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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 2019.08.14

时间犹如白驹过隙,半年时间过去了。为了落实工作目标,我们可以开始准备半年度的工作总结了,经常进行工作总结和反思可以提高工作效率,那么,有哪些可以激发我们灵感的半年度工作总结范文呢?小编花时间特意编辑了2017年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xx年年上半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团结一致,群策群力,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的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得以持续、稳定、健康开展。

一、措施与成效

在司法行政建设方面,第一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和规范了党委议事、廉政等规章制度。实行每周一例会,坚持重大事项党委集体讨论决策,保障了决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第二加强了机关队伍建设。实行岗位责任制战略,营造了热情洋溢的竞争氛围;实行规范化战略,初步实现了物规人矩、责明权确的工作机制;实行人才引进战略,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实行人性化管理战略,增强了司法队伍的战斗力与凝聚力。第三加强了基层司法所建设。在所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百分达标、监督、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了对外的学习考察和对内的考核培训;在业务工作方面,实行了轮岗交流,进一步统一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强化了司法工作观念。第四加强了工作作风建设。局党委倡导务实精神,坚持求实作风,面对公证律师等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以妥善的方法解决,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带动全局上下日趋形成了严谨认真的办事态度和敢作敢为的良好风气。第五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为加强宣传,局党委投资近70万元购置了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笔记本电脑等等宣传器材,有力地促进了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为提高服务水平,又投资十万余元进行了办公楼改造和设施更新,建立了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大厅。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在其他方面,通过全局同志的积极进取和不懈努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突破和新成效。

二、问题与不足

半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制建设虽初见成效,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调研不足,有些工作处于做表面文章,如何把工作的调研、实施和验收有机结合起来,把真实效果反映上来,是我们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三是由于体制等诸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不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四是典型宣传力度不足,没有形成融系统性、连续性、成效性为一体的抓典型机制。五是由于管理上有疏忽,对个别律师事务所出现的一些问题,未能有效地加以防范,这需要我们认真的反思和总结。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责任制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以政治、业务、道德、文化等素质为内涵,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速增高,关键在于责任制建设。加强和完善责任制建设,有利于创造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责任心不强和进取心不高的颓势;有利于营造生动活泼的工作氛围,激发干警的创造力与战斗力,变死气沉沉的工作局面为勃勃生机;有利于形成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挖掘干警的潜能与智能,实现转变工作态度到提高综合素质的过渡,最终,使旧观念、旧作风脱胎换骨,以人为本、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历久弥坚。

因此,我们要加强责任制建设,做到“六个统一”。一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责任制既要符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总方向,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具有操作性;二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预期目标这个出发点要与客观效果这个落脚点相契合,既防止脱离实际,好高骛远,达不到制订目的;又要防止囿于观念,动作保守,降低了成效;三是部署与考核的统一,考核反映出的问题是部署工作的依据,考核蜻蜓点水,部署就成了无的放矢,纸上谈兵。要通过加强工作考核,为提高素质制造压力,为转变作风创造动力,为部署工作明确重点;四是权力(利)与责任的统一,既要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又要赋予其相应的权力(利),既要避免责大于权、有责无权的不平衡现象,又要杜绝权大于责、有权无责的不公平现象,实现责权利的衔接明确,贯穿始终;五是行为与效果的统一,责任制制订的公式“按照什么——做什么——达到什么结果”,体现了行为与效果的有机结合,缺失了效果目标,会导致工作浮于水面,“出工不出力,出力不出功”;六是局部与整体的统一,个人的岗位职责要与所在科室处所的工作计划和全局的管理目标和谐统一,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每一个单位成员的才智与力量,建立内耗最小、合力最大的整体格局,形成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从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提供制度与环境支持。

(二)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全面迎接“四五”终期验收

“四五”普法接近尾声,终期验收为期不远,近四年来,在同志们的不懈努力下,全民普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和阶段性胜利,在这关键时期,我们要全力冲刺,克服压力与困难,进一步提高宣传质量,注意避免两个倾向:1、形式化倾向。在传统时期,一直沿用的“一摆”(摆摊咨询)、“二赛”(知识竞赛)、“三训”(以会代训)、“四卷”(开卷考试)等做法对法律的普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新情况下,这些做法已缺乏新意,而且有逐渐流于形式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律宣传的吸引力和感召力。要切实以提升宣传实效为原则,转变惯性思维,注入活性因素,为普法工作开辟新亮点;2、抽象化倾向。随着普法进程的深入,一味采取简单的图解式宣传、条文式宣传和概念式宣传的做法,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文化的需要,已不能适应民主法制建设对法宣工作的要求,我们要善于运用形象演绎的做法,将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实例归纳其中;要善于保持法律与实践的零距离接触,进行换位思考,使普法工作呈现新面貌。

