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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放管服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4.17

税务放管服自查报告。

岁月流逝,这一阶段的工作就这样过去了,就需要我们对自己近阶段的工作进行归纳,能够促使自己的思考。那么关于总结我们怎么撰写呢?推荐你看看以下的税务放管服自查报告,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税务放管服自查报告【篇1】

税务放管服自查报告

为了加快我国税收现代化进程,进一步推进税务放管服改革,提高税务服务质量和效率,我公司根据税务总局要求,积极开展税务放管服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1.自查时间:本次自查工作于2021年4月至6月期间完成。

2.自查目标:通过对税务放管服改革实践和各自审批机构的内部管理体制和工作操作的自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推动税务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

3.自查范围:本次自查主要内容包括税务审批流程、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管理等方面。

二、主要工作内容和结果

1.税务审批流程

针对税务审批流程,我公司严格遵照全国税务部门推行的"放管服"政策,对各个审批流程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确定了多项优化措施,如调整流程、简化手续等,从而提高审批的效率和准确性。同时,我公司也对各个审批流程的服务质量和标准进行了评估和改进,从而确保税务审批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性。自查结果表明:我公司的税务审批流程已经较为完善和规范,拥有一整套高效的审批管理和操作流程。

2.管理制度

针对管理制度,我公司深入钻研和总结了国内外先进的纳税服务模式,重视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规范自身的管理行为。在税务管理工作中,我的公司遵循法律法规,处理好财税关系,在营造稳定市场秩序的具体实践过程中取得了显著效果。通过自查,我公司的管理制度已经形成了一套正常化、规范化的管理流程,并始终坚持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3.信息系统管理

在信息管理方面,我公司不断完善信息系统平台,并通过对在职员工进行培训和知识技能的提升,提升操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素质。在系统服务方面,我公司为纳税人提供了不同的信息系统平台,以往操作上的难度及冗杂性,纳税人体验并不够好,最近加快了信息化建设,最大程度的为纳税人减少操作负担和时间。

三、未来工作计划

1.深入推进税务放管服改革,积极地改善营商环境和服务质量,实现更好地服务企业和发展经济。

2.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审批流程,并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式,提高纳税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3.优化信息管理平台,提高系统服务的便捷性和易用性,让纳税人更加轻松地获取到信息服务。

四、总结和感想

税务放管服自查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也是推进税务管理现代化、质量管理的必要工作。本次自查工作,让我们进一步认识到了税务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让我们深刻认识到了推进税务放管服改革和完善税务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通过本次自查,我们认真总结了管理经验和提出的改进方案,也让我们更加坚定了推进税务放管服改革,并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和便捷的服务的信心和决心。我们将通过不懈努力,进一步加强管理,推动税收现代化进程。

税务放管服自查报告【篇2】

我公司是xx食品有限公司在新疆登记注册的全资子公司,属于食品加工企业,经营范围为方便面、挂面、粉丝、调味品的生产与销售。注册资金1000万元。

我公司于xx年年正式生产运营,设有供应、生产、物流、营销、财务等部门,遵循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设置总账、明细账等,目前使用金蝶软件,我公司纳税申报按照要求统一进行网上申报,各xx国税、地税申报税种有增值税、城建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均为自行申报,没有聘请税务等代理机构。我公司每年都聘请x税务师事务所的人员对我司所得税汇算清缴、xx审计工作进行核实检查并出具报告,现将我公司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公司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没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

没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

不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

不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我公司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手工发票等,已经国税官网查询,查询信息与票面均一致。

不存在购进房屋建筑类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已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按照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销售收入是完整及时入账:不存在以货易货交易未记收入的情况;

不存在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

不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

不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帐不转收入的情况。不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不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或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符合税法规定。

营业收入完整及时入账,现金收入按规定入账;

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按规定入账。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准时完成纳税义务。

不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部分,已进行了纳税调整。

不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擅自扩大技术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以各种形式向职工发放的工薪收入已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将在税收专项检查纳税自查中,及时、准确的完成我公司税收自查工作。

税务放管服自查报告【篇3】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16年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的通知》和省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地方税务局2016年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州2016年7月“放管服”工作情况公告如下:

一、落实简政放权

高度重视简政放权工作,密切结合本部门实际,迅速落实下去,始终坚持“放、管、服”三管齐下,深化全州地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加强后续管理,切实优化纳税服务,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持。

在本级网站公布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共67项行政权责清单。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落实法定职责,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严格责任追究,自觉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强化税收管理

(一)加强对基层工作的调研,解决实际问题。按照《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营改增委托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工作的通知》(黔国税函〔2016〕122号)及《营改增委托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工作任务分解表》等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及“营改增”后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有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工作。为解决办税服务厅不能实现一窗办理发票缴销手续的问题,通过多次试操作,并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将发票缴销由“交旧领新”向“验旧领新”的转变,从而全面实现一窗通办,不再单设发票管理窗口。

(二)加强与国税部门的协作。根据《2016年度各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局合作事项分类落实清单》的通知要求,推动全州国税局、地税局在更深层次、更广范围加强合作,通过国税、地税亲密合作,共同推动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确保改革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推动黔西南国税、地税“一起好”的工作目标。自觉强化大局意识,克服本位思想,不断提升合作质效;自觉从便利纳税人角度出发,强化以纳税人为中心理念,通过加强合作,回应纳税人关切,顺应纳税人期盼,解决纳税人反映的办税“多头跑”、执法“多头查”、资料“多头报”、政策“多口径”等问题,切实提升纳税人获得感。

(三)落实营改增各项工作,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应征税款进行全面清理,对重点纳税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国地税联合组建核实团队,对营改增移交纳税人信息进行逐条调查核实,确保移交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信息和数量准确无误。

(四)加大清缴欠税力度。根据《黔西南州地方税务局2016年营改增行业税收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局确保营改增前将欠缴的税款追缴入库。

三、切实加强纳税服务

(一)综合办税。积极推行以电子申报纳税为主的多元化申报纳税,引导纳税人使用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网上扣缴税款方便快捷,使纳税人不必每月来回跑到税务机关,有效降低了纳税人办税成本。大力推行POS机刷卡缴税业务,纳税人不必携带大额现金,只需使用POS机进行交易便可轻松完成,安全可靠。

(二)减轻负担。落实省局“免填单”要求,开展“免填单”项目39项,减轻资料报送负担,落实国税总局关于涉税文书报表的.有关规定,取消涉及地税文书表单19种。

(三)设置导税咨询岗,落实首问责任制。设置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咨询服务,创建有纳税服务微信群,落实导税咨询制度和首问责任制度,各县市区局办税服务厅导税咨询岗至少配备有一名业务能力强,政策水平高,并具有一定协调和沟通能力,能使用操作12366纳税服务热线系统,熟悉办税流程,帮助引导纳税人办理各项涉税事项。

四、在下一步工作中的建议意见

要主动适应全州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清理地税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规范地税人,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转变管理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把该管的管住管好管到位,推进后续监管的法治化、精细化、效能化;创新服务举措,优化办税流程,将提供优质服务贯穿于地税部门职能转变全过程,着力提高为大局服务、为纳税人服务、为基层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服务型地税机关建设。

税务放管服自查报告【篇4】

税务放管服自查报告

一、背景和意义

近年来,税务部门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税务改革,提升税务部门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推动发展税收现代化,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发挥“放管服”改革的引领作用,加快推进税务实施放管服自查工作,旨在提高企业合规性,降低企业成本,减轻税务部门压力,建设透明有序、规范有力、公正高效的税收环境。

自查是企业自主管理的重要工作,是最基础的财务管理和税务管理手段。税务落实税务“放管服”改革,重点在于加强对企业自查工作的引导、监督和支持,推进企业自查与税务稽查相衔接,形成一张强大的税务管理网络,推动税务管理工作向规范、高效的方向发展。因此,本次税务放管服自查报告的撰写,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二、工作时间和范围

报道工作于2022年2月至3月期间,主要涉及山东省两个地市及下辖区县26家企业的自查情况。本次自查重点对企业合规性进行分析,以税务和企业共同合力,推进税务现代化服务进程,倡导企业自身负责、自主管理的理念,并通过对自查情况的分析,探索更加有效的税务管理模式。

三、自查内容

在本次自查中,我们重点围绕企业文化、财务制度、人事管理、税务申报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具体内容如下:

1、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是影响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通过自查发现,大部分企业缺乏完善的企业文化体系建设,存在不合理的用人制度、单一的管理模式、流程落后等问题。鉴于此,我们要求企业在深入了解自身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适合自己的企业文化建设方案,涵盖企业愿景、价值观、经营理念、企业形象等核心内容,为企业未来的发展保驾护航。

2、财务制度

财务制度是规范企业财务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对企业做出正确的财务决策、提供广泛的财务信息、保障财务安全等具有重要作用。通过自查发现,企业当前财务制度普遍存在较大的缺陷,主要表现为财务报表的准确性不高、审计工作不到位、核算制度不完备等方面。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求企业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加强财务审计工作,提高财务报表的透明度和准确性,保证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3、人事管理

人才是企业最重要的资源,人事管理质量关系到企业组织效能和市场竞争力。通过自查发现,大部分企业面对招聘、培训、考核和晋升等人事管理问题,缺乏稳定的、有计划的、有效的人事管理机制。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对企业提出加强人事管理、制定有效人才战略、健全激励机制等具体建议。

4、税务申报

税务申报是企业落实税务义务的核心步骤,事关企业合规性和税务稳定。通过自查发现,大部分企业在税务申报方面存在的问题表现为:逃税、漏税、抗税等不合规行为。因此,我们要求企业提高合规意识,加强对税务政策的了解,提高对税务申报的质量和准确性,确保企业纳税合规。

四、自查结论和建议

本次税务放管服自查报告的目的主要是改善税收环境,提高企业合规性,真正实现政府、企业合力推动税务现代化的理念。因此,我们深入分析了企业文化、财务制度、人事管理、税务申报等核心内容,对企业展开了细致、全面的自查分析,取得了很好的结果。在此基础上,我们提出以下具体建议:

1.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倡导自主管理、自负盈亏的理念。

2.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审计工作。

3.提高人事管理质量,制定更加有效的人才战略和激励机制。

4.加强企业对税务政策的了解,提高对税务申报的质量和准确性。

五、总结

本次税务放管服自查报告的撰写,将进一步推进税务现代化服务进程,倡导企业自身负责、自主管理的理念。通过对自查情况的分析,我们呼吁企业加强自身管理,为提高税务部门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出一份力,从而推动税务管理工作向规范、高效的方向发展。我们相信,在税务部门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税收现代化进程将稳步向前,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好的税收环境。

税务放管服自查报告【篇5】

《税务放管服自查报告》

一、自查情况

自查过程中,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政策要求,采取科学规范的方式,对企业纳税申报、缴纳、发票管理、资料保存、税务风险防范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自检。自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纳税申报自查

1.各项应征税款是否按规定申报缴纳;

2.税种申报是否准确、清晰、真实,是否符合国家税务总局的规范要求;

3.纳税申报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是否有延期、少报或漏报等情况发生。

在此项自查中,我们认真检查了所有涉税申报计算的过程和细节,确保申报的数据真实准确,以此来保证纳税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二)缴纳税款自查

1.税款缴纳是否按照规定时间、规定的缴纳地点和方式缴纳;

2.缴纳金额是否与应缴金额一致。

此项自查要求我们对所有缴纳税款的过程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缴纳的方式和缴纳的金额与应缴金额完全一致。

(三)发票管理自查

1.企业的发票是否完全规范;

2.发票是否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是否经过真实核定;

3.发票管理是否严格,是否符合税务要求。

此项自查要求我们对企业发票管理的流程和细节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发票管理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四)税务资料保存自查

1.企业是否按规定保存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账簿、票据、报表、涉税协议等全部涉税资料;

2.税务资料的保存时间是否符合税务法规的要求;

3.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填制、保存、移交固定资产台账及折旧摊销; 是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开具、填制和保存固定资产发票。

此项自查要求我们对企业涉税资料的保存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确保企业涉税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和及时性。

(五)税务风险防范自查

1.企业是否建立健全税务管理制度;

2.企业是否实行逐步认证的制度;

3.企业是否严格按照税务局的规定操作。

此项自查要求我们对企业制定和严格贯彻税务管理制度的情况、税务管理制度对税务风险的防范措施的情况,以及企业在实际操作中是否严格遵守税务局的应用规定进行全面自查,以保证企业的税务风险得到有效防范控制。

二、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在进行自查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税务风险防范方面

1.企业建立的税务管理制度还有待完善;

2.固定资产的折旧摊销、发票保存等手续还有疏漏;

3.发票管理还需进一步优化。

以上问题的整改措施:

1.进一步完善税务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自查机制,加强对管理制度的严格监督和管理;

2.严格按照税务法规要求操作,保证固定资产的折旧摊销、发票保存等手续真实,完整,规范,避免发生错误或遗漏;

3.加强可能存在的漏洞,规范发票管理的流程和细节,加强发票审核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保证企业正常的税务管理秩序。

三、自查总结

在此次自查过程中,我们确立了纳税合规的政策导向,认真制定自查方案,全面展开各项自查工作。自查过程中,我们不断取得经验和贡献,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技术,积极评估自身纳税合规水平,总结出了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加强了我们对税务机关和企业的规范管理和服务。

自查工作仍需不断改进,规范完善制度,完善管理,加强监督审查,避免风险,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税务合规意识,让企业在做好经营管理的同时,合法合规地缴纳税款,共同维护良好的税企关系。

税务放管服自查报告【篇6】

税务放管服自查报告

一、前言

《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推进‘放管服’自查和信息公示,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加强社会监督。”这为各类企业提供了有效的合规经营工具和监督手段。为进一步加强税务管理,增强企业合规自律意识,我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自查销售核算、税务合规和涉税处罚等方面的问题,特撰写此税务放管服自查报告,以供参考借鉴。

二、自查范围及方法

(一)自查范围

本次自查范围包括公司所涉税务合规、销售核算等方面的问题及相关风险。重点自查了公司的进项发票真实性;销售订单、合同与货物流程的真实性;新增、变更、注销税务登记手续的合规性;税务申报及缴纳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等方面。

(二)自查方法

公司划分财务部、销售部、采购部、税务部四个部门,分别自查各自的风险问题。主要采取以下自查方法:

1. 阅读税务法规及相关通知,深入学习企业减税降费政策政策。

2. 梳理自查问题清单,依托公司管理制度、流程、记录、报表等材料,逐项进行核查。

3. 每个部门分别开展对应的室内自查,全面细致、严格认真地核对各项资料。

4. 针对每次自查发现的问题,紧急组织开展整改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三、自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销售核算问题

销售订单和发票不匹配问题:

在部门自查中发现,有一些销售订单和发票存在不匹配的情况。这种情况容易引起税务机关的查纠并导致公司涉税风险上升。经过调查发现,这种不匹配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销售人员的考核压力大,担心销售任务无法完成而大大地放宽销售标准;另一方面是由于部分销售人员的行为不规范,导致销售合同和实际发票不匹配。为解决此问题,公司已出台相应的销售管理政策,并建立了细致、严格的销售管理流程,包括制定更加详细的销售标准和规范销售人员的行为。

(二)税务合规问题

税务申报和缴纳问题:

公司在自查中发现了部分税务申报和缴纳的问题。原因是由于部分同事的工作繁重,没有按时提交申报和缴税,也有部分同事的缴税方式不规范,导致错误申报和缴税。为此,公司加强了对申报和缴税事项的管理。对于缴税问题,公司建立了详细的缴税流程,督促同事按时缴纳涉税款项,并建立稽查制度,确保申报缴纳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涉税处罚问题

处罚决定执行问题:

