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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季度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6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总结范文。

在我们的平时工作生活中,有时可能会需要写总结报告。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的认识自己、反思自己。每多写一次总结,我们就越明白自己在做什么:有时候,只有坚持一件事不放弃,我们才有可能成功。那么如何着手动笔撰写总结报告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总结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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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来,我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纪委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紧紧围绕我局的中心工作,认真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鲁办发〔2015〕28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落实《××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任务分解方案》。完善制度,狠抓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的成效,并推动了各项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现将我局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切实做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既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迫切需要,也是推动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为此,我局领导班子始终有清醒而明确的认识,局领导班子成员将各项责任目标重新做了具体分工,明确了责任人,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制,继续要求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对分管范围或本股室中心(局)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

二、加强农村和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推动了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

我局进一步加强全县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就业再就业资金(以下简称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措施,明确责任,确保了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的专款专用、安全和完整。一是严格坚持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落实基金管理责任制。我局在基金管理上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的有关政策、制度执行,遵照“税务收缴,财政监管,社保发放”的原则,认真组织搞好社会保障基金的发放工作。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筹集、使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实行基金监管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基金的监管任务、监管职责和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同时建立健全相应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同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审计与监督,并如实提供有关财务资料。二是严格社会保障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规定的“基金纳入单独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的要求,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基金支出,预防违规行为的发生。三是强化社会保障基金行政监督检查。切实加强社会保障基金行政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上级对下级监督和本级内部监督相结合的层层监督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基金的开支范围、项目、标准等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检查基金的使用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财务制度和内部规章制度。

三、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扩大高危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切实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

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我县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市劳动局、建设局、监察局联发(昭市劳社〔2015〕4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县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扩大高危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等工作,制定了《关于在建设领域内开展预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工作的通知》(鲁人劳〔2015〕18号)文件,建立健全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并开设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户。

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并积极推行“农民工工资卡”支付制度。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知法、用法,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同时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相关工作机制,做到明确责任、专人负责,并设立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设施工、餐饮服务及其它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不按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延长工时不依法支付加班费的用人单位,将及时依法处理。

积极组织开展了全县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禁止使用童工,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扩面等专项执法检查6次,出动检查人员85人次。完成劳动保障执法年审268户,涉及劳动者13725人;年审合格单位190户,补签劳动合同468人;下发各类执法文书262份,处罚单位5户、处罚金额0.34万元;受理拖欠农民工资案件11件,涉及农民工人数440人,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300.8万元;工伤认定案件13件13人,办结11件,2件正在办理,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工伤赔偿7件7人,办结4件,3件正在办理,赔偿金额28.9万元;截止目前,经单位申请,我局受理调查取证,报市劳动保障局研究,予以工伤认定三件,工伤保险事故基金支付共计68.25万元。办理发放劳动用工登记132户,涉及用工人数3098人,有效的维护了农民工及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监管,积极促进农民工就业和再就业

我局紧紧围绕市政府下达的2015年劳动保障目标任务,因地制宜、以人为本,抓住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就业信息服务、开发就业岗位、职业培训、失业保障、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为重点,继续巩固“两个确保”,强化就业服务,积极落实就业和再就业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维护了全县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和谐稳定。

一是积极做好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工作。2015市下达实现新增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2.8万任务,转移2.8万任务,县人力办多方联系,努力工作到今年已累计转移 10.24万人。完成全年任务指标的500% 。

二是精心组织,明确责任,落实2015年度就业培训任务。根据昭通市2015年2月26日就业培训会议精神,根据我县就业培训工作现状,结合我县实际,在认真分析和总结2015年就业培训情况基础上,组织农村劳动力培训 1.33万人(其中技能培训 7800人、引导性培训5200人),超额完成市下达的培训任务。5月底以来,我局联合人力办、工会、职业中学几家单位先后在小寨、龙头山和茨院等乡镇,以村为单位对农民工开展瓦工、电工和钢筋工等培训,并对他们进行贷、免、扶、补的政策宣传和就业指导,真正做到让贷、免、扶、补的政策加以家喻户晓,老少皆知。

