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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23.12.29

大气污染工作计划十四篇。

为了让自己能清楚把握时间节点,我们可以着手编写一份清晰的工作计划。一般来说,工作计划是对要开展的工作的想法和安排,一份好的工作计划有哪些要注意的呢?在此,你不妨阅读一下大气污染工作计划十四篇,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大气污染工作计划【篇1】

(一)继续加大污染减排工作力度。重点抓好镇村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使镇村污水处理厂尽快形成减排效益,大力推进管理减排,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引导循环经济有序发展。

(二)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严格扩大内需项目建设中的环保准入。对中央政策支持的涉及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等符合扩大内需要求的项目,以及满足环境准入条件、促进结构和布局调整的自治区重点项目,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和对环境污染严重、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不符合环保准入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不能为了拉动内需而放松环保要求,不能因为要上项目而降低环保门槛。严格限制审批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影响的项目。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项目建设。

(三)全力做好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级管理制度,强化保护区内建设项目和人为活动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并完善饮用水水源污染应急预警体系,做好枯水期和汛期污染联防联治工作,尤其是做好与徐洪河饮用水源地上游的安徽省泗县和宿迁宿城区的区域联动,防止发生危及群众饮水安全的重特大水污染事故;加强监测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饮用水水源环境质量监测能力。

(四)继续加大水污染防治监督检查力度。继续深入开展环保大检查活动,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严厉查处环境违法排污企业,完善重大水污染违法案件移送司法及协同配合机制,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执法检查,加大监测监管力度,加强对重点工业污染源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检查,增加检查频次,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和稳定达标排放。加强涉水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法统一发布水环境质量信息,强化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的水污染联防机制,研究理顺流域管理体制,推动水污染防治形成合力。

(五)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控制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开展拉网式全覆盖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乡镇和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逐步推广循环农业技术,大力发展绿色、有机、无公害食品,推广节肥、节药、节水实用技术,尽量减少农业生产中使用化肥、农药的.数量,从源头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合理确定畜禽养殖规模,鼓励发展高效生态养殖业,加强畜禽养殖粪便治理,建成一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强化防护林和湿地保护工程建设,发挥其防污减污作用。

(六)进一步完善水污染防治保障机制。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整体提升污染治理能力和水平。健全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利用财政、税收、价格、信贷、保险等多种手段促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制订水污染应急预案和饮用水水源地的应急保障方案,不断加强水污染预警和风险管理。积极探索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水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

大气污染工作计划【篇2】

20xx年,xx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省、市环保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深入贯彻《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XX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xx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落实xx县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xx县20xx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突出重点区域(县城主城区、各类开发区等)、重点领域(扬尘、烟尘、机动车尾气、餐饮业油烟、工业废气治理、秸杆焚烧、矿山粉尘等),切实开展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大气环境质量得到较好改善。我县秸秆禁烧和燃煤小锅炉、黄标车淘汰工作在全市环保重点工作调度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市政府20xx年下达我县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为:县政府所在地城镇pm10浓度年均值不超过90微克/立方米;全面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围绕上述目标,我县制定和实施了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3月12日召开了全县环境保护大会,以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了《20xx年全县环境保护工作要点》,5月8日召开了全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大会,全面部署和落实20xx年度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特别县城空气质量有了较大程度的改善,经xx县空气自动监测数据表明,县城建成区pm10浓度75微克/立方米,控制在90微克/立方米责任目标以下。

(一)狠抓县城大气污染防治。一是强化扬尘治理。推进建筑建造方式转变,开展建筑工地、道路、码头、物料堆场扬尘综合整治。16家建筑工地除民政局社会福利中心1家停工外,15家建筑施工工地全面落实了扬尘治理措施;督促华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6家搅拌站及物料堆场结合自身实际,改造和新建除尘设施39套,并采取了封闭、道路洒水等多种粉尘治理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二是整治餐饮油烟污染。严格餐饮服务经营项目环保审批。24家规模较大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单位食堂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并建立运行维护制度,确保正常运行;对县城城区及主次干道两侧、广场等公共场所的露天烧烤摊点开展清理和取缔。三是加强道路扬尘治理。每天2次对城区道路开展清扫和洒水降尘;出城口实行硬化、绿化;规范渣土车管理,县政府印发了专门的文件,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对零散小户进行整治,购置封闭运输车辆,并配置gps。四是县政府划定了县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县政府印发的《xx县城区生活燃煤小锅炉污染整治工作方案》中划定县城城区三里河路以南,南环路以北,鹿起路以西,万佛路(含四条路两侧30米范围内)以XX区域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域。县城清洁能源深入推广,清洁能源使用率大幅提高,规模较大的10台城区生活燃煤锅炉、大型宾馆厨房、新建居民小区使用了天然气。督促淘汰禁燃区内餐饮、浴池等45家服务业单位54台生活小锅炉拆除及改造任务,改烧燃气、电等清洁能源。4家燃煤工业锅炉使用单位的6台锅炉按要求淘汰了4台,2台改为生物质燃料。

(二)狠抓农村大气污染防治。一是严禁废弃物露天焚烧。严禁城区和集镇清洁工随地焚烧垃圾,城镇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率达90%以上。二是秸秆焚烧力度空前。县政府及时召开了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动员大会,印发了实施方案、巡查方案、宣传方案和禁烧通告。组建了4个昼间和1个夜间巡查组;安排96个县直单位对全县14全重点乡镇(开发区)共200个行政村进行包保,利用短信平台每天通报巡查督查情况。国家卫星和省、市巡查组在我县均未发现火点。通过大力推广秸秆还田、饲料化、基料化等,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三是实施石化行业“泄露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在20xx年的基础上,上报的31家加油站,目前完成26家,5家因道路改造停业,正在同步建设油气回收装置。

(三)狠抓工业废气处理。一是减少颗粒物排放。20xx年,结合重点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对水泥、化工等重点企业进行除尘设施升级改造,进一步削减颗粒物的排放。二是规范脱硫设施建设及运行。华润雪花啤酒(xx)有限公司20蒸吨/小时的燃煤锅炉脱硫和除尘升级改造设施已经投入使用,安装了在线监控设备,XX市环境监测站对其进行了验收监测和在线比对监测,并顺利通过市环保局验收,二氧化硫和粉尘排放量大幅下降。三是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开展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严控有机气体排放。督促安徽跨宇钢结构、xx诚信印务、安徽汇联机械、安徽光世门业、xx安泰塑料、安徽省中欣印务、安徽省益农化工等8家完成废气治理设施的建设与改造,减轻了有机废气污染。

(四)狠抓机动车尾气治理。一是严格机动车环保管理。开展了县城主城区“黄标车”限行工作。规范建成了机动车尾气检测站,并投入使用,机动车尾气监测与控制得到加强。二是加大机动车污染治理力度。县政府及时印发了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大对公交车、货运车及其他“冒黑烟”车辆和超标车辆的整治力度。20xx年完成淘汰黄标车1377辆,淘汰20xx年底前注册营运的所有黄标车。

20xx年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省市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二、20xx年工作计划

围绕“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到20xx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保持在68微克/立方米以下,重污染天气逐年减少,力争到20xx年或更长时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空气环境质量较大幅度改善”这个总目标,以《xx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方向,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努力改善全县空气环境质量。

(一)巩固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果。督促20xx年新建成和原有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发挥良好的削减作用,努力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

(二)强化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全面推进《xx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工作任务的落实,强力实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扬尘污染控制,抓好餐饮油烟和城区生活燃煤小锅炉整治扫尾工作,全面整治工业有机废气排放,集中整治渣土车。

(三)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将进一步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督促企、事业单位全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持续改善城区及农村环境空气质量。

大气污染工作计划【篇3】

**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政〔2013〕8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围绕打造活力**,美丽**,幸福**,以扬尘、废气污染防治为重点,优化产业结构,强化污染减排,加强环境监管,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实施、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逐步改善空气质量。

二、主要目标

2014年底前,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以上;到2017年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保持在73微克/立方米以下,比2012年下降14%以上。到2017年,全市城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数大幅度减少,灰霾天气明显减少,力争全市城区空气质量进入全省地级市前八名。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工业大气污染治理。

1.提升脱硫效率。2014年底前,所有每小时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脱硫设施建设,对不能稳定达标的脱硫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2.严控颗粒物排放。2014年底前,对颗粒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热电及自备电厂等重点企业和每小时20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完成除尘设施升级改造;矿山、水泥粉磨站、煤矸石砖场、新型建材厂要建设和改造除尘设施,达不到除尘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或坚决关闭。加强矿区和运输道路管理,规范废弃物堆放;落实防尘抑尘措施。继续加强全市非煤矿山集中整治和生态修复。

3.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将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重要内容。2015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清单编制工作。开展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和石化行业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2015年底前,整顿规范汽车维修、防盗门窗焊制等金属加工行业露天喷涂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开发缓释肥等新型肥料,减少化肥施用过程中氨的排放。

4.持续推行清洁生产。2014年底前,推进化工、煤炭、电力、水泥等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工艺和装备,高效利用资源能源,实现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5%以上。2015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到2017年,全市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

(二)强化城市大气污染防治。

5、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2014年底前,**市建成区要完成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2015年底前,各县(区)建成区完成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其城区不再新建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着力推进城市和工业园区集中供热、供气和煤改气、改电、改热水配送等工程建设,鼓励余热、余压、余能综合利用,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

