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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课件

发布时间: 2023.11.12

经济法课件(汇总十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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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课件(篇1)

国际经济法课件——国际货币体系

国际货币体系是描述和组织国际货币关系的一系列规则和安排。自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这方面的主要规则似乎都反映了世界上主要国家间的共识。战后货币体系的历程中,布雷顿森林体系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1944年,由44个国家的代表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小镇会议上制定了布雷顿森林协议,共识了一种稳定货币体系的结构。该体系基于金本位制这一思想,以美元为中心,并赋予美国一种独特的地位。在布雷顿森林体系实行期间,很多国家增加了金外流,但美国政府仍维持着1盎司金子兑换35美元的汇率。

然而,1971年,美国贸易逆差和不断滞胀的经济状况促成了总统尼克松宣布美元无法再兑换固定数量的黄金,布雷顿森林体系自此瓦解。1976年,相对成功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一次出现。货币基金组织是一个由194个成员国构成的国际金融机构,它的宗旨是促进国际货币合作、国际贸易和可持续增长,以及促进信贷机构的稳定运作。货币基金组织的职责包括监督全球货币政策和汇率变动,提供贷款和技术援助,并监督会员国的经济政策。

1995年,世界贸易组织(WTO)成立,它是一个由162个成员国组成的组织,旨在通过促进全球上下贸易和充分保护知识产权来支持自由贸易。

总的来说,国际货币体系是对全球货币关系进行管理和规则制定的一种体系,其目的在于促进全球经济发展。该体系的发展历程中,布雷顿森林协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等机构的出现都有重要意义。当然,这只是国际货币体系的一部分,随着全球化和贸易的发展,我们也应该关注其他相关问题,如国际支付和资本流动等。

经济法课件(篇2)

第一章 绪论一、法和经济法的概念:法和法律的概念;法的本质:法的特征:法的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规章、国际条例。法律规范、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法律解释:正式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非正式解释(学理解释、任意解释)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市场主体调控关系、市场运行调控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社会分配调控关系。二、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经济法律关系的要素: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国家机关、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和有关人员、个人)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经济权利:所有权、法人财产权、经营管理权、经济职权、债权、知识产权。经济义务:)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物、经济行为、智力成果)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三、经济法的实施:法的实施:法的适用、法的遵守;禁令的遵守、权利和享受、积极义务的执行。经济法的实施:经济守法、经济执法、经济司法。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仲裁、诉讼。第二章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律制度一、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概述:企业的概念和分类:我国现行企业法律制度: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概念的适用范围: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设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变更: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终止: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权利:包括生产经营决策权、产品和劳务的定价权、产品销售权、物资采购权、进出口权、投资决策权、留用资金支配权、资产处置权、联营和兼并权、劳动用工权、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内部机构设置权、拒绝摊派权;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义务:概括为对国家的义务、对社会的义务、对职工的义务。四、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厂长责任制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厂长责任制:厂长的法律地位、厂长的职权、厂长的产生和任免。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五、稽察特派员制度:稽察特派员的性质和职责:稽察特派员的任职条件:稽察特派员的工作方式:第三章 公司法律制度一、公司法概述:公司的概念和种类: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两合公司;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人合兼资合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公司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与组织机构: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与组织机构:四、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上市公司:五、公司债券:公司债券的概念和种类: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司债券的转让:六、公司财务、会计:公司的会计账册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公司的利润分配:公司违法会计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一、合同与合同法概述:合同的概念和分类: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合同法概述:调整范围、基本原则二、合同的订立:合同订立的形式: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其他形式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订立的方式:要约、承诺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缔约过失责任:三、合同的效力:合同的生效;无效合同;可撤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四、合同的履行:概念;原则;抗辩权的行使;保全措施。五、合同的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六、合同的变更与转让:七、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八、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概念: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给付或者双倍返还定金。违约责任的免除:第五章 会计法律制度 一、会计法律制度概述:概念;构成: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规章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的.法律规定: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制定会计制度的权限: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三、会计核算的法律规定: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会计核算的内容;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会计凭证的编制;会计账簿的登记;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财产清查;会计档案管理。四、会计监督的法律规定: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会计工作的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五、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法律规定:会计机构的设置;代理记账;会计机构负责人;总会计师;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会计人员工作交接。六、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第六章 税收法律制度概述一、税收与税法:税收的概念、特征和作用: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税收的分类:税法的概念:税法的构成要素:征税人、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免税、法律责任等。税法的分类: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二、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我国现行主要税种:共23项。第七章 流转税法律制度 一、增值税法律制度:增值税的概念及立法情况: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及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零税率:0;小规模纳税人:6%或4%。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增值税的起征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纳税期限: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二、消费税法律制度:消费税的概念及立法情况:消费税纳税人和征收范围:消费税税目、税率: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三、营业税法律制度:营业税的概念及立法情况:营业税的征收范围营业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营业税税目和税率: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营业税的起征点:营业税的减、免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第八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二、企业所得税征收范围和纳税人:三、企业所得税税率:33%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五、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六、资产的税务处理:七、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八、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管理:征收方式、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纳税年度和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第九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一、税收征收管理机关及其职权: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税务处罚二、税务管理: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管理三、税款征收:征收方式: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义务和权利:税款征收措施:四、税务检查:税务检查机构;税务检查机构在税务检查中的权利和义务:五、违反税法的法律责任:第十章 金融法律制度: 一、金融法律制度概述:金融概念与金融法律制度:我国金融机构与金融体系: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二、现金管理的法律规定:现金与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基本原则: 现金使用范围规定: 现金管理基本要求: 三、支付结算的法律规定:支付结算概述:支付结算的概念、原则、基本要求:开立银行账户的有关规定:票据基本知识:支付结算的种类:票据结算(汇票、本票、支票)、非票据结算(银行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信用证)。支付结算纪律与责任:  会计

