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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劳动合同

发布时间: 2024.03.18

服务劳动合同(精华十一篇)。

司法机关的判决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体现国家的意志,进行交易时,签订合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签订合约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合作,您能否做出一份标准的合同?工作总结之家筛选出来的这篇“服务劳动合同”文章绝对值得你一看,请阅读本文内容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服务劳动合同 篇1

上海某涉外旅行社与李小姐建立劳动关系,约定工作岗位为西班牙语导游。之后,旅行社送李小姐出国培训半年,双方为此签订了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和8年期限的服务期协议。由于旅行社业务发生变化,很少用到西班牙语导游。所以,在2年的劳动合同期满以后,李小姐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旅行社不同意:服务期未满怎能说走就走?公司宁愿把李小姐“雪藏”也不放她走,并且旅行社以此为由,追索李xx服务期的赔偿责任。

那么,劳动合同到期但服务期未满,职工可否不续签?如果李小姐执意要走,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本期劳动关系下午茶,易才劳动关系顾问易博士就上述问题进行探讨,提醒企业的员工注意:如果由于企业的业务发生变化导致员工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可不受服务期约定的限制,也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上海某涉外旅行社与李小姐的劳动合同期为2年,服务期为8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的规定,因旅行社与李小姐的服务期为8年,即劳动合同还需履行6年。职工是否续签不影响原劳动合同的履行。

如果李小姐在2年合同期满执意要走,如果旅行社还提供西班牙语导游业务,因旅行社曾经送李小姐出国培训半年,且双方签订过8年期限的服务期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的规定,李小姐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来说,服务期为8年,已履行2年,还有6年未履行,李小姐须承担6年服务期所分摊的培训费用,按照旅行社为李小姐提供的培训费用总额,分成8份,李小姐须向旅行社支付培训费用总额的6/8作为违约金,方可解除劳动合同,离开公司。

但是本案中,由于旅行社业务发生变化,很少用到西班牙语导游。旅行社无法继续提供李小姐的西班牙语导游工作岗位,也就无法要求李小姐继续履行服务期的约定,即意味着李小姐没有义务承担服务期关于违约金支付的责任。因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不能达成一致,又双方当事人无法按照原劳动合同确定的条件继续履行,并且无法按照原劳动合同确定的条件继续履行是用人单位单方面不提供工作岗位引起的,视为其放弃对剩余服务期的要求,劳动关系终止。因此在2年的劳动合同期满以后,李小姐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可不受服务期约定的限制支付旅行社违约金,旅行社也不得以此为由,追索李xx服务期的赔偿责任。

服务劳动合同 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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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服务员劳动合同模板正文内容

甲方:

乙方:

因工作需要,甲方招聘乙方作为餐厅服务员,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工作内容:乙方在甲方餐厅从事服务工作。 2、工作地点: 三、甲方对乙方的具体要求。

1、乙方在上班期间,乙方外出必须向甲方申请,得到甲方批准方可外出。

2、乙方工作时不能偷懒,必须认真高效地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若在规定的时间不能完成,甲方有权批评乙方,若乙方工作效率实在太低,甲方有权扣乙方工资。

3、乙方在工作必须热情、周到、主动,诚信、不做小偷小摸的事,若偷拿客人、主人、同事的东西,甲方有权开除乙方,并有权要求一定的赔偿(包括本月工资和奖金扣除)。

4、甲方每月押乙方100元的工资,到合同期限满,甲方将全部支付给乙方,若乙方做不到合同期限,甲方有权不退回所押工资。

四、劳动报酬: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

五、乙方做到合同期限,甲方将给予一定的奖金,奖金数额根据乙方平时工作的表现来给。

甲方:____乙方: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劳动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 身份证(护照)号

深圳市劳动合同

(适用全日制用工)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甲方(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范文之合同范本:服务业劳动合同范本。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试用期为_______(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劳动合同 (适用全日制用工)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 身份证(护照)号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

(二)乙方每月工资_____元(其中试用期每月工资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三)甲方每月____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服务劳动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方双方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服务员工作,聘用期限为____,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试用期为。约定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如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二、工作时间

(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2)甲方给予乙方每月____天例休,在不影响正常营业情况下,由甲方部门合理安排。

