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合欢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4.01.16

合欢读后感通用。

人的想法不一样,能力不一样,眼界不一样,每个人基于自己的理解,可以将自己的感悟记录下来。写心得体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写作训练,写心得体会目的是提升我们的思考能力,指导我们的实践,心得体会的内容具体要怎样写呢?小编特地为你收集整理“合欢读后感通用”,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合欢读后感(篇1)

《合欢树》是史铁生的一篇散文,文章短小,语言朴实,作者以最真诚的语言谱写了一篇追忆母爱之曲。

文章的前半部分随着回忆,以时间为序,信笔而书,笔触所至。无不渗透深情,行文如水流成溪,质朴中显风采,平淡中藏深味。想起了我的母亲在我10岁、20岁的一些往事。10岁那年,作者的作文获奖,母亲很高兴,说自己当年的作文还要好,我当时很不服气,年幼的作者没有读懂当时母亲的喜悦和自豪。母亲过世以后,作者回想起这件事,内心充满了对母亲深深的眷恋。20岁腿残废后,母亲为了能够让我重新站起来,用心良苦,所有的心事都放在了为我求医的事情上。在医院、甚至连作者自己都放弃了之后,母亲也没有放弃。天下父母心,任何父母,对待自己的子女,何尝不是这样呢?而当作者30岁的时候,他的第一篇小说发表了,母亲却已不在人世。读到这里,真是让人感到深深的遗憾。作者母亲在儿子双腿瘫痪了后,尽力为儿子寻医,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是儿子的坚定的支持者。当母亲发现作者写小说时,就帮助儿子借书,顶着雨冒着雪推着儿子去看电影。给受重创的儿子点燃了希望之火。作者作品的发表,正是对母亲最大、最好的安慰,可是母亲却没能见到,连分享儿女成功的喜悦也常常被无情的生命剥夺。

在作者人生的三个重要的时间段里,母亲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虽然,当作者30岁时,母亲已经逝世,但是,作者的成功,母亲的付出必不可少。正因为如此,作者对母亲的思念才会更浓重,也可以说有一思的遗憾。因此,在来到以前居住的地方,得知母亲种植的合欢树还活着的时候,作者心理一阵抖。这个抖字,形象的写出了作者想念母亲,想见合欢树,而又不敢见,怕难以承受悲伤的矛盾心理。合欢树是母亲亲手栽下的,是母亲亲自料理过的,它的身上有着母亲的影子,凝聚着深沉的母爱。母亲虽已逝去,而合欢树仍在健康生长,“年年都开花,长得跟房子一样高了”,暗喻着母爱长青,母爱永恒。

文章的语言淡雅、朴素,娓娓道来深切母爱,犹如一杯清茶,回味无穷。

合欢读后感(篇2)

林徽因写给自己刚刚出生的儿子梁从诫说,“你是那一树一树的花开”,该是怎样绚烂美好的景象呀。孩子来到这个世界上,母亲的爱就跟着绽放成花开的模样。

《合欢树》中的母亲,我想一定是一个温柔而又坚强的美人,生活给了她太多的辛酸与无奈,她都一一承下,但什么都无法消磨她对儿子爱。她带着儿子求医治病,帮他学习写作,她永远不肯放弃他。“人世间没有小说或童话故事里那样的结局:从此他们永远快快活活地一起过日子。”她没能看到儿子的成功,也没能等到合欢树的花开,但她的那些爱,一定支撑着作者走过无数难眠的黑夜,引着他走向前去。

我看《合欢树》,总觉得史铁生是在写我和我妈,他用他的笔,写出了我表达不出的心情。

我十岁时贪玩弄断了胳膊,整天吊着胳膊可怜兮兮的。妈妈带着我到处跑,到处治。其实我得的又不是什么不治之症,休养一下就会慢慢好起来,但是妈妈特别紧张,尤其是有一个坏医生告诉妈妈我断掉得那只胳膊可能永远也不会再长了。妈妈吓坏了,更加努力地带我到处求医。敷鸡蛋清、薰艾草,各种偏方她都往我身上试,鸡蛋清黏黏的感觉至今是我的噩梦。

那时候每天晚上睡觉都成问题,躺着睡会很疼,所以就坐着睡。我哪里睡得着,睁着眼睛胡思乱想,越想越委屈,委屈了就乱发脾气。妈妈守在我身边,我发脾气她什么也不说,就那么抱着我。所以每天晚上我都带着一脸泪在妈妈怀里睡着。只是有时候半夜我不小心压到自己把自己疼醒,会听见浅浅的啜泣和轻轻的叹息。现在想想,她本来就有失眠症,那段日子怕是整夜整夜得睡不着觉。可惜我当时太不懂事,只知道在疼的时候大哭大闹,却看不见她因我而慢慢苍老的面庞。不过我远比史铁生幸运的多,我慢慢痊愈了,妈妈的笑容又灿烂起来。

后来我慢慢长大,回想起那段日子,才看到那段灰暗的岁月里沉淀着的她的爱,就像暗夜里的星星,闪烁在我的生命里。这件事被我反复写在作文里,可写出来的东西连我自己都不能打动,老师也并没有因为我断过胳膊的可怜遭遇而多给我几分。塞林格说:“真正有意思的是那样一本书,你读完后,很希望写这书的作家是你极要好的朋友,你只要高兴,随时都可以打电话给他。”我好想打电话给史铁生,妈妈给我的感动,我在他的文章里找到了。

倘若我真是一棵能开花的树,那么妈妈便是水、是光、是空气、是我扎根之土壤。若我有一日花开,一定要把她抱上我最高的枝头,把我所有的芬芳所有的美好送给她。

合欢读后感(篇3)

世界上有一种最美丽的声音,那便是母亲的呼唤。——但丁

今日读了史铁生的《合欢树》。文章以平淡的语气陈述了昔日往事,字里行间透露出对母亲的怀念,内心难以掩饰的愧疚。

经历了生活的洗礼,有笑但对母亲来说更多的是泪,有欢乐但对母亲来说更多的是痛苦。但她为了儿子的志向,无怨无悔的耗尽了余生。

儿子最终踏上了成功的正途,但那时母亲已经不在了,余下的除了儿子对母亲浓浓的眷恋——还有那棵顽强的合欢树。

母亲的爱,母亲的自责,母亲的愧疚,多年以后儿子才想明白,可惜已经太迟了——“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回首往昔,固然母亲没有好好的倾听儿子的心声,但儿子不也一向跟母亲怄气吗?小时候装不在意气母亲,残废后对自我毫不在乎,以致母亲加倍的担忧。母亲去世后搬家,那是因为悲伤。不敢再踏入小院子,那是儿子的歉疚。因为歉疚,儿子甚至没有勇气独自应对那棵以往寄托了母亲期望的合欢树。更加遗憾的是,一向以来的没勇气,最终变成了不可能——“我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我摇车进去看看。”因为遗憾,所以悲伤。有一种悲伤只属于当事人——“只想独自静静地呆一会。”有一种故事无须他人知晓——“他不会明白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样种的。”

它在成长,他在成长。因为她的爱,不断的成长。

那棵不断成长的合欢树到底意味着什么呢?我到此刻也不是很明白。还有那个不哭不闹的小孩,只是目不转睛的盯着树影,他能明白那影子的主人么?只是,我不明白。

也许我所写的东西有些语无伦次,我无法深切的感受到他所想传达的东西。等到他回去的时候,那些可爱的邻居,依旧喜欢他,依旧像原先一样照顾他,却无人提及她,怕他悲痛。之后有人说那棵合欢树开花了,心中也随之泛起涟漪。她为自我付出的太多,背负的太多,还没来得及补偿,还没来得及让她为自我骄傲,还没来得及看到合欢树的花。但其实,她什么也不求,什么也不求,因为一切都是自我的心意,不论是苦还是甜,是哭还是笑,不求回报,因为她是母亲。

早早离开的母亲,你,还好吗?院子里的合欢树开着花,今年,也开着花。你看到了吗?

合欢读后感(篇4)

《合欢树》是史铁生的作品之一,文章短小但富有魅力、十分地感人肺腑。

这是一个讲母爱的文章:史铁生双腿残疾,母亲为此十分焦虑,到处求医,但始终不见疗效。为了让儿子开心,母亲挖出一株“含羞草”,种在土地上,后来才知这是一棵合欢树,是个好兆头。多年以后,合欢树长高了,但他母亲因病已经去世了。

多么善良、多么慈爱的一位母亲,每次找来偏方,洗、敷、熏、灸,忙得不可开交。每一回都抱着希望,最后还是落空,他母亲几乎疯了,为了儿子,她想尽了一切的办法,正是由母亲的细心照顾,史铁生才没有因此颓废下去,而是更加勇敢地面对生活,成了有名的作家,我怎能不感动。

在史铁生要向写作这方面发展的时候,他母亲就帮助儿子借书,顶着雨冒着雪推着儿子去看电影,她的做法给受重创的儿子点燃了希望之火。作者作品的发表也是对母亲最好、最大的安慰,可是母亲却没能见到,连分享儿子成功的喜悦也被无情的剥夺。我读到这里时,也真正感受到了母爱的伟大、母爱的无私,为了自己的儿子而拼尽自己的全力,从而该吃的苦都吃了。

合欢树是母亲亲手栽种的,也是母亲亲自料理过的。虽然母亲死了,但合欢树身上有着母亲的影子,也凝聚了深沉的母爱。

我看完这篇文章印象最深的,就是母亲无私的爱,史铁生面对困境顽强的精神令我们佩服——遇到困难不退缩,勇往直上。

合欢读后感(篇5)

“我摇着车躲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迷迷糊糊地,我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我的心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看见风在树林里吹过。

史铁生的母亲是一个苦命的人。史铁生在二十岁时双腿瘫痪,脾气变得暴怒无常。他失去了信心,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不幸的那个,可他不知道儿子的苦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她全部心思都放在给史铁生治病上,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她在孩子的胯上被熏伤时,惊惶了两个月,差点崩溃;她在听得史铁生在写小说后,到处借书,顶着雨雪推史铁生去看电影……这样的母亲,注定是活得最苦的母亲。

“可怜天下父母心。”生活中,我们就像那运煤车,永不停歇地朝前方疾速开去。而母亲则像那清洁工,默默地在我们背后,为我们捡拾撒落的煤块。其实,学习不是最苦的,工作不是最苦的,“捡煤块”才算得上是“苦中苦”,而母亲也就是“人上人”了。

这不禁让我想到,每次周末回家,母亲都为我操碎了心思。我在家写作业,看书,看电视的时候,母亲一刻也没有闲着。她打开洗衣机,熟练地为我洗掉从学校带回来的脏衣服;她系上了围裙,为我做上一桌我爱吃的香喷喷的饭菜;没过多久,她又开始为我准备一周的营养餐……我看着她忙前忙后的样子,觉得有点儿愧疚,拉着她的手,把她扶到椅子上,替给她一杯水,对她说:“你先休息一下,剩下的我来帮你干。”可是母亲马上就站了起来,抹了抹脸上的汗,边走向厨房边对我说:“我不要你干,你安心地念好你的书就成,这些事情不需要你来操心,我不累的。”话音未落,厨房里就再次传来了乒乒乓乓炒菜的声音了。我呆呆地愣在原地,泪水很快充满了我的眼眶。

每一个母亲都是苦命的,她们有许多事要为孩子做,为孩子考虑。可是她们也是幸福的,上帝给她们每人人都派了一个或几个天使,降临人间陪伴她们,使她们感到幸福。我们也要当好母亲身边的小天使,与母亲分担辛苦,分享快乐。

合欢读后感(篇6)

给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的母亲为了生病的孩子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很多钱。心存一丝希望,不顾自己的劳累,不停地试,期望奇迹发生。尽管最终失望,但尽力了,也不存在遗憾。

记得有次我女儿生病,发烧、呕吐,吃药总不见好。只好求助于孩子小的时候,给孩子看病的曾主任。曾主任现在已经不在我们所住的城市工作,但他依然耐心地根据孩子的症状,血常规数据,指导我给孩子买什么药。为了买到那种药,晚上我一连跑了几个药店,也不觉得累,因为心存希望。

天下的父母每次遇到孩子生病,总是默默守护,无怨无悔地付出,祈盼奇迹:早早好起来。孩子生病对于父母是沉重的,尤其是总不好转的时候。

父母在照顾孩子方面一旦有什么闪失,总责怪自己不小心,比如作者的母亲反问自己:怎么会烫了呢?我还直留神呀?

每次孩子生病,尤其发烧,我总每隔一段时间就起来给孩子测温,唯恐温度高会导致严重后果。

作者的母亲后来意识到孩子无法治好腿。又到处去借书,顶着雨或冒了雪带作者看电影,依然是希望支撑着她,期望孩子可以靠写作为生,为孩子的未来铺设道路。

孩子的成长是做父母关心的,无论下班回家后是否劳累,一旦到家,就会精神满满地准备孩子的饭菜。

无论刮风下雨接送孩子上学,只要孩子有爱读的书,想去旅游的地方,总尽可能满足。孩子越大,父母似乎越不会拒绝。不再像小时候那样一般说教,更多的都是引导,只要合理,父母总是尽力满足。

也许对于身体不健康的孩子,父母做得尤其小心翼翼,战战兢兢,唯恐敏感的话语或者行动刺伤孩子的心。

作者的母亲很坚强,凡事自己扛着,无数次到地坛古园寻找自己孩子的身影,还不能让作者发现。

作者母亲最终也许心里太苦,上帝看她受不住,召她回去。这是作者自我安慰的想法。

作者获奖了,但是母亲却不在了,作者心里无比忧伤,无比怀念自己的母亲。可是一切再也回不去。只能自己独自静静地待一会儿,悲伤也成享受。

母亲种在以前入住院子的合欢树开花,但作者不愿意去那里。终究留下一个遗憾没能亲眼看看合欢树。其实原因还是因为作者内心的痛苦,不想因睹物思人,但内心却又无时无刻不在思念自己的母亲。

唯有自己做了母亲,才能体会作者的母亲,同时更能深深地理解自己的父亲和母亲。有机会,要多留出时间陪同自己的父亲和母亲。

合欢读后感(篇7)

《合欢树》是史铁生早年的作品,距今已有二十多年。史铁生的作品一向以清淡悠远见长,而《合欢树》同样秉承了这种平淡之中见真情的特点。

文章可以母亲生前和死后分为两个段落。在回忆母亲生前场景时,作者用了大量的笔墨写母子的生活细节:10岁那年“我”作文得了第一,母亲居然不服,盎然童趣跃然纸上;20岁那年“我”双腿残疾,母亲因此劳累奔波,但终究无济于事,绝望与希望的交替出现将这一切渲染得更加哀凉;30岁了,“我”在写作上小有成就,可是母亲已经乘鹤西去,这里作者将“我”对母亲的怀念与感激描绘得不动声色。母爱的博大与厚重在前部分篇幅里处处可见。

