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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是哪一年被定为消费者权益日的

发布时间: 2024.03.14

315是哪一年被定为消费者权益日的。

315消费者权益日,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诚信。此日提醒我们,作为消费者,应明辨真伪,维护自身权益;作为企业,应诚信经营,共筑公平市场。让我们携手共建和谐消费环境,共筑美好未来。那么315是哪一年被定为消费者权益日的你清楚吗?下面小编带来315消费者权益日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315是哪一年被定为消费者权益日的

1983年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在1983年被确定的。

这个日子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设定,目的是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提高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的重视度,并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以更好地保护国际消费者权益。

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来历

315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可以追溯到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这四项权利后来被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为了扩大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在1983年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一天,全球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会举行大规模的活动,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提高消费者的保护意识。

在中国,自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后,每年的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都会组织全国各地的消费者举办大规模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活动形式丰富多彩,声势大,影响大,效果好。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标语

1.315维权日,消费者权益不放松!

2.打击假冒伪劣,315我们在行动!

3.诚信经营,共建和谐消费环境。

4.消费者权益日,维权意识要提升!

5.守护消费者权益,我们在每一个细节!

6.315提醒您,理性消费更放心。

7.拒绝欺诈,315与您同行。

8.消费者权益无小事,维权行动不停歇。

9.诚信为本,质量为先,315维权在身边。

10.打击消费欺诈,共建诚信社会。

11.315维权,让消费更透明。

12.消费者权益日,让我们一起捍卫公平交易。

13.维权不止315,天天都是消费者权益日。

14.诚信商家,消费者权益的守护者。

15.315,我们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

16.消费者权益日,让维权成为习惯。

17.315,提醒您远离消费陷阱。

18.诚信经营,赢得消费者信赖。

19.消费者权益日,呼吁公平交易。

20.315维权,我们责无旁贷。

21.消费者权益不容侵犯,315维权在进行。

22.倡导诚信消费,共筑和谐社会。

23.315维权,让每一分钱都花得值。

24.消费者权益日,提醒您警惕消费风险。

25.诚信经营,消费者放心选择。

26.315维权,我们在您身边。

27.消费者权益日,让我们一起为公平交易发声。

28.诚信消费,从我做起,从315开始。

29.打击消费欺诈,让市场更规范。

30.315维权,共筑诚信消费环境。

31.消费者权益日,让消费更放心、更安心。

32.诚信商家,为消费者保驾护航。

33.315维权,让消费更明白、更公正。

34.消费者权益日,提醒您关注消费安全。

35.诚信经营,是商家对消费者的承诺。

36.315维权,为消费者权益而战。

37.消费者权益日,让消费更加透明、公正。

38.诚信消费,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39.315维权,让每一个消费者都受到尊重。

40.消费者权益日,让我们一起行动,守护公平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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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 关于消费者权益知识你了解多少


作为消费者,你有遇到过消费侵权吗?在你的权益在受到伤害,你会怎么办?该如何正确处理这种问题,下面工作总结之家小编整理有关消费者权益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时间为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2023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提振消费信心”。

315什么时候开始和结束

开始时间:3月15日20:00

结束时间:3月15日22:00

播出时长:预计120分钟(2小时)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第33届“3·15”晚会将于2023年3月15日20点在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现场直播。今年“3·15”晚会的主题是“用诚信之光照亮消费信心”。

今年“3·15”晚会将由陈伟鸿、谢颖颖、张琳、王冠主持,并在央视财经和央视频客户端、央广《经济之声》进行同步直播。

消费者享有哪些权益

消费者的权利主要包括:

(一)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二)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三)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四)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五)获取赔偿权:消费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六)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

(七)获得相关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八)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九)监督批评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同时,消费者有权投诉,也有权举报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消费者如何维权

(一)线下实体店

1、与商家沟通:如果消费者买了有问题的商品,可以先与商家协商解决。

2、拨打12315投诉电话:如果消费者与商家沟通以后,问题得不到解决,就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

3、登录12315投诉官方网站反映情况。

4、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行政主管部门反映自己遇到的难题。

(二)线上店铺

1、网站投诉:各个大型购物网站有自己的客户服务部门,处理各种交易纠纷。消费者可向网站提供购买的商品的照片、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相关信息,进行投诉或举报。如果涉及刑事犯罪嫌疑的,各个大型购物网站还应向公安机关及时反映情况。

