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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6

2014年司法局建设工作总结范文。

无论是生活中,还是工作中,我们都有可能需要写总结。写总结也是为了让自己变得优秀、更有能力!每次写总结,都是我们思考的绝好时机:不管是在学习还是在工作上,我们唯有尽心、努力,才可以创造价值。那么我们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总结报告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2014年司法局建设工作总结范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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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市委、市政府“市直单位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早计划、早安排,在村基础设施建设下功夫,在村民法制宣传上做文章,驻点村经济发展、建设和谐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村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彭家岭村位于石花镇西部,紧邻石花镇,全村有3个村民小组,372户,1280人。现有土地8534亩,其中旱地面积1071亩,水田面积506亩,山地面积5434亩,水面面积40亩,其它土地面积229亩(菜园、宅基地等)。村民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和劳务输出,2011年度村民人均收入4100余元,比上年度增加300元。

村集体经济相当薄弱,仅有一个砖窑厂和一个养殖场,每年集体收入主要来源于砖窑厂和养殖场承包款,约2.5万余元。为了改变这一落后状况,副局长周杰同志带领工作队人员坚持每月到驻点村住一周进行调研,书写调研报告2篇,与村两委干部共同研究新农村建设规划,具体参与项目建设,一年来走访农户372户,为群众排忧解难26件,培养发展新党员1人,提供有效工作信息7条,开展实用技术培训117人次,办高效农业示范园面积200亩,帮助改善基础设施2项,修建农田水利设施3处,修建石子路面3公里,建文化活动场所1个,修水井20口,建沼气池4个,解决饮水困难179户,筹集资金8万余元,对村委会办公楼进行了改造。促进了驻点村新农村建设上新台阶。

二、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发挥工作队主导作用。年初,市司法局成立了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局长黄秀强同志担任组长,明确副局长周杰同志担任工作队队长主抓该项工作,在局里挑选了两名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工作队成员,为我局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

工作队和村里4名村干部分包到村民小组,对主要工作明确到人。黄秀强局长先后6次深入彭家岭村进行调研和指导,与村两委干部一起召开新农村建设专题会议,现场办公。并召开村组干部座谈会,局、村共同出谋划策,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帮村干部解除后顾之忧,树立信心。同时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在外墙粉刷、地面硬化、环境整治、村办公楼改造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使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迅速扎实推进。

二是加大宣传,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新农村建设需要举全体村民的力量,新农村建设的主战场在农村,主体是农民,要号召村民自己动手,建设家园,如果没有村民的积极性,那么各项工作将难以开展。因此,我们坚持把宣传发动、调动村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组织工作队员和村干部深入各村民小组,利用村民大会、村干部会议等有利时机,灵活采取召开动员会议,发放宣传单,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广泛宣传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不断营造人人动手,户户整治,组组文明的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从而统一全村干部群众的思想,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典型引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农民群众的思想通了,但在“怎样建”的问题上,其态度往往还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为了让村民有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照着学的榜样,我局工作队考虑到户与户之间的情况不同,指导村两委先发展一批示范户,通过示范引路顺利推进整个工作,以筛选出来的农户为突破点,进行了重点建设,比如我们协调市水利局、林业局等有关单位对村里的水产、畜牧、苗圃示范户进行技术指导,组织他们观看外地的成功经验录像片,发展成示范户,以此来带动全村农户参与学习乃至主动落实各项建设任务。同时,我们还积极组织农民代表、村干部到镇内和县内的示范村参观学习,一方面让其切身感受示范村的巨大变化,一方面把示范户建设的经验做法一五一十地教给农民。

四是加大帮扶,推动新农村建设早出成效。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市司法局党组主动念好“服务经”。一方面,结合我们工作的职能,积极开展了 “送法进村”及走进农家、走下田坝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年来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展出宣传图片20幅,张贴宣传标语25条,悬挂宣传横幅3条,向村文化活动中心赠送法律书籍100余册,为村农民上法制课1次,全村受教育人数达1200余人次。另一方面从资金上予以支持,我们在局金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资金2万元对村办公楼进行了改造,拿出1.5万元为村委会购置了办公桌椅。此外,还积极与市有关部门协调,争取资金1万元用于村基础设施建设,从而推动了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步伐。

