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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 2024.03.22

2024志愿者规章制度汇编十四篇。

资料是时代的记录,它是产生于人类实践活动。在平时的学习和工作中,我们经常会使用到资料。资料可以帮助我们更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所以,关于资料你究竟了解多少呢?下面由小编帮大家编辑的《2024志愿者规章制度汇编十四篇》,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志愿者规章制度 篇1

校园捐助站是志愿者、爱心师生与受助者之间互动交流的窗口,是展示志愿者以及爱心师生形象的平台。为规范捐助站的秩序及信息发布行为,促进捐助站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捐助站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捐助站全称为师院学生会志愿者工作部爱心物资捐助管理站,隶属于师院学生会。

第二条 捐助站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为核心,本着“服务大局、奉献社会、温暖他人、彰显爱心”的宗旨,以“让志愿者的爱如阳光般温暖每一个人”为口号,致力于帮扶社会弱势群体,从而推进师院志愿者体制的完善、师院精神文明建设和和谐校园的全面发展。

第三条 捐助站的长期发展目标是拥有特色的组织文化,规范的管理体制,高素质,高效率的团队,一个能为爱心师生提供捐助平台、为他人提供帮助乃至为社会做出贡献的组织。

第四条 捐助站贯彻“成员主抓,广泛参与”的方针,即每次活动除志工部成员必须参加外,凡是有热情、有奉献精神的师院学子均可参与。

第二章 成员职责

第五条 捐助站成员的资格

1、具有志愿奉献精神,热爱志愿服务公益事业;

2、认同捐助站的理念,拥护捐助站的宗旨,遵守捐助站的规定;

3、有能力推动相关事业的发展。

第六条 成员享有的权利

1、制定、修改和完善捐助站有关管理规定;

2、参加捐助站的'有关活动;

3、对管理团队的工作进行审议、监督,提出建议和批评。

第七条 成员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捐助站的规定,执行管理站的决议;

2、参加捐助站活动,维护捐助站的形象,并为推动捐助站事业发展尽力;

3、对管理团队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维护捐助站合法权益,反映捐助站意愿和要求。

第三章 奖惩方案

第八条 本站将出台严格的考核体系,对所有认真负责、踏实肯干、表现突出的青年志愿者给予肯定及一定的嘉奖;

第九条 对于在工作中缺乏主动性和责任感的会员给予批评警告处分。

第四章 资料管理制度

第十条 本站重要会议记录,考勤相关资料及各项活动的书面材料应及时整理并分类归类;

第十一条 由专人负责记录,整理、保管捐助活动的相关物资;

第十二条 定期汇报及在网络上公开物资的管理、发放情况。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捐助站所有管理成员承认并确保捐助站的终生公益性质、非盈利性质和非政治性质。[实用文档]任何管理成员不得以捐助站的名义从事任何私人性质、商业性质、政治性质及一切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捐助站管理规定的活动;

第十四条 凡在捐助站内发布的任何信息,务必使用健康、文明、礼貌的文字、数字、图片、声音、影音、视频及符号语言等(但不仅限于此)表示,务必遵守网络道德及捐助站管理规定。成员承担一切因自己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行政、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经事宜由师院学生会志愿者工作部负责补充,修改;

第十六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站所有;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有效。

志愿者规章制度 篇2

第一条:公开招募制度

1、招募。服务站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青年志愿者,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2、招募方式。

组织招募:通过团的组织系统动员、发动青年,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

社会招募:通过电视、广播、海报、报刊以及公布热线电话等方式动员、发动青年报名应招。

第二条:登记制度

服务站负责对求助的群众和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网络注册制度。

第三条: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青年志愿者档案,掌握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建立青年志愿者服务档案,对青年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第四条:监督检查制度

1、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志愿者服务队及志愿者完成各项服务任务。

2、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志愿者服务情况并记入服务档案。

3、志愿者上岗服务必须佩戴明显标志。

4、在提供服务时,须如实填写服务记录,并由服务对象确认。

志愿者规章制度 篇3

协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平等、透明的原则制定了以下制度与要求:

一、例会纪律与要求:

1、每次开会务必在所通知的时间前十分钟到达会场;

2、到达会场后安静的等待点名;

3、会议中严禁讲话与玩手机,要营造出安静的会场气氛,如有疑问可以询问相关人员;

4、重要的会议精神要做好笔记,以备不时之需。

二、活动纪律与要求;

1、想要参加活动的人员,首先应在相关负责人员处报名登记;

2、听从协会的分配与安排,如果有事不能参加,必须事先向相关负责人申明(仅限于报名参加者);

3、活动中要保持一名志愿者的纪律性和规范性,严格要求自己;

4、活动结束后,要仔细检查一下与自己相关的资料与物件(比如:报到表是否填写,志愿者服务证等)。

三、积分规则:

每参加一次活动可根据活动的大小给予1~5分不等,一般的活动参加一次积两分。

四、奖惩制度:

1、活动中表现积极与突出者给予适当的加分奖励;

2、如有违反青志协规章制度者将会得到相应的批评与处理;

3、已经报名去参加活动的人,如因为临时有事不能参加,必须向相关负责人请假,不请假者将会得到协会的相应惩罚。

志愿者规章制度 篇4

第一条、任何志愿者不得借本团队名义发起、组织、参与非团队批准的活动。

第二条、不得在团队拉拢队友,参与传销、宗教、证券等任何形式的组织。

第三条、不得散布、传播非法言论、不道德思想等误导队友,诽谤政府、团队等。

第四条、不得借团队名义谋得私利,非法集资或进行社会募捐。

第五条、积极参与团队活动,对长期不参加活动人员根据团队考核制度予以清退。

第六条、服从团队安排,对不理解、不支持的事宜通过正规途径反映问题,不应因个人思想而影响他人,情节严重者予以清退。

第七条、不得私自组织选举、拉帮结派等,遵守团队组织架构。

第八条、作为志愿者不得沾染毒品、参与赌博、组织淫秽、盗窃、诈骗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团队予以清退。

第九条、不得挪用、专用捐助物资、善款等,已经发现予以清退。

志愿者规章制度 篇5

岳阳中学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管理,完善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建设、使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青年志愿者内部干部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三)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坚持分工合作原理,个人不离集体,集体不离个人,立足本职,明确目标,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围绕“公益事业

弱势群体”开展工作;

(三)每次参加志愿服务后,由志愿活动组织者(队长),立即把《会员证》收集,并交青协“会长处”,由“会长”予以认定并注册。否则无效;

(四)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在开会(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30分钟请假;

(五)确定工作目标,不能盲目的开展工作,必须按月制拟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三、实施制度

(一)活动前,相关活动部门协调安排好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作好各项准备活动细则落实到人;

(二)活动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认清的组织实施,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营造声势,确保效果;

(三)必须确保每次活动都必须有活动照;

(四)活动中严格签到,做好参与会员的服务数量与质量确认,做好活动相关记录,积累完整原始资料;

(五)活动后,活动负责人及时组织者进行书面总结、调查反馈、整理材料;

四、开会(例会)要求

开会时,必须严格遵守会场纪律,禁止在会场随意走动和说话,禁止带任何小吃进入会场。在开会(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30分钟请假;

五、奖励制度

(一)协会每学期按协会成员的综合考评成绩评选出“优秀青年志愿者”;

(二)参选人由协会各部、各基层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提名;

志愿者规章制度 篇6

恩心行动志愿者工作部规章制度青年志愿者工作部是贯彻和推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传递爱心,传递文明,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面向社会,为社会公益事业和社会保障事业提供志愿服务。规划、组织青年志愿者活动;

恩心行动的宗旨是:服务社会、帮助他人、完善自己、弘扬新风。恩心行动志愿者的口号是:爱心献社会,真情暖人心。

一、人员设置及岗位责任制度

青年志愿者工作部下设策划组、网络宣传组、执行组、秘书组、特助组,各小组相互协调,项目化运作,共同完成志愿者活动。

第一条:设青年志愿者工作部部长1名,对志愿服务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统筹志愿服务中心的大型活动安排及筹划工作;