2、网上报案:一旦遇到网购诈骗,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为避免更多消费者上当受骗,已受骗的消费者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请求公安部门去查封网站和骗子的手机电话及银行账号。消费者可向各地公安局网监处报案,也可电话报警。

3、消协投诉:与普通商品一样,网上购物的商品发生消费纠纷,也可向省、市消协投诉。维权热线:12315。

对于网上购物存在的风险,提醒各位消费者,要尽量索取购物凭证或者保存相关证据,网上购物的实际经销商大多数是外地公司,收货时要留意查看票据的公章。如果已购商品发生纠纷,应按属地管辖原则,向票据盖章单位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投诉。

消费者维权需要用到哪些资料

1、购物小票、保修单、发票、纸质或电子版合同。

2、录音、录像。

3、网购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网页公证保存。

4、加盖公章的旅游行程表、计划书。

5、加盖公章的消费清单。

切记:消费者在购物时千万不要忘记索要发票并予以妥善保管。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倡议书


又是一年315消费者权益日,为普及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下面工作总结之家小编整理关于“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倡议书七篇”,欢迎大家阅读!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倡议书(一)

全市广大消费者:

近年来,我市消费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消费水平日益提升,消费结构日渐改善,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越来越突出。与此同时,消费领域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支付风险、信息泄露、霸王条款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仍时有发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消费者满意度和消费信心。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我市组织开展了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旨在构建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政府依法实施监管、公众舆论广泛监督、市场秩序运转良好、消费者无忧消费的市场环境,提升消费者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为充分发挥消费者在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中的积极作用,我们向全市广大消费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升素质。通过参加消费教育宣传活动、关注安徽省放心消费创建网站、六安市消保委公众号等平台,及时了解消费政策,获取更多消费知识。主动学习了解商品和服务的知识、使用技能,从而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等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能力。

二、理性消费。养成科学、健康、绿色、理性消费的良好习惯,避免盲目消费、过度消费。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要为所谓的免费体验、幸运大奖等噱头所惑,小心避开消费陷阱。根据自己实际需求和消费预算到合法正规的经营场所进行消费并索要消费凭证,买到真正价廉物美的商品。

三、主动参与。消费者是商品和服务的最终使用者和直接感知者,并依法享有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权,对经营者信用最具发言权。我们呼吁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建言献策。主动参与消费评价和反馈消费体验。坚决抵制假冒伪劣商品,主动举报商家的违法失信经营行为,发挥消费者在消费环境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为实现消费市场良币驱逐劣币尽一份努力。

四、依法维权。消费者要树立法律意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在遇到消费纠纷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理性捍卫法律赋予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通过消费者的监督,倒逼商家规范经营,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消费环境的持续改善。

人人都是消费者。让我们携起手来,创建更加诚信、放心的消费环境,实现吃得放心、穿得称心、用得舒心、住得顺心、行得安心!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倡议书(二)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之际,__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__县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__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倡议:

一、从自身做起,大力弘扬节俭光荣的传统美德

进一步增强节约意识,保持和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树立健康科学的消费理念和“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道德风尚,养成勤俭办事的良好作风,营造良好的生活氛围。

二、从现在做起,率先倡导指尖上的低碳办公

1、节约用水。爱水、惜水、节水,用水后及时关闭水龙头;发现损坏及时报修,严防跑、冒、滴、漏现象,杜绝“长流水”;参加会议、活动后,带走喝剩的瓶装水。

2、节约用电。尽量采用自然光,人走灯灭,离室关电,避免“白昼灯”、“长明灯”。少开空调,杜绝开窗使用空调,合理设定空调温度。及时关闭电器设备电源,减少待机损耗。

3、节约用纸。推行电子政务,倡导无纸化办公和双面用纸,减少纸质材料印发;利用网络、新媒体、信息显示屏等形式进行宣传,减少纸张消耗;减少次性纸杯和办公用品消耗。

三、从细节做起,率先保持健康环保的消费习惯

1、节约粮食。粮食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根本,是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之基。让我们自觉把节约粮食作为一种习惯、一种品质、一种责任,从我做起、从一日三餐做起,在食堂就餐,倡导“光盘”行动;外出用餐,提倡剩余饭菜打包带走,杜绝“舌尖上的浪费”。坚决摒弃要“面子”,讲“排场”的陋习,紧跟“适度消费”新风尚,减少宴席和自助餐的浪费,提倡绿色消费文明用餐。拒绝消费国家明令禁止的野生保护动物及来路不明的食品原料。