三、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存在的困难

经过一年的努力,彭家岭村的确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我们感到,该村目前的现状与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一些突出的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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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司法局建设工作总结


xx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市委、市政府“市直单位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早计划、早安排,在村基础设施建设下功夫,在村民法制宣传上做文章,驻点村经济发展、建设和谐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村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彭家岭村位于石花镇西部,紧邻石花镇,全村有3个村民小组,372户,1280人。现有土地8534亩,其中旱地面积1071亩,水田面积506亩,山地面积5434亩,水面面积40亩,其它土地面积229亩(菜园、宅基地等)。村民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和劳务输出,xx年度村民人均收入4100余元,比上年度增加300元。

村集体经济相当薄弱,仅有一个砖窑厂和一个养殖场,每年集体收入主要来源于砖窑厂和养殖场承包款,约2.5万余元。为了改变这一落后状况,副局长周杰同志带领工作队人员坚持每月到驻点村住一周进行调研,书写调研报告2篇,与村两委干部共同研究新农村建设规划,具体参与项目建设,一年来走访农户372户,为群众排忧解难26件,培养发展新党员1人,提供有效工作信息7条,开展实用技术培训117人次,办高效农业示范园面积200亩,帮助改善基础设施2项,修建农田水利设施3处,修建石子路面3公里,建文化活动场所1个,修水井20口,建沼气池4个,解决饮水困难179户,筹集资金8万余元,对村委会办公楼进行了改造。促进了驻点村新农村建设上新台阶。

二、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发挥工作队主导作用。年初,市司法局成立了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局长黄秀强同志担任组长,明确副局长周杰同志担任工作队队长主抓该项工作,在局里挑选了两名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工作队成员,为我局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

工作队和村里4名村干部分包到村民小组,对主要工作明确到人。黄秀强局长先后6次深入彭家岭村进行调研和指导,与村两委干部一起召开新农村建设专题会议,现场办公。并召开村组干部座谈会,局、村共同出谋划策,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帮村干部解除后顾之忧,树立信心。同时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在外墙粉刷、地面硬化、环境整治、村办公楼改造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使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迅速扎实推进。

二是加大宣传,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新农村建设需要举全体村民的力量,新农村建设的主战场在农村,主体是农民,要号召村民自己动手,建设家园,如果没有村民的积极性,那么各项工作将难以开展。因此,我们坚持把宣传发动、调动村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组织工作队员和村干部深入各村民小组,利用村民大会、村干部会议等有利时机,灵活采取召开动员会议,发放宣传单,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广泛宣传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不断营造人人动手,户户整治,组组文明的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从而统一全村干部群众的思想,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典型引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农民群众的思想通了,但在“怎样建”的问题上,其态度往往还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为了让村民有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照着学的榜样,我局工作队考虑到户与户之间的情况不同,指导村两委先发展一批示范户,通过示范引路顺利推进整个工作,以筛选出来的农户为突破点,进行了重点建设,比如我们协调市水利局、林业局等有关单位对村里的水产、畜牧、苗圃示范户进行技术指导,组织他们观看外地的成功经验录像片,发展成示范户,以此来带动全村农户参与学习乃至主动落实各项建设任务。同时,我们还积极组织农民代表、村干部到镇内和县内的示范村参观学习,一方面让其切身感受示范村的巨大变化,一方面把示范户建设的经验做法一五一十地教给农民。

四是加大帮扶,推动新农村建设早出成效。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市司法局党组主动念好“服务经”。一方面,结合我们工作的职能,积极开展了 “送法进村”及走进农家、走下田坝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年来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展出宣传图片20幅,张贴宣传标语25条,悬挂宣传横幅3条,向村文化活动中心赠送法律书籍100余册,为村农民上法制课1次,全村受教育人数达1200余人次。另一方面从资金上予以支持,我们在局金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资金2万元对村办公楼进行了改造,拿出1.5万元为村委会购置了办公桌椅。此外,还积极与市有关部门协调,争取资金1万元用于村基础设施建设,从而推动了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步伐。