“合欢树”由母亲的逝世开始进入我们的视野。合欢树是母亲生前种下的树,在母子全心全意与病魔抗争时,合欢树是无暇被关注的;只有当母亲的离去使这个世界突兀地呈现出作者难以承受的空白,合欢树被恰到好处地引入作者悲伤而寻觅的视线。

《茶馆》的创作意图是十分清楚的,它通过“裕泰”的茶馆陈设由古朴→新式→简陋的变化,昭示了茶馆在各个特定历史时期中的时代特征和文化特征。开始时,茶客的弄鸟、吃茶、玩虫,虽有些略带古风的声色,但由于“侦缉”的出现及“莫谈国事”的纸条,一动一静,均产生着一种压抑的气氛。第二幕中,“裕泰”的生存,及茶馆设施的更新与场面的收缩,无疑暗示着茶馆在这个矛盾不断加剧的社会中所作的抗争。茶馆中的“洋气”以及那张越写越大的“莫谈国事”纸条,则预示着更大的危机。到了第三幕,不仅“莫谈国事”的纸条写得更大,数目更多,而且旁边还有一张纸条:“茶钱先付”。这表明了茶馆已经到了入不敷出的地步,而“茶钱先付”“莫谈国事”显然反映了一种因果联系。

读《卖火柴的小女孩》时,妈妈会告诉我,做一个有爱心的人,读《十一只天鹅》时,妈妈又会告诉我,小女孩很爱他的哥哥,爱是会创造奇迹,读《丑小鸭》时,妈妈告诉我要拥有梦想,永不放弃……就这样,《安徒生童话》伴我度过了童年。

无疑,在作者眼里,合欢树是上天对他思念母亲的安慰,是母爱的一种象征。也因为这样,作者不断地流露出“欲罢不能”的情绪。他既渴望重温昔日与母亲相亲相爱的一幕,也清醒地认识到母亲毕竟早已离去。这样的矛盾,也使作者对母亲的怀念被渲染到极致。

文末的升华无疑是全文的点睛之笔。作者将自己对人生的希望寄寓在新生的孩子上。“有那么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

在这个孩子的设计上,我们明显地感到作者流露的物是人非的苍凉,但所幸作者只是一笔带过,所以这里表现出的消极和颓废反而能为全文增添一种沧桑感;倘若作者此处笔墨过多,我想一定颠覆了母亲对儿子的希望。从史铁生的一生看我更希望给“合欢树”赋予积极的意义。它不仅是死后母亲的象征,而且是作者趋于成熟的人生感悟的见证。

《合欢树》是一篇赞扬母爱的文章,尽管全文开篇就确定下了忧伤与怀念的基调,但是其对独特人生的独特感悟,依旧耐人寻味……

合欢读后感(篇8)

刚学过史铁生的作品《合欢树》,为他所流露出的感情所吸引。

第一个镜头是:10岁时,我作文获奖,母亲很高兴,说自己当年的作文写得还要好。我不服气,故意气她。年幼的我想来是还没读懂一位母亲对自己的良好禀赋能传给儿子的那份喜悦与自豪的。最后两句话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底白花的裙子。体现出我重新回首这件事时,内心充满对母亲的敬意与眷恋。

第二个镜头是:20岁时,我两腿残废后,母亲为了让我重新站起来,不辞劳苦,全副心思放在给我治病上。当时,医院放弃了我,我也心想死了也好,死了倒痛快。而母亲从不肯放弃。这是一位母亲对儿子最深沉的爱。文中说到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医院的大夫说这差不多是要命的事,母亲惊惶了几个月,昼夜守着我,一换药就说:怎么会烫了呢?我还总是在留神呀!幸亏伤口好起来,不然她非疯了不可。人生在世,能为自己疯,为自己痛的人有几个?

终于,30岁时,我的第一篇小说发表了,母亲却已不在人世。如此的母亲是伟大的,她们总是默默地为儿女无私的付出。我怀念母亲,遥想母亲,静静地在树林里遥问上帝,风正在树林里吹过,母亲似乎曾回来过。也许母亲从未离开过,她活在儿子的心灵里,陪伴他一生。

合欢树是母亲亲手栽下的,是母亲亲自料理过的,它的身上有着母亲的影子,凝聚着深沉的母爱。母亲虽已逝去,而合欢树仍在健康生长。

看完这篇文章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母亲那种无私的爱,史铁生面对困境顽强的精神鼓励着我,遇到困难不退缩,勇往直上。

合欢读后感(篇9)

那棵孤独的合欢树站在那里,引起了我的遐思。

人作为一种能思想的动物,真的太麻烦。至少不会像一棵树那样简单。站在那儿,在春露冬霜里,看尽了人世纷飞,走过了一年四季,其实,它只是“局外人”,或许它已超脱,又回归到最初的一棵简简单单的树。

它的视野里有一片花开正盛的白玉兰,把这初春的娇嫩衬托得恰到好处。那白玉兰这枝叶繁盛,我爱极了看这些淡淡的绿,浅浅的白,我就那么贪婪地盯着这初生的白玉兰,看着它的花,它的叶。就连它的梢头已然枯黄的几串果实也不肯从眼前放过。

这棵合欢树许是看惯了这景,它须真的不是凡物?那散开的细碎的枝桠,还是冬日的枯褐色,不见一丝生机。然而,它脚下的草已开始绿了。于这初春,它已这样的姿态,高高地站在土墩上,俯视着,顺从着,等待着,不着急地应着属于自己的季。

想来,人这一世,总在追逐自己的季,就像明明是春种秋收的种子,却妄想在春天的时候,就得到果实。很多东西无法强求。

合欢,为什么叫合欢呢?试问,天下几人能得长聚。自古云:“无筵不散”。只是悟了吧。这世上,太多的不尽人意,看的这树亦有些心灰意冷。如此,不如只给自己的一个安慰。聊表之,亦好,合欢,合欢,只愿一切合欢。

Gz85.coM编辑推荐

合欢读后感合集


面很很多的事情或者文学作品,我们都会油然而生一些体会。基于自己的思考和感悟,我们一般通过心得体会的方式把它呈现出来。在日常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心得体会吧,心得体会能够让人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心得体会的内容具体要怎样写呢?经过小编精心整理,推出合欢读后感合集,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

合欢读后感(篇1)

《合欢树》是史铁生的一篇散文,文章短小,语言朴实,作者以最真诚的语言谱写了一篇追忆母爱之曲。

文章的前半部分随着回忆,以时间为序,信笔而书,笔触所至。无不渗透深情,行文如水流成溪,质朴中显风采,平淡中藏深味。想起了我的母亲在我10岁、20岁的一些往事。10岁那年,作者的作文获奖,母亲很高兴,说自己当年的作文还要好,我当时很不服气,年幼的作者没有读懂当时母亲的喜悦和自豪。母亲过世以后,作者回想起这件事,内心充满了对母亲深深的眷恋。20岁腿残废后,母亲为了能够让我重新站起来,用心良苦,所有的心事都放在了为我求医的事情上。在医院、甚至连作者自己都放弃了之后,母亲也没有放弃。天下父母心,任何父母,对待自己的子女,何尝不是这样呢?而当作者30岁的时候,他的第一篇小说发表了,母亲却已不在人世。读到这里,真是让人感到深深的遗憾。作者母亲在儿子双腿瘫痪了后,尽力为儿子寻医,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是儿子的坚定的支持者。当母亲发现作者写小说时,就帮助儿子借书,顶着雨冒着雪推着儿子去看电影。给受重创的儿子点燃了希望之火。作者作品的发表,正是对母亲最大、最好的安慰,可是母亲却没能见到,连分享儿女成功的喜悦也常常被无情的生命剥夺。

在作者人生的三个重要的时间段里,母亲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虽然,当作者30岁时,母亲已经逝世,但是,作者的成功,母亲的付出必不可少。正因为如此,作者对母亲的思念才会更浓重,也可以说有一思的遗憾。因此,在来到以前居住的地方,得知母亲种植的合欢树还活着的时候,作者心理一阵抖。这个抖字,形象的写出了作者想念母亲,想见合欢树,而又不敢见,怕难以承受悲伤的矛盾心理。合欢树是母亲亲手栽下的,是母亲亲自料理过的,它的身上有着母亲的影子,凝聚着深沉的母爱。母亲虽已逝去,而合欢树仍在健康生长,“年年都开花,长得跟房子一样高了”,暗喻着母爱长青,母爱永恒。

文章的语言淡雅、朴素,娓娓道来深切母爱,犹如一杯清茶,回味无穷。

合欢读后感(篇2)

母亲去世后,我们搬了家。我很少再到母亲住过的那个小院子去。小院在一个大院的尽里头,我偶尔摇车到大院儿去坐坐,但不愿意去那个小院子,推说手摇车进去不方便。院子里的老太太们还都把我当儿孙看,尤其想到我又没了母亲,但都不说,光扯些闲话,怪我不常去。我坐在院子当中,喝东家的茶,吃西家的瓜。有一年,人们终于又提到母亲:“到小院子去看看吧,你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花了!”我心里一阵抖,还是推说手摇车进出太不易。大伙就不再说,忙扯到别的,说起我们原来住的房子里现在住了小两口,女的刚生了个儿子,孩子不哭不闹,光是瞪着眼睛看窗户上的树影儿。

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那年,母亲到劳动局去给我找工作,回来时在路边挖了一棵刚出土的绿苗,以为是含羞草,种在花盆里,竟是一棵合欢树。母亲从来喜欢那些东西,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还不舍得扔掉,依然让它留在瓦盆里。第三年,合欢树不但长出了叶子,而且还比较茂盛。母亲高兴了好多天,以为那是个好兆头,常去侍弄它,不敢太大意。又过了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栽在窗前的地上,有时念叨,不知道这种树几年才开花。再过一年,我们搬了家,悲哀弄得我们都把那棵小树忘记了。

与其在街上瞎逛,我想,不如去看看那棵树吧。我也想再看看母亲住过的那间房。我老记着,那儿还有个刚来世上的孩子,不哭不闹,瞪着眼睛看树影儿。是那棵合欢树的影子吗?

院子里的老太太们还是那么喜欢我,东屋倒茶,西屋点烟,送到我跟前。大伙都知道我获奖的事,也许知道,但不觉得那很重要;还是都问我的腿,问我是否有了正式工作。这回,想摇车进小院儿真是不能了。家家门前的小厨房都扩大了,过道窄得一个人推自行车进去也要侧身。我问起那棵合欢树,大伙说,年年都开花,长得跟房子一样高了。这么说,我再看不见它了。我要是求人背我去看,倒也不是不行。我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

我摇车在街上慢慢走,不想急着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呆一会。悲伤也成享受。

有那么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

合欢读后感(篇3)

《合欢树》是史铁生早年的作品,距今已有二十多年。史铁生的作品一向以清淡悠远见长,而《合欢树》同样秉承了这种平淡之中见真情的特点。

合欢树由母亲的逝世开始进入我们的视野。合欢树是母亲生前种下的树,在母子全心全意与病魔抗争时,合欢树是无暇被关注的;只有当母亲的离去使这个世界突兀地呈现出作者难以承受的空白,合欢树被恰到好处地引入作者悲伤而寻觅的视线。无疑,在作者眼里,合欢树是上天对他思念母亲的安慰,是母爱的一种象征。也因为这样,作者不断地流露出欲罢不能的情绪。他既渴望重温昔日与母亲相亲相爱的一幕,也清醒地认识到母亲毕竟早已离去。这样的矛盾,也使作者对母亲的怀念被渲染到极致。

《合欢树》上一篇赞扬母爱的文章,尽管全文开篇就确定下了忧伤与怀念的基调,但是其对独特人生的独特感悟,依旧耐人寻味

合欢树读后感8篇


当我们从作者写的作品中的一个小情节获得启迪时。写读后感时要能抓住重点,才能写出内心真实的感悟,下面的“合欢树读后感”也许也许是你在寻找的内容,或许在您阅读本文以后有一点收获!

合欢树读后感 篇1

《合欢树》是史铁生早年的作品,距今已有二十多年。史铁生的作品一向以清淡悠远见长,而《合欢树》同样秉承了这种平淡之中见真情的特点。

文章可以母亲生前和死后分为两个段落。在回忆母亲生前场景时,作者用了大量的笔墨写母子的生活细节:10岁那年“我”作文得了第一,母亲居然不服,盎然童趣跃然纸上;20岁那年“我”双腿残疾,母亲因此劳累奔波,但终究无济于事,绝望与希望的交替出现将这一切渲染得更加哀凉;30岁了,“我”在写作上小有成就,可是母亲已经乘鹤西去,这里作者将“我”对母亲的怀念与感激描绘得不动声色。母爱的博大与厚重在前部分篇幅里处处可见。

“合欢树”由母亲的逝世开始进入我们的视野。合欢树是母亲生前种下的树,在母子全心全意与病魔抗争时,合欢树是无暇被关注的;只有当母亲的离去使这个世界突兀地呈现出作者难以承受的空白,合欢树被恰到好处地引入作者悲伤而寻觅的视线。无疑,在作者眼里,合欢树是上天对他思念母亲的安慰,是母爱的一种象征。也因为这样,作者不断地流露出“欲罢不能”的情绪。他既渴望重温昔日与母亲相亲相爱的一幕,也清醒地认识到母亲毕竟早已离去。这样的矛盾,也使作者对母亲的怀念被渲染到极致。

文末的升华无疑是全文的点睛之笔。作者将自己对人生的希望寄寓在新生的孩子上。“有那么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在这个孩子的设计上,我们明显地感到作者流露的物是人非的苍凉,但所幸作者只是一笔带过,所以这里表现出的消极和颓废反而能为全文增添一种沧桑感;倘若作者此处笔墨过多,我想一定颠覆了母亲对儿子的希望。从史铁生的一生看我更希望给“合欢树”赋予积极的意义。它不仅是死后母亲的象征,而且是作者趋于成熟的人生感悟的见证。

《合欢树》上一篇赞扬母爱的文章,尽管全文开篇就确定下了忧伤与怀念的基调,但是其对独特人生的独特感悟,依旧耐人寻味……

合欢树读后感 篇2

这是一个讲母爱的故事:史铁生双腿残疾,头上开始有了白发,母亲总找来稀奇古怪的偏方给他吃,但始终不见疗效。为了让儿子开心一些,母亲挖来一株“含羞草”,种在花盆里,后来才知道这是一棵合欢树,是个好兆头,母亲很高兴。多年以后,合欢树长到很高了。可悲,他的母亲早已不再人世了。

多么感人,多么善良的母亲。每次找来偏方,洗、敷、熏、灸,忙得不可开交。每一回都虔诚地抱着希望,但是上帝是多么的不公平,最后一次,儿子的胯上被熏成烫伤,母亲几乎疯了。为了儿子,她能吃的苦都吃了。正是由于母亲的照顾,史铁生没有因此颓废下去,而是勇敢地面对生活,成了有名的作家。读到这里,我怎能不感动?怎能不为之落泪呢?