三、甲方权利与职责

(1)甲方支付乙方每月工资________。

(2)甲方负责乙方工作期间内的食宿。

(3)甲方保证为乙方提供完善的工作条件。

(5)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人员的劳动态度和工作效率对工资做出合理的调整。

四、乙方权利与职责

(1)乙方必须身体健康,确保无任何传染疾病。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安排,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3)上班期间必须保持服装和个人形象整洁。

(4)乙方需交纳制服及工作保证金人民币____元整,合同期满,乙方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后,此保证金随工资一同退还。

(5)乙方由于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____天通知甲方,给予甲方足够的时间重新聘请替代人员,或由乙方推荐合适的替代人员,方可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甲方有权扣发当月工资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乙方有一系列情况甲方可解除合同

(1)违反规章制度、职业道德的。

(2)聘用期间乙方触犯法律、法规的。

(3)因病或因事不能完成工作的。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人:

乙方:

时间:

服务劳动合同 篇5

宾馆服务员劳动合同是指雇主与宾馆服务员之间所订立的一份合同,用于约定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益、义务和责任。作为一份合法有效的文书,宾馆服务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对于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双方的劳动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

宾馆服务员劳动合同必须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雇主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以便于实施和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应当明确服务员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这样可以确保合同的主体是明确的,并且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具备彼此沟通的条件。

宾馆服务员劳动合同应当明确服务员的职责和工作内容。服务员是宾馆中直接与客人接触的重要岗位,其服务质量直接影响到宾馆形象和客人满意度。因此,在劳动合同中,应当具体规定服务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例如:清洁客房、更换床上用品、协助客人办理入住退房手续等。这样可以确保服务员了解自己的具体职责,做到心中有数,工作更加高效和专业。

宾馆服务员劳动合同还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员有权享受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权益,例如:合理工资、休假、社会保险等。同时,也应当明确服务员的劳动义务,例如:按照宾馆的工作规范和要求执行各项工作任务,服从宾馆的管理和安排等。合同中的这些明确规定,旨在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权益纠纷而引发的劳动纠纷。

还有,宾馆服务员劳动合同还应当明确双方的福利待遇。宾馆作为雇主,应当为服务员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例如:提供住宿、提供餐食、提供培训机会等。这些福利待遇是宾馆吸引和留住优秀服务员的重要因素,也是宾馆保持良好员工关系的重要举措。合同中详细规定福利待遇的内容,可以使服务员对自己的福利权益有全面的了解。

宾馆服务员劳动合同还应当明确合同的期限和解除事由。合同的期限可以是固定期限的,也可以是无固定期限的。无论何种形式,都需要在合同中明确注明,并且规定终止合同的解除事由,例如: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有违规行为解除合同等。通过明确合同的期限和解除事由,保证了合同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终止的合理性,防止因为合同解除引发的纠纷和争议。

宾馆服务员劳动合同对于保障双方的权益、规范双方的劳动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合同的签订需要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合同中的内容需要明确详细,确保双方都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只有在合同的约束下,双方才能够安心工作,共同促进宾馆的发展和服务员个人的成长。

服务劳动合同 篇6

餐厅服务员劳动合同

餐厅服务员是餐饮服务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他们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为餐厅的经营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然而,对于这些不起眼的服务员们来说,他们的权益保护和劳动条件却是非常重要的。因此,餐厅服务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就成为了一件十分必要的事情。

餐厅服务员劳动合同是服务员与餐厅之间的一份法律文书,旨在明确服务员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休假制度等方面的权益保障和工作条件。以下是一个范本:

【餐厅服务员劳动合同】

一、合同双方

雇主:________(单位或个人)

地址:________(雇主地址)

联系方式:________(电话或邮箱)

服务员:________(个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________(个人证件号码)

联系方式:________(电话或邮箱)

二、工作内容

服务员的工作内容如下:

1.为顾客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包括点餐、上菜、收费、洗刷餐具等。

2.维持餐厅的安静、卫生和秩序。

3.做好与顾客的沟通,主动解决消费者遇到的问题,积极推荐餐品。

4.遵守公司制度、来料加工规定和工作流程。

三、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

1.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餐厅名称及所在地)

2.本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为:从全日制工作制(8小时/天)或非全日制工作制(按照季节变更,约定工作日和休息日)。

3.具体工作时间和班次以餐厅排班为准。

四、工资待遇

1.服务员按照________(同行业或不同行业的薪资标准),享受合理、公正、透明的工资待遇。

2.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的________(具体日期)。

3.服务员工资每月发放一次,包括基本工资、浮动工资、津贴、奖金等。

五、休假制度

1.服务员每月享受________(具体天数)的带薪年假,服务满一年后增加一天,最高不超过15天。

2.服务员享有带薪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假期,详见国家劳动法律法规。

3.服务员必须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如遇紧急情况,请事先通知上级领导,待事情处理妥当后再请假。

