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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 2023.11.14

税务自查报告范文。

在年终或年底之际,通常需要撰写报告,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准备接下来的工作和学习任务。您了解如何撰写报告吗?非常荣幸地为您准备了这份“税务自查报告”,希望您会喜欢。再次对您的光顾表示感谢,期待您能多多关注我们的网站!

税务自查报告 篇1

成都市青白江区水务局

2009年世界水日暨中国水周宣传

工作总结

按照市局《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工作的通知》(成水务函[2009]19号)要求,我局迅速行动,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落实,并向局属各单位下发通知(青水务发

[2009]11号),全面部署宣传工作。要求系统各单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委九届六次全会部署,推进城乡一体化,高度重视2009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工作。将此项活动纳入三月份重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自始至终抓好各项宣传活动的实施,并根据我区水资源现状和区重点工作安排部署,落实专人负责,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现将宣传工作小结如下:

一、围绕水利部确定的宣传主题“落实科学发展观、节约保护水资源”及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成都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进行宣传。

二、紧密围绕灾后重建和城乡统筹发展,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和水环境综合整治进行宣传。

三、结合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全面实施进行宣传。

四、在《新青白江》刊物上发表文章,着重宣传落实科学发

展观,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及水环境综合整治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五、3月22日至3月28日,在区电视台连续一周滚动播放18条宣传字幕,并请区电视台作采访报道。

六、3月22日,在区移动公司短信平台发送1万条宣传短信,面向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广泛宣传。

七、3月20日至27日,在区政务中心电子屏幕滚动播放18条水法宣传字幕。

八、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宣传活动中,在区内各乡镇(街办)主要用水企业和大型水利设施悬挂50幅水法宣传标语。在主城区和重要集镇处共设立4个宣传点,散发宣传资料5500余份,同时为广大群众开展水法规知识咨询,宣传节约、保护水资源的重要性。

九、3月22日至3月28日,组织流动宣传车在全区城乡巡回宣传。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水安全意识和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意识,营造了全民支持、全民配合、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社会舆论氛围。今后,我局将继续做好水资源及水环境保护工作,加强水法宣传,为构建一个“人水和谐”的生态青白江而努力奋斗。

二〇〇九年四月一日

税务自查报告 篇2

我公司是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新疆登记注册的全资子公司,属于食品加工企业,经营范围为方便面、挂面、粉丝、调味品的生产与销售。注册资金1000万元。

我公司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我公司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手工发票等,已经在国税的网站查询,查询信息与票面均一致。

不存在购进房屋建筑类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已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按照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销售收入是完整及时入账:不存在以货易货交易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不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帐不转收入的情况。不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或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符合税法规定。

营业收入完整及时入账,现金收入按规定入账;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按规定入账。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准时完成纳税义务。

不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不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不存在超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或电子类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部分,已进行了纳税调整。

不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擅自扩大技术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以各种形式向职工发放的工薪收入已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将在税收专项检查纳税自查中,及时、准确的完成我公司税收自查工作。

税务自查报告 篇3

税务机关自查报告范文

一、引言

税务机关作为国家行政机关的重要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税收征管工作。为了确保税务机关的工作运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税务机关的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我机关于2022年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

二、自查内容和目的

本次自查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架构、人员配备、工作程序、服务质量、内部管理等方面,旨在发现和解决税务机关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以提高全部工作水平。

三、自查结果和问题

在本次自查中,我们发现了以下主要问题和存在的隐患:

1. 组织架构问题

税务机关的组织架构不够合理,导致部门间信息沟通不畅、工作协作存在困难,需要进一步优化和调整。

2. 人员配备问题

人员配备不足,有些岗位的人员能力和素质不够适应工作需要,需要加强培训和提高人员素质。

3. 工作程序问题

工作程序冗杂,操作复杂,导致工作效率低下,需要进一步简化流程和提高工作效率。

4. 服务质量问题

部分税务人员工作态度不端正、服务不专业,导致纳税人投诉增加,需要加强服务理念和服务技能的培养。

5. 内部管理问题

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一些漏洞和不完善之处,需要加强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四、解决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和隐患,税务机关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和改进:

1. 组织架构调整

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能要求,进行组织架构的调整和优化,明确部门职责和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和协同能力。

2. 人员培训和提高

根据不同岗位的需求,增加培训机会和投入,提高全员素质和能力,确保人员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

3. 简化工作流程

对工作流程进行再优化和简化,减少冗余步骤,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出错率。

4. 加强服务理念和技能培养

通过加强服务意识和理念的培养,提升税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加强相关技能的培训和提高,提高服务质量。

5.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对现有的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审查和修改,弥补漏洞和不足,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确保税务机关的内部管理科学规范。

五、总结和展望

本次自查工作充分暴露了税务机关在组织架构、人员配备、工作程序、服务质量、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通过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我们相信这些问题和隐患将得到有效解决和改进,税务机关的工作将更加高效、规范和优质。

未来,税务机关将持续进行自查工作,不断完善和改进工作中的问题,以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纳税人,不断提高税务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自查报告结束。

税务自查报告 篇4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16年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的通知》和省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地方税务局2016年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州2016年7月“放管服”工作情况公告如下:

一、落实简政放权

高度重视简政放权工作,密切结合本部门实际,迅速落实下去,始终坚持“放、管、服”三管齐下,深化全州地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加强后续管理,切实优化纳税服务,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持。

在本级网站公布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共67项行政权责清单。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落实法定职责,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严格责任追究,自觉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强化税收管理

(一)加强对基层工作的调研,解决实际问题。按照《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营改增委托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工作的通知》(黔国税函〔2016〕122号)及《营改增委托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工作任务分解表》等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及“营改增”后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有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工作。为解决办税服务厅不能实现一窗办理发票缴销手续的问题,通过多次试操作,并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将发票缴销由“交旧领新”向“验旧领新”的转变,从而全面实现一窗通办,不再单设发票管理窗口。

(二)加强与国税部门的协作。根据《2016年度各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局合作事项分类落实清单》的通知要求,推动全州国税局、地税局在更深层次、更广范围加强合作,通过国税、地税亲密合作,共同推动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确保改革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推动黔西南国税、地税“一起好”的工作目标。自觉强化大局意识,克服本位思想,不断提升合作质效;自觉从便利纳税人角度出发,强化以纳税人为中心理念,通过加强合作,回应纳税人关切,顺应纳税人期盼,解决纳税人反映的办税“多头跑”、执法“多头查”、资料“多头报”、政策“多口径”等问题,切实提升纳税人获得感。

(三)落实营改增各项工作,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应征税款进行全面清理,对重点纳税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国地税联合组建核实团队,对营改增移交纳税人信息进行逐条调查核实,确保移交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信息和数量准确无误。

(四)加大清缴欠税力度。根据《黔西南州地方税务局2016年营改增行业税收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局确保营改增前将欠缴的税款追缴入库。

三、切实加强纳税服务

(一)综合办税。积极推行以电子申报纳税为主的多元化申报纳税,引导纳税人使用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网上扣缴税款方便快捷,使纳税人不必每月来回跑到税务机关,有效降低了纳税人办税成本。大力推行POS机刷卡缴税业务,纳税人不必携带大额现金,只需使用POS机进行交易便可轻松完成,安全可靠。

(二)减轻负担。落实省局“免填单”要求,开展“免填单”项目39项,减轻资料报送负担,落实国税总局关于涉税文书报表的.有关规定,取消涉及地税文书表单19种。

(三)设置导税咨询岗,落实首问责任制。设置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咨询服务,创建有纳税服务微信群,落实导税咨询制度和首问责任制度,各县市区局办税服务厅导税咨询岗至少配备有一名业务能力强,政策水平高,并具有一定协调和沟通能力,能使用操作12366纳税服务热线系统,熟悉办税流程,帮助引导纳税人办理各项涉税事项。

