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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合同

发布时间: 2023.12.14

船舶合同必备十一篇。

船舶合同【篇1】

渔业船舶买卖合同范文一

立契约书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兹就船舶买卖事宜,订立本契约,条款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后记船舶的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入。

第二条

买卖总金额为x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xx元整。

2、甲方必须在x年x月x日前将后记的船舶点交与乙方,并将下列登记文件及使用权文件交付与乙方。乙方未支付的余款,俟船舶点交及办理船舶所有权、渔业权移转登记完毕并经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机关盖印证明时一次付清。

1)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约标的物的全体股东会议记录三份。

2)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鉴证明书三份。

3)乙方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三份。

4)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股东名册三份。

5)乙方法定代表人户籍誊本三份。

6)乙方公司执照,营业登记证影本各三份。

7)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无欠税证明书正本。

8)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正本。

9)船舶吨位证书正本。

10)船舶国籍证书正本。

11)设备目录正本。

12)航海记事簿正本。

13)法律所规定的其它文书正本。

14)船舶检查簿正本。

15)渔业执照正本。

16)渔业权抛弃申请书。

17)船舶无线电台执照正本。

18)契约渔船船图。暨进口器材规格说明书。

19)船舶勘航力证书正本。

20)货舱、冷藏室及其他供载运货物部分适合于受载运送与保证书正本。

21)船舶无共同海损部分担额并不负担救助及捞救报酬额证书正本。

第三条

甲方于第二条第(2)项乙方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船舶的所有权及渔业权移转登记与乙方。

第四条

在甲方尚未将船舶点交与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毁损或遗失时,应由甲方负责,亦即乙方免除支付价金义务。

第五条

甲方保证后记船舶所具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第三条交付前先行试航,以证明其性能。

第六条

有关后记船舶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一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乙方的过失或发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修理的义务。

第七条

若发生第六条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或补充完整,而船舶仍然无法维持继续作业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一个月时,乙方可根据下列方式选择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换取同种类船舶。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船舶的时间长短支付船价,每半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第二条总金额三分之一的款项。

2)退还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应付如前(1)的款项,其余定金退还与乙方。有关使用船舶的时间、其计算方法则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规定从第三条甲方点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船舶要求之日止,为使用时间。

第八条

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日期前支付余额以交换船舶,则甲方无需催告,本契约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船舶移动、航行并停泊于原船籍港。

有关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动、航行费,以及停泊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除上述权利外,尚可将定金没收,作为损害赔偿。

第九条

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所列日期前点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十日之内点交船舶。在此期限内,甲方若仍然无法点交,则本契约视同作废。乙方得请求甲方退还第二条的定金、以及与定金同额的损害赔偿。

第十条约定事项:

1)双方同意以港为点处所。渔船内所存燃料油归还甲方。

2)本契约买卖标的物的保险,其受益人应于点交同时变更指定为乙方,变更后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3)所有甲方雇用的人员(包括船员),于本契约买卖标的物交清楚同时,由甲方负责遣散与乙方负担。

4)本契约买卖标的物交接前所属的所有费用,包括雇用人员薪资,船员分红,及其他一切所有债务及税捐概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涉。

5)自交接后有关本契约买卖标的物的一切权责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6)甲方保证本契约买卖标的物毫无产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7)所有甲方负担的应付款项,如因甲方未付致涉及乙方权益时,在尾款范围的金额内乙方得代甲方径行垫付,抵付尾款,如超出尾款金额则应由甲方负责处理。

8)如本契约书涉讼时,双方同意由法院管辖。

本契约一式三份,当事人及见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卖 方(甲方):

公司名称:x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 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证号码:

买 方(乙方):

公司名称:x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 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证号码:

见证人:

住 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x年x月x日

渔业船舶买卖合同范文二

合同编号:

甲方:

法定地址:

营业执照号:

乙方:

法定地址:

营业执照号:

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甲方愿意出售且乙方愿意购买“_____________________”轮

(以下简称“该轮”),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船舶概况

船名: 船型:成品油船 船级:CCS近海

船籍: 总长:129.70m 船宽:17.50m

船深:9.4m 载重吨:8800t 总吨:5637t

净吨:3156t 主机型号/功率:8320ZCd-8/2206KW

主机生产商:广州柴油机厂 船舶建造年月:

二、产权/经营权

甲方确认拥有本合同下的该轮的全部产权甲方确认该船不在光船租约下。

三、船价

该轮售价总计人民币(或美元)____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四、保证金

为了确保本合同的严格履行,买方应在合同签订日支付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应以银行汇票方式汇到卖方指定的

帐户(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或美元)帐号:

五、付款

分期付款:

(1)船舶下水_____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______作为预付款。合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预付款可以抵作船价款。

(2)船舶证书办理完毕_____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______,合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3)交船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_____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______,合计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六、交船时间和地点

交船地点:

交船期限: (由甲方选择)

甲方同意乙方在支付了上述定金并签署跟船保函后,可以委派________名代表上船直至交船,以便熟悉船舶状况,但跟船人员不得干涉或妨碍甲方船员的正常工作。跟船人员的费用和风险由乙方自负。

甲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该轮3天交船预报和1天交船确报,乙方在收到3天交船预报通知后,应立即安排付清剩余船款及油款,乙方收到1天交船确保后,必须在________天内接船。交船时,该轮必须处于漂浮状态,甲方按该轮现状交船,自然损耗除外。甲方确认收到全部船款和油款后,双方即签订交接协议书。交接协议书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该轮产权正式移交给乙方。甲方全体船员立即离船,船员离船后的食宿和回程的车费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安排将船员送回。乙方同意付船员补贴每位人民币(或美元)_________。交船前,倘若该轮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本合同自行解除。甲方应将乙方已付款项全额如数退还。

七、备件和燃料

该轮包括船上的备品备件由甲方按清单移交给乙方。属于甲方专用的船上图书、资料表格和文件等不包括在内,船员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内。船上剩余燃油、未使用过的润滑油、伙食由乙方接收并按交船地当日市场价格计价付款,

并一次性付清。

八、文件

交船时,甲方应将现有的船检证书及该轮技术图纸无偿提供给乙方。若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将其现有的该轮的其他技术文件及时交给乙方。该轮的国籍证书、船舶的所有权证书、电台执照、船舶签证薄、海关监管薄、航海日志、轮机日志、营运证、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造船厂提供的该轮的稳性计算书、船舶防油污计划和ISM文件(如有)等应由甲方收存取回,但乙方有复印的权利(船舶油污计划和ISM文件不提供复印)。交船时,甲方应将下述文件递交给乙方:一、授权书;二、普通商业发票(不含增值税),甲方应在交船后________日内办妥该轮在原登记机关的注销登记。同时,乙方应将下述文件递交给甲方: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二、授权书;三、乙方办理该轮登记所在登记机关名称、地址、传真、电话、联系人和邮政编码。

九、债务

在交船前,甲方承诺该轮没有任何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和随船债务。

十、费用的约定

交船前,该轮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交船后,该轮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向原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注销手续,乙方应办理该轮所有权登记,其费用各自承担。

十一、船名和标记

该轮移交后,乙方不得使用原船名和烟囱标记。

十二、乙方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定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和按年利率______%计算的全部损失费用的利息。

若乙方未能在收到交船预报后_______日内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支付船款,或未能在收到交船确报后_______日内接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定金及其利息归甲方所有。若定金及其利息收入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费用,并承担甲方全部损失费用的利息(按年利率_______%计算)。

十三、甲方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通知乙方接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后,应在______个银行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到的全部船价款(包括定金)及利息(按年利率______%计算)。

十四、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地震、火灾、海啸、战争等不可抗力而致使甲方不能履行合同,则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另外若由于其它特殊原因如台风、大于该轮抗风能力的大风、雾以及国家政府机关规定等造成甲方不能按合同条款规定之日期交船,甲方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同时提出新的交船日期,乙方有权选择撤销合同或保留合同。若乙方选择撤销合同,则本合同立即终止;若乙方选择保留合同,则乙方应接受甲方提出的新的交船日期。 十五、仲裁

在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_________分会按我国有关法律进行仲裁。该仲裁是终局的。 十六、附则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传真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渔业船舶买卖合同范文三

甲方:

法定地址:

营业执照号:

乙方:

法定地址:

营业执照号:

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甲方愿意出售且乙方愿意购买“—————”轮(以下简称“该轮”),并达成如下协议:

1、船舶概况

船名: 船型:

船籍: 船级:

总长: 船宽:

船深: 总吨:

净吨: 载重吨:

建造厂家:

建造年月:

2、产权/经营权

甲方确认拥有本合同下的该轮的全部产权。

甲方确认该船不在光船租约下。

3、船价

该轮售价总计人民币(或美元)——————-

4、定金

为保证本合同的严格履行,乙方同意在合同签定后的——-个银行工作日内以银行汇票方式将人民币(或美元)————-的定金汇到甲方指定的帐户。

帐户如下:

户名:

开户行:

人民币(或美元)帐号:

5、付款

乙方应在实际交船前的——天将剩余船款人民币(或美元)———–及剩余油款汇至上述甲方指定的银行,并将银行凭证交给甲方。

6、验船

乙方已于———年—-月份在甲方的安排下验船,并同意按验船现状接船。

7、交船时间和地点

交船地点:

交船期限: (由甲方选择)

甲方同意乙方在支付了上述定金并签署跟船保函后,可以委派——名代表上船直至交船,以便熟悉船舶状况,但跟船人员不得干涉或妨碍甲方船员的正常工作。跟船人员的费用和风险由乙方自负。

甲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该轮3天交船预报和1天交船确报,乙方在收到3天交船预报通知后,应立即安排付清剩余船款及油款,乙方收到1天交船确保后,必须在——天内接船。交船时,该轮必须处于漂浮状态,甲方按该轮现状交船,自然损耗除外。

