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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权益日广播稿

发布时间: 2023.11.23

消费权益日广播稿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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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权益日广播稿(篇1)

3月12日,溧水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暨溧水诚信承诺商家联盟成立仪式在溧水天利广场中心广场隆重举行。本次活动由区消协、区市场监管局、区文明办主办,溧水天利广场、南京溧水南报传媒发展有限公司承办。今年的.消费维权主题为“网络诚信、消费无忧”。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统战部部长、永阳街道党工委书记夏云,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徐正凯,区市场监管局、区人民法院、区农业局、区盐业局、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开幕式,数万市民参与其中。

溧水隆重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溧水隆重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

开幕式上,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区消费者协会会长顾学军代表区消协向全区广大消费者、向辛勤工作在消费维权第一线的全体工作人员致以节日的问候。他表示随着网络经济的日益发展,今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确定为“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突出了对网络经济中损害消费者权益不诚信经营的抵制,呼唤全体网络经济参与者进一步强化经营者意识,共同努力建设放心无忧网络消费环境,进一步发挥“互联网+”给消费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新动力。

顾学军强调群众利益无小事,区消协将在新的一年里,主动作为,创新机制,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广大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20xx年,区消协共受理各类投诉工单2500余件,办结率97%,工单满意率86%。

活动现场,夏云、徐正凯为我区南京溧水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苏果超市(溧水)有限公司、南京周园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获得省市区“诚信之星”的47家企业授牌。

溧水隆重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

与以往纪念宣传活动不同的是,活动现场,为发挥诚信引领示范作用,加强我区诚信体系建设,营造更好的放心消费环境,在区消协牵头组织和主要商业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成立“溧水诚信承诺商业联盟”,分别是:中国电信溧水分公司、中国移动溧水分公司、五星电器溧水大卖场、国美电器南京溧水店、苏宁易购溧水通济街广场店、南京溧水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苏果超市(溧水)有限公司、中国联通溧水分公司、南京天利置业有限公司、南京溧水南报传媒发展有限公司。

消费权益日广播稿(篇2)

诚信对每位公民来说,是一个道德范畴,是人生立身之本;对一个医院来说,诚信不仅仅是一句口号,而是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济南九龙泌尿专科医院自建院以来,就一直不断强化医疗道德诚信建设,对就诊患者进行合理检查,从不滥开大处方;大力倡导廉洁医风,医务人员杜绝患者各种形式的吃请;长期支持公益事业,坚持扶危助困奉献爱心从医为民。

为进一步推广诚信医疗的理念,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济南九龙医院开展315诚信宣誓活动。在宣誓仪式上,陈尚国院长表示:“百姓的信任就是我们前进的动力,让更多的患者健康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一直以来,我们都在努力加强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设备,并以诚信、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让每一位前来医院就诊的患者都能满意而归。”

济南九龙泌尿专科医院医护人员315诚信宣誓内容:

一、坚持医院的专业性、公益性,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保护患者知情权,自觉履行告知义务。

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文明服务,杜绝生、冷、硬现象。

四、不接受患者及其亲属馈赠的“红包”及其它物品。

五、彻底杜绝收受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六、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七、不推诿、刁难患者,不做与病情无关的辅助检查。

八、坚持实行患者费用查询、价格公示制度。

坚决抵制弄虚作假 济南九龙医院争做诚信医疗先行者

济南九龙医院陈尚国院长介绍:济南九龙医院作为专业的男科医院,一直以患者的利益为出发点,一切以患者为中心,将诚信的理念融入医院文化建设之中,诚信已成为每一位医务人员的行为准则。多年来,济南九龙医院在公益医疗、诚信医疗信念的指引下,通过积极开展树立医院诚信形象的活动,形成一个医院倡导、医务人员齐参与、群众共同监督的良好局面,经过长期积淀,诚信已然成为医院的一种文化现象。

消费权益日广播稿(篇3)