四、在下一步工作中的建议意见

要主动适应全州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清理地税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规范地税人,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转变管理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把该管的管住管好管到位,推进后续监管的法治化、精细化、效能化;创新服务举措,优化办税流程,将提供优质服务贯穿于地税部门职能转变全过程,着力提高为大局服务、为纳税人服务、为基层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服务型地税机关建设。

税务自查报告 篇5

国税提纲就54条,也是这么写,不用按提纲逐条的分析和列明,分两大块写就行,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主要是写如果哪方面发现了问题,着重写一些问题发生原因,怎样处理之类的,没有问题的就可以概括为未发现其他问题等。

根据市局工作安排,我局于20xx年7月至9月开展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纳税评估企业需先进行自查。希望贵单位对此次工作给与高度重视,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自查20xx年度各项收入、各项成本费用是否符合税法有关规定,其中自查重点如下:

一、预缴申报方面

(一)自查要点

实行据实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实际利润额”的填报数据,与企业当期>会计报表上载明的“利润总额”数据进行比对,是否存在未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635号)第一条规定申报的情况。

(二)政策规定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635号)第一条的规定,“实际利润额”应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填报本期取得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出的预计利润额。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xx]34号)第四条的规定,对未按规定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收入方面

1、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须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二条至二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第875号)。

2、不征税收入:

(1)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折旧、摊销不得在税前扣除;

(2)不征税收入不得填报为免税收入;

(3)不征税收入不得作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基数;

(4)不征税收入(即使作为应税收入申报),其对应的研究开发费不得加计扣除;

(5)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未按规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的,不能确认为不征税收入;

(6)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仅限于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该软件生产企业须符合如下条件:取得软件企业证书,并在证书有效期内,且通过当年年审的;

(7)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且作为不征税收入填报的,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不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做全额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要做纳税调增处理;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研究开发支出金额做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做纳税调增处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15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8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号)第一条第(一)款。

3、企业发生的视同销售行为应按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828号)

第二条、第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

[20xx]148号第三条第(八)款)。

4、>投资收益:

(1)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应作为计算企业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

(2)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满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八十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79号)第三、四、八条对于投资收益税务处理的相关规定。

三、成本费用方面

1、工资薪金:

(1)国有性质企业的工资薪金不应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

(2)已计提尚未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不能税前扣除;

(3)工资薪金的合理性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一条的规定;

(4)工资薪金中不应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务费等费用;

(5)工资薪金发放对象为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

(6)对于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

在税前扣除;

(7)已经实现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税收上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8)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必须进行纳税调整。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xx]242号)(该文件中与税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收法律法规为准)。

2、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方面:

(1)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能超过税法允许扣除的限额;

(2)职工福利费支出范围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三条规定;

(3)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对象应为企业职工;

(4)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中不应包括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支出费用;

(5)企业20xx年以前按规定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20xx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上述福利费余额;

(6)企业20xx年以前结余的职工福利费,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7)对于软件生产企业全额税前扣除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须能够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支出。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三条、第四条;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xx]242号)(该文件与税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法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98号)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202号)第四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科学技术部商务部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63号)。

3、利息支出:

(1)企业从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数额,须进行纳税调整;

税务自查报告 篇6

税务自查报告

xx市地方税务局将按照征管体制改革要求,承担辖区内税收征收管理稽查工作。自1994年9月设立以来,坚持三个礼貌一齐抓,实现三个礼貌协调发展,以建设一支政治合格、技术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税务队伍为目标,围绕经济建设为中心,以职业道德、行风建设为重点,开展礼貌单位建立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现将状况汇报:

一、加强礼貌单位建立领导工作,落实各项建立措施

自地税局成立以来,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礼貌单位的建立工作,把建立礼貌单位的规划纳入单位的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政、工、团齐抓共管,落实所领导、工会、共青团及各股室主任建立工作职责。坚持精神礼貌目标管理,将制度建设、环境面貌、思想政治学习、职业道德、行业作风、遵纪守法、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综合治理等十个方面的建立资料量化成27个项目,共100分进行考核,并与年终奖金、评优、晋升等挂钩,并采取有效措施对全所的职业道德和行业作风实行月查制度,直接同**奖金挂钩,促进职工精神礼貌建立工作用心性。用心开展各项建立活动,党政工团根据各自职责和工作性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争创礼貌股室”、“两个效益劳动竞赛”、“青年礼貌号”等多种形式的建立活动,礼貌建设深入人心,礼貌风气日渐昌盛。连续两年开展职业道德、行业作风状况社会问卷调查,被监督单位对我局税收服务工作、行业作风、职业道德三方面综合满意度达95%以上。

我局领导班子以“四好”、“五强”要求为目标,加强自身建设,订立了《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关于健全监督约束机制的规定》等内部规定,实施党风廉政职责制度,坚持加强职工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建立所务公开制度和所务公开栏,保障职工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民主。班子团结进取,勤政务实、廉洁自律,密切联系群众,得到群众的肯定和好评,机关党支部连续两年被评为市先进党组织。

二、抓好“两改”工作,持续单位稳定与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精神,结合单位具体状况,稳步推进,不断深化,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依靠广大干部群众,顺利完成了两项改革。

在改革过程中,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依法办事,在人事用工、分配制度改革方面引入竞争机制,按需设岗,按岗定酬,择优聘用,定期考核,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建立起“上岗靠竞争、分配靠贡献、管理靠合同”以及单位自主用人的充满生机活力的的人事管理体制,充分激励职工工作用心性。透过改革,理顺了单位税收稽查执法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为单位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深入进行思想教育,培养良好道德风尚

组织全所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二十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宣传和落实,寓教于乐,组织开展各种“思想道德建设”知识竞赛,运用生动活泼的组织形式,鼓励职工用心参与,取得的效果明显好于说教式、填鸭式的刻板的说理教育。

抓好职工青少年子女的教育工作,关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对所职工子女取得的政治、思想、学习方面的进步,均由单位给予必须物质奖励。督促职工加强子女教育,以素质教育为本,培养下一代独立、进取、敢于竞争、意志坚定的品质,培养树立正确的思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四、切实抓好业务工作,促进卫生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全所干部职工同心同德,真抓实干,上上下下一条心,在市地税局领导下,以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为重点,带动各项工作不断发展,税收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稽查覆盖率较往年有所提高,各项监督工作完成较好。全局对职工思想素质,业务工作水平十分重视,把xx年定为本单位“业务素质”提高年,千方百计促进职工素质提高,利用周末进行业务知识讲座,邀请各级专家授课,保证职工专业知识随时更新;掀起“学法日”活动,结合税收执法特点,举办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等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五、全所职工齐动手,建立内外优美环境

各股室制定了内部的值班、值日制度,节前、周末所行政领导、工会组织检查,并把股室清洁卫生、内务管理工作同月奖金挂钩。动员职工发挥聪明才智,自己动手美化绿化办公室。透过一系列的活动,为全所职工建立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也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称赞。

六、用心倡导科学、礼貌、努力营造单位文化

坚持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努力倡导社会主义新风尚,监督所加强教育、科学、文化建设,用心倡导礼貌、健康、科学生活方式,努力提高职工的科学、文化、业务和身体素质,组织各项文娱活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增强单位凝聚力;广泛开展“讲礼貌、树新风”等多种形式的思想教育活动,坚持常年评选优秀职工和颁发好人好事奖,职工热情参与,效果显著。透过一系列活动引导职工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拒绝封建迷信,伪科学及“xx”xx的浸蚀,引导单位文化建设向科学、用心的方向发展。

