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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4.02.07

大气污染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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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工作总结(篇1)

       江苏省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我省是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煤烟型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复合型污染呈加重趋势,灰霾天气发生频率居高不下。锅炉作为煤炭消费大户,是我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的重要排放源之一。实施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是我省深入实施蓝天工程、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削减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关键举措。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以及省政府《关于实施蓝天工程改善大气环境的意见》、《江苏省“十二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努力完成国家确定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促进我省空气质量根本好转,制定本方案。

       一、我省锅炉大气污染防治现状

       (一)全省锅炉基本情况

       目前,全省在用锅炉总计约2.57万台,呈现以中小型锅炉为主、布局分散的特点。其中大于65蒸吨/小时的锅炉占总数的1%,10-65(含)蒸吨/小时之间的锅炉占2%,4(含)-10(含)蒸吨/小时之间的锅炉占13%,1(含)-4蒸吨/小时之间的锅炉占32%,小于1蒸吨/小时的锅炉占52%;10蒸吨/小时及以下锅炉总计占97%。苏南、苏中、苏北分别占锅炉总数52.6%、22.3%和25.1%。从燃料类型来看,燃煤锅炉约2万台,占在用锅炉总数78%,燃油、燃生物质锅炉占12%,以天然气、余热及电等作为能源的锅炉占10%。

       2022年,全省用煤量约2.78亿吨(实物量),其中锅炉用煤量约2.31亿吨,占全省总用煤量的83%。锅炉用煤量中,执行火电排放标准的锅炉煤炭消费量约1.64亿吨,占全省总用煤量59%;执行锅炉排放标准的锅炉,煤炭消费量约0.67亿吨,占全省总用煤量24%。

       (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1、执行的排放标准。现有单台出力65蒸吨/小时以上的发电锅炉(除层燃炉、抛煤机发电锅炉外),应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22)(以下简称火电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单台出力小于65蒸吨/小时的发电锅炉(除煤粉发电锅炉、燃气轮机组火电厂锅炉外)及其他各类锅炉,目前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22)(以下简称锅炉排放标准)。

       2、烟气治理设施现状。执行火电排放标准的锅炉90%以上为燃煤锅炉,据调查均已安装除尘设施(目前现有锅炉执行原火电厂排放标准(GB13223-2022)),基本采用静电、袋式除尘器,少数采用电袋复合除尘器;均建有脱硫设施,以湿法脱硫为主,其次为循环流化床炉内加钙脱硫;截至2022年底,约20%的锅炉已建成脱硝设施。

       执行锅炉排放标准的锅炉中,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基本上已安装除尘设施,大部分未安装脱硫设施;4-10蒸吨/小时燃煤锅炉约3/4未安装脱硫设施;4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基本未安装脱硫设施,多采用简易的湿法除尘、旋风除尘设施;执行锅炉排放标准的燃煤锅炉基本未安装脱硝设施。

       3、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根据调研和监测,全省执行火电排放标准的锅炉烟尘排放浓度均值为53mg/m3。执行锅炉排放标准的锅炉中,规模在10-65蒸吨/小时的燃煤锅炉,烟尘排放浓度均值为106mg/m3,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浓度普遍较高。根据测算,2022年,执行火电排放标准的锅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量分别约48万吨、79万吨、7.5万吨;执行锅炉排放标准的锅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量分别约72.8万吨、40.8万吨、49.2万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燃煤锅炉总量大,污染物排放量大。锅炉燃烧是我省煤炭消费的主要途径,是煤烟型污染的主要来源;尤其是执行锅炉排放标准的锅炉,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强度大,排放量分别是执行火电排放标准锅炉的1.5倍、6.6倍。

       二是布局分散,以中小型锅炉为主,治理和监管难度大。经多年整治,目前仍有约30%的燃煤锅炉处于集中供热区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大部分燃煤锅炉特别是小锅炉分布在乡镇及村庄,治理设施差,监管难度大。

       三是提标改造任务艰巨。现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经三次提标,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已达国际先进水平,特别是烟尘减排空间不大,经对除尘设施提标改造,约可减排烟尘4万吨左右。执行锅炉排放标准的锅炉总量大,大气污染治理水平偏低,烟尘、二氧化硫排放量大于电力行业排放量,减排空间较大,但要实现大幅度提标改造,经济技术可行性差,是整治的难点。

       二、锅炉大气污染整治目标

       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和“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的要求,我省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的总体目标是:2022年底前,分阶段、分区域对各类锅炉按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完成整治;对电厂燃煤锅炉,通过高效脱硫除尘、低氮燃烧、烟气脱硝等技术全面实施提标改造;对10蒸吨/小时以上锅炉,综合运用集中供热、清洁能源或可再生能源替代、提标改造等措施,实施整合、改造或淘汰;逐步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

       (一)执行火电排放标准锅炉的整治目标。根据《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22)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推进现有火电行业燃煤机组高效除尘改造等。

       (二)执行锅炉排放标准锅炉的整治目标。

       1、第一阶段(2022-2022年)整治目标。

       2022年底前,各地生态红线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省级(含)以上开发区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机组替代或淘汰。

       全省10蒸吨/小时以上的不能稳定达标排放锅炉应实施烟气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或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等,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第二阶段(2022年)整治目标。

       2022年底前,沿江8市建成区、省级以下各类开发区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机组替代或淘汰,苏北5市建成区、省级以下各类开发区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70%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机组替代或淘汰。

       3、第三阶段(2022-2022年)整治目标。 2022年底前,沿江8市全区域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机组替代或淘汰,苏北5市建成区和各类开发区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全部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机组替代或淘汰。

       2022年底前,苏北5市全区域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机组替代或淘汰。

       执行锅炉排放标准的锅炉整治目标完成后,全省预计将分别削减二氧化硫55.7万吨、氮氧化物26万吨、烟尘40万吨,削减比例分别为77%、64%、81%。

       三、工作任务

       (一)优化能源结构,控制煤炭使用

       1、推进燃料结构清洁化。大力推行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替代高污染燃料,努力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推广煤炭洗选加工、煤炭高效清洁燃烧、煤炭气化等煤炭清洁化利用技术,提高煤炭使用效率,禁止燃用高硫、高灰份煤炭。制订火电厂燃煤改燃气的鼓励政策,保障气源供应,提高电力行业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比重。

       2、推进生物质能源使用。鼓励生物质收集、加工、使用,规范生物质能源贮运、生产制造、燃料使用等各环节。加强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持力度,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利用农作物秸秆、林业剩余物发展生物质发电、气化和固体成型燃料。

       3、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各省辖市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特征、能源消费结构、大气污染现状等因素,研究制定和实施本地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将总量分解至各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实行新、扩、改项目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有效遏制煤炭消费量快速增长势头。建立煤炭消费总量预测预警机制,对煤炭消费总量增长较快的地区及时预警调控。