第二条:设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副部长5名,协助部长开展工作;负责大型活动的筹备督导;负责各项活动的通知布置,具体的安排筹备工作;负责对外联系;

第三条:设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干事10名,共同协助开展工作;负责大型活动的通知、传达、会场布置,维持等工作。

二、例会制度

第一条:开会的前一天由副部长及时向秘书处或者办公室申请会议室,同时通知与会人员。

第二条: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原因者,须向部长请假。第三条:会议期间手机应处于静音状态,中途不得接电话,更不能离开会场,同时会议非讨论阶段应保持会议纪律。

三、部员考核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范围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全体成员。第二条:全体成员学习成绩要求优良,工作主动,认真,各方面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条: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在学期考核评优时予以优先。

1、积极主动,踏实肯干,认真负责,会议及日常活动无迟到,缺席现象。

2、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维护集体利益和信调部的声誉,敢于同不良倾向做斗争。

3、为协会作出重大贡献的成员。

4、勇于提出部长副部长在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5、发扬主人翁精神,为青年志愿者工作出谋划策,工作上有创新,成绩显著。

第四条:凡具有以下情况者,恩心行动志愿者工作部将给辞退。

1、不主动完成恩心公益安排的任务,工作效率低。

2、违反恩心公益制度,无故缺席活动,徇私舞弊。

四、活动策划及实施制度 第一条:活动策划。

活动之前先做好活动策划。策划要顾及可行性,内容充实,主题突出,形成文字。

第二条:活动实施。

1、活动前,通知各级组织,调度安排好人员,准备好活动用品和设备。做好前期的宣传工作,把我们的影响力扩大。

2、活动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热情地组织实施。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临时增减方案中的内容。

3、日常服务活动落实专人于专门服务队负责,做到定时、定点、定人、定内容,常抓不懈,注意效果,确保服务数量与质量并作好活动相关记录。注意加大活动后的宣传力度,及时与新闻部取得联系,加强我们部门的宣传,以便号召更多的同学参与其中。

4、活动后,活动负责人及时组织进行书面总结,调查反馈,整理材料,有关资料归档。

五、财务制度 第一条:经费来源

1、团队内筹集经费。

2、企事业单位友情赞助。第二条:经费用途

1、团队干部因公支出交通费用。

2、团队干部举办各类活动的开支。

3、团队内部的开支。(宣传海报,横幅等)第三条:经费报销

活动过程中,注意保管相关的发票和收据,最后交到给部长,由部长向秘书处报销相关费用。

2010年10月18日

志愿者规章制度 篇7

一、 会议制度

1. 为了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提高开会效率,促进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的展开,特制订本会议制度。

2.协会例会定期进行(时间由管理团队根据各成员课程时间拟定,开会场所及时间由相关人员通知),会员必须准时报到,否则即为迟到或旷会。

3.会议由协会部长主持,各个部门及成员参加,会议内容包括分管部门部长简单总结上周工作,并上报下周工作计划。

二、 会议纪律

1.协会成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请应在开会前以电话或当面告知协会负责人,不允许以短信的方式。

2.协会人员如确实有事须向管理人员请假,不可无故缺席,如故意缺席或迟到将按照协会请假制度进行相应处置。

3.协会各部门成员,无故不参加青协例会三次以上者,将取消协会成员资格。

4.各种会议严格实行考核制度,与会员应提前进入会场,并在例会前签到,不可替签,如有替签者归为缺席者。

5.会议开始前,参与例会者自觉将随身携带手机通讯设备调成静音状态,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会议进行过程中,参与会议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制度,不准交头接耳,不准来回走动,共同维护公场秩序。

6.会议鼓励会员积极发言,但要严肃认真、切实有效、言简意赅、保持应有的尊敬。

7.协会例会要求每位成员带上笔记本和笔,开会期间做好笔记,要求详细,以便工作的安排。

三、出外志愿者服务活动

1.凡是志愿者活动,由部长或指定负责人确定统一负责人,由负责人确定并通知集合及出发时间,必须严格遵守时间。

2.确定活动,由负责人统一借还物品,通知参与人员及结对人员。

3.活动时,应随时观察人数,确保成员的安全。同时,做好拍照等工作。

4.活动后,归还外借物品,做好总结工作,将照片与总结一起传于办公室负责人,底稿自留。

5.志愿者活动时,协会的每位成员的一举一动都代表着沧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所以请用我们最好的一面展现在他们的眼前。

