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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6

民政半年工作总结。

仅在弹指之间,整整半年的时间就消逝,再也不会回来了。为了更好的落实工作任务,我们应该对自己半年的工作进行一个总结分析,进行工作总结就是对自身工作的分析与评价,在平时工作中怎么书写半年度工作总结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民政半年工作总结》,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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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区的民政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年初既定的工作目标,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实现了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多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
一、上半年民政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以保障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为出发点,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
1、救灾工作有序开展。一是深入开展冬春期间灾民救助工作。及时下拨冬令春荒救济款1万元、面粉1200袋、棉衣160套,棉被440床,救济困难群众三千余户。同时发放募捐衣服500余件。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了灾民和困难群众的手中,有力的维护了我区的社会稳定。二是进一步完善全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我局于今年年初制定并下发了《灞桥区民政局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对工作职责、组织体系、临震应急措施和震后应急行动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给我区的灾害救助工作提供详尽的政策依据。三是做好防震减灾宣传活动。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三个“防震减灾日”,当天上午,由我局牵头,四棉社区等社区参加,在四厂十字设立了宣传点,对过往行人广泛宣传防震减灾的知识和技巧。据统计,当天的宣传活动共制作宣传展板近百幅,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万余份,有3万人参加了这项活动。
2、城乡低保工作扎实有序。一是及时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至6月已发放城市低保资金2195万元、农村低保资金497.4万元,城乡低保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二是积极开展了城乡低保对象大排查工作。按照省、市统一按排,我局认真组织、实施了城乡低保大排查工作,经查,现有城市低保户6079户、12186人,提标16户、调标56户,新增43户;现有农村低保户2505户,7783人,共停发10户,调标23户,新增3户。在低保排查工作的基础上,我们积极开展了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的录入工作,为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全面、扎实的准备。
3、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开展顺利。一是及时发放五保供养金。截止5月底,全区在册五保户219人,共发放五保供养金37.03万元。二是做好集中供养五保老人相关工作。与各街办签订了《五保集中供养协议》,根据五保对象的个人具体情况,对自愿入住敬老院且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的及时办理入院供养,对不愿入住但需要有人照顾的,由村委会协调人员给予生活照料。采取入院进院自由,由五保对象自行选择供养方式,灵活解决五保户的生活照料问题。三是认真做好五保户医疗救助工作。今年因病住院的五保户有15名,一方面安排陪护人员,同时将其参合报销后的医疗费用予以全额解决,截至目前已支出医疗救助金6.4万元。
4、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上起到了积极作用。上半年,我区城市医疗共救助1173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81.38万元。其中门诊救助937人次,支出34.1万元。
5、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工作充分发挥了“及时雨”作用。XX年春节前,按照社区(村、组)评议、街道审核上报,区民政局审批的程序,为1100户城乡低保边缘困难家庭按每户3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救助金,共支出33万元,上半年对54户因重病、突发事件等原因的困难家庭实施了临时救助,共发放救助金6.15万元。
6、组织安排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活动。一是由区委、区政府组织、我局牵头,开展区级领导慰问困难群众活动。元月19日至27日,由我区四大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对全区9个街道的162户困难群众进行了走访慰问,共送去米162袋(5公斤/袋)、面162袋(5公斤/袋)、油162桶(5升/桶),送去慰问金48600元;二是开展向城乡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春节前夕,我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向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城乡低收入群众及困难残疾人送温暖活动。共为6237名城市低保户及低收入群众每人发放价值100元的购物卡一张,总价值623700元;为3229名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及农村低收入群众每人发放价值200元的慰问品,总价值645800元。三是积极开展慰问社会福利机构活动。为了更好的促进我区福利事业的发展,年前,我们对核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六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汽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灞桥区敬老院、东临敬老院和洪福敬老院进行了慰问,共送去价值3万余元的慰问品。(二)以加强村务公开及民主管理工作为着力点,扎实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进一步加大社区建设力度。一是积极申报社区建设项目。根据省、市要求,我局于今年申报的社区建设项目分别是汽配社区服务站和新合街道服务中心,目前,申报资料已经呈送市民政局。二是对各社区居委会成员的构成及基础设施情况进行
细致的统计,为社区各项工作的全面展开提供翔实的依据。三是巩固社区创卫成果,喜迎世园会召开。为了确保世园会顺利开园,我区将四月份定为市容环境集中整治月,我局积极响应,先后制订了《展示文明形象巩固创卫成果我与世园共辉煌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灞民发〔XX〕17号)、《关于印发XX年四城联创宣教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灞民发〔XX〕18号),全局干部牺牲双休日对各社区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四是以“世界环保日”为契机,积极开展社区文化活动,丰富居民生活内容。5月6日,汽配社区组织残疾人第二届秦腔大奖赛,兄弟区县共推选出演员共计40余名积极参加到比赛中,充分展示出残疾人蓬勃向上的精神面貌。5月7日,航天四院社区举办第三届红五月艺术节启动仪式,结合世界环保日,通过图片展示、书画展览、晚会演出,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艺术文化素养。