六、福利保障

1.为保障服务员的健康,公司为服务员购买社保和商业保险。

2.为保障服务员的身体健康,公司为服务员提供餐食。

七、劳动纪律

1.服务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严禁在餐厅抽烟、喝酒、打闹等影响餐厅秩序的行为。

2.服务员必须尊重顾客,做到脸上一定要笑,态度一定要热情。

3.服务员欢迎并接受合理的顾客投诉,并积极地为顾客解决问题。

八、合同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2.本合同如需解除,除因双方协商一致外,其他情况应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合同的约定。

3.本合同解除时,服务员应如实清算工作报酬,并归还公司的工具和财产。

九、争议解决

1.双方如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时,可向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其他事宜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具体期限)。

2.本合同一式两份,雇主和服务员均持有一份,并在雇主指定的人员见证下签字或签章。合同自雇主代表或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延续可通过双方协议进行。

餐厅服务员劳动合同的制订和签订对于服务员的权益保护和劳动条件改善有着重要意义,因此,我们应该注重加强对餐厅服务员的权益保护和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切实维护服务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为餐厅的经营提供更好的保障。

服务劳动合同 篇7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方______用户______乙方______家庭服务员______协商同意,签定服务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一、甲方______用户______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未商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规定以外的劳务负担。

2.向乙方提供与甲方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食宿,不得让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不准虐待。

4.负责保护乙方安全。

5.按月付给乙方工资___元。

6.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和经济赔偿的要求,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处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压钱和物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7.不得擅自将乙方转换为第三方服务,不许将乙方带往外地服务。

二、乙方______家庭服务员______的权利和义务

1.自愿为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

2.热心工作,文明服务,遵守公共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

3.不得擅自外出,外出时要跟甲方______用户______说明外出原因。不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予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答应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责任自负。

4.服务期间,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均由自己负责。

5.有权拒绝,转换为第三方服务,或带往外地服务。

三、合同解除:经双方同意后,可以解除服务合同。

四、本合同经双方商洽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订立后马上生效。

甲方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劳动合同 篇8

案情介绍:

某网络公司因扩大业务而招聘人才,林某前去应聘,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了二年期的劳动合同,林某担任公司技术主管,合同履行期间,网络公司又出资派林某参加某高校主办的技术培训,培训费用二万元,为此,双方又签订了培训协议,协议约定:林某培训结束后为公司服务五年,服务期间不论何种原因离开公司,都应按未服务年限赔偿培训费。

林某接受了培训,培训结束后也回到公司继续工作履行服务期,不久,双方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网络公司由于经营发生困难,就通知林某合同到期不再续订,要求林某办理劳动合同终止的相关手续,同时要求林某赔偿未服务年限的培训费。林某认为公司在自己服务期未满时通知终止劳动合同,就不能再要求自己赔偿,双方于是发生争议。

双方理由:

林某认为,自己虽然与公司签订了二年期的劳动合同,但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还约定了五年期限的服务期,自己愿意在合同终止后继续为公司服务,但公司通知终止合同而不需要自己履行服务期,因此公司不能再提出赔偿要求。

网络公司认为,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并不能完全等同,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终止合同符合劳动法规定;双方已约定林某在服务期间不论何种原因离开公司都应赔偿培训费,公司也未放弃要求林某赔偿培训费的权利,因此,林某应当赔偿未服务年限的培训费。

评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没有全部履行完约定的服务期就通知终止合同,是否还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未服务年限的培训费,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作出约定”;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违约行为设定违约金的仅限于下列情形:(一)违反服务期约定的;(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以上规定明确:在企业对劳动者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前提下,企业可以与劳动者作出服务期的约定,劳动者一旦签订了服务期协议,就必须严格履行义务,否则依法被认为是违约行为。

根据以上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与服务期限不是同一法律概念,劳动合同期限是双向约定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限,服务期是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后对劳动者单向作出的约定。因此,林某与企业之间的合同期限为二年,林某根据培训协议的约定应为企业服务的期限为五年。

