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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正传读后感

发布时间: 2024.04.09

阿q正传读后感推荐。

书籍能引导我们进入高尚的社会,并结识各个时代的领军人物,在读了作品这本书,我们可以感受到作者的文学才华。读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写法不同于一般的议论文。探索“阿q正传读后感”的文化内涵和背后的故事接下来请阅读,以下内容仅供您参考最终决策仍需您自主抉择!

阿q正传读后感 篇1

《阿Q正传》成书创作于19底,共分九章。小说以辛亥革命前后的中国农村为背景,描写未庄流浪雇农阿Q,虽然干起活来“真能做”,但却一无所有,甚至连名姓都被人遗忘。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之作.这篇小说十分的短,但从几个方面写出了当时我们国人的灵魂,阿Q他有些卑怯,善于投机取巧,自高自大,狡猾.

阿Q是一个落后的雇农.作为一个落后的流浪的雇农.他的个性是非常突出的.他的生活方式,个性、心理活动和精神面貌不仅与赵太爷迥然不同,就是与王胡、小D等也显然有别。正想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当然,阿Q也有一些流气,但这除了社会的影响以外,应该说主要是受了压迫的结果。这些地方都很简单,也很明显,一般人也都承认的。一个难于解决的问题是:阿Q是一个农民,但阿Q精神却是一个消极的可耻的现象,应该如何理解呢?这确实是一个矛盾。要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要从当时的现实社会和阿Q本身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上去找答案。

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阿Q正传》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阿Q正传》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

阿Q是悲哀的。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

现在,我们已经远离阿Q那个时代了,但他那种“精神胜利法”似乎依然可行。这做人不要故步自封,和太过自私,不然只有退步。

阿q正传读后感 篇2

《阿Q正传》当然吸取了外国小说的一些手法,在欧洲,有一些好的古典的中篇小说,但总的看来,《阿Q正传》是真正的民族风格,这是由它的现实内容和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决定的。

鲁迅在写这部中篇时,是在日报副刊上连载的,每周登一段,写来是比较从容的,并且按照副刊的性质,是想写得幽默一些的。小说虽以幽默的笔调开头,但越写越严峻,终于在结局时,使小说无可争辩地具备了悲剧的性质。这并不是指阿Q个人的悲剧。这是指的艺术的最后效果,它在思想感情两方面给读者以启发:如此的社会,产生了如此的人物,以及如此的结局。

我个人每读到小说最后,鲁迅写阿Q在临刑前,竭力把那个圈圈画圆的心理状态时,心情是沉重到极点的。我认为这一节具备一种鬼斧神工的力量。这并不是阿Q的生命的终结,不是奔泻而下的艺术长流的终结。

《阿Q正传》写出了作者对这一时代的中国社会、人物思想的长期观察,深切感受,出于公心的爱僧,希望改革的热望。

关于典型创造,曾有过多次争论,纷如繁讼。我同意那种简单明了的说法,凡是成功的典型,都有一个真人作它的模特儿,作创作的依据。据可靠材料,阿Q确有真人依据,不只阿Q,鲁迅的其他人物,如孔乙己,闰土,甚至豆腐西施、小D等,都有他们的模特儿。鲁迅这种创造人物的方法,根基于真实的社会生活,因此才可能成为现实主义的,成为艺术的上品。

阿q正传读后感 篇3

我没事干便倒在床上,随手抓过一本书来看——《阿Q正传》——不久从弟弟家借来的。于是随便翻开一页瞧瞧,不久,就被阿Q调戏小尼姑的情节吸引住了,逗得我哈哈大笑……于是我翻到了第一页……我一口气读完了它,读完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又觉得可笑,又认为可悲。同时又佩服鲁迅先生的才华。

《阿Q正传》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

阿Q是悲哀的。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

现在,我们已经远离阿Q那个时代了,但他那种“精神胜利法”似乎依然可行。

一个胆小的人受到别人的欺辱,嘴上虽然不敢说,但心中一定是愤愤不平,在背后说那人的坏话,将那人骂得体无完肤了。

一位机关干部受到上级领导的批评,心中一定想:“总有一天,你“下”了,我“上”了,你就会栽到我手里……”

阿Q的“造反有理”似乎也流传至今。

一个孩子看到父亲吸烟,而自己却受到了父亲的管制不准吸烟,便觉得这个社会太不公平了!