公司在自查中还发现,税务部门针对公司违规行为作出的处罚决定没有得到及时、全面的执行。主要原因是由于部门之间的沟通不畅,管理不到位。要解决这个问题,公司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建立沟通渠道,及时传达相关信息,确保各部门充分理解处罚决定的违规性质及影响;二是加强对处罚事项的跟踪,建立完善的处罚管理制度,确保处罚决定得到及时、全面的执行。公司还对部门内的负责人进行了相关培训,提高其对税务管控的认识和能力。

四、自查总结

通过本次税务放管服自查,公司明确了自身的税务合规风险和问题,及时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建立了相应的风险管理与控制体系。公司在自查过程中亦发现了管理制度的不足,以及对税务政策等规定的理解、落实不够的情况,这对于公司今后的发展具有必要的启示作用,公司必须时刻重视并加以解决。

五、未来展望

在自查过程中,公司发现税务合规、销售核算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难处和问题。这些问题更多是缺乏标准、流程、管理和否认,或者是在日常的操作和管理中存在着疏漏和不规范的情况。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深入思考了当前的管理实践,把“让企业安心”的理念贯穿于自查之中,摸清楚了我们今后的改进方向和任务。

我们坚信,在公司各级领导的重视下,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不断加强遵法经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税务风险管控的能力,既服务企业自身的健康发展,也为国家的经济和税收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税务放管服自查报告【篇7】

税务放管服自查报告

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新型自贸试验区域逐渐兴起,为了适应这一新发展,国家税务总局于2018年发布了“税务放管服”自查指引,旨在推动税务机关转变工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精简税收征管程序。本文将从“税务放管服”自查报告的定义、意义、实施过程、做法和效果等方面进行介绍。

一、定义

“税务放管服”自查报告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放管服自查指引》的要求自主进行的税务放管服的评估和自查报告的提交。

二、意义

1.加强纳税人合规意识。通过自查评估,让企业更好的理解“税务放管服”的核心内容,增强合规意识,提高配合性,降低违规风险。

2.促进税务机关转变职能。推进税务机关由“审批型”向“监管型”转变,从而实现税收征管精简、高效。

3.提高税收征管效能。通过“税务放管服”自查报告,纳税人合规意识得到提高,纳税人也更能理解税收政策,提高了征管效能。

三、实施过程

1.自查评估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照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放管服自查指引》自主评估,“税务放管服”评估包括五大方面:税务宏观管理、税收宣传咨询、网上办税、便民服务和纳税人权益保护。

2.填报报告

企业应据实填报自查报告,其中包括自查结果、存在的问题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等内容。

四、做法

1.建立内部管理制度

每个企业应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制定相关实施细则。通过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纳税人能够更好地理解“税务放管服”政策,并在不断实践中进行完善。

2.开展培训

税务机关应为纳税人提供相关培训,强化纳税人的合规意识,让纳税人更好地实施“税务放管服”,顺利完成自查评估报告,提高整体税收征管效能。

3.加强监管

税务机关应加强对企业实施“税务放管服”政策的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企业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确保政策能够更好地得到实施和落地。

五、效果

截止2021年,超过30万家企业完成了“税务放管服”自查评估,使税收征管更加科学高效。通过“税务放管服”,提高了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和配合性,同时让纳税人逐步形成文明、诚信、勤奋、创新和共赢的文化氛围。

六、结论

通过上述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税务放管服自查报告是企业根据税务总局指引要求进行的自主评估和自查报告的提交,其实施过程包括自查评估和填报报告两大环节,其目的在于促进税务机关转变职能,增强纳税人的合规意识,提高税收征管效能和弘扬社会文化氛围等。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税务放管服自查报告是一项有重要意义的制度,将为文明合规税收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税务放管服自查报告【篇8】

税务放管服自查报告

近年来,税收领域内连续推出“放管服”改革,旨在推动税收制度建设,优化企业运营环境,进一步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企业在遵守税收法规的情况下,应该自主落实“税务放管服自查”。因此,本报告主要分析我们公司在税务方面的落实情况,各项重要税务政策的执行情况,在自查中反思和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措施,以期在税务方面提高公司的规范化经营水平和管理水平,切实实现规范化、合规化、便捷化、实用化的目标。

一、公司税收合规水平分析

我公司一直高度重视税收合规工作,通过规范的财务管理、纳税申报程序、缴纳税款、信用评定等工作来落实税务合规工作。公司先后获得了国家税务局颁发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A级纳税人”、“文明诚信单位”等荣誉。公司确保了在合理范围内的减税优惠和充分发挥相关税收政策对公司发展的促进作用。

二、公司自查发现的问题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表未按要求申报

公司每年都对前一年的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但在操作过程中,有时候出现了疏忽的情况。公司没有按要求及时申报汇算表,导致被税务部门要求补交税款。这是公司税收合规管理的常见问题之一。

(二)增值税申报集中处理系统操作不规范

公司应根据政策规定,按时纳缴增值税。然而,由于公司操作人员没有深入了解增值税申报集中处理系统的操作要求,导致系统无法及时反馈申报结果,增值税申报效率不高,弄错了发票应纳税额,导致被税务机构罚款。

(三)企业所得税递延纳税资产确认不够细致

公司应正确确认和计价企业所得税递延资产和递延负债。递延纳税资产确认要求每一个递延资产项目的归类和资产计算,但公司为了加快确认速度,进行了应收账款递延,加速抵扣实际应纳所得税额,而忽视了资产的可见性和管理,从而导致了下一年递延纳税资产计算不准确。

三、完善税务合规措施

(一)落实全员培训和提高工作效能

公司将推开全球会计标准的实施培训工作。通过全体员工业务培训,改善操作人员对政策要求的了解和掌握,落实统一标准,严格监管税务和财务数据认证,提高税务操作效率。

(二)建立与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应该建立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保证资产和纳税申报过程规范。该制度应作为公司的标准流程和操作步骤来推广,确保全员准确严格遵守相关政策法规,提高整体运营水平和管理水平,并在制度定期更新和完善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税务管理能力。

(三)加强纳税申报核对

公司应逐步推广新颁发的增值税电子机构发票,制定相关业务流程和标准,实现彻底开票汇总和验证。加强核查程序,改进监控系统,以规范的企业纳税方法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优化应纳税额,实现高质量、高效率的纳税申报。

结论

本报告分析了公司落实税务管理的情况、自查反思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完善措施。公司缺陷的管理与操作将不利于税务合规,影响公司的发展。公司应该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巧,不断加强日常的规范化和合规化工作,完善曝光机制,避免可能出现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努力,提高规范化、合规化、便捷化、实用化的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税务放管服自查报告【篇9】

就是将税务机关认为可能有问题的事项用书面文字给予解释说明。一般只要简单的介绍一下相关情况更类似于情况说明。一般税务应该给你发一个正式的函具体说明你要自查的问题然后规定你交自查报告的具体日期。有的时候他们比较懒或认为不存在严重的问题就口头通知你写个自查报告就可以。大概的格式:“自查报告”第一行居中然后第二行开始:列明他让你自查的问题;然后简单解释(千万不要太多字)

然后右下角写你公司名称,日期然后加盖公章。

如果是税务局发的函,还要在那个上面签字,证明你在规定日期内交了自查报告,如果税务认可了就基本没有事情了,如果他认为你的自查报告不合理,则会到贵公司进行查账。

不同行业的税负不一样,商业和工业的税负不一样.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解释.比如商业企业税负低,主要原因有:行业利润较低(是钢材等利润较低的批发企业),库存商品多,截止到某月底现有留抵税金多少钱,为什么库存多等原因.具体写法:

前三个月收入,税金,税负.具体根据企业情况,解释税负的原因:

1、行业特点;。

2、销售分淡季旺季,全年收入税负不低。

3、签定大笔供货合同,需要准备库存。

4、受市场影响,销售不旺,产品积压等等,都是企业税负抵的原因。

扩大销售,提高产品质量;减少库存等等。

以上解释一定注意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千万不要为了解释而解释,如果书面解释不通就很有可能会被税务机关稽查部门进一步检查!

税务放管服自查报告【篇10】

根据《xx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情景自查工作的通知》(xx国税函〔20xx〕72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本次自查工作,认真对照自查资料,逐一对工作落实情景进行梳理,现将自查情景报告如下: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要求,认真做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一)对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等事项,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对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不擅自指定服务单位、不强制指定服务单位。

(二)按要求取消和下放税务行政审批项目,明确税收执法权力项目,充分落实取消和下放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并对取消和下放情景开展自我督促检查,防止变相审批和明放暗不放;公开税务行政审批目录清单,公开权力运行,做好后续管理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不断提高税务管理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我局严格按照开展“涉税中介”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的“涉税中介”现象进行逐一排查,并公布对外办公电话,理解广大纳税人的举报。经排查,未发现任何违法违章现象。

今年以来,我局在面临经济增速放缓、重点税源局部萎缩等不利因素情景下,经过开展税收专项检查与纳税评估、实施行业税负水平监测、加强对重点税源的跟踪与监控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实现了组织税收收入稳步增长。

一是在努力抓好重点税源的同时,加强对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管理,强化纳税评估、挖掘税收潜力,确保应收尽收。

二是全面开展管户清查工作,摸清税源底数,对未到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加强管理和监管,对已到达起征点的按实际经营情景进行定额调整。三是对低税负、零税负的企业,严把审核关,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力度。

今年1-4月,我局共组织全口径税收收入21.485万元,比去年同期12.584万元增收8.901万元,增幅为70.7%,国税税收收入增幅居全市第一。其中中央库累计收入14.784万元,比去年同期8.102万元增收6.682万元;省库累计收入1.598万元,比去年同期1.656万元减收58万元;市县库累计收入5.103万元,比去年同期2.826万元增收2.277万元。

根据税务总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部署,我局高度重视“营改增”试点工作,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试点前的各项准备以及试点过程中的监测分析和宣传解释等工作。由于我局所辖企业没有邮政及电信行业,20xx年下半年“营改增”试点工作暂无成效。截止20xx年5月,“营改增”试点工作暂未扩大至其他行业,我局将进取关注有关工作部署,将“营改增”政策落实到位。

我局严抓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及宣传辅导工作,经过加强宣传,一对一地辅导贴合条件的纳税人,确保政策的贯彻落实,对于未达起征点、贴合减免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小微企业,应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100%给予享受优惠政策。目前暂未发现起征点以下征收增值税或变相多征税的情景。

20xx年全年享受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的企业共34户,共享受减免税额18.16万元;20xx年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我局享受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共有35户,共享受减免税额24.55万元。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39号)文件精神,对照所管辖企业情景及时详细核查,未发现有贴合该政策的情景。下阶段将进取跟踪企业相关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情景,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和实施。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税收法规政策,进取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经过规范、指导、加快出口退(免)税管理,切实将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措施落到实处。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我局高度重视安居工程建设,截至目前,我局暂无相关企业有上述改造建设。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我局进取核查所辖企业,目前暂无上述需要落实的情景。

我局对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高度重视。经过加强宣传,一对一辅导辖区内贴合加速折旧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保证了优惠政策的100%落实,得到了市局的认可和纳税人的一致好评。经过政策的落实,20xx年第四季度,我局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的纳税人有2户,累计加速折旧扣除额12.40万元;20xx年第一季度享受政策的企业1户,累计加速折旧额6.65万元。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进取核查所辖企业,暂未发现有相关服务贸易、服务外包等情景。

我局根据相关规定,进取解读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目前我局暂无相关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税收政策的行业。

我局进取推行网上办税,引导纳税人开通网上办税、利用网上办税大厅进行在线申报、预约办税等涉税事项的办理。推广自助办税终端,进一步加大自助办税终端推广应用数量和覆盖范围。网上办税和自助终端机办税打破了实体办税服务厅工作时间和人力资源的限制,使纳税人能更便利、更灵活地自助办理税务事项,节省了办税成本,提高了办税效能。

税务放管服自查报告【篇11】

外汇局×××局:

根据你局现场核查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公司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3.主要贸易方式(一般贸易、来料加工、进料加工等)、主要结算方式(货到付款、90天信用证、托收等)、收付汇期限(30天、90天等)及特点。

二、现场核查业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现场核查涉及业务的完成情况。(某笔业务或多笔业务、单个合同项下、多个合同项下、某时间区间内)。

货物流的已发生、未发生情况,资金流的已发生未发生情况。

2.涉及已向外汇局报告的各类报告的情况。

3.涉及银行贸易融资情况。

4.涉及已经外汇局等管理部门批件情况。

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相关情况说明中,应尽可能列明相应的金额、时间、具体的报关或收付单证号码、对应的会计分录。具体的核查准备格式参见附表,各分局可结合本地区特点自行补充完善。

第二,企业对外汇局现场核查列明问题的解释情况。可能包括的方面有:

3.政策理解方面的情况;

4.其他需要解释的因素。

第三,企业对外汇局现场核查问题的自查结论。

第四,企业自查涉及有关文件资料作为附件。

××××××公司(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章)。

企业代码:单位名称:核对依据:单位:万美元。

税务放管服自查报告【篇12】

自地税局成立以来,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把创建文明单位的规划纳入单位的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政、工、团齐抓共管,落实所领导、工会、共青团及各股室主任创建工作责任。坚持精神文明目标管理,将制度建设、环境面貌、思想政治学习、职业道德、行业作风、遵纪守法、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综合治理等十个方面的创建内容量化成27个项目,共100分进行考核,并与年终奖金、评优、晋升等挂钩,并采取有效措施对全所的职业道德和行业作风实行月查制度,直接同奖金挂钩,促进职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积极性。积极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党政工团根据各自职责和工作性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争创文明股室”、“两个效益劳动竞赛”、“青年文明号”等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文明建设深入人心,文明风气日渐昌盛。连续两年开展职业道德、行业作风状况社会问卷调查,被监督单位对我局税收服务工作、行业作风、职业道德三方面综合满意度达9x%以上。

我局领导班子以“四好”、“五强”要求为目标,加强自身建设,订立了《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关于健全监督约束机制的规定》等内部规定,实施党风廉政责任制度,坚持加强职工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建立所务公开制度和所务公开栏,保障职工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民主。班子团结进取,勤政务实、廉洁自律,密切联系群众,得到群众的肯定和好评,机关党支部连续两年被评为市先进党组织。

二.抓好“两改”工作,保持单位稳定与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精神,结合单位具体情况,稳步推进,不断深化,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依靠广大干部群众,顺利完成了两项改革。

在改革过程中,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依法办事,在人事用工、分配制度改革方面引入竞争机制,按需设岗,按岗定酬,择优聘用,定期考核,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建立起“上岗靠竞争、分配靠贡献、管理靠合同”以及单位自主用人的充满生机活力的的人事管理体制,充分激励职工工作积极性。通过改革,理顺了单位税收稽查执法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为单位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深入进行思想教育,培养良好道德风尚。

组织全所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二十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宣传和落实,寓教于乐,组织开展各种“思想道德建设”知识竞赛,运用生动活泼的组织形式,鼓励职工积极参与,取得的效果明显好于说教式、填鸭式的刻板的说理教育。

抓好职工青少年子女的教育工作,关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对所职工子女取得的政治、思想、学习方面的进步,均由单位给予一定物质奖励。督促职工加强子女教育,以素质教育为本,培养下一代独立、进取、敢于竞争、意志坚定的品质,培养树立正确的思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四.切实抓好业务工作,促进卫生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全所干部职工同心同德,真抓实干,上上下下一条心,在市地税局领导下,以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为重点,带动各项工作不断发展,税收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稽查覆盖率较往年有所提高,各项监督工作完成较好。全局对职工思想素质,业务工作水平非常重视,把xx年定为本单位“业务素质”提高年,千方百计促进职工素质提高,利用周末进行业务知识讲座,邀请各级专家授课,保证职工专业知识随时更新;掀起“学法日”活动,结合税收执法特点,举办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等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五.全所职工齐动手,创建内外优美环境。

各股室制定了内部的值班、值日制度,节前、周末所行政领导、工会组织检查,并把股室清洁卫生、内务管理工作同月奖金挂钩。动员职工发挥聪明才智,自己动手美化绿化办公室。通过一系列的活动,为全所职工创建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也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称赞。