五、抓好“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创建评选活动,推进农村基层组织政风建设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公正执法和优质服务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大力加强我县12个基层劳动保障站所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使广大基层站所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效解决少数站所存在的吃拿卡要、作风粗暴、办事不公、效率低下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直接评议和监督基层站所的服务行为,树立典型,表彰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惩戒作风恶劣、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基层站所,促进基层站所成为廉洁、勤政、务实、规范、高效政府的窗口。

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完善服务承诺制度,建立首问责任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制约机制,强化群众监督,规范服务行为,改善服务态度。在全面改进工作作风的同时,重点提高服务质量,拓宽服务渠道,努力解决群众普遍关心、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难点和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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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2014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2014年我乡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县第十二次党代会、县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的部署要求,按照抓基层、重基础、强保障的总体要求,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的落实

(一)加大对《规定》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了乡领导班子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和村两委成员贯彻落实《规定》情况及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的自查工作,乡纪委还组织了对《规定》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重点检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政治纪律和自身廉洁履职方面情况,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宣传教育。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络和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等设施和平台,开展富有特色的农村廉政文化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身边的典型案件加强警示教育,强化农村基层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三)提升联系和服务群众水平。以全县严纪律、转作风、惠民生、促发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继续深化群众接待日活动,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

(四)加强了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强化了村主要负责人廉政承诺制度和村干部勤廉双诺双述双评、村民询问质询活动,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全面掌握乡、村党组织班子运行状况。做好了新当选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和落实考评激励、待遇保障等制度措施

二、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做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书记为组长,乡长、人大主席、政协工联委主任、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任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大力气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一)切实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要求领导班子带头学,切实作好学习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带动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教育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务实进取的工作作风。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妥善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开展好干部作风整顿活动,进一步解决干部走读、工作纪律涣散和部分站所办事效率不高的问题。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营造为政清简、政治清明、作风清新、为官清廉的良好风气。

(二)大力开展重点整治工作。一是严肃政治纪律,重点整治阳奉阴违、政令不畅、会后乱说、执行不力等问题,确保意志统一、执行有力、风清气正。二是严肃工作纪律,重点整治上下班纪律松散、值班不到位、工作不落实、推诿扯皮、执行力差等问题,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及工作纪律,严肃追究延误工作现象。三是严肃群众纪律,重点整治以任何借口和形式侵占和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确保及时公正地为群众服好务。四是严肃廉政纪律,重点整治党员干部借生日、乔迁、子女升学等名目大操大办酒席,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和违规参与两违建设等违反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等问题,乡机关干部职工及村书记、主任办酒席必须向乡纪委申报。五是严肃生活纪律,重点整治参与赌博、封建迷信和违反社会公德等问题,严格按党员、干部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

(三)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查纠工作不认真负责,不公道正派,不严格按政策及时落实五保、低保、孤儿、残疾人、长寿老人、优抚对象、扶贫移民、独生子女、计生奖励扶助、手术并发症、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农业保险、民政救助(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门诊及大病医疗救助、受灾救助、节日慰问等),C、D级危房改造、灾后房屋重建、地质灾害搬迁、粮食直补、良种补贴、林业补贴、家电下乡等惠民政策的行为。乡党委、政府将把惠民政策的及时公正落实情况,作为此次活动的重中之重,对因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工作不认真负责细致,而使符合条件的群众没有及时公正地享受到国家惠民政策的人和事,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

(四)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农村基层党务、政务公开和基层站所办事公开,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工作绩效考核制度、行政效能投诉制度、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干部廉洁自律制度、领导班子议事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问责制度等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办违纪案件

围绕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做到及时处理,认真核实,严肃查处。一是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扎实做好群众信访工作;二是依法查办案件。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决策,纠正和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三是增加办案实效。充分发挥查案治本功能,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从源头上铲除消极腐败滋生的土壤,努力实现查处一案、治理一线、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良好效果。