6、强化施工扬尘治理。2014年6月底前,完成建筑工地扬尘规范管理,落实建筑施工围盖洒洗等措施,建筑工地未建设完成车辆清洗设施的一律不得开挖渣土及其他施工作业;建立建设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履约保证金制度,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范围。深化绿色工地创建,将检查结果纳入建筑企业信用和资质管理,作为招投标的依据。重点季节、重点时期、关键时段增加检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建筑工程一律使用商用混凝土、预拌砂浆,对混凝土、砂浆搅拌场所必须采用封闭、降尘等措施。2014年底前,政府投资性建设项目全部强制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增加城市道路施工洒水频次,严禁使用鼓风式除尘器,推广使用吸尘式除尘器或吹吸一体式除尘设备。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以保障性住房、12层以下居住建筑和政府机关、学校、医院、宾馆等公共建筑为重点,率先实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推动区域供冷供热等规模化应用。

7、减少道路运输扬尘。市县两级城区渣土、建筑垃圾、散装物料等运输车辆应实施严格密闭运输,并于2014年底前安装GPS定位系统。运输车装载不超出后档板,工地及弃土场出入口建设冲洗平台,车辆出建筑工地、砂石厂及弃土场前必须冲洗干净。统一规划弃土场,渣土车进入弃土场后应随倒随推平随碾平。除雨天或者最低气温在摄氏2度以下的天气外,城市主要道路机动车道至少每日冲洗1次。积极推行高效清洁的城市道路清扫作业方式,2015年底前实现城区70%机械化吸尘保洁作业,2017年底城区基本实现机械化吸尘保洁作业。

8、控制混凝土搅拌站和沥青拌合站扬尘。2014年底前,完成全市混凝土搅拌站和沥青拌合站建设布局规划;加强混凝土搅拌站和沥青拌合站生产、运输过程中扬尘达标整治,实现封闭式运行;对未执行环评和 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责令限期整改;完成混凝土搅拌站和沥青拌合站的整治,整改未完成或达不到除尘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或关闭。

9、整治物料、废弃物堆场扬尘。2014年底前,市、县(区)对港口码头、物料堆场、储煤场以及建筑垃圾凡48小时内不能清运的,必须采取密闭、围挡、遮盖、喷淋、绿化、设置防风抑尘网等措施;对城区大型储煤场、物料堆放场、露天仓库等必须实行地面硬化全封闭管理,完成 三防(防扬散、防渗漏、防流失)设施建设,否则予以停止运营、关停。

10、防治拆迁工地扬尘。市、县(区)城市规划区内,拆迁施工工地必须要按规定设置防尘围档;机械拆除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爆破作业必须实施起爆前后喷水降尘等措施;工地拆迁工程的垃圾日拆日清,工程完成后7日内清场完毕;风力达5级以上或空气质量三级黄色预警以上污染时,应停止作业;产生的渣土和垃圾必须通过专用通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

11、整治餐饮油烟污染。2014年底前,市、县(区)规划区内制定餐饮服务业布局规划,合理布设餐饮经营点,严格新建餐饮服务经营项目环保要求,非商用建筑内禁止建设排放油烟的餐饮经营项目;2014年底前,市、县(区)完成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单位食堂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并建立运行维护制度,确保正常运行。推广使用净化型家用抽油烟机。

12、加强废弃物综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假冒伪劣产品以及其他产生烟尘的物质。全面推进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和饲料化、能源化等综合利用,做好生物质能电厂建设和秸秆收集工作。2014年5月底前,市、县(区)、乡镇三级建立秸秆禁烧直补农户制度及奖惩措施。加强秸秆焚烧监管,强化市、县(区)、镇、村四级秸秆禁烧责任,将秸秆禁烧落实情况与农业相关奖补政策、环保工作考核和农村生态创建等挂钩,建立督查巡查和跨区域联动工作机制。到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80%以上。

13.加强城市生态建设。结合**实际,编制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强化城市生态、绿地空间管控,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空间格局。在城市规划区禁止新建废气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已建的要实行搬迁、改造。到2017年,市、县(区)基本完成主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完善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逐年提高城考全省位次。积极创建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到2015年,力争创建1个绿色生态示范区;到2017年,全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4%,建成绿道300公里以上,到2018年,成功创建环保模范城市。

14、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2014年底前,市本级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划定工作。2015年底前,各县(区)建成区要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划定。城市环境敏感区域严禁露天烧烤,推广使用室内无炭烧烤。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2014年底前,各市、县(区)划定烟花爆竹禁燃区。

(三)推动机动车污染防治。

15、大力推广绿色交通。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优化公交线路,提倡快速公交,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2017年底前,市区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分担率达到40%以上。改善非机动车交通条件,推进城市绿道慢行系统建设,鼓励城乡居民绿色出行,倡导城市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为主的城市交通模式。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大力发展城市公共自行车网络,2015年底前,完成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建设。加强停车场建设,推广智能交通管理,发展快速公交。以智能公交建设为载体,加快建设公众出行信息服务、车辆运营调度管理、安全监控和应急处置等信息系统。

16、严格机动车环保管理。

2014年建立市、县两级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中心,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管。2014年6月底前,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机动车排气检测站点。2014年底前,制定机动车保有量控制规划,限制机动车过快增长。2015年底前,全面实行轻型机动车排气工况法检测。对排气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不予核发车辆检验合格标志,并强制履行报废手续。2014年底前,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80%以上;2015年底前,在用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90%以上。加快淘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加速淘汰黄标车,建立黄标车淘汰补偿机制,2015年底前,全部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登记营运的黄标车;2017年底前,全社会黄标车全部淘汰。2014年7月1日起实行市内主要路段黄标车限行,依法处罚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2016年7月1日起建成区实施限行,形成黄标车全市连片限行格局。推广使用环保电子卡,实现环保标志电子化、智能化管理,2017年底前,建成机动车环保标志电子智能监控网络。

严格控制重型机动车和转入机动车的入户,新转入的机动车全面执行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办理注册、转移登记手续。加大对超标排放车辆的整治力度,责令其限期治理,拒不治理或治理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依法责令其停止行驶。

加快柴油车选择性催化还原系统配备和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建设。出台出租车更换高效尾气净化装置的鼓励政策。落实缩短公交车、出租车强制报废年限规定。有效开展施工机械环保治理和环保标志管理,推进柴油施工机械加装尾气后处理装置。

17.提升燃油品质及推广新型能源汽车。2014年上半年,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2014年底前,完成加油站、油罐车和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新建、改建、扩建的油库、加油站及新投运的油罐车,同步实施油气回收治理。2014年底前,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2017年底前,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柴油。严把车用成品油生产和流通准入审查关。采取综合措施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党政机关、公交、环卫等行业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规划建设与推广应用相配套的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市县城区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全部采用天然气或新能源汽车。

(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18.优化产业布局。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划定生态红线,充分发挥主体功能区规划在国土空间开发方面的基础性和约束性作用。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落实全省重大生产力布局调整意见和主导产业投资导向目录,在我市范围内严禁建设两高项目。

19.建设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优化园区空间布局,科学确定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促进园区内企业各种原料、产品、副产物、排放废物交换循环利用,大幅提高企业主要原材料产出率、资源循环利用率,努力建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20.严控两高行业产能。遵照两高产业准入目录,执行严于国家要求产能总量控制政策措施。严控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新、改、扩建项目要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清理和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在建违规项目,充分发挥市场和节能环保倒逼机制,进一步压缩过剩产能。

21.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建立完善淘汰落后产能公告、目标责任和激励等制度,鼓励县(区)和企业提前淘汰落后产能。2014年底前,完成全市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16年、2017年,实施范围更广、标准更高的落后产能淘汰措施。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县(区)和企业,暂停该县(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核准、审批和备案手续,依法吊销企业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加强小型工业污染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实施集约布局、改造升级、关停并转、分类治理。坚决依法及时取缔小化工、小石灰窑、小冶炼、小矿山、小炼油、小电镀等环境违法企业。

22.严把节能环保准入关。严格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等量削减制度。根据环境质量改善的需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管理三同时制度,实施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和节能评估审查。对未通过环评、能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核准、审批、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

23.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园区废物交换利用、能量分质梯级利用、公共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百千万示范工程,加快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建设,建成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园区及循环经济基地。到2017年,全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降低20%左右,30%以上省级开发区实施循环改造。

24.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着力推进重大节能环保技术装备的开发和产业化应用。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发展环保新兴产业,培育一批具有市场潜力的节能环保企业。

(五)调整优化能源结构。

25.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加快开发利用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新能源。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非粮生物质液体燃料等农林生物质剩余物能源化利用。加快市、县(区)秸秆发电和垃圾发电项目建设。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推进市、县城区和建制镇液化天然气储存配气设施建设,到2017年基本实现市、县(区)管道供气。

26.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制定全市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煤炭需求管理,逐步降低煤炭消费强度,控制其过快增长势头。加强对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的监督监测,实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管理。充分利用余热、余压、余能生产电力和热力,实现能量梯级利用。到2017年,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占能源消费总量达到6%以上。

27.加强煤炭使用管理。大力推广洁净煤技术,到2017年,原煤入选率达到85%以上。以煤炭洗选加工和清洁发电、现代煤化工为重点,减少煤炭运输和煤炭直接燃烧利用。鼓励按煤炭品种、用途合理分级利用,控制将炼焦用煤、优质无烟煤、优质化工用煤作为动力煤直接燃烧。

28.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提高煤炭转化利用效率和电煤在煤炭消费中的比重。新建高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新建燃煤电厂应为60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支持煤电联营和煤电一体化开发,鼓励建设坑口电站。继续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速推进电网智能化建设。加强节能发电调度管理,按机组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由低到高依次调用燃煤发电机组。继续推进电力节能降耗,到2015年,全市火电供电煤耗下降到每千瓦时310克,电网线损率下降到%以下。

四、保障机制

(一)落实工作责任。

29.明确政府责任。成立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听取相关部门汇报,统筹解决突出问题。各县(区)政府对辖区内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组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

