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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工作计划方案

发布时间: 2024.03.05

商会工作计划方案8篇。

为了更好的完成目标,今后的工作能有条不紊的开展,需要我们拟制一份工作计划。制定工作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工作、完成工作。你知道一篇简洁而实用的工作计划该怎么写吗?也许以下内容“商会工作计划方案8篇”合你胃口!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商会工作计划方案(篇1)

徐州市工商联家居装饰行业商会简介

徐州市工商联家居装饰行业商会成立于2007年4月16日,是在市工商联直接领导、指导和监督管理下,由全市从事家具、装饰装修的生产、施工和销售的单位自愿发起和成立的、我市唯一一家服务于本行业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商会下设:装饰装修、设计师、水暖、地暖、木业、油漆涂料、五金、地板、陶瓷、卫浴、门窗、橱柜、木门、楼梯、移门隔断、吊顶、照明电器、家居饰品、环境检测、家电、软体家具、实木家具、板式家具、办公家具等21个专业委员会,截至2008年11月26日止,会员总数已达200家。

徐州市家居装饰行业商会是各会员单位合法权益的代言人,是各会员单位信息的权威发布者,是市场公平、公正的有力维护者,是各会员单位提高经济效益的助推器,是各会员单位的贴心人,是会员单位自己的组织和不可替代的“娘家”。

徐州市家居装饰行业商会的宗旨是:以反映会员企业呼声、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为己任;以规范会员单位经营行为,倡导行业自律,增强会员企业的社会责任和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为宗旨;以提高会员单位的经济效益为根本目的。围绕“服务立会,自律严会,和谐兴会,创新活会,活动强会”这一整体发展思路,努力在发展新会员、加强会员相互交流、上下游会员开展商贸合作、市场信息共享、开展维权服务、促进行业整体提升以及打造团结和谐商会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

商会工作计划方案(篇2)

商会工作计划方案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加强各行各业之间沟通交流,促进企业间产业技术合作,推动企业管理提升,我们商会制定了一些工作计划方案,旨在为商业发展助力。

一、加强行业间沟通交流,搭建企业合作平台

为解决企业间信息沟通不畅的问题,我们商会计划每周组织一次行业间交流会,各企业代表可以借此机会直接交流,了解各自的产品、服务和市场情况。同时,组建专家库,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此外,我们还计划开展企业“家访”活动,代表商会前往企业,深入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需求,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通过这些交流活动,不仅可以增进企业间互信,还可以促进企业合作,搭建合作平台,为发展壮大提供更多机会。

二、提高会员服务质量,满足会员需求

商会会员是商会发展的重要基石,为了提高服务质量,我们计划制定企业“品牌形象宣传计划”,为会员企业提供企业形象设计和宣传材料策划;建立“商会会员经验交流平台”,以解决会员企业在经营中遇到问题,分享成功经验,通过尝试先进的商业经营理念,去激发会员企业更好的发展依据,取得较大的增值;同时会员企业还可以享受商会组织的各类培训、研讨、展览等活动,了解前沿行业信息,在技术、管理等方面提高竞争力。

三、组织商会活动,增强商会凝聚力

商会活动既可以增强会员间的互动,也可以提高商会在社会上的知名度,我们商会将组织一些活动,如企业家论坛、文艺晚会、科技展览等,以扩大商会影响力;同时还将开展商会羽毛球、足球等比赛,增强成员间交流,缓解工作压力,同时对于商会内部也可以通过组织新人见面会、老人经验分享会等活动来加强商会内部的凝聚力。

四、提高商会自身管理水平,形成良好的发展环境

商会作为企业组织,必须自身管好自己,健康发展才能够推动会员企业的发展。因此,商会计划加强自身管理体系建设,成立会员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会、秘书处等机构,完善商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商会工作有序、高效、公正开明。同时,我们还计划严格审核商会会员,对违规企业坚决开除,以维护商会成员的良好形象。最后,商会还将加强与政府间的交流合作,争取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形成良好的发展环境。