四、严格检查,强化监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加强对民生工程和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加强城乡、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上岗服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五、创新推进惩防体系,不断深化治腐

科学制定、认真实施惩防体系工作规划,深化源头治腐,力争在重点领域、关间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创新推进惩防体系。

(一)构建反腐倡廉宣传体系。一是定期开好全乡干部职工、村、组三级干部廉政宣讲大会。二是把学习讨论作为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法宝贯穿活动全过程,及时编印学习资料,制作党风廉政建设学习笔记本,制定学习日程计划,认真组织学习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廉政准则、公务员法、十八大精神等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做到机关支部每周开展一次学习,各村每月不定期至少开展一次学习。三是在芭蕉山至下罗洪路段建设廉政文化长廊,把乡机关建设成廉政文化大院,在单位楼梯、走廊、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张贴廉政书画、格言,将机关电脑全部换成廉政屏幕,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四是认真开展廉政六进活动,着力打造廉政文化进新村,通过移动网、飞信等平台,定期向干部群众发送廉政宣传短信。五是建立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室,配备相应的电教设备和廉政图书、光碟,定期开展教育活动。六是在乡机关显要位置设置举报电话、意见投诉箱,主动搜集群众诉求,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构建融洽顺畅的党群干群互动平台。

(二)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司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倡廉建设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以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有力的措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建立权力运行监督体系。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推行村书记、主任和部门负责人向乡纪律委员会述职述德述廉制度,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诫勉谈话等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充分发挥乡乡纪委检监察组织、纪委委员、特邀监察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强化一线监督。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事务公开,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面,让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总之我乡2014年深入贯彻落实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加强了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解决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全乡的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罗洪的明天会更加美好。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查总结


市纪委:
按照什纪办[2010]31号文件和惩防办[2010]2号文件精神要求,我镇就今年来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镇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年工作规划任务分解方案》的要求,将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来抓。党政领导坚持做到 六个亲自抓:亲自部署反腐倡廉工作;亲自主持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镇上的党风廉政工作;亲自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亲自督查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亲自处理群众举报的重要信件,对重点问题的查处加强领导和支持;亲自主持开好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要求班子其他成员、机关各部门在落实责任制过程中做到三个抓好:抓好自己分管的党风廉政专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抓好分管部门中层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的解决。

二是狠抓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制约。年初对机关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党组织生活制度和公务用车用餐制度等进行了梳理、补充和完善,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制度和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健全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廉洁从业行为规范,并严格按照《镇灾后重建资金管理制度》、《灾后重建资金发放制度》、《灾后重建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对灾后重建资金和项目的监管;加强源头治腐,认真开展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有效杜绝了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村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政府支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项目、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情况,以及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公开,接受村民质询、监督;扎实开展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按照市纪委要求积极筹备木泉村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依法、按章顺利产生首届木泉村村监督委员会,指导监委会初期运转,前期的工作得到群众的普遍认可。

三是狠抓干部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围绕创先争优党员干部承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提高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检查领导班子和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从政情况,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制度,党员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围绕发展争先,重建争优这个中心任务,深入开展勤廉双优争创活动,结合党课活动的开展和各种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基层党员党风廉政培训。上半年利用各种会议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培训2次,参训党员达700人次。全面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进一步改进作风,自觉践行四个特别要求,树立大局意识、廉政意识和奉献意识。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科学发展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抓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认真执行乡镇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并纳入述职述廉主要内容,主动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切实解决少数干部作风不实、办事不公、违纪违法等行为。上半年共有21名镇、村主要领导进行了述职述廉,村民评议村干部35人。同时,认真落实好镇、村主要领导报告有关事项,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等工作,制定下发了《加强村干部管理实施意见》,进一步增强了镇村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树立清正廉洁的形象。

