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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6

建设局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指缝很宽,时间太瘦,悄悄从指缝间溜走。我们在某些事情中得到了一些感悟了很多,在事情过后,我们或主动或被动的写一篇总结,总结的目的在于让我们知道自己,认识自己。你知道有哪些总结范文呢?小编陆续为大家整理了建设局行政调解工作总结,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今年,我局的行政调解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指导下,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和平安创建的要求,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工作职能,以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限度地化解各类行政纠纷、社会矛盾纠纷,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现将今年行政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

为充分发挥行政机关的调解作用,强化调解意识,履行调解职能,减少矛盾纠纷激化,营造和谐稳定的行政管理环境。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将依法行政调解工作列入局党组议事日程,及时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落实行政调解工作各项任务。成立了以局长陈振中、李新荣为主任,副局长王其建等副主任12名,11名科室负责人为委员的行政调解领导委员会组,负责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下设行政调解办公室,由办公室(法制办)负责日常事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调解的良好氛围

我局坚持以信访和房管各项工作相结合,在历史遗留问题、房屋建设、市政道路和园林绿化主要工作方面,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以及本部门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意识,自觉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

三、完善机制,落实责任

在经过与人民调解认真的分析对比,我局初步拟定了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的制度、程序,对开展行政调解的受案范围、条件、原则作了规定。要求行政调解人员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案件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建立信息报送联络制度,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专门负责收集行政调解有关信息和数据。坚持既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原则,对不愿进行行政调解或未达成协议的,我局积极引导当事人运用行政复议、裁决等方式进行解决。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大调解有机衔接。

四、切实加强行政调解力度

我局一是针对拆迁安置、房屋建设、市政道路等历史遗留工作中出现的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严防矛盾纠纷激化,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二是积极发挥行政调解职能,强化尽职尽责和服务意识,坚持实行局领导接访制度和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来访,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责任科室解决,对于确实不能解决的也坚持向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

三是严格落实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每一件来信来访事项均认真进行登记,做好记录,并交由相关责任科室限期办理,及时向来信来访群众告知办理结果,积极进行调节和疏导,力求在我局内解决争议。

四是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每月一次排查不稳定信息上报制度,认真疏理了我局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并针对性地制定了有效处置方案,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以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广泛。由于对行政调解的宣传不够广泛深入,群众对行政调解还缺乏认识,致使其缺乏群众基础。

(二)观念更新不够,对行政调解工作方法、以及与其他纠纷化解方式之间的区别和衔接认识不足,影响行政调解工作效率。

(三)行政调解人员工作能力有待提高。纠纷调解需要办案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我局行政调解工作人员经验不足,精通法律、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人才还较少。

六、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按照市法制办对行政调解工作的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力争行政调解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依靠行政调解途径解决纠纷争议。三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行政调解办案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四是继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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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县扶贫办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以下是工作总结之家为大家整理的关于14年县扶贫办行政调解工作总结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2014年,我办行政调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行政调解”工作的安排部署,狠抓落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妥善运用行政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取得了明显成绩。现将我办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1、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行政调解力度。为充分发挥行政机构的调解作用,强化调解意识,履行调解职能,减少矛盾纠纷激化,营造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成立了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相关会议,专题研究落实行政调解工作各项任务。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行政管理职权范围内的特定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当调则调,调裁结合,及时解决问题,就地化解矛盾。

2、预防疏导为主,尽量减少矛盾纠纷事件。我办的行政调解工作,在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接到每一个调解申请后,调解中心立即组织调解员快速介入案情,收集各种证据,并到涉案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在充分了解诉求和案情的基础上,以事实为依据积极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在签署调解协议后,调解中心继续对当事人双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服务,督促当事人双方及时履约。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以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3、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重点解决疑难案件。矛盾纠纷对象由于对法律法规的不完全了解,各自为了自己的利益互不相让,针锋相对,针对此类情况,我们及时对双方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让当事人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妥善解决矛盾。另外,我办工作人员经常深入“三送”村、扶贫重点村召开座谈会,宣传政策法规。由于我办工作人员主动介入,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

二、存在问题

1、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广泛。广大群众对行政调解尚不认识。由于对行政调解的宣传不够广泛深入,群众对行政调解还缺乏认知,致使其缺乏群众基础。

2、行政调解人员工作能力有待提高。纠纷调解需要办案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调解队伍经验不足,精通法律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人才还较少。

3、工作场地紧张。由于我办办公室紧张,行政调解中心办公室只好设在综合秘书股办公,不利于开展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办将认真按照上级部门对行政调解工作的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力争行政调解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各项工作措施,完善必要的物质保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三是加大培训指导力度,提高行政调解工作能力和水平。四是继续做好法制宣传和政策指导,充分运用办公平台、报刊、网络等媒介,对行政调解工作内容、程序和实践进行宣传,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调解意识,增强群众对行政调解途径的信赖。五是强化行政调解信息报送工作,完善信息报送、收集、整理加工程序,健全行政调解信息利用和反馈机制。