30.强化企业治污。督促企业按照节能环保规范要求,严格内部管理,加大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达标排放,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主动公开企业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1.严格考核问责。市政府与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可吸入颗粒物指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市政府制定考核办法,对各县(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实施考核,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交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未通过考核的,由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会同组织、监察等部门约谈县(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督促整改意见。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以及干预、伪造监测数据和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市监察局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市环保局要对有关县(区)和企业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取消有关环境保护荣誉称号。

(二)完善经济政策。

32.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坚持谁污染、谁负责,多排放、多负担,节能减排得收益、获补偿的原则,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全面落实合同能源管理的财税优惠政策,完善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推行污染治理设施投资、建设、运行一体化特许经营。完善绿色信贷和绿色证券政策,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征信系统,实施差别化信贷融资政策。严格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上市环保核查,对环境违法企业严格限制贷款和上市融资。积极推进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工作,建立排污指标回购和收储机制。

33.完善价格税收政策。完善和落实脱硫、除尘电价政策。对国家限制类、淘汰类以及列入市政府关停企业的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实行差别电价、用水定额和超定额加价。完善峰谷电价、季节性电价政策,通过合理价差引导群众改变生活方式,推动节能产品应用。加大排污收费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根据国家和省要求,将挥发性有机物和建筑施工扬尘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落实国家有关促进大气环境保护的消费税、出口退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

34.加大投入力度。科学运用规划、投资、产业等措施,建立健全节能环保投融资机制。鼓励民间资本、社会资本投入大气污染防治,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防治项目信贷支持。探索排污权抵押融资模式,拓展节能环保设施融资、租赁业务。扩大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提高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比例。市、县(区)各级财政要加大环保投入,支持大气污染治理,建立涉及民生的煤改气、煤改电项目、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轻型载货车替代低速货车、秸秆禁烧直补等财政资金支持制度,与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运行和监管经费等环保能力建设一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对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示范工程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市、县(区)级财政统筹整合主要污染物减排等专项资金,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三)推动法治建设。35.推动建立和完善法规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及相关部门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规、规章、制度;2014年上半年,市、县(区)政府要出台相应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范性文件;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大气污染防治各类专项整治方案,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6.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建立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举报奖励制度。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市、县(区)两级环保部门均要建立对开发区和市控以上重点企业执法监管检查制度。对超标排放、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依法实施限期改正、停产治理和关闭;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要依法停产关闭并开展后督查;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不力、监督缺位、徇私枉法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加强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的监督。

37.实行环境信息公开。2014年底前,市环保局每月在市级媒体上公布市本级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信息。2015年底前,公布市、县(区)城区的空气质量等信息。各县(区)要及时发布大气污染防治举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排污收费、企业污染物排放状况、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监督执法处罚等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

(四)强化应急保障。

38.建立监测预警体系。2014年底前,所有国控空气监测站点,按新标准形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并实现联网。2014年6月底前,市本级完成3个空气监测站点的建设,三县各完成1个空气监测站点建设。2015年底前,完成市本级规划区内新增3个空气监测站点涡北新城、**工业园、亳芜工业园各建一个(涡北新城、**工业园2个站点由**区实施,亳芜工业园由亳芜工业园管委会实施),三县各自完成2个新增站点建设。2016年上半年,建成全市空气质量监测网络。根据各县实际,因地制宜建设空气质量和气象综合观测站,实现气象、环保信息共享。加快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和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建设。鼓励监测监控设施实行第三方运营。建设市、县(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完善会商研判机制,及时统一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39.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县(区)政府要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应对措施。依据区域性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引导公众做好卫生防护。市、县(区)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应急演练。

(五)广泛宣传教育。

40.推动社会参与。认真组织做好六五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环境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普及教育,组织城区初中以上学生每年到环境教育基地参观不少于一次,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要积极开展每月不少于2次的环保公益宣传;倡导文明、节约、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和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大气污染工作计划【篇4】

今年以来,xx县综合行政局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县相关工作部署,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为目标,通过开展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提升百日攻坚行动等,深入开展秸秆焚烧、餐饮油烟、道路扬尘、工地扬尘等污染物专项整治行动,严防秋冬季大气污染问题,集中整治攻坚一批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现将年度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管餐饮油烟,实施三大机制

一是建立县级餐饮单位动态管理机制。健全并动态更新全县xxxx家餐饮单位数据库,实现一店一档动态监管,油烟净化器安装率xxx%。

二是落实问题清单化整改机制。紧跟市局部署的餐饮油烟聚焦式专项检查行动,开展各县市餐饮油烟交叉检查,罗列问题清单落实销号整改,今年以来共开展交叉检查x次,专项行动x次,整改餐饮单位油烟净化器安装不规范、净化装置油污重、清洗台账记录不到位等问题xxx处,整改率xxx%。

三是推进餐饮油烟智慧化管理机制。根据《xx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智慧餐饮油烟建设方案》,完成智慧餐饮油烟试点工作,实现城区xx家大型餐饮单位、xx乡全乡xx家餐饮单位油烟净化器和风机开、关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和系统平台使用。开展试点区域餐饮油烟线上+线下检查x次,皆未发现问题,使用情况良好。今年,通过部署专项行动,我局查处餐饮油烟案件x起,处罚金额x.x万元。

(二)严控秸秆焚烧,落实三个到位

一是全方位巡查到位。积极联合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组建属地干部+执法中队联合巡查小组,第一时间发现、整治、查处秸秆焚烧行为。

二是全天候管控到位。落实错时管控,强化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时段三个重点监管,做到管控无盲区。

三是全过程教育到位。以网格化联动、警示性处罚为主要抓手,坚持罚教结合,充分利用村、社区工作群,发布案例通报、宣传法律知识等,扩大宣传覆盖面。今年以来,共出动巡查人次xxxx次,制止秸秆焚烧xxxx次,发放禁烧传单xx份,处罚焚烧行为xxx起,处罚金额xx.xx万元。

(三)治理扬尘污染,力促三个达标

一是源头管控促达标。对标工地扬尘管控x个百分百要求,加强建筑工程在建工地扬尘治理,严厉查处施工围挡不到位、物料堆放未覆盖、裸土未覆盖硬化等问题。实行一工地一责任执法队员举措,落实工地扬尘污染快速响应机制,推动编制《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实现建筑垃圾源头管控。

二是道路运输促达标。严格实行建筑垃圾处置(清运)核准制度,加强车辆清洗、密闭运输监管,减少路面扬尘;充分发挥车辆GPS联网监管作用,以xx小时应急联动、错时专项行动等手段,加强道路扬尘管控。

三是加大执法促达标。以我县主要道路、渣土运输车流量大的路段为重点,严厉打击渣土运输车辆未按规范密闭及沿路遗撒等行为,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确保运输车辆车轮车身清洁出入和全密闭运输,严查车辆轮胎带泥上路现象。今年以来,查处未采取密闭措施案xx起,处罚金额xx.x万元;共查处施工工地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案xx起,处罚金额xx万元;查处挖掘城市道路、在道路上搅拌水泥等易产生道路扬尘的案件x起,处罚金额x.xx万元;查处建筑垃圾违法行为xxx起,处罚金额xxx.xxx万元。

二、工作亮点

(一)交叉检查扫清监管盲区。结合全市餐饮油烟交叉检查,部署局内部异地交叉检查执法行动,重点针对餐饮油烟、燃气及各类市容问题检查,既促进中队之间学习交流,又达到查漏补缺作用,扫清日常监管盲区,提升监管实效。

(二)数字赋能实现动态监管。充分发挥人防+机防作用,利用秸秆焚烧可视化高空瞭望系统,与地面巡查相结合,动态掌握秸秆焚烧实况,扩大巡查范围,提高执法效率。

(三)标化管理把控扬尘源头。创新推进在建工地扬尘标化管理举措,以发放温馨提示单、开展座谈会等形式做好事先服务,同步严格事后执法,推进创建高标准、高要求的扬尘治理优秀工地。

大气污染工作计划【篇5】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XX区重污染天气水利工程工地,大气污染防治应急工作方案 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以供借鉴。

XX区重污染天气水利工程工地大气污染防治应急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做好全区水利工程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根据《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政府关于划定市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长效管理的意见(试行)》等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重污染天气水利工程工地大气污染防治应急工作部署,我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XX局长任组长,XX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XX、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水利科,主任由XX兼任。

二、工作原则 各单位要在属地镇、街道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及时响应、协同配合、动态管控”的原则,做好属地重污染天气水利工程工地应对工作,及时响应应急预警,快速落实应急措施,强化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提高联防联控和快速反应能力。依据预警信息,启动对应级别的响应措施,并随预警信息变化作相应调整。

督促镇、各街道水利站加强水利工程工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并对在水利工程进行抽查。

三、日常管理 全区在建水利工程要按照《XX市水利工程施工扬尘管控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市政府关于划定市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和“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工地大气污染各项防控措施。

(一)建立工地管理动态名单。各单位要建立在建水利工程工地名单,根据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各单位要定期向区水利局上报在建水利工程工地动态名单。

(二)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各单位和各项目法人要按照《通告》要求,做好全区在建水利工程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监管和禁用工作。各单位要督促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严格执行《通告》中关于高排放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禁用区域范围,督促参建各方严禁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渣油、重油等伪劣油品,核查比对工作量与实际合格油品采购发票数量。

(三)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各单位和各项目法人要按照《实施细则》和“六个百分百”要求,严格落实全区在建水利工程工地扬尘管控措施;

要对重点工程项目开展“全覆盖、高频次”检查,对一些扬尘管控不力的水利工程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对不符合扬尘管控要求的水利工程下达整改通知书或停工整顿通知书,监督项目法人按“五落实”要求整改到位(五落实即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标准、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落实整改期限)。

(四)监督检查。各单位和项目法人要每月制定工地扬尘管控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计划,每周上报检查或工作结果。区水利局负责统计各单位月度工作量及发现问题情况,并对检查结果进行督查抽查,形成督查意见并及时通报。

