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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19.08.17

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年轮流转,时光飞逝,回想起来,我们在某些事情中会有很多的收获,可以说,写总结是不可避免的了,总结和心得体会相似,但是比较客观一点。那么,大家有写过关于总结的范文吗?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总结”,欢迎您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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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中心,以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教育、制度、监督、惩处、改革、纠风等六项任务的落实,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实践中创新、在改革中突破,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明确责任抓机制,推动工作落实
始终坚持把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促进各级党政班子及其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配套制度为保障,以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为重点,以深化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目标,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机制和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每年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实现了工作职责目标化、目标任务责任化、责任落实具体化。从XX年起,将县(市)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情况纳入县(市)区落实科学发展观千分制综合考核,由市级领导带队一次性考核检查。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将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从XX年起,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纳入市直单位综合考核奖惩,与年终奖惩挂钩。明确规定实行“五个一票否决”,即:当年领导班子成员中有受刑事处理或纪律处分的、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恶性群体性事件的、节能减排任务完不成的、急难热点问题没有解决到95%以上的,当年综合考评不得评为合格或以上等次。对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因“失教、失管、失察、失纠、失误”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做到“三个”,即凡有举报的受理,凡受理的查实,凡查实的处理。几年来,通过从体制机制制度上进一步深化和落实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反腐倡廉建设实现了思想进一步统一、责任进一步强化、机制进一步管用、制度进一步完善、作风进一步转变、效果进一步显现等“六个进一步”的良好局面。
二、围绕中心抓监督,确保政令畅通
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基本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重点加强了对全市节能减排重点项目的专项督查督办,对重点工业污染源实施全面达标排放升级考核,对重点企业安装了大气在线监测装置,实现了对重点污染源24小时在线监控;加强了对村级换届工作纪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纪律、雨雪冰冻抗灾救灾工作纪律等重要工作纪律,以及救灾资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专项资金等重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在今年的抗旱救灾工作中,出台抗旱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和抗旱救灾资金监督办法,加强了对抗旱救灾政策措施、纪律规定、工作作风、资金管理等的监督检查,确保了抗旱救灾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加强了对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新农村建设、小康示范村建设、软环境建设、各类扶贫项目、安全生产、中小学校舍安全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对涉及52.98亿元投资的527个扩大内需项目进行了专项督促检查,着力解决了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开工率偏低、工程项目实施进度慢、部分工程质量把关不严以及擅自变更工程设计等问题。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突出问题的问责力度。XX年3月至XX年8月,全市共问责各级干部566人。 
三、着眼实效抓教育,促进廉洁从政
始终坚持把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基础和治本之策,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以“珠源清风”为主题,把廉政教育纳入全市宣传教育工作总体规划,畅通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等六个渠道,搭建课堂教学、 报刊传播、电视传播、电台传播、网络传播、廉政短信、舞台演出、社会教育、典型教育、警示教育等十个平台,做强做大宣教工作格局,实现反腐倡廉教育与全市思想政治教育有机结合、同步推进。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先争优活动等主题教育,建立和落实了纪委书记、副书记上廉政党课制度和新提拔干部廉政培训制度等一系列廉政教育制度,坚持和完善了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反腐倡廉形势教育、廉洁从政理论教育、任前廉政教育。充分利用**监狱、中安监狱等单位驻在**的优势,在协调中安监狱建立警示教育基地的基础上,今年又投入500余万元,在**监狱建立警示教育基地,预计年底前建成,明年年初正式投入使用。认真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廉政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政若干规定》,严格执行《**市领导干部“五必谈一约谈”实施办法(试行)》和“三谈两述”及函询制度,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廉政审查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用权行为的监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风清气正促勤廉”演讲比赛,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廉政准则》的热潮。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制定实施了《关于严禁滥发奖金的规定》等配套制度,去年全市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同比减少94万元,下降32.4%;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同比减少3076.13万元,下降17.34%;公务接待费支出同比减少1878.37万元,下降12.8%,用电、用油、用水费用支出同比减少800.09万元,下降6.4%,进一步形成了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良好风气。
四、强化预防抓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始终坚持把预防腐败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之中,把机制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不断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惩治制度,积极构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提高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制定下发了《**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和分工方案,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预防腐败力度。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和行政审批、财政、投融资、司法、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体制改革,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管。从社会各界聘请27名新一届党风廉政建设特邀监察员,对各地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支持配合“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探索规范“一把手”用权行为的有效机制。牵头研究拟定了《**市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机制,对廉政风险实行前期预警、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牵头研究拟定了《**市公益性就业岗位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解决公益性就业岗位管理过程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实施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试行办法》及其20余项配套制度,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体系。配合财政部门制定了市级预算单位财政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预算结余资金处理规定和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加强了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坚持和完善了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前置审计、变更审计、结算审计制度,XX年11月至XX年7月,全市共完成前置审计项目2598项,节约政府投资17.61亿元,平均核减率13.06%。积极探索“跨区域联合采购”方式,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实行政府投资评审制度。深化落实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牵头制定和落实了《关于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及企业投资项目否决报备制、涉企检查准入制和涉企处罚行为规范等12项配套制度,精简市级行政审批事项264项,精简率54.78%,精简行政事业性收费108项,精简率48.2%;精简县级行政审批1664项,精简率52.38%,精简行政事业性收费572项,精简率46.58%,同时严格监督执行责任政府、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各项制度,进一步提升了经济社会发展软实力。
五、加大力度抓惩处,严肃党纪国法
始终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牢固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不查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是不尽职,查办案件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不称职”的理念,把查办案件作为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腐败的重要保证。一是抓组织协调。成立反腐败协调小组,加强对办案工作领导和执纪执法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和配合。二是抓办案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办案人员,努力建立一支政治上靠得住、作风上过得硬、坚持原则、善于突破的办案队伍。三是抓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了吸收群众代表参与调查信访案件制度、署实名举报承诺办理制度、奖励信访举报有功人员制度,建立了“两规”工作细则等八项办案工作制度,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四是抓硬件设施建设。在省级下拨700万元办案装备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市委、政府及时配套300万元,重点用于加强基层办案装备建设。市纪委按照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不断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办公现代化。五是抓办案功能建设。坚持以查促教、以查促管、以查促纠、以查促建,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双报告、双建议”和“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总结”制度,做到查处一起重大案件、教育一批党员干部、完善一套廉政制度,较好地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六是抓大要案查处。组织协调各方力量,不断加大办案工作力度。XX年1月至XX年9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2181件(次),初步核实704件,立案417件,结案391件,处分人员39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1人,乡科级干部62人,一般干部183人,其他人员139人,挽回经济损失XX余万元。继续狠刹乱告状、乱编造、乱议论等歪风,共为157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了事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努力做到查处一起重大案件、教育一批党员干部、建立完善一套制度。
六、多措并举抓纠风,维护群众利益
始终坚持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出发点、着眼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最直接、最现实、最紧迫的利益问题。率先在全国实行城乡药品统一招标采购配送,城乡同药同价,率先在全省开展100种基本药物零加成试点,去年全市药价平均降幅达29.9%。对中小学生负担、教育乱收费、公路三乱、涉农价格以及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小金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对13个预算单位的“小金库”收入154.94万元进行了分类处理,78家市直预算单位“一把手”向社会公开承诺禁设“小金库”。对全市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及社会群团组织184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专项清理,涉及金额583.39万元。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XX年以来1913个100万元以上政府性投资项目和所有扩大内需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全市发现问题193个,查处违纪违法案件34件3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5人(其中县处级1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
七、突出重点抓创新,拓展工作领域