经济法课件(篇3)

国际经济法是指用来规范国际经济活动的法律体系。在当今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经济法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本篇文章将从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知识产权法三个方面,阐述国际经济法的主要内容。

一、国际贸易法

国际贸易是国际经济交流的重要形式。通过单边和双边贸易协定、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制定和和解机制等,国际贸易法通过限制贸易壁垒和保护知识产权等手段,促进自由贸易,促进国际贸易繁荣。

世界贸易组织是国际贸易法的核心机构之一,旨在建立全球自由贸易。WTO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1947年杭州银行,但是直到1995年,WTO才成为新的机构。WTO的主要职责是促进成员之间的自由贸易,确保成员之间的贸易公平、透明和预测。WTO的成员现在有160个,包括美国,中国和欧盟等大国。

此外,国际贸易法还包括贸易协定和双边协定。例如,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作为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的自由贸易协定,通过降低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促进了这三个国家之间的贸易。另一方面,美国还与欧洲联盟、日本等国签署了单边协定,以消除或降低各种贸易壁垒。通过这些机制,国际贸易法致力于加速全球贸易的发展。

二、国际投资法

国际投资是一个国家的资金资产向他国投资的行为,并且这种投资在有一定风险的情况下,期待获得可观的投资回报。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国际投资的规模不断扩大。国际投资法是国际法的分支之一,将聚焦于如何保护外国投资人或投资者所投资的国家内的利益。

国际投资法的发展历程起始于1948年的《关于各国对外国投资保护的政策和程序的共同原则宣言》(共同原则宣言)。然后在1965年,通过了《国际中立宣言》。这份宣言表明了国际投资应该受到公正、合理和公平的待遇,并应该受到特定国家所接受的国际法规范的补充。1987年,联合国通过了《关于国际投资争端解决的国际中心条例》(国际中心条例),并于1990年成立了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2003年,国际商会(ICC)发布了最新的投资纠纷解决规则。

三、国际知识产权法

国际知识产权法是规范各类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中的行为,为国际贸易垂直结构的平衡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与其他商品不同的是,知识产权在进行交易的过程中,不存在实体交付的现象,所以知识产权的交易往往是通过各类合同来实现,通过合同对各类知识产权的出让、许可、转让等进行规范。

国际知识产权法的主要目标是为知识产权拥有者提供适当的保护,确保创新不受不公平的竞争和贪图便利的行为的侵害,保护知识产权对国际贸易的促进作用。

总结

综上所述,国际经济法是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和国际知识产权等一系列规范经济行为的法律体系。在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国际经济法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既需要适当地规范国际经济行为,又要保障各方利益,推进国际贸易与经济发展的稳定。

经济法课件(篇4)

(一)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分别确定:

(1)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3.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4.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例题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B.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交付加工费的当天

C.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D.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答案】ACD