(三)深入调查研究,为司法行政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调研旨在了解情况,明确目标,分析问题,寻求对策,达到“优化、组合、调整、提高”的目的。我们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第一要做到认识到位。从全局性、战略性的高度,从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认识调研,克服和纠正对调研的错误观念和认识“误区”。第二要提高质量。质量是调研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目前调研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瓶颈之累,要严抓质量问题,对不合质量要求的调研要反复修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弃之不用。第三要两只脚走路,开放性搞调研,既抓专门调研,又抓大众调研,使调研工作既向纵深发展,又形成梯次构架。第四要遵循调研的内在要求。1、目的性要求,调研是为了解决问题,仅仅提出问题不是调研;2、针对性要求,调研的价值在于为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提供决策参考,离开这个针对性,调研缺乏意义;3、时效性要求,调研的目的决定了调研必须及时,时过境迁,调研将失去作用;4、双观性要求,调研既要有微观深入,又要有宏观展望,“欲识庐山真面目,不能只在此山中”,只有统筹兼顾,才能做到情况一览无余,症结尽收眼底。因此,我们要认真把握区情实际,加强领导,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社会上的涉法问题积极开展调研,提高调研的实效性和内容的思想性,为司法行政决策拿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办法。

(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探索管理新途径

社区矫正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具有重要作用。由于社区矫正尚处在探索阶段,在现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们要继续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更新观念。思想是行为的指导,观念上不能适应刑罚方式改革或是怀疑社区矫正的行刑效果,在行动上难免对社区矫正工作不热心、不积极。要提高认识,解放思想,树立“有为观”,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局面。二是坚持合法原则。目前我国关于社区矫正的立法比较抽象和概括,但基本的立法精神是明确的。这就更需要我们认真领会法律的本质内涵,坚持社区矫正依法进行,规章制度依法制订,对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切实维护,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三是坚持创新原则。社区矫正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我们要按照有利于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有利于减少重新犯罪、维护公共安全;有利于降低行刑成本、提高行刑效率的要求,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作法,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

(五)加强典型宣传,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

典型具有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交流借鉴的作用,大力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和精神,对司法行政工作与队伍建设的长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结合实际,把握好抓典型的“四个环节”。一是培育环节。要树立典型从摇篮抓起的理念,制订长远规划和阶段性目标,通盘考虑,分步实施,努力在培育典型的总量、构成和内容上具有统筹性和操作性,同时,要协调各方,变独力抓典型为合力抓典型;二是树立环节。在选树典型时,要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挖掘具有特殊意义和群众基础的典型;在宣传典型时,要不断丰富宣传手段,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模式,把总体估价与阶段评价相结合,把“立竿见影”与“潜移默化”相结合,使典型宣传有声势、有步骤、有成效;三是保养环节。典型之花要长开不败,离不开组织上的精心呵护与后续培养,因此,要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四是更新环节。典型要不断涌现,不断推出,这是一个辨证的态度,要实现典型宣传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实现典型新陈代谢与良性循环的有机结合,在宣传中,新老典型要全面兼顾、合理配比,使之相得益彰,更好地实现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有效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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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区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XX年区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按照市局有关文件通知要求,现将我局上半年的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思路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以排查摸底为基点,大力维护辖区稳定

一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再上台阶。继续以“人民调解促和谐”活动为载体,不断完善“调访一体化”机制,不断整合辖区调解信访力量,力争实现“大调访、大调解、大稳控、大安全”。上半年,我区以国有企业改制、农村土地承包、城市建设拆迁、拖欠农民工工资、复员转业军人待遇等当前突出影响稳定问题为重点,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74起,成功72起,成功率达97.3%,确保了全区无激化案件、民转刑案件和自杀事件的发生,有力维护了辖区稳定。