总之,我们商会将始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合作为基础,以自身建设为保障,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成员服务质量,促进会员企业发展,推动中国商业的蓬勃发展。

商会工作计划方案(篇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精神和省纪委省监委《关于开展影响保居民就业、保市场主体若干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省纪办发〔20XX〕16号要求,为深入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行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六稳”工作、“六保”任务相关部署,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在守住不违法违规收费底线的前提下,按照节俭办会的原则,进一步压减各项涉企收费金额,确保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取得实效。提高行业协会商会的公信力,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运行,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依法行政、加强监管、严格自律、规范发展”的方针,集中整治我县当前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乱摊派和收费行为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监管制度,加强自律机制建设,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治工作对象

在XX县登记管理的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县民政局负责清理整治已脱钩的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含直接登记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各业务主管单位负责清理整治其他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整治工作主要任务

一是加强专项清理。抓紧按照《通知》有关职责分工要求,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部署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自查自纠和抽查检查,全面清理取消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做到“五个严禁”。二是加强收费规范。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收取标准和程序,严格控制会费档次不超过4档。配合发展改革部门做好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调整和规范、推动降低部分重点领域行业协会商会偏高收费等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三是加强执法查处。进一步畅通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在年检、评估、抽查检查等工作中,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督检查力度,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对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定期公开曝光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典型案例,始终保持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的高压态势。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健全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公示制度,及时将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事项上传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示。指导督促行业协会商会自行公示涉企收费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步骤

此次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9月2日开始,20XX年10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开展自查自纠(20XX年9月2日至19日)。向社会公示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电话和邮箱,结合年检年报、双随机一公开、实地走访及查阅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等,认真开展检查,逐项比对,开展自查自纠。特别是结合2019年度年检工作,重点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是否违规、领导干部(含离、退休)在社会组织任职手续是否完备,民政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的监管是否到位等,对相关数据进行更新,及时发现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全县性各行业协会商会根据实施方案,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对违规收费进行清理,各业务主管部门要督促行业协会商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清理规范工作,组织工作人员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情况进行督导,对发现存在乱收费行为的行业协会商会,视情节依法要求整改或由有关职能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阶段:开展线索移送阶段(20XX年9月20日至30日)。上报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公示表(附件2)和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附件3)。根据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仔细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计划,进行跟踪指导和督促检查,实行销号管理。针对社会组织存在的问题,要采取下达整改通知书等多种手段,限期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社会组织,进行行政处罚。对不开展活动拒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要进行清理或撤销其法人登记。对未经民政部门登记又未在乡镇街道备案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联合当地公安部门进行清理,并向社会公示。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30日)。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及时督促存在问题的行业协会商会认真落实整改、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收费行为。对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出现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的问题及其原因,并提出对行业协会商会规范管理的建议。在推进整治工作的同时,全县各业务主管部门要狠抓制度建设,实现规范化管理,推动我县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清理检查,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行为,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负担,是提升全县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任务,全县各业务主管部门、各行业协会商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县民政局成立由胡世祥局长任组长,陈家保副局长任副组长,社会组织管理股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组织管理股,主任由王伟华兼任。

(二)严格依法行政。在整治工作中,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精神,以及《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7〕167号)、《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等文件要求,对行业协会商会财务管理和收费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对发现的行业协会商会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三)加强舆论监督。设立受理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的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营造有利于推进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工作的社会氛围。

(四)注重完善机制。针对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对症下药,建立健全各种制度机制。健全行业协会商会内部治理机制,建立和完善行业协会商会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财务管理,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切实提高行业协会商会的服务能力和社会公信力。加强行业管理,强化行业自律,建立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上面的这些是网小编专门整理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精选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商会工作计划方案(篇4)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规范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XX〕13号)和《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民发〔20XX〕52号)、《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针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的新特点、新动向,集中力量,重拳惩处,标本兼治,以更严格、更有力、更有针对性的举措,坚决制止和严厉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现象,全面规范和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营造良好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二、整治重点