六.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努力营造单位文化。

坚持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努力倡导社会主义新风尚,监督所加强教育、科学、文化建设,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生活方式,努力提高职工的科学、文化、业务和身体素质,组织各项文娱活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增强单位凝聚力;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等多种形式的思想教育活动,坚持常年评选优秀职工和颁发好人好事奖,职工热情参与,效果显著。通过一系列活动引导职工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拒绝封建迷信,伪科学及浸蚀,引导单位文化建设向科学、积极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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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自查报告集合


简单来说,成功的背后总要有探索的过程,在我们的平时工作生活中,我们会频繁使用到报告。报告该怎么去写?阅读了这篇文章我们对于“放管服自查报告”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分享可以使我们之间的联系更加亲密!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1

近年来,阳宗海工商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省市工商局和管委会的决策部署,牢牢扭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牛鼻子”,积极把商事制度改革作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抓手,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优化准入环境和营商环境,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改革红利得到了充分释放,为区域经济发展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设提供新动能,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环境。

一、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情况

(一)全力推动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按照上级的部署安排,结合实际,提请管委会下发《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并于20xx年3月1日正式启动商事制度改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简化登记手续及要件,改企业年检为年报公示制度。改革中,遵循方便注册和规范有序的原则,按照《云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云政办发〔20xx〕1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所(经营场所)资源。强化“服务为先、同频共振、依法行政”工作理念,加强和规范窗口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完善设施配备,优化登记流程,实行领导带班、首办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今年5月下旬,安装并通过视频系统对登记窗口实时监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着力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去年6月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XXX总理视察工商总局时重要讲话精神及上级安排部署,将“三证合一”、“一证一码”列为20xx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重点改革内容之一,于 6月10日举行了全区企业“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启动暨首张“一证三号”营业执照颁发仪式。《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及《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下发后,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升级改造业务系统,9月29日全区启动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打造便利化准入服务平台。

(三)深入推进“先证后照”改革。20xx年以来,我局严格落实国务院“先照后证”改革决定,及时领会把握上级精神,第一时间对外发布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的目录(148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后置审批,仅保留34项),对改为后置的许可审批事项,一律不再作为登记前置,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审批部门的许可文件、证件,“先照后证”改革在我区得以全面贯彻落实,形成管委会主导、工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全力为各类市场主体设立和创业创新创造宽松平等、优质高效的准入环境。

(四)探索推动“放管服”改革。一是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xx〕62号)和区党工委、管委会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的指示要求,提请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并经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下发《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商事制度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加强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明确了“照后证前”区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行业主管与后续监管相一致的市场监管责任机制。二是依据国发〔20xx〕62号文公布的186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的“先照后证”改革相关项目》以及市政府各部门的权责清单,20xx年5月上旬,提请管委会印发《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20xx年度商事制度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进一步理清了监管责任,初步建立了登记、审批和行业主管部门相互衔接、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三是履职到位、宽进严管、放管结合,一方面降低准入门槛,营造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另一方面做好对市场主体和监管部门的“双告知”工作,保障市场主体准入与后续监管无缝对接。

(五)依法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市场主体年度报告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对市场主体进行信用监管、落实“宽进严管”的基础性工作,市场主体年报率也是衡量本地区市场活跃度及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去年初,我们充分认识年报公示在商事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监管方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集全局之智、举全局之力积极做好20xx、20xx年度年报公示工作,完善年报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保持较高的年报率。截至20xx年6月30日年报结束,阳宗海风景名胜区20xx年度企业年报完成559户,年报率达89.44%,20xx年度企业年报完成673户,年报率达88.67%;个体20xx年报完成1996户,年报率为88.67%,个体20xx年报完成2252户,年报率为86.72%;农民专业合作社20xx年报率达85.19%。

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全区市场主体增长迅速,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4月底,全区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343户;新登记市场主体资本总额200141万元。

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各类市场主体4727户,其中:企业1011户;个体工商户368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6户,新设市场主体保持较快增长。

二、存在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

按照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系列工作的总要求,全区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市场主体的发展水平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的细胞,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市场主体能否健康发展,直接影响区域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建设。当前,我区市场主体发展不够、总量小、规模以上企业少,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充分、中小企业活力不强,仍是制约区域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的突出问题。截止目前,全区共计有市场主体4727户,仅为全市65万余户市场主体的0.7%。其中:私营企业863户,仅为全市19万余户私营企业的0.4%;个体工商户3680户,仅为全市43万余户个体工商户的0.8%。因此,促进市场主体总量较快发展对于阳宗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设和“三园驱动战略”实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行政服务的效能还不够高。一是商事制度改革实施后,各类市场主体井喷式发展,行政审批业务量和咨询量激增,服务窗口的人员配备、服务能力还不能很好的满足市场主体和审批业务的增长需求。二是窗口工作人员长期处于满负荷运载状态,出现办事群众排长队、预约等待时间过长现象。三是服务设施简陋。由于办公环境狭窄,短缺叫号机、自动查询柜员机等便捷的现代化办公设备,人员拥挤、申请顺序混乱等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有碍效率和形象建设。

(三)市场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有待增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倒逼机制一定程度上掣肘于监管理念转变和监管机制建设,有的职能部门仍然习惯于以审批代监管、以处罚代监管,重审批、轻监管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还存在执法不公、缺失疏漏、监管不到位、制度建设不完善问题,运用大数据手段和信息化技术加强市场监管还处于前期摸索阶段,监管的现代化水平不够高。

(四)部门衔接和信息互联共享还不够充分。商事制度改革是系统工程,由于改革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也不可避免的在个别环节上存在衔接不够顺畅问题,部门间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还不够充分,表现为存在信息孤岛。各职能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各自为政,形成一个个互不相连的“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严重制约了政府效能的提升,给创业创新造成极大不便。

(五)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托管区域地跨两市三县,总体经济发展相较于经开区、高新区、度假区有所滞后,市场主体总量小,结构不合理,企业发展参差不齐,全区上规模、上档次、效益好的优质企业不多,监管服务对象大多为小微企业、个体经营户,对新的监管执法方式不甚理解、支持,一定程度制约了监管执法工作的开展。

三、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的对策建议

(一)坚持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作为推进简政放权、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的有力抓手,持续推动便利化改革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增强放权的协同性。要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为着力点,围绕注册登记便利化目标,加强理念创新和制度创新,进一步放松登记管制,优化登记方式,放宽市场准入,便捷市场退出,更好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市场主体持续增长、活跃发展。要持续做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工作,深化“先照后证”改革,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目录》和“双告知”要求,积极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应用,探索研究企业简易注销制度。密切关注便利化改革进展,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即时沟通,及时回应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健全相关配套措施,统筹推进改革,不断巩固和扩大便利化改革成果。

(二)健全完善新型政府监管体系,进一步提高监管的有效性。要针对商事制度改革后监管难度广度深度随之增加的新情况,积极推动监管重心后移,健全完善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全面推开和细化“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建立企业信用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不断提高市场监管的效能。要加快推进“云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建设,努力构建企业监管“大数据中心”,搭建面向公众的“公示平台”和面向监管部门的“业务平台”。要认真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持续做好“双随机”抽查,大力推进协同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建立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政主管相互衔接的协同监管机制,强化联合惩戒,推进齐抓共管。要探索审慎监管,对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生事物,既支持创新发展,激发活力,又合理有效监管,防范风险。

(三)打造优质高效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强化服务的便捷性。要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多渠道提升政务服务的共享参与水平,以服务手段的现代化推进服务过程的便捷化。要加强服务窗口的建设和管理,改进完善窗口服务,推进窗口作风转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层次,为企业群众打造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平台。要认真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改革任务,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名录建设。要持续开展改革情况研究分析,充分发掘数据信息价值,为管委会领导决策及推进改革实施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撑。

(四)加强考核评估和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改革任务落实到位。要对商事制度改革政策的制定、改革措施的落实、改革取得的成效进行及时、科学的评估,完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上下级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做到事前充分调研、事后分析研判,避免改革过程中出现上下不衔接、左右不匹配现象。要建立完善常态督察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重点针对登记注册便利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等工作持续跟踪督察,协调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改革成果落地生根,以政府减权限权换来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发挥,持续将“放管服”改革引向深入,让更多改革红利惠及企业和群众。

(五)针对商事制度改革后市场主体大量涌现、监管难度、广度、深度随之增加的新情况,要坚决落实XXX总理“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指示要求,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按照法律授权和事权划分履行好监管执法职责,积极探索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以企业信用监管为核心,不断强化企业信息公示、信息共享、联合惩戒,“以良币驱除劣币”,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的营商环境,为企业优胜劣汰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供保障。一要在企业注册登记等方面引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二要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三要进一步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四要进一步强化信用归集共享;五要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服务监管平台;六要建立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七要强化信用约束机制;八要加强商事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九要加强社会监督,强化市场主体自律管理。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2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做好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张政办发〔2016〕141号)精神,为做好涉及交通运输部门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承接工作和全面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执法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提高服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路政执法发展环境,睢宁公路站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即随机抽取监管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和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

一是及时公布权责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办事服务指南。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单位政务、事务等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明确行政权力名称、权力类别、设定依据、清理意见等。通过清理,我局共有行政权力160项,其中:行政许可16项、行政处罚109项,行政强制10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6项、其他行政权力18项。同时,按照不同的权力类别,本着“规范权力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理效率”的原则,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绘制相应的权力运行流程图、办事服务指南,及时在民乐县政务服务网和交通运输政务分中心进行公示;对政府下放文件、资料进行收集及归档整理。同时,要求领导及政务中心办事人员熟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内容、办事流程及相关政策要求。自2015年10月25日以后,县路政办办理行政许可事项2项、行政处罚40项;县运管所办理行政许可396项、行政处罚8项,在行政事项审批及执法过程中,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未出现违法违纪情况。

二是及时承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市、县政府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交通运输部门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项:在公路上施工、养护需中断交通或绕道通行的许可。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调整为后置审批项目6项,分别为:道路运输站场经营业务许可证核发,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证核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许可证核发,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核发,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核发,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核发。

为加强取消调整和前置审批调整为后置审批项目管理,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对取消的“在公路上施工、养护需中断交通或绕道通行的许可”事项,路政办及时与公安交警部门衔接落实取消项目,要求今后一律不允许进行审批或变相审批,共同研究制定加强事后监管和服务措施。对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的事项,运管机构及时与工商部门衔接落实调整项目,工商部门在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不再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作为前置审批条件。运管机构在行政审批过程中重点对调整为后置审批的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加强与工商部门信息互通,确保各项衔接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相关业务科室积极对辖区、领域内相关企业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初步建立“双随机”抽查方式,根据随即抽查对象名录库,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并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建立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工作机制。通过随机确定抽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方式,初步形成“双随机”的抽查制度,严格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并及时将抽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公布。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推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并定期对该工作进行总结,不断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对监管领域形成切实有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3

20xx年上半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定远县20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明确目标、强力推进。现将上半年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抓好取消审批事项的有效衔接。根据“四个一律”和“两个全程”的要求,全面衔接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权力事项,印发定政〔20xx〕18号文件,落实国务院第一批决定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省级33项(含省与市县共有事项7项),省级有对应项目的7项全部取消;涉及县级34项(含省与市县共有事项7项),我县对应的33项事项全部取消。同时对项目取消所涉及的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是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xx〕5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皖政〔20xx〕135号)文件精神,县审改办要求各涉及部门对照上述文件认真梳理,分别征求法制办、主管部门意见后,进行了清理规范,将清理规范后的20项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以县政府文件予以公布。

三是做好县、乡两级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的调整。根据省市编办要求,对机构改革和上级部门权力事项调整以及法律法规修改,涉及的权力和责任清单进行梳理调整。做好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的规范和提升。县政协调研组到县审改办调研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先后深入县交通局、规建局、国土房产局查看了三个部门行政审批改革开展情况,听取了三个部门领导工作汇报,并召开了座谈会。调研组对我县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审改办按照调研组的要求,积极协调做好改进。

四是研究定远县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为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强化对政府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依据《关于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关于贯彻(安徽省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定远实际,拟定了县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对政府权力运行监管任务、监管措施和责任追究等作出一系列规定,使得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是不断提高涉企收费监管法治化水平。县物价局围绕政府中心工作,转变监管方式,实施“四项制度,一项清单”不断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收费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提升监管透明度。结合收费清单追责制度,促进收费主体归位尽责。建立收费诚信档案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建立收费执行情况评估制度,不断提升制定政策的科学性。建立收费目录清单,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依法查处力度,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力度,看住乱伸费的手,从制度建设上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我县收费管理工作再上台阶。

六是积极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严格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制度。通过简化审批流程,市场主体总量不断增长,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实施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制,取消了对注册资本的诸多限制,激发了投资热情。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符合经营条件的住宅改经营性用房。并推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拓宽了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资源。推行“先照后证”,方便了主体登记。行政审批窗口进一步整合,一站式服务平台优势凸显。在窗口推行“马上就办”、“想办法办”、“把事办成”的“十二字”服务口号,使窗口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再一次得到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xx年,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市场增添了活力,也为企业减轻了负担,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三单”受关注度不够高和缺少运行监管手段。从前期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的网上公示、公告征求意见以及“三单”实施一段时间以来接收的反馈意见情况看,干部群众关注不够,特别是广大群众参与度不高。权清办至今未接收到“三单”制度建设方面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虽然“三单”已公布施行,且编办、法制办、物价局等单位也联合对各单位“三单”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但由于“一库四平台”尚未建成运行,各单位在日常实施审批、处罚等行政权力时还是按老办法进行,监管仍然是个难题。

二是思想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不少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审批制度改革的认识不到位,思想认识上还存在误区。比如,在法定时限与承诺时限上,过于强调法定时限,没有想方设法去缩短承诺时限;在部门审批权与窗口审批权上,过于强调部门的工作特点,不愿意对审批职能进行整合和集中,没有对窗口充分授权;在部门利益与全局利益上,过于强调部门利益,甚至存在着搭车收费、收费不透明等现象。

三是行政审批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投资项目审批环节多、审批时限长等问题依然存在,有些还比较突出。一个备案项目从立项到开工,一般都要经过10多个职能部门、20多个审批环节和中介服务环节,至少需要3个月时间。

四是政务服务中心功能有待进一步增强。政务服务中心是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投资环境的重要平台。但目前仍有一些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没有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已进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中,部门审批权力人至今尚未进驻中心,只有二分之一事项可在窗口现场直接办理。有些名义上进了中心,实际是“两头办理”或“体外循环”。一些跨部门的事项本来可以并联审批,但由于有些事项和审批环节还没有进驻中心,因此无法实现并联审批,严重影响了中心功能作用的发挥,等等。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开展权力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两个清单”调整更新,探索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完善“两个清单”制度体系,推进“两个清单”升级改造。

(二)做好国务院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部门职能变化情况以及国务院、省政府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工作的进程及时跟进,对国家后续批次取消和下放管理权限的事项,做好落实和承接。

(三)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省政府《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加快推动我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20xx年度将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督促县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四)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落实力度。加强各部门联动,强化各项改革的过程督查,适时组织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组织开展绩效评估。督促相关部门制度权力运行监管细则。

(五)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整合社会保险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扩大“三证合一”覆盖面,实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大幅简化市场主体注销程序,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继续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探索实施各类经营许可证负面清单管理。

(六)加快做好相对集中改革工作。加快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实现物理集中,提供全覆盖、全方位的“一站式”服务;同时,要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加快新的“网上政务超市”建设,实现网上集中和“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提高网上大厅集中到位水平。

办理时限全部进行了最大程度的压缩,分别优化为1、5、7个工作日,其中委托街道实施的饲养犬只许可已调整为首办负责制,作为即来即办事项处理;20xx年我局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制定了外部审批及内部审批流程图,明确每一个审批环节的办理时限,使整个审批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20xx年,为进一步规范集中审批后续工作,按照区编委文件精神,我局将7项行政许可归口到同一科室办理,并将科室更名为环境综合审批与管理科。

