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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24.04.09

应急预案十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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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 篇1

为保障老人的身体健康及人身安全,有效处理养老院的各种突发事件,现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小组

成立应急小组,负责处理突发性事件。

组 长: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养老院内可能发生的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三、事件责任及处理流程

1、对于突发性事件,实行应急小组负责制。

2、应急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及交通工具。

3、养老院发生突发事件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应急小组报告。

4、应急小组接到突发性事件报告后,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件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5、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事件大小,及时向区民政部门汇报。

6、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的将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A、于自伤、伤人的应急预案

一体表接触污染的血及体液

1、迅速、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

2、流动水冲洗被污染部位,使用肥皂或消毒液冲洗消毒

3、更换清洁衣物

二锐器刺伤

1、保持镇静

2、迅速、敏捷的挤压受伤部位,使部分血液排除,相对减少受污染的程度

3、同时用流动水冲洗

4、冲洗后立即用消毒水消毒受伤部位

5、对伤处进行适当的覆盖、包扎,必要时出外科急诊进行伤口处理

B、休养人员发生摔倒、坠床的应急预案

1、入住人员发生摔倒、坠床,应立即赶赴现场

2、通知医生对患者的情况作出初步判断,并检测血压、心率、呼吸、意识,必要时拨打120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3、如病情允许,将患者移至床上

4、及时上报领导,并通知家属

5、做好照护记录

C、休养人员走失的应急预案

1、发现入住老人走失立即寻找并通知值班人员

2、及时上报领导,并通知家属

3、查找老人家属联系电话,通知家属协助查找

D、休养人员发生误吸、噎食的应急预案

1、发生误吸或噎食时,立即使病人采取俯卧位,头低脚高,扣拍背部。尽可能使吸入物、噎食物排除,同时拨打120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2、及时清理口腔内痰液、呕吐物

3、通知医生测量生命体征

4、及时上报院领导,并通知家属

5、做好照护记录

E、休养人员烫伤的应急预案

1、老人使用热水袋等取暖发生烫伤后,立即取走引起烫伤的物品(热水袋、电暖炉等),尽快脱去热水浸渍的衣服,立即用自来水冲洗或浸泡的清水中或使用浸湿的毛巾湿敷

2、立即报告领导,安慰老人以减轻他们的恐惧和焦虑心理

3、烫伤处皮肤发生水泡时,尽量不要弄破水泡,局部涂烫伤膏或保持干燥

4、必要时拨打120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5、做好照护记录

F、休养人员食物中毒的应急预案

1、立即报告领导,联系医院组织救治

2、追回已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

3、向中毒或患病人员家属通报情况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人员进行隔离

5、养老院不能解决的问题请求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支持和帮助。

G、火灾安全事故处置

1、养老院要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火险隐患情况,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警钟长鸣。

2、发现火警苗头应立即呼救,并及时报告。

3、若发现重大火警时,应立即呼救,并立即拨打或托人拨打119报警电话。

4、迅速疏散在院老人及职工,撤离到安全区域。

5、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H、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处置

1、应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必须做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2、严格把关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做到卫生、安全、可靠,从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自查整改。

3、发现在院老人及职工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迅速送医院诊治。

4、有关人员须做好养老院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I、煤烟中毒安全事故处置

1、烧煤取暖的养老院要改变传统习惯,专职工作人员要等煤燃烧尽再睡觉,不要烧湿煤。

2、加强室内通风,尤其是气候异常,气压低,空气不畅时更要加强通风。、

3、选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定点进行巡查,尤其是夜间,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4、发现有中毒现象应立即呼救,并打开门窗通风,及时拨打120请求援助。

J、外来暴力侵害安全事故处置

1、养老院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及时联系公安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住所。

2、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行为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者应(须)及时救治。

4、事故发生时,应迅速向乡人民政府报告。

五、工作要求和纪律

1、养老院遇到突发安全事故时,应在第一时间向政府和区养老院安全事故协调处置应急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严重的,要同时报告区人民政府。

2、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3、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的将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应急预案 篇2

一、应急事项:

为了使发生人员触电后降低损失,保障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二、上报程序:

发现人员有触电现象,安全员立刻报告副组长,并根据要求逐级上报。

三、应急措施:

一旦发现人员触电,现场指挥实行措施,使触电人员脱离电源,脱离电源的方法:

1、断开电源开关;

2、用相应的绝缘物(如枯燥的`木棍等)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3、现场可运用短路法使空气开关跳闸。

四、就地急救,并拨打120或医院电话。

1、假如触电人呼吸停止,心脏停止跳动,在没有其他致命外伤的情况下,必需立刻抢救:呼吸停止时,采纳人工呼吸法,心跳也停止时,同时采纳人工呼吸法和胸外心脏挤压法。

2、医护人员到达现场以后,抢救工作移交医护人员进行。

五、帮助上级调查取证并做好善后处理:

1、向调查组提供相应材料,协作取证。

2、填写记录

应急预案 篇3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交通运输转运工作,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道路货物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指南。

三、工作原则

(一)分级分类。根据疫情低、中、高风险不同级别,结合当地疫情发展和交通运输转运需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交通运输转运措施,防止“一刀切”简单化防控。

(二)科学精准。科学研判疫情发展趋势,遵循客观规律,精准制定交通运输转运措施,着力优化工作流程,全面提升工作效率,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防止过度防控影响经济社会正常运行。

(三)协同联动。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强化上下协同联动,做好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工作合力。着力健全应急运力储备,切实保障交通运输转运需求,确保各级指挥调度体系畅通高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杭锦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交通运输转运的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五、组织机构

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交通运输转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交通运输局运输股,办公室主任由王力超兼任,联系电话:。

六、转运措施

持“红码”、“黄码”人员进入我旗的,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疾控部门要求,执行转运和隔离措施。持绿码人员进入我旗,如需转运及集中隔离,则遵循以下转运措施。

(一)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和入境人

员由辖区疾控部门具体负责转运事宜。

(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1.车辆消毒通风

(1)车厢内部消毒频次:每次转运后1次。

(2)行李舱消毒频次:每次转运后1次。

(3)设置污染物品放置区域。

(4)配备消毒及防护用品(包括快速手消毒剂、消毒液、消毒湿巾、消毒干巾、备用医用防护口罩等)。

(5)转运过程中出现人员呕吐、吐痰等情况时应急消毒要求: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剂或消毒干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清除呕吐物后,再对呕吐物污染过的'地面、车壁等进行消毒处理。

(6)重点人员产生垃圾处理要求:按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处理。

(7)车辆开窗通风要求:每次转运后1次。

(8)注意事项:车辆包括道路客运车辆、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使用过氧化氢喷雾或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原则上每次通风≥10分钟。

2.运输组织

(1)从事重点人员转运的车辆管理要求:专车专用。

(2)车辆驾驶室与车厢隔离要求:全封闭物理隔离。

(3)转运过程中车辆客座率要求:≤50%。

(4)注意事项:转运过程中同车人员应间隔就坐。

3.人员防疫要求

(1)防护要求:穿戴面罩、医用防护口罩、工作帽、防护手套、防护服。

(2)管理要求:执行闭环管理,岗位固定,禁止交叉作业。

(3)核酸检测频次要求:按照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开展高频次核酸检测。

(4)健康监测要求:执行每日健康监测零报告。

(5)移出闭环管理要求: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

(6)注意事项:提供运输服务后须及时更换全套防护物品,使用过的防护用品由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防控组统一回收;人员移出闭环后方可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防护用品由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负责。

4.防疫宣传

通过车载广播、视频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督促重点人员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和手套,减少相互交流。对拒不配合佩戴口罩的乘客,拒绝提供服务。

(三)出院病例和解除隔离人员

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者解除隔离后,要尽快返回家中,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减少相互交流。对拒不配合佩戴口罩的乘客,拒绝提供服务。司机全程佩戴口罩,严格按照《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执行车辆的消毒、通风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四)普通人员

乘客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减少相互交流。对拒不配合佩戴口罩的乘客,拒绝提供服务。司机全程佩戴口罩,严格按照《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执行车辆的消毒、通风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五)核酸检测样本

1.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防控组向旗交通运输局提出用车需求。

2.旗交通运输局按照需求组织送检车队。

3.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向送检司机发放必要的防疫物资。

4.司机按要求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位置等待。

5.各个点位的核酸采样开始后,采样点的工作人员合理安排车辆,提醒司机做好准备,确保每个核酸采样点的样本可以及时送往实验室。

七、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一)应急响应

出现疫情后,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和旗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交通运输转运工作。

1.激活应急工作机制。接到市交通运输局和旗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后,要及时主动对接辖区公安、疾控等部门,立即启动交通运输转运工作机制,实行实体化办公,完善人员设施设备,保障正常运转。

2.建立调度指挥体系。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上下级联络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准确掌握辖区疫情发展变化形势,建立与一线交通运输转运工作机构、人员协同的调度指挥体系,明确工作重点,保障应急调度指挥顺畅高效。

3.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实行7×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交通运输转运事项台账,按照“一事一协调、一事一处理”原则,及时协调解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交通运输转运工作中的问题。