可笑却又顽固的阿Q精神依然存在,存在于所有人心中…

阿q正传读后感 篇4

《阿Q正传》被公认为鲁迅最优秀的作品,甚至有人用“只要是在中国有些文化的人,没有不知道《阿Q正传》的”来形容《阿Q正传》的影响力的。而我本人也十分赞同这一观点,在我上高三的时候,我的语文老师一年一共讲了一篇文章,其他时间都用在总复习上了,而他所讲的那篇课文,就是《阿Q正传》,《阿Q正传》的重要性可见一般。

《阿Q正传》以辛亥革命前后的未庄为历史舞台,以主人公阿Q的活动为线索,以批判阿Q的病态心理精神胜利法为重点来组织材料。在艺术创造的过程中,作者不但从中国的现实社会出发,以农民的实际生活为基础,概括出阿Q的典型性格,而且着眼于辛亥革命这样一个重大的历史事件,设计未庄这样一个闭塞落后的江南农村,作为阿Q生活的典型环境。阿Q这个形象,既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又具有深刻的典型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阿Q正传》是辛亥革命时期农村生活的一面镜子,是旧中国劳动人民的奴隶生活的深刻写照,也是中国近代民族被压迫历史的缩影。

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无论从艺术概括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阿Q这一形象都是高居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切形象之上的。另一方面,其塑造形象的方法也是相当高明的,其精当的环境描绘,精彩的对话描写,深刻逼真的心理表现,冷峻峭拔、含蓄精练又饱含讽刺的语言都让人赞叹。可以说,《阿Q正传》已经成为后人难以逾越的一座高峰,它的很多方面都是今人学习的一个典范。

鲁迅对国民精神弱点批判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对奴性人格的批判,作品主人公阿Q是一个双重性格的奴性人物。“见了狼,自己就成为羊;见了羊,自己又变成狼”,这是阿Q性格中最为突出的一面。在“假洋鬼子”、赵太爷这些“狼”面前,阿Q表现出空前的软弱,乖乖地做“羊”了,任其欺辱。在王胡面前,阿Q虽然不甚服气,并试图获得胜利,然而,在王胡真的动了气同他打起来的时候,他又软下来了,“君子动口不动手”,这是弱者的哲学,也是由狼变羊过程中的心理安慰。阿Q式的人物,就是这样一种两面人:“他们是羊,同时也是凶兽。”

阿Q,其实就是一个鲁迅概念中的一个封建落后、思想愚昧的乡村农民的典型形象,是鲁迅把自己所要表达的中国农民的种种弊陋都集中到阿Q一个人身上,让阿Q成为中国当时封建农民的典型代表。而鲁迅对于乡村生活的了解是相当有限的,更谈不上是熟悉。而他对于阿Q这种“乡村小户人家”,所采取的“与其说是建立在详观细察基础上的具体描绘与刻画,还不如说是借助于有限的了解而充分发挥艺术创作所见许的推理与想象”。总的说来,鲁迅在乡下的时间不超过一年,当然称不上是乡下人,他所塑造的阿Q形象其实也就是个城里人眼中的农民的典型。

阿Q在现实等级制度下找不到自己的位置,所以他在强、弱两者间找寻一种平衡,以自己的主观意识创造一种精神上的平衡。这,就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凡事都讲究个度,精神胜利法也不例外。运用地得当,就叫“满足”,而一旦滥用成性,则变成了劣根。

“精神胜利法”所带给阿Q的,在阿Q自身看来,是值得炫耀的资本,是别人都没有而惟独自己有的值得大家都来学习的地方。但在其他有良知的中国人看来,则是一种巨大的耻辱,而鲁迅想要通过阿Q的“精神胜利法”揭示的,其实就是整个中国国民性的弱点,中国人之所以会成为东亚病夫,就是由于这个软肋在作怪。中国人向来以为自己地大物博,是天国,其他国家都是自己的附属国,并且当英国大炮已经炸开中国的大门上,中国皇帝还不知道英国在哪,面积有多少,与中国是否接壤。当一次英国军官邀请清朝大将福康安去参观英国大炮,福大将军却抛出这样一句话:“这玩意儿,想来没什么稀罕,看亦可,不看亦可。”当时中国人的自大心理恐怕已超出了想象。这与阿Q的“精神胜利法”却有异曲同工之妙。阿Q也常常对自己不如人家的地方不顾一屑,照样我行我素,自以为自己就是皇帝,只是皇帝生错了地方,在我看来,煞是好笑。