(二)清理行政权责方面。我局结合所承担的职能职责的实际情况,对9类行政权责611项事项分别做出了保留、取消、下放及整合的建议处理意见。保留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9类574项权责事项。理由为:生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责,不存在权责交叉情形,且为我局主要职责。取消事项: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深圳市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变更的公告》(深法制【20xx】159号)的规定,原市城市管理局承担的市政道路管理和市政道路执法职责等7项由于执法主体变更调整为其它职能部门行使。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水务行政执法权的决定》(深府【20xx】114号)综合执法部门不再行使水土保持等方面的水务执法权,相关3项水务行政处罚职责交由市、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行使。下放事项:“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垃圾清运”、“环卫设施管理”等3项部分下放街道,以便简化程序,进一步明确事权划分。整合事项:对涉及建设施工、燃气、非法出版物、非法演出、烟花爆竹、殡葬服务、非法办学等24项建议整合至相关主管单位行使。理由为:既非城市管理行政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又非与市容管理密切相关且属于现场易于判断、不需要专业设备和技术检测手段即可定性的事项。依法不属于《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八条规定纳入综合执法职责范围事项。

在梳理的基础上,我局对行政权责事项分别完善了行政权责登记表,编制了流程图,形成一整套规范化操作流程,并在政务网上进行信息公开,方便市民查询监督。

(三)行政处罚案件管理。近两年来,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对街道执法队审批案件的管理工作。20xx年12月26日,在《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定(暂行)》基础上,制定了《深圳市罗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印发实施。《规定》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管理和审批问题作出了进一步规定,明确了除重大、复杂的案件以及当事人申请听证的案件须报区局审查外,行政处罚案件均由街道执法队直接作出处罚决定。同时我局还通过每季度的案卷评查,执法监察等形式对街道执法队的办案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近年来开展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许可事项可通过调整职能或事后监督等非行政审批方式予以规范,缺乏继续保留的必要。如城市垃圾准运证。在审批内容方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主要审查车辆的质量和技术性能,城市管理部门主要审查车体密闭运输性能,三者之间具有较高的相似性和可兼容性。然而在审批内容并不复杂的情况下,当前申请人获得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需要经过三个职能部门,而且每年至少得申请两次年审,程序相当繁琐。按照相同或相近的职能由一个部门承担的原则,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许可项目可以调整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审批的事项;二是推行全流程网上审批与部分项目的实际审批流程产生冲突。因我局的审批业务有的需要到现场勘查(如户外广告、林地许可)、有的需要现场审验犬只品种(饲养犬只许可)、有的需要专业现场验车(垃圾准运证),因此只能接受网上咨询业务,无法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三是个别行政审批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且更换频繁。如委托各街道办实施的饲养犬只许可,各街道办安排的审批人员均为临时聘用人员,并且人员处于经常更换状态。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4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16年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的通知》和省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地方税务局2016年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州2016年7月“放管服”工作情况公告如下:

一、落实简政放权

高度重视简政放权工作,密切结合本部门实际,迅速落实下去,始终坚持“放、管、服”三管齐下,深化全州地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加强后续管理,切实优化纳税服务,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持。

在本级网站公布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共67项行政权责清单。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落实法定职责,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严格责任追究,自觉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强化税收管理

(一)加强对基层工作的调研,解决实际问题。按照《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营改增委托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工作的通知》(黔国税函〔2016〕122号)及《营改增委托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工作任务分解表》等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及“营改增”后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有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工作。为解决办税服务厅不能实现一窗办理发票缴销手续的问题,通过多次试操作,并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将发票缴销由“交旧领新”向“验旧领新”的转变,从而全面实现一窗通办,不再单设发票管理窗口。

(二)加强与国税部门的协作。根据《2016年度各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局合作事项分类落实清单》的通知要求,推动全州国税局、地税局在更深层次、更广范围加强合作,通过国税、地税亲密合作,共同推动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确保改革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推动黔西南国税、地税“一起好”的工作目标。自觉强化大局意识,克服本位思想,不断提升合作质效;自觉从便利纳税人角度出发,强化以纳税人为中心理念,通过加强合作,回应纳税人关切,顺应纳税人期盼,解决纳税人反映的办税“多头跑”、执法“多头查”、资料“多头报”、政策“多口径”等问题,切实提升纳税人获得感。

(三)落实营改增各项工作,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应征税款进行全面清理,对重点纳税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国地税联合组建核实团队,对营改增移交纳税人信息进行逐条调查核实,确保移交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信息和数量准确无误。

(四)加大清缴欠税力度。根据《黔西南州地方税务局2016年营改增行业税收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局确保营改增前将欠缴的税款追缴入库。

三、切实加强纳税服务

(一)综合办税。积极推行以电子申报纳税为主的多元化申报纳税,引导纳税人使用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网上扣缴税款方便快捷,使纳税人不必每月来回跑到税务机关,有效降低了纳税人办税成本。大力推行POS机刷卡缴税业务,纳税人不必携带大额现金,只需使用POS机进行交易便可轻松完成,安全可靠。

(二)减轻负担。落实省局“免填单”要求,开展“免填单”项目39项,减轻资料报送负担,落实国税总局关于涉税文书报表的.有关规定,取消涉及地税文书表单19种。

(三)设置导税咨询岗,落实首问责任制。设置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咨询服务,创建有纳税服务微信群,落实导税咨询制度和首问责任制度,各县市区局办税服务厅导税咨询岗至少配备有一名业务能力强,政策水平高,并具有一定协调和沟通能力,能使用操作12366纳税服务热线系统,熟悉办税流程,帮助引导纳税人办理各项涉税事项。

四、在下一步工作中的建议意见

要主动适应全州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清理地税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规范地税人,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转变管理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把该管的管住管好管到位,推进后续监管的法治化、精细化、效能化;创新服务举措,优化办税流程,将提供优质服务贯穿于地税部门职能转变全过程,着力提高为大局服务、为纳税人服务、为基层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服务型地税机关建设。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5

为不折不扣落实国务院关于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青海省国税局坚持大道行简、去除烦苛,坚持“放管服”三管齐下,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在下放行政审批上做“减法”,在加强后续管理上做“加法”,在优化纳税服务上做“乘法”,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有力支持,全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坚持简政放权,到位不越位,进一步深化审批改革

省局以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要求为突破口,主动适应和引领税收工作新常态,坚决打通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最后一公分”,确保行政审批改革到位不越位,防止变相审批和新的审批事项产生,着力规范审批行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减少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切实从重审批向重监管重服务转变。一是进一步梳理审批事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及时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仅保留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的7项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其余涉及我省的61项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全部取消或调整。将所有涉及减免税、资格认定等事项由事前审批调整为事后备案管理,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二是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全面梳理了税务权责事项,探索以清单形式列明行政权责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等,编制了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并依法公开了第一批3类8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真正使税收执法权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实施三证合一商事登记制度,取消税务登记证办理。不断强化与地税、工商和质检部门信息共享的合作,20xx年1至5月份根据省工商局传递的企业登记数据,为5312户企业办理了税种认定,涉税市场主体同比增长18.9%,充分激发了市场活力,全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效不断显现。

二、坚持放管结合,放权不放责,进一步加强后续监管

省局在全面取消和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同时,放权不放责,实现取消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无缝衔接,确保“放的下、接的住、管的好”,切实强化后续监管责任。一是加强事后备案资料审核,充分利用第三方信息和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提取企业的相关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及时跟踪核实企业申报纳税和享受税收优惠等情况。二是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依托税收风险管理系统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税收风险管理指标模型307个,进行风险识别,确定风险较大的具体涉税事项和涉税风险较大的纳税人,通过采取风险提醒、风险核查、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多种方式进行风险管理,增强后续管理的针对性。三是对备案事项实行“递进式”管理,各级国税机关统一设置台账、核查表及数据填报口径,形成统一规范的备案事项数据库,并对备案资料进行完整性、相关性和合规性审查,发现疑点按规定程序核查或移交评估、稽查。四是加强内控监管,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的24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到相关部门,责任到岗到人,通过绩效考核、执法督查等方式,对改革政策的落实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后续管理进行跟踪问效。

三、坚持优化服务,简政不减效,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

省局在持续推进简政放权的同时,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持续推出10类40项“便民春风行动”办税举措,依托“互联网+税务”零距离架起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连心桥”,让纳税人有更多的获得感。对取消的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只需纳税人在申报纳税时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备案即可;对保留的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审批行为,让纳税人少跑路、好办事、不添堵。一是优化窗口设置。省市县三级国税部门统一设置窗口,集中受理本级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申请,实现“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切实缩短纳了税人的办理时限,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二是承诺办理时限。对于程序简便、可现场办结的事项,即时办结;对于需实地调查、上报审批或其他不能当场办结的事项,在受理单中作出具体说明,并开设“绿色通道”对自主创业和增加就业等政府鼓励的事项,以及老弱病残孕等有特殊困难的申请人优先办理。三是细化服务举措。全省各级国税部门将受理方式、办公地址和时间、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等要素进行细化,并在门户网站和显著位置进行公布,同时,提供电子文档下载服务,方便纳税人查询使用。结合金税三期系统和电子税务局建设,加快推进网上审批,积极探索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申报、受理、审查、反馈、决定和查询告知等全过程、全环节网上办理。四是释放改革红利。通过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为纳税人释放出更多更大的'改革红利。20xx年一季度,全省国税系统月均有11万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共计免征增值税14673.36万元;小微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额282.62万元,同比增长48.9%,政策实际受惠面达100%。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6

黔西南州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放、管、服”三管齐下,在放宽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服务企业发展方面,充分发挥工商职能,做好新时期工商工作。现将7月份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

一是积极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从20xx年10月1日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以来,我局认真传达上级有关“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使工作人员准确把握好政策规定、改革要求、内容步骤及相关操作流程等,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不断加深对改革的理解和认识,有序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又进一步加强与质监、税务等部门的工作衔接,优化信息系统,改进完善登记数据互联共享。统筹安排好营业执照换发工作,至7月13日,全州共办结“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4725户,其中企业388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839户。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5719户。

二是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 。我局按照国务院“先照后证”要求,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事项一律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进一步清理商事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并严格按已公布的《贵州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公告(第一批)》目录(156项)和《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前置审批事项37项;企业变更、注销登记前置审批事项34项)执行。7月份,按照加强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扎实推进“双告知”工作,明确了我州“双告知”的范围和依据,明确审批事项告知申请人的方式,目前,正在协调理顺登记信息告知相关部门的机制,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向17个部门送达行政“双告知”,涉及后置许可企业达48户。

三是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根据商事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研究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目前,省银行在贵安新区、毕节试行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工作,待试点结束全省推行后,我局将积极推进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工作。

四是积极推进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工作。我局积极利用“贵州省银行网上办事大厅”,推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实现商事登记管理信息化、便利化、规范化。现我州企业可在网上办理企业名称核准和注册登记等事项。

二、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是在省银行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提升平台建设质量,完成“一张网”建设任务。认真做好组织机构和用户信息收集工作,主动与本级各部门协调,收集本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机构名称和各机构需要开设的用户。目前此项工作已完成,已将全州各级职能部门用户报省局。6月30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正式开通。

二是做好20xx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对年报工作进行早安排早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圆满完成20xx年度年报公示工作任务。

三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信息公示抽查工作。企业即时信息抽查。根据《省银行关于开展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州共抽查了615户企业,其中不定向抽查579户,定向抽查36户,其中结果正常为535户,结果异常为80户,未按规定公示信息34户,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当联系45户,列入异常经营名录50户。抽查结果已录入到信用监管系统并予以公示。

四是强化对企业的信用约束,依法履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职责。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有经营异常情形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其中“经营异常”是指企业未依法履行义务,处于非正常的经营状态。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是为了强化企业信用约束、促进企业诚信自律、扩大社会监督。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是实现“严管”的基础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是具体的信用约束措施。企业信息公示是基础,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是保障,只有做好经营异常名录的管理工作,才能使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6月30日年报结束后,我局已将未按时报送20xx年度年报的1356户州直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限制和约束。

三、服务企业助发展

黔西南州银行以服务企业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认真了解企业情况、为企业出实招、办实事,在窗口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业务办理时限制、服务承诺制、预约服务制、延时服务制制、上门服务制等,综合运用工商职能,积极向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引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推进企业创新发展。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7

按照作风整顿活动的总体部署及相关文件要求,我积极参加学习动员,认真查找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落实督查整改。重点从理论学习、工作能力、思想意识、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自查整改,各方面有了很大的收获和提高。在学习方面,无论是局里组织的学习还是局班子学习,我都能按时参加,而且还坚持自学一些相关的报刊和杂志。在工作方面,查找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努力纠正队伍中存在的工作作风涣散,纪律松弛、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同时对照相关要求,努力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积极做好分管股室的思想作风建设,努力使自己分管的股室成为高效、廉洁、勤政、开拓型的团队。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习的要求和动力不够。一方面,学习的自觉性不强。没改变那种“要我学”为“我要学”的良好学习习惯。自己较注重单位安排的各种政治、业务学习,而对其他学习的主动性不够;另一方面,学习的钻劲不够。学习过程中,我认真做了笔记,但往往浅尝辄止,没有作深入消化,领会内涵,全面贯彻;第三,学习重点不清。自己没有认真把握学习重点,但求面面俱到,结果忽视了直接相关工作需要的重点学习。

二是责任意识不够强。由于大局意识不够,往往只管自己职责以内的事,其它的事就少有过问。有时,自己明明看见其它同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因碍于面子或是认为不该自己管,也就没有主动提出来帮助改正,而是放之任之;有时自己认为无足轻重、无碍大局、可干可不干的事,也就无动于衷;有时本该今天干完的事,也随便拖到明天干。

三是处理问题理论联系实不够。尽管我也经常学习,但学习的深度不够。我经常告诫自己要用辨证的观点和方法去分析和处理问题,可总是讲在嘴边,忘在手边,结果分析和处理问题的方法简单,对具体问题分析力度不够,不能全面运用发展的、联系的、辨证的眼光看待和处理问题。

二、原因的分析

一是平时疏于学习。在日常工作中,我认为只要能干好本职工作就行了,而放松了对其他知识的学习。理论知识的学习上也只满足于看看党报党刊、听听时事新闻,读读书本,偏重于时事了解,而对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学习不够,致使理论基础薄弱。由于忽视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和掌握,对于自己所学的东西,也没有认真去深入消化,吸收,也就不能很好地做到把自己所学贯彻到实践中去,落实到行动上来,致使在实际工作中政策水平较低。

二是进取意识不强。认为工作上过得去就行,不求冒尖,但求稳而不乱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按部就班,认为只要规规矩矩地按条款、按规章制度办事,工作不出错,不给组织添乱子,也就问心无愧。没给自己树立起跨越的高标杆,让自己朝着目标坚定地走下去,反而缺乏向更高目标追求和奋斗的激情与勇气。

三是群众观念弱化。我们的一切出发点应着眼于广大人民群众,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真正做到情为民系、权为民用、利为民谋。由于我们工作经常直接与企业职工接触的机会多,与他们之间的交流较多,看到群众的疾苦多,听到群众的呼声多,渐渐地麻木了、习以为常了,群众观念弱化,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弱化。

三、整改的`措施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全面认真系统地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的有关政策,在工作和学习中牢记共产党员的六条基本要求,按照合格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时刻把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放在首位,把它作为自己的立身之本、奋斗动力和行为坐标,立党为公,甘于奉献。

二是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做到善于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杜绝领导作风“假、浮、蛮”,迎难而上,积极工作;善于对遇到的问题进行理性思考,深挖其中的规律性;善于从事物之间的种种联系去分析和解决问题;善于从政治、全局的高度认识事物;善于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和自身工作特点,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脚踏实地的投入到工作中去,圆满完成各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任务。