重点对以下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进行清理规范和专项整治:1。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2。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3。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4。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5。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6。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特别是借庆祝建党100周年之机违规评选评奖收费;7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8。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9。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10。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11。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12。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13。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未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14。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15。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三、主要措施

(一)组织实施“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民政部门按照《民政部关于在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发〔20XX〕18号的部署,持续抓好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紧紧围绕“减免一批收费、降低收费、规范一批收费、查处一批收费、通报一批收费”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加大推进力度、强化工作统筹、加强协同配合,会同发展和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推动专项行动各项任务真正落地见效。

(二)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抽查工作。民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通知》和此次专项清理整治要求,会同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部署各行业协会商会对收费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于违法违规收费,要立即全面清理取消并限期退还违法违规所得。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XX年“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发〔20XX〕13号的贯彻落实,会同民政、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通过专项检查、交验查、联合检查、年度检查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对行业协商会自查自纠情况的抽查检查力度,形成监管合力,确保相关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三)组织开展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回头看”工作。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XX〕632号文件精神,结合此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要求,对前期开展的打破服务垄断、取消法违规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工作成效进行自查评估,重点自查前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结合收费集中公示情况,选择部分收费较高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抽查复核,持续提升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降低偏高收费。

(四)部署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专项检查行动。民政、市场监管、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对《通知》各项任务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未按要求落实到位的任务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间表,逐项进行全面整改。下半年,做好迎接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的专项检查。

(五)加大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监管查处力度。民政、发展和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进一步加大日常检查、行政约谈、抽查审计、督促指导力度,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投诉举报方式,鼓励群众和会员企业积极举报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线索。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对发现的乱收费行为实行“零容忍”,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公开曝光、年检降档、评估降级等措施,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狠刹违规收费之风。始终保持对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乱收费的高压态势。

(六)加大专项行动宣传力度。民政、发展和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曝光工作,及时汇总研判工作情况;在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曝光涉嫌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动态和宣传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动态。会同宣传部门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和微博、微信官方账号、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宣传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整治动态信息,揭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的新伎俩及危害性,拓展曝光深度和广度,提高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邀请媒体跟踪报道现场执法行动,及时公告查处结果,宣传典型案例,达到“惩治一例、警示一批”的震慑效果,扩大专项行动的社会影响力。

(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民政、发展和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坚决杜绝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政策支持和帮扶力度,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有效作用。要进一步落实好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按相关规定落实对行业协会商会的税收优惠政策,各行业管理部门要积极出台落实行业扶持政策。通过多种方式优化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环境,抵制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

四、工作安排

(一)全面自查整改。民政、发展和改革、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督促指导各行业协会商会对照上述要求,深入、持续、全面自查整改,逐项对照三部委通知明确的15项整治重点一一予以核查落实,立即全面清理取消并限期退还违法违规所得。重点查清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数额和依据,全面清理违规收取的会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评比表彰、职业资格认定收费等。通过“信用浙江”网站、各行业协会商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依据等信息,向会员公布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对本单位年度所有涉企收费项目进行自查,查清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数额和依据。

(二)专项联合整治。民政、发展和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将联合工商联、商务局、经信局等相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情况分批次联合实施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全面检查整治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数额和依据等情况,形成工作合力,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三)工作总结验收。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本系统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由市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汇总梳理后向上报送。

(四)数据信息报送。

1、各行业协会商会应于10月10日前,由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汇总后,向市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2、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将清理整治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含《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和可公开曝光的案例)于11月10日前,报送至市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再汇总上报。

3、凡检查发现问题,和逾期未报送自查自纠情况的行业协会商会,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应协同登记管理机关等进行约谈、财务审计或实地检查,问题一经查实的,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曝光一起。

4、报送和举报方式。(报送/举报电话:XXX,报送/举报邮箱:XXX)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决策部署。各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认识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将专项清理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民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管局将联合工商联、商务局、经信局等相关部门建立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专班,统筹全市专项行动,专班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掌握全市专项行动,汇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建立本部门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并设立专班办公室,负责协调推动本部门专项行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督促、有检杳。