甲方确认收到全部船款和油款后,双方即签订交接协议书。交接协议书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该轮产权正式移交给乙方。甲方全体船员立即离船,船员离船后的食宿和回程的车费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安排将船员送回。乙方同意付船员补贴每位人民币(或美元)———。

交船前,倘若该轮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本合同自行解除。甲方应将乙方已付款项全额如数退还。

8、备件和燃料

该轮包括船上的备品备件由甲方按清单移交给乙方。属于甲方专用的船上图书、资料表格和文件等不包括在内,船员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内。

船上剩余燃油、未使用过的润滑油、伙食由乙方接收并按交船地当日市场价格计价付款,并一次性付清。

9、文件

交船时,甲方应将现有的船检证书及该轮技术图纸无偿提供给乙方。若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将其现有的该轮的其他技术文件及时交给乙方。

该轮的国籍证书、船舶的所有权证书、电台执照、船舶签证薄、海关监管薄、航海日志、轮机日志、营运证、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造船厂提供的该轮的稳性计算书、船舶防油污计划和ISM文件(如有)等应由甲方收存取回,但乙方有复印的权利(船舶油污计划和ISM文件不提供复印)。

交船时,甲方应将下述文件递交给乙方:一、授权书;二、普通商业发票(不含增值税),甲方应在交船后—–日内办妥该轮在原登记机关的注销登记。同时,乙方应将下述文件递交给甲方: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二、授权书;三、乙方办理该轮登记所在登记机关名称、地址、传真、电话、联系人和邮政编码。

10、债务

在交船前,甲方承诺该轮没有任何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和随船债务。

11、费用的约定

交船前,该轮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交船后,该轮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向原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注销手续,乙方应办理该轮所有权登记,其费用各自承担。

12、船名和标记

该轮移交后,乙方不得使用原船名和烟囱标记。

13、乙方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定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和按年利率——%计算的全部损失费用的利息。

若乙方未能在收到交船预报后——日内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支付船款,或未能在收到交船确报后——日内接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定金及其利息归甲方所有。若定金及其利息收入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费用,并承担甲方全部损失费用的利息(按年利率—–%计算)。

14、甲方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通知乙方接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后,应在——个银行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到的全部船价款(包括定金)及利息(按年利率—–%计算)。

15、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地震、火灾、海啸、战争等不可抗力而致使甲方不能履行合同,则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另外若由于其它特殊原因如台风、大于该轮抗风能力的大风、雾以及国家政府机关规定等造成甲方不能按合同条款规定之日期交船,甲方应提前—-天通知乙方,同时提出新的交船日期,乙方有权选择撤销合同或保留合同。若乙方选择撤销合同,则本合同立即终止;若乙方选择保留合同,则乙方应接受甲方提出的新的交船日期。

16、仲裁

在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按我国有关法律进行仲裁。该仲裁是终局的。

17、附则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传真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船舶合同【篇2】

股份合作协议书范本一

合伙人一(甲方):身份证号:合伙人二(乙方):身份证号:现合股(合伙)开办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实施两方共同投资、一方入组建、技术、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过两方合伙人的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出资的总额为:人民币:一百万人民币,¥:100万

甲方出资__________

乙方投资30万、占总投资的25%。占公司股份25%。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两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乙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甲乙两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两方按占有股份比例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

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两方同意,并由甲乙两方同时进行、乙方有优先权。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20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经营,两方无意退出,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

2、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A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甲乙两方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伙:①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伙;如执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退伙人的占有股分50%退出。非经两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继续合伙,而踢出一方时,则被踢出的一方,被

迫退出时,将按公司当时财产状况的50%进行赔偿。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4、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可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公司所在地公证单位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合伙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5、纠纷的解决

合作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四、职能分配及议定事项

在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________作为公司法定代表,全权协调处理公司的工商税务、消防安全、业务接洽及商务等事务。

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50000元;必须经过甲、乙两位股东签字。

2、新产品或设备的引进;

3、厂房扩建等再投资事项;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等。

5、公司每月要进行一次盘点,股东一起参与结算。

6、设立一个公司账户、同时两位股东都拥有此账户短信提示、以方便及时了解账户资金流动情况。

8、公司公章由___________保管,账目由___________保管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两份,两方各执一份,自两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份合作协议书范本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方(以下简称三方)共同成立X公司,共同开拓开X市场,自愿签定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三方共同出资并在工商局正式注册成立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方以现金或实物方式出资入股,公司股份分配如下:甲方占%、乙方%、丙方%.公司收益按年核算分配。

二、三方共同建立公司,以促进互联网的信息化发展为目的,其业务主要为:、

三、甲方责任以及权利:甲方以、作为出资,保证其出资到位;负责公司的经营工作、随时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努力学习公司发展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充分利用其人际关系各种资源为公司解决实际问题,争取公司更大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随时关注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公司的发展方向以及经营策略提供指导;按照其占有公司股份比例%负担公司费用和享受公司的利润。

四、乙方责任以及权利:乙方以、作为出资,负责公司具体的经营工作、随时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努力学习公司发展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充分利用其技术力量等各种资源为公司解决实际问题,争取公司更大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随时关注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公司的发展方向以及经营策略提供指导;按照其占有公司股份比例%负担公司费用和享受公司的利润。

五、丙方责任以及权利:丙方以、

作为出资,保证其出资到位;负责公司的经营工作、随时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努力学习公司发展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充分利用其人际关系各种资源为公司解决实际问题,争取公司更大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随时关注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公司的发展方向以及经营策略提供指导;按照其占有公司股份比例%负担公司费用和享受公司的利润。

六、三方之间的合作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基础,本着开诚布公、团结合作的原则,公司经营及发展涉及问题以三方商谈确定。

七、合同期限:本合同一式四份,自三方本人签字之后生效,有效期为五年。如果在合同到期前任一方决定中途退出,另外双方有优先接受其股份的权力,如果无法接受其退出的股份,决定退出的双方可以再另找寻其股份接受方并经股东会同意通过。如果决定退出的这双方无法找到其股份的接受方,则不能退出。合同到期后,若公司继续经营,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五年。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船舶合同【篇3】

股份合作协议范本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一)合伙期限:_________________合股期限为_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经营,双方无意退了,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入股;

二)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1)需承认本合同;2)需经双方同意;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4)甲方有否决权。

2、退股: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股;如执意退股,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退股人的投资股分60%退出。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股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股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股对待。

四、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一)合股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_________________1)合股期届满;2)全体合股人同意终止合股关系;3)合股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股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二)合股终止后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股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股人出资多少,先以合股共同财产偿还,合股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股人平均承担。

五、纠纷的解决:

股东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股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六、公司的运营:

在成立公司后,委托_____________作为公司运作的法人,委托_____________作为公司执行运作的经理。执行经理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独立处理公司事务(简称公司执行人)。甲方作为主要出资人和大股东对公司人事和财务有管理权,有否决权。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_________________一)、单项费用支付超过_____________元;二)、新项目的引进;三)、重大的促销活动;四)、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七、公司今后如需增资,根据实际情况贷款或者融资等方法解决。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每季度召开一次股东会议,审核公司的每季度财务报表,评议公司的运作状况。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两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3份,两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1份备案,自三方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船舶合同【篇4】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一、船东授权委托书及船舶证书

本租船合同由甲方与船东或其授权的公司作为乙方签署。如果船东委托代理签署本合同,则代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负责船舶的日常经营管理,并和船东共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附该船舶授权委托书正本)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船舶有效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登记证书船级证书船舶保险单),其所列各项范围与船舶实际情况相符。乙方保证在交船之日及整个租期内,船舶状况须与本合同第二条所述状况相符,如有不符,租金应予扣减以补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若因上述条件不符而严重影响甲方正常营运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二、船舶状况

在交船之日及整个租期内,本船应水密、坚固、货仓防水湿设施处于良好的适航状态,在各方面适于的货物运输,船壳、机器、设备、船舶文件、等维持在充分有效状态,并按规定配齐和维持合格的船长及船员。船舶应提供充分的证明,可以正常作业。

三、货物

甲方租用乙方提供的适航航区的平板货船(下称船舶),按船舶检验证书,营运证书规定之范围从事货物运输。甲方如超出以上范围使用船舶,须事先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变运输货物,致使船舶无法达到运输条件或给船舶造成损害的',责任一律由甲方承担。

四、航行范围

乙方保证,船舶航行区域为内河区。

五、租金、押金、消耗及放船费

1、船舶每月租金,(含船员工资、伙食费、船舶保险、船员社保及保险费、船舶修理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_。

凭收据结算租金,租期不足整月的,租金按天计算。

租用期间船舶每月提供三天给予船舶办理保养及办证时间按(可累结),乙方无权在甲方不营运时自行安排船舶运作。

2、船航行油耗为平均每小时公斤,以甲方制定各航线定额配油所核定航行时间里程柴油为标准,按实际营运航次计算。

3、租金每月结算一次,甲方于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下月的应付费用,并于首期预付乙方六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租期结束时,在一切手续按合同交接完成后退回),由于甲方原因或因天气原因或因天气关系等因素不能投入营运,甲方必须照常支付租金,否则乙方有权终止租约并没收押金。

4、放船费,起租时甲方派员在船舶停靠港读取油位后加油、押船到目的地港起租,油费由方负责。

起航港签证费由方负责支付,目的港签证费由方负责支付。

租赁期间油费由方负责支付。

六、租期

甲方租用该船舶年,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自船舶放船之日起计算,证租期满时甲方有权优先选择续租船舶。续租后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仍受本船舶合同约束。如任一方对合同延续有异议,则参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