三是加强自身建设。通过学习,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紧跟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在强化服务意识上下功夫,为领导决策出谋划策,献智献力;时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从思想上筑起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坚固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堂堂正正做人,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刻以树立机关干部良好形象为自己行动、处世的准则,在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敢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朽行为,努力做到勤政廉洁。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8

根据港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督查工作要点开展督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局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承接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本局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一)领导重视,注重转变观念完善体制

在进一步学习行政许可法的基础上,注重相关法规的贯彻落实,局领导始终围绕这一重点做工作,各科、站形成合力抓落实,做到了“一个强化”、“二个坚持”。“一个强化”: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改进机关工作方式和作风。“二个坚持”:一是坚持检查督促。结合阶段性、综合性工作任务,定期做好行政许可的检查讲评,对存在问题及时制定改进措施。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收费、办证、检测等方面坚持原则,不吃请,不索要收受财物。

(二)明确责任,注重增大监督检查力度

为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完善行政审批运行程序,我局制定了《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规定》,规定了监督检查的内容及检查形式。在行政许可实施中,明确了责任,强化了领导审批负责制,细化了窗口责任人、行政许可责任人的职责。监督每个业务股室对每一项行政审批进行核查,经审核无误后,由分管领导在行政许可受理单上签字,进一步增强了许可的透明度。

二、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力度,我局对照港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港南政发〔2017〕3号)文件精神,按照“一个不漏、一个不错”和“扎实、彻底、不留死角、不惨水分”的工作要求,对行政审批范围内的审批制度、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此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我局由原来行政许可8项增加到14项,其中:取消5项,调整3项,保留3项,新增8项。

三、工作开展情况

(一)及时制定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施方案、相关规范。

根据港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港南区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港南政办通〔2017〕20号)要求,我局制定了编制和优化市县乡三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分解工作要点,确定具体的责任人员及时限要求,进一步加快了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进度。

我局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都严格规定了审批内容,明确了审批条件,规范了审批程序,基本做到了减少环节、简化手续、限时办理和规范程序。对一项审批项目原则上规定了由一个部门负责办理,避免了多头审批和重复审批现象的发生。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了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办法,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岗位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未办理事项原因告知制、特殊情况提示制等七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审批行为,推进了政风建设。由于我局建立了完善的监督机制,在行政审批中没有发现滥用权力、违规审批、“吃、拿、卡、要”的行为和投诉案件。

(二)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

我局安排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将行政许可事项各要素发布到门户网上,办事群众可通过门户网查看办理该项行政许可事项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提高了单位窗口的办事效率。

(三)大力推行行政审批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

我局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信息共享的工作要求,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审批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平台向其它单位提供本部门政务服务信息数据和信息共享,有序推进业务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大力推行网上行政审批,提高政府效能。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把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作为加强我局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把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是提升服务水平,规范审批行为。应当针对审批事项的性质、特点,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操作性强、透明度高的审批操作规程,提出规范审批行为、创新审批方式、加强责任追究的具体措施。继续完善“阳光审批”方便群众办理事项及进度,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审批决定备案、公示、听证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切实为基层、企业和群众提供透明、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是加强后续监管,建全长效机制。认真做好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调整后的监管工作,防止出现管理真空。要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审批实施情况的监管,整治行政审批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放管服”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很多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克服困难,迎难而上,按上级要求,积极推进放管服各项工作的落实。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和XXX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有效减轻企业负担,鹤壁市质监局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活动。

一是高度重视专项核查安排部署

召开了由各县区局、直属二级机构、机关相关科室参加的专项核查动员会,制定了《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核查中的重点问题、责任分工、检查时限和重点检查事项。

二是积极开展百家企业走访调查

针对专项核查中的重点问题,制定了《服务企业调查表》,组织人员对全市100家企业进行走访调查,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在“放管服”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是认真征求基层单位意见建议

向各县区局、直属二级机构发放了《“放管服”专项核查基层单位征求意见表》,认真倾听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意见,对在“放管服”改革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归纳、梳理、总结,为深化改革制定政策、推进改革提供决策依据。

四是着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坚持民意为先、问题导向,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办理流程,为企业网上申报进行指导和服务,严格按照责任清单规定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办理行政许可;严格依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案件审理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办法实施行政处罚。

五是加快建立健全改革长效机制

以此次专项核查为契机,总结经验、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法治质监、科技质监、和谐质监、廉洁质监方面迈出坚实步伐,为质监事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10

临渭区民政局作为区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承担30多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近年来,按照临渭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职能转变工作要求部署,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一是以“减”促“放”。为加快部门职能转变,持续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行政职权事项进行了详细清理,现共承担权责事项35项,其中行政许可类3项。针对每项职权都制作和公开公布了权责清单及办理流程图,并一再精简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同时,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实施三证合一、统一登记证书代码工作。建立完善便民服务体系,以便民服务中心(站)、“一站式”服务大厅等平台为依托,将部分服务事项下放到镇街、村社。

二是以“规”促“管”。在积极落实简政放权、服务前移的同时,针对下放的权责及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事项,通过建章立制、授权委托、监督检查等多种形式,建立完善监管机制,加强管理,确保用足权、不越权。

三是以“优”促“服”。全面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不断加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依托临渭区政务服务大厅,将部分服务事项前移,窗口受理、内部流转、现场办理、限时办结。探索新型居家养老模式,加大日间照料中心投资建设力度,为社区内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料的半失能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心理慰藉、休闲娱乐等日托式养老服务。在全区54个社区建立开通“微信公众平台”,利用微信平台在线服务为居民提供就业指导、计划生育、民政救助、社会保障、残疾服务等政策咨询、办理事务流程、网上互动式解答问题、预约式办理等业务,缩短服务路径,提高服务效率。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11

放管服改革自查报告

近年来,中国政府大力推行“放管服”改革,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提高政府治理水平。在这个自查报告中,我们将详细地探讨放管服改革的背景、目标、取得的成就以及面临的挑战,为大家全面了解这一重要改革提供一个详实的概览。

1. 放管服改革背景:

中国是一个庞大的市场经济体,拥有众多具有创新潜力的企业和创业者。然而,在过去,中国市场上存在着许多不合理的行政审批、管制和服务不到位的问题,给企业创新和发展带来了诸多障碍。“放管服”改革应运而生,旨在通过简化程序、优化服务、减少行政干预,激发市场活力,提高治理效能。

2. 放管服改革目标:

放:即放宽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干预,让市场主体更加自由地参与经济活动。目标是通过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提高行政审批的效率,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更多的企业家通过创新实现经济增长。

管:即优化监管体制,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提高监管的全面性和精准性,确保市场秩序的良好运转。目标是通过改革监管模式、完善监管法规,建立健全的市场监管体系,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减少监管的不必要干预。

服:即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改善政府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目标是通过提高政府机构的效能,优化服务流程,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全面、规范、便捷的公共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

3. 放管服改革取得的成就:

在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过程中,中国政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首先,在放宽行政审批方面,政府取消了大量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事项和限制,大幅度简化了审批程序,为企业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其次,在优化监管体制方面,政府将国家与地方的监管职责进行了划分,建立了多级监管体系,提高了监管的专业性和针对性,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测的市场环境。最后,在改善公共服务方面,政府加大了对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投入,提高了政府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

4. 放管服改革面临的挑战:

然而,放管服改革在推进过程中也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首先,一些部门和地方政府对于改革的理解和执行不到位,执行“放管服”政策的积极性不够高,导致改革深度有限。其次,改革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合作和协调,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机制仍然不完善,导致改革效果不够明显。最后,一些行业和企业对于市场准入限制的放宽持观望态度,对于竞争环境的变化存在一定的顾虑,造成了改革的阻力。

综上所述,“放管服”改革是我国政府为了激发市场活力、优化服务、提高治理水平而进行的重要改革。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中国政府通过放宽行政审批、优化监管体制和改善公共服务等举措,取得了显著成就。然而,仍然面临一些挑战。因此,政府需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加强对实施过程的监督和评估,有效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的深入进行,为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12

县发改局在开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中,采取“四措施”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投资建设类项目便利化改革,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今年以来,已审批国家投资建设类项目49个,备案或核准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类项目16个。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推进简政族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牵头抓,业务科室具体抓,明确审批环节,规范操作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确保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切实加强监管。在大力简政放权的同时,高度重视市场监管,切实加大对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可能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等事项和监管力度,积极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监管格局。同时,不断完善监管规则,改进监管方式,突出监管重点,对审批事项一律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并根据省发改委、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贵州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办理流程(试行)的通知》(黔发改投资[20xx]1984号)精神,建立电子政务网,实行专人负责,对投资项目涉及的43项审批事项通过“网上平台”进行申报、受理、办理、登记。

三是不断优化服务。坚持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落实到“优服务”上,不断提高群众对“放、管、服”工作的满意度。自20xx年以来,该局就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将社会投资类核准和备案形式的审批权权限授权到县行政服务中心,着力解决“多头跑”等问题,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打通了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始终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并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审批权限的各个环节,扎实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着力整顿“庸懒慢浮贪”、“吃拿卡要”、“冷硬横推拖”等行为,对在工作中违规收费、参与涂改、伪造材料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县xx并追究责任,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税务自查报告


我们撰写报告可以看到自己的不足和优点,不管是上学还是工作的时候。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写报告时要怎么样才能写好?希望这份"税务自查报告"能够为您缓解对相关问题的困惑,本文内容值得收藏!

税务自查报告(篇1)

税务督察自查报告

摘要:本文是一份税务督察自查报告,全面反映本单位税务工作的实际情况,总结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改进措施和建议,以期进一步提高税务工作的水平。

一、工作概述

我单位税务工作始终坚持依法取证、诚信管理、优化服务、服务创新等原则,积极响应国家税务总局号召,落实上级部门的各项通知指引,不断提高税务工作的水平和效能。截止做此报告时,我单位已完成本年度全部汇算清缴工作,合并纳税申报及普遍纳税人数已经达到上年的两倍。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制度建设不够健全

我单位税务工作一直以来注重做好规章制度建设,但在实际操作中发现存在问题:

(1)纳税人日常申报准确率不高

(2)部分纳税人隐瞒所得、缺乏有效预防和惩处措施

(3)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还需提高,操作规范不够统一

(4)税务执法与司法,会计师工作的联动还需加强

2、服务意识缺乏

由于服务意识问题,部分纳税人对税务工作的态度存在抵触、消极的情况,具体表现为以下问题:

(1)由于服务质量问题,纳税人的申报时间大幅度延迟

(2)服务态度不够亲切自然,导致部分纳税人骂骂咧咧

(3)开展税务知识教育,在纳税人中的宣传力度还需加大

3、对纳税工作理性性评估不足

由于对于纳税工作的理性性评估不充分,我们没有办法找出一些难点和重点,导致了本单位工作的效率不够,具体表现如下:

(1)纳税人的申报习惯及其信息素质差

(2)对于纳税人的审批问题我们不能及时发现,对税务工作造成影响

三、改进措施与建议

1、提高制度建设的规范性

(1)完善监管手段,确保税务供给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2)加强税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并从操作流程上保证操作规范的严谨性

(3)完善税务机关的统计分析功能,对于纳税人的信息分析应及时精准

2、重视服务质量问题

(1)加强税务知识培训,完善公开课及在线学习资源

(2)优化服务流程,建立网络总站、各级局引流平台

(3)编撰“税务问答”,发放纳税人指南、法律法规书籍等资料

3、加大理性性评测的程度

(1)对于税务处罚的情形,应采取严厉措施,并形成记录

(2)定期发放纳税人问卷,探测他们对税务工作的掌握情况

(3)制定主观性指标和客观性指标,以科学的方法对纳税人进行理性性评估

四、结论

以上是我单位税务督察自查报告的全部内容,本次检查是本单位的一次有益探索,让我们能够了解自身的不足,同时也可以充分认识到与国家税务工作平推同步的重要性。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更加认真高效地做好税务工作,不断推动税务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

税务自查报告(篇2)

税务督察是指国家税务总局派驻地方税务局的纪检组或其他督查组,通过检查、监督、督促税务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税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障税收的正常征收与追缴。税务督察自查报告是税务督察组或纪检组在进行督察过程中所做的一份报告,用以总结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供改进税务工作的建议。下面是一份关于税务督察自查报告的主题范文。

标题:税务督察自查报告: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提升税务工作质量

一、引言

税务督察自查报告旨在总结整个工作期间的经验和教训,发现并解决税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进一步加强税收工作的落实,实现税收政策的顺畅执行和税收征管的优化。

二、总结税务督察情况

在本次税务督察中,我们围绕税收政策、税收征管、税务服务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和检查。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走访、会议讨论等方式,我们对税收工作的现状进行了细致的了解。

在税收政策方面,我们发现税收政策落实存在偏差现象,部分企业存在逃税行为,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不到位,存在过度享受和不享受的情况。在税收征管方面,一些企业申报的税收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合,造成了税收收入的损失。在税务服务方面,部分纳税人遇到问题后无法及时获得有效的解决方案,导致纳税人的诉求得不到满足。

三、问题分析与调查原因

问题的存在主要源于以下方面:

1.税收政策执行不到位:部分税收政策缺乏明确的指导,导致执行中存在差异。

2.税收征管能力不强:一些地方税务局的征管力量不足,无法做到全面监督税收征管工作。

3.纳税人获得服务的不便利性:税务机关的服务流程不畅,纳税人难以及时获得有效的解决方案。

四、问题解决方案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加强税收政策的宣传和培训:通过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培训宣传,提高税务工作人员的政策执行能力,使税收政策更加贴近实际。

2.强化税收征管力量建设:加强税务机关的组织建设,提高征管力量,加强对企业申报数据的核实和监督。

3.提升税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改进税务服务流程,简化纳税人的办税手续,建立健全有效的问题反馈机制。

五、改进方案的预期效果

采取以上改进措施后,我们预期将会取得以下效果:

1.税收政策落地更加精准:通过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宣传和培训,税务工作人员将更加了解税收政策的具体要求,确保税收政策的顺利落地。

2.税收征管更加规范:加强税务机关的组织建设和征管力量,有力支持税收征管工作的开展,确保税收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税务服务更加高效:通过改进税务服务流程,纳税人将获得更加便利的办税手续,提高满意度,增强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六、总结

本次税务督察自查报告旨在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为税务工作的改进提供参考。我们相信,只有不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税收工作才能更好地服务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发展。我们希望通过这份报告,能够引起广大税务工作人员的重视,共同努力,提高税收信息化建设水平,提升税务工作质量。

税务自查报告(篇3)

税务督察自查报告

尊敬的领导:

经过我领导小组的深入调查和广泛走访,现将我单位税务督察自查报告向您汇报如下:

一、自查目的和意义:

税务督察自查是指税务部门对自身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自我评估和检查,旨在发现问题、整改不足,进一步提升税务工作质量和效果。本次自查以总体目标为指导,着重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纳税人服务质量、内部行政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自我检查。

二、自查情况:

1.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我们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分析,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在税收政策宣传方面,还存在一些盲区,很多纳税人对政策理解不够到位,需要继续加强宣传力度。另外,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规范操作的情况,需要加强对税务干部的培训和督导。

2.纳税人服务质量:我们对纳税人服务质量进行了调查,发现在服务态度、办税效率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有些税务干部服务不够周到、态度不够友好,对纳税人的问题没有及时有效解答,导致纳税人的满意度较低。因此,我们建议加强干部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素质,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提高服务质量。

3.内部行政管理:我们对税务内部行政管理进行了全面自查,发现一些问题。比如,一些岗位职责划分不清晰,导致工作重叠或者空白,这影响了工作效率。另外,一些重要工作没有制定明确的计划和目标,导致工作进展不顺利。因此,我们建议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划清职责,明确目标,并定期评估和反馈。

三、问题分析和整改措施:

通过自查,我们清楚地认识到了存在的问题,并且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我们将优先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力度,通过举办宣讲会、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了解程度。