四、预警分级及响应措施 《XX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依据重污染天气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社会影响和发展态势等,综合考虑污染程度进行预警响应分级,将预警从低到高依次分为Ⅲ、Ⅱ、Ⅰ三个级别,分别用黄色、橙色、红色标示,红色预警为最高级别。根据区应急指挥办公室发布的预警信息,全区水利工程工地采取相应响应措施。

(一)黄色预警 预测未来48小时设区市空气质量指数(AQI)均值达到200以上,或监测到设区市SO2小时浓度达到500微克/立方米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市应急指挥办公室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时,全区水利工程工地应急响应措施如下:

1.加大对建筑工地的监督检查频次;

2.停止爆破、破碎、建筑物拆除,停止室外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

3.除民生保障项目以外,施工工地的土方开挖、路面开挖、路面洗刨、土方运输、楼层垃圾清扫作业以及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作业暂停;

4.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对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和进出车辆实施冲洗,保持道路、车辆整洁;

对裸露地面、物料堆场、土石方以及停工工地等加强遮盖。

(二)橙色预警 预测未来72小时设区市空气质量指数(AQI)均值达到200以上,或监测到设区市SO2小时浓度达到650微克/立方米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市应急指挥办公室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时,全区水利工程工地应急响应措施如下:

1.加大对建筑工地的监督检查频次;

2.停止爆破、破碎、建筑物拆除,停止室外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

3.除民生保障项目以外,其他露天拆除、施工工地作业暂停(对工艺要求需混凝土连续浇筑可正常进行);

4.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对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和进出车辆实施冲洗,保持道路、车辆整洁;

对裸露地面、物料堆场、土石方以及停工工地等加强遮盖;

5.施工工地范围内的燃油工程机械全部停用。

(三)红色预警 预测未来96小时设区市空气质量指数(AQI)均值达到200以上,或预测未来24小时设区市空气质量指数(AQI)均值达到450以上,或监测到设区市SO2小时浓度达到800微克/立方米以上。市应急指挥办公室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时,全区水利工程工地应急响应措施如下:

1.加大对建筑工地的执法检查频次;

2.停止爆破、破碎、建筑物拆除,停止室外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

3.一切露天拆除、施工工地作业暂停(对工艺要求需混凝土连续浇筑可正常进行);

4.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对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和进出车辆实施冲洗,保持道路、车辆整洁;

对裸露地面、物料堆场、土石方以及停工工地等加强遮盖;

5.施工工地范围内的燃油工程机械全部停用。

五、应急豁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长效管理的意见(试行)》对民生保障项目及市级以上(含市级)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在我区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管控期间不得施工作业,橙色预警管控期间不得土方作业;

工地扬尘管控措施按相关规定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在橙色、黄色预警管控期间可以免于执行停工管控措施。

根据“动态监督、动态调整、有升有降”的原则,对豁免工地实施动态管理。豁免工地在检查中一旦发现其未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落实工地扬尘管控措施的,由市水利局发文公告,取消其豁免资格一年。

六、有关要求 1.关注信息。各单位要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等途径关注空气质量日报、预报,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迅速响应。接到市重污染天气水利工地大气污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通知后,区水利局在1小时内以传真、电话通知、QQ、微信等方式通知各单位。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传达到施工工地现场,迅速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加大对作业现场扬尘督查,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响应措施,并将督查情况报区水利局水利科。市重污染天气水利工地大气污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指令后,区水利局将及时以传真、电话通知、QQ、微信等方式通知各单位。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传达到施工工地现场。

3.加强联动。各单位及其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各工程参建单位及各施工现场项目部要加强联络,确保及时妥善处理作业现场大气污染突发事件,避免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4.严格执法。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对所辖在建水利工程落实工地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监督检查,凡发现违规施工及扬尘控制措施不到位的,要立即责令整改;

针对应停工而未停、停工期间擅自复工、拒不有效落实扬尘管控措施等情况,相关监管部门应根据《XX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逾期仍未整改到位的,责令其停工整顿;

涉事工程将取消其评优、评奖资格;

涉事从业单位将按照《XX市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在季度履约考核中进行扣分处理,并将其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职责,周密部署,制订具体可行的落实措施,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全区在建水利工程工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同时应及时汇总应急期间强化水利工地管理情况,评估重污染天气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造成的影响,并及时向区水利局报告。

小学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学校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XX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XX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大气污染应急预案

大气污染工作计划【篇6】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目标,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区域协作相一致、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着力解决以细颗粒物(pm2.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新机制,着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大格局,为建设“美丽幸福新”提供坚实环境保障。

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以巩固和提高空气质量为目标,强化部门监管、属地管理责任,健全考核评估体系,完善配套管理机制,形成政府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承担的大气污染防治格局原则。

二、具体内容

(一)现状与问题分析。

1、大气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我街道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力度,认真贯彻《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周边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方案》,与六个社区签订了《禁止露天焚烧垃圾工作包干责任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辖区内裸露地面、堆场扬尘、建筑工地、道路扬尘和露天烧烤摊点等进行集中整治,取得了初步的工作成效。

2、大气污染防治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辖区扬尘污染突出,建筑和拆违工地不文明施工现象、道路扬尘、裸露地面扬尘、堆场扬尘等问题明显存在;二是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成效不明显,机动车尾气排放增加,特别是一些冒黑烟机动车和黄标车尾气,对大气污染物排放贡献巨大;三是社会生活源排放不可忽视,露天烧烤、餐饮油烟、露天焚烧垃圾问题在局部地区特别凸显,尤其是甘蔗园社区海师监测站点1公里范围内的烧烤摊点反弹较为严重,对我街道空气质量影响较大。20xx年,我街道大气污染防治将以pm2.5防控为重点,抓好城区扬尘污染防治,全面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三、年度工作任务

以严格环境准入为前提,以多污染物联合减排为主线,以机动车污染控制和扬尘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大气污染综合防治。

(1)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城区扬尘污染控制加强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日常监督,建设工地实现文明施工。

(2)配合有关部门督促辖区内所有工地必须设置围挡并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严防建设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泥浆外溢。

(3)加强监管,加大巡查力度,严禁垃圾与废物的焚烧。

(4)整治露天烧烤,严格限制城区露天烧烤,配合有关部门重点取缔海师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周边1公里范围内无组织排放烧烤点。

(5)围绕市“一江一港四网四区”绿色体系建设目标,配合有关部门着力抓好我街道的园林绿化工作。

四、工作要求

1、街道各社区各部门按照工作安排及各自职责,认真贯彻街道大气污染年度实施计划。

2、各社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气环境保护。

大气污染工作计划【篇7】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落实好《xx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xx〕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20xx至xx年,xx城区2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监测结果(见表1)表明,我市城区空气环境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的年均浓度或有所好转或基本保持不变,但pm10的年均浓度显著上升,我市城区空气首要污染物为pm10,应重点控制pm10的浓度。

表1:xx城区20xx—xx年度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二)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现状。根据环境统计数据,20xx至xx年,我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年排放量(见表2)结果显示,二氧化硫、工业粉尘年排放量呈逐年增加趋势,但是增幅逐渐减小;氮氧化物经过两年的整治,排放量呈逐年下降趋势。

表2 xx市20xx—xx年度三指标排放量

(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虽达二级标准,但仍存在较大隐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城区扬尘污染较严重。建筑施工工地及道路扬尘治理不到位,是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加上部分工业及民用炉、窑除尘设施除尘效果差,污染大。

2、清洁能源比重低。我市天然气普及率较低,能源消费结构仍以煤炭为主,煤炭消费量还在逐年增加,污染物减排压力较大。

3、产业布局不合理。产业布局集中在城区的四周,如xx城区东面是xx经济开发区、南面是陆川北部工业区和玉柴工业园、西面是城西工业区、西北面是中医药健康产业园,不利于污染物的扩散。

4、机动车污染增大。由于我市经济快速发展,机动车辆数量增长较快,尾气处理设备不够完善,导致机动车污染逐渐加大。

(一)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到xx年底,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相对稳定在20xx年的水平,pmxx年均浓度达二级标准,且年均浓度上升幅度不超过3%(含)。

(二)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xx年,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0069万吨,比xx年下降1.8%;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2.6373万吨,比xx年下降28.8%。

(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1、淘汰燃煤小锅炉。继续推进燃煤小锅炉的淘汰工作。xx年内,淘汰10吨/小时以下小锅炉6台(医院、学校需保留的除外)(详见附件1),禁止新建20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市工信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市发改委、环保局、住建委、质监局配合〕

2、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

(1)全面推进二氧化硫减排工作。加大钢铁等行业的二氧化硫治理工作力度,二氧化硫含量大于3。5%的烟气应采取烟气制酸等方式回收烟气中的硫,低浓度烟气和制酸尾气排放超标的必须进行脱硫处理。推动工业锅炉脱硫工作,以热电联产或清洁能源替代小型燃煤锅炉,规模在35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要实施烟气脱硫改造。〔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市发改委、工信委、科技局配合〕

(2)实施氮氧化物治理。加强干法水泥生产企业烟气脱硝管理工作,做好环保设施的维护,确保正常运转;冶金及燃煤锅炉推行低氮燃烧技术。至xx年底,全市氮氧化物治理项目共5项,均为水泥行业减排项目,预计削减氮氧化物8917。5吨(详见附件3)。(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委配合)

3、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开展石化、有机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柴油机制造、电子、印刷、家具、建筑等行业要抓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推广使用先进涂装、喷漆工艺技术与设备,溶剂型涂料涂装工序必须密闭作业,并配备有机废气高效收集和回收净化设施。加快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xx年底前基本完成各县(市、区)加油站的油气回收治理,现有加油站70家的油气回收治理要完成备案、验收(详见附件6),1家储油库的油气回收(详见附件7)和1家公司全部油罐车的油气回收(详见附件8),新增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须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后才能投入使用。〔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市发改委、工信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质监局配合〕