税务自查报告 篇7

税务督察自查报告

一、引言

税务督察是党中央对税务工作的一项重要监督措施,旨在加强税收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维护税务制度的稳定运行。自查报告作为税务督察工作的重要成果,对于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具有重要意义。本报告通过对本单位税务督察工作的自查总结,将全面分析当前税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以期进一步推动税务工作的发展。

二、自查总结

自查过程中,我单位充分发扬自我批评精神,摒弃一切欺骗行为,对税务工作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审查和评估。经过量化分析和数据对比,我们发现了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1.效能问题:虽然我们在推行智慧税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税务服务效能仍然不高。如纳税人办税效率低下、办税时间长,相关政策落地不及时等。

2.执法规范问题:税务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存在一定的规范性问题,如有的执法行为缺乏合法性,执法程序不规范,人情手段过多等。

3.风险防控问题:税务风险防控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尤其是在针对大企业和高风险行业的风险管控方面,我们的工作还不够到位。

4.人才培养问题:我们发现税务干部队伍中的一部分同志对税收政策理解不深、法律意识薄弱,缺乏适应新形势的能力。

5.廉政建设问题:基层税务部门廉政建设不够健全,存在利益输送、懈怠表现等问题。

三、改进建议

基于上述问题的分析,我们根据税务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以下改进建议,以期加快税务工作的发展:

1.提高效能:加强智慧税务建设,推行更加便捷的办税服务,如优化办税流程、缩短办税时间等。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协作,促进政策的及时落地。

2.加强执法规范:加强税务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素质和水平,确保执法行为合法、规范。

3.加强风险防控:加强风险评估和管控,对大企业和高风险行业进行重点监管,确保税收风险的有效防控。

4.加强人才培养:加大对税务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专业素养和法制意识,培养他们适应新形势的能力。

5.加强廉政建设:加强廉政教育和监督,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廉政机制,切实净化税务工作环境。

四、总结与展望

通过对税务督察工作的自查总结,我们深刻认识到税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我们相信,只有不断自我检视、不断改进,税务工作才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贡献。我们将以本次自查报告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税务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能,不断推动税务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税务自查报告 篇8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一)正视突出问题

20xx年以来,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中央要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纳税人期盼相比,还有差距,主要表现为:个别地方取消审批事项落实不到位,存在变相审批的现象;个别事项的审批不规范、不公开、不透明,有的手续还比较繁琐,耗时长、效率低;一些审批事项取消后,后续管理方式单一,管理措施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等等。这些问题,必须通过进一步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切实加以解决。

(二)澄清模糊认识

一是关于审批事项底数不清的问题。审批事项底数,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XX年第10号,以下简称10号公告)发布的审批清单为基础,清单之外不存在其他审批事项(仅由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除外)。

二是关于已经取消审批事项的原有依据,包括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未修改或者废止前,仍然应当进行审批的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以国务院或者税务总局取消审批事项的决定为准,自国务院或者税务总局决定取消审批事项之日起,取消的审批事项不得再进行审批。

三是关于备案等后续管理措施没有法律依据的问题。后续管理措施,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行使税收征收管理权的体现,税务总局有权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备案等后续管理措施,依法加强税收管理,规范税收秩序,促进税法遵从。

四是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会增加执法风险或进户执法的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彻底转变管理理念,充分认识到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是依法还权明责于纳税人的重要体现,同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不增加纳税人负担的基础上,积极运用备案、申报、风险和信用管理等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范税收流失。

二、进一步推进审批改革

(三)加大改革力度

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10号公告发布的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清理完毕,其中列为其他权力事项的2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结合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继续做好清理和规范工作。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再梳理,进一步加大取消力度,提高取消事项的含金量。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发〔〕6号),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优化和公开审批流程,明确审查标准,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进一步改进税收管理方式,防止将日常税收管理事项和管理方式审批化,增加即时办结事项,不断提高税收服务和管理效能。