精神胜利法无疑有它积极的一面,几乎所有人都会通过遗忘或自我膨胀来减少焦躁感与自卑感,正如卡耐基所说“快乐的诀窍就是:如果你不快乐,那么就微笑,假装自己很快乐。”然而,当这种精神胜利法被滥用且不被转化成物质胜利时,这无疑是消极的。阿Q的精神胜利法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一种根深蒂固的奴性,遭受压迫而不敢反抗,甚至不敢正视自己的奴性,受到的压迫必然以一种自我消遣的方式加以排解,长期依赖这种方式达到心理满足则会引发物质追求上的惰性,这是阿Q最大的悲哀,也是当时中国最大的悲哀。

阿q正传读后感 篇5

鲁迅先生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他为世人留下了许多精神佳作。《阿Q正传》便是其中的一篇。我兴致勃勃地翻开书,开始走进阿Q这个悲剧人物的内心世界。

鲁迅笔下的阿Q,受到以赵太爷为代表的封建势力的剥削和压迫,社会地位低下,生活境遇十分凄惨。在他的身上有中国旧式农民安守本分,任劳任怨的优点,也有思想保守、认知愚昧、意识狭隘的缺点。

阿Q是千千万万贫苦大众中的一员,他对革命的认识模糊,直到辛亥革命风起云涌,他看见赵太爷等一干欺软怕硬的封建统治者威风扫地后,才开始向往革命,但他在思想上并没有真正认识革命的意义,并继续用他那可悲可笑的精神胜利法来安慰自己,根本不承认自己迷信,陶醉于幻想的自尊中,或通过转嫁屈辱而得到心理上的满足,自轻自贱。当这些都没用时,就自欺欺人,把失败变为精神上的虚幻胜利。这一点,阿Q至死都没有醒悟。鲁迅先生借阿Q的精神胜利法,批判了那个时代在思想上没有觉悟的中国人,认为这是中华民族觉醒与振兴的最大障碍之一。

阿Q想参加革命,却不得其所,反而成为革命党和封建势力妥协的牺牲品,被送上了断头台,落了个大团圆的下场。阿Q的下场,正如辛亥革命的结局;阿Q本身的悲剧,也是辛亥革命的悲剧。小说正是通过阿Q的结局,深刻的揭示了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这场轰轰烈烈的革命最终导致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充分发动和依靠农民群众。

读完《阿Q正传》后,我的思绪仿佛回到了清朝末年,我看到了当时农民群众悲惨的生活景象;看到了革命党人前赴后继冲锋向前的壮烈场面;还看到了一部分像阿Q这样没有觉醒的中国人

阿q正传读后感 篇6

鲁迅先生虽然和我们生活在同一世界,但他对人的理解却有自己独有的一方面。当然,这也与他所生活的那个年代,那个时局有很大的关系。

今天决定写的是读《阿Q正传》的报告。为什么选这篇文章呢?主要原因有两个:

①文章长,可以有更多的素材去寻找、发挥

②好理解。对于我来说,这篇文章是除了那些被选入教科书的文章以外,理解的最好的一篇文章了,至少我看完了。其实也还有其它的原因,不过我想有这两条,应该就足够了。

文章主要讲述了,在一个思想闭塞的农村小镇未庄里,有一个身心受到严重残害的落后的典型农民——阿Q。他既无家无地位,也无固定劳动职业,只能以出场劳力为生,备受残酷的压迫与剥削。但他不能正视自己的悲惨的地位,却从“精神胜利法”自我陶醉。阿Q从盲目的自尊自大到可悲的自轻自贱,是当时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环境里人们的典型性格,处在当时社会,革命是一定的,而阿Q的阶级地位决定了他欢迎革命但他不了解革命,认识糊涂,精神麻木,结果被封建地主枪毙示众,结束了他的一生。

这篇文章是在二十世纪辛亥革命的时候写的,鲁迅先生用他自己的方法对这个社会的腐朽、人们思想的落后、精神的迷茫,进行了严厉的抨击。而对于阿Q的一生,却是感到悲哀和惋惜。鲁迅先生用他的笔生动形象地写出了那时中国底层人民的生活。阿Q一文共有九章,而第一章的序则是对阿Q性格的一个大体概括,以及《阿Q正传》的来源,为什么要写《阿Q正传》。只是对于后面的内容,终究理解的还是不够透彻,大概是因为我并没有身处那样的环境,那样的心情吧。当然也没有鲁迅先生那样深厚的文学功底。那么,下面就简单描述一下我的理解。