四、扣分范围与事项

1.例会以及开展活动时迟到。

2.缺席例会以及协会各项活动。

3.工作不积极者。

4.所分配到的任务不能及时完成。

5.例会等会议从不发言或躲避发言,故意扰乱秩序者。

6.不服从上级的领导,在协会中制造矛盾,在协会中搞特殊,忽视团体意识 。

7.如有任何人做出影响协会形象的事情予以一定处理,严重者开除档案处理。

五、奖励制度 奖励:

1.协会每学期按协会成员的综合考评成绩评选出“优秀青年志愿者”;

2.协会成绩突出者,给予相应管理职务。

六、处罚细则

处罚:分为口头警告、警告、劝退、除名

1.口头警告:参与各种工作、会议、活动一次缺席;工作、活动时擅离岗位、怠工;不服从统一安排,私自行动。

2.警告:对工作分配到的任务草率敷衍、弄虚作假,工作严重失误、导致不良后果、两次口头警告;

3.劝退:假借协会名义谋取私利、私自向服务对象索取酬金,各类工作会议、活动五次无故迟到、三次无故缺席、受到(院)系通报以上处分。

4.除名:严重违反学校及协会规定,屡教不改,影响严重,予以除名。

七、后续值班制度

1.所有值班人员按时到达值班地点,如有事提前请假,请假应找好接替值班人员。

2.值班之后打扫卫生,整理协会物品,保持协会的干净,和谐。

3.值班人员要在值班本上签到,组长负责监督,严禁代签、替签,情节严重者直接令其退回。若值班组长因事未到,各值班人员必须本着诚实、自觉的原则签到。

4.值班结束检查值班室窗户是否关好,卫生状况是否良好,将物品摆放原位后方可离开。

5.值班人员对于当晚的工作事物做好交接,凡是经手的事物务必落实好。如因个人问题造成的工作失误由本人负责并要接受处罚。

6.值班时间内,协会人员严禁带非协会成员或非工作原因的人员入内。

志愿者规章制度 篇8

志愿者组织的规章制度以及会员的权利和义务青志管理制度青志纪律是协会机构和全体青年志愿者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维护组织的团结和统一,完成组织各项活证。组织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组织纪律,会员必须自觉接受组织纪律的约束。凡破坏青年志愿者组织形象或不履行会员义务者,量情节之轻重,给予相应处理。为了进一步完善组织规章制度,加强组织工作纪律的明确性,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协会日常工作的开展,特定会议、工作等制度做如下规定:

一、会议制度

1、各会议均须记录并在考勤表内签到,均由秘书长负责记录。

2、每次召开常规例会时;各部门成员均需参加。会议内容与主题应做到求同存异,努力建立集体主义氛围。

3、无正当理由不到会者,视为无故缺席,累计满三次者,将由秘书长记录在案,并给予警告;满三次者无论任何理由,则由秘书长上交负责人,经审议视其自动退出;组织上一律不给予任何职务证明。

4、如因故实在不能到会者,必须提前一天或当天向秘书长或负责人及所属主要负责人说明缘由;但次数超过三次者,将由秘书长向负责人提交审议,给于适当的惩罚。

5、与会者迟到15分钟,视其无故缺席,但允许事后(在一天之内)向秘书长及所属主要负责人说明缘由。

6、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不得超过1个半个小时。

7、会议记录须由秘书长记录存档。

二、工作制度

1、日常工作由负责人统筹安排,由负责人协调各部长落实工作。

2、认真负责本职工作,必须严格履行本职的权利和义务。

3、严格执行负责人负责制;每项重大活动直接由负责人与外联部,宣传部策划,由负责人统筹安排,活动结束后并向其汇报。

4、一般不得利用上课时间组织和召开活动,若因实际工作需要必须向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向学校申请,经同意后方能进行。