二是释解排查安置帮教工作圆满完成。按照市局有关文件精神,我区立足村屯、街道社区,配合公安部门,对xx年12月1日----XX年4月30日期间释解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上半年,共书面档案接收释解人员81人,实际排查掌握47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42人,解除劳动教养人员5人;失控人员(即非红岗区本地户籍)34人。同时,加大安置帮教推进力度,共接收回归社会释解人员30人。

(二)以法律服务为重点,加****律为民力度

一是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为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快和谐社会进程,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合理分流,使我区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当事人申请28件,审查批准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件,同比增加88.89%。其中,刑事案件3起,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5件,赡养5件,其他案件4件,受援人数27人。免费代写法律文书27份,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二是律所法律服务职能强化。红岗律师事务所不断强化法律顾问职能,当好政府参谋助手,并主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加****律服务力度。上半年,该所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4家,办理各类诉讼及代理45件,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570件次。同时,积极为各类公益事业和社会活动提供服务753次,先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件,出义务咨询台3次,法律咨询470余人次。

三是“148”专线服务成效显著。为及时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我区在实行办公室电话咨询的基础上,主动推行“148”法律服务专线进大厅,以政务公开大厅法律咨询为平台,法律服务效果显著。上半年,“148”法律服务专线为广大市民解答法律咨询达154人次,接待来访17人次。

(三)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加快xx普法进程

司法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按照市局有关文件通知要求,现将我局上半年的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思路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以排查摸底为基点,大力维护辖区稳定

一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再上台阶。继续以“人民调解促和谐”活动为载体,不断完善“调访一体化”机制,不断整合辖区调解信访力量,力争实现“大调访、大调解、大稳控、大安全”。上半年,我区以国有企业改制、农村土地承包、城市建设拆迁、拖欠农民工工资、复员转业军人待遇等当前突出影响稳定问题为重点,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74起,成功72起,成功率达97.3%,确保了全区无激化案件、民转刑案件和自杀事件的发生,有力维护了辖区稳定。

二是释解排查安置帮教工作圆满完成。按照市局有关文件精神,我区立足村屯、街道社区,配合公安部门,对xx年12月1日----XX年4月30日期间释解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上半年,共书面档案接收释解人员81人,实际排查掌握47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42人,解除劳动教养人员5人;失控人员(即非红岗区本地户籍)34人。同时,加大安置帮教推进力度,共接收回归社会释解人员30人。

(二)以法律服务为重点,加****律为民力度

一是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为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快和谐社会进程,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合理分流,使我区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当事人申请28件,审查批准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件,同比增加88.89%。其中,刑事案件3起,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5件,赡养5件,其他案件4件,受援人数27人。免费代写法律文书27份,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二是律所法律服务职能强化。红岗律师事务所不断强化法律顾问职能,当好政府参谋助手,并主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加****律服务力度。上半年,该所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4家,办理各类诉讼及代理45件,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570件次。同时,积极为各类公益事业和社会活动提供服务753次,先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件,出义务咨询台3次,法律咨询470余人次。

三是“148”专线服务成效显著。为及时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我区在实行办公室电话咨询的基础上,主动推行“148”法律服务专线进大厅,以政务公开大厅法律咨询为平台,法律服务效果显著。上半年,“148”法律服务专线为广大市民解答法律咨询达154人次,接待来访17人次。

(三)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加快xx普法进程

一是大力举办“法律广场”活动。以“法律广场”活动为平台,加快 “xx”普法活动进程。5月25日,我区组织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各街道司法所及区民政、信访等单位人员,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红岗社会”为主题,举办了XX年第一期法律广场活动,共散发宣传资料(单)3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余人次。

二是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上半年,以社区为重点,我区确立“两节”期间稳定、“3.15”消费者权益日维权等每月节日活动主题,组织街道、村镇通过举办图片展览、展出宣传板报、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举办社区妇女法制培训班等形式,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先后举办社区法制宣传活动9次,展出宣传板报270块,悬挂宣传条幅140条;举办社区义务法律咨询4期,法律咨询120余人次。

三是继续深化法律进农村活动。为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我区以农村干部和党员骨干为重点,深入推进送法进农村。上半年,通过与区信访、民政、农林、检察、法院等单位配合,立足区委组织部农村“两委”干部和党员冬季培训活动平台,举办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民党员法制培训班,参加人数达300余人次。同时,依托农村大集,大力开展农村法律大集活动。6月5日,以为维护奥运稳定为主题,联合区信访办、环保局、文体局等多家单位,深入杏树岗镇举办法律大集活动,共发放“迎奥运维护社会稳定法律知识手册”50余册,并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20余个。