七、停租

因以下事项造成甲方无法使用本船舶的,甲方可停止支付租金。同时甲方可单方面撤销租约并保留向乙方追偿因此遭受的损失的权利。

1、人员或船舶用品不足。

2、船壳、机器或设备损坏。

3、船舶或货物遇到海损事故包括碰撞和搁浅而造成延误(公共海损除外)。

4、未经甲方同意而超出保养时间的修船、进坞或为保持船舶效率所采取的其他必要措施。

5、船舶或船员未持有或未随船携带营运所需的有效证件及其他船舶文件。

6、船长、船员或水手的罢工、拒航、违抗甲方指令(如执行此命令会危及船舶安全除外)或失职。

7、任何因乙方、船长或船员受到控告或违章对本船舶实行扣留或干预(但由甲方疏忽行为引起的除外)。

8、乙方违反租约而停工。

9、由于本条所提到的任何原因或由于伤病船员上岸治疗而使本船绕航、折返或靠挂非甲方所指示的港口。

10、其他乙方原因妨碍或阻止本船舶有效运营或使本船不能给甲方使用。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船舶合同【篇5】

船号,__________

本合同由依照________法律组建和存在,并以_________为注册营业地的_________为一方(以下简称买方),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并存在,以中国_________为注册营业地的_________船厂为另一方(以下简称卖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订立。

兹证明

鉴于本合同所含的双方的约定,卖方同意设计建造、下水、装配、完成一艘______船,并在完工和试航成功后出售给买方,具体细节,将在第一条中说明。本船将悬挂______旗,买方同意向卖方购买和接收前述船舶,并根据以下条款中所述金额付款。

第一条说明和船级

1.说明

本船入级下述船级社,在设计吃水__________米时,载重量_____公吨的船舶(以下简称本船),本船的卖方船号为__________,其建造、安装和完成应按下列技术规格书进行,

(1)技术规格书(图号,____________________)

(2)总布置图(图号,____________________)

(3)舯剖面图(图号,____________________)

(4)厂商表(图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随附技术文件由本合同双方签字(以下合称为说明书),并作为合同整体的一部分。

2.船级和规范

包括机器和设备在内的本船建造,应该按照船级社的规则和规范(以下简称船级社)获得标记记录并且符合说明书所规定的规则和规范。

买方应和船级社商定指派一名或多名代表监造师(以下称监造师),在卖方的船厂对本船进行监造。

所有和船级社有关的和为满足合同签字日前颁布的在本合同所要求的说明书中叙述的与规则、规范、要求所发生的费用,以及船舶建造的专利权使用费(如果有),除非另有规定及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否则均由卖方支付。为建造本船过程中所用的关键图纸、材料和工艺无论何时均需按照说明书叙述的船级社的规则和规范实施检查和实验。

船级社关于是否符合船级规范的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本船主要技术参数和尺度

(a)船体,

总长,约__________m

两柱间长,__________m

型宽,__________m

型深,__________m

设计吃水,__________m

(b)推进装置

本船按说明书应配备一台__________型主机。

4.保证航速

卖方保证按说明书要求本船的装载条件下的试航速度经修正后不低于__________节。

试航速度应根据风速及浅水效进行修正。速度修正的方法应按说明书中的规定。

5.保证燃油消耗

卖方保证主机的燃油消耗在台架试验、正常连续输出工况以及燃油值为__________千卡/千克时,不超过__________克/马力。

6.保证载重量

卖方保证本船的载重量在满载吃水__________m,海水比重1.025的情况下,不少于__________公吨。

本合同使用的载重量一词,应符合说明书里的有关定义。

本船的实际公吨载重量应由卖方计算并经买方校核,所有为此计算所需的测量应在买方监造师或买方授权者在场时进行。

如果卖方和买方对此计算和/或测量有分歧,应以船级社的决定为准。

7.分包

卖方可以自行决定并负责将本船任何一部分的建造分包给经验丰富的分包商,但此类分包的提交和最后上船安装工作应在卖方的造船厂完成,卖方仍应对分包工作负责。

8.注册

本船应在交船及验收后,由买方根据法律注册登记,一切费用由其自理。

第二条合同价格和支付期限

1.合同价格

本船购买价格为__________万美元(USD),由卖方净收得(以下称合同价格),不包括本合同第五条提及的买方供应品的费用,并将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如有,作加减帐处理。

2.币种

本合同中买方向卖方支付的任何费用均应以美元支付。

3.支付期限

合同价格应由买方按以下分期款项向卖方支付,

(1)第一期款项

数额为__________美元(USD)作为合同价格百分之________(______%),应在本合同生效时或之前并且卖方已向买方提交和本合同附件A相符的由北京中国银行出具的退款保函,并且卖方已收到本条第6款提及的由第一流国际银行签发的付款保函的同时由买方支付。

(2)第二期款项

数额为__________美元(USD)作为合同价格百分之________(______%)的款项,应在本船在卖方船厂开工后三(3)个纽约工作日内由买方支付。卖方应用电传或传真连同买方认定的证书通知买方,说明本船已在卖方车间开工,要求立刻支付本期款项。

(3)第三期款项

数额为__________美元(USD)作为合同价格百分之________(______%)的款项,应在本船第一只分段铺龙骨后三(3)跟纽约工作日内由买方支付,卖方应用电传或传真连同授权者认定的证书通知买方第一只分段已铺龙骨,并要求买方立即支付本期款项。

(4)第四期款项

数额为__________美元(USD)作为合同价格百分之________(______%)的款项,应在本船下水后三(3)个纽约工作日内由买方支付。卖方应用电传或传真连同授权者认定的证书通知买方本船已下水,并要求买方在本船下水后立即支付本期款项。

(5)第五期款项

数额为__________美元(USD)作为合同价格百分之________(______%)的款项加上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对本合同价格的修改或修正而导致的加减帐,应在交船日到期并由买方向卖方支付。卖方应在预定交船日十(10)天前用电传或传真向买方发出本期款项的付款要求。

4.支付方法

(1)第一期款项

根据第二条第三款(1)的规定,买方应以电汇的形式以美元汇付该期款项给由卖方指定的接收行。然后连同买方所要求的银行通知,转入卖方帐户,或其它由卖方临时指定的收汇行。

(2)第二期款项

根据第二条第三款(2)规定,买方应以电汇的形式以美元汇付该期款项给由卖方指定的接收行。然后连同买方所要求的银行通知,转入卖方的帐户,或汇付到卖方将指定的其它接收行,该类指定应至少在付款到期日前十(10)天通知买方。

(3)第三期款项

根据第二条第三款(3)的规定,买方应以电汇的形式以美元汇付该期款项给由卖方指定的接收行。然后连同买方所要求的银行通知,转入卖方的帐户,或汇付到卖方将指定的其它接收行,该类指定应至少在付款到期日前十(10)天通知买方。

(4)第四期款项

根据第二条第三款(4)的规定,买方应以电汇的形式以美元汇付该期款项给由卖方指定的接收行。然后连同买方所要求的银行通知,转入卖方的帐户,或汇付到卖方将指定的其它接收行,该类指定应至少在付款到期日前十(10)天通知买方。

(5)第五期(交船时付款)

买方应在预定交船日至少三(3)个银行工作日之前,在卖方指定银行以买方名义存不可撤消的现金存款。有效期为三十天,数额为本期款项(按本合同条款,金额可能作调整)。同时出具一份不可撤消的指示,声明一旦卖方向该银行提交由买方凭买方授权代表和卖方签发的交船和接船协议书的副本,该存款归卖方所有。如有利息,归买方所有。

如果本船交船在上述三十天内没有实施,买方有权于到期日撤回该存款及利息。但是卖方通知买方新的交船日期后,买方应根据上述同样条件进行现金存款。

5.预付款

买方有权在本船交船前支付任何预付款,并至少应于三十(30)天前,书面通知卖方预付款项,此预付款项不包括本船的任何价格调整。

6.交船前支付分期付款的担保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署时向卖方提交一份由第一流国际银行(以下称保证人)签发符合附件B格式的以卖方为受益人,并为卖方银行和卖方信可的不可撤消、无条件的执行保函,此保函保证买方履行支付合同价的第二、三和第四期款项的义务。

7.退款

买方在本船交船前支付的所有款项都具有预付款性质。若买方解除或取消合同,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解除及取消合同的条款时,卖方则需按买方指定的帐户电汇退还买方按本合同付给卖方的全部美元金额,其中包括从电汇付款日开始到退款为止的利息(利息根据有关条款的规定)。

卖方应该在合同签订日同时向买方提交由中国北京中国银*总行银行部签发的与附件A格式一致的退款保函,作为对买方的保证。

如果双方对卖方偿还买方已付的一期或数期款项的义务和对买方要求中国银*总行退款有所争议,应根据本合同第十三条所述,由卖方或买方提请仲裁。中国银*总行应停止或延迟付款,直至买卖双方间的仲裁裁决公布,除非按照英国法律仲裁裁决由卖方退款和按英国法律卖方已放弃或不在实施任何上述权时,中国银*总行没有义务付款。如果卖方不履行裁决或判决,则中国银*总行应付清仲裁裁决范围内规定的退款金额。

第三条合同价格的调整

本船的合同价格应随以下条款的规定而予以调整。双方理解,任何合同价格的减少,是由损失的补偿而非罚款的方式来实现的,

1.交船

(1)如果交船日期延迟至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交船日期后的第30天的午夜12时之前,合同价格不作变动。

(2)如果交船日期自第七条所述日期之后延迟超过30天,则从交船日起的第三十天午夜12时起算。每迟一天合同价格减少________美元(USD)。

除非双方对此另有协定,对延迟交船损失的补偿应从第五期合同价格的分期款项中扣除。但不论如何,最大延迟天数不应超过____()天包括买方同意在延迟()天后接船,如本条1(3)所述,即扣除的最大额为__________美元(USD)。

(3)如果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交船日延迟了()天(为允许延迟天数加上不允许延迟天数的总和),买方可自行选择,根据第十条所述,解除或撤消合同。如果超过(),买方还未按第十条款通知取消合同,卖方可在此()天后任何时间,将卖方估计的交船时间书面通知买方并要求买方选择。在此情况下,买方在收到通知的三十(30)天内或者取消本合同,或者同意在商定的新交船日接船,双方理解并同意如果本船未能在双方同意的新交船期交船,买方仍有权根据上述相同条款取消本合同。