【解析】选项B: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二)消费税的纳税地点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受托方为个人的,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4.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5.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

(1)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原则上应当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意,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

【例题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地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B.纳税人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省的,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为个人的,由受托方向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答案】A

【解析】(1)选项B:纳税人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省的,不适用由总机构汇总缴纳的特殊规定,应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选项C: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3)选项D: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为个人的,由“委托方”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经济法课件(篇5)

国际经济法是指国际社会各国之间进行经济交流和经济合作所必须遵守的国际准则和规则,也是国际经济秩序建设的基础。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和国际经济关系的密切,国际经济法的研究与实践日益受到重视。本文将围绕国际经济法的相关主题展开讨论。

一、国际贸易法的发展与现状

国际贸易法是国际经济法的核心部分,其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海牙附加议定书》和《牛顿-布雷恩港协定》。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在联合国的引领下,国际贸易法得到了快速发展,并形成了以《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现已继承为世界贸易组织WTO)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系。但是,当前国际贸易体系面临各种挑战,如保护主义抬头、多边贸易体系损失、非关税壁垒的增长等,如何应对这些挑战是当前国际贸易法亟需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二、投资法的发展与实践问题

投资法是国际经济法中的热点问题之一。20世纪80年代以来,涉外投资迅速增长,跨国公司投资和并购活动不断增多,投资保护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问题。随着《国际投资法》的发展和投资纠纷的增多,如何让投资协定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如何平衡投资者和国家的利益,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弥补发展中国家在投资保护方面的不足,是当前研究投资法的热点和难点。

三、知识产权与国际经济规则制定

知识产权是国际经济法中的一个重要领域,国际知识产权体系主要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机构构成。随着信息技术和创新能力的不断提高,知识产权越来越成为国际经济竞争的核心问题。如何平衡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创新的推动,如何保障基于成果共享的利益,避免知识产权的滥用,是当前国际知识产权体系亟需解决的问题。

四、国际经济法的国内实践

国际经济法与国际贸易、投资、知识产权等领域密切相关,其发展不仅是国际层面的问题,也是国内实践层面的问题。在全球化背景下,如何制定符合国际经济法规则的国内经济政策和立法,如何加强与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的互动和交流,是当前国内实践中亟需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综上所述,国际经济法是国际秩序建设的基础和国际经济关系的基石,其研究与实践涉及多个领域和问题。在未来的发展中,需要借鉴国际经验,加强多边合作,推动国际经济法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经济法课件(篇6)

主题:国际货币体系与国际储备货币

早期的国际货币体系,包括布雷顿森林体系和金本位制,皆是基于金属货币(黄金),国际贸易往来主要以黄金结算。然而,随着经济发展及国际贸易的扩展,黄金逐渐失去了作为国际储备货币的地位,最终导致了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瓦解。此后,国际货币体系呈现多元化趋势,各国也不再只持有黄金储备,而是将主要储备货币转向美元。

美国的经济和金融实力决定了美元拥有不可替代的国际储备货币地位,其他国家也纷纷将储备转移到了美元。虽然美元的储备货币地位暂时没有被取代,但是随着世界经济趋向多极化,国际货币体系也很可能会发生变化。

此外,不同国家对美元储备的依赖程度也在不断变化,而且现代数字货币的崛起也在慢慢改变着储备货币的形态与内涵。现代数字货币是否具有成为国际储备货币的潜力,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话题。

国际货币体系与国际储备货币的演变与变化,不仅反映了国际经济关系的复杂性和变化性,也体现了各国之间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储备货币策略的差异性。这也就使得如何完善国际货币体系,制定合理的国际储备货币政策成为一个具有全球性影响力的重要问题。

目前,一些国际组织和国内政府已经开始研究和探索新型国际货币体系和储备货币机制,以应对国际储备货币面临的挑战和风险。因此,如何平衡各国间的利益和需求,并争取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货币体系和储备货币机制,是国际经济法学领域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在制定国际货币体系和储备货币机制过程中,需要考虑各国的经济和金融实力、货币政策方向、贸易和金融市场的稳定性等方面的因素。此外,亦需要遵从国际经济法和相关公约、协议的规定,确保国际货币体系和储备货币机制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总之,国际货币体系和储备货币机制的变迁与改革,是国际经济法领域中的一个重要议题。各国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一体化、可持续性、可靠性的国际货币体系和储备货币机制。