5各部门负责人不得无故(无正当理由)推卸工作责任,若有给予警告。若组织集体活动无参加达三次以上(含三次)者,青协将其除名(第二次警告,第三次直接开除)。

6、每学期进行组织考核制度,不合格者,由青志负责人批评教育,若仍无改正者,将其除名。(以上除名者组织上一律不给予任何职务证明)。

三、奖惩制度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会员,由本组织视为其情节轻重,分别采取批评、直接开除甚至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和追究刑事责任等方法进行处理。

1、有违背本组织宗旨者。

2、有损本组织形象者。

3、拒绝参加本组织工作者。

4、校、学院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

5、违反本组织章程有关规定和其他学生组织各项纪律者。

6、打架斗殴者,蓄意破坏组织声誉者,视其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罚,严重者勒令其退出组织。

四、会员享有的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组织的活动

3、对本组织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4、有推荐入会的权利。

五、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本组织的章程,执行本组织的决议。

2、维护本组织的合法权益。

3、完成本组织交办的工作。

4、向本组织反映有关志愿工作情况,提供有关志愿工作资料。

志愿者规章制度 篇9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管理工作,深化网络文明传播活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发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是适应互联网日益成为思想文化传播的重要渠道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的新形势,改进创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举措。

第三条 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热心精神文明建设,熟悉网络宣传工作,掌握网络技术和网络传播方法,具备较好的思想文化素质和文字写作水平,志愿参加网络文明传播活动。

第四条 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主要工作:

(1)提供内容稿件。收集整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态、创建成果、先进事迹等情况,编发相关文字、图片及音视频材料,发布至志愿者注册的博客、微博。

(2)组织撰写原创评论文章。围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撰写评论文章,供中国文明网、湖北文明网、文明网及相关网站刊发。

(3)参与网上讨论。通过撰写博文、评论、留言发帖等方式,积极参与中国文明网、中央和地方重点新闻网站及市文明办组织的网上讨论,倡导文明风尚。

(4)传播重要内容。通过电子信箱、qq、博文、微博等方式向相关网民发送文明传播内容,在各文明网站、中央和地方重点新闻网站的博客、论坛等公共空间传播文明。

志愿者规章制度 篇10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恪守网络道德,文明上网。

(2)自觉遵守有关保守国家机密的各项法律规定,不泄露党和国家机密,或传送有损国格、人格的信息;禁止在网络上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及社会公德和有伤社会风化的信息。不得发表任何诋毁国家、政府、党的言论,不得发表任何有碍社会稳定、国家统一和民族统一的言论。

(3)不得擅自复制和使用网络上未公开和未授权的文件;不得在网络中擅自传播或拷贝享有版权的软件,或销售免费共享的软件。网络上所有资源的使用应遵循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利用网络盗窃别人的研究成果和受法律保护的资源。

(4)不得使用软件的或硬件的方法窃取他人口令,非法入侵他人计算机系统,阅读他人文件或电子邮件,滥用网络资源。不得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禁止破坏数据、破坏网络资源,或其它恶作剧行为。

(5)不在网络上接收和散布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等有害信息。不得浏览色情、暴力、不健康的网站网页。

(6)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诽谤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的不良信息。

(7)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8)有违反上述规则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志愿者规章制度 篇11

总 则

第一条 志愿者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图书馆志愿者,凡安徽工业大学在校学生,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第二条 招募方式采取组织招募。组织招募是通过团的组织系统动员、发动青年,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以及参加图书馆志愿者集中招募。

第三条 组织原则:活动组织者要协调好组织内部关系,为活动实施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四条 服务宗旨:通过图书馆志愿者活动,为读者提供志愿服务,弘扬无私奉献精神和舍己为人的传统美德,提高图书馆志愿者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图书馆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五条 服务口号: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第六条 服务原则: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读者,无私奉献。

第一章 图书馆志愿者守则

为使志愿者更好地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树立和宣传图书馆志愿者的良好形象,对图书馆志愿者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条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以及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二条 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组织开展各种志愿服务。

第三条 以自身的行动倡导奉献精神,把爱心献给读者,实践友爱、互助、奉献!