       (二)严格环保准入,强化源头管理

       1、严格限制高耗能和高污染燃料锅炉项目建设。禁燃区内禁止新建燃烧高污染燃料项目,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燃用非清洁能源的供热锅炉。

       2、新建锅炉应严格执行排放限值和排放减量控制要求。新建锅炉须符合本方案要求,不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的必须配套先进污染治理设施,同步安装高效脱硫除尘设施、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或烟气脱硝设备等,且需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新建锅炉项目实行区域内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

       (三)合理规划布局,做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工作

       1、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按照《关于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的通知》(苏大气办〔2022〕5号)要求,全省市、县(市)于2022年底前完成一轮禁燃区划定工作;原已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应根据城市建成区发展现状适时调整。各地应根据国家和省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逐步扩大禁燃区范围。

       2、禁燃区内锅炉燃料使用要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燃烧原(散)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等燃料,禁止燃烧各种可燃废物,以及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柴油、煤油、人工煤气等高污染燃料,禁止直接燃用生物质燃料。已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2022年12月31日前要予以拆除或改用管道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管道煤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

       (四)推进集中供热,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

       1、大力发展热电联供和集中供热。各市、县(市)政府应当组织制定区域供热规划,合理布局集中热源点和供热管网,逐步扩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积极推行工业园区(集中区)集中供热,按照统一规划、以热定电和适度规模的原则,配备完善的供热系统,积极发展“热-电-冷”三联供。新建工业园区(集中区)要以热电联产企业为供热热源,或规划建设完善的集中供热系统;现有工业园区(集中区)应实施热电联产或集中供热改造,将园区工业企业纳入集中供热范围;尚不具备条件实施集中供热的,园区锅炉应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并分步推进园区集中供热系统的规划和建设。到2022年,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实现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其他工业园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城市建成区应结合大型发电或热电企业,加大供热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集中供热。

       2、实施热电综合整治。支持电力企业实施区域供热,鼓励大型发电企业对外供热,替代小供热机组和燃煤小锅炉,鼓励热电厂上大压小或采用天然气替代燃煤。控制燃煤热电厂数量,2022年底前,各县(市、区)现有燃煤热电企业10家以上的,至少整合淘汰1-2家。2022年底前,各县(市、区)现有燃煤热电企业10家以上的,燃煤机组压缩1/3以上。

       3、实施高能耗和高污染燃料锅炉更新替代。实施集中供热、改燃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等方式,取代分散、小型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供热。热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烧高污染燃料的锅炉全部拆除,逾期未拆除的,予以关闭。供热管网外、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实施天然气改造工程。供热管网、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以外的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采用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燃煤或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燃煤,或实施提标改造,确保达标排放。2022年底前,全省10蒸吨/小时以上的不能稳定达标排放锅炉应实施烟气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或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等,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到2022年底前,全省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全部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或淘汰。

       (五)全面开展锅炉烟气排放提标改造

       1、升级改造锅炉燃烧系统。积极推广高效层燃锅炉、循环流化床锅炉、电锅炉等新型环保锅炉;对燃烧高污染燃料的锅炉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将型煤、全封闭高效煤粉锅炉改造、高效脱硫剂等洁净燃煤技术的研制及产业化列为治理煤烟污染控制的关键技术。

       2、加强锅炉脱硫、脱硝和除尘技术应用。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锅炉,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排放标准,实施脱硫、脱硝和除尘提标改造,确保稳定达标排放。20蒸吨/小时以上锅炉必须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与环保部门联网,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政府是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应按照全省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年度计划,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单位,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和年度目标任务,制定相关配套政策,保证锅炉整治任务落实到位。各地应加强对锅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管和监督执法,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积极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治理任务顺利实施。

       (二)强化监督管理。各地要科学制定重点监管企业名录,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根据本方案相关要求,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按期完成治理任务;要加强对锅炉大气防治工作的监管,建立省级锅炉大气污染监控物联网系统,对锅炉排污进行实时监控。通过抽查、巡查等形式,确保淘汰工程顺利推进、清洁能源有效使用、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提高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水平。各地应于每年7月15日、次年1月15日前将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台帐报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强化考核评估。由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制订蓝天工程年度考核评估办法,把锅炉整治工作作为实施蓝天工程和全省大气“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任务之一,组织开展年度考核评估,对未完成锅炉治理任务的,认定为未通过年度考评。考评结果通报各地,并向社会公布各地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情况。对锅炉整治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实施阶段性锅炉建设项目环评限批。

       (四)加强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供应保障。多渠道拓宽清洁能源供应,加快LNG基地和天然气主干管网、支线管网建设,保障工业园区(集中区)天然气供应,推动电、液化石油气及符合清洁能源要求燃料的生产和供应,推进能源消费结构改善。制定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新型能源及配套设施的有关标准,规范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制造企业准入和生产,确保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企业具有稳定、充足的原料来源供应,为锅炉能源结构调整提供多元化保障。

       (五)加大资金投入。各地要按照“企业承担为主,政府适当补助”的原则,设立锅炉更新替代、整治的专项补助资金,研究制定相关的补贴政策,在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搬迁淘汰和烟尘治理以及生物质收集、加工等方面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及优惠。要积极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参与锅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资机制,拓宽热电联供、集中供热项目建设的融资渠道,加快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进程。

       (六)强化科技支撑。在省、市等相关科技专项计划中,加大对锅炉燃烧设备升级改造、煤炭高效清洁利用技术和污染防治技术研发支持力度。鼓励多渠道对锅炉洁净煤燃烧技术、高效脱硫脱硝除尘等技术研发与示范,开展锅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研究,积极推广先进实用技术。

       五、职责分工

       省有关部门及各地要高度重视燃煤锅炉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完成国家规划目标任务的重要措施之一,周密部署、狠抓落实、严格考核。

       各市、县(市)政府作为本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统一协调,组织实施辖区内锅炉淘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改造和治理等工作,负责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引导企业进行技术升级和转型;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等。各级政府成立锅炉整治办公室,由政府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由环保、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质监等有关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协同推进整治工作。

       省环保厅负责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制定锅炉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推进热电联供和集中供热建设,淘汰落后产能,改善能源结构,确保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供应及新型高效、清洁燃料的推广,更新替代高污染、高耗能锅炉。

       省财政厅负责安排环境保护相关专项资金,制定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经济补贴政策,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锅炉大气污染整治项目予以支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集中供热管网和天然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科学规划管网线路,扩大管网覆盖范围,推进管网建设进度。