2、稳步推进村民自治工作。一是做好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宣传工作。年初,我局下发了《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通知》(灞民发〔XX〕6号),对村委会组织法的宣传作出周密安排。二是积极开展村务公开工作。4月份,我们下发了《XX年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点》,对XX年村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各街办积极行动,根据自己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并结合村委会组织法要求,针对今年换届工作,对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及早部署,实行区审计和街道自查相结合的办法,对第一季度村务公开情况进行抽查,为换届选举顺利进行做好准备。目前财务审计正在进行。三是积极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陕西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灞桥区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办法》,对村级财务的审计管辖、审计内容、审计程序等做了明确规定,其他各项制度拟在省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办法修订后进行修订。
(三)以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待遇为着力点,切实提高了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水平。
1、双拥工作稳步推进。春节前,由区级领导带队,对驻区11个部队进行了走访慰问,送去了价值5万余元的慰问品。在我区与二炮工程学院的共同努力下,4月22日,“军地共建街子村村民饮水工程通水仪式”在洪庆街道街子村隆重举行,这标志着困扰街子村50余年的饮水问题得到了彻底的解决,是军地团结协作、共克难题的典范。街子村饮水问题的彻底解决,再次将我区“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的军民鱼水情推向了高潮。
2、各项优抚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一是认真做好优待金的发放工作。截止五月底,共为22名优抚对象解决医疗费3.7万元,为11名病故军人家属发放一次性抚恤金92.7万元,为19名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报销医疗费17.4万元。二是积极组织涉核人员进行体检。上半年,我们组织397名涉核退役人员到临潼417医院进行了体检,为他们的身体健康保驾护航。三是有效开展涉军维稳工作。按照区政府安排,我们对原8023部队、对越参战部队、特种工程兵共2100与人开展了大走访、大谈心活动,通过解决生活、医疗、住房等实际困难,确保涉军群体稳定。3、做好退伍安置接收工作,积极扶持退役士兵就业。上半年,完成了210名退役士兵的接收报道工作,为13名城镇退役士兵办理了自谋职业手续,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35.4万元。4月份,对10名退役人员进行了驾驶技能培训,拓宽了他们的就业渠道。
(四)以构建“民生民政”服务体系为着力点,充分发挥了民政部门公共事务管理服务平台的作用。
1、进一步规范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监管。一是贯彻落实《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为重点,对48家社团及68家民非进行了年检。二是于4月27日召开了灞桥区民间组织培训会,就社会组织在业务知识、设立财务账户、收取会费标准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同时,重点进行消防安全常识培训,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的安全防范意识。三是进一步规范社团行为,开展全区“社团小金库治理工作”,上半年,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无超出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现象。
2、扎实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对我区现有门牌进行了整编。对各街道的业务人员进行培训,使用“米字制”进行编排,同时做好备案工作。做好地名数据库完善补充工作。加强对城市街巷街牌路标的管理和维护。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未出现边界纠纷事件。
3、积极实行人性化的社会救助。创新社会救助模式,改被动救助为主动救助。坚持“先救治,后手续”的原则,及时有效地救助流浪乞讨人员。上半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8人。其中,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43人,这些人员都得到了有效救治。
4、绿色清明迎世园。结合世园会的召开,“清明”期间,我们一是积极倡导文明的祭祀方式,通过设立殡改巡逻岗、为霸陵、汉陵墓区配备20余名安保人员,为祭祀群众安排车辆接送,保证了祭祀活动的顺利进行,给世园会的召开创建一个绿色环境,为我区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不断提高农村火化率。上半年,全区死亡人数1453人,其中农业人数865人,城镇人数588人,火化数1382具,火化率高达95%。
5、婚姻登记及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效。上半年,婚姻登记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团队精神,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截止五月底,共办理结婚登记2934对,离婚登记422例,补领结婚登记342对,补领离婚登记6例。无一例违法登记事件发生,无有效投诉,登记合格率100%。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567份,查档证明863份,装订婚姻档案180卷,发出婚姻告知单390份,发出离婚告知单163份,向群众出示不予办理通知单185份。严格按照《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登记办法》进行收养登记,半年来,共接待收养咨询61余人次,发出“收养登记便民服务卡”56份,为2对分和收养条件的当事人办理了收养登记证,圆了他们的儿女梦。
6、加快老龄事业发展步伐。一是及时发放高龄保健补贴。根据《关于发放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的意见》(市政发〔XX〕11号)文件精神,集中对我区80岁以上老人进行了审批,并及时为符合条件的6160名老人发放高龄保健补贴229万元。二是适时慰问百岁老人和困难老人。春节前,对我区7名百岁老人进行了慰问,每位老人发放慰问金300元;为100名困难老人和低保老人每人发放慰问金100元,并且进行了亲切问候。三是今年3月,安排部署了“关爱百万老人,共建和谐社区”电影进社区、村巡映活动,丰富老人日常生活。四是于5月11日至5月19日,组队参加西安市第二届老年体育运动会,取得了优异成绩。7、改善福彩销售环境,逐步提高发行量。上半年,不断改善福彩销售环境,我区福彩销售量得到了不断提高,截止5月底,我区电脑福利彩票共销售2016.7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49.19%,即开型彩票608.65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57.97%。
8、福利企业健康发展。一是超额完成工作任务。截止五月底,全区19个福利企业完成产值8000万元,超额33.3%,实现税利600万元,超额完成9%,安排残疾人856人次,占福利企业职工总人数的42.7%。二是慰问福利企业残疾职工,使其感受到政府的关怀。春节前,对红星石化有限公司等4家福利企业的40名职工进行了慰问,为每人发放了米、面油及200元慰问金。三是今年5月初,对区属各福利企业进行了安全大检查,杜绝了不安全隐患。