2、低碳生活。倡导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尽量选择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车辆使用,积极践行“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支持节能减排。

3、节约时间。制定合理的个人时间表,把时间和精力高效地投入到学习工作以及有意义的事情上;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或其他有意义的活动,提高自身修养,充实精神生活。

4、节约每一分钱

理性消费,买之有需,用之有度,不盲目攀比,不凡买必名牌,不必过分追求时尚;有计划地分配生活开销,养成节约消费理性消费的好习惯。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倡议就是承诺,承诺就是责任。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养成良好的节俭习惯,形成崇尚节俭的道德风尚,自觉做勤俭节约风尚的传播者、实践者、示范者,反对浪费,带头真过“紧日子”,用“小餐桌”推动“大文明”。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倡议书(三)

各行业协(商)会、市场经营主体、广大消费者: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成,国无信则衰。”__市作为全国信用示范城市,我们每一位市民都有义务做诚信的践行者和守护者。在20__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中共__市委网信办(市信用办)、__信用协会发出如下倡议:

一、行业协(商)会要引导行业加强自律、规范发展,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要引领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及消费者的监督,形成企业守规、行业自律、百姓放心、消费舒心的消费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市场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经营准则,恪守“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不违背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坚决杜绝哄抬物价、虚假宣传、制假售假、囤积居奇、价格欺诈、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当行为。

三、广大经营者要认真落实疫情期间防控要求,狠抓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做好消毒防疫、通风换气等工作,要结合疫情实际,对会员卡、充值卡等预付式消费予以顺延或退卡,决不乱用基于疫情防控需要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

四、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配合做好测温、扫码、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等,要强化维权意识,理性消费,积极学习运用《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依法解决消费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希望各行业协(商)会、市场经营主体、广大消费者积极响应倡议,凝聚你我力量,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共渡难关,共克时艰。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倡议书(四)

广大消费者、经营者朋友们:

欢迎积极参加20__年__州“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今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是:“信用让消费更放心”。近年来,我国消费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消费水平日益提升,消费结构日渐改善,消费的基础性作用越来越突出,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越来越重要。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古语云:“人无信不立、企无信不兴、国无信不昌”。为加快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信用的激励约束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守信用、重信用的良好风气,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消费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成果。在20_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特向全州广大消费者、经营者发出倡议:

一、广大消费者要诚实守信、理性消费,珍惜自身信用记录,要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主动参与消费后评价,主动投诉、举报失信经营行为,在全社会形成重视、鼓励、保护消费者监督权的社会氛围。

二、广大经营者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要认真倾听消费者声音,虚心接受消费者评价意见,尊重和保护消费者的监督权,用诚实守信打造品牌形象,赢得消费者的信赖和认可。

三、各级消协组织要充分发挥消费维权协同共治的平台作用,依法履行社会监督的法定公益性职责,鼓励引导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督,探索建立消费者投诉公示制度,开展科学客观的调查评测,引导行业规范、企业自律,提高消费者自主理性选择意识,在推动建立健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中发挥积极作用。

广大消费者、经营者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带头倡导信用建设、积极参与信用建设,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推动经济从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全州广大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消费的需求。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倡议书(五)

“3。15”是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日,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__国际食品城良好的经营环境,绵阳璞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秉承诚信理念,积极倡导健康维权活动,保护正当经营者为消费者服务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对企业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倡议如下:

我们倡议全体经营者:

一、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经营者是维护消费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经营活动要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履行法定义务,诚信自律,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保证产品及服务质量。严把产品质量和材料进货关,加强商品和服务质量全过程管理,做到商品和服务符合标准,保证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可靠、安全。

三、交易公平,明码标价。经营者要做到价格合理,明码实价,平等交易、竞争有序。

我们倡议广大消费者:

一、文明消费。在公共消费场所讲究礼仪、礼节和礼貌,倡导消费者进入市场后,不乱扔垃圾、不乱停放车辆、遵守市场秩序,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共同营造和谐的消费氛围。

二、用法维权。对于损害自身消费权益的行为要用法维权,做学法、守法、护法的新公民。

文明细节构建文明城市,文明城市盛开幸福之花。又是一年“3。15”,营造__国际食品城良好的消费环境是公司、经营者和消费者共同的责任,以上倡议,我们由衷的希望食品城经营者及消费者积极响应,积极配合,认真参与,做一个合格的经营者和消费者。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倡议书(六)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又将来临。中消协将今年3.15的主题确定为:“##########”, 强调了消费维权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