(二)应急措施

1.预案启动后,应当立即组织应急车辆、应急人员到位。要确保应急道路畅通,保证相关人员和检测样本的及时运输,有必要时协调相关部门开设绿色通道。

2.全旗共计安排235辆应急保障车辆,其中出租车160辆、客车15辆、普通货物运输车辆60辆(附件1)。接到市交通运输局和旗疫情防控指挥部征调运力指令后,根据转运需求和起止点,就近调度,确定应急车辆和人员的调配,配备合适的车型、人员和足够的运力。同时将执行转运任务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转运人员情况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随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3.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和旗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协助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交通运输转运工作。

(三)响应终止

转运任务结束后,对转运的车辆及车内设备、污染物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消杀。

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本预案随即终止。

八、后期处置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交通运输转运工作结束后,在市交通运输局和旗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并总结转运工作中的经验教训。

应急预案 篇4

1、安全生产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场所动火作业。

1、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遵守公司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焊割工必须具有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2、动火作业现场要有相应的预防和消防灭火措施,例如有易燃部位要盖石棉布,电焊机搭铁线要尽量设在离焊接地点近的地方,动火场所应准备水、灭火器等,以便发生火警时,能迅速灭火。

3、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要了解该部位的消防设施及走火通道;

4、火作业过程中,动火安全负责人与监护人要全程监督,防止发生火警事故;

5、安全生产部有权制止有危险的动火作业;

6、作业完毕之后,要清理好作业现场,并监视现场至少30分钟,防止留有火种,引起后患;

1、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持“安全第一、救人第一”的原则;

3、持“统一领导、紧急处置、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协调一致、消除危险”的原则。

1、施工现场万一发生火灾事故,火灾发现人应立即示警和通知现场安全负责人,并立即使用施工现场配备的消防器材扑灭初起之火。

3、当事故现场火灾危及到和身烧伤,即紧急把伤者隔离火源,并把火扑灭. 。

应急预案 篇5

第一条

机房突发事件包括网络设备或服务器故障、自然灾害(水、火、电等)造成的物理破坏、人为失误造成的安全事件等等。针对突发事件的`预防措施如下:

1.建立安全、可靠、稳定运行的机房环境,防火、防盗、防雷电、防水、防静电、防尘;建立备份电源系统;加强所有人员防火、防盗等基本技能培训。

2.服务器采用可靠、稳定的硬件设备,落实数据备份机制,安装有效的防病毒软件,及时更新升级扫描引擎;加强对局域网内所有用户和信息系统管理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第二条

机房漏水应急预案如下:

1.发生机房漏水时,第一目击者应立即通知机房管理人员。

2.若空调系统出现渗漏水,机房管理人员应立即安排停用故障空调,清除机房积水,并及时联系设备供应方处理,同时启动备用空调,必要情况下可临时用电扇对服务器进行降温。3.若为墙体或窗户渗漏水,机房管理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机房安全,同时安排通知办公室,及时清除积水,维修墙体或窗户,消除渗漏水隐患。

第三条

机房火灾应急预案如下:

1.完善机房环境,确保机房具备二氧化碳灭火器;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机房。2.机房管理人员应熟悉机房内部消防安全操作和规则,了解消防设备操作原理,掌握消防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懂得灭火的方法,会扑救初起火灾,并定期组织灭火演习。3.一旦发生火灾,迅速切断机房电源,避免灾情的扩散,并迅速拨打物业管理和119火警电话。

4.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应组织物业保安或工作人员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灭火,应急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内集中所有二氧化碳灭火器,抓住时机,尽可能的把火扑灭。

5.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对造成的损失和起火原因做好记录,以便进行灾后总结。

第四条

雷击事故应急预案如下:

1.遇雷暴天气,机房管理人员在下班后应及时关闭所有服务器,切断电源,暂停内部计算机网络工作。

2.雷暴天气结束后,机房管理人员应及时开通服务器,恢复内部计算机网络工作,对设备和数据进行检查。出现故障的,事发部门应将故障情况及时报告机房管理人员。

3.因雷击造成损失的,机房管理人员应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核实、报损,并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领导。

第五条

设备防盗被盗或人为损害应急预案如下:

1.机房管理人员每日查看、清点设备并锁好机房大门。

2.机房管理人员每日检查录像监控服务器状态,确保监控画面正常,并检查每日录像正常性、完整性。

3.发生设备被盗或人为损害设备情况时,使用者或管理者应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同时保护好现场。

4.机房维护人员接报后,通知保安及公安部门,一同核实审定现场情况,清点被盗物资或盘查人为损害情况,做好必要的影像记录和文字记录。

5.事发单位和当事人应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将有关情况向机房管理人员汇报。

第六条

机房停电应急预案如下:

1.接到停电通知后,机房管理人员应及时通过办公系统、电话等发布相关信息,部署应对具体措施,要求用户在停电前停止业务、保存数据。

2.机房管理人员每日检查UPS电源的状态,确保在突发停电时,UPS电源能自动供应服务器正常工作半个小时,保证员工工作的数据及时保存。

第七条

通信网络故障应急预案如下:

1.发生通信线路中断、流量异常等故障后,员工应及时通知机房管理人员。

2.机房管理人员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检测故障区域,并作相关故障处理,必要时通知通信网络运营商查清原因;逐步恢复故障区与服务器的网络联接,恢复通信网络,保证正常运转。

3.应急处理结束后,机房管理人员应在一日之内提交故障分析报告,以便备案。

第八条

服务器故障应急预案如下:

1.机房管理人员每日检查服务器状态,检查邮箱服务器状态,确保系统运行的完善。

2.机房管理人员定期备份服务器数据,并将备份资料刻录成光盘或拷贝到移动硬盘。

第九条

1.发生机房突发事件后,机房管理人员应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先期处置,恢复信息网络正常状态。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机房管理人员对事件发生原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及应急处置能力、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全面调查评估,根据应急处置中暴露出的管理、协调和技术问题,改进和完善预案,实施针对性演练,总结经验教训,整改存在隐患,组织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应急预案 篇6

秋季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使各项招生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现将招生预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秋季我园将设5个小班,招收小班新生125人,依据省、市有关办园规定,本着尊重历史的原则,结合我市办园实际,70%的学位(即88人)面向社会(地段)招生,30%的学位(即37人)用于解决韶关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人才子女以及原招生渠道子女。若70%的比例无法满足范围内子女入园,则通过公开抽签的方式进行招录。

二、面向社会招生资格条件

年龄:年满3周岁,即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的健康适龄儿童(含20xx年8月31日)。2、招生范围:按“就近入园”原则,户籍或居住地在我园招生范围:武江桥底沿武江南路至北江桥底北侧往西;北江桥底北侧经新华南路段至亨泰路路口往东;新华南路口沿亨泰路(全段)经五祖路至工业东路路口往东;五祖路路口沿工业东路至武江桥底往南。

3、招生报名要求: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幼儿前往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家长陪同幼儿参加面谈。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幼儿户口本(户主页,幼儿本人及父母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出生证、房产证、母亲计划生育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幼儿保健手册。准备幼儿彩色小一寸照片一张。(特别提示:户口本或房产证的居住地址其中一项须符合我园划分的地段范围)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4月11上午(周六)8:30——11:30,下午14:30——16:30

4月12上午(周日)8:30——11:30(报名不分先后)

2、报名地点:

韶关市机关第三幼儿园内(原市建工幼儿园)(惠民南路51号田家炳中学高中部附近)

公开抽签时间:4月18日上午9:00—11:30四、抽签安排:

经资格审核后,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时,则进行公开抽签。进入“抽签”程序幼儿名单于4月15日在园网站公布,4月16日家长持本人身份证到园领取“抽签号”,在“抽签号”正副券上签名并保留副券。4月18日(周六)上午,符合抽签条件的家长(一人)凭抽签号进入会场,园方在全体家长的监督下将88张印有“录取”和报名人数相符的“谢谢”兵乓球投入抽签箱,家长按抽签号顺序依次上台抽签,抽到“录取”签的确定为拟录取幼儿。

五、特别说明

1、凡符合规定的幼儿,请家长携带相关资料按时到幼儿园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经资格审核后,若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人数,则无需进行公开抽签,符合要求的报名人员成为拟录取人员。

六、录取方式

接到“拟录取幼儿通知”后的家长凭“抽签号”(副券)于4月21日(周二)上午9:30至11:30时到幼儿园签名确认学位。如无办学位确认签名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学位。

“拟录取的幼儿”需参加由园方指定的医院进行幼儿入园前体检,合格者方可办理注册入园手续。

七、温馨提示

1、为确保报名顺利进行,请家长带齐所有资料,遵守纪律,自觉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确保招生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2、所持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等,报名将作无效处理。

3、为保证在园幼儿的健康,谢绝参观,敬请谅解。家长可通过登陆韶关市机关第三幼儿园的网站了解更多信息,同时欢迎来电咨询。

应急预案 篇7

为及时有效地组织开展全区抗雪防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冰冻灾害带来的损失,确保全区公共设施安全、正常、有序运行,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杭州市抗雪防冻应急预案》,结合《西湖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特修订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杭州市抗雪防冻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文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西湖区行政管辖范围内因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及其所产生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发布、应急响应及灾后处置。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全面加强应对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