二、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灾后重建专项补助资金发放。对新增重建1600户指标做到了坚持标准,严密组织,有效杜绝了资金发放过程中冒领、漏报等现象。重点对灾后重建项目以及水利设施修复、新建沼气等民生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了资金落实和工程建设质量。及时落实征地拆迁补偿款,按照拆迁补偿标准及时对s106线沿线拆迁的257户农户,足额发放了拆迁补偿款,严格落实补偿账户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专项审计和公开制度,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二认真落实国家惠农政策。按时、足额发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计生奖励扶助等多项惠农资金。全年共拨付粮食直补34.9万元;综合直补9.5万元;落实油菜、小麦良种补贴50.8万元;落实家电下乡补贴30.8万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35万于元。

三是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镇上投入30于万元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有效改善镇、村环境风貌。同时加大对企业污染农村环境问题的执法监察力度,进一步协调好村企关系。

四是认真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坚持信访人员坐班,实行首访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和走访制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努力把问题处理在末端,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上半年共接待群众来访380人次,接办市以上来访件10件,处置因农房重建新增建房指标、特殊党费援建特困户指标、殡仪馆修建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因素引发的群访事件5次上千人。

三、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管理情况

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我镇村(社区)财务实行社有镇管的村级会计代理服务体制,村(社区)的每一笔业务,均先由村社财务管理监督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再由村主任签字认可,镇分管农业经济的领导签字,镇分管财政的领导再签字后,才能支出。层层把关、层层监督,确保村(社区)的每一分钱都用到实处;年初以来,还重点对各村、社的村社集体账务进行了清理和公示。

四、存在的问题

我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制度建设还不够全面、规范。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实施的过程中有本身内在的要求,对操作的人员素质要求相对较高,也需要一定的相关专业知识,如:财务审计、工程建设等方面,也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学习与提高。二是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还需要加强。由于人员流动较快,在工作经验以及落实标准的把握上存在一些欠缺,一定程度影响到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效果。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认真解决,切实为我镇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创争目标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中共镇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五日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自查剖析小结


2010年我镇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纪委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精心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今年我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年工作规划》的总体部署,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要求,以加强党性党风教育和作风建设为基础,以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镇党委专门出台了师委发[2010]64号《关于2010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

一是狠抓基层组织廉政建设。明确镇党委书记、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镇、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全面签订《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本单位灾后重建等各方面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明确分工,健全制度,责任到人。要求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起带头作用,特别是要管好自己身边的人员,确保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不出问题。

二是强化村级“一把手”防范工作。要求各村(社区)支部书记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对市镇两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和要求,要及时向全体党员传达。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党员会议,始终把自己置于党组织监督之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保障好普通党员履行权利义务的行为。要求每个党员要牢记入党誓言,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作用,在认真履行好一名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的同时,提高自我约束力及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

二、突出监督重点,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一是抓实重大项目的监督。灾后重建全面提速以来,镇纪委全程参与了由镇政府为业主的垃圾中转站、消防站、供水厂、污水处理厂等11个城镇重建项目的监管,确保了重大项目的合规落地,防止了重大项目建设中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是强化惠农支农政策落实检查。加大对农民直接补贴各项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主动参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农村事业支持政策等各项政策的事前监督,事后检查,确保各项支农惠农资金按时足额到户。全镇无一例因惠农强农政策落实问题到市级以上上访。

三是加强农村灾后重建资金管理监督。镇党委政府专门制定师委发(2010) 71号关于再次开展集中清查农房重建资金及特殊党员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通知和师委发(2010)72号 进一步做好集中清查农房重建资金及特殊党员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清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进一步规范资金审批流程,强化对村级灾后重建资金监管。镇纪委牵头,组织财政,审计,农经等相关部门组成村级灾后重建资金专项审计组,定期和不定期对各村灾后重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存在问题落实责任人,限定期限,定期整改。

四是强化农村财务管理。全面推行“会计委派”制度。进一步健全“两审一办、村务公开”制度。坚持每季度结帐,由民主理财小组审查单据是否真实、合理,加盖印章并由所有成员签字;再由镇农经站审查单据是否合规、合法,然后才进行公开。镇政府组织镇村干部交叉检查财务公开。对于村干部挤占挪用现金和白条抵库的行为予以纠正,有效防止了农村集体资产的流失。