而作为广大的普通消费者,不但要坚定对整体经济的信心,相信困难只是暂时的,更要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合理消费,在消费时我们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正确选择食品的购买场所。最好到具有经营资格、信誉好的商场或超市去购买。

二、注意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按照国家规定,食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明商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消费者要注意选购包装标识齐全的食品。

三、注意选购已获得国家认证的并标注有绿色食品、“QS”(食品安全认证)等标志的食品。国家针对绿色食品实行绿色食品使用标志,从20xx年4月1日起,对米、面、食用油、酱油、醋五类食品实行市场准入,要求此五类食品必须通过“QS”认证,并在外包装上加贴“QS”标志及准入证号,才能上市销售,消费者选购中应特别注意。

四、注意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和失效日期。《产品质量法》中明确规定“限期使用的商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尤其是食品,不仅要查看有效期,更应认真查看是否临近失效日期。

五、购买散装食品,除了要选择标签标注齐全、规范,保质期、生产日期标注真实外,更应注意查看是否有改动迹象。

六、注意食品的色泽。不要过份追求食品的外观过于鲜艳、好看,在食品加工过程中环节越多,添加的成分越多,越容易带来污染。

七、注意保健食品的适用范围。做到科学食用,不要盲目跟风,作为保健食品只适用于特定人群,有调解身体机能的作用。因此在选购保健食品时一定要仔细看使用说明书,看有无禁忌,同时还应注意保健食品是食品而不是药品,不能把保健食品当做药品来服用,以免影响及时正常就医。

八、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注意掌握辨别食品质量的方法,提高认购食品的辨别能力。

九、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擦亮双眼,不要轻信经营者对食品的广告宣传以免受宣传误导,做到理智消费,科学选购。在购买食品时要注意索要保存购物凭证,出现问题后以便投诉举证,如发现购买到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或到各地消费者协会投诉,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从一点一滴做起,从我做起,共同营造放心、诚信、规范的消费市场新环境,共同开创积极消费、和谐消费的新局面!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倡议书(七)

全市市民:

文明细节构建文明城市,文明城市盛开幸福之花。又是一年“3.15”,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是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共同的责任,为了响应维权主题的号召,营造健康和谐的消费氛围,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倡导文明消费的理念,市文明办、市消费者协会、市工商局共同发起以下倡议:

我们倡议全市经营业主:

1、守法诚信。自觉树立“消费者第一”的经营理念,严格把好食品安全卫生关,严格把好餐饮用品用具的卫生关,做好明码标价,杜绝短斤缺两和价格欺诈,用高品质的服务水平来赢得市场,赢得消费者的信任。

2、节能环保。积极推广使用节能、节水和环保设施,严格控制塑料制品等危害环境的物品使用,切实做好固体废弃物和污染物的处理,自觉营造优良的生活环境。

3、文明服务。加强对员工的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环保、服务意识,通过设立“适量点菜、适度饮酒”,“余菜打包、反对浪费”等友情提示牌,引导消费者科学、文明、健康消费。

我们倡议广大消费者:

1、文明消费。在公共消费场所讲究礼仪、礼节和礼貌,倡导“不吸烟”、“不酗酒”、“不酒后驾车”、“不大声喧哗”等文明消费行为,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共同营造高雅、和谐的消费氛围。

2、理性消费。反对攀比消费、炫富消费和餐桌浪费,提倡节约用水用电、适度点菜、餐后打包存酒等传统美德。

3、用法维权。做学法、守法、护法的新公民。

当您需要维权时请拔打“12315”,我们随时为您服务。

最新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2024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马上就要来临了,我们应该根据情况来制定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方案了。工作总结之家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最新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最新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篇1】

为了迎接和纪念第xx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更好地宣传贯彻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充分宣传“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将在全区组织开展隆重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2月28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召开了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情况新闻通报会。

会上通报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1.组织举办“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3·15”当天,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与呼和浩特工商局、呼和浩特市消费者协会将在维多利国际广场举行大型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同时举办“月月3·15”活动启动仪式。

2.联合主办 “3·15消费维权电视特别节目”。20xx年,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将与各盟市消费者协会联合首次举办“3·15消费维权电视特别节目”,通过电视特别节目的影响力进一步推动消费环境健康发展。3月14日晚20点,特别节目将在各盟市广播电视台、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网站、正北方网、新浪网等媒体同时播出。

