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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发店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7

美容美发店整规年度工作总结。

不管我们是学习,还是工作中,总会有写总结的时候。写总结有利于我们学习和工作能力的提高。每次写总结,都是我们思考的绝好时机:一个人的价值就是可以为自己和他人创造价值。那么我们在写总结时要考虑什么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美容美发店整规年度工作总结》,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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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绍兴市商贸办的直接指导下,在我市“十小”整治领导小组的具体组织下,为贯彻落实省和绍兴市全面推进“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由我办牵头会同公安、卫生、工商、质监、环保、旅游、城管执法等部门协助配合,按照“全面铺开、有序推进、基本完成”的总体目标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一、成立组织,制定方案。
按照市“十小”整治与规范工作计划安排的要求,成立了由商贸牵头,公安、卫生、工商、质监、环保、旅游、城管执法等部门配合的“小美容美发店整治”工作小组,并制定了《XX年嵊州市小美容美发店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同时加强与配合单位和四个乡镇(街道)的联系与协调,要求各乡镇(街道)及时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具体工作人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调查摸底,掌握新情况。
5月份以来,我办协同有关部门对全市的小美容美发店的情况展开了调查摸底工作,在去年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排查、了解新增加的数据统计,从现有统计情况看,全市经营小美容美发店共536家,已经整改规范的68家,准备整改规范的468家。力争到年底全市75%以上的小美容美发店按照《绍兴市小美容美发店服务质量安全标准规范》达标。
从初步统计看,主要四个乡镇(街道)黄泽镇11家、浦口街道5家、剡湖街道164家、崇仁镇23家。要求各乡镇(街道)认真调查摸底,实地走访,掌握实际的经营户分布情况,并要求及时上报。根据“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与各乡镇(街道)签订了小美容美发店整规责任书,做到目标责任、机构人员、保障措施“三落实”。
三、修改标准,落实要求。
按照绍兴市级标准,对去年的小美容美发店标准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本辖区内统一执行的标准规范。督促各乡镇(街道)选择可听、可看、可推广的小美容美发示范店,四个乡镇(街道)与相关店主反复征询意见,确定条件设施较好的小美容美发店为示范店,即黄泽镇科君理发店、黄泽镇哆唻咪理发店;浦口街道美丽先锋美容美发会所;剡湖街道亲亲宝贝美容生活馆、剡湖街道港名发艺创作中心、剡湖街道雕刻时光理发店、剡湖街道丽缘美容美体养生馆;崇仁镇韩风纤手烫染二店、崇仁镇维娜丝发廊作为示范店,以便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同时我们将开展小美容美发店整规工作的情况撰写成信息,迅速上报给有关部门,做到上下互通信息,了解、掌握新的情况。
四、汇编制作小美容美发整顿规范工作指导手册。
为更好地推进“十小”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带动各乡镇(街道)搞好小美容美发店整顿和规范,着手准备编辑一个通俗易懂的指导手册,内容包括收集去年试点镇的全部成功经验和做法,还增加一些新的切合实际的内容,来全面指导和促进整个整治工作的全过程,以达到预期的目的。
五、整理资料建档,加强服务和管理。
整理好上级下发的资料,并按要求抓好本行业的有关文件的拟发和整理工作,及时收集各乡镇(街道)小美容美发的相关资料和文件,按照不同内容分门别类整理建档。对照整治与规范的要求,我们召集有关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和业主进行省、市各级部门关于小美容美发店整治文件的学习,以进一步提高认识小美容美发整治的重要意义,从而激发他们搞好此项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教育业主信守职业道德、礼貌服务、共建和谐社会的良好环境。