(五)以社会养老服务工作为重心,加快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以做好重点项目设施建设为重点,提升民政为民服务水平。灞桥区中心敬老院和灞桥区社区福利院是我区为了缓解日益突出的老龄化压力而实施的两项重要民生工程,区委、区政府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3月1日,在政府xx届十六次常务会上,区长贠笑冬主持召开关于建设“灞桥区中心敬老院”有关事项的协调会,对于加快社会养老机构的建设步伐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目前,灞桥区中心敬老院的前期资金已经到位,近期便可开工建设,灞桥区神会福利中心已完成土地、规划、环保等预审手续,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2、居家养老工作按照预期目标稳步向前推进。按照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照料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总体思路,今年上半年,我们在建设服务站的基础上,新建延河、二炮、朝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目前,延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和朝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建设即将竣工。随着我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不断充实和完善,我区将逐步建立以社区、家庭等小型服务机构为基础的老年服务网络体系。5月17日,省政协一行对我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进行了调研,充分肯定了我区探索并实行的居家养老新模式。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们将按照市民政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各项部署,根据年初安排和当前我局各项工作进展,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不断巩固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
1、进一步加强汛期各项救灾应急准备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随时应对突发性灾害的一切准备,确保灾害发生后民政部门及时查灾、准确报灾。
2、巩固完善城乡低保制度。一是进一步细化城乡低保操作程序,完善收入核定办法。就申报程序、申报时限和受理人员职责做进一步明确,做到群众有困难及时受理,件件有落实、有答复。二是在实践中不断修正城乡低保家庭收入核定办法,为基层对低保家庭收入的核定提供参考依据,力争做到公平、公正。三是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纪检部门工作人员为低保工作监督员,促进低保工作进一步透明公开。通过具体措施进一步巩固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低保工作有序健康的开展。
3、改进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在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的基础上,确定2所医院及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定点医院,开展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进一步拓宽救助对象,将低收入家庭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区别低保对象实施医疗救助。(二)继续探索建立新型的社会福利体系。
进一步加强敬老院的规范化建设,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弃婴、孤儿的收养工作,依法开展家庭收养;抓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抓好灞桥区中心敬老院和灞桥区社会福利中心的建设,稳步推进居家养老,探索和培育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模式,加快养老服务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的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慈善意识,不断规范社会捐助行为,提升慈善事业管理水平。
(三)有效增强基层民主自治能力。
一是不断加强社区基层政权建设。突出便民利民的理念,加快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二是抓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抓好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集中开展以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断健全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切实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四)大力开展新形势下的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八一”前夕对驻区部队官兵和重点优抚对象开展一次慰问活动,召开好拥军座谈会;加强军民共建,不断丰富双拥活动新内涵;加强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共同营造“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的良好社会氛围;与教育、人社等部门协调,妥善解决驻区部队军人家属就业问题;采取政府指令性安置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办法,进一步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工作。采取有效办法,抓好涉军维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五)努力提升民政公共事务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认真开展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婚姻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对《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的认知程度,为我区营造良好的婚姻法律法规执法环境。发挥民政部门的职能优势,配合计生、卫生部门做好免费婚检的宣传工作,提高新人优生优育意识。依法办理收养登记。二是抓好各项殡葬服务工作。一是全力抓好全区的骨灰堂建设工作,切实做到高标准,严要求,确保骨灰堂建设的顺利进行。二是做好殡葬服务工作。早动手,早准备,做好寒衣节及平时丧属祭祀活动的各项服务工作,为丧属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三是加大安全防火检查力度,及时排除存在隐患,确保墓区财产和人员的人身安全,为墓区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三是加大对城市街巷街牌路标的管理和维护,不断规范全区道路门牌设置;四是切实做好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维护我区社会稳定。五是加大福彩管理站规范化管理力度和专营化检查力度,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完成我区福利彩票全年任务。六是加大对福利企业的管理和扶持力度。
(六)不断加强民政部门自身建设。
一是大力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民政工作专业化水平,为民政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加强队伍的廉政建设,着力培养团结务实的领导班子。三是进一步加强民政资金管理,坚持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账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努力打造民政为民、务实清廉的社会形象。四是大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民政系统创先争优意识,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全区民政工作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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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所半年工作总结


