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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所上半年工作小结

发布时间: 2019.08.16

2016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小结范文。

天可补,海可填,南山可移。日月既往,不可复追。我们的生命中,经常有很多记忆深刻的经历,我们一般会在事情结束之后写一篇总结,总结也是对自己的更优秀的自己负责,写好的总结范文需要注意哪些地方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2016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小结范文,带给大家。建议你收藏本页和本站,以便后续阅读!

半年来,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食安委的统一部署,xx县商务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不断加大宣传,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督职责,扎实抓好全县酒类流通、生猪定点屠宰肉品的质量安全监管。1-6月,年全县共计定点屠宰生猪xxxxx头,同比增长21.2%,县城生猪屠宰进点率xxx%,乡镇生猪屠宰进点率97%以上,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生猪肉品出场合格率xxxx%,没有发生生猪肉品质量安全和酒类流通安全事故。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有序

为加强对商务领域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重点突出对生猪肉品质量安全、酒类流通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明确一名副局长主要负责,主抓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和酒类管理工作,并建立了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以便对商务领域食品安全工作统一协调安全监管、检查工作的实施。制定下发了《xx县商务局XX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明确了XX年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和责任目标。

二、加强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民食品安全意识

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各项任务,确保工作质量和成效,我局切实加大了实施放心肉工程的宣传力度,工作中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横幅等形式及xx商务之窗等网络媒体,加大了对《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半年来,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县首届政务公开活动日和6月县里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和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通过设立咨询台、宣传板报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xxxxx余份,接受群众咨询80多人次,同时通过“xx商务之窗”及时宣传食品安全工作信息,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三、突出重点,加强监管,食品安全常态化管理有序推进

(一)加大投入,进一步完善县城生猪定点屠宰场升级改造。上半年县城屠宰场积极筹资对屠宰场附属设施进行了完善,相关工程施工已完成,我县城区肉品放心工程的实施得到了更有力的保障。在规范检验检疫上,实现机械化屠宰与科学化检疫检验的同步进行,有效规范生猪定点屠宰、检验检疫的管理,确保市场肉品供应安全。

(二)认真落实屠宰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我局与全县15家屠宰场(点)签订了《肉品质量安全责任状》,屠宰场企业郑重承诺:严格执行肉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守法诚信经营;建立肉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制;严格生猪收购、屠宰加工、检疫检验;不宰杀含“瘦肉精”的生猪;严格执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

(三)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台帐管理制度。开展了对屠宰场(点)执行生猪进场(厂)查验登记、生猪产品流向登记、病害猪(肉)无害化处理登记、生猪货主和肉商(用肉单位)备案登记等情况和酒类流通经营商进货台账、销售台账以及酒类产品流通随附单使用情况督查,进一步完善屠宰环节生猪肉品质量安全和酒类流通质量安全可溯源制度。

(四)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5-6月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制售病害肉及肉类掺假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和5-11月打击生猪私屠滥宰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共出动联合执法检查6次,32人次,检查屠宰企业11个(次),没有发现私屠滥宰不法行为和制售病害肉及肉类掺假行为,确保了上市生猪肉品质量安全。

(五)加大日常执法监管力度。1-6月,共出动商务综合执法41次,xxxx人次,检查督查酒类经营户12家,定点屠宰场(点)21家(次),有力打击了商贸领域不法行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健全工作体制机制,严厉打击商务领域违法行为。一是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塑造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执法形象。二是密切配合有关部门,针对突出问题,搞好专项整治。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和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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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商务局认真开展了食品安全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生猪屠宰管理
(一)全面清理重点调查、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的管理。
将保留的五家定点屠宰厂全部纳入国家商务部畜禽屠宰信息系统和成都市商务局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对企业报送人员进行了培训,企业的基本情况和信息报表全部网络化,一目了然。进一步落实企业社会责任鉴订目标责任书和食品安全承诺书,各种规章制度在进一步完善的基础上,全部上墙。按照省、市《屠宰厂设置规划》加强了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升级达标:巨丰、佳享、蔚蓝45星级的改扩建工作已全面完成;鹤山、西来3星级的新建和扩建已进入收尾阶段。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建立健全并落实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索证票等制度,完善了成都市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系统;严格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加强对猪肉品质检验工作,没有检疫(验)证明的猪肉不准出厂销售。严格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有关标准的规定,全面检查本县所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设计要求和工艺流程是否符合《生猪屠宰分割车间设计规范》和《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的要求;产品质量是否符合《鲜冻、片猪肉》和《分割鲜、冻猪瘦肉》等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是否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生产和检验,是否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部门协作、联合执法。
上半年由商务局牵头,汇同工商、农业、质监、卫生、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3次,出动人员32人次,车辆10台次。对全县5家定点屠宰厂(场)和11个乡镇的肉品市场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检查,共计检查经营户200余家。对1家卫生较差、管理比较混乱、没有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
二、酒类流通管理
(一)全面清理、重点督察
2009年上半年,商务局在广泛宣传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同时,结合《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对全县17家酒类生产企业、6个大型酒类批发部、11家超市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重点查了进货渠道和《酒类流通随附单》执行情况,加强了对全县销售国家名白酒商家的许可督查。