城管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之家
为贯彻落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在全区开展2005年民主评议活动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我局政风行风建设,努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我局把民主评议工作例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确立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总体要求,通过抓学习、建制度、抓管理、强服务,全局的政风、行风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民主评议,目的是强化社会监督,促进各级政府部门自觉地抓好政风、行风建设,优化环境、促进发展。因此我局对民主评议工作高度重视,把行风评议作为做好各项工作的促进和鞭策。根据高新区民主评议活动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我局领导班子就开展民主评议工作进行了多次研究,组织召开了民主评议工作动员会,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两位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民主评议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了《2005年民主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了5项服务承诺,开通了行风热线(4056298)特别是高新区成立城市管理局是“建、管”分开的新体制、新部门。基层群众对我局的基本职能、管理范围不了解,针对这一情况我局为了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将本局职能、向社会公开的5项服务承诺等通过设立政务公开栏,发放资料等形式予以公开,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为树城市管理的行业形象,倡导人性化的城市管理理念,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我们利用多种形式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一是向四镇两办、部分企业、社区、学校发放征求意见表300多份,利用各种会议,向来局办事人征求意见。二是我局领导向管理对象(商业摊点、临时占地者)征求意见。今年以来共收到共性反馈意见5条,先后接到群众及新闻媒体来电、来访11次,直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5次,协调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6次,答复处理率达到100%。
三、明确整改方向,完善管理制度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使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开展的扎扎实实,我局将通过各种方式将征求来的意见、建议认真汇总、梳理,反复分析、研究,认真查找自身的问题,将全局整改和个人整改相结合,在制定本局整改措施的同时,要求每位干部、职工根据个人情况明确个人的整改方向,将有条件整改的问题立即整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积极创造条件整改。另外,局领导班子还结合我局实际多次开会研究,建立健全本局的管理制度10项66条,首问责任制、AB岗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失职追究制、政务公开制、工作绩效考核制等机关效能六项制度25条。实现了以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职工的行政行为,逐步实现服务和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为使民主评议工作贯彻始终,建立长效机制,我局还向提出意见和建议的社会各界群众进行回访,进一步征求意见,检查整改后的效果,做到让基层满意、企业满意、群众满意、自己满意。
四、加强对干部、职工教育,提高队伍素质
促进政风、行风建设,干部素质是关键。根据我局工作特点和干部、职工的现状。我局把加强干部的学习、教育做为政风、行风建设的基础,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建立学习制度。全局每周半天集中学习,学习的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知识、时事政治。二是倡导自学。每人都要制定学习计划,写学习笔记。三是参加各种教育、培训班,通过学习干部、职工的素质有了明显提高。积极要求进步的多了,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为民服务的意识不断增强。执法人员做到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到目前还未发现干部存在虚报浮夸、搞形式主义;机关和窗口行业存在对群众的合理要求置之不理、久拖不决、刁难设卡问题以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推诿扯皮、生冷硬顶;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搞特权、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也未发现存在以权谋私、索拿卡要及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等行为。
五、结合保先、机关效能建设等活动,促进行风建设
1、将行风建设与保先教育相结合
开展保先教育活动是我党十六大作出的重大部署,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大举措,是新阶段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是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通过对保先教育《读本》的细读、深读、精读、熟读,向身边的先进人物(如郭继祥、杨才等)同志的学习及爱国主义教育等一系列的学习活动,使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党员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牢固树立了党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在平时的工作中,党员处处身先士卒,有困难党员先上,脏活、累活党员抢着干,给普通职工树立了榜样,形成了党员带头,全局干部、职工共努力的良好氛围,促进了我局党风、行风建设。
2、将行风建设与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
机关效能建设是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加强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人员素质的重大部署,我局根据高新区工委《关于2005年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召开全局动员大会,制定实施方案,将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与政风、行风建设有机的结合起来,在提高办事效率上、紧急事务的反应、应变能力上再下功夫,苦练人员素质,将机关效能的六项制度,贯穿到实际工作当中,贯彻到每个干部、职工的脑海当中,使全局集体战斗力不断提高,收效立竿见影。
3、将行风建设与“提高服务水平、展示文明形象”活动相结合
为深入贯彻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优化环境年”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高新区开展的“提升服务水平、展示文明形象”的实施意见,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全局干部素质,优化发展环境、扩大对外开放,全面展示城市管理队伍的文明形象,我局根据高新区的共性服务标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本局的优质服务标准,并与行风建设相结合,逐步实现城市的高效能管

农机局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总结


今年,我局按照《市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泸效能办2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制定的《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意见》,我们是认真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根据《市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办公室关于上报工作总结和工作安排的通知》(泸效能办15号)的要求,现将我局今年效能建设工作和明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考核