(四)以提档升级为目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不断加强自身行风建设。司法局在被评为xx年年红岗区“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单位的基础上,XX年继续加大“优质服务,优良作风”窗口示范单位创建力度,不断加快系统诚信建设,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上半年,在大庆日报、大庆晚报、红岗区政府网、石油之都报等媒体刊发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简报15篇。同时,积极参与我区各项行风活动,如5月10日主动参加区纪检牵头的“行风热线公仆日”活动,组织律师、公证、“148”法律服务热线等人员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

二是加快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步伐。xx年年,我区省级达标单位4个,市级达标单位11个。为加快我区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上半年,我区充分借鉴金山堡村、十六中等创建省、市民主法治单位有益经验,进一步加大民主法治单位的创建力度,力争使创业街道、八百垧街道等2-4个社区达到省、市级民主法治单位标准。

三是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加快我区司法所规范建设,组织基层司法所不断向先进单位学习,强化规范服务。上半年,全区6个司法所进行统一规范,人员、车辆、微机、传真、办公桌椅等硬件设施都已配备,办公场所均2间以上,乡镇街道设有调解庭,村、社区设有调解室,全部符合规范化要求。

四是夯实公证处恢复基础工作。为给辖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健全司法系统机构,我区把公证处恢复作为一项全局性重点工作,积极与省厅市局进行协调,选派公证员参加全国公证员统一培训,并完成了办公室配备装修等工作,为我区公证处恢复夯实了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普法力度还有待加大。外来人口流动性大,基层普法人员少,各项任务较重,力量有限,普法难度较大,普法教育亟待加强。二是司法队伍培训还不够。由于基层司法队伍不够稳定,特别是司法助理员兼职过多,而法律专业性较强,新法出台多,司法队伍业务相应培训还跟不上,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司法队伍素质还有待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高,距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新农村的要求还有距离,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需要。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司法行政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个中心的大局下,以“法律六进”活动为切入点,落实普法依法治区各项工作任务;以“人民调解促和谐”活动为出发点,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运行新机制;以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强化基层司法所建设;以律师法律服务为突破口,提高律师服务质量;以创建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目标,努力构建一支高素质、业务精、能力强的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队伍。重点突出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依托载体活动,加大xx普法深度。下半年,继续以“法律广场”、“法律大集”两项大型普法活动为载体,联合区内各行政执法部门在街道社区和杏树岗镇分别设立“法律广场”和“法律大集”两个大型现场免费法律咨询平台,为我区广大群众答疑解惑,推动“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

二是加大协调力度,全力恢复公证处。下半年,我们继续加大与省厅沟通力度,尽快恢复公证处。同时组织公证员到兄弟发达县区参观学习,使我区的公证业务迅速开展起来,解决我区广大居民办理公证难的实际问题。

三是狠抓人民调解,维护辖区稳定。以维护奥运稳定等为重点,充分调动并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力量,深入推进“人民调解促和谐”活动,实行调访一体化,有效抑制不稳定因素,尽快实现“大调访、大调解、大稳控、大安全”格局。

四是积极争取支持,加快司法所建设进程。下半年,我局将把司法所建设工作的重点放在没有统一配备办公设备的3个街道司法所,积极向上争取,力争获得省、市配套办公设施、司法所专项建设资金支持,使我区所有的街道司法所达到规范化标准。

2017年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3篇


司法局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按照上级司法行政会议部署和市委第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深化四个全覆盖建设,争创“xx”普法全国先进市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深化改革,夯实基础,创优争先,全局各项工作展开顺利。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学习调研引领全局