那么,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在终止劳动合同后再追索劳动者服务期未满的赔偿责任?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六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按照《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由用人单位终止合同的,不得追索劳动者服务期的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续订劳动合同,对服务期的履行方式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以上规定,当服务期大于劳动合同期限时,由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不得向劳动者追索服务期未满的赔偿责任;而劳动者在服务期未满时则应当续订劳动合同,否则应当承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责任。当然,劳动关系当事人对服务期的履行方式有约定的,双方按约定执行。以上规定体现了当事人权利义务对等的法律原则。

本案中,当事人双方签订了关于培训的协议,双方应当按协议约定履行。网络公司出资对林某进行了培训,双方约定了五年的服务期,但公司在林某的劳动合同期满而服务期未满时通知终止合同,实际上放弃了要求林某按服务期约定继续服务的的权利。因此,网络公司不能再要求林某赔偿未服务年限的培训费。

服务劳动合同 篇9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现实生活中劳动关系也呈现多样化的形态,作为一种平衡劳资双方利益的服务期制度也越来越广泛的出现在劳动合同条款中。作为对现实的回应,我国法律也逐渐完善了对服务期的规定,然而对于服务期的性质界定以及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关系,无论实务中还是学理上都争议颇多,本文对此做一些简单的分析与探讨。

关键词: 服务期 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

一、我国法律中服务期制度的历史及概念考察

1994 年7 月颁布的《劳动法》没有规定服务期制度,此前的国家和地方劳动合同立法也没有涉及。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现行劳动合同制度背景中,用人单位固定劳动关系、限制劳动者恣意辞职的一种手段,服务期雏形首度出现在1995 年原劳动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 (劳办发〔1995〕第264 号)文件中。该文规定,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1996年10 月,原劳动部颁布《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劳部发〔1996〕354号),其第6条承认,劳动合同中的服务期条款,或因单位提供培训、特殊福利而约定的服务期,可视为劳动合同中的专项条款或专项协议,只要内容与法律、法规不相冲突,应当认定是合法有效。此后,一些地方的劳动合同立法开始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服务期制度,如《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14条、《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15条等。20xx年通过的《劳动合同法》第22条用3个条款从法律层面对服务期做出了统一性的规定。20xx年国务院通过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6、17条对服务期制度做了补充细化。

对于服务期协议的定义,法学界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观点。有学者指出,所谓劳动关系中的服务期,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劳动者因享受用人单

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应当为用人单位工作的期限。[1]这也是目前相对流行的说法。也有学者认为,所谓服务期是指劳动者基于和单位的特殊约定而必须为单位服务的期限。[2] 所谓服务期协议,是指用人单位在为劳动者先履行或承诺先履行相应义务或为劳动者提供某种特殊待遇的情况下,要求劳动者对其承诺为本单位工作满一定年限作为补偿并在该期限内不另谋职业的特定契约。服务期协议属于一种特殊的双务性民事约定,它是在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之间所形成的,以用人单位先履行或承诺履行劳动合同以外的义务为前提,以劳动者承诺暂时不另谋他就而在一定期限内为本单位提供工作义务为“交换条件”的民事契约。[3]

二、服务期制度的正当性的考察。

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制度,就其内容来看,有着不同于市场经济体制成熟国家的特征。首先,在劳动合同期限的管制方面,市场经济体制成熟国家普遍实行的是以不定期劳动合同为常态、定期劳动合同为特殊状态的劳动合同制度,并且大都对定期劳动合同的期限及续订次数有着较为严格的限制,即实行的是短期限、严续订的制度;我国实行的则是将定期劳动合同、不定期劳动合同均作常态施以法律规制的制度,对定期劳动合同的期限和续订次数几乎没有任何限制,实行的是宽期限、宽续订的制度。其次,在合同履行、解除规则方面,因为定期劳动合同的期限均较短,受不确定因素影响的概率较低,当事人双方对自己能否完整履行一个较短期限的劳动合同比较容易进行判断、评估,市场经济体制成熟国家一般都承继了民事合同的履行规则,对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均有较为严格的限制。而对不定期劳动合同,则采较为宽松的做法,仅引入解雇保护制度——特别是解雇禁止以及预告制度,以维护劳动者的正当利益,除此之外双方均可相对比较自由地解除合同;我国劳动法因为视劳动合同的各种期限均为常态,因而对各种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履行规则均采用大致相同的履行、解除规则,即在不定期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解雇权的行使与定期劳动合同一样受法律规定的限制,而无论是定期劳动合同抑或不定期劳动合同,劳动者均可以随便解除,不需要任何理由。第三,在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责任方面,市场经济体制成熟国家多数允许当事人就定期劳动合同的履行约定违约责任;而我国的劳动法,就其立法精神来看,应当是排斥了违约责任对劳动合同期限的适用。第四,市场经济体制成熟国家对具有不同地位的劳动者,实行的是差异化保护的制度;而我国劳