(四)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

按照国务院审改办的统一部署,税务总局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布中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原则上取消;对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通过充分论证,对不合理的指定予以取消。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地方税种的减税、免税事项,应当按照新修订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不得实行审批。

(五)巩固改革成果

严格实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非经法定程序,任何税务机关不得在清单之外增设和变相增设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实行变相审批,不得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等名义对已经取消的事项改头换面继续审批。对已经取消的上级税务机关的审批事项,要同时取消下级税务机关对应的初审、复审、审核等。不得将国务院或税务总局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指定交由行业协会、事业单位或涉税中介组织继续审批,已经指定的应当立即纠正,停止审批。积极引导行业协会采取有别于行政审批的方式,加强对行业行为的规范。对已经取消的中介服务应当切实落实到位,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变相予以恢复。做好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明确下放后的配套措施、承接方法,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三、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

(六)建立审批清单动态更新机制

国务院发文公布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税务总局更新税务行政审批目录,各省税务局应当在税务总局目录更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审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七)建立配套工作同步落实机制

税务总局原则上在国务院发文公布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个月内,完成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修改、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规范更新、后续管理措施发布等工作,并在上述工作完成后的45天内完成征管信息系统的调整。各省税务局原则上应在税务总局相关配套工作完成后1个月内做好相应的细化配套工作。

(八)建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机制

税务总局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纳入执法督察和督查督办事项,实施绩效考评,坚决制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各省税务局应当加强监督检查,以五个“有没有”为标准,即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的有没有取消、该下放的有没有下放、该规范的有没有规范、该公开的有没有公开、该简化的有没有简化,全面开展自查,集中组织抽查,认真听取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坚决予以纠正,强化责任追究,对解决问题不力、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应当予以通报,并追究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保证审批改革顺利推进,确保改革红利有效释放。

四、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

(九)优化综合管税

注重创新后续管理方式,善于把后续管理融入税收征管和税收执法等日常工作之中,全面落实税收征管规范和纳税服务规范,综合运用申报管理、发票管理、账簿凭证管理、税源管理等日常征管方式,以及检查、处罚、强制等日常执法手段加强对纳税人的事中事后管理,提高后续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十)深化信息管税

注重运用“互联网+税务”方式加强风险管理,善于根据纳税申报信息、第三方信息对纳税人的日常涉税情况进行归集整理,建立风险模型,加强数据分析,强化风险识别,按照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采取案头评估、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主动管理,提高后续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十一)强化依法管税

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后续管理,善于通过行政指导、行政疏导、行政服务等柔性治理方式引导纳税人遵从税法。通过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严禁违法增设纳税人义务、随意增加纳税人负担,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税务机关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提高后续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十二)高度重视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进一步转变观念,切实改变过去依赖事前审批的工作方式,注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协同推进、督促落实作用,将改革措施落到实处,确保纳税人真正享受到改革红利。

(十三)主动汇报

省以下各级税务机关应当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审批改革工作情况,取得地方党委政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同时,对审批改革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向税务总局报告,必要时专题书面请示。

(十四)强化协同

省以下各级税务机关应当积极落实国税地税合作工作规范,加强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提高征管效能,不断优化纳税服务。