在读过序之后,我对后面的内容倒产生了一些兴趣,阿Q是一个过分自尊的人,他头上的癞疮疤,不准别人提,甚至近于“赖”的音都不行,从这里是可以看出的,而每次人们都爱与阿Q打趣,然后便是一场恶战,不管是口角还是直接动手,最后总是会有阿Q被拽住辫子往墙上撞的一幕,看到这里,我突然冒出一个奇怪的想法,阿Q头上会不会是这样来的?真是一个可悲的人。阿Q每次被碰头后,便会使用他的“精神胜利法”重复着“儿子打老子,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读到这里,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我是应该嘲笑他呢,还是同情他呢?心里五味杂陈,真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阿Q的优胜心理,倒是让他省下不少心思,可是“精神胜利法”也不是万能的。比如遇到了王胡,和他打了起来。虽然结果还是一样的被撞墙,但阿Q着实感觉到了屈辱,在他的心里,王胡不配和自己动手,这也说明精神胜利法的失败。

下面提到了关于当时最重要的一个话题了,那说是剪辫子。鲁迅先生在前面早就写过一篇文章“头发的故事”,具体说明了在当时社会有辫子不行,没辫子也不行的尴尬情境。阿Q因进过几次城,所以感觉自己见了世面,但是在他眼里,辫子是中国人的标志,没有辫子那便是“假洋鬼子”,于是乎,因为这个他遇到了第二件屈辱的事,他又被打了,还是被他最看不上眼的假洋鬼子打了。他的精神胜利法又起了作用,到了酒店门口,他已然忘却了。在酒店门口遇到小尼姑的事儿,让阿Q觉得自己应该找个女人了。可是,因为这个他又开始了一段悲惨的故事,到了赵家做工,他看上了吴妈,结果让人打得落花流水,还把自己的破布衫丢了。鲁迅先生用他的文笔,描写了阿Q对女性态度上不干净的思想,以及他封建思想的毒素。

小D,一个不具体的名字,抢了阿Q的饭碗。他没了谋生的能力,只能到菜园里偷东西,还被黑狗追。最后进了城。进城后的阿Q有了短暂的中兴,也短时的满足了他的虚荣心。然后好景不长,随着阿Q的底细被披露出来后,人们又由对他的“敬而远之”到“斯亦不足畏也矣”,更说明了世态的炎凉,人们的愚昧无知。

对于后面的革命部分,确实没有看的太懂。阿Q的革命要求是模糊而幼稚的,最后,阿Q被枪毙示众这样的悲剧结束。在当时的社会,人们的思想扭曲,精神麻木。鲁迅先生看到中国人的病因不在于医人,而在于医心,所以他决定弃医从文,用他那无形的笔去唤醒中国大众的心,来共同抵抗外来侵越者,让中国大众醒过来。

阿q正传读后感 篇7

三毛说过:“如果只是为了看蓝蓝的天空,飞翔的鸟儿,那不叫流浪。”阿q是绝对不会有这种情调的,然而,阿q却称得上是个名符其实的流浪者。

就凭这“名符其实”四个字,阿q又该得意一阵子了,“怎么样,看到没有,老子可是正宗的,你想要还得不到呢!”可谁又能说流浪者不配有爱情?是人,总会有七情六欲,阿q也绝不例外,他想女人想得失眠。

他“喜欢”吴妈,又敢于向吴妈告白这又有什么错?只是那句“我和你困觉,我和你困觉。”让人觉得似乎含有耍流氓的成分,可是要阿q来引经据典大表爱意,他可能做到吗?

如果他阿q能说出:“我只有两天时间用来把握,一天用来出生,一天用来死亡,我只有两天时间用来把握,一天用来想你,一天用来想我,我只有两天时间用来把握,一天用来希望,一天用来绝望……”他就不是流浪者阿q了,就要改名为诗人阿q或阿q大师,从而受到人们敬仰,可是阿q就是阿q,他只能说出“我和你困觉”这样最直截了当的表白。

美国一位心理学家说过:“一个人不会无缘无故地说出一句话,即使是再最紧迫的情况下说出的话,也是经过一定思考的。”可见,阿q是经过思考才会说出这句话的。

也许阿q失眠的那个晚上,翻来覆去想的就是这句话,只是由于语言水平有限,才使吴妈听上去以为阿q要耍流氓。但吴妈一点也不喜欢阿q吗?那为什么要去城里看阿q被拉到街上?