3.继续开展3月份“消费维权宣传月”和“万家企业诚信承诺联盟”活动。针对社会上存在的大量不讲诚信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紧紧围绕“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采取以案说法、专家访谈、跟踪暗访等多种形式开展集中的系列宣传活动,弘扬社会诚信,公开揭露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4.总结和研究《消法》实施一年来的成效和典型案例,动员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以进一步扩大《消法》的认知度,促进全社会落实法律规定的各项责任义务。

5.强化年主题重点监督工作和投诉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强与广大消费者、社会有关方面的沟通互动,反映消费者诉求,争取社会支持,谋求良好效果,促进行业自律和消费环境进一步好转。

6.20xx年3月14日,自治区工商局将在八楼会议室组织相关部门和相关处室召开新《消法》实施x周年座谈会。

7.20xx年,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将加强和推动消费维权配套法规、规章的完善工作。积极与当地人大、政府联系,推动《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

最新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篇2】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主动适应和服务新常态,推动社会共治,促进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背景:

近年来,商家不诚信销售的事件越来越多,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也越来越多,例如毒奶粉、毒饺子事件。面对如此众多的考验,作为消费者,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变的越来越重要。同样,对于生活在校园里的广大学生来说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显得越来越重要了。

二、活动目的:

当代大学生将是未来祖国现代化建设的栋梁,搞好大学生的消费教育,对于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但是,现在的一些大学生社会经验少、阅历浅、又急于经济自立,往往成为消费侵害的对象。许多大学生消费形式不健康,不懂法不会用法,在权益被侵犯时经常无可奈何。因此,消费法律知识的普及,维权意识的培养也是当代大学生的重要一课,是十分重要的。

三、活动主题:

安全消费进校园 维护权利你我他

四、活动部门:

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

五、活动人员:

经济与管理学院全体学生

六、活动地点:

4教108

七、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3日晚7:30

八、活动内容:

以“安全消费进校园 维护权利你我他”为主题,针对全院学生进行消费意识和维权意识大调查,了解同学们对消费的看法、对消费法律的了解程度以及对可能遇到的消费侵权事件的处理方式。

九、活动流程:

(一) 前期准备

(1) 2月26日由自律部通知系自律告知各系,以系为单位组成小组(至少2人)进行消费权益内容的展示和普及,形式可以是单一的PPT、短剧等,也可以多种形式。内容展示可以分析不同的消费类型、消费观念,也可以借鉴自身经历、典型案例、相关法律条文以及专家观点,也可将同一种做法作不同人群的对比,等等。时间限制在10分钟;

(2) 自律部设计消费(包括网购)和消费观的问卷(20题);

(3) 自律部设计一些消费常识和消费法律的问题(PPT形式),常规题20题,附加题1题;

(二) 活动流程

(1) 活动当日下午5:30自律部以及相关人员到达并开始布置会场;

(2) 6:30—7:30表演人员到场拷贝课件以及音响调试;嘉宾和观众入场;

(3) 7:15开始发放调查问卷,并说明结束后将问卷交到台上;

(4) 7:30活动正式开始(第5和第6个系的表演之间留40分钟左右的间隔时间);

(5) (在第5和第6个系的表演之间)进行有奖知识竞猜。每个系派2个代表上台进行竞猜(鼓励观众上台),内容为消费常识和消费法律的问题,分必答和抢答(举手示意),以分数高低取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颁发奖品。每个问题限答2次。如没有一个队答出问题,则把机会给台下观众或嘉宾,答对有奖(只限一次);

(6) 最后由嘉宾评分选出优秀的展示团体,以分数高低取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颁发相应等值金额奖品;其余专业获参与奖,颁发奖品;

(7) 回收问卷,并进行分析(结果可体现在宣传板块上);

(8) 活动总结。

十、人员安排

①。 自律部做好活动策划和工作分配,进行问卷设计和问题设置,并进行奖品采购和确定每个系展示的顺序(由系自律部长抽签决定);系自律做好活动通知(包括顺序通知),提醒参与活动同学的准备进度,如有情况立即与自律部沟通协调,并在现场协助(如告知同学准备以及颁发参与问答同学的奖品);

②。 宣传部做好一块宣传板块;

③。 外联部做好赞助工作(矿泉水等);

④。 编辑部做好报道工作;

⑤。 经管学院团学做好协助工作;

