期323人,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推进高质量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河道管理条例》《宁夏河湖管理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三是制作安装河长制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及时调整河湖长名单,公布变更公示信息,在群众活动密集场所加密河长制公示牌59块。

(三)积极加快规划编制,完成年度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完成20-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补助资金650万元,支持河湖岸线确权划界技术复核,注重规划衔接,开展跨县(区)茹河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河道采砂规划,河湖专项行动整治,河湖巡查保洁等。

二、以创建美丽河湖为抓手,系统治理成效显著

(一)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一是落实取用水监管措施。强化取水口监管,审批办理取水许可证109本,换发取水许可证12本,台帐录入率71%。开展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二是加强水源保护。开展城市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自闭井核查工作,建立自备井台帐。制定辖区内自备井关闭方案,依法关闭城市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自闭井57眼,其中:20-年关闭4眼。修订完善了重要饮用水源地监测制度和辖区内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强化落实。三是深入推进四大节水行动。推进灌区农业节水改造,完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5万亩。印发了《固原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年固原市水量分配计划及调度预案的通知》,明确了取用水总量和供水指标,制定了水量分配计划。落实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启动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彭阳县获水利部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落实“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建立节水考核制度,将节水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县区绩效考核。

(二)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一是巩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成果。全市排查并清理整治“四乱”问题269个,其中:乱占问题41个,乱堆问题195个,乱建问题27个,其他违法违规问题6个。出动执法装备111次,出动人员1.9万人次,清理非法围垦河道、非法侵占水域、滩地0.2万亩,清除垃圾160万吨,填埋违法挖筑鱼塘9处,清除乱堆乱放砂石料18处32.6万立方米,恢复水域面积5.7平方公里,恢复岸线190公里。积极配合国家、自治区对“清四乱”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复核。二是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市、县(区)河长办会同检察部门重点聚焦63个河湖顽疾,其中:乱占问题27个、乱采问题1个、乱建问题11个、乱堆问题24个,借助司法检察优势,综合运用刑事立案监督、提起刑事公诉和直接提起公益诉讼等手段,协同推进“四乱”问题整治,实现问题整治率达100%,出动执法装备56台次,出动人员1900人次;清除垃圾127万吨,恢复水域面积1.5平方公里,恢复岸线114公里。以明察暗访、专项督办、河湖陈年积案“清零”为手段,对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巩固提升整治效果,探索建立河湖环境治理与司法保护协同新机制。三是深入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对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清水河等9条河流和管理范围进行划定,划定河流长度512.25公里;完成西吉县震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划定河湖面积1.65平方公里。四县一区完成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下东至河等55条河流674.92公里管理范围的划定工作,并在县(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公告,完成了年度任务的80%以上。四是加快规划编制,配合自治区完成清水河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清水河、葫芦河河道采砂规划技术评定。编制完成了清水河市区段蓝线规划、茹河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原州区河道采砂规划、彭阳县原河道采砂规划,开展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

(三)加强水环境治理。一是开展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对10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完善“一源一档”,对中南部引水工程等3个市级水源地和清凉水库等5个县级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矢量坐标边界进行了校核,报环保部备案。对全市275个城乡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点进行枯水期和丰水期监测并公示公开。二是巩固河湖排污口整治成果,加强对已封堵直排口巡查管控。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监管,已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实现一级A稳定达标排放。三是严格工业园区污水防治。强化资金配套,推进全市“一区四园”污水处理在线监测设备配套。争取资金4425万元,支持新材料产业园建设污水处理厂,支持彭阳县工业园区等安装污水在线监测设备。四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制定了《固原市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方案》,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出动劳动力51万人(次),出动车辆5万次,清理农村生活垃圾14万吨,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100万吨,完成农村厕所改造1.5万户。推进农药、化肥零增长专项治理,农药使用量139吨,化肥使用量为10万吨,比20-年减少350吨。推进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回收残膜143万亩。划定5类禁养区域,调整后禁养区个数90个,面积867平方公里。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全市150家备案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排放22万吨,综合利用21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94%。