第四条 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服务章程,高质量完成服务任务。

第五条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技能。

第六条 顾全大局,维护志愿者形象和集体荣誉,树立图书馆志愿者良好的形象。

第七条 热情为服务对象服务,态度谦和,耐心细致。

第八条 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索要收受服务对象的钱物。

第二章 志愿者纪律

志愿者须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和服务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任务。

1、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佩带“图书馆志愿者”袖章或其他相关标志。仪表端庄、举止稳重。

2、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准时上岗,不能迟到、早退,还必须讲信用。

第三章 经费

第一条:本志愿者队伍属于非盈利性团体。

第二条:本志愿者队伍经费来源主要为:社会的赞助和捐赠及其他的合法收入。

第四章 登记制度

服务站负责对求助的群众和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书面登记制度。

第五章 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图书馆志愿者档案,掌握图书馆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图书馆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建立图书馆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系网络,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人员稳定,服务项目具体,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3、建立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档案,对图书馆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第六章 培训制度

1、图书馆定期组织图书馆志愿者开展各项理论和技能培训,包括图书馆志愿者的基本概念、图书馆志愿者活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不断提高图书馆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2、图书馆定期邀请图书馆领导、图书馆志愿者、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第七章 监督检查制度

1、组织指导和协调图书馆志愿者服务队完成图书馆志愿者协会统一部署的任务。

2、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情况并记入服务档案。

志愿者规章制度 篇12

首先,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必须有集体意识,做每一件事都要为集体的荣誉着想,懂得团结互助,友爱和善;其次,我们要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的精神,遇到苦事不推脱,要勇于承担责任;再次,要明确职责,尽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我相信,只要我们共同努力,哈尔滨学院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明天将会更加美好,爱的火炬将会永远传递下去!

为了加强协会的管理,完善协会的建设,使协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协会内部干部及成员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因此制订该制度:

一、档案管理制度:

1、协会内部文件、会员档案、学院文件;

2、各部门工作计划、活动总结、述职报告及通报奖励;

3、协会所有文件都须经秘书处归档保存。

二、活动实施制度:

1、活动实施:

(1)活动前,相关活动部门协调安排好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做好各项准备活动,并落实到个人,安排活动时应做到机会人人平等;

(2)活动时,应认真细致、热情积极,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确保效果;

(3)活动中严格签到,做好参与人员服务数量与质量确认,做好活动相关记录,积累完整原始资料;

(4)活动期间,参与活动的志愿者须服从组织安排,注意维护志愿者协会的形象;

(5)活动后,活动负责人及时组织进行书面总结、反馈、整理材料。有关材料及时送交秘书处归档。

2、副部以上可以支配协会内其他部门成员。

3、活动留底交由秘书处存档。

三、财务管理制度:

1、协会经费有秘书处专职管理;

2、秘书处必须做好每一笔财务账目的记录、保存和整理好相关的发票和收据,并且每月进行一次财务审核,结算当月收支余额并交会长过目;

3、任何开支都要有收据、发票并将收据、发票、余额全数交回秘书处负责人;

4、任何社会捐助或相关活动合法所得,须经秘书处完整记录,充当活动经费;

5、秘书处每学期结束前半月,将财务状况明细向外界公开。

四、会议制度:

1、协会定期召开理事会,每周召开一次例会,遇有特殊情况可由会长临时召开紧急会议;

2、协会将不定期召开会员大会,具体时间将根据协会工作开展情况而定;

3、各部门、各组织不定期召开内部会议;

4、除例会外,有重要会议应提前通知,通知应明确开会时间、地点以及注意事项;

5、若是由于会议通知者的过失促成他人的迟到、缺席,则只追究当事人责任;

6、会议无辜缺席、迟到、早退,视不同情况,在其量化管理中相应扣分;

7、做好会议签到以及会议记录。

五、审核制度:

审核对象:本协会干部、协会全体青年志愿者。

审核方式:通过积分,提出奖励或处罚的建议,报有关上级作出决定。

审核依据:成员档案及相关活动记录(内含活动时间、质量、绩效的综合考评和量化管理)。

审核细则:

加积分:

1、凡能提出良好的建议和意见的,被协会采纳酌情加0.5-1积分;

2、凡能提出富有新颖,并可实施的活动方案,酌情加1-1.5分;

3、参加活动一次为1-2小时,加0.5—1分,参与组织策划表现现突出者加1—2分;

4、特殊情况按特殊情况加分。

减积分:

1、协会各类工作、会议或活动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0.5-1积分无故缺席扣2分。(因故未按时参加并经调查情况属实者例外)

2、在活动过程中,用于活动的公共物品丢失或损坏、不能按时归还,物品分管人扣2分。.