是因为阿q是流浪者的缘故?还是因为阿q的癞疮疤太刺眼?我觉得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在于吴妈为了保住自己所谓的名节,从而也加入不惜将阿q送上绝路的行列。

正如*****时期所谓的“成分”问题也使一些人加入了“看客”或“**”的行列。“成分”不好,生活也不会幸福,可是无论是“癞疮疤”还是“成分”都是命中注定社会使然的,爱情之于阿q或吴妈对于阿q,喜欢怎么样,不喜欢又怎么样?社会使然又能改变什么呢?

封建礼教一直束缚着国人,尤其是妇女。

从“女子无才便是德”到足不出户,想出用又长又臭的裹脚布把脚里三层、外三层地裹住,还美其名曰“三寸金莲”。结果呢?目的是达到了,可这“妙计”的***是吓人的。

妇女的脚骨折断,疼痛难忍是一方面,足不出户,不知天下事,又长又臭的裹脚布把妇女的思想也裹了个密不透风。什么追求自由,为爱奋斗,结果只能以悲剧收场,也落下了一个不可重复的节日恶名。可是悲剧还是子孙代代或残或缺的延续着。

再说千古大师孔老二又雪上加霜地填上了几笔,这几笔更是给封建礼教加上了个感叹号,使其根深蒂固。

这吴妈正是很好的遗传了我们的“优良传统”,名节保护得连碰都碰不得,普通人的思想尚且禁锢于如此,又何况他阿q呢?这个头上长着癞疮疤,比人低几等的流浪者,即便吴妈着实有点喜欢他,可这是关系到名节的大事啊,哪能因小失大?要怪就怪阿q他自己,要是他不是个踉踉跄跄、衣着破破烂烂的流浪者;要是他不是个头上长着癞疮疤被人高兴时拿来当笑料,不顺心时连看看都觉得碍眼,恨不得给他来碰几个响头的流浪者……总之跟阿q在一起,简直是往我吴妈名节上泼污水,这可是万万划不来使不得的。

就这样,我们的阿q,可怜的流浪者的爱情,被吴妈这等小女子的名节,这封建的礼教所谓思想给断送了前途,还死活地把命给搭上,这就是流浪者的爱情,悲哉!

阿q正传读后感 篇8

“反正打人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另一个自己,有什么大不了的。”“平日里威风的赵太爷,现在成了自己儿子,哈哈!”这个总是这样自我安慰的阿Q,让人想不记住都难。

他是个流浪汉,一直过着小混混的生活;接着,他又开始“搞革命”——做强盗,结果被抓住了,游街示众枪毙!

他是可悲的,可笑的,更是可怜的,让后人记住的,是他的“精神胜利法”。

说实话,其实我曾因为自欺欺人,而失去了一个宝贵的奖项:学奥数的时候,老师总是让我们自己查漏补缺。我知道自己最差的就是图形方面,但复习了几天后,我的耐心就彻底没了:“烦死了!”我一做完作业就跑去玩了,根本没有把它放在心上。后来,老师问:“大家复习好了没有啊?”我心想:反正老师也不知道我会不会,随便蒙过去吧!于是,便大声回答:“好了!”后来倒也做过几次测验,只是侥幸没有出到图形方面的题,我也以无所谓的姿态混了下去。

到了正式考试,试卷一发下来,我完全蒙了:居然有4题图形方面的题!总共占了31分!我完全不会,迷茫的望着试卷——这下,我是彻底的完了!

忐忑等到分数后,我无比懊恼:差一分就一等奖了!如果我当时复习了,多做几题练习,就起码能做对一题,就有一等奖了!这下完了,一年多的心血都被自欺欺人给害没了!我再怎么懊恼也没办法了!像我一样的人还不少:作业没做,就骗老师说“没带”;走路摔跤,就怪地板;考砸了,就说自己没发挥实力……这些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问题,一昧自我安慰的人,是不会进步的。

大家都知道NBA球星科比,他曾说:“我投了154个三分球,只中了44个,有110个不中。”于是,他给自己定了个目标:每天都要投1000个球。他日复一日地练习,球技越来越精湛。能明白自己的不足,针对自己缺陷来练习,这才是他成功的原因!