       省农委负责完善秸秆收集贮运服务体系建设,确保生物质成型燃料具有稳定、充足的原料来源供应,规范生物质成型燃料的生产制造,为锅炉能源结构调整提供保障。

       省质监局负责新建锅炉准入,对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锅炉不得许可安装和验收。对现有锅炉(设施)注册登记、校验、安全运行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不符合要求的在用锅炉,不得通过年检。组织制定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新型能源及配套设施等相关标准,规范生物质锅炉生产、使用和对燃料生产加工企业的准入及监管。

       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12月27日印发

大气污染工作总结(篇2)

十八大以来,我局认真落实xx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质监职能,自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达各成员单位年度工作任务书后,我局即将任务进行分解,落实相关责任职能处室,并明确工作完成时间,扎扎实实开展了一系列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严把锅炉源头准入关。根据省、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除发改、环保、经信等牵头部门审批同意外,全市质监部门全面停止禁燃区内新建、扩建、改建高污染燃料和以生物质为燃料锅炉的安装施工告知、安装监督检验和使用登记工作,全力配合做好淘汰工作。

二、加强锅炉安全监察执法,促进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全市质监部门将锅炉安全监察执法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结合,严厉打击锅炉“三非、两超”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履职,促进燃煤锅炉淘汰改造顺利进行。

三、做好技术支持工作。积极配合省质监局开展在用燃煤锅炉能效普查工作,并在定期检验和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开展在用锅炉节能帮扶、在“三员”培训工程中加强锅炉管理和操作人员安全节能培训,对有需要进行锅炉能效测试的使用单位,积极协调省特检院开展相关测试工作。同时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由市特检院提供锅炉报废方案的技术支撑。

四、强化部门联动协作。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的通知》和《xx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积极配合发改、环保、经信等部门做好锅炉淘汰工作的联合检查,并及时将燃煤锅炉告知、办理情况及时抄送相关部门。同时,对已纳入年度淘汰计划的相关锅炉,在监督检查、定期检验等环节中做好配合工作。

五、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完成对xx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站有限公司、xxx县机动车排气检测站有限公司、xx市路通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xx市保安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站、xx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xx机动车检测站等x家机动车尾气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根据省质监局关于对检验机构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文件要求,市质监局每年组织对机动车安检机构为重点的资质认定专项检查工作,并组织全市获证检验机构开展诚信检验公开承诺,以承诺书上墙、公开咨询、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倡导诚信检验。

六、进一步强化产品监督抽查制度。xxxx年省、市两级质监部门对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高度关注,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各级专项监督抽查。今年各级监督抽查水性涂料生产企业共xx家。产品xx批次,合格率xxx%。自xxxx年x月开始工业产品省级发证权限下放,我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批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受理、行政审核、技术审核环节都能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局相关要求,分工明确,流程明确、责任明确、操作规范、严谨高效,特别是受理和行政审核环节,严格按照各项实施细则,对不满足发证要求的坚决不予行政许可,近两年来在多次的全省事中事后监督检查中,保持“零差错”。

七、其他情况。通过几年来专项整治和部门联动下,我市目前已无生产燃油阻力车的企业,并且质监部门对违规生产燃油阻力车行为保持着高度关注和严厉打击的态势;我市石油炼制企业经过多年的技改和高新技术的引进,危化企业均采用低能耗、低污染工艺,全面达到市委、市政府的要求。

大气污染工作总结(篇3)

生态环境局关于长空亮剑大气污染防控督查行动工作总结汇报范文

为进一步提升xx县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强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治,根据《x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长空亮剑大气污染防控督查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x市xx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长空亮剑大气污染防控督查行动的通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长空亮剑”大气污染防控督查行动。同时,帮助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工作。现将任务完成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开展扬尘污染督查

x月xx日开始,我局综合执法大队每周对县区内各建设工地、拆迁工地开展现场督查,并做好环境监察记录。其中,x月xx日我们在对各施工单位进行现场督查时,发现金尊名城施工单位存在建筑材料未覆盖、喷淋设施未运行的情况,对此我们立即通知主管部门的县住建局,要求配合对该单位存的环境问题跟踪监督。同时,综合执法大队对金尊名城的存在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施工单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改正存在的环境问题。目前,该施工单位已完成了全部问题的改正。

(二)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督查

我局综合执法大队分别于x月xx日-xx日、x月xx日-xx日、x月xx日现场检查了金港工业区x家重点工业企业的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各家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1. x亿鑫钢铁有限公司:企业烧结及球团烟气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烟气达标排放。

2. 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企业烧结烟气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烟气达标排放。检查时发现企业x#高炉出铁口烟气收集不完全,部分烟气无组织逸散,已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目前企业正在对出铁口进行改造。

3. x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烧结烟气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烟气达标排放。

4. x德胜能源有限公司:企业焦炉烟气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烟气达标排放。

5. x华东船厂有限公司:该公司执行臭氧污染应急响应,在管控时段船坞无喷漆作业。

二、下阶段工作任务

在后续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强监管,确保各钢铁企业脱硫设施、除尘设施等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且,全面监控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督促企业根据规范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完善环保设施建设及改造,强化钢铁企业粉尘无组织治理。要求各重点企业对露天堆放的煤堆、料堆场须全部采取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防尘网等防风抑尘设施。港口、钢铁企业的大型的料场散货运输建设管道通廊等有效措施。督促宝钢德盛、亿鑫钢铁、闽光钢铁等钢铁企业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编制的《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方案》有序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强疏港公路华能码头至亿鑫路段粉尘污染管理,开展疏港公路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提高散货运输车辆加盖和保洁工作管理水平,确保整治到位。督促企业做好各项空气质量管控措施,以控制臭氧污染、减少轻微污染天气、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为主要控制目标,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改造,切实改善扬尘污染问题,降低颗粒物浓度,解决我县当前突出空气质量问题。

大气污染工作总结(篇4)

随着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的开幕渐渐临近,更好地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的控制大气污染问题,进一步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XX街建设里社区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具体的工作如下:

1、巡视社区有问题及时处理。避免积存垃圾渣土、扬尘等大气污染问题,有效避免污染源头。发现堆土杂物联系住户及时清理,避免施工废料、暴露堆放、垃圾杂土的积存、道路不洁等情况,督促保洁员做好社区环境的清扫,建议增加社区内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辖区内污染治理情况,我们认真排查进行责任管理,对大气污染源得到有效制约。

2、为全面提高社区环境卫生面貌,有效控制污染源,根据社区实际情况,组织社区文明督导队、志愿者对社区进行清整活动。对社区内绿地清整、园林养护进行清整。此次主要针对社区内的卫生死角,如楼门犄角旮旯、地笼下面、社区马路的便道牙子、社区绿地内的垃圾、拣拾绿地内杂物并对社区内的小广告进行清理,做好加强与社区群众的宣传、沟通及督导督劝工作。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通过我们对社区内大气污染一系列的工作,进行有效的排查和妥善的治理,不仅清新了社区空气,而且为改善大气空气质量起到了促进作用,为全运会的开幕近了一份力。