3、青年志愿者在活动中违反纪律或章程时,视情节轻重分别扣0.5分(口头警告)或1分(警告)。

六、奖惩制度

奖励:

1、协会每学期按协会成员的综合考评成绩评选出“优秀青年志愿者”

2、参选人由协会各部提名;

3、参选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满勤时间的60%;

(2)学期按时参加会议;

(3)在活动期间表现突出、积极、任劳任怨;

(4)无协会、部门及组织处分。

4、提名人将参选人的资料以书面形式上交到协会秘书处。经协会理事会协商一致。核实无误后。评出“优秀青年志愿者”经公示,报校团委批准,并颁发荣誉证书。

处罚:分为口头警告、警告、劝退、除名。

1、口头警告:参加会议两次无故缺席;活动时怠工;不服从统一安排、私自行动。

2、警告:对工作分配到的任务草率敷衍、弄虚作假、工作严重失误、导致不良后果,两次口头警告;

3、劝退:假借协会名义谋取私利、私自向服务对象索取酬金,各类工作会议五次无故迟到者。

4、除名:严重违反学院及协会规定,屡教不改,影响严重,予以除名。

七、会员管理条例:

1、协会成员参加活动时必须佩带协会徽章;

2、成员必须服从协会安排,凡违反协会章程及规定安排进行活动者。一切责任自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3、协会成员必须遵守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及协会形象;

4、青协会员退会需提前向上递交申请。

志愿者规章制度 篇13

第一条【原则】为规范“拍卖阳光”计划公益活动的管理工作,加强志愿者管理,根据志愿者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核准登记】志愿证用于证明已经注册了的志愿者的身份,用以记录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内容及服务后,由服务对象或单位提供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的证明。

第三条【宣传动员】在接到活动任务后,将任务的宗旨、活动时间、地点及内容提前通知需参加的活动小组组长后,由活动组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自己的行动计划,上报审核同意后,再由各小组实施。

第四条【组织服务】有建设性建议的志愿者可以向小组长也可以直接向负责人报告;每次活动后,小组负责人汇报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对不遵守志愿者协议者按协议规定处理

第五条【管理培训】对志愿者进行志愿服务基本理念培训,定期向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相关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向志愿者骨干提供专门的培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六条【考核评价】以参加活动的积极程度和每次活动中被服务对象的评价为标准。

第七条【奖励与惩罚】能够准时参与活动并且积极服从组织分配者计分;参与活动能力突出者给与奖金奖励。造成一定影响着取消会员资格;造成一定损失者取消会员资格并追究责任;连续不参与活动5次者取消志愿者身份。

第八条【保障与权益】志愿者在需要帮助时,应优先得到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的服务。

第九条【附则】本制度的修改、变更、解释权属于“拍卖阳光”计划团队负责人;在特殊情况下由队员投票决定部分内容的修改、变更、解释。

志愿者规章制度 篇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人士以志愿服务的形式参与发展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好事业,推动国际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加强对志愿者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志愿者(Volunteer,也称志愿人员、义工、志工)是指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参与本基金会组织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无偿为本基金会公益事业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第二章 加入与退出

第三条 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社会奉献精神;

(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四)具备为本基金会组织开展的有关活动提供志愿服务所必需的技能和时间。

第四条 本基金会常年招募志愿者,并根据工作需要制定长期性志愿者招募计划和短期性志愿者招募计划。招募长期性志愿者应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所需条件;短期性志愿者的招募由各部门根据项目基金活动需要,提出志愿者招募计划,或者直接推荐志愿者人选。有关志愿者的招募由项目部门统一负责,报秘书长办公室审批。