动法并没有将具有雇主特征的劳动者以及强势劳动者从普通劳动者中分离出来实行差异化保护,而是予其享受与普通劳动者同等的保护。

我国劳动法的这些特征所导致的不良后果之一,就是劳动者辞职权过于宽泛,部分强势劳动者毫无诚信,随意乃至恶意跳槽,造成用人单位基于劳动合同期限所期待的正当利益完全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用人单位能够选择的途径只有两条,即或者不对人力资源进行各种各样的投资,但这显然不符合正常的经营逻辑,盖因现代企业之间的竞争,很大程度上就是人力资源的竞争,不对人力资源投资,几乎等同于放弃竞争。因此,用人单位能够选择的第二条途径只能是寻找替代手段,而服务期正好能满足用人单位的这一正当需求,从而成为用人单位乐于选择的方案。因此可以说,服务期制度的正当性是毋庸置疑的。[4]

三、服务期的法律性质

实践中的服务期较之劳动合同一般期限有以下特点:(一)是服务期是劳动者因享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做出的承诺,而劳动合同一般期限不以劳动者享受用人单位的特殊待遇为条件; (二)是服务期与劳动合同一般期限在时间长度上不一致,前者一般长于后者;( 三)是服务期的法律性质在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而劳动合同一般期限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是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限;(四)是服务期由于同劳动者享受特殊待遇相对应,对劳动者有约束力,而劳动合同一般期限依《劳动法》第31 条的规定对劳动者几乎没有约束力。但是,当劳动合同一般期限被服务期所覆盖时,对劳动者也就具有了约束力,这可称之为劳动合同特殊期限。

关于服务期的法律性质,可以有两种选择:第一,赋予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同样属性,当服务期长于原劳动合同期限时,可视为是原劳动合同期限的延长,在延长期间双方可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义务,也可以约定变更原劳动合同义务。第二,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而服务期尚未届满时,劳动者有义务在剩余服务期内与用人单位续订劳动合同,而新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与原劳动合同的约定可以一致,也可以不一致。值得注意的是,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新劳动合同就不能成立。[5]

立法对服务期的定性的选择,有两种模式:

(一)是单一定性。法律作出强行性规定,只选择某种定性,即劳动合同期限或劳动合同续订义务期限;

(二)是组合定性。法律作出任意性规定,允许双方当事人约定选择这两种方式中的一种。

在现行的地方立法中,已有组合定性模式的立法例。其中又可分为两种:上海模式。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按照《条例》第14 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续订劳动合同,对服务期的履行方式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二)》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继续提供工作岗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续订劳动合同。因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期间,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岗位,视为其放弃对剩余服务期的要求,劳动关系终止。在这里,劳动合同续订义务期限被作为选择的第一顺序,劳动合同期限被作为选择的第二顺序。江苏模式。《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15 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超过劳动合同尚未履行期限的,当事人可以相应变更劳动合同期限等相关内容。当事人未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由用人单位终止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追索劳动者服务期的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在这里,劳动合同期限被作为选择的第一顺序,劳动合同续订义务期限被作为选择的第二顺序。

单一定性的两种选择的比较。将服务期定性为劳动合同期限,表明服务期专项协议是对原劳动合同的期限条款的变更,其法律后果是原劳动合同的延期;在延期期间,如果符合法定的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仍然可以变更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在这里,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具有确定性,即可以确保劳动关系的继续运行。而将服务期定性为劳动合同续订义务期限,则不能当然确保劳动关系继续运行。这是因为,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合同条款仍然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没有要求对方接受其单方提出的合同条款的权利,也没有应当接受对方单方提出的合同条款的义务,在单方提出的条款不合法时更是如此。也就是说,双方就新劳动合同的内容不能达成一致是合法现象。如果强