学理论,明重点。采取典型引路、集中宣讲,办班培训,内部交流等多种形式,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各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出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创建目标任务,报送创建工作情况11篇。学榜样,强队伍。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学榜样、争先进、创一流”活动,成立局司法行政队伍“三化”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全系统80余名干警赴司法部杭州培训中心脱产专业培训。按选准配强的要求,启动司法所7名干部选任工作。组织全市专职人民调解员和社区矫正工作者109人参加省厅职业能力培训考试。开展“公证助残月”活动,出证时间缩短一半。律师事务所诚信档案全部建立。办好“司法清风”专栏,组织财经案例讲座和警示教育。今年共收到“12345公共服务呼叫中心”任务单50件,签收率、反馈率、诉求人满意率均达到100%。学为用,强调研。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实践中的重难点问题,组织上报省厅“创客行动”材料10篇、调研课题9项。基层就司法所办公面积、专职调解员及经费保障等积极与镇(街道)党委政府沟通;完成市人大、市政协对“xx”普法工作视察和调研及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对xx法治建设及“xx”普法的调研,梳理“一五”到“xx”普法资料,为研究和评估xx普法板块提供了基础素材。组织信息员培训,改革表彰办法,信息排名无锡第一。上半年各级媒体用稿54篇。申报理论研究课题6个,省级采用论文3篇,市级1篇。

二、基础建设聚焦基层

一是突出规范化。贯彻全省县级司法局实战化暨基层基础建设会议精神,下发了《xx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内253个村(社区)建立司法行政服务站,预计第三季度投入运行。先后组织了人民调解信息系统录入骨干培训、基层法律工作者培训5批次300余人。省厅人民调解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了3个100%(所有人民调解组织100%使用管理平台,组织数和人员数100%录入,纠纷数录入率达100%),彻底解决了以往月报数据与系统实际输入不一致问题。目前全市专(兼)人民调解员共2191名,人民调解组织378个,核查人民调解个案11273件,发放人民调解个案补贴493330元。

二是突出实战化。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分析,每月对全市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一季度研判信息《今年以来经济类矛盾纠纷增幅明显》,被省委《快报》采用。积极介入重大纠纷矛盾,在实战中提升能力和影响力。上半年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参与调解了顾山镇涉及金额5500万元的土地纠纷、澄江街道左右装饰装潢公司与雇佣水电工猝死纠纷、周庄一幼儿溺水死亡纠纷、虹桥实验小学保安猝死纠纷等均妥善调处。参与调解的丹芙春城小区192名购房业主与开发商的房产纠纷,进展顺利,局党组提出的中心要主动介入重大矛盾纠纷要求已初见成效。

三是突出专业化。市调处中心结合人大、政协对医患纠纷调委会的提案,加大对专业调委会检查指导力度,加强建设、环保、劳资等领域调研。今年以来,成功调解医患纠纷82起、消费纠纷7起,交通事故纠纷6529起。市领导到中心信访接待共安排22次,共接访94批683人,中心通过预访疏导群众约53批384人。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7734次,排查纠纷4424起,受理调解纠纷9020起,成功劝阻群体性上访112批1251人次,防纠纷矛盾激化47起。中心直接接待来访群众1005批次XX余人,直接受理调处纠纷112起,指导相关专业调解组织成功调解纠纷共9818起。

三、矫正工作管理教育双向突破

今年以来,全市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05人,解矫462人,正常死亡1人,目前在矫765人;新增刑满释放人员839人,目前我市在册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3671人。

一是严格规范调查评估。全市共开展各类调查评估528件,其中审前408件,诉前17件,罪犯假释前矫正环境评估21件,采信率在98%以上。

二是加大管理惩处力度。在全国“两会”期间实行全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安全稳定情况日报告制度,分阶段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监管工作检查。上半年共有8名社区服刑人员受到警告处分,3人撤缓收监。走访全市250户家庭困难的两类对象,先后赴丁山等监狱延伸帮教。

三是积极探索新型教育模式。通过与社会教育机构协作,组织17名矫正官和60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学习。将以往的被动灌输式教育改变为主动交流沟通式教育,探索了体验式教育新路径。省司法厅柳厅长在《司法行政信息快报》批示:“厅办、研究室、社矫局阅研,xx社区矫正引入传统文化教育方法值得推广。 ”

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推进

一是深入推进法律援助质量规范年建设。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网络、全市共挂牌成立11个社会团体、15个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253个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做到了一镇(街道)一站、一村(社区)一点 100%全覆盖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开展“XXxx法律援助质量规范突破年”活动,加强对案件的实质性审查,严格援助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准入制度,严格案件把控,完善非诉讼案件在各个环节的工作记录,确保案件诉讼率达85%以上。报送省法律援助基金会资助案件7件全部获评,1件法律援助优秀案例获评江苏省十大优秀案例。上半年,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97件,其中民事案件384件,刑事案件113件;接待来电来访群众和网上咨询1916人次,“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接听758人次。