(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实施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分级管理。

(三)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要求,做好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建立协调工作机制,保障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加强各镇街、各部门的信息沟通与资源共享。

(四)依靠群众、组织有力。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基层群众组织和广大市民在抗雪防冻中的作用。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指挥机构

西湖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承担全区抗雪防冻指挥职责,负责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全区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增设抗雪防冻办公室(以下简称抗雪办),负责全区抗雪防冻日常工作。

1.区抗雪防冻指挥部职责

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全区抗雪防冻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完善抗雪防冻工作机制,研究制定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应急处置方案,指挥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处置,协调抗雪防冻救灾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的救灾工作;部署落实灾后恢复生产和建设工作。

2.各成员单位职责

区政府办:负责协调全区各职能部门、镇街抗雪防冻工作。区委区政府值班值守中心(区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突发事件和紧急重要事项报告、跟踪和处置协调工作。

区人武部:组织指挥民兵应急力量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区群众;协调驻辖区部队和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负责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及时准确地报道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提醒广大市民做好必要的防范措施,动员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市民群众,共同参与清雪除冰工作。

区直属机关党工委:负责宣传、发动区级机关党员干部带头参与清雪除冰工作。

区数据资源局:负责保障抗雪防冻应急指挥系统,接入城管(河道)、气象(卫星云图)、农业农村(林水)、规划和自然资源(地质灾害)、文广旅体(风景旅游)等部门的监测预警系统和相关数据接入。负责辖区内移动、电信、联通、华数等通信企业的衔接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区抗雪办):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抗雪防冻工作,组织编制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组织协调重要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指导全区避灾安全场所的建设与管理;监督、指导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和危化品的储存、经营及采矿区、尾矿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抗雪防冻抢险救灾的现场协调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抗雪防冻抢险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区抗雪防冻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区发改经信局:监督、指导各地除雪抗冻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和区级以上重点建设工程的抗雪防冻工作;负责协调抗雪防冻工业用盐的组织供应,协调抗雪防冻期间电力、通信保障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做好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指导各镇街做好抗雪防冻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的应急供应,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物品的发放工作;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区住建局(区人防办):负责督促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责任主体开展抗雪防冻工作,落实建设工地等露天作业场所防雪、防滑、防冻工作,及时监督有关单位清除积雪,组织开展建筑工棚的安全巡查,必要时停止建设工地户外和高空施工作业,实施人员转移,确保建设工地工棚内人员的安全,落实抢险应急队伍和物资设备,做好在建工程应急抢险工作。负责在建、已建人防设施的安全防范和抢险工作,组织清除人防设施出入口、进出通道及相关道路的积雪;必要时开放交通方便、安全可靠的人防设施作为应急避难场所;督促、指导做好区属人防设施的安全防范和抢险工作。负责做好危、旧房等构筑物的安全巡查、抢险、加固和维护工作,做好人员撤离工作;负责全区房屋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鉴定工作;负责做好受灾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全区供水、供气设施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保障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负责制订西湖区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区抗雪防冻指挥部备案,指导全区农业防冻抗雪工作,全面排查农业生产设施和临时棚舍,指导农业企业及农户做好农业设施大棚的防风除雪抗冻和及时采收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各地做好经济林、竹林、花卉苗木圃地、古树名木防雪抗冻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海塘、水库等水利设施的抗雪防冻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建立并完善教育系统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督促学校加强对师生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加强学校危房等所有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完善危房避灾措施;安排好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严禁在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组织学生开展各类大规模户外活动;气象台发布暴雪黄色及以上预警信号时,及时视情研究决定全区中小学校停课事宜;做好因雨雪冰冻灾害毁坏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必要时,协调安排学校作为群众应急避难场所。

区文广旅体局:负责指导、督促各旅行社、A级景区(点)、星级饭店做好防雪抗冻工作,必要时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指导景区和旅行社对游客进行紧急疏散;指导各主体做好体育场馆的抗雪防冻工作,根据需要及时配合落实体育场馆作为受灾人员的应急避难场所。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区本级财政承担的抗雪防冻应急抢险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安排;对抢险和救灾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区卫健局:负责与暴雪和低温冰冻密切相关疾病的监控,做好灾情发生时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加强公共场所特别是临时性避难场所的卫生指导,避免发生疫情;指导、督促受灾镇街卫生部门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负责协调应急救援药品的组织供应。

区民政局:负责掌握相关灾情信息,牵头做好老年人、困难群众、流浪乞讨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服务保障和救助安置工作;支持培育应急救援类社会组织建设,负责接收、发放捐赠款物,做好受灾困难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做好个体工商户的应急动员工作;做好清除门前积雪的组织发动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做好区管道路、桥梁等的路面积雪、结冰清除工作;妥善处置城市垃圾,避免在雨雪冰冻灾害中产生环境污染事件;做好抢险救灾物资、车辆、机具设备等准备和应急抢险处置工作;配合做好大型户外广告牌的日常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违章设置的户外广告依法进行查处。

区公安分局:负责处置现场治安警戒和秩序管理;负责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要物资设备的治安防控和保护;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雨雪冰冻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危险地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保障社会秩序,确保抗雪防冻抢险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西湖交警大队:加强道路交通信息收集,及时将路面积雪状况通报区抗雪办,并与区抗雪办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成立临时应急处理小组,及时处理交通事故,现场疏导交通;在极端天气条件下保障抢险救援的特种车辆优先通行;根据实时路况提出清雪的重点路段,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清雪工作,保障交通安全。

西湖消防救援大队:协助区抗雪办做好抗雪防冻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及路面、树木积雪的清除等相关工作。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负责做好各长途汽车站乘客安全运输和滞留人员的安置工作。及时播报客运交通信息,负责做好与省、市道路管理中心有关抗雪防冻的联络工作。

西湖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调查,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治理。负责做好雨雪冰冻天气后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西湖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雨雪冰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导致的有毒有害废物外泄的环境保护监测工作;明确污染源的类别,及时发布环境监测信息,做好有毒有害废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供销联社:负责提前储备和协调抗雪防冻物资,随时接受区抗雪防冻指挥部的物资调配任务。做好农资淡季储备和灾后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工作。

西溪谷管委会、云栖小镇管委会、紫金港科技城管委会、美创中心:对所在区域内的地质灾害点实行重点关注,如积雪等现象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镇街,并协助做好抗雪防冻和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工作,做好相关抗雪防冻物资储备。

西湖投资集团:负责做好所管辖单位的抗雪防冻组织工作,建立一支50-100人的应急救援机动队伍,配齐配足必要的装备。

之江经营管理集团、西湖文旅集团:负责做好所管辖单位的抗雪防冻组织工作。

西湖城投集团、之江城投集团:组织所属在建工程项目责任主体做好相关抗雪防冻安全工作,按要求做好抗雪防冻抢险设备、物资和工程应急救援队伍的准备工作,为抗雪防冻应急抢险工作提供机械设备和专业人员指导。

西湖供电分公司:负责抗雪防冻期间的电力保障和安全用电,确保党政机关、抗雪防冻指挥机构、市政公用设施、新闻媒体等重点部位、重点防范设施的正常电力供应;做好户外道路照明设施的抗雪防冻工作;成立应急抢修队伍,配合做好设置在所属范围内的水泥杆、路灯杆等相关设施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加强电力设备巡视维护,及时排查并有效控制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各类隐患,做好电力设施应急处置工作。

杭州天然气有限公司:负责抗雪防冻期间的燃气保障和安全用气,确保居民、商户等正常燃气供应;成立应急抢修队伍,做好突发情况的抢修任务;负责加强燃气管道设备巡视维护,及时排查并有效控制危及燃气安全运行的各类隐患。

华数集团西湖分公司:负责向市民提供抗雪防冻相关信息、温馨提示等综合信息服务。

杭州电信公司西湖分公司、杭州移动公司西湖分公司、杭州联通公司西湖分公司: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抗雪防冻安全管理,保障抗雪防冻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抗雪防冻抢险救灾过程中的通讯畅通。

各镇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设立辖区抗雪防冻分指挥部,负责本辖区的抗雪防冻工作,制订本级抗雪防冻预案。做好抗雪防冻设备、物资储备及抗雪防冻应急救援力量的组织、协调;根据区抗雪防冻指挥部指令启动预案,具体组织辖区力量实施抗雪防冻工作,建立科学化、网络化抗雪救灾工作体系。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清除辖区内主、次干道及两侧人行道、街巷、桥梁、住宅、绿化(行道树)、公共厕所等设施的积雪。与本辖区道路沿线两侧的企业、机关、学校、商店等签订扫雪协议,并纳入“门前新三包”检查管理范围。完成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均应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做好配合和保障工作。

(二)日常办事机构(区抗雪办)

区抗雪办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区抗雪办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人武部、西湖交警大队、西湖城投集团分管负责人兼任。承担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经区指挥部同意,区抗雪办主任可组织会商部署抗雪防冻工作。