2.加强税务干部培训,提高他们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和应用能力,确保政策的正确执行。

3.加强纳税人服务,定期开展“服务满意度调查”,聆听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改进。

4.加强内部行政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制定明确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并定期进行工作评估和总结。

四、自查总结和展望:

本次税务督察自查工作,我单位可以说取得了一定成绩,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但是,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自查只是一个开始,整改工作要持续推进,并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我们将继续加强督查和指导,确保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提升税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最后,感谢领导对本次自查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同时也恳请领导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能更好地改进工作。

谨此报告。

税务督察小组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税务自查报告(篇4)

税务督察自查报告

一、引言

税务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税务机关作为国家税收管理和征收机构,承担着维护国家财政稳定和社会公平的重要职责。为确保税收征收的公正、透明和高效,税务督察自查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本报告将对税务督察自查的相关主题进行详细介绍和分析。

二、税务督察自查的意义

税务督察自查是指税务机关利用自身资源对涉税企业进行自查和自审的过程。这种方式可以帮助税务机关更好地发现和解决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增强征税公平性。

三、税务督察自查的主要内容

1. 纳税申报情况的自查:税务机关可以通过核对纳税申报表和实际行为,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提供真实、准确的纳税信息。

2. 税务稽查情况的自查:税务机关可以对企业的财务报表和纳税记录进行审查,了解企业的税务申报和缴纳情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 税收征收情况的自查:税务机关可以对企业缴纳的各类税费进行核对,确保企业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4. 税收违法行为的自查:税务机关可以对涉嫌偷税、漏税、骗税等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查处违法者并追缴相关税款。

5. 税收优惠政策的自查:税务机关可以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进行核实,确保企业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并合法享受相应税收减免或免税待遇。

四、税务督察自查的作用

1. 促进纳税人遵守法律法规:通过税务督察自查,可以及时发现企业的税收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强化纳税人的税收遵从意识。

2. 提高税务征管效率:税务督察自查可以帮助税务机关更好地了解企业的纳税情况,提高征管精度和效率,降低企业纳税风险。

3. 加强税收征管公平性:通过税务督察自查,可以避免一些企业通过偷税、漏税等手段规避纳税责任,维护税收征管的公平性和社会公正。

4. 优化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税务督察自查可以帮助税务机关及时发现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确保优惠政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五、税务督察自查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1. 自查主体不独立:目前税务督察自查主要由税务机关自身进行,容易造成利益冲突,缺乏客观性和独立性。应建立独立的税务督察机构,加强监督和检查的有效性。

2. 自查结果公开不透明:目前税务督察自查的结果缺乏公开透明,不便于社会监督。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税务督察自查的情况和结果。

3. 自查力度不足:目前税务督察自查主要集中在涉税企业,忽视了个人纳税人和非涉税企业的自查。应扩大自查范围,加强对个人纳税人和非涉税企业的监督。

4. 自查流程复杂繁琐:目前税务督察自查的流程较为复杂,增加了企业的负担和不确定性。应简化自查流程,提高企业的自查便利性和效率。

六、结论

税务督察自查作为税收征管的重要环节,对维护税收公正和国家财政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加强税务督察自查,可以促进纳税人遵守法律法规,提高税务征管效率,加强税收征管公平性,优化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然而,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和改进。只有通过持续的自我审查和改进,税务督察自查才能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贡献。

(以上范文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还需要根据相关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税务自查报告(篇5)

税务督察自查报告

主题:加强税务督察,优化税收环境,推动经济发展

一、引言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经济经营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了确保税收的合规性和公平性,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加强税务督察是至关重要的。本报告旨在总结近几年税务督察的工作经验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促进税收环境的优化,推动经济发展。

二、税务督察的工作经验和问题

1. 工作经验

在过去的几年中,税务部门通过开展税务督察工作取得了一些重要的成果。首先,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税务督察机制和规范化的工作程序,为税务司法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其次,督察员通过日常巡察和突击检查,发现了大量的偷税漏税行为,极大地提高了税收的征管能力。再次,加强了税务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了合力,增强了税务督察的力度和效果。

2. 存在的问题

然而,税务督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首先,办案周期较长,滞缓了案件的处理进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税收的及时回笼。其次,督察员队伍缺乏专业化和高素质人才,这不利于督察工作的深入开展和提高效率。此外,有些地方对税务督察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对督察结果的整改落实不力,影响了税收环境的优化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

1. 加快办案速度

建立更为高效的案件协调机制,加强税务部门与司法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协作,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同时,加大对工作积极性高的办案人员的激励力度,鼓励他们大胆创新,敢于担当,推动案件的快速解决。

2. 提高督察员队伍素质

加强对督察员的培训和考核,注重专业技能和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建立税收督察员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制度,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形成高素质的督察队伍。

3. 加强地方政府的责任意识

税务督察工作是地方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政府要增强对税收工作的重视,提高落实税务督察结果的整改力度。同时,加强政府之间的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税收环境的优化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结语

税务督察工作是推动税收的合规性和公平性、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通过总结近几年税务督察的工作经验和问题,我们认识到加强税务督察、优化税收环境、推动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我们相信,在各级政府和税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税收环境将不断优化,经济将获得更加持续稳定的发展。

放管服自查报告(集合五篇)


请随栏目小编的脚步一同了解“放管服自查报告”。一般来说,付出努力就能收获回报,这适用于我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写报告是非常常见的事情,报告的语言应简洁明了,逻辑要连贯流畅。希望这篇文章能给您带来一些新的思路!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的通知》,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放管服”改革工作,并结合我市财政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政府基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情况,就我局“放管服”工作开展自查。我局简政放权工作在有序推进中初见成效,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成效

1、强化领导,压实责任。为抓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我局成立了简政放权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按照工作要求将工作责任细化到人,确保了工作有序、高效、顺利推进。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深刻认识推行“放管服”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利用局微信工作交流群、政务公开栏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放管服”理念,公开承诺“马上就办”,充分展示机关干部的崭新风貌,树立机关的良好形象。

3、理顺关系,分清职责。我局根据法律法规、细则、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政府基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等赋予财政部门的权责情况,对本局各股室以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清理行政权责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力求通过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进一步理清收费项目,更好地履行各项职能。梳理出了具体的责任内容和办事流程,明确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把“放管服”工作与党风廉政工作有机结合,加大作风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促进“放管服”工作取得实效。

4、整合部门,优化职能。加大业务下发指导力度,明确责任科室和注意事项,开通有关咨询服务电话,做好镇(街道)财政业务指导工作和对服务对象的服务工作。

5、立足服务,提升水平。发扬“马上就办”服务理念,引导财政干部转变作风,主动作为,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办事标准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进一步简化,办事期限进一步压缩,办事结果进一步优化,办事效率得以显著提高。今年以来,财政局窗口在办业务704宗,办结695宗,办结率98.7%。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开展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许可事项下放权责进度迟缓,改革滞后。部分事项难以一次调整到位,如会计从业资格证办证发放、调转变更和丢失补办等还需到我局办理,还未能实现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行政审批项目精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提速办理监督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推行全流程“互联网+政务服务”与部分项目的实际审批流程产生冲突。因我局的审批业务有的需要到现场勘查(如投资评审决算审核工作),因此只能接受网上或电话咨询业务,无法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政务服务工作实际,接下来我局继续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有计划、有步骤的对机关干部职工、镇(街道)财政所行政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大家对改革和法制的认知度,形成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二是加强下放事权的监督检查。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受理举报投诉、不定期深入一线调研检查等方式,加大对局机关有关业务科室、镇(街道)财政所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放管服”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把收费清单的落实情况纳入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机关效能考核,确保“行政收费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三是加快建立完善网上审批。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和告知等环节实行网上审批、网络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启动推进行政审批受理预登记(挂号)系统和信息系统证照库建设。四是加大规范政务运行力度。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将财政工作职能及各股室工作程序、审批程序和岗位责任制等推行网上公开,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布办事流程,公布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承诺,明确办事责任主体、条件、标准范围、办理时限、监督渠道等内容,坚持“该公开就公开,能公开就公开”,打造“阳光财政”。五是加快推行限时办结制度。如专项资金审核,领导签批相关业务股室进行项目审核的,各单位资料报送完整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对手续完整并符合相关制度规定者即时受理,并将发放资格证书时限从1个月提前到25天;项目资金、基建款项的拨付在资金调度到位的情况下,根据工程或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拨付。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我们将主动配合,积极服务,及时汇报请示。以“两学一做”为抓手,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做好我市“放管服”工作,服务高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和XXX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有效减轻企业负担,鹤壁市质监局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活动。

一是高度重视专项核查安排部署

召开了由各县区局、直属二级机构、机关相关科室参加的专项核查动员会,制定了《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核查中的重点问题、责任分工、检查时限和重点检查事项。

二是积极开展百家企业走访调查

针对专项核查中的重点问题,制定了《服务企业调查表》,组织人员对全市100家企业进行走访调查,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在“放管服”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是认真征求基层单位意见建议

向各县区局、直属二级机构发放了《“放管服”专项核查基层单位征求意见表》,认真倾听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意见,对在“放管服”改革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归纳、梳理、总结,为深化改革制定政策、推进改革提供决策依据。

四是着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坚持民意为先、问题导向,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办理流程,为企业网上申报进行指导和服务,严格按照责任清单规定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办理行政许可;严格依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案件审理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办法实施行政处罚。

五是加快建立健全改革长效机制

以此次专项核查为契机,总结经验、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法治质监、科技质监、和谐质监、廉洁质监方面迈出坚实步伐,为质监事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3

近日,县编办根据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当前简政放权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突出下阶段工作任务重点,促进了我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

大力削减行政权力事项。及时做好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上级取消的权力事项我县一律取消,并随时调整行政审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督促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四个清单”行使权力和履行责任,规范行政权力事项,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做到放管结合。建立检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检查事项,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督促部门单位制定“两个名录库”。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检,开展“飞行检查”。通过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不断优化服务质量。加强指导部门单位编制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公布审批要件和审批流程,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管理,实行一窗受理,严格限时办结制度,加强中介和收费监管,督促实现审批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80%以上,打造优越的经济发展环境。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4

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关于2016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自查总结的通知》(蚌编办〔2016〕114号)和《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蚌埠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要点的通知》(蚌政办〔2016〕18号)文件要求,将我局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报告如下。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按照国家、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行政审批事项的梳理和清理工作。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精简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蚌政〔2014〕34号)文件精神,将我局原有的7项行政审批保留1项,转变管理方式6项。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权力改革工作,积极推进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和技术性服务清单工作,2016年,我局制定并公布了《蚌埠市水利局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规范表》,共涉及中介服务12项,转换1项。同时,我局加强与上下级部门沟通,及时衔接落实调整和下放的行政权力,为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我局重新梳理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所需材料,重新绘制了办理流程图、制定了一次性告知单等。对行政审批项目,我局事前均充分讨论,尽可能简化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如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表能满足项目审批要求的尽量不要求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在满足质量的前提下,减少现场勘查和专家数量等

二、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

我局高度重视权力清单运行状态,及时了解国家、省和市政府的'行政权力调整动态,根据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权力事项动态调整工作。2016年,我局及时按照国家、省、市政府要求,将“取水许可审批”与“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批”合并为“取水许可审批”;将“水资源费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河道管理费征收”合并“水资源费征收、河道管理费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取消了“江河故道、旧堤、原有水利工程设施填堵、占用、拆毁批准”权力事项。

我局积极构建政府权力运行监管制度。涉及行政权力均制定了《蚌埠市水利局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和《蚌埠市市、县水行政监管事权划分意见》,出台了《蚌埠市水利局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等有关文件,确保水行政标准化、规范化运行。

三、推进监管方式创新和服务优化

(一)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对我局涉及社会信用事项开展梳理,建立了水利建设市场黑名单制度。同时按照要求制定上报了我局权力事项信用信息目录报表。

(二)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我局基本建立了“双随机”抽查机制体制,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情,明确各事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方式,建立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印发了《市水利局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蚌水办〔2016〕2号),各有关科室制定了抽查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印发了《蚌埠市水利基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规范取水许可整改的通知》等文件。从工作组织、程序规范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考勤管理和社会监督等方面为抓手,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一律不予通过,并责令整改,严格工作制度,保证了“双随机”工作有效开展。

四、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按照《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蚌政办秘〔2016〕122号)要求,落实好我局重大水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制定了《蚌埠市水利局重大水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要求所有重大水行政决策和执法做出决定前均要通过法制审查,确保行政合法。同时,要求各科室、局直属单位出台规范性文件之前,均须报法制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按要求做好备案工作。

五、问题建议

2016年,我局按照市政府要求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部分已办权力事项不能及时网上公开等,下一步,我局将加大督办落实力度,做好各项有关工作任务。


1.公安局放管服自查报告

2.物价局放管服自查报告

3.交警放管服自查报告

4.水利局放管服自查报告

5.税务放管服自查报告

6.安监局放管服自查报告2017

7.地税放管服自查报告

8.税务局放管服自查报告

9.县放管服自查报告

10.国税放管服自查报告

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5

自20xx年以来,共承接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事项7项,均承接到位,其中市本级承接到位1项,再下放县区3项,取消3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审批改革落实情况

1、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持续精简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从新型墙体材料基金征收中减去南昌市发改部门出具的立项批复材料。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中减去了项目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承诺书,项目单位三码合一的营业执照。(由南昌市行政服务中心辅导中心提供)。

2、制定与完善涉审中介机构管理考核实施细则,上报了系统人员账户信息,制定了南昌市工业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细则和委托合同。

3、我委认真贯彻全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中心,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在市政府多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我委按照“以放为原则、不放为特例”,“能放全放、能下全下、能并全并、能停全停”,“审批权下放、否决权上收”的工作思路,在第九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下放2项审批事项;对常年没有办件量的3项审批事项予以暂停;按国家相关政策取消了3项审批事项。经全面清理,我委现保留和转报所有审批事项共7项(含子项目)中,一审一核事项 5项,所占比例75 %。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到位,不存在法律法规外自行设立、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

4、加强实施行政许可项目,同步修订配套法规。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xx〕15号)的部署,为加快形成职权法定、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推动简政放权,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我委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以规范行政职权、明晰履权责任为重点,积极有序开展行政权力清理、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对照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等10类事项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并以清单方式列举。我委着力提升行政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按照简化手续、优化程序、在线运行、限时办结、把审批变成服务的要求,规范审批核准备案行为,公开审批规则和办理程序。对精简和保留事项都绘制了审批流程图,汇编了《窗口办事指南》,在行政审批窗口免费发放。同时大幅压缩网上审批系统审批时限,审批时限从之前的33.5天,再压缩到28.5天,总压缩时限5天,压缩1%。

5、加强指导监管,提升基层“接权”能力。简政放权,不是一放了之,必须做到放管并重,在放权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我委对下放的审批事项,强化规范业务指导,制定了统一的办事指南和操作规程,移交了相应审批表格和示范文本,明确了技术指标和管理规范。同时,多次举办南昌市工信委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承接工作培训会,工信系统简政放权和创新管理培训班,提升县区工信委、开发区经发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要求部分县区、开发区派员到市工信委行政审批窗口跟班学习,指导县区工信委接住管好,形成工信委系统上下联动协同的改革合力,全面提升了工信系统行政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投资审批改革落实情况。

优化投资环境,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信息共享、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统一出件”的审批运行机制;落实南昌市《关于稳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重新规划项目流程,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费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费,原来都在企业取得规划许可证前征收,现对新报建的建设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收取,其他项目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前收取,并由行政服务中心全程督导,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

三、收费清理改革落实情况。

20xx年7月21日,我委根据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赣字[20xx]22号)通知第十二条,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停止向水泥生产企业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专项资金按规定标准80%征收。20xx年4月1日,根据国家由财部下发的《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8号第一条,我委取消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对以前欠缴或预缴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由市墙改办向企业足额征收与返退。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为全面深化商事登记等各项改革,协同跟进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及时汇总上报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有关数据,统一对“两办一中心”与企业相关的“行政处罚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及“荣誉信息”三类信息进行数据接入。20xx年至今,我委上报数据中,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奖励荣誉信息共5300条。

1、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洪府厅字[20xx]47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工作实际,更好地推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我委制定了《南昌市工信委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洪工信发[20xx]384号)。意见中,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配套机制、工作要求,制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简称“一单二库”)。从20xx年1月起,我委行政执法机构自动接入质监局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双随机抽查系统平台)。今后,凡涉及到执法检查事项,均采用双随机抽查系统随机抽查检查对象、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每个月,我委行政执法检查单位将检查情况汇总,形成双随机情况统计表报市法制办备案。这更好地确保了行政执法科学、公平、公正。

2、建立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委拟制了对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强制性措施和对守信、依法合规经营的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风险补偿奖励的实施细则。

3、落实“双公示”工作。根据市信用办《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双个数据开放力度,提供南昌市工信委信用信息目录提供规范及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数据标准,我委自11月1日起,将每周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上报。

五、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

通过清理,目前我委行政权力共计13类86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项,行政处罚事项14项,行政强制事项3项,行政征收事项2项,行政确认事项4项,行政奖励事项8项,备案事项3项,其他审批权事项1项,审核转报事项20项,行政监督检查事项6项,政策标准制定事项11项,内部管理事项4项,共性权力事项7项。无需取消、冻结、整合、转移、下放的事项;无需要提请国家或上级政府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无与其他部门职责交叉事项,未出现权责不清、权责交叉等问题。

由于清理面广,内容复杂,实施方案对权力类型界定不具体,全南昌市无统一模式,加上少数处室清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限,清理工作不可避免存在不准确的地方。

税务自查报告范文


在年终或年底之际,通常需要撰写报告,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准备接下来的工作和学习任务。您了解如何撰写报告吗?非常荣幸地为您准备了这份“税务自查报告”,希望您会喜欢。再次对您的光顾表示感谢,期待您能多多关注我们的网站!