(4)如果交船日期如第五、六、十一、十二和十三条所述而被延迟,则不应被视为延误交船,合同价格也不应降低,如果交船日由于第八条所述的允许延迟原因而延迟,则价格不作调整或减少。

(5)如果本船将早于本合同第七条所述的交船日提交,则卖方应以电传通知买方,且该通知至少在预计新的交船日前()天发出。买方按下述情况支付卖方一定数额的奖金。

如果在规定交船日前十五(15)天内交船,合同价格保持不变。如果比规定交船日期提前十五(15)天以上交船,在提前十五天的基础上,每提前一整天,在合同价上增加美元(USD)作为奖金,由提前交船而增加的合同价总数应加在合同的第五期付款中。但增加的总数不应超过美元(USD)。

实际交船期是在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交船期之后,允许的延长交船期之前,卖方无权得到本条款1(5)所规定的奖金。

(6)如果卖方未能按其宣布的新的计划交船日交船,则卖方仍可在此之后的某一天交船。

在此情况下,为了确定对买方的违约赔偿(根据本条第1款(1))和买方取消本合同的权利(根据本条第1款(3)),卖方新确定的交船日在任何情况下不应视为替代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原交船期。买方的上述违约索赔和取消合同的权利仍按第三条1(1),1(2)和/或1(3)的范围内执行。无论如何,第七条所述的交船日期(而不是卖方确定的新的预计交船日期)应视为买方有权违约索赔和解除本合同和卖方由于延迟交船违约赔偿责任的期限,如第三条1(1),1(2)和1(3)所述。

如果卖方实际上是在新的计划交船日之后但在第七条规定的交船日之前交船,卖方仍然可以按照第三条第1款(5)的规定获得奖金。

2.航速不足

(1)如果实际航速(试航时根据技术说明书修正后的速度)比第一条第4款所述的保证航速低0.3节,则合同价格不应改变。

(2)如果本船的实际航速(试航时根据技术说明书修正后的速度)低于第一条第4款所述的保证航速0.3节,从0.3节算起(包括0.3节),本合同价格应作如下减少,

(3)如果实际速度(试航时根据技术说明书修正后确定的速度)低于保证速度(节)1节以上,则买方可自行选择根据第十条拒绝接船和取消合同,或根据上述方式减少船价后接受本船,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__________美元(USD)。

3.燃油消耗量

(1)如果造机厂台架试验测出主机的实际燃油消耗值超出本合同及说明书规定的保证燃油消耗值等于或少于百分之____(___%),则合同价格不应改变。

(2)如果台架试验测出主机的实际燃油消耗值超出保证燃油消耗值大于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__%),那么__________%以上的油耗按每超1%,合同价格减少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_),(不足百分之一的部分按比例计算)。

(3)如果台架试验测得主机的实际燃油消耗值超出保证燃油消耗大于10%,即油耗超过__________克/制动马力/小时,买方有权作出选择,按第十条拒绝接船和取消本合同或减少船价后接受本船,最高减少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_)。

4.载重量

(1)如果根据技术说明书在规定的设计吃水状态下测得的实际载重量比保证载重量(_____吨)低________吨以内,则合同价格不予减少。

(2)如果载重量不足超过______吨,每超过1吨,合同价格则减少_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_)。

(3)如果本船实际载重量低于保证载重量________吨以上,则买方*根据本合同第十条所述拒绝接船和取消本合同,也可减价接受本船,合同价格减少最大不得超过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_)。

(4)如果本船的实际载重,在规定设计吃水状态下,超过__________吨的保证载重量,超过载重__________吨以下,合同价格不予增加,超过__________吨的每1足吨合同价格增加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_)。

由于载重量增加而增加的合同价总数应加在第五期付款中,但增加的数额不超过________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_)。

5.解除合同的效力

双方在此明确并同意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形下,如果买方按合同本条条款规定解除本合同,买方仅享有第十条所规定的权利和赔偿,无权享有上述或其他地方所叙述的任何补偿或赔偿。

第四条监造和检查

1.买方监造师的指派

买方将自费按时委派一名或多名代表(以下称为监造师)。监造师应由买方书面委任,并常驻在卖方的船厂,负责对在建船及其主机、辅机进行检验和监造。卖方保证为监造师进入中国按时办妥必要的签证,监造师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买方负责给予卖方申办签证通知。

2.图纸认可

本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天之内共同商定需送交买方认可的图纸清单(以下清单)。在监造师抵达卖方船厂之前,清单中规定的图纸应寄送至买方,买方应在收到后()天内(不包括邮寄时间)将认可或注解的图纸寄回卖方。

在监造师抵达卖方船厂的同时,买方应书面通知卖方,陈述授权监造师可代表买方认可或不认可清单中所列的但尚未寄送给买方的图纸。监造师应在收到上述图纸后天内将这些图纸连同认可或注解一并返回。

如果监造师或买方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通知卖方认可或不认可,则视为这些图纸已被自动认可。

经买方或监造师认可的图纸应视为最终的图纸,其任何改变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处理。

3.监造师的监督和检查

对本船的机械设备及舾装的必要检查由船级社和/或卖方的检查小组在整个建造过程中实施,以确保本船完全按照合同和说明书进行建造。

在交船前的所有时间内,监造师有权按照双方商定的试验清单参加试验及在卖方船厂、分包厂或任何加工地或本船有关材料的储存地检查本船及其机器、附件。如果监造师发现本船的建造或材料或生产工艺不符合或将不符合合同或说明书的要求,监造师应立即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如果同意买方的意见,则应在收到该通知后立即改正。买方应向卖方承诺和保证,监造师按照双方同意的检查步骤、日程和一般的造船惯例进行检查,并使建造成本的增加和建造误期时间减少到最低程度。

卖方应在其造船厂或就近处免费提供买方监造师的办公室和其他必要的设施。在本船建造期间直到交船日,监造师可自由出入本船及其机器、附件及和本船有关的施工场地和材料加工储放场,包括卖方的船厂、车间、仓库,从事本船施工的卖方分包商和材料仓库。如果卖方分包厂在本市以外地区,那么前往该处的费用由买方自行承担,监造师在市内的交通由卖方提供。

4.卖方的责任

在本合同项下买方雇佣的监造师均被视为买方的员工,买方、监造师或买方的雇员或代理人在船上/或卖方或分包商的厂区,参与建造本船而发生人员受伤,包括伤亡在内,只要不是因卖方、卖方的雇员或代理人或卖方的分包商的重大疏忽造成,卖方对此不承担责任。只要不是因卖方、卖方的雇员或代理人或卖方的分包商的重大疏忽所致,买方监造师、买方雇员或其代理人在中国财物的损坏、灭失等,买方概不负责。

5.薪水及费用

按本条,监造师或由买方雇佣的雇员的薪水及日常开支,均由买方自理。

6.进度报告

买方有权在本船建造期间任何时候要求卖方报告本船进度情况。

7.监造师的更换

卖方有权书面要求买方更换对建造本船不称职和不满意的监造师,并说明理由。如有必要,买方将派员至卖方船厂调查此事,如果买方认为卖方要求合理,即应尽快更换。

第五条修改、变更和加帐

1.如何实施

本船建造所依据的说明书和图纸,可在本合同双方书面同意后的任何时候予以修改或变更,如果这类修改或变更或累积修改根据卖方的合理判断不会严重影响卖方所承担的其他义务,且买方同意按下述规定调整合同价格、交船时间和本合同其它条款(如果有)。在上述条件下,卖方同意尽力满足买方的此类合理要求,使上述修改和/或变更以合理的费用和合理可行的最短时间内完成。此类修改或变更的协议应包括一份合同价格增加或减少(如果有)的协议和交船时间推迟或提前的协议,并向卖方提供卖方满意的附加保证,或合同的其他更改或由于更改而改变说明书的协议。上述修改协议或变更说明书应由双方互换鉴定书或电传而生效,双方交换的函件或电传应作为建造本船说明书的修改部分,并作为本合同和说明书的一部分。在修改和/或变更说明书的协议达成后,卖方应按此对本船的建造进行修改,包括任何增减项目和建造相关的工作。如果双方因无论何种原因未就调整合同价格、或延长交船时间或提供卖方附加保证或修改合同条款达成协议,则卖方没有义务接受买方的任何修改要求。

2.规范、规则等的改变

(1)在本合同签订后,如果船级社及其他授权的法定机构修改或更改本合同和说明书中规定的规范规则时,买方或卖方在收到更改通知后应完整地以书面形式传给对方,买方收到卖方(或反之)上述通知后()天内,买方应书面将本船修改或变更的决定(如果有)通知卖方,并由买方自行决定是否在本船上实施修改或变更并传达该卖方。假如买方首先同意下述条款,卖方应及时对本船进行修改和更改。

a)关于实施此类修改或变更所发生的成本而引起的本船合同价格的增减;和/或

b)关于实施修改或变更而引起的交船时间的延长;和/或

c)关于实施这类修改或变更导致的保证载重量的航速的增减;和/或

d)关于实施这类修改或变更导致本合同或说明书或两者的任何改变;

e)由于合同价增加而向卖方提供卖方满意的附加保证。

有关条款修改或变更的协议,应按上述有关说明书和/或图纸的同样方式处理。

(2)如果不论何种原因,双方不能就合同价格和调整,或交船期的延长,或保证航速和载重量的增减,或向卖方提供附加保证,或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如有)未能达成协议,则卖方有权根据合同及说明书的有关条款继续建造本船,买方也应继续遵守未作任何修改的合同及说明书的条款。

3.材料和/或设备的代用

如果按本合同或说明书的需要用于建造本船的材料和/或设备无法及时采购而满足交船,在卖方提出合适证据并征得买方书面同意后,卖方可以提供达到船级社和建造本船所适用的规则、规范要求的材料及设备。