4、扬尘污染控制。

(1)强化建筑工地污染治理。加强城市建筑工地管理,落实建筑施工场所扬尘防范措施,做到工地进出口道路无泥土,风吹不起灰尘,城市建筑施工场所扬尘防范措施合格率90%以上,县城合格率80%以上。〔市住建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市市政市容管理局配合〕

(2)严格控制道路扬尘污染。一是xx城区开展“清洁示范道路”创建工作,创建人民东路、广场东路、一环东路、百利街、沿江西路、一环西路(江滨路口至中秀路口)、中秀路(一环西路路口至苗园路口)、江滨路(滨江名庭至一环西路段)等“清洁示范道路”,每天至少进行5次洒水降尘工作。二是xx城区和各县(市)城区实施渣土运输车辆统一管理,严格渣土运输车辆的执法

监管,渣土运输车辆防尘措施合格率98%以上,渣土运输车辆处漏撒行为处罚和清理率达100%,且无乱倒乱放渣土现象。三是加强道路清扫和冲洗。xx城区其他道路每天进行清扫且至少冲洗2次以上,各县(市、区)的城区道路每天进行清扫和至少冲洗1次以上。四是及时修复破损道路,无道路积水和路基裸露。〔市市政市容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配合〕

(3)改善城市绿化。xx城区按计划完成xx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规划绿化项目,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各项指标达标。各县(市、区)参照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各项指标,根据财政和筹资能力逐步实施,每年有所进步。组织社会力量,开展住宅小区、办公楼等空地、露台、楼面(除通道外)等的清洁和绿化,新建居民住宅区绿化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30%以上。〔市市政市容管理局、住建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各有关部门配合〕

(4)控制裸地扬尘。

依法取缔非法采矿、采石和采砂企业,对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采矿、采石场进行严厉打击。加工后的废弃物要堆放有序,并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对已关闭废弃矿山开展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环保局、安监局、工信委、林业局、xx供电局配合〕

xx市城区周边所有矿山企业,在采矿作业时,要增设抑尘网、喷淋等手段减少扬尘污染。(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安监局、xx供电局配合)

5、移动源污染防治。

(1)提高机动车燃油品质。加强机动车燃油供应销售的监督管理,车用汽、柴油供应按标准实现目标计划。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车用油品的行为。〔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市发改委、质监局配合〕

(2)加强车辆尾气排放管理。

设置限行路段。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推进汽油机动车(如出租汽车、公交车、营运客车)改用天然气,以减少污染排放。坚决完成自治区今年下达的黄标车、老旧车淘汰任务。xx年6月底前,出台xx城区有关车辆禁行、限行区。(市公安局牵头,玉东新区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环保局配合)

加强出租车、公交车管理,控制超标排放车辆从事运营,鼓励出租车、公交车每年更换尾气净化装置,分期分批实施油改气。(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玉东新区管委,市公安局、商务局、环保局配合)

xx年4月1日起,禁止区外达不到国Ⅳ标准的机动车转入xx市;xx年5月1日起,禁止区内其他城市达不到国Ⅳ标准的机动车转入。〔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公安局配合〕

(3)提高新车环保标志发标率。一是加强《xx壮族自治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营造实行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进一步加强与交警部门的协调沟通,探索新车发标与新车发牌有机结合的新途径;三是尽快制定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措施。〔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市公安局、财政局配合〕

(4)加强机动力车检测能力建设。xx年5月底,按照环保部《关于印发〈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环发〔20xx〕145号)及环保厅要求,完成6个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建设,并通过验收。(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质监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委、物价局配合)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1、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xx年底前完成“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共淘汰6家落后产能企业,其中水泥厂2家,造纸厂4家。至xx年底,二氧化硫预计削减83吨,氮氧化物预计削减7。3吨,烟粉尘预计削减54。8吨(详见附件9);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淘汰政策,再淘汰一批落后产能。〔市工信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配合〕

2、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按照国务院关于有效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要求,坚决遏制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严格“两高”项目的环评审批,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市工信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市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配合〕

(三)推进清洁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行业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和要求,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在陶瓷、化工、水泥等重点行业推广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煤改气等污染物削减技术,推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xx年要对华润水泥(陆川)有限公司进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预计削减烟粉尘114。84吨。〔市工信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市环保局、科技局配合〕

(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大力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在xx城区新建小区推广使用天然气,以减少环境空气的污染。(市住建委牵头,玉东新区管委,市发改委、环保局配合)

(五)逐步实施“退二进三”。在城区及其周边调整产业结构,缩小第二产业,发展第三产业。xx年底完成北流市虎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4500t/d熟料新型干法回转窑水泥项目环保搬迁改造计划。〔市工信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市发改委、科技局配合〕

(六)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1、提高环

境监管能力。xx年,争取完成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国家二级标准建设并申请验收;建设完善重点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2、加大环保执法力度。xx年内,安排一次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一是加强对全市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二是组织对全市燃煤锅炉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锅炉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三是开展建筑施工场地专项检查,防止扬尘污染。(市环保局牵头,市工信委、住建委、市政市容管理局、质监局配合)

3、加强油烟污染管理。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检查,积极推进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工作,严格要求未安装油烟治理装置者安装设备。(市环保局牵头,市市政市容管理局、商务局、工商局配合)

(七)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工作。制定和完善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做好重污染天气的趋势分析,完善会商研判机制,提高监测预警准确度。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信息,根据预警等级,妥善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市气象局、卫生计生委、公安局、住建委配合)

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分为工业二氧化硫治理项目、工业氮氧化物治理项目、工业烟粉尘治理项目、工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整治项目、加油站油气回收项目、储油库油气回收项目、油罐车油气回收项目、落后产能淘汰(过剩产能压缩)项目、重点行业清洁生产项目、煤炭清洁利用项目、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项目、能力建设项目(包括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建设项目)、机动车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等14大类,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一)明确主体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级工业园区(开发区)管委,及有关部门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牵头部门要制订具体实施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各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强力推进项目实施,协同做好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联防联控机制。

(二)严格监督考核。按自治区、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情况评估有关考核要求,对环境空气质量管理以及方案实施情况开展评估考核,考核结果列入政府综合考核中,作为当地政府领导班子政绩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要公开发布,接受公众监督。

(三)注重机制激励。创新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价格、信贷、用地等政策措施,全面推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完善天然气价格政策,有效推进节能环保和清洁能源利用。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对脱硫脱硝工程,燃煤锅炉淘汰、煤改气,有机废气污染治理,黄标车淘汰、机动车油改气,“两高”行业企业退出等给予引导性资金或政策支持。

(四)强化监管执法。实施黑烟囱专项联合执法,基本消灭黑烟囱。加强对重点企业以及生活源污染源的监管。各地对未完成整治的企业,要多管齐下予以制约;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

(五)加强监测预警。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加快大气复合污染监测、评价、监管、信息、应急、监察及机动车排污监控等能力建设。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应对工作,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视情渐次实施大气重污染源限产限排和停工停产,以及机动车限行、扬尘管控等措施,防止大气污染的蔓延。

(六)引导公众参与。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知识,不断增强全社会大气污染防治意识。加强信息公开、畅通举报渠道,创设有利于公众参与和监督的各种载体,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积极参与环保行动,形成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一)可行性分析。一是各级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领导,及时将任务分解到责任单位,确保计划按时完成。二是企业对大气污染的防治意识有所增强,引进先进技术对自身工艺进行改良,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减少,有利于完成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和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三是本年度计划启动实施的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已有工作经验积累,基础比较好。

(二)可达性分析。一是小锅炉淘汰。到xx年底,全市共淘汰10吨/小时以下锅炉6台。二是对工业氮氧化物企业的治理。到xx年底,完成5家水泥厂的改造工作,预计削减氮氧化物8917.5吨。三是加快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xx年底前分别完成城市建成区现有加油站70家、储油库1家和油罐车1家的油气回收工作。四是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xx年底前完成“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分别淘汰4家造纸厂和2家水泥厂落后产能,预计削减烟尘54。8吨,二氧化硫83吨,氮氧化物7。3吨。

大气污染工作计划【篇8】

为加强扬尘污染整治,改善空气质量,按照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编制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全市给水工程领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采取多项措施,治理给水工程扬尘污染,健全扬尘污染管控长效机制,进一步改善平度大气环境质量。

二、工作措施

(一)参建单位责任

1.建设单位责任。建设单位要按规定选择经核准的渣土运输企业。把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给水施工企业,并将扬尘防治目标及施工单位的扬尘防治责任明确写入承发包合同;要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完善的给水工程扬尘控制方案,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含扬尘防治费)列入工程预算并及时拨付。

2.监理单位责任。将给水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规划,编制相应的监理细则;对给水施工单位在扬尘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负责督促其进行整改,严重的责令其停工整改,拒不按要求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3.施工企业责任。施工企业要根据工程实际,建立健全给水工程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扬尘控制专项方案,落实各项具体控尘措施;加大治理扬尘投入,保证扬尘防治费专款专用。

(二)给水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

1.工地围挡。

(1)城市主要干道、景观地区、繁华区域的施工工程应设置高度2米以上的围挡,其余工程应设置1.8米以上的围挡。

(2)围挡要美观、整洁、牢固。

(3)围挡出现破损时,应及时更换,并做好保洁及维护工作。

(4)特殊情况下,根据建设部门及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要求设置。

2.运输车辆。

(1)为给水工程运送砂石、各类粉状物、建筑垃圾及渣土的运输车辆应手续齐全、密闭加盖,渣土低于车辆挡板,不超载,不污染路面,不影响环境卫生,不损坏市政设施。

(2)设置简易洗车泵、洗车水枪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简单冲洗。

3.散料、渣土覆盖。

(1)给水工程施工现场的砂、土等散料,用遮盖网、绿色密目网等进行密闭覆盖,不得出现裸露,砂、土类遮盖的密目网网目密度不低于800目/100cm2;粉状类材料需采用封闭性材料覆盖。