主要职责为:承担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市气象台发布的天气预报,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发布雨雪冰冻预防与抢险救灾应急处置指令,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做好防御冰雪灾害和抢险救灾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区级抗雪防冻物资、机具设备的调剂储备,应急抢险队伍的组织、指挥和调度工作。收集整理灾情信息,上报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和灾情动态。组织抗雪防冻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的评估等工作。

五、预警分级

(一)暴雪预警信号

蓝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一定影响:12小时内,降雪量达4毫米以上;12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1—3厘米。

黄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较大影响:12小时内,降雪量达6毫米以上;12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3—6厘米。

橙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较严重影响:6小时内,降雪量达10毫米以上;6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6—10厘米。

红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严重影响:6小时内,降雪量达15毫米以上;6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10厘米以上。

(二)道路结冰预警信号

黄色预警信号:受低温和降雨(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出现对交通等造成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12小时内,路面温度将低于0摄氏度,并伴有降雨(雪)天气;路面已经有积水(雪),路面温度将持续6小时以上低于0摄氏度。

橙色预警信号:受低温和降雨(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出现对交通等造成较严重影响的道路结冰:6小时内,路面温度将低于0摄氏度,并伴有降雨(雪)天气;路面已经有积水(雪),路面温度将持续12小时以上低于0摄氏度。

红色预警信号:已经出现道路结冰,预计低温和降雨(雪)还将持续,道路结冰可能加重,可能对道路交通造成严重影响;或者已经出现严重影响交通的道路结冰,并将持续。

(三)低温预警信号

橙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降至-5摄氏度以下,或最低气温已降至-5摄氏度以下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农业、林业、渔业等生产、居民生活等造成较严重影响。

红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降至-8摄氏度以下,或最低气温已降至-8摄氏度以下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农业、林业、渔业等生产、居民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

六、应急响应

各相关部门根据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号,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和各自的应急行动方案,履行职责。

(一)Ⅳ级应急响应

当市气象台发布暴雪蓝色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小到中雪(含小雪)并发生道路积雪结冰影响交通时,由区抗雪办主任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1.区抗雪办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西湖交警大队等部门会商。

2.区抗雪办发布防御工作通知。

3.区抗雪办视情连线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防指进行动员部署。

4.抗雪办值班。

5.区城管局根据市气象局每日16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随时更新预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西湖交警大队每日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全区道路通行运输情况。

6.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5时报告工作动态。

7.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地区的镇街防指每日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二)Ⅲ级应急响应

当市气象台发布暴雪黄色预警信号、道路结冰黄色预警、橙色低温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中到大雪(含中雪)并发生区域道路积雪结冰影响交通时,由区防指指挥或其授权的市抗雪办主任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区防指指挥或其授权的区抗雪办主任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西湖交警大队等部门会商。

2.区防指指挥或其授权的区防指办主任组织动员部署,有关成员单位参加,并视情连线有关部门和镇街。

3.区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值班。

4.区城管局根据市气象局每日8时、16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随时更新预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西湖交警大队每日7时、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全区道路通行运输情况。

5.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7时、15时报告工作动态。

6.区应急管理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城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西湖交警大队、西湖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的业务科室负责人进驻区防指值班。

7.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地区的镇街防指每日7时、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8.相关成员单位行动:

(1)西湖交警大队负责加强道路巡逻,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时对易发生事故路段实施交通管制,加强道路交通信息收集、及时播报路况信息。

(2)区教育局负责组织、督促学校落实抗雪防冻工作,停止学生户外活动。

(3)区民政局负责劝导流浪乞讨人员进入救助站,实施救助。

(4)区商务局负责做好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5)区住建局负责组织、督促户外施工(作业)情况,落实建筑、施工等露天作业场所防雪、防滑、防冻工作;开展建筑工棚、城市危房的安全巡查,必要时实施人员转移。

(6)区城管局负责辖区内道路、高架、桥梁、河道等公用基础设施的积雪、结冰清除工作。及时清除园林树木积雪,负责倒伏树木清除,保障道路畅通;督促广告公司、业主对户外广告落实检查,拆除违章广告,落实加固镂空等安全防护措施。

(7)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监督、检查各街道及相关单位开展困难群众抗雪防冻安全排查、转移安置工作,组织、指导避灾场所开启准备工作。负责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做好暴雪、低温冰冻天气下的`安全生产。

(8)区卫健局负责加强与暴雪和低温冰冻密切相关疾病的监控,做好医疗准备工作;做好各类人员(尤其是老弱病人和儿童)因低温暴雪冰冻引发其他疾病的防护措施宣传。

(9)区文广旅体局负责督促各旅行社、景区(点)做好防雪抗冻工作,必要时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指导景区和旅行社对游客进行紧急疏散。

(10)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负责客运交通安全。

(11)各街道、社区基层,履行属地抗雪防冻职责,负责具体实施辖区行动不便等困难群众的救助;做好避灾场所开启准备工作,加强危房检查,必要时实施人员撤离。

(12)其他部门(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和党委、政府的部署落实防雪抗冻工作。

(三)Ⅱ级应急响应

当市气象台发布暴雪橙色预警信号、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红色低温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大到暴雪(含大雪)并发生道路积雪结冰导致部分区域交通中断时,由区防指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区防指指挥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西湖交警大队等部门会商。

2.区防指发布进一步做好抗雪防冻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

3.区防指指挥组织动员部署,有关成员单位参加。

4.区防指副指挥值班。

5.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工作组指导工作。

6.区城管局根据市气象局每日8时、16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随时更新预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西湖交警大队每日7时、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全区道路通行运输情况。

7.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7时、15时报告工作动态。

8.区人武部、应急管理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城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西湖交警大队、西湖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的分管领导进驻区防指值班。

9.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地区的镇街防指每日7时、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10.相关成员单位行动:

(1)区公安分局视情开展被困人员营救等抢险救灾工作。

(2)区教育局根据天气实际情况,及时研究并视情决定相关学校停课事宜。

(3)区民政局负责劝导流浪乞讨人员进入救助站,实施救助。

(4)区商务局采取紧急措施,保障居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

(5)区住建局根据天气情况,必要时停止建设工地户外和高空施工(或作业),组织临时工棚内人员转移。

(6)区城管局落实环卫工人防雪抗冻工作,组织绿化抗灾救灾,掌握受灾情况。

(7)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开放避灾场所,妥善安置受灾群众。

(8)区卫健局采取紧急措施,应对可能大量增加的病患。

(9)区文广旅体局负责督促各旅行社、景区(点)做好滞留游客的沟通、疏导、安置和服务等工作,必要时暂停(或关闭)景区内的户外旅游项目(或户外旅游场所)。

(10)西湖交警大队视情况实施交通管制,配合做好被困人员营救等抢险救灾工作。

(11)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协助做好滞留旅客的沟通、疏导、运输和服务等工作。

(12)各街道、社区基层组织落实、开放避灾场所,组织志愿者开展“温暖”帮扶救助活动。

(13)其他部门(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和党委、政府的部署落实防雪抗冻工作。

(四)Ⅰ级应急响应

当气象台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大到暴雪并发生道路严重积雪结冰导致城市交通不畅、重要区域交通瘫痪时,由区防指总指挥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1.区防指指挥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西湖交警大队等部门会商。

2.区防指发布全力做好抗雪防冻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3.根据需要并报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宣布进入紧急抗雪防冻期。

4.区防指指挥组织动员部署,全体成员参加。必要时,提请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部署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

5.区防指指挥值班。

6.区四套班子领导到镇街检查指导抗雪防冻工作。

7.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工作组或专家组指导工作。

8.区城管局根据市气象局每日8时、12时、16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随时更新预报;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西湖交警大队每日7时、11时、15时向区抗雪办报告全区道路通行运输情况。

9.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7时、11时、15时报告工作动态。

10.区人武部、应急管理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城投、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西湖大队、西湖交警大队、西湖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的主要领导进驻区防指值班。

11.各部门根据部门职责落实防雪抗冻工作。开展全民动员,积极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启用扫(铲)雪机械并组织应急小分队支持重点地段的积雪清扫,防止积雪凝冰。加强道路安全防范,对部分道路视情关闭或实施交通管制。

12.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地区的镇街防指每日7时、11时、15时区抗雪办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七、应急保障

(一)应急预案

区防指成员单位应制定各部门的专项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针对不同等级的应急响应,做好应急防范和处置工作。

各镇街应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应急力量与装备保障

区人武部、西湖消防救援大队、区城管局为区级抗雪防冻应急救援主要突击力量,由区防指统一调度、指挥和派遣。必要时,区防指提请区政府组织和动员机关、社会等力量,组建特别应急救援突击队伍支持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区抗雪办负责全区抗雪防冻储备物资的统一调度,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集物资机具和设备。

区防指成员单位应组织落实抗雪防冻应急救援突击队伍,并配置工程抢险车辆、发电机、铲车、草包、融雪剂等应急抢险装备和物资并上报区抗雪办。

各镇街应组织落实抗雪防冻应急救援突击队伍,并配置工程抢险车辆、应急指挥车、通信设备、发电机、铲车、推雪板、铁锹、麻袋、草包、融雪剂等应急抢险装备和物资并上报区抗雪办。