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全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5日上午,太平街道文教卫办、妇工委、综治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分局太平组联合在太平集贸市场旁开展了以“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为主题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分局太平组工作人员向群众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周刊》和《家具放心消费一本通》等宣传册,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并当场答复。

综治办工作人员向群众派发有关综治平安创建及防盗防骗等宣传小册子,提高群众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提醒群众在消费过程中不要上当受骗。此外,综治办工作人员认真解答群众有关反邪教、禁毒等咨询问题。

此次活动,有近300名居民来到现场,共计提供咨询服务8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受到了居民群众的热烈欢迎,收到良好的社会效应。

消费权益日广播稿(篇4)

3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防城港市工商局港口区分局和防城港市港口区消费维权保护委员会联合在市行政中心区北京华联生活超市广场举行纪念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参加活动的成员单位有工商、公安、商务等39家,企业有25家。现场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吸引前来咨询消费维权常识的社会各界人士。在现场,工商部门还接受现场消费投诉。

在当天活动上,举行了假冒伪劣商品识别展示会,对近年以来工商等职能部门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公开曝光。这次集中展示的假冒伪劣商品包括各类食品、饮料、酒、日用品、香烟、保健品、进口旧衣服等。开展这次假冒伪劣商品集中展示识别,既是防城港市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的成果展示,也是全市各职能部门以实际行动依法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次重要举措,更是表明了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的决心。

消费权益日广播稿(篇5)

20xx年3月11日,由伊犁师范学院法学实践教学基地举办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活动在赛里木社区及黄河社区顺利展开。法学院黄险峰副院长、法学实践教学基地主任郭学兰老师及部分学生代表出席了本次活动。本次活动通过法律咨询、知识小竞猜的形式,讲解了法律生活小常识与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等法律知识,活动现场吸引了大量居民,他们积极地参与活动竞猜,并且主动咨询法律问题,在一种轻松的环境中获得法律知识,在润物无声中将法律意识耕种于人们的心中,使大家了解法律是保护人权于利益的最有效的工具,也是时刻保护我们的安全网。此次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利用各种法律宣传教育活动,进社区,上街头,发放宣传资料、法律援助联系卡,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二是充分发挥消费者维权工作站的专职功能,加强与消费者协会的信息互通,及时了解掌握消费者维权的法律需求。

三 我们和社区的工作人员联系并走入社区,承担一份我们大学生应有的'社会责任!并将在老师的带领下继续给广大的人民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

此次法律宣讲活动圆满结束。在活动结束之际伊犁师范学院法学实践教学基地主任郭学兰老师分别与赛里木社区和黄河社区签定了长期合作协议,一方面,能够与赛里木社区和黄河社区建立紧密、稳定的合作关系,并且继续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帮助,提高其法律意识;另一方面,也能够继续锻炼法学专业的学生,提高其自身的专业素养。此次活动的圆满成功也预示着伊犁师范学院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将会走进更多的社区,将普法活动坚持到底的美好前景!

消费权益日广播稿(篇6)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工作人员告诉人们,消费者如果在购买时能多长个心眼就不会上当。他深有感触地说,要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十分重要。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需要政府部门加强管理,厂商、经销商严格自律,同时也需要消费者掌握相关的知识与技能。针对欺诈消费者行为等问题,消费者如何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呢?有关方面特为消费者支招。

一、怎样识别

欺诈消费者行为表现形式主要有:销售掺杂、掺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商品;采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却谎称是正品;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销售商品;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不以自己的真实姓名和标志销售商品;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做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利用传播媒体对商品做虚假宣传;骗取消费者预付款;利用邮购销售骗取货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预约条件提供商品;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等。

二、怎样赔偿

按照有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赔偿其受到的损失,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消费权益日广播稿(篇7)

为营造辖区良好的消费环境,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消费信心,大力宣传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月15日上午,XX区街道办事处联合XX区工商所、XX区司法所、区质监局、区食品药品监督局、烟草专卖局、盐业公司在XX区汇赢广场开展了主题为“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的.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有奖知识问答方式宣传新消法,维护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其中,现场发放消费维权宣传资料约1000份,派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800份,工作人员现场为群众讲解产品辨别真伪的方法,演示如何进行食品安全检测,利用广场大屏幕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营造和谐市场经济秩序,净化市场环境,引导经营者文明经营、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街道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通讯稿二、