大气污染工作总结(篇5)

       xx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进展

       情 况 汇 报

       xx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8日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停砖厂情况

       xx镇7家砖厂已全部关停,制砖机已收缴,3家烟囱已爆破;

       (2)、xxx镇1家砖厂:关停中,处于基本停产。镇政府与砖厂还有18年租赁合同,企业老板想经营到年底后自行关停。

       (3)、xxx镇1家砖厂:现对砖厂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现已关停。场地内除了少量已烧制的成品砖,砖厂老板已做出不再生产的承诺,并签订了停产承诺书。

       (4)、xxx办事处1家砖厂:通过对该砖厂老板耐心的做工作,已同意关停,现已停产,因要将砖厂拆除,无资金补偿,此项工作全面完成还存在一定的难度。

       2、江南城区藕煤加点情况(10家):

       (1)、xx办事处主要任务涉及6家,其中关闭了1家,5家正督促关停并下达了限期关停通知书。其中1家拒绝,将进一步做工作,督促早日按时间节点关停。下一步将强制关停、取缔。

       1(2)、xx办事处任务涉及4家,现制定了方案,对煤店老板进行了宣传及下达限期关停通知。准备11月中旬集中整治和强制关停。

       3、锅炉煤改气情况

       大气保护圈内煤改气责任单位为4个单位,涉及36家企事业单位(40台锅炉,其中学校3所)。

       (1)教育局:城区使用锅炉的学校三所,江南实验中学(原进修)、灌溪中学已完成煤改气,朗州私立小学由于地处拆迁区,未铺设管道,学校已停用锅炉使用瓶装液化气。同时对江南城区教育战线现有食堂召开了相关单位负责人食堂油烟污染治理工作会议,作出了具体安排,确保在11月底前完成油烟污染治理工作。

       (2)商务局:区商务局负责1家非星级宾馆华雅宾馆在区邮政局支持下,与其法人李孟雅进行了沟通,现华雅宾馆已完成了煤炉灶改烧天燃气工作。

       (3)工信局:涉及8家企业。主要和当地政府、办事处对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取得一手资料,着重对2家企业宣传发动,都予以支持。但灌溪园区外五家企业由于管道布设还没有到达该厂附近路段,企业无法进行煤改气置换。下阶段想和相关部门联合对城区3家企业采取强制关闭措施。

       (4)高新园:涉及24家企业28台锅炉,组织召开相关企业协调会,进行了宣传工作。其中天和管桩按要求上脱硫设施,现已完成并通过了环保验收。管委会提出建议:

       2 ①、结合“退二进三”政策,请求延缓“煤改气”进程,时间延至2022年底。

       ②、采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集中供气,引进有资质的企业投入设备、管道建设;桥南园区建2个30蒸吨清洁能源锅炉(一备一用),需解决用地10-15亩。

       4、淘汰“黄标车”行动情况:(交警大队)

       目前已清理排查在xx区2022年底前注册登记的在册营运并已达到报废年限的“黄标车”情况,包括车型、牌号、车辆所有人、注册日期与车辆型号等;并将新车入户必须取得机动车环保标志作为前置条件,严格把关。

       5、机关事业单食堂油烟净化整治:

       环保局对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进行逐一咨询了解,并对相 关单位下达xx市xx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实施江南城区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油烟净化的通知》,确定江南城区现有食堂单位仍有46家,目前有房产局、城管局已新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其他单位接通知后都正着手准备。同时和高新园一并对工业园内涉及改气企业下达了限期该烧通知,并向市环保局 作在xx高新园使用生物成型燃料及生物锅炉的申请报告

       6、xxx煤矿关停已由区政府向市政府报告申请延期。

       二、下阶段工作建议

       1、区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召集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开调度会,听取工作开展情况、后期工作安排情况。

       2、鉴于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建议由区政府督查室督促

       3 各有任务责任单位按方案要求完成任务。

       三、当前面临的困难

       1、xx工业园企业实施“煤改气”难度大。一是改造投入大,生产成本高;二是面临鼎城“退二进三”战略实施期,桥南园区各企业普遍存在观望心理。

       2、xx镇、xxx办事处3家砖厂拆除,无资金补偿,此项工作全面完成还存在一定的难度。

       3、部分企业燃气管道没铺设到,锅炉煤改气无法顺利完成。

       xx区环境保护局 20

       14、10、29 4

大气污染工作总结(篇6)

       关于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我市是国家重要的能源和工业基地,能源结构以煤为主,煤烟型大气污染十分突出,境内燃煤电厂数量众多而且位置集中,根据污染源普查结果,我市的重点工业源中非金属矿物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及食品制造业数量最多,由此造成的工艺废气排放对大气环境质量影响很大;加之近年来我市机动车数量增长迅速,2022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超过100万辆,由于我市城区面积较小,建成区约为100平方公里,造成我市的扬尘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污染较为集中。因此,我市的大气污染负荷较重,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难度较大。

       自2022年以来,我市连年实施电厂脱硫除尘改造工程,全市先后投入脱硫改造资金17.8亿多元,燃煤电厂全部实施了脱硫除尘治理。近年来,针对大气污染区域较为集中、环境容量十分有限的实际,我市又开展了一系列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对城区燃煤茶水炉、小于4.2MW(6 吨/时)燃煤锅炉进行了集中取缔、淘汰,开展了以“三尘两气”(烟尘、粉尘、扬尘、异味气体、机动车尾气)为主要内容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成立了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指挥部,全面整治城区大气环境污染,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极大地改善了我市大气环境质量。

       1 目前,正在实施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一是继续加强对工业企业内扬尘污染源的治理和监管。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工业企业扬尘污染防治的通知》,对工业企业内部的物料贮存场所、运输装卸、基建施工等环节提出了严格的扬尘控制要求,严肃查处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截止目前,全市28家工业企业物料贮存场所配备了扬尘防治设施,36家煤矿企业全部建成了出矿车辆洗车台。二是加大对砖瓦、陶瓷、玻璃制造行业废气排放的防控力度。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下达砖瓦、陶瓷、玻璃制造行业工业窑炉废气污染限期整治方案的通知》,以控制可吸入颗粒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量为目的,对全市243家砖瓦、陶瓷、玻璃制造企业窑炉废气污染实施限期整治,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要求所有企业的工业窑炉实施整治后废气排放必须达到国家和山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三是开展集中取缔城区小型燃煤炉具工作。2022年9月出台了《关于城区整治小型燃煤炉具工作安排的通知》(济环字[2022]133号),在今冬明春较短时间内对市中区、任城区、高新区、北湖区四个重点控制区内的燃煤茶水炉、小于4.2MW(6 吨/时)燃煤锅炉进行了集中取缔、淘汰,目前对原有的294台燃煤锅炉已关闭或完成改造206台。四是继续加强以“三尘两气”(烟尘、粉尘、扬尘、异味气体、机动车尾气)为主要内容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对影响我市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的47 个重点工业废气污染源实施限期整治,目前,已完成8个关停、搬迁项目,6个循环流化床锅炉