我的母亲也是这样,为我辛苦,日夜操劳。母亲还健在,但岁月的痕迹,无情地在她的前额刻上了皱纹。有一天,天阴沉沉的。放学了,我抄写好家庭作业,磨磨蹭蹭地整理书包。等我慢吞吞地走出教学楼,才知道天气是那么寒冷。母亲在寒风中等我,探着身子张望着,我很不好意思。母亲怕我冷,就让我穿上她带来的外套,还不停地问:“冷吗?没冻着吧?”没有怨言,眼神里只有温柔。一路上,我和母亲说说笑笑,再也感觉不到任何寒意。

母亲曾说:“父母给了我十分的爱,如果我只能够还一分恩的话,她也感到很欣慰。”但我想对母亲说的是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为我操劳一生的父母,我一定要成才,报答你们的恩情。

合欢树读后感 篇3

闲暇时,偶然翻看了史铁生的散文《合欢树》,因他母亲的所作所为而感动。

史铁生二十岁时,双腿残疾。母亲为了给他治病,总是怀抱着希望到处去求药方,却遭来了儿子的埋怨。后来为了让儿子写好小说,四处借书,冒雨顶雪地拉他去看电影。当初,她种下一棵小小的合欢树,满怀美好的期待,当这棵树长大,儿子的小说也发表时,她却已经不在人世多年。

“多么伟大的母爱,为了儿子,不顾惜自己的身体,为了儿子开心,自己什么都可以付出。”我常常这么叹息着,为她感到怜惜。合欢树的花早已开满枝头,可那个曾经照料它的母亲却不在了。所谓的合与欢,迎来的竟是离与悲,好不痛惜。

回想自己的母亲,小时候我生病,母亲贴心地照顾,劝我喝药;雨天撑伞,稳稳地倾着,让自己淋得透湿,我却没沾上一滴水;饥了渴了,热心为我准备食物和水……她为我做的,我总疏忽了,以为是她该做的,该忙的,微不足道又理所当然。想想那时的自己是多么不懂事?!如今我母亲渐渐老去,我也渐渐长大,那么还要不懂到什么时候才罢呢?

回想每次自己犯错时,母亲偶尔也会批评我,我常常是烦不胜烦。可她又亏欠着我什么呢?不过只是希望我能好好的,走上正确的路,就是这么简单而已。

心中闷闷时,不禁想起那棵见证作者悲欢离合经历的合欢树,在我的心中,那合欢树仍旧在生长着,指引着我更深刻地感受着天下母亲无私的爱。

合欢树读后感 篇4

《合欢树》读后感600字:拜读《合欢树》,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作者的鼎鼎大名——可能史铁生的名号,比他所有著作加在一起的分量还响吧?可这篇名气并不很大的散文,却深深地用它的内容折服了我。

要读史铁生的文章,该知道他的多舛命运。《合欢树》告游我,在他20岁的时候,不幸双腿残废。于是从此,他的生活改变了,不但是他自个儿,还有一个人的轨迹,也被改变了。那个人,就是史铁生的母亲。

10岁的小铁生尽管淘气,却在心里认为母亲是世界上最好看的女人,又聪明又美丽,那时的母亲也爱美,史铁生回忆她当时正为自己做一条裙子。她多么像朵盛开的花。

我想,她一直深爱史铁生,所以才会在史铁生瘫痪时日夜侍弄。这也毋庸置疑。记得当时,她多急切啊,史铁生自己都麻木了,她却盼望着,渴望着。那些日子在儿子觉得“死了好,死了也痛快”的时候,她一定是最难受的,在角落,她一定是会以泪洗面的。可她不能不坚强,因为她是一位母亲。

合欢树是贯穿全文的线索,史铁生小时候,母亲以为那是一株含羞草,带回种在庭院,后来,这“含羞草”却长成了合欢树。看似柔弱的生命却有无穷的力量。

那棵合欢树大约一直陪伴史铁生,虽然像母亲一样没能久久在身边,可心中记得,也是一种陪伴。

一位作家说:苦难的童年是作家的财务富。”《合欢树》向我们呈现了史铁生不幸的一生,可他的文字却是在惆怅中透出乐观。那希望的阳光来自哪里?私以为,来自母亲。

合欢树读后感 篇5

你失去了奔跑与行走的自由,却很幸福。这幸福被妈妈不断浇灌,长成一株合欢树。它在成长,你在成长。上帝总是公平的,在不幸的一端加重,那么幸福的一端也会加上同样的砝码。因为她的爱,你很幸福。

总是很喜欢他的文字,觉得他笔下清淡的文字划过心头,如同秋水无痕,去留无意,不知不觉间,却总能让我难忘。

后来,母亲终于在绝望里绝望了。她又开始鼓励他写小说,做一些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她像是当初为他治腿那般热情地为他借书、推他去看电影。人人都知道她对于他的腿曾经不知疲倦。其实,她只是不想他失望,她要他坚强,要他相信一切都还有希望。母亲只是急切地想证明阳光能冲破云层,将自己那只有他的小世界照进一丝光亮。让他的人生不再只是沉浸在病痛、不幸之中,母亲总是希望的吧,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在绝望中找到希望,找到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意义。既然儿子已经有了努力的方向,自己为什么不去支持他呢?

母亲去了,去一个不那么苦的地方。睁开眼睛,看见风正从树林间穿过,吹向那棵合欢树。他在母亲去世后一直都放不下那个心结,推说手摇车进出不方便。他不想回忆有关母亲的一切,哪怕那是母亲留下唯一的念想。不想看的合欢树已经随着时间的推移看不到了,他也后悔,后悔没有看一眼,看一眼那棵幸福的合欢树。当曾经的含羞草已经长成合欢树,当曾经自暴自弃的孩子已经长成作家。母亲应该是欣慰的吧。

晴云初醒,合欢未眠。朗月照花,深潭微澜。

我摇着车在街上慢慢走,不着急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待一会儿。悲伤也成享受。

她为自己付出的太多,背负的太多,还没来得及补偿,还没来得及让她为自己骄傲,还没来得及看到合欢树的花。

院子里的合欢树又开了花,母亲,你看到了吗?

合欢树读后感 篇6

生活中的坎坷有时能摧毁人的心智,但有时也能给人华丽的转身。史铁生的破茧成蝶,他最感谢的人是给予合欢树生命的人母亲,可是子欲养而亲不待。心中的遗憾故意掩饰成平静。但树欲静而风不止。他的思念化作无形的脚步,慢慢走,不急着回家。所有的情感凝聚在字里行间,体会情思于是成了本堂课的重点。仲老师用她那饱含激情的语言,引领着孩子们去寻找他们眼里的情思,并用一段和煦的音乐烘焙出丝丝情韵。聆听母亲的絮语,让我们想起了自己的母亲,自己曾经也亮丽过的母亲,自己那曾经也怀揣梦想的母亲,可却为了自己的孩子收起了自己美丽的羽衣,化为农妇,精心耕织,哺育孩子

人生不可能走回头路,史铁生遗憾,这遗憾不仅仅是因为没去看合欢树,更多的是对母亲的思念怕被合欢树触动,一泻而下。有时候你所逃避的往往是你心灵最需要的东西,史铁生知道,于是他说悲伤也成了享受,享受孤独,享受挫折,享受曾经与现在的幸福。

看淡人生的起落,看清人生的轨迹,用一颗豁达和从容的心透过人性,品悟人生。

合欢树读后感 篇7

《合欢树》是史铁生早年的作品,距今已有二十多年。史铁生的作品一向以清淡悠远见长,而《合欢树》同样秉承了这种平淡之中见真情的特点。

合欢树由母亲的逝世开始进入我们的视野。合欢树是母亲生前种下的树,在母子全心全意与病魔抗争时,合欢树是无暇被关注的;只有当母亲的离去使这个世界突兀地呈现出作者难以承受的空白,合欢树被恰到好处地引入作者悲伤而寻觅的视线。无疑,在作者眼里,合欢树是上天对他思念母亲的安慰,是母爱的一种象征。也因为这样,作者不断地流露出欲罢不能的情绪。他既渴望重温昔日与母亲相亲相爱的一幕,也清醒地认识到母亲毕竟早已离去。这样的矛盾,也使作者对母亲的怀念被渲染到极致。

《合欢树》上一篇赞扬母爱的文章,尽管全文开篇就确定下了忧伤与怀念的基调,但是其对独特人生的独特感悟,依旧耐人寻味

合欢树读后感 篇8

闲暇时,偶然翻看了史铁生的散文《合欢树》,因他母亲的所作所为而感动。

史铁生二十岁时,双腿残疾。母亲为了给他治病,总是怀抱着期望到处去求药方,却遭来了儿子的埋怨。之后为了让儿子写好小说,四处借书,冒雨顶雪地拉他去看电影。当初,她种下一棵小小的合欢树,满怀完美的期待,当这棵树长大,儿子的小说也发表时,她却已经不在人世多年。

“多么伟大的母爱,为了儿子,不顾惜自我的身体,为了儿子开心,自我什么都能够付出。”我常常这么叹息着,为她感到怜惜。合欢树的花早已开满枝头,可那个以往照料它的母亲却不在了。所谓的合与欢,迎来的竟是离与悲,好不痛惜。

回想自我的母亲,小时候我生病,母亲贴心地照顾,劝我喝药;雨天撑伞,稳稳地倾着,让自我淋得透湿,我却没沾上一滴水;饥了渴了,热心为我准备食物和水……她为我做的,我总疏忽了,以为是她该做的,该忙的,微不足道又理所当然。想想那时的自我是多么不懂事?!如今我母亲渐渐老去,我也渐渐长大,那么还要不懂到什么时候才罢呢?

回想每次自我犯错时,母亲偶尔也会批评我,我常常是烦不胜烦。可她又亏欠着我什么呢?可是只是期望我能好好的,走上正确的路,就是这么简单而已。

心中闷闷时,不禁想起那棵见证作者悲欢离合经历的合欢树,在我的心中,那合欢树仍旧在生长着,指引着我更深刻地感受着天下母亲无私的爱。

戒不掉的喜欢读后感合集


一念成佛,一念成魔,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想法,心得体会可以把自己当做书中的「主角」来写。在学习中,我们每一个人应该都尝试过写心得体会吧,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如何写好一份值得称赞的心得体会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戒不掉的喜欢读后感合集,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戒不掉的喜欢读后感 篇1

《戒不掉的喜欢》读后感


当我看完《戒不掉的喜欢》这本书时,心中涌动着一股温暖和感动的情绪。这是一本关于喜欢的故事,但却深入到人性的深处,让我不禁陷入沉思。


整本书以一名青年男子的视角讲述,他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对文字有着特殊的感情。他喜欢读书,喜欢寻找美丽的句子和深邃的思想,这也是他对生活的态度和追求。正式因为喜欢读书,他也陷入了一个让他自己都束手无策的困境:他无法戒掉对书籍的喜欢。


尽管他的周围的人们都在努力找到工作、恋爱或是追逐物质的过程中,他却不断被书籍所吸引,渴望消失在一个虚构的世界里。即使他为了生活而努力工作,他的内心依然是一个属于文字和阅读的世界。他不喜欢平庸的工作,也不喜欢虚伪的人际关系,他渴望自由和真实。


正是因为对喜欢的执着,他辞去了稳定的工作,追求自己内心深处的声音。他决定成为一名作家,将自己的思想和情感写进文字之中。在追逐梦想的过程中,他也经历了许多困难和痛苦。他一度迷失了自己,开始怀疑自己的选择和坚持。


就在他最低谷的时候,一个机缘巧合的事件发生了。他结识了一位年长的作家,这位作家曾经也是一位寻找文字的旅行者。通过和这位作家的交往和交流,他找回了对文字的热爱和信念。这位作家告诉他,喜欢读书并不是一种错误,相反,它是一种珍贵的天赋。每个喜欢读书的人都有自己的使命,那就是用自己的文字去记录和传递这个世界的美好。


通过这本书,我深刻感受到了对喜欢的执着,并且对于每个个体的特质和独特的爱好都应该被尊重和鼓励。正如主人公在书中所经历的一样,我们在追求自己的喜欢的时候,也会面临到各种各样的挑战,但是只要我们真心喜欢,且坚持去追求,最终我们都会得到一个肯定和属于自己的世界。


这本书不仅仅是一个关于喜欢读书的故事,更是一种向所有人表达,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喜好和追求,而这些喜好和追求才是我们真正快乐和满足的源泉。人生短暂而美好,我们应该坚定地追求自己内心的激情和爱好,而不是随波逐流或是随着社会的期待而改变自己。


这本书的阅读让我深深体味到,喜欢和热爱并不是一种负担,而是在自己人生旅程中最快乐的陪伴和鼓励。正如主人公最后感悟到的那样,只有真正明白了喜欢的重要性,我们才能找到真正的自己,过上真正属于自己的快乐生活。


阅读完《戒不掉的喜欢》这本书后,我决定更加坚定地追求自己的喜好和热爱。不管外界的眼光怎样,只要我真心喜欢,就会坚持不懈地追逐。我要让自己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让每一天都充满热情与创造力。同时,我也希望能够激励他人,鼓励他们追求自己的喜好,并相信只要拥有真正的执着和热情,就能够获得属于自己的成功和幸福。


我想再次感谢《戒不掉的喜欢》这本书,让我从中汲取到了很多人生的智慧和勇气。喜欢是生活的调味品,只有坚持爱着我们的喜好,我们才能在这个世界上找到真正的幸福和满足。让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坚持自己的喜欢,一切都会变得更加美好。

戒不掉的喜欢读后感 篇2

戒不掉的喜欢读后感


每当我拿起一本书,我就仿佛进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这种沉浸在文字中的感觉无法言喻,让我陶醉其中,欲罢不能。无论是小说、历史、科普还是哲学,每一本书都给我带来了不同的体验和收获。最令我难以自拔的是阅读后的感悟和思考。这种对书本所带来的深远影响,久久不能忘怀,仿佛是一种戒不掉的喜欢。


读书带给我无尽的快乐和满足。当我翻开一本好书,仿佛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只剩下我与书本之间的相互交流。纸张间的每一个字,似乎都在与我对话,让我尽情感受其中的情感、思考和智慧。无论是小说中的人物与故事,还是科普书中的知识和观点,都将我带入了一个新的思考和探索的境地。我时常陶醉在书海中,感受文字的力量和魅力,仿佛自己也成为书中的一部分。