始终坚持以创新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以体制机制制度创新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创新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快政府职能从审批型向服务型转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需要,市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初步建成了上下联动、功能完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共建共享、覆盖城乡、优质高效、低费廉洁的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全市9个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115个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1604个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代办点100%建成投入运行。截至6月底,全市政务服务中心累计受理575520件,办结571297件,办结率为99.27%,现场办结率达42%,承诺件办理提速率达68%,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达100%。其中市级受理49087件,办结48984件;县级受理203275件,办结202423件;乡级受理241358件,办结239194件;村级受理81114件,办结80696件。牵头健全落实了社会评价制度,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业主代表、群众代表等社会各界对部门服务态度、质量、效率、效果进行公开评价,对评价结果进行公开公示,当年不满意率超过40%的,主要领导就地免职;当年不满意率超过30%的,黄牌警告,连续两年不满意率超过30%的,主要领导就地免职,班子成员两年内不得评为优秀,实现真正的硬约束、硬监督,部门工作作风和干部作风在短时间内有了较大转变。去年组织327名代表对市级55个部门进行了社会评价,综合满意率均达80%以上。今年又将评价对象和范围扩大到85个部门,全面涵盖了市级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牵头制定了《**市关于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的规定》,建立了大交办、大催办、大督办、大查办机制,将重点项目、重点产业、重点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强化跟踪问效,严格进行交办、催办、督办、查办,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必问责、问责必追究,确保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牵头研究公共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拟在市、县两级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分散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国有(集体)产权交易、国有资产处置、特种行业经营权出让、政府采购和国有医疗单位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等纳入一个平台集中交易、统一监管。市纪委监察局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立足于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实际,结合负责(联系)部门(单位)工作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如第一纪工委建立了廉政辅导员制度,第五纪工委开展党风廉政巡查试点工作等,为有效发挥派出机构的职能作用进行了有益尝试。同时积极推动基层反腐倡廉工作创新:麒麟区试行村(社)党风廉政教育监督委员会机制;马龙县实行村级“四双”目标承诺管理制度;沾益县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创新工作;宣威市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试点工作;富源县开展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师宗县建立廉政公积金制度;陆良县实行禁酒禁车禁赌制度、财政项目资金报备制度和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制度;罗平县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评议制度;会泽县在村级开展“创业促廉”活动,并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过程中,结合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的实际,制订了《村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试行)》,对惩防体系建设进行了延伸和拓展,进一步加强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市工商局建立教育保廉、环境熏廉、活动促廉、家庭助廉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监管执法、作风转变和诚信体系建设中,形成了多方位、立体式的教育防范系统;市国税局建立廉政风险预警管理机制,将25个廉政风险点和34个风险环节纳入“标准化协同办公信息系统”,实行分类监控;市交通局建立工程建设项目“五个”制度,所有工程项目招标、实行“双合同”制、前置审计、以审计结果为依据进行结算、坚持“四方会签”才允许工程变更;市环保局对排污费核定征收实行“管费不定费、定费不收费、收费不查费、查费不结费”工作机制,对环境行政案件实行“立案不查案、查案不审案、审案不定案、定案不结案”工作机制,对费用收缴实行“收缴分离、环保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制度。这些创新的举措,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注入了生机与活力。
八、严爱结合抓队伍,提高履职能力
始终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主线,以中央提出的创先争优活动、中纪委提出的“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和省委提出的“三个一”主题实践活动,以及学习刀会祥、王瑛、李龙伟等同志先进事迹活动为载体,按照“坚韧、和谐、友善、协商”的理念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学习提高、教育培养、严守纪律、团结协调、总结创新、关心重用、树好形象”的思路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素质能力建设不断迈上新的台阶,不断适应反腐倡廉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市纪委监察局领导以身作则、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遇到的热难点问题,积极帮助基层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XX年以来共为新农村建设挂钩联系点协调资金500余万元。采取送出去、请进来、专题培训、年度轮训、跟班锻炼、以案代训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思想境界,拓宽理论视野,改善知识结构,增强实际能力,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XX年6月至今年上半年,市、县两级纪检监察干部共提拔、交流、轮岗224人。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市纪委监察局成立了8个纪工委监察分局,9个县(市)区共成立了45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有效发挥了派出机构的职能作用。认真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班子建设、干部配备、人员编制、办公条件、经费保障等全面加强,全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增加行政编制55个,9个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经费预算统一按照公安经费预算标准核定。
**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不断取得了新的成效。几年来,许多工作得到了中纪委监察部、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监察厅的充分肯定,分别被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确定为信息工作联系点、信访举报工作联系点、党风建设工作联系点、纪检监察综合工作联系点、纠风工作联系点,并先后荣获“党风建设工作先进联系点”、“全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纪检监察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西南西北片区先进联系点”等光荣称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连续三年被省委评为优秀等次,**市纪委监察局被省委表彰为“云南省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先进集体”。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今后,我们将全面落实xx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的各项安排部署,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努力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的台阶,为服务、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出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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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纪检监察2014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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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中心,以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教育、制度、监督、惩处、改革、纠风等六项任务的落实,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实践中创新、在改革中突破,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明确责任抓机制,推动工作落实
始终坚持把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促进各级党政班子及其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配套制度为保障,以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为重点,以深化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目标,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机制和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每年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实现了工作职责目标化、目标任务责任化、责任落实具体化。从XX年起,将县(市)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情况纳入县(市)区落实科学发展观千分制综合考核,由市级领导带队一次性考核检查。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将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从XX年起,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纳入市直单位综合考核奖惩,与年终奖惩挂钩。明确规定实行“五个一票否决”,即:当年领导班子成员中有受刑事处理或纪律处分的、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恶性群体性事件的、节能减排任务完不成的、急难热点问题没有解决到95%以上的,当年综合考评不得评为合格或以上等次。对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因“失教、失管、失察、失纠、失误”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做到“三个”,即凡有举报的受理,凡受理的查实,凡查实的处理。几年来,通过从体制机制制度上进一步深化和落实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反腐倡廉建设实现了思想进一步统一、责任进一步强化、机制进一步管用、制度进一步完善、作风进一步转变、效果进一步显现等“六个进一步”的良好局面。
二、围绕中心抓监督,确保政令畅通
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基本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重点加强了对全市节能减排重点项目的专项督查督办,对重点工业污染源实施全面达标排放升级考核,对重点企业安装了大气在线监测装置,实现了对重点污染源24小时在线监控;加强了对村级换届工作纪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纪律、雨雪冰冻抗灾救灾工作纪律等重要工作纪律,以及救灾资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专项资金等重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在今年的抗旱救灾工作中,出台抗旱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和抗旱救灾资金监督办法,加强了对抗旱救灾政策措施、纪律规定、工作作风、资金管理等的监督检查,确保了抗旱救灾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加强了对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新农村建设、小康示范村建设、软环境建设、各类扶贫项目、安全生产、中小学校舍安全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对涉及52.98亿元投资的527个扩大内需项目进行了专项督促检查,着力解决了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开工率偏低、工程项目实施进度慢、部分工程质量把关不严以及擅自变更工程设计等问题。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突出问题的问责力度。XX年3月至XX年8月,全市共问责各级干部566人。三、着眼实效抓教育,促进廉洁从政
始终坚持把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基础和治本之策,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以“珠源清风”为主题,把廉政教育纳入全市宣传教育工作总体规划,畅通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等六个渠道,搭建课堂教学、 报刊传播、电视传播、电台传播、网络传播、廉政短信、舞台演出、社会教育、典型教育、警示教育等十个平台,做强做大宣教工作格局,实现反腐倡廉教育与全市思想政治教育有机结合、同步推进。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先争优活动等主题教育,建立和落实了纪委书记、副书记上廉政党课制度和新提拔干部廉政培训制度等一系列廉政教育制度,坚持和完善了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反腐倡廉形势教育、廉洁从政理论教育、任前廉政教育。充分利用**监狱、中安监狱等单位驻在**的优势,在协调中安监狱建立警示教育基地的基础上,今年又投入500余万元,在**监狱建立警示教育基地,预计年底前建成,明年年初正式投入使用。认真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廉政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政若干规定》,严格执行《**市领导干部“五必谈一约谈”实施办法(试行)》和“三谈两述”及函询制度,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廉政审查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用权行为的监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风清气正促勤廉”演讲比赛,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廉政准则》的热潮。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制定实施了《关于严禁滥发奖金的规定》等配套制度,去年全市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同比减少94万元,下降32.4%;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同比减少3076.13万元,下降17.34%;公务接待费支出同比减少1878.37万元,下降12.8%,用电、用油、用水费用支出同比减少800.09万元,下降6.4%,进一步形成了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良好风气。