       2 脱硫、除尘改造项目,21个工艺废气治理项目。五是完成机动车检测站和联网监控平台建设,具备了完善的机动车尾气检测能力。目前,我市所有县(市、区)均已建成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共36条检测线,其中11家检测机构已通过省厅委托验收,1家检测机构正申请验收;机动车联网监控平台已于2022年12月建设完成,县(市、区)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已实现与市环保局的联网监控。

       二、我市空气质量现状

       2022年我市环境良好率年平均为40.8%,比2022年提高5.5个百分点,比2022年提高2.2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上明显好转。

       影响我市空气质量的污染物主要是可吸入颗粒物(PM10)。其产生原因为:一是建筑施工及道路交通扬尘污染。全市建筑、拆迁、市政工程量大面广,大部分工地没有有效防尘措施;我市城区面积较小,道路交通集中,形成扬尘污染。二是燃煤烟尘污染。全市共有大型燃煤排放企业47家,城区周边电厂就有8家。三是机动车尾气污染。目前我市汽车总量超过100万辆,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增加,城区内“冒黑烟”车辆较多,是影响我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的重要因素。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

       为扭转空气污染的不利局面,我局下一步将采取有力措施开展空气环境质量的综合整治工作。主要工作措施及建议

       3 如下:

       (一)全面开展大气联防联控工作

       大气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须各有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开展扬粉尘产生各个环节的综合整治才能取得成效:由建设部门负责对城市建设、道路施工等工程的监督管理,采取措施,防止粉尘、扬尘污染产生;环卫部门负责对城区主要街道洒水清洁、苗木绿化,控制道路扬尘污染排放;交通部门负责道路交通管理,对渣土运输车辆、大型机动车进入城市采取路线限行和扬尘控制措施;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饮食业油烟污染的防治,控制露天烧烤带来的污染;林业部门负责城区和城郊绿化力度,消除裸露地面,扩大城市植被和水面面积,减少地面扬尘污染。

       (二)强化城区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机制

       自2022年8月中旬开始对中区、任城、高新、北湖区涉大气污染新建项目从严审批,对环境空气质量继续恶化区的涉气污染新建项目实施完全限批。截至目前,市环保局未批复过一家涉大气污染新建项目。继续设立辖区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奖,对完成辖区当年环境空气质量责任目标的,年底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未完成辖区当年环境空气质量责任目标的,市环保局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该区当年参评环境质量改善奖资格;对环境空气质量低于去年同期水平的,对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三)重点加大控制各类粉扬尘污染的力度

       4 深入实施大型燃煤锅炉脱硫、除尘改造工作。对辖区内列入限期整治的大型燃煤锅炉加强调度与监管,按既定计划有步骤的实现辖区内全部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改造工作。严格控制小型燃煤炉具污染,加强城市重点区、一般区内燃煤锅炉的分区控制,彻底关停城区燃煤茶水炉、小于6吨/时燃煤锅炉。

       (四)全面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

       为切实加强机动车排气对城区大气造成的严重污染,根据《山东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全面实施机动车排气检测工作,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验不合格的,不得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年度审验,不得通过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定期审验。争取“十二五”末,全市机动车年审排气污染物同步检测率达到100%。

大气污染工作总结(篇7)

为全面提升环境质量,加快建设生态和谐宜居县城,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和要求,县经信委强化责任,协调配合,完成了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有关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闭粘土砖,推广预拌混凝土,实现"禁粘"、"禁现"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省淘汰粘土砖瓦落后生产能力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和《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等文件精神,县经信委和城建委联合出台了《关于禁止使用粘土烧结砖的通知》,关闭了全县18家粘土砖瓦窑厂小企业,制砖制备、窑体、烟囱等相关生产线全部拆除,在全市率先实现"禁粘"。大力发展和推广预拌混凝土,目前全县共有预拌混凝土企业6家,全县所有建筑工地禁止了现场搅拌混凝土。

二、关闭小水泥企业,推广散装水泥

关闭淘汰落后水泥立窑生产线共计8条:

1、县何湾水泥厂1条2.5x8m立窑生产线,生产能力7万吨;

2、县皖南水泥经营有限公司1条2.5x8.5m,生产能力7万吨;1条3.2x12m立窑生产线,生产能力15万吨;

3、县大全水泥有限公司1条3.2x12m立窑生产线,生产能力15万吨;

4、县芜南水泥经营有限公司1条2.5x8.5m立窑生产线,生产能力7万吨;

5、县水泥厂1条3x11m立窑生产线,生产能力10万吨;1条3x45m立窑生产线,生产能力15万吨,1条3.6x12m立窑生产线,生产能力15万吨。

认真贯彻落实《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全面促进我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三位一体发展,促进节能减排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发展绿色低碳经济。每年6月份举办节能与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使广大群众更加深入了解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在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优越性,使散装水泥的政策法规更加深入人心。近年来我县散装水泥快速发展,20xx年全县水泥散装率为70.1%,今年将出台在全县禁止现场搅拌预拌砂浆的政策文件。

三、矿山整治

""期间我县积极推进矿山整治工作,20xx年全县矿山52家,其中露采矿山18家,井采矿山34家。目前全县矿山有44家,正常生产矿山只有2家,其余矿山多在技改整合或停产整合中。

20xx年整合关闭了县恒达矿业和县仙马矿业(仙仁冲铜矿)。

20xx年整合关闭了县家发镇麻桥村联合石厂和县南青方解石矿。

20xx年关闭了县精工石料厂和县鑫龙矿业。整合县老虎头磁铁矿、县工山镇西湖老虎头铜矿、县水岭铁矿三矿,项目核准已批复,正在办理整合相关工作。

目前县家发永林石灰石矿、县二兄弟石料厂、省县家发沸石矿、县飞腾矿业工贸有限公司4个矿山正在进行整合前期准备工作。

四、燃煤锅炉淘汰改造

成林线路器材、雨田建材等企业充分利用我县大米加工企业多的优势,积极开展燃煤锅炉技术改造,淘汰燃煤锅炉,用稻壳替代燃煤,增设水处理系统和除尘系统,节约能源,实现清洁生产。用稻米壳糠采用后进料悬浮燃烧,加以助燃方式,配以燃烧风机、输料机、燃烧喷料嘴,使之充分燃烧,替代煤炭达到节能降耗,提高效益。通过对锅炉的改造结果表明,稻米壳糠均与悬浮于炉膛内充分燃烧,其集中温度高于煤集中燃烧温度量的`30%,供汽质量及稳定性明显优于燃煤,并且不会产生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稻谷生长过程中吸收的二氧化碳正好抵消其燃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不会增加大气中导致气候变暖的温室气体。