(四)加强水污染防治。一是巩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采取控源截污、入河排污口整治、清淤疏浚、雨污分流等措施,保障已治理的黑臭水体长治久清不反弹。完成河道清淤40.8万立方米,疏通河道10.28公里。清水河市区段综合整治工程治理河道全长10.25公里,完成跌水4座,2座液压翻板坝主体工程完成70%,生态框、生态护坡完成80%。二是强化对不达标水体整治,巩固提升达标成果。投资2.8亿元,对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河道治理、集污管网工程、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等26个重点水污染防治项目挂图作战,加强对19家重点监测企业监管,严格按照《一厂一策》落实各项治污措施。开工建设了清水河市区段综合整治工程、清水河原州区段综合治理工程、清水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北环路至沈家河库尾)、清水河至毛家沟水库河库连通工程、清水河原州区三营镇段综合治理续建工程,完成投资3.8亿元。采取护岸护坡等进行系统治理。实施葫芦河县城段生态治理工程,铺设各类管道16公里,沿河两岸实施补植补造,完成生态修复面积4.5万亩。在对市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的基础上,启动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增日处理能力4万吨。

(五)改善水生态环境。实施流域水生态修复治理。坚持山水田林湖草综合治理,投资0.25亿元,先后实施了原州区清水河至毛家沟水库联通工程和隆德县渝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项目,提高了水库调蓄和防洪能力。实施水土保持项目22项,治理小流域20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4平方公里,水土保持造林10200平方公里。

(六)加强执法监管。一是强化水环境预警监管能力。原州区实施清水河河道视频监控项目,完成48处点位基础工程及传输设备,建成监控室。彭阳县设置水质监测断面18个,已检测42次,根据检测报告,发出督办通知1次。二是强化涉河湖综合执法。将河湖日常执法监管纳入全市综合执法体系,加大涉河湖违法行为查处,查办水事违法案件22件。配合水利厅先后办理损害河湖环境刑事案件4起。对水利厅转办中央扫黑除恶督查组督办3个案件进行了核查和专项督察。三是落实河道采砂监管主体责任,强化河道采砂监管。原州区、西吉县、彭阳县编制了河道采砂实施方案,采取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公开出让采砂权,其中原州区11家、西吉县以9家、彭阳县7家。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河湖保护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水污染、水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争取,规划审批实施与预期仍有差距,河湖管理范围划定进度,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进度及河道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进度仍需进一步加快。

二是部分主要河道断面、重点水库水质还不能稳定达标,污水集中收集管网建设与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并存。

三是工业园区存在环保投入不足,污水在线监测等环保设施配套不够齐全,环保监管能力不足。

四是多数养殖场未做雨污分流处理,残膜回收利用政策支持不够,回收残膜随意性大。

五是部分河湖长履职还不到位,个别河湖长巡查流于形式,巡河次数多、解决问题少。

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20-年工作思路和打算

20-年河湖长制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河湖长制一系列战略部署和要求,坚持岸上、岸下齐抓,治标治本并举,打好河湖管理攻坚战,扎实推进美丽河湖建设,深化河湖长制机制落实,保障全市河湖面貌持续改善,控制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使人民群众对美好河湖生态环境的认同感、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一是坚持深化河湖长制体系建设。重点抓好河湖管理条例贯彻落实,不断完善跨行政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压紧压实河湖长主体责任,紧盯河湖长制重点难点问题,挂牌督办,倒逼责任落实,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全面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是坚持加强水污染防治。分类施策,实施山水田林湖草综合治理,加大治理“散乱污”企业及面源污染力度。扎实开展城镇污水提质增效、乡村污水集管处理三年行动,加快生活污水管网能力建设,控制农业化肥用量,实现水质稳定达标。

三要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加快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库联蓄联调和“四个一”林草工程,保障重点河湖、湿地生态用水需求。20-年重点河流、库坝水质达到Ⅳ类及其以上,重点水功能区、国控断面水质全面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开展美丽河湖示范建设,各县(区)创建1-2个示范河湖,促进河流生态系统健康。