四、强化预防抓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始终坚持把预防腐败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之中,把机制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不断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惩治制度,积极构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提高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制定下发了《**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和分工方案,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预防腐败力度。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和行政审批、财政、投融资、司法、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体制改革,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管。从社会各界聘请27名新一届党风廉政建设特邀监察员,对各地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支持配合“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探索规范“一把手”用权行为的有效机制。牵头研究拟定了《**市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机制,对廉政风险实行前期预警、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牵头研究拟定了《**市公益性就业岗位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解决公益性就业岗位管理过程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实施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试行办法》及其20余项配套制度,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体系。配合财政部门制定了市级预算单位财政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预算结余资金处理规定和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加强了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坚持和完善了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前置审计、变更审计、结算审计制度,XX年11月至XX年7月,全市共完成前置审计项目2598项,节约政府投资17.61亿元,平均核减率13.06%。积极探索“跨区域联合采购”方式,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实行政府投资评审制度。深化落实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牵头制定和落实了《关于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及企业投资项目否决报备制、涉企检查准入制和涉企处罚行为规范等12项配套制度,精简市级行政审批事项264项,精简率54.78%,精简行政事业性收费108项,精简率48.2%;精简县级行政审批1664项,精简率52.38%,精简行政事业性收费572项,精简率46.58%,同时严格监督执行责任政府、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各项制度,进一步提升了经济社会发展软实力。五、加大力度抓惩处,严肃党纪国法
始终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牢固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不查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是不尽职,查办案件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不称职”的理念,把查办案件作为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腐败的重要保证。一是抓组织协调。成立反腐败协调小组,加强对办案工作领导和执纪执法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和配合。二是抓办案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办案人员,努力建立一支政治上靠得住、作风上过得硬、坚持原则、善于突破的办案队伍。三是抓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了吸收群众代表参与调查信访案件制度、署实名举报承诺办理制度、奖励信访举报有功人员制度,建立了“两规”工作细则等八项办案工作制度,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四是抓硬件设施建设。在省级下拨700万元办案装备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市委、政府及时配套300万元,重点用于加强基层办案装备建设。市纪委按照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不断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办公现代化。五是抓办案功能建设。坚持以查促教、以查促管、以查促纠、以查促建,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双报告、双建议”和“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总结”制度,做到查处一起重大案件、教育一批党员干部、完善一套廉政制度,较好地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六是抓大要案查处。组织协调各方力量,不断加大办案工作力度。XX年1月至XX年9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2181件(次),初步核实704件,立案417件,结案391件,处分人员39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1人,乡科级干部62人,一般干部183人,其他人员139人,挽回经济损失XX余万元。继续狠刹乱告状、乱编造、乱议论等歪风,共为157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了事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努力做到查处一起重大案件、教育一批党员干部、建立完善一套制度。
六、多措并举抓纠风,维护群众利益
始终坚持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出发点、着眼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最直接、最现实、最紧迫的利益问题。率先在全国实行城乡药品统一招标采购配送,城乡同药同价,率先在全省开展100种基本药物零加成试点,去年全市药价平均降幅达29.9%。对中小学生负担、教育乱收费、公路三乱、涉农价格以及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小金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对13个预算单位的“小金库”收入154.94万元进行了分类处理,78家市直预算单位“一把手”向社会公开承诺禁设“小金库”。对全市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及社会群团组织184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专项清理,涉及金额583.39万元。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XX年以来1913个100万元以上政府性投资项目和所有扩大内需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全市发现问题193个,查处违纪违法案件34件3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5人(其中县处级1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
七、突出重点抓创新,拓展工作领域
始终坚持以创新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以体制机制制度创新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创新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快政府职能从审批型向服务型转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需要,市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初步建成了上下联动、功能完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共建共享、覆盖城乡、优质高效、低费廉洁的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全市9个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115个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1604个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代办点100%建成投入运行。截至6月底,全市政务服务中心累计受理575520件,办结571297件,办结率为99.27%,现场办结率达42%,承诺件办理提速率达68%,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达100%。其中市级受理49087件,办结48984件;县级受理203275件,办结202423件;乡级受理241358件,办结239194件;村级受理81114件,办结80696件。牵头健全落实了社会评价制度,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业主代表、群众代表等社会各界对部门服务态度、质量、效率、效果进行公开评价,对评价结果进行公开公示,当年不满意率超过40%的,主要领导就地免职;当年不满意率超过30%的,黄牌警告,连续两年不满意率超过30%的,主要领导就地免职,班子成员两年内不得评为优秀,实现真正的硬约束、硬监督,部门工作作风和干部作风在短时间内有了较大转变。去年组织327名代表对市级55个部门进行了社会评价,综合满意率均达80%以上。今年又将评价对象和范围扩大到85个部门,全面涵盖了市级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牵头制定了《**市关于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的规定》,建立了大交办、大催办、大督办、大查办机制,将重点项目、重点产业、重点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强化跟踪问效,严格进行交办、催办、督办、查办,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必问责、问责必追究,确保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牵头研究公共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拟在市、县两级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分散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国有(集体)产权交易、国有资产处置、特种行业经营权出让、政府采购和国有医疗单位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等纳入一个平台集中交易、统一监管。市纪委监察局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立足于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实际,结合负责(联系)部门(单位)工作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如第一纪工委建立了廉政辅导员制度,第五纪工委开展党风廉政巡查试点工作等,为有效发挥派出机构的职能作用进行了有益尝试。同时积极推动基层反腐倡廉工作创新:麒麟区试行村(社)党风廉政教育监督委员会机制;马龙县实行村级“四双”目标承诺管理制度;沾益县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创新工作;宣威市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试点工作;富源县开展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师宗县建立廉政公积金制度;陆良县实行禁酒禁车禁赌制度、财政项目资金报备制度和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制度;罗平县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评议制度;会泽县在村级开展“创业促廉”活动,并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过程中,结合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的实际,制订了《村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试行)》,对惩防体系建设进行了延伸和拓展,进一步加强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市工商局建立教育保廉、环境熏廉、活动促廉、家庭助廉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监管执法、作风转变和诚信体系建设中,形成了多方位、立体式的教育防范系统;市国税局建立廉政风险预警管理机制,将25个廉政风险点和34个风险环节纳入“标准化协同办公信息系统”,实行分类监控;市交通局建立工程建设项目“五个”制度,所有工程项目招标、实行“双合同”制、前置审计、以审计结果为依据进行结算、坚持“四方会签”才允许工程变更;市环保局对排污费核定征收实行“管费不定费、定费不收费、收费不查费、查费不结费”工作机制,对环境行政案件实行“立案不查案、查案不审案、审案不定案、定案不结案”工作机制,对费用收缴实行“收缴分离、环保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制度。这些创新的举措,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注入了生机与活力。 八、严爱结合抓队伍,提高履职能力
始终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主线,以中央提出的创先争优活动、中纪委提出的“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和省委提出的“三个一”主题实践活动,以及学习刀会祥、王瑛、李龙伟等同志先进事迹活动为载体,按照“坚韧、和谐、友善、协商”的理念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学习提高、教育培养、严守纪律、团结协调、总结创新、关心重用、树好形象”的思路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素质能力建设不断迈上新的台阶,不断适应反腐倡廉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市纪委监察局领导以身作则、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遇到的热难点问题,积极帮助基层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XX年以来共为新农村建设挂钩联系点协调资金500余万元。采取送出去、请进来、专题培训、年度轮训、跟班锻炼、以案代训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思想境界,拓宽理论视野,改善知识结构,增强实际能力,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XX年6月至今年上半年,市、县两级纪检监察干部共提拔、交流、轮岗224人。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市纪委监察局成立了8个纪工委监察分局,9个县(市)区共成立了45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有效发挥了派出机构的职能作用。认真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班子建设、干部配备、人员编制、办公条件、经费保障等全面加强,全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增加行政编制55个,9个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经费预算统一按照公安经费预算标准核定。
**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不断取得了新的成效。几年来,许多工作得到了中纪委监察部、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监察厅的充分肯定,分别被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确定为信息工作联系点、信访举报工作联系点、党风建设工作联系点、纪检监察综合工作联系点、纠风工作联系点,并先后荣获“党风建设工作先进联系点”、“全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纪检监察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西南西北片区先进联系点”等光荣称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连续三年被省委评为优秀等次,**市纪委监察局被省委表彰为“云南省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先进集体”。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今后,我们将全面落实xx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的各项安排部署,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努力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的台阶,为服务、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出不懈努力。