,不断推动行政效能建设深入开展。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支部与管理,将行政效能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形成了由主要领导亲自管,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将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纳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领导班子考核和工作目标管理以及对干部职工个人年度考核,制订了切实可行的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意见。我局还利用政治学习时间学习行政效能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提高了全局工作人员对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认识,使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效能意识、大局意识,有力地推动和保证了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机关规范管理,将行政效能建设落到实处。

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严格按照《市农机局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意见》(泸效能办2号)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工作。

(一)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市政府的安排,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严密部署,认真完成了对我局5月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成效显著。其中以市政府名义颁发199257号《批转市农机局关于加强农机工作几个问题的报告的通知》、我局制定的泸市农机(91)字第04号《关于推广耕整机的暂行管理办法》和泸市农机监199906号《关于强制全市运输型拖拉机入保的通知》已经泸市府布5号文件公布废止,另外由市政府名义颁发的《关于切实抓好乡村机耕道建设的通知》(泸市府发179号),因乡村机耕道是农业生产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还需进一步加强建设,继续实施。

(二)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制定了“两集中、两到位”进驻工作方案,在政策法规科增挂行政审批科牌子,具体履行行政审批职能。将我局管理排灌科承担的新建或迁移农村机电提灌站审批和农机监理所承担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驾驶、操作证核发,以及技术质量安全科承担的农机推广鉴定审核全部集中到行政审批科,其他科室不再履行行政审批职能,但协助行政审批科做好现场检查、支部专家论证等相关工作。将我局保留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共3项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制定了新的实施办法,再一次优化了审批流程。派遣工作人员2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农机窗口办公、服务,并向市政务府服务中心派驻首席代表,颁发省政府统一印制的授权委托书。首席代表具有审批决定、审核上报、支部协调和电子印章使用等权限,保障我局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做到“既能受理,也能办理”,独立运行,为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截止11月底,政务中心农机窗口共办理事项2286件。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了《市农机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监督制度》和《市农机局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流程》,从源头上规范了我局行政执法行为。

(四)严格依法行政,服务“三农”。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惠民政策,加强购机补贴工作的宣传,严格按照省农机局制定的统一程序进行规范操作,做到政策透明,阳光操作。二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季度支部召开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及时分析研究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督促各区县农机监理部门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截止目前,全市农机系统未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三是切实加强农机市场监管。在全市范围支部开展了以“让农民购买放心农机”为主题的农机市场大检查专项活动和秋季打假专项检查活动。全市共检查农机生产企业6户、农机经销商359户,农机维修网点101户,检(抽)查农机商品0多台/套,农机配件50000余件/套,查处无经营、维修技术合格证17户,不合格农机产品8台/套,假冒伪劣农机产品4起5件,超经营范围5户,查处违经营4户,有力打击了不法经营行为,维护了农机市场秩序,保护了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五)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加强对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的言行,对前来办事、咨询、反映情况的单位和个人,依照职责首次接待办的工作人员做到了热情接待、耐心讲解、认真办理、负责到底。对不属于本部门或本人职责范围的事项,也做到细致的解释、引导,带到承办科室办理,得到当事人的好评。同时,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并设立去向告知牌,进一步规范了机关的行政行为,树立了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六)大力开展节能减排活动。弘扬艰苦奋斗精神,提倡厉行节约,加强节水、节电、节油和节约办公用品等日常工作的管理,建立能源资源消耗状况季报制度。向全体干部职工提出 关于厉行节约控减支出的倡议,倡议大家从自我做起,从每一件小事做起。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滴油,推行无纸化办公,降低纸张消耗,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缓解能源紧缺状况,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才能实现经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七)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积极推行政务公开。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强

行政效能建设宣传,建立了信息报送制度,今年向市效能办报送信息10条。在办公区域设置了公示栏,对单位内设机构职责和人员分工、收费项目进行公示,同时分别在党政网、电子政务外网和市农机化网上公布了单位职能职责、工作动态、行政审批事项、单位文件、农机政策法规、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并及时更新。今年已更新信息220余条,受理12345热线反映问题1个。

三、强化行政效能监察,提高机关行政效率和质量

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结合开展“互民、惠民”活动,严格要求单位干部职工遵守各项规章纪律,坚持上下班制度,不迟到、早退,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化执政为民理念,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效能。局办公室、人事监察科定期或不定期对单位职工出勤情况、特别是在公务时间利用电脑上网炒股、聊天和打游戏等行为、挂牌上岗等情况进行督查,并严格责任追究。

四、明年工作安排。

(一)继续加强对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巩固行政效能建设成果。将该项工作的贯彻落实纳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察、同考核,领导组要强化日常监管,确保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提高干部职工素质。创建学习型机关,营造机关浓郁的学习氛围。鼓励干部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丰富学习内容,拓展学习途径,创新学习方法,完善学习制度,严格学习纪律。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从而强化服务观念,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态度,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三)深化政务公开。全面落实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执行《四川省政务公开规定》等法规规章。

(四)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政务中心农机窗口管理,严格按照行政审批各实施办法办理各项行政审批。认真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五)进一步完善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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