四要加大河湖空间管控。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完善联合执法督查“四乱”问题处置长效机制,20-年,实现全市“四乱”问题清零。

五是加快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和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按时间节点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岸线保护利用和采砂规划编制。

河长制工作计划【篇5】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各级《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意见》精神,进一步提升我镇河流保护管理水平,根据《__镇全面推进河长制实施方案》(东河仙发〔__〕19号)要求,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总体布局,牢固树立绿化发展理念,紧抓创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机遇,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进一步深化创新我镇生态水域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全力保护提升水生态,为奋力建设省级小城镇提供水环境支撑。

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各级全面实施“河长制”的决策部署,继续完善健全镇级河长组织体系,强化镇级河长办公室职能,全面落实河长会议、信息共享、工作督查、考核问责与激励等工作制度。

继续开展河流断面划界和监测点规划建设,加强水量水质监测管理;扎实推进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各项工作,确保乱填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四乱”现象得到有力遏制,河流水质得到有效改善;落实“一河一策”__年任务,确保神仙沟全流域水排放达到国家V类水质;加大联合排查、执法力度,确保岸线50米范围内无新增违法建筑;继续推进河流沿线违法构筑物拆除工作,逐步恢复沿岸水域生态。

三、工作任务

(一)继续加强水资源保护

在__年基础上,继续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

(二)全面推进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严守河道岸线和河岸生态保护蓝线,扩大拆违治乱工作、养殖区改造工作的成果,制定持续、有效、平稳的治理计划,基本恢复神仙沟、新卫东河、孤北干渠、同济河全河道生态系统,努力促进红旗沟、老卫东河河道生态逐步恢复。

(三)继续加强水污染防治

继续加强综合治理和入河污染源排查,严格新建项目环境准入,严防和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十小”企业。在__年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工矿企业、城镇生活、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业面源、船舶港口等污染防治,强化和扩大重点行业清洁改造、工业集聚区污染集中治理成果,保障全年水环境质量达标。

(四)继续加强水环境治理

根据“一河一策”,细化和量化各类水体水质保护目标。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清理进度,开展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推进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继续实施黑臭水体摸排整治,将工作面扩大到全镇土地范围,确保地下水不受污染。

(五)继续加强水生态修复

继续推进河流生态修复与保护,发挥水林田系统、水源涵养林和湿地系统、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系统、安全生态水系等的作用,确保水生态修复有大的提高。

(六)强化执法监管力度

贯彻河湖保护管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肃查处涉河涉水违法犯罪。增加公安、水利、环保、农业、行政执法、规划建设等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联合开展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专项执法行动频次,依法严厉打击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截流等危害水安全的违法行为。

(七)继续开展“星级河道”评选活动

在河道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和水安全为主要评选内容的基础上,细化“星级河道”评选标准,增加水域保护和治理内容,加快推进省控河流神仙沟__镇河段的综合治理提升工作,促进河流保护、防治、治理、修复等各项工作有序有力开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一项法定作业,也是我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镇村两级河流按照“一条河流、一位河长、一个团队、一个专户、一抓到底”的要求,建立集中统一的协调机制。各村、各部门要坚持“党政同责、属地负责”的基本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河长制组织体系。各河长既是本辖区流域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也是镇级河流的第一责任主体,要明晰权责,到岗到人,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密切协同协作。各条河流联系部门要对河长负责,协调督促各工作组开展综合协调、执法监管、督导检查、考核考评、宣传报道、承上启下等日常工作。

镇、村两级要加强协同配合,镇直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共享共融的监测机制、齐抓共管的督导机制、协同联动的执法机制、多元稳定的投入机制,依法履行流域保护管理的相关职责。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把各承办项目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需协调解决事项及时报送镇河长办汇总。

(三)加强工作督查。建立落实长效监督机制、工作落实制度和健全评比考核制度,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依托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手段,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倡导文明生活习惯。同时,在河岸边显著位置树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流概况、管理目标及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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