全市纪检监察2013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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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中心,以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教育、制度、监督、惩处、改革、纠风等六项任务的落实,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实践中创新、在改革中突破,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明确责任抓机制,推动工作落实
始终坚持把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促进各级党政班子及其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配套制度为保障,以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为重点,以深化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目标,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机制和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每年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实现了工作职责目标化、目标任务责任化、责任落实具体化。从XX年起,将县(市)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情况纳入县(市)区落实科学发展观千分制综合考核,由市级领导带队一次性考核检查。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将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从XX年起,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纳入市直单位综合考核奖惩,与年终奖惩挂钩。明确规定实行“五个一票否决”,即:当年领导班子成员中有受刑事处理或纪律处分的、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恶性群体性事件的、节能减排任务完不成的、急难热点问题没有解决到95%以上的,当年综合考评不得评为合格或以上等次。对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因“失教、失管、失察、失纠、失误”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做到“三个”,即凡有举报的受理,凡受理的查实,凡查实的处理。几年来,通过从体制机制制度上进一步深化和落实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反腐倡廉建设实现了思想进一步统一、责任进一步强化、机制进一步管用、制度进一步完善、作风进一步转变、效果进一步显现等“六个进一步”的良好局面。
二、围绕中心抓监督,确保政令畅通
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基本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重点加强了对全市节能减排重点项目的专项督查督办,对重点工业污染源实施全面达标排放升级考核,对重点企业安装了大气在线监测装置,实现了对重点污染源24小时在线监控;加强了对村级换届工作纪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纪律、雨雪冰冻抗灾救灾工作纪律等重要工作纪律,以及救灾资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专项资金等重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在今年的抗旱救灾工作中,出台抗旱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和抗旱救灾资金监督办法,加强了对抗旱救灾政策措施、纪律规定、工作作风、资金管理等的监督检查,确保了抗旱救灾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加强了对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新农村建设、小康示范村建设、软环境建设、各类扶贫项目、安全生产、中小学校舍安全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对涉及52.98亿元投资的527个扩大内需项目进行了专项督促检查,着力解决了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开工率偏低、工程项目实施进度慢、部分工程质量把关不严以及擅自变更工程设计等问题。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突出问题的问责力度。XX年3月至XX年8月,全市共问责各级干部566人。三、着眼实效抓教育,促进廉洁从政
始终坚持把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基础和治本之策,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以“珠源清风”为主题,把廉政教育纳入全市宣传教育工作总体规划,畅通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等六个渠道,搭建课堂教学、 报刊传播、电视传播、电台传播、网络传播、廉政短信、舞台演出、社会教育、典型教育、警示教育等十个平台,做强做大宣教工作格局,实现反腐倡廉教育与全市思想政治教育有机结合、同步推进。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先争优活动等主题教育,建立和落实了纪委书记、副书记上廉政党课制度和新提拔干部廉政培训制度等一系列廉政教育制度,坚持和完善了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反腐倡廉形势教育、廉洁从政理论教育、任前廉政教育。充分利用**监狱、中安监狱等单位驻在**的优势,在协调中安监狱建立警示教育基地的基础上,今年又投入500余万元,在**监狱建立警示教育基地,预计年底前建成,明年年初正式投入使用。认真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廉政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政若干规定》,严格执行《**市领导干部“五必谈一约谈”实施办法(试行)》和“三谈两述”及函询制度,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廉政审查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用权行为的监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风清气正促勤廉”演讲比赛,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廉政准则》的热潮。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制定实施了《关于严禁滥发奖金的规定》等配套制度,去年全市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同比减少94万元,下降32.4%;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同比减少3076.13万元,下降17.34%;公务接待费支出同比减少1878.37万元,下降12.8%,用电、用油、用水费用支出同比减少800.09万元,下降6.4%,进一步形成了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良好风气。
四、强化预防抓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始终坚持把预防腐败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之中,把机制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不断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惩治制度,积极构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提高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制定下发了《**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和分工方案,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预防腐败力度。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和行政审批、财政、投融资、司法、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体制改革,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管。从社会各界聘请27名新一届党风廉政建设特邀监察员,对各地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支持配合“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探索规范“一把手”用权行为的有效机制。牵头研究拟定了《**市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机制,对廉政风险实行前期预警、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牵头研究拟定了《**市公益性就业岗位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解决公益性就业岗位管理过程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实施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试行办法》及其20余项配套制度,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体系。配合财政部门制定了市级预算单位财政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预算结余资金处理规定和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加强了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坚持和完善了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前置审计、变更审计、结算审计制度,XX年11月至XX年7月,全市共完成前置审计项目2598项,节约政府投资17.61亿元,平均核减率13.06%。积极探索“跨区域联合采购”方式,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实行政府投资评审制度。深化落实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牵头制定和落实了《关于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及企业投资项目否决报备制、涉企检查准入制和涉企处罚行为规范等12项配套制度,精简市级行政审批事项264项,精简率54.78%,精简行政事业性收费108项,精简率48.2%;精简县级行政审批1664项,精简率52.38%,精简行政事业性收费572项,精简率46.58%,同时严格监督执行责任政府、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各项制度,进一步提升了经济社会发展软实力。五、加大力度抓惩处,严肃党纪国法
始终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牢固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不查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是不尽职,查办案件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不称职”的理念,把查办案件作为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腐败的重要保证。一是抓组织协调。成立反腐败协调小组,加强对办案工作领导和执纪执法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和配合。二是抓办案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办案人员,努力建立一支政治上靠得住、作风上过得硬、坚持原则、善于突破的办案队伍。三是抓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了吸收群众代表参与调查信访案件制度、署实名举报承诺办理制度、奖励信访举报有功人员制度,建立了“两规”工作细则等八项办案工作制度,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四是抓硬件设施建设。在省级下拨700万元办案装备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市委、政府及时配套300万元,重点用于加强基层办案装备建设。市纪委按照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不断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办公现代化。五是抓办案功能建设。坚持以查促教、以查促管、以查促纠、以查促建,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双报告、双建议”和“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总结”制度,做到查处一起重大案件、教育一批党员干部、完善一套廉政制度,较好地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六是抓大要案查处。组织协调各方力量,不断加大办案工作力度。XX年1月至XX年9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2181件(次),初步核实704件,立案417件,结案391件,处分人员39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1人,乡科级干部62人,一般干部183人,其他人员139人,挽回经济损失XX余万元。继续狠刹乱告状、乱编造、乱议论等歪风,共为157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了事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努力做到查处一起重大案件、教育一批党员干部、建立完善一套制度。
六、多措并举抓纠风,维护群众利益
始终坚持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出发点、着眼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最直接、最现实、最紧迫的利益问题。率先在全国实行城乡药品统一招标采购配送,城乡同药同价,率先在全省开展100种基本药物零加成试点,去年全市药价平均降幅达29.9%。对中小学生负担、教育乱收费、公路三乱、涉农价格以及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小金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对13个预算单位的“小金库”收入154.94万元进行了分类处理,78家市直预算单位“一把手”向社会公开承诺禁设“小金库”。对全市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及社会群团组织184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专项清理,涉及金额583.39万元。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XX年以来1913个100万元以上政府性投资项目和所有扩大内需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全市发现问题193个,查处违纪违法案件34件3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5人(其中县处级1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
七、突出重点抓创新,拓展工作领域
始终坚持以创新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以体制机制制度创新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创新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快政府职能从审批型向服务型转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需要,市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初步建成了上下联动、功能完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共建共享、覆盖城乡、优质高效、低费廉洁的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全市9个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115个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1604个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代办点100%建成投入运行。截至6月底,全市政务服务中心累计受理575520件,办结571297件,办结率为99.27%,现场办结率达42%,承诺件办理提速率达68%,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达100%。其中市级受理49087件,办结48984件;县级受理203275件,办结202423件;乡级受理241358件,办结239194件;村级受理81114件,办结80696件。牵头健全落实了社会评价制度,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业主代表、群众代表等社会各界对部门服务态度、质量、效率、效果进行公开评价,对评价结果进行公开公示,当年不满意率超过40%的,主要领导就地免职;当年不满意率超过30%的,黄牌警告,连续两年不满意率超过30%的,主要领导就地免职,班子成员两年内不得评为优秀,实现真正的硬约束、硬监督,部门工作作风和干部作风在短时间内有了较大转变。去年组织327名代表对市级55个部门进行了社会评价,综合满意率均达80%以上。今年又将评价对象和范围扩大到85个部门,全面涵盖了市级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牵头制定了《**市关于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的规定》,建立了大交办、大催办、大督办、大查办机制,将重点项目、重点产业、重点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强化跟踪问效,严格进行交办、催办、督办、查办,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必问责、问责必追究,确保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牵头研究公共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拟在市、县两级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分散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国有(集体)产权交易、国有资产处置、特种行业经营权出让、政府采购和国有医疗单位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等纳入一个平台集中交易、统一监管。市纪委监察局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立足于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实际,结合负责(联系)部门(单位)工作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如第一纪工委建立了廉政辅导员制度,第五纪工委开展党风廉政巡查试点工作等,为有效发挥派出机构的职能作用进行了有益尝试。同时积极推动基层反腐倡廉工作创新:麒麟区试行村(社)党风廉政教育监督委员会机制;马龙县实行村级“四双”目标承诺管理制度;沾益县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创新工作;宣威市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试点工作;富源县开展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师宗县建立廉政公积金制度;陆良县实行禁酒禁车禁赌制度、财政项目资金报备制度和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制度;罗平县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评议制度;会泽县在村级开展“创业促廉”活动,并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过程中,结合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的实际,制订了《村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试行)》,对惩防体系建设进行了延伸和拓展,进一步加强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市工商局建立教育保廉、环境熏廉、活动促廉、家庭助廉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监管执法、作风转变和诚信体系建设中,形成了多方位、立体式的教育防范系统;市国税局建立廉政风险预警管理机制,将25个廉政风险点和34个风险环节纳入“标准化协同办公信息系统”,实行分类监控;市交通局建立工程建设项目“五个”制度,所有工程项目招标、实行“双合同”制、前置审计、以审计结果为依据进行结算、坚持“四方会签”才允许工程变更;市环保局对排污费核定征收实行“管费不定费、定费不收费、收费不查费、查费不结费”工作机制,对环境行政案件实行“立案不查案、查案不审案、审案不定案、定案不结案”工作机制,对费用收缴实行“收缴分离、环保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制度。这些创新的举措,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注入了生机与活力。八、严爱结合抓队伍,提高履职能力
始终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主线,以中央提出的创先争优活动、中纪委提出的“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和省委提出的“三个一”主题实践活动,以及学习刀会祥、王瑛、李龙伟等同志先进事迹活动为载体,按照“坚韧、和谐、友善、协商”的理念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学习提高、教育培养、严守纪律、团结协调、总结创新、关心重用、树好形象”的思路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素质能力建设不断迈上新的台阶,不断适应反腐倡廉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市纪委监察局领导以身作则、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遇到的热难点问题,积极帮助基层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XX年以来共为新农村建设挂钩联系点协调资金500余万元。采取送出去、请进来、专题培训、年度轮训、跟班锻炼、以案代训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思想境界,拓宽理论视野,改善知识结构,增强实际能力,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XX年6月至今年上半年,市、县两级纪检监察干部共提拔、交流、轮岗224人。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市纪委监察局成立了8个纪工委监察分局,9个县(市)区共成立了45个纪工委、监察分局,有效发挥了派出机构的职能作用。认真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班子建设、干部配备、人员编制、办公条件、经费保障等全面加强,全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增加行政编制55个,9个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经费预算统一按照公安经费预算标准核定。
**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下,不断取得了新的成效。几年来,许多工作得到了中纪委监察部、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监察厅的充分肯定,分别被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确定为信息工作联系点、信访举报工作联系点、党风建设工作联系点、纪检监察综合工作联系点、纠风工作联系点,并先后荣获“党风建设工作先进联系点”、“全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纪检监察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西南西北片区先进联系点”等光荣称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连续三年被省委评为优秀等次,**市纪委监察局被省委表彰为“云南省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先进集体”。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今后,我们将全面落实xx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的各项安排部署,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努力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的台阶,为服务、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出不懈努力。