民政所半年工作总结


半年来,乡民政所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民政局的具体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总揽,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时刻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思想观念,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狠抓救灾救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低保、优抚安置等工作,实现民政事业全面持续协调发展,为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现将民政所半年来的工作情况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调查落实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问题,及时做好救灾救济工作,按时发放救灾救济粮款。全乡辖11个村委会、116个村小组、5870户25511人(农业人口),坚定了全乡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加之自然灾害频繁。面对各种自然灾害的影响,我所积极调查了解,及时申请汇报,争取得到各级各部门的帮助支持,并及时发动群众进行生产自救,尽力恢复发展生产,增强人民群众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半年来,我所接待群众申请197份,根据调查核实,能当场办理的就及时办理,不能办理的予以说明情况,使来访群众能够理解和支持民政工作。半年来共发放自然灾害款4、76万元,解决受灾农户197户、822人的生产生活困难问题;发放共产党员抗旱救灾特别捐献款10万元,解决受灾农户333户、1332人的生活困难问题;发放香港市民捐赠大米126960公斤,解决受灾农户2080户,8464人的生活困难问题;发放县民政局今年下拨救灾粮食21970公斤,解决困难群众343户,942人的生活困难问题。有效地杜绝了一些不良现象的发生,使每分钱都用在刀刃上、每斤粮都解决在困难群众的家庭,粮款全部落到实处,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由于救灾救济及时,使受灾户、特困户人心安定,生产生活秩序正常,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稳步推进。我所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及时上报城镇困难居民、下岗职工、农村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稳定社会机制,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发放第一季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1248户、2469人、444420元已全部足额发放到每位低保对象手中。
四、发放复员军人、退役军人、退伍军人等48人的提标经费9870元,已全部足额发放到每位定补对象手中。
五、发放农村临时救助资金3万元,解决困难农户100户、400余人的临时困难问题。
六、民房倒损恢复重建5户,发放补助资金1、2万元。
总之,半年来,民政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狠抓落实,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突破,促进了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依法维护和保障了广大民政对象的基本管理生活权益和民主权益,取得一定得成绩。但是,也存在许多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改进,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努力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