(2)掘路施工产生的渣土、余土及废弃物按规定及时清运或集中堆放并全部覆盖,防止外溢至围挡以外或者露天存放。在城市主干道及人流稠密、交通繁忙的特殊路段,余土须立即清运。

4.施工现场洒水降尘。

(1)给水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应配备洒水车或简易洒水设备。

(2)挖土、回填、堆土、使用风钻挖掘、路面切割、清扫施工现场等作业时,要喷(洒)水抑尘。

(3)施工现场的路面等易产生扬尘的区域,要根据不同季节、气温、土壤湿度等因素,安排洒水抑尘.夏季炎热天气每天洒水应不少于5次,春、秋季节每天洒水应不少于4次,冬季不少于3次(洒水应适量,防止结冰)。

5.路面临时恢复。

(1)城市道路临时恢复应根据城市管理的要求,采用沥青、钢板、连锁加重块,沟槽周边需用水进行清洗,确保无扬尘。

(2)掘路施工用混凝土采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砂浆采用预拌(商品)砂浆,严禁施工现场自拌。

6.严禁有毒烟尘排放。施工现场不准熔融沥青、焚烧油毡和橡胶、塑料、垃圾等有毒物质,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未及时清运的,在施工现场应打堆存放,并封闭覆盖,且存留时间不得超过1天。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阶段:11月10前完成给水工程施工工地排查,对存在问题的工地对照《关于打响建设工地扬尘治理攻坚战的通知》(建办字〔2019〕12号)“三不、四严、六个一律”精神落实,并建立问题工地台账,实行责任包干追踪落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11日~12月31日)

各有关单位对给水工程扬尘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积极创新工作措施,形成各具特色,真抓实干,注重实效,大张旗鼓整治扬尘污染的工作局面。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1日~4月)

各单位对已经完成的整改内容开展“回头看”,对重点扬尘污染片区、突出扬尘污染问题的整治效果进行检查核实,对给水工程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制定完善长效管理措施。

四、工作要求

给水工程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职责要求,强化落实扬尘控制措施,建立完善长效的扬尘控制工作机制,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不断提高建设领域扬尘污染防治水平,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大气污染工作计划【篇9】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大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有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川府发〔2014〕4号)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2014─2017)的通知》(达市府办〔2014〕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绿色**、生态**”为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按照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配合、区域协作与属地管理相协调、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的总体要求,实施分区域、分阶段治理,加快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打造美丽幸福新**。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努力,到2017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2%以上,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工业污染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

1.全面整顿燃煤小锅炉。到2016年底,对全市燃煤锅炉、茶浴炉进行全面排查,完成全市燃煤锅炉、茶浴炉调查工作,建立调查工作档案。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到2017年底,全市辖区内全面淘汰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在供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其他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系统。牵头单位:经信局

责任单位:质监局、环保局、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在石化、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在石化行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推进非溶剂型涂料产品创新,减少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溶剂。2016年底前完成现有经营性加油站、储油库和现有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牵头单位:经信局

责任单位:环保局、安全监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深化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扬尘污染

1.强化施工扬尘监管。加强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监管。积极推行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须进行地面硬化或绿化,在出入口设置冲洗台、排水沟、沉沙井,并将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情况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推行低尘作业方式。对施工现场未设置硬质围挡,施工现场出入口处未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和泥浆沉淀设施,工地出入口未硬化,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等运输未采取密闭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从事搅拌石灰土和其他有严重粉尘污染施工作业的,一律依法责令停工建设,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发现施工行为,依法降低建设单位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并给予罚款处罚。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大力整治矿山扬尘。依法取缔城市周边非法采矿、采石和采砂企业。逐步对矿山企业安装视频监控,实施在线监管。严格执行对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和城市周边的矿山企业的扬尘治理,在重污染天气要采取限产限排等措施。牵头单位: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环保局、林业局、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严格治理餐饮业油烟污染。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的措施落实和日常监管,严格执法,城区的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低空排放或位于居民集中区等敏感位置且已引起油烟污染投诉的饮食服务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强化油烟净化设施的日常维护,油烟净化设施有效运行率达到90%以上;坚决纠正将油烟引入城市下水道排放的行为。禁止城区露天烧烤。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环保局、城管局

4.划定并逐步扩大城市禁燃区范围。划定燃煤、秸秆、烟花爆竹、生活垃圾等禁燃区,逐步将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2016年底前,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和调整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在禁燃区内禁止燃烧原(散)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及各种可燃废物。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公安局

5.扩大绿地面积。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加快公园绿地建设,继续推进道路绿化,建设绿色廊道,推进单位、居住区绿化,开拓立体绿化,拓展绿地空间。大力实施城市周边山体绿化、农村绿化、水系绿化、房前屋后绿化建设,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牵头单位:林业局

责任单位: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

1.提升燃油品质。各加油站不得供应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车用汽油和柴油。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行为。2017年底前,全市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和柴油。牵头单位:经信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质监局 2.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强化新车注册登记和转入监管,建成市级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加强在用车检验,免费为达标车辆发放环保标志,不达标车辆不得上路行驶。采用划定禁行区域,加大老旧车辆和黄标车淘汰力度,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环保局、商务局

3.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并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天然气加气站建设,完善天然气加气站网络体系。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1.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严格节能环保准入门槛,不得审批除“上大压小”和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电厂项目,严控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高污染、高耗能项目,不得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高污染项目。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经信局

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按照《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版)》的规定,综合采取经济、技术、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完成达州市下达的落后产能淘汰任务。牵头单位:经信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

3.加强小型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治理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治理整顿,实施分类治理,提升改造一批、集约布局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关停并转一批。制定财税、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支持产能过剩“两高”行业企业退出、转型发展。认真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设。牵头单位:经信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

(五)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强化清洁能源供应

1.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制定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完成节能降耗目标。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较2016年明显降低。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经信局

2.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新建煤矿应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现有煤矿要加快建设与改造,2017年底前,原煤入洗率达到70%以上。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禁止销售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炭,并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大力推行以天然气或电替代煤炭。牵头单位:经信局 责任单位:发改局 3.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加大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煤制天然气供应。积极有序发展水电,开发利用太阳能、生物质能,逐步提高城市清洁能源使用比重。鼓励发展天然气、分步式能源等高效利用项目。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经信局

(六)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1.调整生产力布局。按照主体功能区划要求,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重大建设项目原则上布局在工业园区。所有新、扩、改建项目,须全部进行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违规建设的,要依法进行处罚。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经信局、环保局

2.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健全重点行业准入条件。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新建排放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项目,实行污染物倍削减量替代。发改、经信、环保、住建、工商等部门联合建立准入机制,在重点行业立项、技改、环评、能评审批中,各司其职,严把节能环保准入关。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经信局、住建局、环保局、国土局、安监局、工商局、人行**分行

(七)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1.强化科技研发和推广。围绕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重点,加强脱硫、脱硝、高效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柴油机(车)排放净化、环境监测,以及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方面的技术研发,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先进技术、管理经验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牵头单位:科技局

责任单位:经信局、发改局、环保局

2.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强化源头污染预防,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进能源阶梯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综合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推动水泥、钢铁等工业窑炉、高炉实施废物协同处置。牵头单位:经信局

责任单位:环保局、发改局

3.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大力推广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扩大节能新能源汽车、光伏发电和新能源装备的消费市场,积极培育节能环保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有效推动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鼓励外商投资节能环保产业。牵头单位:发改局

责任单位:经信局、环保局、科技局、投促局

(八)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制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积极制定《**市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责任,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在2016年底前编制完成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定期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

牵头单位:政府应急办 责任单位:环保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局,负责制定考核评估办法,指导、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全区联防联控工作;环保局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将大气污染整治要求贯穿到各项日常工作中,协同推进。同时,要强化沟通协调,密切合作,形成推进大气污染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真正做到全力以赴抓推进,凝聚合力抓落实。

(二)严格考核奖惩。市政府与各相关部门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将大气颗粒物控制目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构建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考核和评估结果由市政府向社会公布,并交由组织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未通过考核的,由环境保护部门会同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约谈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对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由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信息公开。环保局负责每月公布污染源监管信息;经信局负责公布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名单和油品使用以及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进展信息;发改局负责公布重大产业调整目录和能源结构调整项目;住建局负责公布城市房屋建筑工地场尘控制情况;城管局负责发布城市综合管理和扬尘控制情况;公安分局负责公布机动车管理相关信息;国土分局负责公布矿山治理相关信息;林业局负责公布农村面源整治和城市绿化相关信息。

(四)鼓励公众参与。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以防治大气颗粒物为重点的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在全社会树立“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健全工作参与平台,涉及群众利益的建设项目应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建立鼓励公众监督排污企业偷排偷放、渣土运输车辆遗撒、秸秆露天焚烧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激励机制,形成全社会重视大气环境保护、参与环境监督的良好氛围。

大气污染工作计划【篇10】

市委、市政府坚定共建“生态”的信心和决心。为激发我镇全体人员深入持久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改善我镇水体环境,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河道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计划:

一、整治目标

按照市十六届市政府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市畜牧养殖管理实施办法》,列入4条主要江河河道为全市重点整治目标,其中,流经我镇的青白江为我镇的重点整治目标。

(一)河道水域及沿岸500米范围内全面禁养畜禽

(二)河道及沿河现有养殖场限期关闭或搬迁

二、整治措施

(一)限期关闭、拆除现有河道养殖场。对全镇河道水域及沿岸500米范围内的现有养殖场限期搬迁、拆除。

(二)实施圈养。一是对沿岸散养户实施圈养,严禁粪污排入水体;二是对沿岸未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的规模养殖户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关闭。