(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
由商务局牵头,与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协同配合,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开展了酒类流通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查处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以假充真,仿冒知名品牌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用甲醇、工业酒精和工业合成乙醇勾兑、冒充白酒的违法行为,坚决捣毁制假窝点,确保酒类安全,共计联合执法4次,开展专项整治2次,出动执法人员42人次,车辆12台次,对17家酒类生产厂家,11家超市,6个酒类批发部和200余家烟酒副食门市进行了检查,对部分没有严格执行随附单制度的经营户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定点屠宰企业的升级达标,按照商务部《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督促鹤山、西来的改扩建工作在2009年6月10日前全面完成。
(二)重点督促生猪屠宰企业完善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无害化处理规程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加大执法力度,认真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建立行之有效的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病害肉的不法行为。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乡镇政府要加强日常管理,各相关部门履职到位,强化联合执法检查监管力度。
(四)严格执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
严格督促酒类批发经营者的随附单执行情况,对违反此制度的经营者予以处罚。
(五)部门协作加强酒类执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上市,对国家名白酒零售许可证进行重点督查,积极与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配合,联合执法,联合打假。

食药监局上半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


食品安全监管

食品安全,是中央政府决定对三局合并的题中之义和民众的期望所在,我局将此项工作列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来抓,全面加强对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开展小微餐饮整治现场检查验收。联合各镇市场监管所对各镇小微餐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共现场检查验收小微餐饮店75家,符合整治标准的54家,目前,此项工作正全面实施中。

二是强化节假日期间及中高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五一、端午期间,对孙村镇马仁景区附近饭店农家乐、县城区大型以上餐馆、高速千军服务区、节日糕点生产加工企业等进行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5家。在考试前期,积极主动与县教育局联系,摸清中高考考点、住宿及就餐安排情况。对高考点学校周边餐饮单位,就是否超能力接待,是否规范留样,是否制作凉拌菜等高风险菜品,餐饮具是否严格消毒,食品原料购进是否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检查学校食堂8家、周边餐饮单位18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

三是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结合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目前,已对全县所有持证学校食堂开展量化分级,现场检查评定62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量化分级公示牌,张贴等级卡通脸谱图案,引导广大消费者寻找笑脸就餐。

四是是开展餐饮环节食品抽样送检工作。对餐饮服务环节加工制作的凉拌菜、熟肉制品进行了随机抽样,检测项目包括微生物检测(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大肠埃希氏菌0157、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亚硝酸盐等。共抽样凉拌菜样品5个、熟肉制品5个。

五是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转发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开展了食品标签标识专项检查。结合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督检查,我们还开展了餐饮服务环节地沟油、餐厨废弃物、肉及肉制品、食品标签标识等等各类专项整治工作。

截止目前,共受理餐饮服务许可申请182份,现场审查餐饮服务单位共280余户次,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90张,延续4家,变更11家。发放《保健食品经营许可》9家,延续6家。

药品安全监管

一是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共检查重点涉药单位42家,对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下达了监督意见书。

二是对52家药品经营企业、15家县镇医疗机构、65家村卫生室、6家计生服务所开展了量化分级检查。开展基本药物及高风险产品的抽验工作,共抽验药品50批次。监督抽验药品2批。传输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53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26例。

三是调查处理了投诉举报及市局转办的关于电视台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虚假广告信一案。接受投诉举报案件4起,立案二起,结案二起。取消了南河医药有限公司设置的10家零售连锁药柜。

四是对15家医疗机构、14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了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了监督意见书。开展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防治H7N9禽流感药物重点监督检查,共检查涉药单位12家,并下达了监督意见书。对涉药单位开展了特殊药品、疫苗、终止妊娠药品、中药饮片、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大检查,共检查涉药单位36家,并下达了监督意见书。