4.买方供应品

买方应在卖方指定时间内,将说明书中规定的由买方自费提供的供应品提交给卖方船厂。

如果买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将该供应品提供给卖方,且将影响交船,则本船的提交按所延迟的日期相应推迟。买方应赔偿由于其供应品延迟而使卖方遭受的所有损失和损害。此赔偿款在交船时结清。

如果买方供应品交付延期()天,则卖方为不损害自己的权益,有权在不将该项目安装到船上去的情况下继续建造本船,买方应接受按此完工的船舶。

在买方供应品送交卖方后,卖方应负责按说明书规定将项目存储和处理并安装到船上,不另收费。

在买方供应品运达后,双方应负责共同开箱检查,如果发现损坏且无法安装,则卖方有权拒收该买方供应品。

第六条试航

1.通知

卖方以书面或电传并经书面确认的方式至少提前三十(30)天发出通知,并提前七(7)天确切通知买方和监造师关于本船按照规格书所述进行试航的时间和地点,买方和监造师要立即认可已收到该通知。买方代表和/或监造师应在船上见证该试航,并在试航期间检查本船的性能。若买方和监造师收到通知后,买方代表无法参加本船试航,本船的交船日期将因此根据买方代表迟到的天数做相应的延长。如在上述通知收到后,买方代表无法参加本船试航引起试航延迟七(7)天以上时,买方将被视为放弃参加本船试航的权利,卖方可在无买方代表参加的情况下自行试航,对此,买方必须在卖方和船级社会签的证书基础上于试航后并对本条提及的修正处修改后方接受本船。该证书用以证明本船符合合同和规格书要求,并在各方面均是满意的。卖方特此保证为买方代表按时办妥必要的入境签证,否则,试航将推迟至买方代表抵达卖方船厂时为止,由此引起的延迟不得作为本合同第八条中的允许延迟。但是如果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和/或规定,卖方无法接受买方代表的国籍和其他个人资料,那么应卖方电传要求,买方应立即更换该代表或数名代表。否则本合同第七条所述的交船日期,若气候恶劣,该试航将推迟至气象条件许可时的次日进行。本合同双方理解到,试航所在的中国水域,其气象条件多变,而且事前并无警报。为此,本船试航期间若气候突变恶劣,阻碍试航继续进行,同意将本船的试航中止和推迟至天气好转的次日进行,除非买方以电传方式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以天气突变前所作的试航为基础接受本船。如果因气候恶劣而推迟试航,该延迟应视为本合同第八条中的允许延迟。

2.如何实施

(1)凡与试航有关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在本船试航期间和试航时,卖方必须自费提供必要的船员以符合安全航行的条件。试航应按规格书规定的方式进行,并满足规格书规定的性能。

试航路线由卖方确定,试航应在配备有速度测定设施的试航水域内进行。

(2)为满足规格书规定的试航条件,卖方应为本船提供所需的水、燃油和油脂,买方提供润滑油和液压油。双方提供的上述物品均应符合主机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在试航和试验期间所消耗的水、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和油脂类费用由卖方承担。

3.试航载重吃水

买方根据本条第二款(2)规定提供试航所需供应品外,卖方应提供本船所需的淡水和试航所需的备品,使本船达到规格书规定的试航载重吃水所需的压载(淡水、海水或其他规定的压载物)由卖方付费。

4.验收或拒验的方法

(1)当卖方通知本船试航结束时,买方或买方的监造师应在此之后六(6)个工作日之内,以电传并用书面确认方式通知卖方接受本船或连同有关理由拒绝接受本船。

(2)但,若试航结果表明本船或本船任一部分包括其设备不符合本合同规格书要求,卖方应会同监造师检查故障原因,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故障进行修改,若有必要重新进行试航,买方不承担额外费用。当卖方通知这些修改和/或重新试航完成时,买方应在此六(6)个工作日内根据卖方所作的修改和更正后和/或重新试航的情况以电传并以书面确认的方式接受本船或连同有关理由拒绝接受本船。

(3)如果买方未能在上述(1)和(2)款规定的六(6)个工作日之内以电传并以书面确认接受或连同有关理由拒绝接受本船,买方应被视为已接受本船。

(4)本合同双方若对本船试航、试验的结果产生任何分歧、则应按地十三条规定的仲裁办法予以解决。

(5)买方不能因试航和/或进一步试航后有保留意见或备注而拒绝接受本船。卖方必须在按本合同交船前完成此类修改(如果这些修改被卖方接受)。

5.剩余消耗品的处置

在买方接船时,本船还剩有卖方为试航提供的燃油、淡水或其他消耗品,买方同意以交船港的现行市场价向卖方购买上述物品,买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3(5)和4(5)规定付款。

买方应自费为试航提供润滑油和液压油,买方将以原价偿还上述试航实际消耗的润滑油和液压油,卖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3(6)和4(6)规定付款。

6.验收的有效性

按上述规定,只要本船符合本合同和说明书,买方以书面或电传通知卖方接船应为最终的和有约束力。如果卖方符合下述其他条款规定的全部程序交船,买方不得拒绝卖方正式提交本船的要求。

第七条交船

1.时间和地点

根据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完成试航(或可能的重新试航)并为买方接受后,按技术说明书要求,本船将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或之前在安全系泊状态下由卖方在卖方船厂连同所有入级证书和法定证书交给买方,如果本船建造或本合同的履行因本合同许可的原因延迟交船,上述日期可予以顺延。

上述日期或按合同条款延迟的交船日期称之为交船日期。

2.何时和如何实施

如果买方和卖方各自履行了其在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本船的交付应在卖方向买方提交确认交船的交接船证书以及买方向卖方接船证书的同时立即生效,交接船文件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生效。

3.应提交给买方的文件

在买方接受本船时,买方应将下列文件(取决于第五条2中的内容),连同交接船证书提交给买方。

(1)卖方按说明书进行的本船试航报告;

(2)本船设备、属具含说明书规定的零备件等的清单,由卖方制定;

(3)卖方按第六条第五款指定的消耗材料、储备品清单;

(4)卖方按说明书制定的本船完工图;

(5)卖方提供的载重量和倾斜试验报告;

(6)按合同和说明书要求在本船交付时需提供以下全部证书,

……

各类证书需由有关当局或船级社出具。本船需满足本合同签字时业已生效的有关规范规则。所有证书应有一份原件交本船留存,二份副本交买方。

如果在交船时船级社或卖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无法出具完整的证书,卖方需提供船级社或卖方以外的第三方出具的临时证书,而在临时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卖方应将正式证书提交买方,对此,买方应予以接受。

(7)卖方出具保证声明,即本船的任何留置权、费用、索赔、其他妨碍买方所有权的事项均不存在或已结清。特别是本船的交船港所在省或国家的赋税或费用绝对无关,也与卖方在交船前在其分包商、雇员和船员在本船试航或其他场合中发生的全部债务绝对无关。

(8)卖方开具的商业发票。

(9)卖方提供的销售帐单。

4.产权和风险

本船的产权和风险只在交船时才转移至买方。如上所述,双方在充分理解交船之前,本船和其他设备的产权完全为卖方所有,卖方承担风险。

5.船舶的驶离

买方在本船交付和接受后即拥有本船,并在本船交付和接受后七(7)天内将本船驶离卖方的码头。若买方未能在上述七(7)天内将本船驶离卖方的码头,在这种情况下,卖方有权要求买方在此后的任何时间立即移开本船,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船舶停泊费。

6.本船招标

如果买方无正当理由无法在本船按合同和说明书建造完成后接船,卖方有权在上述所有必备程序完成后招标出售本船。

第八条交船时间的推迟和延长

1.推迟原因

在实际交船前的任何时候,本船的建造和交船前所履行的条款(包括分包商的)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诸如战争、封锁、革命、暴动、战争动员、国内骚乱、暴乱、罢工、破坏、工厂关闭、当地气温超过35℃、天灾、公害、瘟疫或其他流行病、地震、潮汐、台风、飓风、风暴或其他非卖方或其分包商所能控制的原因(视情况而定),以及任一描述的不可抗力,无论其性质前面是否指明,或卖方遭受损失或卖方工厂或其分包厂或本船的任何部分遭受火灾、洪水或其他有可能非卖方或其他分包商所能控制的原因或由于设备和/或材料供应厂商破产,由于上述不可抗力的原因所产生的推迟时,卖方对此类推迟不承担责任,本船交付日期予以顺延,船价不得有任何扣减,但总的延长时间不应超过所有此类推迟的总和并受本条第三款中买方取消合同的权利和本合同所有关于所有权和允许推迟交船时间的相关条款的制约。

2.推迟通知

在卖方认为有权按本合同宣布推迟交船时,卖方应在推迟发生之日起七(7)天内以电传并以书面确认的方式通知买方推迟的日期和原因。

同样,此类推迟结束后七(7)天内,卖方应以书面或书面确认的电传通知买方推迟的终止时间,并确定由于此项延迟原因引起的本船交付的最大推迟日期。买方在收到该通知后三十(30)天内未能对卖方要求推迟交船作出反应,则被视为买方放弃反对推迟的权利。

3.超时推迟而取消合同的权利

如果所有允许推迟和非允许推迟的累计时间达到或超过()天,但不包括第十三条所述的由于仲裁或买方违约或买方供应品延付引起的推迟,也不包括第五、六、十一和十二条中允许的延长或推迟交船的日期,在这种情况下,买方*根据本条款并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以电传方式通知卖方取消本合同,该取消通知需经书面确认。卖方可在上述累计推迟时间之后的任何时候书面要求买方作出选择,这时买方在收到该要求后三十天内通知卖方其取消意图,或同意将交船日期延长至双方同意的日期,在此双方理解并同意,如果再发生本合同规定的推迟而引起取消,买方仍有权按上述有关条款取消合同。

4.允许推迟的定义

由本条第一款所述的原因导致的推迟,但不包括本合同条款所允许的任何其他交船日期的延长应理解为(并在此称为)允许推迟,并区别于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需调整船价的非允许推迟。