经济法课件(篇7)

本篇文章将讨论 "国际经济法课件" 这一主题,并探讨其在现代国际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同时,本文还将对国际经济法的主要内容和其在国际经济领域的应用进行介绍。

国际经济法是指那些规范国家间经济行为的法律体系。这些法律旨在确保公平竞争,规范贸易和投资活动,并确保国家间经济合作的和谐发展。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始于19世纪末,当时国家间的经济交往开始增多。20世纪后期,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经济法也变得日益重要。

国际经济法是指那些规范国家间经济行为的法律体系。这些法律旨在确保公平竞争,规范贸易和投资活动,并确保国家间经济合作的和谐发展。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始于19世纪末,当时国家间的经济交往开始增多。20世纪后期,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经济法也变得日益重要。

国际经济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国际贸易法、外国投资法和国际竞争法。其中,国际贸易法最为重要,其目的是为了规范国家间的贸易行为。国际贸易法包括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自由贸易区的条约、海关和商业惯例等。在国际贸易领域,国际经济法还规定了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例如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此外,国际经济法还管辖国际投资行为,这包括外国直接投资和国际调和投资争端的机制。

国际经济法的应用不仅在跨国企业的活动中,也涉及到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例如,在国际经济协作中,国际经济法被用于确保国际债务协议的留待、贸易战略和知识产权保护等,以推动多国之间的经济合作和互惠互利。在全球化的时代,国际经济法的应用将变得更加普及,同时底层国家以及经济社会体制较弱的国家如何依靠国际经济法规范如此复杂的外部经济环境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总之,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关系中十分重要的一部分。在全球化背景下,国家之间的经济往来将会日益增多。而在国际经济往来中,往往需要一个统一的标准和机制以规范行为,避免贸易摩擦和政治对立。因此,国际经济法必将在全球化的时代中起到重要的作用,以推动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开展。

经济法课件(篇8)

一定要带着问题进行经济法的复习,强调要带着问题进行经济法的复习,理由有两个:一是经济法考试的题型有四大类,分别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而这四类题要求记忆的深度是不同的。一般而言,案例分析题往往要求记忆的层次最深,判断题次之,而其它几类题又次之,因此在进行记忆时,针对不同的题型所花的精力可稍有不同,从而避免平均分配时间;二是经济法的专业性、实务性很强,要求大家记忆的数字规定、法律条文规定很多,而其本身又没有引人入胜的情节。如果不带着问题看书,我们就很有可能因为经济法内容的枯燥,而陷入昏昏欲睡的境地,造成学习效率的低下。而要做到带着问题进行复习,本人认为对历年的经济法基础考试试题及其答案进行分析非常重要。因为通过分析,我们可以把握考试出题的规律、考试的'深度和层次,以及答题的要求,进而可以很有针对性的进行复习。因此,大家一定不要忽视了对历年试题及其答案的分析。

所谓“比较完整一些的时间”,也就是连续较长的时间,如2小时、3小时等,而非零零碎碎的时间(如20分钟、30分钟)。人的记忆高峰存在—个进入和退出的过程。如果找30分钟的时间来学习,前15分钟刚刚静下心来进行学习,后15分钟又因准备干其他事情而分神,这样就不存在什么记忆的高峰(即最佳状态),起不到好的记忆效果。相反,如果找比较完整一些的时间,我们则会获得一段比较长的记忆高峰,在这一时间里我们可以看很多页的书、记住很多很多的内容,从而取得很好的复习效果。

谓“回忆法”是指大家在每天看完经济法书睡觉之前,不妨躺在床上闭目回忆一下当天所学的内容:我今天看了哪些章节?都包括哪些内容?这些内容可能出什么类型的题?如果能够回忆起来,说明你的记忆效果不错;如果回忆不起来的地方,那么在第二天进行新的内容的学习之前,请先把昨天记不得的地方再看一看,然后进行下一步的学习。而切忌把一本书分几等份,不管有没有记住,今天看30页,明天看新的30页,后天又再看更新的30页。这种平均分配时间,片面追求数量的完成,而忽视记忆效果的作法是不可取的。