(三)通信与信息保障

电信、联通、移动、华数等相关单位,及时启动通信保障方案,调度通信保障队伍、物资等资源,组织实施通信保障工作。充分利用卫星通信、集群通信、车载移动通信等应急通信装备,优先保障应急处置行动过程中的应急指挥通信需求,同时确保区防指和受灾地区的通信畅通。

(四)资金保障

抗雪防冻应急演练、准备和救援行动所需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该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冰雪灾害公共设施的修复以及城市正常生活生产秩序恢复的补助。对应急调用的社会抗雪防冻抢险救灾设备、物资实行有偿使用,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抗雪防冻财政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避灾场所保障

抗雪办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批学校、礼堂、体育馆、影剧院、宾馆、人防设施等公共设施,在紧急状况时作为应急避难场所。

(六)社会动员保障

抗雪防冻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支持和承担救援的义务。应加强对抗雪防冻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抗雪防冻工作。

(七)技术保障

区防指应建立雪情、雨情预报、工程设施抢险应急等方面的专家库,当发生重大雨雪冰冻灾害时,及时组织专家,指导抗雪防冻工作。

八、信息发布

抗灾防灾工作方面的公众信息发布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当灾情可能有较大变化或威胁增大的趋势出现时,按分管权限,由区抗雪办统一发布应急响应命令及雨雪冰冻情况,引导市民以及社会团体,按照抗雪防冻工作要求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地处置,共同做好抗雪救灾工作。

九、应急响应变更与结束

根据雨雪冰冻天气的发展趋势和对我区影响情况的变化,区防指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

暴雪和低温冰冻天气结束,气象部门发布灾害预警降低或解除信息,暴雪和低温冰冻得到有效处置,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经减轻,区防指视情况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十、救灾与重建

(一)发生灾害的当地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损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二)针对当年抗雪防冻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抗雪防冻的要求,及时将物资装备补充到位。

(三)各镇街每年3月应针对前一年抗雪防冻工作,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并报送区抗雪办。

十一、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

1.抗雪防冻培训实行分级负责原则,由区防指统一组织,并积极安排人员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培训。

2.结合实际,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培训,合理设置课程、严格进行考核、加强分类指导。

(二)演练

1.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抗雪防冻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根据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每年有针对性地进行抗雪防冻岗位练兵和应急抢险演练。

十二、附则

(一)管理与更新

当相关法律法规被修改,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在实际应对和实战演习中出现新的问题、新的情况时,应及时修订完善预案。本预案实施后,由区抗雪办负责组织开展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

(二)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区抗雪办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前发《西湖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西政办〔20xx〕9号)同时废止。

应急预案 篇8

施工应急预案

一、在施工工地上,由于外部环境的变化,技术难题,人员失误等原因,难免会出现意外情况。为了保障施工安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施工方必须制定一套完善的施工应急预案。本文将详细描述一套全面的施工应急预案,以应对各种突发状况的出现。

二、应急预案编制

1. 任命专职人员

施工方应根据施工工地的规模和情况,指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应急预案。该人员应具备相关应急知识和丰富的施工经验,能够及时响应和处理紧急情况。

2. 风险评估

施工方应在开始施工前,对施工场地和周边环境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通过评估,确定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状况及其对施工的影响程度,以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3. 异常情况分类

基于风险评估,将异常情况划分为自然灾害、人为破坏、事故及其他突发情况等几个类别,并详细列出各类异常情况的具体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影响。

三、施工应急预案

1. 自然灾害

(1)暴雨

- 实施排水措施,确保工地排水畅通。

- 加强检查排水设备的运行状况。

- 及时撤离易积水区域,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2)地震

- 所有人员迅速撤离危险区域,集中在指定安全地点。

- 检查并修复可能受损的建筑物和设备。

- 确保应急设备完好,并及时提供紧急救援。

(3)台风

- 提前采取措施,确保建筑设备和材料的固定和防护。

- 暂时停止高空、高风险施工作业,防止人员伤亡。

- 关闭施工现场,全面撤离人员,确保施工安全。

2. 人为破坏

(1)恶劣天气行为

- 及时关注天气预报和恶劣天气警报,提前采取必要措施。

- 强化安保力量,增加巡逻频率,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2)盗窃和破坏

- 加强施工现场安保措施,严密监控出入口,设置检查点。

- 增加防盗设备,如闭路电视监控和警报器。

- 加强内部管理,避免人员失误导致盗窃和破坏。

3. 事故

(1)火灾

- 配置灭火器材和应急疏散通道。

- 进行火灾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避险能力。

- 定期检查电气设备,避免电线老化和短路引发火灾。

(2)建筑坍塌

- 建立坍塌预警系统,定期检查建筑结构的稳定性。

- 配备应急救援设备,指定专职人员进行培训。

- 实施合理的施工管理,避免施工作业导致建筑坍塌。

四、应急演练

1. 定期举行应急演练

施工方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以确保施工人员掌握各类突发情况的应对方法和能力。演练过程中,应模拟真实的应急场景,检验施工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 分析演练结果

演练结束后,施工方应仔细分析演练结果,并根据发现的问题进行相应的优化和改进。通过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施工应急处置能力。

五、总结

施工应急预案是确保施工安全的重要工具,它能在紧急情况下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施工进度和质量的影响。施工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细致的应急预案,并通过定期演练和总结,确保其有效性。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应对各类突发状况,保证施工工地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应急预案 篇9

新闻应急预案:保障信息快速传播与公众权益的重要措施

随着新闻媒体的快速发展和多样化传播方式的出现,信息的传播速度前所未有地加快。这也带来了新闻信息过载和信息不可靠的问题。为了保障信息的准确、及时传播,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和知识产权,新闻媒体普遍制定了一套应急预案,以应对各种情况下的信息传播风险。

对于新闻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来说,事实核实是最基本的要求。在新闻报道之前,记者应该对所采集的信息进行严谨的核实,并确保信息来源的可靠性。对于涉及多方关切和敏感事件的报道,新闻媒体严格遵守事实报道原则,避免主观臆断或加入个人偏见。在信息传播过程中,新闻媒体应当与各类专家和权威机构建立紧密的联系,以获取可信的信息来源。

新闻应急预案中应包含对舆论监管的规定。在新闻传播中,重大事件和社会热点话题常常引发争议和舆论风波。为了避免虚假信息的传播和舆论的失控,新闻媒体应当设立专门的舆情监测和应对机构。此机构的职责是对社会舆论进行跟踪、分析,并及时发布官方声明,维护社会稳定。同时,新闻媒体应当与其他权威机构和各类社会团体建立紧密联系,及时获取社会舆论的反馈,以便及时进行调整和应对。

新闻应急预案还应涵盖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道规范。当社会出现重大突发事件时,新闻媒体更需要高度的责任感和敏感性。新闻机构应当及时成立应急报道小组,确保信息的即时汇总和整理。记者应当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掌握最新的情况和政府的相关政策。在报道中,记者应当展示出关怀和关注的态度,关注受灾人民的生活和需求。同时,新闻媒体应当充分利用各种传媒平台,例如互联网、电视和手机应用程序,将信息及时、准确地传播给公众,以便受灾群众能够更好地了解灾情和采取应对措施。

新闻应急预案中还应包含对于紧急情况下记者安全和精神状态的关注。新闻工作常常面临各种风险和压力,记者在亲历重大事件报道时更是身临其境地承受着巨大心理和生理压力。为了保护记者的安全,新闻媒体应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培训,确保记者的人身安全。同时,新闻机构应当辅导记者如何应对工作中的压力,提供心理支持和疏导机制。

新闻应急预案的制定对于公众权益和信息传播的安全至关重要。只有通过制定详实、具体、生动的应急预案,新闻媒体才能更好地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保证信息的准确传播,维护公众的权益。

应急预案 篇10

第一条工作原则和处理

(一)目的

为确保我县主区域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有序、高效地进行,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明确职责

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由公司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指挥,小组成员职责明确、分工协作。

2、统筹规划,协调配合

供水安全应急保障体系应纳入我县公共安全应急保障体系,各部门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信息共享,密切配合。

3、依靠科学

充分利用一切先进技术、设备,采取科学方法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三)编制依据

本应急预案根据《xx人民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我县供水实际情况制定。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城市供水区域内发生的下列供水突发公共事件的抢险救援应急处理工作。

1、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2、取水口、引水管等垮塌断裂致使水源枯竭;

3、地震、洪灾、雨雪冰冻等导致取水受阻,机电设备毁损,输配设施等严重损坏;

4、消毒、输配电、净水构筑物等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露;

5、城区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管网遭受大面积破坏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水;

6、传染性区域疾病;

7、战争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导致水厂停电、停产、供水区域减压等;

8、供水水质出现问题造员病、亡。

9、调度、自控、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

第二条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机构

1、成立自来水公司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

队长:副队长:

2、应急小组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

3、应急小组下设应急分队:(下设4个抢修小组)

(1)管网抢修应急分队;队长:

(2)机械设备抢修、电器设备、液氯泄漏抢修应急分队;队长:

(3)水质污染抢修应急分队;队长:

(4)物资供应应急分队;队长:

(二)应急机构的职责

1、应急小组的主要职责

(1)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主区域供水突发公共事件,指挥对现场的救援,事态的蔓延和扩大。

(2)根据应急处理的工作需要,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3)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供水抢险救灾、灾害、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供水秩序的工作。

(4)及时将灾害性质、程度、范围、处置举措等报告上级相关部门。

(5)加强水质监测。在完善自身机构、设备、人员的基础上,落实不能监测项目的协作单位。

(6)督促各部门制定相应的供水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并其贯彻执行。

(7)检查、督促各做好供水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抢险、救灾及救援队伍。抓好职工安全教育工作,重点部门进行应急处理的培训演练。

2、应急处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供水突发公共事件接报警工作。

(2)指导各制定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开展检查及演练。

(3)接到发生供水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立即向应急小组组长报告,并将指示转达给。保持与各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组、应急小组的联系,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

第三条预警级别

本应急预案事故预警按一级至四级排序,其中,一级为最高级别预警。

(一)一级预警

1、供水设施及管网遭到破坏,造成全县城停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2、液氯钢瓶发生爆炸或严重泄露。

3、水源受到严重污染,致使出厂水出现严重异臭、异味或毒理学、放射性、微生物指标出现严重超标,造员病、亡。

(二)二级预警

1、供水设施及管网发生事故,造成对供水区域内大部分居民终止供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2、液氯钢瓶发生大量泄露。

3、水源受到严重污染,致使出厂水部分水质指标明显超标,造成较大影响。

4、水厂、加压站、水库供水、供电设施受到损害,造成市区供水压力严重不足。

(三)三级预警

1、制水设施及管网受到损坏,造成对供水区域内部分居民终止供水。

2、液氯钢瓶发生中度泄露。

3、水源受到污染,致使出厂水个别水质指标明显超标,造成一定影响。

4、水厂、加压站人员和设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四)四级预警

1、因制水设施出现故障,供水管网受到损坏,造成对供水区域内少部分居民终止供水。

2、加氯设施发生轻微泄露。

3、因受水源污染,或因制水设施和供水设施发生故障,致使用户的管网水质个别水质指标出现轻度超标。

4、水厂、加压站人员和设施安全受到威胁。

(五)各级预警响应

1、一级预警:由县级任应急救援预案总指挥,并在现场。

2、二级预警:由局级任应急救援预案总指挥,并在现场。

3、三级预警:由公司经理任应急救援预案总指挥,并在现场。

4、四级预警:由公司分管经理任应急救援预案总指挥,并在现场。

第四条事件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及义务立即拨打7882106、12319,接到报告后,小组应立即指令相关部门派人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一经确认,应急小组或应急处理办公室须立即向县和机关110报告,并启动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二)供水突发重特大公共事件发生,公司接到报告后,必须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抢救、防止事态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4、服从应急小组xx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件情况,协调事件抢险救灾和xx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三)因抢救人员、恢复生产以及疏散交通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四)发生供水突发公共事件的部门应在事件发生后按上级要求时限将事件快速报送应急小组,由应急小组核准后分别报送上级。

第五条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一)应急处理办公室响应工作程序

1、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供水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经核实,立即报告应急小组。根据组长或副组长的指令,立即调集有关专业队伍赶赴现场。

2、现场指挥应立即召开现场分析会,采取相应措施,部署应急处理工作,各专业队伍全面开展现场保卫、抢险救灾、医疗救护、事故、善后处理等工作。

(二)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初期,事件部门及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全力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排除险情,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三)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件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抢救,在抢救救援和事件xx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六条应急抢险和救援

(一)在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急小组及应当按照处理应急事件的基本程序,迅速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1、应急小组及时启动实施相应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并随时将事件抢险救援情况报告上级。

2、应急处理办公室应指令有关人员保证各类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情况详明,指令准确,调集车辆、施工机械和物资,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3、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事件现场的伤员抢救、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并及时事件现场,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应采取暂时措施,防止逃逸。

4、水质监测部门应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水质污染情况,尽快做出水质分析报告,决定采取的措施。若系严重污染,危及供水区域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应报告应急处理办公室,立即停止取、供水,同时报告应急小组,并通知上级相关部门。

5、水源严重污染或水源枯竭,除加强保护和使用其它可用水源进行供水外,必要时启动各种自备水源连通供水管网供水,解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同时将有关情况报请县。

6、机电设备、净水构筑物、消毒系统等水厂生产运行设施由技术专业人员负责抢险抢修和采取应急措施恢复运行。

7、必要时,迅速自救和疏散人员,如实报告事件发生原因、现场危险品存放情况以及危险源的方法,并配合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8、要积极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二)在应急处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务

1、公司办公室

(1)接到指令后要立即安全保卫人员赶赴现场,封锁现场,维护秩序,抢救伤员,疏散职工和周围群众。

(2)配合机关实行治安管理、交通管理,预防和制止破坏活动。

(3)协调重特大事故的,随时掌握事态动向,及时报告进展情况。

(4)随时掌握供水突发公共事件的变化,为上级提供决策依据。

(5)负责协调有关单位报告相关资料及信息,统计上报伤亡、损失情况。。

(6)按小组组长指令启动供水调度预案,科学合理进行供水调度。

(7)经应急小组批准,对外发布停水信息。

2、营业所、生产技术科等

(1)负责并xx人员对机电设施、消毒系统、管网系统的灾害进行抢险抢修,及时恢复运行功能。

(2)负责水厂构筑物发生倒塌时抢险,开展灾后工程灾害,核实受灾情况和评估经济损失。

(3)设计单位对所设计的项目进行检查鉴定,提出抢修恢复方案和其它处理意见。

(4)协助小组制定恢复重建方案,指导恢复重建工作。

3、水质监测中心

(1)加强观察、检测原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2)城市供水水源遭受污染时,应立即赶赴现场取样,判明情况初估危害程度,并通知水厂采取相应措施。

(3)配合环保、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水质污染应急处置工作。

(4)对水质污染灾后,报告受灾情况。

(5)抗洪抢险过程中,供水情况变化的观察与报告。

(6)发生泄漏事故时,协助xx人员疏散和救援工作。

4、物资供应部门

负责、供应抢险救灾物资和恢复生产的物资。

第七条主要供水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抢修应急预案

(一)地震、洪灾、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工作预案

1、自然灾害发生时,各部门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向应急小组报告。

2、接到自然灾害报告时,应急小组应立即召集全体人员抗灾抢险工作。

3、到达现场后立即抢险工作,确保人员、设备、设施安全。

4、供电电源和供电设备被破坏时,采取的措施是:如能自己抢修的应及时指令电器设备抢修应急分队积极进行抢修,争取及时供水。如需供电部门抢修时,水厂应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进行抢修。

5、如造成引水管道损坏时,营业所管网抢修应急分队应及时抢修工作,以便快速恢复供水生产。

6、如损坏严重时,造成壶山水厂停产,较长时间无法恢复供水,由公司xx人员及时启动供水应急预案,进行调配供水,以保证居民用水。

7、公司利用送水车及消防车对一些受损程度较重的地方采取集中供水,水质监测中心及时赶赴各取水点进行采样化验,以确保水质合格,保证安全供水。

8、公司积极灾后设备修复工作,力争最短时间内恢复供水。

(二)水源、沉淀池、滤池、加药池、清水池防预案

1、落实水厂对沉淀池、滤池、加药池、清水池的专人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制。

2、明确沉淀池、滤池、加药池、清水池的安全防范管理、具体要求,外来人员参观访问,严把单位门口、滤池和各个出入口,严格执行各项登记、验证手续,加强对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管理,防范检查,及时整改。

3、水厂加强滤池技防措施,安装实施24小时有人图像记录的电视系统。

4、一旦发生水源和制水、供水系统受到有毒化学物品污染时的主要措施:

(1)立即停止取、供水,污染扩散。

(2)及时上报应急小组并派有关人员迅速检测水源地、制水、供水设施和原水、出厂水的污染情况。

(3)由排险抢险队伍配合污染。

(4)由抢险队伍紧急抢修、更换设施或采取其他方式保证居民生活用水。

(三)液氯泄露事故处理预案

1、水厂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厂及应急小组报警,及时按操作规程采取紧急措施,事态的扩大,并接应救援力量。

2、厂接到报警后,应立即上报主管,有关人员到岗抢险,并向公司、上级、社区街道报警。

3、现场指挥人员应迅速就位,有序地xx人员疏散,按各自职责分头到现场指挥,并与指挥中心保持联络。

4、发生事故的部门,应迅速查明事故的源点,泄露部位及原因,凡能经应急处理而消除事故的,则以自救为主。如泄露部位自己不能,应开启泄氯吸收安全装置,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

5、应急抢险人员根据指挥中心下达的抢险指令采取必要防护措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抢险,事态扩大。