(三)完善长效机制。市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专班,作为下步常态化抓实和推进行业协会商会阶段性治理及规范化建设发展的部门联动机构。要坚持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通过专项行动推动以联合执法检查、执法信息通报、案件调查配合法律责任追究为重点的行业协会商会联合执法机制、行业协会商会资金监管机制建设,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常态化治理格局。

(四)做好宣传引导。会同宣传部门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向社会通报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加强舆情监测,强化把关责任,坚持正确导向,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商会工作计划方案(篇5)

商会工作计划方案

随着中国的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商会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组织形式。作为一个团体,商会可以为成员提供经验分享、资源整合和宣传推广等服务。商会还可以为政府和行业发展提供意见和建议。因此,制定一个具体、可行的商会工作计划方案变得尤为重要。

一、目标定位

首先,商会应该确定自己的目标定位。商会的目标定位应该包括规模、服务范围和工作重点。规模应该与商会的资源和能力相适应。服务范围应该与商会成员的需求及商会的定位相对应。工作重点则应该根据政策、社会需求和成员需求来确定。

二、工作重点

其次,商会应该明确自己的工作重点。商会的工作包括三个方面:内部管理、会员服务和外部宣传。在内部管理方面,商会应该加强组织建设、制定管理制度和做好财务管理。在会员服务方面,商会应该重点服务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和加强客户关系维护。在外部宣传方面,商会应该加强自身品牌建设、推介会员企业和提高社会影响力。

三、具体措施

最后,商会应该确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商会的具体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会员服务

商会应该为会员提供定期的培训和交流机会,加强商务对接、拓展海外市场和对接国际商业资源。

2、内部管理

商会应该加强组织建设,为商会的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持。组织每年至少一次商会大型活动,积极加强商会企业家文化传承。

3、政策倡导

商会应该不断阐述和提出有利于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参与地方、国家重要企业竞争管理政策的咨询建议和制定。

4、国际交流

商会应该加强与国际商会的交流与合作,构建中外商务文化沟通平台。开展常年性的经贸与文化交流活动。

总之,商会的工作计划方案应该明确目标定位、工作重点及具体措施,以实现会员服务与企业发展为主要目标。

商会工作计划方案(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XX〕21号)和省、市有关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切实为市场主体减负松绑、增添活力,现就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做好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力落实“六稳六保”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在更大程度上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整治内容

1、强制企业入会和收费;

2、利用法定职责和政府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

3、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

4、领导干部违规在行业协会商会兼职取酬或开支相关费用情况;

5、强制企业参加会议、培训、考试、展览、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或接受第三方机构有偿服务;

6、强制企业付费订购有关产品、刊物;

7、强制企业赞助、捐赠。

8、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10日前)。各区属行业协会商会对所有涉企收费项目进行自查并填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表》(见附件)。自查中要查清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数额和依据,对照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内容,逐一研究提出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以及下一步整改意见,于8月15日前报区民政局社会事务股。自查报表情况要属实、数据准确,对于自查不认真、核查情况不真实的,一律纳入重点检查和审计范围,区民政局将进行依法查处;对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重点检查阶段(8月30日前)。区民政局对各区属行业协会商会报送的自查材料进行审查,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将会同区发改、市监、财政等有关部门对区属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收费问题严肃处理,公开曝光典型案件。

(三)总结提升阶段(年9月20日前)。各区属行业协会商会要认真清理现有收费事项,对自查自纠发现和重点检查中反馈的问题逐条进行整改,9月15日前整改完毕。坚持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既抓好现有问题的整改,又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建设,着眼长远解决深层次问题。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区属行业协会商会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大问题排查摸底,扎实推进工作落实。要建立自查自纠工作台账和整改销号台账。整改台账要针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等内容,确保整改销号。要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坚持防控并行、监管扶持并重、外部治理与内部自律相结合,推动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落到实处。