二是组织和动员法律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活动。积极推动建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机制、考评机制、经费保障机制,下发了《关于规范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值班和值班费发放的通知》,从4月份开始,为承担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发放值班补贴。注重开展诚信建设。3月份,局逐所逐人实地考核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当场反馈,并限期整改。4月份,全市18家律师事务所170名执业律师一次性通过省、无锡市级年度检查考核,律师事务所合格率、律师称职率均达到100%。

三是大力开展“法润暨阳春风行动”活动,积极开拓法律服务领域。1-6月份,全市律师事务所共代理各类案件2173件,涉及财产标的额4.22亿元,索回赔欠款2.29亿元。全市31家法律服务所共有法律服务工作者159名,担任企业、村(社区)法律顾问963家,代理诉讼事务1249件,代理非诉讼事务891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97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近7500亿元,业务收费569万元,提供法律咨询983场次5120人次。市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件4036件,义务解答公证法律咨询800余人次,减免公证费3.8万元。司法鉴定共收案457件,业务总量同比增长13%。

五、普法迎检工作初见成效

一是认真做好“xx”普法总结迎检工作。4月完成对全市的检查验收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5月份,对全市15个镇街、44个单位部门分头考核,及时指导。二是研究并确立我市普法宣传的特色品牌和典型经验。认真对照考核细则,收集整理“xx”普法工作资料,制作了全面反映全市普法工作成效的普法台账22本,更新法治文化基地内容,制作了大桥法治公园展板,编制“xx”普法画册、优秀公益广告画册,完成了“xx”普法电视汇报片。三是学法考法形式多样。开展“法润暨阳宪法进万家”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下发《关于开展“法润暨阳·宪法进万家”主题活动的通知》,聘请讲师团讲师讲授宪法课,印制宣传单海报进街道楼道8000份。组织普法讲师团在全市开展宪法知识的巡回宣讲,组织开展“全民学宪网上学法知识竞赛”等普法惠民活动。开展“12348 法润千万家”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广场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活动,发放法律书籍300余本、资料XX余份。突出机关单位普法主体责任,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考法制度。 1月10日组织全市公务人员 4553人学法考试,同比增加一千余人;2月22日 组织全市49名新提拔的市管副科职领导干部参加了考试。4月份,联合市委宣传部、教育局等单位开展“法律进校园”工作推进会暨《青春的歧途》首发赠书活动,全市96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普法导师、各镇(街道)普法联络员200余人参加了培训,发放法治事故集《青春的歧途》XX多册。

下一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打算

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要求,结合上级的指示精神和当前的主要任务,围绕中心,优化服务,狠抓落实,争先创优,圆满完成年度各项任务,为推进xx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主要抓好以下几点:

一、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为落实年度各项工作提供坚强动力。认真学习中央依法治国的精神,扎实推进全省基层基础会议要求,把司法行政系统打造成了一个坚强有力的实战整体,使司法行政的各项职能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突现出来。坚持建章立制、加强教育、规范管理,全面提升全系统社会形象。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丰富学习载体、创新学习形式,推进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司法行政队伍“三化”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让精通本职成为干警的努力方向;推进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管理规范化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完善岗位目标、管理规范、业务流程,发挥监察职能,建立依法行政检查督查定期通报制度,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着力建优做强基层实战平台,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加强镇(村)公共法律服 务中心(司法行政工作站)建设。 进一步完善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了困难和问题;大力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出台文件,力争年底“人员落实、报酬落实、工作落实”。按照“做优司法站”的思路,丰富和拓展服务渠道和形式,提高服务效能。推进公调、检调、诉调、访调对接工作。着眼“做强司法所”,围绕“大型所”、“司法所基本保障规范化建设”等课题搞好调研。

三、着力推进矫正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矫正管理教育的质量。规范运作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力争12名社工等事宜尽快落到实处;配强矫正安帮队伍,督促各镇(街道)按照省厅要求比例配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规范矫正工作程序和制度的落实,督促“三防”专项活动落到实处;积极研究探索社区矫正公共道德文化教育活动,践行“以文化人”思想,提高矫正质量;规范各乡镇街道劳动教育基地。全面推广使用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将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监控率提升到90%,重点社区服刑人员使用新型技术定位设备。利用矫正试点十周年契机,召开纪念表彰会, 筹划制作画册、开设电台专栏、拍摄专题片等宣传活动。