6、出现经紧急处置无法xx大面积泄露时,应迅速报110指挥中心。

7、积极做好善后工作。

(四)爆管抢修预案

1、供水热线或其它科室、部门以及值班人员接到重特大事件电话后,立即报公司应急小组,营业所及时调整供水调度方案,并xx人员、设备、物资迅速赶赴现场。

2、应急抢险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抢险。

3、经应急小组批准,由应急处理办公室通过各类发布相关区域停水信息,并做好解释工作。

(五)水质事故处理预案

1、值班人员发现水质超标时,应立即停止取供水,并报告应急小组。

2、生产技术科应启动供水应急预案,进行调配供水。

3、水质化验中心立即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原因分析,确定具体解决办法并实施。

(六)防破坏工作预案

1、迅速拨打110。

2、应急救援队伍协助xx人员紧急救援疏散事发区内及周边人员,营救伤员。

3、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八条与管理

(一)应急处理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对在发生供水突发公共事件时迟报、谎报、漏报、误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或在处理事件中失职、不服从指挥、临阵脱逃的人员以及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员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在发生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四)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公司和事件发生部门应当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件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对部门和个人进行奖惩。

应急预案 篇11

为了加强景区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提高景区内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急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旅游安全事故,做好旅游安全事故救护工作,实现旅游“安全、健康”,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景区旅游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快速反应,联动处置”,把保障游客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景区首要任务,层层落实,统一指挥、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对各种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组织体系:

针对各类突发偶发事件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其它各高管层人员为副组长,各部门第一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综合部经理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对突发、偶发事件进行协调、指挥,为加强组织领导并明确分工,下设三个事故处置小组。

1、安全应急救援分队,由安保主管任队长,队员各部门抽调。

主要职责:

对景区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负责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包括事故发生地附近居民)并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抢险;

2、负责险情的排查;

3、负责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维持秩序、保护现场;

三、应急处置程序:

一旦在景区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游客因滑跌、落水、疾病、食物中毒造成人员伤亡,以及遇险、迷途走失等报警求助紧急情况,各工作点(岗位)员工要迅速报告本部门主管(负责人),部门主管(负责人)根据现场情况作紧急处置并迅即报告信息中心(办公室)和应急领导小组当日值班领导。对报告已明确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险情)和人员伤亡的,各级负责人迅速报告景区领导,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总公司及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同时启动应急预案(详见流程图)。

综合协调组进入现场,同时报告市政府、交警队、120。(如发生火灾,则报告119)

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协助交警指挥交通。

做好现场协调,安排救治伤员,通报情况,协助做好事故调查。

应急预案 篇12

为能够及时、有序、有效地开展预防、应急与救援行动,做好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旅游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不断提高防灾抗灾能力。

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旅行社督导组、景区督导组、旅游公共信息服务组,具体负责汛期安全工作的落实。

工作职责:

1、根据县防汛领导小组的通知和汛期工作动态,视情发布防汛工作预警信息和启动防汛工作预案,召集工作调度会;

2、编写有关工作信息,统一对外宣传报道;

3、负责领导小组工作调度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4、负责安排工作车辆和加班工作用餐等后勤保障工作。

工作职责:

1、重点做好旅行社防汛工作,根据天气情况合理配置旅游线路。

2、督导旅行社做好防雷、防风、防雨暴的物资准备和人员组织工作。及时检查维护避雷装置,预防雷击,制定防汛工作应急处理预案,采取有力措施,堵塞漏洞确保防汛安全。

3、负责汛期旅游县场秩序监督检查,受理各类旅游咨询和投诉案件,及时处理因汛情产生的旅游纠纷,维护旅游县场秩序。

4、督导辖区内旅行社做好汛期安全和服务质量管理工作。

5、检查督导旅行社在汛期到来时,要求旅行社负责人要随时掌握团队行程,不组织团队到沿海一线,特别是滨海步行道、栈桥、海水浴场等沿海地带游览。对因汛情需要调整行程计划的,要做好游客的说服工作,避免产生纠纷投诉。提醒在外的导游和司机,做好团队车辆的行车安全工作,遇有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时,不要强行出发。要绕开易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泻洪地带、陡峭山路等危险地段,灵活机动地处理突发事件,确保游客安全。

工作职责:

1、检查督导重点旅游区(点)做好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备齐防汛物资,完善防汛应急预案。

2、指导景区制订预防和应急避险方案,警惕突发性暴雨、山洪诱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确保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

工作职责:

1、负责网上信息通知的发布;

2、负责网上各类文件上传下达,汇总各景区、旅行社的情况,及时向县防汛领导小组、应急办等有关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损害情况,每天将开展工作情况汇总后及时上报市旅游局信息组报送。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确保防汛工作落到实处。要切实负起责任,密切沟通,团结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主动性。开展以五查(查预案、查组织、查物资、查通信、查值班)为主要内容的督导检查,发现薄弱环节,立即责令整改。

(二)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应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及时向本县区的旅游企业发出预警指令,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督查所属旅游企业做好防汛各项工作。

(三)加强值班和信息上报,确保联络畅通。加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随时掌握汛期动态,发现重要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

应急预案 篇13

根据分局要求及业主相关指示,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20xx年防洪度汛预案进行调整。

1、工程概况和度汛前形象面貌:

20xx年,砂石系统进入施工高峰期,为确保施工与系统运行及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一旦遭遇洪水事故发生。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条不紊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有效的将事故的影响和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项目部根据沙沱水电站砂石系统运行及水文气象等特点,特制订防洪度汛应急预案。

2、防洪项目和技术安全措施

计划20xx年4月初由安全部牵头组织有关人员对系统范围内的有关防汛项目逐一检查,对部分项目进行现场技术、安全交底,在五月十五日前(汛前)完成已明确整改的度汛项目。

汛前将排水系统清理完善,保持畅通。

系统砂仓边坡及挡墙应严密监控,掌握其动态变化情况。

汛前对系统内高边坡进行一次认真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皮带洞监测,随时注意洞内渗水情况。

3、防汛设备及物资准备

在防洪度汛期间,项目部对车辆,装运等设备实行统一调度指挥,其中,吉普越野车1辆,皮卡货车2辆,装载机2台,自卸车2辆,准备必要的防洪度汛物资和材料,雨衣、雨鞋、手电筒、安全绳、安全带、撬棍、铁锹、锄头、撮箕等,存放在物资库房,以备急用。

4、防汛组织措施

4、1项目部成立防汛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防汛办公室,林建国同志兼任防汛抢险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安全环保部。

4、2成立防汛抢险队,汛期随时处于待令状态,如遇险情,立即投入抢险工作。抢险队由粗碎车间、中碎车间和施工一队组成,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挥。

4、3防汛抢险重点

任务是确保系统设备、材料、人员、房屋的安全。

5、防汛抢险准备工作

汛期进行不定期检查(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及处理。

6、天气、水情预报工作

防汛期间,安排人员日夜值班,随时接收、搜集、掌握天气、水性变化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值班地点:

7、防汛抢险指挥

防洪抢险实行组长统一指挥,组长不在时,副组长履行其职责,并根据天气及水情变化而实施抢险措施。

应急预案 篇14

为进一步提升在应急状态下的无线电安全保障能力,严厉打击非法利用无线电设备进行考试作弊行为,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经信厅、省无线电办公室工作安排,为保障20__年高考期间各考点无线电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保障及职责

(一)成立保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组长负责考试期间无线电管理的指挥、调度和统筹;副组长负责考前带队培训、演练及考试期间的协调。

(二)设立监测小组

监测一组:组长刘,负责船山区6个考点保障工作;

监测保障二组,组长张,负责射洪市4个考点保障工作;

监测三组,组长金,负责蓬溪县1个考点保障工作;

监测四组,组长仲,负责大英县1个考点保障工作;

监测五组,组长熊,负责安居区1个考点保障工作。

职责:负责高考期间全市各考点及其周边实施无线电监测、监听,相关频段合法无线电信号的核实,不明信号的监听、分析、研判,确认的作弊信号逼近查找及信号源目标锁定等工作。

(三)保障内容

考试前,监测技术人员利用车载移动设备、便携式等监测设备进行频段扫描、信号监听等工作,提前对考点环境及考场周边电磁环境进行监测、监听,保存频谱数据模板,同时对考点使用的无线电干扰屏蔽系统进行检测。6月7-8日,利用无线电移动监测车、考试保障、便携式监测等设备对考场进行严密监控,严防利用无线电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实施作弊(保障方案见附件1)。

二、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专项整治

5月29日-6月2日,会同市场监管和公安部门在市城区、安居区、射洪市、蓬溪县、大英县开展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专项整治,对全市城乡各相关销售门市部进行清理、排查,从源头上阻止非法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和非法无线电发射设备在考场中使用。

三、电磁环境测试

6月6日,组织各监测组在市城区、安居区、射洪市、蓬溪县、大英县各考场周边开展无线电磁环境测试和现场勘查,摸清和掌握考场周围电磁信号的`基本情况,对常发信号及相应的频谱图进行记录、保存,以便考试期间进行参照和比对,为考试期间快速查找可疑信号做好充分准备。