(三)合理布局,严格建场审批。一是对新建养殖实施严格审查审批,对在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主要河流两岸500米范围内建设养殖场一律不审批;二是对符合养殖规划和已要求修建的养殖场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三是对河道沿岸500米以外的现有养殖场未办理”环评“手续的,责令其限期补办”环评“相关手续。

三、计划安排

(一)2月13日至19日:对河道养殖状况进行清理,制定河道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计划。

(二)2月20日至28日:发布河道禁养公告,对整治对象送达告知书,与各村委签定责任书。

(三)3月1日至24日:全面整治,主要工作彻底拆除河道内现有的一切养殖设施。

(四)3月25日至31日:巩固提高,定期或不定期到禁养区巡查,坚决制止河道内返养现象的发生,确保整治取得的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大宣传引导

(三)强化监督检查

(四)注重信息报送

大气污染工作计划【篇11】

xxxx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保卫战的决战之年。为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圆满完成“十三五”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扎实做好xxxx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制订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确保完成国家和本市大气环境质量控制目标,xxxx年本市pmx.x年均浓度稳定达标,并力争进一步下降,各区pmx.x年均浓度达到或优于xxxx年,空气质量优良率(aqi)达到xx%左右,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二、工作措施

(一)巩固深化工业源大气污染治理

1.开展新一轮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深化治理。深入查补短板,强化源头防控、落实全过程管理,采取分行业“菜单式”治理任务对照模式,巩固上一轮vocs综合治理成效,实现精准、科学治污。创新试行“协议减排”,鼓励企业开展高于现行法规标准要求的治理措施,力争出台配套补贴政策,研究编制工业涂装行业和储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xxxx年底前完成本市xx%重点vocs排放企业深化治理工作。

2.全面完成中小燃油燃气锅炉提标改造。按照《xx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继续推进中小燃油燃气锅炉提标改造,鼓励燃油锅炉实施“油改气”“油改电”,xxxx年x月底前全面完成(xxxx台)。

3.扎实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按照国家和本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到xxxx年完善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管理体系,提升本市工业炉窑设备和污染治理水平,年底前完成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xx台,淘汰xx台,深度治理xx台,实现工业炉窑稳定达标排放。

4强化重点企业大气污染治理。

督促本市重点企业继续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按照“一厂一策、分步实施”原则,制定并实施年度治理计划。

宝钢股份严格落实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方案,力争xx%左右产能完成改造。鼓励企业加快研究推进高炉-转炉长流程生产工艺转型为电炉短流程工艺,完成三、四号烧结机超低排放改造,实现xx吨低压锅炉达到超低排放要求;宝武特冶完成电渣热处理炉超低排放;宝武炭材完成煤精厂废水池废气收集改造项目。

高桥石化全面完成xx个柴油、重油储罐vocs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完成泄漏检测与修复不可达点的在线监测,完成丁苯橡胶装置尾气治理项目;xx石化推进污染严重、服役时间长的生产装置和管道系统升级改造,推进延迟焦化等高污染工序替代转型;xx赛科完成乙烯装置废碱液储罐vocs无组织排放治理。

上汽集团、xx华普、xx申龙等整车制造企业除罩光漆外全面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上汽大众汽车三厂年底前完成水性工艺油漆车间建设,投产后原溶剂型油漆车间逐步停产拆除。

中船沪东长兴造船完成x条钢材预处理流水线和x间涂装跨间vocs治理设施改造;振华长兴分公司完成钢结构车间焊接烟尘治理;外高桥造船完成x间涂装间vocs治理设备改造。

(二)重点强化移动源执法监管

1.进一步提高新车准入排放标准。按照国家要求,城市车辆(公交车、邮政车、环卫车)提前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并力争全面提前实施重型柴油车国xb排放标准。

2.加强新车排放监管。在生产、销售环节加强对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对在本市生产的主要车型系族年度抽检率达到xx%,覆盖全部生产企业;结合国家提供车型系族清单,进一步加大在本市销售车型系族的抽检力度,特别是各类柴油车及xxxx年路检发现超标的品牌车型。

3.加强在用车监管力度。加快推进国五及以上重型柴油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督促柴油车超过xx辆的重点企业完善车辆维护、燃料和车用尿素添加使用台账,秋冬季期间监督抽测柴油车数量不低于xx万辆,xxxx年底前累计建成xx个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点位。

4加大高污染车辆淘汰力度。严格落实国三柴油货车扩大限行和配套报废补贴政策,加快推进国三柴油车淘汰力度,力争年内淘汰国三柴油车不少于x万辆。

5.强化新生产销售发动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按计划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对在本市生产的发动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系族年度抽检率达到xx%,覆盖全部生产企业;结合国家提供发动机和机械系族清单,进一步加大在本市销售发动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系族的抽检力度。

6.加强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要求,加快国二及以下老旧机械的淘汰,积极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柴油机尾气达标治理和新能源机械替代工作,秋冬季期间每月对进入禁止使用区作业的工程机械监督抽查率达到xx%以上。

7.推进移动源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机动车智慧监管平台的建设,整合现有各类移动源管理平台,推进移动源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管理,切实提升移动源信息化监管水平。

8.启动移动源地方立法研究工作。明确各部门对于移动源的职责分工,建立和完善移动源监管体系和制度设计,编写移动源立法工作方案,推动移动源管理地方立法工作。

(三)持续做好面源大气污染防治

1.进一步加强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加强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长效管理,确保油气回收设施正常使用。xxxx年力争完成年销售汽油量大于xxxx吨的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xxx家),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2.深化汽修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制定汽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推广低vocs含量产品在汽修行业的应用,色漆使用水性涂料,中涂、底漆使用高固分涂料。

3.持续做好易扬尘堆场的无组织排放治理。完善更新散货堆场、码头等易扬尘堆场的无组织排放管理台账,并完成治理xx家。

4.深化餐饮油烟治理。研究修订《xx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推行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和第三方治理,推广集中式餐饮企业集约化管理,完成治理xxx家。

(四)深化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1.推进大气标准一体化。涉vocs重点行业加严排放控制,推进区域统一控制要求。在长三角区域探索港口实施氮氧化物排放控制区的可行性。

2.推进执法联动和数据共享。建立区域执法互督互学长效工作机制,在内河船舶、柴油货车方面尝试开展区域联动执法。探索搭建移动源监管数据互联互通平台。

(五)其他

1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按照国家要求落实全国碳排放交易系统和交易机构建设,组织开展纳入全国和本市碳交易市场企业的管理工作,做好“全国低碳日”宣传工作。

2.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淘汰管理。依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完善保护臭氧层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做好xxxx年ods数据统计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为,执法总队、各区生态环境局、自贸区支队等部门结合年度备案,做好涉ods企业现场检查。

3.做好环境噪声管理工作。修订出台《xx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继续加强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监管;继续做好重大考试护考工作;创建和复查安静居住小区。

三、监管要求

1.工业源三监联动,确保治理成效。以监测、监管和监察为主题,重点围绕年度任务,包括工业源vocs综合治理、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和生物质燃料锅炉治理等,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全面达标。

2.移动源多部门联合,创新工作机制。各区生态环境局重点围绕柴油货车治理攻坚行动计划组织开展柴油货车尾气排放联合执法检查,油品和尿素专项整治行动,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执法行动。有条件的区可与公安、市场监管、经济信息化、绿化市容、住建等相关部门创新移动源联合监管模式,逐步在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油品监管方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1)建立常态化在用车路检和入户检查工作机制。完善环保检测-公安处罚工作机制,结合重点入沪道口、重点道路、重点区域建设常设联合检查点,开展柴油货车尾气排放联合执法检查,建立超标车告知督促维修制度,建立未按时完成维修、复检车辆查处制度,建立黑名单制度和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加快固定式遥感监测、冒黑烟抓拍等技术应用和推广,推进高污染车辆电子取证和执法机制建设。

(2)对物流、运输企业开展全覆盖排摸,对企业自备加油站和流动加油罐车开展全覆盖检查,油品抽测率不低于xx%。加强油品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对部分具备条件柴油车的油品和尿素质量进行抽检,xxxx年底前分别完成抽测xxx个样品。

(3)完善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形成检测-维修-复检的闭环管理。完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属地化监管机制,建立排放检验视频抽查机制,自x月起每周视频抽查不低于xx辆次,并覆盖辖区内全部排放检验机构,兼顾汽油车和柴油车,并与初检和日常监督抽测超标车、外省市登记车辆、运营x年以上老旧柴油车等四类监管车辆的抽测相结合。结合视频抽查,有针对性地开展排放检验机构的现场检查,严厉打击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行为,全年对辖区内检验机构的现场检查要求全覆盖。

(4)深化重点区域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全年对本市建成区内的施工工地、物流园区以及港口、码头、机场、铁流货场、高排放禁止使用区等重点区域有计划地进行全覆盖检查,机械抽测比例不少于全市申报量的x%。研究建立覆盖生产、销售新机械不符合排放标准要求的生产、销售企业,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超标问题突出的生产企业、使用单位的黑名单制度。

3.重污染天气应对与重大活动保障。

(1)修订《xx市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xxxx年x月底前更新空气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确保黄、橙、红三级空气重污染预警下主要大气污染物的减排量达到国家要求。

(2)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按照国家要求,结合重大活动保障工作,提前开展政企协商,x月底完成分类管控工作方案编制,切实保障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xxxx年x月底前各区完成子方案编制并按计划推进落实。

大气污染工作计划【篇12】

今年以来,xx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明确提出要建设节约型机关。为了这一目标的实现,我镇党政班子领导带头厉行节约,发挥表率作用,确保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持续、有效进行,取得较大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力度