税务自查报告 篇1

成都市青白江区水务局

2009年世界水日暨中国水周宣传

工作总结

按照市局《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工作的通知》(成水务函[2009]19号)要求,我局迅速行动,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落实,并向局属各单位下发通知(青水务发

[2009]11号),全面部署宣传工作。要求系统各单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委九届六次全会部署,推进城乡一体化,高度重视2009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工作。将此项活动纳入三月份重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自始至终抓好各项宣传活动的实施,并根据我区水资源现状和区重点工作安排部署,落实专人负责,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现将宣传工作小结如下:

一、围绕水利部确定的宣传主题“落实科学发展观、节约保护水资源”及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成都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进行宣传。

二、紧密围绕灾后重建和城乡统筹发展,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和水环境综合整治进行宣传。

三、结合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全面实施进行宣传。

四、在《新青白江》刊物上发表文章,着重宣传落实科学发

展观,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及水环境综合整治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五、3月22日至3月28日,在区电视台连续一周滚动播放18条宣传字幕,并请区电视台作采访报道。

六、3月22日,在区移动公司短信平台发送1万条宣传短信,面向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广泛宣传。

七、3月20日至27日,在区政务中心电子屏幕滚动播放18条水法宣传字幕。

八、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宣传活动中,在区内各乡镇(街办)主要用水企业和大型水利设施悬挂50幅水法宣传标语。在主城区和重要集镇处共设立4个宣传点,散发宣传资料5500余份,同时为广大群众开展水法规知识咨询,宣传节约、保护水资源的重要性。

九、3月22日至3月28日,组织流动宣传车在全区城乡巡回宣传。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水安全意识和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意识,营造了全民支持、全民配合、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社会舆论氛围。今后,我局将继续做好水资源及水环境保护工作,加强水法宣传,为构建一个“人水和谐”的生态青白江而努力奋斗。

二〇〇九年四月一日

税务自查报告 篇2

我公司是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新疆登记注册的全资子公司,属于食品加工企业,经营范围为方便面、挂面、粉丝、调味品的生产与销售。注册资金1000万元。

我公司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我公司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手工发票等,已经在国税的网站查询,查询信息与票面均一致。

不存在购进房屋建筑类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已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按照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销售收入是完整及时入账:不存在以货易货交易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不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帐不转收入的情况。不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或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符合税法规定。

营业收入完整及时入账,现金收入按规定入账;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按规定入账。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准时完成纳税义务。

不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不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不存在超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或电子类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部分,已进行了纳税调整。

不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擅自扩大技术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以各种形式向职工发放的工薪收入已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将在税收专项检查纳税自查中,及时、准确的完成我公司税收自查工作。

税务自查报告 篇3

税务机关自查报告范文

一、引言

税务机关作为国家行政机关的重要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税收征管工作。为了确保税务机关的工作运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税务机关的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我机关于2022年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

二、自查内容和目的

本次自查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架构、人员配备、工作程序、服务质量、内部管理等方面,旨在发现和解决税务机关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以提高全部工作水平。

三、自查结果和问题

在本次自查中,我们发现了以下主要问题和存在的隐患:

1. 组织架构问题

税务机关的组织架构不够合理,导致部门间信息沟通不畅、工作协作存在困难,需要进一步优化和调整。

2. 人员配备问题

人员配备不足,有些岗位的人员能力和素质不够适应工作需要,需要加强培训和提高人员素质。

3. 工作程序问题

工作程序冗杂,操作复杂,导致工作效率低下,需要进一步简化流程和提高工作效率。

4. 服务质量问题

部分税务人员工作态度不端正、服务不专业,导致纳税人投诉增加,需要加强服务理念和服务技能的培养。

5. 内部管理问题

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一些漏洞和不完善之处,需要加强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四、解决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和隐患,税务机关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和改进:

1. 组织架构调整

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能要求,进行组织架构的调整和优化,明确部门职责和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和协同能力。

2. 人员培训和提高

根据不同岗位的需求,增加培训机会和投入,提高全员素质和能力,确保人员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

3. 简化工作流程

对工作流程进行再优化和简化,减少冗余步骤,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出错率。

4. 加强服务理念和技能培养

通过加强服务意识和理念的培养,提升税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加强相关技能的培训和提高,提高服务质量。

5.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对现有的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审查和修改,弥补漏洞和不足,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确保税务机关的内部管理科学规范。

五、总结和展望

本次自查工作充分暴露了税务机关在组织架构、人员配备、工作程序、服务质量、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通过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我们相信这些问题和隐患将得到有效解决和改进,税务机关的工作将更加高效、规范和优质。

未来,税务机关将持续进行自查工作,不断完善和改进工作中的问题,以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纳税人,不断提高税务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自查报告结束。

税务自查报告 篇4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16年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的通知》和省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地方税务局2016年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州2016年7月“放管服”工作情况公告如下:

一、落实简政放权

高度重视简政放权工作,密切结合本部门实际,迅速落实下去,始终坚持“放、管、服”三管齐下,深化全州地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加强后续管理,切实优化纳税服务,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持。

在本级网站公布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共67项行政权责清单。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落实法定职责,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严格责任追究,自觉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强化税收管理

(一)加强对基层工作的调研,解决实际问题。按照《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营改增委托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工作的通知》(黔国税函〔2016〕122号)及《营改增委托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工作任务分解表》等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及“营改增”后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有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工作。为解决办税服务厅不能实现一窗办理发票缴销手续的问题,通过多次试操作,并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将发票缴销由“交旧领新”向“验旧领新”的转变,从而全面实现一窗通办,不再单设发票管理窗口。

(二)加强与国税部门的协作。根据《2016年度各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局合作事项分类落实清单》的通知要求,推动全州国税局、地税局在更深层次、更广范围加强合作,通过国税、地税亲密合作,共同推动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确保改革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推动黔西南国税、地税“一起好”的工作目标。自觉强化大局意识,克服本位思想,不断提升合作质效;自觉从便利纳税人角度出发,强化以纳税人为中心理念,通过加强合作,回应纳税人关切,顺应纳税人期盼,解决纳税人反映的办税“多头跑”、执法“多头查”、资料“多头报”、政策“多口径”等问题,切实提升纳税人获得感。

(三)落实营改增各项工作,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应征税款进行全面清理,对重点纳税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国地税联合组建核实团队,对营改增移交纳税人信息进行逐条调查核实,确保移交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信息和数量准确无误。

(四)加大清缴欠税力度。根据《黔西南州地方税务局2016年营改增行业税收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局确保营改增前将欠缴的税款追缴入库。

三、切实加强纳税服务

(一)综合办税。积极推行以电子申报纳税为主的多元化申报纳税,引导纳税人使用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网上扣缴税款方便快捷,使纳税人不必每月来回跑到税务机关,有效降低了纳税人办税成本。大力推行POS机刷卡缴税业务,纳税人不必携带大额现金,只需使用POS机进行交易便可轻松完成,安全可靠。

(二)减轻负担。落实省局“免填单”要求,开展“免填单”项目39项,减轻资料报送负担,落实国税总局关于涉税文书报表的.有关规定,取消涉及地税文书表单19种。

(三)设置导税咨询岗,落实首问责任制。设置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咨询服务,创建有纳税服务微信群,落实导税咨询制度和首问责任制度,各县市区局办税服务厅导税咨询岗至少配备有一名业务能力强,政策水平高,并具有一定协调和沟通能力,能使用操作12366纳税服务热线系统,熟悉办税流程,帮助引导纳税人办理各项涉税事项。

四、在下一步工作中的建议意见

要主动适应全州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清理地税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规范地税人,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转变管理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把该管的管住管好管到位,推进后续监管的法治化、精细化、效能化;创新服务举措,优化办税流程,将提供优质服务贯穿于地税部门职能转变全过程,着力提高为大局服务、为纳税人服务、为基层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服务型地税机关建设。

税务自查报告 篇5

国税提纲就54条,也是这么写,不用按提纲逐条的分析和列明,分两大块写就行,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主要是写如果哪方面发现了问题,着重写一些问题发生原因,怎样处理之类的,没有问题的就可以概括为未发现其他问题等。

根据市局工作安排,我局于20xx年7月至9月开展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纳税评估企业需先进行自查。希望贵单位对此次工作给与高度重视,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自查20xx年度各项收入、各项成本费用是否符合税法有关规定,其中自查重点如下:

一、预缴申报方面

(一)自查要点

实行据实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实际利润额”的填报数据,与企业当期>会计报表上载明的“利润总额”数据进行比对,是否存在未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635号)第一条规定申报的情况。

(二)政策规定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635号)第一条的规定,“实际利润额”应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填报本期取得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出的预计利润额。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xx]34号)第四条的规定,对未按规定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收入方面

1、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须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二条至二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第875号)。

2、不征税收入:

(1)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折旧、摊销不得在税前扣除;

(2)不征税收入不得填报为免税收入;

(3)不征税收入不得作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基数;

(4)不征税收入(即使作为应税收入申报),其对应的研究开发费不得加计扣除;

(5)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未按规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的,不能确认为不征税收入;

(6)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仅限于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该软件生产企业须符合如下条件:取得软件企业证书,并在证书有效期内,且通过当年年审的;

(7)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且作为不征税收入填报的,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不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做全额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要做纳税调增处理;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研究开发支出金额做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做纳税调增处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15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8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号)第一条第(一)款。

3、企业发生的视同销售行为应按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828号)

第二条、第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

[20xx]148号第三条第(八)款)。

4、>投资收益:

(1)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应作为计算企业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

(2)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满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八十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79号)第三、四、八条对于投资收益税务处理的相关规定。

三、成本费用方面

1、工资薪金:

(1)国有性质企业的工资薪金不应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

(2)已计提尚未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不能税前扣除;

(3)工资薪金的合理性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一条的规定;

(4)工资薪金中不应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务费等费用;

(5)工资薪金发放对象为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

(6)对于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

在税前扣除;

(7)已经实现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税收上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8)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必须进行纳税调整。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xx]242号)(该文件中与税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收法律法规为准)。

2、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方面:

(1)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能超过税法允许扣除的限额;

(2)职工福利费支出范围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三条规定;

(3)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对象应为企业职工;

(4)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中不应包括应由职工个人负担的支出费用;

(5)企业20xx年以前按规定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20xx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上述福利费余额;

(6)企业20xx年以前结余的职工福利费,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7)对于软件生产企业全额税前扣除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须能够准确划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支出。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3号)第三条、第四条;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xx]242号)(该文件与税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法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98号)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202号)第四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科学技术部商务部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63号)。

3、利息支出:

(1)企业从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数额,须进行纳税调整;

税务自查报告 篇6

税务自查报告

xx市地方税务局将按照征管体制改革要求,承担辖区内税收征收管理稽查工作。自1994年9月设立以来,坚持三个礼貌一齐抓,实现三个礼貌协调发展,以建设一支政治合格、技术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税务队伍为目标,围绕经济建设为中心,以职业道德、行风建设为重点,开展礼貌单位建立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现将状况汇报:

一、加强礼貌单位建立领导工作,落实各项建立措施

自地税局成立以来,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礼貌单位的建立工作,把建立礼貌单位的规划纳入单位的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政、工、团齐抓共管,落实所领导、工会、共青团及各股室主任建立工作职责。坚持精神礼貌目标管理,将制度建设、环境面貌、思想政治学习、职业道德、行业作风、遵纪守法、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综合治理等十个方面的建立资料量化成27个项目,共100分进行考核,并与年终奖金、评优、晋升等挂钩,并采取有效措施对全所的职业道德和行业作风实行月查制度,直接同**奖金挂钩,促进职工精神礼貌建立工作用心性。用心开展各项建立活动,党政工团根据各自职责和工作性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争创礼貌股室”、“两个效益劳动竞赛”、“青年礼貌号”等多种形式的建立活动,礼貌建设深入人心,礼貌风气日渐昌盛。连续两年开展职业道德、行业作风状况社会问卷调查,被监督单位对我局税收服务工作、行业作风、职业道德三方面综合满意度达95%以上。

我局领导班子以“四好”、“五强”要求为目标,加强自身建设,订立了《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关于健全监督约束机制的规定》等内部规定,实施党风廉政职责制度,坚持加强职工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建立所务公开制度和所务公开栏,保障职工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民主。班子团结进取,勤政务实、廉洁自律,密切联系群众,得到群众的肯定和好评,机关党支部连续两年被评为市先进党组织。

二、抓好“两改”工作,持续单位稳定与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精神,结合单位具体状况,稳步推进,不断深化,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依靠广大干部群众,顺利完成了两项改革。

在改革过程中,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依法办事,在人事用工、分配制度改革方面引入竞争机制,按需设岗,按岗定酬,择优聘用,定期考核,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建立起“上岗靠竞争、分配靠贡献、管理靠合同”以及单位自主用人的充满生机活力的的人事管理体制,充分激励职工工作用心性。透过改革,理顺了单位税收稽查执法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为单位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深入进行思想教育,培养良好道德风尚

组织全所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二十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宣传和落实,寓教于乐,组织开展各种“思想道德建设”知识竞赛,运用生动活泼的组织形式,鼓励职工用心参与,取得的效果明显好于说教式、填鸭式的刻板的说理教育。

抓好职工青少年子女的教育工作,关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对所职工子女取得的政治、思想、学习方面的进步,均由单位给予必须物质奖励。督促职工加强子女教育,以素质教育为本,培养下一代独立、进取、敢于竞争、意志坚定的品质,培养树立正确的思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四、切实抓好业务工作,促进卫生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全所干部职工同心同德,真抓实干,上上下下一条心,在市地税局领导下,以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为重点,带动各项工作不断发展,税收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稽查覆盖率较往年有所提高,各项监督工作完成较好。全局对职工思想素质,业务工作水平十分重视,把xx年定为本单位“业务素质”提高年,千方百计促进职工素质提高,利用周末进行业务知识讲座,邀请各级专家授课,保证职工专业知识随时更新;掀起“学法日”活动,结合税收执法特点,举办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等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五、全所职工齐动手,建立内外优美环境