本意见执行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

税务自查报告 篇9

本人今年7月被国税系统录用并被分到*县国税局工作。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县局举行的廉政教育学习,对党章、廉政制度、《公务员法》有了更系统全面的认识,对新时期党员、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更加明确。结合工作与生活实际,意识到作为工作在税收一线的工作者,我们的作风就代表着一个单位、一个系统的作风,面对各种诱惑,我们都必须坚决予以抵制,反腐倡廉,绝不能为任何私利而丧失自己的人格。通过与全局同事一起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本人在廉政建设、工作作风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在参加工作的这几个月中,本人严格按县局制定的计划,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及税收工作的实质,认真学习公务员法、廉洁自律准则、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纪律处分条例、税务干部十五不准等法律法规,并使之成为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标尺和行为规范,不断地加强思想锻炼,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提高了自己的政治思想水平和理论素质;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廉洁从政的有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五要十不准”和税务人员廉洁自律“十五条”以及县局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端正行业风气,并充分认识到行政“不作为”也是一种变向的腐败,会造成极坏的影响和不良后果。通过自查,本人从未出现吃、拿、卡、要、报、占等为税不廉、以税谋私及收人情税、关系税、面子税的行为,没有借、占纳税人钱、物的问题,亦未发生借故难为纳税人对该办理的业务不办等不作为行为。日常生活中,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不攀比,不奢侈,坚决抵制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行为,时刻比照党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决心做一名合格的税务工作人员、一名合格的国家公务员。

税务自查报告 篇10

税务督察自查报告

一、引言

近年来,中国税务领域的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为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税务督察作为税务管理的重要手段,在确保税收征管公平、高效的同时,也要不断加强自身监督和改进。本报告将就税务督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期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自查内容

1. 督察目标的明确性:在税务督察过程中,有时会出现目标不明确的情况,导致督察工作难以开展或结果不尽如人意。因此,我们需要明确税务督察的目标和任务,确保其有效实施。

2. 督察方式和手段的多样性:目前,税务督察主要采取现场检查、调查访问和数据比对等方式进行。然而,由于缺乏使用新技术、新方法等方式,使得税务督察工作显得有些单一化。我们需要在督察方式和手段上进行创新,以提高工作效率和精准度。

3. 督察质量的提升:有时,税务督察人员在工作中可能出现不专业、不公正等情况,这不仅会影响工作质量,还会损害税务管理的公信力。我们需要加强督察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

4. 督察结果的宣传和运用:目前税务督察的结果往往只在内部进行通报,对于社会公众来说了解的较少。我们需要加强结果的宣传和运用,让更多的人了解税务督察工作的意义和成果。

三、自查结论

税务督察工作在推动税务改革和税收征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通过自查,我们认为需要加强督察目标的明确性,提高督察方式和手段的多样性,加强督察质量的提升,以及加强结果的宣传和运用。

四、改进措施

1. 督察目标要明确,确保其与税务改革和发展目标相一致。在制定督察计划时,要充分考虑税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确保督察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 在督察方式和手段上要创新。利用新技术、新方法,如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等,提高督察的精准度和效率。同时,可以加强督察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共同推动税收征管工作的提高。

3. 提高督察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加强培训和教育,更新督察人员的知识和技能,提高其对税务工作的认知和理解。同时,要建立健全督察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高素质人才的不断涌现。

4. 加强结果的宣传和运用。将督察结果及时通报给社会公众,让更多的人了解税务督察工作的意义和成果。在结果运用方面,要建立起相应的改进机制,将督察结果纳入税务管理的决策和执行过程。

五、总结

税务督察是推动税收征管的重要手段,要保持其监督力度和公正性,同时也要不断改进和创新,以适应经济发展和税务管理的新需求。通过本次自查,我们对税务督察工作的问题和改进方向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努力提高税务督察工作的水平和效果,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六、参考文献

1. 张三.税务督察工作问题和对策[J].税收导刊,2020(2):10-14.

2. 李四.税务督察工作的自我完善与创新[J].税务研究,2021(1):20-24.