读课外书并无固定的程序和方法,但是怎样读效果好一些,还是有一些方法的。

中国科技大学少年大学生陈骐谈到自己的经验是:分门别类地读书。每一类书,借来几本,预计一下要多长时间可以读完,安排好正常上课、作业时间之后,将空余的大部分精力放在读课外书上。他说:这类分类读,可以保证知识的系统性,能由浅入深,循序渐进,逐步提高。读的时候,容易懂,有兴趣,能持久,记得牢。如果不问为什么,拿到就读,泛泛一遍,东一鎯头,西一棒子,没有连贯性,收效不会大,忘得也快。

快速法读书要求在30分钟内读完字的文章。程序是首先用5~10分钟时间将文章读一遍,再用5分钟记下或划出好的词语,标出段落,然后用10分钟归纳文章的结构提纲。有不认识的字和不懂的词语立即查字典,词典弄懂,最后用5分钟把文章再看一遍。这样一遍就完成了。以后,抽空可看看自己写的结构提纲,回忆一下文章的内容,思考一下文章的写作技巧。如果印象模糊了,就再看看。发现第一次写的提纲不合适,可以修改补充。看的文章多了,还可以对同一类文章作综合分析,找出它们成功之处与不足的地方。有这种阅读经历的同学说:“通过过样阅读,每当我看到老师布置的作文题,读过的一些文章就会浮现在眼前,怎样构思,怎样开头,怎样展开,怎样结尾,都有了参考的内容。然后和老师出的作文题相联系,很快就可以确定我要写的内容,作文写得顺利多了。”

兴趣在学习上起很大的推动作用,我对物理学的兴趣就是在中学读课外书时培养成的。中学时,任勇同学读过爱因斯坦|、英费尔德合著的《物理学的进化》盖莫夫的《物理世界奇遇记》,还有《量子史话》、《原子物理学和人类知识》等。任勇说:“这些书中,那些动人的情节、优美的文笔、简练的数学和高深的哲理给我留下了终生难忘的印象,以至于我在报考大学的时候,全部志愿填的都是物理系。直到今天,我的兴趣一点也没有改变。”

经济法课件(篇9)

第1题:下列可以作为中介机构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是( )。

解析: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办理支付结算业务。

第2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中,属于伪造票据的是( )

解析:票据的伪造,是指对“签章”的伪造。针对签章之外的事项,是变造。

第3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存款人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成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的是( )

解析: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第4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需要在开户后5个工作日到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的是( )。

解析:选项ACD均属于核准类账户,应由收到存款人开户申请书的银行将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相关的证明文件和银行审核意见等开户资料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经其核准并核发开户许可证后办理开户手续。

第5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出票日期“3月20日”的规范写法是( )

解析:(1)月为“壹”、“贰”和“壹拾”的,应当在其前加“零”;(2)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叁拾”的,应当在其前加“零”;(3)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当在其前加“壹”。

[经济法基础题]

经济法课件(篇10)

经济法说课比赛课件

各位老师好!

洪荒久远的原始社会开始,经济就已经产生了,千千万万年来,经济时时刻刻的在人类栖息地扮演者重要的角色,但是直到100多年前,伴随着世纪狂人尼采那句著名的呼喊,:“上帝死了,我就是上帝。”在思想界掀起的狂风暴雨,经济法才横空出世,并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给整个经济世界带来了重估一切价值的惊涛骇浪。经济法的出现,是法制史上最为引人注目的事件之一,也是20世纪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成果。今天,就由我——人文科学系市场营销专业教师肖芳和大家一起探讨《经济法》这门课程。下面我将从课程整体设计和教学实施两大方面8小点来进行阐述。

一、课程定位

古语说得好,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经济法是高职高专市场营销专业学生必修的专业基础课,也是工具性课程。与之同修的课程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是因为,法律虽然神圣不可侵犯,但人不自觉,再严的法律也无用,康德曾感叹道,最神圣恒久而又日新月异的,最使我们感到惊奇和震撼的只有两样东西,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学生只有坚守道德底线,掌握了经济法的基础知识,才能在应用经济法理论解决经济管理、经济贸易活动领域相关问题大展身手,才能在学习后续课程《管理学》、《商务谈判》、《营销学》等课程时拿捏准确,不失偏颇。所以,《经济法》在市场营销课程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对于将学生培养成为新的实用型专业人才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课程设计

为此,我们确立了与之相配的课程设计,那就是秉持“能力本位,就业导向”的高职教育理念和思路。孔夫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要让学生学会思考,学会学习。在教学相长中将“教学做”融为一体,不但要教会学生怎么走路,还要交他怎么走才是合适的。以“教”为主导,“学”为主体,“练”为主线,“岗位要求”为主要目标来开展教学工作,达到不管洋文凭土文凭,能抓住市场就是好文凭的就业形势。