镇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直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设定了节能专职联络员和能耗统计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党政办。制定了全镇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具体措施、办法及节能工作相关制度,将节能减排工作作为一个日常性、长期性的工作常抓不懈,积极开展了公共机构节能检查和指导。

二、加强节能知识宣传教育力度

自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活动以来,在政府机关的带动下,全镇各公共机构单位结合实际,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共悬挂横幅6条,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节能降耗的政策规定3次,组织开展绿色出行活动1次,绿色办公活动1次,通过政务短信平台发送相关短息200余条。通过这些形式,广泛宣传了节能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了机关干部和广大职工的节能意识,普及了节能知识。现在全镇干部职工都能自觉做到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升油、一张纸、一支笔、一分钱,养成了勤俭节约、爱惜公物的良好习惯。

三、加强用电设备节能管理力度

一是控制空调系统开启温度。我镇政府机关和其他节能单位一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温度的控制标准,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做到了除特殊用途外,室内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并把“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作为一项节能制度,落实到了每个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带头自觉执行室内温控标准,确保室内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并坚持定期清洗空调,提高空调能效水平。二是加快照明系统节能改造。提倡在全镇公共机构的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除阴雨天外,原则上白天不开照明灯具,室内亮度足够时不开灯;三是节约办公设备用电成本。在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及传真机等办公设备不用时,做到了随时关闭;在长时间不使用以及下班后,及时切断了电源,减少了待机消耗;在办公室无人时,关闭饮水机电源,并严禁在办公大楼内使用电磁炉、电热壶等大功率耗电设备。四是加强用电设备运行管理。对电器设备实行定时开关制度,在夏季下班时间实行拉闸限电。同时在保证车辆行人安全的前提下,各公共机构办公区及办公楼公共场所照明实现限时开启、间隔开灯,关闭了不必要的夜间照明。

四、加强供水系统节能管理力度

我镇政府机关对水设备施行日常维护管理制度,及时检查更换老化的供水管路及零件,对水耗超标的洗手间设施、绿化灌溉设施等进行了节水改造,并在用水区域内设置了节约用水标识;控制各个阀门、龙头的出水流量,杜绝了“长流水”现象。

五、加强公务用车节能管理力度

为切实做好节能工作,我镇加大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力度,对公务车辆统一实行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和定点加油,推行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的智能ic卡加油制度,严格执行单车油耗定额,努力降低油耗。坚持科学、规范驾驶,按时保养,减少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降低了车辆维修费用支出。在集体公务活动中,进行了集中乘车;在非紧急情况XX区范围内外出尽量步行,不使用车辆,大力倡导和鼓励步行上下班,杜绝了公车私用现象。

六、加强办公耗材节能管理力度

一是加强对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在日常工作中,我镇逐步规范了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和领取制度,建立了办公用品领取台帐。大力推行网络办公,积极推行了无纸化办公。二是强化文印耗材管理工作。提倡双面用纸,降低纸张消耗数量,减少重复打印、复印次数,注重稿纸、复印纸的再利用。已淘汰高耗能的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3台。当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的油墨、墨粉用完后,我镇各公共机构都做到了重新灌装,再次使用。

七、积极推行环保节能产品和技术

在西霞湾社区建设中,我们采用环保保温墙体材料,积极推行新技术和新能源,创建生态、绿色、低碳、低耗能的居住环境。

八、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力度

镇政府采取专项检查和年终考核评比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机关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完成节能目标,年度考评优秀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未完成目标的单位在全镇予以通报批评。镇各公共机构都将节能工作纳入目标责任管理,结合能源资源的消耗情况,将节能目标分解落实到具体的管理部门或工作岗位。同时、将机关节能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实行实地抽查、定期考核等方式检查分析各单位节能情况,定期通报节能工作的进展情况,创建了一批节能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示范单位。

大气污染工作计划【篇13】

一、计划目标

二、减排措施

(一)加强领导。

建立政府主导、主管部门监督、企业实施的污染减排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污染减排工作的领导。

明确政府、部门及企业的污染减排责任。制定污染减排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污染减排组织机构。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污染减排组织领导机构。明确污染减排的目标和任务,实行污染减排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

落实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各项措施。落实污染减排的责任。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开发区和相关企业层层签订污染减排责任书。

(二)控制增量。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核准顺序等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建设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加强项目源头审批管理。控制新增高耗能、高污染新建项目。落实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入口、电价弥补、上市企业环保核查等各项政策。电力、热力、钢铁、建材和粮食加工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装置使用20蒸吨/小时以上锅炉的建设项目,必需同步装置石灰石/石膏法、双碱法、氨法、氧化镁法、半干法和列入《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示范名录》和《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维护技术目录》及其它国家推荐的且与除尘设备独立,稳定脱硫效率达80%以上专业脱硫设施,并同步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依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全面落实电力、钢铁、水泥、造纸等高能耗、高污染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

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依法对超标、超总量排污及使用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支持一批重点高能耗、高排放企业实施清洁生产。鼓励企业特别是上市企业创建环境友好型和环保信用型企业。

对逾越总量控制指标的县(市)和企业,落实建设项目总量指标前置审批制度。建设项目不允许突破我市的总量控制指标。采取限批措施,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由国家、省、市审批的建设项目和年排放化学需氧量(COD20吨以上、排放二氧化硫(SO210吨以上的建设项目,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必需到市级环保部门审核、备案。建设项目试生产、竣工必需经过环保部门审批、验收,并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三)削减存量。

特别是城镇污水处置厂建设。年,加强污水处置设施的建设及运营管理。大力推进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内的重点项目。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中的城镇污水处置厂、重点污染源治理工程必需开工建设,并完成年度建设目标。

其实际处置污水量不得低于设计能力的60%新建污水处置厂的县(市)污水处置费要同步达到0.80元/吨以上。加快污水处置配套管网的建设和改善。新建及已经投运的乡村污水处置厂。

加强脱硫设施的建设及运行管理。新建燃煤电厂(含企业自备电厂)必需严格执行环境维护“三同时”制度。脱硫设施的运行率不得低于95%并建立健全脱硫设施移交、运行及煤质分析、脱硫剂使用情况的基础资料档案。

确保生产生活用水平安。依法取缔或关闭饮用水源地一、二级维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进一步强化区域污染防治。加快实施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中的饮用水源地综合防治项目。

(四)加强监管。

提高污染减排监控水平。燃煤电厂和乡村污水处置厂等重点污染减排企业及国控重点企业,建立并完善减排监控体系。加快污染减排环境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建设。必需装置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

每月至少进行1次监督性监测。其中,加强监督性监测。承担减排任务的企业。燃煤电厂每季度至少监测1次。监测结果要与自动监测数据进行对比和分析,并汇总上报。

每月至少进行1次现场检查,加大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力度。重点污染源监控企业。燃煤电厂、乡村污水处置厂等重点污染减排企业实行驻厂式监督,并定期上报污染减排设施运行情况,确保污染减排设施正常运行。对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依法按上限处罚;涉及发电企业享受的国家脱硫电价优惠政策的建议取消其享受的优惠政策;对超标排放及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依法停产治理。

惩办污染减排工作先进典型,加大污染减排的宣传力度。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曝光未完成污染减排任务及违法排污的企业。市污染减排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市。

三、组织领导

负责统一部署全市污染减排工作,市政府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减排工作组设在市环保局。

密切配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大力推进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四、考核体系

建立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考评体系,强化减排目标责任制。将污染减排目标作为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及政府和企业主要领导干部任期内实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市政府每季度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对未完成污染减排任务及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县(市)实行问责制、一票否决”制和“区域(行业)限批”政策。

大气污染工作计划【篇14】

山西和顺隆华北关煤业有限公司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13—2017年)

为贯彻落实晋中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部署,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公司实际,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目标,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区域协作相一致、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着力解决以细颗粒物()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地点的污染治理,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创新驱动、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到2017年实现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的总目标,为周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作出重要贡献。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经过5年努力,全矿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力争再利用5年时间或更长的时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矿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让人民呼吸上新鲜空气。

三、重点工作

(一)加大治理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1.全面整顿燃煤小锅炉。加快热力和燃气管网建设,通过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到2015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禁止新建燃煤锅炉。

2.加快脱硫、脱硝和除尘改造。2台约4蒸吨燃煤锅炉全部实施脱硫改造。除循环流化床锅炉外所有燃煤机组均要安装脱硝设施,(二)深化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扬尘污染。

1.强化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监管。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扬尘环境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必须进行地面硬化。到2015年,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对重点建筑施工现场安装视频,实施在线监管。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各种煤堆、料堆应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

2.严厉整治矿山扬尘。安装视频,实施在线监管。产生扬尘污染的地点采取更严格的防治扬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在取暖期和重污染天气等重点、敏感时段要采取限产限排等措施。

3.扩大绿化面积。扩大生产区和办公区绿地规模,继续推进道路绿化、单位居住区绿化、立体空间绿化、绿道绿廊和公园绿地建设。推进周边绿化、房前屋后绿化和防风防沙林建设。

(三)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

1.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2.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加大天然气供应。逐步提高公司清

洁能源使用比重。

3.制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要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警预报及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4.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各级部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制。成立公司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根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引导躯体人员做好防范。

四、保障措施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进程,使该项工作落实到实处,特成立山西和顺隆华北关煤业有限公司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各相关职能科室人员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调度室,主任由 兼任,联系电。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制定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政策,依法做好各自领域的环境保护工作,形成大气污染防治的强大合力。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对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指导和监督,统一协调监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协调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组织开展大气环境监测,削减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组织各有关部门部门制定监督考核奖惩办法并组织实施;要按照环

保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甚至“零排放”;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鼓励全矿人人参与。环境治理,人人有责。要积极开展以防治细颗粒物为重点的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大家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在全公司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努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各队、室,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狠抓贯彻落实,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如期实现。

山西和顺隆华北关煤业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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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实 施 方 案

2013年12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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