税务自查报告 篇11

地税税务自查报告

近年来,税收一直被认为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支柱,而税务自查作为确保税收秩序正常运行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国家税收的稳定增长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地税税务自查的一份报告,我们将详细具体且生动地呈现税务自查的情况,并进一步梳理出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与建议。

首先,我们从税务自查的目标和意义入手。税务自查的目标主要是确保纳税人依法纳税、税款全额到位、税收资金的使用安全有效,并进一步增强纳税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税务自查的意义在于发现并解决税收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质量,防止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促进税收秩序的规范和健康发展。

其次,我们将重点介绍税务自查的实施情况。地税税务自查主要通过多种手段和渠道开展,包括监控系统比对、定期检查、详细核查和调查取证等。自查工作主要分为三个环节,即税收征管前、征管中和征管后。税收征管前的自查主要是通过加强税收宣传、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和知识,减少纳税人违法行为的发生。税收征管中的自查主要是加强税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能力提升,加强对纳税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税款的全额上缴和资金的安全使用。税收征管后的自查主要是对税务活动进行核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提高税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然后,我们详细梳理出税务自查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首先是自查的频率和深度不够,导致问题无法全面发现和解决。其次是自查的重点未能准确把握,对一些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的自查力度有限。再次是自查工作缺乏政策的针对性,未能及时跟进税收政策的调整和变化,导致纳税人存在短时期的违法行为。最后是自查工作过程中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不够,导致各个环节之间的信息流通不畅,互相之间的协作配合不够紧密。

最后,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一些建议。首先,应加大税务自查的频率和深度,确保问题能够全面发现和解决。其次,要针对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加强自查力度,确保税收秩序能够得到有效维护。再次,要根据税收政策的调整和变化不断完善自查工作,及时解决纳税人的短时期违法行为。最后,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建立起一个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以提高自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综上所述,税务自查作为确保税收秩序正常运行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国家税收的稳定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地税税务自查报告详细具体、生动地呈现了税务自查的情况,并提出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与建议。我们相信,在各级税务机关的共同努力下,税务自查工作将取得更好的成果,为国家财政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税务自查报告 篇12

税务风险排查自查报告范文

一、引言

税务风险是企业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一种重要风险,它与公司的税收合规、纳税申报、税务审计等方面直接相关。为了避免税务风险对企业的不利影响,我们公司于近期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税务风险排查自查,本报告旨在总结此次自查的情况,提出风险点和对应的应对措施,以保障公司的税务合规和经营的稳定。

二、风险点及应对措施

1.企业税收合规风险

我们公司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一定的税收合规风险。主要表现在:

(1)未按时申报纳税。由于业务繁忙和管理不到位,公司存在部分税务申报未按时进行的情况。解决此问题的措施是建立完善的税务申报计划,加强内部沟通和协作,提高申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税务政策不了解或遗漏。税务政策变化频繁,公司存在一定情况下对新政策不了解或者遗漏的情况。为了降低这方面的风险,公司应定期进行税法的培训和宣贯,确保员工对最新的税务政策有所了解,以及建立内部税务政策变更的沟通渠道。

(3)会计处理不规范。会计处理与税务申报密不可分,不规范的会计处理可能导致税务风险的出现。公司应加强会计核算规范的宣导,确保会计岗位人员具备良好的会计和税务知识。

2.纳税申报风险

纳税申报是企业纳税的重要环节,我们公司在自查过程中发现了一些纳税申报风险。主要包括:

(1)虚开发票。虚开发票是一种严重的税务违法行为,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公司应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严格核实发票真实性,防止虚开发票的情况发生。

(2)逃避纳税。逃避纳税是企业纳税行为中常见的风险点之一,会为公司带来重大的法律和经济风险。为了避免此类风险,公司应建立完善的纳税申报体系,加强内部控制,确保纳税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3)虚报、漏报纳税。虚报、漏报是企业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常见的风险点,可能导致巨额罚款和税务处罚。公司应加强内部审计,确保纳税申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虚报和漏报情况的发生。

三、结论

通过本次税务风险排查自查,我们公司发现了存在的税务风险点,并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员工培训,提高税务合规水平,确保纳税申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时,公司将定期进行风险排查与自查,并不断优化和完善管理体系,以保障公司的税务合规和经营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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