五、吕山矿区炉料企业关停和转型升级

镇吕山矿区位于镇吕山村和山泉村境内,面积2。97平方公里,现有采矿企业5家,其中白云岩开采企业共有4家。矿区内依托矿山资源建有炉料企业17家,其中规上企业12家,窑炉数43座。

4家白云岩采矿企业在采矿权300米安全距离范围内有炉料企业12家,炉窑32座,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9号令第十二条、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相邻的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最小距离应当大于300米,及周边300米范围内存在生产生活设施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对其进行审查和验收。

县镇白云石矿区共建有煅烧立窑约40余座,多建于20xx年至20xx年之间,大多没有合法手续,且全部为砖砌竖式,窑体不封闭,无任何烟气和粉尘处理装置。环境污染严重。

矿区周边有山泉、土塘等村庄,有居民300多户,由于所有炉窑均无任何烟气和粉尘处理结构和设备,敞开式排放,造成晴天烟尘弥漫,雨天污水横流。

产品粗放经济效益不高。绝大部分企业将白云岩直接煅烧销售到钢铁企业做造渣剂,由于工艺装备落后,导致能耗大,优质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利用,经济效益不高。

为了保障周边群众生活质量,节能减排改善大气质量,推动采矿企业安全生产为目标,近期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计划关停矿区炉料企业,编制产业发展规划,设立产业园区,设定入园门槛,淘汰落后工艺和装备,建设符合国家政策、节能环保的新型炉窑,延伸产业链条,提高经济效益。

大气污染工作总结(篇8)

二、主要工作

(一)完善组织领导。建立各级大气污染防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根据组织结构划分,明确责任分工,做到各司其职,责任到人。

(二)强化作业标准。各作业中心在3月20日至3月31日期间,借鉴20xx年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领导人会议期间道路清扫保洁经验,采用“吸、扫、冲、收”工艺,按道路等级采取相应的清扫保洁措施。

一是对一级清扫保洁道路,每日夜间开展不少于1次机械清扫作业,每日白天开展不少于2次机械保洁作业,每日开展1次机械冲刷、冲洗和不少于1次喷雾降尘作业,在每日12时前完成一次喷雾降尘作业。二级清扫保洁道路,每日夜间开展不少于1次机械清扫作业,每日白天开展不少于1次机械保洁作业,每周开展不少于3次机械清洗作业。三级清扫保洁道路,每日6:00前完成清扫作业,白天开展人工巡回保洁,视条件开展机械保洁作业。

二是人员清扫时顺着风向扫,压低扫帚高度,减少因人工清扫造成的二次扬尘污染。

三是在沙尘天气过去后的24小时内,对道路路口、桥下车辆掉头处、过街天桥、地下通道、隔离栏底座,开展清除积尘作业。

四是加强了职工的业务培训,增强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三)根据空气质量颜色预警,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在各作业中心成立了应急队伍,配备应急车辆、设备,确保快速处理突发事件。

(四)提高业务检查组巡查频次,对各作业中心降尘、压尘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完成工作量

截止到3月31日,共出动人员7824人次,出动车辆1260车次,行驶里程47406公里,作业里程35697公里,使用自来水5610吨,中水840吨,巡视自查495次。

在今后工作中,我公司将进一步创新思路,开拓进取,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一是认真落实《房山区20xx-20xx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房山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文件精神,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二是做好辖区内业务道路清扫保洁工作;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使业务水平再提高。为降低路面尘负荷,提高道路洁净度,贡献最大力量。

大气污染工作总结(篇9)

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总结

近年来,大气污染问题在我国日益突出,给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活环境带来了严重的威胁。为了改善大气质量,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大气污染治理政策和举措,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下,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一系列严格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为大气污染治理提供了法律依据。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规范了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和措施,明确了各方面的职责和义务。这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实施,强化了大气污染治理的力度和效果。

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财政政策,加大了对大气污染治理的投入。政府通过财政补贴和税收减免等方式,鼓励企业加大对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和更新,激发了企业的环保意识和积极性。同时,政府还加大了大气污染治理项目的资金投入,助力于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大规模的大气污染治理行动取得了显著效果。政府对工业企业的大气污染排放进行了严格的监管和治理,加大了对超标排放的处罚力度。政府通过淘汰落后产能、调整产业结构等措施,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大气污染治理成果的取得,直接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提高了空气质量。

政府还加强了对大气环境质量的监测和评估。政府建立了一套科学的大气质量监测系统,及时掌握大气污染的情况,并对大气环境进行科学评估。这为大气污染治理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持,使治理工作更加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广大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政府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了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同时,政府还组织了环境宣传和科普活动,加强了环境教育和引导,形成了良好的环保氛围。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大气污染治理行动中,共同改善了环境质量。

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但仍然面临许多挑战和问题。未来的工作需要继续加大力度,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同时,还需要加大对环保科技的研发和应用,推动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技术创新和发展。通过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共同努力,相信我们一定能够实现更好的大气质量,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大气污染工作总结(篇10)

针对当前严峻的大气污染防治形势,我市认真落实省蓝天工程工作任务和国家《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xx”规划》等方面的要求,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建设,20xx年排定了570个项目,全部纳入《共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常州—20xx年全市生态文明在行动工作方案》(市委[20xx]14号)并加快实施。

(一)工业废气污染防治。

一是加大热电联产整合力度,积极编制市区热电联产规划,20xx年计划关闭一热电和湖塘热电老厂。

二是推进重点行业提标改造。年内计划完成全市所有11家火(热)电厂提标改造,目前国电脱硝除尘改造工作已经完成,其余10家火(热)电厂正在实施;钢铁行业提标改造工作正在积极推进(新标准从20xx年1月1日开始实施),年内计划完成中天钢铁、申特钢铁等33家钢铁、铁合金、轧钢企业提标改造工作,并将完成12家钢铁、铁合金、轧钢企业提标改造方案制订。