组织实施阶段,是小美容美发整规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性阶段,我们将全力以赴会同其余7部门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强化检查和指导,完善业主经营规范和服务水平,积极组织专项行动对重点场所开展集中整治和规范工作,全面清理各类违法违规事件。建立相应的监管制度和长效激励机制,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市场引导、社会监督的格局。力争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能够顺利地如期完成这次整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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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美容美发店整规阶段性工作总结


在绍兴市商贸办的直接指导下,在我市“十小”整治领导小组的具体组织下,为贯彻落实省和绍兴市全面推进“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由我办牵头会同公安、卫生、工商、质监、环保、旅游、城管执法等部门协助配合,按照“全面铺开、有序推进、基本完成”的总体目标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一、成立组织,制定方案。
按照市“十小”整治与规范工作计划安排的要求,成立了由商贸牵头,公安、卫生、工商、质监、环保、旅游、城管执法等部门配合的“小美容美发店整治”工作小组,并制定了《XX年嵊州市小美容美发店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同时加强与配合单位和四个乡镇(街道)的联系与协调,要求各乡镇(街道)及时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具体工作人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调查摸底,掌握新情况。
5月份以来,我办协同有关部门对全市的小美容美发店的情况展开了调查摸底工作,在去年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排查、了解新增加的数据统计,从现有统计情况看,全市经营小美容美发店共536家,已经整改规范的68家,准备整改规范的468家。力争到年底全市75%以上的小美容美发店按照《绍兴市小美容美发店服务质量安全标准规范》达标。
从初步统计看,主要四个乡镇(街道)黄泽镇11家、浦口街道5家、剡湖街道164家、崇仁镇23家。要求各乡镇(街道)认真调查摸底,实地走访,掌握实际的经营户分布情况,并要求及时上报。根据“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与各乡镇(街道)签订了小美容美发店整规责任书,做到目标责任、机构人员、保障措施“三落实”。
三、修改标准,落实要求。
按照绍兴市级标准,对去年的小美容美发店标准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本辖区内统一执行的标准规范。督促各乡镇(街道)选择可听、可看、可推广的小美容美发示范店,四个乡镇(街道)与相关店主反复征询意见,确定条件设施较好的小美容美发店为示范店,即黄泽镇科君理发店、黄泽镇哆唻咪理发店;浦口街道美丽先锋美容美发会所;剡湖街道亲亲宝贝美容生活馆、剡湖街道港名发艺创作中心、剡湖街道雕刻时光理发店、剡湖街道丽缘美容美体养生馆;崇仁镇韩风纤手烫染二店、崇仁镇维娜丝发廊作为示范店,以便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同时我们将开展小美容美发店整规工作的情况撰写成信息,迅速上报给有关部门,做到上下互通信息,了解、掌握新的情况。
四、汇编制作小美容美发整顿规范工作指导手册。
为更好地推进“十小”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带动各乡镇(街道)搞好小美容美发店整顿和规范,着手准备编辑一个通俗易懂的指导手册,内容包括收集去年试点镇的全部成功经验和做法,还增加一些新的切合实际的内容,来全面指导和促进整个整治工作的全过程,以达到预期的目的。
五、整理资料建档,加强服务和管理。
整理好上级下发的资料,并按要求抓好本行业的有关文件的拟发和整理工作,及时收集各乡镇(街道)小美容美发的相关资料和文件,按照不同内容分门别类整理建档。对照整治与规范的要求,我们召集有关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和业主进行省、市各级部门关于小美容美发店整治文件的学习,以进一步提高认识小美容美发整治的重要意义,从而激发他们搞好此项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教育业主信守职业道德、礼貌服务、共建和谐社会的良好环境。
组织实施阶段,是小美容美发整规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性阶段,我们将全力以赴会同其余7部门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强化检查和指导,完善业主经营规范和服务水平,积极组织专项行动对重点场所开展集中整治和规范工作,全面清理各类违法违规事件。建立相应的监管制度和长效激励机制,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市场引导、社会监督的格局。力争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能够顺利地如期完成这次整规任务。