⑥。 自律部做好最终的颁发奖品工作。

十一、活动预算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备注

奖品(展示)60元40×2=80元20×3=60元参与奖:

10×5=50元

奖品(问答)15×2=30元10×2=20元5×2=10元观众奖:

2×20=40元

其余(准备)布置会场费用:10元 问卷+评委用纸:0。2+100×0。1+1=11。2元

共计371。2元

最新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篇3】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展示质监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构建安全放心、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营造“3.15”浓厚氛围,根据省质监局、xx市消保委会议精神,结合xx市质监工作实际,市局决定开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服务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大力倡导诚信经营、诚信消费的理念,促进诚信体系建设和消费市场环境改善,通过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系列活动,引导消费、服务民生、促进和谐,努力开创我市质量工作新局面。

二、活动主题:

“新消费,我做主”。

三、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日至3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热线咨询、投诉活动

1、3月10日上午9:25分市局配合省局12365举报处置指挥中心开展“局长接线日”活动,接受产品质量的投诉、举报,开展执法检查。(市局稽查分局负责,政宣科、质量监督科、计量与认证科、标准化科、特监科、各县(市、区)局配合)

2、3月14日上午9:25市局与xx日报社联合开展“3.15”消费者热线咨询、投诉活动。(市局政宣科负责,稽查分局、质量监督科、计量与认证科、标准化科、特监科、各县(市、区)局配合)

(二)广场宣传咨询活动

1、3月11日上午9:00市局与工商局、卫生局等市消保委九个成员单位到达川区管村镇联合开展消费维权下乡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免费向消费者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四川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市局政宣科负责,稽查分局、特监科、各县(市、区)局配合)

2、3月13日晚上20:00由市质监局、工商局、食药监局、电视台、消委会联合开展《3.15创新立业品牌企业大型经济文化展示活动晚会》。(市局政宣科负责,市局机关全体职工、各县(市、区)局配合)

3、3月15日上午9:00市局与工商局、卫生局等市消保委九个成员单位在xx市中心广场设主会场联合举行2016年“3.15”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各县(市、区)设分会场,同期举行。活动现场免费向消费者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四川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规定》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市局政宣科负责,稽查分局、特监科、各县(市、区)局配合)

(三)开展质量监督专项抽(检)查活动

1、开展纤维制品专项监督抽查。重点对大型商场、超市和服装专业市场等场所的纤维制品、校服、床上用品等开展专项检查。(市局质量监督科负责,稽查分局、质检中心、各县(市、区)局配合)

2、集中抽查并公布一批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眼镜、家具等热点产品质量情况。(由市局质量监督科负责,市局稽查分局、市质检中心、各县(市、区)局配合)

3、深入社区、商场等公共场所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检查。

(由市局特监科负责,市特检所、各县(市、区)局配合)

4、开展节能惠民产品和能效标识专项执法检查,并对部分民生类重点商品进行专项治理。(由市局稽查分局负责,计量与认证科、质量监督科、各县(市、区)局配合)

5、开展强制性认证产品、电子计价秤、燃油加油机等计量器具、定量包装商品、零售商品标志标识、地理保护产品标志标识、纺织品服装专项执法检查。(由市局稽查分局负责,计量与认证科、标准化科、测试中心、各县(市、区)局配合)

(四)开展农资专项打假活动

以开展“质检利剑——农资专项打假下乡”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好专项打假、质检服务、法制宣传活动,确保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好农民的根本利益。(由稽查分局负责,质检中心、测试中心、各县(市、区)局配合)

五、活动要求

1、精心策划,认真实施。各单位要按照市局下发的活动方案,统一部署,开展好“3.15”系列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制订宣传活动方案并抓好落实,进一步扩大质监工作的影响。

2、突出重点,形式多样。各单位要紧密围绕主题,重点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家用产品三包规定、四川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内容,围绕活动积极开展的各类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宣传质监部门构建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各项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宣传效果,把宣传方案落到实处。

3、认真总结,及时上报。请各单位认真总结“3.15”活动情况,并于3月30日前将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总结报送市局办公室和政宣科。

最新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篇4】

一、活动背景

每年的“3.15”活动已经成为中国消费者及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如何做好消费宣传和品牌服务工作,努力打造一个健康发展的消费环境?这就需要工商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联合,运用多种宣传方式,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以此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在此,漳平邮政结合自身资源优势,特在3.15期间与我市工商部门联合,策划“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专题宣传推广活动。