三、彭家岭村新农村建设存在的困难

经过一年的努力,彭家岭村的确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我们感到,该村目前的现状与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一些突出的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

2014年区司法局工作总结范文


我局以党的xx届四中全会为指导,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线,以服务“投资促进年“为中心,以“三大主题”教育为动力,以构建大调解体系为着力点,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认真开展“三项”教育,努力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一)在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要求,将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开展司法行政实践相结合,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抓住司法行政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提升了领导班子驾驭复杂局面、应对突发事件、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在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三支队伍中开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和法治理念教育。在追求律师事务所设立了党支部,加强了党对法律服务工作的领导。通过“五项制度”(首问负责制、法律服务公开承诺制、服务内容公示制、办案责任追究制、重大敏感性案件报告制)规范了执业行为、树立了法律服务队伍依法执业、诚信为民的社会形象。

(三)结合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在全局干警中深入开展“三大主题”教育活动,以“素质大培训促能力提升、技能大练兵促效能提高、作风大转变促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教育任务,实现了预期目标。全局33名干警在全省“三大主题”在线考试中,全员过关,优秀率达98%;局政工股被评为全市“三大主题”教育先进集体,2名干警被评为先进个人。

二、深入开展“xx”普法,积极推进依法治区

我局按照“xx”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起草印发了全区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组织指导各单位按要求实施,突出抓了以下3项工作:一是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百场法制讲座进基层”、“加强企业法制宣传,积极应对经济危机”、“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等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共实施“法律赶场”活动12场次、开设法制讲座30场次、散发宣传资料1052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564人次,约8.3万群众受到了法制教育。二是深入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将竹根镇、西坝镇、金山镇列为全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与区教育局联合命名了六所“依法治校示范校”;与区民政局联合命名了33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竹根镇市建会社区、茶花社区被评为市级“民主法治社区”,桥钩镇平桥村、杨柳镇青龙村被评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三是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集中开展了综治宣传月、人民调解宣传月、打黑除恶、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牛华、竹根征地拆迁等专项法制宣传,共出动宣传车112台次。

三、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全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司法所建设。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将司法所工作经费列入了区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竹根司法所、石麟司法所在8月份竣工,提前完成了“交钥匙工程”;将全区范围内公推公选出来的8名乡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专职副主任(其中两名由司法局产生)全部任命为司法所长,同时配齐配强12个镇乡司法助理员,确立了司法所在“大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平台地位。

(二)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融入“大调解”工作体系:一是成立了区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办公室设在基层股;在援助中心、公安交警大队、卫生局、消费者协会分别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了镇乡、村(社区)、组人民调解组织,建立了1855人的全区人民调解员信息库,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人民调解网络。二是制发了《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中的基础作用,有效融入“大调解”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人民调解在“大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原则及具体要求;以《人民调解工作考核细则》为基准,对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实行“以奖代补”。三是初步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三大”调解组织实行人员互请互聘、信息共享共用,工作联调联动,有效提高了矛盾纠纷的调解成功率,圆满完成了全市大调解试点工作任务。今年,全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针对社会突出矛盾,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和专项治理活动,共调解各类纠纷995件,调解成功966件,调解成功率为97%。

(三)安置帮教工作。完成XX年度我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摸底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201人全部建立了电子管理档案。同时将帮教工作积极向前延伸,于春节前夕组织区帮教协会、区关工委到乐山监狱探视了14名五通籍服刑人员,并开展了面对面的帮教活动。今年共安置今年释解回归人员70人,安置率89%,帮教率99%,当年释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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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社区矫正工作。提请区综治委下发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明确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任务、职责和工作规程。成立了由政法委书记李安辉任组长、副区长李爱民任副组长、公、检、法、司、民政、劳动人事等部门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小组。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社区矫正摸底排查工作,共排查出矫正对象66人,其中缓刑46人,假释2人,剥夺政治权利10人,暂时监外执行8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下一阶段工作打好了基础。