民政上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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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民政上半年总结

201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优抚双拥工作

一、广泛开展双拥活动,进一步提高双拥工作整体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双拥工作整体水平,2013年初召开了汽车区双拥模范工作会议,在全区广泛开展了双拥活动,双拥工作得到新发展。

我局以创建双拥模范单位的要求,加强拥军优属活动。在两节期间,我局和吉林省军区联合开展了“宣讲十八大帮困送温暖”活动,省军区装备部廖红卫政委及街道、农委的同志一道看望了我区部分特困优抚对象并为他们送去米、面、油、肉、蛋及棉衣被等慰问品。

二、优抚政策落实到位,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为了确保优抚工作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促进优抚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今年以来,我局认真履行各项优抚工作职责,克服各种困难,积极创造条件,严格贯彻各项优抚政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把握政策,落实措施。去年年底至今年年初,我局根据省民政厅吉民发〔2012〕85号文件要求对我区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大幅度提高优抚金及生活。并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各街道、农委的工作人员详细讲解了有关政策和提高补助标准的要点。并要求具体工作人员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稳定、讲和谐、讲大局的高度,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市政策精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

切配合,确保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按时限要求落实到位。

(二)认真核查,准确登记。今年以来,我局全面展开了对各类优抚对象和退役人员的身份核查认定、统计汇总、上报系统、待遇落实等项工作,现已将所有优抚对象全部录入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并按步骤完善优抚信息。

三、落实增长机制,抚恤补助标准大幅提高

截止2013年上半年,我区现有各类优抚对象326名,其中重点优抚对象167名、60岁农村籍士兵157名、60岁烈士子女2名。区民政局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实行了优抚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逐年提高全区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其中,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乡老复员军人优待金标准、革命残疾军人的残疾抚恤金标准、城乡三属定期抚恤金的生活补助标准、两参人员生活补助标准都作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今年截止目前,为各类优抚优抚对象共发放抚恤补助1653659.50元、农村优待金122400元、新兵优待金226289元、为被授予荣誉称号及优秀士兵发放优待奖励金8820元、优抚对象医药费补助45115.20元、优抚对象缴纳医疗保险77024.48元、两节补助共56880元、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病故发放一次性抚恤金319422元。

四、落实优抚对象医疗待遇,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初步缓解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局共为20名患病的优抚对象治疗费用给予按比例报销55273.82元,切实解决了他们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五、优抚政务全面公开

2013年,区民政局进一步规范了优抚政务公开制度,加大了优抚政务公开力度,将各种优抚对象的补助发放标准、文件依据、执行时间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和统一,并制成标准的公开展板,广泛地对人民群众进行公开,增强了透明度。

老龄工作

一、我区组建了志愿者服务中心,建立了结队帮扶助老队伍,形成了高龄、独居、残疾老人帮扶网络体系,定期、不定期的上门开展服务活动,帮助社区有需求的老人打扫卫生。各街道组织社区开展活动,每逢各种重大节日走访慰问高龄、特困老人。今年第一季度共发放90岁老人高龄补助289人次,合计金额167600元;共发放百岁老人高龄补助12人次,合计金额10200元;根据市老龄委要求,我区为特困家庭老年人发放生活助养金,今年两节期间共救助16人,助养金额合计9600元整。

二、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惠老政策。圆满完成老年证换证发放工作,今年共为60-69岁老年人办理证件437人;为7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证件507人;截止到4月份续办和新办理老年乘车保险共计1230份。

三、为弘扬敬老传统,调查研究百岁老人长寿经验,向老年人群提供借鉴,根据吉老龄办发〔2013〕8号文件要求,我区对12名百岁老人进行了基本情况调查,社区工作人员入户对老人进行了信息采集。