三是加强锅炉治理。深化禁燃区建设,今年“禁燃区”面积将扩大到230平方公里,计划完成45台锅炉清洁能源替代,现已完成16台;今年懒汉炉拆除面积计划扩大到149平方公里,拆除93台懒汉炉,现已完成37台;加快推进分散燃煤锅炉治理,今年计划对集中供热范围、工业园区内的151台燃煤锅炉进行淘汰,现已完成63台,完成率达41.7%;扩大“禁燃区”范围,年内将完成金坛市、溧阳市、戚墅堰区“禁燃区”划定工作,并争取启动建设,7月份之前将初步完成方案编制。gz85.cOm

四是深入开展化工园区整治。金坛市盐化工集中区、金坛市培丰化工集中区、溧阳市南渡新材料工业集中区、武进区武澄工业园区以及滨江经济开发区(春江镇)等5个化工园区对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综合整治,年内通过省环保厅阶段性考核验收,同时将重点加强化工园区废气整治,完善园区空气质量监测预警系统,要求5个化工园区11月之前建成下风向大气自动监测站。五是强化重点企业废气治理。今年计划关闭24家化工企业,完成22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工作。

(二)机动车污染防治。

一是推动车型和车用燃油标准升级。按省统一部署,推进所有新登记注册和外地转入的重型汽油车、柴油车执行国IV标准;加强国IV汽油供应和国Ⅲ柴油置换工作监管,确保实现车用燃油标准升级。

二是严格高污染车辆限行管理。启动了非绿标车抓拍系统建设,利用公安现有的电子监控系统,对进入高污染车辆限行区的'机动车进行牌照识别,并与绿标车数据库进行逐条比对,从而加大高污染车辆驶入限行范围查处力度,推进黄标车淘汰,同时也促进新车环保标志申领工作,目前已完成方案编制,正在开展软件开发、设备采购事宜;另外,金坛市、溧阳市年内划定高污染车辆限行范围。

三是加强机动车环保检测。开展了机动车尾气净化器打码工作,今年初专门组织人员赴北京调研,5月2日起,对点燃式发动机的“黄标车”及更换净化装置的复检车辆全面开展了尾气净化器打码工作,防止检测超标车辆作弊。

四是深入推进老旧机动车淘汰。严格执行国家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保部出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并按照省财政厅、公安厅、环保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老旧机动车淘汰专项引导资金办法》,争取出台我市奖补政策,年内完成5098辆老旧机动车淘汰;提高技防水平,根据省环保厅统一部署,按《江苏省机动车排气网络监管系统建设方案》,完善监管平台,推广使用环保电子卡。五是推进油气回收治理,已完成264座加油站、4座油库、119辆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改造任务,目前,中石化常州分公司已制定了8月底之前完成剩余30个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任务的计划。六是推进低碳交通建设。今年将新增200辆采用清洁能源(液化天然气)的公交车,同时全市2687辆教练车油改气比例争取达到35%。

(三)扬尘污染防治。

一是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今年计划创建省级文明工地122个,省级绿色工地18个。

二是强化道路扬尘控制。严格执行道路冲洗保洁制度,强化道路冲洗保洁考核,推进道路清扫与冲洗一体化运营;大力推广扫路车,提高道路机扫率,今年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城区主干道机扫率须达100%,20xx年适宜机扫的道路机扫率达100%;今年武进区道路清扫保洁率达95%。

三是强化物料堆场整治。年内将完成41家物料堆场整治提升工作。

(四)秸秆污染防治。

一是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出台了《常州市“xx”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xx年计划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16个,确保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以上。二是严格秸秆禁烧,市场政府印发了《常州市20xx年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禁烧工作四级责任体系,继续实施秸秆禁烧保证金制度。按省5月22日全省秸秆禁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目前正全力开展秸秆禁烧巡查专项行动。

(五)强化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参照省政府模式,将建立我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目前成立文件已经征求各部门意见,即将报市政府审议。

二是强化考核监督机制。在生态文明在行动点评考核中强化对各辖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的考核。每个区选择两个点,由市环境监测中心每月组织同步监测(监测项目为TSP),按浓度高低对各辖市、区进行打分排名。同时在月度考核点评中增加建筑施工、道路保洁扬尘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内容。

三是加强污染源监管。推行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大气污染自动监控系统统一第三方运维,提高自动监控运行水平。强化排污费征收,规范对有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的企业排污管理。四是加强科技引领。4月份已全面启动了PM2.5源解析工作。五是制订大气污染预警与应急工作方案。方案近期将征求市相关部门意见,然后尽快报市政府审议,同时,我局也正在和气象部门积极沟通,协商制订会商细则。

虽然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环境空气质量仍然不理想,距离广大老百姓的期望差距很大,对照新标准,达标形势严峻。4月份,阎书记、费市长先后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下一步,我市在积极推进年度既定工程项目的同时,积极贯彻落实《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梳理《江苏省“xx”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下阶段我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并加快组织实施。

大气污染工作总结(篇11)

       南郑县江河管理站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现就我站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工作情况进行汇报。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

       为了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县水利局召开了南郑县大气污染整治工作布置会,成立了由县江河管理站牵头,县水政监察大队、渔政站、水保监督站、水资办等单位协助的专项整治工作组,按职能职责和地域分段包干负责,夯实责任,层层负责。我站积极行动,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有效遏制和严厉打击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各类乱采、乱建、乱倒行为。我站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展板、宣传册、发放致全县人民公开信、组装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多种宣传形式,重点宣传《水法》《防洪法》《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汉中市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巡回宣传20天,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刷写宣传标语300条,张贴150面警示牌,悬挂宣传衡幅4幅,同时与沿江各镇,村及学校进行了交流沟通,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和汉江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治理重点。

       1 二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开采行为。我站组织力量对“一江两河”进行了拉网式巡查。在巡查中发现超范围开采2起,堆料超规定2处,下发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8份,责令整改通知书15份,水事违法事先告知书8份;拆除跨河便道1条,督促涉河项目建设申报审批手续5起。

       三是重点对汉中东出口两侧、梁山路口排查,积极协同交通、交警、渣土办在梁山镇中联建材路口开展了为期3天的路查执法活动,打击超载、超限、无证、无牌、无封盖车辆运输行为。深入渣土车集散地进行法规政策宣传,通过“打预防针”提醒运输单位和个人规范运输,从源头上杜绝随意乱堆乱倒乱抛行为。我站对砂石场出口重点管理,划分责任区,各砂石场各路口安排专人进行不间断打扫,达到道路路面见本色、干净整洁质量标准,确保道路环境干净卫生。