3月15日,永和街“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咨询活动礼加诚广场举行。今年的活动主题是“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活动由永和街消委会主办,邀请了永和工商所、永和司法所、永和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萝岗烟草专卖局、盐业公司萝岗分公司、广州旺旺食品有限公司、广州娃哈哈恒枫饮料有限公司、广州光明乳业有限公司、XX市益力多乳品公司、永恩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等部门和企业单位参加。

活动现场气氛热闹,人头攒动,活动环节有:职能部门现场接受咨询投诉,进行真假烟草和食盐的辨别,企业提供有奖问答,大量知名产品免费品尝赠饮,现场食品快速检测以及歌舞表演,吸引了大量的群众参与其中。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涉及面广,内涵丰富,保护制度更加完善,涉及更多百姓的切身利益。活动现场宣传普及了新消法,讲解了如何预防消费陷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群众纷纷驻足,详细咨询,体会新消法带来的改变。

通过深入社区,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让广大消费者在“知其法”的同时,也可以运用法律武器来切实保护自身权益。

消费权益日广播稿(篇8)

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近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龙圩分局、区消委围绕“凝聚你我力量”这一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

因疫情影响,为避免聚集性宣传活动,分局工作人员走进农贸市场,向广大消费者、经营者发放疫情防控与消费维权知识读本和宣传手册。3月12日起,在管理区市民广场显示屏循环播放公益维权广告,宣传维权渠道,为消费者投诉维权提供坚强的后盾。WWw.gz85.COm

走进农村向村民宣传消费维权知识。深入农村悬挂横幅、发放消费维权手册,利用各办事处、村委会等各单位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消费维权标语,就农村流动促销、保健品消费陷阱、如何提高消费维权能力,通过实典型案例讲解,引导村民科学、理性、安全消费。

走进敬老院关爱老年消费。悬挂宣传横幅、赠送消费教育资料,宣传老年消费知识,现场接受消费咨询,切实维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次宣传活动,共悬挂横幅、宣传口号15条,发放各类消费维权宣传资料200余份,派发《疫情防控与消费维权知识读本》手册100册,接受群众咨询50余人次。在当前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通过315系列宣传活动,提高群众、企业、消费者等社会各界消费维权参与意识、责任意识和信用意识,凝聚你我力量,共渡抗疫难关,最大限度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消费权益日广播稿(篇9)

为了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月11日上午,学苑社区在社区中心广场举办了传递正能量——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吸引了不少居民驻足。

宣传活动以“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为主题,邀请了街道食监药监、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工商管理所等十多家单位参加,开展广场咨询宣传。现场气氛活跃,秩序井然,社区居民主要就食品安全、移动通讯等热点问题纷纷向相关部门咨询。活动现场共发放了300余份宣传资料,普及了食品安全知识、生态消费及单独二孩生育政策等知识。同时,活动还进行了妇联的“健康同行.关爱女性”的康乃馨爱心捐款活动,使爱心捐款活动深入人心,从而促进大家共同关心女性健康。

此次宣传活动普及了消费知识,引导消费者健康、科学消费,有效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为共筑诚信、安康、舒适的消费环境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消费权益日广播稿(篇10)

在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交通银行青岛分行“锦娟劳模理财工作室”开展了一系列的金融消费知识宣传活动。

交通银行青岛分行“锦娟劳模理财工作室”是以交通银行青岛分行香港东路支行为依托,以青岛市劳动模范、高级沃德理财师李锦娟为核心,以支行一线高水平理财师为支持团队,集服务、创新、财富、共赢于一体的新型金融理财工作室。