第九章质量保证

1.材料和工艺的保证

在卖方将本船交付给买方后12个月内,卖方保证对本船、其船体、机械设备及其所有部件和所有由卖方和/或本合同中的其分包商制作完成或提供的包括材料、设备(但由买方或以买方名义提供的任何部件除外)发生因材料缺陷、设计错误和/或制作工艺错误引起的缺陷承担责任。

2.缺陷的通知

买方发现属于本保证范围内据以索赔的缺陷或偏差后,应立即以书面或书面确认的电传通知卖方。在买方的书面通知中应详细说明缺陷的性质和由此引起损坏的程度。卖方在保证期到期后三十天内未收到缺陷通知,卖方对保证期到期之前发现的缺陷不承担义务。在保证期到后三十天内应电传通知发生的缺陷,需要说明缺陷的性质和损坏的程度,则随后的索赔视为符合要求。

3.缺陷的修复

卖方应自行对本条所保证的本船或设备的任何部分所发生的缺陷进行必要的修复和/或更换。这些修复和/或更换应由卖方完成。

但是,如果卖方不能修理本船,如果卖方的更换材料、部件的运输将影响或推迟本船运行,那么在此情况下,买方可自行选择在其他地方进行必要的修理或更换,但买方无论如何应首先尽快地用书面通知或书面确认的电传,告知买方将要修理的时间和地点。如果本船及其运行没有推迟,其运行未受损害,卖方有权由自己的代表或船级社代表,核实买方提出的缺陷的性质和范围。在此情况下,卖方在检验结束后,应迅速用电传通知买方,承认或拒绝这类缺陷属其担保提供范围。在一般情况下,随后指派的保证工程师,将代表卖方。

出现下列情况,卖方应立即将包括此类修理或更换含运输费的实际成本,或按日本、韩国、新加坡主要船厂实施类似修理或更换的平均费用包括其运输费用取其低者以美元电汇给买方。

(1)卖方承认按本条应补救的缺陷,或

(2)卖方在收到买方缺陷通知后三十天内,不接受也不拒绝上述缺陷,也不请求仲裁。

任何争议将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交仲裁。

4.卖方的责任范围

卖方对在上述担保期满后发现的缺陷不负责任。

卖方对由于本条第一款所述原因引起缺陷或损坏负责,卖方责任局限于上面第一款中规定的担保期内,由于一般磨损或不是由于上面第一款中规定的缺陷而导致的该船设备损坏,卖方无义务修理。发生在海上或其他地方的火灾、意外事故、或错误处理事故、疏忽或故意疏忽,是由买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包括该船官员、船员、乘员或在该船上工作的人员引起的,而不是卖方及其雇员、代理人或分包商引起的,因而造成该船及设备损坏,卖方不负责任。同样,对于那些由卖方和/或其分包商以外其他人的修理或更换而造成的本船设备任何部件的损坏,卖方不负责任。

根据本合同条款,卖方将本船交给买方后,解除了本合同所述的一切责任和义务(保留第九条所明确规定的对买方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材料、设备、设计缺陷或其他缺陷的责任和义务,以及由于卖方忽略或错误导致的损失的责任或义务。卖方不负责买方在本船所承担的义务中的间接损失或特定损失或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浪费时间,损失利润或收入或滞留费用在内的费用。

本条担保及卖方责任与义务是专有的和不可替代的,于此表示买方放弃了其他补救、保证、担保或责任,无论这些权利是明示的还是默示的,由法律赋予还是其它(包括但不限于适用性、适销性和间接损坏方面的责任)规定的,是否由卖方疏忽所引起的。该担保不能延长、变更或改变,除非买卖双方正式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

5.保证工程师

卖方应指派一名或二名保证工程师作为卖方代表,从本船交付之日起为该船服务十二(12)个月。买方及其雇员应给予该保证工程师充分的合作以便其履行卖方代表在船上的职责。买方应按照该船轮机长待遇给予保证工程师,并应向其提供食宿,卖方和/或保证工程师对此不承担费用。

买方应每月向保证工程师支付____________美元(USD______)作为各项开支,其中包括工资。买方还应承担在服务期满后飞返中国的旅费及保证工程师在履行其职责时与卖方面通讯联系的费用以及(如有)其医药费和住院护理费。买方及其继承人和/或指定人有责任向卖方和/或保证工程师和/或卖方赔偿保证工程师的个人伤害,包括死亡、或保证工程师财产的破坏、损失或缺损,如果该死亡、伤害、损失和/或缺损是由于买方,其继承人和/或指定人或其雇员和/或代理人的重大疏忽或故意失误造成的。

有关本款细节,合同双方应按照本款内容在交船时另行签订一份协议。

第十条买方的取消、拒收和解约

1.买方在本船交船前支付给卖方的付款为预付款。如果买方行使其根据本合同条款准许的取消和/或解除本合同的权利,买方应以书面或书面确认的电传通知卖方。这种取消和/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应于卖方收到通知之日起生效。

2.届时,卖方应立即以美元向买方退还其因本船而向卖方支付的所有款项,除非卖方对买方的取消和/或解除有争议而提请仲裁。如果卖方对买方上述的取消和/或解除本合同有争议而提请仲裁,或卖方对仲裁裁决提起上诉时,卖方不退款,买方也无权要求中国银行根据退款保函退款,直至仲裁庭的裁决生效,裁定买方-胜诉,买方的取消和/或解除是合法的,并由仲裁庭通知卖方为止。如果买方由于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的累计推迟( )天或因第三条1(3),2(3),3(3)或4(3)的规定取消或解除本合同,卖方有退款义务,那么卖方应以美元按百分之______(______%)的利率一并付给买方。利息自该款项被中国*行纽约分行收到之日或卖方根据第二条4(2),4(3)或4(4)指定的其它银行帐户收到买方付款之日起计算至卖方向买方电汇退款之日止。但按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的总损失而实施取消或解除本合同,那么应根据此要求的数额向买方退款,不计利息。

3.在卖方向买方作此退款后,本合同各方对他方的责任、义务将完全解除。

第十一条买方违约

1.违约定义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买方被视为违反本合同规定之义务。

(1)根据第二条规定,第二期或第三期或第四期款项到支付期,并收到卖方按第二条提出的付款通知后,买方未予支付;或

(2)买方在收到卖方根据第二条的规定提出的付款要求后未根据第二条第3(5)和4(5)向卖方支付第五期款项;或

(3)卖方根据本合同第七条规定按时提交本船,而买方没有接船。

2.违约通知

若买方因上述付款或履行义务违约,卖方应于本条第一款所述之违约发生之日,用电传通知买方,买方应立即用电传向卖方确认上述通知已收到。若买方在三(3)个日历日内不向卖方发出电传确认,应视为买方已按时收到上述通知。

3.利息和费用

(1)如果买方对于本条第1(1)和/或1(2)规定的进度款项付款违约,自付款到期日后的15天期间,买方应按年利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支付分期付款利息,十五(15)日之后按年利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__%)直至全部款项付清为止。如果买方未按本条第1(3)规定接收该船,应视为买方第五期进度款付款违约,并应支付按前述利率计算的利息,自第七条第7款规定的准备交船之日起算(包括当时在内)。

(2)如果买方违反了前述1(1)、1(2)或1(3)的规定,除本合同有关规定条款外,买方不应支付卖方因买方违约而支出的成本、费用和开支。

4.交船前违约

(1)若买方出现本条第1(1)、1(2)或1(3)所规定的违约,可根据卖方选择,将交船日按买方违约持续时间推迟。

(2)若买方出现本条第1(1)、1(2)或1(3)所定义的违约,并持续十五(15)天,卖方可行使下列权利和补救措施。

(i)卖方根据本条第2款已用书面确认的电传(或传真)向买方发出违约通知,卖方有权自行选择取消或解除本合同。在买方收到取消或解除的电传通知后,所有买方供应品归卖方所独有,本船及其设备、机器应由卖方单方出售或采取其他措施;和

(ii)(适用于买方对本条1(1)所定义的违约)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第五期款项、利息以及根据本合同规定出售本船所花费成本和/或费用,有权宣布未付的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款项到期,在宣布后,卖方有权要求担保人按其签发的保函条款立即支付所有未付的第二期、第三期和第四期款项。

5.本船的出售

(1)当按上述规定取消或解除本合同后,如果认为适当,卖方完全有权建成或不建成本船,在此状态下卖方可公开或私下出售本船,采取自己认为合适的方法而无须对买方由此招致的损失或损害负责。

若出售本船,卖方应用电传或书面通知买方。

(2)若出售已完工的本船,卖方出售所得收益应首先用于支付销售费用和由于买方违约给卖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然后支付未付的各期款项和/或合同价格差额及利息,利息按前述相关条款的规定,其利息计算自各到期日起算至售船收益日止。

(3)若出售未完工的本船,卖方出售本船所得收益应首先用于支付销售费用和成本,由于买方违约对卖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然后支付建造本船所有成本(这里所指的建造成本应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费,和/或卖方为设备和/或未安装到船上的材料所付费用);和/或卖方已支付和/或要支付的本船任何费用、开支、消费和/或专利税减去卖方保留的分期款项,并补偿卖方因取消和解除本合同遭受的合理数额的利润损失。

(4)在上述任何一情况下,若售船收益超过前述按照规定所需支付的总额时,卖方应立即将超过部分无息付给买方。但付给买方的各款项,如果有,数额不应超过买方已支付的各期款项的总额和买方供应品的成本。

(5)若售船收益不足支付前述应付款项的总额,买方应按卖方要求立即支付其差额。

第十二条 保险

1.保险范围

自本船第一只分段上船台之日起至本船完工、交付及买方接收之时止,卖方应自费向中国一流保险公司投保本船及运至船厂用于建造、安装到本船上的所有机器、材料、设备及舾装件,包括买方供应品。