敢于直视自己的缺陷的人,往往都比那些“精神胜利”的人强!因为那些“精神胜利”的人,往往都在自我陶醉,自欺欺人,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不会进步。

让我们直视自己,不再自欺欺人,不做下一个阿Q!

阿q正传读后感 篇9

上回说了阿Q饱受赵太爷的唾骂,既可怜又可悲 ,这回,我读了《阿Q正传》的第三章,我们今天再接着说。

第三章的题目是《续优胜记略》,阿Q虽然常常优胜,那是因为赵太爷打了才出了名的。他付过二百文酒钱就躺下了,他想:我已经是赵太爷的儿子了,以后就没人不敢不尊敬我了。从此以后,他总是认为大家愈来愈尊敬他了。一年春天,他见王胡在那里捉虱子,然后,把虱子放在嘴里嚼嚼,咽下,阿Q也学着他的样子把衣服脱下来,捉虱子,然后把虱子放在嘴里,嚼越嚼越硬,就吐到衣服上,王胡生气了,把阿Q拽起来打了好几下,然后就把阿Q扔出六尺多远,常常感到优胜的阿Q真正感到屈辱。然后又碰见赵太爷家的大儿子,又是阿的Q对头,因为大儿子有一条假辫子,阿Q说了他一句秃儿,驴,大儿子拿起棍子就打阿Q,阿Q就想:这是他人生中第二件被屈辱的事。然而,阿Q反倒把气撒到小尼姑身上,去欺负比他弱的人,把小尼姑气哭了。

在那个时期,阿Q是鲁迅笔下具有典型意义的人物形象,他的“优胜”让我渐渐开始注意他了,他的“优胜”真让我有点儿担心了,我想对阿Q说:“阿Q,请你不要想自己总是优胜的,你应该想想别人为什么嘲笑你、打你,尊重你了吗?你又尊重别人了吗?你不要再自欺欺人了!”通过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让我明白了:那个年代的社会风气和当时的社会环境使阿Q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我觉的,作者想宣泄这个社会更深一层的忧愤的感情!《阿Q正传》用戏剧的色彩表达悲剧内容,让我感觉到有种劣根在阿Q身上体现了出来,就是:麻木不仁、苟且偷生,自欺欺人......这也是几千年封建社会文化积淀而形成的中国国民的劣根!

用阿Q对比我们现在生活的年代我知道了阿Q并没有读过书,所以在那个时候,稍微读过一点书的人,就可以仗着自己读书多欺负像阿Q那样的农民,真是可气!

阿q正传读后感 篇10

“知识改变命运”,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尤其是现在的上班族。我也是上班族,但是我每天都会抽出1-2小时来读书。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下著名作家鲁迅先生的著作《阿Q正传》观后感。

阿Q的命运是凄惨的,没有家住在未庄的土谷祠里;也没有固定的职业,只给人做短工。因为癞头疮“犯忌”,被闲人打时,他因胆小怕事而自我安慰道:“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

记得有一次他喝了些黄酒,便说自己是姓赵的,和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结果第二天就被赵太爷骂了一顿,还被打了。这只不过是个姓氏罢了,就因为阿q是一个小人物,没有社会地位而被打,而阿Q只不过是当时的一个典型代表罢了,多么可悲可笑!

阿Q也有梦想,应该有一个女人,断子绝孙便没有人供一碗饭,和常人一样有七情六欲,他觉得他喜欢吴妈,于是跪下向吴妈告白,让人觉得他在调戏吴妈,而这场恋爱让阿Q赔了夫人又折兵。

“士别三日便当刮目相待”阿Q进城赚钱回来,别人都对他恭恭敬敬的,这时在未庄人眼睛里,阿Q的地位和赵老爷不相上下。

他于是没有了敌人,没有了对手,没有了朋友,只有自己,一个孤零零、凄凉、寂寞,便反而感到了胜利的悲哀。然而我们的阿Q却没有这样,他是永远得意的,这或者也是中国精神文明冠于全球的一个证据。

阿Q虽然是一个卑微、凄惨的小人物,但精神胜利法让他看到活下去的希望。鲁迅先生通过塑造阿Q的奴性、封建、盲目来给世人敲响警钟,引起世人反省与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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