四、着力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打造充满活力讲究诚信的法律服务团队。加强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扎实推进律师行业诚信建设,增强法律工作者服务大局的意识;进一步深化“法润暨阳法律服务行动”,不定期开展企业回访;坚持做好法律服务工作者与村(社区)结对共建活动;广泛开展律师公益服务基地规范化建设活动,充实公益服务站(点)的服务内容。继续做好律师参与市领导信访接待工作,有效协助处理疑难信访、涉访信访等。深化“法律援助服务为民”活动,规范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巩固全覆盖阵地,构建规范化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加强质量监督,加大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庭审旁听和抽查力度,提高法律援助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案件质量水平。大力推进法律援助示范(合格)站(点)创建工作,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实现法律援助工作“全覆盖”。

五、着力抓好普法迎检和调研布局,争创全国普法先进。扎实做好普法30年普法工作的梳理,力求把握发展规律。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加强法治副校长、普法导师的业务培训,指导各校根据省、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标准,举办“法律下乡”、“法治对话”、“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等各种送法惠农活动,切实帮助广大农民工和流动人口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夯实基础,全面提升普法工作质效。加强普法阵地和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普法志愿服务的积极性。加强合作,精心谋划“七五”普法规划和“12·4”系列宣传活动。

六、着力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全面加强对工作的信息指导和服务保障。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厅将修订出台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绩效考核工作意见,运用信息化手段获取考核数据。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对内网络,重点建设一个信息管理的数据库系统,负责处理和收集司法行政业务数据和与相关部门共享数据的平台,打通各业务专网的数据共享和处理。对外扩展司法行政网上服务的网络平台,不断提升运用互联网思维和信息化指挥协调工作的能力。按照《关于基层司法所绩效评估办法》、《关于加强基层创新和品牌工作的意见》作为年度检查考核的依据,加强阶段性的业务工作指导和检查,做到年前有部署,半年有回顾,年终有督查。

县司法局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2017年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2)

县政府:

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全局,把保持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一条主线,把提高执行力、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作为重要突破口,以法治大足建设为载体,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基层基础建设、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机关效能作风建设,奋力推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为持续实现“渝西领先、全市一流”,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以推进“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为重点,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为载体,建设“法治大足”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全县公民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素质。

(一) 注重法治实践,推进“法治区县”创建活动

扎实开展“法治大足”建设工作。与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了全县贯彻“平安xx”会议精神建设“法治大足”动员部署会议。制定了《法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顺利开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活动,即:培育1个乡镇(街道)、10个村(社区)、106个大院(小区)为普法示范单位。投入近3万元在xx、xx镇开展示范工作。制作法制宣传专栏3个,固定普法宣传标语58条,为3户普法示范户购置dvd、法律书籍、书架等普法设备。达到了普法工作有“新亮点、新模式”,示范引领全县法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的目的。

认真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开展了第五批22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使我县80%的村达到了“民主法治村”、70%的社区达到“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标准。在全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了评选表彰“十佳学法单位”和“百佳学法个人”活动。

(二)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3月底,组织全县13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了法制理论知识考试。与教育局在全县各中小学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确保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5月中旬,xx街道办事处西禅小学开展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高于一切”为主题的法制教育辅导课。6月到中敖中学播放了《为了明天》等法制宣传教育片,深受师生好评。会同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还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净化了青少年学生的成长空间。元旦春节期间,集中组织司法行政人员、律师、公证人员开展了“执法为民、平安共建”大型法律援助宣传和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群众提供现场法律援助咨询、普法知识宣传。6月,我局联合县安监局、计生委等十余家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广播、宣传刊物和法制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服务社会的质量。在法律“六进”的基层上,依托民政、司法、工商等部门,安排律师、法律工作者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形式开展“法律进中介”和“法律进监所”活动。

利用“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土地日”、“禁毒日”、“世界水日”、“环境日”、“消防日”等节日,大力开展专业法律法规和新颁布的《食品卫生安全法》、《消防法》的宣传教育活动。上半年,深入到街头、社区、农家小院开展法制宣传44次,受教育人数3万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散发宣传资料3.5万余份;为中小学生上法制课30次,受教育人数3万余人次;放映法制电影4场次。