(二)学习政策,把握规定。各区属行业协会商会要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和省、市有关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文件精神,全面熟悉和把握政策规定,切实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三)落实责任,抓好整改。行业协会商会法定代表人是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认真按照文件要求,指定专人负责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及时上报相关材料,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区民政局对各区属行业协会商会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措施不力、问题突出的,将依法严肃问责。

(四)加强监督,确保实效。为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问题的社会监督,设立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行为举报电话:XXX,接受社会举报和监督。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将视情依法处理。

商会工作计划方案(篇7)

杭州湖南商会换届工作方案

(2009年5月10日第一届第七次理事会审议通过)

依据章程,我会今年9月需举行换届选举。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的《商会工作指南》的规定,为保证我会平稳有序地做好换届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换届工作的基本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制度办会、科学办会,将先进性、代表性与广泛性相结合,使商会更具凝聚力。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本着民主推荐和选拔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突出本会特色,确保换届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

二、建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商会第一届会长

小组成员:商会第一届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建议名单提请第一届第七次理事会审议通过)

三、新一届领导班子

1、侯选人的基本条件

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②、遵守商会章程,积极参加商会活动,支持商会工作,在本会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③、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帮助会员排忧解难

④、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⑤、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⑥、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

⑦、所在企业经营合法

2、理事侯选人的产生来源

①、第一届领导班子中自愿留任的②、自下而上民主推荐

③、会员自荐

3、侯选人名单经领导小组审议后再上报主管部门审核。

四、换届工作的时间步骤

①、召开理事会(5月10),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换届工作方案(草案)

②、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换届工作方案(草案),提交杭州市经合办、杭州市民政局、湖南省经协办同意后具体实施。(5月20日前)

③、提出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名单,提交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6月10日)④、对拟推荐人员进行政治审核、考察(6月30日)

⑤、将民主协商推荐的新一届领导班子名单提交杭州市经合办、杭州市民政局、湖南省经协办审议(7月10日)

⑥、筹备第二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制定大会实施方案(7月20日至8月10日)

五、召开第二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1、召开会员代表大会(8月15日)

2、第二届第一次理事会。(8月15日)

杭州湖南商会 2009年5月10日

杭州湖南商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009年5月10日第一届第七次理事会审议通过。

商会工作计划方案(篇8)

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根据《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民发〔20XX〕52号)精神,决定开展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XX年7月—12月。

二、整治内容

重点对以下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进行清理规范和专项整治:

1、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

2、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

3、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

4、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

5、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

6、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违规评选评奖收费;

7、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

8、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

9、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

0、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

1、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2、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3、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未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4、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

5、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三、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5日前)。各行业协会商会对照此次乱收费清理整治内容,逐条查摆问题,填报行业协会乱收费清理整治自查情况表(附件),对自查出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逐一整改到位并形成书面整改报告。各行业协会于9月15日前将自查表(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整改报告和行业自律公约报送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二)重点抽查阶段(10月31日前)。市民政局将联合市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档次、服务性收费标准是否合规合理、是否借评比表彰收费等情况进行审查。对查出的问题实行挂账销号管理,责令限期改正。

(三)集中整改阶段(11月30日前)。市民政局将对存在收费不规范和乱收费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分类整改和行政处罚,并将处罚情况通过诚信湖北网、民政网和XX日报等地方媒体向社会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站位。为减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此次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工作分别作了批示,民政部、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文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要迅速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认真学习领会三部委和我市有关通知精神,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搞好自查自纠,切实夯实行业协会商会健康发展的根基。

(二)对标对表,抓好问题整改。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安排专职人员,对照《XX市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并落实到位。特别是一些收费较多的行业协会商会,要有“小河有水大河满”的长远眼光,对会员会费要能减则减、能免则免,把中央精神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去,采取切实举措为会员企业减负降费。

(三)强化宣传,加强信息报送。本次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国家大局层面做出的一项利企惠企决策,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在清理整治工作中要高举大旗,加强宣传,让更多人民群众看到行业协会商会在“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中的行动和举措。各行业协会商会在清理整治工作中好的做法、及取得的实效以及行业协会在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会员企业过程中的典型经验要及时上报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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