二、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我市工商局牵头组织,邀请诚信品牌商家参与协办。

三、宣传媒体

我们拟联合市消协联合推出以“3.15”为专题的商家承诺《漳平消费– 3.15特刊》、商品促销的《漳平市“3.15”消费者维权宣传邮简》,维权调查的《漳平市“3.15”消费者维权投诉有奖调查电影卡》。

(一)活动载体:《漳平消费– 3.15特刊》

媒体形式:16开本册式dm彩页的形式,印制消费维权知识,商标品牌、诚信商家等宣传,对指定人群分发寄递。

发行方式:《3.15特刊》以信函邮寄、dm夹报、定向投递、重点派发四种方式组合发行,形式新颖、独特,发布多渠道,覆盖全方位。(约3000册)

(二)活动载体:《漳平市“3.15”消费者维权宣传邮简》

媒体形式:以邮政邮简为载体,以dm彩页广告和信封相结合的形式。

发放对象:数据库寄递,高消费人群,私家车主,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约2万份)。

(三)活动载体:《漳平市“3.15”消费者维权投诉有奖调查电影卡》(以下简称“有奖调查电影卡”):

媒体形式:以邮政“爱电影看天下”——电影卡明信片为载体,采用广告 + 回函 + 调查 + 抽奖模式,进行整个调查有奖活动的开展。

发放方式:以宣传日现场派发、定向投递、单位派发、信函邮寄四种方式参与有奖问卷调查活动(约2万枚)。

四、费用预算:

费用名称

经费来源:“3.15”期间是商家进行促销活动的理想季节,是进行企业形象、产品和服务推广的极佳时机。本次活动经费主要由协办单位商家资助,不足部分由工商部门及消协补足。

五、效果预测

1、借助邮政的分发和投递力量,通过沿街派发和名址寄递的方式,直接将宣传信息送到目标对象手中,细分人群、精准定位,避免了广而告之造成的资源浪费。

2、专刊是秉承工商部门公信力,集合众多富有特色且信誉卓著的知名商家,提供的信息资讯契合节日背景,正是居民喜闻乐见的宣传品,足够形成一定的宣传攻势,宣传效果持久出色。

3、此项活动的开展是消费者维权与商户宣传的有机结合,通过此方式,参与活动的诚信商家,能有效证明自身优质的商品和服务,引导消费者择优购买,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最新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篇5】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XX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以下是由为大家收集整理出来的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宣传XX年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和谐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切实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名称及主题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宣传活动。

年主题是:消费与服务。

三、活动形式

1、设置3.15消费维权活动一条街。沿解放路两侧东至解放路与富强路交叉口,西至解放路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由参会各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设置展台和咨询台、板面、宣传材料及宣传横幅,并有3人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宣传、咨询、投诉受理工作。活动时间为3月15日上午8点开始至下午16时结束。活动中心及投诉现场设在解放路原市委、市政府门前。

3、3月15日晚上7点,在新世纪广场举行3.15消费与服务文艺晚会,主办单位:驻马店市工商局、驻马店市消费者协会;驻马店市联通公司承办。

4、设3.15活动办公室、新闻中心。活动办公室由市工商局、市消协人员组成,协调3.15活动的有关事宜;新闻中心由省驻驻马店记者站、驻马店日报社、驻马店电视台第一、二、三频道、驻马店广播电台、天中晚报社、驻马店广播电视报社等媒体人员组成。

四、组织领导

成立3.15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协。

五、参加单位

与消费者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和生产、经营、服务单位均应参加。通过这次活动,展示行政执法部门为群众服务,为消费者维权的宗旨,共同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最新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篇6】

根据市放心消费创建指挥部和市消费者协会的有关通知要求。为开展好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的社会氛围。根据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市场繁荣,维护社会稳定,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活动内容

3月15日,参加由市工商局主办,市放心消费创建办和

市消协承办,由多部门联合参加的在圣翔经贸广场举办的现场咨询宣传活动。

三、活动办法和活动主题

由局领导韩伟和分管领导鲁骏及盐政法制科(盐政执法大队)全体同志参加现场消除碘缺乏病危害知识和辨别真假食盐知识宣传,并邀请市电台、电视台记者到场对我局参加活动情况进行宣传报道。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围绕本届“消费和节俭”主题,以“‘消费和节俭’中注重消除碘缺乏危害”为导向,向群众宣传科学补碘知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活动准备和活动时间