制性要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新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尤其是强制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单方提出的合同条款,那就违反了劳动合同订立应当协商一致的原则。这两种定性的比较表明:就服务期对劳动关系继续运行的保障程度和对劳动者的约束程度而言,劳动合同期限大于劳动合同续订义务期限;就其法律后果的利益倾向而言,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续订期限中所得利益相对大于在劳动合同期限所得利益;就认定是否违反服务期约定的难易度而言,对是否违反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义务的认定相对容易,而对是否违反劳动合同续订义务的认定相对较难。

组合定性的两种模式的比较。在上海模式中,把劳动合同期限作为兜底选择,强化了服务期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并且可以降低认定劳动者是否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成本,但对劳动者相对不利。在江苏模式中,把劳动合同续订期限作为兜底选择,相对弱化了服务期对劳动者的约束力,并相对提高了认定劳动者是否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成本,但对用人单位相对不利。

四、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关系

概言之,服务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区别主要有:

第一,性质不同。劳动合同期限作为劳动双方当事人订立劳动合同所必须约定的一般条款,根据《劳动法》第19条的规定,它同时也是劳动合同的法定必备条款,其性质乃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而共同达成的表明双方劳动合同关系有效存续的起止时限。服务期则是用人单位在为劳动者已经先履行或承诺履行劳动合同以外的特定或特殊义务的情况下,单方作出的要求劳动者承诺必须为本单位工作满一定年限的期间。

第二,前提不同。劳动合同双方在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前通常不存在劳动合同之外的权利义务关系,因而该约定一般没有特定的前提条件。而服务期约定则一般是以用人单位已经或承诺为劳动者先履行劳动合同以外的义务或为劳动者提供特殊待遇为前提的,服务期约定实质上是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以在一定期限内为本单位履行工作义务,同时承诺不到其他用人单位另谋就业,也不自谋职业,以此作为对用人单位先履行或承诺履行相关义务的回报。

第三,适用法律不同。劳动合同期限作为《劳动法》第19条第(一)项所规定的劳动合同的法定必备条款,它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即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缔结劳动合同时,必须要明确约定劳动合同的起止期限。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

服务劳动合同 篇10

服务行业劳动合同书是在服务行业中雇佣员工的一种合同协议。该合同的目的是确保雇佣员工和雇主之间的权益得到保障,并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下是一份服务行业劳动合同书的示例。

劳动合同书

甲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公司地址]

乙方:[员工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住址]

鉴于:

甲方是一家在[服务行业]从事业务的企业,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和经验,需要雇佣员工来提供服务。

乙方愿意加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需求和任务来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并同意遵守。

第一条 雇佣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共计[合同期限]。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岗位职责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完成由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职责。具体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职责将在乙方入职时进行书面确认,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

1. 乙方工作地点为甲方所在地。如需出差或外派工作,双方应另行约定。

2. 乙方的工作时间为每周[工作天数],每天工作[工作时长]。具体的工作时间安排由甲方负责,双方应进行书面确认。

第四条 薪酬及福利待遇

1. 乙方的基本薪酬为人民币[基本薪酬]元/月,包含以下福利待遇:[具体福利待遇,如五险一金、带薪年假等]。

2. 乙方享受政府规定的带薪病假和产假等合法保险和福利待遇。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薪酬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提前[调整通知期限]向乙方进行书面通知。

第五条 保密义务

乙方在合同期限和合同终止后,对于在工作期间接触到的甲方商业秘密和其他敏感信息,应负有保密义务。乙方不得擅自泄露、转让或利用该等信息牟取个人利益。

第六条 终止此合同的条件

1. 合同期满。

2.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3. 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经甲方书面通知后解除合同。严重违反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恶意故意违反安全规定、严重失职、盗窃公司财物等。

4. 管理合同另有约定。

第七条 合同解除的通知

1. 若甲方或乙方希望解除合同,应提前[解除通知期限]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 如一方违反通知期限,则应向对方支付一方月工资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诉讼解决。

第十条 合同变更和终止

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和终止本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员工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以上是一份服务行业劳动合同书的示例。作为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确保合同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一致。同时,建议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和帮助,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服务劳动合同 篇1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期限为___。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自___年___月___日起。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安排在承担工作任务。

2、因工作需要并与乙方协商后,甲方可变更乙方工作岗位。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实行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___小时。

2、乙方每月两天休班假期。

四、劳动报酬和支付时间

1、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每月工资___元。

2、甲方按有关政策以货币形式每月___日支付乙方工资。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不得聘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六、劳动纪律

甲方应将依法制订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附则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依照国家规定处理。本合同未约事宜,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双各执一份。约定事项违背国家规定或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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