2017年3月1日,“锦娟劳模理财工作室”走进崂山区中韩街道泰都社区开展了“金融社区公益行”活动。在此次活动中,泰都社区公益宣传站也正式授牌成立。

借助这个平台,通过分享身边真实案例,为居民详细讲解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常见手段以及如何防范金融诈骗、识别非法集资陷阱等热点问题,推广绿色金融,传播金融知识。除此之外,工作室还就如何安全使用银行卡进行了详细讲解,帮助社区居民了解平常用卡过程中可能会面临的相关风险。

3月5日上午,“锦娟劳模理财工作室”赶赴青岛科技大学践行雷锋精神,开展了“送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志愿者们向同学介绍了校园借贷、理性消费、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性和一些必要的金融知识。

整场讲座深入浅出的将当下贷款骗局、个人信息泄露风险和交易安全等问题向同学们做了讲解,同学们也就一些周围发生的金融现象、贷款购房、大学生信用卡办理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咨询。

保护消费者权益是贯穿于每一天的工作,“锦娟劳模理财工作室”将坚持进行公益宣传服务,让金融知识进入寻常百姓家,使消费者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

消费权益日广播稿(篇11)

为深入贯彻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要求,践行“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行业核心价值观,切实保障广大客户的合法权益,树立保险行业良好形象,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农银人寿莱芜中支全面开展以“美好生活,保险保障”为主题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客户服务系列活动。

今年“3·15”期间,农银人寿紧扣“美好生活,保险保障”这一主题,开展包括消费者教育、总经理接待日、保单权益维护、信函大回访、微信服务功能推广、有奖知识问答在内的各项紧贴客户需求的维权活动。农银人寿特别注重沟通交流平台的.建设,活动期间,通过各种有效载体向广大客户宣传全国统一客户电话95581/4007795581,让每个客户知晓维护权益的正常渠道,同时开通3.15客服专线、短信服务通道、95581客服邮箱,多渠道、多频次地接受广大客户的咨询,解答客户疑难问题。

同时,3月14日-3月17日,农银人寿莱芜中支将开展“总经理接待日”活动,由中支负责人亲自带头,设立接待点,接待到访客户,回答客户咨询、处理客户投诉,通过与客户零距离交流,加强与客户的沟通,赢得客户和社会的信任。

本次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农银人寿重点宣传和推广“农银人寿E服务”微信平台服务功能,并推出“微变更,送流量”活动。为普及保险知识,公司在官网开设“农银人寿维权知识专栏”并公布公司服务承诺,客户可以通过专栏内容了解保险知识和相关权益。3月15日,莱芜中支在繁华地段举办现场咨询活动,设立咨询服务台,提供现场保险知识咨询服务,消除保险消费者的认识误区,维护消费者的最大权益,一上午时间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接待咨询人员60人次。

秉承“诚信立业、稳健行远”的核心价值观和“客户至上、始终如一”的服务理念,农银人寿莱芜中支将通过持续高品质服务不断赢得广大客户的信赖、认同与支持,实现公司与客户的共同成长,力争通过更加有效的服务标准为客户提供更加愉快的服务体验,并接受客户和社会的监督。

消费权益日广播稿(篇12)

3月13日上午,杭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邀请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杭州市消保委解读今年“315”期间杭州的消费维权活动安排,通报杭州市20xx年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和2017年工作举措,并发布了一批典型案例。

记者从《20xx年杭州市消费维权工作白皮书》看到,20xx年市场监管举报投诉咨询平台从各渠道共接收举报投诉咨询338022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66.52%,共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69.57万元。全市各级消保委(消协)共受理各类投诉39799起,投诉解决率97.1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465.94万元。问到为何举报投诉咨询量会出现这么大幅度的增长,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加强举报投诉指挥体系建设力度,加大人员投入,扩展接收渠道,不断提升接通率;另一方面,对投诉举报流程进行改进,特别是对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流程进行登记和受理区分,即采用只要接到就予以登记,核实后再进行受理判断的模式,降低群众反映问题的门槛,大幅度提高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息的接收登记量。