读书不仅带给我丰富的阅历和知识,更让我收获了心灵的力量。书中的人物和故事常常激发我对世界的思考和理解。他们的遭遇、坚持和成长,让我看到了人生的多样和真实。我感受到了每个人的故事都值得被倾听,而我作为读者,也应该有更多的耐心和包容。同时,书中的智慧和思想,也启发了我对生活、价值观以及与他人相处的方式的思考。我明白了感恩、善良和坚韧的重要性,也更清晰地认识到了自己的缺点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读书还带给我与作者的灵魂对话的机会。一本好书似乎是作者的心灵独白,他们通过文字表达着自己的思想、感受和体验。当我读到那些与我共鸣的句子时,就仿佛与作者达成了一种默契。我会停下来,思考作者想要传达的意义和感情,逐字逐句地品味文字背后的含义。这种与作者的对话,让我不仅感受到了文字的美妙,更收获了人与人之间心灵的碰撞和共鸣。


读后感不仅仅是对书本的回忆和总结,更是对自我成长和思考的反思。当我写下这些文字,我会回忆起自己在阅读过程中的点滴,重新体验书中的故事和情感。我思考着自己在书中的角色和立场,以及其中的人物和事件对我个人的影响。这种思考和总结,让我更清晰地认识到了自己的成长和变化,也帮助我更好地理解和把握人生的方向。


正因为读后感带给我这么多的收获和成长,它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工作之余,我总会挤出时间来读书并记录自己的感受。每当我翻阅自己写下的读后感时,我会发现其中的思考和情感,仿佛是一本关于自己成长历程的书。这些文字不仅仅是对书本的评述,更是记录我人生中一次次的阅读和思考的痕迹。


故事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淡去,知识或许会被遗忘,但读后感却永远烙印在我的心中。它是我和书本之间的深情纽带,是我与作者和作品进行对话的桥梁,更是我与自己成长过程的记录。虽然阅读带给我的体验和感悟无法用语言完全表达,但我也在每一篇读后感中找寻到了对书本的情感和思考的片段。这种对阅读的热爱和沉迷,成为了我生活中的一种习惯,一种戒不掉的喜欢。


无论是在图书馆静静地读书,还是在晚上独自翻阅一本好书,每当我握起一本书,我就踏上了一段奇妙的旅程。在这个旅程中,我与作者、人物和知识相伴相扶,畅游于文字的世界中。我相信,无论未来如何变幻多端,我的心中都将永远保留着对阅读的热爱,并坚定地书写下属于自己的读后感。这种戒不掉的喜欢,将伴随我一生,让我不断成长和拥抱更广阔的世界。

戒不掉的喜欢读后感 篇3

戒不掉的喜欢读后感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发现自己对阅读充满了一种戒不掉的喜欢。无论是在火车上、公园里、还是在晚上独自一人的房间里,我总是离不开手中的书。读书成了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旦身陷其中,就难以自拔。


读书对我来说,既是享受又是一种寻找答案的过程。每当我打开一本新书的第一页时,就像是踏入了一个陌生且神秘的世界,每一页都有着新的故事、新的人物和新的情感。书中的文字和句子就像是钥匙,在我心灵的大门上轻轻地敲响,让我能够理解和被理解。


在书的世界里,我可以自由地穿梭于不同的时空和地点。无论是回到上个世纪的历史长河中,还是到未来的幻想世界里,都给了我很大的想象空间。我可以和尼尔斯一起搭上大雁的背脊,飞向他从未见过的神奇国度;或者和罗宾逊一起在荒岛上建立家园,与自然和谐相处。“寄书山中人,读书不觉晚”,读书让我找到了在现实中无法体验到的精神快乐。


读书还让我变得更加开阔和思考问题的能力更强。通过阅读不同的作品,我能够接触到各种各样的观点和思想。有时,这些观点和思想会与我原本的想法相冲突,但这也正是阅读的魅力所在。阅读可以让我看到更多的角度和思考问题的方法,让我从不同的角度来审视世界。在书中,我能够看到各种各样的人性,各种各样的人生。他们的成功和失败、挫折和坚持,都让我在阅读的过程中从中得到启示。


每当我读完一本书,我总会陷入一种思考和回味的状态中。我会思考书中的故事和人物是否与现实有所联系,故事背后是否隐藏着某种道理。我会回味书中的美好瞬间和感人情节,让它们在我的脑海中留下深刻的痕迹。读书不仅能够让我提升自己的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还能够让我感悟生活的意义和价值。


读书也是一种与自己对话和与他人交流的方式。在书中,我可以与作者进行心灵的交流,通过阅读,我可以体会到作者的情感、思维和创作意图。我可以从中获得作者的智慧和经验,并将其应用于自己的生活中。同时,读书也是与他人分享的过程。通过与他人讨论和推荐书籍,我可以了解更多的观点和思考方式,与他人建立起一种互相启发和促进的关系。


作为一名读书爱好者,我深深体会到读书对我的成长和提升的重要性。读书让我变得更加宽容和理解,让我学会感受和思考,让我看到更多的可能性和希望。无论我身处何种环境,无论我遇到怎样的问题,读书始终是我戒不掉的喜欢。读书不仅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还是我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为读书,让我能够成为一个更好的自己,让我能够在书的世界中追寻属于自己的幸福和成长。我相信,这份戒不掉的喜欢会在我人生的旅途中一直伴随着我,成为我前进的动力和支撑。

戒不掉的喜欢读后感 篇4

戒不掉的喜欢读后感


在这个快节奏的社会中,人们经常追求着各种快乐和刺激。但是,有一种感觉似乎无法割舍,那就是读书的喜悦。无论是在电子书的时代还是纸质书籍的年代,读书始终是我们生活中的一种美好习惯。为何我们对读书如此痴迷而无法戒掉?或许是因为阅读带给我们独特的体验和感受,使其成为我们难以割舍的爱好。


读书给我们带来的是知识与智慧的积累。通过阅读,我们可以了解到各个领域的知识。无论是人文社科、自然科学还是文学艺术,读书都能帮助我们拓宽眼界,增加见闻。每一本书上都蕴含着作者独到的见解和思考,通过与作者共同思考,我们可以开阔自己的思维,学习到各种知识和见解。在今天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我们需要具备辨别信息的能力,阅读正是培养这种能力的最佳途径之一。当我们读了一本书,体会到知识的魅力时,那种喜悦与成就感,真的让我们欲罢不能。


读书作为一种文化的传承,也让我们享受到独特的人文氛围。通过阅读文学经典作品,我们可以沉浸在文学的海洋中,感受到作者的心声和人物的命运,与他们共同经历情感的起伏。无论是经典名著,还是现代文学作品,每一本书都有其独特的魅力。读书让我们直面生活中的各种人性,让我们能够更加深入地理解和感受这个世界。当我们读完一本动人的小说,或者读到一句震撼人心的诗句时,那种共鸣和独特的感受,让我们心生于胸,愿意将这份喜欢一直保留下去。


同时,读书还能够让我们感受到思考的乐趣。通过阅读,我们可以和作者展开一种精神上的对话,来共同思考人生、情感和社会问题等。每一本书都是作者用文字将自己的思想和思考传递给读者的媒介。当我们读完一本书之后,我们可以思考书中的问题,回顾和总结我们的认知。思考是人类大脑最重要的功能之一,通过阅读和思考的结合,我们能够进一步锻炼自己的思维能力。


读书也是一种放松和享受的方式。与看电影、听音乐相比,阅读给我们一种与世隔绝的感觉。当我们安静地坐下来,翻开一本书,沉浸于故事的世界中时,我们可以远离喧嚣和压力,享受到宁静和片刻的安宁。在这个快节奏的社会中,我们需要这样的放松和舒缓,而阅读正是我们最好的选择之一。


小编认为,读书始终是我们难以割舍的喜好。无论是知识与智慧的积累、文化传承的体验、思考的乐趣还是放松和享受的方式,读书都给我们带来了独特的体验和感受。虽然在这个多媒体的时代,阅读似乎有些被边缘化,但是读书的魅力依然无法被替代。我们对读书的喜欢是因为它给我们带来的快乐和满足感,这种喜欢是无法戒掉的,它已经融入到我们的生活中,成为了我们的一部分。读书,无论何时何地,都让我们愿意用时间去感悟人生、享受思考以及追求智慧的美好。

戒不掉的喜欢读后感 篇5

《戒不掉的喜欢》读后感


《戒不掉的喜欢》是一本让人深感触动的书籍。这本书的作者以深情的笔触,讲述了一个关于爱和生命的故事。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深深地体会到喜欢是一种无法被戒掉的情感,它是人类内心最真实的表达。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普通人,他叫杰克。在杰克的一生中,他经历了许多各种各样的喜欢。有的喜欢是一瞬间的激情,有的喜欢是长久的执着,有的喜欢是苦涩的回忆。无论是喜欢一个人、一个地方,还是一种事物,杰克总是怀着一颗赤诚的心去面对。


故事中,作者生动地描绘了杰克对于各种喜欢的感受。当杰克第一次喜欢上一个女孩时,他内心燃起了一把烈火,他感受到了那种心动的感觉。他对那个女孩无法自拔地思念着,想象着与她共度的美妙时光。杰克的心情在书中用词华丽且贴切地被描写出来,读者仿佛能够听到他内心的声音。


杰克的喜欢并不仅仅局限于感情上的追求,而是能够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他喜欢着大自然的美景,喜欢着艺术的创作,喜欢着与朋友共度的时光。无论是在山川河流间漫步,还是在音乐中沉浸,杰克总是用心去感受,用心去体验。他知道,这种喜欢是一种生活的滋养,是一种对于人类精神追求的真实展现。


《戒不掉的喜欢》还讲述了杰克爱妻离世的悲伤经历。在杰克的心中,妻子是他一生中不可或缺的人。妻子离世后,杰克感到了无尽的悲痛。即使是在这样的痛苦中,他依然没有放弃对于喜欢的追求。他以一种难以言喻的方式表达着对妻子的思念和对生命的热爱。他通过音乐、摄影等方式,将自己的喜欢传递给了他所关心的人们。


《戒不掉的喜欢》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从中感受到了喜欢所带来的力量和影响。喜欢是一种生命的活力和源泉,它让人们拥有动力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和目标。它使人们欣赏美好的事物,感受到生活的快乐和幸福。无论是大事还是小事,喜欢都能让人们对生活充满热情和希望。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明白了喜欢是一种内心的力量,它能够激发的潜能和创造力。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种不可戒掉的喜欢,它就像一束光明,指引着前行。喜欢是一种深深的情感,它能够促使奋发向前,不断超越自我,追求更好的自己。


我发现自己对阅读的喜欢是无法被戒掉的。每当我打开一本书,我就能够进入一个全新的世界,与各种各样的人物相遇,体验他们的故事。阅读带给我无尽的乐趣和启发,它是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通过与书中的杰克一起经历了他的喜欢和痛苦,我意识到在的一生中,喜欢是如此重要而可贵的一种情感。如果能够发现并坚持内心的喜欢,的生活将会更加充实和有意义。


《戒不掉的喜欢》是一本引人深思的书籍,它让我重新审视了自己的喜欢,并对喜欢的力量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喜欢是人类内心最真实的表达,它能够让感受到生活的美好和幸福。无论是喜欢一个人、一个事物还是一种经历,都应该珍惜并坚持下去。因为,喜欢是走向成长和成功的关键之一。

乌合之众读后感(通用11篇)


如果你对“乌合之众读后感”感兴趣那一定不能错过本篇介绍,大家都被作者写的热门书籍作品所深深吸引。 我们经常需要写读后感,对所读书籍做出总结和评价,只有不断进步才能实现更大的梦想!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1)

1948年法国革命爆发期间,有一个名叫路易·拿破仑·波拿巴的人,从国外逃亡回到法国。恰好遇到当时法国举行全国大选,于是就报名参加了。然而,令人惊奇的是,这位名不见经传的人竟然获得了超过半数以上的选票。

这些选民为什么会不约而同地选择一位毫无名气的人呢虽然为在当时的法国大选中,人们根本不认识这个选举者,知但是看到路易·拿破仑·波拿巴这个名字,就想到了法兰西第一帝国皇帝—拿破仑一世,再加上拿破仑曾经的丰功伟绩,人们自然而然就对眼前的路易·拿破仑·波拿巴充满了好感,于是不约而同做出了决定。就这样,路易·拿破仑·波拿巴成功依靠选民这一群体当上了法兰西第三位国王。

这种利用群里心理达到目的的情况有很多,比如,为了增加销售额,商家会使用各种促销手段来让消费者增加消费额度;为了获得民众支持,竞选者会在演讲中使用激情慷慨的措辞,获得情感共鸣。毫无意外地,这些手段都能轻松地让群众服从。由此可见,群体实际上具备一些共有的特征,这些共有的特征让他们变得比平时更容易产生某种倾向性。

法国著名心理学家勒庞,在从事心理学研究的过程中,发现群体具备某些共有表征,于是开始潜心研究,最终创立了群体心理学。

虽然我们不需要像政治家和商业精英那样,拥有掌控群体的野心,但是掌握一定的群体心理学知识,可以有效避免我们陷入群体的漩涡。接下来我们通过《乌合之众》这本书来具体了解勒庞关于群体心理邪恶研究。

一、什么是群体

群里心理学中所谈论的群体,绝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群体。街头的行人,广场上的游客,这些庞大数量的人群,并不是心理学上的群体。

在《乌合之众》一书中,勒庞这样定义社会心理学意义上的群体:每个人的自我特性都消失不见,所有人的情感和思想都朝着一个共同的方向发展,这种情况形成的、具有明确特点的群体。

二、群体的特点

1、情绪的传染性

只要群体一旦形成,成员之间的观念、情绪都是具备强大的传染性,就像细菌一样,所向披靡。其实这种现象在但凡有生命的群体中都存在,比如,如果马棚里面有匹马受惊了,其它的马匹会跟着作出惊慌的反应;羊群里有只羊产生了惶恐,很快其它羊也会跟着惶恐。

这种巨大的情绪传染性在人类身上,往往表现的更明显。比如说,人们在群体中,很容易表现出品德高尚,甚至是为了群体的利益而失去自己的生命。而事实上,如果不是因为群体的某种价值观念的传染,个人是根本不会牺牲自我的。

2、冲动性

群体的行为是没有意识的,更多的是在外部刺激下的冲动行为。因此,群体的行为是不顾后果的,根据不同的刺激因素,这些冲动行为可能残忍的,也可能是悲壮的。所以才有了各种社会暴动中不计后果的群体。

比如,1789年,法国人民攻占巴士底狱以后,在举行革命议会的时候,全场沉浸在热烈的爱国氛围中,几乎是全票通过了废除封建旧制度。而这些会员们中的贵族更是激动不已,他们在热烈的氛围中主动承诺放弃自己拥有的特群,要废除封建制度。而这些,如果不是因为群体的影响,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

3、智能的低下性

在《乌合之众》一书中,勒庞说道当一个人成为群体中的一员时,他已经在文明的阶梯上飞速下滑了。因此,所谓的群体,几乎是没有任何智慧的。他们当中的观念不过是简单思维的产物,更谈不是推理思维了。就像因纽特人那样。他们认为,冰是透明的,没有颜色的,放在嘴里就能够化成水;而玻璃也是透明的,没有颜色的,那么放在嘴里也可以融化成水。

这也就是为什么群体心理学家认为:我们的逻辑学可能需要重写,因为一件事证明的人越多,就越不靠谱。

三、群体的整体观念是如何形成的?