到交船日,保险总额应该至少等于,但不限于买方付给卖方各期价款的总额,其中包括买方供应品的价值。上述保险单应以卖方名义出具,此保险单下的一切损失向卖方支付。

2.保险赔偿费的使用

(1)部分灭失

如果本船在交付和买方接收前,本船属于保险范围内的原因遭受损坏,且该损坏未对本船造成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卖方将凭本条第1款所指定的保险单获得保险赔偿,并将其用于修理损坏部分,以满足说明书中所列的船级社及其他团体、当局的要求,也不向买方追加额外费用,买方应按合同接收按本合同及说明书完成的本船。

(2)全损

若本船认定为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则卖方应当,

(i)根据合同双方协议,按本合同条款继续建造。在此情况下,按前述保险单所得保险赔偿应用于重新建造和/或修理本船损坏部分和/或重新配备买方供应品,而不向买方加帐。但是合同双方须首先书面同意因重建工作实际需要,交船日期合理顺延及包括合同价格在内的合同其他条款的调整。

(ii)如果出于各种原因,合同双方未能对上述事项达成协议时,卖方应立即不计利息地向买方退还买方按本合同已向卖方支付的所有分期付款以及买方船上供应品保险赔偿金额,至此本合同被视为已取消,合同各方对他方的权利、责任、义务到此终止。

在收到有关本船实际或推定全损的电传通知后三十(30)天内,买方应根据本款内容书面或电传通知卖方对此是否同意,若买方未对卖方作出此类通知,则将视为买方对此不同意。本合同将视为被取消和解除,买方获前述退款,且应适用本条条文。

3.卖方保险责任的终止

卖方对本船的保险责任在本船交付和为买方接受时即告停止和结束。

第十三条争议和仲裁

1.仲裁条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交船期的变更

若就交船的争议问题提请仲裁时,卖方无权延长第七条规定的交船日期,买方也无权在规定的交船日期或卖方新定交船日期推迟接收本船。如果出于仲裁而影响本船建造,卖方可以延长第七条所定的交船日期,仲裁裁决应包括允许推延交船日期的期限。

第十四条转让权

合同双方都不得将本合同转让给其他个人、商号、公司、或法人团体,除非事先征得双方同意。

第十五条税务和关税

1.税务

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中国境内的税务,如果有,包括印花税(如果有的话)应由卖方负担。卖方在中国境内或其他地方获得的用于建造本船的设备或装备,其税务和/或关税应由卖方负担。

2.关税

根据合同/或说明书条款将要或可能由买方从国外提供安装到本船的材料和设备以及由买方从国外提供本船航行用的备件、食品、物资在中国境内征收的关税以及出口本船或其部件、设备的出口关税费用(如果有),应由卖方向买方补偿并保证买方利益不受损害。

除上述的税务和关税外,其他的税务和关税,如果有,应有买方负担。

第十六条专利、商标和版权

本船的机器和设备可能印有专利号、商标和厂商名称。卖方应保证买方不受专利责任或各种性质与种类的专利侵权的索赔,其中包括履行本合同用于本船的已获专利或可获专利的发明而支出的费用,也包括可能有的诉讼费用和开支。

本条所述内容不应理解为可以转让本合同有关设备的专利权、商标号和版权。上述权利应完全归其真实、合法所有人持有。当本合同其他条文相反,卖方基于本条的责任,将不随任何具体期限届满而终止。

卖方在此承担的保护范围不包括由买方提供给卖方的设备或部件。

第十七条通知

所有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通讯应使用以下地址,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地址变更,变更方应用挂号信通知对方。若未给对方以变更通知,则对方以前知道的地址,将被视为是正确的地址。

所有有关本合同的通知、要求、请求、说明书、建议和通讯,在到达对方地址后即视为已递交、答复确认电传或传真在发送时即视为已递交。

所有有关本合同的通知、通讯、说明书和图纸应用英文书写,本合同双方无义务将其译为其他语言。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具备下列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与说明书已签字;和

(2)卖方收到根据本合同第二条3(1)和4(1)规定的第一期分期付款;和

(3)卖方收到根据第二条第6款由买方一流国际银行出具的并由中国银行及卖方认可的保函;形式如合同附件B。

(4)买方收到根据第二条第7款由中国银*总行银行部出具的退款保函,形式见本合同附件A。

不论什么理由,上述各项条件中有一项或几项没有实现,则本合同应视为无效,不再具有任何效力。

第十九条解释

1.适用法律

双方同意本合同和每一条款均按国法律解释并有效。

2.不一致性

本合同说明书中所有文字和要求是用来阐述、解释和完善本合同的要求的。但如果说明书的文字和要求与合同条文不一致的解释,在此情况下,应以本合同条文为准。说明书与图纸也是互相解释的。如果有的内容,图纸上标明但说明书未作规定或说明书有规定而图纸上未标明,应视为两者都包含此内容。如果说明书与图纸相矛盾,以说明书为准。

但在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同意对说明书进行的修改,可能会引起合同与说明书不一致或矛盾时,则以修改或变动为准。

3.定义

没有指明银行日或工作日的日应理解为日历日。

在此证实,有关各方于本文开头写明的日期正式签署本合同。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承造方,________________

船舶合同【篇6】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船舶租赁,经双方同意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号机渔船(登记号码_______字第________号)船舶检查簿号码(______字第_____号)一艘出租与乙方为捕鱼使用的目的,而乙方愿依约承租。

第二条本租赁期间议定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满________年间为限。

前项期间于甲方可随时伸缩。

第三条租金约定每月人民币_______元整,乙方应以每月末日至甲方住所,如数提缴清楚,不得有迟延短欠现象。但甲方向乙方受取租金时,应出立收据与乙方收村,其收据应贴印花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甲方于租约订立同时,将第一条所载租赁标的物的渔船及船舶机器备品全部在___________港码头现场交付乙方,而乙方验收清楚。

第五条租赁标的船舶应缴一切有关税捐由甲方负责,与营业有关税捐尽归乙方负责缴纳。

第六条关于船长或其他船员的雇佣以及解雇均由乙方的做主,甲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乙方应以善良管理的注意保管租赁物,并应以租赁物的性质而使用。

第八条租赁标的船舶的修缮,除船舶机器的曲轴气筒汽筒盖活塞部分,由甲方负担外,其余机器的损坏损失的修理由乙方负担。

前项修缮若属甲方部分时,乙方应即通知甲方鉴定后,始得进行,其进行期间不拘长短,属于何方的负担不得主张减少租金。

第九条乙方对于租赁物的船舶如有必要的增设改造时,应经甲方同意始得为之,不得擅自进行,否则造成损害,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前项如经甲方同意所增设改造部分于合同终止时,全部归属甲方所有,乙方决不向甲方请求任何补偿。

第十条租赁物的船舶因乙方或其雇佣人的重大过失,或故意毁损或失火焚烧灭失或沉没的,乙方应负损害赔偿之责。

但天灾地变或事变战争或不可抗力者,均不在此限。

第十一条乙方对于租赁物的船舶使用除第七条的规定使用外,并应遵守政府法规,绝不得用于走私资匪等不法行为或未经甲方的同意而让第三人使用或转租让与等情况。

乙方违反前项约定时,除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外,乙方应负完全责任,如有损害时亦应负其赔偿。

第十二条租赁期间村续中如甲方将租赁物的船舶所有权转移与第三人时,应事先通知乙方,而乙方应以接到甲方通知所定日期地点将租赁物交还甲方。

第十三条本租约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物的船舶及机器修复油漆,并在__________港内交还甲方。

第十四条租赁船舶的机器备品另作目录交与乙方,如需替置或不足时于乙方负补充之责。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订明事项依照民法典及海商法的规定或其他有关法规办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船舶合同【篇7】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乙 方: 中国外运 公司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鉴于:

1、乙方具有船舶代理资质和丰富的经验;及

2、甲方指定乙方作为其自有和/或租用船舶的班轮代理人。

据此,双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 授权

1.1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作为甲方自有和/或租用船舶的班轮代理人,航线代号: 。

1.2本合同适用的港口或区域为:

第二条 乙方的代理权限

2.1港口代理

2.1.1根据当地装卸习惯和条件,安排船舶靠泊、货物的装卸、检验检疫和其他辅助业务。

2.1.2与港口和其他有关的当局保持紧密的沟通,代表甲方与他们进行联系。

2.1.3通知收货人有关船舶最新的位置,依据适当背书的提单交付进口货物。

2.1.4根据甲方的要求,定期向甲方通知船舶的位置,港口税费和其他费用的情况等,签发必要的事实声明。

2.1.5安排加燃油,加水和其他必需品。

2.1.6安排船舶修理和检验,处理因为与甲方的船舶碰撞或其他事故产生的单独海损和共同海损的事务。

2.1.7参加船舶的管理,包括为船员支付工资,签约、船员的住院、医疗等。

2.1.8处理索赔和在处理共同海损中提供帮助,根据运输合同条款和法律的规定保护甲方的利益。

2.2签单代理

2.2.1以甲方的名义准备和签发有关进口的航运单据,包括到达通知,交货命令等。

2.2.2以甲方的名义准备和签发出口航运单据,包括装船指令,正本提单,装船清单,集装箱清单等。

2.3财务

2.3.1代表甲方收取进出口货物运费、附加费和其他费用,并在船舶驶离港口后下个月内按周支付给甲方。

2.3.2代表甲方支付与船舶操作、货物操作有关的甲方应支付的费用和开支,包括所有小额的费用,包括邮费、交通费、通信费、电报费、电传费、长途电话费、广告费、EDI费用等。

2.4甲方的其他特别授权。

第三条 双方的承诺

3.1甲方承诺

3.1.1提供一切代理人为完成代理事项而必须的文件资料等。

3.1.2全面及时地提供有关船期、港口靠泊、航线政策以及影响本合同项下代理事宜的信息。

3.1.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有关费用。

3.1.4承担乙方在代理权限内的行为所产生的任何责任和费用。

3.1.5在船舶到港前提供乙方有关信息,以便乙方安排代理服务。如甲方在该航次中需要变更乙方的代理权限的,甲方应当另行作出书面指示,否则乙方视为享有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代理权限。