20xx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以问题为导向,陆续开展了“一整治三严打”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网络订餐“净网行动”、红盾网剑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及时查处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绝对化广告、强制消费、商业贿赂等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违法行为,开展消费环境综合整治,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专项整治、联合执法、专案突破等途径,共完成各类案件查处6777件、罚没款1.44亿元,共移送司法机关77件。全系统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力度,对流通领域专业市场、商场、超市、专卖店、加油站等场所销售的成品油、儿童服装、儿童玩具、电动自行车、小家电、丝绸产品、宾馆用一次性牙刷等品种1201批次的商品进行了质量抽查检验,处理不合格商品近300批次,立案查处150多起。同时,全市扎实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提升群众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和信心,完成食品生产小作坊整规,关停取缔715家,申报登记679家;新增阳光餐饮838家,累计创建2269家;新创建37家放心农贸市场,累计创建122家,免费开放150家农贸市场检测室,基本建成蔬菜、肉、水产品三大农批市场的追溯系统;完成生产和流通领域食品检测60684批次,发现并处置不合格食品1406批次,不合格率2.89%;推动《杭州市危害食品安全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出台,试点推进食品安全责任险和金融征信体系建设。此外,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杭州市消保委积极推动社会共治,借助社会的力量,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消费环境。如积极发挥汽车专家委员会以及房产专家委员会的作用、组织消费维权义工开展消费监督活动、公开征集“霸王条款”、创新建立金融消费教育社群、联合阿里巴巴推进网络消费教育等。

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冯世联表示,2017年杭州市消费维权工作将重点从三个方面展开。一是围绕国家两中心职能,扎实推进互联网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杭州于去年获批设立电子商务12315投诉维权(杭州)中心和网络商品质量监测(杭州)中心,今年将围绕国家“两中心”职能,加大网购消费维权力度,引导全市消费类网络交易平台全部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全部纳入12315“五进”工作体系,全部建立消费纠纷自行处理绿色通道。还将加大互联网广告发布行为监管力度,将在杭16家网站、平台纳入重点监管清单,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对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财产安全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房地产、教育培训、投资理财等内容的互联网广告开展重点整治。探索建立跨境消费维权机制,建立和完善先行赔付制度,为国内外消费者购买跨境商品提供便捷的投诉维权通道。二是围绕放心消费创建,重点推进消费市场综合治理。将加强老年健康消费市场治理,加大对中老年人保健食品、健康用品、休闲旅游等领域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的整治力度,对利用会议、健康讲座等打亲情牌方式误导、欺骗老年人进行非理性消费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全市范围内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医疗器械等非法印刷品广告专项整治,有效遏制有关广告的违法发送行为和广告内容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中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加强合同格式条款规范,加大对教育培训、房产中介、健身美容、银行保险、电信通讯等服务行业合同格式条款的整治力度,特别是对连锁经营的有统一格式合同的企业进行源头规范。将加强网络订餐问题整治,加大线上线下餐饮经营者核对排查力度,强化交易平台监管,对准入数据无法匹配的一律先行下架,严格落实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实名登记和信息公示制度。三是围绕维权社会共治,助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建立和完善杭州市消费维权义工队伍,吸收各领域专家、学者加入队伍,并根据专业特长进行分工,形成多元体系,特别是建立消费维权专家团,提升专家团在消费纠纷调处中的实际效力。完善消费领域诉讼调解对接机制,建立杭州市消费维权人民调解委员会,确立调解结果的法律效力,为消费者组织快速高效开展消费纠纷调处提供司法保障。同时积极加强与旅游、物价、公安等消费维权相关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和协作配合,完善跨部门的消费者投诉举报转办、消费争议案件线索移转和协助调查机制,共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今年“315”期间,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杭州市消保委还将开展全方位的宣传纪念活动,组织跨境平台代表发出“履行平台责任,维护跨境消费者权益”倡议;启动网络订餐专项整治活动和“百名所长进商超 百姓消费畅无忧”活动;举行“杭州市消费维权专家团”成立仪式和杭州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仪式;同时还将邀请广大媒体代表、消费者充分参与后续系列活动,共同营造消费者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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