       四是对所审批的砂石场进行源头管理,按照市上中心城区建筑材料处置运输管理专项整治要求,我站与各采砂场业主沟通,签订砂石运输管理协议,落实责任,规范了砂石运输管理秩序,明确规定采砂场对车辆驾驶员宣传教育以及车辆上料管理方面的职责,积极实施砂石料运输一票制管理办法。要求所有砂石场硬化出入路口,配备必要的清洗设施,严格执行“砂石料出场许可证”制度,确保所有驶离砂石场的砂石运输车辆做到“平装车”、2 “严覆盖”、“装干货”,做到真正管源头、查源头,车辆装载不达标不出场,确保车辆整洁出场,不污染道路。

       五是加大执法力度,结合南郑县水利局、南郑县公安局关于在全县开展河道专项整治行动,局组织我站、水政监察大队、水利派出利用节假日、夜间对河道进行突击检查,对河道建设项目、违规建筑、河道搭建料台、违规装车不覆盖和乱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行为进行处理,专项整治行动中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专项行动收到良好的效果,前期发现存在的问题得到了彻底整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河道采砂管理法律法规滞后。非法河道采砂行为屡禁不止,相关法律法规滞后。在实际操作中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和有效的执法手段,具体执行上仍存在力度不够的现象。

       2、河道采砂管理能力欠缺。现阶段,我站采砂管理队伍、经费、机构、装备总体上落后于管理的现实需要。虽然上级部门已经高度重视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但由于县财政条件有限,现有执法队伍和基础建设远远满足不了执法管理的基本需要,执法力度受到束缚,难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理和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我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尚需上级主管部门在经费和装备上给予大力支持。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3 我站将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整合执法力量,密切协助配合,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河道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治效果。

       1、继续强化对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监督考核,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多方参与、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

       2、要严格按照《南郑县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和要求,协调各方力量,强化工作措施,严厉整治非法采砂、砂石运输等违法行为,切实做到掌握真实情况、紧扣整治重点、找准突出问题,敢于“较真”、勇于“碰硬”,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3、切实加大对河道采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对河道非法采砂危害性和打击非法采砂必要性的宣传报道,宣传专项整治活动取得的成效,通过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要加强专项整治的后续管理,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符合我县河道采砂实际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成效,避免集中整治过后非法采砂出现反弹。

       2022年6月1日

大气污染工作总结(篇12)

一、充分认识做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

冬季进入采暖期后,季节性燃煤造成污染物排放量剧增,燎荒及焚烧秸秆、垃圾明显增加,同时逆温、静风等不利气象条件频繁出现,造成雾霾天气频发,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全镇人民要充分认识当前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有力举措,积极防止和应对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改善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于20xx年11月7日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20xx年11月12日召开全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先后成立了刘宋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设置四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室、应急处置组、宣传报道组、监督检查组)、刘宋镇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刘宋镇大气污染防治巡查小组(镇区、企业巡查组和村街〈含村级企业〉巡查组)。

(一)、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分别成立了刘宋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刘宋镇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刘宋镇大气污染防治巡查小组(镇区、企业巡查组和村街〈含村级企业〉巡查组),各位片长、包村干部各负其责。从镇到村、从企业到个人,横纵联合形成我镇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

(二)、全天巡查制度。每天白天片长、包村干部负责制入村巡查,晚上由值班带班组长、值班员和派出所干警联合巡查,二十四小时无间断巡查,并建立巡查档案。巡查日志必须有明确记载,发现着火点、时间地点方位、当事人、扑灭时间、着火原因等,要记录清楚。发现了违反大气污染防治问题从村干部开始到包村干部、片长、主管领导、镇长等等逐一追责!其中:

1、值班人员负责晚上6:00-10:00巡查。哪组值班哪组巡查。记好晚间巡查记录,带班领导签字把关,每天早晨交接班也要交接记录,办公室做好巡查记录本。

2、派出所主要责任:一是有举报点火者必须立即出警,带人处罚,不能滞后迟疑;二是晚上值班干警会同镇政府值班干部共同搞好夜间巡查,必须严厉处置。

(三)、建立目标责任制。分别与25个村街签订刘宋镇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与60余家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家具生产企业和有污染源企业签订刘宋镇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四)、广宣传造氛围。各村街张贴禁烧公告,早、中、晚利用广播等到形式大力宣传禁烧政策,努力营造大气污染防治氛围。发放的公告、宣传稿要有留存档案,村内广播要每天早、中、晚至少宣传一遍。镇区和各村街悬挂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条幅50条。11月28日在刘宋镇政府第三会议室召开了刘宋镇大气污染防治培训会,参加会议的人员有:25个村街书记、主任,刘宋村、庆功台村、马庄村三个村街30家家具生产企业,派出所同志、各包村干部。会议邀请县环保局的贾队长来授课,经委主任王俊旺同志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详细讲解《刘宋镇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镇长张占春同志做重要讲话。

同日,镇主要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在网通公司门前做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活动。发放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单和严禁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的通告。并沿镇区街道两边把宣传材料发送到商户手中。

二、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冬季期间,应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严格控制燃煤污染。积极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冬季采取“限煤量、限煤质、限排放”等措施。妥善解决农村原煤散烧污染问题。

(二)深化面源污染治理。要大幅减少冬季施工工地土方作业,强化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监管,对达不到绿色施工标准的一律停工整顿。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禁止道路遗撒和乱倾乱倒,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渣土运输车辆一律予以处罚。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面禁止秸秆、落叶、垃圾焚烧,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大力倡导减少燃放烟花爆竹,节日期间遇有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应采取临时性限制燃放措施,以减轻燃放造成的污染影响。

(三)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督查为契机,对污染源实行“定人、定位、定责”,做到“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全时段、全覆盖”监管,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鼓励企业将设备检修、维护时间安排在冬季。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等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提高环境执法监管的震慑力。

目前对家具企业摸底调查正在进行中,待调查结束后建立刘宋镇家具企业台账。

(四)加强机动车污染监管。禁止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博等媒介开展宣传,鼓励绿色出行,降低重污染天气机动车使用强度。黄标车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确有实车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到离我县最近的车辆报废场大厂天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进行报废处理,然后到车管所办理注销手续;另一种是对于实车已经不存在的,要凭相关证明,到车管所办理注销。

目前,包村干部把打印好的黄标车报废证明和保证书,送达到各户手中。

三、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预警分为三级,即Ⅲ级预警、Ⅱ级预警和Ⅰ级预警。当预测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要提前预警,及时采取响应措施。建议性措施主要包括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倡导公众自觉采取污染减排措施。强制性措施主要包括企业停产、限产,机动车限行,扬尘管控,禁止露天烧烤等。当发布最高级别预警时,要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强制性减排措施,并采取大型户外活动停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等措施。Ⅲ级预警(重度污染、黄色预警)措施:

(1)、及时通过广播、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受影响区域公众发布消息,告知公众主动采取自我防护措施。

(2)、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建议中小学减少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

(3)、建议减少出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4)、鼓励企业和公众减少污染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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