前面我们提到,群体具备冲动性、传染性、智能低下性等特点,这些特点导致群体具备统一的观念,那么这些观念又是如何形成的呢?

在《乌合之众》一书中,勒庞提出了种族、教育、领袖说服等因素,都是产生群体观念的因素。

1、种族

种族是指在特定的区域形成的具备自己特性和遗传规律的群体。当种族一旦形成,它的力量就会非常强大,难以撼动。比如,美国至今存在的种族问题,这些都是因为不同群体之间与生俱来的特性,无法更改。

2、传统

传统实际上也是由于种族诞生以后,不断积累形成的观念、需求和感情。这种传统存在于群体的基因中,对现在、未来都会产生持续性的影响。

3、领袖说服

在《乌合之众》中,勒庞说:只要一定数量的生物聚集在一起,不管是动物还是人,他们都会本能地服从一个影响力巨大的领袖。

领袖往往是一个群体的核心意志体现,一般来说,群体当中的领袖属于神经质爹日人,易怒,易激动,经常能够掀起群体的情绪。同时,领袖还具备演说家的气质,他们善于通过雄辩的手段来说服群体,达到目的。

无论是政治制度的更迭,经济制度的变换,又或者是社会历史的变迁,群体都在其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虽然我们不用像心理学家那样对群体的心理做到了如指掌,但是对群体心理学的研究,可以让我们有效避免陷入对大众的盲从。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2)

勒庞对于群体的概念做了基本的定性,他认为群体并不只是一群人聚在一起,而是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认为具有共同明确目标的人才能称之为群体。“群体总是无意识的,但也许就在这种无意识中间,隐藏着它力量强大的秘密”。决定群体特点的原因中,一是无意识,二是传染的现象。三是易于接受暗示的表现。只要群体中有一个人提出观点和看法,周围的其他人都会不自觉的受到暗示。生活中最常见的例子就是淘宝购物。

当我们需要购买一件商品,但是之前对于这一件商品完全没有接触和了解的时候,我们往往借助的是店铺评分、用户评价,其中用户评价对我们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当在寻找意向商品的时候,第一个看到一家店铺的商品,评分很高、很多人购买且几乎都是好评,我们就好像是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了那个它,心里默默地说“嗯,这个就是我心仪的”。或许这个商品并不是适合所有人,但是当购买群体一大片倒向好评的时候,你会不自觉认为这个也是很适合我的。这就是为什么当有人对于店铺差评就会受到店主的报复的原因了。因为评价引导性实在是太强了,以至于当大家不知道如何选择一件商品的时候,就会无意识的受到用户评价的影响。

在“群体领袖及其说服的方法”一节中,他认为所谓头领,有时不过是小头目和煽风点火的人,他们并不一定具有超于常人的智慧与本领。他们采用的动员手段是:断言、重复和传染。做出简洁而有力的端丽,不理睬任何证据,不断的进行有效重复。这种动员手段不否定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读后感.因为这种手段会让领袖的说法进入我们脑海,通过不断重复,从而构成行为动机,让我们对这种说法深信不疑。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对于领袖提出的说法并只是一昧的接受,领袖的断言也并不是无理无据。时代在发展,我们的思考也在进步。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3)

乌合之众读后感600字_初中读后感

《乌合之众》是法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群体心理学创始人古斯塔夫?勒庞的名著,初次出版于1895年。该书深入浅出地剖析了群体的诸种特点及其成因。全书分为三卷(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不一样群体的分类及?特点),依次分析了“群体的感情和道德观”,“群体的观念、推理与想象力”,“群体的意见”,“群体领袖”等,深入透视了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趣味单一、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受别人支配的自我、群众户外、人的自我异化、官僚化过程、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

这部著作在国际学术界有着十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弗洛伊德曾评价说:“勒庞的这本书是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致地描述了群众心态。”社会心理学家奥尔波特评价说:“在社会心理学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中,最有影响者,非勒庞的《乌合之众》莫属。”社会学家墨顿评价?:“勒庞这本书具有持久的影响力,是群体行为的研究者不可不读的文献。”与任何学术著作一样,该书也有其局限性,如作者因群体的非理性性质和表现而对它持鄙视和恐惧的态度。他说:“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与礼貌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的突然爆发。”但同时他又认为群体是一股不可阻挡的力量因而是世界潮流的引领者。但这种内在矛盾并未减损其思想学术价值,而是为之后者开启了更深入研究的空间。这部著作对于我们这天认识和研究各种政治、经济、文化现象依然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启发好处。

乌合之众读后感1500字_初中读后感

其实在读这本书前,我对于马克思关于“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这句话是比较相信的。也许我这种相信恰恰是如乌合之众中所说的那种身处于“无知的群众”中的一种无理性的被绑架的相信。因为从历史的大趋势来讲,社会国家乃至世界确实是在向着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方向发展,这不正好说明了“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么?

但是事实是我们在历史上几乎看不到人民群众对历史的方向有什么明确的利己性倾向。群体可以在某一个时段将一个有利于自己的政府扶植上台,同时又可能因为一些根本无法确定的谣言立刻将这个政府踢下台去。而在历史上起着决定性的把握历史方向的关键因素并非群众的意见,而是那些能够引导群众力量的个人或至少一小群保持头脑冷静和清醒的人。

也不一定保持清醒,有的时候这些领导者本身也并不清醒,他们可能耽于自己美好的政治信条或宗教信仰之中。但关键的是,需要这么一个核心似的“英雄”将这一切的信条、理念、信仰化为一种不可量化的“情绪”,才能使之最终被“群体”所接受。

群体中的个人会表现出明显的从众心理,勒庞称之为群体精神统一性的心理学规律,这种精神统一性的倾向,造成了一些重要后果,如教条主义、偏执、人多势众不可战胜的感觉,以及责任意识的放弃。用他的话说:群体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提供给他们的各种意见、想法和信念,他们或者全盘接受,或者一概拒绝,将其视为绝对真理或绝对谬论。

由于这种简单化的思维方式,群体并不认为真理,尤其是社会真理,是只能在讨论中成长的,它总是倾向于把十分复杂的问题转化为口号式的简单观念。在群情激奋的气氛中的个人,又会清楚地感到自己人多势众,因此,他们总是倾向于给自己的理想和偏执赋予十分专横的性质。个人可以接受矛盾,进行讨论,群体是绝对不会这样做的。在公众集会上,演说者哪怕做出最轻微的反驳,立刻就会招来怒吼和粗野的叫骂。

社会中大多数处于中下层地位的群众,大多地位卑微,心理狭窄脆弱,对超出自身生活经验的一般问题不甚了解,不辨真伪,希望听从权威的意见,“在群体的灵魂中占上风的,并不是对自由的要求,而是当奴才的欲望”,因此群体易受暗示和轻信,他们崇尚威势,迷信权威人物,这也给领袖以利用的机会。书中勒庞解释说领袖更有可能是个实干家而非思想家,他们并没有头脑敏锐深谋远虑的天赋,他们也不可能如此,因为这种品质会让人犹疑不决(这点我没看懂?)(“每个时代的群体杰出领袖,尤其是革命时期的领袖,大多才疏学浅,他们往往勇气超过才智。才智过多甚至会给领袖带来障碍,但正是这些才智有限的人给世界带来最大影响。”)。但领袖们会借助断言法、重复法和传染法的手段,用观念和信念来影响群体的头脑,这些作用有些是缓慢的,然而一旦生效,却有持久的效果,由此得到民众接受的每一种观念,最终总会以其强大的力量在社会的最上层扎根,不管获胜意见的荒谬性是多么显而易见。回想历史,我们也就不难理解希特勒法西斯主义当时为什么得到德国人民普遍拥戴的原因了。希特勒也曾在《我的奋斗》中写道:“群体爱戴的是统治者,而不是恳求者,他们更容易被一个不宽容对手的学说折服,而不大容易满足于慷慨大方的高贵自由,他们对用这种自由能做些什么茫然不解,甚至很容易感到被遗弃了。他们既不会意识到对他们施以精神恐吓的冒失无礼,也不会意识到他们的人身自由已被粗暴剥夺,因为他们绝不会弄清这种学说的真实意义。”

在勒庞看来,群体的产品不管性质如何,与孤立的个人的产品相比,总是品质低劣的。在现实意义下,我们应警惕自身,认识自己,保持自己的人格,做一个清醒的自由人,尤其是在群体更要凸显。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4)

研究大众心理学领域的开山之作,作者认为在群体里,累积起来的不是智慧而是愚蠢。很多社会学方面的实验都证明了个体会受到群体影响,丧失控制自身和价值判断的能力。在群体中,无论是善念还是恶性,都很容易被推向极端化。

符合群体想象的观点,即便缺少逻辑链条,依然能够大行其道,而不符合群体想象的观点,逻辑再缜密,事实再清楚,也无法说服群体。

每一种文明都是少数几个基本观念的产物,历史的波动就是这些基本观念的改变所引起的,而这种改变是以百年为单位慢慢衍进的。

名称只是毫无用处的标签,就好像英国这个民主国家目前依然是君主制,而相当多所谓共和体制的共和国目前却处于专制压迫之下。相同的制度体系,为什么有些国家实现高度繁荣,而有些国家却陷入了困境,可能就需要探讨这个国家底层的文明框架了。

比较而言,文字的叙述更需要重视逻辑,演讲则应更重视建立形象和感召力,将听众激发的热血沸腾的往往是一连串意象,而非逻辑。

作者提出断言、重复和传染是领袖必备的动员手段。这个论点令人印象深刻,在生活中可以看到很多政党、领袖在用大量断言和重复来争取支持者,建立共同价值观。

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多次想到孔老夫子那句著名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作者的观点与孔夫子这句话背后的逻辑非常贴近。因为调动群体力量依靠的是意向、幻想,并非真理、逻辑,所以不应该用哲学、思潮去影响群体。不能形成统一意志的群体就会失去力量,进而陷入混乱。作者认为即便是提升群体的智力、认知水平,也无法避免群体致愚,因为任何群体都不可能全知全能,作者甚至说,在普遍性的问题上,40位科学院院士的投票不会比40个搬水工的投票结果高明多少。不能认同这个逻辑,我们今天前所未有的面临的扁平化社会,独立意志能够得以最大限度的伸张,每个人在不同方向上的探索都有可能使得整个群体受益,只有提高警惕,避免在群体中丧失主体,才能焕发每个个体的价值。40个院士可能是和搬水工一样的外行,但具有科学精神、懂得逻辑和调研重要性的群体做出的判断,与“搬水工”绝不会相同。

因为工作繁忙,所以这本书看的潦草了些。恰逢冯小刚《芳华》上映,由此想到,集体是多么重要,不能获得集体的认同又是多么痛苦。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5)

大众心理学,是我自从接触教育心理学以来读的第一本这么宏大的心理学内容。不同于小群体,这本书是以人类为基点的,故它宏大。尽管已经过去一百多年,但是作者在书中所指出的问题依然存在,观点依然有效,我们不得不佩服他的敏锐的洞察力和伟大的智慧。不知道若干年后,作者提出的这些尖锐的问题还会不会存在于人类中呢?

群体的观念是要经过加工的,高深的观念不会被群体接受,而群体一旦接受了,必将无视该观念是否是真理,因为群体是没有推理能力的,只有强大的想象力。首先,群体让独立的个体变得没有主见,也没有责任感。勒庞说“群体总是被无意识因素左右,大脑活动消失,而脊髓活动占上风”。不管一个单独的人有多聪明,有多有主见,一旦进入人群里,他就失去了自我。在失去自我的同时,会有一种集体趋同感,一起去做某件事情,把责任分担起来,一旦有了这个想法,自身就毫无负担,做事情也就不考虑后果,毕竟不是与个人利益挂钩。

一个平时冷静的人也会因为群体的作用变得狂暴起来,一个独立的个体在群体中变成了“墙头草”,失去了自己判断的能力,这就是群体心理的强大作用。其次,群体让聪明的个体变得平庸。一件有创意的作品,一件伟大的发明,从来不是由一个群体创造出来的,而是出于个人的智慧。为什么会这样呢?可能是在群体中让自己无法深入思考,也可能是自己的想法很快就被左右,更可能是没有突破自我的动力吧!我们在影视剧中经常会看到如果是一位科学家或者学霸的角色,那么他的人设是呆板的、没有什么朋友的、没有什么共同活动的,喜欢安静待在一个角落忙自己的事情。从群体心理学出发,这个刻板印象也有一定的道理。所以从另外的角度来说,我们要想让自己取得进步,不必要往人堆里扎,不必要人云亦云,也不必要因为别人的只言片语改变自己的想法。我们需要思考的空间,懂得给自己留白的人,才有机会让自己在这个独立的空间里进行反思,促使自己全神贯注完成手头上的事情,从而获得进步。

那么,群体心理如此强大,要带动群体的情绪,就要怎么做呢?答案是就要夸大自己的感情,夸张地表演。也许我们会听说由于扮演的角色让人喜爱的演员十分受人追捧,由于扮演的角色让人咬牙切齿的演员需要自带保镖,这就是他们带动了观众的情绪,把群体带入想象当中。在很多演说现场,演说家们激情四射,即使事实并没有那么夸张。这些观念经过群体的无推理能力的散播,就成功了。这让人不禁想到了在这个互联网时代的热搜、头条们,只要有群体的存在,只要键盘侠们在家毫无心理负担、毫无责任地、无需付出代价地敲一敲键盘,群体效应就出现了。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6)

《乌合之众》读后感书评1000字:

《乌合之众》这本书首次出版于1895年,国内翻译的出版年份主要集中在2011-2013年,目前豆瓣上书评基本上都在8分以上。我读的国内翻译版本是2018年1月出版本的,翻译人员是:董强,这个人曾在法国游学12年,是傅雷翻译出版奖组委会主席,北京大学法语系主任、博士生导师。

董强翻译的这版书,从出版后,到现在凭借着口碑,获得不少网友的一致好评,由于我本人在阅读此版本之前,并未阅读过其他译者出版的版本,所以,不好对其它版本的书进行评论,但是,从豆瓣的评分上还是可以看得出来实力如何的。这个版本的《乌合之众》从出版到现在在豆瓣中的评分为8.5分,可以想像书友们对这个版本的肯定。