市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2015年纪检监察年终总结范文一:

今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纪委的具体指导下,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水利中心任务,以开展作风大整顿活动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抓源头、重预防、建机制、强教育”的工作思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推进水利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管理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构建,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

我局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发挥领导班子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组织领导作用,通过落实责任、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等系列措施,强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增强责任意识,坚持“两手抓”。局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水利中心工作,通盘考虑和研究,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水利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形成反腐倡廉工作合力。年初,成立党风廉政建设、治理商业贿赂和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制定《郴州市水利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郴州市水利局规范机关内部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关于落实反腐倡廉重点专项工作交办任务工作方案》和《郴州市水利局2015年度综合绩效评估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等文件。同时,在全市水利系统聘请了邝孔昌等10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组织领导上得到保证。

2、明确任务分工,层层落实责任。为了强化各级领导的责任意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目标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突出抓了两方面工作:一是抓责任分解。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下发了《郴州市水利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进一步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的责任范围和应承担的任务。二是抓责任制的落实。年初,我局根据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和要求,制定了《郴州市水利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郴州市水利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向局党组书记、局长邓广兴同志递交责任书共22份,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力地促进了责任制的落实。

二)抓好教育、注重预防,有效筑牢思想堤防

我局结合开展作风大整顿和创先争优活动,围绕水利工作五大改革和创建“四型机关”活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搞好主题教育。我局先后召开了作风大整顿活动动员大会、市直农口系统创先争优暨作风大整顿推进会、作风大整顿活动点评大会和落实全市作风大整顿推进会精神的再动员大会,局长亲自作了《开展作风大整顿,推动水利大发展》动员报告,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水利行业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试行)》等内容。我局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为契机,围绕“大力加强农田水利,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兴水惠民,建设秀美山川”这个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防洪法》、《水法》和《水土保持法》等法规制度。2015年3月22日,《郴州日报》在头版刊登了市长瞿海《兴水利保平安惠民生》的署名文章,《郴州新报》在头版刊登了《郴州水资源报告—不进行强有力管理,20年后我们可能没有安全的水可饮用》,郴州电视台在晚上八点半的法制栏目,从22日到24日,每晚播出一集《护航水利:中国水利法制建设纪实》(共三集)。《郴州日报》23日又在头版以图片新闻形式进行了报道。同时,号召干部职工向全省水利系统先进典型罗宇同志学习。积极开展“每月读一本好书”、“格言警句”创制展示和“读书报告会”等活动,丰富了学习教育内容,促进了机关廉政文化建设。今年,我局按要求完成《党风廉政建设》、《中国监察》、《清风》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读本》等报刊杂志的征订。

2、突出警示教育。结合作风大整顿活动,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省纪委等五部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市委《问责暂行办法》、“五个一律免职”和问责通报等内容。组织大家观看《贪欲使他走向深渊》、《忠诚与背叛》和全市作风大整顿“电视问政”节目等警示教育片,结合实际开展自我问政和自查自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3、强化日常教育。结合“四型机关”创建活动和阶段性工作任务,利用中心组学习、上党课、局月工作调度会和政治理论学习等时机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有效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同时,充分发挥郴州水利网短信群发平台的作用,定期向干部职工发送党纪政纪条规和法律知识等有关内容,方便大家学习,提高了学习效果。尤其逢年过节,通过专门会议和廉政短信重点强调提醒,做实促廉查廉工作,有效预防了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整顿作风,完善制度,注重从源头预防腐败

围绕水利工作管理职能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以开展作风大整顿活动为契机,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着力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1、强化机关作风。以开展作风大整顿活动和“转变作风走基层,倾听民声解难题”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为主线,按照“三进三问三同”工作要求,积极践行“忠诚、责任、创新、超越”的郴州水利行政文化理念。一是明确目标要求。年初,成立了以局长邓广兴同志为组长的作风大整顿活动领导小组,精心制定了《开展作风大整顿活动实施方案》、《“转变作风走基层,倾听民声解难题”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召开党员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和《关于开展作风大整顿活动点评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活动方案,提出了明确目标要求和工作措施,并结合每一阶段特点进行了广泛的动员部署。二是强力推进作风大整顿。我局全体党员干部对照市委《问责暂行办法》、“五个一律免职”规定和“电视问政”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了书面的个人自查报告。召开以“密切联系群众,转变机关作风”为主题的党员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作风大整顿点评大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将整改措施、服务要求和目标任务等向社会作出了专项公开承诺100余份。局作风办向市直有关单位、局属各单位和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发放征求意见函50余份,收回38份,归纳整理意见建议16条。深入开展“捐书惠民”、“义务植树”、“明星科室、工作标兵”、“明星支部、党员之星”评比、“格言警句”创制展示、“亮牌践诺、创先夺标”、“八字理念”演讲解读、“读书报告会”和“民生水利”大推进等一系列活动。截止目前,领导干部下基层500多人次、帮扶基层水管单位60多个、监督检查重点项目200余个、召开座谈会30多次、接访群众20余次,编发活动简报22期,制作活动宣传专栏18期,《郴州日报》上稿10余篇,郴州电视台报道多次。一年来,多次召开了专门会议,深入传达全市作风大整顿活动工作推进会等会议精神,原原本本学习向书记和瞿市长等领导的讲话精神,并对每阶段作风大整顿活动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工作部署。三是严格监督问责。我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了明查暗访工作,认真部署落实全市作风大整顿“电视问政”等工作。做到举一反三,开展“自我问政”活动,重点对机关人员上班考勤、办公秩序、敬业履职和全市防汛抗灾等工作进行了明查暗访。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问责通报,并责令整改,进一步整顿作风,严肃纪律,有效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进一步好转。今年,我局开展明察暗访20余次,发现各类问题30多件,纠正不规范个人行为40余人次。对存在问题较多的2个单位和13名干部职工进行严格问责和通报批评。