三、内容选取

根据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结合我院相关学生就业岗位的实际情况,我们根据能力项目来确定教学项目,以职业能力的形成为依据,选择教学内容。为了结合实践,为突出本课程特点,将本课程内容进行了整合。分为两部分,即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部。

第一部分理论教学,为了将来与学生的就业岗位对接,根据企业对经营管理人员运用经济法律法规知识解决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的能力要求,我们对课程内容进行了改革,突出学生将来到企业经营管理所“必需”,打破了学科体系,将《经济法》整合为七个单元即经济法绪论、公司法、企业法、票据法、合同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维权法,重点讲授与企业相关的经济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实践教学,根据高职职业教育培养应用型人才的要求,以及我院商科院校的特点,我院经济法课程的教学,重点强调实践性教学,突出七个单元基本理论知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具体应用,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我院的实践教学始终把育人放在第一位,并根据学生当前的就业形势进行适当的调整。根据实训大纲要求,将学生实践教学内容分为7个实训项目。每个实训项目包括四部分内容:实训目的、实训内容、能力训练、学习情景。根据不同的项目内容采取签订合同、录像观摩、案例分析、法律咨询、观摩开庭、模拟法庭等六种不同的实践教学形式。

四、内容组织

确定了内容后,将各个模块所需的课时按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分配。大家可看到PPT上的详情。这样学生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学习和训练,掌握经济法的基础知识,并应用经济法学理论解决相关法律问题,让学生在企业工作过程中能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用法律来维护公司、企业、个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能帮助学生合法地进行自主创业。

本课程中以认识经济法和相关概念出发,让学生掌握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制度;然后要求学生边学边做,教师边教边总结评价,掌握合同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制度。

五、教学组织

通过教学活动,完成以下教学目标

1.理解经济法的基本理论知识;掌握有关经济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

2.培养学生理解、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3.培养法律素养、增强法律意识,将这种情感内化成高职学生遵纪守法、自觉自律的强大动力

以“生产者对产品质量担保义务”单元为例来阐述教学过程。

《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打破了以知识传授为主要特征的传统的学科教学课程模式,将其转变为以工作任务及典型案例为中心组织课程内容。在教学实践中,按照高职学生的认知特点,采用项目化教学的方式,通过实际案例导入课程展示教学内容,让学生在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来构建相关的知识体系,引发学习兴趣,训练法律思维能力。

1.案例导入(利用多媒体展示案例)(2分钟)

刘某和王某从某电扇厂仓库盗窃未经检验的轮船用小型电扇两台。二人各分得一台。刘将电扇以60元的价格卖给高某。高某在使用时,被飞出的扇叶削掉半截左耳。高某以扇叶及保护网设计及制造中有缺陷为由向电扇厂提出索赔。请问:高某能否向电扇厂索赔,有何法律依据?请同学们自由讨论。

选取与教学项目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例,设置一系列问题情境以引起学生的

注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2.任务呈现(8分钟)

请问:高某能否向电扇厂索赔,有何法律依据?

请同学们自由讨论。

以前面案例中揭示或隐含的问题向学生发问,进而提出学习性工作任务,以明确学习目标。

3.规则讲解(5分钟)

生产者承担产品缺陷责任有三个必要条件: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了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缺陷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三者具备,方为充分条件。但是如果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则不必承担赔偿责任:一是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是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是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这是生产者缺陷责任的免责规定。

讲解要完成任务所需要的法律法规条文与规则。规则讲解起支撑作用,强调 “必须够用”,以支撑工作任务的完成。

4.师生互动(10分钟)

讲授的过程中针对重点、难点、疑点、方法、要领、标准等设置提问,可视内容穿插一些小案例进行启发引导与讨论,形式应富于变化,通过角色扮演、分组辩论等方式激发学生的参与热情。

5.项目训练(15分钟)

布置配套练习,限时完成(训练项目与任务呼应)

6.课堂小结(3分钟)

总结一节课的重点、难点,便于学生复习。

7.布置作业(2分钟)