看完这本书后,我第一反应是,不得不佩服国外专家的学术研究精神,他们能对于某些社会现象,进行深入地研究,逻辑推测下去,最后,再给你得出个结论。这就像是,中国古人所提出的观点:知其然知其所以然。这本书中的经典语录也不少,网上也有很多整理的文章,这里本人就不一一列举了,有需要的可以自己去搜索了解一下。

首先,作者对“群体”的研究、思考可谓是相当深厚。群体,是毫无逻辑可言的,群体,又是非常可怕的,因为,一旦被群体的思绪所左右,群体会产生巨大的破坏力。

其次,作者在书中也阐述了,个人一旦入了群体之中,他就会丧失他自己原有的个性以及逻辑判断力,接管他个人思维的就是群体的思想。

再者,群体又需要引领者,引领者需要个人威望,而威望又来源于成功。所以,你会发现凡是比较牛的成功者,TA所说的很多话,都会有N多人相信,会有N多人愿意追随TA。这就让我联想到现今社会的粉丝经济,粉丝可以为偶像做出N多非理性的事情,这就是群体思维的体现。所以,对于互联网上的各种刷屏的营销案例,背后能够火的本质原因,就是能聚集到某个“群体”的人群,而这个“群体”就会按着“设计者”之初的剧本走下去。

最后,作者也在书中表达了对于西方社会普选的观点,这里引用一下书中的一小段文字:“全民普选的缺陷自然是太明显了,所以不可能不看到。我们不能不承认,人类文明就是由一小批高级精英构建起来的,他们构成了一个金字塔的顶尖。金字塔随着价值的递减而向下扩展,每一层都代表了一个民族的深层阶层。一种文明的伟大,自然不能取决于低级成员的普选,因为他们代表的只是数量。而且,群体的普选可能还是危险的。他们已经给我们招来了好几次入侵”

这段文字给我的印象比较深刻,同时,自己也有感而发,做了一次读书笔记:“本书首版是1895年,这段话,在百年后的今天,就在西欧国家慢慢得到验证了,看看现在的西欧国家被所谓的“政治正确”的“难民”移民搞成什么样了?巴黎圣母院就这么一把火给烧了。同样的,美国的民粹主义正在吹起,后面的路,可想而知。”

这本书,可以给自己时刻地提醒,不要被“群体”思想所左右,要时刻地保持“批判性思考”,时刻反思,多问自己为什么?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7)

群体心理学!群体指的是狭义上的群体,即有共同信仰或者信念的集体。

群体是冲动的,是低智的,是低道德水平的,这也是为什么中文版会译为《乌合之众》。

群体的信念越简单,越没有逻辑性,越容易组成群体。当拥有理性的个体形成群体后,会失去个体所拥有的判断力,很容易就做出跟个体理性完全相反的选择。

群体又是冲动的,罢工,游行,甚至革命,都是由一个个群体领导及发动的。群体让个体不会参加的行动变成可能,不管是大屠杀还是集体牺牲。

群体的领导人最重要的特点是具有威望,威望没有逻辑性,只要能让群体认可,就能获得群体的追随。而领导人的发言也是简短而果断的,因为稍微不确定的话语就会引起群体中个体理性的思考,从而造成群体的怀疑与瓦解。

在现代社会,虽然大家的信息渠道已经很多,但群体的低智性依然存在,就像一些疯狂的粉丝,某件事的全网暴力等等。

只是现在的群体往往持续的时间很短,而且让群体凝聚在一起的一般也不会有什么很著名的领导人,而是一种观念,一种反对,甚至一种生活方式。

保持个人的思想独立性很重要,因为你完全意料不到,当你被群体意念所裹挟,你会做出什么夸张的事情来。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8)

《乌合之众》读后感1500字:

近来在听梁宁的产品思维三十讲的时候,有一节就是讲人的集体性。巧在过年回家看了本书,叫《乌合之众》,正是探究群体性心理的。

纵览全书,感觉作者完全陷入了研究群体性中,所以被群体的力量,或现实生活中对某些愚昧的群体失望过,因而选择了顺流而下,以迎合和利用民意为主,裹挟道德舆论的压力顺势而为,不失为大众传媒等方向的登山捷径。

就成果论者来说,确能更好的治世,缓和社会矛盾,如烹小鲜,可徐徐图之。但这所依赖的是长久的不忘初心,而很难在现实生活中不做些违心之举。并且作者认为应施以愚民政策,“常使民无知无欲”,便认为社会是安全稳定的。岂不是遮一叶以障目?

私以为,这缺乏了激流勇进的精神和虽万千人吾往矣的气概。在某些方面的应用,破而后立方为上策。如美国的独立战争,中国之辛亥革命,须得以流泪流血的代价,换取民族的觉醒,以民族的自觉性打破群体的幻想。老子想要的“虚其心实其腹”,柏拉图构筑的理想国中各司其职的阶层,只是站在君权的角度维稳,而没有勇气拥抱未知。毛泽东思想表示,人民才是社会真正的主人。社会进步的本质在于生产力的发展。万千劳动人民的智慧,才是促进生产力变革的根本。从达尔文的进化论角度来说,更多突变的可能性代表着更强大的适应能力。而愚民政策从根源上弱化了人民的创造力,除了维持君权的稳定一无是处。诚然稳定是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因素,但归根结底,当生产力的发展能满足当下人民的物质需求,便足以“无为而治”。

而至于书中所提“法国大革命造成几百万人死亡,经济落后20年”,乃是只看后果,不计缘由。诚然法国大革命过激了,中间不知掺杂了几多私仇泄欲。但不如此,无以言革命,无以唤起人民的群众意识。“革命哪有不死人的”?那落后的20年经济,实则差在了大革命之前的斗争剥削阶段。中国安徽凤阳小岗村的事实说明,社会生产力的大力发展离不开人民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一味和稀泥希冀社会缓慢改变的想法,并没有通过底层人民的考验:人之劣根性展现淋漓尽致之时,光明与正义亦不能达。

当然,作者对于群体效应的经验总结十分详尽,然,如能结合个体心理学对比分析,更具有说服力。不得不说,我同时在看的奥巴马传中,奥巴马的起起落落也印证了书中所讲。

题外话,也是观书有感。圣雄甘地的非暴力理念,之前觉得挺厉害,现在更是肃然起敬。因为群众在集体中感受到的前所未有的力量,膨胀的欲望能使他丧失理智,而甘地能掌控游行局面,以静坐示威,足见其赫赫威名。若当下手无缚鸡之力,也不失为上上策。

那么,政治事务上是否该受当下群体的影响呢?如理想国中,自是阶层固化,只有政治家才能言政治。而中国古代之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的读书人,今日是一支箭也是一杆旗的自媒体,究竟是好是坏呢?滥用之下,言官不过效犬马之劳,供人驱策,但无人举起正义的旗帜,喊出公平的口号,则国家也会慢慢被奴化。民众常常因为群体的劣根性和信息不对称性等原因,局部于眼前利益或自有利益,而不能从大局观上来看待问题。但是没有足够公信力的领导者,也不足以带领众人团结一心众志成城。

我觉得当下的政务信息公开化就是一个很好的方案。法律也是一个很好的兜底。

法律是人民意识的底线,所以在参考当下民俗和观念的情况下,需要有探索,牺牲精神的先驱去拨乱反正,去找到一些不合理的点。就如一个程序员的升级过程,一个好的法官,也应当在成长到专家级别后,能进一步,去提供一些不确定性问题的探索,这便是法理的研究。陪审团体制很好的说明了群体的劣根性,美剧逍遥法外便是讲一个律师,如何利用群体性,在刀尖上跳舞的故事。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9)

读《乌合之众》有感古斯塔夫×勒庞,是法国社会心理学家,群体心理学的创始人。在20世纪即将到来的时候,他写了一本心理学专著,来表达对法国民族文明的失望与不满,就是这本《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他以一个心理医生的视角,解剖人类内心中隐藏的心理毒瘤。于是这本连他自己都没太在意的书在1895年出版后,居然以平均不到一年再版一次的速度疯狂地传播着,至1921年已印到第29版。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为何具有如此的魅力,以至于到今天我读着它的时侯仍被其所震撼。它似乎更能以一种悄无声息的气势撞击我们的思想。初读此书时,感觉勒庞就像我们时代里的一个“愤青”。他保守而冷静,言辞犀利,对一切既有的判断不以为意,毫不留情的揭开人类的虚荣之心,揭露诸多关于集体的丑恶与缺陷,将种种可悲的人性、群体性摆出来让人们自己审视。他的言论仿佛在颠覆着我们以往的世界观。从书中可知,勒庞处在一个群众重新崛起的时代,他敏感地意识到这种现象背后隐藏的危险,并通过自己所掌握的心理学语言,坦率地把它说了出来。勒庞的思想是超意识形态的,有些地方也反映出如今人们所关心的问题,即便是在现代也是有反思意义的,如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的泛滥、群众运动、人的自我异化,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等等。

“真理往往掌握在大多数手里”,这是我们从小就奉为真理的信条,因为面对众意,我们会不自觉地怀疑自己。正如勒庞所说:“在集体心理中,个人的才智被削弱了,从而他们的个性也被削弱了。异质性被同质性所吞没,无意识的品质占了上风。”在群体势不可挡的压力下,个人往往会选择屈从或沉默,以免受到孤立和敌视,只有极少数怀有批判精神并勇于寻求真理的人会提出反对意见。这同诺依曼的“沉默的螺旋”的理论极为相似。“众人拾柴火焰高”、“团结就是力量”,让我们懂得群体的力量会势不可挡,众人的力量会摧毁一切障碍。当文明的结构摇摇欲坠时,使它颠覆的总是群众。面对外敌入侵,中华民族总是能凝聚在一起,这不仅是民族自尊心和爱国主义的表现,也是一种英雄主义。正如勒庞所说:“在群体中,每种感情和行动都有感染性,其程度足以使个人随时准备为集体利益牺牲他的个人利益。”不禁想起我们的英雄董存瑞、黄继光等,怀着“保家卫国”“先国家后个人”“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感情,慷慨赴义。这种英雄主义毫无疑问有着无意识的成分,然而正是这种英雄主义创造了历史。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10)

三星半,愧对经典。

因为我水平有限,实在有很多无法理解的句子,这大大的影响了整体观感…

这本书可以有另一个名称:智慧与偏见。

这是一本让我百感交集的书…

10年前就买了一本,10年间每次翻开不到20分钟就关上了,这次大概是我第33875次尝试阅读本书,终于……读完了。

这本书真的很薄,但是读完全本却花了不少时间。

书中的汉字,单个拎出来全都认识,但连成句子之后,要说读懂了一半,我觉得已经高估了自己。

不知道是翻译的问题,还是本身文字逻辑就很晦涩,让我读起来十分痛苦,往往一段话读了三四遍才大概明白了在讲什么。

然后就在以为自己读懂了之后,才发觉什么都没记住…

同时,这也是一本智慧与偏见并存的书。

这部一百年前的著作,汇集了勒庞的思想精华。

因为年代与时代的关系,书中充斥着不少对于女性和外籍族裔的偏见,可能会让一部人读起来很不舒服。在今天看来,作者本人也是书中“乌合之众”的一员,但这并不妨碍《乌》成为经典并流传了百余年。

勒庞对于社会制度的剖析以及群体人性的解读简直达到了超越大师的等级。

我记录了无数的句子,虽然大概并没有理解其深意,却经常感到心有戚戚。

脑海中不时脑补出一位睿智又残忍的独裁者,用充满嘲讽的语气对乌和大众指指点点。

随意摘录几句,你感受一下:

1、教育既不会让一个人变得更加有道德,也不让他变得更快乐;它既不会改变他的本能,也不会改变他与生俱来的激情,而且有时——这种情况仅仅需要不良因素的诱导就会发生——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

2、无论哲学取得了多大进步,它都无法为群体提供任何能够令他们为之痴迷的理想。而群体会不惜一切代价,得到属于自己的幻想,于是他们就像昆虫寻找光亮一样,在本能的驱使下,转向那些能够迎合他们需求的雄辩家

3、群体从没有渴求过真理,他们会远离那些同他们的品位完全不符的证据,如果谬论对他们有吸引力,他们更加倾向于被奉若神明的谬论,凡是能给他们带来幻觉的,都可以轻易地成为他们的主人;凡是试图摧毁他们的幻觉的,都会成为他们的牺牲品

4、想要让群体相信什么,首先必须完全理解那些令它们为之兴奋的感情,并且假装自己也具有这种感情,然后借助于初级的联想方式,用一些出众的暗示性理念来改变它们的观念,这样才能——如果有必要的话——回到一开始提出的观点上来,一点点地探索产生这种说法的感情

时常会读到这些振聋发聩的句子,然后反思自己也只是众生中的普通一员,我没有具有感染力的领袖能力,也没有滔滔不绝的雄辩能力,更没有洞若观火的剖析能力。

我只能随便阅读几句,然后假装沉思一番,聊以自嘲罢了~

乌合之众读后感(篇11)

《乌合之众》读后感500字!