五是探索建立村监督委员会,延伸监督组织。共和村作为全市试点率先建立了村级监督委员会,从6月8日组建以来,监委会建立了轮流值班制度、包组联户制度、走访回访制度等一系列监委会运转规范制度,在参与村与村两会民主决策监督,协调处理村民日常信访事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红豆村,大泉坑村在9月下旬也分别组建村级监督委员会,其他村也将在11月底全部组建村级监督委员会,届时全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将进一步健全。

三、强化党风党纪教育,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我镇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党委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组织、宣传等共同配合的党风廉政宣传大格局。针对师古镇在不同工作阶段、不同时机节点上的任务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把党纪、政纪、法纪的“三纪”教育和作风建设纳入了镇村(社区)干部的培训计划进行廉政教育,达到了预期目的。一是将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和农村基层“两委”班子的“双述测评”活动纳入工作日程。二是结合2010年师古镇灾后重建全面提速的工作实际,就着眼提高机关的行政效能和调动基层组织干部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能力素质,组织了全镇机关和农村基层干部进行“干部勤廉双优,灾区群众无忧”活动。三是为确保2010年灾后重建“公正廉洁”、有序推进,师古镇除在全镇范围内掀起“读书(报)促廉洁”活动外,还结合“全面加快推进灾后农房重建工作的实际”,请公安、检察院的同志针对农房重建中存在的一些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个人利益的现象,给全镇村组干部上了一堂廉政课,教育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在灾后重建工作中用好手中权力,造福老百姓。四是开展好创建廉政文化一系列活动,努力营造师古镇风清气正的氛围。结合师古实际,组织各村(社区)充分利用已有的腰鼓队、秧歌队、军乐队等,开展了富有师古风格的、有影响力的廉政文化活动。利用师古镇艺术团、镇村广播、镇村公开栏、电影宣传放映和印发内部杂志六种形式传播廉政文化,利用“图书杂志进村”的时机,设置廉政文化图书柜。以共和村和回龙社区作为师古镇勤廉双优示范点,促进全镇党风廉政及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建设。以金地亚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原成都军区九里春酒厂作为廉政文化进企业的示范点,促进全镇企业廉政文化建设。

四、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运转

今年我镇以制度建设为载体,针对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围绕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完善了各项配套制度。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监督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促使权利规范运行。

一是加强党务政(村)务公开力度,努力实施“阳光政(务)务工程”。对需公开、可公开的内容,努力做到上墙、入栏;对需告知广大党员干部的内容,采取会议、宣传等的形式,努力做到公开化,最大化地尊重和保证干部群众党务政务工作参与权、知晓权和监督权,鼓励干部群众参与权力谋划、运行,提高民主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二是继续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将“村财民理镇监管”制度落到实处,同时完善村务公开的内容、规范公开时间、形式和程序,重点突出惠农政策、惠农资金及项目、财务收支的公开。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措施,进一步强化了村级主要领导合理支配村级财务的守法意识,提高了村干部照章办事的能力。

三是制定出台村级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及推进灾后重建工作纳入农村年终考核范畴,做到绩效与劳动报酬挂钩,促使村干部牢固树立廉洁工作意识。

四是进一步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对原有的规章制度重新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制定了更加严格规章制度,明确了学习制度、考勤制度、接待制度、领导班子民主决策制度,同时对机关公用经费管理进行了再明确,有效限制了各种不合理支出情况的发生,以制度促规范。从而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和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五是继续推行廉政谈话制度。对群众有反映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针对财政所在对农村灾后重建“国家补助各类资金安全管理”延伸审计中出现的将各类补助资金“抵扣”和“挪用”等现象,联合镇财政、农经等部门及时对灾后重建资金安全管理问题突出的村组进行全面审计和通报,对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并作出严肃处理。通过严肃执纪办案,惩处违纪人员,达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有效促进了全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作风转变、廉洁自律。工作总结之家

六是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严格规范了领导行为。加强了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积极探索党风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有效形式,不断规范了领导干部工作行为,使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决策程序,自觉规范领导的决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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