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安排及邀请记者。负责碘盐宣传材料、品种盐、真假食盐、宣传材料准备和活动现场照片采集及其他资料收集。负责多品种营养盐宣传展示图板准备。负责车辆运输,将参加活动人员和各种宣传材料安全运送到位。共同负责现场咨询活动中宣传材料的发放、碘盐样品的检测和现场接受群众咨询。

活动时间为3月15日上午9点—16︰30

五、活动要求

(一)活动中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实效。

(二)活动中要重视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照片资料的采集,用以备查。

(三)各相关人员需做好准备工作,准时参加和认真搞好本次活动。

最新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篇7】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动适应和服务新常态,推动社会共治,促进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背景:

近年来,商家不诚信销售的事件越来越多,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也越来越多,例如毒奶粉、毒饺子事件。面对如此众多的考验,作为消费者,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变的越来越重要。同样,对于生活在校园里的广大学生来说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显得越来越重要了。

二、活动目的:

当代大学生将是未来祖国现代化建设的栋梁,搞好大学生的消费教育,对于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但是,现在的一些大学生社会经验少、阅历浅、又急于经济自立,往往成为消费侵害的对象。许多大学生消费形式不健康,不懂法不会用法,在权益被侵犯时经常无可奈何。因此,消费法律知识的普及,维权意识的培养也是当代大学生的重要一课,是十分重要的。

三、活动主题:

安全消费进校园 维护权利你我他

四、活动部门:

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

五、活动人员:

经济与管理学院全体学生

六、活动地点:

4教108

七、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3日晚7:30

八、活动内容:

以“安全消费进校园维护权利你我他”为主题,针对全院学生进行消费意识和维权意识大调查,了解同学们对消费的看法、对消费法律的了解程度以及对可能遇到的消费侵权事件的处理方式。

九、活动流程:

(一) 前期准备

(1)2月26日由自律部通知系自律告知各系,以系为单位组成小组(至少2人)进行消费权益内容的展示和普及,形式可以是单一的ppt、短剧等,也可以多种形式。内容展示可以分析不同的消费类型、消费观念,也可以借鉴自身经历、典型案例、相关法律条文以及专家观点,也可将同一种做法作不同人群的对比,等等。时间限制在10分钟;

(2) 自律部设计消费(包括网购)和消费观的问卷(20题);

(3) 自律部设计一些消费常识和消费法律的问题(ppt形式),常规题20题,附加题1题;

(二) 活动流程

(1) 活动当日下午5:30自律部以及相关人员到达并开始布置会场;

(2) 6:30—7:30表演人员到场拷贝课件以及音响调试;嘉宾和观众入场;

(3) 7:15开始发放调查问卷,并说明结束后将问卷交到台上;

(4) 7:30活动正式开始(第5和第6个系的表演之间留40分钟左右的间隔时间);

(5)(在第5和第6个系的表演之间)进行有奖知识竞猜。每个系派2个代表上台进行竞猜(鼓励观众上台),内容为消费常识和消费法律的问题,分必答和抢答(举手示意),以分数高低取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颁发奖品。每个问题限答2次。如没有一个队答出问题,则把机会给台下观众或嘉宾,答对有奖(只限一次);

(6)最后由嘉宾评分选出优秀的展示团体,以分数高低取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颁发相应等值金额奖品;其余专业获参与奖,颁发奖品;

(7) 回收问卷,并进行分析(结果可体现在宣传板块上);

(8) 活动总结。

十、人员安排

①.自律部做好活动策划和工作分配,进行问卷设计和问题设置,并进行奖品采购和确定每个系展示的顺序(由系自律部长抽签决定);系自律做好活动通知(包括顺序通知),提醒参与活动同学的准备进度,如有情况立即与自律部沟通协调,并在现场协助(如告知同学准备以及颁发参与问答同学的奖品);

②. 宣传部做好一块宣传板块;

③. 外联部做好赞助工作(矿泉水等);

④. 编辑部做好报道工作;

⑤. 经管学院团学做好协助工作;

⑥. 自律部做好最终的颁发奖品工作。

十一、活动预算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备注

奖品(展示)60元40×2=80元20×3=60元参与奖:

10×5=50元

奖品(问答)15×2=30元10×2

=20元5×2=10元观众奖:

2×20=40元

其余(准备)布置会场费用:10元 问卷+评委用纸:0.2+100×0.1+1=11.2元

共计371.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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