首先吐槽一下这个译本,翻译太烂,要12分专注才能看下去。

书本身还是挺好的,正好看的时候美国爆发了黑人暴乱,挺应景的。

所谓群体的智慧从来都不是群体聚集在一起迸发出的智慧,聚集能唤起的是感性而非理性。

刚好在前一本书《人生的智慧》里,叔本华也说有思想的人偏爱独处,原理人群,这本书承接着讲了背后的原因。

高中的时候物理老师说过,中国还不能开展全民大选,当时他说的是中国人的教育还没到位。确实从群众游行和议会两件事看出,素质水平较低的人聚集在一起,整体的智商水平是降低的。而议会能讨论出很多绝妙的方案,前提是提出议案的人本身就素质过硬,且在议案输出的过程是议员独立完成的,前期充分的理性,搭配聚众的感性审视,后果不会太差。

书里还提到,教育是切断了人从日常和自然中汲取智慧的路,将大家培养成千篇一律的人,但最后优质的岗位是有限的,注定会让剩下的人成为愤愤不平的潜在社会主义者。这点不是很认同,忽略了个体的差异,即便外在条件相同,人本身的素质和个性也会让结果不同,而不同的结果决定了人应该去到不同的位置。应试教育有很多弊端,但是用这点来诟病并不妥当。顺便小小地展开一下,对于应试教育的问题,不能用择优的办法来寻找答案,应该用两权相害取其轻的思想,如果没有它,结局是更坏的。

[收藏]合欢树读后感系列8篇


一本好书给人带来的收获和感悟是无穷尽的,作品是作者写的,他惜墨如金,文笔篇幅虽不长,内容却是相当出色洗链。我们在阅读作品之后,其实如果能够动笔,将它记录成一篇读后感是再好不过的。怎样才能让我们的读后感具有真情实感呢?也许"合欢树读后感"就是你要找的,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合欢树读后感【篇1】

世界上有一种最美丽的声音,那便是母亲的呼唤。——但丁

今日读了史铁生的《合欢树》。文章以平淡的语气陈述了昔日往事,字里行间透露出对母亲的怀念,内心难以掩饰的愧疚。

经历了生活的洗礼,有笑但对母亲来说更多的是泪,有欢乐但对母亲来说更多的是痛苦。但她为了儿子的志向,无怨无悔的耗尽了余生。

儿子最终踏上了成功的正途,但那时母亲已经不在了,余下的除了儿子对母亲浓浓的眷恋——还有那棵顽强的合欢树。

母亲的爱,母亲的自责,母亲的愧疚,多年以后儿子才想明白,可惜已经太迟了——“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回首往昔,固然母亲没有好好的倾听儿子的心声,但儿子不也一向跟母亲怄气吗?小时候装不在意气母亲,残废后对自我毫不在乎,以致母亲加倍的担忧。母亲去世后搬家,那是因为悲伤。不敢再踏入小院子,那是儿子的歉疚。因为歉疚,儿子甚至没有勇气独自应对那棵以往寄托了母亲期望的合欢树。更加遗憾的是,一向以来的没勇气,最终变成了不可能——“我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我摇车进去看看。”因为遗憾,所以悲伤。有一种悲伤只属于当事人——“只想独自静静地呆一会。”有一种故事无须他人知晓——“他不会明白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样种的。”

它在成长,他在成长。因为她的爱,不断的成长。

那棵不断成长的合欢树到底意味着什么呢?我到此刻也不是很明白。还有那个不哭不闹的小孩,只是目不转睛的盯着树影,他能明白那影子的主人么?只是,我不明白。

也许我所写的东西有些语无伦次,我无法深切的感受到他所想传达的东西。等到他回去的时候,那些可爱的邻居,依旧喜欢他,依旧像原先一样照顾他,却无人提及她,怕他悲痛。之后有人说那棵合欢树开花了,心中也随之泛起涟漪。她为自我付出的太多,背负的太多,还没来得及补偿,还没来得及让她为自我骄傲,还没来得及看到合欢树的花。但其实,她什么也不求,什么也不求,因为一切都是自我的心意,不论是苦还是甜,是哭还是笑,不求回报,因为她是母亲。

早早离开的母亲,你,还好吗?院子里的合欢树开着花,今年,也开着花。你看到了吗?

合欢树读后感【篇2】

给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的母亲为了生病的孩子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很多钱。心存一丝希望,不顾自己的劳累,不停地试,期望奇迹发生。尽管最终失望,但尽力了,也不存在遗憾。

记得有次我女儿生病,发烧、呕吐,吃药总不见好。只好求助于孩子小的时候,给孩子看病的曾主任。曾主任现在已经不在我们所住的城市工作,但他依然耐心地根据孩子的症状,血常规数据,指导我给孩子买什么药。为了买到那种药,晚上我一连跑了几个药店,也不觉得累,因为心存希望。

天下的父母每次遇到孩子生病,总是默默守护,无怨无悔地付出,祈盼奇迹:早早好起来。孩子生病对于父母是沉重的,尤其是总不好转的时候。

父母在照顾孩子方面一旦有什么闪失,总责怪自己不小心,比如作者的母亲反问自己:怎么会烫了呢?我还直留神呀?

每次孩子生病,尤其发烧,我总每隔一段时间就起来给孩子测温,唯恐温度高会导致严重后果。

作者的母亲后来意识到孩子无法治好腿。又到处去借书,顶着雨或冒了雪带作者看电影,依然是希望支撑着她,期望孩子可以靠写作为生,为孩子的未来铺设道路。

孩子的成长是做父母关心的,无论下班回家后是否劳累,一旦到家,就会精神满满地准备孩子的饭菜。

无论刮风下雨接送孩子上学,只要孩子有爱读的书,想去旅游的地方,总尽可能满足。孩子越大,父母似乎越不会拒绝。不再像小时候那样一般说教,更多的都是引导,只要合理,父母总是尽力满足。

也许对于身体不健康的孩子,父母做得尤其小心翼翼,战战兢兢,唯恐敏感的话语或者行动刺伤孩子的心。

作者的母亲很坚强,凡事自己扛着,无数次到地坛古园寻找自己孩子的身影,还不能让作者发现。

作者母亲最终也许心里太苦,上帝看她受不住,召她回去。这是作者自我安慰的想法。

作者获奖了,但是母亲却不在了,作者心里无比忧伤,无比怀念自己的母亲。可是一切再也回不去。只能自己独自静静地待一会儿,悲伤也成享受。

母亲种在以前入住院子的合欢树开花,但作者不愿意去那里。终究留下一个遗憾没能亲眼看看合欢树。其实原因还是因为作者内心的痛苦,不想因睹物思人,但内心却又无时无刻不在思念自己的母亲。

唯有自己做了母亲,才能体会作者的母亲,同时更能深深地理解自己的父亲和母亲。有机会,要多留出时间陪同自己的父亲和母亲。

合欢树读后感【篇3】

刚学过史铁生的作品《合欢树》,为他所流露出的感情所吸引。

第一个镜头是:10岁时,我作文获奖,母亲很高兴,说自己当年的作文写得还要好。我不服气,故意气她。年幼的我想来是还没读懂一位母亲对自己的良好禀赋能传给儿子的那份喜悦与自豪的。最后两句话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底白花的裙子。体现出我重新回首这件事时,内心充满对母亲的敬意与眷恋。

第二个镜头是:20岁时,我两腿残废后,母亲为了让我重新站起来,不辞劳苦,全副心思放在给我治病上。当时,医院放弃了我,我也心想死了也好,死了倒痛快。而母亲从不肯放弃。这是一位母亲对儿子最深沉的爱。文中说到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医院的大夫说这差不多是要命的事,母亲惊惶了几个月,昼夜守着我,一换药就说:怎么会烫了呢?我还总是在留神呀!幸亏伤口好起来,不然她非疯了不可。人生在世,能为自己疯,为自己痛的人有几个?

终于,30岁时,我的第一篇小说发表了,母亲却已不在人世。如此的母亲是伟大的,她们总是默默地为儿女无私的付出。我怀念母亲,遥想母亲,静静地在树林里遥问上帝,风正在树林里吹过,母亲似乎曾回来过。也许母亲从未离开过,她活在儿子的心灵里,陪伴他一生。

合欢树是母亲亲手栽下的,是母亲亲自料理过的,它的身上有着母亲的影子,凝聚着深沉的母爱。母亲虽已逝去,而合欢树仍在健康生长。

看完这篇文章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母亲那种无私的爱,史铁生面对困境顽强的精神鼓励着我,遇到困难不退缩,勇往直上。

合欢树读后感【篇4】

史铁生先生散文的素材有如天上的繁星、丛中的名花、海里的珍珠般种类众多、耐人寻味。但令我印象最深的却是那永恒的主题:母亲。

《合欢树》这篇文章以回忆的形式着力地表现了母亲。作者首先描写出了母亲年轻时的自信与率真,通过她动手做裙子,表现她的热爱与生活。当我二十岁以后双腿残疾时,母亲到处奔走,为我寻找偏方,她每天都不断安慰我、鼓励我不甘愿失败,可最终却在希望与绝望中徘徊。文章还运用了插叙的手法,记述母亲移栽合欢树,表现母亲在万分焦虑中还保留了一丝爱美的天性。文章不仅是赞美母爱的伟大,表达对母亲的怀念之情,也表现了母亲的人生态度。

文章的语言淡雅、质朴、浅显,一字一句中作者的感情如蓄势发的洪水般喷涌而出。其中真挚的思念与作者对母亲热爱生活的赞美,值得人回味。

“世界上有一种最美丽的声音,那便是母亲的呼唤”,史铁生先生文中有很多对母亲的留恋,而现在,一句唠叨,一声鼓励,一句赞美,一杯热茶都是母爱最真挚的表现。所以从现在起,珍惜母亲的每一个笑脸吧,及时孝敬他们,不要造成“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

合欢树读后感【篇5】

《合欢树》是史铁生的作品之一,文章短小精悍,却感人肺腑。

这是一个讲母爱的故事:史铁生年纪轻轻却双腿残疾,意志有些消沉。母亲求医无果却总能找来一些稀奇古怪的偏方给他吃,可惜的是始终不见疗效。为了让儿子振作起来,母亲又给他借书,又推他看电影。再之后母亲挖来一株“含羞草”,种在花盆里,之后才明白这是一棵合欢树,合欢树开始长得并不好,差点夭折,经过母亲的细心照料才有好转,母亲认为是个好兆头,他很高兴。多年以后,合欢树长到很高了。可悲,母亲却早已不再人世了。

多么感人,多么善良的母亲。每次找来偏方,洗、敷、熏、灸,忙得不可开交。每一回都虔诚地抱着期望。最终一次,儿子的胯上被熏成烫伤,母亲几乎疯了,反复说着怎样会这样,怎样会这样。为了儿子,她吃尽了苦头,华发早生,劳心劳累,最终早早去世。正是由于母亲的照顾,史铁生没有因双腿残疾而颓废下去,反而是勇敢地应对生活,成了著名的作家。读到那里,我怎能不感动怎能不为之落泪呢

“子欲养而亲不在”,这差不多是很多人的通病。当我们真正意识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已为时已晚。史铁生的文章再次唤醒了沉睡在人心底的良知,期望这样的事不再发生或少发生,每一家都能像合欢树所象征的一样——阖家欢乐。

合欢树读后感【篇6】

最近,我看了一篇文章——《合欢树》,文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史铁生母亲的坚持。

在二十岁时,史铁生的双腿瘫痪了,他的脾气变得暴怒无常。在医院都已表明,史铁生的腿在当时无法治疗的情况下,她却依旧坚持,为了他的腿日夜奔波,坚持着为史铁生找医生、打听偏方,坚持着照顾常常莫名其妙发脾气的史铁生,坚持着想要让史铁生重拾生活的信心和希望。

后来,她发现史铁生在写小说,又开始为史铁生借书,带他去看电影,虽然当史铁生的第一篇文章发表获奖时,她已经不在了。但史铁生的坚持就像母亲一样,给他带来了回报,更带来了希望。或许我们也是一样,只要坚持了,总会有成功的可能,如果不坚持,那就真的没有希望了。

我也有过类似的经历,就说上初中以后吧。我意识到,不可以再像小学时一样,学习总是看自己的意愿和心情了,所以我开始了坚持。每一天,我都如同在与时间在赛跑,当然我也会有累的时候:“时间啊!你等等我好么?”我内心总是无力地喊着。有时候我想停下,却发现时间在飞快地逃离。“生活如此无趣,但总还要继续。”这是上初中以后我一直告诉自己的一句话。为了学习,我不得不再坚持下去,再次迈开追赶时间的步伐。现在,我看到了《合欢树》一文,它让我终于明白了,原来坚持不是一种不得已的选择,而是生活本身。精彩的生活,就是要坚持。

史铁生的母亲,带着一个残疾的儿子和一个尚未成年的女儿生活,日子过得比我苦,比我累。一个自己都还生着病的女人,面对着精神和生活的双重压力,努力坚持着,想把女儿拉扯大,想帮儿子治好腿,重拾对生活的信心和希望。这一份坚持,或许也在不知不觉中感染着史铁生,当我读到这篇《合欢树》时,也在不知不觉中感染着我。

史铁生的母亲压力再大,也没有喊过苦,叫过累,而我只是学习上的压力,又算得了什么?她都可以顶着压力坚强向前走去,我又有什么做不到的呢?其实压力就如同大风一样,你的坚持,就像在暴风中逆风而行。风越大,你走得越困难,走得越慢。但你始终都应相信,坚持住,风暴再大,也有平息的一天,压力再大,也有化解的一天。别害怕,今天的风暴过去了,明天就是阳光明媚的一天。

时间,你等着,我可能超越不了你,但我一定会坚持着逆风而行,匀速向前的!

合欢树读后感【篇7】

“我摇着车躲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迷迷糊糊地,我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我的心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看见风在树林里吹过。

史铁生的母亲是一个苦命的人。史铁生在二十岁时双腿瘫痪,脾气变得暴怒无常。他失去了信心,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不幸的那个,可他不知道儿子的苦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她全部心思都放在给史铁生治病上,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她在孩子的胯上被熏伤时,惊惶了两个月,差点崩溃;她在听得史铁生在写小说后,到处借书,顶着雨雪推史铁生去看电影……这样的母亲,注定是活得最苦的母亲。

“可怜天下父母心。”生活中,我们就像那运煤车,永不停歇地朝前方疾速开去。而母亲则像那清洁工,默默地在我们背后,为我们捡拾撒落的煤块。其实,学习不是最苦的,工作不是最苦的,“捡煤块”才算得上是“苦中苦”,而母亲也就是“人上人”了。

这不禁让我想到,每次周末回家,母亲都为我操碎了心思。我在家写作业,看书,看电视的时候,母亲一刻也没有闲着。她打开洗衣机,熟练地为我洗掉从学校带回来的脏衣服;她系上了围裙,为我做上一桌我爱吃的香喷喷的饭菜;没过多久,她又开始为我准备一周的营养餐……我看着她忙前忙后的样子,觉得有点儿愧疚,拉着她的手,把她扶到椅子上,替给她一杯水,对她说:“你先休息一下,剩下的我来帮你干。”可是母亲马上就站了起来,抹了抹脸上的汗,边走向厨房边对我说:“我不要你干,你安心地念好你的书就成,这些事情不需要你来操心,我不累的。”话音未落,厨房里就再次传来了乒乒乓乓炒菜的声音了。我呆呆地愣在原地,泪水很快充满了我的眼眶。

每一个母亲都是苦命的,她们有许多事要为孩子做,为孩子考虑。可是她们也是幸福的,上帝给她们每人人都派了一个或几个天使,降临人间陪伴她们,使她们感到幸福。我们也要当好母亲身边的小天使,与母亲分担辛苦,分享快乐。

合欢树读后感【篇8】

上星期,我在家看了史铁生的《合欢树》,最让我深受感触的,是母亲对儿子无微不至的爱。

二十岁时,史铁生的两条腿残废了。虽然医院已经表示他的病目前没办法医治,可史铁生的母亲却依旧把全副心思放在给他治病上。她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可都无济于事,母亲就只能日夜不停地守着他。

有一次,她不小心把史铁生的胯烫伤了。史铁生后来在文中写道:幸亏伤口好起来了,不然她非疯了不可。“疯”这个字,在我们看来或许有些夸张了,母亲怎么会因为儿子受伤而疯了呢?可仔细一想,正是因为母亲爱儿子胜过爱自己,甚至胜过一切,才会达到这样的程度吧。为了治好儿子的腿,她四处奔波,无论使用什么方法,都只想让儿子能有个健康的身体。这是一位平凡的母亲,却做着不平凡的事。

由此,我也联想到了我的母亲。她也是一位平凡的女子,是在茫茫人海中随便可以挑选出来的普通人。可就是这样一个普通人,对我却怀着一份不普通的爱。

母亲长着一张平凡的脸,穿着平凡的衣服,做着平凡的工作,靠着那份微薄的薪水养育着我。小时候,我不小心把鼻子给撞坏了,母亲得知后,急忙放下工作把我从学校接到医院检查。医生诊断说是要做手术,我生活的场所就从家中变到医院里。那段时间,母亲天天守着我,为我四处奔波,照顾我,她为此操碎了心。直到手术那天,我被推进了手术室,看见她一直注视着我,注视着我离去的方向,直到再也看不见我,我的内心突然多了一份酸楚和感动。

进去时是白昼,出来却已是黑夜。这段时间对我来说只是无声无息地消逝,可对母亲来说却不知道是多么的煎熬。我不知道母亲是怎么熬过那十几个小时的,我只知道,当我出来时,她的眼眶红红的,头上好像也凭空多出了几丝白发。她不在意自己,只是对我嘘寒问暖,体贴地照顾着我。望着望着她,我也红了眼眶。是啊!她就是这么一位平凡的女子,可在我心中,却一点儿也不平凡。就像《合欢树》中的母亲,“女子本弱,为母则刚”,她用柔弱的肩膀顽强地担起了孩子的生活,抗起了孩子的苦难,支撑起了孩子对未来的希望与信心。

是啊,母亲就是这么伟大,她为我们遮风挡雨,却不求回报。在此,我要向每一位平凡的母亲致敬!