四、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服务我区产业提升年及和谐社会建设

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以“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为准则,以“改善民生、维护民生、保障民生、服务民生”为使命,以“律师送法进百企”、“公证服务重点项目”、共建“和谐项目、和谐工地”等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投资促进年”,通过参与区委、区政府信访接待及项目协调会,受聘担任法律顾问,代理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办理公证、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方式,全程为我区重点项目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提供多层次的优质法律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在项目建设、土地征用流转、城市建设拆迁、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安置中遇到的涉法涉诉问题,替党委、政府分忧,努力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年律师应聘担任法律顾问52家,代理各类案件96件,参与区委、区政府信访接待35次;基层法律服务所共受聘担任村(组)法律顾问86家,代理诉讼28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9件,解答法律咨询681人次。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257件。

五、认真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

继续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通过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乡村、到农家”等志愿者活动,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加强了法律援助“惠民窗口”建设,规范了服务内容,简化了工作程序,努力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事项。全年共为我区弱势群体提供刑事法律援助12件,民事法律援助46件,代写法律文书184份,解答法律咨询712人次,免收法律服务费约15万余元,使76名困难群众获得了无偿法律援助。

六、围绕全局中心工作,搞好政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一是加大督查督办和综合协调力度,确保了上级指示、交办事项和本局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二是加强信息调研,全年共报送信息21条,被省厅采用1条,市局采用6条,党政信息采用11条,政府门户网站上挂信息23条。三是认真做好行政管理、信访、保密及机关后勤工作,确保了机关办公、生活秩序良好

司法局2014年度精神文明建设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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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县司法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县文明办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从我局的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厚德**做贡献,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为确保我局精神文明建设落到实处,调整充实了由局长于泽海同志任组长、纪检组长韩爱君同志任副组长、机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保证了年度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全年任务的落实。我局根据年初县委宣传部下发的工作要点,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并研究制定落实计划和工作措施,保证将上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明确了精神文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把精神文明建设的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小组年度工作目标内容。二是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股室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具体抓落实,把责任明确到了股室和个人。三是将精神文明建设任务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对党支部做出明确要求。通过以上措施,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走上了制度化的轨道,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推动了司法局各项工作的开展,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二、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巩固创建工作

(一)制定规划,明确责任

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是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公民道德建设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一项基础工程,也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县司法局对开展此项工作做到认识到位、思想到位、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创建”,把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规定了全局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及实现目标的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在工作计划中,又进行了细化分解,分阶段下达任务,明确要求,做到长远有规划,短期有计划,阶段有安排,一步一个台阶,逐级去提高。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高职工自身素质和道德修养。我局在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中,组织全体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在机关组织学电脑信息化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制定机关和个人学习计划,做到“四有”,即有内容、有笔记、有考勤、有学习心得。

二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我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职能作用,结合“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法治进学校活动。定期对全县中小学生开展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对青少年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实行统一部署、统一安排。学校法制教育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全县的中小学校聘任了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发挥明显。每学期定期开展一次法制讲座,做到以案说法、浅显易懂,接受普法宣传教育的中小学生达十万余人次,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三是坚持重在建设,积极参与的方针。坚持用*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干警的头脑,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切实提高干警政治思想觉悟。

(二)强化责任,落实措施,深入开展巩固创建活动

搞好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必须要有强有力的机制作保障,必须有丰富的创建活动作载体。县司法局为使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增强职工的责任意识,把精神文明建设做为年终考核的条件之一,凡是发生违法违纪的职工,年终取消参评考核资格,所在科室不得参加评先评优。由于措施得力,对全面实施创建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讲文明、树新风、加大联创共建力度

一年来,我局从建立监督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实行两公开一监督着手,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坚持文明机关“执行政策好、工作作风好、遵纪守法好、环境卫生好、组织领导好”的“五好”标准,积极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局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纠风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将责任分解到人,使党建与纠风工作层层得以落实。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通过“领导点、同事帮、自己找”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找问题,自觉纠正不足,从而转变了工作作风,增强了职工的敬业意识,端正了工作态度,树立了良好形象。

(四)以人民调解为主线,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主线,是维护稳定和构建和谐的第一道防线,我局牢牢抓住这一工作主线,不断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新途径、新方法、新措施,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职能作用,推动平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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