四、监测技术培训演练

(一)培训演练目标。

通过开展高考无线电监测保障培训,联动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提高参与高考无线电安全保障人员的技术水平,增强监测技术人员之间的配合、协作能力;通过开展技术演练活动,检查参加高考保障监测队伍、车辆、设备、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检验无线电监测车、监测设备、技术人员设置、配备的科学性、必要性,发现不足及时予以调整补充,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二)培训演练时间、地点。

1.培训演练时间:20xx年xx月xx日--xx日

2.培训演练地点:射洪市、蓬溪县、大英县、船山区和安居区各考点及周边地区。

(三)培训演练科目。

组织开展以无线电监测、信号分析、干扰源查找、干预系统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和练兵活动,注重加强队员监测技能培训,对实际操作设备的技能和搜寻、监测、锁定信号的能力进行强化练习,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培训演练方案见附件2)。

(四)物资装备保障。

1.保障车辆:移动监测车2辆、应急保障车1辆(快速排查干扰时需要)。

2.保障设备:

(1)对讲机8部;

(2)超短波监测测向固定站5个;

(3)便携式超短波监测测向系统7套;

(4)无线电监测管控设备10套;

(5)无线电信号源5个;

(6)大疆无人机1架。

应急预案 篇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及时有效组织南海辖区水域水上交通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急反应能力,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水上交通秩序,防止水域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佛山市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在南海辖区水域内发生的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的应急救援,适用本预案。

第三条本预案所指的重特大险情(事故)是指:造成一次性死亡(失踪)3?5人的水上交通事故,或一次性遇险人数为3?10人的险情。

第四条造成一次性死亡(失踪)5人以上,一次性遇险人数10人以上的水上交通事故或险情,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应报市政府启动《佛山市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应急救援。

第五条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原则:

(一)区政府领导,统一指挥;

(二)以海事部门前线指挥为主,各负其责,协同作战;

(三)充分准备,快速反应;

(四)科学分析,措施果断;

(五)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第二章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区政府设立的水上应急救援指挥分中心(以下简称指挥分中心)是本预案的最高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区长担任总指挥,负责统一指挥全区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的应急救援。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区府办主任(副主任或区长助理)、区安监局局长等担任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其它指挥工作。指挥分中心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南海海事处、区交通局、安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环保局、港航管理局、卫生局、民政局、农业局、财政局、经贸局、劳动保障局和有关镇(街道)的领导组成,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开展工作。

第七条指挥分中心职责

(一)统一指挥、领导全区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二)负责启动区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作出救援决策;

(三)负责对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第八条指挥分中心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南海海事处。南海海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区府办、安监局、公安分局、交通局和环保局的领导组成。

第九条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编制和修订佛山市南海区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负责24小时水上险情(事故)应急值班;

(三)接警后迅速派出人员赶往险情(事故)现场,指导建立现场指挥部,组织联络各方力量控制、处理险情(事故);

(四)与险情(事故)发生地的镇(街道)政府和指挥分中心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向指挥分中心报告情况,并将指挥分中心领导的指示传达给有关单位;

(五)负责指挥分中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的日常运作及监督管理;

(六)及时办理指挥分中心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七)及时向区政府和上级海事部门报告险情(事故)救援有关情况;

(八)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等工作;

(九)做好险情(事故)的原因分析;

(十)组织召开事故现场分析会。

第十条根据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需要,指挥分中心有权紧急调度指挥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120急救中心、环保、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或单位;紧急调度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险情(事故)现场进行封锁。

第十一条指挥分中心设立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指挥长由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南海海事处、区交通局、公安分局和消防大队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担任。

第十二条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一)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核实事故的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指挥分中心报告抢险救援工作情况;

(三)组织划定事故或遇险船舶、设施现场范围、临时停泊区;

(四)实施交通管制及其它强制性措施。

第十三条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根据指挥分中心的指示,负责召集参与应急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制订现场的具体救援方案;负责组织成立现场水上交通管制、险情(事故)调查处理、抢险救助、善后处理和后勤保障行动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急救援的工作职责

(一)海事部门:负责划定船舶、设施发生重特大水上险情(事故)后的紧急避险停泊区及疏散位置;负责重特大险情(事故)发生水域的现场交通管制;负责应急救援指挥分中心的24小时接警值班;负责组织实施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指挥救助行动组,进行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的控制和施救;负责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的调查处理行动组,对险情(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和原因分析;

(二)公安部门:负责应急救援指挥分中心的24小时接警值班;负责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的现场保护,维护区域治安,保障社会秩序;保持陆路交通畅通;有需要时实施隔离或疏散有关人员;参与应急救援行动现场交通管制、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三)消防部门:协助对有火灾、爆炸危险的险情(事故)救助进行专业指导;协助火灾、爆炸的扑救;协助对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

(四)交通部门:负责调动必要的交通运输工具和物资;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后勤保障和救助行动;

(五)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调遣120急救中心,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护;参与救助行动;

(六)民政部门:负责应急救援善后处理行动;负责落水人员、伤亡人员、上访人员的善后安置工作;

(七)环保部门:负责对事故造成的岸滩污染清除的指挥工作;对回收的废弃物进行处理;

(八)农业部门:参与险情(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指挥中心做好有关工作;

(九)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采访报道;

(十)通信部门:负责组织通讯队伍,保障救援的通讯畅通;

(十一)相关单位:接受指挥分中心指令,迅速安排拖轮、汽车渡船、浮吊等救助船舶和潜水员赶赴现场参与救援行动。

第十五条各行动组的工作职责

(一)水上交通管制组:由海事、公安和交通部门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派遣海巡船在险情(事故)水域实施交通管制。必要时,可征得指挥分中心同意,征用途经船舶协助救援;接受指令,疏散船舶及人员,协助其它部门进行救援工作;发布航行警告;

(二)调查处理组:由海事、安监、公安、环保、消防和交通等部门及人员组成。负责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对险情(事故)当事人进行调查,并做好询问记录;负责险情(事故)船舶的现场勘察,并做好勘察记录。负责收集有关当事船舶相关物证,提取痕迹,并做好有关送检工作;调查取证结束后,负责险情(事故)的原因分析,并编写险情(事故)调查报告;协助其它部门开展工作;

(三)抢险救助组:由海事、公安、消防、环保、卫生、交通等部门有关人员及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组成。负责调遣过载船舶进行过载;指令打捞公司和潜水员进场,对险情(事故)船舶、人员和物资进行施救或打捞;负责随时向指挥分中心汇报救援进度,必要时,报请指挥分中心向上级单位调用增援物资或邻近单位协助救援;负责对火灾、爆炸船舶进行施救,必要时对火灾船舶进行拖离;

(四)善后处理组:由区府办、民政、公安和社保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安置遇险或受伤人员;负责组织失踪人员的搜寻;负责遇难者尸体的处理;负责遇难者家属的安置及善后工作;

(五)后勤保障组:由经贸、交通和相关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的交通工具,并随时听从指挥分中心的调遣;负责伤亡人员运输和急救处理;负责陆路交通组织;负责搜救工作生活保障;负责搜救工作需要的紧急物资采供,并保证质量,及时运送到位。

第三章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

第十六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应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好水上交通险情(事故)的预防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条区政府建立水上应急救援分中心,纳入市政府应急救援体系。

第十八条根据本预案的职责要求,各有关部门应掌握救援设备、物资的供应渠道及供应量,在险情(事故)发生后能及时调度,以保证应急救援的需要。

第四章险情(事故)报告程序

第十九条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或船舶、人员必须做到:

(一)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二)立即拨打110或12395报警;

(三)及时报告险情(事故)的内容:

1.险情(事故)发生的船舶或设施的名称、时间、地点;

2.险情(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

3.险情(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和种类;

4.险情(事故)抢救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与处理的相关事宜;6.险情(事故)报告单位、报告时间、报告人和联系电话。

(四)严格保护险情(事故)现场。

第二十条110报警台或12395搜救报警台接到重特大险情(事故)后,应立即报告指挥分中心办公室;

第二十一条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险情(事故)报告后,应向上一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二条接到报告的各有关单位依照本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力量对险情(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及时报告调查情况,采取必要措施控制险情(事故)。

第五章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与实施

第二十三条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发生后,险情(事故)船舶、设施的所有人或现场人员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组织全方位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

第二十四条险情(事故)发生后,指挥分中心采取必要措施有效控制险情(事故)时,应根据险情(事故)性质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由指挥分中心总指挥或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五条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区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本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指挥分中心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

第二十六条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和配合。

第六章应急救援的保障

第二十七条指挥分中心所需的水上险情(事故)应急救援专项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列入预算。

第二十八条各镇(街道)应强化水上交通险情(事故)应急救援器材,提高器材的科技含量,保证应急队伍必要的经费支出,为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物质保障。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时,没有立即组织实施抢救或采取必要措施,造成事故蔓延、扩大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对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配合、不协助事故调查的。

第三十条在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玩忽职守或临阵逃避、擅离职守的;

(二)不听从指挥的;

(三)有失职、渎职行为的;

(四)妨碍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的。

第三十一条在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发生期间,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参加水上重特大险情(事故)应急救援的工作人员,应按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工作。

第三十三条指挥分中心(办公室)、现场指挥部各成员,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在位时,由继任者或临时负责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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