美容美发店2013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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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绍兴市商贸办的直接指导下,在我市“十小”整治领导小组的具体组织下,为贯彻落实省和绍兴市全面推进“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由我办牵头会同公安、卫生、工商、质监、环保、旅游、城管执法等部门协助配合,按照“全面铺开、有序推进、基本完成”的总体目标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一、成立组织,制定方案。
按照市“十小”整治与规范工作计划安排的要求,成立了由商贸牵头,公安、卫生、工商、质监、环保、旅游、城管执法等部门配合的“小美容美发店整治”工作小组,并制定了《XX年嵊州市小美容美发店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同时加强与配合单位和四个乡镇(街道)的联系与协调,要求各乡镇(街道)及时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具体工作人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调查摸底,掌握新情况。
5月份以来,我办协同有关部门对全市的小美容美发店的情况展开了调查摸底工作,在去年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排查、了解新增加的数据统计,从现有统计情况看,全市经营小美容美发店共536家,已经整改规范的68家,准备整改规范的468家。力争到年底全市75%以上的小美容美发店按照《绍兴市小美容美发店服务质量安全标准规范》达标。
从初步统计看,主要四个乡镇(街道)黄泽镇11家、浦口街道5家、剡湖街道164家、崇仁镇23家。要求各乡镇(街道)认真调查摸底,实地走访,掌握实际的经营户分布情况,并要求及时上报。根据“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与各乡镇(街道)签订了小美容美发店整规责任书,做到目标责任、机构人员、保障措施“三落实”。
三、修改标准,落实要求。
按照绍兴市级标准,对去年的小美容美发店标准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本辖区内统一执行的标准规范。督促各乡镇(街道)选择可听、可看、可推广的小美容美发示范店,四个乡镇(街道)与相关店主反复征询意见,确定条件设施较好的小美容美发店为示范店,即黄泽镇科君理发店、黄泽镇哆唻咪理发店;浦口街道美丽先锋美容美发会所;剡湖街道亲亲宝贝美容生活馆、剡湖街道港名发艺创作中心、剡湖街道雕刻时光理发店、剡湖街道丽缘美容美体养生馆;崇仁镇韩风纤手烫染二店、崇仁镇维娜丝发廊作为示范店,以便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同时我们将开展小美容美发店整规工作的情况撰写成信息,迅速上报给有关部门,做到上下互通信息,了解、掌握新的情况。
四、汇编制作小美容美发整顿规范工作指导手册。
为更好地推进“十小”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带动各乡镇(街道)搞好小美容美发店整顿和规范,着手准备编辑一个通俗易懂的指导手册,内容包括收集去年试点镇的全部成功经验和做法,还增加一些新的切合实际的内容,来全面指导和促进整个整治工作的全过程,以达到预期的目的。
五、整理资料建档,加强服务和管理。
整理好上级下发的资料,并按要求抓好本行业的有关文件的拟发和整理工作,及时收集各乡镇(街道)小美容美发的相关资料和文件,按照不同内容分门别类整理建档。对照整治与规范的要求,我们召集有关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和业主进行省、市各级部门关于小美容美发店整治文件的学习,以进一步提高认识小美容美发整治的重要意义,从而激发他们搞好此项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教育业主信守职业道德、礼貌服务、共建和谐社会的良好环境。
组织实施阶段,是小美容美发整规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性阶段,我们将全力以赴会同其余7部门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强化检查和指导,完善业主经营规范和服务水平,积极组织专项行动对重点场所开展集中整治和规范工作,全面清理各类违法违规事件。建立相应的监管制度和长效激励机制,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市场引导、社会监督的格局。力争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能够顺利地如期完成这次整规任务。

美容美发行业年度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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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十小”行业整治工作精神,平阳县经贸局作为小美容美发、足浴行业整治牵头单位,在县府和县整治办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投入腾蛟镇整治试点工作。现将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机制保障