各股室制定了内部的值班、值日制度,节前、周末所行政领导、工会组织检查,并把股室清洁卫生、内务管理工作同月奖金挂钩。动员职工发挥聪明才智,自己动手美化绿化办公室。透过一系列的活动,为全所职工建立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也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称赞。

六、用心倡导科学、礼貌、努力营造单位文化

坚持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努力倡导社会主义新风尚,监督所加强教育、科学、文化建设,用心倡导礼貌、健康、科学生活方式,努力提高职工的科学、文化、业务和身体素质,组织各项文娱活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增强单位凝聚力;广泛开展“讲礼貌、树新风”等多种形式的思想教育活动,坚持常年评选优秀职工和颁发好人好事奖,职工热情参与,效果显著。透过一系列活动引导职工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拒绝封建迷信,伪科学及“xx”xx的浸蚀,引导单位文化建设向科学、用心的方向发展。

税务自查报告 篇7

税务督察自查报告

一、引言

税务督察是党中央对税务工作的一项重要监督措施,旨在加强税收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维护税务制度的稳定运行。自查报告作为税务督察工作的重要成果,对于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具有重要意义。本报告通过对本单位税务督察工作的自查总结,将全面分析当前税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以期进一步推动税务工作的发展。

二、自查总结

自查过程中,我单位充分发扬自我批评精神,摒弃一切欺骗行为,对税务工作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审查和评估。经过量化分析和数据对比,我们发现了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1.效能问题:虽然我们在推行智慧税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税务服务效能仍然不高。如纳税人办税效率低下、办税时间长,相关政策落地不及时等。

2.执法规范问题:税务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存在一定的规范性问题,如有的执法行为缺乏合法性,执法程序不规范,人情手段过多等。

3.风险防控问题:税务风险防控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尤其是在针对大企业和高风险行业的风险管控方面,我们的工作还不够到位。

4.人才培养问题:我们发现税务干部队伍中的一部分同志对税收政策理解不深、法律意识薄弱,缺乏适应新形势的能力。

5.廉政建设问题:基层税务部门廉政建设不够健全,存在利益输送、懈怠表现等问题。

三、改进建议

基于上述问题的分析,我们根据税务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以下改进建议,以期加快税务工作的发展:

1.提高效能:加强智慧税务建设,推行更加便捷的办税服务,如优化办税流程、缩短办税时间等。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协作,促进政策的及时落地。

2.加强执法规范:加强税务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素质和水平,确保执法行为合法、规范。

3.加强风险防控:加强风险评估和管控,对大企业和高风险行业进行重点监管,确保税收风险的有效防控。

4.加强人才培养:加大对税务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专业素养和法制意识,培养他们适应新形势的能力。

5.加强廉政建设:加强廉政教育和监督,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廉政机制,切实净化税务工作环境。

四、总结与展望

通过对税务督察工作的自查总结,我们深刻认识到税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我们相信,只有不断自我检视、不断改进,税务工作才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贡献。我们将以本次自查报告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税务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能,不断推动税务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税务自查报告 篇8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一)正视突出问题

20xx年以来,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中央要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纳税人期盼相比,还有差距,主要表现为:个别地方取消审批事项落实不到位,存在变相审批的现象;个别事项的审批不规范、不公开、不透明,有的手续还比较繁琐,耗时长、效率低;一些审批事项取消后,后续管理方式单一,管理措施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等等。这些问题,必须通过进一步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切实加以解决。

(二)澄清模糊认识

一是关于审批事项底数不清的问题。审批事项底数,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XX年第10号,以下简称10号公告)发布的审批清单为基础,清单之外不存在其他审批事项(仅由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除外)。

二是关于已经取消审批事项的原有依据,包括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未修改或者废止前,仍然应当进行审批的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以国务院或者税务总局取消审批事项的决定为准,自国务院或者税务总局决定取消审批事项之日起,取消的审批事项不得再进行审批。

三是关于备案等后续管理措施没有法律依据的问题。后续管理措施,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行使税收征收管理权的体现,税务总局有权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备案等后续管理措施,依法加强税收管理,规范税收秩序,促进税法遵从。

四是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会增加执法风险或进户执法的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彻底转变管理理念,充分认识到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是依法还权明责于纳税人的重要体现,同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不增加纳税人负担的基础上,积极运用备案、申报、风险和信用管理等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范税收流失。

二、进一步推进审批改革

(三)加大改革力度

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10号公告发布的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清理完毕,其中列为其他权力事项的2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结合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继续做好清理和规范工作。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再梳理,进一步加大取消力度,提高取消事项的含金量。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发〔〕6号),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优化和公开审批流程,明确审查标准,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进一步改进税收管理方式,防止将日常税收管理事项和管理方式审批化,增加即时办结事项,不断提高税收服务和管理效能。

(四)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

按照国务院审改办的统一部署,税务总局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布中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原则上取消;对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通过充分论证,对不合理的指定予以取消。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地方税种的减税、免税事项,应当按照新修订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不得实行审批。

(五)巩固改革成果

严格实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非经法定程序,任何税务机关不得在清单之外增设和变相增设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实行变相审批,不得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等名义对已经取消的事项改头换面继续审批。对已经取消的上级税务机关的审批事项,要同时取消下级税务机关对应的初审、复审、审核等。不得将国务院或税务总局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指定交由行业协会、事业单位或涉税中介组织继续审批,已经指定的应当立即纠正,停止审批。积极引导行业协会采取有别于行政审批的方式,加强对行业行为的规范。对已经取消的中介服务应当切实落实到位,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变相予以恢复。做好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明确下放后的配套措施、承接方法,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三、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

(六)建立审批清单动态更新机制

国务院发文公布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税务总局更新税务行政审批目录,各省税务局应当在税务总局目录更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审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七)建立配套工作同步落实机制

税务总局原则上在国务院发文公布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个月内,完成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修改、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规范更新、后续管理措施发布等工作,并在上述工作完成后的45天内完成征管信息系统的调整。各省税务局原则上应在税务总局相关配套工作完成后1个月内做好相应的细化配套工作。

(八)建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机制

税务总局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纳入执法督察和督查督办事项,实施绩效考评,坚决制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各省税务局应当加强监督检查,以五个“有没有”为标准,即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的有没有取消、该下放的有没有下放、该规范的有没有规范、该公开的有没有公开、该简化的有没有简化,全面开展自查,集中组织抽查,认真听取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坚决予以纠正,强化责任追究,对解决问题不力、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应当予以通报,并追究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保证审批改革顺利推进,确保改革红利有效释放。

四、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

(九)优化综合管税

注重创新后续管理方式,善于把后续管理融入税收征管和税收执法等日常工作之中,全面落实税收征管规范和纳税服务规范,综合运用申报管理、发票管理、账簿凭证管理、税源管理等日常征管方式,以及检查、处罚、强制等日常执法手段加强对纳税人的事中事后管理,提高后续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十)深化信息管税

注重运用“互联网+税务”方式加强风险管理,善于根据纳税申报信息、第三方信息对纳税人的日常涉税情况进行归集整理,建立风险模型,加强数据分析,强化风险识别,按照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采取案头评估、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主动管理,提高后续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十一)强化依法管税

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后续管理,善于通过行政指导、行政疏导、行政服务等柔性治理方式引导纳税人遵从税法。通过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严禁违法增设纳税人义务、随意增加纳税人负担,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税务机关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提高后续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十二)高度重视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进一步转变观念,切实改变过去依赖事前审批的工作方式,注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协同推进、督促落实作用,将改革措施落到实处,确保纳税人真正享受到改革红利。

(十三)主动汇报

省以下各级税务机关应当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审批改革工作情况,取得地方党委政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同时,对审批改革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向税务总局报告,必要时专题书面请示。

(十四)强化协同

省以下各级税务机关应当积极落实国税地税合作工作规范,加强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共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提高征管效能,不断优化纳税服务。

本意见执行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

税务自查报告 篇9

本人今年7月被国税系统录用并被分到*县国税局工作。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县局举行的廉政教育学习,对党章、廉政制度、《公务员法》有了更系统全面的认识,对新时期党员、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更加明确。结合工作与生活实际,意识到作为工作在税收一线的工作者,我们的作风就代表着一个单位、一个系统的作风,面对各种诱惑,我们都必须坚决予以抵制,反腐倡廉,绝不能为任何私利而丧失自己的人格。通过与全局同事一起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本人在廉政建设、工作作风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在参加工作的这几个月中,本人严格按县局制定的计划,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及税收工作的实质,认真学习公务员法、廉洁自律准则、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纪律处分条例、税务干部十五不准等法律法规,并使之成为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标尺和行为规范,不断地加强思想锻炼,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提高了自己的政治思想水平和理论素质;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廉洁从政的有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五要十不准”和税务人员廉洁自律“十五条”以及县局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端正行业风气,并充分认识到行政“不作为”也是一种变向的腐败,会造成极坏的影响和不良后果。通过自查,本人从未出现吃、拿、卡、要、报、占等为税不廉、以税谋私及收人情税、关系税、面子税的行为,没有借、占纳税人钱、物的问题,亦未发生借故难为纳税人对该办理的业务不办等不作为行为。日常生活中,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不攀比,不奢侈,坚决抵制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行为,时刻比照党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决心做一名合格的税务工作人员、一名合格的国家公务员。

税务自查报告 篇10

税务督察自查报告

一、引言

近年来,中国税务领域的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为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税务督察作为税务管理的重要手段,在确保税收征管公平、高效的同时,也要不断加强自身监督和改进。本报告将就税务督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期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自查内容

1. 督察目标的明确性:在税务督察过程中,有时会出现目标不明确的情况,导致督察工作难以开展或结果不尽如人意。因此,我们需要明确税务督察的目标和任务,确保其有效实施。

2. 督察方式和手段的多样性:目前,税务督察主要采取现场检查、调查访问和数据比对等方式进行。然而,由于缺乏使用新技术、新方法等方式,使得税务督察工作显得有些单一化。我们需要在督察方式和手段上进行创新,以提高工作效率和精准度。

3. 督察质量的提升:有时,税务督察人员在工作中可能出现不专业、不公正等情况,这不仅会影响工作质量,还会损害税务管理的公信力。我们需要加强督察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

4. 督察结果的宣传和运用:目前税务督察的结果往往只在内部进行通报,对于社会公众来说了解的较少。我们需要加强结果的宣传和运用,让更多的人了解税务督察工作的意义和成果。

三、自查结论

税务督察工作在推动税务改革和税收征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通过自查,我们认为需要加强督察目标的明确性,提高督察方式和手段的多样性,加强督察质量的提升,以及加强结果的宣传和运用。

四、改进措施

1. 督察目标要明确,确保其与税务改革和发展目标相一致。在制定督察计划时,要充分考虑税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确保督察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 在督察方式和手段上要创新。利用新技术、新方法,如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等,提高督察的精准度和效率。同时,可以加强督察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共同推动税收征管工作的提高。

3. 提高督察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加强培训和教育,更新督察人员的知识和技能,提高其对税务工作的认知和理解。同时,要建立健全督察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高素质人才的不断涌现。

4. 加强结果的宣传和运用。将督察结果及时通报给社会公众,让更多的人了解税务督察工作的意义和成果。在结果运用方面,要建立起相应的改进机制,将督察结果纳入税务管理的决策和执行过程。

五、总结

税务督察是推动税收征管的重要手段,要保持其监督力度和公正性,同时也要不断改进和创新,以适应经济发展和税务管理的新需求。通过本次自查,我们对税务督察工作的问题和改进方向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努力提高税务督察工作的水平和效果,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六、参考文献

1. 张三.税务督察工作问题和对策[J].税收导刊,2020(2):10-14.

2. 李四.税务督察工作的自我完善与创新[J].税务研究,2021(1):20-24.

税务自查报告 篇11

地税税务自查报告

近年来,税收一直被认为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支柱,而税务自查作为确保税收秩序正常运行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国家税收的稳定增长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地税税务自查的一份报告,我们将详细具体且生动地呈现税务自查的情况,并进一步梳理出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与建议。

首先,我们从税务自查的目标和意义入手。税务自查的目标主要是确保纳税人依法纳税、税款全额到位、税收资金的使用安全有效,并进一步增强纳税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税务自查的意义在于发现并解决税收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质量,防止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促进税收秩序的规范和健康发展。

其次,我们将重点介绍税务自查的实施情况。地税税务自查主要通过多种手段和渠道开展,包括监控系统比对、定期检查、详细核查和调查取证等。自查工作主要分为三个环节,即税收征管前、征管中和征管后。税收征管前的自查主要是通过加强税收宣传、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和知识,减少纳税人违法行为的发生。税收征管中的自查主要是加强税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能力提升,加强对纳税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税款的全额上缴和资金的安全使用。税收征管后的自查主要是对税务活动进行核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提高税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然后,我们详细梳理出税务自查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首先是自查的频率和深度不够,导致问题无法全面发现和解决。其次是自查的重点未能准确把握,对一些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的自查力度有限。再次是自查工作缺乏政策的针对性,未能及时跟进税收政策的调整和变化,导致纳税人存在短时期的违法行为。最后是自查工作过程中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不够,导致各个环节之间的信息流通不畅,互相之间的协作配合不够紧密。

最后,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一些建议。首先,应加大税务自查的频率和深度,确保问题能够全面发现和解决。其次,要针对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加强自查力度,确保税收秩序能够得到有效维护。再次,要根据税收政策的调整和变化不断完善自查工作,及时解决纳税人的短时期违法行为。最后,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建立起一个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以提高自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综上所述,税务自查作为确保税收秩序正常运行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国家税收的稳定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地税税务自查报告详细具体、生动地呈现了税务自查的情况,并提出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与建议。我们相信,在各级税务机关的共同努力下,税务自查工作将取得更好的成果,为国家财政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税务自查报告 篇12

税务风险排查自查报告范文

一、引言

税务风险是企业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一种重要风险,它与公司的税收合规、纳税申报、税务审计等方面直接相关。为了避免税务风险对企业的不利影响,我们公司于近期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税务风险排查自查,本报告旨在总结此次自查的情况,提出风险点和对应的应对措施,以保障公司的税务合规和经营的稳定。

二、风险点及应对措施

1.企业税收合规风险

我们公司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一定的税收合规风险。主要表现在:

(1)未按时申报纳税。由于业务繁忙和管理不到位,公司存在部分税务申报未按时进行的情况。解决此问题的措施是建立完善的税务申报计划,加强内部沟通和协作,提高申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税务政策不了解或遗漏。税务政策变化频繁,公司存在一定情况下对新政策不了解或者遗漏的情况。为了降低这方面的风险,公司应定期进行税法的培训和宣贯,确保员工对最新的税务政策有所了解,以及建立内部税务政策变更的沟通渠道。

(3)会计处理不规范。会计处理与税务申报密不可分,不规范的会计处理可能导致税务风险的出现。公司应加强会计核算规范的宣导,确保会计岗位人员具备良好的会计和税务知识。

2.纳税申报风险

纳税申报是企业纳税的重要环节,我们公司在自查过程中发现了一些纳税申报风险。主要包括:

(1)虚开发票。虚开发票是一种严重的税务违法行为,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公司应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严格核实发票真实性,防止虚开发票的情况发生。

(2)逃避纳税。逃避纳税是企业纳税行为中常见的风险点之一,会为公司带来重大的法律和经济风险。为了避免此类风险,公司应建立完善的纳税申报体系,加强内部控制,确保纳税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3)虚报、漏报纳税。虚报、漏报是企业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常见的风险点,可能导致巨额罚款和税务处罚。公司应加强内部审计,确保纳税申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虚报和漏报情况的发生。

三、结论

通过本次税务风险排查自查,我们公司发现了存在的税务风险点,并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员工培训,提高税务合规水平,确保纳税申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时,公司将定期进行风险排查与自查,并不断优化和完善管理体系,以保障公司的税务合规和经营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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