2、完善规章制度。按照精简、高效、统一原则,对每个岗位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工作流程进行梳理,由局办公室起草了十大“公务规范化管理制度”(公务绩效考核、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务用品采购、公共财务、公务会议、公务形象、公共卫生、公共网络及公共食堂等规范化管理制度),重新修订了《局党组工作规则》、《市水利局工作人员考勤试行办法》和《作风建设考核评分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同时,完善了办点帮扶制、上班签到制、工作督查制、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政务公开制和信访接待制等一系列激励约束及便民利民的工作机制。积极倡导不让上门的群众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单位的工作在我这里受到延误、不让组织的形象在我这里受到影响的工作作风和只为成事想办法,不为“三误”找理由的工作理念,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成事。

3、创新工作方法。为规范干部职工的廉洁从政行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结合“水利建设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努力在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上求突破。一是切实加强网上行政处罚和电子监察工作。突出硬件建设,为水资源科(水政监察支队)购置两台新计算机替换原有的老旧计算机,配备了照相机、摄像机等执法装备,16名同志办理了个人数字证书,集中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学习,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系统的操作和简单的维护,保证我局网上行政处罚和电子监察系统的正常运行。二是积极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和重要岗位效能监督。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今年我局对行政审批科进行专项效能监察,对计划财务科进行重要岗位效能监督,重点督查其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三是有效推进涉企检查备案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我局制定了《涉企检查备案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严格落实检查范围、内容和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优化了发展环境。四是认真落实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按照制度廉洁性评估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严格执行相关审批程序。今年,完成了《郴州市加快水利改革实施方案》和《郴州市小型水库管护员管理暂行办法》两个规范性文件的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切实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四)落实制度、强化监督,切实规范权力运行

围绕“水工程、水安全、水生态、水经济、水文化”等中心工作,以人财物为重点部位,以决策执行、程序监控、过程监督、结果监督和责任追究为重点环节,不断加大约束制衡和监督防范力度,有效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1、大力推行阳光政务。我局结合每月工作调度会时机,适时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对重大事项采取集体讨论,严格执行集体决议制度。通过郴州水利网和党务、政务公示栏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党务、政务和“三重一大”等信息内容。年初,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各科室职能职责、党组织和党员的公开承诺书、行政性收费公示牌和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水利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内容全部公示在办公楼大厅和郴州水利网,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有效保证“三重一大”事项、“人、财、物”监管、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和网上电子监察工作的落实,16项行政审批项目全部授权至进驻市政务中心的行政审批科。5月份,我局成立专门财务内部审计小组,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等5个单位2015年-2015年度的财务工作进行了内部审计,在审计中发现问题15个,及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注重发挥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作用,邀请他们定期评议党务政务和党风行风工作,收集和反映群众建议意见,参与监督检查。今年,按要求填报了2015年至2015年的水利建设领域的建设项目名单及相关信息,落实了重大项目报告制度;对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等进行了摸底清理工作,统计上报了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数据;我局没有发生违规违法行为和案件,没有公款出国出(境)人员;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和公务接待费没有超预算。

2、狠抓招标投标及后续管理。加强对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按要求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统一公开在市政府经信委信息平台上,进一步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从源头上防治工程建设中的腐败行为。一是规范水利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市纪委文件和省水利厅等四厅委出台的湘水办[2015]36号和湘水办〔2015〕29号文件要求,凡是依法应招标的工程项目都必须招标,依法应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都必须公开招标,进一步推行网上招投标及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有力地规范了水利建设市场秩序。今年,全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80座、解决农村饮水安全27.66万人等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全部进入市级交易中心或县级交易中心。二是严格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为防止围标、串标行为,要求相关人员参加投标时必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确定中标候选人之后要求项目法人对中标单位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中标单位承诺的驻工地人员是否为该单位的正式职工,是否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同时,实行投标人主要负责人面签制度。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和签署诚信承诺书;投标人法人代表的委托代理人只能是投标项目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否则其投标无效。同时,继续推行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制度,我局按要求在银行开设专门的投标保证金托管帐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帐方式通过投标人基本帐户和投标保证金托管帐户进行缴存或退付,确保对投标保证金进行集中监管。今年,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发现各类违纪违规问题16件,及时纠正或制止12件,在开标取消参建单位投标资格4家。三是加强后续监管,防止资质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问题。以前一些工程存在资质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问题,一些个体老板借用施工单位资质参加投标,中标后临时找来“民工队”施工,施工单位无人在工地进行现场管理,工程质量无法得到保障。为有效防止这类问题,我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人员监督管理的通知》和《关于上报全市在建水利工程项目人员履职情况的通知》,采取对施工方“三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监理方工作人员实行了押证管理,照相存档,预留签字笔迹等三项措施。同时,加大对全市在建水利工程项目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力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抽查,要求县市区水利(水务)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每半月上报一次施工单位人员的履职情况,每月上报一次水利工程项目监督检查的总体情况,有效预防了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今年,我局对慈利县水利水电建设总公司等8家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违规行为进行了通报(郴水发[2015]33号),并报送省水利厅分别记诚信不良记录一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全市水利建设市场。

3、强化水利工程监督检查。加大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力度,严格落实《关于防止和遏制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的暂行规定》和省水利厅《关于严肃查处水利建设市场非法转、违法分包、出借资质等违法行为的通知》,制定了《小型水库大坝安全巡视检查办法》、《郴州市水利系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明确全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范围和职责的通知》和《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案件查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进一步强化水利项目中央投资和地方政府投资的资金监管,强化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充分发挥市县两级质量监督站(分站)的职能作用,保证有专人负责质量监督工作。对所有受监的水利工程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其他业务科室各负其责。今年,纪检监察协同建管科、工管站、计财科、质监站等业务科室先后对全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中小河流治理等水利项目开展了多批次抽查和监督检查,对全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隐蔽工程(新建隧洞)进行了一次地毯式的检测,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违纪违规和违法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到防患于未然。据统计,全年共排查水利工程项目近300个,发现各类问题139处,目前已整改到位126处,有效促进水利工程建设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了“工程、资金、生产、干部”四个安全。

4、加强水政执法和河道采砂治理工作。起草印发《郴州市水功能区划》和《郴州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积极搞好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换证工作。切实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三条红线”指标控制管理,进水土保持和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违法处罚等工作。同时联合发改、国土、环保、公安、交通、电力等部门的执法人员,积极开展水行政执法处罚和水事纠纷调处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全市共调处水事纠纷21起,处理水事违法行为18起。

5、突出抓好群众来信来访和案件查处工作。坚持把信访举报工作作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重要环节,作为检验民生水利大建设和作风大整顿成效的主要标准。我局充分运用“制度+科技”等手段,在郴州水利网设立局长信箱和局办公楼大厅设立党风行风投诉信箱,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投诉件,对举报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严格依法依规查办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今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0余次,收到群众投诉或上级交办信函共4件,调查回复信函4件,回复率100%。

通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了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勤政为民的思想,全局形成团结一心,实干兴水的良好风尚。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今年正在争创全国文明单位,落实2015年中央、省委和市委三个1号文件及市委、市政府2015年3号文件及水利建设三年行动取得了新的进展,从整体上实现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开展廉政教育的方式较单一,缺乏吸引力、亲和力和感染力,效果还不够明显;二是创新源头治腐的方式方法还不够,尤其在探索水利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机制和提高实效性上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对干部职工从政行为监督检查多,帮助解决职工在工作、学习、生活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少。

2015年纪检监察年终总结二:

2015年,全局纪检监察工作认真贯彻省纪委、局党委工作要求,继续贯彻落实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5年工作实施细则》,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和“创先争优”为抓手,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为重点,努力开创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各项工作稳步推进,重点抓了以下工作:一、围绕活动主题,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思想教育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历来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在廉政教育上,坚持反腐钟常敲,倡廉雨常下,通过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接受监督的意识,使党风廉政教育更具系统性,更具实效性,切实加强对各种腐败现象的预防工作。