针对一节课的重点、难点设置综合案例,要求学生独立分析。

六、教学方法与手段

说学情

1.理论讲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

2.设置问题情境、启发式教学

3.观看影像,开展课堂辩论教学

4.走出校门,加强实务操作能力训练

5.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教学

结合经济法课程教育教学的特点和本校学生的实际,在教学方法上我们注重了课堂学习与企业实践相结合,知识技能传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学生模拟训练与面试考核相结合。

七、教学资源

1.教材

2.教学参考资料

3.配套实训实习资料

4.实践性教学环境与条件

5.网络教学环境及资源

八、教学考核

1.实际模拟演练和考核,根据操作过程和结果进行综合评定成绩;

2.调查了解设立公司的程序,进行过程考核。

3.课堂辩论,分配角色由学生相互辩论,根据小组讨论、个体态度及表现结果评定成绩。

4.笔试,评价学生应用给定的案例及资料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利用笔试、面试、小组讨论、现场解决实际问题等多种考核方法,全方位、多层面、立体性地考核学生运用相关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经济法考核评价方式应该是多元化的,评价的方式分平时考核、实践考核和综合考核,课堂考核占10%,作业占10%,实训占20%,期末考试占60%,评价的标准也不局限于同学之间的比较,可采用学生个体的纵向比较,即关注学生的进步程度,充分体现教学的人文化理念,评价的主体也可采用自评和互评等。

经济法课件(篇11)

一、调整心态帮助记忆:把知识变成常识

“把知识变成常识”实际上是一个心态问题,为了背诵而背诵,只能加剧背诵的痛苦,不如抱着良好的心态记忆:知识很容易被遗忘,但如果及时回顾、消化和练习,很快就会变成“常识”;常识有可能被疏忽,谈不上忘记;当您把教材70%以上的内容变成常识,记忆绝对不是一座大山。

二、寻找方法摸索规律:抓住规律记忆

对于相类似的考点,我们不妨探索规律进行记忆:例如第2章“经济补偿金”中有无数的列举条目,一条一条死记硬背实在是痛苦,但当我们把握了“经济补偿金是一种援助性质的款项,只要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解除无过错,用人单位即应支付”这一规律,再回顾那堆“文字”时,必定轻松许多。

三、罗列对比发现差别:列表比较记忆

把相似的知识放在一起比较是一种有效的记忆方法:在比较中发现差别、发现考点,才能更有针对性地进行记忆,差别点往往也是出题的重点。

四、抓重点句找关键词:针对法条关键词记忆

如果学习法律规定时,您是念三遍、合上书再背三遍——纯属“背电话号码”式机械记忆,很快就会遗忘。如果您能够分析出法条关键词,则不仅能把规定记住,而且命题点也将格外清晰。《经济法基础》全卷均为客观题,并不存在组织语言表述法律规定的问题,记住关键词就可以解决绝大部分考题;也正基于此,结合关键词编制一些好记的小口诀也非常实用。

经济法课件(篇12)

一、金融工具

1、货币及其形态

货币的四大职能:交换媒介、价值尺度、支付功能、价值贮藏手段。

2、金融工具

⑴信用及信用形式。信用是以偿还本息为条件的暂时让渡商品或货币的借贷行为。所谓信用形式,就是表现借贷关系特征的形式。信用可分为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国家信用、消费信用。

商业信用——赊销商品,预付货款

银行信用——是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更高层次的信用形式。其在现代经济信用体系中占有核心的地位,占有主导作用。

国家信用——国债

消费信用——是指工商企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对消费者提供的信用,其形式多种多样。

⑵金融工具和信用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债权凭证和所有权凭证(仅有股票一种)。

金融工具按金融市场交易偿还期划分,可分为长期金融工具和短期金融工具。短期的金融工具又称货币市场上的金融工具,包括本票、汇票、支票、大额定期存单、银行承兑汇票、短期政府公债等;长期金融工具是指资本市场上的的金融工具,包括中长期政府公债和股票。(易出选择题,记往资本市场的比较少的两个,其余就是短期的)

3、利息和利率

了解利率的分类。

引起利率变动的因素主要有:社会平均利润率的变动、经济的周期性变动、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动。

了解利率变动对经济运行发生的调节和杠杆作用。特别要注意利率对物价的影响。利率变动和物价变动有着密切的关系。当政府采取扩张性的货币政策时,松的货币政策导致价格和利率的反向变化。当政府采取扩张性财政政策时,导致物价和利率的同方向变化。