四、积极开展以《老年法》为中心的宣传教育活动。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在社区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健康咨询、老年疾病预防、营养保健等活动。强化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各社区认真调查走访为贫困老人办理低保和医保。各社区派专人接待老年人信访,解决多起赡养、继承、家庭纠纷等问题,极大地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五、老年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随着老年人的不断增加,为了更好的为老年人服务,让老年人都能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形成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我区各社区都设立了日间照料站,建立了老年人协会组织及志愿者队伍,组织老年人开展各种各样丰富多彩的文艺娱乐活动。

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一、幸福社区创建

2013年5月,我区共确定6个幸福社区试点社区。为掌握上述确定的试点社区组织建设和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广礼市长和市局领导的要求,我部门组织将各试点社区的工作简介和社区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了系统调查。

2013年6月,我区对计划创建幸福社区示范社区的工作特点又进行了系统梳理,在社区社工组织队伍发展,社区创业、就业、养老服务等方面进行了细化,使每个示范社区都有自己的服务特色。

二、解决早期离岗居委会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及养老待遇

2013年我区新办理早期离岗居委会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及养老待遇的工作通过各级审核并成功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共计xx名,我区将继续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2013年第一季度,共为早期离岗居委会工作人员发放养老补贴25762.5元;为5名早期离岗老居委会工作人员补办养老保险一次性社保补贴40000元。

自我区正式启动了早期离岗居委会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及养老待遇的工作,此项工作深受领导重视,区民政局以及全区各街道办事处都分别成立了专门工作办公室,分别由民政主管领导担任总负责人。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区民政局召开了专门会议做出详细的部署和安排,并向相关工作人员集中进行了专项业务培训,以确保此项工作能够顺利实施完成。

三、发放社区居委会成员省财政定额补助

根据长春市财政局(长财社指【2012】1347号)文件要求,2012年省财政对社区居委会成员给予每月人均补助300元定额补助。由于我区为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每月发放1400元的生活补贴,其中包括定额补贴的原标准每月150元,因此每人每月还应增加补助150元,全年按在岗位时间进行发放定额补助共285900元。

四、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为进一步加大我区城镇社区基础建设力度,提高社区公共服务用房使用效率,强化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城镇基础设施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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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民政办半年工作总结


半年来,民政办在党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和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帮助下,主观上积极努力,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切实转变工作作作,以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委办事处的工作大局,扎实有效地开展民政工作。
一、优抚政策得到较好落实
至六月底,全街道拥有优抚对象1089户,1089人,其中:烈属9户,12人;退伍军人19户,19人;在乡伤残军人14户14人;复员军人56户56人;现役军人6767人;历年退伍军人924921人,街道财政在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党委办事处首先重点保证了抚血金的放,及时足额兑现,1-6月份共发放抚恤款75349元,伤残补助金16450元,其中一等残护理费780元,与此同时还积极采取措施帮助‘三老“对象解决生活难、治病难、住房难问题,补助解决资金达0.3万元。
二、救灾救济认真公正,农村低保全面细致
在发放救宵救济款物上,始终认真执行上级政策,依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发放手续。特大风雨过后,及时将所带来的灾情摸底上报有关部门。
关于落实今年的农村低保工作上,分别分成三个工作小组,历时一周的时间,认真组织实施,对低收入家庭的生活状况逐一进行详细的调查,走访了村干部、三支队伍、村民代表等260多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54户,132人的低收入群体为低保对象。
三、敬老院管理队伍和水平得到加强和提高
全院现有院民36人,其中院内供养22人,院外供养14人。一直以来,党委办事处和民政局领导对老工作十分重视和关心,多次到敬老院走访慰问和视察指导工作。鉴于敬老院在管理层等出现的问题,我们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果断调整了敬老院院长。通过召开院民党员会,与院民谈心交流等摸清了院民的思想,理顺了工作关系。现院容院貌整洁、卫生、食堂饭菜丰富多样,还通过以副养院实现收入1.2万凶,其中:养殖7000元,种植5300元,既为改善院民生活创造了丰富的物质基础,又使院民在力所能及的劳动得到了充实和欢乐。