五是开展对换发、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及GSp认证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其中对8家药品经营企业换证申报材料和5家申报GSp认证材料进行了初审,配合GSp认证检查组对3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GSp认证。对1家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和遴选公示。开展二期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活动,共回收过期药品1129批次,130余公斤。做好连锁药房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验收、宣传工作,并对连锁药房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检查。

县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之家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县2011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的范文,觉得应该跟大家分享,重新整理了一下发到这里。

一、理顺安全体制,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

按照食品安全法和机构改革的要求,今年我们把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调整作为重要来抓,县政府于5月10日下文调整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5月27日下文调整了县卫生局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能。在职能调整前有关部门已开始职能交接,4月21日召开了全县卫生安全工作会议,专门布置了传染病防控、职业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工作,通报了案例,全县公共卫生委员会成员单位、乡镇政府负责人参加了会议。6月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正式调整,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由县药监局移交给县卫生局,食品全办公室设于县卫生局,是全市三县两区第一个完成职能调整的县。6月10日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顺利召开,回顾总结了上一年工作,布置了xxxx年食品安全工作,县政府分管领导与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签订了xxxx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会上还印发了xxxx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6月15日餐饮卫生监管正式移交给食药监局。6月20日上午,召开xxxx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第一次扩会议,汇报交流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布置了下一步工作。6月24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县卫生局、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食药监局等部门的分管领导和执法人员开展全县食品安全联合执法。6月29日,在《xxxx卫生网》上开设了“食品安全文件”和“食品安全信息”栏目。另外,我们还根据职能调整需要及时修订了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二、加强食品安全各个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在生产加工环节,县质监局今年上半年加强了对辖区内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的巡查和管理。以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总抓手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季度巡查,填写检查巡查记录表,建立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档案。继续推进食品生产小作坊的整治规范工作。要求乡镇质监员树立以服务为中心的监管理念,一方面对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食品生产小作坊继续推动其申领食品生产许可证,并与之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另一方面对无有效证照或经整治关停的食品生产小作坊防止其恢复和反弹。

在食品流通环节,县工商部门强化经营者、市场开办方和工商监管人员的相关责任,积极构建“企业自律、工商监管、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巩固和规范食品市场准入,扎实推进流通环节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

在餐饮消费环节,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对全县辖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上半年共监督检查餐饮单位2619户次,调离五病人员2人;受理投诉举报13起,处置率100%,反馈率100%;受理农村家宴申报 197次,现场指导193次,现场指导率98%,保障人次达36850人次。继续开展餐饮业、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继续推行餐饮单位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严格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审查发证。加强群体性聚餐的监督管理和指导,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加强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卫生监督,进一步规范全县旅游景区餐饮企业的经营行为。通过整治,有力地打击了违法行为,规范了餐饮服务经营秩序。

在种养殖环节,农业部门开展“绿剑”系列执法行动,组织了“安全农资进园区、放心农资下乡村”的宣传活动,严查种子和农药、化肥、农膜等重点农资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执行标准、产品标识、产品质量情况,严厉打击各类农资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今年已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查验农资经营店28家、种子45批次,有效地规范了全县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农民买到放心农资。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做好备案报验工作,严防外源传入,

商务局加强屠宰执法,打击违法屠宰。开展对各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暗访和抽查,主要查“注水肉”、“病害猪肉”,查肉品质量和屠宰前、中、后的相关手续,共检查出病害猪17头,生猪产品1343公斤,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认真稽查外来猪肉和产品,对外来猪肉进入 xxxx境内必须进行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风险评估,实行联防制度和备案制度;必须执行报验制度和换证制度(检验证)。开展对全县农贸市场和私宰点的稽查,共出动216人次。稽查执法大队经常性开展市场内、外的私屠滥宰违法行为查处,提高了生猪定点屠宰场的肉品质量和屠宰量。上半年完成生猪屠宰5.9万头,同比增长7.4%。

三、关注食品安全社会热点焦点,突出抓好重点品种的整治。

(一)开展“瘦肉精”问题肉品的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瘦肉精”事件,xxxx县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早部署,早落实,迅速在全县范围开展清查。县工商局在此次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 62人次,检查各类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和个体经营店牌328家,暂未发现 “瘦肉精”问题肉品。对部分经营户索证索票不齐的洛河、江苏两地生产的 “双汇”火腿肠10余箱,责令暂停销售。农业部门积极做好对全县养殖场的“瘦肉精”监管工作,“健美猪”事件以来,加大了我县生猪屠宰场和养殖环节“瘦肉精”的检测面和检测频率,共开展瘦肉精检测3115份,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并通过农民信箱、电话和直接送达等形式向全县各乡镇(街道)防疫员和相关企业发送“河南济源双汇事件”相关宣传资料,并在各乡镇(街道)张贴 “严禁销售、使用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告知书”1160份。