二、金融市场

1、金融市场及其分类。重点要掌握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又称短期金融市场,指期限在一年以内的短期金融工具的交易市场。资本市场是指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长期金融工具交易市场——证券市场和股票市场。

2、货币市场。

货币市场是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的重要场所。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主要有三种方式:调整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再贴率和公开市场业务。

3、证券市场。

证券流通市场包括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市场、场外市场、二板市场。

4、证券交易。

包括现货交易、信用交易、期货交易、期权交易。股价指数被称为“经济的晴雨表”。

三、金融机构

1、金融机构的构成

银行类金融机构可以为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和专业银行。

专业银行是经营指定范围的业务和提供专门性的金融服务的机构,包括开发银行、投资银行、储蓄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银行等等。

非银行机构包括保险公司、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信用合作社。

2、商业银行

3、中央银行。发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银行的银行。

4、货币政策。货币政策的终极目标是稳定物价、充分就业、经济增长和国际收支平衡。 中央银行一般性政策工具有以下三种:公开市场业务、再贴现率、存款准备率。

经济法课件(篇13)

考试地点: 10404时间:6月13日

考试题型:单选、多选、名词解释、简答、案例分析。

一、1、法的概念和特点

2、法律规范的构成3、法律规范与法律原则的区别

4、法律解释的种类

5、法律解释的必要性

6、法律效力和对人的效力

7、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点

二、1、“经济法”一次的词源,现代意义的经济法(时间、地点、国家)

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3、经济法律关系的特点

4、公司的分类(标准、类型)

5、公司章程的概念和效力

6、公司资本3原则

7、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以及组织设置的特殊之处

8、有限责任公司的机构设置

9、一人邮箱责任公司的概念和特别规定

10、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人独资

企业的区别

11、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和方式

12、独立董事的概念

13、累积投票制的概念

14、董事的资格和义务(书P49页“2.董事长”的上面两段)

15、股东诉讼的对比

16、股东诉讼的提起

17、公司人格否认的概念

18、公司的合并与分立

三、1、商业贿赂的概念

2、商业秘密的特征

3、不当低价销售行为的除外情形

4、第一部反垄断法1890年《谢尔曼法》等反垄断法的历史(书P187)

5、核心卡特尔(书P188)

6、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6点)

四、1、消费者权利(选择权是核心权利)

2、消协的职能

3、消费者争议的解决方式

五、1、产品的概念

2、产品缺陷的概念及其种类

3、产品召回制度的概念

4、生产者的免责事由(P206)

经济法课件(篇14)

从价定率 除适用从量计税、复合计税以外的其他项目 应纳税额=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复合计税 卷烟、白酒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2.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

应当分别核算 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的,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解析】高档手表采用“从价”计征方法计缴消费税。

【例题2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消费品中,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计征办法征收消费税的是( )。

【解析】(1)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白酒采用复合方法计征;(2)选项AC:从量定额计征;(3)选项D:从价定率计征。

【例题3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实行从价计征消费税的有( )。

[经济法基础 消费税]

经济法课件(篇15)

“把知识变成常识”实际上是一个心态问题,为了背诵而背诵,只能加剧背诵的痛苦,不如抱着良好的心态记忆:知识很容易被遗忘,但如果及时回顾、消化和练习,很快就会变成“常识”;常识有可能被疏忽,谈不上忘记;当您把教材70%以上的内容变成常识,记忆绝对不是一座大山。

对于相类似的考点,我们不妨探索规律进行记忆:例如第2章“经济补偿金”中有无数的列举条目,一条一条死记硬背实在是痛苦,但当我们把握了“经济补偿金是一种援助性质的款项,只要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解除无过错,用人单位即应支付”这一规律,再回顾那堆“文字”时,必定轻松许多。

把相似的知识放在一起比较是一种有效的记忆方法:在比较中发现差别、发现考点,才能更有针对性地进行记忆,差别点往往也是出题的重点。

如果学习法律规定时,您是念三遍、合上书再背三遍――纯属“背电话号码”式机械记忆,很快就会遗忘。如果您能够分析出法条关键词,则不仅能把规定记住,而且命题点也将格外清晰。《经济法基础》全卷均为客观题,并不存在组织语言表述法律规定的问题,记住关键词就可以解决绝大部分考题;也正基于此,结合关键词编制一些好记的小口诀也非常实用。

[经济法基础的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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