(一)开展学习沈浩同志主题教育活动。号召全局干部职工要像沈浩同志那样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勤奋工作、清正廉洁,组织局机关部分单位党员干部观看展现沈浩同志高尚公仆情怀的大型梆剧《民声的印记》,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工作责任感和为民服务意识,结合各自的工作岗位,结合年度工作任务,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机关效能建设,努力形成“学沈浩、强责任、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党纪法规专题学习活动。印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通知》《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两项法规、制度的通知》《关于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分别就我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这四项法规制度作出部署,要求深入学习领会,提高思想认识,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增强道德意识和法纪观念,准确把握廉洁从业的各项政策界限,切实增强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自觉性,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掌握“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和决策的基本程序。同时要制定实施办法,严格规范操作,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配偶子女有关情况,依据《意见》制定本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三)开展学习《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一是印发《关于开展“学习〈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组织全局开展了以中心组学习会、辅导报告会、讲廉政党课、举行知识测试、观看电教片、开展警示教育、举办讨论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为主要内容的系列学习教育活动。二是为党员领导干部配发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廉政准则学习问答》《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组织党员干部重点学习《廉政准则》和中央、省领导关于廉政建设方面的讲话,进一步深化认识,深刻领会主题教育活动的精神实质和内容要求,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自律意识,防微杜渐,筑牢思想防线。三是组织党员观看《廉政准则》辅导报告录相;组织局机关部分处级以上干部参加省纪委学习贯彻《廉政准则》辅导报告会,听取中纪委法规室领导、《廉政准则》主要起草人侯觉非同志做的专题辅导报告。四是“一把手”上党课,以会代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素质和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五是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参加省纪委统一命题的《廉政准则》知识测试,巩固和提高学习效果,取得了较好的测试成绩。其中局级干部平均97.3分、处级干部平均96.8分。六是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贪之害—贪权、贪钱、贪色警示录》《欲之祸—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段义和案件警示录》和《插翅难逃——胡、星受贿案警示录》等领导干部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警示片。七是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八是组织党员干部撰写廉政学习心得体会,联系工作实际开展座谈讨论,从反面典型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增强宗旨观念和自律意识。九是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始终绷紧立党为公、廉洁从政这根弦,经受住权力、金钱和美色的考验。据统计,2015年全局共开讲党课22场次,报告会21场次,开展警示教育58场次,多名党员领导干部受到教育。

(四)开展廉政文化“四进”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和我局文化建设规划,积极构建廉政文化阵地,营造廉荣腐耻良好氛围。全局各单位贴近、贴近干部、贴近基层,确立以“七廉”为活动载体,唱响廉政文化主旋律。即会议讲廉,不断增强廉政思想意识;读书思廉,深入开展自我教育活动;活动促廉,增强廉政文化的实践性;文化倡廉,营造倡廉拒腐良好氛围;典型导廉,发挥示范作用警示作用;网络传廉,增强廉政文化的广泛性;制度保廉,夯实廉政文化建设基础。通过廉洁文化进单位、进班子、进岗位、进家庭等系列活动,大力营造了依法经营、廉洁从业、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围。倡导“一单位一品牌”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单位带动作用。此项工作得到省直纪工委的肯定,最近将我局推荐为省直机关申报第二批全省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对象。二、加强制度建设,坚决堵塞滋生腐败的漏洞坚持把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作为促进党风、行风根本好转的治本之策来抓。认真落实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5年工作细则,按照治本抓源头的工作部署,建立监督机制,规范权力运行。

1、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龙头”工作,围绕“责任分解、责任机制、责任考核、责任报告、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狠抓各项任务落实。一是认真分解立项,落实“一岗双责”机制。印发《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量化考核标准》,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的廉政建设责任机制。二是层层抓落实,责任制延伸到项目。推行在签订项目合同的同时签订保廉合同、项目结束组织开展保廉合同验收制度。各单位将责任制覆盖到了项目经理,延伸到了项目管理和工程施工过程中。三是强化检查考核,推进责任制落实。年初,组织四个组对全局21个单位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了检查考核,在各单位自评的基础上,考核组采取听汇报介绍、查阅台帐资料、民主测评、问卷调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事项情况报告等方式,全面检查了工作落实情况。全局21个单位考核平均得分98分,廉政档案集体卷、领导干部个人卷及时建档、整理规范,干部职工对反腐倡廉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6%以上,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无违纪违规现象,形成了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2、完善和健全制度,坚决堵塞滋生腐败的漏洞。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把落实廉洁从业规定与完善经营管理制度结合起来,与本单位本部门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细化本单位廉洁从业要求,完善本单位内部廉洁从业机制。各单位结合实际,在去年收集、整理和汇编各项制度规定的基础上,针对生产经营管理的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针对制度建设盲区,以领导人员和关键岗位为重点,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分析、评估和监察,按照务实、管用的原则,继续修订细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创新内控制度,增订新的规章制度,限制自由裁量权,加强对权力运行环节的防范控制,促进廉政风险预防的关口前移,有效堵塞体制机制和制度上存在的漏洞。

3、加强对已制定制度的学习和教育,使干部职工了解和掌握制度,增强制度执行意识。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遵守制度、维护制度,做严格执行制度的表率。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测评、诫勉谈话、函询、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责任制报告、廉政档案等制度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局属单位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人次,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廉洁自律规定进行了自查,认真查找和解决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人次。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对重大问题,通过党委会,行政办公会或党委扩大会讨论决定。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继续推行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内部审计。

4、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特别是制度落实的质量和效果进行日常监督,切实把制度转化为干部职工的行为准则,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加强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有效地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制度建设到工作实践形成长效机制。

5、建立经常性的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在局管干部管理上坚持做到“四谈”即任职廉政谈话、,沟通激励谈话、帮助提醒谈话、批评诫勉谈话。今年以来,局领导分别与处级干部谈话多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人次,提醒干部善待手中权力、善待工作岗位、善待家庭幸福、善待职工群众,较好地做到了对苗头性问题提醒在前,对倾向性问题防范在前,对普遍性问题约束在前,形成了领导提示、干部承诺、共同倡廉的良性互动。

三、围绕中心工作,紧抓重点环节,落实监督服务职能

1、根据有关要求,纪检监察全程监督参与干部选拔工作,规范操作,保证干部选拔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参与考察谈话,对14名拟提拔干部人选进行廉政考察,填写《选拔任用干部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表》提出廉政鉴定意见,名新提拔的处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对全程参与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2、继续开展巡视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和《党内监督条例》,继续开展对部分地勘单位专项巡视,加强对各单位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日常监督和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擅自决策行为的专项检查。积极配合省委巡视办开展巡视工作调研,提交我局开展巡视工作的情况及效果书面总结材料,并在省委巡视办召开的有省直8个厅局参加的座谈会上交流。

3、加大对领导作风和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推进厉行节约工作力度,确保厉行节约的八项措施落实到位。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等形式,切实加强对落实厉行节约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职能部门及时报送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工作情况统计表和因公出国(境)情况统计表,落实确保局机关今年厉行节约各项量化指标落到实处。扎实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导致铺张浪费的深层次问题,为贯彻厉行节约要求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4、加强效能监察,实行关口前移,积极围绕局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经营管理的突出问题、行政领导关注的难点问题,进行选题立项,开展效能监察,采取事前参与、事中监督的工作方式,规范工作程序,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今年局审定安排的20个效能监察项目,经各项目单位的努力,业已按计划结项。

5、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监督机制,加强对招标过程的监督检查,规范对外经营活动。参与和项目、和项目审计决算和现场监督,参与局招考事业单位员工考试、工人技术等级考试的考场巡考等监督监察工作共次,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公司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规范操作,确保程序规范,公正、公平。

6、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廉政准则〉情况登记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动作”做好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廉政准则》情况报告登记工作,局系统共有党员领导干部人按要求参加了登记报告。其中局机关人(厅级人、处级人)事业单位人(厅,级人、处级人),除人在县里挂职、人常住国外公司外,均按要求参加了登记报告。在此基础上顺利完成统计分析任务,按照规定报送了专题报告。统计情况表明,全局党员领导干部能够实事求是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认真遵守廉政规定,基本未发现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

四、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和案件举报2015年局收到群众来信件次,接待群众来访人次,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均按照管理层级和内容进行了批转、核查和处理。从与往年统计情况对比来看,2015年全局信访次数同比有所下降。坚持信访举报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季度统计报表按时报送制度。按照省直机关组建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员和网络评论员队伍的要求,确定报送网络舆情信息员和网络评论员人选,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工作。2015年全局纪检监察工作将继续按照省纪委、监察厅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围绕科学发展的大局,继续加强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坚持和完善反腐倡廉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省事业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为此,着重要抓好以下工作:

1、继续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中央、国务院新修订印发《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宣传教育,扎扎实实地抓好《规定》组织实施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责任分解、责任检查考核与监督、责任追究3个重要环节,加强领导,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严肃责任追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继续抓好惩防体系建设。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突出重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查找风险点和制定防控措施这两个关键环节,稳步推进风险防范试点工作,并根据权力运行的风险点、主要表现形式和不同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3、以预防为主,与时俱进地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继续认真抓好党纪政纪条规教育、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继续抓好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工作,创新教育形式和载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廉政风险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积极引导各级领导人员准确把握廉洁从业的各项政策界限,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监督,增强道德意识和法纪观念。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大力营造依法经营、廉洁从业、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围,推进廉洁文化进单位、进班子、进岗位、进家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和自律能力。

4、继续适时开展专项巡视检查工作。加强对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和“一把手”的作风建设及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并有选择地巡视到所属二级单位实体。改进巡视工作方式,加强巡视成果运用。

5、进一步建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监督机制。把落实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和《廉洁从业规定》与完善经营管理制度结合起来,与本单位本部门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细化本单位廉洁从业要求,完善本单位内部廉洁从业机制。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的建设和落实工作,加强对已制定制度的学习和教育,使干部职工了解和掌握制度,增强执行制度意识。加大对制度执行力度的监督检查,切实把制度转化为干部职工的行为准则,增强制度的约束力。

6、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把党性分析、对照《廉政准则》自查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廉洁从业规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重申的领导干部“五个严禁”要求,坚持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廉政电子档案,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并加强对报告内容的监督检查,切实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落到实处。

7、认真做好调研工作,有重点地选择项目调研,检查指导效能监察项目的开展,力争效能监察取得新成果。

8、做好来信来访工作,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投诉件,对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投诉件做到件件有落实,对举报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

9、加强自身队伍建设。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加强自身队伍建设。

2015年纪检监察年终总结三:

今年上半年,我县劳动保障系统的纪检监察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中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小康建设和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目标,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加强思想作风纪律建设,强化了党风监督机制,采取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等工作措施,积极把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引向深入,保证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顺利进行及上半年工作目标的实现,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作了应有的贡献,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使党风廉政建设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格局

今年以来,特别是全县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动员大会后,我们立即召开了全系统党员、职工大会,传达了会议精神,学习了县领导在全县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局党组根据2015年劳动保障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联系本部门实际,召开了领导班子会和股长以上的干部扩大会,认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源头治腐工作把廉正文化建设,“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活动”和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等工作内容纳入2015年工作计划、目标任务,进行了详细的分解,并以责任书的形式由“一把手”和分管领导与班子成员、各支部、就业局、保险局、医保中心、农保局、技工学校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在指导思想上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源头治腐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坚持以邓小平、江泽民建党理论、建党原则为指导,以胡总书记和吴官正同志在中纪委全会上的讲话为准则,用廉洁自律规定规范领导干部、党员和职工的言行。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和组织纪律建设,进一步强化党风监督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继续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学习活动,对领导干部、党员、职工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用“三个代表”作为检验的标准,在工作上做到了三同时,即:安排业务工作同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汇报业务工作同时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督办业务工作同时督办党风廉政建设。

由于认识统一,指导思想明确,工作上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使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工作作风和组织纪律进一步得到加强,机关面貌进一步改变。今年以来没有出现违法违纪案件。促进和保证了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完成。

二、抓教育,提高拒腐防腐能力

今年来,我们坚持把党风廉政教育放在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的首位,一是结合党风廉正教育宣传月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纪法规,增强党员和干部职工法纪意识,树立法纪观念。主要学习党章、《实施纲要》、中纪委全会精神,学习两个《条例》、《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监察法》,尤其是把胡总书记的讲话,县委、县政府领导的讲话及县委、县纪委有关文件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并联系工作实际进行讨论,制定整改措施,同时,用“三个代表”和“十六大”精神教育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并把“十六大”精神作为工作和行动指南,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进行了认真学习,并结合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开展专题研讨;二是“七.一”前夕组织开展庆“七.一”活动,重温誓词,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教育,树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和公仆意识;三是以英雄模范人物为榜样,进行党的宗旨教育,“四自”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做“四有”新人;四是联系本单位实际加强了法规教育,5月28日,组织劳动保障系统全体党员观看了湖北省纪委制作的“廉政建设,从我做起”的辅导报告和中纪委制作的《忏悔录》警示教育片。同时,局党组负责人刘勇同志给全体党员干部讲了《学习贯彻党章,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廉政党课,局纪检组长葛玉敏同志作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分析报告》。6月份又组织全体党员参加了“红船杯”知识竞赛活动。通过这些活动使全系统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树立了局兴我荣,局衷我耻整体荣誉意识。五是在我局信息网上开辟“党风廉政建设”专栏,促进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通过五个方面工作,使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反腐倡廉意识、拒腐能力、思想觉悟有了较大提高,组织纪律明显加强,工作作风明显改变。

三、抓制度建设,抓措施实施,使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今年以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通过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和行风建设,先后对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文明创建和机关学习和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进行规范、健全和完善,并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在工作措施上:一是坚持齐抓共管,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大事,无论党务干部还是行政干部;无论是分管工作还是兼管工作;无论是外勤工作人员还是值班领导,不分份内份外,从自身做起,从自己分管工作和单位抓起,都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定期检查督办。二是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局长、书记到分管领导和各单位负责人,切实做到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副局级以上干部做表率,党员层层实行责任岗,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层层负责,对干部任用、人事管理、财务开支和职能业务的大事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并实行政务公开,同时,按照竹纪[1999]13号文件要求,我们对10名副局级领导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对副股长以上干部的廉政档案正完善,较好地坚持党风监督的各项制度,坚持每半年民主生活会制度,广开言路,坚持民主集中,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团结统一、团结奋进,坚持“四服从”原则,使全局上下步调一致、协调一致。三是按县纪委安排认真清理了领导干部超标小汽车、集资建房、借公款等情况,经清理我局没有违纪违规行为。

四、坚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注意树立劳动保障部门形象

今年,我局结合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思想教育,在系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八荣八耻”内容,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继续清理制止乱收费,我们严格按照县政府文件规定收取业务费用,对取消的收费项目及时停止收费,对明文规定应收的按最低标准收取。二是在我局信息网上开辟“党风廉政建设”专栏,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禁止本单位职工在工作中搞吃、拿、卡、要和利用工作之便,顺手牵羊,明拿暗要。三是进一步改变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坚电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风气。结合文明创建,规范文明用语和接待忌语,注意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在接待工作中做到态度和蔼、耐心细致解答。接待来信来访做到“三个一”,即:一杯茶、一番话、一片情,态度热情、解释耐心,对每封信要有答复。今年来,我局共接待来访500余人次,处理来信21件,全部给予了答复,对可能影响全县稳定的上访,局主要领导亲自接待,仅刘勇局长就接待上访人员达100余人次。深受来访办事者的称赞和好评,极大地促进机关作风的改变,较好地树立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形象。

五、以预防为主,将不安定因素、不良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是利用群团组织的工作优势,开展优质服务,开展帮教活动,消除不安定因素,发现苗头及时纠正。二是加强财务审计、监管机制,加强局内财务管理,各单位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使局内财务管理上没有出现违法违纪现象。

六、党风政风的好转,促进了业务工作的开展

今年以来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在局党政班子各领导成员和全体党员的先锋作用的带动下以及全系统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也促进各项业务的开展。一是“两个确保”为主的社会保障制度得到全面落实。今年元至五月,共为离退休职工支付养老金1195万元,拨付率达100%;为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66.9万元;为医疗参保对象建立个人帐户配置资金188万元;为住院病人支付医疗费194万元;为农村养老保险参保对象支付养老金3万元。二是狠抓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的扩覆征缴。养老保险新增扩覆617人,失业保险新增扩覆505人,医疗保险新增扩覆1250人,分别占市下达年度目标的56.1%、50.5%和57%.征收养老保险费645万元,失业保险费14万元,医疗保险363万元,分别占市下达年度目标的46%、21%和43%。三是加快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实现了就业再就业目标。今年以来共开展就业前培训506人,再就业培训1512人,劳动部门牵头有组织输出5822,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组织劳务输出7.3万人,创劳务收入2.6亿元。同时,积极服务全县企业改制,依法审批职工安置方案。劳动争议纠纷得到了有效调解,劳动执法监察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职能的发挥,业务工作的开展有效地服务全县改革、开放,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季度纪检监察工作总结"延伸阅读