四、社会事务及其他工作规范有续
1、殡葬工作认真贯彻《兰山区列葬管理办法》,结合非典预防,通过挂过街帘、贴标语等,大力宣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开展移我易俗,破除封建迷信教育,提倡婚丧稼娶文明节俭,倡导群众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2、民政财务管理走上了规范化轨道。3、配合党委组织实施了第六届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扫尾工作。4、发放义务兵优待安置卡、帮助一户军属妥善地解决婚姻纠纷,与农税所一起就老年人和现役军人的农业税收,根据农业税收政策办理手续,减免税额达11.1万元。
虽然立足本职地干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工作中还存在着较多不足之处,一是主观上对民政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二是上级法规政策及业务学习知识不够,在理论与实际上结合的不好等。以上问题还需在下步的工作中认真解决。
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在继续抓好双拥、优抚、救宵等各项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着重抓好敬老院的建设和民政信息工作。街道委街道办事处准备投资106万元,占地20亩在涑河岸边新建一座建筑标准高、生活设施全面、服务功能完善的高级敬老院,现前期规划和选址工作已结束,待关承建手续落实后,于近期开工建设,争取于年内投入使用。
工作中,决心乘着这次半年总结大会的东风,学习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根据区局下达的任务目标,结合自身的实际,自我加压,措施上在完善,管理上再规范,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振奋的精神,饱满的热情干劲,为全区民政事业的辉煌做出更大的贡献。
2005年7月

民政局半年总结


民政局半年总结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xxxx府办发【2013】36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府办发【2013】42号)文件精神,推进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是全省、全市一项重点工作,在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积极探索下,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半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学习。一是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及窗口人员综合素质,认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根据建设和发展的需要,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为强化内部管理提供了制度保证,做到用制度管人和管事。

(三)加强日常督查和协调。专门安排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大厅的日常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通过巡堂观察、询问服务对象、查看办公网络等方式,监督窗口工作人员办件情况、服务质量,对存在的办件拖拉、推诿扯皮等不规范行为及时指正,确保大厅服务的规范。

(四)强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基础,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行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创新服务水平,严格要求工作人员上下班签到、上班佩带上岗证,着装统一,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准打电脑游戏、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了意见箱和投诉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截止5月31日,县行政服务中心共受理事项9763件,办结9782件,提前办结9734件,其中一个工作日内办结3717件,办结率100.19%。

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两年多的建设,政务中心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认真对照省、市规范化建设标准,我县政务中心工作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按照省市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政务大厅建设面积仅400㎡达不到3000㎡的标准。

(二)按照实进单位不能低于90%的标准,现法制办清理出有行政许可、非许可、便民服务事项的单位是31家,有16家单位进驻作为常驻窗口,12家综合性窗口除安监局、工贸局和财政局在固定月份进驻外,其余未进驻,达不到90%的标准。

(三)政府公告事项未全部进厅办理,许多单位存在“体外循环”现象。

(四)按照《检查标准》,分厅的建设须按规范化建设的标准进行,但我县所设公安分厅、婚姻登记分厅、社保分厅还存在很多问题,无法达到标准。

(五)未在大厅实行联合审批和A、B岗位替代制度。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及建议

(一)结合新区规划,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进度,争取在省市考核组检查验收前,看到项目基础工程。

(二)按照“应尽必进”的要求,具有行政事项事项的单位必须进驻政务中心大厅办理业务,对于设置为综合性窗口的单位必须排班进驻中心办理相关业务。

(三)省市要求清理事项公告出来的所有事项必须全部进入大厅办理,单位对进驻大厅的办事人员必须充分授权,禁止形式主义进入大厅而办事仍在原单位的“体外循环”现象。一是须县政府下文明确进驻中心的单位及进驻事项,明确窗口设置,限时派员进驻中心。二是在机构设置编制上,设立行政许可科,把部门内部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集中到行政许可科受理、办理,行政许可科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解决“两集中,两到位”问题。三是对于省市明确下放但未真正下放全县的事项要求办理单位出具说明呈交市级层面。

(四)要求三个分厅必须严格按照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进行建设。

(五)加强大厅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加强人员纪律、着装方面的要求。

(六)对于一次性收费问题,建议住建局窗口必须投入使用pOS机,规定跨行刷卡不收费,避免办事人员大厅、银行两头跑。

(七)建议县政府下文明确在大厅实行联合审批,便民利民、合理高效办结事项;要求各进驻单位必须实行A、B岗位替代,保证窗口上班时间都有人在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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