3.2乙方承诺

3.2.1乙方应认真履行代理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2.2对因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额外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但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签订本合同时所无法合理预见的损失。

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4.1对于乙方根据第2.3.2条代表甲方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帐单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偿还给乙方。

4.2乙方的代理费按照附件一的费率价格表确定。乙方应在船舶离港后 个工作日内提出该航次的代理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帐单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支付代理费给乙方。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信息。

5.2除5.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5.3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5.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5.3.2经合同各方事先书面同意。

5.3.3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将秘密信息披露给各自的专业顾问,并要求其承担保密责任。

5.3.4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是以正式书面文件发出的,否则协议一方应当加以拒绝,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5.4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代理人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

5.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据第5.3.4款之规定对外披露秘密信息,应当通知合同对方。

5.6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5.7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密信息承担的保密义务自

获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为期 年。

第六条 不可抗力

6.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骚乱、戒严,及其它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6.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据,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6.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6.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的义务履行期限可随情况的发展相应推迟。如不能履行义务超过 天,履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证,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延迟支付各项费用的,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迟付款额的万分之五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

7.2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对因此给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额外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但不包括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签订本合同时所无法合理预见的损失。

第八条 一般性条款

8.1合同的生效及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有授权的代表签署并互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

8.2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3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法院审理。

或者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自行决定。)

8.4 合同的修改:

8.4.1 因市场的变化和合同双方协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修改、变更、补充本合同的请求。

8.4.2 合同的修改、变更、补充应以书面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各方之间就本协议主要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谅解,并取代之前一切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

8.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时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个条款或该条款的一部分无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执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执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况下不应由此受到影响或损害。

8.7弃权: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前述权利的行为,亦不应妨碍将来对这些权利的行使。

8.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8.9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甲方: (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船舶合同【篇8】

有限公司

车辆外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汽车出租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汽车效能,确保出租汽车安全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路兴集团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根据GB/T3730.1-2001规定,本办法所称汽车是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辖各子(分)公司。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路兴集团公司出租汽车管理工作,实行 集团公司与各子(分)公司两级管理。

第七条 成立汽车出租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董事长,党委副书记、董事、经理

副组长:班子成员

成 员:机关各部室、各子(分)公司负责人

集团公司汽车出租管理工作由部负责,汽车班配合物流部对 公司出租汽车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子(分)公司依据 公司要求,成立相应汽车出租管理领导小组并应明确一名主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

第三章租用流程

第八条 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根据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对 集团公司超标、多余的车辆对外出租,由 集团公司部进行统一的公开挂网出租。

第九条 采取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进行拍租,以租金出价最高者中标。

第十条 中标企业、个人待公示期满后七日内办理租用登记,填写车辆外租登记表并签订租用协议。

第十一条 租用企业、个人应提供以下资料(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租用人是企业的,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驾驶人驾驶证复印件。

租用人是个人的,需提交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驾驶人驾驶证复印件。

第四章 外租协议的签订

第十二条 外租协议的签订,由 集团公司 部具体组织实施。外租协议等各种法律性文件原则上使用本公司制定的标准协议。对需要修改的内容,须经法律事务人员审查,并签署书面意见。

外租协议等各种法律性文件应由 部制作。协议签订原则上应本着先租用人后本公司的原则,并实行面签制度。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出租汽车涉及的安全问题,按照 集团公司现行汽车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与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集团公司、集团公司规定相抵触时,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国铁集团公司、 集团公司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 集团公司经理办公会审定、批准,并由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船舶合同【篇9】

(甲方)单位: ;

(乙方)单位: ;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规定,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安全管理协议。

一、 工程项目:

1. 工程承包范围:造型线3#底坑26个盖板,天井集尘器照明、涂装、平台制作。

2. 工程地点: 小松(山东)铸钢有限公司厂区内

3. 承包方式:

二、安全管理协议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 协议内容:

1.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主观部门的有关安全、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 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主观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兼职的安全担当,应当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的责任、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等。

3. 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 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体计划和全局设想;

(2) 工程项目应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并经甲方同意。

(3) 工程施工中乙方需使用的设备有 ;

接触到甲方设备有 。

(4) 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有: ;

针对不安全因素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有: 。

4. 甲乙双方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加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 施工前,甲方可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强化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执行。

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负责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成立消防组织, 对消防器材的使用进行训练; 甲方指派 负责联系、检查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与工程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6.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等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7. 在施工及操作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并确保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8. 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9. 原则上甲方不向乙方提供在施工中使用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爬梯、起重机械等设施,但在特殊情况下经甲方有关部门同意借用后,乙方首先要对所借用的设备进行安全自检,在确认安全性能良好的情况下方可使用,一旦乙方在自检中发现不安全因素而不可使用时,及时通知甲方,在不安全因素排除后才能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有乙方负责。由乙方自行带入的设施设备或自行搭建的登高设施安全性由乙方负责,但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10.乙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改。如确实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甲乙双方指定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单位负责。

11.特种设备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操作证;起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能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必须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暑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3.乙方成立的消防组织,消防负责人: 成员: 。

14.乙方如需甲方提供电源、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使用甲方设备造成后果的,均由乙方负责。

15.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16.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有关部门联络,采取保护措施。

17.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双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家及山东省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劳动行政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18.本协议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议单位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山东省的有关法规不符合按国家和山东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9.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的伤、亡事故,有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本协议由双方各执一份,必要时送市、区劳动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 表: 代 表: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船舶合同【篇10】

制造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gz85.cOm

注册地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制造商)

代理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代理商)

1.委任

兹委任____________公司为______________地区______________修理及销售之独家代理商。

2.代理商之职责

(1)向该地区寻求船主欲购船和修船的询价单并转告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报导本地区综合市场慨况;

(3)协助安排工厂经销人员的业务活动;

(4)代表船厂定期作市场调查;

(5)协助制造厂征收货款(非经许可,不得动用法律手段);

(6)按业经商定的方式,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报告在本地区所开展的业务状况。

3.范围

为了便于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把代理区域业主名录提供给代理商,代理商对此名录给予评述,提出建议或修正,供______________备查;

由于个别船舶收取佣金造成地区之间的争执时,_____________________应是唯一的仲裁人,它将综合各种情况给出公平合理的报酬。

4.佣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向该地区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种船舶总结算价值_______%的佣金,遇有大宗合同需另行商定佣金支付办法:先付______________,余额待修船结算价格收款后支付。

当需要由______________付给业主(即船主)的经纪人及第三方介绍人等佣金的时候,必须由代理商事先打招呼;同时由______________决定是否支付。

5.费用

除下述者外,其余费用由代理商自理。

(1)由______指定的时间内对______的走访费用;

(2)特殊情况下的通迅费用(长电传,各种说明书等);

(3)______对该地区进行销售访问所发生的费用。

6.______的职责

(1)向代理商提供产品样本和其他销售宣传品;

(2)向代理商提供重点客户的船名录以使其心中有数;

(3)通知代理商与本地区有关船主直接接洽;

(4)将所有从业主处交换来的主要文件之副本提供给代理商并要求代理商不得将商业秘密外泄。

7.职权范围

就合同之价格条款,时间,规格或其他合同条件,代理商无权对______进行干涉;其业务承接之决定权属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船舶合同【篇11】

船舶有限公司企业简介:******船舶有限公司是1994年1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一家外商独资企业,以生产销售民用船舶、船舶零件、船舶修理、船舶设计及售后服务为经营范围。公司总投资550万美元,注册资本433万美元。现有员工383人,拥有专业技术人员51人。截止2009年底,公司拥有省内最大的船台滑道,600吨级浮船坞等机器设备近391台套,厂房设施30711平方米,总资产7682万元。多年来,公司致力于实现船舶设计、生产标准化,到目前为止,已完成6.3米钓鱼船、StanTug1605、StanTug1606三个系列常规拖轮,CZ450绞吸式、CZ500绞吸式和WSD400刀轮式三个系列挖泥船以及ASD2310、ASD2411、ASD2509、ASD2810、ASD3111五个系列全回转拖共11个系列产品的设计生产标准化。公司建立了自已船舶设计团队,坚持引进、消化、吸收、创新的技术发展思路,广泛应用AutoCAD、Cadmatic、Nupas、3Dmax等专业软件进行船舶设计,在与国外公司合作的过程中不断提升我们的研发设计能力。到目前为此,公司的研发设计能力不仅满足公司自身的需要,而且从2007年开始承接国外船舶设计业务。通过多年的努力,公司目前已具备设计、建造所有新型ASD全回转拖轮、CZ绞吸式挖泥船、WSD刀轮式挖泥船、挖泥船辅助船和Stan Tug 标准拖轮的能力。随着市场竞争力的提高,公司产品遍布亚、欧、非、南北美、大洋洲五大洲,销售收入增长迅速,2007年销售收入突破亿元大关,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1.5亿元,出口交货2370万美元。到2009年底,公司已建造销售各类船舶64艘,产品遍布除南极洲外的世界各大洲。目前公司年生产能力2.5亿元,年销售收入2亿元,年出口创汇3000万美元,是***市出口创汇大户,是国家加工贸易出口重点企业。产品介绍:主要产品有全回转拖轮、标准拖轮;其他产品有绞吸式挖泥船、刀轮式挖泥船、工作船、辅助船及船舶配件等民用船舶产品。发展远景:根据规划,公司下一步将实施高速船、新型拖轮和船舶配件项目,产品研发已经启动,技术改造方案正在论证之中。该项目实施后,将使公司产品多元化,产能进一步提升,预计到2015年,公司销售收入达到5亿元,年出口交货值达到7500万美元。通讯地址:***省***市德山街       邮编:4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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