(二)开展问题馒头清查工作。

在媒体曝光“问题馒头”事件后,各部门立即组织力量对县域内流通环节、生产加工环节、餐饮消费环节进行了清查。县卫生局对全县餐饮业从事馒头制售的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共监督检查馒头制售单位 82户,未发现问题。从工商检查情况来看,仅有两家超市经营类似的馒头,一家为自制,一家为湖州厂家生产(检查人员对自制馒头现场进行了检查,未发现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现象,由玉米粉、可可粉加工制成;湖州的生产厂家为:湖州康可食品有限公司,湖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广源路628号)。各工商所同时组织力量对各辖区进行了清查,共出动检查人员62人次,检查经营户29户次,未发现媒体曝光的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问题馒头”。

(三)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精神,县食安委及时发出了《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的通知》,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部署,各自都制订了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相关单位和行业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加强对食品添加剂进销货台帐登记的监管,要求经营者详细记录食品添加剂的流向,确保食品添加剂正常使用。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工商、质监、卫生相继组织召开了所监管企业负责人专题会议,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强化了主体责任意识。同时,向社会广泛张贴《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计1万余份。

(四)加强糕点、米面制品等散装食品的监管力度。

一是结合当前商场超市规范经营行为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散装食品进货查验检查行动,重点检查糕点、米面制品。检查经营者是否规范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凡发现存在从无资质企业进货以及来历不明送货上门等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依法严肃查处。二是通过日常巡查,重点检查大中商场超市贮存销售散装食品,检查其是否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库存食品是否安全,及时清理变质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检查贮存、销售的散装食品,是否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督促经营者提高食品安全质量意识,自觉加强食品经营的日常管理。

xxxx年上半年,我县的食品安全工作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食安委积极牵头协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强化指导、监督和执法检查,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各项工作,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了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明显提高,确保了全县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四、严把市场准入,加强检验检测,做好安全保障,进一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一)继续加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的建设力度和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的创建力度。

我县一季度获得国家绿色食品认证产品4个,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品1个,申报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4个。

(二)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

县质监局共组织了41家食品生产企业换发了食品生产许可证,7家企业新领了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通过了现场核查;按规定对 6家申请注销或停产的食品生产企业办理了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手续。截止目前,我县共有食品生产获证企业161家,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书168张。县工商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根据国办发〔2010〕42号文件的规定和工商总局的要求,从xxxx年4月1日起,在食品流通许可项目中对乳制品进行分类单项审核和管理,增设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或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两个经营项目,对申请并核准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在其《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项目中标注“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对申请并核准经营除婴幼儿配方乳粉以外的乳制品的,在其《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项目中标注“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此项工作时间短、工作量大、任务紧,县工商局及时向辖区内乳制品经营者进行宣传指导,促使乳制品经营者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做好相应《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申领和申请变更许可项目和经营范围,为8月1日开始的整治打下了基础。新设立的商务局积极做好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审核换证和小型生猪定点屠宰点的规划布局工作,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湖州市生猪定点屠宰布局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确定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场4家,并根据我县小型生猪定点屠宰点的实际情况,确定在章村镇、高禹镇以及报福镇设立小型生猪定点屠宰点,肉品跨设区市流通管理备案登记工作也正在有序进行中。卫生部门上半年共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215件,体检培训食品从业人员5159人次。

(三)加强化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

按照xxxx年食品安全监督监测工作安排,质监局按规定制定了xxxx年县级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并配合有关检验机构完成了省、市、县各级各类监督抽查196个批次,在已经获得的检验结果中,有5个批次的产品不合格(分别为铝超标2份,环己基氨基磺酸钠超标1份,小碎米水分不合格1份,标签不合格1份),合格率为 97.4%。农业部门加强对已通过认证的基地的安全管理和农产品日常监测工作,对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了20次检查,在产地检查和生产加工检查中合格率达到100%。县工商局组织对我县范围内的食品等重要商品进行了检测,其中检测酒类、饼干、话梅食品等各类食品50批次。从检测结果来看,不合格为5个批次,合格率为90%(分别为两批次糯米酒酒精度不合格,一批次萝卜条甜味剂比例之和不合格,一批次话梅菌落总数不合格,一批次葡萄酒干浸出物不合格)。在餐饮服务行业,县卫生监督部门检测各类食品61件,抽检公用餐具140件(样品已送省局检测,合格率暂无法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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