诗经读后感通用


工作总结之家相关栏目推荐:“诗经读后感”。

栏目特意为你整理诗经读后感,我相信大家在看了作品后,内心一定会有所触动。此时我们可以静下心来写一篇读后感,读后感怎么写更好?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诗经读后感(篇1)

在中华文化的漫漫长河中,诗词是一颗璀璨的明珠,在我国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它们将华夏的远古面貌毫无保留地展现了出来。而《诗经》又是其中不得不提的存在。

《诗经》汇集了西周初年到春秋中叶约五百年的诗歌,虽不及《击壤歌》之早,但却也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子曰:“不学诗,无以言”,足以证明其在历史上举足轻重的地位。

《诗经》分为风、雅、颂三个部分,是由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编写而成的,既有篇名又有文辞的共三百零五篇,故有“诗三百”之称。

“诗三百,思无邪”是后人对诗经的高度概括,然而其思虽是无邪,但从中透露出的人性又是怎样的呢?

诗经中最耳熟能详的名篇当属《关雎》和《桃夭》,其表达的主旨均是爱情。《关雎》中所流露出来的情感是克制而谨慎的,体现的是炎黄子孙内里的矜持与羞怯。然而其真的是单单地赞美男女之情吗?不然,细细品味不难看出其中有对后妃之德的赞美,试图达到以明教化的目的。再者,《诗经》中总是很善于运用重章叠句,易使人产生共鸣,把作者的感受不断加诸于人,“关关雎鸠”如此,“桃之夭夭”更是如此。《桃夭》一篇中讲述的是新婚之喜,然而我每每看到其中“宜其室家、宜其家室、宜其家人”的描述,难免要想到其中对女子三从四德的强调与教化。不过,单论《诗经》,这几篇中透露的情感还是颇为朴素烂漫的,其中的人性是善良纯真的。

诗经有一篇名为《墙有茨》,其诗通篇都在反映卫国的宫廷丑事(即卫宣公强娶其子伋的未婚妻的“秘闻”)。开头开门见山写出“墙有茨,不可扫也。中冓之言,不可道也,言之丑也”然而诗人偏偏表达得极为迂回,其意不免让人难以揣测。

《诗经》在歌颂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的生活时又辛辣的点出了当时腐朽堪忧的社会现状,在显示人们内心的真情实感时又显示了当时官吏和劳动人民对封建统治的叫苦连天。可以说,《诗经》里展示的就是完完全全的中华的十分之一的历史,其意总归是向善的。其实,我们始终无法凭借着自己的想法去揣测作者的思想,真正需要我们发掘的,是传统文化其中暗藏的智慧与哲思,那是古人留给我们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诗经读后感(篇2)

最早接触《诗经》,应该和大多数人一样,是从“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开始的,这首熟得不能再熟的诗词就连几岁的孩童也能吟诵,但是真正懂得其所表内涵的人却是比较少的。其实,除了专家学者外,又有多少人能真正像安意如一样,从书架上随意取下《诗经》,坦然自若地阅读,再坦然自若地向其他人交流自己的所得?这也是我欣赏和佩服她的原因。就如她自己所说:懂得才能够亲近,能想象出它的意境,看到的就不止文字本身,还有一种仿佛鼻尖轻碰的真实触感。如此灵动的话语,非亲身体会无以表达。

《诗经》的每一篇本质上都是洁净的,没有繁复的章法结构,没有过度的语法修饰,没有曲曲折折小心刻意的隐语。文字如一个独立的天地,你立于门前,可看见喜怒爱恨如季节般分明,那翻覆在期间如花海蔓延的情与欲,也自然奔放地呈现在天地之间,无拘无畏。

我真正注意到诗经,并且欣赏她是从《蒹葭》开始的。那是一种何等高的境界?“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这一句写爱情,达到了某种极致,如看着开在彼岸的莲花——欲接近而不可得的绝望。这位在水一方的伊人,无论是男是女,她(他)的孤洁,都为世所稀。

书中无时无刻不体现着安的独特见解,那精辟的看法评论,精彩华丽的文字,语句,无一不将我们带到她的世界里,跟她一起徜徉在诗三百的海洋中,跟她一起领略诗中主人公的羞怯、伤心、痛苦与快乐。毫无疑问,《思无邪》超越了一般读诗之人的寻常范畴,带给了我们很多不一样的感受,让我们逐渐享受起诗三百带来的美好。细细品味,安所写所品的精彩之处竟是如此之多,就好像信手拈来的一段也是经典。再难的诗句,在她的笔下就仿佛鲜活了起来,分析得是如此到位,如此精准,如此让人赞不绝口。个中的妙处,只有真正读后才会有所体会。

诗经读后感(篇3)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说起《诗经·邶风·击鼓》,可能很多人都觉得没有听过。但是说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可以说是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由此,便能够显而易见地感受到这句词作的巨大魅力。“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第一次听到这句话,完全不了解这句词前后的语句和背后的故事,都能感受到那种爱情的美好。两个人,相知相守、一起老去,这样平平淡淡的感情,却正是我一直以来向往的。而顺着这句话,搜索到了全诗,再仔细了解和品读这首作品,又让我有了更多的感触。全诗的内容主要是写一位卫国兵士远戍陈宋,久役不得归,回忆起新婚时与妻子的誓言而残酷的现实却使誓言落空。作品中的主人公因为战争远走他乡,久久不得归家,他的怨恨、愤懑、孤独和茫然在作品中淋漓尽致地展现了出来。而在这样的情绪之中,主人公对爱人的思念以及无法兑现诺言的自责和遗憾也就显得更加深刻。这样一个战争的背景,与其中所描绘的爱情互相成就。在残酷的战争中,这样真挚的爱情显得更加的可贵与刻骨铭心;而这样的感情,更加深刻地表达出了作者对战争的控诉,也更能够打动读者的心,引发共鸣与共情。那种遗憾令人感慨唏嘘,也引发了我们自己的思考。既然我们现在有机会,为什么不好好珍惜身边人呢?这篇作品,有大的格局,也有细腻的情感,能传诵千古,自然也不足为奇了。

诗经读后感(篇4)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共有305首诗,按内容可分为“风”,“雅”,“颂”三部分,“风”和“雅”更贴近普通百姓,其内容更加通俗易懂。

我最喜爱的一首诗是《蒹葭》,全称《国风。秦风。蒹葭》。全诗共有三段,皆以起兴开头。

全诗描绘了一位年轻人为了追求河那边的“伊人”而不顾道路险阻的情景。

首句“蒹葭苍茫,白露为霜”给人一种清新的感觉,无须过多的修饰,就能让人遐想万千。次句“所谓伊人,在水一方”适时地点出了年轻人已被“伊人”所吸引,同时暗示路途遥远。第三句“溯洄从之,道路且长”表明了追求过程的艰辛。第四句“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写出了年轻人认为“伊人”渴望不可及的心理。

追寻“伊人”的过程是一个漫长而又艰难的过程,但年轻人却始终执著地前进着,一种被称为爱的感情鞭策他努力,给予他克服困难的勇气,因为心里有你,再大的风雨也不畏惧,因为心里有你,苦一点也愿意,爱情的力量总是不可估量,它能够让你倾尽全力,即使失败也不后悔。

如果仅仅是为了赞美爱情,那么此文不写也罢,但那“伊人”不也可以被喻为梦想,目标吗?这是望深层次想,抛开表面的爱情来看,又有哪一点不吻合呢?梦想总是在彼岸,总是在那遥远的地方,你不知道自己是否会成功,但你渴望走上那条追梦之路,即使路上满是荆棘,即使伴随你的常常是狂风暴雨,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心中的信念一直都在,前进的动力依然十足,有这些就足够了,它不会让你中途退出或是倒在路上一蹶不振,拥有它们,你就会一直坚持下去,对吗?

这是《蒹葭》给予我的启示,而《蒹葭》又仅仅是《诗经》中的一首,如果我们能细细研究每一首诗的内涵,取其精华,虽然会耗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但那将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

有些人认为学习古代文化会让国家停止不前,那可是大错特错了,除去科技的进步外,对比古今作品,反倒觉得很多现代文章比不上那短短的几十字古文,现在不少人追求快餐文化,静不下心来,使得传统的中国文学底蕴正逐渐流失。所以,我真的很希望大家能在空闲时间多读一读那些流传了几千年的名家作品,读一读真正的中华经典。

诗经读后感(篇5)

我阅读过许多经典文学,但我阅读之前,阅读之时以及阅读之后,仍深深打动我的,还是《诗经》这本书。“青青子衿,悠悠我心”“岂曰无衣,与子同袍”。在阅读之前,我便早已被这些诗句吸引。其悠然的文学气氛,也开始在我心中弥漫开来。那优美的四字短语拼凑成的奇迹,朗朗上口;那清晰明媚的田园画面,魅力无穷。在初中时,学了几首《诗经》的诗,再也忍不住,自己购置了一本。挑一个阳光明媚的假期,带着吉他和这本《诗经》,在公园的一处坐定,翻开了《诗经》的第一页。

第一首看到的诗是《卷耳》。“嗟我怀人,置彼周行。”我至今仍深深怀念读到这句话的感动,因当时也在深深思念一位远方的朋友。“陟彼高冈,我马玄黄。”我也从中第一次认识到《诗经》不止是美好的欢乐与爱情,也有古人无可奈何的忧伤与思念。而这灵动的节奏,也让这悲伤添一股诗意,余音袅袅,久之不去。

先前看《中国诗词大会》,对《七月》也还有巨大的兴趣。这首诗,也彻底坚定了《诗经》在我心中的地位,更让我对美有一种直观的体验。我爱的,不只有“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的天然趣味。还有“春日载阳,有鸣仓庚。女执懿筐,遵彼微行,爰求柔桑”这何等美好的春日图画!更有“跻彼公堂,称彼兕觥,万寿无疆”的豪迈与壮阔等等。这首诗既满足了我的审美要求,也有壮志豪情,天然趣味,至今仍是我最喜欢的一首诗。

高三的一次假期,再次翻阅《诗经》,翻到《桑中》这首诗。“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不断重复的一句,显现着浪漫主义的无穷妙处。尤其是注释中的拓展,提到李商隐的“昨夜星辰昨夜风,画楼西畔桂堂东”与之类似,更觉醍醐灌顶,心情极为畅快感动。甚至将此句写在课桌上,烦躁时一读,便觉身心轻盈,烦恼尽散。

除此之外,还有许许多多令我感动的诗篇。我曾为之陶醉,深夜尝试软笔摘录;也因此深觉文字之美,翻看新华字典来学习繁体字。即便可能忘记如何背诵,但细细品读每一篇,每一句的感动,震撼,享受,都将是永恒的精神财富,在未来漫长人生中,不断滋润我,走好人生的道路。

诗经读后感(篇6)

此诗以比兴的手法充分写出了女子结婚以及婚后对她们美满家庭生活的愿望。桃之夭夭同逃之夭夭的读音一样,但它们的意思却有着天壤之别,这也就产生了我对《桃夭》这首诗一点兴趣,其次对于当今时代出现重重离婚现象,更加吸引我的注意了。

第一段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把年轻女子比喻成桃花,桃花的绚丽多彩体现女子对于这次婚姻很是满意,笑开了花。把美丽的女子比喻成桃花更加形象地地将女子的美丽给展现在读者的脑海里。女子为何会对此次婚姻很满意?是因为女子愿意加到这家去,说明女子的梦中情人在这儿。从这一段我想到这应该是在向往自由婚姻的吧。在古代没有什么自由婚姻的概念,通常都是有一些个其他概念阻拦两队非常相爱的人,如门当户对类的。非常相爱的两人却因某种条件而被拆散是一件多么痛心的事啊。唐代诗人白居易从少年到青年一直与一位名叫湘灵的姑娘要好,可因母亲的不同意就这样分离了。

第二段的“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以桃树上结满硕大的果实体现家中儿孙满堂,吉祥之兆。这一段描述出了我们中国古代多子多孙为幸福家庭的象征。有“家和人兴百福至,儿孙绕膝花满堂”类的许许多多诗句。这里应是对自由婚姻之后能够儿孙满堂的祝愿。但由于现在人数过多的状况,我想现在的儿孙满堂是不太好的。

第三段“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以桃树上整整齐齐的叶子托出合家美满的情景。这段体现婚后对合家欢乐,幸福美满的祝愿。这段话使我想到了这种合家欢乐、幸福美满的家庭生活与当今许多因种种原因分家家庭的对比。当今结婚的大部分也算是自由婚恋,但又出现了大量离婚的现象,这是个心灰意冷的结果。对于那些离婚的家庭,确实都是有种种原因的,可不用分家总还是比较好的。

这一诗句不但可用于古代时对自由婚姻以及婚后和谐家庭的愿望,也可用于对当今婚后没有离婚的和谐共处的家庭的愿望。愿此后所有婚姻越来越美满。

"合欢读后感"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