第五条 志愿者可根据本基金会网站和其他媒体公布的服务需求信息,下载或向本基金会索取申请表格,填报并寄送本基金会,或者通过电子信箱递交加入申请表。

第六条 申请者经本基金会批准确认,填写相关表格后即为本基金会注册志愿者。

第七条 在履行志愿服务之前,本基金会与志愿者签订志愿者服务协议书。

第八条 志愿者若遇特殊情况中止服务,须向本基金会提出书面申请。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权利

(一)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二)接受本基金会提供的与服务相关的志愿服务培训;

(三)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四)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五)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所赋予的权利;

(七)可申请取消注册志愿者身份。

第十条 义务

(一)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志愿服务,不计报酬;

(二)遵守本基金会的有关规定,履行服务承诺,服从管理,按照本基金会管理部门的安排积极参加服务活动;

(三)自觉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的赢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行为);

(四)自觉维护本基金会志愿者的形象;

(五)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六)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四章 志愿服务

第十一条 志愿者服务领域:符合本基金会宗旨和本基金会所开展的各类公益项目、活动;促进中外民间交往的活动;与和平、发展相关的其他公益活动。

第十二条 志愿者服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翻译、文秘、档案、法律服务、财务服务、项目活动、礼仪接待、导游服务、后勤保障及本基金会其他工作的需要。

第五章 组织与管理

第十三条 组织机构

(一)本基金会负责志愿者工作的规划、协调和指导;

(二)本基金会负责注册志愿者的管理服务,建立健全宣传动员、注册登记、管理培训、考核评价、激励表彰等制度。

第十四条 日常管理

(一)凡申请成为本基金会志愿者,须填写《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志愿人员申请表》(后附个人简历),经志愿者录用部门审核后,报秘书长办公室及理事会审批。审批通过后,本基金会与申请者签订志愿服务协议,开始计算志愿服务期限。

以集体形式为本基金会大型公益活动提供志愿服务的临时志愿者,以集体名义与本基金会签订志愿服务协议,在协议后附上志愿者名单,并由志愿者本人签字认同志愿服务协议内容。

本基金会为志愿者统一标识。志愿者在参加志愿服务时,要统一佩戴本基金会志愿者统一标识。

(二)本基金会志愿者需接受相关志愿服务培训。由本基金会项目部门负责组织对志愿者进行培训,或由本基金会指派专业的第三方志愿者培训机构对志愿者进行培训。

(三)志愿者由本基金会项目部门统一管理。管理内容包括:指导志愿者按照我基金会的有关规定和志愿服务协议开展工作,检查志愿者工作,评估其志愿服务质量,填写《志愿者服务评估表》。项目部门负责统一建立和管理志愿者档案和志愿者信息库。

(四)项目部门如发现志愿者违反志愿服务协议的情况,可提前解除协议,报秘书长办公室及理事会批准后由项目部门办理。

(五)本基金会对在开展活动中提供良好服务、表现出色的志愿者,采取以下鼓励措施:

1.将志愿者的表现和工作成绩反馈给其所在的单位或社区,或在本基金会自办刊物、网站进行宣传、推介;

2.向中国志愿者协会、北京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推荐,参与有关奖项的评比;

3.本基金会作为公益性组织,可作为在校学生实习基地,并为志愿者做出实习鉴定;

4.志愿者若申请本基金会项目资助,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5.根据本制度上述原则,本基金会招募的长期性或短期性志愿者,均为本基金会提供无偿志愿服务。但本基金会亦或根据具体项目基金活动情况对服务于相应活动的长期性或短期性志愿者象征性地提供小额志愿服务补贴,相应费用从项目基金活动费用中列支。

(六)凡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志愿者,本基金会将注销其志愿者资格:

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2.违反本基金会相关规定和本管理办法的;

3.向本基金会申请自愿退出的。

(七)志愿者服务期满,志愿服务协议自动解除。若志愿者愿意继续提供志愿服务,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项目部门对其志愿服务进行评估,提出是否续签协议的意见,经秘书长办公室及理事会审批后,交项目部门办理手续。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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