二、法律援助工作

根据县委、县府“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切实提高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水平”的要求,县编委批复了《关于设置街镇乡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请示》,同意在xx街道、xx街道、xx镇等24个街镇乡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使法律援助工作站成为常设机构。建设以农民工为重点服务对象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着力加大对我县困难群体的援助力度。

(一)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惠三农活动。以“法治大足”建设为抓手,编印法律援助惠三农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法律援助手册》、《法律援助联系卡》、《援助案例选编》等多种资料分发到基层农村,发放公开信10000余份,分发宣传资料150000册份。

在万古、xx等公路沿线制作路边宣传广告牌。在街镇乡继续完善一村一标宣传,深入每个村(社区)、农民工聚居地,有效覆盖宣传面。

利用新闻媒介把法律援助各项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件和事例向社会各界传递,在大足报等媒体专栏针对群众关心的法律援助作了大量节目,县领导发表讲话等向全社会营造关心法律援助、关心农民工的良好氛围。利用“一村一顾问”讲课等形式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以建设绿色通道为抓手,推行法律援助全程代理。一是大力建设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站。在全县292村(居)全部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站,做到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全覆盖,使得基层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不出村、居就能获得相应法律援助服务。二是推行便民窗口服务。在临街、交通便利的地方设立便民接待场所;进一步整合12348法律咨询热线接线能力和解答质量,最大限度便利困难群众来电、来访咨询;采取法律援助站全程代理的方式有效解决群众来回奔波的麻烦,同时采取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对当事人申请实行一站式服务和一次告知申请相关事宜;发扬“盘龙”精神,为残疾人设置无障碍通道,对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受援人,实行上门办理法律援助等服务,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法律咨询设置了专门接待室。三是开辟农民工和困难职工维权“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案件免予经济审查,采取先受理、后补交材料的做法,保证此类案件的及时受理、及时办理。对群体性农民工矛盾纠纷,实行“三优”服务,即优先受理、优先接待、优先办理,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四是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农民工在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主张社会保险待遇等事关农民工生存、健康等权益事项上纳入援助范围,降低申请门槛。

(三)以法律援助效果为先,创新服务模式。一是采取提前介入,对于医疗纠纷、劳动纠纷等援助事项,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提前介入,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受援人积极收集证据,代理受援人参与协商、调解,尽最大限度地维护受援助人权益。二是积极开拓非诉讼法律援助事项,法律援助中心积极鼓励采用非诉讼手段来先行寻求解决矛盾纠纷的可能性,尽量为受援人提供解决问题的多种办法和措施,为当事人节约成本,节约时间。

(四)以法律援助质量为核心,规范制度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制、全程跟踪监督制、联系人回访制、重点案件旁听制等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从指派到案件归档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要求,保证各项监督程序到位,对案件质量进行有效监控和动态管理,确保案件质量。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2017年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3)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在横向上,与市残联、妇联、总工会、老龄委协作组建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26个,设立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员及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29个,横向援助体系基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据此,纵向到达村屯(社区),横向涉及各主要弱势群体,我市法律援助纵横相交工作网络已基本成形。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3、在整体上强化法律援助网络的管理机制,形成综合优势。强化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以目标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提高各机构的协作协调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并将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协调相关机构,营建综合优势。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援助能力。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一是加大各级政府的年度预算资金投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基本需求。市、县(区)政府应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法律援助的实际需求确定经费数额并逐年增加,对此,一方面我们将积极争取,以优质、高效的工作和良好的业绩争得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积极向人大、政协汇报、求得帮助和支持;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万元的办案经费,而市财政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构。年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五是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行为。制定“法律援助志愿工作细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 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咨询、非诉、调解及代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后劲。

六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数量,充分挖掘社会法律援助人才资源,主要是公、检、法、司的离、退休人员和法律专业但目前非政法机关人员,充实到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质量,直接面对援助对象,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

七是与我市的大专院校建立起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机制,以工作目标、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调动、运用其内在法律援助资源,参与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增强法律援助的整体实力。

八是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调整和明确,今年8月,我们将支部召开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例会,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协调人。同时根据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细化各部门协调的办法和程序。

九是细化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及相关的考核办法,使其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和效率化,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性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十是争得人大、政协的进一步支持,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协调、监督力度。今年我们将向市人大、市政协定期汇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求得人大和政协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各成员单位责任义务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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