按照县“十小”行业整治方案,迅速制定了《平阳县小美容美发足浴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由叶长春总经济师分管领导,业务科室为成员,并确定联络员和信息员,牵头负责指导腾蛟试点镇整治规范、报表信息等工作。在县整治办的统一领导下和腾蛟镇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试点工作顺利有效地向前推进。
二、基本概况及整治成效
腾蛟镇位于平阳县西北部,全镇面积37.8平方公里,辖3个社区,26个行政村,总人口4.5万,系县经济强镇。经调查,截至XX年8月20日止,全镇经营美容、美发企业(经营户)共40家(其中:美发店29家,美容店11家),从业人员101人,全年美容、美发营业收入约290万元。调查发现,有11家无证或证照不齐,经营不规范现象比较普遍,业主经营理念、品牌意识较差,安乐于维持生计。整治开始后,在各方面的努力下,通过宣传疏导,整改提升,该镇的小美容美发行业情况有了较大的改善。在调查建档的40家经营户中,有3家在整治期间歇业,有4家无证的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被取缔,其他33家经过疏导整改,卫生状况得到了改善,证照制度上墙明示,建立了商品进货台帐等,广大业主对卫生质量安全和服务意识有了明显提高。通过整治疏导,腾蛟镇的小美容美发行业,基本能够达到整治规范要求,建档率100%(调查时的40家),规范率100%(除了歇业和取缔的,共33家);报送信息18篇,联合执法行动2次,出动检查65人次。两家“示范单位”积极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三、试点工作体会
针对这次小美容美发行业整治这项新的工作任务,以及腾蛟镇的实际情况,在试点工作过程中,主要做到四个结合:
1、调查建档和加强宣传相结合。在召开全县和腾蛟镇整治动员大会部署以后,局工作人员于八月十八日进驻腾蛟镇,开展整治试点工作。在镇政府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深入社区、街道、乡村,对各美容、美发店经营户,逐家逐户上门调查访问,按调查内容认真填写登记。在调查的同时,很多业主还不大理解,就一边反复向他们进行宣传、解释、说明,并希望得到他们的支持和配合。至八月二十日止,全部摸清了腾蛟镇美容美发行业现状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步整治工作建议,整理汇总调查材料,录入电脑,建立了该行业基本情况管理档案。
2、帮助引导和检查整改相结合。针对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再对照《浙江省小美容美发、足浴店服务质量安全基本规范(试行)》规定,制定了我县《基本规范(试行)》标准,召开业主整治学习培训会,印发行业规定宣传资料,使广大业主在思想上对整治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然后,对全镇美容美发店再进行一次巡查,指出存在的问题,耐心帮助引导业主整改纠正。
3、督促落实和联合整治相结合。随着整治的不断推进和深入,组织了多次跟踪检查,尽管反复引导和纠正,但仍有一些业主不主动,不配合,对整改无动于衷。对此,于10月24日下午进行了一次整改复查,督促申办到证照的1家,纠正了12家,对仍存有问题的6家美容、美发店,当即发给《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11月12日在县整治办的统一协调下,组织会同县卫生、工商、公安等执法部门,共十多人,对腾蛟试点镇的小美容美发行业整治进行联合执法行动,取缔了1家无证经营,2家按期整改办理了相关证照, 对3家整改没有到位的,再次给予引导,由卫生、工商部门执令限期办理证照。同时,检查了其他美容、美发店整治规范情况,对存在问题的一一给予纠正。联合执法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4、建章立制和规范提高相结合。整治的目的在于规范和提高。在整治前,腾蛟镇的小美容美发店大部分不具备规范条件,有的证照随便扔放,缺乏服务、卫生、索票制度和质量安全意识。为此,我们整理制订了《门店服务监督管理制度》,包括卫生、安全、服务质量、操作规程等内容,设计了《商品进货台帐》、《收费价目表》样本,印制宣传材料,购置镜框,统一无偿发送给每家每户,并到现场帮助把证照挂上墙,指导做好台帐登记,严格按行业《基本标准》进行规范操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让消费者满意。11月26日,进行了复查,12月2日进行总评自查。从总体上看,腾蛟镇的小美容美发行业通过整治后,基本上能够符合整治规范要求,整体服务水平和质量安全有了较大的提升。
四、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
试点整治与规范工作已告段落,但仍有一些问题不尽人意,在今后一段时期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一是一些从业人员中(业主除外)还未能取得健康证,主要是流动性较大;二是个别美容美发店环境卫生、用品消毒等需进一步加强,主要是消毒设施方面存在缺陷;三是要提高广大消费者卫生健康意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社会监督长效管理,促使、引导、提升全行业服务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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